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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时间:2023-03-12 19:14:09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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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书笔记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书笔记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

  哈罗德一个人坚持87天走完了长途漫漫的627英里。这一路上他的信念便是:只要我还在路上,奎妮就不会死。

  由此可见,奎妮的病情是哈罗德出发的直接原因。我脑海一次又一次在想:奎妮是怎样一个人?竟值得哈罗德不远千里前去相见?

  文中第一次出现对奎妮评价的时是在第一章。哈罗德看见流畅又整洁的信时,回忆起奎妮做什么事都一丝不苟、叫人无可挑剔的样子。按理说有这样优秀品质的人应有光明的前途,可奎妮不尽然。

  哈罗德与奎妮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个文具柜里。哈罗德临下班前,听见柜子门后传来阵阵抽鼻子的声音,这声音连续响了几次。他鼓起勇气打开那个传出声音的柜门,发现有个人背对他蹲着,紧紧地贴着墙。她的外套包在脊背上,绷得紧紧的。而这个人就是奎妮。

  奎妮一边抽噎一边跟哈罗德说她的工作都做得挺好的了,而且她有一个学位,可她不明白为什么老板纳比尔先生总要盯着她看,同事们都要取笑她。

  奎妮身材矮矮胖胖,走路时会支起手肘,弯下腰,扎稳下盘,像母鸡扇翅膀一样摇摇晃晃。酿酒厂里的几个同事包括老板在内,都以学她走路的姿势寻开心。

  尽管奎妮工作得十分出色,不出几天已经有消息说她为财务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进账,但这并没有减少逐渐蔓延到公司走廊上的各种模仿和讥笑。奎妮的无助和难过不由让我想起我的高中同学阿欢。

  阿欢其实长得挺好看,水灵灵的大眼睛,淡淡的远山眉,粉嫩的樱桃小嘴外加高挑的身材。她的周围总是围着许多男生。

  文理分班后,我见她的次数越来越少,可每见一次,我总觉得她又胖了不少。我不断告诉自己这一定是错觉,直到一些风言风语传到我的耳朵。

  “2班那个胖子阿欢现在胖得走路地面都会跟着震三震,而且一到夏天就浑身汗味。”

  “我跟你们说,别看这胖子现在这个模样。高一刚入学时可是个大美女,追她的人还不少。”

  “现在都高三了,你还提高一。你这小子是不是有病。她现在这个样子,谁还敢追她啊。又高大又结实,男生都吃不消。”

  我听到这些风声后,立马去找阿欢,没分班前我们曾在一个小组,关系还不错,只不过分班之后各忙各的又加之没有手机,便渐渐疏远。

  阿欢笑笑跟我说没事,可我明明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丝落寞。明明是天之骄子,都是被人捧在手心里,可现在却从云端跌落至尘埃,这该是有多痛啊。我紧紧地握住她的手,想给她一些力量。

  她拍拍我的手背,接着轻轻地回握着我的手,开口说道她妈妈在高二分班之后怕她学习跟不上,特意找人托关系买了一些补脑的药,价格还贵得离谱。这才吃了不到一年就变成现在这个模样了。药已经停了,可这身上的肥胖却没那么容易消失。“既然无法改变,那就坦然接受。”这是那个月朗星稀的'夜晚,阿欢跟我说得最后一句话。

  直到高考结束,她还是没有瘦回吃药前的模样,不过整个人看起来精神多了。现在大学毕业后的她,身材也没有特别高挑,但正因为略带丰腴,更显成熟稳重。在工作上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的她很快就得到了领导的认可,升职加薪,一路提拔,早已在全国有名的上市公司站稳了脚跟,而那些曾经的男生又开始蠢蠢欲动。

  我曾开玩笑地问她是否要感谢青春里那段刻骨铭心的痛。隔着手机,阿欢爽朗的笑声直达我的心底,她说是要好好感谢那些深夜里痛哭流涕的日子,被嘲讽,被嫌弃,被鄙视的日子终究成为过去。正是那些不堪过往,才造就了现在年轻有为的自己。

  奎妮哭过之后,走出柜子时,已经恢复了神态,她顺了顺短裙,道了声谢谢后,便挺直腰板抬着头离开了。她打消了辞职的念头,更加卖力地工作,用自己的成绩证明自己的能力。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2

  开始一直以为戴维是活在现实中的,只是感觉奇怪他为什么一直不真正现身,直到最后揭晓谜底才恍然大悟。有点像电影灵异第六感。

  故事的主线无非爱情亲情友情,情节并无特色。最吸引我的,也许不是故事的情节,而是哈罗德一个人在路上的自由、与自然合一的心态。

  还有路上的那只小狗,是那么通人性,真让我有养狗的冲动。而且最近被几只接近我的陌生小狗舔过,愈发觉得狗有着特殊的.感知能力。

  另一个引发思考的问题是:有人陪伴就不孤独吗?一个人就算是孤独?当看完书,走在斜塘的街上的时候,看到纷纷扰扰的人群迎着我的面走来,有家人陪伴的,有情侣携手的,而那时的我,竟不觉得有什么孤独可言,也许是因为这世界都可以被我拥抱,只要我愿意迈出脚步,同时也因为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几个爱我的人并且有值得我付出所有去爱的人。

  以前什么都不懂的时候,真的是不怕孤独;后来因为一些人和事,发现自己还是怕的;在与它相处的过程中,让自己变得强大,慢慢就不怕了,甚至是爱上了。真是升级打怪,最后发现自己爱上了野兽啊。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3

  哈罗德为探望病危的朋友独自行走87天,行程627英里的旅途经历。选择行走是为了给友人坚持活下去的希望和挑战。

  这一路的行走,激起了他对自身和儿子成长过程中缺陷的新认识,以及对多年生活的理解和对現实的接纳。他回忆起很多人和事:他的父母,妻子、儿子……神奇的旅途变成了一个人的朝圣。他最终实现的是:心灵的自我救赎。他曾一次次的在心底对渐行渐运的妻子诉说内心的愧疚。“我欠你一个完整的`故事,二十年前我亲手埋葬了我的儿子,这不是一个父亲该做的事情……”.

  不得不承认我们大多数人的生活常态就是如此:“无趣,一无所长,循规蹈矩地读书,坐一辈子办公室、结婚、退休,一辈子没有做过什么特别有意义的事情。”生活就是这样平常寡淡,既使偶然会有“失落时的自我否定;无助时的哭泣;骨子里的不甘平庸…”这些情绪大多也会像水中的泡沫即显便灭。

  多少曾经信势旦旦确定过的目标,却在实施过程中离自己渐远渐变;多少曾经积累的信念总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溃不成军……因为我们总是在怀疑或忘记出发的意义,总是在行走时忘记了来时的路。

  哈罗德行走的路程有无数艰难,也有过豁然开朗。他麻木过,困惑过、动摇过也感动过。他的行动激励了别人,也找到了自我救赎的方式。“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显得暗淡无光。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又是独特的,每一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的圣地”。

  哈罗德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面镜子。不是吗?我们每一个人都习惯两眼盯着外部的人和事,甚至热衷于评头论足,说三道四,似乎错误都是别人的,却不曾轻易发现并承认自己的不足和错误。因为我们不敢直面自己,不敢直视内心深处那个渺小,懦弱、自私以及卑微的自己。

  这一路是赎罪,也是对个人和生活的探索。这一段也教会我们,要好好珍惜自己生命和挚爱的人。

  “或许我们曾经放弃过,曾经失败过,不管过去怎样,我们只要一直开始就好了,所有的开始都会变成坚持”。

  认识我们生来平凡,也都不凡。坚守信念,一个永远朝着自己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会给他让路。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4

  什么是信念,信念总让一些不可能的事变成可能,信念总会孕育奇迹~

  看完哈罗德的旅行,又看奎妮的等待,始终没能看透哈罗德对奎妮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如果是友情,何苦不远万里徒步穿越英格兰,难道真的是不甘平庸,想要轰轰烈烈不留遗憾?如果是爱情,缘何沉寂二十年缄口不言,缘何从不愿透露半点对奎妮的`情感?难道是两个人都太理性,清晰的认识到爱上了一个错的人,以至于彼此达成默契,让爱沉寂?

  面对死亡是需要勇气的,很佩服疗养院里的每个人,每个人身上都有一段故事,每个人面对死亡都似乎“毫不畏惧”,这或许就是绝望的勇气吧!

  心有信念,无所畏惧。所有人都将哈罗德视为信念,他不到我不能死,然而只有奎妮等到了,要知道,奎妮的状况似乎比所有人都要糟糕,为什么?我想,真正的信念可以给予你无限的力量,真正的信念来源于自身,哈罗德能跨越整个英格兰,不是因为他多么想救奎妮,这只能是他上路的一个动机,或者一个理由,真正支撑他走下来的,是他对自己的不甘心,对自己这一生的不满意,是他想要给自己画一个他自认为满意的句号;奎妮之所以能比其他人坚持更久,直到哈罗德到来,不是因为她就那么期望见到哈罗德,而是源自于她内心的愧疚,她想赎罪,她想要确认哈罗德是否愿意原谅她,虽然这只是她一个人的救赎~

  信念有多强烈,力量就有多强大,因此,你才是一切的源泉,对与错,好与坏,坚持与放弃,成功或失败,都源于潜意识里的那个你并不熟悉的你~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5

  四月中一个平凡不过的早晨,空气中飘着洗衣粉的香气和清新的草腥味。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收到了那封改变了一切的信。那封信来自哈罗德的前同事奎尼,信中,奎尼写道她被确诊患了癌症,虽然已经没有了治愈的希望,但是她依然很平静,并感谢多年前的这段友谊。震惊中的哈罗德难以平复心中汹涌的感情,他拿着自己斟酌了半天的回信,离开自己的家,朝着街尾的邮筒走去。

  故事第一章在英国最南部的一个叫金斯布里奇的静谧小镇展开,这里也是哈罗德和妻子莫琳住了大半辈子的家。出发的那一刻,没有人料到这将是哈罗德朝圣之旅的开始,也包括哈罗德自己。

  哈罗德是一个65岁的老头,在小酒厂干了四十五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职场上勤恳谦逊、自卑且不起眼,没有升职,连退休时告别会也没有举行。他的性格和他的家庭背景息息相关,在很小的时候,母亲离他而去,16岁时父亲又赶他出门,工作后,又遇到暴躁的老板,干着枯燥的工作,更不幸的是,唯一的儿子还因抑郁症自杀身亡,妻子20年来和他形同陌路,失去信任和交流,新邻居也几乎互不认识。总之,他的一生总伴随着各种不幸,而他,始终隐忍并自卑地接受。如果他突然离世,没有人会注意到他存在过。但当他收到前同事的信那天,积压在心头多年的感情让他决定出发,奇迹般地在87天徒步627英里,横穿整个英国腹地。这一路,他经历了很多热心相助的陌生人,认识了一群素昧平生的追随者,内心从忐忑、到崩溃、再到坚定,最终抵达了奎尼所在的疗养院。

  哈罗德希望用徒步的时间挽救老同事的生命,他坚信“如果我走着去看老朋友她就一定会好起来”。但是他没有想到,这场徒步也让他得以从新审视自己的原生家庭,新生家庭,以及过往的生活。

  年少的哈罗德生活在支离破碎的家庭。父亲和母亲关系不和,时常争吵。终于有一天,母亲无法忍受父亲而离家出走。瘦小的哈罗德依然记得母亲离开的那个早晨,狭小屋子里满地都是母亲的衣服,有的甚至落到了被称之为“前院”的草坪上。小小的哈罗德将衣服一件件捡起,上面充满了母亲的气味,极度悲伤的他需要将指甲掐进手臂才能忍住不哭出声来。然而母亲再也没有回来,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又一个陌生的阿姨。学校里的孩子都叫他“没妈的哈罗德”,以至于他再也不愿去上学。十六岁生日的那天,哈罗德被醉醺醺的父亲赶出了家门,从此开始自力更生。幼年家庭的变故让小小的哈罗德天生缺乏关爱。母亲出走,父亲不务正业对哈罗德不管不顾,年幼的.哈罗德不知道合格的家长应有的模样,这也为之后儿子与他的隔阂埋下伏笔。

  哈罗德不像父亲一样玩世不恭,他按部就班在小酒厂谋得一份差事,并与莫琳结婚生子。他们的小孩戴维从小聪慧异常,哈罗德从内心里爱着这个儿子。可是他却不知道如何与儿子沟通,在儿子胆怯的时候他也不知如何鼓励他。戴维六岁那年,他们一起去班特姆海边游泳,小戴维越游越远,眼看着要被海水吞没。幸亏一个海上巡逻员及时相救,把嘴唇紫黑的戴维救起。而情急慌乱之下的哈罗德当时却由于恐惧不敢入水而假装在岸边解鞋带。哈罗德的胆怯逐渐让莫琳不满,而这积蓄已久的不满在戴维上吊自杀的时刻终于爆发,夫妻的感情由此降到冰点,二十多年即使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但却形同陌路、鲜有交流。

  当人的生活令人绝望的时候,身边即使再细小的理解也是莫大的帮助。内向的哈罗德在小酒馆工作多年仍没有朋友,直到遇到奎尼。奎尼是一个矮矮胖胖,貌不惊人的女人,从她加入小酒厂的第一天起老板和同事便对她指指点点。即便如此,她仍能力排众议胜任每一份工作任务,并且几乎能做到完美。外表坚强的奎尼有一次在文具柜旁偷偷哭泣时正好哈罗德撞见,不善言辞的哈罗德似乎看到了刚加入酒厂时的自己,处处碰壁,也屡屡被同事嘲笑。他鼓励奎尼坚持下去,而奎尼的确挺过了那段最艰难的阶段。后来,哈罗德和奎尼由于工作的需要经常一路去小酒馆查账,奎尼时常会关心小戴维和哈罗德的近况,这让生活在无助和失望中的哈罗德有了对生活的希望。然而这一切都因哈罗德在酒醉之后打破老板心爱的穆拉诺玻璃而戛然而止。奎尼因主动替哈罗德背了黑锅而被逐出酒厂,从此音讯全无。

  哈罗德从未想过徒步会让他出名,当很多慕名而来的追随者开始和他一起向贝里克进发时,他十分感动。然而好景不长,由于慕名追求者大多有着各自的盘算和企图,旅途上开始充斥着各种不和与争吵。热闹只是暂时的,哈罗德始终知道自己徒步的初衷,不为名利,只是为了拯救昔日的好友和自己内心的救赎。最终他告别了追随者,重新开始一个人向北进发。这让我不禁想起《阿甘正传》里的主人公阿甘,他跑步横跨美国,直到无数追随者慕名而来并跟随着他跑。直到有一天,阿甘突然想明白了什么,突然停下脚步,淡淡说道:我要回家。于是众人让开道路,目送着自己的偶像一个人默默往回走去。而在这本书中,也许这是哈罗德从自卑到成熟的标志,不随波逐流,坚信自己的初衷,并有勇气执行下去。

  抵达疗养院的那一刻,哈罗德看到的奎尼已经不再有之前的外表,但他知道,奎尼还是亦如以前的文雅与善解人意。而哈罗德自己黝黑的外表下的面容虽然和之前相差无几,但是他的内心却已更加释然与安定。

  文中对奎尼的描述不多,让我感慨良多的是如下这一段:

  “哈罗德?弗莱。她想起来了。他来道过别了。

  她曾是一个叫奎尼?轩尼斯的女人。她会算账,还写一手极好的字。她爱过,也失去过,这样应该就够了。她触碰过生命的实质,也曾游戏人生,终于有一天,我们都将关上那扇门,把一切放下。这个可怕的想法伴了她许多年,但是现在?她不怕了。什么都不怕了。只觉得累。她把脸埋入枕头,感觉有什么东西像花朵一样在脑子里绽放,头越来越重…

  奎尼张开嘴,想吸入一口空气。空气没有进来,但是另外一样东西来了,像呼吸一样轻松自然。”

  哈罗德最终成功履行了诺言,但是却依旧没能扭转奎尼的病情。故事的结尾,奇迹没能发生,正如加油站女孩的爱也没能挽救她罹患癌症的阿姨。现实总是残酷的,也许这个故事本是告诉我们现实的残酷才是更加真实的。

  故事的末尾,重归于好的莫琳和哈罗德重新牵起彼此的手,走向海岸,两个小小的身影印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一边走一边笑,渐行渐远。即使现实残酷,终有一天,我们将学会和这世界好好相处。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6

  从一开始看到书名以为又是什么鸡汤文到开始看,一开始挺无聊,因为很多事情都只是个引子都没有讲清楚,有些云里雾里的,到最后一切真相大白,还是挺难想到的。

  但是这本书真正吸引我的地方是哈罗德一路上的过程,既包括他一个人的徒步路途也包括他和莫琳在这之中的心路历程。深深地被哈罗德途中一边走一边遇到不同的人听不同的故事,学习新的对待生命的方式,不断回忆找寻会最初的热情和爱。就像书中一开始的一句话,旅行有时会毁掉一段婚姻,有时会拯救一段婚姻。毫无疑问,哈罗德是第二种。

  这本书也常常给我两种不同的矛盾的感觉。一方面会感觉场景和心路历程等等都很真实,很实在,尤其是对于哈罗德和莫琳心理变化的描写简直是人之常情。但另一方面令我感到矛盾的是书中所描写的社会环境背景,里面不同的'人的故事的复杂多样,对待哈罗德大多都是那种对待陌生人没有防备的态度让人有些难以接受。并非说人性本恶,而是就我所处的社会环境而言,没有多么不友善吧但也没有这么人间大同吧……所以说,这就是写作的艺术效果?亦或者说真的有人在过着这种我想象不到的生活?

  总而言之,还是喜欢里面对于哈罗德一个人徒步时候路途中植物环境的描写和哈罗德与莫琳两个人不断变化的心路历程,真的是人之常情,深入人心的感觉。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7

  历时半个月的时间,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是我读得最快的一本书了,但是读完总想说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索性就大概介绍下这本书吧。故事的主人公叫哈罗德·弗莱,他是一个65岁的老头,在酿酒厂做了四五十年的销售就退休了,为人谦逊,独善其身,从来没有过太高远的追求。

  正如书中所描述的那样:“哈罗德·弗莱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像是随时防备着前方会突然出现一道低梁,或是被人投偏了纸飞机似的。”

  “哈罗德从小就学会了安身立命之道——保持低调,做个隐形人。”小时候,哈罗德的母亲不辞而别,父亲便经常给他换不同的“母亲”,但他并没有真正感受过什么是母爱和父爱。

  成家后,他的婚姻生活也是不尽如意,儿子戴维患上了抑郁症上吊自杀,妻子由此便和他分居形同陌路人。在如此窘迫的境况下,他收到多年前的女同事兼好友奎尼的一封信,并告诉她自己得了癌症,不久便离开人世。

  从此,他便决定一个人上路,亲自把自己的回信交到奎尼手中,并一路不停地给奎尼的疗养院打电话寄明信片,让奎尼一定坚持等着他。一路上,他一边回味往事,一边自我反省,还帮助许多人分担了一些东西,可回想起自己的从前,对待妻子莫琳、对待儿子戴森、对待好友奎尼,他总觉得亏欠了他们好多,甚至很多都是无法弥补的东西……一路上,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深刻体会了外面的生活,虽然旅途中也常有同行者陪伴,却没有一个人能够走近他的心,真正地了解他,懂得他“在路上”的意义。

  从英国的`南部到北部,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历时八十七天的时间,六百二十七英里的里程,哈罗德终于到达了贝里克的圣伯纳丁疗养院,实现了对奎尼的诺言,奎尼最终也安然地离去,哈罗德和莫琳的感情也重归于好。

  其实,整本书通读下来,让我一直都不懂的是,这本书为什么要叫“一个人的朝圣”而不是封面内的那句话“那么,我是谁?”朝圣往往不应该和“宗教”相关联的吗,而哈罗德并不是宗教信仰者啊,抱着这个疑问我请教了百度百科。

  百度百科对“朝圣”的解释是:

  朝圣是指教徒朝拜圣地的宗教活动。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的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通常,它是一个人前往自己信仰的圣地或其它重要地点的旅程。果然,“朝圣”的确是与庄重、信念、宗教有关。但这本书讲述的是主人公哈罗德在去看友人奎尼的旅途中,通过忆往事,自我反省,给自己心灵的一次洗涤,最终又重拾勇气,开始坦然面对生活。

  如果非要说这是一种朝圣,那就是哈罗德坚定了一种信念:只要他一直坚持走,奎尼就一定会活着,直到他到达目的地。严格来说,这的确是一种信念。但与其说是哈罗德为了“拯救奎尼”而开始“一个人的旅途”,倒不如说是奎尼拯救了哈罗德,如果没有奎尼的信,就不会有哈罗德“在路上”,就不会有他重新审视自我和面对生活的勇气,更不会有莫琳最终对哈罗德的原谅。

  坦白来说,我觉得这本书用“朝圣”来命名,显得过为沉重,如果叫“那么,我是谁?”,也许会有另一种意境吧,也说不定呢。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8

  最近心情很压抑,有点小崩溃,和同事吃了饭,和同学聊了天,貌似好了很多,但时不时还是会难受,那就找点事情去做,看到静静推荐的书目《一个人的朝圣》,我就利用这段时间看了。

  哈罗德并不是个职业的步行者,不懂路线、装备、安排;他甚至不是个热血澎湃的年轻人,自己年轻的时候,并没有做过什么让别人深刻记得的事情。他要走,仅仅是个念头,是听闻好友奎妮罹患癌症后,他想到两人之间隔着他从不了解、只能想象的千山万水:道路、农田、森林、河流、野、荒原、高山、深谷,还有数不清的人。他要去认识它们,穿过它们——没有深思熟虑,也无需理智思考,这个念头一出现,他就决定了。

  这样简单的决定和行动吓住了不少人,包括自己的妻子。可是人们都接受了他的行为,用心说服了理性,选择忽略一切,去期待一种疯狂性、可能性。最重要的.,奎妮相信他,与相隔几十年未蒙面的朋友相聚是他出走的动力,也会是她顽强活下去的信念。读后感·你信我信你,这就够了,而我貌似是那么多疑的一个人,我不知我该相信什么,可能我需要这样一种无所畏惧的信念吧。

  有一句话传得特别广:我们大多数人,都活在一种平静的绝望里。

  我们正在,或是终将会像哈罗德一样的生活着:只是一团穿着西装的空虚,有时说话,有时听到身边人讲话,每天上车下车,上班回家,却与其他人没有真正的交流。

  几年、几十年都会这样过去。其间会经历若干的喜乐和痛苦,也可能会收获一些慰藉和情意,但最终只有自己铭记。一生就这样过去。习惯甚至执着于这种平静的绝望。

  我们其实也可以像哈罗德一样,突然间想跳开这样的生活,迈起步,到外面去。那我也是要改变这种貌似很平静又压抑的生活,去看看不一样的世界,去过一过不一样的生活。人生的终点,不是在山水踏尽时,亦不是在生命结束后,而是在于放下包袱的那一刻。放下包袱,去勇敢地做一切想做的事情,所谓勇敢,不是遗忘,而是要和痛苦再一次狭路相逢,然后很淡然的面对。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9

  没有手机,没有走远路的鞋子,没有指南针,没有地图和换洗的衣服。

  哈罗德最后买了一只可伸缩的电筒。他告诉自己反正靠着脚上这双帆布鞋和手中这个塑料袋已经走了那么远,只要动动脑,牙刷和剃须刀都可以塞到裤袋里,止汗剂和洗衣粉可以放到另一个裤袋里。

  离开埃克赛特前他买了一本二手的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和一本大不列颠旅游指南。带上水和饼干,还有一管凡士林药膏,用来治脚。

  他在比克利的手工艺礼品店买了一套四个杯垫,上面印着德文郡的风景。为妻子选了一只按一按笔尖就会发出暗暗红光的圆珠笔。

  他把剃须刀和剃须膏忘在小旅馆的公共厕所里,也没有精力重新买了。

  玛蒂娜给了他两双徒步专用的袜子和一卷蓝色胶布,给他背上了一个空的登山包,在塞了个指南针到他手里。

  他买了防晒霜,药用棉,指甲钳,膏药止血贴,消毒药膏,水泡保护膜,肯德尔薄荷蛋糕。补充了一下洗漱用品,买了一盒洗衣粉,和玛蒂娜给他的胶布一起整齐放进了玛蒂娜给他的背包。

  他给奎妮买了一块可以挂在窗上的玫瑰石英,给莫琳买了一只小树枝雕刻成的'铅笔,买了两顶手织贝雷帽,是奎妮最爱用的棕色。

  他换了鞋底,买了一盒新的胶布,可以用到斯特劳德。

  他从垃圾车里捡到了一个破睡袋。

  他把洗衣粉给了一个学生,把手电筒给了一个找不到钥匙的女人,把胶布和消毒药水和梳子给了一位孩子跌破膝盖哭泣的母亲,把大不列颠旅游指南和植物百科给了一堆在克利弗山迷路的德国夫妇,把给奎妮的礼物重新包装。把给莫琳的礼物全都寄了出去。他留下了背包和指南针,因为它们不时他的,他无权转送他人。

  穿上了朝圣者们订制的衣服,脱下了那件衣服

  他遗失了指南针。

  他最后身无一物。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0

  哈罗德在旅途中不断回忆过去,儿子的聪明、孤独、酗酒、溺水到去世,这些其实都不是谁的错,而他责怪自己没能作为父亲给予儿子更多一点关注和陪伴。

  奎妮替他承担下纳比尔的怒火而辞职时,他没有站出来承认错误,连道别都没有,就与奎妮失去了联系。

  莫琳因为儿子的去世,悲痛不已,甚至会和去世的儿子对话,莫琳一直责怪丈夫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他也手足无措无法安慰妻子,以至于两个人的.关系越来越疏远。这么多年,夫妻两人各自悲伤,互相折磨,喘不过气。

  一个人的朝圣,是一场逃离压抑、面对自己的旅程,只有一个人在独处时,才能直面自己不愿承认的错误,尽情地折磨自己,直到幡然醒悟……只有一个人在孤独无措时,才知道自己最应该珍惜的是什么……生活不可能是完美无憾的,过去的某一天某一刻某一瞬间,现在的我们想起来都可能后悔没有多做一点,再多做一点……

  哈罗德一路上遇到各种各样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那么多人想要一场哈罗德似的朝圣,却没有勇气逃离现实,跳出生活圈。当哈罗德听多了看多了各式人们的生活之后,反而能鼓起勇气面对自己的过去,写出给加油站女孩那封坦白一切的信……

  承认错误很难,放下过去很难,哈罗德的自责内疚,莫琳故意忽略的那些细节,不是不爱了,只是生活的挫折模糊了内心,而这场朝圣之旅开始之后,所有的爱都渐渐清晰。

  看了这本书,我突然觉得每年计划一次旅行是非常好的事情,一个人也好,和爱人也好,或者和父母,毕竟在诸多繁杂琐事和压力山大的现在,时不时地跳出生活圈,看看外面的人和世界,确实可以净化心灵,找到自己生活的动力。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1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资深剧作家乔伊斯.蕾秋的小说处女作,该书曾荣获20xx年英国最佳小说新人奖。写剧本的作者写起小说,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场景鲜明,二是对白细腻,三是金句频出。有了这么三个特点,读这本书的感受就是两个字:不累。

  这本小说虽说出自剧作家之手,但是它却并不戏剧化,故事朴素、人物平凡,让人感动的正是字里行间的那种简简单单的细腻质感。这不禁让我想起周杰伦的《安静》:“睡着的大提琴,安静的旧旧的。”就像该书的宣传语:“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这本书之所以能一度成为欧洲最畅销的小说,大概是因为主人公哈罗德是一个和我们一样,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的经历、思考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可能会经历的。简单地说,平凡人的故事、平凡人的信念,直指平凡人也就是我们的心灵。

  在《一个人的朝圣》的扉页上节选了第五章的一段文字: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多么困难,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正是因为很难,所以我们不妨跟着哈罗德一路向北,一同发现生活、发现自我。

  本书将从十个主题点来带大家领读:

  1、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1-3章)

  2、不趁着现在偶尔疯狂,日子就没什么盼头了(4-6章)

  3、生活充满了令人恐惧的未知,但一切都会好起来(7-9章)

  4、把目光集中在比自己伟大的.事物上,希望无比丰盛(10-12章)

  5、想要坚持一件事情,你得站定你的立场(13-15章)

  6、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16-18章)

  7、人生最后悔的事,莫过于没有搏一搏(19-22章)

  8、人要学会放手,放开自以为离不开的东西(23-25章)

  9、满目山河空念远,不如怜取眼前人。(26-28章)

  10、爱的威力让一切都开朗起来(29-32章)

  周国平说: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会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

  是的,走一条自省的朝圣之路。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2

  哈罗德·弗莱和夫人莫琳曾经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孩子戴维患了忧郁症自杀,夫妻二人一度失陷在痛苦之中不可自拔,互相猜疑埋怨,导致感情危机。一次意外哈罗德收到了多年失去联系的同事奎妮·轩尼斯的一封来信,信中寥寥几句,得知奎妮癌症晚期。65多岁退了休的哈罗德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终于踏上了徒步去另一座城市去看望奎妮。奎妮年轻有才智是个独身,在工作上相互帮助在事业上有了共同的语言,无话不说,逐步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一次哈罗德惹了祸,差点就被开除,是奎妮挺身而出背了黑锅,最终奎妮被老板开除。从那以后两人再无缘相见,哈罗德出走以后才鼓足勇气给莫淋打电话告知他内心的想法,但是妻子并没有理解他,出门在毫无准备,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开始了长达87天647英里的跋涉故事,只凭一种信念,只要他还活着,奎妮就能多延长生命。一路的种种磨难和艰辛最终从新赢得妻子的理解和感动,圆满地送走了奎妮。

  爱的威力,让夫妻两人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手,走向海岸,两个小小的`身影映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越走越远。只是刚走了一半,肯定有谁又想起了那句话,再次激起一轮狂笑。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

  指甲缝里塞着泥土的感觉真好。

  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真好。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3

  “双脚泛着一层不健康的白色,几乎发灰;袜沿在脚腕勒出了一圈粉色的痕迹;脚趾、脚跟、脚背上都有水泡,有些在流血,有些已经化脓;大脚趾的趾甲像马蹄一样粗糙,近鞋头的位置还有一道蓝紫色的淤血;脚跟上起了厚厚一层硬皮,有些地方裂开了在流血......”

  如果你认为走路就是把左脚放在右脚的前面,再把右脚放在左脚的前面,刚刚引用的这段文字告诉你绝非如此。这就是哈罗德在连续徒步25天以后双脚所遭受的苦痛。所以作者乔伊斯说:“你以为走路很简单吗?但是这些原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非常困难;吃也是一样,有些人吃东西困难;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看起来简单的东西有的时候很不易。的确如此,如果不做任何的准备,连走路这样简单的事情都会让你苦不堪言。”

  没有徒步经历的人应该很难理解为什么说走路很难。可是读完《一个人的朝圣》,和哈罗德一起用87天来完成开车10多个小时就能完成的这段路,我所能感受到的除了自由、欣喜和感动,更加触动我的,是:“只有陷入真正的绝望才能重生;而在重生的旅途中,自己所要面对的别扭、纠结和痛苦又是如此深刻而不可逃避。”

  退休半年的老人哈罗德接到20多年前同事奎尼的来信,信中寥寥数语告知哈罗德她身患绝症不久将告别人世,特写信来和哈罗德道别。哈罗德不知所措立马回复:“祝你早日康复”,然后批了一件防雨衣穿上一双帆布鞋就出门去寄信。路过一个一个邮筒时,纠结于“早日康复”四个字太过于简单,他从一个邮筒走向下一个邮筒,然后在小镇尽头的便利店里,售货女孩告诉他:“信念会让一切好起来的,如果你坚持认为病人会好转,那么你就一定可以找到帮助她的办法。”听了女孩的话,哈罗德莫名其妙地认为如果自己可以徒步穿越627英里,奎尼就能活下来。他特意打了电话给奎尼所在的疗养院:“请告诉她,她的朋友哈罗德正在来看她的路上,她要等着我;我会走着过去,让她一定要好好活着。”于是一个人的朝圣之旅就此开始。

  87天,627英里,无数次觉得坚持不下去了,又一次次踏上征程。路上哈罗德与许多的平凡人相遇而后挥手告别,每一次离别似乎都成就了崭新的开始。旅店客人、骑自行车的母亲、斯洛伐克移民玛蒂娜、一群追随者,一条喜欢石头的流浪狗,甚至路边的花草和天边的云彩都给了哈罗德不同的启示和勇气。“他明白,在弥补自己错误的这段旅途中,他也在接受着陌生人的各种不可思议。站在一个过客的位置,不但脚下的土地,连其他一切也都是对他开放的,人们会畅所欲言,他可以尽情倾听。一路走过去,他从每个人身上都吸收了一些东西,他曾经忽略了那么多的东西,他欠奎妮和过去的那一点点慷慨。”

  徒步87天,最艰难的部分是什么呢?是体力不支?还是风餐露宿?读完这本书后,自己开始一个人早晚在公园独自行走2个小时,再细细回想哈罗德的这87天,慢慢的越来越体会到最艰难的部分应该是他一个在路上,必须不间断的回想自己的全部过往,想起自己这一生如此碌碌无为平庸不堪。长时间独自行走在路上,哈罗德才意识到自己面对生活的不如意,他逆来顺受,选择了用孤独和麻木的态度来对待一切。

  一个人徒步旅行,意味着一个人长时间的独处,可以掌控也最无法掌控的应该正是自己的思想,那犹如一场战争,没有硝烟没有敌我但一样哀鸿遍地撕心裂肺。在路上,哈罗德断断续续主动或者被迫的回想自己的过往,想起少年时期母亲的诀别、父亲的放纵、成年后儿子的叛逆和妻子的绝望,回想自己一直以来习惯性的静默。他会后悔自己没有在儿子无助时大胆的给他一个拥抱告诉他“我爱你”,后悔在妻子痛失爱子绝望时选择逃避。也许正是这样一幕幕的'昨日重现,逼着哈罗德去想清楚:“自己是谁?儿子为什么选择自杀?妻子为什么会20年来形同陌路。”逼着哈罗德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

  人生是可以选择逃避的,如同哈罗德这一生,面对生活中的种种不尽人意,他选择沉默来把自己置于孤独的自我空间里。而就在快要走完这一生的风烛残年,哈罗德突然有了第一次改变,突然有了逃离一切的勇敢和果断。正是这样的一次变化,才让哈罗德开始如此重新思考自己的人生。或许这样的改变和调整为之晚已,或许任何时候,认真思考和审视自己的人生,都如同一次朝圣一样,神圣而隆重。

  所以,与其说哈罗德的这次旅行是拯救老友的生命,不如说他在借此来追寻真正的自我。将自己逼到绝境寻求失去的自我,一如置于死地而后生的自我突破,最痛却最有效。在绝境中,内心里的焦虑和卑微被一点点丢弃,那些被摧毁的激情和渴望开始慢慢复苏,行将就木的生命开始显现生机。每个人的人生都会有布满遗憾,每个人都需要直面痛苦,是选择郁郁寡欢逃避到老,还是早一天如同哈罗德一样勇敢的迈出第一步,而后再慢慢的解开生命中所有的心结?

  读完这本书,想起看了好几遍的电影《转山》。书中的哈罗德和电影里的张书豪都是最普通的平凡人,生活中的他们平淡无奇到微不足道,但是因为一个有点率性的决定从此自己开始一段让所有人艳羡朝圣之旅。

  他们的勇气和自由确实让你我羡慕,不过细细想来,更加羡慕的应该是这样的选择促使他们对世界、对人生、对生活有了不一样的感悟,也许经历和体验才是找到自我和超越自我的唯一途径,而让自己一生过得“真我”就是每一个人的朝圣之旅。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闲暇时喜欢看电影读小说。电影如同点心,书本则是主食。读小说,一个人,一本书,看似单调,但实际上却是一场精彩绝伦的舞台剧。导演是你,剧务是你、作曲是你,主角配角全是你,随着剧情的展开,一个人对着文字或载歌载舞,或举杯独饮,或兴高采烈或痛不欲生,一本书读完,自己仿佛经历了不一样的人生,会有一种不现实的酣畅淋漓之快感。如此来看,阅读岂不也算是一个人的朝圣!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4

  87天,627英里,没有精良的装备,60岁的老人就这样徒步穿越了大半个英格兰。

  这长途跋涉的87天,不仅仅是一个对身患癌症的奎妮的承诺,我想这更是哈罗德重拾生活之旅。作为一个“被抛弃的儿子”,“不合格的父亲”和一个“失败的丈夫”,每天的生活除了为活着而生活以外,哈罗德在心里想着一辈子就这样完了。这条朝圣的道路上,哈罗德学会了接纳自己,“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刚启程的哈罗德是木纳而拘谨的,不管任何事,他首先想到的都是别人的看法,当遇到越来越多的陌生人,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后,哈罗德学会了打开自己的心灵,回到了年轻时的那种对生活的热爱,对感情的追求。

  “原来只要知道寻找的是什么,就往往能从身边随手拈来。”有时候人甚至连自己想要什么根本不知道,其实你那梦寐以求的东西就在你的身边,比如说爱情,亲情,友情,只不过有人没看到与它们要么错失了,要么遗弃了。“没有爱的生活不是生活”就像哈罗德与莫琳,年轻时的一见钟情,热烈的爱着对方,后来儿子的出生与死亡,让原本深爱着彼此的两个人从此有了深深的隔阂。87天的旅程,距离和点点滴滴的回忆又让他们找回了彼此。

  现实生活何尝不是这样,自己是一个怎样的自己,也许很多时候看到的.都不是真实的内心深处的那一面,当对生活变得麻木了,对一切事物觉得理所当然了,我想活着的确是为了活着,一生也只是为了活着走下去了。我只知道当用心拥抱生活的时候,心会开始悸动的。

  刚着手看这本书时,初觉平淡无奇,越看到后面越觉得引人入胜,当哈罗德开始他的朝圣时,自己的心灵之旅也开始了。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5

  我外出上学时,只有寒暑假才会回家。没回家的时候,妈妈总是打电话一而再再而三的确认我的归家日期,每次到家都有一大桌美味佳肴在等着我。可待不了多久,妈妈就会嫌弃我睡懒觉,不收拾屋子,问我为啥还不回学校。

  妈妈是同一个妈妈,可为何差别待遇如此之大?读《一个人的朝圣》时,我亦发现了这个问题。莫琳是同一个莫琳,可为何对哈罗德态度变化如此快?

  莫琳擦好桌子、洗好衣服、铺好床单时,很庆幸哈罗德不在家。哈罗德在家,她大概又有更多的事情好忙活了。可这庆幸之情未过一刻钟,她又有些焦虑了,为啥哈罗德还未回家?他以前从不会这么晚回家。

  仔细想想上述的问题,不过是因为待一起的时间久了,会产生厌烦感。就像一成不变的生活,总要有点新鲜事才能与众不同。

  我拿起水杯,浅浅地抿了一口白开水,静静地继续往下读。

  莫琳想找点事情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可随处都是哈罗德的`影子。给他打电话,电话又在楼上。找不到人,不知道他身在何处,莫琳内心开始慌乱,脑子开始乱想。

  忽然她的脑子里蹦出一个可怕的想法:哈罗德遗传了他父亲的老年痴呆,他会不会迷路?又或者没被人发现?莫琳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找到鞋子和钥匙就往门外冲。可冲到门外又觉得自己真荒唐,又回到门内。

  慌慌张张确实有些滑稽,可我却怎么也笑不出来。因为这种事情,我经历过,所以我懂。

  去年某日大半夜,凌晨1点左右,我朋友在微信里跟我说她的车抛锚了,停在了半路,真是倒霉。当时我已经进入梦乡,早上睡醒看到她发的微信被吓得半死。

  一个女孩子,三更半夜车子抛锚,想想都后怕。我立马翻身坐起,忙打电话,可只听到冰冷的女音:欢迎使用来电助手业务……气得我差点把手机扔了。

  那一整个上午,我都不在状态,实验频频出错,脑子总是走神,对同事也是爱理不理。满脑子都是我朋友的影子,她会不会出事?她该怎么办?我一边安慰自己她不会没事,可一边又静不下心来。直到接到她的平安电话,我才回到正常状态。

  当隔壁的好心人雷克斯打电话询问哈罗德有没有回家时,莫琳选择了隐瞒,她说:已经到家了。有人说这个善意的谎言是为了让雷克斯放宽心,但我更觉得这个回答是让莫琳自己相信哈罗德没事,相信他会平安到家。当时的莫琳内心定是无比惶恐,她怕哈罗德出事,她只能一遍遍自我安慰。或许这个答案本就是下意识的回答。

  当莫琳接到哈罗德的电话,她是欣喜的。终于,听到了他的声音。可当她知道哈罗德要走路去看奎妮时,她开始慌了。那么远的距离,他一个六十五岁的老人竟然要走路去?莫琳一次次地阻止他,希望哈罗德从实际出发,她希望他不要去。

  哈罗德一副势在必行的样子,似乎只是告知他的妻子莫琳,而不是与其商量。莫琳生气、发怒,可电话忽然就断了,她的劝说于事无补。哈罗德还是上路了,她要去看奎妮,去那个遥远的地方。他相信只要他在路上,奎妮就不会死。

  可莫琳就可怜了,她一个人在家担心受怕忽,这件事对她来说却是噩耗。毫无疑问,莫琳是爱着哈罗德的,他和她一起牵手走过长长久久的岁月。

  可原文却在此埋下了伏笔:

  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些久埋的回忆,开始在她身体里簌簌发抖。

  回忆里的那些东西是什么?

  哈罗德、奎妮、莫琳之间又发生了怎样的故事呢?

  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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