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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价格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价格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院价格管理制度 1
为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强化管理意识,维护广大患者的利益,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生下列行为的,列入责任追究制度的范围。
1、自定服务项目或自定价格标准;
2、擅自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3、重复收费、无医嘱收费;
4、超医嘱规定的内容、范围和时间收费;
5、同一服务项目分解为若干项目收费;
6、超越“除外内容”规定的范围;
7、药品和医用材料不按规定作价;
8、可重复使用的医用材料按一次性材料收费;
9、属自主选择的服务和相关医疗用品未征得患者同意收费;
10、擅自提前或推迟执行有关医药价格政策;
11、不向患者提供住院医疗服务价格明细清单。
二、责任追究程序
患者对医院收费异议的,尽可能在科室内给予解答,若科内不予解决可向医院办公室投诉,医院受理患者投诉后,应认真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于10天内向患者反馈;根据自查,属医院违反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应与患者进行协商解决,并根据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责任追究办法
1、病人出院结账时,科室应对照病人医嘱进行认真审核,未进行审核或审核不认真,而造成的多收、少收、漏收,将按照差错金额的150%扣除责任科室的收入。
2、科室不予解决而反映到院办公室,经查实按查金额的200%在科室绩效工资中扣除,如病人反映到上级有关部门,经查实按查金额的.500%在科室绩效工资中扣除。
3、凡属收费人员工作责任心、业务能力等因素,以及自作主张而产生的医疗收费违规行为,属收费人员个人的违规行为。违规收费行为经认定,应立即纠正并全额退回多收金额,收费人员在一年内,多次发生违规收费行为,或同一违规收费行为被查处后再次发生的,应给予扣罚奖金。
医院价格管理制度 2
为了加强医院收费管理,特制定了《价格管理奖惩制度》,希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一、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规范记费手续,由记费单必须按照项目填写完整,不得涂改,不得擅自立项或改变项目名称。收费员发现不按规定填写者,有权拒绝收费。物价员在检查中发现不按规定填写的,每发现一次按《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二、医嘱记录,检查报告单等资料都必须与收费项目一致。如发现不相符,造成费用漏收或少收的,每发现一次按《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员收费错误,错收金额,有收费员赔偿。
四、病人投诉,所在科室应做好解释工作,如处理不妥,造成病人向院办投诉的,经核实确有收错费用的,查实后扣当事人一个月奖金,并且按《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五、凡新增医疗收费项目必须及时上报财务科,经物价局批准后方可执行,违者按《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六、专职物价员要每天对病区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对科室存在的问题,汇总后反馈给科室,以便及时纠正。
医院价格管理制度 3
1.采购人员要时刻了解各药品的'市场价格,对变化较大的药品,特别是用量较大及常用药品的价格变动情况每月底向医院汇报一次。
2.接到各种调价文件后应及时交药剂科主任,重大调价要经过院领导审批。
3.科主任根据文件要求及时通知药品会计、各药房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调价、盘点,并将盘点数据交药品会计及药品采购员。
4.药品会计在调价后3日内计算出药品调价盈亏。
5.药品采购根据调价盘点情况及时通知相关供应商进行冲减差价或退货。
医院价格管理制度 4
1.为加强本院药品价格管理,保持药品价格水平的相对稳定,更好的保护医患双方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的价格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药剂科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法》、《药品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增强法制观念,严格遵守价格法,做到有法必依、依法必究。
3.本管理制度中所称药品价格系指:国产和进口的化学药品、中药、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等药品的价格。
4.对纳入国家管理价格的药品、其他药品以及自制制剂的.零售价格均执行《山东药品价格专刊》中的价格。
5.医院药品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接受患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6.采购员在购进新药时,要及时了解新药的产地、质量,对外省药品要在第一次采购时,要求医药公司同时出示价格备案文件。
7.药剂科要及时接受国家、省、市物价部门的价格信息,及时根据《山东药品价格专刊》调整药品价格,并对每次的药品调价依据,在调价时做好详细的记录。
医院价格管理制度 5
1、医院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和浙江省物价局制定的价格政策执行。
2、药品价格管理员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有关作价原则,计算出药品的零售价(或按文件规定执行),由保管员复核查对,然后进行调价,以确保药品调价的严肃性和准确性。定期根据药品采购网复查核对药品的价格。
3、药品调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调价。
4、药品调价根据调价清单,及时清点调价药品库存数量,药品调价涉及金额应在当月财务报表中体现。
5、药品调价后,应及时告之门诊药房和病区药房,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6、当药品调价通知单滞后时,应在调价清单上注明收到调价通知单的时间。
7、药品调价应公开,让患者能明白消费,并提供快速简便的`药价查询方法和详尽的药品价格清单。
医院价格管理制度 6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药品价格行为,根据国家药品价格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本医院销售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本医院所用药品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按规定实行网上招标采购。
三、进入本院销售的药品应以实际进价为基础,顺加规定的加价率或加价额作价销售。
四、医生开具处方时应以药品通用名书写,且字迹清晰;划价时应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对药品逐一划价。
五、所有进入本院各药房销售的药品,其名称、产地、剂型、规格、价格,都应在电子触摸屏显示。
六、药品价格管理实行部门负责制,药品价格出现差错,视情况给予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批评和经济处罚。
七、实行专人专线负责医院药品价格的协调处理。
陆良县物价局的投诉电话:xx;医院投诉电话:xx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医院价格管理制度 7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在全国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及《价格法》精神,规范我院物价收费管理工作,落实不规范收费责任追究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医院各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必须按规定采用上墙、咨询服务等方式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2、医院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政策,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3、医院的各项收费要严格按“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不该收的'坚决不收“的原则执行。严禁分解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巧立明目收费。
4、各科室需要开展新的医疗项目,或需要对现有医疗服务项目增加新的内容时,应先写出可行性论证报告,并对医疗收费标准提出初步意见后报财务科,由财务科牵头按有关规定组织论证、核算成本,并拟定建议收费标准,按规定程序报物价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收费。
5、医院的所有收费,必须由财务科开具合法的正式收据,严禁任何科室和个人出具非正式收据(或不出具收据)向病人及病人家属收取各种费用。
6、凡医疗服务价格有变动的,价格主管科室和信息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新价格库。
7、医院的一切收入必须上交财务科,严禁任何科室私设小金库。
8、严格执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和门诊病人一方清制度。严格退费、退药相关制度。
9、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管理工作。凡是病人在查询系统中发现的问题或提出的疑问,均应按首问负责制的原则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不得相互推诿。
10、全院职工应共同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将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
医院价格管理制度 8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药品价格行为,根据国家药品价格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本医院销售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本医院所用药品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按规定实行网上招标采购。
三、进入本院销售的药品应以实际进价为基础,顺加规定的加价率或加价额作价销售。
四、医生开具处方时应以药品通用名书写,且字迹清晰;划价时应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对药品逐一划价。
五、所有进入本院各药房销售的药品,其名称、产地、剂型、规格、价格,都应在电子触摸屏显示。
六、药品价格管理实行部门负责制,药品价格出现差错,视情况给予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批评和经济处罚。
七、实行专人专线负责医院药品价格的协调处理。
医院投诉电话: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医院价格管理制度 9
为积极推进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鼓励医疗技术进步,规范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管理,维护医疗单位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应体现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符合社会需求并有利于基本医疗服务开展的`要求。
2、医疗机构申报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应提出正式书面报告,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表》;
(二)诊疗规范,内容包括:服务项目的规范名称(包括项目简称或英文缩写)、项目类别、工作原理、适用范围及临床意义、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及操作规范和质量标准;
(三)省级及以上专业学会的书面推荐证明;
(四)公开发表的临床应用资料;
(五)国内或国际价格资料;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实行技术认定和价格审批制度。
4、对属于新增项目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成本资料进行初审,并对价格水平提出建议,向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提交正式申请报告及医疗机构有关申报资料。
5、医疗机构开展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必须遵守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码标价,规范服务,并接受价格监督检查。
6、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价格管理制度 10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收费行为,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提高收费价格管理的责任意识,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追究的范围
1、不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价格明细清单;
2、提前或推迟执行医药、服务价格政策;
3、擅自增删收费项目或自定价格标准或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4、超越“除外内容”的范围或增加卫生材料品种或重复使用医用材料按一次性材料收费或分解项目收费;
5、无医嘱或重复收费或超医嘱规定内容、范围和时间收费;
6、自主选择服务项目或便民服务用品未征求患者或家属同意收费。
7、不同批次的医用耗材和便民服务用品(如一次性便盆等),总务和医用耗材仓库未及时向物价员报告物品使
二、责任追究程序
1、物价员自查处理程序:物价员应根据《物价管理制度》,经常对医院整个医疗活动中所发生收费事项进行督查,若发现有违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2、患者与医院自行协商处理的程序:患者若向院物价管理部门提出收费异议或行风投诉,由物价员和行风投诉接待人员与收费科室对该费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告知患者,如确有违规收费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全额退还多收的费用,同时对患者往返交通费给予补偿。
3、患者通过政府部门处理收费争议的程序:患者与医院协商不能解决或直接要求物价部门解决的,相关科室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并根据上级部门的处理决定,立即纠正违规收费行为,全额退还多收的费用,同时对患者往返交通费用给予补偿。
三、责任人追究处理
1、物价管理人员:物价员和各科室兼职物价员(病区为护士长,门诊及医技科室为科主任)未及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调整物价;物价员未履行《物价管理员岗位职责》;应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
2、电脑中心机房:擅自接受科室或个人调整医疗服务项目或价格标准造成违规收费行为的;未按“医疗费用(医疗价格)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及时调整执行省、市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价格标准的行为,应追究电脑中心机房的责任。
3、药剂科:未按上级物价部门规定时间调整药品价格而造成违规收费行为,应追究药剂科的责任。
4、病区或相关科室:若有第二条事项的行为发生,所退还患者的费用和交通费用列入科室成本支出,并按第六条之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责任追究方式
根据违规情节的轻重及对医院造成损失的大小,对直接责任人分别予以检讨、通报批评、扣除1~3个月绩效工资、行政警告、记过、直至解聘等处罚,并与本人年度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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