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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规章制度

时间:2023-01-04 07:49:38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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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规章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学生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学生规章制度

  学校学生规章制度1

  一、凡违反学校各项制度,破坏正常的教学、生活及公共秩序,侵犯别人人权,损坏公私财产,损害集体利益,尚不构成刑事处分的都是违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

  二、对违反纪律的的学生,根据错误情节轻重、认错态度好坏,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的处分。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殴打他人,情节较轻,无后果者。

  2、经常不遵守课堂、食堂、宿舍、会场、课 间操、自习、劳动等纪律,造成影响者 。

  3、一学期旷课三天者。

  4、考试舞弊,情节较轻者。

  5、损坏公私财物,态度不好者。

  6、受通报批评,经教育不改者。

  7、顶撞教师,不接受班主任批评教育者。

  8、随意更改学校通知或乱写通知者。

  9、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考试者。

  10、无故不上课,在校园内逗留或在宿舍装病睡觉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1、殴打他人,情节较轻者。

  2、一学期旷课一周内者。

  3、考试舞弊,情节较重者。

  4、破坏公私财物,或私自动用学校设备、设施造成影响,有小偷小摸行为者。

  5、扰乱课堂、食堂、宿舍、会场、间操、自习、劳动等纪律,情节严重或耍笑起哄者。

  6、在校外不遵守社会公德,被有关部门处罚尚不构成违法者。

  7、受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

  8、不听门卫劝阻,未经校方同意晚自习后擅自外出学校者。

  9、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留房校外人员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留校察看一年处分。

  1、在校内打架,后果严重或影响极坏者。

  2、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二周以上者。

  3、偷盗公私财物,或私自动用学校设备、设施造成很坏影响者。

  4、有较轻盗窃行为,勒索学生钱物50元以内者。

  5、谩骂侮辱教师或校内工作人员者。

  6、违反规定走进“三厅”者(含电子游戏厅)。

  7、在校内吸烟、喝酒、打麻将或其它赌博行为者。

  8、受过记过处分,经教育不改者。

  9、未经学校许可,在校外住宿,并造成极坏影响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处分。

  1、持械打架或勾引校外人员到校打架者。

  2、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超过一月者。

  3、有严重盗窃行为,或私自动用学校设备、设施造成严重损坏,或勒索学生钱物50元以上者。

  4、谈恋爱,影响很坏者。

  5、品质恶劣,道德败坏者。

  6、煽动不上课、聚众闹事者。

  7、违反校纪校规,情节严重者。

  8、男女无故串动宿舍,造成不良影响者。

  9、受公安机关拘役以上处罚或治安处罚者。

  10、受留校察看处分,经教育不改者。

  七、处理学生, 警告、记过处分有班主任提出意见,由教导处上报主管领导批准;留校察看处分,由班主任提出意见报行政会审批;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处分,由班主任提出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批,报主管业务部门备案。

  八、凡对学生进行处分,其处分决定应张贴布告或大会公布,并装入学生档案,同时将错误情节通知家长。

  九、受处分的学生(开除学籍处分外),有显著进步表现的`,可以解除处分。

  1、解除处分,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委会讨论,班主任、有关任课教师签署意见,上报政教处研究,报主管领导批准(受留校察看处分报校长办公会讨论)。

  2、未解除处分的,处分材料装入学生档案,解除后转入校文书档案。

  3、处分未解除者,一律不发毕业证,高三毕业班学生不予在本校参加补习。

  4、受处分的学生,必须每月向有关部门汇报思想两次,必须按时参加有关会议,否则一律不予解除。

  5、解除处分应张榜公布。

  学校学生规章制度2

  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学生生命高于一切。进入夏季,高度重视学生游泳安全,预防学生溺水死亡等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学校和家长的重要工作。

  结合教育部颁发《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办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学校告知义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措施,以确保我校学生安全。

  学校的义务与职责

  1、全体教职员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2、继续开展“珍爱生命 安全在我心中”主题教育活动,使每个学生明白,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决不能够拿生命开玩笑,要让家长和教师放心。

  3、全体教师要时刻记住事故现场第一责任制,岗位第一责任制,凡因宣传、组织不力或延迟上报、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追究第一责任人的一切责任。

  4、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对“游泳”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

  (1)学校利用开学的第一天组织校会、各班利用每天的晨会对学生进行主题为“珍爱生命,身体健康”的教育,告诉学生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尤其不准单独或私自去河边、池塘等地方去游泳、嬉戏,必须要有家长带领。

  (2)教师利用家校联系与家长进行沟通,并及时指出纠正学生错误。

  家长的义务与职责

  1、家长必须加强对子女进行教育,教育子女要提高认识,时时刻刻记住安全,对学生进行监督,督促学生按时到校,按时回家,教育孩子不要在路途中爬车、吊车、私自下河、下塘洗澡并要自觉与学校取得联系。随时了解学生到校、返家的具体情况。

  2、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和带攻击性的刀具到学校。禁止参与打架斗殴事件。

  3、禁止孩子参加危险或有害于身心健康的活动,密切与学校取得联系。

  4、加强学生饮食卫生教育,配合学校禁止学生吃零食和到校外购买食物。

  5、特别加强学生午睡管理。走读生从五月一日后中午在家睡午觉,严禁在校外游逛,校生周日返校至周未回家都必须准时无误。家长发现情况,必须及时制止,尽快与学校取得联系,配合学校加强教育,若因家长忽视教育、管理造成安全事故一概由自己承担。

  6、在学校履行了告知义务的情况下,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与学校无关,由学生本人与家庭负责。

  学校学生规章制度3

  1、各班主任利用班队会,按《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二小学生纪律规则》的具体要求,教育学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走廊、楼道、操场各处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攀爬栏杆、篮球架、铁门等设施,不跳乒乓台及校园各处台阶。

  2、班主任在课间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3、分管行政、值周行政、值周教师课间巡视全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作好记载,将情况通知班主任,并按学校“文明班”“优秀文明班”评比条例,进行扣分处理。

  4、学前班学生,统一在教学班下课前10分钟,由该节课任课教师组织上厕所,然后由该教师把学生带到指定地点活动,并负责学生活动期间的安全,直至下节课上课铃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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