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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勤考核制度(精选12篇)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出勤考核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出勤考核制度 1
第1章总则
第1.1条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第1.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一般员工到公司副总经理;
第2章考勤细则
第2.3条出勤
第2.3.1条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每周工作五天。
各部门职员须按以下时间出勤:
上午上班时间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14:00-17:30
时间调整时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公布通知。
第2.3.2条签到:公司全体员工采劝统一在指定地点登记签到”办法考勤,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签到。员工上、下班时必须本人亲自签名,不得代签名,否则双方均以违纪处罚。
第2.3.3条外出:员工外出必须在“外出登记表”上登记的,未登记的视为矿工一天处理。严禁代登记,如若发现,双方均按旷工违纪处理。
第2.3.4条迟到:每天上午上班前到办公室签到,8:00以后算迟到,15分钟后(不包括15分钟)到办公室的列为旷职(工)半天,过半天未到的为旷职(工)一天。特殊时间以公司通知为准。
第2.3.5条早退:每天下午17:30下班时到办公室签退,17:30前无故离岗者或未签退者均为早退。
第2.4条请假:
第2.4.1条员工若早上有事不能直接到公司,应在前一日向主管部门经理请假或在当日上午8:30前用适当方法向主管部门经理请假,部门经理将未签到人员的情况在当日上午8:30前报办公室,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第2.4.2条员工当日上午请假的,需在8:30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同时报办公室值班人员进行请假登记,未在8:30前登记者请假无效。
第2.4.3条上班时间外出办事须向部门经理说明原因并填写“外出登记表”。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到岗被视为迟到。
第2.4.4条员工因公需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表”,由所在主管部门经理批准的情况下,由办公室登记考勤,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第2.4.5条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填写“请假条”,经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到办公室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和办公室,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请假的申请、批准手续,严格执行公司《休假请假条例》。
第2.5条请假、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处理
第2.5.1条请假:未满一天者,以工作时间计算,请假时间在半天内的(包括半天)视为请假半天,超过半天的视为请假一天,按个人工资标准由财务核扣。
第2.5.2条迟到:以每5分钟为计算单位,不足时视为5分钟,按每计算单位5元扣减工资;15分钟后(不包括15分钟)视为旷工处理。
第2.5.3条早退:视为旷工一天处理。
第2.5.4条旷工:按正常工资的两倍核算扣旷工工资。
第2.6条加班:
第2.6.1条公司在节假日将安排有关人员值班,负责公司的安全和接待工作。值班人员享有相当其二倍日工资额的加班费。
第2.6.2条员工加班须符合以下规定:
①加班人员提出申请,上级主管签章同意其加班,并报考核部门核准的;或上级主管指定其加班的,方可加班。
②加班费以半日计算,按岗位工资发放。
③每月加班次数不能超过15次(不包括15次)。
第2.6.3条以下情况不以加班论:
①上级主管下达的'在工作时间内完成的任务需延长工作时间才能完成工作的
②公司在节假日举行的培训及公益活动
③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加班的
第2.7条考勤统计
第2.7.1条每月考勤时间:本月1号至本月31号
第2.7.2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扣除当月全勤奖:
①全月累计迟到3次者(包括3次)
②全月累计请假1天者(包括1天)
③月度旷工1次者(包括1次)
第2.7.3条对考勤的记录办法由公司办公室每月按本规定,结合系统考勤专栏的记录、各部门的记录、每日签到∕签退记录、每日外出登记记录等来进行制月度考勤表,并报财务处理;
第3章附则:
第3.9条本考勤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在公司考勤过程中弄虚作假、不按要求及时上报者将按公司制度严肃处理;
第3.10条本考勤制度由公司总经理负责解释。
公司出勤考核制度 2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的考勤制度,强化全体职工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良好的工作秩序。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现就有关规定及措施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范考勤制度
(一)考勤原则。考勤必须由本人签到,不允许代人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而补签(当日半天内可补签)的视为迟到。补签须向值班领导说明理由,未签到又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或说明理由的视为旷工。
(二)考勤时间。工作日上午7:00—8:10为上午签到时间,下午1:40-2:20为下午签到时间。上午可放学前20分钟离校不在门卫处登记,下午不得提前(16:50前)离校,其他工作时间内离校必须在门卫处登记,并注明理由。
(三)签到地点。三号楼一楼“化学实验准备室”。
(四)考勤措施。校办公室每月对全校的`考勤汇总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和检举。
1、未签到视为旷工,旷工一次扣除考勤补贴30元,规定签到时间后(以半天为单位)补签到视为迟到,迟到一次扣除考勤补贴5元,早退一次扣除考勤补贴10元;
2、年度内累计旷工10次、旷课15节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及当年职评资格,如当年不符合职评条件的则在符合职评条件后推迟一年参与职评。
3、奖励措施。学校鼓励教师出满勤,每学期从30%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拿出30%用于奖励。
二、关于规范请销假手续
(一)请假原则。全体教职工一律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续假、销假手续,请假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突发事件须电话请假。有事不请假或不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二)相关规定
1、每月允许教师事假一天;每月允许不签到两次。
2、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期间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请假假期结束后必须返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关于改进日常工作作风
全体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关于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上班期间禁止参与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本通知自20xx年10月8日起实行。
公司出勤考核制度 3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 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二、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三、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公司出勤考核制度 4
为了强化公司劳动纪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制度,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
第一条:集团公司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8:00——16:30,每天上、下班职工必须在指定地点签到。
第二条: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工作由人事部负责,各部室负责人对本部室日常的考勤工作负责。
第三条:各部室负责人要严格掌握本部职工的出、缺勤、公务出差及工作时间离岗等情况,坚持按日考勤,并将出勤结果作为考核及评比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四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喝酒、睡觉及闲谈聊天,不许携带小孩上班,不得无故离岗、串岗,不允许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职工每月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发当月奖金30%,二次扣发当月奖金50%,三次以上取消当月奖金。
第五条:一般情况职工加班提倡奉献,加班者可安排换休。换休限期一般在三个月内。超过三个月无效。
第六条:若需要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工作的,由部室负责人请示总经理,得到批准后方可报加班,同时报人事部,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否则不予支付加班费。
第七条:职工因事请假应填写请假条,经领导同意后交人事部有效。
审批权限:中层以下人员请事假二天以内需本部室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报人事教育部备查。部室领导正职请假(出差),由总经理审批,副职请假(出差)需经正职同意,报主管经理审批,然后交人事教育部备查。职工有急事请假应尽快通知单位,事后补办请假手续。无故未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职工请事假,每季度在二天以内工资、奖金照发,三天以上扣除当月奖金。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奖金。
第九条:中层下以人员因病休假需持医生的诊断书向部室领导请假,急诊应在最短内通知单位,并于上班后补办请假手续。部室领导正职向总经理请假,副职向主管经理请假。病休连续三天以上(含三天)奖金发50%/月,病休两周以上扣发当月奖金。
职工连续病休超过六个月按国家规定发给生活费,上班时须持健康证明。
第十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给丧假三天(直第亲属包括夫妻双方父母、配偶、子女)。直系亲属死亡如在外地,可增加路途假,往返路费由本人自理。假期工资照发。
第十一条:生育假根据“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为150天。晚育的.男职工给护理假7天(以上假其均包括法定节假日和星期日在内)。
职工超计划生育,非法结婚及未婚流产的均不给产假,有医院证明的按事假处理,无证明的按旷工处理。女职工哺乳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职工休探亲假及婚假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职工参加各种文化学习,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其占用的工作时间经请假后可按出勤处理。
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发生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公司出勤考核制度 5
一、工作时间
1、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7小时为标准。
2、工作时间: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考勤办法
1、每日上班时,在公司考勤打卡机上进行打卡,因故未能打卡者须向主管请示并在考勤登记本上写明原因,行政部严格按打卡记录统计每月考勤,做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2、迟到:上班时间10分钟后为迟到。天气恶劣情况可放宽。
3、早退:下班时间10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4、旷工:
(1)上班时间30分钟后签到以旷工半日论处,上班时间1个小时后签到以旷工一天论处。下班时间30分钟前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处,下班时间1个小时前下班者以旷工一天论处。家有特殊情况者经经理办公会讨论,本人提出申请后,每天可适当推迟或提前1小时。
(2)未请假或假满未续假不到工者,以旷工论处。
5、员工外出办事,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在外出登记簿上登记外出地点和离开公司时间。不打卡也不登记者依据请假处理。
6、出差:
总部人员出差前后各一天,可在家适当安排休息,不计考勤,如果正常上班,可做加班予以换休。出差遇节假日计加班可以换休,其余时间必须在公司打卡,严格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三、请假管理办法
1、手头有重要和紧急工作事物者,原则上不予准假或换休。
2、请假或换休一天者由部门批准;两天者,由公司常务副总批准;三天以上者,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请假或换休不能影响本人工作或与其他人的工作协作衔接,必须在休假前有安排交代。
4、请假或换休必须到行政部上交请假单、换休单,否则按旷工处理。中层领导以上(包括中层领导)请假一天者,必须经常务副总批准。
四、加班的管理办法
1、公司着重考评员工在有效工作时间内的工作效率,一般情况不安排普通员工加班基础,但结合公司总部的工作特点,为处理好当日各项业务工作,下午17:00—19:30的'时间不计入加班时间,零星延长工作时间不累计计算加班时间。
2、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或节假日加班者,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工作至晚上11:30之后计一个加班日,节假日工作六小时以上者计一个加班日。加班换休尽可能安排在当月换休完。当月换休有困难者,可以顺延类推。因工作岗位特殊,同时加班时间又较多,年度未休完者,可以给一定的加班补偿费,清偿年内剩余的全部加班换休假,但需常务副总批准。
五、对违纪现象的处理办法
1、迟到、早退4次以上(含4次)处以10元/次的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换休完的请假按照日工资标准在当月工资中予以扣除。即(基本工资+岗位工资)/22天
3、对旷工者按日扣发工资,并予以50元/次的罚款,连续旷工五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六、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望各部门、各位员工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公司出勤考核制度 6
第一条总则
1.1为强化学校常规管理,提高教职工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1.2本条例的适用对象为本校全体教职员工。
第二条全勤
2.1除正常公出外,无任何临时假、长假、旷职等现象者,视为全勤,享受特殊加分。
第三条临时假
3.1每次2小时(含2小时)以内的外出视为临时假。
3.2临时事假每月两次以内不扣款,从第三次开始一次扣款4元。如果超过2小时按半天事假处理。
3.3临时假,所有任课教师向年部主任请假,行政人员向教学校长请假。批准后请假人必须到教务处填写请假条并到门卫登记后方可离校(包括公出),请假人回校后必须到门卫销假,否则连续计算请假时间。
第四条长假
4.1病事假半天或半天以上为长假。一天以内(含一天)长假所有教师向教学校长请假。一天以上长假向校长请假。领导准假后通知负责签到的人员,由负责签到的人员通知年部、教务处及负责安排假值工作的同志。不准电话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4.2超过2小时病事假视为长假。长假不足半天的,视为半天;超过半天,不足一天者,视为一天。
4.3病假半天扣5元;一天扣10元(以医院诊断为准)。
4.4事假半天扣10元;一天扣20元。
4.5因长假误课者,除扣误工款外还要扣课节费,病假一节扣5元,事假一节扣10元,行政人员每天按一课时扣课时费。
4.6班主任误工一天扣津贴9元(公出除外),将扣款发给代班班主任(此项工作具体由年部负责)。
4.7全年累计长假超过15天者,本人当年不评优、不评先、不晋级。
第五条婚、丧、产假
5.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教职工,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再婚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5.2教职工本人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准假3天。除法律规定以外,学校只对教师本人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给予丧假2天。
5.3女教职工生育,产假为90天,难产(凭医院证明)产假为105天;晚育者,即24周岁以上(含24周岁)产假为110天。男教职工之妻生育,准假五天。
5.4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教职工哺乳期长度为十八个月,自婴儿出生时起至婴儿十八个月时止;女教职工在哺乳期享受哺乳假,上、下午各1小时。
5.5教职工子女有参加中考或高考者,考试期间不坐班。
5.6上述假期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规定时间内不扣款。超出时间按病、事假扣款。
第六条旷职
6.1所有早退、擅离职守、无故离岗(包括值日值宿漏岗,无故不参加学校大会、校级活动、升旗仪式、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等,均视作旷职。查岗时漏岗(即查岗时没在教室、办公室等工作场所)的教师,经学校教务处第一时间查实确在校园内的`,视为在岗;没在校园内同时门卫又没有登记的,视为漏岗,按旷职处理。
6.2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扣3元,超半小时按事假半天扣款,迟到的同志到校后必须找主管领导说明原因(计算迟到的时间,从签到结束到半小时以内)。
6.3值日值宿:值日漏值一次扣20元,替值者补助20元,值宿漏值一次扣30元,替值者补助30元,迟到半小时以内扣5元,超过半小时按漏值扣款(此项工作具体由政教处负责)。
6.4无故不参加学校大会、校级活动、升旗仪式、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每次扣10元。
6.5旷职半天扣50元;旷职一天扣100元。旷职连续15天,上报教育局按自动离职处理。
6.6全年累计旷职超过3天者,除按第6.5款处理外,当年不评优、不评先、不晋级。
第七条公出
7.1经学校批准,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家访等,视为公出。
7.2公出期间视为全勤,逾期未归,超期时间视请假与否,分别按长假和旷职处理。
第八条考核
8.1出勤考核工作由教学校长负责,教务处及年部具体实施。
8.2签到采取面签的方式,禁止电话签到和委托签到。签到结束时间必须严格以学校安排工作时间为准,不得拖延。
8.3签到结束后,负责签到人员要及时与主管领导核实,以确定当天长假、旷职和公出人员名单,并在当天上、下午第一节课前将长假、旷职和公出情况通知教务处、相应年部及负责安排假值工作的同志。
8.4全体教职员工请假需填写实验中学教师请假单。
8.5门卫实行教师外出登记制。做到“外出登记记时,回来销假记时,准确记录。”
8.6门卫每周周一将上一周“教师外出登记表”和“实验中学教师请假单”交给教务处,由教务处在每月月末回收统计存档。
第九条附则
9.1考核工作采取日检查、记录;月统计、总结、归档的办法。
9.2考勤结果当月公布,一周之内被扣款者到教务处主动交款,不交款者,从第13月工资中扣除。
9.3本条例相关条款由教务处具体负责解释说明。
公司出勤考核制度 7
一、考勤次数及规定:
1、本学期课外考勤将采用校园一卡通。考勤从第4周—15周,每周刷卡次数不限,按累计次数计数。
2、本学期考勤总次数为35次,其中早操15次、课外活动20次,两者不能互相替代。不满35次,则在体育总分中扣分,每缺一次扣除1分。
3、每天可最多刷卡3次(即早操1次,下午课外活动1次,晚锻炼1次),下午同一单元只记入1次课外活动。
4、本学期中长跑、立定跳远(男:25米往返;女:20米往返)、仰卧起坐(女:腹背肌各20次)、引体向上(俯卧撑)(男:引体20次或俯撑40次)为必锻项目,各不得少于2次。中长跑:男生1200米在6ˊ30"以内,女生800米在4ˊ30"以内;其它必锻项目必须先慢跑400米后再进行。
5、参加体育社团、协会活动,根据出勤情况可给予加章(最多12次),参加院系组织或校内的体育竞赛活动,根据出勤次数由下系教师负责加章(最多14次),两者最多累加14次。所有加章次数均记入课外活动的总次数,不作为早操次数。
二、早操规定:
1、每周一至周五早上6:30—7:00
南区:体育中心田径场,慢跑二圈(800米)后到考勤点刷卡。
本部:从宿舍慢跑至相辉堂,绕草坪逆时针跑一圈后到校史馆门口考勤点刷卡。
2、早操、课外活动不准骑车、代人刷卡、抄近路、穿皮鞋(拖鞋、凉鞋)等,如有违规,教师当场
填写违规登记表(学生签字认可)并在手持机中记一次违规,事后将违规登记表由值班教师交李海霞老师备案。
3、学生违规一次将在体育学期总分中扣2分。
三、课外活动:
1、南区体育中心田径场:中长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
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15:20—16:45
2、南区:乒乓房、健身房、篮、排球、羽毛球、网球。
时间:一、三、四、五下午15:20—16:45
3、本部:篮、排球北区:健身房、乒乓房。
时间:周一、三、四、五下午15:20—16:45
4、晚间锻炼:南区每周一、三、五晚上18:00—21:00项目:乒乓房、健身房
北区体育馆每周二、四晚上18:00—21:00项目:乒乓房、健身房、羽毛球。
5、北区体育馆二楼有氧健身操:每周一至周五晚上19:00—20:00。
6、周六、周日
南区:乒乓房、健身房,
北区体育馆:乒乓房、健身房、羽毛球
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6:30
晚上18: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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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迟到或早退:教职工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若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元,每月累计达3次,每次扣3元。5次以上者,每次扣5元,直至全部扣完。
2、学校召开教职工会议,未经学校准假,缺席一次扣30元。
3、上班期间,教职工在无工作任务情况下,需外出办私事,须向副园长请假,一般不超过半小时。请假半天要写好请假条得到副园长同意,请假一天要写好请假条,并得到园长批准,才可以离开岗位。
4、病假:病假2天以内每天扣5元,3天以上每天扣10元。病假一天及以上者,必须有请假条或医院诊断及病休证明。
5、事假:事假2天以内每天扣10元,3天以上每天扣30元。事假一天及以上者,必须由园长在请假条上签字并送至副园长处,统一调配工作。
6、婚假:20周岁1-3天;23周岁晚婚的可延长婚假10天;(晚婚指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产假:法定婚育90天(含产假前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包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30天,而且给予男方10天的护理假,晚育指:女方晚婚后第一次生育或者女方满24周岁第一次生育的.。流产假: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享有20-30天得产假;怀孕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引产的女职工享有42天的产假;流产的,给予7天产假;怀孕大于等于7个月引产的女职工享有3个月的产假。以上假期含法定节假日。
7、丧假:教职工的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和死亡均可给予1-3天的丧假,到外地料理丧事的,根据路程远近适当给予路程假。
8、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或办理请假手续但未获批准,撤离岗位的作旷职处理,旷职或因拒绝安排影响工作的,一天扣50元。
9、如违反规定所扣金额从考核费中扣除,直至扣完后,再从工资内扣。
10、因家庭成员有特殊情况,要请长假的,园内自筹奖金不享受,工资根据假期长短打折扣。在此期间,工龄照算,单位每月正常为其交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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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下班制度
1、本校教职工应按时上下班。
2、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校。若必须离校应履行请假手续,持出门证离校。
3、原则上,学生在其所在班,班主任应在。特别是早读、午休、放学、课间等学生活动空间大、自主强性的时段。
4、年满50周岁的女教工,年满55周岁的男教工,每月可享受一个半天的弹性休息。但需经校领导核准,不影响本职工作。
5、因病治疗及休养期,即病假期间,如学校工作需要能坚持上课,视为正常上班,在完成工作的前提下,可推迟上班时间或提前下班时间一小时。
二、休假制度
1.探亲假:因学校工作的特殊性,教职工探亲应在寒暑假进行。
2.婚假:教职工晚婚可休婚假7天,法定年龄结婚休假3天。
3.丧假:直系亲属、岳父母和公婆死亡,教职工可请假3天。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教职工可请假1天。
4.计划生育假:
(1)女教工正常生育产假90天,晚育增加15天,领独生子女证产后增加15天,难产及多胎产增加15天。产假如遇寒、暑假补一半时间。男教工享受5天护理假。
(2)带环怀孕3个月以内给予两周假期,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给予42天假期。未采取计划生育措施,流产作事假论。
(3)上环休息2天,取环休息1天。
(4)女教工子女不满一周岁,每天享受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种。如路途较远,可将两次时间合并使用。
5.病假:
(1)教职工病假应遵医嘱休养或治疗。
(2)全年病假超过二个月的,应按规定扣发工资。
(3)病假应有县以上医院证明,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同意。
6.事假:教职工请事假全年累计不超过20天,或连续事假不超过10天。若超过上述天数,超过天数按规定停发工资。
7.途程假:教职工因婚、丧等原因请假必须离开本市,按路程远近和往返实际需要时间给予途程假。
7.寒、暑假:享受带薪休假,但必须参加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继续教育等活动,按学校要求完成假期内应完成的工作。
三、请假制度
1.事假:请假者需填写事假单,半天以内的事假由教务处审批。一天及一天以上由校长室审批。事假单由教务处存档。经批准后,方可履行事假。假期结束及时、主动到教务处销假。请事假者的课务由自己调整并报教务处备案。
2.病假:凡病假应填写病假单,持病历等请假。半天以内由教务处审批,一天及一天以上由校长室审批。病假单由教务处存档。经批准后,方可履行病假。假期结束及时、主动到教务处销假。请病假者的课务由教务处安排。因病假而坚持工作的`,上、下班可推迟或提前一小时。
3.指令性活动的请假:指令性活动是指升旗仪式、教工大会、校务会议、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年级组会议、教研组活动等。请假应经相关处室或会议主持人批准。
4.公假:工作时间内的进修、培训、考察、会议、家访等外出活动均为公假。半天内的公假应向教务处请假,一天及一天以上的公假应由校长室批准。因公外出三天以内(含三天),课务自行安排,提前或后移上课。因临时工作影响的课务和三天以上的课务由教务处安排。
5.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办请假手段,但必须先向相关负责人口头请假。
6.如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请假对工作产生较大影响,学校可以不予批准或缩短假期或改期给假。
公司出勤考核制度 10
良好的教师出勤是是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保证,同时也是对学生一种良好的教育,本制度以构建和谐校园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准则,内容如下:
一、请假制度
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单位为"节"或者"天".
2、请假制度实行部门负责制,学校校长请假需经街道教委办批准,学校常委会有事请假需向校长请假批准,教职工有事请假需经部门负责人请假批准。
3、所有请假的领导、老师回校后都要向批准人销假,并报请政教处记录,每周公布请假情况。
4、原则上不准口头请假、电话请假,托人请假,要提前请假,说明理由。如有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者回校后必须及时补假,并说明情况,否则视为旷工。
5、教职工到校时间早晨7:45和下午13:15,7:45—8:00,13:15-13:30为迟到。上午离校时间11:45,下午离校时间为17:00.
6、上午8点和下午13:30以后到校的教职工,一要7::45点或13:15之前向部门负责人电话请假;二到传达室签到,注明入校时间;三入校后向部门负责人补假,将假条送传达室或政教处。
7、学校领导、班主任、政教处教师,每天早晨要在学生到校前先到。
8、教职工到校后如需外出,必须持有学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的批条方可出校门,否则视为旷工。
9、教职工应按时参加上级和学校组织的会议,凡是不能按时到会者均为迟到,若不到会又未提前请假者视为旷工,当天已经请假没到校的除外,不重复计算。
10、每周一全校教师都要参加升旗仪式,凡是不能准时参加,又未提前请假者视为旷工。(待定)
11、婚、丧假和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奖罚制度
1、教职工的出勤情况与绩效工资发放挂钩,每月照顾1天病事假,一学期累计为4天病事假不扣出勤奖金,请假计算单位为"节"或"天".
2、迟到每次扣2元,请假每节扣2.5元,请假时间不足一节课,按一节计,每天按8节计。
3、旷工一次扣100元。
4、在上级或学校统一组织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考试、阅卷等)中请假者,按双倍扣罚。
5、请假、旷工扣费每月结清后,从当月效益奖中扣除,当月效益奖不足者,从下月效益奖中扣除,扣完为止。
四、量化考核制度
1、教职工出勤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
2、每个教职工每学期出勤基本分为10分。
3、迟到每次扣0.1分。请假每天扣0.3分,旷工一次扣10分,扣完为止。
4、学期内请假4天以内的`年度考核出勤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
五、督查制度
由学校组成督查组,每月不定期对教职工出勤督查并接受群众举报,发现一处,处理一处。
六、责任分工
1、学校门卫负责领导和教职工离校、回校、迟到等记录。
2、政教处负责领导和教职工的的统计和汇总。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部门教职工的批假、销假、统计等。
4、校长负责校委会的批假。
七、几项说明
1、学校领导以身作则,秉公办事,不得营私舞弊,如有违规,双倍处罚。
2、全体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出勤规定,不得给领导、管理人员以及门卫出难题。
3、每周公布一次出勤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汇总。
4、旷工:
⑴上班时间没到校也未提前请假的视为旷工。
⑵请假超时又未补假者视为旷工。
⑶无部门负责人批得教师外出条,擅自出校门。
5、接送孩子和哺乳期:
⑴接送孩子每天只准一节课假,每次扣2元钱,超出一节课按请假处理。
⑵哺乳期的教师每天上、下午各只准一节课假,每节课扣2元,超出部门按请假处理。
⑶班主任接孩子每天只准一节课假,不扣钱不扣分,超出一节课按请假处理。
6、教师外出和校内的会议,教师护导、值班以及学校临时安排工作的情况记入教师出勤,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按照上面的规定实施。
7、本制度已提请教代会审议通过 .
8、本规定从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公司出勤考核制度 11
㈠出勤时间
1、周一至周五所有教职工的正常出勤考核时间为: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2、每周一上午7:30所有教职工应准时到校参加升旗仪式。
3、每周三下午第四节课所有教职工应准时参加全体教师会或年级会。
4、凡有早自习和下午第一节课的教师应在课前到校、到班。
㈡出勤要求
1、教职工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
2、工作时间内教职工要做到在岗,不随意离岗或串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使学校形成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工作环境。
3、在校住宿的`教职工,必须遵守上下班制度。工作时间不得在宿舍区办公。
4、凡每周规定的市、区教研活动,教师应准时参加;如无市、区教研活动,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5、凡教职工在上班时间内因公需要外出。如不涉及课务和班务,须向校区办公室备案;如涉及课务和班务,须向分管校长请假,并在教学处、教育处备案,由教学处安排调课或代课,由教育处安排临时班级管理事宜。
6、凡教职工在上班时间内因私需要外出。如不涉及课务和班务,须向校区办公室备案;如涉及课务和班务,须向分管校长请假,并在教学处、教育处备案,由教学处安排调课或代课,由教育处安排临时班级管理事宜。
㈢出勤照顾
1、申请对象。因本人和家庭困难等原因,不能确保正常出勤的教职工,可以申请上出勤时间照顾班。
2、申请程序。凡需享受照顾班的教职工,必须首先向校长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经校长办公会或校行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方可以上照顾班。
3、要求和待遇。凡被批准上照顾班的教师,必须参加学校规定的升旗活动、教职工会议等集体活动。要自觉完成规定的本职工作,决不能因上照顾班而影响工作或降低教学质量。
凡被批准上照顾班的教师,不享受学校的出勤考核奖,工作量奖减半核定。上照顾班时间累计超过一个月的,学期考核奖减半享受;上照顾班时间累计超过两个月的,不再享受学期考核奖。
凡被批准上照顾班的教师,在教师职称申报时必须对工作量等相关情况如实填写,学校在审查中如发现不实者,取消其申报资格。
㈣出勤考核
学校出勤考核采用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考勤工作由校区办公室具体负责。
公司出勤考核制度 12
1、幼儿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上班执行签到制度。
2、事假须经领导批准填写事假单,方可有效;病假须有医生证明并及时通知主管负责人员,未经批准无故不上班,按旷工论处。旷课一天扣50元,旷课一节、旷会一次各扣20元。
3、工作时间不擅离职守,有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方可离岗。迟到、中离、早退,不坚守岗位每次扣5元;
4、婚、丧假,探亲假,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婚假三天;丧假三天(指直系亲属、岳父母、公婆),祖母一天,可减路途时间;产假三个月(晚育24岁,增加20天)超假须具备书面假条作事假,妻子剖腹产,丈夫可请护理假一周,否则视为旷工;配偶住院,若不能自理生活(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可请护理假一周。
5、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五天,每期不得累计超过十五天,超过者,当年度不能评优选先;每期教师有一天事假不作假。事假一天扣20元,事假一节、事会一次扣10元;病事假必须先填好假条交后勤处,后勤处无法安排代课时,由请假人自己请人代课,否则经旷工论处。事假超过3天到教管中心请假,半月以上到教委请假。
6、病假一天扣5元,病假一节、病会一次扣3元;没有镇级以上医院证明不能作病假,视为旷工;经医院证明,经查属实,长期患病或疑难病症需要住院治疗者,按有关文件执行,减半斟情考核。
7、积分考核:迟到、早退、中离一次扣0、2分,病假一天扣0、2分,住院扣0、1分,事假一天扣0、5分,旷课一天扣2分,旷一节或旷会扣1分,事假一节或事会一次扣0、2分。(每期一天假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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