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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时间:2024-09-01 09:47:47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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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通用19篇)

  做工作方案前可以通过案例分析、案例对比预想可能出现的问题。在计划开展某项工作时,提前准备多种方案,可以更好的帮助上级做决策,那么工作方案有什么格式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通用19篇)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1

  为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开展市级示范片区建设,依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街道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持续推行生活垃圾“四分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现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成功创建生活垃圾分类市级示范片区,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验。

  (一)政府主导,全民参与。街道统一领导,社区认真履职,积极发挥政府机关的示范带头作用,坚持“源头分类、分类投放、集中回收”的原则,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良好氛围。

  二、基本原则

  (二)示范引领,积极推广。街道机关、各社区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街道、社区干部率先垂范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优先推动各物业公司、各社区、各居民区开展垃圾分类。

  (三)完善机制,全面推进。逐步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制定科学的奖励和约束办法。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转运等环节衔接,形成统一完整、协同高效的全流程运行体系。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设施、人员配置及督导制度

  规范设置和管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分类收集点及容器数量满足需求,在有条件的分类收集点设置洗手池、公示栏,公示告知各类垃圾投放方式(投放指南)、收集时间、作业单位、责任人和联系方式等。收集容器分类标志统一、清晰准确,外观干净整洁、无残缺破损,收集设施要定时清理、擦拭、消毒,确保整洁卫生,无满溢、无渗漏、无积尘、无污渍、无明显异味。建立定期维护管理制度并有效落实,确保配套齐全、设置合理、标识规范、管理有序。

  1.根据人口数量、垃圾产生量、服务半径和收集方式等,合理配置垃圾收集点。每个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至少配置1个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齐备的收集点;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点300户配置1个,或服务半径每70米配置1个。

  2.有条件的居住小区内设置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临时存放点,位置应相对固定、隐蔽,且垃圾不得暴露存放。

  3.各社区要按照每300户配备1名垃圾分类督导员,督导员应统一着装,并佩戴统一的工作牌,督导员时间段应在投放指引牌上公示,做到组织架构完整,人员保障充足,职责落实明确。

  4.户外活动场所(含人行道、休闲区等)配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在原有道路上的垃圾收集点增设分类投放指引牌。

  (三)分类作业

  1.每300户建设一个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每个小区至少一个有监管条件的`有害和可回收的投放点位。完善投放点的督导员配备(可以聘请居民代表、物业管理、文明志愿者等人员组成),督导员在上班时间进行旁站值守,做好开袋检查、督促劝导、宣传指导等工作,真正做到“教育在桶边、检查在桶边”,深化居民对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重要性的认识。

  2.规范四类垃圾的运输车,车辆分类标志清楚,安装定位系统,轨迹可查;收运人员作业规范,做到分类收运,无混装、滴洒漏现象,无违规乱倒、偷倒垃圾现象。有害垃圾、大件垃圾要及时规范处理。

  3.由街道统筹安排签约大件垃圾、有害垃圾收运管理公司,方便小区居民采取电话预约专人收运服务。

  4.推进垃圾分类收集、清运,探索市场化运行,社区主导监督、企业规范清运,末端配套处理。

  (四)分类成效

  1.居民是垃圾分类投放的第一主体,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居民规范投放,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和制止,对上级督办、群众投诉、舆论曝光等事件及时整改。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物业公司或相关资质企业负责投放管理,不能确定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社区负责管理。

  2.各社区要学习万福社区、万盛社区垃圾分类试点的经验做法,在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同时,优先选取一个居住小区、一栋楼、一条路、一个重点单位(学校、医疗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集中力量先行入户、宣传、指导,带头示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定期组织居民参观、学习,形成以点连线、以线带面、全面推开的垃圾分类新局面。

  (五)宣传培训

  1.宣传教育。以街道和社区为主体,带动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园、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重要门户、小区业主群,采用入户宣传、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海报、LED屏幕播放、设置展板等传统宣传方式,利用报纸、公众号、自媒体等多样化媒介,加强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投放指导,营造垃圾分类的浓厚宣传氛围。

  2.主题活动。全片区所有学校垃圾分类知识进课堂;每个社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主题不同的宣传实践活动(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等),各小区每年至少组织2次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3.人员培训。街道、社区、相关部门等统筹配合,组织对辖区管理人员、志愿者、督导员等,进行每月至少1次的业务培训,做好培训资料和活动记录整理,确保垃圾分类队伍业务熟悉、能力素质合格。

  (六)运行管理

  1.街道划分成8个网格,成立“三员一组”通过确定垃圾分类专管员、楼道宣传员、网格指导员,建立双向联络机制,切实做到纵横覆盖、不交叉重叠,确保网格保持合理的管理服务密度,有效解决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中的遗漏,避免重复宣传,并能责任到人,建立良好沟通、整改机制。

  2.各社区召开居住区、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大会,并通过多媒体、微信、公益性广告、张贴海报、入户宣传、发放垃圾分类传单、进社区、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营造一种“主动垃圾分类光荣,乱投乱放垃圾可耻”的社会氛围,动员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行动中来。

  (七)考核评价

  1.落实《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每月至少一次,对辖区各类企业、单位和个人等责任主体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建立“街道—社区—居民”的常态化监督约束机制,加强督促考评,并实行通报制度。生活垃圾分类完成情况纳入各社区绩效考核内容。街道每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暗访考评,针对不同类型单位实行差别化分类考核,实行月通报制度。

  3.在小区入口、重要通道口、楼道设置“不文明行为公示栏”对不分类投放的予以曝光;在小区入口设置生活垃圾分类“红黑榜”,对表现优秀的居民或住户进行表扬通报,对不分类投放的予以批评。

  (八)创建达标片区

  所有居住区按照定时定点投放要求,严格执行《福建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暂行标准》,对全年推进的分类单位、居住区开展年终考核。年终结合市、区垃圾分类、卫生考评部门的各类检查、评比、考核等各项工作,评选出优秀分类小区、优秀单位和优秀分类个人,对其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同时对全年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总结,为下一年的继续推进总结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同责”的基本原则,街道、社区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把推行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要健全垃圾分类人员队伍。

  (二)完善机制措施。以本工作方案为基础,在队伍建设、宣传培训、监督考核、台账管理各方面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和具体措施,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实现考评制度化、联动配合化、五位一体化,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

  (三)落实经费保障。街道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经费并规范使用,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各公共机构、其他社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四)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基层党建的重要载体,推动支部认项目、党员认岗位,实施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制度,带动身边家属、居民养成分类投放习惯。

  (五)强化法治保障。坚持依法治理,严格实施《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结合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通过教育、处罚、拒运等方式约束行为,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法治保障水平。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2

  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切实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品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住建部要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以街道(乡镇)为单元的片区建设,按照“管理机制明确、硬件配置到位、宣传引导有效、物流去向清晰、分类实效显著”的原则,明确街道(乡镇)、社区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垃圾分类投运收运处理系统全覆盖,确保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片区建设工作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二、实施范围

  晋州镇(建成区)区域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相关企业、试点住宅小区、公共区域等。

  (一)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报社、融媒体中心等事业单位,协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公园、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二)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等。

  (三)试点住宅小区:辖区范围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居民楼以及规模大、住宅公寓密集等所有类型的居住小区(含已改造完成的城中村)。

  (四)公共区域:辖区内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的各级城市道路、河滨步道、广场等公共活动区域。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以晋州镇为主体的管理体制

  按照国家全面构建与推广垃圾分类片区的要求,统筹推进以晋州镇为单元的垃圾分类片区建设,着力压实管理主体责任,统筹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的力量,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措施予以落实并保持长效。晋州镇具体要做到:

  1.晋州镇及社区要配备足够的专(兼)职管理人员队伍(小区管理人员、物业工作人员、督导员等),落实日常管理、协调和统筹工作。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也要按需求配足、配强专职人员,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管领导、职能科室、责任人,形成上下衔接、职能独立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

  2.制定出台垃圾分类片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建设目标、主要任务、推进措施、保障机制、考核制度等。

  3.汇总编制区域内所有公共机构、相关企业、试点住宅小区及公共区域清单,建立完善各类分类垃圾收运处置台账(含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大件垃圾等),严格记录各类垃圾清运数量、收运人员、收运车辆、垃圾去向等相关内容。

  4.制定针对区域内不同对象的培训宣传方案,在区域内建设固定的可供参观学习的垃圾分类宣传阵地,组建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培训,经常性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5.利用各类创建、评比、检查等平台,组织开展区域内日常垃圾分类情况考核和指导;根据各级各部门生活垃圾分类考评结果,督促辖区内垃圾分类责任主体认真落实整改。

  (二)强化晋州镇垃圾分类设施配置

  根据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晋州镇分类片区内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覆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机制,落实分类片区内所有单位垃圾分类主体责任,筑牢源头分类基础。

  1.设施配置到位。城区各单位(含公共机构、相关企业、试点居民小区、公共区域等)要严格按照我市强制分类工作标准,落实垃圾分类设施及宣传引导标识配置,并就设施数量、日常各种垃圾分类收运量、考核记录、宣传教育等建立台账。

  2.行业管理到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晋州镇整体统筹区分类片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城区各行业主管单位,根据我市生活垃圾分类职责分工的具体标准和要求,负责指导和监督本系统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三)完善晋州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

  1.持续推进其他垃圾与环卫系统数据相融合;联合正规企业不断开发并完善可回收物回收体系。

  2.健全有害垃圾日常收运工作机制和回收方案,形成规范高效畅通的回收处置体系,提升全市有害垃圾回收效率。

  3.加快城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实现市区所有农贸市场、果蔬门店及超市厨余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置,督促餐厨垃圾专营企业对城区餐厨垃圾应收尽收,并建立准确详实的回收台账。

  4.指导和督促城区各单位、居民小区设置规范的临时堆场,对建筑垃圾、大件垃圾进行分类暂存,委托相关有资质的企业或单位运输至规范的企业(场地)进行处置。

  四、相关要求

  (一)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制度

  街道(乡镇)推进垃圾分类片区建设是国家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基石工程和重要内容,是国家、河北省、石家庄市考核垃圾分类城市的刚性指标。市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牵头定期组织对各单位的检查,并形成通报,结果抄送市委、市政府。

  (二)强化教育引导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尤其在公园绿地、商业街区、市民广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广泛开展强制分类专项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培训工作,重点抓好单位后勤人员、小区物业人员、环卫保洁人员的培训;广泛引入社会参与和监督,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做好优秀分类经验的交流与推广;注重分类特色亮点的培育和建设,充分发挥分类片区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三)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

  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构建生活垃圾分类社会服务体系,广泛动员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形成工作合力。鼓励产品生产企业、实体销售企业、快递服务企业和资源回收企业等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动开展社会服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产业发展。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行动,形成稳定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监督志愿者队伍。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3

  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xx年全面推行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委办〔20xx〕33号)《关于印发福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四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xx〕1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有计划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工作,逐步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一)20xx年底。县建城区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农村选取1-2个乡镇作为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工作试点。逐步建立相匹配的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体系,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实现生活垃圾处置“零填埋”。重点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厨余厂、厨余处理一体机、沤肥设施)规划建设,实现厨余垃圾量与设施处置能力相匹配。

  (二)20xx年底。县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心区域以社区为单位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县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50%。

  (三)2022年底。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80%,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处置。

  二、工作内容

  坚持“简单、管用、可操作”原则,将生活垃圾分为厨余(湿)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五大类,以“分得清、收得齐、运得走、处理好”为工作导向,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无缝衔接的全链条处置体系,具体如下:

  (一)厨余(湿)垃圾

  厨余(湿)垃圾采用绿色垃圾桶收集。各产生单位(部门)如机关单位、物业小区、超市、企事业等将分类出的厨余(湿)垃圾自行组织或委托企业采用厨余(湿)垃圾运输车辆进行定时定点收集、运输至垃圾转运站中转或直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置。

  鼓励各乡镇、各单位因地制宜,采用适宜的技术,就地、就近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厨余垃圾。

  (二)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采用红色垃圾桶收集。各相关乡镇负责规范设立有害垃圾集中收运点;负责将小区前端收集到的有害垃圾运送至有害垃圾集中收运点;配备专人管理,负责做好与小区及收运处置单位的交接工作;永泰生态环境局负责有害垃圾的运输、处置监督管理,协助各乡镇做好与有害垃圾收运处置单位的沟通工作。

  (三)大件垃圾

  乡镇、社区指导各居民小区、单位合理布局设立大件垃圾堆放点。大件废弃物处置企业采用厢式货车定时或预约上门对各小区、单位产生的大件垃圾进行统一规范化收集、运输至大件垃圾集散点初步破解,可利用的进行资源化利用,剩余部分转运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置。

  建设与管理业主单位负责将作业产生的园林绿化垃圾归集运输至集散点或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四)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采用蓝色垃圾桶收集。县商务局负责指导乡镇、社区合理层级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组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采用可回收物专用运输车辆对各居民小区、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进行回收和资源化利用。

  (五)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采用黑灰色垃圾桶收集。各产出单位(部门)如机关单位、物业小区、超市、企事业等将分类出的其他垃圾自行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环卫企业采用其他垃圾运输车辆进行定时定点收集、运输至垃圾转运站中转或直运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置。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管理体制机制

  1.成立永泰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第一副组长,统领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乡镇相应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

  2.明确县、乡镇、社区(村居)三级党委、政府和县直部门工作职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计划,各级文明单位、绩效评比等考核内容。

  3.县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牵头,组建县、乡(镇)两级垃圾分类执法队伍,严格依法实施《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5号),保障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

  4.各乡镇分阶段成立3-5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人员招收、工资待遇等参照县人社局核定的.临聘人员标准),乡镇招收的中心人员所需工资经费由县、乡(镇)共同负担。根据本方案制定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制定分类管理员管理使用的具体工作意见。

  (二)创建分类示范点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示范片区建设,20xx年底前建成5个城区精品示范点,2个农村精品示范点。

  1.小区推行“四定”模式。以乡镇为主体,以社区为着力点,参照福州五城区做法,采用市场化运作、社区主导、物业小区志愿者共同参与的模式,推进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四定”工作,20xx年10月15日前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工作,11月底前完成80%垃圾分类屋(亭)的建设、分类管理员聘请、监控探头安装设置,12月底前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全面落实垃圾分类“四定”,实现生活垃圾有效分类收运、处置,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成为居民生活新常态。

  2.打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按照“户分类投放、村分类收集、乡(镇)分类转运、县分类处置”方式,各乡镇根据属地原则,借鉴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先进经验,因地制宜,探索农村垃圾分类模式,采用市场化运作、乡镇主导、村委具体负责模式,打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3.行业部门积极带头示范。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先行带头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管行业必须管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分别制定本行业、本系统的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牵头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行业的垃圾分类工作,带头协同推进,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

  (三)规范中端运输环节

  1.分类屋(亭)——转运站

  垃圾收运企业中航环卫有限公司、海沧市政有限公司、升阳升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分类收运作业要求,逐级检查。统一分类收运车辆按分类运输配置要求,逐车建档;统一分类收运车辆标识标牌,喷涂到位;统一安装GPS定位系统,全程监控。合理规划垃圾公交式收运线路,固定收运时限,与前端分类企业收集无缝对接建立收运交接台账,收运时间白天安排在9:00-17:00,晚上安排在21:00至凌晨。

  由乡镇牵头,组织社区、物业共同负责选定小区垃圾收运点位置,设立公交式收运站牌,垃圾桶在收运点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转运站——终端处置

  垃圾焚烧发电厂进场路口设卡,对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现场查验,未规范分类收运的车辆禁止进场。餐厨垃圾运往餐厨垃圾场处理厂处置;其他垃圾运往保罗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可回收物运往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处置;医疗和有害垃圾运往相应危废处理厂处置,其中餐厨、其他和大件垃圾处置由城管部门负责监管;有害垃圾处置由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管;可回收物的回收再利用由商务局负责监管。

  (四)完善后端设施建设

  垃圾分类办负责对接企业,由企业捐建在嵩口月洲村已安装1台日处理1吨的(湿)垃圾处理设备,近期在城峰镇马洋原垃圾焚烧炉厂房内、丹云乡再安装3台(湿)垃圾处理设备;中期拟选址污水处理厂前采取BOT模式建设餐厨垃圾场,日处理量16吨,总投资约1500万元;长期规划建设保罗产业园分类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含飞灰、大件、危废处理厂)。

  (五)统筹规划建设标准

  1.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将垃圾分类屋纳入建设项目总平面图规划,按照每300—500户原则设置一个固定垃圾分类精品屋,占地面积30平方米以上,垃圾分类屋应具备垃圾分类投放点、洗手池、洗桶池、工具间等功能区,通水、通电、通信等功能,有条件的应建设一个垃圾宣教屋。

  2.在建项目或未交房的小区,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将垃圾分类屋纳入验收、规划许可验收的标准,按照每300—500户标准设置一个固定垃圾分类精品屋,占地面积30平方米以上,垃圾分类屋应具备垃圾分类投放点、洗手池、洗桶池、工具间等功能区,通水、通电、通信等功能,有条件的应建设一个垃圾宣教室。

  (六)促进资源回收利用

  县商务局逐步完善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在乡镇、社区合理布局设立回收网点,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市场主体。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准入退出机制,建立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将可回收物的二次分拣、回收利用结果作为考核、评优标准。年底前初步建立垃圾分类收运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发展的新体系。

  (七)加强宣传培训力度

  县委宣传部、文明办持续在全县主流媒体开展全覆盖、多样化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宣传工作,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生活垃圾分类良好氛围。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分级培训制度,分县级、乡镇、社区三个层级,县住建局牵头街镇逐级对社区工作人员、小区物业人员、分类管理员、志愿者、居民等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和垃圾分类常识知晓率。

  (八)开展校园分类教育

  县教育局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小手拉大手”等主题活动,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制作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读本,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列入教学内容,建立并实施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评制度,结合教学开展家庭、学校、社区联动分类宣传活动。

  (九)积极引导企业参与

  各乡镇要根据实际,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垃圾分类,通过公开招标吸收有规模、有经验、有责任心的市场化企业参与辖区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分类技术水平。依托企业力量,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同时,强化对企业分类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补助经费相挂钩。

  (十)健全分级考核制度

  1.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委文明办、县效能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成立县级督导组,对乡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每周一次的督查考核,每月考核结果进行全县通报,并抄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评。美丽乡村办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工作考评范围。

  2.樟城镇、城峰镇要相应成立督导组,每周对辖区各社区、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将考评结果及时汇总上报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县直各部门特别是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教育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县交通局、县国资中心、县卫健局要各自组建督导组,每月对本系统、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四、保障机制

  (一)领导重视,例会推进

  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研究推进。充分发挥县、乡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通过周通报、月例会、重大事项季度专题研究等形式,及时推广垃圾分类的“好模式、好经验、好做法”,解决生活垃圾全面推行工作遇到的问题,确保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城区全覆盖的目标。

  (二)党建引领,社区主导

  各级党政机关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范畴,发挥党建工作引领和党员带头示范作用。同时,以居民为主体,以社区、村居为着力点,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和社区、村居工作者力量,发动社区、村居居民共建共治共享,确保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最后一公里”。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县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分类部署、组织、推动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县委与乡镇党委签订生活垃圾分类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状,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生活垃圾分类目标责任书。

  县直部门按照行业管理职责,负责组织本行业,本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及时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四)完善机制,严格奖惩

  1.建立源头追溯机制。适当发放给居民的家用干、湿垃圾袋采用二维码信息管理,并与居民积分卡捆绑,实现垃圾分类源头追溯。

  2.完善奖惩激励机制。细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奖惩激励措施,对生活垃圾分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扣减单位绩效分;对拒不实行分类的企业和个人,依据《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对不配合分类工作且设置门槛的物业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五、经费保障

  参照《关于印发20xx年全面推行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委办〔20xx〕33号)《关于印发福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分类“四定”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落实我县生活垃圾分类经费保障。

  (一)县、乡(镇)财政共同承担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需经费由县、乡(镇)财政共同承担,县级承担经费采取以奖代补模式。所需经费由县财政预拨50%,年底县级财政根据考核结果,考评分数90分(含)以上(优),县级财政给予100%奖补;80分(含)至90分得(良),县级财政给予90%的奖补;70分(含)至80分得(合格),县级财政给予80%的奖补;70分以下的(较差),县级财政不予奖补。

  分类屋(亭)建设,根据实际建设成本,经验收合格的,县级财政给予补助,精品分类屋补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座,普通分类屋不超过3万元/座,分类亭不超过0.6万元/座。

  (二)县级财政差额拨付

  1.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公共场所的垃圾桶和垃圾袋由各单位从日常办公经费中列支,自行负责采购分发。

  2.宣传经费、宣传册、人员培训、奖励经费、预留统筹经费等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组织开展。

  3.生活垃圾分类教材由县教育局负责采购并分发各学校。

  以上所需经费差额部分由部门自行向县财政申请拨付。

  (三)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经费

  1.由县住建局牵头,永泰生态环境局配合,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对有害垃圾进行运输、处置,所需经费经县住建局、永泰生态环境局审核把关后,由县住建局向财政申请专项经费。

  2.由县商务局负责,对接市商务局,组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负责可回收物的收运及资源化利用,差额部分向县财政申请补助。

  3.县住建局负责牵头,规范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收运企业准入门槛,逐家核准,对未通过核准的企业清理整顿,取消收运资格,对通过核准的企业登记造册,向社会公布。

  各产出单位(部门)如机关单位、学校、物业小区、超市、企事业等与有资质的收运企业签订协议,收运费用由垃圾产出单位自行承担。

  4.城区公园由县住建局负责委托原有养管保洁企业分类收运或委托有资质的收运企业收运,费用自行承担。小区配套公园由管理业主单位负责委托原有养管保洁企业分类收运或委托有资质的收运企业收运,费用自行承担。

  城区广场由管理部门负责委托原有保洁企业分类收运或委托有资质的收运企业收运,费用由管理部门承担。

  5.对城区垃圾收运企业因分类运输需要新购厨余和其他垃圾运输车辆的,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其中荷载质量3(含)~5吨的车辆,按照5万元/辆补助,荷载质量5(含)~8吨的车辆,按照10万元/辆补助;荷载质量8吨(含)的车辆,按照15万元/辆补助。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办〔20xx〕26号)、《河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城市〔20xx〕734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启动省辖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函》(豫建城函〔20xx〕53号)、《南阳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精神,推动我县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垃圾分类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以法制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创造良好的生态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工作部署,20xx年5月份之前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并启动试点区建设。组织开展以街道居民委员会为单位的垃圾分类示范点创建工作,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基本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生活垃圾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可回收体系,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20xx年12月份之前,试点范围内居民分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分类投放准确率达9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100%,试点范围内(1000户居民中)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三、组织机构

  成立南召县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县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城市管理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城市管理局(执法局)、县爱卫办、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卫健委、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房管中心及城关镇、城郊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城管局局长张道科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四、实施范围

  在城郊乡、城关镇辖区部分实施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累计选取1000户居民开展试点工作。城郊乡500户,城关镇500户。

  五、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加强政策引导,明确规范标准、统一管理要求。落实城关镇、城郊乡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落实以居民委员会为单位的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发挥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循序渐进。选择中心城区具备条件的地方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以“鼓励为主,强制为辅”为基本原则。对城区居民个人以鼓励为主,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强制各级文明单位、卫生单位和各中小学校率先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在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积极带头,发挥示范作用。按照“试点行先、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步骤,逐渐形成可复制的经验进行推广。

  (三)倡导市场化运作。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按照招标要求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

  六、分类方法

  (一)分类类别

  试点范围内生活垃圾实行四种分类,即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

  可回收垃圾: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衣物、箱包、家纺、纺织料等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

  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厨余垃圾:包括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厨房产生的垃圾。

  其他垃圾: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以外的日常生活垃圾,包括一次性塑料袋、泡沫餐盒、被污染的纸张等。

  (二)设施配置

  设施配置原则上以300户为一单元,不足300户按300户计配置标准:智能可回收箱一组(包括纸张、塑料、金属、玻璃4个箱体);有毒有害不锈钢质材垃圾箱一个;厨余垃圾桶(240L)16个,其它垃圾桶(240L)16个(分别置于每单元楼梯口处,原则上按每20户设置1个厨余垃圾桶和1个其它垃圾桶,住户较多的单元依次递增。);积分兑换机1套;手持终端机1套,3吨以下封闭式垃圾运输车(电动)1辆;每300户配置分类指导人员1人,分类巡查人员1人,分类设备值守维护人员1人,居民积分兑换问题反馈人员1人,可回收垃圾预约上门服务1人,司机1人。

  (三)作业流程

  生活垃圾分类流程主要包括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考虑当前实际,试点期间生活垃圾分类主要作业流程如下:

  1.厨余垃圾

  (1)投放。试点小区居民使用可降解分类袋,分类打包后,投放到专门设置的分类垃圾桶内。可降解分类袋由政府或服务企业提供。

  (2)收集。考虑到试点期间县餐厨垃圾处理厂尚未建成投用,收集到的厨余垃圾数量较少,且厨余垃圾对运输车辆要求高,在餐厨垃圾处理厂未建成前,运送至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2.有毒有害垃圾

  (1)收集。居民按照要求将分类后的有毒有害垃圾投放指定分类垃圾桶内。

  (2)暂存。有毒有害垃圾因其数量少,实行分类暂存,15天至30天运输一次,试点范围有毒有害垃圾由县环保部门指定单位负责运输。

  (3)处置。有毒有害垃圾处置由县环保部门指定场所处置。

  3.其它垃圾

  (1)投放。市民利用可降解袋打包后投放至分类垃圾桶内。

  (2)收集。试点单位安排专职人员将公共区域内的其它垃圾集中至分类垃圾桶内,并进行二次分拣。

  (3)运输和处置。其它垃圾的收运和处置按现行模式运营。

  4.可回收垃圾

  (1)投放。市民按照要求将可回收垃圾分类投放至智能垃圾回收集中,投放后实现实时称重积分。

  (2)收集。一是预约回收。利用智能回收垃圾箱管理平台,市民可通过手机、电脑网上预约或短信电话预约上门回收,实现积分兑换。二是活动现场回收,试点单位每周六举办一次卖场回收活动。卖场回收活动参照市场价现场给予补偿。

  (3)运输处置。可回收垃圾由试点单位或服务企业负责运输至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资源化利用并负责建立资源化利用台账。

  七、工作步骤

  (一)宣传培训阶段(20xx年9月)

  1、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利用电子屏幕、微信微博平台和居委会、小区宣传栏,采取知识竞赛、“垃圾去哪了”现场体验,以及“给居民一封信”、分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册、发动志愿者参与、制作印刷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

  2、成立机构,明确试点小区。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所需经费,配置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城关镇、城郊乡政府和县有关单位均要成立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配备专人负责本区、本行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城关镇、城郊乡政府配备不少于5名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开展本区生活垃圾指导、监督工作;各居委会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主体,要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并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工作人员。县有关部门将组织对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骨干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范、分类收运要求。

  (二)启动实施阶段(20xx年10月-11月底)

  1、摸清户数,建立数据库。城关镇、城郊乡根据任务情况,可以按照相关程序,遴选专业公司开展前期工作。也可以自行组织人员开展前期工作。对各试点小区基本情况进行摸底,确定试点范围人员数量,垃圾产量等数据,测算试点所需垃圾袋、垃圾桶、运输车等设备数量,聘请专业公司或招聘分类督导员、分拣员等。

  2、完善机制,建立收运体系。10月份采购所需设备,并布设到位,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宣传栏,建立厨余垃圾、有毒有害垃圾收运体系。

  3、启动各试点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0月底前按照各自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在分类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收运等相关工作。

  (三)验收检查阶段。(20xx年12月)

  县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对县中心城区垃圾分类试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查阅各项台账,核对各项数据和设备配置情况,抽查居民知晓率并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法规规章,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方法,为我县中心城区全面展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夯实基础。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关镇、城郊乡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分工。县城管局负责对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培训、督促和考核,负责不可回收垃圾的收运处置。县环保局负责指导试点小区做好有毒有害垃圾收集、储放工作,负责有毒有害垃圾的收运处置。县发改委负责餐厨垃圾处置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县商务局负责可回收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餐饮商户(业主)将餐厨垃圾统一收集,县房管中心负责督促物业配合各区做好分类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制定试点小区经费补贴标准。县文明办负责协调县新闻单位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报道工作。同时,建立健全例会制度,县、乡镇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分别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二)强化主体责任。城关镇、城郊乡政府、县城管局是实施(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要制定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落实专职工作人员。试点区所在的居委会、社区要配置足额工作人员,周密安排部署,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切实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

  (三)加强财政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要纳入县、乡(镇)财政预算。试点期间,可参照郑州做法,按照每户每月补助25元的标准实施(县级10元/户,乡(镇)级15元/户),积极探索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协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强化监督考评。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全县年度绩效考评,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挂钩。定期对试点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通报,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相关区依照规定追究责任。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5

  推进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xx〕47号)、《黄冈市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函〔20xx〕38号)的部署要求,结合黄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将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治理创新、社会文明提升的重要抓手,以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资源利用化、处置无害化”的治理目标,加快建立以法治为基础、以政府为主导、以全民为主体、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建设生态、和谐、美丽、宜居黄梅。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统筹布局。对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整体进行科学论证,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统筹布局,基本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与循环利用”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体系。

  (二)示范引领,稳步推进。打造垃圾分类示范点,探索建立具有黄梅特色的分类模式,总结经验,逐步扩大分类范围,全域扎实推进。

  (三)创新技术,健全体系。坚持以生态、循环、可持续的理念为指导,着力构建以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为导向,以可烂垃圾资源化处置、不可烂垃圾无害化处理、可卖垃圾资源化利用,有害垃圾规范处理为核心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落实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管理职责,强化属地管理和部门职责,加强宣传、引导、监管职能,建立教育引导、法规约束、绩效激励的管理体系,形成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工作目标

  到2022年,县城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启动2个乡镇垃圾分类,建成5个垃圾分类示范村。

  到2025年,县城区和农村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50%,全县至少建成5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25个垃圾分类示范村。

  四、主要任务

  (一)科学规划设计

  20xx年上旬制定印发《黄梅县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分类标准,确定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具体措施。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系统谋划、有效分类、城乡有别、因地制宜、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属地为主、乡(镇)村(社区)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严格分类标准

  1.确定生活垃圾分类类别。根据《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导则》,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四分法”分类模式,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其中县城区和各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分类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农村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材料颜色按照: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为“红色”,厨余垃圾(易腐垃圾)收集容器为“绿色”,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为“蓝色”,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为“灰色”,并按照规定标识印制分类图案。(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全县统一规定各类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类别、规格、标志和选型。各单位、乡(镇)、行政村(社区)依据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收运对接要求,确定容器配置的体量、数量和位置,并按要求配置。(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城区各公共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分类投放

  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要确保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因地制宜确定投放点位置、投放时间和投放规范。用法律的手段和激励的措施,督促单位和个人开展垃圾分类。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乡(镇)、行政村(社区)要配备保洁分拣员进行二次分拣和分类收集,安排督导员或志愿者,现场宣传、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解决分类投放不自觉、不准确等问题。(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民政局、城区各公共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实行分类收运

  1.合理设置和改造分类收集站点。各单位、乡(镇)、行政村(社区)要因地制宜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严格执行分类收集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应建立进出台账,记录其种类、数量、去向等,完善统计制度;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对未实行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收运单位拒绝收运,主管单位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北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黄冈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黄冈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给予罚款。(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分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2.配置专用分类收运车辆。按照机械收集、分类转运、环保高效的原则,统一分类收运车辆标准和颜色,改造和配置专用分类收运车辆,实行分类收运,杜绝混装混运。(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分局、县卫健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3.确定分类收运主体。“可回收物”依托市场化、社会化渠道,建立村级回收点、镇级分拣中心、县级专业市场的收运系统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两网融合”;“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按照“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的模式,城区由环卫部门定时定点收运,农村由各镇村分类收运;“有害垃圾”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自行收集暂存,由环卫部门定时收运;建筑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采取预约方式由环卫部门有偿上门收运。(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分局、县卫健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推进分类处理

  采取长期布局与过渡安排相结合、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厨余垃圾(易腐垃圾)资源化利用。农村易腐垃圾中的有机物可就近生态堆肥处理,城市厨余垃圾通过干湿分离后与其他垃圾协同处理。其他垃圾和有害垃圾集中收运至相应的垃圾处理终端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装修垃圾分拣、大件垃圾拆解等回收利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和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商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加快终端处理设施建设

  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加快推进分类运输、分类中转、分类处理等设施项目改造和建设。一是提标分类中转设施设备,按照分类要求,对现有城乡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进行淘汰更新,城区新建一座生态环保分类垃圾中转站;二是推进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新建一座餐厨垃圾处理厂,统筹布局农村易腐垃圾就近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三是积极推进我县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处理设施,配套装修垃圾分拣和大件垃圾拆解等回收利用设施;四是统筹布局“可回收物”利用设施建设,推进村级回收点、镇级分拣中心、县级专业市场的收运系统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两网融合”;五是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科技经信局、县商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分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高位推进。县政府成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实施、监督考核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推动建立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对各部门、各乡(镇)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责任单位: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强化属地管理。各单位、各乡(镇)、村(社区)负责所辖区域内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分类投放、分类收运等日常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指导、监督、考核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部门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分类”的要求,建立健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门协作机制,加快构建多向发力、多管齐下、多方共治的垃圾分类工作大格局。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一支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者队伍和推进队伍,指导和监督公众分类投放,多措并举,强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资源,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等活动,大力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全民树立“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的观念,通过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不断提升群众垃圾分类意识,营造“以参与垃圾分类为荣”的浓厚氛围。依靠基层组织,统筹居委会、村委会、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力量,发动广大党员干部、热心群众、志愿者等宣传、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国有企业的带头示范作用,坚持党建引领、干部带头、党员示范、巾帼助力、志愿服务等形式,共同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融媒体中心、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政策支撑。

  一是法规政策配套。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配套制定《黄梅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二是财政政策配套。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将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确保预算充足、资金到位;

  三是收费政策配套。按照“谁产生垃圾谁付费”的原则,完善城区生活垃圾收费标准和方式,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

  四是扶持政策配套。制定和落实低价值物回收补贴、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和处置补贴、易腐垃圾资源化利用补贴、大件垃圾回收拆解利用补贴等扶持政策,发挥政策杠杆作用和利益导向作用,完善垃圾分类市场支撑体系;

  五是优惠政策配套。引入市场机制,采取政府与市场、社会与专业相结合方式,与企业、专业组织广泛合作,引进第三方专业公司、社会组织参与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教育培训、分类收运处理和项目投资运营等工作;

  六是管制政策配套。依法依规通过教育、处罚、拒运和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等方式进行约束,逐步“倒逼”提高垃圾分类准确率。(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商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分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府依法监管、第三方专业监管、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纳入文明村(社区)镇、文明单位等创建指标体系。健全评选激励机制,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优秀家庭”“十佳分类明星”等评比活动,充分激发群众参与分类减量工作的热情。健全考核问责机制,科学制定创建办法、验收标准、考核办法,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对落实工作不力、工作滞后的,严格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人民政府)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6

  为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和文明程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示范公共机构,探索新型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提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力争到20xx年底,达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以上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市级统筹、区县主体。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各区县(市)政府作为实施主体和管理主体。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要在区城管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建立辖区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体制,建立督导队伍,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示范先行、分步实施。在xx、xx和xx3区率先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示范公共机构创建工作,探索建立符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模式。根据创建情况,逐步扩大分类范围,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三)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在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工作的同时,各区县(市)结合农村生活垃圾产出种类、村民生活习惯等情况,加大乡镇、村屯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逐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管理制度,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能力。

  三、分类方式

  (一)城区

  根据生活垃圾产生的种类和特点,按照居住、单位和公共三类区域,实施不同的分类方式。

  1.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

  2.单位区域。包括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有集中供餐的场所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场所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

  3.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有餐饮服务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餐余垃圾、其他垃圾三类;无餐饮服务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二类。

  (二)农村

  在环卫基础设施较好的地区,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大类粗分、分类治理,引导村民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与其他垃圾三类,进行分类投放、分类处置。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7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本市垃圾分类体系,促进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 思想,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社区为着力点,按照国家和省、市推进垃圾分类的总体部署,把垃圾治理全面融入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文明创建领域。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

  20××年底前,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xx年,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每个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xx年,琅琊区(规划建成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xx年,市区(规划建成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根据省城市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统一实行生活垃圾四分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居住区以及党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菜场、集贸市场、商业综合体、车站等实行四分法,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可根据垃圾产生实际情况实行除厨余垃圾(湿垃圾)之外的三分法。

  2.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本市居住小区、单位、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分类收集和存储容器。分类收集容器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照规定设置。

  居住小区:根据居住小区实际,科学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收集容器设置应当符合四类垃圾投放需要。多层、高层住宅小区可根据小区实际,合理设置其他垃圾、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住宅小区垃圾箱房或垃圾压缩站应当成组设置四类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可细化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配置可回收物打包设备。

  办公和经营场所:应当设置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及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投放点。有食堂或无食堂但集中供餐的单位,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区域应当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单位配置垃圾箱房的,应当成组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产生餐厨垃圾的,还应当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

  公共场所: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客运站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可回收物及其他类别垃圾“两桶式”收集容器。餐厨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应当增加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临时大型活动场所,应当根据活动安排及服务内容,在活动期间设置分类收集容器。

  3.稳步拓展强制分类实施范围。按照“先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后全面覆盖企事业单位”的安排,分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市直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琅琊新区、南谯新区、中新苏滁高新区率先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20xx年,居住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以区、街镇为单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各区、管委会至少建立1个街道垃圾分类片区。坚持整区域推进,20xx年,琅琊区(规划建成区)全面建成垃圾分类系统。20xx年,市区(规划建成区)建成垃圾分类系统。

  4.强化分类执法保障。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纳入依法实施轨道。相关管理部门要做好分类义务、分类标准、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等告知工作,并加强日常督促监管和指导,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强化部门联动。

  (二)着力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

  1.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鼓励居住小区因地制宜设置定时定点投放点,设定投放时间,制定分类投放规范等。沿街商铺应当按照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的要求,结合环卫作业单位“上门收集”工作,实行定时定点分类交投各类垃圾。

  2.深化绿色账户正向激励机制。以“自主申领、自助积分、自由兑换”为方向,开通完善“亭城绿色账户”激励机制。拓展绿色账户开通渠道,不断拓展绿色账户覆盖面,力争到20xx年,实现绿色账户与垃圾分类同步覆盖。完善绿色账户积分规则,发挥绿色账户在促进分类、可回收物回收方面的激励作用。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引进第三方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监督工作。完善绿色账户监管模式,提升绿色账户第三方服务质量。探索绿色账户市场化运作方式,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参与,多渠道募集资源,增强绿色账户影响力吸引力,提升绿色账户实效。

  3.加快推进“两网融合”。市城市管理执法、商务部门按照“有分有合,分类分段”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职责,加快推进居住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两网融合”。推进源头垃圾分类投放点和再生资源交投点的融合。推进标准化菜场、连锁企业、商业楼宇等企事业单位结合垃圾分类开展“两网融合”工作。加快培育各区可回收物收运服务企业。鼓励通过建立二手用品调剂平台、旧货商店、跳蚤市场等,促进闲置物品的直接再利用。

  4.不断完善“大分流”体系。坚持“大分流、小分类”的基本路径,不断完善“大分流”体系。加强装修垃圾管理。规范居住小区装修垃圾堆放点设置,引导居民对装修垃圾开展源头分类及袋装堆放。搞好大件垃圾收运服务。鼓励通过交换、翻新等措施,实现木质家具等大件垃圾再利用;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利用大件垃圾。结合建筑垃圾中转分拣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大件垃圾破碎拆解体系。促进枯枝落叶的资源化利用,完善枯枝落叶单独收集体系,鼓励绿化养护企业通过就地粉碎、堆肥等方式做好枯枝落叶的就地资源化利用。完善集贸市场垃圾分流体系,强化集贸市场垃圾的源头分类,结合垃圾收运及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促进集贸市场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三)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

  1.全面实行分类收运。

  (1)明确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要求。分类后的各类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运。

  有害垃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置。可采取预约收运或定期收运方式。采取定期收运的,每月至少清运一次。

  可回收物。可采取预约或定期协议方式,由经本市商务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收运后,进行再生循环利用。采取定期收运的,每半个月至少清运一次。

  厨余垃圾。由收运企业采用密闭专用车辆收运,严格落实作业规范,避免收集点对周边环境影响,避免运输过程遗撒滴漏。厨余垃圾应当做到“日产日清”。

  其他垃圾。由收运企业采用专用车辆收运。根据垃圾中转站贮存条件合理确定收运频率。

  (2)监督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责任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的义务,严格实行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坚决杜绝收运环节的混装混运。对收运环节混装混运的',严肃追究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

  (3)加强环卫收运作业监督管理。环卫收运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分类收运规范,对各类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收运,杜绝混装混运,并通过公示收运时间、规范车型标识等举措,接受社会监督。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

  2.建立完善分类转运系统。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强化其他垃圾转运系统,全市新建8个垃圾中转站。完善餐厨垃圾中转系统,推进市、区两级中转设施建设,新建5个餐厨垃圾中转站,配置餐厨垃圾专用转运设备。建设可回收物转运系统,合理布局建设可回收物中转站、集散场。各区要结合实际,建设一批低价值可回收物转运场(站),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分类、储存、中转等功能。规范有害垃圾中转运输,完善有害垃圾收集暂存点布局强化有害垃圾中转运输过程污染控制,防止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四)大力增强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理能力。

  1.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保障。注重规划引领和保障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保障。针对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按照“统筹功能、合理布局、节约土地”的原则,做好各类垃圾处理设施的总体规划布局。充分挖掘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周边空间潜力,进一步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做好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处理及利用设施相关规划并抓紧实施。各区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相关规划,确保辖区内规划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落地。

  2.加快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建立完善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体系。继续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建设使用、大件垃圾破拆设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满足无害化处置需求。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厨余垃圾等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努力推进静脉(循环)产业园建设,积极打造市级静脉(循环)产业园,全面提升垃圾综合处理、循环利用效能。论证推进和建立市级可回收物集散中心,布局本市再生资源产业,提升资源利用水平。结合本市危险废弃物处置能力建设,将有害垃圾纳入危险废物处理系统。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体制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市、区两级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等工作平台,加强统筹协调,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协同。坚持条块结合,落实属地责任。

  (二)加强法治保障。按照法定程序,加快研究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章制度。研究建立限制过度包装、控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及对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联合惩戒等“硬约束”机制。建立环保、规划、城市管理执法等多部门管理执法协作机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实现监管信息共享,切实加强对分类源头参与主体、投放管理主体、收运作业主体的执法监督。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标准体系,引导物业企业参与垃圾分类管理,保障物业企业在垃圾分类管理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并完善政府依法监管、第三方专业监管、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区、街镇、社区属地监督检查机制,加强考核督办,对拒不分类、混装混运、无资质收运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在媒体曝光。

  (四)注重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充分发挥媒体报道、社区宣传栏、宣传横幅的作用,形成舆论氛围。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作用,引导居民开展垃圾分类,提高垃圾分类在文明创建测评体系中的比重,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垃圾分类典型经验。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8

  一、工作目标

  积极发挥行政机关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形成全体干部职工参与齐抓共管局面,以垃圾源头分类、统一投放、集中回收等有效措施,实现残联办公场所区域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达到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二、实施区域和范围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范围为市残联机关所有区域。本方案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个类别。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5月-6月)

  1、制定方案。根据残联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2、设施设置。完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宣传信息张贴,指示牌设置。

  3、召开动员会议。召开残联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动员会议,提出方案、落实要求。

  (二)实施阶段(20xx年7月-8月)

  1、落实责任。建立市残联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制度。

  2、实施分类。按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成效。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总结阶段(20xx年11月)

  1、做好自查自检。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自查自纠工作,积极主动地发现和改进问题,进入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残联机关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

  四、设施设置

  1、五楼公共区域:在两个卫生间内各设置1个可回收物、1个有害垃圾桶和1个其他垃圾桶。

  2、各办公室:设置1个其他垃圾桶。

  五、投放要求

  (一)废品及可回收物

  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定期由办公室统一处理;

  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可回收垃圾桶,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

  (二)有害垃圾

  电池、硒鼓等有害垃圾统一投放至有害垃圾桶。

  (三)其他垃圾

  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其他垃圾桶内。

  六、工作职责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监督实施和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残联办公室。

  具体职责明确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做好本科室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工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知晓率。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牵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牵头做好垃圾分类检查考核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认真领会,提高认识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己的大事,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认识水平,增强参与的自觉性。

  (二)严格分类,担好责任

  垃圾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全体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进行正确投放,真正担好责任、守好阵地。

  (三)加强监督,取得成效

  要经常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表扬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确保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9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实现城乡生活垃圾系统治理,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为文明县城创建和绿色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xx年x月底前,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出台辖区(部门)垃圾分类实施方案。x月底前,县城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正式运行。xx月底前,县城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年底前,县城区基本建成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匹配的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启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城区完成x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建设,盛康镇完成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建设。

  20xx年,xxx镇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建设。

  20xx年,县城区和所有乡镇(开发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至少有xx%的行政村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全县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xxx个。

  20xx年,县城区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xx%。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分类投放

  城区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

  1.公共机构

  运行模式: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以下简称管理责任人)制度。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本单位办公及生活区域的管理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监督工作。

  设施配备:根据垃圾产量,按照《xx县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在办公楼内公共区域、楼外公共区域、垃圾临时存放区域合理设置四类(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配套设置分类收集棚亭。

  2.居民小区

  运行模式: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

  (1)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物业公司为管理责任人,在主管单位或社区的指导、督导下,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入户宣传、监督,引导居民正确开展居家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

  (2)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的住宅区,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在社区的指导、督导下,开展居家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

  (3)社区管辖区域,确定专门干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需要增加环卫工作人员、督导员和分拣员,宣传、引导居民正确开展居家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定时上门收集模式。

  设施配备:

  一是物业管理小区和业主自行管辖区。以方便居民投放和满足垃圾产量为原则,根据小区实际,合理设置四类垃圾收集容器,配套设置分类收集棚亭,有条件的小区可以引进智慧分类收集设施。每个小区应至少设置x个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零时存放点。

  二是社区管辖区域。以方便居民投放和满足垃圾产量为原则,根据实际合理设置四类垃圾收集容器,配套设置分类收集棚亭,并合理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零时存放点。

  3.公共场所、公共清扫区

  运行模式:责任主体负责投放垃圾收集容器,县环卫处负责收集。

  设施配置:

  (1)公共场所。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客运站、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配套餐饮区、集中休息区的增设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广场、公园配套建设智慧分类收集设施。

  (2)公共清扫区。城区主干道路、人流量较大的路段及商业街繁华区每间隔xx-xxxm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次干道路、一般道路每间隔xxx-xxxm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在环卫工人休息间设置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储存点。

  (3)农贸市场和大中型超市。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固定回收点,同时设置易腐垃圾或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并结合实际提高易腐垃圾收集容器配置比例。

  4.乡镇(开发区)、行政村(社区)

  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推行“四类直分”垃圾分类模式,组织辖区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和督促分类责任主体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运行模式:

  (1)乡镇(开发区)负责镇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投放及运行维护管理,抓好日常工作的督查考核。

  (2)行政村确定专人负责垃圾的定时清收,并通过村规民约、实施奖惩措施等方式组织和引导村民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工作,对保洁人员实行定岗、定位、定责的责任制管理。

  设施配置:

  一是农村“四类直分”容器设置:

  (1)每个保洁员配置x台四类直分收集车,每个组(村湾)设置x个垃圾集并点,每x-x个村配置x台垃圾收集车。

  (2)每个组随湾就片设置x座沤肥池,每个居民点设置一个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垃圾屋)。

  (3)镇区或人口密集村湾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临时存放点。

  (4)农户(居民)家庭设置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二是农村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

  (1)村委会在公共区域设置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有餐饮服务的村(社区)应在主要餐饮区及食品加工区设置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二)规范分类收集

  加强分类收集日常监管,建立管理台账,完善统计制度,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集”的倒逼机制。

  1.有害垃圾收集。根据有害垃圾品种和数量,合理确定收集频次,城区由县环卫处负责收集,集中存放;乡镇(开发区)由所在地住建分局负责收集,集中存放。

  2.厨余(易腐)垃圾收集。城区餐饮经营单位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产生的厨余垃圾、居民家庭厨余垃圾、农贸市场易腐垃圾及其他厨余垃圾由县环卫处收集。农村易腐垃圾由村(社区)保洁人员收集转运至沤肥池,实行沤肥还田。

  3.可回收物收集。

  (1)由公共机构、居(村)民自行收集处理。

  (2)环卫工人或者保洁人员收集。

  (3)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定时收集。

  (4)转运站建立分拣中心集中分类收集。

  4.其他垃圾收集。县环卫处、乡镇(开发区)住建分局按照“日产日清”的要求收集。

  (三)完善运输体系

  按照实际需求保障分类运输车辆,包括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运输车辆,并统一车身颜色和分类收运标识;对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实时监控,做到科学、环保、高效转运,严禁“先分后混”。

  1.有害垃圾运输。按照实际需求,合理配备专用厢式货车。需中转至有害垃圾处理场所的,应委托专业单位按规定运输;属危险废物的,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2.厨余垃圾运输。厨余垃圾由县环卫处或取得特许经营权的服务单位采用专用车辆运输。厨余垃圾采取密闭高效的`运输方式,做到“日产日清”。

  3可回收物运输。规范可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县城区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预约或定时上门回收,也可由公共机构和居民自行处理。农村鼓励乡镇(开发区)利用回收、换物等激励措施回收。同时,逐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分拣中心。

  4.其他垃圾运输。由县环卫处、乡镇住建分局采取密闭车辆进行运输,同时完善现有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增加分类设施和空间;根据实际需要,新建符合标准的转运站。

  (四)完善处理体系

  根据《xx县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xx-20xx)》,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

  1.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暂存。

  2.加快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运行,逐步扩大处理能力和辐射范围。农村易腐垃圾采取生态堆肥方式处理。

  3.建立和规范可回收物统计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智能统计体系,合理界定统计范围,精准统计可回收物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公共机构建立可回收物统计台账。

  4.加快实施老君山垃圾处理场二期建设,稳步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经信局、县财政局、县资源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供销社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县城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协调推进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坚持管行业管分类,垃圾分类相关责任单位依据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方案和推进路线图。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县发改局负责督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住建局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新建小区强制分类工作;县商务局负责督促指导商场、非星级宾馆、超市等商品零售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教育局负责督促学校、幼儿园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科技经信局负责督促工业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县城管局负责城区主次干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组织“两微一端”、电视、网络等平台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城管部门要利用垃圾处理场所的公众开放日,组织基层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机关工委要组织党政机关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活动,对党员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教育部门要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学内容,力争“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工青妇等部门要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青年文明号”“最美家庭”“三八红旗手”等评选范围,积极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文明卫生创建工作,组织村(社区)居委会和志愿者开展入户宣传。

  (四)加大资金投入。将生活垃圾分类所需资金纳入县、镇两级财政预算。鼓励乡镇(开发区)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示范片区(乡镇)的创建工作。县财政从20xx年至20xx年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保障,同时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和标准,全面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五)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行业监管、专业监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链条监管,对处理设施实施常态化环境监测,确保达标排放。组建专业垃圾分类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检查督办内容,纳入文明单位、综合目标等相关考核内容,纳入社会诚信体系。

  (六)严肃考核问责。严格贯彻落实《襄阳市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条例》《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加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混投、混运、混处的单位和个人,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定期对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办,每季度对各地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结果在新闻媒体公示,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严肃追究责任。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于每年双月的xx日前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报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10

  根据《xx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形成财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以垃圾源头分类、统一投放、集中回收等有效措施,实现全局办公场所区域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二、实施区域和范围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范围为局机关所有区域。本方案所称生活垃圾为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个类别。

  三、实施措施

  1、制定方案。根据我局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2、设施设置。完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宣传信息张贴,指示牌设置。

  3、召开动员会议。召开局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动员会议,提出方案、落实要求。

  4、实施分类。按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5、检查成效。局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6、做好自查自检。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自查自纠工作,积极主动地发现和改进问题,进入常态化管理。

  四、工作职责

  局机关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监督实施和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局办公室。

  1、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做好分管科室、单位人员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工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知晓率。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牵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牵头做好垃圾分类检查考核工作,并及时上报各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领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己的`大事,全体财政干部职工都要认真学习、领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认识水平,增强参与的自觉性。

  2、严格分类,担好责任。垃圾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我们每一位干部一定要严格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别进行正确投放,真正担好责任、守好阵地。

  3、加强监督,取得成效。要经常对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表扬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确保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取得成效。此项工作列入科室年度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类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11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做好街道办生活垃分类工作,建立健全街道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指导居民垃圾规范化处置,打造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切实提高街道办生活垃分类覆盖率。

  二、定义范围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如:废弃纸类、塑料类,包装物及食堂食等,生活垃划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等类别实施分类处置。

  三、重点任务

  (一)制度建设。督促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指导社区成立相应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细化责任分工,夯实主体责任,积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推动生活垃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

  (二)强化宣传。做好生活垃扱分类宣传工作,指导社区在办公区、小区内以及明显位置张贴或悬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广告牌等,增强垃圾分类宣传氛围,提高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

  (三)设施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指导社区购置配备统一规范的垃圾分类装置和设施,合理设置垃存放和处置点位。

  完成时限:20xx年8月30日

  (四)搭建平台。通过对接生活垃圾分类中标企业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促进拉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推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加快智能化进程。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信息报送。各村(社区)要加强信息收集,总结提炼垃圾分类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文字材料(含图片、视频等)及时报送,要加强工作的研判和调度,实行“月报制”,每月25日前将辖区垃圾分类工作进度、具体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报送街道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检查督促。各村(社区)要加强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检查力度,实现“全覆盖、无缝隙”,确保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全市工作目标同步推进。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建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宣传发动,督促指导本辖区居民做好生活垃极分类工作,同时,要切实抓好办公区生活垃分类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生活拉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政策引领。要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奖励机制,公示生活垃圾分类“红黑榜”,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较好、成效明显的小区给子表彰,在相关政策支持时优先推荐,引导小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鼓励支持居民积极开展垃圾回收利用,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平台等多种方式引导居民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高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积极性;要定期深入住宅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发放宣传手册,提升居民垃圾分类意识,营造生活垃圾分类浓厚氛围。

  (四)加强督导考核。各村(社区)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社区日常工作,做到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加强日常检査力度,督促居民强化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履行主体责任。街道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暗访,检査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1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垃圾分类和加强垃圾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和《省推进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方案》有关工作安排,为探索、推进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现制定《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试行)。

  一、市区公共垃圾分类管理

  (一)垃圾分类箱代替塑制垃圾桶

  20xx年至2022年,分阶段购置垃圾分类箱,主要摆放在主街路(50—100米间距)、次干路(100—200米间距)、巷路(按200—400米间距),分类收集街路及行人丢弃垃圾工作;

  拟建设垃圾分类箱配套设施垃圾收集压缩站8座(位置分别在大赉乡地局子、长虹街、罐头厂附近、政府后院永宁路、一中对面、烈士陵园南墙、财政局东侧、惠阳小学西南新明路)。使用电动环卫垃圾车收集分类箱内垃圾,就近运送至垃圾收集压缩站。

  (二)餐厨车集中清理清运厨余垃圾

  拟购置餐厨车和干湿分离式垃圾桶,按照饭店规模分发统一管理,由环卫餐厨车每天傍晚定时作业,对市区餐厨垃圾进行分类专业收集,彻底解决马路排水口(地漏)的“疮疤”现象,达到厨余垃圾清理要求。

  二、物业小区垃圾分类管理

  (一)垃圾分类亭代替物业小区垃圾桶作业

  购置垃圾分类亭、生活垃圾收集桶、可回收垃圾桶、厨余收集垃圾桶,用于市区280个自然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生活垃圾由压缩车清理,餐厨车清理厨余垃圾。

  (二)第一批50个老旧小区垃圾分类管理

  对50个老旧小区投放垃圾分类亭及垃圾分类桶,同时为鼓励小区做好垃圾分类,推出“垃圾正确分类得积分”的活动,每位居民正确垃圾分类一次,即可积分5分,每100分在消费时,就能直接抵扣1元。也就是说,正确给垃圾分类,也能赚钱了。正确给垃圾分类累计的这些积分,可以在小区附近的超市消费时,抵扣现金。在这些超市里,在超市沟通设立一台积分扣取终端,拿出社区发给的二维码放在上面扫一扫,就能直接抵扣。除了正确给垃圾分类能累计积分,家里废弃的可回收物,也能兑换成积分。比如500克金属、纸板、塑料,能分别兑换成40个、50个、60个积分。如果居民不方便拿这些可回收物去回收网点,也可以打回收预约电话,预约上门取。

  三、创新模式强化管理

  进行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各小区排名及各类垃圾分类处理量的大数据分析,对日常工作进行量化管理,把垃圾分类这项动态、难监管的工作,转变为固定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激发百姓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四、结合实际,逐步推动我市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在我国垃圾分类不是一个新命题,但却是一个老难题。在一些大城市已经对生活垃圾做了细致的分类收集,我市多年来始终采用压缩车与垃圾桶配套混装收集的工作模式,采取垃圾分类方式需要整体作出布局。

  20xx年,根据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将逐步探索、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模式宣传垃圾分类知识,让垃圾分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提高各责任主体及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是按照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要求,采取购置垃圾分类箱代替塑制垃圾桶、餐厨车集中清理清运厨余垃圾、垃圾分类亭代替物业小区垃圾桶等方式,统筹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三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建立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小区。试点期间,由政府免费提供垃圾分类收集袋、分类垃圾桶等。并建立完善各项机制,做好协调、指导等项工作,使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是探索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垃圾分类最终的目的是分类处理,减少污染,有效利用。目前我市垃圾处理的填埋方式远远不能适应垃圾分类需要。因此,下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是逐步探索改变垃圾处理模式,以适应垃圾分类的需要。

  五是着力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行体系,促进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进,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目标。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是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一项需要全民参与的系统工程,需要举全市之力,举全体市民之力,这不仅是城市治理能力的体现,也是文明素养提升、文明习惯养成、“绿色意识”增强的重要体现。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参与垃圾分类,一起来建设我们绿色美好的家园!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13

  一、目标任务

  2018年10月1日开始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到2018年底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100%,人均垃圾产量“零增长”,各单位有比较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体系,比较完整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监督制度并积极落实,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实施范围

  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等单位。

  三、分类方法

  (一)单位日常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对有害垃圾、可回收物进行强制分类,不得混入其他垃圾内。有害垃圾由单位定时定点投放,县环卫所负责进行统一收运、处理;可回收物由单位与资源回收市场联系由市场主体收运;其他垃圾按原先收运体系实施。

  (二)单位内部建有食堂的,所产生的易腐垃圾由各单位主动对接具有我县餐厨收运特许经营许可的衢州清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统一收运。

  (三)单位产生的建筑垃圾、大件杂物、枯木等特殊垃圾实行专项分流,由各单位负责收运至相应处理终端。建筑垃圾运至浙江xx嘉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地址为浙江省xx县城南工业园区鼎新路西(3)号;大件杂物运至杂物处理中心(待建);枯木、木材等可燃材料运至城北热电厂;生活垃圾就近运至相应的生活垃圾中转站。

  四、工作措施

  (一)倡导绿色消费。各单位要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全面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持续开展“饮食光盘”、“随身小手帕”、“环保菜篮子”等文明行动,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杜绝浪费粮食和减少纸巾、塑料袋的使用。

  (二)推行节俭办公。各单位要提高办公设备使用效率,减少纸质文件印发数量,提倡纸张双面打印。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推行无纸化办公。工作会议不摆放临时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会议、培训住房不摆放鲜花、不额外提供洗漱用品。

  (三)减少餐厨垃圾产生量。各单位要在内部食堂明显位置摆放张贴节约标识,营造“节约食品光荣、浪费食品可耻”的氛围,开展餐桌文明行动,减少“舌尖上的浪费”。会议、培训等工作自助式供餐时,要提醒用餐人员适量取用食品,对倾倒剩饭剩菜等浪费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要督促内部食堂加强对食品收购、运输、加工、储存等环节的管理,减少粮食损失浪费。

  (四)采购配置垃圾桶。县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按照《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办发〔2018〕18号)文件要求配备相应的垃圾桶,根据各类垃圾产生量确定垃圾桶的体量、数量和设置位置,并组织采购配置,相关工作在2018年9月底前完成。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机关事业单位要认真学习理解国家、省、市、县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文件,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全面实施省级文明示范县城创建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快区域明珠型城市建设。

  (二)明确责任领导和联络人。2018年9月中旬前,各机关事业单位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联络人,加强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一领导,细化分解管理、监督职责,确保责任到人,并填报《xx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登记表》,明确各单位责任领导、联络员,通过公文系统报备县城区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江晨,联系电话:687864。

  (三)研究制定工作方案。2018年9月底前,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地理位置、内外环境,以及生活垃圾产生、分类投放、“桶车”对接等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方案,推动工作落实。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14

  为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力度,强化舆论引导能力,全面提升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和水平,增强村民垃圾分类意识,结合南村镇实际,特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宣传重点

  重点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有关工作要求和工作方案出台贯彻实施的重要意义,解读主要内容;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减少垃圾污染、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引导广大群众在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当中。

  二、宣传方式

  1、纳入文明创建。

  ①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融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深化市民文明行为引导活动,规范和促进市民文明行为。

  ②开展进校园活动,向广大教职工、学生和学生家长加强宣传。

  2、重要交通窗口。

  ①在镇公交站台、校车停靠点醒目处进行宣传海报的张贴。

  ③在公交车内做好宣传海报的张贴。

  3、重点商业区域。

  ①通过镇、村宣传橱窗等阵地进行专题宣传。

  ②在主要商业街区张贴公益宣传标语。

  4、社区、村庄阅报栏。抓好社区、村庄阅报栏的宣传,每个阅报栏悬挂专题的公益广告。

  5、微信公众号。实施融合传播,在公众号“魅力南村”开展微信话题设置活动,制作相关公益广告,提高群众知晓率,增强垃圾分类意识。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摆上全年宣传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统一安排,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积极参加宣传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实际行动为全社会做出表率。

  2、把握导向,强化引导。要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协调争取新闻煤体的'支持配合,充分利用电视、公众号平台和门户网站等渠道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本方案,明确职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尤其是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有关信息,做到集聚资源、集中力量,统筹谋划、团结协作,保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宣传报道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15

  为贯彻落实《xx省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吉祥物和宣传口号的通知》、《xx市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唐教后勤〔20xx〕xx号)要求,保持校园的清洁卫生,培养师生的环保意识,提高大家的环保能力,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我校首先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学校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负责,并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及分类处理实施工作。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宣传教育

  教导处将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通过品社课对学生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并利用校园甬路、教室、宣传橱窗、校园广播、校园网站等媒介,广泛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好垃圾分类吉祥物和宣传口号

  xx省生活垃圾分类吉祥物“冀小分”,设计原型为松鼠,宣传主口号“垃圾分类,冀刻行动”,我校将垃圾分类吉祥物和宣传口号分别张贴、悬挂在校园明星位置,使广大师生认识吉祥物、喜欢“冀小分”,让“垃圾分类,冀刻行动”深植人心。

  三、活动实施

  1、利用校园网及钉钉网课直播形发布本活动实施方案。

  2、开展垃圾分类知识竞赛。

  3、开展垃圾分类手抄报评比活动。

  4、开展“冀小分”超轻黏土手工制作活动。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16

  自今年3月份以来,我市城乡生活垃圾日收运处理量由1500吨骤增至1900吨以上,最高日垃圾量达2085吨,大大超过我市焚烧厂的处理能力,给我市生活垃圾的正常焚烧处理带来很大的压力。近期垃圾量快速增长的重要原因是各板块收集的'垃圾中夹杂有较多的建筑装修垃圾、工业垃圾和农业垃圾等非生活垃圾,这些非生活垃圾既增加了焚烧厂的处理负荷,也给焚烧厂设备的安全运行带来了很大事故隐患。为切实保障我市垃圾焚烧厂正常运行和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要大力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各板块在垃圾收运过程中要落实专门车辆和人员,对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和农业垃圾等非生活垃圾进行单独收运处置,特别是要按照垃圾焚烧厂对进厂垃圾成分的要求,杜绝建筑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及工业废料、工业污泥、废渣等工业垃圾进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对分流的建筑垃圾,各板块要在各自区域内设置专门的储运场所,用于建筑垃圾的集中分拣、储运和中转,对拆建垃圾、渣土通过回填等方式进行再利用,对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进行填埋处置;对分流的工业垃圾,各板块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督促产生单位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并按照规定实行集中处置;对分流的农业垃圾,要通过采用直接还田、沤肥、堆肥等肥料化处理方式进行再利用。

  二是要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应急调度

  市城管部门要根据全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和两座垃圾焚烧厂的处理能力,完善生活垃圾运输调度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垃圾量高峰期和突发情况下生活垃圾的应急调度,统筹安排两座焚烧厂设备的日常检修,全力保障两座焚烧厂正常运行和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三是要加强日常督查监管

  各板块要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垃圾分类减量的要求,制定完善检查考核办法,强化对环卫所、行政村、环卫服务企业垃圾收集、转运过程的日常检查考核,切实提高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成效。市城管部门要采用视频监控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城乡生活垃圾收运过程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板块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市城管部门根据两座垃圾焚烧厂处理能力和各板块人口数量、产业结构等实际情况,核定各板块垃圾量高峰期分类减量控制指标在垃圾量高峰期对分类减量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板块视情实行限量运输。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17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xx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xx年xx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xx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住建部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垃圾处置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着力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体系,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全覆盖,为建设美丽xx打下坚实基础,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作出表率,谱写美丽中国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

  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构建生活垃圾分类组织体系,组织居民和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综合考虑xx市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3.完善机制,创新发展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宣传发动、激励引导、考核奖惩等措施,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制度体系。加强技术创新,利用物联网信息化手段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积极性和效率,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4.协同推进,有效衔接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实施范围

  20xx年10月1日起,在全市全域范围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主要目标

  20xx年10月1日起,全市全域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xx年8月1日前,各区至少完成不少于1个社区居委会生活垃圾分类试点。20xx年底前,重点完成30个美丽乡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含继续推进20xx年任务中的17个);完善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并投入运营。2022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二、主要任务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并明确分工及责任主体,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推行分类投放

  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数量适宜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在收集点上建设适量的生活垃圾分类屋或配置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原则上取消所有沿街摆放,暴露在外的垃圾桶,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有偿回收或奖励机制,积极引导居民分类投放,解决生活垃圾暴露及垃圾混投问题。

  1.垃圾分类类别

  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种分类。

  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张、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制品、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杀虫剂、废温度计、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废弃物;

  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国家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准调整的,从其规定。

  公共机构和场所有集中供餐的可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可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部队,企业单位可参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根据垃圾产生源实际情况确定分类模式,含餐饮的宾馆酒店、旅游景区,餐饮业等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城市居住区域、农村区域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2.投放设施配置

  可回收物: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可根据人口数量,合理建设若干个生活垃圾分类屋或配置若干组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每组至少设置废纸张、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制品、废织物5个投递口,通过人脸识别身份信息等技术,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效果;

  有害垃圾: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根据有害垃圾产生量至少配置一个有害垃圾收集点,鼓励安装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通过人脸识别身份信息等技术,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效果;

  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可根据人口数量、垃圾分类种类、垃圾产生比例,合理建设若干个生活垃圾分类屋或配置若干组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并设置比例适合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投递口。

  3.分类投放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行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其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党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场所,本单位为责任人。

  (2)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体育场馆、演出场馆、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3)机场、车站、码头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为责任人。

  (4)城市居住区域中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无物业管理的,社区居委会为责任人;社区公共区域,社区居委会为责任人;农村区域所在地,村委会为责任人。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

  (6)举行大型户外活动的',组织单位为责任人。

  不能确定责任人的,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也可以由其另行确定并向责任区域公示。

  各责任人应承担下列责任:须按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投放端设备设施并负责维护,对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端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改造;通过宣传栏、宣传手册、宣传横幅、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安排适量督导员,引导市民准确分类投放,纠正不准确的投放行为,提升分类投放的准确率,确保需要转运的垃圾无缝对接进入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其中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为责任人的区域及不能确定责任人的区域,投放端设施设备配置、改造、维护及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由属地政府负责。

  (二)实施分类收运

  1.收运设备配置

  各区政府(管委会)在现有收运设备的基础上,根据农村和城市的实际情况,增配数量适宜的收集车辆及人员,并按照要求统一各类车辆标志、颜色,确保整个生活垃圾分类体系的衔接。

  2.分类收运要求

  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收运”,构建分类直运体系,采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专用车辆,杜绝垃圾落地,严禁混收混运,鼓励有资质企业积极参与分类收运工作。

  有害垃圾定期转运至具备资质的存储中心或有害垃圾处理厂;可回收物直接运输至具备资质的垃圾回收处理企业;厨余垃圾必须每天定时进行收集,直接运输至我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其他垃圾必须每天进行收集,按现行模式统一运输至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各区政府(管委会)可根据垃圾生产量合理安排收运频次。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现每日分类收运;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根据产生量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预约收运或者定期分类收运。

  (三)实施分类处理

  有害垃圾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收运,并运输至有害垃圾处理厂处理,可回收物由具备资质的垃圾回收处理企业处理,厨余垃圾由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其他垃圾由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实现各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加快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置规划布局,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餐厨废弃物处理厂扩建项目及废旧塑料、电池、电子垃圾、灯管等回收利用中心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四)搭建分类管理系统

  建成市区两级,口径统一、资源整合、数据共享的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主要包括业务监管中心、大数据分析中心、考核系统和宣传平台。

  三、责任分工

  各区政府(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承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具体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并做好宣传发动、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督查、指导、考核辖区内所有责任人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并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责任人进行通报,督促其按期完成;负责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完善智慧垃圾分类系统相关管理数据;负责安排落实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积极研究探索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参与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正面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支持。

  共青团xx市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及联系大学生队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市精神文明和爱国卫生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市志愿者服务活动,协助提供志愿者名单,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将倡导生活垃圾分类、绿色生活的理念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爱国卫生检查考核范围。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指导、考核、推广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全市性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处置项目规划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和培训,制定生活垃圾分类中的名词术语、图形颜色标志;负责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以及公众账号的建设、运营、维护;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和推广工作;负责督促全市物业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完善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有偿回收和激励机制。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提供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企业、场所名录;负责指导建设危险废物收运处理体系,做好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储存、处置等过程中的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对垃圾集中转运设施、终端处理处理设施等场所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规划布局废物暂存、转运场所,依法审批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等建设工程方案审查时,要求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市直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指导各区财政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

  市商务局:负责督促农贸市场及大型(3000平米以上)购物中心、商城、超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负责规划布局全市可回收物回收网点,负责提供可回收处置企业、场所名录。

  市教育局:负责督促直管学校(含幼儿园)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负责对全市中小学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督促直管医疗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

  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负责督促直管宾馆、酒店、旅游景区,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全市机场、汽车站、营运码头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全市餐饮服务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市不按规定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投放管理责任人、不按规定分类运输的垃圾车辆查处及其他执法事项,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水务局:负责协调解决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设备用水需求,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督促渔港码头、活禽宰杀市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

  市妇联:负责对全市妇女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妇女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的志愿服务、宣传教育和体验活动,带头做好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按照垃圾分类相关要求与xxx衔接,做好部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xx供电局:负责协调解决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设备用电需求,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其他相关政府部门、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负责本单位生活垃圾工作并按时完成,同时按职责配合属地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构。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秘书长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各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垃圾分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明确专人1名参与该工作,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督查工作,可聘用临时雇员参与垃圾分类办公室工作。各区政府(管委会)成立辖区垃圾分类办公室,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全面工作并于市垃圾分类办公室对接,可聘用临时雇员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区政府(管委会)应当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因地制宜,结合现有体系,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加大资金保障,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市区相关部门作用,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与本辖区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和工作模式,按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其他责任人按要求认真制定计划,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相关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确保按时限完成。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电视、电台、平面媒体、网络等多种方式,分区域、分行业、分层级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积极探索“社区(农村)+志愿者”等模式,发动环保志愿者与社会各阶层进入社区、进入家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

  (四)落实资金保障。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直部门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经费。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安排落实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

  (五)强化监督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大督查、指导、考核力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实施。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六)强化监管执法。强化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加强对违规投放、收运、处置生活垃圾的整治力度,对随意倾倒、处置生活垃圾的行为以及未按照时限或拒不配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xx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法律责任条款进行处置。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18

  根据xxxx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的实施意见》和《xxxx市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落实好我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结合我院实情,制定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保障

  为贯彻落实好上级主管部门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医院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立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小组办公室,同时,建立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督导队和志愿者队,明确分工、职责。

  二、工作目标

  在全院建立垃圾分类投放点,并推行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做到分类运送、分类处置,实现可回收垃圾的再利用。

  三、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一)实施范围医院所有区域。

  (二)管理模式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要是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运行模式,从每个科室到每个楼层、到每幢楼、再到整个大院,层层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各科室为各自垃圾分类责任部门,物业公司为大院内公共区域责任单位(有二次分类等责任)。

  (三)设施配置及分类流程1、在医院门诊楼前、门诊楼一层过道、二层大厅分别布置1足有害垃圾桶(红色)、可回收垃圾桶(红色)、厨余垃圾桶(灰色)、其他类垃圾桶(蓝色)。在医院住院楼一至三层过道分别布置1组有害垃圾桶(红色)、可回收垃圾桶(红色)、厨余垃圾桶(灰色)、其他类垃圾桶(蓝色)。每个布置点均用红色标带圈示,并悬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示牌”。

  2、每个区域小垃圾篓用不同颜色袋子套装区分。

  3、分类流程:

  (1)科室内产生垃圾要分类投放到生活垃圾桶和医疗垃圾桶内,满后生活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投放到各楼层卫生间分类垃圾桶内,再由保洁员每日定时收集投放到集中投放点,医疗垃圾由专门人员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点。

  (2)科室内产生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投放到每层集中投放点,由保洁员定时统一收集到集中投放点。

  (3)各区域产生的建筑垃圾、园林垃圾由后勤安排施工方或承包方到指定区域临时堆放,日产日清。

  四、检查考核

  1、每月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导队成员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检查,并在院务会或生活垃圾分类督导会议上进行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2、对落实垃圾分类不到位的责任科室,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整改通知书。对屡次未落实垃圾分类的责任科室上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约谈。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协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关键小事,各科室要积极主动,与监管人员、物业人员合作,形成多方合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推进我院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位。

  (二)要宣传引导。各科室要提升环保意识,紧扣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安排,切实加强科室职工的宣传教育培训,确保每一位职工都能熟练掌握分类知识。

  (三)本方案自20xx年xx月x日起施行,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相关问题的解释。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19

  为做好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建设工作,加快体系、制度建设,提高分类成效,按照《自治区卫计委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等8部委<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宁卫计发〔2017〕323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113号)文件精神,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总目标。结合我县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为指导,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建设,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和政策引导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同时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和垃圾无害化处理,打造一个核心功能彰显、体制机制优越、环境整洁优美的永宁。

  二、工作目标

  以可回收资源垃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一般垃圾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别,到2019年底,实现全县所有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三、实施范围

  全县公立医院和民营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及私人诊所应当逐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属地要求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组织机构

  为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建设工作,成立永宁县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卫计局,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利用电子屏、宣传板、培训讲座等形式,加大对医护人员的培训,从医疗卫生、专业水平角度认真做好医疗垃圾处置。同时,向职工、患者、陪诊家属等社会群众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指导患者及家属处理好剩余药物和过期药物的处置方式,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实施工作。并及时向永宁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组长:杨新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副组长:孙兴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宋志学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员:谢炜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吴自平县中医医院院长

  娄继贤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王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马军望远镇卫生院院长

  黄吉龙胜利乡卫生院院长

  李斌杨和镇卫生院院长

  王立华望洪镇卫生院院长

  沈建华李俊镇卫生院院长

  张国俊闽宁镇卫生院院长

  沈建华玉泉营卫生院院长(兼)

  王维军黄羊滩卫生院院长

  李艳丽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业务科科长

  五、具体措施

  (一)明确分类类别。将医疗机构内部产生的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垃圾和一般垃圾四类。

  1.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厨余(餐厨)垃圾。一是餐厨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二是尾菜。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核、花卉等易腐性垃圾。

  3.资源垃圾。主要包括办公区域产生的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以及病房区域内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

  4.一般垃圾。主要包括废弃卫生纸、餐巾纸、烟头、一次性废弃餐具等不可回收的垃圾。

  (二)分类投放。全县医疗机构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及分类标准,设置垃圾分类回收箱,箱体分类按颜色标示明显,选放合适位置,按分类要求投放。

  (三)分类收集。按照“谁生产、谁管理”的原则,各医疗机构等均由各单位负责。在责任范围内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并对分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

  (四)分类运输。建立完整的垃圾转运体系。按照四个分类标准,对资源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一般垃圾实行分类运输,运输单位配备符合要求的.收集设备以及人员,收集车辆有明显的垃圾分类标识。建立收集管理台账,记录分类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

  (五)分类处置。资源垃圾一部分由具有资源再生利用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厨余垃圾由银川市保绿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集中收集处理。有害垃圾集中存放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一般垃圾由县城管局统一收集转运至永宁县生活垃圾转运调度中心,经过统一压缩后转运银川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发电,做无害化无害化处置。

  六、监督考核

  (一)考核机制。根据《永宁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县城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各垃圾分类责任管理部门、个人履行责任情况进行通报。

  (二)奖罚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县政府设立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考核经费,根据县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季度考核分值,年度汇总后对分类效果较好的医院及乡镇卫生院进行奖励。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生活垃圾分类是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一项民生工程。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尽快成立相关机构,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突出宣传引导,确保取得实效。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通过采取宣传栏、海报、机构内宣教显示屏、宣教节目和新媒体等宣传手段,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引导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及就医群众自觉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三)配置分类设施。全县医疗机构,按照《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要求,配备标识规范、颜色统一的四分类收集容器,建立生活垃圾四分类体系和分类减量台账。

  (四)县卫生计生局联合卫生监督所要加大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监督管理工作,在管理过程中必须杜绝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箱等违法违规现象。

  (五)明确分类处置要求。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应当与有资质的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和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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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通用19篇)

  做工作方案前可以通过案例分析、案例对比预想可能出现的问题。在计划开展某项工作时,提前准备多种方案,可以更好的帮助上级做决策,那么工作方案有什么格式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通用19篇)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1

  为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开展市级示范片区建设,依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街道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持续推行生活垃圾“四分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现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成功创建生活垃圾分类市级示范片区,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验。

  (一)政府主导,全民参与。街道统一领导,社区认真履职,积极发挥政府机关的示范带头作用,坚持“源头分类、分类投放、集中回收”的原则,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良好氛围。

  二、基本原则

  (二)示范引领,积极推广。街道机关、各社区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街道、社区干部率先垂范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优先推动各物业公司、各社区、各居民区开展垃圾分类。

  (三)完善机制,全面推进。逐步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制定科学的奖励和约束办法。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转运等环节衔接,形成统一完整、协同高效的全流程运行体系。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设施、人员配置及督导制度

  规范设置和管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分类收集点及容器数量满足需求,在有条件的分类收集点设置洗手池、公示栏,公示告知各类垃圾投放方式(投放指南)、收集时间、作业单位、责任人和联系方式等。收集容器分类标志统一、清晰准确,外观干净整洁、无残缺破损,收集设施要定时清理、擦拭、消毒,确保整洁卫生,无满溢、无渗漏、无积尘、无污渍、无明显异味。建立定期维护管理制度并有效落实,确保配套齐全、设置合理、标识规范、管理有序。

  1.根据人口数量、垃圾产生量、服务半径和收集方式等,合理配置垃圾收集点。每个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至少配置1个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齐备的收集点;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点300户配置1个,或服务半径每70米配置1个。

  2.有条件的居住小区内设置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临时存放点,位置应相对固定、隐蔽,且垃圾不得暴露存放。

  3.各社区要按照每300户配备1名垃圾分类督导员,督导员应统一着装,并佩戴统一的工作牌,督导员时间段应在投放指引牌上公示,做到组织架构完整,人员保障充足,职责落实明确。

  4.户外活动场所(含人行道、休闲区等)配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在原有道路上的垃圾收集点增设分类投放指引牌。

  (三)分类作业

  1.每300户建设一个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每个小区至少一个有监管条件的`有害和可回收的投放点位。完善投放点的督导员配备(可以聘请居民代表、物业管理、文明志愿者等人员组成),督导员在上班时间进行旁站值守,做好开袋检查、督促劝导、宣传指导等工作,真正做到“教育在桶边、检查在桶边”,深化居民对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重要性的认识。

  2.规范四类垃圾的运输车,车辆分类标志清楚,安装定位系统,轨迹可查;收运人员作业规范,做到分类收运,无混装、滴洒漏现象,无违规乱倒、偷倒垃圾现象。有害垃圾、大件垃圾要及时规范处理。

  3.由街道统筹安排签约大件垃圾、有害垃圾收运管理公司,方便小区居民采取电话预约专人收运服务。

  4.推进垃圾分类收集、清运,探索市场化运行,社区主导监督、企业规范清运,末端配套处理。

  (四)分类成效

  1.居民是垃圾分类投放的第一主体,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居民规范投放,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和制止,对上级督办、群众投诉、舆论曝光等事件及时整改。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物业公司或相关资质企业负责投放管理,不能确定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社区负责管理。

  2.各社区要学习万福社区、万盛社区垃圾分类试点的经验做法,在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同时,优先选取一个居住小区、一栋楼、一条路、一个重点单位(学校、医疗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集中力量先行入户、宣传、指导,带头示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定期组织居民参观、学习,形成以点连线、以线带面、全面推开的垃圾分类新局面。

  (五)宣传培训

  1.宣传教育。以街道和社区为主体,带动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园、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重要门户、小区业主群,采用入户宣传、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海报、LED屏幕播放、设置展板等传统宣传方式,利用报纸、公众号、自媒体等多样化媒介,加强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投放指导,营造垃圾分类的浓厚宣传氛围。

  2.主题活动。全片区所有学校垃圾分类知识进课堂;每个社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主题不同的宣传实践活动(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等),各小区每年至少组织2次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3.人员培训。街道、社区、相关部门等统筹配合,组织对辖区管理人员、志愿者、督导员等,进行每月至少1次的业务培训,做好培训资料和活动记录整理,确保垃圾分类队伍业务熟悉、能力素质合格。

  (六)运行管理

  1.街道划分成8个网格,成立“三员一组”通过确定垃圾分类专管员、楼道宣传员、网格指导员,建立双向联络机制,切实做到纵横覆盖、不交叉重叠,确保网格保持合理的管理服务密度,有效解决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中的遗漏,避免重复宣传,并能责任到人,建立良好沟通、整改机制。

  2.各社区召开居住区、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大会,并通过多媒体、微信、公益性广告、张贴海报、入户宣传、发放垃圾分类传单、进社区、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营造一种“主动垃圾分类光荣,乱投乱放垃圾可耻”的社会氛围,动员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行动中来。

  (七)考核评价

  1.落实《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每月至少一次,对辖区各类企业、单位和个人等责任主体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建立“街道—社区—居民”的常态化监督约束机制,加强督促考评,并实行通报制度。生活垃圾分类完成情况纳入各社区绩效考核内容。街道每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暗访考评,针对不同类型单位实行差别化分类考核,实行月通报制度。

  3.在小区入口、重要通道口、楼道设置“不文明行为公示栏”对不分类投放的予以曝光;在小区入口设置生活垃圾分类“红黑榜”,对表现优秀的居民或住户进行表扬通报,对不分类投放的予以批评。

  (八)创建达标片区

  所有居住区按照定时定点投放要求,严格执行《福建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暂行标准》,对全年推进的分类单位、居住区开展年终考核。年终结合市、区垃圾分类、卫生考评部门的各类检查、评比、考核等各项工作,评选出优秀分类小区、优秀单位和优秀分类个人,对其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同时对全年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总结,为下一年的继续推进总结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同责”的基本原则,街道、社区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把推行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要健全垃圾分类人员队伍。

  (二)完善机制措施。以本工作方案为基础,在队伍建设、宣传培训、监督考核、台账管理各方面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和具体措施,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实现考评制度化、联动配合化、五位一体化,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

  (三)落实经费保障。街道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经费并规范使用,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各公共机构、其他社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四)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基层党建的重要载体,推动支部认项目、党员认岗位,实施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制度,带动身边家属、居民养成分类投放习惯。

  (五)强化法治保障。坚持依法治理,严格实施《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结合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通过教育、处罚、拒运等方式约束行为,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法治保障水平。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2

  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切实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品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住建部要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以街道(乡镇)为单元的片区建设,按照“管理机制明确、硬件配置到位、宣传引导有效、物流去向清晰、分类实效显著”的原则,明确街道(乡镇)、社区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垃圾分类投运收运处理系统全覆盖,确保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片区建设工作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二、实施范围

  晋州镇(建成区)区域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相关企业、试点住宅小区、公共区域等。

  (一)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报社、融媒体中心等事业单位,协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公园、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二)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等。

  (三)试点住宅小区:辖区范围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居民楼以及规模大、住宅公寓密集等所有类型的居住小区(含已改造完成的城中村)。

  (四)公共区域:辖区内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的各级城市道路、河滨步道、广场等公共活动区域。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以晋州镇为主体的管理体制

  按照国家全面构建与推广垃圾分类片区的要求,统筹推进以晋州镇为单元的垃圾分类片区建设,着力压实管理主体责任,统筹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的力量,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措施予以落实并保持长效。晋州镇具体要做到:

  1.晋州镇及社区要配备足够的专(兼)职管理人员队伍(小区管理人员、物业工作人员、督导员等),落实日常管理、协调和统筹工作。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也要按需求配足、配强专职人员,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管领导、职能科室、责任人,形成上下衔接、职能独立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

  2.制定出台垃圾分类片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建设目标、主要任务、推进措施、保障机制、考核制度等。

  3.汇总编制区域内所有公共机构、相关企业、试点住宅小区及公共区域清单,建立完善各类分类垃圾收运处置台账(含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大件垃圾等),严格记录各类垃圾清运数量、收运人员、收运车辆、垃圾去向等相关内容。

  4.制定针对区域内不同对象的培训宣传方案,在区域内建设固定的可供参观学习的垃圾分类宣传阵地,组建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培训,经常性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5.利用各类创建、评比、检查等平台,组织开展区域内日常垃圾分类情况考核和指导;根据各级各部门生活垃圾分类考评结果,督促辖区内垃圾分类责任主体认真落实整改。

  (二)强化晋州镇垃圾分类设施配置

  根据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晋州镇分类片区内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覆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机制,落实分类片区内所有单位垃圾分类主体责任,筑牢源头分类基础。

  1.设施配置到位。城区各单位(含公共机构、相关企业、试点居民小区、公共区域等)要严格按照我市强制分类工作标准,落实垃圾分类设施及宣传引导标识配置,并就设施数量、日常各种垃圾分类收运量、考核记录、宣传教育等建立台账。

  2.行业管理到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晋州镇整体统筹区分类片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城区各行业主管单位,根据我市生活垃圾分类职责分工的具体标准和要求,负责指导和监督本系统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三)完善晋州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

  1.持续推进其他垃圾与环卫系统数据相融合;联合正规企业不断开发并完善可回收物回收体系。

  2.健全有害垃圾日常收运工作机制和回收方案,形成规范高效畅通的回收处置体系,提升全市有害垃圾回收效率。

  3.加快城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实现市区所有农贸市场、果蔬门店及超市厨余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置,督促餐厨垃圾专营企业对城区餐厨垃圾应收尽收,并建立准确详实的回收台账。

  4.指导和督促城区各单位、居民小区设置规范的临时堆场,对建筑垃圾、大件垃圾进行分类暂存,委托相关有资质的企业或单位运输至规范的企业(场地)进行处置。

  四、相关要求

  (一)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制度

  街道(乡镇)推进垃圾分类片区建设是国家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基石工程和重要内容,是国家、河北省、石家庄市考核垃圾分类城市的刚性指标。市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牵头定期组织对各单位的检查,并形成通报,结果抄送市委、市政府。

  (二)强化教育引导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尤其在公园绿地、商业街区、市民广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广泛开展强制分类专项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培训工作,重点抓好单位后勤人员、小区物业人员、环卫保洁人员的培训;广泛引入社会参与和监督,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做好优秀分类经验的交流与推广;注重分类特色亮点的培育和建设,充分发挥分类片区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三)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

  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构建生活垃圾分类社会服务体系,广泛动员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形成工作合力。鼓励产品生产企业、实体销售企业、快递服务企业和资源回收企业等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动开展社会服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产业发展。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行动,形成稳定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监督志愿者队伍。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3

  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xx年全面推行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委办〔20xx〕33号)《关于印发福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四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xx〕1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有计划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工作,逐步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一)20xx年底。县建城区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农村选取1-2个乡镇作为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工作试点。逐步建立相匹配的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体系,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实现生活垃圾处置“零填埋”。重点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厨余厂、厨余处理一体机、沤肥设施)规划建设,实现厨余垃圾量与设施处置能力相匹配。

  (二)20xx年底。县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心区域以社区为单位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县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50%。

  (三)2022年底。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80%,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处置。

  二、工作内容

  坚持“简单、管用、可操作”原则,将生活垃圾分为厨余(湿)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五大类,以“分得清、收得齐、运得走、处理好”为工作导向,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无缝衔接的全链条处置体系,具体如下:

  (一)厨余(湿)垃圾

  厨余(湿)垃圾采用绿色垃圾桶收集。各产生单位(部门)如机关单位、物业小区、超市、企事业等将分类出的厨余(湿)垃圾自行组织或委托企业采用厨余(湿)垃圾运输车辆进行定时定点收集、运输至垃圾转运站中转或直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置。

  鼓励各乡镇、各单位因地制宜,采用适宜的技术,就地、就近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厨余垃圾。

  (二)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采用红色垃圾桶收集。各相关乡镇负责规范设立有害垃圾集中收运点;负责将小区前端收集到的有害垃圾运送至有害垃圾集中收运点;配备专人管理,负责做好与小区及收运处置单位的交接工作;永泰生态环境局负责有害垃圾的运输、处置监督管理,协助各乡镇做好与有害垃圾收运处置单位的沟通工作。

  (三)大件垃圾

  乡镇、社区指导各居民小区、单位合理布局设立大件垃圾堆放点。大件废弃物处置企业采用厢式货车定时或预约上门对各小区、单位产生的大件垃圾进行统一规范化收集、运输至大件垃圾集散点初步破解,可利用的进行资源化利用,剩余部分转运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置。

  建设与管理业主单位负责将作业产生的园林绿化垃圾归集运输至集散点或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四)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采用蓝色垃圾桶收集。县商务局负责指导乡镇、社区合理层级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组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采用可回收物专用运输车辆对各居民小区、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进行回收和资源化利用。

  (五)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采用黑灰色垃圾桶收集。各产出单位(部门)如机关单位、物业小区、超市、企事业等将分类出的其他垃圾自行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环卫企业采用其他垃圾运输车辆进行定时定点收集、运输至垃圾转运站中转或直运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置。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管理体制机制

  1.成立永泰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第一副组长,统领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乡镇相应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

  2.明确县、乡镇、社区(村居)三级党委、政府和县直部门工作职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计划,各级文明单位、绩效评比等考核内容。

  3.县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牵头,组建县、乡(镇)两级垃圾分类执法队伍,严格依法实施《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5号),保障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

  4.各乡镇分阶段成立3-5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人员招收、工资待遇等参照县人社局核定的.临聘人员标准),乡镇招收的中心人员所需工资经费由县、乡(镇)共同负担。根据本方案制定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制定分类管理员管理使用的具体工作意见。

  (二)创建分类示范点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示范片区建设,20xx年底前建成5个城区精品示范点,2个农村精品示范点。

  1.小区推行“四定”模式。以乡镇为主体,以社区为着力点,参照福州五城区做法,采用市场化运作、社区主导、物业小区志愿者共同参与的模式,推进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四定”工作,20xx年10月15日前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工作,11月底前完成80%垃圾分类屋(亭)的建设、分类管理员聘请、监控探头安装设置,12月底前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全面落实垃圾分类“四定”,实现生活垃圾有效分类收运、处置,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成为居民生活新常态。

  2.打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按照“户分类投放、村分类收集、乡(镇)分类转运、县分类处置”方式,各乡镇根据属地原则,借鉴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先进经验,因地制宜,探索农村垃圾分类模式,采用市场化运作、乡镇主导、村委具体负责模式,打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3.行业部门积极带头示范。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先行带头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管行业必须管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分别制定本行业、本系统的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牵头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行业的垃圾分类工作,带头协同推进,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

  (三)规范中端运输环节

  1.分类屋(亭)——转运站

  垃圾收运企业中航环卫有限公司、海沧市政有限公司、升阳升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分类收运作业要求,逐级检查。统一分类收运车辆按分类运输配置要求,逐车建档;统一分类收运车辆标识标牌,喷涂到位;统一安装GPS定位系统,全程监控。合理规划垃圾公交式收运线路,固定收运时限,与前端分类企业收集无缝对接建立收运交接台账,收运时间白天安排在9:00-17:00,晚上安排在21:00至凌晨。

  由乡镇牵头,组织社区、物业共同负责选定小区垃圾收运点位置,设立公交式收运站牌,垃圾桶在收运点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转运站——终端处置

  垃圾焚烧发电厂进场路口设卡,对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现场查验,未规范分类收运的车辆禁止进场。餐厨垃圾运往餐厨垃圾场处理厂处置;其他垃圾运往保罗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可回收物运往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处置;医疗和有害垃圾运往相应危废处理厂处置,其中餐厨、其他和大件垃圾处置由城管部门负责监管;有害垃圾处置由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管;可回收物的回收再利用由商务局负责监管。

  (四)完善后端设施建设

  垃圾分类办负责对接企业,由企业捐建在嵩口月洲村已安装1台日处理1吨的(湿)垃圾处理设备,近期在城峰镇马洋原垃圾焚烧炉厂房内、丹云乡再安装3台(湿)垃圾处理设备;中期拟选址污水处理厂前采取BOT模式建设餐厨垃圾场,日处理量16吨,总投资约1500万元;长期规划建设保罗产业园分类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含飞灰、大件、危废处理厂)。

  (五)统筹规划建设标准

  1.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将垃圾分类屋纳入建设项目总平面图规划,按照每300—500户原则设置一个固定垃圾分类精品屋,占地面积30平方米以上,垃圾分类屋应具备垃圾分类投放点、洗手池、洗桶池、工具间等功能区,通水、通电、通信等功能,有条件的应建设一个垃圾宣教屋。

  2.在建项目或未交房的小区,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将垃圾分类屋纳入验收、规划许可验收的标准,按照每300—500户标准设置一个固定垃圾分类精品屋,占地面积30平方米以上,垃圾分类屋应具备垃圾分类投放点、洗手池、洗桶池、工具间等功能区,通水、通电、通信等功能,有条件的应建设一个垃圾宣教室。

  (六)促进资源回收利用

  县商务局逐步完善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在乡镇、社区合理布局设立回收网点,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市场主体。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准入退出机制,建立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将可回收物的二次分拣、回收利用结果作为考核、评优标准。年底前初步建立垃圾分类收运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发展的新体系。

  (七)加强宣传培训力度

  县委宣传部、文明办持续在全县主流媒体开展全覆盖、多样化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宣传工作,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生活垃圾分类良好氛围。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分级培训制度,分县级、乡镇、社区三个层级,县住建局牵头街镇逐级对社区工作人员、小区物业人员、分类管理员、志愿者、居民等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和垃圾分类常识知晓率。

  (八)开展校园分类教育

  县教育局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小手拉大手”等主题活动,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制作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读本,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列入教学内容,建立并实施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评制度,结合教学开展家庭、学校、社区联动分类宣传活动。

  (九)积极引导企业参与

  各乡镇要根据实际,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垃圾分类,通过公开招标吸收有规模、有经验、有责任心的市场化企业参与辖区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分类技术水平。依托企业力量,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同时,强化对企业分类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补助经费相挂钩。

  (十)健全分级考核制度

  1.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委文明办、县效能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成立县级督导组,对乡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每周一次的督查考核,每月考核结果进行全县通报,并抄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评。美丽乡村办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工作考评范围。

  2.樟城镇、城峰镇要相应成立督导组,每周对辖区各社区、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将考评结果及时汇总上报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县直各部门特别是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教育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县交通局、县国资中心、县卫健局要各自组建督导组,每月对本系统、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四、保障机制

  (一)领导重视,例会推进

  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研究推进。充分发挥县、乡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通过周通报、月例会、重大事项季度专题研究等形式,及时推广垃圾分类的“好模式、好经验、好做法”,解决生活垃圾全面推行工作遇到的问题,确保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城区全覆盖的目标。

  (二)党建引领,社区主导

  各级党政机关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范畴,发挥党建工作引领和党员带头示范作用。同时,以居民为主体,以社区、村居为着力点,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和社区、村居工作者力量,发动社区、村居居民共建共治共享,确保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最后一公里”。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县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分类部署、组织、推动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县委与乡镇党委签订生活垃圾分类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状,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生活垃圾分类目标责任书。

  县直部门按照行业管理职责,负责组织本行业,本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及时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四)完善机制,严格奖惩

  1.建立源头追溯机制。适当发放给居民的家用干、湿垃圾袋采用二维码信息管理,并与居民积分卡捆绑,实现垃圾分类源头追溯。

  2.完善奖惩激励机制。细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奖惩激励措施,对生活垃圾分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扣减单位绩效分;对拒不实行分类的企业和个人,依据《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对不配合分类工作且设置门槛的物业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五、经费保障

  参照《关于印发20xx年全面推行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委办〔20xx〕33号)《关于印发福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分类“四定”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落实我县生活垃圾分类经费保障。

  (一)县、乡(镇)财政共同承担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需经费由县、乡(镇)财政共同承担,县级承担经费采取以奖代补模式。所需经费由县财政预拨50%,年底县级财政根据考核结果,考评分数90分(含)以上(优),县级财政给予100%奖补;80分(含)至90分得(良),县级财政给予90%的奖补;70分(含)至80分得(合格),县级财政给予80%的奖补;70分以下的(较差),县级财政不予奖补。

  分类屋(亭)建设,根据实际建设成本,经验收合格的,县级财政给予补助,精品分类屋补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座,普通分类屋不超过3万元/座,分类亭不超过0.6万元/座。

  (二)县级财政差额拨付

  1.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公共场所的垃圾桶和垃圾袋由各单位从日常办公经费中列支,自行负责采购分发。

  2.宣传经费、宣传册、人员培训、奖励经费、预留统筹经费等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组织开展。

  3.生活垃圾分类教材由县教育局负责采购并分发各学校。

  以上所需经费差额部分由部门自行向县财政申请拨付。

  (三)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经费

  1.由县住建局牵头,永泰生态环境局配合,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对有害垃圾进行运输、处置,所需经费经县住建局、永泰生态环境局审核把关后,由县住建局向财政申请专项经费。

  2.由县商务局负责,对接市商务局,组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负责可回收物的收运及资源化利用,差额部分向县财政申请补助。

  3.县住建局负责牵头,规范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收运企业准入门槛,逐家核准,对未通过核准的企业清理整顿,取消收运资格,对通过核准的企业登记造册,向社会公布。

  各产出单位(部门)如机关单位、学校、物业小区、超市、企事业等与有资质的收运企业签订协议,收运费用由垃圾产出单位自行承担。

  4.城区公园由县住建局负责委托原有养管保洁企业分类收运或委托有资质的收运企业收运,费用自行承担。小区配套公园由管理业主单位负责委托原有养管保洁企业分类收运或委托有资质的收运企业收运,费用自行承担。

  城区广场由管理部门负责委托原有保洁企业分类收运或委托有资质的收运企业收运,费用由管理部门承担。

  5.对城区垃圾收运企业因分类运输需要新购厨余和其他垃圾运输车辆的,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其中荷载质量3(含)~5吨的车辆,按照5万元/辆补助,荷载质量5(含)~8吨的车辆,按照10万元/辆补助;荷载质量8吨(含)的车辆,按照15万元/辆补助。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办〔20xx〕26号)、《河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城市〔20xx〕734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启动省辖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函》(豫建城函〔20xx〕53号)、《南阳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精神,推动我县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垃圾分类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以法制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创造良好的生态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工作部署,20xx年5月份之前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并启动试点区建设。组织开展以街道居民委员会为单位的垃圾分类示范点创建工作,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基本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生活垃圾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可回收体系,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20xx年12月份之前,试点范围内居民分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分类投放准确率达9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100%,试点范围内(1000户居民中)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三、组织机构

  成立南召县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县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城市管理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城市管理局(执法局)、县爱卫办、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卫健委、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房管中心及城关镇、城郊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城管局局长张道科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四、实施范围

  在城郊乡、城关镇辖区部分实施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累计选取1000户居民开展试点工作。城郊乡500户,城关镇500户。

  五、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加强政策引导,明确规范标准、统一管理要求。落实城关镇、城郊乡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落实以居民委员会为单位的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发挥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循序渐进。选择中心城区具备条件的地方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以“鼓励为主,强制为辅”为基本原则。对城区居民个人以鼓励为主,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强制各级文明单位、卫生单位和各中小学校率先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在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积极带头,发挥示范作用。按照“试点行先、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步骤,逐渐形成可复制的经验进行推广。

  (三)倡导市场化运作。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按照招标要求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

  六、分类方法

  (一)分类类别

  试点范围内生活垃圾实行四种分类,即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

  可回收垃圾: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衣物、箱包、家纺、纺织料等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

  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厨余垃圾:包括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厨房产生的垃圾。

  其他垃圾: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以外的日常生活垃圾,包括一次性塑料袋、泡沫餐盒、被污染的纸张等。

  (二)设施配置

  设施配置原则上以300户为一单元,不足300户按300户计配置标准:智能可回收箱一组(包括纸张、塑料、金属、玻璃4个箱体);有毒有害不锈钢质材垃圾箱一个;厨余垃圾桶(240L)16个,其它垃圾桶(240L)16个(分别置于每单元楼梯口处,原则上按每20户设置1个厨余垃圾桶和1个其它垃圾桶,住户较多的单元依次递增。);积分兑换机1套;手持终端机1套,3吨以下封闭式垃圾运输车(电动)1辆;每300户配置分类指导人员1人,分类巡查人员1人,分类设备值守维护人员1人,居民积分兑换问题反馈人员1人,可回收垃圾预约上门服务1人,司机1人。

  (三)作业流程

  生活垃圾分类流程主要包括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考虑当前实际,试点期间生活垃圾分类主要作业流程如下:

  1.厨余垃圾

  (1)投放。试点小区居民使用可降解分类袋,分类打包后,投放到专门设置的分类垃圾桶内。可降解分类袋由政府或服务企业提供。

  (2)收集。考虑到试点期间县餐厨垃圾处理厂尚未建成投用,收集到的厨余垃圾数量较少,且厨余垃圾对运输车辆要求高,在餐厨垃圾处理厂未建成前,运送至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2.有毒有害垃圾

  (1)收集。居民按照要求将分类后的有毒有害垃圾投放指定分类垃圾桶内。

  (2)暂存。有毒有害垃圾因其数量少,实行分类暂存,15天至30天运输一次,试点范围有毒有害垃圾由县环保部门指定单位负责运输。

  (3)处置。有毒有害垃圾处置由县环保部门指定场所处置。

  3.其它垃圾

  (1)投放。市民利用可降解袋打包后投放至分类垃圾桶内。

  (2)收集。试点单位安排专职人员将公共区域内的其它垃圾集中至分类垃圾桶内,并进行二次分拣。

  (3)运输和处置。其它垃圾的收运和处置按现行模式运营。

  4.可回收垃圾

  (1)投放。市民按照要求将可回收垃圾分类投放至智能垃圾回收集中,投放后实现实时称重积分。

  (2)收集。一是预约回收。利用智能回收垃圾箱管理平台,市民可通过手机、电脑网上预约或短信电话预约上门回收,实现积分兑换。二是活动现场回收,试点单位每周六举办一次卖场回收活动。卖场回收活动参照市场价现场给予补偿。

  (3)运输处置。可回收垃圾由试点单位或服务企业负责运输至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资源化利用并负责建立资源化利用台账。

  七、工作步骤

  (一)宣传培训阶段(20xx年9月)

  1、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利用电子屏幕、微信微博平台和居委会、小区宣传栏,采取知识竞赛、“垃圾去哪了”现场体验,以及“给居民一封信”、分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册、发动志愿者参与、制作印刷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

  2、成立机构,明确试点小区。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所需经费,配置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城关镇、城郊乡政府和县有关单位均要成立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配备专人负责本区、本行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城关镇、城郊乡政府配备不少于5名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开展本区生活垃圾指导、监督工作;各居委会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主体,要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并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工作人员。县有关部门将组织对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骨干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范、分类收运要求。

  (二)启动实施阶段(20xx年10月-11月底)

  1、摸清户数,建立数据库。城关镇、城郊乡根据任务情况,可以按照相关程序,遴选专业公司开展前期工作。也可以自行组织人员开展前期工作。对各试点小区基本情况进行摸底,确定试点范围人员数量,垃圾产量等数据,测算试点所需垃圾袋、垃圾桶、运输车等设备数量,聘请专业公司或招聘分类督导员、分拣员等。

  2、完善机制,建立收运体系。10月份采购所需设备,并布设到位,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宣传栏,建立厨余垃圾、有毒有害垃圾收运体系。

  3、启动各试点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0月底前按照各自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在分类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收运等相关工作。

  (三)验收检查阶段。(20xx年12月)

  县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对县中心城区垃圾分类试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查阅各项台账,核对各项数据和设备配置情况,抽查居民知晓率并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法规规章,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方法,为我县中心城区全面展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夯实基础。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关镇、城郊乡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分工。县城管局负责对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培训、督促和考核,负责不可回收垃圾的收运处置。县环保局负责指导试点小区做好有毒有害垃圾收集、储放工作,负责有毒有害垃圾的收运处置。县发改委负责餐厨垃圾处置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县商务局负责可回收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餐饮商户(业主)将餐厨垃圾统一收集,县房管中心负责督促物业配合各区做好分类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制定试点小区经费补贴标准。县文明办负责协调县新闻单位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报道工作。同时,建立健全例会制度,县、乡镇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分别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二)强化主体责任。城关镇、城郊乡政府、县城管局是实施(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要制定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落实专职工作人员。试点区所在的居委会、社区要配置足额工作人员,周密安排部署,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切实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

  (三)加强财政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要纳入县、乡(镇)财政预算。试点期间,可参照郑州做法,按照每户每月补助25元的标准实施(县级10元/户,乡(镇)级15元/户),积极探索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协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强化监督考评。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全县年度绩效考评,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挂钩。定期对试点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通报,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相关区依照规定追究责任。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5

  推进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xx〕47号)、《黄冈市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函〔20xx〕38号)的部署要求,结合黄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将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治理创新、社会文明提升的重要抓手,以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资源利用化、处置无害化”的治理目标,加快建立以法治为基础、以政府为主导、以全民为主体、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建设生态、和谐、美丽、宜居黄梅。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统筹布局。对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整体进行科学论证,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统筹布局,基本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与循环利用”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体系。

  (二)示范引领,稳步推进。打造垃圾分类示范点,探索建立具有黄梅特色的分类模式,总结经验,逐步扩大分类范围,全域扎实推进。

  (三)创新技术,健全体系。坚持以生态、循环、可持续的理念为指导,着力构建以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为导向,以可烂垃圾资源化处置、不可烂垃圾无害化处理、可卖垃圾资源化利用,有害垃圾规范处理为核心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落实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管理职责,强化属地管理和部门职责,加强宣传、引导、监管职能,建立教育引导、法规约束、绩效激励的管理体系,形成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工作目标

  到2022年,县城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启动2个乡镇垃圾分类,建成5个垃圾分类示范村。

  到2025年,县城区和农村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50%,全县至少建成5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25个垃圾分类示范村。

  四、主要任务

  (一)科学规划设计

  20xx年上旬制定印发《黄梅县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分类标准,确定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具体措施。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系统谋划、有效分类、城乡有别、因地制宜、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属地为主、乡(镇)村(社区)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严格分类标准

  1.确定生活垃圾分类类别。根据《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导则》,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四分法”分类模式,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其中县城区和各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分类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农村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材料颜色按照: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为“红色”,厨余垃圾(易腐垃圾)收集容器为“绿色”,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为“蓝色”,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为“灰色”,并按照规定标识印制分类图案。(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全县统一规定各类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类别、规格、标志和选型。各单位、乡(镇)、行政村(社区)依据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收运对接要求,确定容器配置的体量、数量和位置,并按要求配置。(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城区各公共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分类投放

  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要确保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因地制宜确定投放点位置、投放时间和投放规范。用法律的手段和激励的措施,督促单位和个人开展垃圾分类。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乡(镇)、行政村(社区)要配备保洁分拣员进行二次分拣和分类收集,安排督导员或志愿者,现场宣传、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解决分类投放不自觉、不准确等问题。(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民政局、城区各公共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实行分类收运

  1.合理设置和改造分类收集站点。各单位、乡(镇)、行政村(社区)要因地制宜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严格执行分类收集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应建立进出台账,记录其种类、数量、去向等,完善统计制度;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对未实行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收运单位拒绝收运,主管单位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北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黄冈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黄冈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给予罚款。(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分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2.配置专用分类收运车辆。按照机械收集、分类转运、环保高效的原则,统一分类收运车辆标准和颜色,改造和配置专用分类收运车辆,实行分类收运,杜绝混装混运。(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分局、县卫健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3.确定分类收运主体。“可回收物”依托市场化、社会化渠道,建立村级回收点、镇级分拣中心、县级专业市场的收运系统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两网融合”;“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按照“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的模式,城区由环卫部门定时定点收运,农村由各镇村分类收运;“有害垃圾”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自行收集暂存,由环卫部门定时收运;建筑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采取预约方式由环卫部门有偿上门收运。(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分局、县卫健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推进分类处理

  采取长期布局与过渡安排相结合、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厨余垃圾(易腐垃圾)资源化利用。农村易腐垃圾中的有机物可就近生态堆肥处理,城市厨余垃圾通过干湿分离后与其他垃圾协同处理。其他垃圾和有害垃圾集中收运至相应的垃圾处理终端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装修垃圾分拣、大件垃圾拆解等回收利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和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商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加快终端处理设施建设

  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加快推进分类运输、分类中转、分类处理等设施项目改造和建设。一是提标分类中转设施设备,按照分类要求,对现有城乡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进行淘汰更新,城区新建一座生态环保分类垃圾中转站;二是推进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新建一座餐厨垃圾处理厂,统筹布局农村易腐垃圾就近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三是积极推进我县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处理设施,配套装修垃圾分拣和大件垃圾拆解等回收利用设施;四是统筹布局“可回收物”利用设施建设,推进村级回收点、镇级分拣中心、县级专业市场的收运系统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两网融合”;五是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科技经信局、县商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分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高位推进。县政府成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实施、监督考核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推动建立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对各部门、各乡(镇)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责任单位: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强化属地管理。各单位、各乡(镇)、村(社区)负责所辖区域内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分类投放、分类收运等日常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指导、监督、考核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部门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分类”的要求,建立健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门协作机制,加快构建多向发力、多管齐下、多方共治的垃圾分类工作大格局。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一支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者队伍和推进队伍,指导和监督公众分类投放,多措并举,强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资源,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等活动,大力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全民树立“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的观念,通过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不断提升群众垃圾分类意识,营造“以参与垃圾分类为荣”的浓厚氛围。依靠基层组织,统筹居委会、村委会、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力量,发动广大党员干部、热心群众、志愿者等宣传、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国有企业的带头示范作用,坚持党建引领、干部带头、党员示范、巾帼助力、志愿服务等形式,共同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融媒体中心、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政策支撑。

  一是法规政策配套。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配套制定《黄梅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二是财政政策配套。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将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确保预算充足、资金到位;

  三是收费政策配套。按照“谁产生垃圾谁付费”的原则,完善城区生活垃圾收费标准和方式,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

  四是扶持政策配套。制定和落实低价值物回收补贴、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和处置补贴、易腐垃圾资源化利用补贴、大件垃圾回收拆解利用补贴等扶持政策,发挥政策杠杆作用和利益导向作用,完善垃圾分类市场支撑体系;

  五是优惠政策配套。引入市场机制,采取政府与市场、社会与专业相结合方式,与企业、专业组织广泛合作,引进第三方专业公司、社会组织参与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教育培训、分类收运处理和项目投资运营等工作;

  六是管制政策配套。依法依规通过教育、处罚、拒运和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等方式进行约束,逐步“倒逼”提高垃圾分类准确率。(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商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分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府依法监管、第三方专业监管、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纳入文明村(社区)镇、文明单位等创建指标体系。健全评选激励机制,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优秀家庭”“十佳分类明星”等评比活动,充分激发群众参与分类减量工作的热情。健全考核问责机制,科学制定创建办法、验收标准、考核办法,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对落实工作不力、工作滞后的,严格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人民政府)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6

  为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和文明程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示范公共机构,探索新型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提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力争到20xx年底,达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以上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市级统筹、区县主体。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各区县(市)政府作为实施主体和管理主体。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要在区城管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建立辖区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体制,建立督导队伍,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示范先行、分步实施。在xx、xx和xx3区率先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示范公共机构创建工作,探索建立符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模式。根据创建情况,逐步扩大分类范围,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三)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在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工作的同时,各区县(市)结合农村生活垃圾产出种类、村民生活习惯等情况,加大乡镇、村屯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逐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管理制度,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能力。

  三、分类方式

  (一)城区

  根据生活垃圾产生的种类和特点,按照居住、单位和公共三类区域,实施不同的分类方式。

  1.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

  2.单位区域。包括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有集中供餐的场所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场所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

  3.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有餐饮服务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餐余垃圾、其他垃圾三类;无餐饮服务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二类。

  (二)农村

  在环卫基础设施较好的地区,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大类粗分、分类治理,引导村民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与其他垃圾三类,进行分类投放、分类处置。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7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本市垃圾分类体系,促进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 思想,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社区为着力点,按照国家和省、市推进垃圾分类的总体部署,把垃圾治理全面融入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文明创建领域。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

  20××年底前,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xx年,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每个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xx年,琅琊区(规划建成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xx年,市区(规划建成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根据省城市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统一实行生活垃圾四分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居住区以及党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菜场、集贸市场、商业综合体、车站等实行四分法,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可根据垃圾产生实际情况实行除厨余垃圾(湿垃圾)之外的三分法。

  2.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本市居住小区、单位、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分类收集和存储容器。分类收集容器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照规定设置。

  居住小区:根据居住小区实际,科学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收集容器设置应当符合四类垃圾投放需要。多层、高层住宅小区可根据小区实际,合理设置其他垃圾、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住宅小区垃圾箱房或垃圾压缩站应当成组设置四类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可细化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配置可回收物打包设备。

  办公和经营场所:应当设置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及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投放点。有食堂或无食堂但集中供餐的单位,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区域应当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单位配置垃圾箱房的,应当成组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产生餐厨垃圾的,还应当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

  公共场所: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客运站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可回收物及其他类别垃圾“两桶式”收集容器。餐厨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应当增加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临时大型活动场所,应当根据活动安排及服务内容,在活动期间设置分类收集容器。

  3.稳步拓展强制分类实施范围。按照“先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后全面覆盖企事业单位”的安排,分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市直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琅琊新区、南谯新区、中新苏滁高新区率先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20xx年,居住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以区、街镇为单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各区、管委会至少建立1个街道垃圾分类片区。坚持整区域推进,20xx年,琅琊区(规划建成区)全面建成垃圾分类系统。20xx年,市区(规划建成区)建成垃圾分类系统。

  4.强化分类执法保障。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纳入依法实施轨道。相关管理部门要做好分类义务、分类标准、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等告知工作,并加强日常督促监管和指导,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强化部门联动。

  (二)着力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

  1.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鼓励居住小区因地制宜设置定时定点投放点,设定投放时间,制定分类投放规范等。沿街商铺应当按照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的要求,结合环卫作业单位“上门收集”工作,实行定时定点分类交投各类垃圾。

  2.深化绿色账户正向激励机制。以“自主申领、自助积分、自由兑换”为方向,开通完善“亭城绿色账户”激励机制。拓展绿色账户开通渠道,不断拓展绿色账户覆盖面,力争到20xx年,实现绿色账户与垃圾分类同步覆盖。完善绿色账户积分规则,发挥绿色账户在促进分类、可回收物回收方面的激励作用。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引进第三方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监督工作。完善绿色账户监管模式,提升绿色账户第三方服务质量。探索绿色账户市场化运作方式,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参与,多渠道募集资源,增强绿色账户影响力吸引力,提升绿色账户实效。

  3.加快推进“两网融合”。市城市管理执法、商务部门按照“有分有合,分类分段”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职责,加快推进居住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两网融合”。推进源头垃圾分类投放点和再生资源交投点的融合。推进标准化菜场、连锁企业、商业楼宇等企事业单位结合垃圾分类开展“两网融合”工作。加快培育各区可回收物收运服务企业。鼓励通过建立二手用品调剂平台、旧货商店、跳蚤市场等,促进闲置物品的直接再利用。

  4.不断完善“大分流”体系。坚持“大分流、小分类”的基本路径,不断完善“大分流”体系。加强装修垃圾管理。规范居住小区装修垃圾堆放点设置,引导居民对装修垃圾开展源头分类及袋装堆放。搞好大件垃圾收运服务。鼓励通过交换、翻新等措施,实现木质家具等大件垃圾再利用;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利用大件垃圾。结合建筑垃圾中转分拣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大件垃圾破碎拆解体系。促进枯枝落叶的资源化利用,完善枯枝落叶单独收集体系,鼓励绿化养护企业通过就地粉碎、堆肥等方式做好枯枝落叶的就地资源化利用。完善集贸市场垃圾分流体系,强化集贸市场垃圾的源头分类,结合垃圾收运及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促进集贸市场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三)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

  1.全面实行分类收运。

  (1)明确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要求。分类后的各类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运。

  有害垃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置。可采取预约收运或定期收运方式。采取定期收运的,每月至少清运一次。

  可回收物。可采取预约或定期协议方式,由经本市商务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收运后,进行再生循环利用。采取定期收运的,每半个月至少清运一次。

  厨余垃圾。由收运企业采用密闭专用车辆收运,严格落实作业规范,避免收集点对周边环境影响,避免运输过程遗撒滴漏。厨余垃圾应当做到“日产日清”。

  其他垃圾。由收运企业采用专用车辆收运。根据垃圾中转站贮存条件合理确定收运频率。

  (2)监督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责任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的义务,严格实行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坚决杜绝收运环节的混装混运。对收运环节混装混运的',严肃追究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

  (3)加强环卫收运作业监督管理。环卫收运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分类收运规范,对各类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收运,杜绝混装混运,并通过公示收运时间、规范车型标识等举措,接受社会监督。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

  2.建立完善分类转运系统。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强化其他垃圾转运系统,全市新建8个垃圾中转站。完善餐厨垃圾中转系统,推进市、区两级中转设施建设,新建5个餐厨垃圾中转站,配置餐厨垃圾专用转运设备。建设可回收物转运系统,合理布局建设可回收物中转站、集散场。各区要结合实际,建设一批低价值可回收物转运场(站),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分类、储存、中转等功能。规范有害垃圾中转运输,完善有害垃圾收集暂存点布局强化有害垃圾中转运输过程污染控制,防止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四)大力增强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理能力。

  1.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保障。注重规划引领和保障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保障。针对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按照“统筹功能、合理布局、节约土地”的原则,做好各类垃圾处理设施的总体规划布局。充分挖掘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周边空间潜力,进一步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做好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处理及利用设施相关规划并抓紧实施。各区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相关规划,确保辖区内规划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落地。

  2.加快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建立完善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体系。继续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建设使用、大件垃圾破拆设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满足无害化处置需求。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厨余垃圾等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努力推进静脉(循环)产业园建设,积极打造市级静脉(循环)产业园,全面提升垃圾综合处理、循环利用效能。论证推进和建立市级可回收物集散中心,布局本市再生资源产业,提升资源利用水平。结合本市危险废弃物处置能力建设,将有害垃圾纳入危险废物处理系统。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体制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市、区两级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等工作平台,加强统筹协调,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协同。坚持条块结合,落实属地责任。

  (二)加强法治保障。按照法定程序,加快研究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章制度。研究建立限制过度包装、控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及对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联合惩戒等“硬约束”机制。建立环保、规划、城市管理执法等多部门管理执法协作机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实现监管信息共享,切实加强对分类源头参与主体、投放管理主体、收运作业主体的执法监督。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标准体系,引导物业企业参与垃圾分类管理,保障物业企业在垃圾分类管理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并完善政府依法监管、第三方专业监管、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区、街镇、社区属地监督检查机制,加强考核督办,对拒不分类、混装混运、无资质收运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在媒体曝光。

  (四)注重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充分发挥媒体报道、社区宣传栏、宣传横幅的作用,形成舆论氛围。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作用,引导居民开展垃圾分类,提高垃圾分类在文明创建测评体系中的比重,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垃圾分类典型经验。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8

  一、工作目标

  积极发挥行政机关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形成全体干部职工参与齐抓共管局面,以垃圾源头分类、统一投放、集中回收等有效措施,实现残联办公场所区域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达到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二、实施区域和范围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范围为市残联机关所有区域。本方案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个类别。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5月-6月)

  1、制定方案。根据残联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2、设施设置。完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宣传信息张贴,指示牌设置。

  3、召开动员会议。召开残联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动员会议,提出方案、落实要求。

  (二)实施阶段(20xx年7月-8月)

  1、落实责任。建立市残联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制度。

  2、实施分类。按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成效。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总结阶段(20xx年11月)

  1、做好自查自检。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自查自纠工作,积极主动地发现和改进问题,进入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残联机关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

  四、设施设置

  1、五楼公共区域:在两个卫生间内各设置1个可回收物、1个有害垃圾桶和1个其他垃圾桶。

  2、各办公室:设置1个其他垃圾桶。

  五、投放要求

  (一)废品及可回收物

  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定期由办公室统一处理;

  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可回收垃圾桶,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

  (二)有害垃圾

  电池、硒鼓等有害垃圾统一投放至有害垃圾桶。

  (三)其他垃圾

  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其他垃圾桶内。

  六、工作职责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监督实施和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残联办公室。

  具体职责明确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做好本科室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工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知晓率。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牵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牵头做好垃圾分类检查考核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认真领会,提高认识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己的大事,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认识水平,增强参与的自觉性。

  (二)严格分类,担好责任

  垃圾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全体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进行正确投放,真正担好责任、守好阵地。

  (三)加强监督,取得成效

  要经常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表扬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确保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9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实现城乡生活垃圾系统治理,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为文明县城创建和绿色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xx年x月底前,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出台辖区(部门)垃圾分类实施方案。x月底前,县城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正式运行。xx月底前,县城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年底前,县城区基本建成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匹配的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启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城区完成x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建设,盛康镇完成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建设。

  20xx年,xxx镇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建设。

  20xx年,县城区和所有乡镇(开发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至少有xx%的行政村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全县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xxx个。

  20xx年,县城区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xx%。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分类投放

  城区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

  1.公共机构

  运行模式: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以下简称管理责任人)制度。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本单位办公及生活区域的管理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监督工作。

  设施配备:根据垃圾产量,按照《xx县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在办公楼内公共区域、楼外公共区域、垃圾临时存放区域合理设置四类(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配套设置分类收集棚亭。

  2.居民小区

  运行模式: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

  (1)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物业公司为管理责任人,在主管单位或社区的指导、督导下,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入户宣传、监督,引导居民正确开展居家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

  (2)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的住宅区,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在社区的指导、督导下,开展居家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

  (3)社区管辖区域,确定专门干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需要增加环卫工作人员、督导员和分拣员,宣传、引导居民正确开展居家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定时上门收集模式。

  设施配备:

  一是物业管理小区和业主自行管辖区。以方便居民投放和满足垃圾产量为原则,根据小区实际,合理设置四类垃圾收集容器,配套设置分类收集棚亭,有条件的小区可以引进智慧分类收集设施。每个小区应至少设置x个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零时存放点。

  二是社区管辖区域。以方便居民投放和满足垃圾产量为原则,根据实际合理设置四类垃圾收集容器,配套设置分类收集棚亭,并合理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零时存放点。

  3.公共场所、公共清扫区

  运行模式:责任主体负责投放垃圾收集容器,县环卫处负责收集。

  设施配置:

  (1)公共场所。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客运站、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配套餐饮区、集中休息区的增设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广场、公园配套建设智慧分类收集设施。

  (2)公共清扫区。城区主干道路、人流量较大的路段及商业街繁华区每间隔xx-xxxm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次干道路、一般道路每间隔xxx-xxxm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在环卫工人休息间设置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储存点。

  (3)农贸市场和大中型超市。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固定回收点,同时设置易腐垃圾或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并结合实际提高易腐垃圾收集容器配置比例。

  4.乡镇(开发区)、行政村(社区)

  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推行“四类直分”垃圾分类模式,组织辖区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和督促分类责任主体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运行模式:

  (1)乡镇(开发区)负责镇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投放及运行维护管理,抓好日常工作的督查考核。

  (2)行政村确定专人负责垃圾的定时清收,并通过村规民约、实施奖惩措施等方式组织和引导村民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工作,对保洁人员实行定岗、定位、定责的责任制管理。

  设施配置:

  一是农村“四类直分”容器设置:

  (1)每个保洁员配置x台四类直分收集车,每个组(村湾)设置x个垃圾集并点,每x-x个村配置x台垃圾收集车。

  (2)每个组随湾就片设置x座沤肥池,每个居民点设置一个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垃圾屋)。

  (3)镇区或人口密集村湾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临时存放点。

  (4)农户(居民)家庭设置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二是农村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

  (1)村委会在公共区域设置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有餐饮服务的村(社区)应在主要餐饮区及食品加工区设置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二)规范分类收集

  加强分类收集日常监管,建立管理台账,完善统计制度,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集”的倒逼机制。

  1.有害垃圾收集。根据有害垃圾品种和数量,合理确定收集频次,城区由县环卫处负责收集,集中存放;乡镇(开发区)由所在地住建分局负责收集,集中存放。

  2.厨余(易腐)垃圾收集。城区餐饮经营单位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产生的厨余垃圾、居民家庭厨余垃圾、农贸市场易腐垃圾及其他厨余垃圾由县环卫处收集。农村易腐垃圾由村(社区)保洁人员收集转运至沤肥池,实行沤肥还田。

  3.可回收物收集。

  (1)由公共机构、居(村)民自行收集处理。

  (2)环卫工人或者保洁人员收集。

  (3)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定时收集。

  (4)转运站建立分拣中心集中分类收集。

  4.其他垃圾收集。县环卫处、乡镇(开发区)住建分局按照“日产日清”的要求收集。

  (三)完善运输体系

  按照实际需求保障分类运输车辆,包括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运输车辆,并统一车身颜色和分类收运标识;对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实时监控,做到科学、环保、高效转运,严禁“先分后混”。

  1.有害垃圾运输。按照实际需求,合理配备专用厢式货车。需中转至有害垃圾处理场所的,应委托专业单位按规定运输;属危险废物的,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2.厨余垃圾运输。厨余垃圾由县环卫处或取得特许经营权的服务单位采用专用车辆运输。厨余垃圾采取密闭高效的`运输方式,做到“日产日清”。

  3可回收物运输。规范可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县城区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预约或定时上门回收,也可由公共机构和居民自行处理。农村鼓励乡镇(开发区)利用回收、换物等激励措施回收。同时,逐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分拣中心。

  4.其他垃圾运输。由县环卫处、乡镇住建分局采取密闭车辆进行运输,同时完善现有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增加分类设施和空间;根据实际需要,新建符合标准的转运站。

  (四)完善处理体系

  根据《xx县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xx-20xx)》,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

  1.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暂存。

  2.加快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运行,逐步扩大处理能力和辐射范围。农村易腐垃圾采取生态堆肥方式处理。

  3.建立和规范可回收物统计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智能统计体系,合理界定统计范围,精准统计可回收物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公共机构建立可回收物统计台账。

  4.加快实施老君山垃圾处理场二期建设,稳步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经信局、县财政局、县资源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供销社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县城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协调推进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坚持管行业管分类,垃圾分类相关责任单位依据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方案和推进路线图。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县发改局负责督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住建局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新建小区强制分类工作;县商务局负责督促指导商场、非星级宾馆、超市等商品零售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教育局负责督促学校、幼儿园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科技经信局负责督促工业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县城管局负责城区主次干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组织“两微一端”、电视、网络等平台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城管部门要利用垃圾处理场所的公众开放日,组织基层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机关工委要组织党政机关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活动,对党员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教育部门要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学内容,力争“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工青妇等部门要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青年文明号”“最美家庭”“三八红旗手”等评选范围,积极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文明卫生创建工作,组织村(社区)居委会和志愿者开展入户宣传。

  (四)加大资金投入。将生活垃圾分类所需资金纳入县、镇两级财政预算。鼓励乡镇(开发区)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示范片区(乡镇)的创建工作。县财政从20xx年至20xx年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保障,同时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和标准,全面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五)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行业监管、专业监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链条监管,对处理设施实施常态化环境监测,确保达标排放。组建专业垃圾分类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检查督办内容,纳入文明单位、综合目标等相关考核内容,纳入社会诚信体系。

  (六)严肃考核问责。严格贯彻落实《襄阳市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条例》《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加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混投、混运、混处的单位和个人,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定期对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办,每季度对各地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结果在新闻媒体公示,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严肃追究责任。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于每年双月的xx日前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报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10

  根据《xx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形成财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以垃圾源头分类、统一投放、集中回收等有效措施,实现全局办公场所区域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二、实施区域和范围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范围为局机关所有区域。本方案所称生活垃圾为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个类别。

  三、实施措施

  1、制定方案。根据我局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2、设施设置。完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宣传信息张贴,指示牌设置。

  3、召开动员会议。召开局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动员会议,提出方案、落实要求。

  4、实施分类。按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5、检查成效。局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6、做好自查自检。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自查自纠工作,积极主动地发现和改进问题,进入常态化管理。

  四、工作职责

  局机关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监督实施和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局办公室。

  1、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做好分管科室、单位人员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工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知晓率。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牵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牵头做好垃圾分类检查考核工作,并及时上报各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领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己的`大事,全体财政干部职工都要认真学习、领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认识水平,增强参与的自觉性。

  2、严格分类,担好责任。垃圾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我们每一位干部一定要严格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别进行正确投放,真正担好责任、守好阵地。

  3、加强监督,取得成效。要经常对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表扬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确保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取得成效。此项工作列入科室年度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类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11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做好街道办生活垃分类工作,建立健全街道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指导居民垃圾规范化处置,打造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切实提高街道办生活垃分类覆盖率。

  二、定义范围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如:废弃纸类、塑料类,包装物及食堂食等,生活垃划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等类别实施分类处置。

  三、重点任务

  (一)制度建设。督促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指导社区成立相应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细化责任分工,夯实主体责任,积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推动生活垃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

  (二)强化宣传。做好生活垃扱分类宣传工作,指导社区在办公区、小区内以及明显位置张贴或悬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广告牌等,增强垃圾分类宣传氛围,提高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

  (三)设施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指导社区购置配备统一规范的垃圾分类装置和设施,合理设置垃存放和处置点位。

  完成时限:20xx年8月30日

  (四)搭建平台。通过对接生活垃圾分类中标企业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促进拉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推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加快智能化进程。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信息报送。各村(社区)要加强信息收集,总结提炼垃圾分类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文字材料(含图片、视频等)及时报送,要加强工作的研判和调度,实行“月报制”,每月25日前将辖区垃圾分类工作进度、具体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报送街道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检查督促。各村(社区)要加强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检查力度,实现“全覆盖、无缝隙”,确保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全市工作目标同步推进。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建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宣传发动,督促指导本辖区居民做好生活垃极分类工作,同时,要切实抓好办公区生活垃分类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生活拉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政策引领。要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奖励机制,公示生活垃圾分类“红黑榜”,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较好、成效明显的小区给子表彰,在相关政策支持时优先推荐,引导小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鼓励支持居民积极开展垃圾回收利用,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平台等多种方式引导居民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高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积极性;要定期深入住宅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发放宣传手册,提升居民垃圾分类意识,营造生活垃圾分类浓厚氛围。

  (四)加强督导考核。各村(社区)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社区日常工作,做到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加强日常检査力度,督促居民强化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履行主体责任。街道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暗访,检査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1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垃圾分类和加强垃圾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和《省推进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方案》有关工作安排,为探索、推进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现制定《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试行)。

  一、市区公共垃圾分类管理

  (一)垃圾分类箱代替塑制垃圾桶

  20xx年至2022年,分阶段购置垃圾分类箱,主要摆放在主街路(50—100米间距)、次干路(100—200米间距)、巷路(按200—400米间距),分类收集街路及行人丢弃垃圾工作;

  拟建设垃圾分类箱配套设施垃圾收集压缩站8座(位置分别在大赉乡地局子、长虹街、罐头厂附近、政府后院永宁路、一中对面、烈士陵园南墙、财政局东侧、惠阳小学西南新明路)。使用电动环卫垃圾车收集分类箱内垃圾,就近运送至垃圾收集压缩站。

  (二)餐厨车集中清理清运厨余垃圾

  拟购置餐厨车和干湿分离式垃圾桶,按照饭店规模分发统一管理,由环卫餐厨车每天傍晚定时作业,对市区餐厨垃圾进行分类专业收集,彻底解决马路排水口(地漏)的“疮疤”现象,达到厨余垃圾清理要求。

  二、物业小区垃圾分类管理

  (一)垃圾分类亭代替物业小区垃圾桶作业

  购置垃圾分类亭、生活垃圾收集桶、可回收垃圾桶、厨余收集垃圾桶,用于市区280个自然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生活垃圾由压缩车清理,餐厨车清理厨余垃圾。

  (二)第一批50个老旧小区垃圾分类管理

  对50个老旧小区投放垃圾分类亭及垃圾分类桶,同时为鼓励小区做好垃圾分类,推出“垃圾正确分类得积分”的活动,每位居民正确垃圾分类一次,即可积分5分,每100分在消费时,就能直接抵扣1元。也就是说,正确给垃圾分类,也能赚钱了。正确给垃圾分类累计的这些积分,可以在小区附近的超市消费时,抵扣现金。在这些超市里,在超市沟通设立一台积分扣取终端,拿出社区发给的二维码放在上面扫一扫,就能直接抵扣。除了正确给垃圾分类能累计积分,家里废弃的可回收物,也能兑换成积分。比如500克金属、纸板、塑料,能分别兑换成40个、50个、60个积分。如果居民不方便拿这些可回收物去回收网点,也可以打回收预约电话,预约上门取。

  三、创新模式强化管理

  进行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各小区排名及各类垃圾分类处理量的大数据分析,对日常工作进行量化管理,把垃圾分类这项动态、难监管的工作,转变为固定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激发百姓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四、结合实际,逐步推动我市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在我国垃圾分类不是一个新命题,但却是一个老难题。在一些大城市已经对生活垃圾做了细致的分类收集,我市多年来始终采用压缩车与垃圾桶配套混装收集的工作模式,采取垃圾分类方式需要整体作出布局。

  20xx年,根据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将逐步探索、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模式宣传垃圾分类知识,让垃圾分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提高各责任主体及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是按照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要求,采取购置垃圾分类箱代替塑制垃圾桶、餐厨车集中清理清运厨余垃圾、垃圾分类亭代替物业小区垃圾桶等方式,统筹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三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建立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小区。试点期间,由政府免费提供垃圾分类收集袋、分类垃圾桶等。并建立完善各项机制,做好协调、指导等项工作,使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是探索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垃圾分类最终的目的是分类处理,减少污染,有效利用。目前我市垃圾处理的填埋方式远远不能适应垃圾分类需要。因此,下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是逐步探索改变垃圾处理模式,以适应垃圾分类的需要。

  五是着力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行体系,促进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进,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目标。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是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一项需要全民参与的系统工程,需要举全市之力,举全体市民之力,这不仅是城市治理能力的体现,也是文明素养提升、文明习惯养成、“绿色意识”增强的重要体现。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参与垃圾分类,一起来建设我们绿色美好的家园!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13

  一、目标任务

  2018年10月1日开始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到2018年底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100%,人均垃圾产量“零增长”,各单位有比较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体系,比较完整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监督制度并积极落实,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实施范围

  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等单位。

  三、分类方法

  (一)单位日常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对有害垃圾、可回收物进行强制分类,不得混入其他垃圾内。有害垃圾由单位定时定点投放,县环卫所负责进行统一收运、处理;可回收物由单位与资源回收市场联系由市场主体收运;其他垃圾按原先收运体系实施。

  (二)单位内部建有食堂的,所产生的易腐垃圾由各单位主动对接具有我县餐厨收运特许经营许可的衢州清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统一收运。

  (三)单位产生的建筑垃圾、大件杂物、枯木等特殊垃圾实行专项分流,由各单位负责收运至相应处理终端。建筑垃圾运至浙江xx嘉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地址为浙江省xx县城南工业园区鼎新路西(3)号;大件杂物运至杂物处理中心(待建);枯木、木材等可燃材料运至城北热电厂;生活垃圾就近运至相应的生活垃圾中转站。

  四、工作措施

  (一)倡导绿色消费。各单位要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全面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持续开展“饮食光盘”、“随身小手帕”、“环保菜篮子”等文明行动,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杜绝浪费粮食和减少纸巾、塑料袋的使用。

  (二)推行节俭办公。各单位要提高办公设备使用效率,减少纸质文件印发数量,提倡纸张双面打印。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推行无纸化办公。工作会议不摆放临时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会议、培训住房不摆放鲜花、不额外提供洗漱用品。

  (三)减少餐厨垃圾产生量。各单位要在内部食堂明显位置摆放张贴节约标识,营造“节约食品光荣、浪费食品可耻”的氛围,开展餐桌文明行动,减少“舌尖上的浪费”。会议、培训等工作自助式供餐时,要提醒用餐人员适量取用食品,对倾倒剩饭剩菜等浪费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要督促内部食堂加强对食品收购、运输、加工、储存等环节的管理,减少粮食损失浪费。

  (四)采购配置垃圾桶。县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按照《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办发〔2018〕18号)文件要求配备相应的垃圾桶,根据各类垃圾产生量确定垃圾桶的体量、数量和设置位置,并组织采购配置,相关工作在2018年9月底前完成。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机关事业单位要认真学习理解国家、省、市、县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文件,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全面实施省级文明示范县城创建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快区域明珠型城市建设。

  (二)明确责任领导和联络人。2018年9月中旬前,各机关事业单位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联络人,加强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一领导,细化分解管理、监督职责,确保责任到人,并填报《xx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登记表》,明确各单位责任领导、联络员,通过公文系统报备县城区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江晨,联系电话:687864。

  (三)研究制定工作方案。2018年9月底前,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地理位置、内外环境,以及生活垃圾产生、分类投放、“桶车”对接等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方案,推动工作落实。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14

  为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力度,强化舆论引导能力,全面提升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和水平,增强村民垃圾分类意识,结合南村镇实际,特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宣传重点

  重点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有关工作要求和工作方案出台贯彻实施的重要意义,解读主要内容;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减少垃圾污染、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引导广大群众在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当中。

  二、宣传方式

  1、纳入文明创建。

  ①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融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深化市民文明行为引导活动,规范和促进市民文明行为。

  ②开展进校园活动,向广大教职工、学生和学生家长加强宣传。

  2、重要交通窗口。

  ①在镇公交站台、校车停靠点醒目处进行宣传海报的张贴。

  ③在公交车内做好宣传海报的张贴。

  3、重点商业区域。

  ①通过镇、村宣传橱窗等阵地进行专题宣传。

  ②在主要商业街区张贴公益宣传标语。

  4、社区、村庄阅报栏。抓好社区、村庄阅报栏的宣传,每个阅报栏悬挂专题的公益广告。

  5、微信公众号。实施融合传播,在公众号“魅力南村”开展微信话题设置活动,制作相关公益广告,提高群众知晓率,增强垃圾分类意识。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摆上全年宣传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统一安排,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积极参加宣传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实际行动为全社会做出表率。

  2、把握导向,强化引导。要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协调争取新闻煤体的'支持配合,充分利用电视、公众号平台和门户网站等渠道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本方案,明确职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尤其是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有关信息,做到集聚资源、集中力量,统筹谋划、团结协作,保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宣传报道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15

  为贯彻落实《xx省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吉祥物和宣传口号的通知》、《xx市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唐教后勤〔20xx〕xx号)要求,保持校园的清洁卫生,培养师生的环保意识,提高大家的环保能力,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我校首先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学校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负责,并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及分类处理实施工作。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宣传教育

  教导处将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通过品社课对学生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并利用校园甬路、教室、宣传橱窗、校园广播、校园网站等媒介,广泛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好垃圾分类吉祥物和宣传口号

  xx省生活垃圾分类吉祥物“冀小分”,设计原型为松鼠,宣传主口号“垃圾分类,冀刻行动”,我校将垃圾分类吉祥物和宣传口号分别张贴、悬挂在校园明星位置,使广大师生认识吉祥物、喜欢“冀小分”,让“垃圾分类,冀刻行动”深植人心。

  三、活动实施

  1、利用校园网及钉钉网课直播形发布本活动实施方案。

  2、开展垃圾分类知识竞赛。

  3、开展垃圾分类手抄报评比活动。

  4、开展“冀小分”超轻黏土手工制作活动。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16

  自今年3月份以来,我市城乡生活垃圾日收运处理量由1500吨骤增至1900吨以上,最高日垃圾量达2085吨,大大超过我市焚烧厂的处理能力,给我市生活垃圾的正常焚烧处理带来很大的压力。近期垃圾量快速增长的重要原因是各板块收集的'垃圾中夹杂有较多的建筑装修垃圾、工业垃圾和农业垃圾等非生活垃圾,这些非生活垃圾既增加了焚烧厂的处理负荷,也给焚烧厂设备的安全运行带来了很大事故隐患。为切实保障我市垃圾焚烧厂正常运行和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要大力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各板块在垃圾收运过程中要落实专门车辆和人员,对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和农业垃圾等非生活垃圾进行单独收运处置,特别是要按照垃圾焚烧厂对进厂垃圾成分的要求,杜绝建筑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及工业废料、工业污泥、废渣等工业垃圾进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对分流的建筑垃圾,各板块要在各自区域内设置专门的储运场所,用于建筑垃圾的集中分拣、储运和中转,对拆建垃圾、渣土通过回填等方式进行再利用,对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进行填埋处置;对分流的工业垃圾,各板块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督促产生单位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并按照规定实行集中处置;对分流的农业垃圾,要通过采用直接还田、沤肥、堆肥等肥料化处理方式进行再利用。

  二是要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应急调度

  市城管部门要根据全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和两座垃圾焚烧厂的处理能力,完善生活垃圾运输调度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垃圾量高峰期和突发情况下生活垃圾的应急调度,统筹安排两座焚烧厂设备的日常检修,全力保障两座焚烧厂正常运行和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三是要加强日常督查监管

  各板块要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垃圾分类减量的要求,制定完善检查考核办法,强化对环卫所、行政村、环卫服务企业垃圾收集、转运过程的日常检查考核,切实提高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成效。市城管部门要采用视频监控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城乡生活垃圾收运过程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板块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市城管部门根据两座垃圾焚烧厂处理能力和各板块人口数量、产业结构等实际情况,核定各板块垃圾量高峰期分类减量控制指标在垃圾量高峰期对分类减量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板块视情实行限量运输。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17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xx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xx年xx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xx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住建部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垃圾处置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着力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体系,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全覆盖,为建设美丽xx打下坚实基础,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作出表率,谱写美丽中国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

  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构建生活垃圾分类组织体系,组织居民和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综合考虑xx市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3.完善机制,创新发展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宣传发动、激励引导、考核奖惩等措施,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制度体系。加强技术创新,利用物联网信息化手段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积极性和效率,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4.协同推进,有效衔接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实施范围

  20xx年10月1日起,在全市全域范围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主要目标

  20xx年10月1日起,全市全域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xx年8月1日前,各区至少完成不少于1个社区居委会生活垃圾分类试点。20xx年底前,重点完成30个美丽乡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含继续推进20xx年任务中的17个);完善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并投入运营。2022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二、主要任务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并明确分工及责任主体,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推行分类投放

  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数量适宜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在收集点上建设适量的生活垃圾分类屋或配置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原则上取消所有沿街摆放,暴露在外的垃圾桶,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有偿回收或奖励机制,积极引导居民分类投放,解决生活垃圾暴露及垃圾混投问题。

  1.垃圾分类类别

  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种分类。

  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张、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制品、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杀虫剂、废温度计、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废弃物;

  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国家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准调整的,从其规定。

  公共机构和场所有集中供餐的可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可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部队,企业单位可参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根据垃圾产生源实际情况确定分类模式,含餐饮的宾馆酒店、旅游景区,餐饮业等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城市居住区域、农村区域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2.投放设施配置

  可回收物: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可根据人口数量,合理建设若干个生活垃圾分类屋或配置若干组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每组至少设置废纸张、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制品、废织物5个投递口,通过人脸识别身份信息等技术,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效果;

  有害垃圾: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根据有害垃圾产生量至少配置一个有害垃圾收集点,鼓励安装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通过人脸识别身份信息等技术,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效果;

  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可根据人口数量、垃圾分类种类、垃圾产生比例,合理建设若干个生活垃圾分类屋或配置若干组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并设置比例适合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投递口。

  3.分类投放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行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其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党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场所,本单位为责任人。

  (2)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体育场馆、演出场馆、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3)机场、车站、码头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为责任人。

  (4)城市居住区域中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无物业管理的,社区居委会为责任人;社区公共区域,社区居委会为责任人;农村区域所在地,村委会为责任人。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

  (6)举行大型户外活动的',组织单位为责任人。

  不能确定责任人的,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也可以由其另行确定并向责任区域公示。

  各责任人应承担下列责任:须按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投放端设备设施并负责维护,对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端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改造;通过宣传栏、宣传手册、宣传横幅、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安排适量督导员,引导市民准确分类投放,纠正不准确的投放行为,提升分类投放的准确率,确保需要转运的垃圾无缝对接进入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其中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为责任人的区域及不能确定责任人的区域,投放端设施设备配置、改造、维护及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由属地政府负责。

  (二)实施分类收运

  1.收运设备配置

  各区政府(管委会)在现有收运设备的基础上,根据农村和城市的实际情况,增配数量适宜的收集车辆及人员,并按照要求统一各类车辆标志、颜色,确保整个生活垃圾分类体系的衔接。

  2.分类收运要求

  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收运”,构建分类直运体系,采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专用车辆,杜绝垃圾落地,严禁混收混运,鼓励有资质企业积极参与分类收运工作。

  有害垃圾定期转运至具备资质的存储中心或有害垃圾处理厂;可回收物直接运输至具备资质的垃圾回收处理企业;厨余垃圾必须每天定时进行收集,直接运输至我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其他垃圾必须每天进行收集,按现行模式统一运输至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各区政府(管委会)可根据垃圾生产量合理安排收运频次。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现每日分类收运;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根据产生量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预约收运或者定期分类收运。

  (三)实施分类处理

  有害垃圾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收运,并运输至有害垃圾处理厂处理,可回收物由具备资质的垃圾回收处理企业处理,厨余垃圾由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其他垃圾由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实现各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加快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置规划布局,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餐厨废弃物处理厂扩建项目及废旧塑料、电池、电子垃圾、灯管等回收利用中心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四)搭建分类管理系统

  建成市区两级,口径统一、资源整合、数据共享的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主要包括业务监管中心、大数据分析中心、考核系统和宣传平台。

  三、责任分工

  各区政府(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承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具体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并做好宣传发动、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督查、指导、考核辖区内所有责任人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并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责任人进行通报,督促其按期完成;负责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完善智慧垃圾分类系统相关管理数据;负责安排落实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积极研究探索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参与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正面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支持。

  共青团xx市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及联系大学生队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市精神文明和爱国卫生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市志愿者服务活动,协助提供志愿者名单,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将倡导生活垃圾分类、绿色生活的理念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爱国卫生检查考核范围。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指导、考核、推广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全市性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处置项目规划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和培训,制定生活垃圾分类中的名词术语、图形颜色标志;负责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以及公众账号的建设、运营、维护;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和推广工作;负责督促全市物业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完善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有偿回收和激励机制。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提供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企业、场所名录;负责指导建设危险废物收运处理体系,做好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储存、处置等过程中的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对垃圾集中转运设施、终端处理处理设施等场所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规划布局废物暂存、转运场所,依法审批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等建设工程方案审查时,要求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市直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指导各区财政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

  市商务局:负责督促农贸市场及大型(3000平米以上)购物中心、商城、超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负责规划布局全市可回收物回收网点,负责提供可回收处置企业、场所名录。

  市教育局:负责督促直管学校(含幼儿园)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负责对全市中小学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督促直管医疗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

  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负责督促直管宾馆、酒店、旅游景区,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全市机场、汽车站、营运码头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全市餐饮服务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市不按规定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投放管理责任人、不按规定分类运输的垃圾车辆查处及其他执法事项,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水务局:负责协调解决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设备用水需求,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督促渔港码头、活禽宰杀市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

  市妇联:负责对全市妇女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妇女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的志愿服务、宣传教育和体验活动,带头做好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按照垃圾分类相关要求与xxx衔接,做好部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xx供电局:负责协调解决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设备用电需求,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其他相关政府部门、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负责本单位生活垃圾工作并按时完成,同时按职责配合属地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构。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秘书长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各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垃圾分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明确专人1名参与该工作,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督查工作,可聘用临时雇员参与垃圾分类办公室工作。各区政府(管委会)成立辖区垃圾分类办公室,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全面工作并于市垃圾分类办公室对接,可聘用临时雇员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区政府(管委会)应当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因地制宜,结合现有体系,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加大资金保障,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市区相关部门作用,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与本辖区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和工作模式,按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其他责任人按要求认真制定计划,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相关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确保按时限完成。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电视、电台、平面媒体、网络等多种方式,分区域、分行业、分层级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积极探索“社区(农村)+志愿者”等模式,发动环保志愿者与社会各阶层进入社区、进入家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

  (四)落实资金保障。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直部门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经费。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安排落实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

  (五)强化监督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大督查、指导、考核力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实施。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六)强化监管执法。强化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加强对违规投放、收运、处置生活垃圾的整治力度,对随意倾倒、处置生活垃圾的行为以及未按照时限或拒不配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xx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法律责任条款进行处置。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18

  根据xxxx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的实施意见》和《xxxx市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落实好我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结合我院实情,制定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保障

  为贯彻落实好上级主管部门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医院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立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小组办公室,同时,建立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督导队和志愿者队,明确分工、职责。

  二、工作目标

  在全院建立垃圾分类投放点,并推行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做到分类运送、分类处置,实现可回收垃圾的再利用。

  三、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一)实施范围医院所有区域。

  (二)管理模式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要是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运行模式,从每个科室到每个楼层、到每幢楼、再到整个大院,层层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各科室为各自垃圾分类责任部门,物业公司为大院内公共区域责任单位(有二次分类等责任)。

  (三)设施配置及分类流程1、在医院门诊楼前、门诊楼一层过道、二层大厅分别布置1足有害垃圾桶(红色)、可回收垃圾桶(红色)、厨余垃圾桶(灰色)、其他类垃圾桶(蓝色)。在医院住院楼一至三层过道分别布置1组有害垃圾桶(红色)、可回收垃圾桶(红色)、厨余垃圾桶(灰色)、其他类垃圾桶(蓝色)。每个布置点均用红色标带圈示,并悬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示牌”。

  2、每个区域小垃圾篓用不同颜色袋子套装区分。

  3、分类流程:

  (1)科室内产生垃圾要分类投放到生活垃圾桶和医疗垃圾桶内,满后生活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投放到各楼层卫生间分类垃圾桶内,再由保洁员每日定时收集投放到集中投放点,医疗垃圾由专门人员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点。

  (2)科室内产生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投放到每层集中投放点,由保洁员定时统一收集到集中投放点。

  (3)各区域产生的建筑垃圾、园林垃圾由后勤安排施工方或承包方到指定区域临时堆放,日产日清。

  四、检查考核

  1、每月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导队成员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检查,并在院务会或生活垃圾分类督导会议上进行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2、对落实垃圾分类不到位的责任科室,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整改通知书。对屡次未落实垃圾分类的责任科室上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约谈。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协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关键小事,各科室要积极主动,与监管人员、物业人员合作,形成多方合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推进我院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位。

  (二)要宣传引导。各科室要提升环保意识,紧扣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安排,切实加强科室职工的宣传教育培训,确保每一位职工都能熟练掌握分类知识。

  (三)本方案自20xx年xx月x日起施行,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相关问题的解释。

  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篇19

  为做好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建设工作,加快体系、制度建设,提高分类成效,按照《自治区卫计委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等8部委<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宁卫计发〔2017〕323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113号)文件精神,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总目标。结合我县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为指导,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建设,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和政策引导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同时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和垃圾无害化处理,打造一个核心功能彰显、体制机制优越、环境整洁优美的永宁。

  二、工作目标

  以可回收资源垃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一般垃圾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别,到2019年底,实现全县所有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三、实施范围

  全县公立医院和民营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及私人诊所应当逐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属地要求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组织机构

  为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建设工作,成立永宁县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卫计局,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利用电子屏、宣传板、培训讲座等形式,加大对医护人员的培训,从医疗卫生、专业水平角度认真做好医疗垃圾处置。同时,向职工、患者、陪诊家属等社会群众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指导患者及家属处理好剩余药物和过期药物的处置方式,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实施工作。并及时向永宁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组长:杨新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副组长:孙兴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宋志学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员:谢炜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吴自平县中医医院院长

  娄继贤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王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马军望远镇卫生院院长

  黄吉龙胜利乡卫生院院长

  李斌杨和镇卫生院院长

  王立华望洪镇卫生院院长

  沈建华李俊镇卫生院院长

  张国俊闽宁镇卫生院院长

  沈建华玉泉营卫生院院长(兼)

  王维军黄羊滩卫生院院长

  李艳丽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业务科科长

  五、具体措施

  (一)明确分类类别。将医疗机构内部产生的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垃圾和一般垃圾四类。

  1.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厨余(餐厨)垃圾。一是餐厨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二是尾菜。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核、花卉等易腐性垃圾。

  3.资源垃圾。主要包括办公区域产生的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以及病房区域内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

  4.一般垃圾。主要包括废弃卫生纸、餐巾纸、烟头、一次性废弃餐具等不可回收的垃圾。

  (二)分类投放。全县医疗机构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及分类标准,设置垃圾分类回收箱,箱体分类按颜色标示明显,选放合适位置,按分类要求投放。

  (三)分类收集。按照“谁生产、谁管理”的原则,各医疗机构等均由各单位负责。在责任范围内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并对分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

  (四)分类运输。建立完整的垃圾转运体系。按照四个分类标准,对资源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一般垃圾实行分类运输,运输单位配备符合要求的.收集设备以及人员,收集车辆有明显的垃圾分类标识。建立收集管理台账,记录分类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

  (五)分类处置。资源垃圾一部分由具有资源再生利用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厨余垃圾由银川市保绿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集中收集处理。有害垃圾集中存放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一般垃圾由县城管局统一收集转运至永宁县生活垃圾转运调度中心,经过统一压缩后转运银川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发电,做无害化无害化处置。

  六、监督考核

  (一)考核机制。根据《永宁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县城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各垃圾分类责任管理部门、个人履行责任情况进行通报。

  (二)奖罚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县政府设立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考核经费,根据县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季度考核分值,年度汇总后对分类效果较好的医院及乡镇卫生院进行奖励。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生活垃圾分类是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一项民生工程。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尽快成立相关机构,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突出宣传引导,确保取得实效。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通过采取宣传栏、海报、机构内宣教显示屏、宣教节目和新媒体等宣传手段,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引导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及就医群众自觉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三)配置分类设施。全县医疗机构,按照《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要求,配备标识规范、颜色统一的四分类收集容器,建立生活垃圾四分类体系和分类减量台账。

  (四)县卫生计生局联合卫生监督所要加大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监督管理工作,在管理过程中必须杜绝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箱等违法违规现象。

  (五)明确分类处置要求。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应当与有资质的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和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