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管理制度(精选20篇)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施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1
一、施工现场根据所处地域情况,设置符合标准的档栏,围栏。
二、建立健全的保卫消防组织和人员,做到昼夜巡查,不缺岗。
三、消防用水,消防器材具备充足适用,布局合理,消防设备三米以内不得堆放物品。
四、消防管道畅通。
五、临时工棚等设施支搭符合防盗防火要求。
六、对易燃易爆等物品,要设有专用库房和地点存放。存放领用专人管理,严格手续。
七、明火作业,采取专人检查批准,实行“用火证”制度,现场禁止吸烟,必要时设置安全的'吸烟场所。
八、定期进行防盗防火教育,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九、对事故现场做好保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十、火警119;匪警110 消防保卫负责人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2
冬期施工应遵守安全法规和规程,并结合如下内容进行安全管理。
1、冬期施工安全教育
1) 须对全体职工定期进行技术安全教育。结合工程任务在冬施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配备好安全防护用品。
2) 对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的教育:对变换工种及临时参加生产劳动的人员,也要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3) 特殊工种(包括:电气、架子、起重、焊接、机械、车辆等工种)须经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发证后方可操作。每年进行一次复审。
4) 采用新设备、新机具。新工艺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机械性能、操作方法等安全技术交底。
5) 所有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支模、架子等工程均编制单项技术安全方案(亦称安全设计),并详细交底,否则不许施工。
2、现场安全管理
1) 现场内的各种材料、砼构件、易燃材料等存放场地都要符合安全要求,并加强管理。
2) 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冬期要做好防滑、防冻、防煤气中毒工作。脚手架、上人马道、要操去防滑措施。霜雪天后要及时清扫。大风雪后及时检查脚手架,防止高空坠落事故发生。
3、冬期电气安全管理
1) 在冬期施工防案和施工组织时间中,必须有现场电器线路及十倍位置平面图。现场应设电工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设备。严禁非电工人员随意拆改。
2)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裸线。电线铺设要防砸、防碾压,防止电线冻结在冰雪之中。大风雪后,应对供电线路进行检查,防止断线造成触电事故。
3) 用电设备采用专用电闸箱。强电源与弱电源的插销要区分开,防止误操作造成事故。
4、解除冬期施工后的安全管理
随着气温的回升,连续七昼夜不出现负温度方可解除冬施。但注意以下几点:
1) 冬期施工搭设的`龙门架,高度超过三层楼以上的架子、电线杆等,应进行一次普查,防止地基冻融沉陷造成倾斜倒塌。
2) 用冻融法砌筑的砌体,在化冻时按砌体工程施
3) 工验收规范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
4)材料堆放场、大模板堆放场应进行检查和整理。防止垛堆、构件在土层冻融中倒塌。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3
装饰工程施工项目承担控制和管理施工生产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等目标的责任,固此,必须同时承担进行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责任。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交于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其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实施责任管理
(1)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3)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
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除经企业的安全审查外,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施工项目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4)施工项目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做出安全保证;
(6)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记录,做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2、项目全员安全教育与训练
(1)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
1)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临时性人员须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才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
2)没有痴呆、健忘、精神失常、癫痫、脑外伤后遗症、心血管疾病、晕眩,以及不适于从事操作的疾病;
3)没有感官缺陷,感性良好。有良好的接受、处理、反馈信息的能力;
4)具有适于不同层次操作所必须的文化;
5)输入的劳务,必须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质。经过正规训练、考核,输入手续完善。
(2)安全教育、训练。包括知识、技能、意识三个阶段的教育。
1)安全知识教育。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产操作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2)安全技能训练。使操作者逐渐掌握安全生产技能,获得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减少操作中的失误现象;
3)安全意识教育。在于激励操作者自觉坚持实行安全技能。
(3)安全教育的内容随实际需要而确定。
1)新工人入场前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对学徒工、学习生的入场三级安全教育,重点偏重一般安全知识、生产组织原则、生产环境、生产纪律等,强调操作的非独立性。对季节工、农民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以生产组织原则、环境、纪律、操作标准为主。两个月内安全技能不能达到熟练的,应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废上劳动资格;
2)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一般每十天组织一次较合适;
3)结合生产组织安全技能训练,干什么训练什么,反复训练、分步验收。以达到出现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划为一个训练阶段;
4)安全意识教育的内容不易确定,应随安全生产的形势变化,确定阶段教育内容。可结合发生的事故,进行增强安全意识,坚定掌握安全知识与技能的信心,接受事故教训的教育;
5)受季节自然变化影响时,针对由于这种变化而出现生产环境、作业条件的变化所进行的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强安全意识,控制人的行为,尽快适应变化,减少人为失误;
6)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励操作者实行安全技能的自觉性。
(4)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1)教育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系统性强,抓住关键反复教育;
2)反复实践,养成自觉采用安全操作方法的习惯;
3)使每个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果。鼓励受教育者树立坚持安全操作方法的信心,养成安全操作的良好习惯;
4)告诉受教育者怎样做才能保证安全,而不是不应该做什么;
5)奖励促进,巩固学习成果;
6)进行各种形式、不同内容的安全教育,都应把教育的时间、内容等,清楚的记录在安全教育记录本或记录卡上。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4
1、人员保证:
桥梁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2.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2.1.1、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坚决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以及上级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令、规定、制度、标准、规范。不论以何种形式组织生产,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2.1.2、工程开工前,针对施工生产的具体情况,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实施性安全组织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环境保护措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1.3、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并监督实施。安全组织机构、保证体系健全,安排作业队(作业班组等)定期进行安全活动。
2.1.4、创建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1.5、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性能、特点、安全技术要求及作业防护条件的交底。
2.1.6、提供现场施工防护和安全设施所应用的机械、设备、材料、资金和劳力,保证职工的作业条件和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政府的标准。
2.1.7、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和施工技术保障,杜绝由于安排不善导致工序颠倒或造成疲劳作业。
2.1.8、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产问题,并加以解决。
2.1.9、对违章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安全生产要与分配挂钩,实施考核与奖罚。
2.1.10、拒绝安排不合格的施工队和人员上岗作业,拒绝安排无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2.1.11、采纳作业人员提出的改善作业防护条件的合理建议,并组织实施。
2.1.12、所有施工队进场施工,一律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权力和义务;对承包单位、租赁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施工队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必备的资质。
2.1.13、发生事故,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工伤事故,对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实事求是地提出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并认真吸取教训。
2.1.14、接到安全监察指令书,对存在的问题,按指令要求进行整改,并按期将完成情况上报安监部门。
2.2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职责
2.2.1、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要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一个环节中去,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针对问题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2.2、组织制定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贯彻实施;及时纠正违章、冒险作业,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加强管理,坚持定期培训,对新工人、调换工种人员、伤愈复工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督促、检查作业队(作业班组等)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活动时间、内容有安排、有保证。
2.2.3、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主动听取他们的汇报,积极发挥他们的作用,认真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好人好事。
2.2.4、保证施工生产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认真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并负责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落实改正办法及措施。
2.2.5、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要认真分析、弄清事故原因,找出事故规律,采取防范措施。发生伤亡事故,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及时上报。
2.3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2.3.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环保问题负技术责任。
2.3.2、熟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3.4、编制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要把安全技术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贯穿到设计、方案的各个环节中。
2.3.5)、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做好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3.6、主持各种安全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2.3.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生产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提出意见和解决方案。
2.4、安全员岗位职责
2.4.1、安全员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直接管理者和责任人,在业务上向公司负责。
2.4.2、贯彻安全条例和文明施工标准是安全员工作准则、执行相关规章、规程是安全员的责任。
2.4.3、办理开工前安全监审和安全开工审批,编制项目工程安全监督计划,上报安全措施和分项工程安全施工重点。
2.4.4、制定项目工程文明施工达标方案,提高文明施工达标方案、资金预算、实施文明施工达标方案。
2.4.5、整理汇总填写安全内业资料,总结安全生产状况并上报公司。
2.4.6、检查评定安全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达标,罚处理场违章行为,组织机械设备安全评定,提出安全整改意见和处理办法。
2.4.7、承办工地文明施工相关事宜,向主办安全监督部门交办事宜,参加事故调查,定期安全检查,例会提出工地项目,奖罚意见。
2.4.8、实行安全终止权,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行为,承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
2.5、工区主任安全职责
2.5.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指示、规章制度,确实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对所管辖的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2.5.2、随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法、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5.3、组织所管辖的职工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特种作业人员和民工在使用和管理上的各项安全规定。
2.5.4、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和要求,严格履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以及施工生产设施、设备的检验和使用制度。
2.5.5、认真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
2.5.6、检查并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设施的设立和使用,改善职工劳动工作环境条件。
2.6、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2.6.1、经常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6.2、督促本班组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地使用现场安全防护和个人防护用品。
2.6.3、检查和维护本班组的安全设施。
2.6.4、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不卫生情况及时报告。
2.6.5、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协助领导实现防止事故的措施。
3、资金保证:
3.1按照项目工程款的1%资金投入安全费用
3.2安全资金投入应当用于以下安全事项,不许挪作他用。
3.2.1工程建设安全技术措施;
3.2.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及维护;
3.2.3劳动用品的保障及发放;
3.2.4其他保障安全生产事项。
3.3安全资金投入或者安全费用的计划支取、使用、效果验证以及投入资金的数量统计操作如下:
下发专项资金
各作业队兼职安全员计划
各作业队负责人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
项目部分管安全副经理
项目部经理审批
财务审核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
3.4项目经理部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并制订系列相关人员在安全资金保障,落实等各环节上的权利和责任;
3.5制定安全资金保障不落实的责任追究程序和处罚规定。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施工现场现场火灾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我公司从事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包括外来施工队伍及人员)。
第二章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合同中应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承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及工程合同,做好以下各项工作做。
(一)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施工单位的一名行政领导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根据需要明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二)根据建筑工程的规模和火灾危险性,配备专职和兼职消防人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组织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方案及处置措施,研究和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四)根据建筑工程规模和火灾危险性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动用明火、危险物品管理、电器使用和消防器材管理等各项制度。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动用明火的范围、时间和危险程度建立相应的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明火动用的审批手续。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特点设置以下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
(一)消防设施标志。如:在消防设施、器材附近适当位置,用文字或图例标明名称和使用操作方法;
(二)提示性标志。如:在显著位置设置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三)警示性标志。如:在危险场所或重点部位设置禁止标志。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二)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三)检查施工现场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四)检查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是否已经对用火地点周围的易燃、可燃物进行了清除,并配备了灭火器具;
(五)对施工单位制订的消防安全方案和整改措施进行审查;
(六)对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终止合同或停工整改:
(一)建设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消防审核同意,擅自施工的;
(二)施工现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三)施工单位没有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
(四)施工单位没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或随机抽查员工回答准确率低于80%的。
第九条电工、电焊工、气焊工、危险品仓库保管员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包括消防等内容的安全培训,获得相应的资格证方可上岗。
第十条施工现场发生火情时,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并迅速组织力量疏散人员,扑救火灾。
火灾确认后,应立即上报安全部门。
火灾扑灭后,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的有关情况。
第三章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应以在建工程为中心,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材料堆放区、仓库区及临时生活办公区、废品集中站等区域,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锅炉房、厨房及其它固定用火作业区应设置在在建工程可燃材料堆场或仓库25m之外。
(二)氧气、乙炔气瓶、油漆稀料等危险品仓库应设置在施工区、生活办公区25m之外。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设消防车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m,保证临时消防车能停靠施救。
第十三条建筑物高度超过24m时,必须落实临时消防水源,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当消防水源不能满足
灭火需要时,应增设临时消防水箱。
第十四条施工人员宿舍不得设置在建设工程内,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禁止使用功率大于200w的'电器设备(包括取暖设备、电加热设备),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宿舍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动力线与照明线必须分开设置,并分别选择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严禁乱接乱拉电气线路。施工现场必须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
第十六条作业人员动用明火前,应消除明火点周围的可燃物,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第十七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动用明火作业:
(一)现场操作工没有操作证;
(二)在动火审批的范围内未履行审批手续;
(三)操作工不了解动用明火作业现场周围情况;
(四)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冷却、隔音、隔热的部位,在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
(五)作业现场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未做彻底清理或未采取有效安全的措施;
(六)作业现场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
(七)交叉施工作业中,动用明火对其他施工设备和人
员安全构成威胁;
(八)散落的火星对毗连或邻近建(构)筑物安全构成威胁;
(九)按有关规定必须禁止动用明火。
第十八条电气焊、切割的弧火花点必须距氧气瓶、乙炔瓶、油类等危险物品及木料等其它可燃材料10m之外,距易爆物品20m之外。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落实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现场监护。
第十九条工程施工中使用带有挥发性的易燃材料时,施工现场应良好的通风条件,周围禁止明火。如施工现场自然通风条件不良的,应安装通风设施后方能施工。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同时设立醒目标志。
第二十一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内禁止随处吸烟、流动吸烟。危险品仓库、可燃材料堆场、废品集中站及施工作业区等处应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
第二十二条使用易燃、易爆、可燃气体或液体数量较多的施工现场,应选择安全合适的地点建造临时危险物品仓库;使用量较少的,应设临时存放点,并设专人保管。仓库保管员应按当天用量发往施工现场,并做好登记。
油漆、稀料等危险物品临时存放点应设置在施工作业区以外安全合适的地点,临时存放点与其他部位之间应设有效的防火分隔,并设置明显的标记和禁止明火标志。临时存放点内危险物品的存放量不应超过100kg,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对施工中产生的刨花、木屑以及油毡、木料等易燃、可燃材料应当天清理,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施工剩余的油漆、稀料应集中临时存放,统一处理。
第四章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四条在我公司所有从事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我公司安全部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五条消防安全保障金的提取标准为:工程项目造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5千元至1万元;工程项目造价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1万元至5万元;工程项目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5万元至10万元。工程竣工经检查验收合格后退还全额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六条对于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不合格仍违章建设施工的,安全部将扣除消防安全保障金并另对建设单位进行同等资金的处罚。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6
1、编制施工方案:根据图纸及现场情况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有关人员研究确定施工的关键工序,对关键工序进行重点管理。
2、审核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先由项目经理对方案进行初审,然后上报公司工程部进行审批。对于不符合的方案要重新进行编制直至合格。
3、根据合格的方案对现场责任工程师进行交底,施工前由责任工程师对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后进行施工。
4、项目责任工程师是过程控制的现场责任者,负责根据施工进度总计划及阶段工期目标进行分解,制定周作业计划。以周计划要求明确过程质量管理点和管理措施,组织好各专业工序的交叉作业施工,进行技术交底的指导与实施。
5、实行样板作业法:项目经理部在分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始大面积施工前必须做样板,工程部和项目经理部进行质量首检监定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操作。
6、项目经理部在施工过程中,由责任工程师组织进行自检、交接检,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
7、当石材安装工种、电焊工种、刷漆工种等工种间需要交叉配合施工时,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确定交叉配合施工的时间、地点及责任人。所有交叉配合工作均需按过程控制流程图进行。工程程序由需要配合方向责任工程师提前提出配合要求,条件具备即应首先进行交接检查,再进行配合施工。施工中的协调工作由责任工程师负责,对其它分包单位各专业的协调由项目经理负责。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7
1、搭设作业
(1)搭设金属扣件双排脚手架,必须严格按国家《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程》、市建工局关于《高层建筑双排钢管脚手架施工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搭设。
(2)搭设前应严格进行钢管的筛选,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及裂变的杆件不宜采用。
(3)严重锈蚀、变形、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宜采用。
(4)脚手架的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做好排水外理。
(5)钢管脚手架座立于槽钢上的,必须有地杆连接保护普通脚手架立杆必须设底座保护。
(6)不宜采用承插式钢管做底步立杆交错之用。
(7)所有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kg?m。
(8)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对等交错设置,同时立杆上下对直。
(9)斜杆接长,不宜采用对接扣件。应采用叠交方式,二只回转扣件接长,搭接距离视二只扣件间隔不少于0.4m。
2、拆除作业
(1)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
(2)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应另立设置。
(3)如遇强风、雨等特殊气候,不应进行脚手架的拆除。夜间实施拆除作业,应具备良好的照明设备。
(4)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和遵守安全纪律。
(5)建筑立体内所有窗户必须关闭锁好,不允许向外开启或向外伸挑物件。
(6)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7)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竖挡笆-垫铺笆-防护栏杆-搁栅-斜拉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
(8)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踏步式)。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9)、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10)所有扦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11)所有垫铺笆拆除,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12)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工艺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要求和消防规定执行。增派专职人员,配备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严禁无证动用焊割工具。
(13)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14)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理。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8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保证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措施。本措施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各省(区)电力公司在安全施工管理中除执行本措施外,还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规程、规定和办法。
1.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1凡参加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改造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安全管理办法,指定安全总负责人。各作业组均应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并经工程业主单位确认,签定相应的安全施工协议。
1.2施工单位安排工作应全面考虑人员特点,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1.3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根据本措施和具体施工内容,制定和采取可靠的现场安全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宣读和讲解,在确认施工人员理解后,方可开工。
1.4任何个人或单位都有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的任务。发生争议时应由上一级安监部门裁决。
2.施工人员的分类管理
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改造施工人员分为专业人员和临时工两大类。专业人员是指电力施工企业的在册人员、乡(镇)供电所人员和农村电工。临时工是指根据工程需要临时雇用的技术工人或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员(如挖坑、放线的农民工)。
2.l专业人员(个人或集体)
2.1.1均应持有合格的上岗证书或相应电压等级的电工证书。属于集体承包工程项目的,应按照《农村电网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资格审查,并在供电企业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2.1.2工作前应掌握施工任务特点、工艺技术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安全注意事项等。
2.临时工
2.2.1工作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工作培训,如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施工工艺、工程质量标准等。
2.2.2每组临时工必须由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带领。对有组织的临时工,应指定一人为安全负责人。
3.施工现场“十不准”
3.1不准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2不准无工作票进行停送电工作。
3.3不准在大雾、雷雨和5级以上大风时登杆。
3.4不准在没有确认停电的情况下接近电力设备。
3.5不准使用未经检测或已过有效期的安全工器具。
3.6不准采取突然剪断导线的方法撤线。
3.7不准在高空作业中上下抛掷物品、工具。
3.8不准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皮卷尺、钢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
3.9不准以约时方式进行停电、送电工作。
3.10不准野蛮装卸电杆和其它电力器材。
4.安全施工主要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对照本措施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与工作相关的安全知识,组织好安全施工。现场工作开工前,应由工作负责人组织开好开工会,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详细布置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向全体施工人员指明周围带电部位,做好危险点控制措施,明确安全注意事项。工作结束,由工作负责人召开收工会,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4.1变电工程
4.1.1施工人员进入有运行设备的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绝缘鞋、安全帽,不得将金属爬梯带进运行设备区。一般基建施工,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穿高跟鞋、拖鞋、裙装或短裤,女工长发应扎起盘放在帽内。
4.1.2主变、开关、构架等大型设备、物件的安装,应符合起重安全工作的有关安全规定。使用吊车时,应支放稳妥,注意上方物体和设备,尤其注意带电设备(或导线)。起重工作要有专人指挥,并事前规定起重方法和命令信号,起重臂下和重物下方严禁人员停留或走动。
4.1.3注意保护瓷绝缘设备的瓷质不被损坏。
4.1.4在变电站内讲行挖掘作业时,要事前了解地下管网、线缆的埋设情况,在地面设置明显标志,必要时应停电作业。
土质松软时,应采取防塌方措施。
4.1.5架构上工作应按照高处作业要求使用安全工器具,传递物品应使用绳索,不得上下抛掷。使用工具要抓紧握牢,避免碰伤他人或设备。
4.1.6电气焊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工作时应佩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对充油设备作业时应注意防火、防爆。
4.1.7参加变压器吊芯工作的人员,工作时不得随身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件。所用工器具要造册编号,易脱落的工器具应与身体用绳索连接,工作完毕按号清点工具,发现缺件时不得报完工。
4.1.8使用电动工、器具或移动式电工工具应事前了解其性能,并遵守有关操作规程。使用前,应放置绝缘物上,接通电源后确认工作正常、外壳无漏电现象方可使用。使用交流电源应从具有漏电保护器的配电箱中引出,箱内设备及连接导线应完好无损,质量合格。
4.1.9施工人员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工作负责人。
4.1.10夏天注意防止中暑,冬天注意预防煤气中毒。
4.2线路工程
4.2.1高、低压线路工程所有线路改造工程均应办理工作。
4.2.2立杆工作
4.2.2.1挖坑、爆破、打地锚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在居民区或道路附近施工时应设围栏,夜间应加挂红灯;爆破时注意划定安全隔离区,装设相应围栏警示标志物并清散安全隔离区内所有人员;打地锚作业应由经验者担任,并严格遵守规程规定。
4.2.2.2在运行线路的杆塔旁挖坑时,应采取防倒杆措施。
4.2.2.3立杆前应检查杆身,确认外观合格后方可组立。
4.2.2.4立杆时要有专人指挥,事前规定立杆方法和命令信号,分工明确、服从指挥。立杆的工、器具应严格检查,不得随意代用。人工立杆前应开好“马道”。立杆过程应严格遵守施工工艺,使用机械立杆时,着力点应在杆身重心以上,避免杆身在空中颠倒。
4.2.2.5任何人员不得在起重缆绳上方跨越,起重缆绳如有转角,其内侧不得有人停留;起重臂下方不准停留,除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在杆塔高度1.2倍距离以外站立,任何人员都不得在重物下方停留走动。在居民区或道路附近施工时,应设专人看护,避免行人或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地段。起立到位的电杆应在确认杆位无误后及时按工艺要求回土夯实,然后撤除牵引绳具。整体组立大型杆塔时,应制定施工安全细则。
4.2.3杆上工作
4.2.3.1杆上作业必须按照有关规程要求系安全带、戴安全帽。上杆前必须检查杆身有无缺陷,并确认杆根埋上坚实牢固,否则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登杆工具、安全器具应在试验合格保证期内。
4.2.3.2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的构件上,扣好扣环,并确定不会从杆顶、横担端头脱落。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应失去安全器具的保护。
4.2.3.3使用梯子登杆(或在墙面工作)时要支放稳妥并有人扶持或绑扎牢固,梯子下端必须装有防滑橡皮套。
4.2.3.4杆上工作人员应防止掉落物体,上下传递物品应使用绳索,禁止抛掷。杆下不准无关人员逗留。屋面工作视同高处作业,不得麻痹大意、忽视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轻踩轻放,防止摔跌。
4.2.3.5在接近带电线路或与带电线路发生交叉、跨越的新建线路上工作时,应按规程要求办理工作票、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并施行相应的.安全措施。
4.2.3.6登杆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
4.2.3.7在低压主干线路上引下接户线时,应停电施工,施工前应验电并挂接地线。
4.2.4敷设线路
4.2.4.1放线或紧线工作应统一指挥、统一信号,每个工作小组应派有专业人员领队。
4.2.4.2与带电线路发生交叉、跨越或接近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如搭设跨越门型架、用绳索控制放线高度等,防止接触带电导体,必要时可停电作业。
跨越道路、河流或其他弱电线路时,应搭设跨越门型架并派专人看守,避免伤及行人或引发事故。看守人员应以信号旗与指挥者联系。跨越房屋或穿越居民区的线路应严格要求遵守有关规程的规定。
4.2.4.3严禁在无通信联络及视野不清的情况下放线。
4.2.4.4紧线前应确定杆根牢固,必要时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严禁用拖拉机或其它车辆作紧线的动力。
4.2.4.5紧线前应确定导线的接头牢固,确认导线未被滑轮、横担、树枝、房屋等物体卡住。在处理紧线障碍时,不应跨在导线上方或在转角内侧,以防跑线引起伤害。
4.2.4.6当采用旧导线牵引新导线方法进行换线时,应监视新旧导线连接处不被滑轮、树枝等到卡住,以免将电杆拽倒。
4.2.5撤线、撤杆
4.2.5.1在涉及停电工作或所交叉跨越的线路带电时,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应向施工人员说明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4.2.5.2应按耐张段撤除旧线。登杆前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如叉杆或临时接线。先撤直线杆两边村导线,后撤中间相导线,以避免产生交叉扭矩。严禁用突然剪断导线的办法撤旧线。与撤线无关人员应撤到倒杆距离之外。
4.2.5.3撤杆前应拆除构件。登杆前应检查;临时加固措施是否完好。一般情况下不应采用破坏性倒杆。
4.2.5.4用吊车拨杆时,应将起重绳索系牢于电杆重心以上部位,确认起重臂上方及附近无任何带电设备,起拨时密切注意吊车的稳定。
4.2.6装卸和运输电杆
4.2.6.1装运电杆时应码放整齐,不得超载。分散卸车时每次均重新绑扎牢固方可继续运输,避免电杆滚动伤人。
4.2.6.2卸车时应由专人指挥,不得使电杆自由滚动下滑,应有有效制动措施。
4.2.6.3用绳索牵引电杆上山下山时,应将电杆绑扎牢固,并应避免磨损绳索。电杆经过的路线下方向和两侧5米内不得有无关人员停留或通过。
4.2.6.4人力
扛抬电杆时,必须步调一致,同起同落,轻抬轻放。
4.2.6.5用人力车分散运杆时,应尽量降低重心,并应绑扎牢固,防止滚动伤人。
4.3配电台架工程
4.3.1配电台架上的工作属高处作业,应遵守本措施有关“杆上工作”的规定,并杜绝习惯性违章(如不系统安全带等)。近电作业应办理工作票及相关手续,实施安全措施(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等)。
4.3.2配电变压器的安装(更换)应严格遵守各项工艺要求。起重前应确认承重架构、起重缆绳牢固可靠。使用吊车应严防碰触上方及附近架构或设备,保护与带电导体的安全检查距离。
4.3.3配电变压器底部距地面净空不得小于2.5米,其间不得安装有助于攀援的设备或架构。
4.3.4与小容量配电变压器配用的配电箱(柜)的箱体应可靠接地,并采取防雨防漏措施。
4.3.5不符合上项要求的应进行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可在高低压带电部分加装绝缘护套等到措施,亦可按照落地安装的变压器处理。
5.附则
5.1本办法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解释。
5.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9
1、每项建筑、检修工程都必须在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计划)中有明确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由各级有关管理人员向工人讲清安全操作方法和注意的安全事项。
2、外单位来厂施工,由相应的工程管理部门代表公司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协议”和现场安全交底,并负责检查督促实施。
3、施工现场的.运输道路、机械装置、排水系统、材料堆放和仓库工棚等临时设施必须符合安全、卫生、防火要求。
4、施工现场临时架设的电线与作业地点的水平距离和悬吊高度,应征得“甲方”同意并符合本地电业部门的规定。
5、施工现场应有临时安全、交通标志。如危险区域白天应设警戒线、悬挂“危险”、“禁止通行”等标志,夜间应加挂红灯。
6、进入地道、管道、洞室等空气不流通的场所施工,必须先采取防窒息的措施(如通风、通气等)。
7、高空作业所用的材料应堆放稳妥,所用的工具应随手装入工具袋内,防止坠落伤人。
8、工程施工前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并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传达、学习。施工结束拆除脚手架、检修平台等也要制定安全措施,并经施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9、施工拆除的模板、废料,更换下来的工件,无论大、小、轻、重都禁止向下抛掷,要用起重机械,绳索等工具下放,并及时清除出现场。
10、因施工拆除或损坏了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设施、标志必须及时恢复。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10
为有效控制项目部各类工程建设施工进度,依据公司计划安排和施工合同,确保工期目标的按时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管理部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及时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检查、监督、考核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2、为承包商施工创造良好的外围条件,做好征迁外协工作,加快征迁外协工作速度,做好“三通一平”工作,尽量减少外界干扰对工程进度的影响。
3、监督计划执行并督促施工单位依据合同和施工图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实现工期目标。
4、建立全面反映工程进度状况的工程日志、工程实际与计划进度网络对比图,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及时采取进度调整措施。定期组织召开例会,研究分析影响进度的主要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方执行。
5、项目管理部要积极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界条件,减少外界因素对工程进度的影响,使施工单位能全力投入生产。
6、定期检查或按关键节点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经批准后,向施工参与单位下发检查结果,对未按进度计划执行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将此结果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和领导。
7、检查进场的人员、材料、设备的.规格与数量是否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如不能满足正常施工进度需要,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并要求限期增加投入。
8、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关键节点工期延误,给予处罚,若是总工期得到保证,即退回之前所罚款项;对于总工期未能保证的,所罚款项不予退还并且按照合同约定扣违约金。
9、在项目进行的全过程中,及时反馈工程进度信息,定期检查工程进度,及时将实际值与计划值进行比较,发现偏离及时提出建议,协助承包商修改计划,调整施工机械和人员数量,实现进度计划目标。
10、为了加快工程进度,监理和甲方现场代表在接到施工单位的报验单后要及时到工地进行验收,并及时作出验收结论,不合要求的令其整改,整改完毕及时复验。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11
工程项目现场管理是公司的对外窗口,体现着公司的形象,也担负着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的重任,需要现场各个环节的人员精诚团结协作,因此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流程的要求、岗位的职责尽心尽责地努力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如下:
一、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规定
1、为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负责人,负责工程现场的日常管理及现场工作安排协调,必须严格遵循公司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2、根据公司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审核、确认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控制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
3、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规程的要求,严格监督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组织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组织进行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4、严格监督控制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的审查确认,确保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负责进行现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确保合同履约完成,协调处理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
6、负责使用部门、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设备材料单位之间的投资控制、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等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7、负责协调解决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涉外关系;
8、负责组织现场工程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安排施工现场各专业之间的工作配合,准确、真实记录现场施工日志,做到有据可查;
9、负责工程项目竣工完成后至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的时间段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10、参加每周监理单位组织的监理例会,审核监理单位报送的例会会议纪要。负责、组织、参加现场协调会。
11、工作中要有工作责任心,有计划性,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素质。
12、定期向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交项目实施的情况报告。
二、工作流程及相关规定
1、参加招标前施工现场的踏勘工作,了解使用部门改造的部位和具体要求,并做好记录;
2、参加工程相关的招标会,对施工工艺进行答疑,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初步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3、确定好施工单位后,通知施工单位结合现场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盖章,报送我方进行审核,施工单位确定一个现场负责人,留好联系方式;
4、《施工组织设计》要详细,做为指导施工的依据,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条件、施工重点、难点等)、施工总体规划、实施目标(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措施、环境保护、保修等),
5、《施工组织设计》经我方审核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
6、施工单位第一天进场施工要出具开工报告;
7、每周在固定时间召开一次监理例会,例会中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施工单位说明上周计划的完成情况,以及下周的工作安排,如上周计划未完成,要说明原因,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会后形成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8、各种施工材料进场时,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必须通知我方进行材料验收,同时施工单位要报送材料进场报验表(表格见附页),表中应包括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并带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原件,材料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在工程上使用,施工单位还要做好材料的.保管、存放的工作;
9、需要我们进行确认样式的施工材料,由施工单位提供材料样板,我方确认后进行封样留存,方便验收时进行检查,例如:地砖的样式,大理石的样式,窗框、玻璃及各种五金件的样式等;
10、各个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报送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例如:地砖施工前,要进行放线排砖,不能将窄条留在明显的位置;天棚吊顶要进行排尺,算好吊杆的间距等;
11、对工程检验批的验收,要对照施工方案进行验收,施工单位自检完成后,通知我方进行验收,验收后由施工单位填写检验批验收记录,报送我方签字确认,各种表格见附页,检验批是对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
1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通知我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填写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格见附页,隐蔽检查内容要填写详细并带有照片;
13、现场签证的管理,需要签证的事项,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找使用部门和我方进行现场确认,之后形成资料(内容应带有图纸或照片),作为结算依据;
14、设计变更的管理,设计变更产生原因:1、设计有错误,不合理,2、使用部门要求调整,修改。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我方进行确认后,下达给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15、有防水的工程,防水施工完成后,要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蓄水试验,并由施工单位填写好蓄水记录,报送我方签字确认;
16、我方现场管理人员在施工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负责人,必要时可下达整改通知书,如施工单位拒不进行整改,我方要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17、需要样板先行的分项工程,样板经我方检验合格后再大面积展开施工;
18、所有施工项目完成后,施工单位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按照我方提供的归档目录,准备验收资料,并向我方提出验收申请,我方确认资料完整合格后,组织竣工验收;
19、竣工验收完成后,施工单位要提交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书内要填写:保修内容、保修期限、施工单位维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20、保修期间发生的维修,施工单位在接到维修通知后3天内派人修理。施工单位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我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发生的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等),施工单位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21、工程竣工后,现场管理人员要对施工单位进行评估,评估施工单位的工作过程,如对施工质量、文明施工情况、管理体系、现场配合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12
一、施工现场考勤制度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签到或打卡,工作时间为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如遇紧急事情可需延长工作时间,直到解决问题。
2、施工方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填写外出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3、工程项目经理在现场外出需向部门经理汇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施工人员事假要向工程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项目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批示。项目经理事假,一天以内部门经理批准,两天以内分管副总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获准假后方可休息。并送办公室备案。
6、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由项目经理填根据现场工作情况进行安排,工作完成后项目经理可向公司打报告申请奖金。如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奖金或报酬,情况严重者给予处罚。
7、施工人员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予以除名。
二、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施工现场坚持每周或半周举行一次碰头会,时间由项目经理确定,项目经理及施工队长必须参加公司固定召开的固定例会。
2、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公司工程例会讨论,报部门经理及分管副总批准。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4、施工过程中遇到需协调的问题提交现场例会解决。现场例会解决不了的需在公司例会中提出并解决,例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作业要求、及最新工程动态。
三、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工程项目经理应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要求,做好资料档案工作。
2、做好施工现场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
3、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并填写施工日志。施工班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4、工程中工程量签证单、工程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工程自检资料的整理归档并定期交公司工程行政人员进行归档。
5、工程中其它文件、资料、文书往来整理后定期交公司工程行政人员进行归档。。
四、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1、材料入库必须经项目经理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决不入库,材料保管员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2、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帐。填写材料入库单。
3、材料帐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4、仓库内材料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5、油漆、酒精、农药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入危险品仓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大宗材料、设备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做好遮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7、仓库存放的材料必须做好防火、防潮工作。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8、材料出库必须填写领料单,由项目经理签字批准,领料人签名。
五、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作业时不准抽烟,工作时间内无特殊情况下,严禁喝酒,否则给予500元/次罚款。
2、施工现场大小便必须到临时厕所。
3、材料构件等物品分类码放整齐。
4、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
5、现场施工人员的着装必须保持整洁。不得穿拖鞋、不得光着上身上班。
6、现场宿舍必须保持整洁,轮流打扫卫生,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及时清除。
7、团结同事,关心他人,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出工不出力。
六、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场,道德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
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4、使用砂轮机、磨光机时,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纹是否有危险。切割材料时用力均匀,被切割件要夹牢。
5、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
7、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8、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9、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13
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以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动力设备部门应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施工计划必须保证必要的设备维修保养时间,严禁盲目追求施工进度而滥用设备的现象。
一、机务人员管理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须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作业的疾病和缺陷,受过专门训练,熟悉机械性能,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要求培训和考核,取得劳动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实习机操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现场指导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程的指令;强令违章操作,不管是否造成后果,均应严肃追究强令人的责任。机管和操作人员队伍应相对稳定。
二、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施工现场及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每台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定期保养及安全运行和检测记录,必须准确及时安全;两班制以上作业的机械设备,均应实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归入技术档案。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装,应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塔式起重机和人货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应由项目部、安全科、机械管理领导小组和机操人员进行初验,合格后再由公司动力、安全科进行验收。井架、卷扬机、搅拌机等中小型机械,由项目部安全科机械管理领导小组、机操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挂牌才能使用。
大型塔式起重机、人货电梯等技术性能复杂的机械设备,编制拆装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各类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按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配置,并保持齐全有效。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及监测、指示、仪表等装置,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的制度;大型塔吊、人货电梯和打桩机械等设备应实行人机固定,建立机长负责的专业机组。
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起重机、桩机露天作业。吊具和索具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应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起重机应设专职指挥工,采用国家标准信号进行指挥。高层建筑人货两用电梯等垂直运输机械应设置有效的通信联络信号。施工设备易发生故障,危险性较大的地方,应配置报警装置。
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机修和机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应按原机技术性能的规定正确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条例制度和定期保养制度,作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反腐工作,当机械设备运转到保养周期定额工时时,必须按规定进行保养。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运转中进行维修,按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各类设备的安全检查表,定期进行检查评定,检查出的问题要纳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整改。
施工现场应具备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所需的道路、场地、机棚以及供水、供电、排水等条件,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做好冬季和台讯期间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入冬及台讯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一次性全面检修保养。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14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的有关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为了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应制订本制度:
1、安全生产组织设计编审内容。
①平面布置。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各种设施布局合理,道路坚实平坦,排水畅通,物料堆放整齐有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②土方工程。应根据基坑、沟渠、地下室等挖土深度和土质情况,选择合理开挖方法,确定边坡和采用支撑、支护等,以防坍塌。
③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按照JC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编制。
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线路及设备都必须规范,包括架空线安全距离,设置“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要求设置电箱,使用合格电气设备,采用三级漏电保护及“一机一闸一触保”等措施。
④脚手架搭设方案要符合规范,“四口”、“五临边”和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要可靠,安全网(平网、立网)布设合理有效, 网要有出厂合格证,不能以次充好,要保证质量。
⑤施工电梯、塔吊、井架位置恰当,牢固性、稳定性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⑥防火、防雷、防毒、防爆措施正确、有效。
⑦文明施工,减少噪声,控制烟尘,临街、近居民区工程采用全封闭作业。
2、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所谓特殊工程是指结构复杂、超高层、跨度大、工艺要求高、所处位置特殊的工程,这些工程应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如爆破工程、大型吊装、沉箱、沉井、烟囱、水塔工程、特殊架设、超高层脚手架、井架搭设和拆除等,特殊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有设计依据,强度计算,并有详图和文字说明。
3、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①雨季施工,重点防坍塌、防雷击、防触电、防台风等。
②夏季施工,重点是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③冬季施工,重点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等。
4、安全技术措施落实。
①开工前,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总负责人对施工员、班长和作业人员应进行交底,除口头外,应有书面材料,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并注明交底日期。
②项目经理要注重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③项目部应建立实施技术措施计划目标管理考核制。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15
1、主管位置正确,管卡配套位置准确,伸缩节固定完好。
2、主管控制阀便于操作、拆卸。
3、主管上支管三通位置准确,水表和表前控制阀必须试压后才能安装,同时形成阀门试验记录。
4、管外径在25mm以下给水管的安装,管道在转角、水表、水龙头或角阀及管道终端的100mm处应设管卡,管卡安装必须牢固。
5、排水管道必须准确留设坡度。
6、管道支吊件制作安装应保证牢固、美观、排列整齐。安装支吊件、阻火圈应特别注意上层楼板防水。
7、施工过程中,随时对排水管口进行临时封堵。
8、安装中注意与土建施工的.配合,严防穿楼板处漏水,尤其是穿管的套管与管之间的间隙。
9、施工单位各工种和各分包施工单位必须对已施工的管道做好成品保护,保证交工时管道的整洁完好。
10、所有管道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完成后通知监理、甲方一起进行冲洗、通水、灌水、通球试验,并做好各种记录,若发现不合格及时处理。如不按时记录将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搞好本工程建设,规范施工行为,优化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完成合同约定的目标,保证建设方的根本利益,最终实现设计意图,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有关的法规、文件。
第三条施工承包单位除执行本制度外,尚应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施工项目管理
第五条工程施工管理应严格执行项目经理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应根据企业法人授权范围和内容,对施工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二)项目经理资质应符合工程建设的要求,具有承担施工项目管理任务的专业技术、管理协调能力和经济、法律、法规知识,应接受发包人和监理机构的检查和监督,不得擅离职守。
(三)项目经理应认真履行职责,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做好各方的协调工作,营造和谐的施工关系,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的人员配置应满足施工项目管理的需要;职能部门的设置应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七条监理机构有权向建设方要求更换不合格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经理部其他管理人员。
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
第八条承包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报送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包括组织机构、各项制度、管理人员、专职质检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等有关资料。监理机构对符合要求的予以确认,不符合要求之处承包单位应进行整改。
第九条承包单位应坚持贯彻“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循环(即PDCA)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第十条施工承包单位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一)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约定的时间内,承包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内部自审批准工作,并报送监理机构审批;
(二)承包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如需对其内容进行调整和变更,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监理机构进行审核,签认后方可实施;
(三)对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在开始进行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完成该项工程的方法、施工机械设备及人员的配备与组织、质量管理措施以及进度安排等,报请监理机构审查,认可批准后方能实施;
(四)承包单位应针对季节编制详细的可行的施工方案,如雨季、冬期施工方案等。
(五)每一分项工程开始前,均要进行技术交底;由项目经理部主管技术人员编制技术交底书,经项目总工批准后实施,应包括施工方法、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和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采取的措施及应急方案;未做好技术交底的工序,不得施工。
第十一条承包单位应对建设单位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核,并将复测结果报监理部进行审核,经批准后建立施工测量控制网,并对其准确性负责,同时做好基桩的保护。
第十二条承包单位应对进场的拟在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严格控制,严格按有关程序进行自检和报验。
(一)承包人负责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及设备,应按合同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采购,进场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申报,同时应提供齐全有效的质量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等,对于重要的材料,应提交样品,供试验或鉴定,经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于本工程;
(二)凡是没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及检验不合格者,不得进场;
(三)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四)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人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承包人应进行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后果;
(五)承包人不得擅自进行材料代换,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监理工程师同意认可后方能使用;
(六)承包人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对材料的检查检验,并提供便利条件,不得阻挠推委。
(七)材料构配件存放和保管(比如钢筋防锈、水泥防潮等)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质量;项目经理部应对材料进行标识和有序分类堆放;
(八)对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等,应按合同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施工机械设备、测量及计量器具应进行报验,经监理部同意后方可使用于本工程。
第十四条承包单位如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权威技术部门的技术鉴定证书,有关的质量数据、指标等相关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制度,具体办法按有关规范规定执行;试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进行备案、认可。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应到位,包括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人员及与作业活动有关的测量人员、材料员、试验员必须在岗;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如电焊工、电工、起重工、架子工等,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七条从事作业活动的操作人员数量必须满足作业活动的需要,相应工种配置能保证作业有序持续进行,不能因人员数量及工种配置不合理而造成停顿。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定期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质量知识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
第十八条承包单位应认真按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以及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监理人员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九条承包单位应严格执行“三检”制度;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是在承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专职质检员未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不得报监理工程师;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或已经检验定为不合格的,严禁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工程具备隐蔽和中间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机构验收,同时应通知建设方和质监部门检查验收,经同意后,方可隐蔽。
第二十条承包单位根据监理机构提供的旁站监理方案,应当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机构;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四章工程进度管理
第二十一条项目进度控制应以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最终目标。
第二十二条项目进度控制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由子项目负责人、计划人员、调度人员、作业队长及班组长参加的项目进度控制体系。
第二十三条承包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进度目标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上报监理机构和建设方进行审批,并有保证实施的具体措施。
第二十四条承包单位应对施工进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实时实地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对出现的偏差应及时进行调整,并应不断预测未来的进度状况。
第二十五条项目经理部应认真对进度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对机械设备、人员、材料的等影响因素进行合理的配置和调整。
第二十六条承包单位应在每周工地例会上以书面形式向建设方和监理机构上报周进度计划,内容应包括:本周进度完成情况(如有未完工程,应说明原因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存在的问题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以及下周工作安排等。
第二十七条承包单位应在每月25前以书面形式向建设方和监理机构上报月进度计划,内容应包括:本月进度完成情况(如有未完工程,应说明原因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存在的问题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以及下月工作安排等。
第二十八承包人应监理机构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当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第五章设计变更管理
第二十九条承包单位未经发包人及监理部同意不得对工程设计随意变更。如果由于承包单位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因此而导致的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三十条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因施工方便而要求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第三十一条工程设计变更应严格按有关程序进行。
第六章工程暂停令
第三十二条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理部根据规范及委托监理合同中建设单位的授权,对出现下列情况者,将下发工程暂停指令:
(一)施工作业活动存在重大质量和安全隐患,可能造成质量和安全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二)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三)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承包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措施不力未能扭转异常的;
(四)隐蔽作业未经依法查验确认合格,而擅自封闭的;
(五)已发生质量问题迟迟未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处理,或者是已发生质量缺陷或问题,如不停工则质量缺陷或问题继续发展下;
(六)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图纸进行施工者;
(七)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人员或不合格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八)实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不合格或未经检查确认者;或擅自采用未经审查认可的代用材料者;
(九)擅自使用未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认可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
(十)其它发生需要暂停施工的情况的。
第七章工地例会制度
第三十三条工地例会拟定于每周一上午九点定期举行,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无变化正常进行;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人员及有关专业人员必须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第八章公文往来制度
第三十四条承包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监理机构下发的监理工作函件,包括: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备忘录等有关文件;承包单位如对监理机构下发的文件持有异议,可书面反馈。
第三十五条对施工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意见和建议,应书面提交。
第九章资料信息管理
第三十六条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做好信息传递工作,保证其及时性和准确性,尤其是涉及的工程变更等重要的信息,避免因此而发生不应有的后果。
第三十七条承包单位应做到施工资料与工程同步进行,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资料的报审,应符合质监、建设、监理部门的要求;施工资料的格式应符合有关规定,编制、整理、归档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规定。
第十章分包单位的管理
第三十八条承包人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不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第三十九条在分包工程开工前,总包单位应将分包单位的有关资质资料报送监理机构审查,包括: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等,经审定后方可进场进行施工。
第四十条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资料等进行管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它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章罚则
第四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一)项目经理未经允许擅离职守的,每次处以500元罚款,脱岗三次以上(含三次)的要求更换;不称职的要求更换;
(二)技术负责人不称职的要求更换;质量检查员不称职的要求更换;
(三)对于工程隐蔽和重要工序的检查验收,承包单位未自检合格进行报验,或自检敷衍存在侥幸心理的,每发生一次处以500元罚款,三次(含三次)以上者,在罚款的同时,并对责任人进行更换;对未经允许擅自隐蔽的,责令返工,并处以10000元罚款,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清退出场;
(四)不服从监理机构的管理,态度恶劣的,对责任人处以2000元罚款,并清退出场,项目经理部负连带责任;
(五)对违反工地例会制度的,无故迟到5分钟者,罚款50元;无故迟到10分钟者,罚款100元;无故不参加者,罚款500元。实行现金处罚。拒不执行者,取消其参会资格,并视为不称其职,将进行更换处理;
(六)对违反进度条款者,视情况予以100—5000元罚款;情况严重者,与建设方协商处理;
(七)拒收监理机构发文的,发生一次处以500元罚款,发生三次(含三次)以上的,罚款的同时并对责任人清退出场;
(八)施工资料不能与施工同步进行,或报验不及时,或弄虚作假者,每发生一次处以200元罚款,三次(含三次)以上者,要求更换责任人;
(九)如果施工队伍的操作水平、质量意识、技术能力等综合素质不能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则要求承包单位限期整改;如果仍维持原状,监理机构将与建设方协商进行处理,直至要求更换施工队伍;
(十)凡承包单位所属人员违反本制度的,项目经理部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章奖励
第四十二条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为建设方节省了投资,可视情况由建设方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四十三条承包单位在违反有关条款后,积极的进行了整改,且效果显著,并在此后未再违反,可酌情将罚金部分或全部退回。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17
1、为保证工程质量,本工程所采用材料均按国家建材规范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材料决不使用在工程上。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主,材料员为辅的材料采供组,严格按照标准及质量体系文件规定,严格材料进、出手续,健全材料管理制度,按计划采购、供应。
3、贯彻执行质量采购控制程序,建立合格分供方名册,通过合格分供方处长期获得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物资。
4、所有现场材料,半成品均执行质量体系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分门别类堆放,并按先进先用原则进行使用。
5、工序作业前,对材料进行复验(核查现场材料质量及原始报告),若属不合格,立即禁止使用,搬离施工现场。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18
一、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1、安全检查的内容:
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2、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3、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4、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5、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6、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7、经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8、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
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二、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技术制度
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根据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技术制度如下:
1、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3、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4、施工员根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责任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5、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由合理的建议,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6、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的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值班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档卡。
2、项目部必须同各作业班组长和职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3、每天上班前,各作业班组长必须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全面而又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主要强调当天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检查职工的安全防护用品佩带情况,观察和了解职工当天的情绪和心理状态。
4、对施工机械、机具,在投入正常运行前,必须进行二查:一查其安装是否正确,是否有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护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检修后运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别是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机械,必须在班前进行检修、检查其安全状态,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机维修,修好试机正常后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凡是不具备上岗作业条件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6、项目部班前安全活动必须有书面记录,由项目安全员签字确认,企业安全管理科进行监督检查。
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1、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制度:
项目经理部成员,都必须轮流坚持安全值班,每人一周时间。在值班期间,尽职尽责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详细检查各作业面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整改。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穿拖鞋等情况,按处罚规定给予处理。值班期间,上下清查人数,凡工地有加班加点的人作业,值班人不得离开现场。参加值班期内发生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作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2、工地看场人员安全责任:
工地看场人员,除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外,应对进现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清查发现有新增人员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并在工地门口设安全监督岗,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带小孩者,有权制止,不得让其人进入施工现场。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一般包括一些安全制度,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开工前开工后的安全进行了保障,施工之前一定是要对工地的环境安全进行检查,为了加强施工的安全性,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增加安全值班制度,但是其主要值班人员是经理。如果发现有人违反了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话,应该进行相应的惩罚。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投诉/举报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19
一、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二、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
三、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四、施工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设备。
五、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当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六、严禁拆除施工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中小型建筑机械安装就位后,使用之前必须经过验收。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20
一、总则
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现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确保现场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xxx公司200kt/a甲醇项目工程施工现场。
二、职责
1、建设单位的安全监察员由各专业、各岗位施工技术负责人兼任,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施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文件精神。
2、施工单位应对承包的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负直接全面责任。施工单位的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应全面落实全员安全施工责任制。
3、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实施安全监理,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对于发现的问题,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按规定对其进行考核,对于问题严重者,应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三、安全生产规定
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各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强化安全监察工作,落实责任、保障安全。根据施工生产进度,施工单位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进行措施交底、签证、督促实施。实行安全措施自检、互检、验收合格制,未经验收的安全措施一律不准使用。
2、施工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施工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按规定进行培训考核,未经培训的电工、电焊工、起重工、司机、机械作业人员、指挥人员等一律不准上岗作业。新进场的工人做好“三级”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考试合格,不准进场作业。
3、施工单位应加强对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用品的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大中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制定具体的管理实施细则和相应的管理、使用、操作制度。所用安全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用品必须是具有相应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
4、作好安全保卫工作,禁止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要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必须系安全带,挂设安全网。安全带、安全网、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带和安全网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脚手架搭设好后要经过检验方可使用。
6、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施工用电设备必须可靠接地,并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开关。机械检修时,必须拉闸停电,电箱上锁,挂“禁止合闸”标牌。
7、高空使用的'组合钢模、扣配件、氧气瓶、乙炔瓶和一些散物等必须保证安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洒。
8、大中型设备吊装要有详细的安全技术方案,吊装机械、索具使用前认真检查合格,吊装使用的锚固点应设置在牢固可靠处并经受力分析、计算。吊装必须组织严密,统一指挥,吊装臂下严禁站人停留。
9、建筑物框架、高塔平台、高速运转设备、高电压区等主要施工区的遮栏、护栏、栏杆等必须符合设计和规定要求,齐全并安装牢固,安全标示牌、警告牌齐全。在建工程的临建设施、设备、未装栏杆的平台、空中通道及槽、沟、坑等都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好临时防护围栏和警示标志。施工区各类孔(洞)沟盖板,须符合设计要求,齐全、平整、安全、牢固。
10、对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下发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按期认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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