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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修厂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2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汽修厂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汽修厂安全管理制度 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为了我厂开展生产经营有序的进行,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搞好火灾、污染、事故的预防工作,防止重大特大火灾,污染事故发生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谁主管,认负责”的`原则。
二、抓好防火、防污染管理工作必须放在与抓好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驾齐驱的主要议事议程上来。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切实搞好防火、防污染管理工作。
三、开展职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使每个职工都能达到全懂(懂本岗位生产过程和原辅料的安全危害和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火灾方法),三会(会报警、会正确操作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期火灾)。
四、认真做好日常安全防火和防污染的管理工作,在维修过程中,首先切断车辆电源。车辆的电器线路必须包扎规范、安装牢固、严禁私拉乱接和违章作业及短路引起自然火灾。氧气、乙炔按规定隔离摆放,离明火源不得少于15m。使用照明火的钣金车间距离漆工、机修工不得小于10m。确需另外使用明火的,实行专人到指定安全地点进行,用后浇水熄灭,打扫干净,保证不污染环境。
五、值班人员随时检查区域内各个地点及火灾隐患易发点,发现一次整改一次,保证不留隐患和“死角”。重点对材料、油料、库房及易燃物品存入地进行认真仔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安全。
六、对在修车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品,坚持回收,存放处理,严禁将废弃的油料和溶剂液体倒入下水道,造成二次污染。
七、严格用电管理,随时检查电器、线路、闸刀开关、插头插座的完好率,保证破损漏电现象发生,用后立即切断进线电源,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作业和危险操作。对破损、老化和接触不良的电源线路应及时更换,防止电源漏电起火,引起火灾。节约用水,用后即时关紧水龙头,严禁长流水和关闭不严出现的跑、冒、滴、漏现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八、发生火灾、污染事故和处理措施。
1、发生火灾时,及时进行灭火扑救,同时将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向消防119电告急救。全力扑救初始火灾。
2、积极协助消防部门现场扑救火灾,同进组织义务消防人员疏散其它人员和财物,以免扩大损失范围。
3、立即切断电源,疏散可燃气体、液体和危险物品,防止泄漏和爆炸。尽量缩小火灾范围,便于扑救。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清理灾后现场和评估换算经济损失工作。
5、事故处理后,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将总结报告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报消防和主管部门备案。
汽修厂安全管理制度 2
为了培养和建设具有良好素质和敬业精神的企业团队,特制定本制度。同时,本制度也是评价员工表现的依据和标准,望大家自觉遵守。
第一章、总则
一、爱岗敬业,团结进取
全体员工要热爱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员工行为和企业岗位规范,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以高度的责任感承担起公司赋予的重任。
1、以企业发展为己任,牢记企业的宗旨和目标,维护企业的信誉和利益,致力于企业的持续发展。
2、以提高业务效率和企业效益为重心,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热爱企业,关心企业,时时处处把企业利益放在第一位。
3、以培养企业团队精神为核心,积极维护团队荣誉,同事之间和上下级之间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二、积极勤奋,恪尽职守
全体员工要保持积极主动的工作热情,勤勤恳恳,讲求实效,对工作认真负责。
1、工作不推诿、不延误,努力完成企业下达的各项任务。
2、尊重领导,服从分配,在胜任本质工作的前提下,积极承担或主动参与企业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
3、遇到问题、困难和挫折,不灰心、不气馁,能够全面分析,认真排查,积极寻求相应的方式和对策,予以迅速处理或妥善解决。
三、积极学习,开拓创新
全体员工要努力学习,强化训练,自我加压,不断创新,以适应企业发展和个人成才的需要。
1、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各种学习和培训,并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文化、法律和各方面专业知识。
2、熟悉业务,提高技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成效。
3、积极转变观念,关注新生事物,勇于开拓、大胆创新。
四、严以律己,遵章守纪
全体员工要自觉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企业的管理、工作、业务等各项流程和规范要求,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严格遵守企业的考勤制度和劳动纪律。
2、严格遵守企业的流程规范和岗位责任制,并按其规定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办事,不违章工作或办理业务。
3、严格遵守职场规范,保持办公场所井然有序、干净整洁。
五、爱护公物,廉洁奉公
全体员工要认真爱护企业财产和物品,廉洁自律,自觉维护企业的形象建设。
1、对企业财物要严格管理、按章使用、精心保管、认真维护,不得擅自私用和铺张浪费。
2、在日常工作和业务往来中要认真履行财务手续,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徇私舞弊,在财务开支方面不允许先斩后奏。
3、在日常工作和业务往来中不得向客户提出额外要求,在业务费用方面不允许额外超支。
六、诚信待人,严守机密
全体员工要诚实守信,讲究策略,严格保守企业的商业机密,以免给企业的信誉和经营带来不良影响,给企业的效益带来严重损失。
1、不得违背企业有关规定或超出自己的职权范围擅自承诺客户。
2、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和泄露企业内部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决策方案、财务报表、会议记录、营销信息、客户档案等各种资料。
3、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和泄露员工个人的工作记录、客户信息、销售数据等各种资料。
第二章、分则
一、生产经管管理制度
1、进厂维修的车辆应到生产技术部门报修,技术员、质检员根据驾驶员报修项目,用检测设备检测诊断,视情修理的原则决定修理项目,填写报修单,统一安排作业。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必须签订维修合同,注明维修工期,修后质量保证期和车辆预算修理费金额。
2、办理车辆交接手续、工具、装备存放,交接车人需签字。
3、热情接待进厂修车客户,以诚信为本、顾客至上、质量第一、合理收费为宗旨,接受车辆维修预约和车辆修后使用跟踪,虚心听取客户的意见、要求、希望和投诉,并做好相应记录。
4、做好外协加工件的交接工作,并交待加工标准和要求,以优质快速运回交付装配。
5、做好出厂车辆结算(工时、材料分项计算)工作。
6、收集技术资料,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和提供相关技术数据及解答技术问题。
7、企业设施、设备的管理、检查、监督和使用及维护情况。
8、厂内的消防安全和生产安全的日常检查教育管理。
9、员工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服务质量和技术培训教育工作。
10、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检查落实和部门关系的协调。
二、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汽车维修的技术标准和地方标准。
2、严格执行“三检”制度,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
3、收集、交流汽车维修行业维修信息、开展技术咨询和质量诊断工作。
4、组织单位内部管理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5、受理汽车维修质量问题的申诉,负责进行调解和处理。
6、车辆进厂、维修及竣工出厂,必须由专人负责质量检验,并认真填写检验单,一、二类维修企业对进行汽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的车辆必须建立汽车维修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单(进厂检验单、过程检验单、竣工出厂检验单)、合格证(副本)及结算清单。
7、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小修和专项修理除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时必须按竣工技术条件进行检测、并向托修单位提供由出厂检验员签发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8、执行车辆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发生故障或损坏,承修单位和托修单位按下列规定划分责任。
(1)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维修企业应负责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异常损坏或机件事故,由承修单位负责。
(2)由于托修单位违反使用规定或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车辆事故或损坏,不属于维修质量,经济责任由托修单位自负。
9、托修单位与为维承修单位发生维修质量纠纷时,可向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申请技术分析和鉴定,并进行调解,所发生的检查、试验、分析、鉴定等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双方经调解仍有争议时,可向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或向法院起诉。
10、对不按技术标准修车,维修质量不能达到技术标准的维修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全厂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2、工作时不得随意离开岗位,不得在厂区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意到其它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厂。
3、必须按规定着装,工作时间穿劳动保护服,不得穿拖鞋上班。
4、厂区内禁止吸烟和严禁无证开车。
5、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辆在厂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6、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应按指定位置存放。
7、生产车间、油料存放点处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员工应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8、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池使用,使用前应检查导线及插头是否良好。
9、手湿不得搬动电源开关或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丝、铁丝代替。
10、非维护电工不得启用备用电机,不得搬弄配电盘上的开关及电器设施。
11、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队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人人有责,人人防范,减少和避免一切事故的发生。
12、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总开关。
13、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和杂物,并将机具设备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车间整齐清洁。
四、设备管理制度
1、大型设备和通用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到定期检查、定期维护,完善落实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2、正确合理使用设备、精心维护设备、禁止违章、违规操作,严格执行各种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事故发生。
3、乙烷、氧气、电焊、亚氟保护焊机,由操作人员管理,必须按操作规程作业,每次作业完工后及时清理并放回原位,每月底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4、设备实行日常检查维护,例行保养、季度保养、年度保养制度,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5、建立、建全设备管理登记台账(包括新增或调出)、维修保养和报废处理记录,随时掌握设备运行情况,确保生产正常进行。
6、车间内各电源、保险箱、灭火器、灯、线路、开关、插座等每月底定期检查,做到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7、加强员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提高员工操作技能,发挥设备在生产中的作用。
五、计量工具管理制度
1、计量工具由专人负责统一存放保管,每年度要年检,确保量具精度。
2、领出使用时做好领用登记,登记处需有领用人的签字记录。
3、使用人员操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使用。
4、使用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有扔、敲打的行为,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每次使用完毕后,由操作人员负责清洁干净,并完好无损的交还保管人存放。
六、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进厂技术工人(包括学工)必须参加生产技术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工作,培训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2、培训内容
(1)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工纪律和职业道德。
(2)机动车的结构及工作原理,维修装配数据的基本知识。
(3)机动车的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
(4)机动车保养相关知识。
3、根据生产需要有计划、有组织输送技术骨干外出学习或参加职业技校短期培训,提高员工技术水平,确保维修质量。
4、参加行业主管部门上岗培训,持证上岗。
5、召开现场临时会,针对发生的维修质量事故,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现场作技术分析,教育培训员工,促进技术的提高和加强责任心。
6、组织全体员工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就机动车维修保养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先进经验互相学习、难题集体攻关。
七、配件管理制度
1、机动车配件采购必须有计划的进行,由生产技术部门提供采购计划,经财务部门和厂领导核定采购数量、金额,交采购人员办理。
2、注意市场预测,了解配件商情和企业用件进度,确定本企业组织进货量,对需要量大的配件应建立与配件商直达供货关系,加速资金周转,减少配件采购的次数和库存积压。
3、建立采购配件登记制度,记录购买日期、供应商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并检查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4、原厂配件、副厂配件、修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用户选择。
5、维修中换下的配件、总成,应当交托修方(车主)自行处理。
6、配件出库时,领料人与仓库保管员双方应该核对配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出库。
7、仓库保管员应及时、准确做好账务记录,提供准确的进货数据和盘存,确保财务核对工作正常进行。
八、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车间废物、废渣、废轮胎及垃圾集中收集,有效处理,保持环境整洁。
2、有毒、易燃、易爆腐蚀剂等有害物质排放要符合国家环保部门有关规定,不得乱丢、乱放,必须放在指定区域内,不得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3、车间“三废”(废油、废液、废气)必须放入配置处理三废的设施里,不得乱倒。
4、车间排水、通风、吸尘、消声等设施要经常打扫和清洗。每天下班各班组要打扫作业场地,保持车间环境清洁卫生。
5、维修作业时,车间的噪声不得影响和干扰周围住户的休息。
九、机动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1、机动车辆维修档案实行一车一档。
2、机动车辆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应建立维修档案。主要内容有:维修合同、维修项目、具体维修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检验单(进厂检验单、过程检验单、竣工出厂检验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及结算清单等。
3、换修主要配件名称,如曲轴、气缸、活塞等修理尺寸,装配间隙数据必须填写记录存入档案。使用微机登录备案,以备查验。
4、随车的机动车辆技术档案,作业完毕时承修方按说明填写相关内容,签字盖章后交与车主方随车出厂。
5、机动车维修档案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存放,保存期为二年,使用微机管理车辆维修技术档案时,必须同时保存一份纸质档案。
十、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1、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必须指定专人到运管部门领入,做好编号登记,由专人管理。
2、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由生产技术负责人(或总检验员)领取使用,并加盖修理厂公章和质量检验专用章,方可生效。
3、机动车维修完工,如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经检验合格后,由检验员、试车员签字,生产技术负责人(或总检验员)签发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
4、生产技术负责人(或总检验员)签发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应做好发放台账记录,每月底将合格证发放台账上报管理部门备案。
5、“三单一证”,车方或驾驶员签字,才能生效,并将该资料存入档案。
6、禁止伪造、盗卖、转借或签发虚假的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
十一、质量保证期制度
1、员工严格按照客户指定的项目、内容作业,不得漏项或减项,不得扩大范围,如需增加项目或更换大件,主动征求客户同意后再进行作业。
2、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作业项目,不得坑蒙欺诈客户,有好的建议,可向客户及时反馈,不得擅自作主。
3、交接车辆时,要主动告知车主驾驶人员应注意操作的事项,确保机械正常走合。
4、承诺质量保证期:
整车修理20000公里或100天;总成修理20000公里或100天;二级维护5000公里或30天;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2000公里或10天。
5、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6、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7、客户自购配件,承修单位对托修方的竣工车辆不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8、由客户自购配件所造成的任何车辆故障或损坏由客户自行负责。
十二、用户须知
1、进厂时请将车辆停放在待修区,关闭电源、拉紧手刹。
2、进厂后请客户主动配合厂里工作人员的安排和接待工作。
3、请客户到生产技术部门报维修项目,并配合技术人员检查、验收和咨询等工作,客户办完交车手续后到客户接待室休息。
4、车辆维修竣工后,生产技术部门请客户检查,验收所维修部位,客户认可满意后到生产部门结算工时、材料等费用,客户核对认可无误后双方签字,办完一切手续交车出厂。
5、车辆出厂后,按照技术人员交代的'注意事项,结合使用说明,按照规定正确操作使用,确保机械正常走合。
6、车辆出厂运行在质量保证期内,若出现故障(如异响、温度偏高、漏水、漏油、机油压力指示灯亮等)驾驶员应立即靠边停车,查找原因或通知厂方,告知故障现象,厂方有责任派人前来检查修理、注意千万不能继续驾驶,以免造成更大的事故,请用户给予配合,多提宝贵意见,谢谢合作。
十三、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1、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加盖名章。
2、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财务部负责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3、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加盖会计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名章。
4、财务工作人员对本部门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受理原始凭证应坚持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对记载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5、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厂长)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6、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作好内部审计。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入、支出、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7、财务审计每季度一次,审计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厂长)。
8、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部经理监交,财务部经理交接工作由总经理(厂长)监交。
十四、承诺制度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端正经营行为,全面公开汽车维修作业规范、收费标准。
2、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观念,努力维护用户正当权益。
3、坚持诚信为本,公正签订并忠实履行汽车维修合同,不擅自减少作业项目。
4、建立用户档案,定期跟踪回访,主动征求意见,开展提醒服务,解答用户咨询。
5、建立健全汽车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认真做好汽车维修检验记录,按规定签发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6、做到采购配件渠道正规化,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7、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结算费用,依法开具发票。
8、搞好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防止污染,保护环境,不断完善服务设施和服务功能,做到厂区整洁、环境优美、布局合理。
十五、投诉管理制度
1、客户对维修质量、服务质量投诉,要立即受理并作好记录。
2、对客户投诉的内容,立即查找有关资料记录。
3、对客户投诉不实的,也应耐心给客户解释,态度应和蔼。
4、对客户投诉属实的,应尽快给客户满意的答复,约定解决办法。
5、对投诉有关责任人,依据修理厂的相关规定,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6、对责任人的处理结果,尽快将处理结果向客户耐心解释,以取得客户的谅解。
7、投诉处理结果记录在册,以加强员工的警示教育。
十六、消防规定
1、消防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防火工作应以防、消结合为基本原则。
2、消防设备、设施应齐全有效;
3、消防器材和消防栓应摆放在醒目显著位置,并易于拿放。
4、建立设备、设施的登记台账和领用记录。
5、每月应对全厂进行一次安全消防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有隐患的立即消除或限期整改,并做好记录;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会议,对全厂的生产、消防制度的落实进行总结和考评。
6、每年必须集中组织员工学习消防知识二次,进行灭火实战演练一次。
7、修理车间严禁职工吸烟、煮饭,油库严禁烟火,保持通风设备良好,油漆车间、油库必须使用防爆灯;严禁用其它普通灯替代,修理技工使用的工作灯必须使用低压灯。
8、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责任到头,目标到人。
9、制定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和建立义务消防队。
十七、用电管理规定
1、修理厂应按照《电力法》的有关规定,做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
2、对线路安装、维修、改造必须符合国家、行业部门的要求。
3、厂房、车间、门面库房线路严禁私拉乱结,线路的保险必须齐全有效。
4、各科室、门面部门严禁使用耗电量大或超出额定功率的电器设备。
5、科室、门面各部门,特别是车间、机器设备的保险丝严禁用铜丝、铁丝替代,电器开关必须保持完好。
6、科室各部门、车间人员下班或车间修理技工收工后,必须关闭电器、电灯开关和机器设备电源。
7、值班技术人员应对车间、科室用电情况随时检查,发现故障或问题及时找专职电工进行维修,以确保用电安全。
十八、防爆规定
1、油库、库房、漆工车间必须安装防爆灯,严禁用其它灯具代替。
2、保持油库通风设备完好、有效。
3、油库工作人员应按照要求穿工作鞋上班。
4、启功车间,库房应安装防爆灯,严禁用其他灯具代替。
5、氧气罐和乙炔间隔摆放距离应在150px以上,在搬动气瓶时严禁碰撞,轻拿轻放;
6、气瓶在使用中,应随时保证气瓶的气阀完好、清洁、气咀严禁油污污染,保持清洁;开闭气阀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7、保证气瓶防撞橡胶圈随时保持完好状况。
汽修厂安全管理制度 3
一、汽车维修质量承诺制度
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3、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
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
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二、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1.质量管理机构
本厂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厂长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2.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全厂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汽车维护出厂技术条件》、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全厂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保管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3.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
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4.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5.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三、维修质量检验制度
1.进厂检验
维修车辆进厂后,检验员应记录驾驶员对车况的反映和报修项目,查阅车辆技术档案,了解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车辆整车装备情况,然后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01)的要求择项进行维修前的检测,确定附加作业项目,并把检验、检测的结果填写在检验签证单上,未经检验签证的车辆,作业人员应拒绝作业。
2.过程检验
在维修作业的全过程中,都要进行过程检验。过程检验实行维修工自检、班组内部互检及厂检验员专检相结合的办法。过程检验的主要内容是零件磨损、变形、裂纹情况;配合间隙大小;有调整要求的调整数据;重要螺栓螺母扭矩。对涉及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更须严格的检查。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部件,应进行修复、更换,以确保过程作业的质量.过程检验的数据由检验员在检验签证单上完整记录,未经过程检验签证的车辆,厂检验员有权拒绝进行竣工检验。
3.竣工检验
竣工检验由检验员专职进行。必须严格按《汽车二级维护竣工出厂技术条件》逐项进行检验签证,必要时进行路试。竣工检验的结果应逐一填写在检验签证单上,未经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不得送检测站检测,不得出厂。
4.检验标准:
(1)《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01)
(2)《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
(3)《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5)
四、汽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档案管理工作,是汽车维修的基础管理工作,也是企业生产、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
1.汽车维修档案由业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汽车大修、总成大修、汽车二级维护的维修档案一车一档,一档一袋,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签证单、竣工证存根、工时清单、材料清单等;汽车一级维护、小修的资料在维修登记本中保存。
2.维修档案应保持整齐、完整。一车一档装于档案袋中,不得混杂乱装。档案袋应有标识,以便检索。
3.档案放置应便于检索、查阅,同时防止污染、受潮、遗失。
4.车辆维修竣工后,检验员应在车辆技术档案中记载总成和重要零件更换情况及重要维修数据。
5.单证入档后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人员不得随意查阅,更改,抽换。如确需更正,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
6.车辆维修档案保存期2年。
五、汽修厂人员技术培训制度
人力资源是企业竞争力中最主要的因素,人的综合素质又是人力资源中的主要因素。各种形式的培训是提高人员素质的有效途径,随着汽车技术的日新月异,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现,培训和学习是没有止境的。
1.培训形式:
上岗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学校联合主办,通过对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知识的教育,取得上岗资格证。
技术等级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劳动部门共同举办,包括汽车修理各工种的初级、中级、高级工培训,考核合格由劳动部门发给技术等级证书。
技术专题培训:针对某项新技术的培训,由专家主讲,发结业证书。
特殊岗位培训:厂长、检验员、业务员、结算员等岗位的培训,合格者由行业主管部门发给上岗证书。
厂内业务技术性训:由厂内根据需要自行组织的培训。
2.建立人员档案。编制全厂人员名册,记录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籍贯、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住址、电话等基本信息。
3.编制岗位的素质能力要求。
4.每年依据本厂人员情况及岗位能力要求,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参加培训人员的.名单和培训种类及本厂自行组织培训的详细计划,并上报运管处维管科一份。
5.参加培训人员应与厂方签订服务合同,服务3年以上的,培训费用由厂方承担,不到3年由本人承担。
6.制定奖惩措施,凡外派参加培训人员,成绩合格者费用按合同规定由达方承担,不合格者,厂方不予承担(应在合同中明确),成绩优秀者应予奖励。
7.每次参加培训的资料和记录,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8.服务合同期满后,人员要求调离本厂的,应在一个月前向厂方提出书面辞职报告。人员调离时应由相关业务科室签署意见,厂长批准。在没有经济纠葛的情况下,应予同意。
合同期未满要求辞职的,则按合同规定办理。
9.人员培训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六、汽修厂配件材料管理制度(汽修厂仓库管理制度相关)
1、自觉遵守厂部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厂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3、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4、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5、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
6、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7、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由库管员填写材料单,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8、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
9、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10、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七、汽车修理厂(厂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企业的生产经营、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
2.建立和完善企业的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并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
3.确定质量方针,建立质量目标。
4.经常性地向组织开展职工质量、安全教育。
5.建立、完善厂内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和权限,保持内部沟通,确保正常运转。
6.负责对厂内的各项管理工作进行评审,以期逐步改进、完善、提高。
7.保证获得和保持设施、设备、人员等必需的资源,满足生产的需要。
八、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汽车维修质量检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其它相关技术标准;
3.负责进厂维修车辆的检验、检测、诊断工作;
4.负责维修车辆在维修过程中的各项检验工作,包括过程和竣工检验,严把维修质量关,并按规定的要求认真填写维修质量检验签证单和车辆技术档案;
5.负责维修车辆检测工作,及时进行质量分析,为不断改进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6.做好汽车维修质量状况的上传下达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起到顾客和维修工、领导和职员工间的桥梁作用;
7.参与汽车返修或机务事故原因分析和质量判断;
8.秉公行使质量检验和技术鉴定的职权;
9.完成厂长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九、汽车维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厂区内不准吸烟,发现吸烟者必须立即制止,各清洁管辖区不得有烟头、油污、垃圾和影响安全生产的杂物。
2、按规定的地方存放油料,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车间,工作间不得存放。
3、板金车间不准用油,其他车间不准用火,却须交替作业的,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同意后,保持安全距离,作好防范错施,方可作业。
4、焊接带油污的部件,压力容器、油箱和其它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5、掌握消防知识、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按规定挂放在明显位置,定期检查、保养,失效的应及时申报更换。
6、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操作使用各种用电设备及各种机机件设备。
7、须维护和增加用电设施的,必须先申请同意,指派专业人员施工作业,严禁私拉乱接。
8、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义务和权利制止、拒绝和揭发违反安全生产的一切行为。有义务积极参加灭火、救灾、应急突发事件。
9、严禁少年儿童进入工作场所,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公司概不负责。
处罚:有违反以上规定的,每次罚款50元/100元,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害的,赔付一切经济损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作除名处理,并送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汽修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2、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3、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职工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4、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5、电焊、气焊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6、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性的教育。
7、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三)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2、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3、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4、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5、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四)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公司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2、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3、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五)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用电安全管理: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十一、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1、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2、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3、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5、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6、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7、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8、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9、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10、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十二、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1.质量管理机构
本厂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厂长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2.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全厂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汽车维护出厂技术条件》、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全厂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保管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3.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
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4.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5.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发动机总成修理,按修理工艺要求,对发动机进行冷磨试,冷磨时间不得低于1.5小时,热试不得少于1小时,且必须主修人员在场随时观察运行情况,并作好应急准备和有关数据记录。
汽修厂安全管理制度 4
一、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及擅离工作岗位,发现一次罚款10元。
二、全体员工实行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凡违犯者每次罚款10元。
三、有事必须请假,实行限时轮休。一天以内有车间主任审批,两天(含两天)以上有分管副总审批,未经批准不上班者以旷工处罚。一个月内旷工一天者扣半个月工资,旷工两天者扣一个月的工资,旷工两天以上者,予以辞退,对当月出满勤的人员实行奖励制度,学员奖20/月,后勤及维修人员奖30/月,车间主任(含负责人)奖50/月。
四、实行日考核制度,凡事假超过公司规定的,按缺勤天数扣发应得工资。
五、上班时间不准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扣发工资20元。
六、凡在公司内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发现一次罚款50元,造成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七、严禁吃、喝、卡、拿客户钱物,每次罚款100元。
八、凡出现违法、违章、违规有损公司形象声誉的行为,并造成极坏影响的一律予以开除。
九、凡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下逐客令者,首次批评教育,罚款100元,超过三次者,予以开除。
十、严禁个人对外承修车辆,捞取好处费,每发现一次扣发工资200元。
以上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汽修厂安全管理制度 5
1.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2.全厂员工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机具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3.工作时不得在厂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厂区内严禁吸烟。
4.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5.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汽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8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严禁无证驾驶。
6.在车间、油库、材料间等处所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使之保持良好技术状态,所有员工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进入油库,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库,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不得随意乱放。
8.工作灯应采取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9.手湿时不得扳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10.非电工不得搬弄配电盘上的开关及电器设施。
11.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严禁电器、电动机在雨天淋雨受潮。
12.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整齐清洁。
1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汽修厂安全管理制度 6
第一章总则
使本企业员工的劳动人事管理有所依据,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以及企业章程,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企业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聘用
本企业聘用的员工,一律必须经过考试,面试合格,填写聘用员工登记表、审查通过后,签定劳动合同,经过试用,试用期满合格者,方得正式聘用。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表现优秀者,可适当缩短试用期。
试用期内表现不良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按实际工作日发给试用期工资,给单位造成损失者,将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提交下列表件:
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和医院体格检查表。
最后工作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其他必要的文件:学历证明文件、资格证书等。
下列情形者,不得聘用:
体格检查不适合者。
有犯罪前科者。
有吸毒、酗酒及其他不良习癖者。
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者。
综合能力、体力无法适应工作需要者。
在外兼职工作者。
在校就读学生。
聘用外地专业技术人员或经营管理者,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办理。
企业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和效益工资三个部分组成,并就其能力、年龄、职务,订立九个职级。具体按照薪资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章工作及考勤
员工应切实遵守“员工守则”,不得有任何违反“员工守则”的行为。
员工按照聘用的“劳动合同书”规定的岗位职务,遵照该岗位职务规定的职责进行工作。
员工工作时间每周40小时,每天8小时。
因工作需要延长或增加工作时间,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所有员工均应接受考勤,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允许旷工。试用期迟到早退累计超过10次,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
超过工作时间到岗为迟到,不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为早退。迟到、早退1次罚款10元。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者(包括1小时)视为旷工,作旷工累计处理。
第四章休假和请假
员工除每周2天休假外,法定假日为每年7天:元旦1天、春节3天、国庆节2天、劳动节1天,工资照付。
员工从进入企业连续工龄满一年者,可享受有薪假7天。以后每增加1年工龄,有薪假期延长1天,但最多不超过2周(含公休日)。有薪假期应按请假程序申请,员工需将书面请假报告提前两周交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统一安排休假日期后,报人事部审批。有薪假须连续休息,不得超年度休假。本年度未休假者,有薪假不带入下一年度。
员工因病、因事请假或享受婚丧假、有薪假、工伤假等,超过法定时间的,均应向部门主管提交请假申请报告,说明理由和时间,报人事部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视同旷工处理。
休假期满应向部门主管销假。未办销假手续,考勤不予登记。
病假
(1)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休息治疗,停止工作,应及时将病假证明送交部门主管。拖延3日以上者(不含看病当天),视为旷工。因行动困难、住院等原因不能送交假条者,须向主管领导说明并报人事部备案。
(2)员工全年病假超过30天,病假期间,按天计算只发基本工资;30天之内(包括30天)按天发给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职务工资,不发效益工资。
(3)员工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应有区级以上医院休假证明),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企业有权根据病假员工病情,与有关医院及医生联系,了解并进行必要的复查或转院就医。
(4)员工在连续休息4个月后,凭指定医院诊断证明恢复工作,并试工2个月。试工期内不能正常工作继续休息,其休息时间和试工前连续休息时间合并计算。
(5)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时,连续医疗期3个月以内者(半日工作半日休息的医疗期按两个半天合为一天计算),按规定发给病假工资,连续医疗期3个月以上时,其数额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
(6)不执行职级工资的员工在计发病假工资时,相应扣发固定的收入。
(7)员工利用病、事假(包括医疗期),从事有收入的活动,企业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提前请示,经主管领导批准报人事部备案,临时有事不能提前请假,须在上午10:00以前电话通知部门主管,否则按旷工处理。
经过批准的事假,假期不够应及时续假。凡不经续假请示,擅自休假的,按旷工处理。
员工上班中途有事离岗,须部门主管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擅自离岗超过1小时(包括1小时),按旷工累计处理。
员工请事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主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需经总经理同意,报人事部备案。
员工事假期间停发工资。月累计事假超过3天,扣发当月效益工资。
婚假:正常婚假休息3天,晚婚增加7天(晚婚指男方25周岁以上,女方23周岁以上,双方均为初婚)。家住外埠的给予路程假。
丧假:员工父母、岳父母、公婆、夫妻、子女(包括养父母、子女)死亡时,按规定给假3天,家住外埠的按实际路程给予路程假。
产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分娩给予90天产假;晚育增加30天(女职工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的);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天;难产增加15天;婴儿不满1周岁的女员工,每天给予两次共1小时哺乳时间。发给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职务工资。
工伤假:因执行公务受伤,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取得相应医院证明后休假至痊愈,支付因工负伤工资。
第五章培训和考绩
为陶冶员工的情操,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效率,企业定期举办各种教育培训和进行定期岗位考核。任何员工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拒绝参加。
员工培训分为:
职前培训
员工进本企业上岗之前应接受职前培训。
a、企业简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讲解。
b、工作岗位职务说明,工作要求和相应设备性能的讲解。
c、汽车修理的一般基础理论和专职理论的学习。
d、实际操作的训练。
技术培训(在职培训)
根据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和汽车制造业的进步,进行在职期间的技术、业务培训,以提高员工的业务工作能力。
专业培训
选拔员工参加厂商或专业学校组织的短期学习。
员工考核
对员工进行考核,并评定成绩是企业长期的方针。考核内容包括:
职业道德、理论知识、出勤率、操作技能、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工作效率等。
综合考核根据考勤统计、工作记录、奖惩记录,每年度进行一次;
理论技能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分书面答卷和实际操作两部分;
考核成绩记入员工档案作为每年年终评定、奖惩、职务升降、工薪调整、合同续停的依据;
参加考绩工作的人员必须公正无私、严守秘密,一经发现营私舞弊行为应立即予以处分。
第六章福利、劳保和保险
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福利基金,用作员工福利待遇。
劳动保护用品,根据各岗位实际需要统一发放、定期以旧换新;工作服装企业统一制作,并定期更换。
工作场所装置除尘、三废处理设备,以保证员工工作环境符合国家标准,保护员工身心健康。
企业统一参加社会统筹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
员工的医疗费直接发放给个人,每年不低于300元,超过部分员工个人承担30%;根据员工企业工龄,每年医疗费增加20元(最高不超过400元),超过部分个人承担比例逐年递减2%(递减总额不高于15%)
第七章奖惩
奖励:员工有以下表现者,企业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1)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发明革新、改进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原材料上,对企业作出显著贡献者。
(2)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用卓有成效,取得重大效益者。
(3)有意外事故或灾害,奋不顾身,参加抢险救灾,使企业免受重大损失者。
(4)贯努力工作,忠于职守、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敬业勤业、技术精良、成绩突出者。
(5)举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同坏人坏事作斗争,避免企业利益受到损害,事迹突出者。
受奖励的员工除发给奖金外,并将奖励记入档案,作为晋升、加薪、重点培养的依据。
惩罚
1.有下列表现者属严重违反纪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严重违反制度,造成严重损失者。
(2)在工作场所,斗殴或殴打他人者。
(3)有偷窃行为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赌博、酗酒者。
(4)擅自在外兼任其他职务,损害企业利益者。
(5)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分者。
(6)受贿、贪污或泄露企业商业、技术秘密者。
(7)12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
(8)利用企业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9)次记过处分者。
2.有下列表现者予以记过处分并停发全年奖金
(1)擅离职守,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2)不服从领导,造成企业损失者。
(3)未经同意擅自操作非本人岗位的设备造成严重后果者。
(4)擅自改变操作规程,后果严重者。
(5)工作期间酗酒闹事者。
(6)在同事间制造事端,造成斗殴者。
(7)严重违反员工守则精神,造成极坏影响者。
(8)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者;除行政记过,还要根据所造成损失数额,从以后的工资中扣还。
(9)警告以上不改正者。
3.警告扣发一个月奖金
(1)未能如期完成任务,经查确系员工拖延所至者。
(2)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工作、不听劝告者。
(3)因工作疏忽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者。
(4)漫骂客户造成不良影响者。
(5)未经许可,携带外人进入厂区者。
(6)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者。
(7)旷工一天。
(8)工作不当,导致用户批评者。
(9)个人过失导致事故隐患,但经他人发现,及时纠正者。
(10)工作期间躺卧休息或串岗聊天者。
第八章资遣
对于由中心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其在本企业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因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辞退的员工,不发经济补偿金,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求照价赔偿。自行辞职者,亦不发给经济补偿金。合同期满不再续约的员工亦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对于因病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者,除发给经济补偿金,另按劳动合同约定发给相应的医疗补助费。
员工辞退应提前30天通知本人。员工在接到通知30天内,可以有2天有薪假,自行寻找工作;超过2天按事假计。
第九章抚恤
员工因公致伤、致残、致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章附则
本规定若与国家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
本规定未尽事宜,均执行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标准。
本制度修改解释权归企业董事会。
汽修厂安全管理制度 7
文明生产规定
1、生产车间(场所)严禁吸烟,吸烟至休息室。
2、生产车间(场所)地面清洁无油污,墙面无油渍、无明显划痕,按班组划地承包。
3、废油及时处理,严禁倒入下水道。废油桶(壶)每日及时清除,不得留滞生产车间(场所)。
4、保持机、手工具清洁,手工具置于柜内,保持工具柜清洁无油污,工具按层摆放有序,工具柜内不得放置与修车无关的物品,下班后整理清洁工具柜,并按规定摆放整齐。机工具使用后及时放于规定区域。
5、严格执行“三不落地四清洁”,油污不得落地,不慎落地及时处理不留痕迹,工件摆放整齐归位,不给人以杂乱感。
6、统一着装,保持清洁。使用文明语言,不与用户争执。不得向用户索烟,不接受用户宴请,不接受消费,一经查实,作待岗处理
7、工作场所一天一小扫,每台车辆作业完毕后,及时清理场所,一周一大扫,确保场所、机具整齐清洁。
8、工具柜台上方禁止摆放物品,工作衣、工作鞋帽应置于休息室,并确保休息室清洁整齐。
9、严禁油手、污手试车,保持在修车内清洁,严禁在车内休息闲聊、听收录机。
10、保持总成修理间干净整洁,所有物品整齐地摆放在货架上,地面、墙壁不得有油污。
11、安全文明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发现违规吸烟者处以10元/次罚款,并责令当场纠正违规行为。
12、中午严禁喝酒。
1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每天应将门窗及电力设施关好后方可离去。
14、及时洗涤工作服。
15、厂长为各生产班组文明生产监督人。
安全管理规定
1、各部门负责人、生产班组长为所在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
2、全厂职工必须牢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最大效益”的思想,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杜绝三违行为,不安全坚决不生产。
3、机修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维修工艺规范,并做好工作业人详细记录。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对移动电器、氧乙炔气、起吊设备、搁车凳使用之前,必须例行检查,切不可粗心大意,怀侥幸思想,否则一时疏忽,终身遗憾。
5、加强工业汽油的领用制度,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要环视周围情况,严禁明后靠近,必要时设置明显标志,安全使用。
6、休息室、工具柜严禁存放配件、汽油。
7、必须使用搁车凳搁车,搁车时,支撑部位准确可靠,在使用两柱举升器时,离地20cm时,检查是否稳定,确保安全可靠。
8、遇有重载车辆报修时,婉言谢绝或卸载后修理,切不可蛮干惹事。
9、工作过程中,相互不许打玩、嘻闹,严防伤害自己或被他人伤害。
10、有证人员不乱开车,私自动用客户车辆一次罚款100元,发生事故责任自负,无证人员严禁开车。
11、必须经常巡视生产场所,要有预见性,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纠正事故苗头。每月必须进行一次职工安全教育,每月对全厂的移动电器、举升设备、氧乙炔气、灭火消防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整改记录,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小组会议,并做好会议工作检查记录。
12、材料销售部门、财务部门,要做好防盗工作,闲杂人员不得进入财务室、仓库内。
劳动纪律的规定
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违者处罚如下:迟到、早退一次罚款日薪的20%,月累计三次以上者(含三次)加倍罚款。
(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为迟到、早退)
2、有事必须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需经厂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事假、病假一天以上扣除日薪)
3、无故旷工者,累计超过三天,示为自动离职,同时扣除岗位工资等与其有关费用。
4、上班时,不得无故离岗,有事必须和有关领导请假,否则按早退处理。
5、工作期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
设备管理规定
1、全厂设备、机具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由专人负责清洁、保养。电脑解码器等精密设备由专人负责操作。
2、购置新设备,要坚持技术领先、经济实用的`原则,同时了解和购置市场上的汽修新机具,提高我厂装备水平。
3、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及时向厂领导反映,以便联系厂家修理。发现故障不汇报,让设备带病操作,扩大设备损坏的,根据情况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
4、举升器、小吊车、压力机等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凡超负荷,损坏设备的,按处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罚。
5、空压机在厂内不需要供应压缩空气时,必须停机,在工作中确保不缺冷却水,润滑油及时添加和更换,冬季及时排放冷却水。
6、厂设备管理岗,搞好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设备的检验,负责压力表、安全阀的按时送检工作。
7、厂设备管理岗,做好设备档案、资料、台帐的管理工作,负责检查每台设备的运转记录情况,填报处技术管理科要求的各式报表。
汽修厂安全管理制度 8
1、车辆经总装检验符合质量要求,才能移交调试,否则试车人员可拒绝路试。
2、试车人员须持有驾驶执照和试车员证,并严格执行交通法规。路试前,调试人员应按规定的检验内容进行逐项检查,确保试车安全。
3、路试中,应按规定的路线行驶,并悬挂试车牌照,主修人员须随同试车,以便及时排除故障。
4、试车须按规定的`路程(一般不少于5km),并按维修技术标准要求,判断和?量发动机及底盘的工作状况。
5、试车后,要调整、排除所有在路试中发现的故障和缺陷,直至合格后方可交车出厂。
6、严格实施试车作业,确保试车安全和检验质量,认真填写路试记录。
汽修厂安全管理制度 9
1、业务接待室整洁、舒适,业务接待设施齐全。
2、业务接待员应具备助工或高级技工以上职称,有机动车维修两年以上的从业经验;能熟练使用检测设备分析诊断故障;具备维修业务的综合处理能力和自觉服务意识。
3、业务接待员要向客户了解车辆故障情况和以往的维修情况,并做好记录;要与客户一起在现场核实行驶证、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要对车辆进行技术状况检查和故障诊断。
4、需会诊才能确认故障时,应告知客户有关会诊规定,征得客户同意后,再组织会诊。会诊后,必须出具故障诊断报告。
5、业务接待员应向客户详细说明车辆技术状况、故障诊断意见、建议维修项目、作业内容、配件价格、维修时间和维修费用,并做好接车记录。
6、客户同意委托维修时,双方必须签订维修合同或托修单。
7、业务接待员必须填写交接车清单,记录车辆装备情况,对车辆状态(包括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予以确认。交接车时,客户在交接车清单上签名认可。
8、更换的配件由客户自己带来的,要填写《客户自带配件登记表》,并对自带配件的.质量责任作出约定。
9、会诊出具诊断报告后,客户不委托修车时,可向客户收取适当的诊断费用,并将诊断报告交客户。
10、业务接待员要将接车记录、维修合同或托修单、交接车清单、自带配件登记表、故障诊断报告等资料归档保存。
汽修厂安全管理制度 10
1、维修竣工后,应对机动车内外进行清理,并停放到竣工交车位置。
2、维修竣工及结算出维修费用后,及时通知客户,商定交车时间。
3、业务接待员陪同客户验车时,应对机动车的维修质量、技术状况、外观、内饰、附件、装备以及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予以确认。客户认可后,应在交接车清单上签收。
4、业务接待员和结算员应对客户提出的异议做出解释,协商解决,并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协商不成时,可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5、竣工车辆离厂时,业务接待员应将竣工检验单、出厂合格证、工时费用清单、配件材料明细表、维修发票以及从该车换下的'旧零件交还给客户。
6、建立竣工出厂车辆的维修资料档案和结算档案,做好跟踪服务。
汽修厂安全管理制度 11
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员操作前必须熟悉机器的性能,用途及操作注意事项,生手严禁单独上机操作。操作人员操作时要穿适当的衣服,不准带手套。
2、机床电源插头、插座上的各触脚应可靠,无松动和接触不良现象。电线要远离高温、油腻、尖锐边缘、机床要接地线,切勿用力猛拉插头上的电源线。当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再进行维修。
3、保持工作区内干净整洁,不要在杂乱、潮湿、微弱光线、易燃易爆的场所使用机器操作者头发不宜过长,以免操作时卷入。
4、不要进行超出最大切削能力的.工作,避免机床超负荷工作。
5、不要在酒后或疲劳状态下操作机器,保持机床竖直向上,请勿颠覆倾倒。
6、定期保养机器,保持钻头锐度,切削时注意添加切削液
7、使用前,认真检查易损部件,以便及时修理或更换。钻孔径较大的孔时,应用低速进行切削及其工作前必须锁紧应该锁紧的手柄,工件应夹紧可靠。
8、操作人员因事故要离开岗位时必须先关机,杜绝在操作中与人攀谈。机器运转异常时,应立即停机交专业人员检修,检修时确保电源断开。
9、下班前必须把及其周围的木屑清理干净,马达上不准寄存铁屑,并作好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
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
1、运行前确认电源、电压正常;
2、检查润滑油油位是否在正常位置,水冷式打开冷却水,风冷不用开;
3、检查皮带张力松紧是否适当;
4、将电源开关切入,按下“开”启动按钮,然后马上按“紧急停止按钮”,感觉是否有异常声音和震动,并注意主机转向是否吻合,风扇方向是否正确;
5、一切正常后,按开机按钮,向系统供气;
6、下班时关机并擦拭机器;
7、将各项操作详细记录在《空压机操作日志》上。
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安装前应检查砂轮片是否有裂纹,若肉眼不易辨别,可用坚固的线把砂轮吊起,再用一根木头轻轻敲击、静听其声。(金属声则优、哑声则劣)。
2、砂轮机必须有牢固合适的砂轮罩,否则不得使用。
3、安装砂轮时,螺母上的不得过松、过紧,在使用前应检查螺母是否松动。
4、砂轮安装好后,一定要空转试验2~3分钟,看其运转是否平衡,保护装置是否妥善可靠,在测试运转时,应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其中一人站在砂轮侧面开动砂轮,如有异常,由另一人在配电柜处立即切断电源。以防发生事故。
5、使用砂轮机时,必须戴防护眼镜。
6、开动砂轮时必须40~60秒钟转速稳定后方可磨削,磨削刀具时应站在砂轮的侧面,不可正对砂轮,以防砂轮片破碎飞出伤人。
7、严禁两人同时使用一片砂轮。
8、刃磨时,刀具应略高于砂轮中心位置。不得用力过猛,以防滑脱伤手。
9、砂轮机未经许可,不许乱用。
10、使用完毕应随手关闭砂轮机电源。
11、下班时砂轮机应清扫干净。
汽修厂安全管理制度 12
一、总则
1.1为确保企业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企业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消防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居安思危、常备不懈、预防为主、以消为辅”的工作原则,把生产管理和消防安全紧密结合起来,使消防安全成为整个生产管理不可分割的主要部分,切实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都有消防安全工作的内容。
1.3根据单位消防安全要求的特点,确定消防重点部位:具体为烤漆房、库房、机修车间、技术车间、配电室,消防重点部位应做到三定(定点、定人、定措施)“四有”(有消防火负责人、有义务消防员、有岗位责任制、有灭火器材)。
二、组织结构
2.1修理厂立三段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1)消防领导小组由分管厂长,专职安全员,班组长组成。厂长为企业防火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
(2)班组消防负责人由各班组长兼任。
三、责任制度
(1)厂长是本企业防火安全工作的总负责人,对单位防火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将防火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生产管理之中。
(3)经常开展员工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领导和组织消防安全活动,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
(4)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本企业的`防火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违规作业和火险及其他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5)消防安全检查安排每月一次,班组每天自查。
四、消防器材管理:
1、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直接影响到灭火效果,本厂消防器材由专职消防安全员统一管理。
2、企业所有消防设施要定点设置,按期保养,安放在明显位置。
3、本制度要切实落实到实处,落实到人,确保本企业的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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