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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出差报销制度(精选13篇)
在当下社会,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销售人员出差报销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销售人员出差报销制度 1
第一条:为了严格公司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公司经营费用,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特点,特制订制度。
第二条:费用报销的控制原则:计划管理、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由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人员费用报销的实质性、合理性的一级审查;由财务经理对报销票据的合法性进行二级审查;由总经理进行最后的审核批准。
第三条:费用的控制实行计划管理,由需要支付费用的部门或个人先行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费用的性质、费用的用途、费用的预计金额、款项支付预计时间等要素,先报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待取得总经理签署同意的“用款申请单”后方能执行。
第四条:费用发生过程中,原则上必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参与或执行,并互相监督和共同承兑相关责任。
第五条:费用发生过程中,当事人应充分取得费用的相关单据,如:合约或协议、合法的票据等,如因未能取得合法(被税务机关认可)的票据而遭受财务经理剔除的部分支出,公司原则上不予以承担,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第六条:费用发生完毕后,当事人应及时将收集到的费用单据加以整理归类,采用公司统一印制的“费用报销单”规范粘贴,粘贴过程中应区别费用性质(如: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招待费、办公费等)分类粘贴,便于归类计算和整理。
第七条:当事人在填写“费用报销单”时,应遵照“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将费用的发生原因、发生金额、发生时间等要素填写齐全,并签署自己的名字,交共同参与的人员复查,并请其在证明人一栏上签署其姓名。“费用报销单”的填写一律不允许涂改,尤其是费用金额,并要保证费用金额的大、小写必须一致,否则无效。
第八条:当事人应将填写完整、附件齐全的“费用报销单”和已经审批过的“用款申请单”一起送交本部门经理进行审批,部门经理应重点对费用发生的真实性、费用预算金额与实际金额的差异合理性进行审查,部门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应在“费用报销单”部门经理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署部门经理的名字。
第九条:当事人将取得经过本部门经理审批签署后的“费用报销单”以及原审批的“用款申请单”送交财务经理进行审批,财务经理应重点对“费用报销单”后所附的原始发票和单据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费用金额的计算进行复核稽查。财务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应在“费用报销单”财务部门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署财务经理的名字。
第十条:当事人将取得本部门经理、财务部门经理审批签署后的“费用报销单”以及原审批的.“用款申请单”一起,通过公司内部单据传递程序报送到公司总经理处,由总经理进行最后的审查和审批。总经理一般仅从“费用报销单”的形式要素上进行审查,看报销审批程序和相关人员的签字是否齐全、字迹是否真实。总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在“费用报销单”总经理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名。
第十一条:当事人取得审批齐全的“费用报销单”以及“用款申请单”后,应在3天之内送交财务部门的出纳员手上领取资金,出纳人员应对“费用报销单”进行审核,重点看报销单是否有涂改、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后附的发票是否齐全合法,审批手续是否齐备。出纳人员在审核无误后方能付款。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的制订、修改和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十三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长审批签署实施,修改时亦同。
销售人员出差报销制度 2
为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适应当前的物价水平,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重新修订公出人员差旅费标准:
一、公出人员交通费
1、公司各部门经理可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凭据报销。
2、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3、乘火车从晚八点至次日凌晨七点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十二小时,可购买同席卧铺票。符合本规定而不买卧铺票,可依据实际乘坐火车票价按以下比例发给个人补贴;直快的按票价60;特快以及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分别按其硬坐席位票价的30发给个人,另外加收的空调费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
二、公出人员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按实际天数计算包干限额,超出部分自理。公出人员往返旅程期间按实际天数每日补助15元。
1、自带交通工具的从其包干费中每人每天扣减交通费20元。
2、在本市区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补助10元(含交通费),其他城市当日往返补助15元。
3、公司外派的技术服务人员,食宿由公司负责解决,补助费每人每天40元。
4、公司员工陪同部门经理外出的,随部门经理的标准报销。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费包干标准的,需总经理事先批准方可实报实销。
6、旅途期间,在非工作地不许滞留。
7、财务严格按照公出人员申请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车线路予以审核报销。如中途有变化的`需事先请示领导批准,否则发生费用自理。
三、报销票据:公出人员报销票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票据报销规定,否则不予报销,各种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四、报销时间:公出人员回来后一周之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时报销的,适情节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五、本规定自8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销售人员出差报销制度 3
为控制费用,提高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车船费(含乘飞机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费以及零星杂支。
1、交通补助费和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住宿费按实际出差住宿天数计算。
2、车船费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按凭据据实报销,零星杂支在规定范围内按凭据报销,各分厂部门必须严格控制。
3、出差期间发生的招待费不在差旅费开支范围内,按招待费用管理规定报销。
4、出差应选择价格较低的交通工具,需乘坐飞机时,经董事长事先批准,可坐普通舱。需乘坐轮船的,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可乘坐二等舱外,其他人员只允许乘坐三等以下舱。出入机场据实报销机场大巴车费,经董事长特别批准可报销的士费。
二、出差借款审批程序:
各分厂、部室出差人员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单并注明出差地点,由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方能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财务部门按照“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认真审核后方能借款。
三、差旅费报销程序:
经批准出差办事人员,回厂一周之内必须办理报销手续,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列明事由、时间、线路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如实际报销与借款地点不符时应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再交财务部门审核签字后,按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
销售人员出差报销制度 4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差旅费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和标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差旅费报销制度》。
2、本制度规定的出差是指公司员工因公,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二、出差审批
1、出差人员应填写《出差审批单》,报经部门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出差超过核准天数时,应请示批准人核准,否则超期部分不予补贴。临时出差不能及时填写《出差审批单》时,可在费用报销单粘贴单上注明“临时出差”。
2、出差审批权限:
(a)
分管经理出差由总经理审批;
(b)
部门负责人出差由分管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c)
其他员工出差,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准,分管经理审批。
三、差旅费支出内容及标准
(一)差旅费报销内容:公司员工出差报销的差旅费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助、通讯费等。
(二)往返出差地点交通费标准
1、乘坐交通工具:员工往返出差地点一般乘坐火车、汽车、动车,需乘坐飞机时,应在出差审批表中注明,经批准后方可乘坐。未经批准,乘坐者超出部分由自己负担。
2、在途交通费: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坐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坐8小时以上的,应乘卧铺。
3、出差人在当地所乘坐的公交、打车费用据实报销,乘坐出租车时需在票据背面注明起止地点和情况说明,核实后予以报销。
(三)住宿及补贴标准
1、出差天数。出差天数以往返车、船票或飞机票时间为准,所乘交通工具晚点时,以实际出发或往返时间为准。出差天数以中午12:00为界限,以车、船票的时间为准。出发时间在12:00以前的,出差天数为一天,反之为半天。出差返回时间在22:00前的(以票面时间为准),第二天照常上班;出差返回时间超过22:00而未超过次日6:00的,第二天休息半天。
2、住宿费:住宿费参照地区标准给予报销,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平均计算,以车、船票时间为准。
3、出差补贴:餐费及住宿费160元/天,乘坐交通工具凭票报销;自己开车凭公里数0.9元/公里。
四、报销程序
1、报销人把与差旅费相关的.所有票据全部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的后面,所有票据应整洁、无涂改、粘贴整齐,报销内容填写正确。
2、报销人持《差旅报销单》和粘贴、计算完整的报销单据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到财务部由财务人员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3、持财务人员审核完毕后的有关单据交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报销人全部审核完毕后到出纳人员进行报销。
销售人员出差报销制度 5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差旅费用、借款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部分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
第一条借款管理规定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各项借款金额超过1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三)借款销账规定: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及实销票据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四)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第二条借款流程
(一)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二)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副总经理复核→总经理/财务审批。
(三)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第三部分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一条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第二条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二)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三)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四)报销1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第三条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须办理申请→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副总经理复核→总经理/财务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第四条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
交通工具:根据交通情况及项目需求紧急情况而定;
住宿标准:根据当地消费标准情况具体而定;
出差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天不低于50元,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加;
(二)费用标准的补充说明:
1.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
2.实际出差天数的计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发时间到返京时间为准。
3.宴请客户需由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招待费。
4.出差时由对方接待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任何费用,但出差补贴正常支付。
(三)报销流程
1.出差申请:拟出差人员首先填写《出差申请表》,详细注明出差地点、目的、行程安排、交通工具及预计差旅费用项目等,出差申请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副总经理复核→总经理审批。
2.借支差旅费:出差人员将审批过的《出差申请表》交财务部,按借款管理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出纳按规定支付所借款项。
3.返回报销: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总经理/账务审批;原则上前款未清者不予办理新的借支。
第五条电话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
1.移动通讯费: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员工的手机费用的报销采用与岗位相关制,即依据不同岗位,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职位不同设定不同的报销标准,具体标准见行政部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固定电话费: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必须的固定电话,并由公司统一支付话费。
(二)报销流程
1、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年初(10月1日前)将本年度员工手机费执行标准(含特批执行标准)交财务部,若次年没有新标准出台,一律按上一年度执行。
2、财务部通知员工于每月下旬(25日前)按话费标准将发票交财务部集中办理报销手续。
3、财务部指定专人按日常费用的审批程序集中办理员工手机费报批手续。
4、员工到财务部出纳处签字领款(次月5日前)。
5、固定电话费由行政部指定专人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及报销流程办理报销手续,若遇电话费异常变动情况应到电信局查明原因,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示处理办法。
第六条交通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员工的交通费用的报销采用与岗位相关制,即依据不同岗位,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职位不同设定不同的报销标准,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乘坐出租车需要保存相应车票,具体标准见行政部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二)报销流程
1.员工整理交通车票(含公交或地铁票据、出租车票据),在车票背面签经办人名字,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按规定填好报销单。
2.审批: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审批。
3.员工持审批后的报销单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第七条办公费、低值易耗品等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管理规定:为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此类费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集中购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报销流程
1.购置申请:首先由部门经理提出季度大方面的办公用品采购需求,其它特殊少数办公用品由需求人提出,部门经理批准。
2.报销程序:报销人先填写费用报销单(附出入库单),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报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原始单据(包括结账小票)交财务部,按日常费用报销流程付款。
第四部分附则
第一条本办法中未做出规定的,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三条本办法自6月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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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 的:
明确出差流程,确定出差各项补贴标准,有效控制出差费用,规范出差管理。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温州市力德实业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三、出差审批流程
1、公司人员出差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时间、地点及工作内容,经部门经理确认,部门人员出差,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经分管副总审批即可;部门负责人出差,需由分管副总确认,总经理审批;副总出差由总经理签批。
2、若出差人员需要预支差旅费,必须持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经审批后方可借支。借款在1000元以下者,由分管副总签字,借款在1000元由以上者,须由总经理签字,总经理不在,可由分管副总代签。
3、出差人员出差前,必须将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在出差途中,确因工作需要,调整出差地点和时间,应事先征得部门经理及分管副总同意,并及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新的出差地部分差旅费不予报销,超出时间按旷工处理。
4、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员工出差行程及出差时间,并进行有效监控。
四、 差旅费报销标准(见附表)
1、交通费
(1)依票据报销。出差人员以乘坐普通车、船、火车座票、硬卧为主,坐车时间超过8个小时者,可以乘坐上一级标准。乘坐飞机或火车软卧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需报总经理批准(外地需电话联系征得同意,返回后补办手续),否则超额费用自负。
(2)市内公车费:按出差补贴标准进行报销。
2、住宿费
(1)住宿费报销限于在该地停留两天或以上(指需要安排住宿),原则上要求当日返回;住宿费以实际住宿天数平均计算,超出部分自负。
(2)长期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在同一地方(或相邻)出差天数超过7天以上者,住宿标准下浮20%;
(3)多人出差,同性员工住宿标准下浮15%(异性员工住宿标准不变)。
3、通讯费:为便于公务联系,享有通讯费的.员工手机一律不得擅自关机,否则不享有当日通讯费。
4、特殊情况报销标准
(1)赴外地开会(学习)者,若会议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已由主办单位统一开支,或支付的会议费中已包含伙食费、住宿费内容的,不再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费。
(2)出差人员若住宿费、伙食费及车旅费已由客户、公司业务相关单位支付的,不允许再以任何理由向公司报销,违者,一经查实,酌情处以1-2倍罚款。
(3)陪同领导(专指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出差、接待宾客、代表领导出席会议或参加活动按票据实报实销,但要在报销单上加以说明或附会议通知。
(4)出差超过6小时,不足24小时,按职务补贴/24小时x实际出差的时间;
(5)出差家乡无差旅补贴,仅报当日公交车费;
五、差旅费报销规定
1、出差人员差毕报销差旅费必须先到人力资源部确认考勤(即出差时间)后,方可到财务部凭《出差申请单》及票据根据财务制度报销。
2、出差人员差毕,必须一周内向财务部门报销结帐,多退少补,不得拖帐,不足部分可从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以财务审核日期为准,超过报销期限,要进行处罚,15日内(含)按出差费用金额20%扣除结帐,30日内(含)按出差费用金额30%扣除结帐,30日以上不予报销,并追回欠款。
3、差旅费报销单据要求单据齐全(指车票及住宿发票),粘贴整齐,分类有序,时间地点相符,其单据由出差人员所在部门经理负责核对,财务部审核,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4、如果报销项目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事后不予以报销。
5、审批责任:出差报销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审批或审核者把关不严造成差错,要首先追究审批者或审核者责任,并酌情处以差错部分1-2倍的罚款。
六、出差纪律
1、每次出差以车、船、机票的日期为准计算:员工出差于上午10:00前回公司所在地,下午必须回公司上班;于下午20:00前回公司所在地,次日上午必须回公司上班;于下午20:00—24:00回公司所在地,次日上午可晚2个小时上班。
七、附则
1、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若有异议或不完善之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
2、本制度若有与以往制度相抵触之处,均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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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统一、规范员工出差流程管理,明确出差费用预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第三条公司员工出差分为:省内出差、省外出差。
第四条出差人员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填写《出差登记表》,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填写的,须在到达出差目的地开展工作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补填,出差结束后须在返回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际出差结束时间的填写。
第五条员工出差时间达到三个工作日以上,须办理交接工作,在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填写好《工作交接表》提交至办公室主任处。
第六条出差期间的休息日(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如需加班也必须打卡,若因个人原因未打卡,加班视为无效,不予发放出差补贴;若因工作原因或者其它不可预见性的原因无法打卡,出差地考勤负责人需要及时跟相关上级主管确认其加班事宜。
第七条出差员工在生活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报销过程中应实报实销,不得损公肥私,牟取私利。
第三章生活费管理规定
第九条员工出差前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以保障出差基本生活。省内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的限额为500元,省外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的限额为1000元。
第十条出差人员如需借支生活费,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填写的《出差登记表》中填写借支金额,经部门领导审核后,出纳人员确认审批结果,办理费用借支手续即可。
第十一条出差需借大笔现金时,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向财务部申请;大额开支,应按银行的有关规定用支票支付。
第十二条员工出差结束后须在返回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生活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生活费报销手续。
第四章交通费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员工出差交通工具的使用须严格按公司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执行者,超标准部分将自行承担。出差员工交通工具的使用标准见下表:
交通工具使用规定
火车乘坐规定
1.出发地与到达地相隔400公里以上;
2.员工出差启程时间在晚上八时至次日早上七时之间且乘坐时间6小时以上;
3.员工出差连续乘车时间在12个小时以上的;
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中任一个皆可乘坐卧铺票,不符合者皆买坐票。
注:火车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若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卧铺票,则须服从公司其他安排。
汽车乘坐规定
1.出发地与到达地相隔400公里以上;
2.员工出差启程时间在晚上八时至次日早上七时之间且乘坐时间6小时以上;
3.员工出差连续乘车时间在12个小时以上的;
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中任一个皆可购买卧铺票,不符合者皆买坐票。
注:汽车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若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卧铺票,则须服从公司其他安排。
飞机乘坐规定
经理级员工省外出差可乘坐飞机,其他级别员工出差一般不可乘坐飞机,出差路途较远且出差任务紧急的,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注:飞机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
其它情况
员工在出差地处理事务主要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为主,可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上级领导批准方可乘坐出租车。
第十四条出差员工在出差前,至少需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办公室主任出差目的地,以便办公室主任有足够时间去订购车/机票,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到办公室主任处领取车/机票。
第十五条交通费报销规定
(一)员工出差结束后须在回到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交通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交通费用报销手续,若因个人原因延误报销,公司将不予受理报销事宜,所有交通费用员工自行承担。
(二)符合购买火车卧铺票的条件而无法购买火车卧铺票的员工,除凭车票报销车费外,乘坐慢车和直快列车的员工,分别按慢车或直快列车软(硬)席坐位票价的60%发给补助;乘坐特快列车的员工,按特快列车软(硬)席坐位票价的50%发给补助;乘坐新型空调特快列车和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的员工,分别按其软(硬)席座位票价的30%发给补助。
(三)符合购买汽车卧铺票的条件而无法购买汽车卧铺票的员工,除凭车票报销车费外,乘坐慢车班次的员工,按慢车坐票票价的60%发给补助;乘坐直达快班的员工,按直达快班坐票票价的50%发给补助。
(四)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出差员工须立即向上级领导上报申请;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出差员工须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回到工作岗位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
第五章住宿费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全国各类城市等级划分标准:
全国各类城市分类
类别
城市
A类(特大型城市)
上海、北京、广州、深圳
B类(大型城市)
重庆、天津、杭州、南京、哈尔滨
C类(中大型城市)
武汉、沈阳、济南、长春、石家庄、长沙、成都、西安、昆明、郑州、福州、南昌、南宁、合肥、乌鲁木齐、大连、青岛
D类(中型城市)
柳州、太原、呼和浩特、贵阳、兰州、海口、宁波、温州、厦门、珠海、中山、东莞、台州、泉州、汕头、无锡、苏州、徐州、湖州、湛江、烟台、淄博、潍坊、济宁、唐山、保定、大同、吉林、鞍山、齐齐哈尔、包头、株洲、常德、洛阳、宜昌、绵阳、襄樊、荆州、南阳
E类(小型城市)
除以上城市外的其他边远小型城市及地区,在此不一一列举
第十七条员工出差的住宿标准须严格按公司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执行者,超标准部分将自行承担,住宿费用标准见下表:
第十八条出差员工住宿管理规定
(一)总裁、总经理住宿标准为三星级酒店标准套房,环境优雅须带有会客室,所在区域交通便利且便于停车。
(二)副总经理、总监住宿标准为三星级酒店标准间。
(三)经理级住宿标准为普通商务酒店。
(四)各区办公室主任可根据实际需要与当地商务酒店签定长期合作协议。
(五)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员工出差时,除男女有别可分开住宿外,无特殊情况不可独自开房住宿;当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岗位级别员工同住一间房间时,以岗位级别高的员工住宿费用可报销额度作为标准,不累加住宿人员可报销额度。
第十九条住宿费用报销规定
(一)员工出差结束后回到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住宿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住宿费用报销手续,若因个人原因延误报销,公司将不予受理报销事宜,所有住宿费用员工自行承担。
(二)出差员工住在亲友家,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三)出差人员外出期间生病,确需住院治疗,应立即向上级领导申请休假,住院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不享有出差补贴。
第六章补贴规定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出差员工在启程日的0:00分—24:00分任何一时刻出发皆可享有出差补贴,出差返回到派出地的当天不享有出差补贴。
第二十一条出差补贴费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享有出差补贴的天数要扣除出差期间休假的天数;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加班,只享有出差补贴,不同时享有加班补贴。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以上工作失误内容未详尽完善,在实际工作中如未列入失误行为,公司有权决定失误等级予以相应处罚,经公司研究后增补的条款,将自动成为员工行为规则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总公司行政部拥有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各相关人员须严格执行。
销售人员出差报销制度 8
目 的:
为了统一规范管理员工因公出差事项,特制订本制度。
应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销售人员出差涉及的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执行。
内 容: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分为:本地出差和异地出差两种。本地出差指可以当天往返的,出差前填写《外出申请单》注明姓名、所属部门、出差地点,详细填写出差理由,不能在当日返回而在外地住宿者视为异地出差。异地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姓名、所属部门、出差地点,详细填写出差理由及出差期间的行程安排等,并报相关主管审批。员工出差时间达到三个工作日以上,须办理交接工作,在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内填写好《工作交接表》提交至行政部。员工出差计全勤,出差期间的休息日(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视同加班。出差员工出差费用、住宿费用报销过程中应实报实销,根据实际情况分为二个基础标准
一、 总经理及高层管理人员:省会城市及直辖市每日的.标准范围为人民币300元,
二、中层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标准范围为人民币180元,根据实际情况不能超出标准的10%,若超出此范围均由个人承担。
企业人员在本地办事,中午不能及时回厂者给予补助午餐费10元,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
本地出差人员每人每次补助餐费二十元。(本企业出差两市之间,除去往返间的餐补其它天数不在餐补之内)且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担。人员异地出差给予三餐补助费用,补助标准如下:省会城市及直辖市高层人员每日补助人民币80元,中层人员每日补助人民币60元,普通员工为人民币40元,出差期间的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户的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后实报实销另计。
员工、部门主管、管理者出差根据出差城市的距离决定出乘用具,(注:基本情况以火车为主,视情况申请乘坐硬卧和公路车)如有特殊原因需要乘坐飞机经济舱的员工应经总经理批准,未按规定执行者,超标部分,将自行承担。员工出差结束后须在到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交通费有效凭证按财务相关报销管理履行报销手续,若因个人原因延误报销,公司将不予受理报销事宜,所有费用员工自行承担。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时,出差员工须立即向上级领导上报申请;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出差员工须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回到工作岗位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者,公司将不予报销返程费用。使用公司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因公出差人员凭往返交通票据、住宿费和餐饮费凭证,可按出差天数领取出差补助如果出差中有企业应当承担费用的宴请情况发生,宴请当次的餐费补助将不再享受。特殊情况行政部安排车辆接送,如无法安排,航空以空航班车为主,如遇特殊原因可乘坐出租车前往机场,前往火车站的出租车费实报实销, 在进行报销时,出示出差申请单,财务部方能给予报销。
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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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差旅交通工具的管理
第二条 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白天(6:00-19:00)乘车超过6小时(含),夜间(19:00-6:00)乘车超过4小时(含)可乘坐硬卧,低于上述时间应乘坐硬(软)座席位。
(2)远途(时间超过6小时)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3)差旅期间应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机场和市区之间如无紧急情况应乘坐机场大巴,如需乘坐出租汽车,必须在报销时注明原因,该部分交通费随同机票一起报销。
(4)出差人员在出差地根据需要,原则上乘坐公交车、地铁,特殊情况可以考虑乘坐出租车。
第三章 出差人员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短期出差人员的规定
(1)因工作需要离开工作常驻地前往国内其他地区,一个月以下的出差称之为短期出差。短期出差的员工每人150元住宿标准,同性别员工超出两位出差时,应入住双人或三人标间,有特殊情况报除外,但需先向总经理汇报并取得答复。
(2)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70元,其他地区出差午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
(3)出差期间有对外招待餐报销时,参与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当天日误餐补助的一半。
第四条长期出差人员的规定
(1)由公司安排派往到外地且工作在一个月(含)以上的人员,称之为长期出差。对于长期出差的人员,为节约住宿费开支应在当地租房住宿。
(2)长期出差租房初期(指租房当月),可自行购买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公司一次性给予每人300元的标准,凭票据报销,以后产生的相关费用则由个人承担。
(3)长期出差期间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30元标准。
(4)长期出差期间每人每天给20元差旅补助,与误餐补助合并一起发放。
(5)出差期间有对外招待餐报销时,参与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当天日误餐补助的一半。
(6)长期出差期间如外出办事原则上乘坐公交车、地铁,特殊情况可考虑乘坐出租车。
第四章 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五条 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款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经理审批;
(3)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4)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参照出差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第六条 报销程序及出差费用的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差旅费报销单”→总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财务领款报销。
第五章附 则
第七条 出差报道
(1)原则上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前的可以不来公司报到;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要来公司报到,特殊原因不来公司的必须有总经理批准。
(2)出差返回时间(以机票、车票上的到达时间为准)在中午12点以前的要来公司报到;出差返回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不来公司报到。
第八条 本市出差
(1)原则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报销任何费用和补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车的,出差之交通费用凭乘车票据实数报销,乘坐出租车需取得总经理同意后方可;
第九条 市外出差:
(1)差旅费应据实填报,如发现有虚报不实者,除将所领差旅费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2)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要保证每天工作时间和一定的工作绩效,但重大节假日(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可酌情给以补贴。
第十条 出差纪律
(1)遵纪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注意安全,不从事危险活动;
(4)不从事有损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动;
(5)不谈论与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则和公司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6)不给客户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难题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向客户借款;
(8)严禁挪用公司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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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审批程序和权限
员工出差时应提前一天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1)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2)部门负责人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3)其他人员出差,报请企业分管领导审批。
(4)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二章 出差管理细则
第3条 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出差归来后补办手续。
第4条 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的,根据出差者申请,经调查无误后支给出差差旅费。
第5条 出差人员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业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但因紧急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第6条 使用企业交通车或者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7条 因陪同客户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差旅费用超支或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须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
第8条 出差标准规定
(1)出差费用标准:实行限额标准内实报实销,具体标准见表3-1。
(2)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午后9时以后,午前6时以前)车次,住宿费减半支给。
(3)出差时的招待费用,确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时,各企业、部门要根据不同客户和人数,本着既节约又能办好事的原则,对单笔支出超过500元以上的招待费必须先请示部门经理;超过1000元以上的招待费必须先请示总经理同意,报销时按财务相关规定报销。
(4)随同高层人员出行的'普通员工,食宿随高层人员。
(5)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标准,需在《出差申请单》上列明原因。
第三章 出差费用借款及报销
第9条 出差人员如申请出差费用借款,需填写出《出差费用申请表》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借款。
第10条 出差人员返回企业后,5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填写《报销申请单》,并将原始发票粘在所附凭单上,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
第11条 业务招待费报销,须填写《支出凭单》,所附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企业抬头,数字清晰,先由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
第12条 其他报销、审批程序同上。
第四章 附则
第13条 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按企业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第14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15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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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既严格又合理的控制相关费用支出,以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为原则,达到节约成本,保证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效益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因公司业务的所有公司员工的出差。
第三条 出差种类:
1. 短程出差:出差当日可能返回者。
2. 远途出差:出差当日不能返回者。
第四条 出差:
1.员工出差,由出差人员向直属领导报告事由,经部门经理以上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出差。
2. 出差期间不予报支加班费。
3. 员工出差,原则上只报销权限范围内的长途车票。如需乘坐飞机,应事先向直属领导报告事由,经部门经理以上领导同意并得到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4. 员工国内出差的住宿费用按照公司以下规定执行。特殊情况需向公司报批。
5. 被派遣出差的员工应积极、认真地做好交付的工作,不得推委、敷衍。
6. 员工出差外地,应随时保持与公司的联系,必须开启易掌控,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直属领导及公司领导。直属领导应对出差员工完成工作时间给予限定,员工力求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所需做的工作。
7.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直属领导签署意见、营销总监批准后方可出差。
8.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列明用款事由,由营销总监审核签字后,经总经理审批,财务负责人方可借款。
9. 员工回公司后直属领导应对出差员工完成工作汇报时间给予限定,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将出差情况(重要事项汇总报告)或者对照“出差申请单”一一汇报和督导,报告直属领导或营销总监。
10.审核人员根据签有直属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流程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11.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直属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第五条 出差借款
1.凡向公司借款用于出差的员工,其出差费用报销票据必须在月底提交给财务,不得超过次月5号,不按时提交或者不予提交的,不予发工资,直到提交才能发放工资,再由财务部门补发工资。如出差人员没能回公司需要邮寄回营销中心。
2.有出差的,必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交由销售助理初审,营销总监审核,经总经理签字审批,再到财务报销。
3.报销差旅费(吃、住、行、客情),应据实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发票种类不局限;报销业务费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当天当次所发生的.业务费用发票,不允许用其它发票冲账,如发现有虚报不实,除将所虚报款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原则上公司收到报销单后3个工作日处理完毕。
4. 差旅费报销单据需注明离京出发时间和到京时间,以不满12小时计半天,超过12小时按一天计;所有出差人员出差途中在车上住宿的只计算30元/天/人伙食补助,住宿补助及市内交通补助不予于计算。
第六条 业务接待费用的报销
1、所有客情招待费用必须要部门经理或指定领导电话或当面申请,并填写《招待费用申请单》,由领导批准后,方可凭发票或者盖章收据报销。未申请的或者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
2、报销时需先由经办人在宴请客人的发票背后签名,并注明宴请所在单位的名称、时间(早餐、中餐或晚餐)、进餐人数(用笔标注在背面),再交由销售助理初审,营销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 出差中的休息、休假
1、外地出差不计节假日加班,但按照出差补助正常,平时出差可周六日返回,不予额外休息,
2、由于长期出差,公司给予每年7天(含一个周六日)的带薪休假,可自行安排休假时间,但要提前7天向部门经理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
3、出差途中因病或遇到意外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直属领导指示延时的,返回公司次日办理请假手续、填制《出差申请单》;未经直属领导同意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超假时间按旷工论处。
4、原则上不批准在工作日内出差,出差不得提前超出半天时间,乘车时间超出半天的出差前必须从公司打卡方可计入考勤,离乘车少于半天的可以直接出差但必须易掌控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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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批程序
1.凡因公出差,必须要事先填写《外出报告单》履行审批手续,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有效,否则不予报销费用并按事假处理。
2.如有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或出差中事务变化需要延时的,在出差回厂后一天内补办审批手续。
3.员工出差一天由本部长审批,一天以上经部长审核由总经理审批,各部长以上的管理人员由总经理审批。
4.凡因公出差需要向公司财务预支费用的,凭审批的《外出报告单》,由总经理批准借支。
二、乘车规定
1.行程500公里以上跨夜间(21—7点)的火车,允许买硬卧票。
2.市内公共汽车、火车、长途汽车凭票报销。
3.打的'原则上提前申请、特殊情况事后及时说明。
4.特殊情况或需乘飞机的由总经理批准。
三、出差补助标准
1.餐补:50公里以内的需就餐的每餐10元,50公里以外的每餐15元。
2.住宿:出差需住宿的按县级市60元每夜,地级市80元每夜,省会城市100元每夜,直辖市及沿海、特区120元每夜。
3.其它:有客户及特殊情况需要安排吃饭、住宿的,逐级请示最终由总经理确认同意后安排并报销。
4.当日出差没有就餐的没有补助,当天返回的没有住宿费。
注:所有外出人员由公司承担就餐、住宿费用的没有出差补助。
四、回到公司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填写《报销单》,由部门负责人(或安排人)审核签字,最终经总经理审批再到财务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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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差管理办法
国内部分
第一条 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表16.4.1的标准发给交通费:
一、代理职称的职员比照高一职等人员的标准支给。
二、练习生、雇员、工友比照三等以下职员的标准支给。
(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二)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 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主管级:每日200元
b一般级:每日150元
第四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四)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五)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 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 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单”,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
第七条 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第八条 市内及短程(一日内)出差人员,除按实报支车资外,另可报支误餐费。
(一)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准报午餐。
(二)下午八时以后销差者准加报晚餐。
(三)不得再报支加班费。
第九条 奉令调遣的人员,可以比照以上有关条文报支交通费、膳食费(一天)及行李运费。
第十条 调遣人员若在公司用膳,则不得报支误餐费。
第十一条 调遣人员若超过一天以上但不能视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补贴。
国外部分
第十二条 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津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一)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二)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国税局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三)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
第十三条 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十五条 如因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者可以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津贴。
第十六条 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仍比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
附则
第十七条 下级职员与上级职员一起出差时,下级职员得比照上级职员标准支给。
第十八条 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支给。
第十九条 膳、宿什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第二十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二、出差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 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五条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 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 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三、员工出国办法
(一)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之。
(二)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如附件一),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除以三年平均数额之差额,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三)出国人员于返国后,应于二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并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计划方针。
(四)国外出差旅费报支标准如附表二。
(五)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仍准照领,并得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六)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检具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七)出国人员在国外之旅行,应予规定之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费如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
(八)出国接受技术训练或爱国内外厂商机构补助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单位支给者,其支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供给之费用较本办法所订之费用为低时,其差额得由公司补助之。
(九)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通过呈总经理核定公布实施,其修改或补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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