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考勤制度(精选30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疫情期间考勤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疫情期间考勤制度 篇1
1、根据《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自2月27日起停用指纹考勤机,改用人工纸质版签到的方式。请各部门员工上下班在部门进行手工签到签退。部门负责人每周签字确认。
2、原4级以上无需打卡员工,也需要到岗后找当日的MOD,测体温,上下班签到,便于追踪。
3、每日8:00-20:00员工通道入口处测体温做登记,体温正常,方可上班;其余时间员工通道关闭,此时间段上班员工从大堂进入,测温通过后,方可进入酒店上班。
4、首次返岗复工员工必须填写“复工职工防疫承诺书”后方可上岗。请各部门负责人严格落实,并收齐后交由人力资源部。
5、所有上班员工在部门继续做好体温登记,上班期间如有身体乏力、干咳、发热等不适正确请立即主动告知当日值班MOD,做好筛查工作。
6、所有上班员工做到戴口罩、勤洗手、错峰用餐,办公室尽量保证员工座位之间距离2.5米。
7、各部门根据酒店运营情况合理安排员工轮岗。
8、员工法定假日加班、病假、事假、夜班需录入Landa系统,才能计算工资。
9、各部门每个月21日将带有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手工考勤交给人力资源部。
疫情期间考勤制度 篇2
一、 工作时间:8:30~17:30 12:30~1:30 为用膳时间,某些岗位因工作及业务情况另定工作时间,但需报人事部备查。
二、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确因工作关系不能签到者,由部门领导签字认可,任何员工不能代替别人打卡,一经发现,扣发当天工资。
三、外勤规定 员工外勤必须高效率办事,不得无故逗留,闲游在外,确因工作耽误须用电话向部门负责人告之。
四、迟到/早退规定 迟到/早退 5 分钟内口头警告;迟到/早退 5 分钟以上每分钟扣款一元,累计计算;多次迟到/早退经教育不改,给予解聘。
五、请假规定 员工因病(凭医院证明)、因事需要请假,需经部门经理批准,权限两天;5 天以上需副总经理批准。
六、旷工规定 当月旷工一天记小过处分,旷工两天记大过处分;连续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七、各部、各属下公司每月 21 日将考勤情况上报给人事部。
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各公司可综合自身的情况、项目特点、项目所在地等因素综合考虑进行制定。
疫情期间考勤制度 篇3
1、所有在岗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不得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为进一步强化考勤管理工作,规范和简化考勤程序,全局采用电子信息考勤系统进行统一考勤。
3、按照全县统一作息时间,实行每天两次签到、两次签退制度。纪检组长带队同办公室、监察室进行不定期查岗,查岗时以请假条和出发去向单为准,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包庇脱岗(旷工)者,对弄虚作假科室加倍处罚,查岗情况及时公示。
4、签到签退时间:在上班时间前1小时内完成签到程序,在下班时间前10分钟和下班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签退程序。
5、临时抽调到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任务结束后下一个工作日参加局考勤。
6、开会、学习实行点名制,出勤情况当天公示。
7、节假日及双休日值班人员按正常工作日执行考勤。
8、因工作需要,节假日及双休日需要加班的,由分管领导统筹安排,加班时间按正常工作日执行考勤。
1、领导班子成员出发、学习,需经主要领导批准,并告知办公室备案。
2、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出发、学习、开会,2天(含)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2天由主要领导批准。
3、科室副职及其他工作人员出发、学习、开会,1天(含)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2天(含)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2天由主要领导批准。
4、出发实行去向单签批制度。出发前要严格按照签批程序逐级签批,出发去向单报送局办公室后方可出发。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出发去向单时,需事先向办公室进行电话汇报,于出发归来后3个工作日内补签出发去向单,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报局办公室。
1、实行书面请假制度,请假要严格按签批程序逐级签批。
2、局班子成员请假由主要领导批准;科室负责人请假2天(含)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2天由主要领导批准;其他职工请假1天(含)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2天(含)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2天由主要领导批准。
3、请病假须持县级(含)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无有效病假证明的,按事假处理。
4、婚假、产假、探亲假按规定确定假期及相关待遇。
5、请假小于一天的按照小时累计,每7小时折算一天。
6、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按时上班并向准假人销假。因故需要延长假期的应按时办理续假手续,不能按时办理续假手续的要及时向准假人说明原因,事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续假人应及时将续假情况告知办公室备案。
1、迟到:上班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到的;开会或者集体学习不按时参加的。
2、早退:下班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退的;开会或者集体学习擅自提前离开的。
3、脱岗:正常签到签退,但查岗时擅离本职工作岗位的。
4、旷工:无故不到岗的;出发无去向的;请假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请假逾期未续假的;无故不参加会议或集体学习的。
1、每月月末考勤系统管理员对本月出勤情况做出统计报表,并于次月初进行公示。
2、每年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或旷工累计超过7天(含)者,2年内不得参与评先树优和职称评聘。
3、连续旷工15天(含)或年内累计旷工30天(含)者,按照相关规定解除其劳动合同。
4、年请事假15天(含)以内不扣工资,超出15天的,每天扣50元。
5、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治疗期间,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病假在2个月以上至6个月以内的,且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从第3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90%;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6、迟到、早退每月分别累计达到3次(含3次)以上,每次扣10元;脱岗每次扣50元;旷工每天扣100元。
7、严肃工作纪律。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如干私活、玩手机、网上娱乐、炒股、串岗聊天等。一旦被上级查处通报,罚款1500元,对科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同一当事人第二次被通报,加倍处罚,给予科室负责人降职、免职处分或调离工作岗位。
8、事假天数、旷工天数按工作日计算,病假天数按自然日计算,并实行年度累计。
9、扣款根据全年累计情况由个人主动到财务科交纳或者从工资中扣除。
疫情期间考勤制度 篇4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所有员工。
二、考勤内容
1、公司考勤实行由办公室管理的手工考勤表制度。
2、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员工必须遵守公司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3、员工按规定时间到(离)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按旷工论。
4、考勤须知:
(1)15分钟以内为迟到,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视为早退。
(2)迟到15分钟以上按旷工半日论。
(3)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半日论。
(4)因偶发事件迟到超过15分钟以上经办公室查明属实可准予补办请假。对旷工者,应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并按处罚制度罚款。
三、考勤表管理
1、办公室要进行严格的考勤记录,登记当日考勤表,不得后补,须使用统一的假期符号。
2、每日早晨上班时间(早7:00)准时到点名处排队进行点到考勤,缺勤者按迟到或旷工办理。
3、办公室不定时到各部门查岗,应在岗而不在岗者,按旷工半日论。
4、员工因工作需要内部调动时,考勤表应由办公室办理调整。
5、因公出差,应于出差前到办公室办理人工考勤,出差结束后,需到办公室报到。
6、考勤表由办公室汇总后于当月月底上交财务部。
四、休假及其他假期
1、每月员工可公休2天,公休时需提前到办公室申请,只限于周六周日。
2、其他假期需填写《员工请假条》并经总经理审批。
3、每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事假当天扣发当日工资。
4、病假经公司指定医疗单位证明后,根据实际情况,由总经理审批,核给病假,病假每日发10元补助。病假不可分割使用。
5、员工有3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晚育(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奖励7天。婚假不可分割使用,每日发10元补助。
6、工作满三年以上,晚婚且一胎的女员工享有90天的连续产假,工作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产假60天,每日补助8元。工作不满一年者不享有补助,按事假办理。
7、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不幸去世时,员工享有不超过3日的丧假,丧假每日补助10元,可在一个月内分割使用。
8、法定节假日由公司安排休假。
9、婚假、丧假、产假、病假需相关证明合格后,总经理审批。
10、出门必须到办公室打出门证,出门证由直接领导签字,并注明事由、出门时间和返回时间。
11、请假流程:
A请假员工到办公室领取《员工请假条》
B请假员工持单到本部门负责人审批
C总经理审批
D请假员工持单到办公室做考勤备案。
疫情期间考勤制度 篇5
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增强组织纪律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结合管理区和本局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贯彻执行。
一、考勤内容
1、考勤实行由办公室管理的打卡考勤制度。
2、职工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必须遵守管理区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3、职工按规定时间到(离)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按旷工论。
4、考勤须知:
(1)未按规定时间打卡,视为迟到或早退。
(2)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论处。
(3)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论处。
(4)因偶发事件迟到经办公室查明属实可准予补办请假。
(5)对迟到或早退者,处罚款50元,每次旷工者,应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并按处罚款200元。
二、考勤管理
1、办公室要进行严格的打卡考勤。每日早晨上班时间(早8:00)前,上午下班时间(中午12:00)后,下午上班时间(冬春季下午2:30,夏秋季下午3:00)前,下午下班时间(冬春季下午5:30,夏秋季下午6:00)后准时打卡,缺勤者按迟到或旷工办理。
2、办公室不定时到各部门查岗,应在岗而不在岗者,按旷工论。
3、因公出差或下乡,应于出差或下乡前到办公室办理出差下乡手续。
三、请消假
1、每年职工可休事假15天,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休假前需经主要领导批准,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超过3天需要经过管理区主管领导批准,全年事假超过15天,扣除请假当天工资。
2、病假经医疗单位证明后,根据实际情况,由主要领导或管理区主管领导审批。
3、职工休国家规定的假期,如带薪休假、婚丧假、探亲假、计划生育假等由局主要领导批准,办公室备案。
疫情期间考勤制度 篇6
第一条 作业时间
按公司制定的作业时间标准执行。
第二条 考勤管理
1、考勤内容
1) 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 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 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4) 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1小时,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均为旷工。
2、考勤须知
1)员工不准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0元。连续三次迟到记警告一次,并处罚款50元。
2)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以半天旷工论处,超过2小时者以旷工一天论处。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小时者,按一天旷工论处。
3)旷工
a)凡旷工半天者扣发一天半基本工资;旷工一天者扣发三天基本工资。 b)连续旷工两天;全年旷工六天者作自动离职,公司给予除名。
4) 留职察看期间,只发50%岗位工资。
5) 员工串岗、脱岗视为擅离职守,员工擅离职守一次罚款20元。连续3次记警告一次,并处罚款50元。
6)酒店有关部门进行职能检查、专职检查中发现有无故(无其他人证)脱岗、串岗者,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30元,当月累计三次以旷工一天论处。
3、考勤纪律
1)严格遵守作业时间,员工出勤必须打卡(打卡时必须出示本人工号牌;未出示工号牌者不予打卡)。酒店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不需打卡。
2)酒店部门二次签到考勤制度,部门二次签到其效用等同于酒店打卡制度,各部门将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岗位考勤,并做好书面签到记录,员工的迟到、早退以部门二次考勤为准。
3)各部门设专职考勤人员负责考勤记录(汇总打卡记录及二次签到记录),每月3日以前报人事部。人事部负责监督打卡和核实考勤记录。
4) 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违者每次罚款50元,连续三次记严重警告处分一次。
5) 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记警告处分一次,并处罚款50元。
6) 上下班忘记打卡,由经理证明签字有效;但每月以两次为限,超过两次者按迟到或早退论处。
7) 不准刁难考勤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8) 私自舞弊涂改考勤记录,给予记过处分。
9)酒店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脱岗、串岗者,记特别嘉奖一次。
第三条 请假办法
1、请假程序
1)员工各种假期申请,无论时间长短,一律填写请假申请表经批准后生效,请假申请表一式两份,部门留存一份,人事部一份;无重大事项以电话请假属无效。
2)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3)员工正当请假理由:如"子女、兄弟姊妹结婚"、"亲属丧亡"等,应予以准假;员工请假理由的正当与否具体由各部门负责人灵活掌握。
4) 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5)酒店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6) 酒店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7) 酒店员工请假如发现有虚报不属实情形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2、审批权限
1)假期审批:
请假员工级别 请假天数 审批人
员工级 两天以内(含两天)
三天以内(含三天)
三天以上
主管、领班、组长级
一天以内(含一天)
两天以内(含两天)
两天以上
部门经理及以上级
2)所有请假必须根据请假程序填写申请表,并报人事部备案。
3)所有请假人员请假期满须到人事部消假。
3、各种假期
1)事假
a) 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半年累计以6天为限。 b) 员工请事假必须于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否则不予请假。 c) 事假待遇规定:事假扣除当天岗位基本工资;若超过半年累计6天时间,每天将扣除两天岗位基本工资;由人事部进行具体核算。 d)若因特殊情况,未能于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应电话向所在部门上级报告,并于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2) 病假
a) 员工请病假,一律应出具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病假单、医药发票须及时交部门审核。
b)单次病假不得超过6天;否则以事假论处。
3)婚假
a) 员工在酒店工作可享受婚假。
b) 员工本人结婚,须提供结婚证书等有效证明,提前10天向所在部门申请,并经人事部及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
c)员工结婚可请婚假3天;晚婚员工(男28周岁,女25周岁)可享受婚假7天。
d) 员工婚假属有薪假。
4)丧假
a)员工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逝世,可获批准3天带薪丧假。员工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逝世,可获批准1天带薪丧假。 b)员工休丧假按请假审批手续办理。 c)员工请丧假属有薪假,必须出具相关证明交人事部核实方为有效。
5)工伤假
a) 由酒店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工伤假享受带薪休假。 b) 凡在工作时间内因违反安全条例和操作规程自我造成伤病,按病假待遇处理。
6)请假逾期
1) 酒店员工请假期届满须行续假或虽行续假但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2) 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a)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者免职或解雇。
b)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董事长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7)放行条的使用
a)员工临时离馆在两小时以内可使用放行条,不需填写请假单;超过两小时则需填写请假单。
b)员工非正常下班时间离馆需凭部门负责人签批的放行条或者凭请假单交人事部后由人事部负责人所开据的放行条方可到后岗门卫处予以放行。
c)员工无论以任何形式带物品离馆均需部门负责人或总经办签批的放行条后岗门卫方可放行。
d)个人日常用品不需开据放行条。
e) 个人因特殊原因带物品进公司一律由后岗门卫代为保管并作登记,不得带入营业区内。
f) 因紧急特殊原因或深夜下班人员可从大门离店,其他情形任何人不得从大门岗离店;从大门岗离店人员须经车场岗保安检查随身携带物品后方可离店,带非个人日常用品外之物品一律要求出据放行条方可放行。
8)离职办理
a)需离职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申请呈交部门负责人。
b)期满经审核同意离职者由部门经理签署可到人事部领取正式离职表填写,由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正式办理离职手续。
c)离职人员在财务部规定时间内进行结算工资。
疫情期间考勤制度 篇7
第一条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必须给予重视。
医院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劳资处负责,各部(医院)的考勤管理由综合处或指派专人负责。各处(班组)应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载考勤。
第二条考勤员职责
1.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
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4.及时汇总单位考勤结果上报。
第三条记载考勤符号:
出勤√、事假×、病假△、旷工○、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公伤假夜班计划生育假看病倒休∧。
第四条各部(医院)应在25日将当月考勤结果汇总
报劳资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4日前将当季考勤结果汇总报医院人事部劳资处。
第五条事假
1.职工遇事必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事先请假。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电报、书信、带口信等方式请假。假满也应提前办理续假。
2.基层管理人员、工人请假3天内,由部长审批,4天以上由部门主管总经理审批。部门副职人员请假,由部门主管总经理(主任)审批。医院副总经理(副主任)请假,由医院主管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3.管理人员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3天照发工资,有薪事假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
享受有薪事假的管理人员,平日加班不发加班工资。零星加班不累计存休。
有薪事假的天数:2月底到医院工作的为12天;3月至5月底到医院工作的为9天;
6月至9月底到医院工作的为6天;9月至11月底到医院工作的为3天;12月到医院工作的不享受有薪事假。全年事假天数不足应享受有薪事假天数的按加班论。
第六条病假
1.因病或非因公受伤或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也可确认病假。
2.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工龄满8年的职工按75%计发工资;工龄满3年(含3年)的职工按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3年的职工按65%计发工资。
3.到医院看病,给假半天,按“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天者,其超过的时间按事假考勤。
第七条公伤
1.因公负伤因公致残者,持医院诊断证明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公伤假考勤,公伤假期间工资照发。
2.因公负伤,愈后复发者,经所在单位、人事部、办公室、联席会议鉴定,确认为旧伤复发的,可按公伤对待。
第八条婚假
职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3天。男女双方都达到晚婚年龄(男26岁、女24岁)增加婚假7天。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计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路费不予报销。婚假不能分段使用。
第九条丧假
职工配偶、父母、子女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丧假2天,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第十条产假、计划生育假
1.产假一般为56天,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30天,双胞胎产假72天,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2.符合晚育年龄(女24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2天,女职工生育无人照顾,经女方单位出据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天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考勤。男方使用的天数应冲减女方产假天数。
3.女职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
4.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5.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要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二天的计划生育假。
6.一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
第十一条探亲假
1.享受探亲假的范围条件:
(1)工作满1年的正式职工,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父母或配偶团聚又同父母或配偶不住在一地的,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2)职工丧偶已满1年又未重新结婚,有未成年(指18岁以下)的子女寄养在外省市的可享受探望子女的待遇。
(3)自幼由养父、养母或抚养人抚,养长大后仍保持经济关系的职工,经养父母、抚养人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开据证明证实的,可享受探望养父母或抚养人的待遇,但不得享受探望生父母的待遇。
(4)领取结婚证书的职工,领取证书的当年,可再享受最后一次探望父母的待遇。
(5)已婚职工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四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2.具有以下情况的职工不能享受探亲假:
(1)各类学校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见习期满,当年即可享受探亲待遇。不实行见习期的人员,凡上半年定级的,当年即可享受探亲待遇,凡下半年定级的,下年度享受探亲待遇。
(2)工人在学徒期、熟练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学徒(熟练)期满,当年即可享受探亲待遇。
(3)丧偶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父母的待遇。
(4)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领取了交通补助费的职工,不享受探亲待遇。
(5)职工与父或母任何一方能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30天,未婚职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20天的,当年不享受探亲待遇。
3.职工探亲假期
(1)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享受有薪事假的管理人员,平日加班不发加班工资。零星加班不累计存休。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4年起始时间以结婚次年计算。
(4)探亲假期指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另外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日。
(5)探亲假期工资照发。
(6)探亲假原上则应一次使用,经同意可分二次使用,分期使用探亲假,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4.探亲假的管理
(1)职工探亲,须事前填写探亲申请,经部门领导批准报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凭人事部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
(2)各部(医院)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职工探亲,职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3)外单位调入医院职工,应呈上原单位当年或四年期内探亲情况的证明后再予安排探亲。
第十二条加班倒休
1.充分利用8小时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应经单位领导批准。
2.管理人员平日加班一次4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给同等时间存休,不足4小时的加班加点,不能累计加班存休。
3.工人平日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确实不能倒休可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加班工资。
4.管理人员、工人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劳动节、国庆节、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5.职工遇事,可用存休倒休。存休不能跨年使用。各部(医院)应严格存休的记载管理。
第十三条旷工
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
(1)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
(2)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到单位上班;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4)被公安部门拘留;
(5)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休息。
2.旷工扣发工资。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人事部劳资处。
疫情期间考勤制度 篇8
为了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组织纪律性,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干部考勤内容包括:在勤、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点名未到和突发事件处理、重点工作完成等。
2、工作时间就是根据工作需要单位规定的在岗时间。
3、干部准时到达、准时离开单位指定的工作岗位,即为在勤。
1、干部请假一律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条》,办理完审批手续后交办公室存档,作为考核的依据。
2、干部请假应按下列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凡不按规定办理手续的,按旷工对待。
(1)请假1天由分管领导审批;
(2)请假2天以上(包括2天),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主要领导审批;
(3)请假3个月以上(包括3个月)的,视作长假,请长假需本人、家属和单位签订长期请假协议,逐级报批;
(4)凡请假者,假满后必须按时到岗,并在到岗后及时向办公室销假,到岗不销假者,按超假对待;
(5)假满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的,应向主管领导说明原因,电话续假,并在返回单位后补办超假手续,否则,超假天数按旷工对待;
(6)领导班子成员请假严格按照区级规定执行。
1、机关干部病假和法定的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视作在勤。
2、机关干部迟到、早退和开例会点名未到,办公室做好登记,以备查考。
3、机关干部职工无故旷工,按有关规定处理。
4、申请请(休)假者需预先提前一周填写请(休)假审批表;请(休)假类别包括: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看户假、计生手术假、病假、事假等。申请事项按规定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备案;申请病假超过一个月,按照长期病假有关规定逐级报批,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销假、缩短或延长假期在“备注”栏记录。
5、如遇重点工作、突发事件或节假日确需加班,经主要领导核准后,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6、在本职岗位或领导临时交办的重要工作上,因未尽职尽责或故意延迟不办造成一定损失或严重影响的,经领导会研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组织纪律处分。
7、特殊时期的特殊情况以单位的规定为准。
疫情期间考勤制度 篇9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重新修订本制度。
一、 考勤内容
1、 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学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
2、 教学人员必须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旷课。
3、 实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情况,没课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长请假,批准后方要离开,校长必须让办公室作好记录
二、 考核办法
学校实行领导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办公主任,按月汇总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教师于8点到9点必须签到。有第一节课的于8:30分签到。晨读由语数教师自行安排,早操由班主任教师带班(周一升旗时全体教师必须到场参加);签退时间需在11:30分后。下午全体教师于1:30到2:30之间签到,签退时间需在3:30分以后。
2、卫生值日教师必须于上课前做好相应的卫生。
3、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第二课后进行,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安排。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导主任工排。
2、教师病假3天以上者,必须持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电话请假等。
4、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凡经学校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教研等业务进修,离岗时必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回校后交相应笔记或材料,方可报账。
6、婚、丧、产等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都按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有到校未签到或未签退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四、奖惩规定
1、每月无事假、病假、无旷工、迟到、早退等,给满勤者奖10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工每节扣1分,事假病假每天(次)扣0。1分,特殊事病假由校务会处理。
2、由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
3、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旷课或擅离岗位、空班者自负,并追究相应责任。
4、值日教师不负责责任,欺上瞒下的,今年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五、本制度从2017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六、关于加班由学校安排,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
疫情期间考勤制度 篇10
为努力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一、出勤方面:
1、全体教职工必须参加每周一的升降旗仪式迟到按半天旷工记录,旷到按1天旷工记录。
2、全校教职员工必须按作息时间表上下班,考勤执行签到制度:不准代签、补签。上下班、晚自习迟到、早退5分钟按一小时旷工记录,迟到、早退10分钟按旷工半天记录。擅自离岗1小时按旷工1天记录。
3、任课教师上下课期间,迟到、早退5分钟,按一小时旷工记录,迟到、早退10分钟,按旷工半天记录,无故不上一节课,按一天旷工记录。教案未超一周备课,缺一节扣当日工资(累计计算)。未完成进度计划、缺一节课扣当日工资(累计计算)。作业量缺一次,不按时批改作业一次,扣半天工资(累计计算)。听课记录缺一节,按半天旷工记录(累计计算)。不服从组织安排、无理取闹、影响恶劣者,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4、早读、晨会、晚自习、政治学习、党员学习、业务学习、每周总结会、集体活动、年级组活动、教研组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按1小时旷工记录,无故不参加者按1天旷工记录,集中学习期间必须关闭手机。
5、夜间,治保会值班人员、警卫室值班人员、锅炉房值班领导旷到按旷工1天记录。
二、假类方面:
(一)1、护理假——教职工每学年度护理假为15天(超15天者,按事假计算),(教职员工夫妇、子女、亲生父母生病卧床住院必须出示户口复印件、住院证明书才能批准护理假)。
2、事假——事假一天扣25元。
3、旷工一天扣二天工资。
4、婚假——大龄青年婚假为30天,再婚者婚嫁为5天。
5、产假——生育第一胎产假为120天(产假以新生儿出生证明的出生日期为准,如孕妇要求提前休息或住院,新生儿出生前15天列入产假,其余提前休息的时间一律按事假计算,包括住院),丈夫护理假为15天。生育第二胎产假为90天(产假以新生儿出生证明的出生日期为准,如孕妇要求提前休息或住院,新生儿出生前15天列入产假,其余提前休息的时间一律按事假计算,包括住院),丈夫护理假为5天。
6、子女婚假——子女婚假为7天。
7、丧假——丧假为7天(另加往返路程天数)。
(二)经学校和区计生委纳入本年度计划准予生育的妇女、如有意外流产情况,按规定休息15天(不扣工资)。未批准纳入计划的妇女,怀孕并做流产手术者一律按旷工记录。妇女上环按规定休息3天、取环按规定休息1天为准(必须出示医院证明)。
(三)1、住院治疗——需要住院治疗必须出示区级以上人民医院住院单方可住院治疗、急性疾病、意外伤害可随时随地住院治疗,慢性疾病必须在暑假期间住院治疗(如需要转院,必须到上一级医院住院治疗,不得在同等级医院住院治疗,如出现转同等医院住院治疗按事假记录)。住院治疗以入院至出院日期为准(不扣工资)。重大疾病出院后,需要休养必须出示所住医院住院部证明,修养期间为按医院批假天数为准。
2、长期病假——因病长期休息扣全额工资的30%,发放全额工资的70%(必须出示地州级以上医院的病残鉴定证明书)。
3、短期病假——短期病假只准3天(有我校医务室出示的疾病证明书,在我校医务室医治,不扣工资,除外不准予短期病假)。
(四)课外辅导员每学期补假10天;学前班特护课外辅导员、医务人员每学期补假为12天;清洁工作人员、餐厅工作人员、锅炉房工作人员每学期补假为15天(不扣工资,不和考核挂钩)。
三、培训学习方面:
1、学校纳入计划统一培训、学习人员,按培训学习对待(按经常上班对待)。
2、参加大、中专、本科函数班的学员参加考试、论文答辩,按培训学习对待(按经常上班对待)。
3、参加自考、成人高考等计划外脱产学习者扣全额工资30%,发放全额工资70%。
4、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录取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四、执勤方面:
1、考勤人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位,教学楼当日考勤表下午7:30以前交到教务主任处。后勤人员考勤表当晚12:00前交到总务主任处。
2、考勤人员不得违反考勤制度,发现一次按旷工1天记录,扣考核分5分并在校委会上做检讨。
3、教务主任负责统计专任教师考勤,总务主任负责统计后勤人员考勤,德育处主任负责统计全体教职员工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晚自习、年级组活动、教研组活动、集体活动及每周总结考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主任在每周教职工大会上公布本周考勤情况并在公示栏上公示(各科室主任不按规定时间公布、公示按半天旷工记录)。
五、违规违法方面:
1、体罚、变相体罚、排挤及侮辱学生,造成恶劣影响者待岗一个月,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2、教研组组长在不按规定不合格教案、缺课时教案上签字,缺一节教案按半天旷工记录(累计计算)。
3、违反学生安全事故目标管理责任书者:
(1)迟报、瞒报者按旷工一天记录。
(2)管理不善、迟报、瞒报而造成严重后果(出现学生离校出走、出现交通事故、出现意外伤害)负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医疗费、赔偿费),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3)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事故出现人员伤亡者负法律责任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批假权限:
全体教职工1天以内事假由各科室主任审批;任课教师7天以下假类由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勤工作人员及课外辅导员7天以下假类由后勤副校长审批;7到15天各类假类由校长审批;15天以上假类上报教育局审批。
备注:和静县第四中学考勤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教师法》,计划生育相关条例,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于2008年12月20日第一届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正式使用。经2009年12月17日第一届第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第一次修改并使用。
疫情期间考勤制度 篇11
为了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办学质量,奖勤罚懒,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特拟此制度。
一、全体教师必须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自己,认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服从学校安排,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特殊事,不得耽误工作。
二、有事必须请假,办理好请假手续,安排好工作后方能离校,所误工作应及时补上。教师请假,由学校安排其他教师代课,杜绝教师请假后无人上课或造成工作失误等现象。
三、学校领导公正合理地执行考勤制度,全体教职工根据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不同分别归纳为按课时量计算考勤。
1、学校值周行政实行“坐班制”,每天按全校教师日平均课时计算考勤(包括所任课时)。
2、政治业务学习、学校党、政、工、队、研等各种会议和活动等,每次按2课时计入考勤。
四、假的类别
1、事假:有特殊事请假,必须有假条,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值周、值日教师登记,调整安排好工作后离校者作事假处理。
2、病假:有乡镇以上医院证明,但必须由本人或他人及时向学校请假,以便安排工作。
3、丧假:直系亲属死亡,准丧假一周,由学校安排课时;一周以上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4、婚假、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公假:因公出差计公假。公假以日计考勤。
6、迟到:上课铃响后进教室的为迟到。5分钟后作缺旷一节处理。
7、早退:下课铃响前下课的计早退一次,计缺旷一节。
8、缺旷:无故不上课者,先离岗后补手续者,请假不明原因者,均按缺旷处理。
五、奖惩
1、缺旷一节扣发活津贴40元。
2、事假3天内,每节扣活津贴20元;3天以上一周以内,每节扣活津贴30元;超过一周的超过部分按缺旷计算。
3、病假3天以内,每节扣活津贴10元;3天以上一周以内,每节扣活津贴20元;一周以上每节扣活津贴30元;如需住院治疗按有关规定执行。
4、迟到一次扣活津贴5元。
5、婚假、产假、丧假、公假由学校安排课程,不扣津贴。
6、全年旷课超过10节、事假超过30节、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不评优、不晋级、不评奖。
7、全学期内无任何迟到、早退、病、事假和调课的,记满勤,满勤人员发放200员奖金,并作为评优评奖的首要依据。
六、调课
不允许任何人私自调课,临时有特殊事需要调课的必须经过教导处同意,并由教导处开出调课通知后方可进行调课,否则将按缺矿记入考勤。
七、代课
对教师公假和其他假而产生的临时代课,由值周行政统一安排,保证每一节课都有教师负责。临时代课按照每节10元记发给代课教师。
疫情期间考勤制度 篇12
良好的纪律是保证教育教学正常进行的重要手段,没有纪律的团队,永远也成就不了自己的事业。坚守工作岗位,就是对工作尽职,就是对良心尽责。
一、病事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假满按时返校销假;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须办理续假手续。婚、丧、产假,执行上级有关请假规定。
凡是请假的教职工,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写出请假条。
二、会议、集会考勤
学校或级部召开集体会议时按时点名,到第二次点名未到者,为迟到或旷会,召开全体班主任会、教研组会或其他教研活动时,等同于集体会议。
三、考勤办法
1、上下岗签到
领导干部每天四次签到,每次签到时间为上课或放学前10分钟,截止时间为上课前预备铃及放学铃后5分钟。
2、岗位考勤
(1)学校不定时查课堂、坐班。空堂(以不在课堂为准)一节扣2分;请假者须自行调好课,虽履行请假手续但没有调好课出现空堂者处罚请假人;已调好课,仍出现空堂者,处罚接受调课人。
(2)正常上班时间打球、下棋、玩扑克、饮酒者,发现一次,扣2分。
(3)旷会(含各级各类会议),每次扣2分。
(4)未坐班每次扣1分。
(5)旷工一节课扣3分。
四、记分办法:
1、每月考勤记60分。
2、事假每月累计不超过2天,累计超过2天后的部分,每超出一天扣1分。
3、病假一个月以上者,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迟到、早退一节课以内者,每次扣0.5分;每次超过一节课时间及以上者,按旷工论处。
5、请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证明、住院证明。
疫情期间考勤制度 篇13
为了严肃学校的规章制度,保证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对教职工考勤做如下规定:
一、总则:
1、学校实行全员坐班制,全体教职工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得随意离岗。
2、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和岗位抽查制度。全体教职工要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上班时间不聊天、不干私活、不随便外出。
3、教职工要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校有关会议、集体活动。
4、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如实做好出勤记录。每周末统计考勤结果并上墙公布,月底汇总。
二、出勤
1、全体教职工在考勤室统一签到(退),签到时间上午7:55———8:30签到;11:10————12:05签退,下午随作息时间变化确定。
2、在规定签到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迟到,在规定签退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早退。即迟到又早退并无请假手续的为旷工,查岗时不在自己岗位的为中空。
3、迟到、早退、中空每次扣5元,旷工(无课)扣30元,每星期一总结,当月兑现。
4、任课教师在上课时,出现迟到、中空、早退一次扣5元,无故缺课一节扣30元。
5、教师按时辅导自习,不迟到、早退、中空。临时因故不能盯自习者,可自行调换,无故不盯自习的倒扣2节。
6、请假3天以内(包括3天)自习课有顶替的不再扣罚,照常发放自习费;无顶替的倒扣一节。
7、请假在3天以上者,教务统一安排其他教师顶替,自习费归顶替教师。
8、辅导自习时,出现迟到、早退、中空除本节外再倒扣一节。
9、所有教师必须参与值班,实行轮休。
培训学校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三、请假:
1、学校领导、科室人员在年级兼课的,办理请假手续时应先经教务主任签字后,再按隶属关系办理。
2、教职工请假0.5天及以内由科室主任签字,报分管领导批准。
3、教职工请假0.5天以上者,由科室主任签字,报校长签字批准。
4、校分管领导请假经校长批准,科室主任(包括副主任)请假由分管校长签字,报校长批准。
5、请假须先填写请假条,按隶属关系批准后方能有效。除极特殊情况,本人确实不能到校请假外,一般不准捎口信、打电话,没有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6、因病不能参加学校及其它集体活动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在考勤室登记。
7、一般事假:每天扣10元;一个月累计请假7天以上者每天扣15元(从第8天开始算)。病假住院期间(以住院和交费单据为准)不扣工资,重、危病者,由校委会研究处理。
8、任课教师请假,所任课应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上课。
9、教职工每学期出勤不足三分之一者,不在享受学校任何奖励和福利。
10、学校领导班子和各个科室均为非轮休人员,但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有事请假半天不扣工资。
11、本人婚假7天,直系亲属婚事假3天;直系亲属丧假5天,近—亲丧假1至3天;生育假生育者90天,小产准假15天。
12、因学校安排外出或学习者,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手续同请假手续)。任课教师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疫情期间考勤制度 篇14
一、出勤点到制度
1、教师每周5天,每天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校、离岗。
2、实行点到制,上、下午各点一次,上午(冬春季:7:50—11:50,夏秋季:7:30—11:40),下午(冬春季:13:50—16:40,夏秋季:14:50——17:50),值班、值日的教师点到见点到表的时间。晚于点到截止时间30分钟内为迟到,30分或以上算请假或旷课,迟到每次扣5元。
3、教师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或有课不去上或中途离岗1节以上(含一节)视为旷课,旷课1节扣10元,1天扣100元(考勤奖不够到其他福利中扣除)
4、每周教师开会,开会缺席者,每次扣10元(学校安排的公假除外)。
5、长假、节日(含寒、暑假)教师必须按时来、离校。如果教师提前走或推迟来校的每天扣20元,考勤评分时还要根据考勤评分条款扣分(特殊情况除外,但要有相关的材料说明。)。
6、每学期事假3天以内(含3天)不扣出勤奖,此外超过1天扣50元,超过3天以上不得本月出勤奖。
7、请假1天向校长报告,请假3天及以上向校长报告,事假和一般病假教师自行安排代课,教室空堂以旷课处理。特殊假学校安排代课。
8、特殊假:婚假、产假、丧假、手术假、重病假,陪护配偶、子女、父母住院及直属亲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假学校安排代课。9出勤点到每月统计一次,满勤奖惩制度30元,其他按以上规定计算。
二、特使假时间规定
1、婚假:
(1)不符合结婚年龄的不给假;
(2)符合结婚年龄的给假7天;
(3)教师子女结婚假2天。
2、产假:生育第一胎的女教师享受产假三个月。
3、丧假:父母(指男女双方)、子女去世给假3天,配偶去世给假5天,其他亲属(亲兄弟、姐妹)丧假给一天。
5、重病假:县鉴定办证明为准。
6、培训假:自身函授、自考、职称培训、考试请假,按实际需要给假。
7、公假:凡学校公派外出、开会、考察以及个人业务文化提高的听课、考试为公假。
疫情期间考勤制度 篇15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本制度。
一、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办法
1、学校实行教师签到制度。值日领导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校长,周汇总表于下周工作例会公布。
2、考勤实行周公布、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全体教师必须于8:00前准时到校。 下午:全体教师于预备前需准时到校。
2、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第三节课上课开始,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长请假,期间的工作自己安排。
2、教师病假一天以上者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限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4、课堂教学、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6节视为请假1天。
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时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自己安排。
7、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8、教师因公(如:出外听课、考试、参加业务竞赛等与教学有关的业务),不计缺勤。
五、教师值班。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六、本制度从次日起执行。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疫情期间考勤制度 篇16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作为对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补充,特制定员工打卡考勤制度。
1.打卡人员:在公司办公室正式上班的员工,上、下班一律要求进行打卡考勤。
2.打卡时间:。上班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打卡要求:除双方当事人当月全勤奖,并通报批评一次。
4.其它情况:凡因公外出不能按要求打卡的,必须事先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示,并事后填写好公出单,写明原因、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交行政部签字核实。
5.奖罚措施:行政部每月月底对员工的打卡情况进行统计,根据打卡考勤结果进行奖罚。并全年存档备查,作为其它福利发放的参考依据。
1)全月无迟到、早退及旷工情况,全勤奖100元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2)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第一次扣全勤奖10元,第二次扣20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及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
3)员工正常上、下班忘打卡者(早上早到、晚上晚走为忘打卡者),同时有相关人员证明,视为忘打卡1次,忘打卡3次就视为迟到一次。
4)员工凡在工作日无假条、又不打卡的均计为旷工。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6.执行时间:本制度执行时间从2006年5月1日起至2007年4月30日止,如有修订调整,以公司另行通知为准。
疫情期间考勤制度 篇17
1、提前10分钟上班,按时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不利用工作时间办私事。
3、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按级请假,按时销假。请事假一天以内的,副主任由主任批准,科室长由分管主任批准,其他工作人员由科室长批准;请事假三天以内的,副主任由主任批准,其他同志由分管主任批准;请事假三天以上,一律由办公室主任批准。
4、请假人员请假时要向准假人申明理由、时间,待批准后方可离岗。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必须提前向准假领导申请续假,超假或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5、对违犯考勤制度的人员,某地委办公室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月内发现迟到或早退现象一次的给予警告,两次的写检查,三次以上歇岗一个月;对旷工人员,旷工一天责令其在全体人员大会上做检查,两天以上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给予相应处分。
6、各科室建立考勤登记簿,考勤情况每月由秘书室汇总张榜通报。
疫情期间考勤制度 篇18
为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秩序,特制定学生考勤制度。学生在校上课、自习、集体活动都要严格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虽请假但未经批准,或超过假期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一律以旷课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一、考勤
1、任课教师负责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认真填好每节课的《班级日记》中出勤情况表
2、各班设立考勤班长一人,协助教师做好考勤工作,负责本班学生考勤,每天早上填好考勤记录,并将本班考勤情况及时反馈给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应予记录备案。
3、政教处每月进行一次学生考勤汇总。
二、请假规定
1、学生在校期间,因故不能出勤的应由本人事先与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学生请假应说明理由,填写请假单,无论请假天数多少,班主任都要首先把好关,并在假条下签字后到政教处审批。
2、学生请病假须有医院检查证明及家长签字证明。先由家长书面申请,三日内可由班主任批准,超过三日由政教处审批。
3、因病不能上大课间操的必须亲自向政教处请假,由政教处主任开具假条,值周检查如没有假条的按旷课处理。
4、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课间迟到、中途有事、有病外出等均应向任课教师报告原因,未经同意不准私自离开课堂。同时向班主任请假允许后开具假条到政教处审批并进行登记,门卫见到班主任和政教处主任的签字假条方可放行。
5、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者本人填写请假条,逐级审批,口头请假无效。请假期满后必须到政教处消假,学生确因特殊原因(急病或急事)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事先及时来电话与政教处、班主任联系,说明情况征得同意方可请假,事后办理补假手续,不补办手续或补假未批准者均按旷课处理。
三、缺勤处理规定
1、事假累计超过本学期三分之一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2、病假累计达一学期正课的二分之一者,应办理休学手续,复学时应办理复学手续,由学校视程度予以编班上课。
3、旷课处理
(1)学期内有旷课行为者,不能评为文明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降等,取消各类先进评选。
(2)学期内累计旷课达到下列情况者,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A达8学时者,给予通报批评;
B达16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C达24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D达4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E达56学时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疫情期间考勤制度 篇19
1、学校实行坐班考勤班制,教职工应按时上下班,班主任提前半小时到校。值日教师提前1小时到校,放学后等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可离校。
2、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校。
3、教职工因事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获准后方可离校。事假一学期一般不超过3天。
4、教职工因病请假持就诊医院医疗证明和请假报告办理请假手续。
5、不得未经请假或虽经请假未获准而擅自离校。
6、教师必须如实填写校日志,值日教师提醒、监督并及时完善校日志。
7、在上班时间内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办公时间内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8、预备铃响后,教师应离开办公室到班准备上课,上课铃响应按时上课,不得拖延。上课时教师不得中途离开课堂另做他事。下课铃响后,不得拖堂。
9、早读、写字堂班主任应坐班督促学生读书写字。
疫情期间考勤制度 篇20
为加强教师考勤制度管理,确保教学工作时间,完成好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根据学校实际及参照有关规定,制定学校考勤工作制度如下:
1、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表,模范遵守学校考勤工作制度,每学期满勤教师无迟到、无早退,奖每位教师50.00元。(包含月全勤奖)
2、学校准予教师请假。病事假一律由本人亲自请假,不能捎假(特殊情况除外)每天7:20之前为请假截止时间,未请假的教师一律按旷工处理,迟到教师按时签到,上午8:00点和下午2:00后到校者,按事假半天处理。
3、病假、事假、旷工、迟到、早退、临时假扣款标准:病假每天扣款10.00元;事假每天15.00元;旷工每天50.00元;迟到、早退一节课以内扣款2.00元。签到后请病、事假没有完成当日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其签到无效,按病、事假处理,教师不得提前签退,一经发现给予5.00元的处罚,(陪同上级检查领导除外),教师出现重大疾病特殊处理,以诊断或住院证明为准。教师上班期间禁止饮酒面对学生。
4、实行签到签退,每天上下班签到签退时间要准确,禁止教师找他人签到或签退,若教师代签到出现教学空堂或没有到校工作,罚代签教师20.00元,罚被签到教师10.00元,签到完毕后即回自己的工作岗位,禁止教师在签到场所内久坐闲谈影响他人办公。
5、教师请假要求:教师病、事假必须经校长批假(校长不在可由主任批假),请假期满,如需要继续请假要提前续假,必须经校长批假,超假天数按旷工处理。长期病假(指一周以上)必须持有真实可靠的县医院以上的医疗诊断证明,弄虚作假的教师一经查出按旷职处理。
6、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学校实施上班时间内查岗制度,教师要高度树立学校形象,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外出校园。如若有事外出必须向学校领导请假,到教导处填写“教师工作时间流动情况记录表”,写清外出的原因、离校时间和返回学校的时间,限时2小时。对外出不请假者、超时者、不在工作岗位和下班时仍不返校者一经查出每次给予20.00元的处罚。主管考勤领导要做好临时请假的记录工作。
7、教师婚假一周,产假按法定正常婚龄三个月,小产假按规定15天,婚假产假含节假休息时间,男教师不享受产假休息待遇。(只准假三天)
8、教师子女结婚准假三天不扣款,但不算全勤,其他亲属结婚一律按事假处理,教师丧假三天,不扣款,但必须是教师夫妇的双方老人或直系亲属,否则其它丧事按事假处理,丧事含节假休息日。
9、给孩子送奶的女教师要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按固定时间送,上下午一次,要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往返限时1小时,不得去而不回影响工作,否则一经查出按早退等要求处理,特殊情况要跟教导处请假,教导处做好记录。
10、教师每月给临时假,累计时间不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以上的按累计时间做事假处理。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教师给30分钟的时间(指幼儿园学生)。
11、教师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影视教育、集体活动要及时出勤,缺席每次给予5.00元的罚款。领导及教师外出参观、学习、考试、开会等,要按领导所批假或派出天数内及时返校,不按时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数予以旷工论处,学校不予以报销差旅费。
12、有事要请假,不得先斩后奏,请假要真是可靠,跟领导说明原因,如若出现以病假充当事假或以请病假从事非正常的个人经济等活动欺骗学校,一经查出所请假的天数按旷职处理,禁止教师影响工作帮助其他单位处理事务,如若处理须经校长同意。
13、全学年病、事假超过10天以上者,不能作为本年度的评优对象,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只能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处理,其奖励资金不给本人,全学年无故旷职累计超过2天以上者也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对象,学校不予以安排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将上报教育局,由局里处理。
14、学校几位后勤人员由于工作性质决定,暂不做考勤。
15、主管考勤的领导要及时做好每月的教师统计工作,一式两份,一份上报校长室审核,一份存档。
疫情期间考勤制度 篇21
一、病假
⒈、因病休息一天以上(包括一天)需交医疗单位病假证明。
⒉、到医院看病要事先请假。
⒊、病假期间除住院治疗外,不发工资。
二、事假
⒈、请事假必须事前向主管领导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能离校,如有急事不能事先请假,须于上班前用电话或委托别人请假,事后说明原因,补办手续。
⒉、事假期间不发给工资。
三、旷工
⒈、凡无故不上班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均作为旷工论处。
⒉、旷工三日以上,按自动退职处理。
⒊、旷工期间停发工资。
四、产假、哺乳假、婚假、丧假
按国务院及上级规定执行。婚假、探亲假一律利用寒暑假,假期已满因故不能按时上班时,需办理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续假,凡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逾期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疫情期间考勤制度 篇22
一、考勤制度
1、全体教职工实行坐班制。
2、不无故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必须准时到校。
3、教职工凡是需要请假者,一般情况必须事先按规定程序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因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用电话请假,但事后应尽快按规定补办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4、请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必须主管部门主任请假(班主任向政教主任请假);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包括三天),必须向分管校长请假;三天以上必须向校长请假,并提前两天以便学校妥善安排好工作;请假一周以上,应报请科教体育局批准。
5、请假手续一式两份,一份交校办存底,一份交教研组长考勤,由教研组长交总务统计。
6、病假凭医院证明;函授学习请假凭面授通知;对婚假、产假、丧假以及哺乳期的女教师的照顾,按有关规定执行。
7、假期期满应及时主动向批准部门销假,否则,视同超假处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应主动、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8、不存在补假,工作时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随便离岗,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得擅自离校,如有违者按旷工处理。确实需要请假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出校门必须出示出门条,否则门卫不予出门。(出门条是用于出门办事,出门条使用一次不得超过半天,不能代替请假条)
9、病、事假条必须分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领导签字方能生效。
二、考勤办法
绝大多数教职工都能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但仍有极少数教职工,出门不出示出门条,无故迟到、早退等,为严明纪律,做到一视同仁,采取以下方法考勤:
1、早上、下午考勤签到制,早上、下午负责签到同志提前20分钟到岗,本着认真负责态度进行工作,一视同仁,禁止代签(代他人签到的发现一次,扣代签人50元)。
2、迟到5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每次扣考勤奖5元,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扣10元,半小时以上一小时以内扣15元,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扣25元,超过2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一月累计不够扣的再从福利中扣除,(检查早退现象一般采取不定时抽查,抽查时间一般为下班前20分钟开始)。
3、对于中途溜号情况,一经发现,半小时以内每次扣20元,一小时以内每次扣40元,一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每次扣80元,以次类推。( 不定时进行中途抽查,抽查到的教职工按上述时间计算。)
4、迟到的或因其他原因(包括公事)未签到的教职工到校后应立即补到,并按第2条款内容执行。
5、教职工大会一般不得缺席,确有特殊情况应向学校领导请假,无故缺席一次扣20元,迟到5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扣5元。
6、旷工半天扣除半个月职务津贴;半天以上1天以内扣除一个月职务津贴;1天以上2天以内(含2天)扣两个月职务津贴;2天以上上报区科教体育局,按教科体育局意见处理。
7、不论公事、私事都要事先调好课,每缺一节课扣除一个月职务津贴。因缺课造成后果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关责任。
疫情期间考勤制度 篇23
为了加强教师考勤管理,确保教学工作时间,完成好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根据学校实际及参照有关规定,制定学校考勤工作制度如下:
1、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签到、不迟到、不早退,做到有事请假。值日值班教师要提前到校,清理好办公室卫生,为教师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
2、上班时间:7:25分(星期一7:10)每天7:30以前为请假截止时间,未请假的教师一律按旷工处理。迟到教师也要及时签到,9:30或2:30分后到校者按事假半天处理,下班时间必须及时签退。
3、病假、事假、旷工、迟到、早退、扣款标准:病事假每天扣款20.00元,并扣考勤量化分2分;旷工每天扣款50元,并扣考勤量化分5分;迟到、早退每次扣款3.00元扣考勤量化分0.3分。签到后请病、事假没有完成当日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其签到无效,按病、事假处理。教师不得提前签到签退(指的是下一次的签到签退),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处罚并扣考勤量化分1分(陪同上级领导检查工作除外),教师出现重大疾病特殊处理,教师上班其间禁止饮酒面对学生,禁止带孩子进入班级,禁止接打手机(一律关机上课),一经发现每次给予50.00元的处罚,并扣除量化分5分。
4、教师要按时签到签退,每天上下班签到签退时间要及时,禁止教师找他人代签到或签退,若教师代签,给予代签人50元的处罚,并扣其考勤量化分5分;签到完毕后应立即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禁止教师在签到场所内久坐闲谈影响他人办公。
5、教师请事假要求:病事假必须经校长批假,并填写请假条,校长不在由副校长批假,准假后领取假条跟中小学分管领导说明,同时将请假条交主管考勤领导处并签字;假满时需到主管考勤领导处报到,如需要继续请假要提前续假,否则,超假天数按旷工处理。长期病假(一周以上)必须持有真实可靠的县医院以上的医疗诊断证明,否则弄虚作假的教师一经查出按旷工处理。值班教师必须自行安排好请假期间的值班工作。
6、代课教师咋完成自己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学校支付给代课教师每节3.00元的代课费,教导处每天做好缺勤人员的代课工作和统计工作,每月报校长室、财会室各一份。
7、教师婚假一周,产假按法定正常婚龄三个月(小产一周),婚假、产假期间含节假日、休息日,婚、产假教师要按时请假,学校批准后方可休假。公伤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教师子女结婚准假三天且不扣款,教师丧假五天,不扣款,但必须是教师夫妇的双方父母;外地教师的丧假根据里程决定天数,其他直系亲属三天,产假、婚假、丧假含节假日,但不算满勤。
9、教师父母生日、搬迁准假一天,不扣款及考核分,但不算满勤。
10、给孩子送奶的女教师要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按固定时间送,上下午各一次,要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往返限时40分钟,不得去而不回影响工作,否则一经查出按早退等要求处理。
11、教师每月给三次交费时间(电话费、电费、闭路费),时间不超过30分钟,接送孩子上下学的教师给20分钟的时间(指幼儿园学生),必须及时签到签退。每超过一次扣款3.00元,扣量化分0.3分。外地教师每月给一次提前1小时回家的机会,但必须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需通勤教师,冬季给每天提前30分钟回家的机会(但必须说明),不算满勤。
12、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学校实施上班时间内查岗制度,教师要高度树立学校形象,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外出校园。如若有事外出必须向学校领导请假,到教导处填写“教师工作时间内流动情况记录表”,写清外出的原因、离校时间和返回学校的时间,限时30分钟。对外出不请假者、超时者、不在工作岗位和下班时仍不返校者一经查出每次给予10.00元的处罚并扣考勤量化分1分。主管考勤领导要做好临时假的记录工作。
13、教师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影视教育、集体活动等要及时出勤,缺席每次扣1分。领导及教师外出参观、学习、考试、开会等,要按领导所批假或派出天数内及时返校,不按时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数予以旷工论处,学校不予以报销旅差费。
14、全学年病事假或其他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能作为本年度的评优晋级对象,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只能作为合格或基本合格处理;全学年无故旷工累计超过5天以上者视为本年度考核不合格对象,不能增调薪级工资,严重予以解聘。
15、一学期内,无病事假,无早退、无迟到的教师视为本学期满勤,奖励该教师50元,奖励量化分值5分。领导、教师超勤奖每天20.00元,考核量化加2分。
16、主管考勤的领导要及时作好每月的教师考勤统计工作,一式两份报校长室审核,财会室存档。
17、本考勤制度设满分100分,用100分减去所有扣分即为教师本学期考勤得分。其结果将运用到年末教师评价考核中。
18、本考勤制度,经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校委会研究决定,有与国家规定之处,以国家规定为准。
疫情期间考勤制度 篇24
1、各学校要建立考勤册,一律实行签到制。每星期要将出勤情况总结公布,对一学期内旷工、迟到、早退次数较多的教师,要给予一定的惩罚,对每学期内旷工三天以上者,不能当选模范,在职称岗位评聘中扣分。对出全勤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并做为评模和竞聘的重要依据。联校检查教师空堂的,公办教师罚10元,同时罚中心校长2元。连续两次检查空堂加倍处罚,通报全镇。
2、联校所有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实行全日坐班制。未经联校批准,不得擅自停课,否则按旷工论处,扣发工资。
3、严格请假制度,教职工请假要严格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向中心校长请假,两天以上者向联校请假,到期要及时消假,否则按旷工论处。凡因病不能坚持工作者或事假较长者,每月扣除300元(重病号除外)。有病有事到期不能上班者,应续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视为旷工。妇女产假按计划生育条例执行,超假者按前项处理。教职工本人结婚或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假七天,假期工资照发。
4、严格会议制度,凡联校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各种活动,教师要按时参加,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更换与会人员,违者按旷工对待(迟到、早退三次视为旷工一天),扣发当天工资。
5、学校所有工作人员要树立以校为家的思想。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按时到校盯岗,上班时间不准空堂,不准外出,不准回家,不准闲谈,不准做与本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影响他人工作,不喝酒,对迟到、早退、旷工者按前4条执行。如有违犯,给予严肃批评。
疫情期间考勤制度 篇25
为了加强学校的管理,规范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行为,增强教师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及其处理
㈠、请假类别
1、事假:因事必须由教职工本人亲自处理者,可请事假。
2、病假:因病不能坚持正常上班者,可请病假。
3、公假:因公外出办事、开会或培训等,可请公假。
4、产假:持有生育卡的女职工,产假为90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怀孕在四个月以上七个月以骨流产的给假四周,七个月以上者给假六周;产假期满因病需继续治疗且有医院证明者,按病假休息,做人流术的给假两周。
5、婚假:教职工结婚给假一周。
6、丧假:父母或配偶亡故给假一周,如假期满需继续请假者,按事假处理。
㈡、批假权限
1、两天以上(包括两天)请假由校长批准。连续请两天假的第二天也要由校长批准。
2、一天假由主管副校长批准。
3、临时假由教导主任批准。
4、会议请假由主持会议的相关领导批准。
㈢、请假手续
1、凡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并按请假类别交验相关证明,经批准后生效。
2、有事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不许他人代为请假,因病或因紧急事故确属来不及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者,可托亲属代为履行请假手续(电话,过后补办手续)。
3、除紧急事故或不得己情况外,各类会议原则上不予请假。如确需请假,按事假半天对待。
4、事假必须提前一天请假。
5、请假批准后,必须将请假条交教导处,请假期间内工作任务或内容安排告知相关领导。假期期满后,须及时返校销假。临时假销假不及时按告知销假的时间为准。
6、学校根据需要可查阅请假者病历、检验相关证明,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准假,并视其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份,误工时间按旷职处理。
㈣、假期待遇
1、事假一天,扣20元,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1分。
2、病假一天,扣10元,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0.5分。
3、产假、婚假、丧假,不扣款。
4、迟到、早退一次(以签到、会议点名为准),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0.5分;代替签到者;每次双方各扣0.5分。
5、会议、活动请假一次,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0.2分。全年累计请假(包括病假、事假等)一月以上者,不享受学校发放考核资金,当年职称考评不能评为优或良,不能评为先进。
6、学期设全勤奖100元,临时假不超8次(每次临时不超1小时,超1小时按2个临时小假,超了3小时,按半天)。
二、旷职及其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上班者,或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手续,但未批准而擅自离校者,按旷职处理。
2、请假到期不按时办理销假和续假手续,又不按时到校接受工作安排者,按旷职处理。
3、教职工旷职半天,扣30元,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2分。
4、教职工旷会一次,科任老师无故旷课一节者,考核中扣2分,扣10元。
5、管理、后勤、教辅人员工作具有阶段性,平时请假按正常对待。
三、健全考勤制度
1、全体上班的教职工实行坐班制,不得随意离岗。
2、全体上班教职工须按时签到上班。
3、在年度考核排名中,对各类请假或旷职人员,按请假和旷职时间的多少,在考评结果中扣除相应的分值。
4、考勤结果实行月汇总制,由教务主任汇总,每月公布一次。
5、对出全勤的教职工在年终考评中给予适量加分。
疫情期间考勤制度 篇26
总则:
1、为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实施,将特定本制度;
2、遵循“出满勤、出好勤”的原则。
3、无特殊情况,不请假,更不旷工。
4、严格请消假程序、完善请消假手续。
5、增强时间观念、提高工作效率。
6、严格管理,奖优罚劣,考勤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考勤办法:
7、考勤工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管理。
8、行管人员由校长室负责考勤,教学人员由教导处负责考勤,后勤人员由总务处负责考勤。
9、专项工作、专题活动、政治学习和业务会议单独设立考勤办法。
10、各处室按周统计考勤结果并实行公示,按月(四周为一个月)上报校长办公室。
请假程序:
11、需请假的人员均要写出书面请假条,说明请假事由、时间。病、事假来不及请假可电话请示,书面申请的手续后补。
12、教职工在岗期间临时外出(一天以内)由主管主任批准;中层领导干部临时外出(一天以内)由分管校长批准,并说明去向和所需时间;
13、教职工请假2-3天由分管校长批准,并写出书面申请;3-6天由校长批准;6天以上由本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局批准,校级领导请假,由教育局批准,并由办公室备案;中层以上干部请假2-6天由校长批准,6天以上报局批准。
14、外出开会和因公外出办事须有校长批准并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公示备案。
15、婚、丧、嫁、娶、病、事、产假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6、婚假、产假需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待安排好工作后方能离岗,休假时间按政策规定执行;休假期间的法定假日计算在休假期内。婚、产假期间因工作需要提前上岗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付给相应的报酬。
17、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履行手续。
18、确因意外情况,致使迟到,要有充分证据或证明,经主管主任调查认定后,方可更正。
说明:
1、本制度自讨论通过之日起试行,与本校其它制度相抵触时,按本制度执行。
2、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本制度未涉及的由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3、本制度解释权在校长室。
疫情期间考勤制度 篇27
为了保证我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维护劳动纪律的严肃性,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使我校考勤工作有章可循。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后勤人员由校长办公室考勤,中学部教师由中教处考勤,小学部由小教处考勤。
二、考勤实行每天签到制与当日领导随时检查相结合。
三、实行坐班制。
1、每天上午第一节至第四节课,下午第一节至第三节课为坐班时间,第一节课预备铃
前必须签好签到薄,值勤领导认真检查记录当日考勤情况。
2、上午第四节课,无课和无工作安排的教师,可提前15分钟离校。下午第三节课后,无其它工作安排的.教师可离校。
3、不得代人签到,否则对代签人予以20元罚款,同时对缺勤者予以处罚,签到后应及时到办公室,否则作迟到和旷班处理。
4、严禁私自调课,一经查出按旷班处理。
四、迟到、早退、旷课、旷班
1、迟到一次扣款20元(包括早读、坐班、集会)
2、早退一次扣款20元(包括早读、坐班、集会)
3、旷课一节扣款30元,旷工半天扣款30元,有课的重复计算,依此类推。
五、请假手续
1、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必须到教导处登记,一天以上必须写出书面请假条,按批假权限审批后方可离校。
2、所有请假的必须到李主任处登记,并通知教导处。
六、批假权限
教师请假一天以内由教导处登记审批到李主任处登记;
两天以内由值日领导审批到李主任处登记;
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到李主任处登记;
行政领导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到李主任处登记。
七、请假类别与相关规定
1、法定假:婚假七天,晚婚假十八天;
女方产假两个月,晚育产假四个月零两天,男方七天;
丧假五天(直系亲属)路途远所用时间核定后另加,未尽的法定假按上级规定执行,不扣款。
2、进修假:
教师进修学习请假,必须有函授学校或组织单位的正式通知或学习考试安排,不扣款。
3、坐班假:
教师请假半天以内且不需要调课为坐班假,教师每月坐班假请6节不扣款,每次不超过三节; 需代课的坐班假每节扣款2元,当月由教务处核消。
4、事假:
教师请事假两天以内不扣款。一学期累加3—7天之内扣款10元/天,超过部分按20元/天扣款。
5、病假:
病假需有市级(或本矿)以上医院证明,销假时需要有住院发票作证明。一学期病假七天以内不扣款,8—30天每天扣5元,30天以上每天扣10元,扣完除工资外的学期工作量及有关奖金福利为止。
7、护理假:
护理对像必须是教师的直系亲属(父母、夫妻、子女)住院(县级以上医院)治理。护理时间:每学期10天(含节假日)护理假。护理假超出规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
八、出差:
教师因公出差,按上班处理,但事先必须和考勤领导、教务处打招呼。
九、以上扣款每月结算一次,扣不完部分在工资中扣减。
十、满勤奖(含开会)
一个月满勤者30元,未出满勤者全扣,每月兑现。
十一、对考勤情况每月由教务处小结一次,每月校办公室公布一次,学期累计计入教师档案,以备教师评优、评先、晋级时作参考依据。
十二、本制度如有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按上级文件办理,未尽事宜,解释权属校长办公室,本制度从本学期执行。
疫情期间考勤制度 篇28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在机关党员“封闭式”集中学习结束时的讲话
同志们: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委机关用五天时间对党员进行了“封闭式”集中学习,委属大多数企事业单位也同期举行。刚才,大家又进行了理论测试,这是对我们“封闭式”集中学习成效的检验,也是“封闭式”集中学习成果的展示。总的来看,这五天的学习效果是不错的,参学的每位党员都受到了一次很好的先
试论会计信息的失真
摘要: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比较复杂,而非正式约束的软化、正式约束的滞后和缺位、实施机制的不健全是其制度方面的原因,而会计中的不确定性与模糊性则是其技术方面的原因。为治理会计信息失真,必须从制度方面和技术方面努力。关键词:会计信息失真会计的目标是对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提供
以基础理论研究推进政治学的发展
中国的政治学经过近十几年的发展,到今天已经达到相当的水平。其中的原因是很多的,但社会的进步发展不断对政治学提出新的要求是最重要的原因。这也说明一个学科只有满足社会的需要才有生命力。但同时应该指出的是,当中国的改革日益向纵深推进,并不时地遇到很多新的难题时,政治学的发展似乎滞后于社
法治从控制政府权力开始
历时数年审议和多次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已经一月有余。效果如何?社会上有什么反映?笔者做了一个简单的调查以及自己的切身感受,得出这样两句话:希望与失望同在,喜悦与沮丧并行。一、法治从控制政府权力开始这是中华历史上第一部控权之法:它着力规范泛滥的行政权力,限制行
领导秘书年度工作总结
一年以来,在办公室各位主任的领导与支持下,在各位同志的密切配合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作风务实,思想坚定,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现简要回顾总结如下:一是素质进一步提高。为了适应新形势下政府工作需要,一年来,始终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努力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上
疫情期间考勤制度 篇29
为进一步加强办公纪律,规范考勤管理工作,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坐班考勤的基本要求
(一)以“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为原则。全体教职工必须坚持白天坐班办公制度,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二)办公时间不得长时间谈天说笑,不得大声喧哗,不得进行娱乐活动,不得用电脑玩游戏、看电视电影、炒股、聊天或做其他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能带小孩到办公室长时间逗留。
(三)坐班考勤分考勤机考勤和值班行政领导随机抽查复核两种形式。一周一小计,一月一汇总。工作日内,全体教职工务必按要求在指定的考勤机上考勤。具体以学校作息时间表规定的坐班时间为准。
二、考勤奖的设置办法。
考勤奖即“月绩效奖”,分考勤补贴及全勤奖两部分,总额每人每月360元,一月满勤以22天(大月23天)计。具体分解为考勤补贴200元(上、下半月各100元)、全勤奖100元(上、下半月各50元)、集会补贴60元(含升旗每人每次15元)。
三、请假手续与批假权限
(一)教职工因公、因病、因事确需请假,由本人提出申请,办公室对其请假事由进行初审,符合请假条件则发放请假单,进入请假审批程序。
(二)请假一天以内,由备考组长、年级主任签字批准,并到校办备案;1-3天,由本人申请,备课组长、年级主任签字,并报相应处室主任签字同意交校办备案;4-7天须经分管校长签字同意到校办备案;超过7天但不到三个月,须由校长签字同意;超过三个月须报教育局批准。
(三)请假者办完相关手续后,须将请假单交校办保存。假期完毕,需到校办和相应处室履行销假手续。
(四)教学人员因公外出,须凭有关单位文件、通知报备课组、年级组,到教导处请假,报校办备案,超过3天仍须根据请假权限报批。
(五)凡因公、因病、因事请假者,须由请假者本人、年级组、教导处三方协调,并由教导处安排好请假者的课程。因病、因事请假者,误课后,扣除相应的课时津贴。
四、请假及请假期间的有关待遇
(一)病假及病假期间的有关待遇
教职工患病,需要休病假,应有市级或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并经有关领导批准,报学校校办备案。
病假期间工资、津贴待遇。(非连续请假期间周六、周日除开不计)
1、病假满3天,每天扣补贴10元;
2、病假3—5天,每天扣考勤补贴10元,无半月全勤奖,当月岗位津贴计发75%;6—10天,无半月考勤补贴及全勤奖,当月岗位津贴计发50%,;11—15天,无月考勤补贴及全勤奖,当月岗位津贴计发25%;超过16天,扣除当月岗位津贴、考勤补贴及全勤奖。
3、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者,第三个月起,另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的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不含工资中的津补贴部分,下同)的90%;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基本工资全额发放。
4、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放病假期间的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工作年限满二十年及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5、教职工在病假期间除按上述规定计发工资外,可继续享受有关生活福利待遇。
6、教职工在休病假期间不得从事有经济收入的活动,否则,应停止享受病假期间的一切工资、福利待遇。
7、教职工未经批准而自行休病假的,以旷工论处。
8、教职工病假期间的工龄计算仍严格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二)事假及事假期间的有关待遇
教职工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之外,确因特殊情况需占用本人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可以请事假。(请假期间周六、周日除开不计)
事假期间的有关待遇:
1、教职工每月可请四次每次不超过二个小时的临时假,由备课组长或相关处室负责人批准并作好记载。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请假,则用手机短信的方式向相关领导请假。
2、事假3天以内,每天扣考勤补贴15元。3—5天,每天扣考勤补贴15元,无半月考勤补贴当月岗位津贴计发75%;事假6—10天,无半月考勤补贴及全勤奖,岗位津贴计发50%;事假11—15天,当月无考勤补贴及全勤奖,岗位津贴计发25%;事假16—22天,扣除全月岗位津贴、当月考勤补贴及全勤奖。
3、工作年限满1—5年的,年内累计事假不得超过7天;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的,年内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天。超过规定假期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按超过天数扣除每人每天的日工资。
4、教职工的事假由学校校办进行登记,年终进行公布。教职工未经准假而不到学校上班的,以旷工论处。
五、相关问题的补充说明
(一)按上级规定的婚假、产假、丧假,不以假计视同上班。婚假3天;产假128天,配偶15天护理假;直系亲属去世,丧假3天。
(二)例会、教研会、质量分析会等不迟到不早退,不阅览报刊杂志、批改作业,不得将小孩带入会场,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不到者除无会议补助外,另所在半月无全勤奖;周一升旗时,按时到位,保持安静和队伍整齐,仪表端庄,脱帽肃立,神情专注,行注目礼,不走动,不带书本等与升旗无关的物品,未参加者无集会补助。
(三)每半月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作旷工半天处理,凡不经请假,无故旷工者,旷工每半天扣30元,旷工1天扣60元;旷工2天及2天以上扣90元/天;旷工3天以上者,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公开检讨,学校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上报市教育局处理。
(四)一年内,教职工病假满一月,事假累计满15天,年终不得评为先进,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旷工一周及以上者,除不得评先表模外,取消年度职称评定资格。
(五)病、事假超出两个月及以上者,不发放30%奖励绩效工资。
六、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今后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其解释权由学校授权给校长办公室。
疫情期间考勤制度 篇30
为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改进工作作风,依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考勤纪律
1、各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和请假考勤制度。考勤要逐日填写,每月汇总,要求职工本人对当月出勤签字认可。
2、因病因事请假,需向后勤处请假,一天内由主任批准,超过一天报分管领导批准。
3、请假者要及时销假。
4、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值班人员由后勤处统一安排。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不经请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包括不请假而随意找人代班的)。
(2)请假而未将自己工作安排好给学校造成损失者。
(3)假期已满,不履行续假手续或续假未经批准而超假不上班者。
(4)不服从安排,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5)以请病假、事假为由,谋私利者。
二、严肃工作纪律
1、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2、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贻误工作。
3、不得对领导安排的工作消极对抗、不执行。
4、不得违章行事,造成损失。
5、不得无故旷工。
6、不得在上班时间打牌、做私活。
7、不得诽谤、诬告、抹黑他人及散布流言蜚语。
8、在工作时间不得搬弄是非、破坏团结、无理取闹、打架斗殴。
三、加强会议纪律
1、不迟到,不擅自离会。
2、特殊情况不能参会者,必须提前向分管领导或总务处请假。
3、开会实行签到制度,会后不得补签。
4、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会议秩序。
四、奖惩办法
1、出全勤的奖励50——100元/期。
2、全期准许病事假为3天,超过3天的扣当天工资。
3、旷工一天扣80元,全期累计旷工达5天,学校可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4、当月迟到或早退一次者,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者,给予通报;第三次以上者(含第三次)每次罚款10元。
5、旷会的扣20元/次,开会迟到、早退的扣5元/次。
6、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工作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考勤结果与奖励工资挂钩,与下一年聘任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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