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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具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具管理制度 1
1、工具分为公用工具、各专业自用工具及个人工具三部分,公用工具及专业自用工具由领班负责保管及使用,个人工具由个人自行保管及使用;
2、所有工具保管人必须认真负责并保持工具的完好及使用功能。工具保管人必须定期检修并保养所属工具,每月一次,以保证各类机具的`正常使用;
3、工具保管人必须认真建立工具台帐,做到工具与台帐相符;
4、全体员工必须爱护工具,必须正确使用工具,凡不正确使用工具、不爱护工具者,造成工具损坏者,将按工具原价赔偿;
5、公用工具的借用,必须执行公用工具的临时借用办法,工具借用最长时间为三天,如因工作原因,需再继续使用时,必须重新办理借用手续,工具用完后立即主动归还,不得拖延;
6、专业自用工具必须由领班进行每日清点,并保持完好,特别是常用小型工具,不得遗失或损坏,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由使用人照价赔偿;
7、借用公用工具归还时,须由领班和使用人共同进行检验,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由使用人负责照价赔偿,如借用工具时未按规定填写《借还物品记录》,或无法确定使用人时,造成公用工具的遗失或损坏,由当班人员负责照价赔偿;
8、所有工具一律不得外借,如因情况特殊,必须经主管批准后方可借出,员工擅自外借、带出,经查实要严肃处理,不得用工具干私活;
9、所有工具要爱惜使用,工具按规定的使用年限到期时,无论公用工具还是个人领用工具,一律以旧换新。
工具管理制度 2
1、 厨房设备和用具的保管,使用均分到岗,由个体人员包干责任。
2、 设备用具使用后要随时保持清洁,做到无灰尘,水迹,油渍,不腐锈。
3、 设备和用具使用完毕,使用者应及时清洁,并将其放回原位,责任人有权检查。
4、 各种设备和用具如有损坏,发现人员要及时向厨师长(行政总厨)汇报,联系修理,不得带病操作和使用。
5、 新上岗的员工,必须对厨房机械设备的性能及操作方法程序接受培训,掌握要领后方可操作使用,责任人有指导培训的义务。
6、 员工必须对厨房里的设备,设施,功能及用途进行全面了解后,方能使用,新设备操作前,需看清说明再使用。
7、 对厨房的设备、用具、员工不得私自拆装,如因人为操作不当引起的损坏,由员工瞬息万变行承担赔偿责任。
8、 调离或离开原岗位者,应对所保养使用的设备工具如数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如有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9、 各岗位使用的设备,应按作业指导书中的规定每天不要的维护,并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不论什么原因,均应及时报修。
10、 由设备使用人向厨师长报告报修内容和理由,由厨师长填写报修单签字确认后方可。
11、 厨房设备出现的报修问题,由厨师长进行分类处理。
12、 设备使用人在使用前经过严格培训,但操作时违反操作规程,不仅设备的维修费用由责任人全部承担,如果因此造严重后果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或处罚责任;
13、 设备的使用因操作者人为因素造成的,其维修费用由责任人自己承担;
14、 如果设备的故障属于正常范围内(因磨损、老化等)的,其维修费用则由本厨房包干分配的维修费用支付,不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15、 厨师长将《报修单》的存根放到维修报告存放夹内,每天进行检查,影响作业的设施设备一天未修复上报店长进行协调,其他超过三天上报店长。
16、 作业时间内出现直接影响工作的设施设备必须在五分钟内报修,报修后十五分钟维修人员未到现场,及时反映给厨师长或店长催修,在催修后十分钟维修人员仍未到现场由经理催修。
17、 送达《报修单》后,未给予确切的维修时间且未影响工作的,但在24小时内仍未得到修复的设施设备由店长催修。
18、 厨房员工应严格执行,如违反参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附件
1、 本制度由厨师长(行政总厨)监督执行。
2、 本制度如与本店相关制度发生冲突,按本店制度执行。
3、 本制度需根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每一年修改一次,直至本制度完善为止。
工具管理制度 3
1. 保洁部工具的管理与发放,由保洁主管登记造册,统一管理。
2. 各岗位工具由保洁员负责,工具落实到人。
3. 保洁主管每周清点抽查一次各岗位工具。
4. 丢失或使用不当造成工具损坏,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出直接责任人由使用人承担。
工具管理制度 4
1.设置目的
手持电动工具是手直接接触带电设备进行操作生产的'小型设备,极易发生漏电、短路等问题。为防止手持电动工具造成伤亡事故,保护操作者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属下列小型设备均为手持电动工具:
电钻(含冲击电钻);
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
电动砂轮机(含角向磨光机、直向砂轮机、模具电磨、湿式磨光机、电磨、抛光机和盘式砂光机);
砂光机(含平板砂光机、圆板砂光机、带式砂光机);
圆锯;
电锤(含电镐);
不易燃液体电喷枪、
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
攻丝机、往复锯(含曲线锯、刀锯);
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
电链锯;
电刨;
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
电木铣和修边机;
电动石材切割机(含大理石切割机)。
3.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378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4.职责
4.1本制度由设备动力或工具装备部门负责管理
4.2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5.内容与要求
5.1工具的日常检查内容:
5.1.1外壳、手柄有否裂缝和破损;
5.1.2保护接地连接是否正确、牢固可靠;
5.1.3电源线是否完好无损;
5.1.4电源插头是否完整无损;
5.1.5电源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陷、破裂;
5.1.6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5.1.7工具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轻快、无阻滞现象;
5.1.8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5.2管理
5.2.1工具应有专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5.2.2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5.2.3在湿热和温度常有变化的区域应缩短检查周期;
5.2.4在梅雨季节前应及时检查;
5.2.5绝缘电阻应不小于ⅰ类2;ⅱ类7;ⅲ类1
5.3保管
5.3.1各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由单位工具室统一保管,个人不得长期保存各类电动工具。
5.3.2单位工具室必须严格执行借用制度,严格借用手续,借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天。
5.3.3电动工具借出和收回时,工具室应严格检查插头、导线等有无破损、变形、失灵和松动,不得带病借出。
5.3.4各类手持电动工具除日常检查外,每季5日前由工具室进行定期检查,每年初5日前由本单位电工进行检测绝缘电阻,按检查表填好记录,由工具室保存,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5.3.5.各单位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设立台帐,以便安全人员随时检查或抽查。
5.3.6各单位经常使用的电烙铁,可不保存工具室,但必须专人负责。小组统一按此制度进行定期检查。
6.考核
6.1.按照《安全奖惩》制度规定处罚。
6.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将追究其责任。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
本制度由设备动力归口管理;
本制度由设备动力部负责起草;
本制度由设备动力部负责解释。
工具管理制度 5
1、制止未经检验或超检验周期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计量器具、模具、工位器具投入使用。
2、对新购入的不合格的设备、计量器具、模具、工装器具拒收。
3、制止违反操作规程的`操作,并向车间主任提出处罚建议。
4、调查设备、安全事故,作出处罚决定报生产部经理审批。
5、审核生产部请购单
工具管理制度 6
1.1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根据国网公司颁发《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河南省电力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所称“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防止人员触电、灼伤、坠落、摔伤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工具、器具和用品。
1.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
1.4本规定规范了电力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使用、保管、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1.5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各有关单位,多经企业可参照执行。
2.管理职责
2.1公司安监部的管理职责
2.1.1安监部是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安监部设安全工器具管理专责人(或兼职)。
2.1.2负责制定公司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2.1.3负责编制公司的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并付诸实施。
2.1.4负责公司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和督促指导工区安全工器具的培训工作。
2.1.5负责本公司所用安全工器具的选型、选厂(在省公司公布的名单内选择)。
2.1.6负责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使用和报废工作。
2.1.7每半年对公司的安全工器具进行抽查,检查均要做好记录。
2.2工区管理职责
2.2.1各生产性部门应制订安全工器具管理职责、分工和工作标准。
2.2.2负责制定、申报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订购、配置、报废计划;
2.2.3负责对安全工器具的领用、发放建立记录。
2.2.4工区级安全员是管理安全工器具的兼责人,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保管、使用等工作;督促指导班组开展安全工器具有关培训工作。
2.2.5各生产性部门应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台帐式样详见附件2),并于每年3月、9月安全工器具试验后报安全监察科。
2.2.6各生产性部门每季对所辖班组、变电站、所安全工器具检查一次,所有检查均要做好记录。
2.3班组、变电站(所)管理职责
2.3.1班组、变电站(所)应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试验报告、检查记录齐全。
2.3.2安全工器具应设专人保管,保管人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安全工器具实行“一物一标签(标牌)”制,发现不合格、超试验周期和没有标签的应另外存放,做出不准使用标志,停止使用。不合格的安全用具由新补充的.安全用具代替,不再另换页登记。要做到试验单、登记本、实物(试验标签)三对照。安全工器具严禁它用。
2.3.3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不熟悉使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使用安全工器具。
2.3.4班组每月对安全工器具全面检查一次,并对班组、工区、公司等检查做好记录。
3.安全工器具的计划、订购、验收及领用
3.1安全工器具计划
3.1.1各单位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于每年11月份将次年所需安全工器具计划报公司安监部。
3.1.2安监部根据各部门计划情况,编制公司计划并报上级批复。
3.2安全工器具的购置
3.2.1安全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工器具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
3.2.2采购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是省公司公布的入围产品。
3.2.3采购安全工器具必须签定采购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生产厂家的责任。
3.2.3.1必须对出厂安全工器具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3.2.3.2负责对用户做好其产品使用、维护的培训工作。
3.2.3.3负责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无偿更换或退货。
3.2.3.4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产品生产厂家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上报省公司安监部。
3.2.3.5公司各部门未经公司安监部同意不得擅自订购安全工器具。
3.2.3.6使用电力安全工器具的部门对入围产品若发现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应及时向公司安监部反映,查实后,告知省公司安监部。
3.3安全工器具的验收安全工器具到货后,由安监部组织抽查验收。必要时,应会同使用部门一起验收。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或交使用单位。
4.试验与检验
4.1各类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通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型式试验,进行出厂试验和使用中的周期试验。
4.2各类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由具有资质的电力安全工器具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4.3应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如下:
4.3.1规程要求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
4.3.2检修后或关键零部件经过更换的安全工器具。
4.3.3对其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或发现缺陷的安全工器具。
4.3.4有质量问题的同批安全工器具。
4.4周期性试验及检验周期、标准及要求应符合:
4.4.1《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国电发〔20xx〕777号)。
4.4.2《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试行)。
4.4.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试行)。
4.4.4 94年颁发《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4.4.5 dl5009.2-20xx《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
4.4.6 gb2891-1995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性能试验方法。
4.4.7 gb2892-1995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性能试验方法。
4.4.8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24-1996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4.4.9电力行业标准dl/t846.6-20xx高电压测试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第六部分:六氟化硫气体检漏仪。
4.5电力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合格后,试验单位应按部门、班站分别填写试验报告一式三份(试验单位、部门、班站各存一份),并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上(不妨碍绝缘性能且醒目的部位)贴上“试验合格证”标签(合格样式符合国家电力公司规范标准),注明试验负责人、试验日期及下次试验日期。每个部门试验完毕,都应由部门安全员迅速上报安监部本次试验情况,其中包括试验品名称、数量、不合格或报废情况。
4.6对于本地不具备安全工器具试验能力的产品,各工区上报,由安监部负责联系,送达河南电力试验研究院进行周期性试验,经试验后合格的电力安全工器具由试验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试验报告,以备查验。
4.7不需要作定期试验的安全用具,工区安全员要按照每年安全用具试验的时间,对其安全可靠性进行两次检查,并在安全用具登记本中签名填上检查日期。
5.检查及使用
5.1检查及使用:
5.1.1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94年颁发《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dl5009.2-20xx《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等规程和产品使用要求。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5.1.2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
5.1.2.1查看器具上贴(挂)试验合格证标示牌是否在有效期内,严禁使用超期或未试的器具;
5.1.2.2检查器具是否清洁、完好;
5.1.2.3检查连接部分是否牢固可靠,有无锈蚀断裂现象;
5.1.2.4查看有无机械损伤、裂纹、变形、老化炭化、受潮等现象;
5.1.2.5是否符合操作电压等级。
5.1.3绝缘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擦拭干净。
5.1.4使用绝缘安全工器具时应戴绝缘手套。
5.1.5新领用或经修理后的安全工器具未经试验不准使用;
5.1.6有声、光等双功能的安全工器具,当有一种功能失常时,严禁使用;
5.1.7自己研制的安全工器具未经测试和主管局长或总工批准,不得使用;
5.1.8安全工器具不能移作它用,不能替代普通工器具使用。
5.2安全帽、安全带、脚扣、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隔板和绝缘罩、电容型验电器、核相器、绝缘靴、绝缘胶垫、接地线、梯子、过滤式防毒面具(简称“防毒面具”)、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简称“空气呼吸器”)、sf6气体检漏仪等各类电力安全工器具的检查与使用方法必须按国家电网安监〔20xx〕516号文《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5.3所有生产人员必须按岗位技能要求掌握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的知识。各部门应将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列入新参加电气工作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计划内。
6.保管与存放
6.1安全工器具的保管与存放,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及产品说明书要求。
6.2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温度-15—35℃,相对湿度5—80%的干燥通风的工具室(柜)内。
6.3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分类编号,定置存放。
6.4核相器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专用支架上或专用包装盒内。
6.5防毒面具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酸、碱、溶剂等物质的库房内,严禁重压。
6.6空气呼吸器在贮存时应装入包装箱内,避免长时间曝晒,不能与油、酸、碱或其它有害物质共同贮存,严禁重压。
6.7各生产性单位应库存一定数量的安全工器具,并同所属各班(站)安全工器具一同试验,以备及时补充使用中损坏的安全工器具。部门库存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按本规定执行。
7.报废
7.1安全工器具必须按厂家说明书和有关规定使用,损坏和不能使用的一律作报废处理。安全工器具在做定期试验时,发现不合格或不能满足使用要求者,使用单位应立即报安监部备案,报废或不合格工器具应交回安监部统一处理。
7.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予以报废。
7.2.1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7.2.2超过有效使用期限,不能达到有效防护功能指标。
7.3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清理,不得与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存放在一起,更不得使用报废的安全工器具。
7.4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统计上报到单位安监部门备案。
8.附则
8.1本规定由公司安监部组织制订。
8.2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监部。
8.3本规定下发后,以往有关规定同时作废。
工具管理制度 7
1.0目的
防止清洁工具丢失,并确保清洁工具领用有序。
2.0适用范围
清洁工具的管理。
3.0内容
3.1发放给各岗位、人员的工具必须责任到人。
3.2对各岗位的清洁工具实行统一编号。
3.3公用清洁工具应放置于工具房,摆放整齐;发给个人的.清洁工具各自保管。
3.4如因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或因保管不妥而造成丢失清洁工具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3.5清洁工具受自然损坏或因使用时间过长,而不能继续使用的,可以旧换新。
3.6清洁工具每次使用完毕后,必须清洗干净;发现工具有脏,不整齐现象,清洁员有清洁,摆放整齐的义务。
3.7严禁某岗位或某一个人私自收藏公用清洁工具。
工具管理制度 8
1总则
1.1安全工器具的正确选择、维护与使用,是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加强安全工器具的管理,依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规定了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配备、保管、检查试验和报废全过程中的主要环节。
1.3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1.4本办法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1.5本办法与上级相关规定有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2安全工器具的分类
2.1绝缘工器具:是指在生产活动中防止人身触电的各类工具,如:高压验电器、绝缘棒(地线操作棒)、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夹钳、绝缘胶垫等。
2.2防护工器具:是指在生产活动中防止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的各类工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护目眼镜、防毒面具、接地线等。
2.3安全标志工具:是指为规范人在生产活动中的.行为,设置在生产现场的各类警告牌、警示牌、提示牌、遮拦网等。
3管理职责
3.1公司安全生产部是安全工器具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3.1.1负责年度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的审查编制;
3.1.2负责新建投产工程安全工器具配备计划的审核;
3.1.3负责安全工器具购置的选型;
3.1.4组织安全工器具的定期预防性试验和新购进安全工器具的验收试验;
3.1.5组织对安全工器具的报废鉴定。
3.2各单位安全员是安全工器具管理的负责人,其主要职责:
3.2.1编制单位年度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
3.2.2组织单位安全工器具定期预防性试验;
3.3.3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
3.3.4定期检查班组安全工器具保管存放情况;
3.3.5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本单位安全工器具的检查。
3.3班组是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单位,应设专人管理,其主要职责:
3.3.1管理好安全工器具库房,按定置要求摆放整齐;
3.3.2每月定期对安全工器具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工器具完好;
3.3.3建立安全工器具定期检查和预防性试验台帐;
3.3.4对个人保管的安全工器具督促其管好、用好。
4安全工器具的购置管理
4.1各单位按配备标准或实际需要,按公司《两措管理办法》编制年度安全工器具补充或需用计划,于每年7月底前报公司安生部。
4.2安生部组织对各单位计划进行审核、汇总,列入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4.3安生部按公司批准的年度安措计划,交物资公司按计划采购后,由各单位办理领料手续领回下发使用。
4.4购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须具有以下证件:
4.4.1安全生产许可证;
4.4.2产品合格证;
4.4.3安全鉴定证;
4.4.4产品说明书;
4.4.5检测试验报告。
4.5如需自行组装、安装所购置的配件、材料,也必须具有上述证件。
4.6新购置的安全工器具,由安生部组织验收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安全工器具的保管
5.1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存放在工具房(工具柜)内,房内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安全工器具不得与其它工具、材料混放。
5.2绝缘杆一般应垂直放置。水平放置时,支撑点间距不宜过大,以免操作杆变形弯曲。
5.3绝缘靴、绝缘手套应放置在避光的工具柜内,上面不得堆压任何物品。手套应套放在支架上,水平放置时,手套内应涂以滑石粉,以防粘黏。
5.4所有安全工器具应按定置要求存放,对号入座。
5.5工器具应有统一分类编号,编号原则为单位代码—保管使用的班组站代码—工具名称简称—顺序号。
5.6个人保管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工器具,应有固定的存放地点,做到摆放整齐。
5.7安全工器具房应有安全工器具登记清册,并做到实物与清册一致。
6安全工器具的检查与试验
6.1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
6.1.1绝缘操作杆:检查表面有无裂纹、脱漆;接头是否牢固;握手标志清晰;不超试验周期。
6.1.2绝缘手套:检查有无粘黏、漏气现象;不超试验周期。
6.1.3绝缘靴:检查靴底有无裂纹;不超试验周期。
6.1.4安全帽:检查帽衬与帽壳间距大于3cm;帽壳无裂纹;系带调节灵活。
6.1.5安全带:检查组件完整无裂纹;铆钉无偏移;织带无裂纹;不超试验周期。
6.1.6验电器:检查与绝缘操作杆连接牢固;电池有效;声光清晰。
6.1.7接地线:检查塑料护套完好;无断股;各部连接牢固,螺栓紧固。
6.1.8围栏网:检查网绳无断裂;警告标志(止步,高压危险)完整。
6.2安全工器具的预防性试验
6.2.1安全工器具的预防性试验按《安规》及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规定执行。各类常见工器具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见附表一、二、三、四、五、六。
6.2.2若工频耐压试验中试验变压器的电压等级达不到试验的要求,可分段进行试验,最多可分为4段。分段试验电压为整体试验电压除以分段数,再乘以1.2倍的分段系数。
6.3预防性试验工作的安排
6.3.1绝缘杆、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鞋由各单位委托变电工程公司做试验。
6.3.2安全带(绳)、梯子,各单位自行按周期组织进行试验。
6.3.3安全工器具试验合格后,试验人员应出具试验报告,并在工器具上粘贴不干胶制成的“试验合格证”。
6.3.4各单位安全工器具管理负责人应将每次试验结果登录在台帐内,并保存好试验报告。
7安全工器具的报废
7.1有下列情况的安全工器具应予报废;
7.1.1绝缘操作杆表面有裂纹或工频耐压没有通过;
7.1.2绝缘操作杆金属接头破损和滑丝,影响连接强度;
7.1.3绝缘手套出现漏气现象或工频耐压试验泄漏电流超标;
7.1.4绝缘靴底有裂纹或工频耐压试验泄漏电流超标;
7.1.5接地线塑料护套脆化破损;导线断股导致截面小于规定的最小截面;成组直流电阻值小于规定要求;
7.1.6防毒面具过滤功能失效;
7.1.7梯子结构松动,横撑残缺不齐,主材变形弯曲;
7.1.8安全帽帽壳有裂纹;帽衬不全;
7.1.9安全带织带脆裂、断股;金属配件有裂纹,铆钉有偏移现象;静负荷试验不合格。
7.2预防性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报废,由各单位汇总后提出申请,出具试验报告报公司安生部审定。
7.3因安全工器具存在严重缺陷或使用年限达到规定,需要报废时,由各单位提出申请,叙述报废的理由报安生部,由安生部组织鉴定后确定。
工具管理制度 9
一、模夹具仓库管理规定
1、模夹具入库:
1.1入库前应由生产车间做好模具、夹具的防腐处理及编号、标识状态等。
1.2购买新模具、夹具必须经质量检验验收,并出具合格报告由主管签字后方能入库。
1.3对进库模具核对规格型号、件数进行验收入库并对每件产品注明尺寸精度、入库日期。
1.4对返修的模具、夹具要记录返修人员、检验人员、产品尺寸型号及入库时间等详细记录备查,与新模具分别存放。
1.5对返修的模具、夹具或因产品更改换下的合格模具原则上不再做入库处理。库房行使保管职能。生产车间根据先旧后新的`原则领用。
2、模夹具出库:
2.1新模具、夹具仓库凭生产部门主管签字的领料单发货。
2.2返修模具、夹具仓库凭生产部门主管签字的领条发货,只作运行记录,不作领料入帐。
2.3未经生产部门主管签字的领料单,仓库不发货。
二、工具仓库管理规定:
1、入库:
1.1买新工具必须出具发票,由库房根据品种、数量、单价验收,出具入库单并入帐。
1.2重复借用工具由使用部门领用后,不再作入库处理。仓库行使保管职能。
2、工具保管发放制度:
2.1凡属个人使用的工具,一律按工种、使用期限,凭部门主管签字发放。
2.2建立职工个人工具领用卡,领用、退库、注销一律凭证办理手续。职工调离,应按工具卡数量退回全部工具,方可结帐离开。
2.3因工具本身质量不良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工具损坏,由部门主管签字,可重新领用。
2.4气焊工、电焊工所使用的割枪、焊枪、电焊钳、氧气管、乙炔管、压力表等实行交旧领新。
2.5因个人使用、保管不善导致工具损坏、遗失,应按工具折旧比例赔偿后,可重新领用。
三、低值易耗品仓库管理规定:
1、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门照计划,报公司批准后,由采购人员购买。库房按照所需品种、规格、数量、单价入库上帐。
2、仓库凭部门主管签发的领料单发货。
3、低值易耗品采取需用数量足额采购,一次性领用。仓库原则上按零库存处理。
工具管理制度 10
1.所有工具必须建帐。
2.设备动力处应建立“公司工具汇总台帐”,各单位建立“单位工具汇总台帐”、“公用工具登记台帐”、“个人工具登记台帐”及“自制专用工具登记台帐”。
3.各单位对使用的工具建立“公用工具领用记录”并派专人对工具进行管理,保证帐物相符。
工具管理制度 11
1、为了保证安全,在施工中应尽量使用ⅱ类或ⅲ类电动工具,当使用ⅰ类工具时,必须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措施时,如加装漏电保安器,条件未具备时,应有牢固可靠的保护接地装置,同时使用者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2、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先检查电源电压是否和工具铭牌上所规定的额定电压相符。长期搁置不用的电动工具,使用前必须用500v摇表测定绕组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大于10mω,否则必须进行干燥处理。
3、操作人员应了解所用电动工具的性能和主要结构,操作时要集中思想,使身体保持平衡,并不得穿宽大的衣服、不得戴纱手套,以免卷入工具的'旋转部分。
4、使用电动工具时,操作者所使用的压力不能超过电动工具所允许的限度,切忌单纯求快而用力过大,致使电机因超负荷运转而损坏,另外,电动工具连续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且注意其温升不超过规定值。
5、电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得任意调换插头,更不能不用插头而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当电动工具不用和需要更换工作头时,应及时拔下插头。
6、电动工具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如发现绝缘损坏、电源线或电缆护套破裂、接地线脱落、插头插座开裂、接触不良以及断续运转等情况,应立即停电进行修理。
7、电动根据不适合在含有易燃、易爆或腐蚀性气体及潮湿等特殊环境中使用,并应存放于干燥、清洁、通风和没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对于非金属体的电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应避免与汽油等有机溶剂接触。
工具管理制度 12
1、地质、测量所有仪器设备及工具必须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台帐,包括仪器的规格、性能、附件、精度鉴定、操作记录、修理记录以及使用时所特别注意的事项。
2、对本组使用的仪器应编号。对发放使用日期进行记录,分配到个人使用的仪器和工具,人员调出时,要归还交矿。否则,不予出调出手续或作价赔款。
3、对于所使用、保管的仪器和工具,要经常保养和维修,使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充分发挥作业能力,并使其延长寿命,如不按操作规程作业造成损坏的,视损坏程度给予责任者处罚。
4、仪器设备的借用、专借、调拨与报废等,应有一定的审批手续。仪器工具的借出必须经科长同意,总工批准,归还时进行检验。如不经批准或损坏的,视其情况给予罚款。
5、新钢尺在使用前,必须逐段检查刻划数字是否清晰和准确无误。使用后应及时用棉纱擦拭,并擦拭机油。
6、经纬仪、水准仪在下井前要对各主要部件进行检查,在井下行走时,应避免剧烈的摇摆和碰撞。使用后要用绒布轻轻地擦拭仪器上的灰尘、水气、油污,迁站时,仪器和三角架必须分开搬运。夏季在太阳下使用仪器时,必须用伞遮住,防止日晒。
7、激光定向仪的`现场管理和维护由施工单位负责,测量人员进行监管,光束调整和核验由测量部门负责。
8、仪器开箱前,应将仪器箱放在比较平坦的地方,不准用手提着或怀抱着开箱。
9、仪器在取出前,应松动各制动螺旋,一手握底座,一手握支架,将仪器轻轻地放在支架上,并立即旋紧联结螺丝,待确定牢固后手方可离开仪器。仪器箱放在附近,严禁坐人。
10、观测工作结束后,应将仪器各个部件调整到正常位置,再装入箱内。
11、在外出或下井时,首先检查背挂是否牢靠,装车时严禁倒置并将仪器放在软座上或抱怀中。
12、使用者必须熟悉仪器结构、性能及各部位的作用,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13、仪器应放在干燥、通风良好、温差变化不大的房间里,仪器箱内应放干燥剂而且要有专人定期检查,若有损坏或发霉现象,要及时修理清除,仪器的拆卸和修理要有专人负责。
14、对过期或淘汰的仪器或设备要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及时更换,并推广使用先进设备、新技术。
工具管理制度 13
为进一步搞好我站安全工具器的使用管理工作,防止因安全工具器使用不合理或管理不善,造成不必要的事故,结合我站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使用管理规定。
1.安全用具室内所有工具器严格实行定置管理,编号对应存放,严禁乱堆乱放;
2.严禁安全工器具超期使用,定期对安全工器具进行试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记录,对于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进行更换;
3.运行值班人员每值交接班时应作好交接检查登记,发现损坏及时反映,以便更换或消缺;
4.试验值长应按照《安规》规定,定期对绝缘手套、绝缘靴、验电器等进行试验工作,试验合格后注明“试验合格”的'标签;
5.在检验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规定进行,确保试验方法正确、试验结论正确、严禁出现因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的被试物及试验设备损坏;
6.安监专责应随时检查和统计工具器的使用情况。
7.电站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对安全工器具进行不定期检查,一经发现相关责任人未履行职责,按电站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工具管理制度 14
为保证车间生产工具的正确使用和有效管理,规范各类工具的`保管和领用,特制定以下办法:
1、车间公用工具必须建立台账,台账一式俩份,车间和保管员各一份。
2、保管员每月清查一次工具的损坏和丢失情况,清查结果向车间汇报。
3、新领工具必须及时入帐。
4、车间工具只允许车间内部人员使用,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借人,外借必须车间领导同意。
5、车间人员借用公用工具必须登记,使用后及时归还,如丢失和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
6、个人工具由个人妥善保管,调离时交还给车间。个人所领取的工具,自己必须爱惜,丢失工具自己及时购买。
7、检修时不带个人工具,一次罚50元。
工具管理制度 15
1、工具管理员受总经理委派,对企业内所有工具、设备负有管理和监督使用的权利。所有员工必须接受工具管理员对工具、设备正确使用的监督,如因野蛮操作造成工具、设备的损坏,将视情节轻重给与严厉处罚。
2、工具管理员在工作中必须认真负责,未经领导同意严禁将工具、设备转借他人,定期对库内的专用工具、普通工具进行保养,定期对维修设备的保养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上报。每月25日--30日对所有工具进行清点,发现遗失及时补充,保证工具、设备能满足正常维修的使用。
3、对于管理不善造成的工具遗失、损坏,将根据造成的损失,对工具管理员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4、一年内专用工具无人为损坏,设备保养使用正常,保证维修工作的'正常使用,将对工具管理员进行相应的经济奖励。对于发现纠正的错误,避免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公司将给与工具管理员特别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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