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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31 15:55:59 制度 我要投稿

供水管理制度(20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水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供水管理制度(20篇)

  供水管理制度1

  二次供水水质污染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为了预防和控制突发性饮用、生活用水事故发生及水传染病的传播流行,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规范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成立二次供水水污染预防措施及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事故应急抢救小组和事故应急后勤保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2、事故应急抢救小组成员:

  3、事故应急抢救后勤小组成员: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职责: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和水务部门报告,调配和组织相关人员及物资进行紧急事故抢救。

  2、抢救小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3、后勤保障小组职责:负责供给处理事故所需的物资等。

  二、报告制度

  (一)报告职责制度

  1、事故报告职责人严格履行水电中心抽水加压管理员工作职责,以发现异常现象第一时光向事故报告职责人报告(5分钟内)。

  2、事故报告职责人确认发生事故,立即向单位领导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和水务部门报告(10分钟内),并同时了解事故经过,做好调查,现场组织处理工作。

  (二)事故报告职责人:

  三、现场处理

  一旦发生事故,领导小组负责现场处理全面工作机协调工作。抢救小组承担现场处置工作任务,包括现场调查与控制,现场设施及污染的处理、样品采集、清洗消毒、水源保护等工作,快速消除污染,减少污染,启动储备水源。后勤保障小组启动贮备物资,对现场处理工作供给物资保障。

  四、后勤保障及物资储备

  后勤保障在事故发生时,要做好应急用水保障工作,同时购买很多纯净水或矿泉水供应各部门,若断水两天以上,要争取消防部门援助,用消防车拉水供应用水。在稳定消费者情绪后,做好清洗、消毒和恢复供水工作。取水样送卫生计生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供水。

  供水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加强xx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保障城市供水系统的安全运行和饮用水水质安全,维护供、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规及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景,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城市公共供水区域内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维护和运行管理以及对二次供水水质的监督管理。本规定所称二次供水,是指将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的水的水经过储存、加压、消毒等设施处理后为用户供给生活、生产用水的方式。本规定所称的二次供水设施,是指为二次供水设置的水箱、储水池、水泵、供水泵房、电机、气压罐、电控装置、水处理设备、消毒设备、供水管道、阀门等设施。

  第三条城市人民政府明确的负责城市供水管理的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二次供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新建、扩建、改建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和设备安装应贴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有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五条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除贴合国家建筑规范和卫生标准外,同时应贴合下列条件:

  (一)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和使用不得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造成不利影响。

  (二)二次供水设施设计方案要经城市公共供水单位审查同意,设计方案必须满足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连接的条件和管理要求。

  (三)二次供水设施要有防止污染的具体措施,确保城市公共供水水质安全。

  (四)二次供水设施所用材料必须贴合国家质量标准,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管材、配件和设备,所用原材料必须是贴合卫生要求的合格产品。

  (五)新建住宅二次供水工程应按照水表出户、一户一表、计到户的要求设计和施工。

  第六条二次供水设施竣工后,要经城市建设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验收,二次供水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二次供水设施应由产权单位(人)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进行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要与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签订安全供水职责协议,确保二次供水的安全。

  第八条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承担以下职责:

  (一)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要保证二次供水设施完好及周围环境的清洁,保证供水水质不受污染,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并建立登记制度。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必须有取得卫生资质,并在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单位实施。

  (二)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每季度要对水质和水压进行监测,对供水设施进行检修保养,无水质监测本事的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水质监测,保证二次供水水质、水压合格。

  (三)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要配备专(兼)职设施管理人员。从事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应取得当地卫生部门发放的健康证,并定期理解健康检查。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对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组织专业技术培训,确保二次供水安全稳定运营。

  (四)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要保证二次供水设施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需要降压供水或停水的,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当提前24小时告知用户做好储水准备;发生水质污染或水质不贴合国家卫生标准时,要及时向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五)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要建立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清洗、消毒和安全生产制度,建立资料档案记录归档制度,理解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二次供水设施,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要到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并理解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管理制度和管理档案。

  第十条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每季度要委托xx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地方站对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进行水质检测或抽查,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对二次供水水质检测不合格的,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责令二次供水管理单位限期整改。

  第十一条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对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的,责令其限期组织清洗消毒。逾期不清洗消毒的,有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清洗消毒,费用由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承担。

  供水管理制度3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供水管道工程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安装公司的绩效管理机制,规范施工人员的行为规范,尽心尽力干好本职工作,全面提升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对工程投标的管理与考核

  1、技术部负责供水管道工程投标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掌握招标的理论知识,坚持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遵章守法不以权谋私。

  2、技术部负责编制供水管道工程投标书,投标书包括的文件:投标书及其附录;授权书;投标保证金;报价的工程量清单;辅助资料表;证明合格条件和资格的资料。

  3、投标书批准、发出前,技术部负责组织技术、质检、材料、预算等有关人员进行评审,填写“产品要求评审报告”,总经理批准。

  二、对工程合同的管理与考核

  1、技术部负责中标后的工程合同签定,安装公司按合同条款实施。

  2、工程合同要具有合法性、规范性、实用性、系统性、科学性。

  3、工程合同应明确规定工程名称、地点、工程范围、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开、竣工期限及有关事项和责任。

  4、合同签定前,由技术部组织技术、质检、材料、预算等有关人员进行合同的评审,填写“产品要求评审报告”,总经理批准后,签订正式工程合同。

  三、对工程开工的管理与考核

  1、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由安装公司填写开工报告,开工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工。

  2 、开工报告由技术部上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批准后通知安装公司开工。

  3、工程开工前,由技术部到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委托监督手续。

  四、对图纸会审的管理与考核

  1、图纸会审必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主持,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技术部组织技术、质检、安装公司有关人员参加,三方共同会审图纸。

  2、设计交底的内容、图纸会审提出的问题及会审结论均应做好记录,填入图纸会审记录中。

  五、对施工准备的管理与考核

  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由安装公司全面负责。

  2、技术部负责检查安装公司施工前施工现场、施工材料、施工设备、施工人员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成安装公司立即进行整改,满足规定要求后方可开工。

  六、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管理与考核

  1、安装公司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为指导施工的技术、经济文件,技术部负责审核,审核其内容的适宜性,报总经理批准。

  2、给水管道管径大于DN600mm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不足)小于DN600mm的编制施工方案。

  3、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a)工程概况;

  b)施工准备实施计划;

  c)总进度计划与进度统筹图;

  d)主要工程量表;

  e)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技术措施;

  f)质量安全目标规划与保证质量和安全措施;

  g)主要材料、设备、机具需用计划;

  h)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4、技术措施的内容

  a)根据季节施工特点,编制冬期、雨季施工技术措施。

  b)技术措施应包括施工方法、操作工艺;质量标准、保证质量措施;对原材料、半成品的要求及使用的机具要求;安全措施、防护设施的要求。

  七、对技术交底的管理与考核

  1、施工前,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编制技术交底卡,按分项工程、分工种向工人队组进行技术交底,接受交底卡人完全理解内容后由交底人和受理人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

  2、技术交底的内容

  a)计划交底:交劳动力安排,施工组织、进度要求;

  b)质量交底:交质量标准、保证质量措施、质量评定内容;

  c)技术交底:交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方法、特殊过程控制要求;

  d)安全交底:交安全措施、安全规程 、防护设施要求。

  3、生产技术部按工程进度检查各分项工程,技术交底的内容,记录的内容,记录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发现问题责成安装公司进行完善。

  八、对施工日志的管理与考核

  a)施工日志由安装公司技术人员每天填写。

  b)施工日志的容包括:施工内容、施工方法、施工条件、人员调动、供应情况、质量情况、安全情况、有关指示、有关检查、气候情况等。

  c)技术部对安装公司施工日志的填写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施工日志内容的完整性,发现问题责成安装公司进行完善。

  九、对施工质量的管理与考核

  a)安装公司质检员按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对分项工程进行分段检查,填写“工序质量检验评定表”,“水压试验记录”,作为工序评定的`依据。

  b)由技术部负责定期、不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召开质量分析会,将检查的内容做好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责成安装公司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要求。

  十、对施工过程的管理与考核

  1、施工进度的控制

  安装公司工程技术人员统筹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表,并按计划施工,技术部每旬抽查一次,督促按进度计划施工,确保工程交付期限。

  2、施工设备的控制

  给水管道施工中使用的设备机具,必须履行设备进场验收手续,运转正常、验收合格。

  3、施工材料的控制

  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和成品必须有产品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同时必须具有材料的试化验单并有技术负责人签署的意见,方可进入现场使用。

  4、施工人员的控制

  a) 安装公司的项目经理、工长、质检员需经过培训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后,方能上岗单独承担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b)电焊工、气焊工、钳工需经培训并取得规定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进行与资质相符的焊接操作。

  c)管工、铆工、钳工需经培训并取得规定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操作。

  5、安装公司必须按工程图纸施工,严格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

  程,接受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6、施工过程要严格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不得擅自修改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修改时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7、施工过程中应按规定要求填写各标段沟槽开挖、安管、检查井、回填等分项工程的“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各项内业资料,做到及时、准确、清晰、完整,各级部门和人员签章手续完整。

  8、技术部每月对各单位工程施工过程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成安装公司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十一、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管理与考核

  1、工程竣工后,由安装公司向质量监督站提交竣工报告和工程技术资料,申请工程质量核验、评定质量等级。

  2、由技术部组织安装公司、维修公司、水表检定中心、、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签署竣工验收单。

  3、验收内容:主要工程数量、造价、竣工日期,工程质量情况、工程质量等级、遗留问题,有关各方同意验收的签证等。

  十二、对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与考核

  1、技术档案由安装公司整套汇集编目立卷,上交技术部审核,统一由档案室保存。

  2、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a)开、竣、停、复工报告;

  b)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c)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

  d)技术措施,季节施工技术措施;

  e)施工日志,质量回访,保修单;

  f)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和试化验报告,半成品,构件出厂合格证;

  g)施工试验报告,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定位测量记录;

  h)工序、部位、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管道试验、水池满水试验记录;

  i)工程竣工核验证书,竣工图。

  十三、对工程预、结算的管理与考核

  1、工程预、结算的编制人员一般应具有黑龙江省建设厅须发的资质证书;

  2、工程预、结算资金不得突破设计概算资金。

  3、编制工程预、结算的工程项目必须具有符合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

  4、预、决算的内容应完整、准确,符合有关计算标准和工程实际情况。

  5、由安装公司对工程做出预算,技术部按实际列决,相应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签字后由技术部部长转交财务结算。

  供水管理制度4

  为切实加强县城区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保障用户生产生活用水需求,解决二次供水引发的矛盾,保证二次供水的水质,现就二次供水作如下规定:

  1、规定适用于本县城市规划区内的二次供水设施管理。本规定所称二次供水设施系指在城市供水设施外连接的自建供水设施,包括二次供水管道、水箱、贮水池、泵站。

  2、市住建局是本县城市规划区内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县供水公司受住建局委托作为本县城市规划区内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统一规划和初步设计审查、组织工程验收、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县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二次供水的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3、凡新建、改建、扩建二次供水管道必须采用内衬不锈钢复合管,新建二次供水管道的设计和建设,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同时交付使用。

  4、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单位应当将二次供水管道施工设计方案,送二次供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设计。

  5、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必须贴合城市供水规划和年度供水计划。建设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单位必须与二次供水设施管理部门签订质量保证合同,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施工中要遵循内衬不锈钢复合管管道安装技术规程。

  6、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及安装,应由具有城市供水工程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和建造,必须贴合二次供水工程技术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规范。并由二次供水设施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

  7、二次供水工程竣工后,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专项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8、二次供水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报请二次供水设施管理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验收合格并获得《二次供水设施使用许可证》和多层建筑供水《卫生许可证》后,供水企业方可供水。本规定实施前已建成使用的二次供水设施使用单位,必须在二次供水设施管理部门规定的.限期内补办《二次供水设施使用许可证》。

  9、二次供水设施运行后,必须二次供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令运行。

  10、用水单位自行建设的与城市供水管道连接的户外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必须经二次供水设施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并交其统一管理后,方可使用。

  11、二次供水设施单位应当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切实保证正常供水。二次供水设施出现故障时,二次供水设施单位必须及时维修,无维修本事时,应当委托二次供水设施管理部门有偿维修。

  12、二次供水设施投入运行后,必须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管理的规章制度,设置运行记录。

  13、二次供水管网建设单位应当与二次供水设施管理部门签订《二次供水设施合同书》,建设单位必须履行合同的规定。在施工中选用的管道材料必须是健康无害的不锈钢管或者内衬不锈钢复合管。

  14、二次供水设施单位必须有相应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必须经二次供水设施管理部门专业培训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健康检查,持有《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上岗证》和《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15、二次供水设施使用单位发现二次供水水质不贴合卫生标准和跑、冒、漏水,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供水企业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部门以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16、老城区原二次供水建设单位主体资格缺失后,二次供水管理可移交二次供水设施管理部门管理部门。可是二次供水管网必须是采用内衬不锈钢复合管改造完成的,否则不予移交。

  供水管理制度5

  水泵房是提供生产、生活、消防用水的关键部位,是直接关系到企业生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部位。为管理好水泵房,明确职责,制定如下标准。

  一、水泵房及地下水池,消防系统全部机电设备由机电人员负责监控,定期检查保养、维修及清洁清扫,并做记录。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书面报告领导。

  二、水泵房内机电设备由机电人员负责,其他人不得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泵房。

  三、水泵房内所有设备在正常运转下,开关应放在自动位置,所有操作标志简单明确,主接触器开关每半月检查清洗一次。

  四、消防泵按定期保养规定进行检查,每旬进行一次“自动”、“手动”操作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五、水泵球阀定期检查保养,泵房每周打扫一次,水泵管道每月检查擦洗一次。

  六、水泵控制回路应每月进行一次紧固,检查是否可靠,检查备用水泵能否在主机出现故障的情况下,自动运行。

  七、注意电机运行时的电流、温升情况,声音是否异常,机械是否滑动灵活,定期进行对轴承加油,使水泵达到100%良好状态。

  八、污水池卫生常清扫,水泵、管道常保养。

  九、地下水池、中位水箱、高位水箱的液位阀每周检查一次,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供水管理制度6

  一、二次供水设施及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xx)。

  二、二次供水设施的`公共场所须建立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水卫生管理工作。

  三、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工作。

  五、二次供水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二次供水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必须上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六、二次供水水池应封盖加锁,并保持二次供水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水池的排气孔溢流管孔应加装砂网,水箱周围2m内不得设有污水管线及污染源。

  七、二次供水的管线不得与市政管线直接接通,不得与非饮用水管直接连通,不得与大水便器直接连接。

  八、水池至少每年清洗消毒二次。从事清洗消毒人员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及健康证明。

  九、当二次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供水管理制度7

  一、加强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尤其是目前尚使用自备水的农村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尽可能使用城乡统一的自来水。对于目前不具备条件而只能使用自备水的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组织,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和完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开展爱国卫生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使用自备水的学校必须保证开水的供应,严禁学生直接饮用自备生水。

  二、认真做好农村学校的改水工作。自备水水质的好坏很程度取决于自备水水源的选择和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县教育列出专项资金,有计划地对农村学校自备水设施进行改造。根据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要求自备水水源尽可能选择深层地下水,凡选择地面水或浅层地下水的必须保证在水源周围30米以内无生活性或工业性污染源;加强水源卫生安全管理,设置警示标志,井水加盖封闭,并及时清洗淤泥;对于经卫生部门监测不合格的自备水,必须限期完成改造工作,并经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及时清洗消毒供水设施。配置高位蓄水池以满足供水需求的学校,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自备水管网及蓄水池的清洗消毒工作,坚持每学期开学之前和开学期间定期进行冲洗和消毒,在夏、秋季节台风或暴风雨过后要及时增加清洗消毒频次,并做好冲洗消毒登激作。

  四、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卫生部门要定期开展对学校饮用水的.`水质监测,对水质监测不合格的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签订的学校安全责任书,必须有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内容。

  五、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卫生、教育等行政部门每年要对农村学校自备水水源、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的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必须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5、学校应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形式,提示学生科学卫生饮水、自带饮具及节约意识。

  供水管理制度8

  1、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与管理应有专门负责的人员。

  2、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熟悉二次供水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运行要求。

  3、运行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对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

  4、二次供水运行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设备的运行情况及相关仪表、阀门应按制度规定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做好运行和维修记录。

  5、二次供水运行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改已设定的运行控制参数。

  6、二次供水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泵房内的排水设施、各类仪表、阀门等,保证阀门不漏水;自动排气阀、倒流防止器运行正常。

  7、二次供水管理人员经常进行二次供水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影响供水安全的各种故障隐患。发现供水设施运行有可能影响到水质安全的异常情况,应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

  8、二次供水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抢修,尽快恢复供水,超过24小时未能恢复供水的,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采取临时供水措施。

  9、泵房内应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及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物品。泵房应保持清洁,确保设备运行环境处于符合规定的湿度和温度范围。

  10、二次供水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巡检设施运行及室外埋地管网,严禁在泵房、周围堆放杂物,不得在管线上压、埋、围、占,及时制止和消除影响供水安全的因素。

  11、按有关规定要求定期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向用户公布。

  12、运行记录等相关资料要归档保存至少三年。

  供水管理制度9

  一、供水设施的日常运转、保养、清洗、消毒、安全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供水设施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三、供水设施必须加盖加锁以防范不安全隐患事故发生。

  四、供水设施与外界相通的检查口、排气孔、溢流口、排污口须有防护网罩。

  五、供水设施周围环境须整洁干净,且符合卫生要求。

  六、设施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施检修并进行卫生安全巡查。

  七、每年应对二次供水用水箱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清扫、清洗、消毒,并有记录、有评价。并对水质进行检验。

  供水管理制度10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二次供水管理,保证城市二次供水质量与供水安全,保障居民正常用水,根据《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城市供水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市二次供水是指将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中的自来水,通过另行贮存、加压再送往用户的供水方式;所称城市二次供水设施是指为城市二次供水设置的储水设施、加压设备、水处理设备、供水管线、电控装置和泵房(含土地)等;所称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单位(简称维护管理单位)是指对城市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维护管理的城市供水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产权单位等。

  第三条本市城市公共供水范围内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荆州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市二次供水的主管部门(以下称二次供水主管部门),其所属的荆州市公用事业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荆州市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具体监督工作。

  第五条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对供水水压要求超过公共供水管网服务压力的,建设单位应配套建设城市二次供水设施。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的开发单位或建设单位,可以委托城市供水企业建设城市二次供水设施。

  第六条凡属应配套建设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的房屋建筑工程,在工程总概算中应计入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费用。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应与房屋建筑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交付使用。

  第七条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工程的.设计、造价、施工和监理等活动应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八条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完成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方案后,应征求城市供水企业对该方案的意见。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应当根据有关标准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

  第九条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应执行《城镇供水设施建设与改造技术指南》的规定,所用设备、材料等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禁止使用已被淘汰的设备、管材、配件等。

  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应纳入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通知城市供水企业参加。

  建成后的城市二次供水设施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连通之前,建设单位应向二次供水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的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经验收合格后,产权人可移交或委托给城市供水企业维护管理。

  城市供水企业在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移交或委托维护管理手续完成后,应将相关资料分别报二次供水主管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对已建成运行的城市二次供水设施,产权人自愿选择移交或委托城市供水企业维护管理的,在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设施进行更新,完成供水“一户一表”改造,且验收合格后,可移交或委托给城市供水企业维护管理,城市供水企业应当接管。

  第十二条已建成运行并由物业服务企业或产权单位负责维护管理的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其维护管理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或产权单位计入服务费成本。

  第十三条对无物业服务企业或无产权单位管理的城市二次供水设施,房屋所有权人自愿移交或委托城市供水企业维护管理的,城市供水企业应负责对相关设施进行检修完善、维护管理,房屋所有权人应缴纳相关费用。

  第十四条本规定涉及自愿移交或委托维护管理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的,产权人(含房屋所有权人)应与城市供水企业签订移交或委托维护管理协议,依法约定相关事项。

  第十五条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委托或移交给城市供水企业后,保证城市二次供水设施正常运转所需的维护、更新等相关费用,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合理制定标准。城市供水企业对所收取的费用应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并接受二次供水主管部门及价格、审计等其他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六条维护管理单位应保证城市二次供水设施供水水质和水压的合格,相关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进行抢修,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居民的生活用水正常供应。

  第十七条维护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城市二次供水设施档案管理和相关维护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并实行持证上岗。

  维护管理单位应定期对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的周边环境进行巡查,确保该设施的周边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维护管理单位至少每半年应对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的水质进行一次检测,并对蓄水池和水箱进行清洗消毒。不具备水质检测能力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确保供水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测与消毒的结果应及时向相关用户公示。

  第十八条维护管理单位应保证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的不间断供水,因工程设施维修等原因确需要停水或降压供水的,维护管理单位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

  因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标准停止供水的,维护管理单位应及时告知用户,并在12小时内采取紧急处置措施;超过24小时仍未恢复供水的,维护管理单位应采取应急供水措施,确保用户基本生活用水供应,并在24小时内向二次供水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对城市二次供水的水质定期进行卫生安全监督检测。对供水设施未按规定清洗消毒及水质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应责令维护管理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第二十条从事城市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单位应当符合相应的条件,清洗消毒的专业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一条维护管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除外),由二次供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根据《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一)二次供水水质达不到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

  (二)未按规定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的;

  (三)未按规定对二次供水进行水质检测或者委托检测的;

  (四)隐瞒、缓报、谎报水质突发事件或者水质信息的。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一)维护管理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的;

  (二)维护管理单位供应的二次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

  (三)维护管理单位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直接从事二次供水管理维护工作的;

  (四)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直接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的。

  第二十三条负有行政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有效期5年,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各县(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供水管理制度11

  一、泵房、恒压室设备由水电班指定专人负责监控、清洁及日常运行巡视。

  二、泵房、恒压室内机电设备、仪器由值班人员负责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水泵房,严禁非值班人员操作各种开关、按钮。

  三、水泵及控制开关、按钮、阀门应有明显操作标志,标志简单易懂,正确无误。

  四、水泵、仪表、阀门控制开关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更换,确保控制性能良好。

  供水管理制度12

  为确保全公司生产正常、安全运行,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1、职责分工

  ⑴ 全公司供水系统管线(包括生活水、消防水和循环回水等)和室外装置的一次阀门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管理,由设备课负责。

  ⑵ 车间内部供水管线及附属设备的使用,维修和管理,由使用部门负责。

  ⑶ 办公室、食堂、浴室、开水房、职工宿舍、洗衣组等部门的生活用水及其设备的使用、维修管理由行政科负责。

  ⑷ 全公司消火栓的使用、维修、管理由安全课负责,严禁任何部门或个人擅自动用。

  2、使用管理

  ⑴ 凡新装自来水管道、阀门、旧管线的拆除、更改、扩径等一律由需用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经设备课批准后,方可施工,完工后,必须绘制竣工图,并交公司档案室和设备课备案、归档。

  ⑵ 加强供水管道和回水系统的维修、保养工作,防止跑冒滴漏,努力降低水耗。

  ⑶ 各部门用水一律装表计量,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必须严格分开,否则设备课有权拆除并扣发当月节能奖。

  ⑷ 用水阀门、龙头,须有专人负责,严禁长流水、长放水等浪费现象,生产用水由设备课监督,生活用水由行政课监督。

  ⑸ 公司不准在浴室洗衣服等,违反者按规定罚款,由行政课监督实行。

  ⑹ 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将自来水接出厂外,如遇特殊情况,应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设备课审查,经(副)总经理批准,并需计量收费,每月结算。

  ⑺ 为了节约用水,力求做到废水回用,努力提高自来水重复利用率,任何部门,不得任意将回水放入排水沟内。

  供水管理制度13

  1、水池结构坚实、牢固、光洁、不渗漏、耐腐蚀;水池人孔必须加盖加锁,锁匙由值班人员保管;水池溢流管口、通气孔口应有防蚊虫进入的不锈钢网;溢流管、排空管不得与下水道直接相连。

  2、水池每年至少由专业清洗公司清洗消毒二次,并取得市水质检测中心水质检测合格证明。在水质二次污染高发期应适当增加清洗次数,定期投加适量消毒剂。

  3、水池管道、阀门定期维护,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应立即组织维修、更换。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开启或关闭水池阀门。

  4、水池四周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杀;周围禁止设置旱厕或堆放垃圾堆。

  供水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的管理,预防水质污染,保证二次供水水质贴合国家标准,防止肠道及各类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景,特制定管理办法。

  第二条总务处为学校二次供水唯一管理单位,负责学校二次供水配套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水质监测、计量、缴费等工作,负责学校二次供水工作配套规章制度与档案的建立。

  第二章管理原则

  第三条配合行业主管单位做好水质监测,接收大家监督,确保让大家喝上“放心水”和“满意水”。

  第四条二次供水设备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二次供水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五条水池或水箱应封盖加锁,并坚持供水设备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二次供水各级水池的人孔排气孔溢流管孔应加装砂网,水箱周围2m内不得设有污水管线及污染源。

  第六条二次供水的管线不得与市政管线直接接通,不得与非饮用水管直接连通,不得与大便器、小便斗直接连接。水池的排气管和溢流管可是同一管,但不得与其他管相连,不得与排水池相连应离地面50cm以上。

  第七条学校自行配备检测仪器,每一天对供水设施巡查和对水质监测,同时做好巡查监测记录。

  第八条做好二次供水工作环境清洁工作,同时做好供水设备设施及周边环境的监控工作,针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等可能发生污染的环节,制订和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检查,严防污染事件发生。

  第九条严格控制水质消毒效果,保证水质余氯到达《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并做好消毒登记工作。

  第十条水池周边要做到每日巡查,水质要保证每日检测,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由卫生管理人员或委托专业清洗队伍进行,每年暑假、寒假消毒各一次,清洗消毒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并做好水质检测,水质必须送当地疾控中心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理解卫生监督部门的抽样监测,确保水质卫生安全。

  第十一条水质监测发现严重的水质和健康危害问题,应当及时向辖区教育主管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启动应急预案。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十二条饮水机、热水器设置专人管理,应放在固定、安全、卫生的位置,防止二次污染,必须定期清洗、消毒。清洗消毒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每学期不少于二次。

  第十三条确保二次供水工作正常运行,遇有行业主管单位、学校停水的特殊情景,须及时通知学校办公室院并在院网发布通知。

  第十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的涉水工程,总务处必须参与设计方案的研究,有职责提出合理化提议。施工单位在工程实施前应将设计方案提交总务处,竣工后总务处按方案参与验收。对未收到设计方案的工程项目,总务处不予参与验收,出现一切职责问题由工程负责部门负全责。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在学校供水管网私接设备设施,否则以盗水盗电行为予以处罚。

  第三章供管水员工配置原则

  第十六条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卫生、技术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之后每年进行一次业务知识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第十七条供管水设施指定专人管理,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行业行政单位下发的健康证明(书),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并按要求定期体检、换证。

  第十八条供管水工作人员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要求实施作业,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违反。

  第十九条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病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

  第二十条供管水人员凡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病症的,应主动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或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在二次供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学院视情景给予必须的奖励。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定的用水行为,学校将依规定予以处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学校将追究直接职责人与单位主管领导职责,将依法追责,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从20xx年6月7日开始实施。

  供水管理制度15

  为加强学校用水管理制度,防止浪费,节约开支,学校创建江苏省节水型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特制定如下师生用水节水管理制度:

  一、全体师生员工应树立节约用水意识,爱护水设施和设备,做到及时关闭水龙头,避免造成浪费。爱护供水设施,发现供水设施损坏应及时报告总务处,以便安排有关人员及时维修,确保供水正常。

  二、各办公室均应建立值日制度。负责值日的教师,下班前做到关门窗、关电源、关饮水机。负责值日的行政要检查办公室的“三关”情况,发现违反规定者做好记录由学校处理,水电工、校产管理员要随时对全校水设施设备巡查并及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维护。

  三、用水时尽量开小用水水量,缩短用水时间,人人应养成随手关闭水龙头的`好习惯。及时维修破损的供水管道和龙头开关。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水白流”等现象。

  四、计划用好自来水、纯净水。食堂用水保证食堂内部洗、蒸、煮及餐具消毒;保洁用水在保证质量和效果的情况下厉行节约。

  五、校园绿化用水,均采用中水微喷浇灌,严禁大水漫灌。

  六、经常检查厕所水箱使用情况,防止水箱失灵漏水,造成水资源浪费。

  七、各班打扫卫生时要求学生节约用水,做到一水多用,先抹后拖。凡用水后不关龙头,学校将通报批评。

  八、学校经常开展节约用水宣传与教育工作,利用会议、班会、讲座、板报、网络及张贴宣传画等形式进行宣传。

  九、总务处对各用水部门主要耗水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渗漏点并修理。发现人为因素导致水资源浪费时,应及时进行制止。

  十、对节约用水提出合理方案和有突出贡献者进行奖励,对在节水工作中有重大过失,造成学校经济损失者进行处罚。

  供水管理制度16

  为了保证我校师生饮用水安全卫生,保护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特制订我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一、教师饮用水(桶装)卫生管理:

  1、按有关规定,使用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准产证等经相关部门认定的桶装水。

  2、兼职供水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

  3、 提供的饮用水必须在保质期内。

  4、要求供水方定期为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相应记录。

  5、有固定安全饮用水存放点。

  6、每日有人员对饮水机作保洁维护。

  7、如发现饮用水质异常,立即停止饮用,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

  二、教学楼道学生饮用水(电加热过滤热水器)卫生管理:

  1、学校保证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确保向学生供应适温和足量的饮用水。

  2、学生饮用水作为学校安全巡查时的重点巡查对象之一。对电加热过滤热水器要定时检查维护,并做好相应记录。

  3、要求学生自备饮水用具,学校不得配置公用饮水用具。

  4、卫生保健教师、班主任及总护导老师负责随时观察学生饮水前后的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处理。

  5、学校应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形式,提示学生科学卫生饮水、自带饮具及节约意识。

  7、学校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为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保障业主身体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一、认真学习国家对二次供水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要求,切实做好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二、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供水,卫生许可证悬挂于醒目位置。

  三、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四、二次供水设施应加盖加锁,防止饮水安全事件发生。

  五、保持周围环境卫生,周围10米内不得有污物等污染源。

  六、每半年至少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一次(全年不少于2次),并进行清洗消毒效果检测。

  七、专(兼)人负责二次供水管理,管理档案完善,各项资料齐全。

  八、当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供水管理制度17

  为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保障业主身体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一、认真学习国家对二次供水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要求,切实做好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二、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供水,卫生许可证悬挂于醒目位置。

  三、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四、二次供水设施应加盖加锁,防止饮水安全事件发生。

  五、保持周围环境卫生,周围10米内不得有污物等污染源。

  六、每半年至少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一次(全年不少于2次),并进行清洗消毒效果检测。

  七、专(兼)人负责二次供水管理,管理档案完善,各项资料齐全。

  八、当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

  1、二次供水设施及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__)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____)。

  2、二次供水设施的公共场所须建立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值班人员。

  3、从事二次供水值班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二次供水工作。

  5、二次供水水池应封盖加锁,并保持二次供水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水池的排气孔溢流管孔应加装砂,水箱周围不得设有污水管线及污染源。

  6、水池至少每年清洗消毒二次。从事清洗消毒人员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及健康证明。

  7、当二次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供水管理制度18

  一、公司领导、外来参观人员(需征得部门和公司同意)在值班员的陪同下可进入水泵房,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机房门应加锁,专人负责管理;

  二、水泵房内设备设施,由维修工负责使用管理。值班管理过程中作好日常运行巡查、状态监控,做好记录;

  三、水泵房内设备设施应有完整的标识、标牌、使用状态指示;

  四、机房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允许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五、水泵房内机电设备由维修工负责操作和运行监控;

  六、泵房每周彻底清扫一次,泵及管道每月检查、清洁一次,并进行润滑、紧固、调整;

  七、维修工巡查时应及时掌握设备实际运行参数并与正常值进行比照、分析,发现异常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

  八、维修工负责公共区域水表抄表、统计、核对。

  供水管理制度19

  一、每日做好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配备余氯比色计,定期对池水进行余氯测定,当池水余氯含量低于0.05mg/L时,应及时投加消毒药物,并做好记录。

  二、做好水泵的'轮换,每台大泵、小泵分为两组执行每4小时轮换制,每2天定期给电机、水泵添加润滑油。做好轮换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轮换时间、压力、电压、电机温度、电机水泵是否有异常,如有异常及时向水电科管理人员报告。

  三、负责供水管理,定期对设施周围环境卫生是否整洁、水池周围是否有污染源、水池检修入口是否加盖上锁、透气孔、溢水孔是否运转正常等进行巡查,如有异常及时向水电科管理人员报告。

  四、严禁闲杂人员进出水厂,做好水厂安全防护工作,如遇重大和突发问题及时向水电科管理人员报告。

  五、按卫生监督部门要求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工作。

  六、应配合对水池的定期清洗,随时掌握及查询供水设备、仪表运行情况,了解水池(箱)及配套管道、阀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水电科管理人员报告,并协助维修人员维修。

  七、水电科管理人员随时抽查各类记录,如发现未按时轮换水泵、为及记录的情况,将给予一定的处罚。

  供水管理制度20

  一、泵房为企业生产、生活、消防供水控制中心,设备工作是否正常,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产及员工生活及安全问题,运行操作人员必须将设备的'安全运行放在首位。

  二、水泵的运行操作

  1.运行前应检查进水泵的阀门是否打开;水池内蓄水池是否充足;泵的转动部分是否灵活等等。运转时,泵如发出不正常声响,应立即查出原因,及时排除。

  2.泵的填料部分允许有少量滴水(10~20滴/分钟),如出现大量滴水,应做适当调整。

  3.各阀门填料处不允许滴水,如出现滴水,应拧紧相应的螺栓。

  4.供水时应经常注意水箱水位,严禁漏水跑水。

  5.水泵及其它设备的巡视检查,每班不少于两次,并做好记录。

  三、泵房卫生

  1.企业内各水箱、水池,每星期打扫一次卫生,管道、阀门及水泵周围不允许有蜘蛛网和积尘。

  2.水箱、水池内应保持清洁,人离开时,房门必须上锁。

  3.污水盖应盖好。

  四、发生事故时,应沉着冷静,迅速判断事故原因,做出相应处理,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事故未处理完毕,不得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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