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通用11篇)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1
一、食堂工作人员要求
1、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并且要求每年体检一次,否则不得上岗。
2、工作人员必须保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头洗澡换衣,保持衣服干净整洁。
3、工作人员进卫生间后必须戴好工作帽,做好双手清洁、消毒才能进入业务操作。
4、工作人员不得对着食物咳嗽、打喷嚏,不得随地吐痰。
5、工作人员态度和蔼,平等礼貌待人,树立服务意识。
二、食品采购要求
1、应从正规渠道采购有食品安全保障的物质,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不采购、经营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蔬菜一般当天购进当天食用,不得放置两天以上,发现变质立即丢弃处理;
3、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4、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5、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三、加工操作要求
1、生熟食品的刀、案、容器要分开,放入冰箱的熟食品要密封,防止发生交叉感染。
2、清洁后的原材料或已盛装的食品容器必须离地存放。
3、清洁餐具必须做到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冲洗餐具必须使用餐具洗涤剂,不得使用洗衣粉等其他非餐具类洗涤剂。
四、食堂环境卫生要求
1、保证厨房内整洁卫生,空气清新无异味,严格执行清洗、消毒等卫生要求。
2、彻底清除苍蝇、蟑螂、老鼠等害虫。
3、保证排水沟通畅、沟内无积有食物残渣,不乱扔垃圾、乱倒污水;垃圾处理及时,不得过夜。
4、及时打扫食堂,保证墙壁、通风设备无脱落、无破损、无灰尘、无蜘蛛网、无发霉、无积有油垢等。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2
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给就餐者提供一个清洁、卫生、舒适的就餐环境,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特制定卫生管理制度。
一、职工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实行卫生五四制:
①食品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采购员不进,保管员不收,食品加工员不做,服务员不卖腐坏变质的食物。
②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③食品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④环境卫生采用“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划片分工,包工负责。
⑤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工作服。
2、餐厅及厨房内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地面、门窗、墙面、排风扇、照明灯具、吊扇洁净,无灰尘及蜘蛛网。室内无蝇、无鼠、泔水桶洁净并加盖;
3、桌椅、物品、设备洁净、无污垢及油腻、定位放置;
4、生熟食品及刀、案、容器分开,放入冰箱的熟食品盖好,无交叉污染。
5、各种蔬菜等食品必须清洗干净,先洗后切,防止食物营养成分流失,餐具每天必须进行高温灭菌消毒。
6、职工餐厅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四勤”:勤洗手、勤俭治家、勤洗澡理发、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衣帽整洁,定期健康体检,无传染性疾病。
7、职工餐厅工作人员分发食品前要洗手,一律使用食品夹,开饭时要戴口罩,上班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
8、不供应变质、不洁食品。无食物中毒发生。
9、经常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抹布、墩布洗净、定位悬挂,无异味。
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采购员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2、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3、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给的.食品。
5、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所收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
1、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无老鼠、无苍蝇,经常开窗或采用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2、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离墙垫高,防止受潮霉变。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好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5、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6、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贴有明显标识。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7、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超过1cm)、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四、职工餐厅工作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工作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的时间与健康检查的时间同期进行,并且每年复训一次,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2、除了卫生部门有组织的培训以外,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不定期地对职工餐厅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3、卫生知识培训必须作为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经常性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从而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
五、冰箱化霜、消毒制度
1、冰箱卫生、消毒、化霜有专人管理操作;
2、专管人员每日须查看冰箱运转情况及温度是否正常并及时做好记录;
3、半月进行化霜、清洗、消毒一次,消毒操作程序如下:
⑴进行彻底化霜,清除冰霜;
⑵用洗洁精将冰箱内外彻底擦拭,清除污垢;
⑶再用清水擦洗干净;
六、职工餐厅卫生检查制度
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病从口入”,保障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特制定职工餐厅卫生检查制度:
1、公司要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食品卫生由综合办主任负责。
2、卫生许可证应悬挂于醒目处,工作人员应体检、培训合格后,持有效的健康证方可上岗。
3、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病都不得参加接触食品工作。
4、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5、做好职工餐厅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6、食用工具每天用后应洗净,保持洁净,食(用)具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7、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物。
8、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9、搞好操作间卫生,冷菜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10、保持仓库整洁,食品应做到有分类、有标志,离地离墙保管。篇三:员工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3
一、卫生安全制度
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结合局内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餐厅环境要整洁有序
1、采取有效措施,清除卫生死角,添设防蝇设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囊生条件。
2、环境卫生坚持一餐一小扫,一天一中扫,一周一大扫,划片分工,包干负责。做到墙角无蛛网,墙面无污迹,地面无灰尘。
3、按规定摆放所有设施,在使用方面的基础上,力求整齐美观。
4、仓库要保持通风、阴凉、干燥。物品摆放应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标有物品名称标志。
(二)、餐厅设备要洁净消毒
1、各类设备在使用后都要擦抹干净,食品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2、保洁柜等大的存放设备定时用消毒液洗消毒,餐盘等小的餐具用蒸气消毒。
3、板,刀具使用后要消毒存放好。
(三)、从业人员要健康卫生
1、所有餐厅从员均要持证(健康证)上岗。
2、从业人员临时出现有碍二食品卫生的疾病是地,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本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期间要穿戴好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做到“四勤”(勤洗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两不“(不戴首饰、不抽烟喝酒)。
(四)、食品卫生要确保安全
1、严格把好采购关。大宗食品采购时要签订协议并索取相关证件。拒进过期、变质、有毒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清洗食品一定要彻底,并分池清洗,分筐摆放。
3、加工时用具要消毒
4、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
5、存放时生、熟及半成品食物均应分桶、分柜。
6、所有餐具设专人负责消毒。
(五)、管理监督要严格有力
1、监督协调小组负责对餐厅的卫生安全管理、监督。
2、严禁非餐厅人员随意进入灶房。
3、定时对餐厅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并安排一定时间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培养。
4、对餐厅卫生采取两套人马监督:一是局管理中心组织人员不定期督查;二是在餐厅负责人组织下进行互相督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责令返工,并扣取一定考核分。
二、餐厅职工必须保持个人良好的卫生要求
1、应作好健康检查和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2、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作好“四勤”。
3、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均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先洗手消毒。
4、在操作间内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分装食品、售菜时戴好口罩。
5、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间内吸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
6、在离开食堂或进入厕所前必须脱下工作衣帽,在外出回来时必须洗手消毒穿戴工作衣帽方可进入食堂操作间。
7、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三、建立健全有序有食品采购、验收要求
1、食品采购定人、定责、定岗,必须有两人采购,每天采购的食品都要有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
2、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和有营业执照及检合格的经营单位采购食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3、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同时也要掌握定点志不定点的原则,关注市场行情。
4、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与规定,必须新鲜、卫生、清洁。
5、严禁采购以下食物:
一是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是未经生猪产品卫生检验不合格珠肉类及制品。
三是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全食品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是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包括半成品。
6、验收时由专职验收员和餐厅厨师长多人验收,有验收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额等项,并签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对肉类、乳制品、酒类、腐竹、调味品及食品添加剂等,必须向被购入方索取品检验合格证或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对不合格产品一律拒收。
7、认真做好蔬菜农药检测工作,对蔬菜、豆制品,肉类每次有记录,并48小时留样。
四、建立严格的餐饮具消毒卫生制度
1、餐饮具洗刷消毒要以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
2、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连胜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严禁使用。
3、洗刷餐饮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4、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必须符合食品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5、消毒后的消毒餐饮具必须储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6、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储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7、餐饮具消毒专人负责,按照有关消毒方法进行操作,并作好每次消毒登记。
五、建立餐厅仓库存食品定时巡检制度
1、食品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餐厅仓库。
2、食品进入仓库必须登记,标明品名、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项目,并签上验收人和仓库管理员名字及进仓库日期。
3、食品贮存应当整齐、有序、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每种食品必须标挂食品标牌,并注明相应项目。
5、食品仓库应当通风、保持清洁、防潮,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
6、严禁在仓库内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物品。并做好进出食品记录和卫生工作。
7、剩下食品必须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有标记,生、熟、半成品分柜存放一,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六、建立严格的厨师生产操作管理要求
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进行食品加工,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4
一、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守法经营,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对不合格产品实行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推出本经营单位的管理制度,本企业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三、经自查,发现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的,本企业停止销售,推出要经营单位:
1、包装破损和运输途中被污染的或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的要求的食品;
2、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食品;
3、感官鉴别已经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4、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5、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6、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7、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
8、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食品;
9、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食品;
10、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食品;
11、假用他人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标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让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食品;
12、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法或经法定机构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食品;
四、本企业员工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
(2)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退回已售出食品,退回供货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报告。
(3)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货销毁。
五、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经营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六、本企业和供货商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必须订立供货方食品质量保证条款以及对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货和赔偿等条款。
七、本企业员工应对本经营企业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推出市场;对可能造成食品安全危害的,应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做好食品退市和查处的相关工作。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5
1.食品(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的质量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为严格不合格食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食品售出,确保消费者服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统称“食品”)。
2.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不合格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3.质量不合格食品不得采购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食品,均属不合格食品,包括:
①食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②食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③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在将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区,挂红色标识,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5.质量管理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出具食品质量报告书或不合格通知单,及时通知养护、销售及岗位人员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产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区,挂红色标识。
6.不合格食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①不合格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食品;
②不合格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不合格食品报损有关单据;
③不合格食品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食品的销毁记录。
7.对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8.明确为不合格食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经营责任制,质量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处罚。
9.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并妥善保存至少2年。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6
第一条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管理,严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经营单位依照法定条件、要求处置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不合格食品实施处置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记、名优标记、国际尺度采用标记、防伪标记等质量标记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透露表现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及格食品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划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安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第四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
(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四)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条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安康、人身安全的不及格食品,本经营单位选择可以覆盖销售范围的消息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合内公示,告诉购货人退货,将不及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对本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超市。
第七条本经营单位应抵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7
为维护我县市容环境,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百姓健康,促进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对问题食品后处理工作。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处置管理制度
一、各餐饮单位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各餐饮单位必须按要求与城管局签订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处理协议。
三、餐饮单位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四、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由城管局统一回收处理。回收给养殖户。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二章问题后食品处理制度
一、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处理工作,应当边报告、边调查、边处置,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危害后果。遵循预防为主、依法科学、迅速正确、综合治理的原则。
二、制定调查工作方案;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提交的事故调查报告;
三、调查内容;事故单位概况;导致事故的食品名称、来源、数量、流向;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事故造成的.健康损害、死亡情况;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流行病学调查及相关检测、诊断和鉴定结果;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参与事故调查的主要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四、对出现问题的食品,追根溯源,集中查封扣押,集中处置。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8
一、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抓好食品安全事前监管,消除不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商部门要督促经营者对所经营的食品进行清理、查验,对过期、失效、变质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要及时下架、退市,并填写《退市登记表》。
三、退市食品范围
1、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无产品名称);
2、过期变质食品(含无生产日期、有效期的食品);
3、假冒伪劣食品(商标侵权、虚假宣传);
4、流动检测(抽检)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食品;
5、不符合生产标准、卫生标准、计量标准的食品;
6、食品标签不符合要求的'食品;
7、国家发布的问题食品;
8、部门协查食品;
9、媒体曝光食品。
四、处理办法
1、对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工商部门采取强制退市的办法,对上述市场食品依法没收。
2、对影响危害人体健康,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食品。工商部门要采取集中销毁方式退出市场流通。
3、对食品标签不符合国家《食品通用标签标准》的,要求整改,暂时退出流通。
4、厂场挂钩、厂地挂钩、签订进场协议的,要解除协议,取消挂钩。
5、对问题食品已售出的要及时责令追回。
五、退市商品实行行政报告制度,各经营户对退市食品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工商部门报告、填写《退市食品登记表》。
六、对问题食品实行消费警示制度,工商部门将对问题食品的名称、批次、数量、问题原因、经营企业、生产企业情况向消费者公告。
七、工商部门对问题食品,要重点监管,防止改头换面二次流入市场。
八、退市食品要实行退市备案,退市整改食品重新入市须抽检合格。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9
一、目的:
对不合格食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食品的非预期食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购入的食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发生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三、职责:
1.食品制作人员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并上报不合格食品的内容。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在其职责范围内,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处置。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不合格食品处置的种类、数量及其结果向相关部门领导汇报处置结果。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食品的管控,防止不合格食品的`发生。
四、控制程序:
1、对不合格食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分类。
2、对不合格食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识别。和处理。
3、对购入的确认不合格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出“不合格品”标识,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内,将《进货记录》报采购部门负责人退换。4.对不合格食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处理,并填写相应的处置记录。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上述内容对食品的管控。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10
1、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经营协议;
2、安排专人负责本店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3、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4、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5、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6、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7、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8、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及环保部门报告;
9、发现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应第一时间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环保部门举报;
10、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11
不合格食品实行预警退市措施是商品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做好不合格食品退市和杜绝再次流入市场,特制定本规定:
一、对已过保质期的.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经营者仍在上市交易的,由工商管理部门强制抽检,根据检验结果,确定食品流向,销毁或退回原厂进行处理。
二、对不能确定其食品来源或食品是否合格,又无质量检验的,要求该食品一律不准上市交易,必须退出市场。
三、对经质量抽检,属产品质量问题的,由工商部门予以处罚外,不影响食用的,可经厂家整改后继续销售;不能食用的,就地销毁。
四、对退出市场的问题食品,经营者必须提供其流向证明,备案存查,以防问题食品再次流入市场。
五、为确保问题食品流向到位,超市配合工商部门与问题食品退回厂家当地工商部门联系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问题食品得以有效的监督管理。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相关文章: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01-01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05-27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必备)01-23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精选11篇)04-14
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01-01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11-07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09-07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合集]02-08
食品安全处置制度(通用11篇)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