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文网>职场文书>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事项

劳动合同的约定事项

时间:2024-08-19 10:44:31 偲颖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约定事项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的约定事项,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劳动合同的约定事项

  约定事项1:

  一、工作内容:

  1、根据甲方的需要和乙方的能力,乙方的工作职责及工作内容以乙方任职岗位的职位说明书为准。

  2、乙方应根据所任职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可根据乙方所任职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对乙方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并可以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本合同、甲方的规章制度或国家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奖励、处罚、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单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

  1)乙方的工作绩效考核结果连续两个月为不合格,或者一年度内累计四个月为不合格的;

  2)乙方工作失职或者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经济损失在二千人民币以上,或者对甲方的商业信誉、名誉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导致甲方被政府机关行政处罚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4)乙方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按照本合同、甲方的规章制度或国家的规定,甲方可以变更乙方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报酬

  1、甲方不得低于合同约定标准向乙方支付工资,但乙方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1)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2)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工作错误或损失的;

  3)有违反本合同、甲方的规章制度或国家规定的行为的;

  4)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变更的;

  5)工作时间没有达到本合同的约定标准,或者有事假、非工伤病假的。

  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资标准结合乙方的实际出勤和绩效考核结果等情况核算乙方工资总额,以月为周期支付乙方。

  3、本合同约定因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规定的时间支付赔偿金。否则,甲方可从乙方当月及以后月份的工资中扣除,直至获得全部赔偿。但扣除后的每月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甲方建立工资正常调整机制。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工作实际绩效或岗位性质责任调整乙方的工资报酬。

  三、规章制度

  1、甲方可以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乙方愿意依法予以遵守。

  2、乙方同意甲方组织乙方进行规章制度的培训、学习,考评合格后安排上岗。

  3、乙方对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应严格遵守,并自愿承担相应的后果。

  四、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本合同约定事项的变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地方法规另有规定外,均需双方协商一致。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或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提供虚假履历、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明或填报虚假经历以骗取甲方录用的;

  3)被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A、故意损坏、破坏、泄露、偷窃、侵占甲方财物或利益,涉及金额或折合金额在二百元人民币以上的;

  B、连续旷工或者消极怠工三个工作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五个工作日以上的;

  C、在甲方的生产经营场所或对甲方的员工实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应受到治安拘留十日以上或罚款五百元人民币以上的处罚,或者致使甲方损失金额或折合金额在一千元人民币以上的;

  D、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甲方关于乙方所任职岗位或工作内容的指令和安排,经教育拒不改正的;

  E、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其他行为的。

  5)严重失职,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失职并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

  A、在各类事故中负主要以上责任,且该事故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致一人以上重伤或两人以上轻伤;

  财产损失金额折合金额在五千元人民币以上;

  导致甲方被政府机关行政处罚,且罚款金额在两千元人民币以上;

  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且赔偿金额在五千元人民币以上的。

  B、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致一人以上重伤或两人以上轻伤;

  财产损失金额折合金额在五千元人民币以上;

  导致甲方被政府机关行政处罚,且罚款金额在两千元人民币以上;

  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且赔偿金额在五千元人民币以上的。

  严重损害甲方声誉,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致使甲方的重要商业秘密泄露的。

  C、甲方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严重失职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6)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

  A、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或索要他人财务为他人谋取利益,金额或折合金额在二百元人民币以上的;

  B、利用职务之便,三次以上接受他人吃、请或非物质利益,为他人谋取利益的;

  C、利用职务之便,挪用甲方资金归本人或他人使用,金额在人民币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内的;

  D、将甲方的汽车、机具、设备或其他物质用于未经甲方许可的非公务用途,使甲方损失金额或折合金额在二百元人民币以上的;

  E、在各种招标、兑价,拍卖、发承包和购买活动中,为获取个人利益采用与他人串通、故意抬高和降低价格等手段,致使甲方损失金额或折合金额在二百元人民币以上的;

  F、在各种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活动中,为获取个人利益采用与他人串通,不认真履行或不履行职责、虚造事实等手段,致使甲方损失金额或折合金额在二百元人民币以上的;

  7)甲方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8)法律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4、甲乙任何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份无效,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5、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办理必要的工作交接,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按相关法律规定涉及甲方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或赔偿的,甲方按规定支付,但乙方未与甲方办清工作交接前,乙方同意甲方可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

  7、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五、其他事项

  1、乙方在本劳动合同首页所填写的住所地,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为甲方送达各类文书的通信(通讯)地址,乙方应将变更情况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因未书面通知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寄送的文件,视为有效送达给乙方。

  2、甲方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对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承担培训费用对乙方进行专项培训的,甲方应与乙方签订《培训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如乙方在服务期限且在合同期限内辞职,按照《培训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4、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合同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及离职后应当保守所知悉的甲方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未在有关行政机关公开的资料、客户资料等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6、如乙方所属岗位负有特定保密义务,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签署《竞业限制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7、乙方应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向甲方提供其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接收单位,或在办理离职手续后一个月内到甲方取走档案,否则,产生的档案管理费用及其他后果由乙方承担。

  约定事项2:

  1、有效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违约条款

  包括服务期以及保密事项等约定。

  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五条进一步明确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因此,企业完全可以依照以上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设立相关违约条款充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比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对于一些掌握企业重大机密的员工,可以约定保密事项或竞业禁止条款,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不超过两年。以上这些条款的事先约定,可以极大的保护企业的正当权益,反之则可能给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3、免责条款

  由于企业不是公安机关,对于员工入职之前的历史无法全部掌握,如果遇上某些应征者刻意隐瞒事实,有可能被欺骗,导致在将来因竞业禁止等原因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预先在劳动合同上添加免责条款,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企业免受伤害。以下范例供参考:

  乙方(劳动者)向甲方(用人单位)保证,乙方在进入甲方单位工作之前,与社会上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任何的劳动关系,无任何的民事与刑事纠纷,无其他违法行为。如有隐瞒,一经查实,甲方有权据此终止本合同,且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及时变更

  一旦员工的岗位、报酬等内容发生变化,或者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的情况,企业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免在今后可能的劳动纠纷中陷于被动。

【劳动合同的约定事项】相关文章:

劳动合同试用期约定06-07

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03-03

劳动合同注意事项01-19

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 则视同劳动合同期限01-18

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与注意事项06-11

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12-30

双方约定合同01-01

夫妻财产的约定协议05-19

验资业务约定合同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