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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贷后调查报告

时间:2024-05-07 08:21:14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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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贷后调查报告

  在当下社会,需要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贷款贷后调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贷款贷后调查报告

  借款申请人李某于20xx年04月10日向我行申请个人助业贷款78万元,东昌府支行个人部客户经理根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资料对借款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还本付息能力及担保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客户基本情况

  借款申请人李某,生于x年xx月xx日,男,汉族,身份证号码:xxxx,有效期:20xx年07月04日至20xx年07月04日,现住址:xxxx。该客户现经营xxx批发部。营业执照有效期20xx年12月08日至20xx年12月07日,营业执照号码:xxxx,经营者姓名:李某,组成形式:个人经营,经营场所:香江市场xxxx,经营范围:服装,批发零售。营业执照已年审,且纳税正常,经调查, 在本批发部成立前李某经营批发部地点位于聊城铁塔市场,原营业执照等证件已注销收回,认定借款申请人李某实际经营经验已达5年以上。因购进一批服装特向我行申请办理个人助业贷款78万元。

  二、客户工作情况

  经客户经理实地调查,借款申请人李某在聊城从事本行业5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丰富,收入稳定。

  三、客户资信状况

  通过查询借款申请人李某及其配偶刘某的资信状况,征信显示借款申请人李某有信用卡账户8个,共享信用额度

  7.4754万元, 有历史逾期记录一次,24个月内有逾期记录2次, 借款申请人李某有贷款余额54.6602万元,其中信用社20万贷款已结清(附还款凭证),实际贷款余额为34.6602万元,有历史逾期记录3次,24个月内有逾期记录一次,无担保。借款申请人配偶刘某有信用卡账户6个,24个月内未还最低还款次数3次,24个月内有5次逾期记录,均于当月还款,无贷款,无担保。申请人李某及其配偶刘某信用情况符合我行个人助业贷款业务的要求。

  经我行客户经理实地核实:借款申请人李某及其配偶刘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份证件合法有效,资信状况、主体资格符合我行信贷条件规定,通讯工具真实、有效,贷款用途符合经营范围。借款申请人已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有良好的合作意愿。

  四、客户还本付息能力分析

  借款申请人李某本次拟申请我行个人助业贷款78万元,用于购进服装,贷款本息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偿还:

  (1)通过借款申请人所经营的xx批发部营业收入还款,根据客户提供的3个银行卡账户明细:20xx年01月16日至20xx年04月16日,共计收入57笔,金额约184.88万,预计该批发部年销售收入800万左右,年利润80万元。至20xx年04月16日账户余额约35万元。

  第一还款来源充足,具备足额归还本息的能力。

  (2)通过借款申请人家庭资产还款。借款申请人家庭资产充足,拥有4处房产,价值约240万元;汽车2辆,约20万元;现有存货价值约200万元;

  借款申请人家庭总资产:存折余额35万元+房产240万+汽车20万元+存货200万元≈495万元。

  借款申请人家庭净资产:总资产495万元-34.6602万元≈460万元。

  通过以上对借款申请人经营收入、资产状况等方面的分析,认定借款申请人借款期间,第一还款来源真实、稳定,收入水平合理,具备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担保分析

  借款申请人李某本次申请个人助业贷款78万元,拟采用其本人名下的两套房产作抵押:

  李某共有四套房产:

  一套位于古楼办事处建设西路香江光彩大市场广州路60号,面积134.55平方米,房屋所有权人:李某,评估价值73.12万元。该套房产用于本次抵押贷款。

  二套房产位于古搂办事处建设东路香江光彩大市场香江西一街19幢1至3层39号,面积104.4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人:李某,评估价值56.91万元。该套房产用于本次抵押贷款。

  三套房产位于古楼办事处三里铺小区17#楼,建筑面积112.86平方米,该套房产价值约为60万元。

  四套房产位于古楼办事处三里铺小区51#楼,建筑面积87.4平方米,该套房产价值约为48万元。

  李某房产价值合计:73.12万元+56.91万元+60万元+48万元=238.03万元。

  本次贷款抵押人拟用第一套和第二套房产作抵押,抵押人房产情况:①位于古楼办事处建设西路香江光彩大市场广州路60号,房屋所有权证号:xx号,房屋所有权人:李某,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房屋坐落: xx,登记时间:20xx.11.11,规划用途:商住,总层数:3层,建筑面积:134.55平方米,该房产所属土地证号:xxx。土地使用权人:李某;坐落:xxxxx;用途:商业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xx.03.29,使用权面积:47.16平方米。②位于新区办事处建设西路香江光彩大市场香江西一街19幢1-3层39号,房屋所有权证号:xxxxx号,房屋所有权人:李某,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房屋坐落: xxxx号,登记时间:20xx.03.31,规划用途:商住,总层数:3层,建筑面积:104.42平方米,该房产所属土地证号:xxxxx。土地使用权人:李某;坐落:古楼建设西路北;用途:商业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xx.03.29,使用权面积:36.8平方米。

  第一套房产于20xx年01月12日抵押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聊城市市中支行,于20xx年04月19日注销抵押。

  经我行客户经理实地调查:借款抵押人李某提供抵押房产,完好可用,位于聊城市内繁华地段,变现能力强。抵押房产与有效权属证件记载的内容一致。经客户经理到市土地管理局实地调查,借款申请人提供抵押房产项下的土地当前未设定抵押。

  20xx年04月20日经xxx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抵押评估报告,两套房产价值分别为73.12万元、56.91万元,共计130.03万元。该评估有效期3个月,借款申请人提供的抵押房产为商业住宅,结合房产的现值和评估价值,根据当前周边市场价值,我行认为聊城永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价值是符合实际情况的。经我行客户经理实地调查核实,参照周边当前市场行情,确认xxxx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方式和价值符合实际情况,符合我行抵押条件。

  根据我行个人助业贷款管理办法:“商品住房抵押率最高不超过评估价值的70%,要求房产所处环境较好,但以唯一住所抵押的,抵押率最高不超过评估价值的60%。别墅、自建房、排屋、商铺或写字楼抵押的,抵押率不得超过评估价值的60%,以商铺、写字楼抵押的,抵押物应位于城区或集镇中心的主要街道。”的规定。我行根据我市房地产的实际情况,确定其抵押率为60%,其抵押价值计算为:评估价值130.03万元×60%=78.018万元。

  房产抵押价值78.018万元,借款申请人本次申请房地产抵押贷款78万元,符合我行个人助业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贷款用途分析

  通过对借款申请人提供的商品购销协议分析,该笔贷款的用途为购进服装,借款申请人经营的xxxx批发部,于20xx年04月15日与xxxx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销售总金额132.9万元 ,付款方式为电汇或转账,需方将货款打入供方指定帐户,指定帐户为:xxx,农行卡号为xxxx,此笔贷款用于购进服装。经调查,借款用途合规合法,符合个人助业贷款用途范围。

  七、调查结论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借款申请人符合办理个人助业贷款的条件,根据客户经营情况,按年销售收入1/5测算,同意借款人办理个人助业贷款人民币78万元,授信期限五年,单笔用信期限一年,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利率执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30%,用款方式为受托支付方式,还款方式为按月还息,到期还本,采取房地产抵押担保方式,贷款发放后五级分类拟为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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