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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委员会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31 14:22:13 王娟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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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委员会管理制度(精选11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家长委员会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家长委员会管理制度(精选11篇)

  家长委员会管理制度 1

  一、家长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1.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本园的工作。

  2.协助幼儿园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二、家长委员会的人选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成为幼儿园与幼儿家长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热心参与本园的教育教学改革,协助幼儿园搞好有关工作,可随时代表家长向幼儿园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家长委员会的人选在各班推选家长代表的基础上建立,家长委员会的成员应热心、关心幼儿园工作,在教育子女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家长中有一定的威信和影响,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活动能力,有一定的业余时间。

  三、家长委员会的作用

  积极参与幼儿园的民主管理,在促进本园办园质量提高、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和加强家长自身建设上发挥作用。

  四、家长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定期听取幼儿园领导对幼儿园工作计划、工作情况的'介绍,学期结束听取本园工作总结汇报。

  2.对幼儿园各项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3.广泛听取家长对幼儿园教学工作、教师师德、幼儿园后勤等方面的意见,以便家园教育同步发展

  4.参与或主持幼儿园的大活动,参加本园组织的有关教育教学活动(如听、评课)。

  5.为改善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出谋划策,提供条件。

  6.参加或召开家长会、家长代表会,协助幼儿园举办家长学校或进行家庭教育讲座。

  7.组织交流和推广家庭教育先进经验。

  8.组织专题学习讨论,对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带有共性的问题开展研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9.开展评选好家长活动,督促家长履行家长义务,提高自身素质,为孩子做出榜样。

  10.商讨社区、家庭、幼儿园教育工作如何配合、协调。

  五、家长委员会成员每年九月略作调整。

  家长委员会管理制度 2

  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1、固定资产管理由事务员、会计负责,下设班组财产保管员。

  2、财产保管员有变动时,要有交接手续。

  3、每学期事务员、会计、班组共同核实固定资产1——2次,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二、固定资产的帐物处理:

  1、凡属园里的固定资产均要入帐,做到帐物相符。

  2、会计按固定资产分类建总帐、明细帐和固定资产分布帐,并做到各班组有一份财产分布表。

  3、财产的增加,由事务员填写实物验收单(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会计,一份自己留用),会计做记帐凭单办理登记、编号等手续。入帐手续完毕方能使用。

  4、财产的'减少,及残损处理,由事务员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经园所长同意,报基财科批准,方能销帐。

  5、财产的调出,应根据局基财科签发的调拨单进行帐物处理。

  三、材料、工具及各种消耗物品要建帐专人负责。

  四、财产保管内容

  1、家具类

  2、体育器材类

  3、电化设备类

  4、乐器类

  5、医疗器械

  6、炊事机械类

  7、办公用品

  8、图书类

  9、电器类

  五、财产报损及赔偿制度

  1、所有物品只限于本园日常工作使用,未经园长允许不得外借挪用。

  2、本园物品工作人员必须爱护所管物品,不得因故损坏遗失,如发生类似情况,负责人、当事人酌情必须照原价赔偿。

  3、对于低值易耗品,必须凭手续或原物品到负责人处换取。

  4、对于高中档物品,由园内专人负责使用,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如发生损坏,后果自负,事故人须照原价赔偿。

  5、园内场地,不对外开放,大型玩具供园内小朋友游戏用(禁止外人玩大型玩具),如因其他人员使用,受损由门卫人员负责。

  6、食堂物品如发生遗失,由食堂人员赔偿。

  7、各班的教具由各班保教人员负责,如发生遗失或损坏,由负责人照价赔偿。

  家长委员会管理制度 3

  第一条:全面贯彻《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大纲》,对本校家庭教育工作进行规划、组织实施、指导和评估。

  第二条:配合学校,宣传、实施《中学生守则》、《中学生行为规范》及“两纲”教育,使学生在家当一个孝顺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的“小帮手”。

  第三条:积极宣传“依靠人民办教育,办好教育为人民”的方针,提高家长对教育的认识,使家长能自觉抓好家庭教育、校外教育。

  第四条:积极探索如何发动全体家长参与教育,调动家长的积极性,为学校的教育改革献计献策,并尽快配合学校、教师,做好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第五条:经常听取家长对学校、教师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向校方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改进的措施。

  第六条:办好家长学校,对各年级家长进行分期分批培训,满足家长的需求,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素质。

  第七条:开展创建“学习型家庭”活动,加强对“学习型家庭”的.评价标准,创建途径、方法的研究。

  第八条:对家庭教育工作的优秀指导者和优秀家长进行表彰。

  第九条:家长委员会成员要以身作则,努力当家长的表率,准时参加学校活动和例会。

  第十条:家长委员会例会一学期不少于两次,办公室设在政教处。

  家长委员会管理制度 4

  一、家长委员会宗旨

  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成为为学校发展的智囊团与后盾。宣传国家的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加强学校的管理,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提高。

  二、家长委员会的产生

  1、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或班级工作的我校在校学生的家长组成。

  2、家长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必须能代表各个层面家长,由学校或班主任推荐候选人,经学校行政研究,征求个人意见后确定,并由学校发给聘书

  3、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由班主任老师、任课老师和学生家长推举产生,由3到5名家长组成。

  4、年级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年级长、各班班主任老师和学生家长推举产生,由5到10名家长组成。

  5、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学校提出建议,从各年级家长委员会中推举五名成员产生。

  6、学校家长委员会选出主任一名,秘书长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由学校(班、年级)负责各委员之间、委员会与学校之间的联络组织工作。

  三、家长委员会成员条件

  1、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关心学校,能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2、具有良好的行为表率形象,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和较好的教育效果。

  3、能热心听取并向学校积极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

  4、能主动为学校事业的发展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的支持与帮助。

  5、具有某方面特长,能为学校开辟课外教育渠道提供帮助。

  四、家长委员会职责

  1、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协助班级、年级和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议,交流家庭教育的情况和经验。

  2、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3、大力支持学校工作,对学校开展的重大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做好学校与家长的协调工作。

  4、配合学校用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去影响家长、影响社会、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一致。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整合力。

  5、力所能及地协助学校解决办学中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支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6、每学期召开两次以上的工作会议,提出并研究学期工作计划,期末做出总结。

  五、附则

  1、家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支部活动室。

  2、家长委员直接与各班主任、各年级组长、学生处主任、校长联系工作。

  3、家长委员每年为一届,可连任,学生毕业离校后卸任。

  家长委员会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的促进家校合作,共同为幼儿健康成长服务,规范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工作,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家长代表组成的群众团体,是幼儿园德育教育的重要支持力量。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促进幼儿园家长与学校之间的联系,提高家长对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参与度和教育意识,积极参与幼儿园德育工作,共同营造和谐的家园和谐的幼儿园,共同发挥家校合作的作用。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的工作以德育为中心,以事实为依据,以厚重感为准则,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鼓励家长亲身参加各项活动,丰富幼儿园教育内涵。

  第二章、家长委员会的组织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由全体家长代表组成。每个班级由3-5名家长代表组成。

  第六条、家长委员会主席由全体家长代表推举产生,班级家长委员会主席由班级家长代表推举产生。

  第七条、家长委员会办公室由家长委员会主席负责,并设副主席若干名,以及聘请必需工作人员,助手等。

  第三章、家长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家长委员会在法律、法规以及幼儿园校规校纪的范围内,具有以下权利:

  (一)提供教育及校务意见;

  (二)办理材料、征询建议,向学校反映社会公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参加学校的大事拜访、汇报会等活动;

  (四)监督学校的管理工作,促进校风校容持续改善;

  (五)对校政职能部门和有关负责人进行建议或反映;

  (六)在家庭和幼儿园中普及思想、法律和科学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知识,密切与学校的合作。

  第九条、家长委员会的义务:

  (一)发扬奉献、务实、创新、团结的精神,积极参与班级、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

  (二)积极履行家长职责,督促子女完成学业,遵守学校规则,关心、支持幼儿园的改革与发展;

  (三)广泛了解基层社情民意,及时反映市民意见、要求和建议,协调乡政府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及时调解一些社会矛盾,维护局面和谐、稳定;

  (四)积极参与和支持家庭文化活动、社区祭祀活动,创造浓郁人文氛围。

  第四章、家长委员会的工作任务

  第十条、家长委员会在家长代表委员中推选家长委员会主席及其工作小组,建立首席代表制度,从而确立与学校教育督导的'有机联系,杜绝无牵头、乱作为,从而切实保证德育教育的有效实施。

  第十一条、家长委员会要积极协调家庭教育与幼儿园相结合,督促全体父母对子女进行守护引领,自觉做子女的知心朋友和良师益友,将家庭教育融入幼儿园教育中去,让每个孩子都能接受到全面的教育和关爱。

  第十二条、家长委员会积极开展家庭教育讲座。根据不同需求,甄选专家,精心筹备各类优秀的家庭教育讲座、论坛,使家庭教育更科学化、人性化、有效化,促进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相结合。

  第十三条、家长委员会开展家长研讨会和实践活动,促进家长之间、学校之间的交流合作,为幼儿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第十四条、家长委员会规范网上与家长的交流,使网上的交流成为配合传统形式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让每位家长都能在家中与学校及时交流、咨询和反馈问题。

  第五章、家长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第十五条、家长委员会主席领导下的全体委员会成员,应按照幼儿院里的工作部署,积极行动,明确任务,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第十六条家长委员会主席应召集全体委员会成员研究讨论有关幼儿园德育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合理化意见,配合幼儿园的教育改革和发展大计进行合理部署,共同使园所的广大家长全面参与和积极支持幼儿园配套设施建设、教学改革。

  第十七条、家长委员会主席应带头积极开展各种形式、具有实效的家校合作活动,确保氛围和谐、气氛融洽。

  第十八条、家长委员会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素质,致力于发挥自身作用,充分发挥教育委员会的监督与服务功能,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德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章、家长委员会的监督

  第十九条、家长委员会应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德育工作负有监督职责,对学校提出专业性和指导性意见,推动学校不断完善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十条、家长委员会应注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德育工作的质量监督,并及时反馈问题,督促学校及时改正。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认真听取家长委员会在教育教学工作和德育工作上的意见,并在合理范围内依照建议、意见办理有关事宜。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家长委员会应当结合幼儿园工作实际,定期组织家长、幼儿参观教育实践基地,进行互动、交流,提高教育品位和实践能力。

  第二十三条、关于本规章制度中未涉及的事项,应遵照幼儿园、国家法律或其它规定处理。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家长委员会管理制度 6

  为密切家、校关系,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联系,激发广大家长参与学校工作的积极性,共同办好圭岗学校,在家长自愿、教师推荐的基础上,学校成立班级。校级两级家长委员会,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家长委员会是有学校德育处牵头,全校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发挥社会、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功能的组织。

  2、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坚持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努力实现学校、社会、家庭教育一体化,促进少年儿童素质全面和谐发展。

  3、家长委员会的成立应成为学校与学生、家长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热心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协助学校做好相关的工作,可代表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意见和要求。

  4、每个班可设3-5名家长委员会成员,并设一名家长委员会组长。年级组在家长委员会组长中再推选一名校级家长委员。

  5、家长委员会活动的次数根据每学期不同的内容而定。

  6、家长委员会活动的内容:

  (1)、学习教育心理理论。

  (2)、听取学校有关部门的工汇报。

  (3)、定期听取学校工作的'介绍,发挥对学校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协调作用,协助学校全面贯彻教育发展,促进办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4)、商讨家庭、学校教育工作的配合、协调。

  (5)、反映家长的意见、建议等,加强家庭与学校教育的同步发展,为建设好学校出谋划策。

  (6)、积极参与班级、校级的各项家校互动活动。

  (7)、每学期制定好家委会活动计划和小结,家委会活动的开展要有记录。

  (8)、家委会原则上一学年一调整。家委会委员可连任,学生毕业离校后自动卸任。

  家长委员会管理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如皋市经搬中学家长委员会是由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协助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的群众性组织机构。

  第二条本会宗旨是: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加强家长、社会与学校的联系,形成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协助学校拓展多种育人渠道,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二章组织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分学校家长委员会、年级家长委员会和班级家长委员会三级。学校、年级、班级的三级家长委员会分别由9个、20人、5人组成。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是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的当然成员。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在校学生的关心孩子成长、热心学校教育、支持学校工作,并且有一定教育组织能力和经验的家长组成。家长委员会成员可由学生推荐、家长自荐、互荐和学校推荐的'方式产生。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委员的分工由家长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第六条家长委员会每年一届,可连荐连任,学生毕业离校后该生家长的家委员会委员自行卸任。

  第七条校级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室设于如皋市经搬中学校长办公室。常设联系电话:xx

  第八条本会由主任委员主持常务工作,负责制订学期工作计划,计划由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三章职能

  第九条家长委员会的职能

  1、宣传职能:宣传“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思想,弘扬尊重人才、尊师重教、关爱学生的社会风气。

  2、桥梁职能:沟通学校教育与社区教育、家庭教育的联系,促进三者之间的互动和协调发展。

  3、教育职能:协助学校开展教育活动,指导家长对子女进行家庭教育。

  4、助学职能:支持学校改善教育环境和办学条件,促进学校不断发展。

  5、管理职能:参与和协助学校做好一定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家长委员会有以下权利

  知情权:有权知晓上级的教育政策、学校的办学目标、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实施方略和教育现状;

  参与权:有权视导学校工作,参与学校的活动策划;

  监督权:有权作为其他家长的代言人,对学校人员的工作予以监督、评议、质询和提出批评;

  4、建议权:有权对学校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家长委员会有以下义务:

  1、了解和理解学校的教育和办学理念、育人目标和培养目标,支持学校开展素质教育活动。积极配合、参与学校举行的素质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加强科学管理。

  2、听取和反映家长的意见或建议,协调家长与学校的联系,接受家长的咨询和求助,并及时与学校反映沟通。

  3、力所能及地为学校的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提供精神和物力上的帮助和支持,发动家长共同帮助学校解决办学困难。

  4、完成委员会布置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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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联系,密切学校与家庭教育的合作,本制度制定,提出学校家长委员会的组织、职责、权利与义务,以及管理和服务的具体办法,规范学校家长委员会的运行。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名称

  学校家长委员会是学校和家庭之间联系的纽带和桥梁,依法设立,以学校和家长为主要成员,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可分为校级和班级两个层次。学校家长委员会主席须为学校和家长共同选举产生,名称为“学校家长委员会”。

  第三章职责

  (一)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协助学校开展管理和服务工作,并为学校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2、发挥家长的主体作用,参与学校的管理,积极配合学校的`教学工作;

  3、鼓励家长们热情参与学校的实践活动,增强家校互动和沟通,促进家庭教育。

  (二)校级学校家长委员会的职责是:

  1、研究学校制定的教学、管理及育人方案,向学校提出建议;

  2、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组织开展有益的家庭教育活动;

  3、监督学校教学评估、德育评价和保卫工作等方面的工作;

  4、协助学校开展学科竞赛、艺术节、文化课外活动等工作;

  5、协助学校筹备家长学校的相关课程,丰富家长的教育知识。

  (三)班级学校家长委员会的职责是:

  1、协助班主任进行班级管理,积极配合教师的教育工作;

  2、与班级家长充分沟通,协调家校关系,开展班级家长会议;

  3、帮助班级教师组织学生的各项学科活动或其他与学生发展有关的活动;

  4、关注学生的学习进展,及时向家长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心理方面的问题。

  第四章成员和选举

  (一)学校家长委员会组成人员

  学校家长委员会,由学生家长代表、学校行政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其中:

  1、学生家长代表应覆盖所有年龄段、所有社会群体,以全面代表家庭群体;

  2、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能够提供专业的教育知识和管理经验,以面向学校管理、教师专业层面代表学校的利益。

  (二)学校家长委员会的选举办法

  1、学校家长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等职务应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2、选举应依法公开、公正、透明,选举结果应当公开发布;3、学校家长委员会任期为两年,期满后需重新选举。在任满一年前,应当开始进行选举工作,任期两年;

  4、选举应先进行提名,由学校领导层拟定候选人名单,由学校全体家长进行表决,票多者当选;

  5、主席、副主席、秘书等职务产生,应当由学校家长委员会近一半以上成员一致通过。

  第五章工作机制

  (一)学校家长委员会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会议制度、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完善各项工作的制度和流程,确保工作有条不紊。

  (二)学校家长委员会每年至少应召开两次会议,并根据需要举行临时会议。聚焦学生实际需要、学校管理需求等议题,共商发展,共同维护学生利益。

  (三)每年年底应当对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进行总结,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下年的规划。同时应当根据需要及时发布学校Newsletter,以便及时发布学校家长委员会官方信息、最新活动等。

  第六章责任和义务

  (一)学校家长委员会应当具有服务意识,为学生、家长、学校服务,依法行使职权。

  (二)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保证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三)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不得泄露学校保密资料,不得随意发表和传播不利于学校现状和声誉的言论和信息。

  (四)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当珍惜学校、家校合作的机会和资源,为推进学校改革发展,为共同培养优秀的学生而努力奋斗。

  第七章附则

  (一)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相关规定立即生效;

  (二)本章程解释权归本学校拥有。

  家长委员会管理制度 9

  第一条目的

  为了指导家庭教育,坚持经常化、具体化,同时,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沟通学校与社会间的相互了解,确保教育的自律和公正,加强学校与家庭在学生教育工作中的沟通与配合,便于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监督,帮助学生求学所遇到的困难,特成立本会。

  第二条宗旨

  遵循教育规律,通过学校与家长、家长与家长、家长与社会各界间的横向联系,营造一个良好的由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整体教育网络,拓展育人的多种渠道,建立多元教育体系。委员会的宗旨是促进学生成长为新世纪的高素质人才。

  第三条组成

  1、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在校学生中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工作的家长组成。

  2、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学校提出建议,班主任老师、年级组推举产生,由学校发给聘书。

  3、校级家长委员会原则上由每班一名委员组成,班级家长委员会由5-7名委员组成。

  4、家长委员会原则上设正、副校长、名誉校长若干名,由学校提出建议名单,交委员会讨论通过。

  5、委员会须聘请一位学校教师负责各委员之间,委员会与学校之间的联络组织工作。

  第四条权利

  学校家长委员会全体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获知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有权提出自己的相应意见。

  2、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学校应该在合理期限内答复。

  3、有权作为其它家长的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和要求,学校应该在合理期限内答复。

  4、在本家长委员会换届时,有推举和被推举权。

  5、有权对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

  第五条义务

  学校家长委员会全体委员需尽以下义务:

  1、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发展目标和培养目标,与学校同心协力培养孩子。

  2、积极参与、配合学校举行的重大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加强科学管理。

  3.有义务听取和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协调家校联系,促进家校的相互了解和交流。向家长公开个人联系电话,接受他们的咨询和求助。

  4、有义务完成委员会布置的工作。

  5、有义务主动为学校的公益建设和事业发展提供精神或物力上的帮助和支持,发动家长共同解决办学中的困难。

  第六条工作开展

  1、家长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制定工作计划,秘书长组织活动。

  2、家长委员会工作计划须由2/3以上委员和学校共同讨论通过。

  3、家长委员会原则上每学期举行会议不少于2次,讨论、落实、总结委员会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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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1、与学校紧密协作,发动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各项教育工作。

  2、配合学校教育思想,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传播、交流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经验,促进家长创设有利于孩子学习、成长的家庭方法。对所在社区家庭教育进行咨询,提高家长的认识,树立新时代的家长形象,使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起积极作用,做孩子的表率、典范。

  3、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参与学校组织的家长活动和家长培训。

  4、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分析、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学校。

  5、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6、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家长协助解决学校、年级在教育教学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7、每期召开几次工作会议,提出并研究一学期的工作计划,期末做出总结。

  二、家校联系制度

  1、做好新生接待工作,认真填写学生个人信息。

  2、做好家访等家校联系工作,及时向家长介绍教育重点和要求,给家长参与的机会。

  3、确定单周五为校长接待日,了解家长对学校的建议。

  4、每学期家长学校授课二次,使家长了解和掌握正确的家庭教育知识。

  5、每学期召开全校性家长会两次,各班家长会多次,并设立家长开放周活动,使家长了解学校及教师的工作,也更清楚地看到自己孩子的`学习和生活过程。

  6、每学期进行一次特色汇报活动。

  三、家长开放工作制度

  1、单周三对家长进行一次开放活动,每月开放日,各班的活动内容各有侧重。但家长可以从各个方面了解学生学习和生活情况:如,进教室听课、与班主任或任课教师了解咨询等。

  2、家长每学期参加一次大型的家长会,每次举行各种各样的家庭教育等方面的咨询活动。如:家长会后组织部分教师为家长做孩子的行为规范、学习习惯、家庭教育等方面的咨询;节日庆祝活动、春游、秋游活动、运动会等。

  3、低年级和高年级的家长,每学期开一次家长会,指导学生家长做好入学和升学学生的家庭教育工作,同时参加各种学校组织的入校或告别活动。

  四、家长学校监督、检查、反馈制度

  1、校长及各部门领导经常在家长委员会会议上与会员研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现状和问题,听取各种反馈意见,及时改进指导工作。

  2、各主任经常检查、督促各家长委员做好指导家庭教育的工作,密切与校外有关方面的关系,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检查好家长、优秀家长学员的名单,报委员会审批,并向有关人员反馈。

  3、主任做好每次讲座的考勤工作,及时做好缺勤家长的思想工作,保证人人来校听课,使每次听课率达到100%。主任向家长单位及时联系,反馈家长在校学习的情况。

  五、家长学校学员守则

  1、树立为国教子思想,自觉履行教育子女的职责。

  2、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子女遵守社会公德习惯,增强子女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3、关心子女的智力开发和科学文化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要求要适当,方法要正确。

  4、培养和训练子女的良好生活习惯,鼓励子女参加文娱体育和社会交往活动,促进子女身心的健康。

  5、引导子女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子女的自理能力及劳动习惯。

  6、爱护、关心、严格要求子女,不溺爱、不打骂、不歧视,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7、要举止文明,情趣健康,言行一致,敬业进取,各方面为子女做榜样。

  8、保持家庭和睦,创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关系,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9、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及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实施教育。

  10、要和学校、社会密切联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11、积极参加家长学校的学习,不无故缺席,认真听课,参加考试,学以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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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银湖学校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德育室牵头,学校团支部、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校内组织。其作用是发挥社区、家庭和学校相结合的综合教育功能。

  二、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实现学校、社会、家庭教育的一体化。努力实施义务教育法,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全面健康发展,促进学校“立德、启智、争上游”办学思想的贯彻落实。

  三、家长委员会成员本着推荐和自愿相结合原则,应成为学校与学生家长相互联系的纽带。家长委员会成员热心参与学校的教育,协助学校搞好有关的教育工作,监督学校的.收费情况,代表家长向学校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家长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均由学生家长代表担任。

  五、家长委员会每学期活动三次。(一般为开学初、期中和期末)

  六、家长委员会活动内容:

  1、学习有关教育的理论和要求精神,了解教育动态。

  2、听取学校教育教学的有关工作要求精神。

  3、商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配合、协调。

  4、参与学校组织的有关教育教学活动。(如听课、评课等)

  5、监督学校的收费情况,反映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6、家长委员会原则上每一学年调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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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委员会管理制度(精选11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家长委员会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家长委员会管理制度(精选11篇)

  家长委员会管理制度 1

  一、家长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1.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本园的工作。

  2.协助幼儿园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二、家长委员会的人选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成为幼儿园与幼儿家长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热心参与本园的教育教学改革,协助幼儿园搞好有关工作,可随时代表家长向幼儿园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家长委员会的人选在各班推选家长代表的基础上建立,家长委员会的成员应热心、关心幼儿园工作,在教育子女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家长中有一定的威信和影响,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活动能力,有一定的业余时间。

  三、家长委员会的作用

  积极参与幼儿园的民主管理,在促进本园办园质量提高、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和加强家长自身建设上发挥作用。

  四、家长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定期听取幼儿园领导对幼儿园工作计划、工作情况的'介绍,学期结束听取本园工作总结汇报。

  2.对幼儿园各项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3.广泛听取家长对幼儿园教学工作、教师师德、幼儿园后勤等方面的意见,以便家园教育同步发展

  4.参与或主持幼儿园的大活动,参加本园组织的有关教育教学活动(如听、评课)。

  5.为改善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出谋划策,提供条件。

  6.参加或召开家长会、家长代表会,协助幼儿园举办家长学校或进行家庭教育讲座。

  7.组织交流和推广家庭教育先进经验。

  8.组织专题学习讨论,对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带有共性的问题开展研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9.开展评选好家长活动,督促家长履行家长义务,提高自身素质,为孩子做出榜样。

  10.商讨社区、家庭、幼儿园教育工作如何配合、协调。

  五、家长委员会成员每年九月略作调整。

  家长委员会管理制度 2

  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1、固定资产管理由事务员、会计负责,下设班组财产保管员。

  2、财产保管员有变动时,要有交接手续。

  3、每学期事务员、会计、班组共同核实固定资产1——2次,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二、固定资产的帐物处理:

  1、凡属园里的固定资产均要入帐,做到帐物相符。

  2、会计按固定资产分类建总帐、明细帐和固定资产分布帐,并做到各班组有一份财产分布表。

  3、财产的增加,由事务员填写实物验收单(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会计,一份自己留用),会计做记帐凭单办理登记、编号等手续。入帐手续完毕方能使用。

  4、财产的'减少,及残损处理,由事务员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经园所长同意,报基财科批准,方能销帐。

  5、财产的调出,应根据局基财科签发的调拨单进行帐物处理。

  三、材料、工具及各种消耗物品要建帐专人负责。

  四、财产保管内容

  1、家具类

  2、体育器材类

  3、电化设备类

  4、乐器类

  5、医疗器械

  6、炊事机械类

  7、办公用品

  8、图书类

  9、电器类

  五、财产报损及赔偿制度

  1、所有物品只限于本园日常工作使用,未经园长允许不得外借挪用。

  2、本园物品工作人员必须爱护所管物品,不得因故损坏遗失,如发生类似情况,负责人、当事人酌情必须照原价赔偿。

  3、对于低值易耗品,必须凭手续或原物品到负责人处换取。

  4、对于高中档物品,由园内专人负责使用,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如发生损坏,后果自负,事故人须照原价赔偿。

  5、园内场地,不对外开放,大型玩具供园内小朋友游戏用(禁止外人玩大型玩具),如因其他人员使用,受损由门卫人员负责。

  6、食堂物品如发生遗失,由食堂人员赔偿。

  7、各班的教具由各班保教人员负责,如发生遗失或损坏,由负责人照价赔偿。

  家长委员会管理制度 3

  第一条:全面贯彻《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大纲》,对本校家庭教育工作进行规划、组织实施、指导和评估。

  第二条:配合学校,宣传、实施《中学生守则》、《中学生行为规范》及“两纲”教育,使学生在家当一个孝顺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的“小帮手”。

  第三条:积极宣传“依靠人民办教育,办好教育为人民”的方针,提高家长对教育的认识,使家长能自觉抓好家庭教育、校外教育。

  第四条:积极探索如何发动全体家长参与教育,调动家长的积极性,为学校的教育改革献计献策,并尽快配合学校、教师,做好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第五条:经常听取家长对学校、教师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向校方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改进的措施。

  第六条:办好家长学校,对各年级家长进行分期分批培训,满足家长的需求,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素质。

  第七条:开展创建“学习型家庭”活动,加强对“学习型家庭”的.评价标准,创建途径、方法的研究。

  第八条:对家庭教育工作的优秀指导者和优秀家长进行表彰。

  第九条:家长委员会成员要以身作则,努力当家长的表率,准时参加学校活动和例会。

  第十条:家长委员会例会一学期不少于两次,办公室设在政教处。

  家长委员会管理制度 4

  一、家长委员会宗旨

  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成为为学校发展的智囊团与后盾。宣传国家的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加强学校的管理,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提高。

  二、家长委员会的产生

  1、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或班级工作的我校在校学生的家长组成。

  2、家长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必须能代表各个层面家长,由学校或班主任推荐候选人,经学校行政研究,征求个人意见后确定,并由学校发给聘书

  3、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由班主任老师、任课老师和学生家长推举产生,由3到5名家长组成。

  4、年级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年级长、各班班主任老师和学生家长推举产生,由5到10名家长组成。

  5、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学校提出建议,从各年级家长委员会中推举五名成员产生。

  6、学校家长委员会选出主任一名,秘书长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由学校(班、年级)负责各委员之间、委员会与学校之间的联络组织工作。

  三、家长委员会成员条件

  1、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关心学校,能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2、具有良好的行为表率形象,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和较好的教育效果。

  3、能热心听取并向学校积极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

  4、能主动为学校事业的发展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的支持与帮助。

  5、具有某方面特长,能为学校开辟课外教育渠道提供帮助。

  四、家长委员会职责

  1、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协助班级、年级和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议,交流家庭教育的情况和经验。

  2、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3、大力支持学校工作,对学校开展的重大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做好学校与家长的协调工作。

  4、配合学校用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去影响家长、影响社会、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一致。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整合力。

  5、力所能及地协助学校解决办学中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支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6、每学期召开两次以上的工作会议,提出并研究学期工作计划,期末做出总结。

  五、附则

  1、家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支部活动室。

  2、家长委员直接与各班主任、各年级组长、学生处主任、校长联系工作。

  3、家长委员每年为一届,可连任,学生毕业离校后卸任。

  家长委员会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的促进家校合作,共同为幼儿健康成长服务,规范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工作,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家长代表组成的群众团体,是幼儿园德育教育的重要支持力量。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促进幼儿园家长与学校之间的联系,提高家长对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参与度和教育意识,积极参与幼儿园德育工作,共同营造和谐的家园和谐的幼儿园,共同发挥家校合作的作用。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的工作以德育为中心,以事实为依据,以厚重感为准则,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鼓励家长亲身参加各项活动,丰富幼儿园教育内涵。

  第二章、家长委员会的组织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由全体家长代表组成。每个班级由3-5名家长代表组成。

  第六条、家长委员会主席由全体家长代表推举产生,班级家长委员会主席由班级家长代表推举产生。

  第七条、家长委员会办公室由家长委员会主席负责,并设副主席若干名,以及聘请必需工作人员,助手等。

  第三章、家长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家长委员会在法律、法规以及幼儿园校规校纪的范围内,具有以下权利:

  (一)提供教育及校务意见;

  (二)办理材料、征询建议,向学校反映社会公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参加学校的大事拜访、汇报会等活动;

  (四)监督学校的管理工作,促进校风校容持续改善;

  (五)对校政职能部门和有关负责人进行建议或反映;

  (六)在家庭和幼儿园中普及思想、法律和科学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知识,密切与学校的合作。

  第九条、家长委员会的义务:

  (一)发扬奉献、务实、创新、团结的精神,积极参与班级、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

  (二)积极履行家长职责,督促子女完成学业,遵守学校规则,关心、支持幼儿园的改革与发展;

  (三)广泛了解基层社情民意,及时反映市民意见、要求和建议,协调乡政府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及时调解一些社会矛盾,维护局面和谐、稳定;

  (四)积极参与和支持家庭文化活动、社区祭祀活动,创造浓郁人文氛围。

  第四章、家长委员会的工作任务

  第十条、家长委员会在家长代表委员中推选家长委员会主席及其工作小组,建立首席代表制度,从而确立与学校教育督导的'有机联系,杜绝无牵头、乱作为,从而切实保证德育教育的有效实施。

  第十一条、家长委员会要积极协调家庭教育与幼儿园相结合,督促全体父母对子女进行守护引领,自觉做子女的知心朋友和良师益友,将家庭教育融入幼儿园教育中去,让每个孩子都能接受到全面的教育和关爱。

  第十二条、家长委员会积极开展家庭教育讲座。根据不同需求,甄选专家,精心筹备各类优秀的家庭教育讲座、论坛,使家庭教育更科学化、人性化、有效化,促进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相结合。

  第十三条、家长委员会开展家长研讨会和实践活动,促进家长之间、学校之间的交流合作,为幼儿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第十四条、家长委员会规范网上与家长的交流,使网上的交流成为配合传统形式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让每位家长都能在家中与学校及时交流、咨询和反馈问题。

  第五章、家长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第十五条、家长委员会主席领导下的全体委员会成员,应按照幼儿院里的工作部署,积极行动,明确任务,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第十六条家长委员会主席应召集全体委员会成员研究讨论有关幼儿园德育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合理化意见,配合幼儿园的教育改革和发展大计进行合理部署,共同使园所的广大家长全面参与和积极支持幼儿园配套设施建设、教学改革。

  第十七条、家长委员会主席应带头积极开展各种形式、具有实效的家校合作活动,确保氛围和谐、气氛融洽。

  第十八条、家长委员会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素质,致力于发挥自身作用,充分发挥教育委员会的监督与服务功能,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德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章、家长委员会的监督

  第十九条、家长委员会应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德育工作负有监督职责,对学校提出专业性和指导性意见,推动学校不断完善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十条、家长委员会应注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德育工作的质量监督,并及时反馈问题,督促学校及时改正。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认真听取家长委员会在教育教学工作和德育工作上的意见,并在合理范围内依照建议、意见办理有关事宜。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家长委员会应当结合幼儿园工作实际,定期组织家长、幼儿参观教育实践基地,进行互动、交流,提高教育品位和实践能力。

  第二十三条、关于本规章制度中未涉及的事项,应遵照幼儿园、国家法律或其它规定处理。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家长委员会管理制度 6

  为密切家、校关系,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联系,激发广大家长参与学校工作的积极性,共同办好圭岗学校,在家长自愿、教师推荐的基础上,学校成立班级。校级两级家长委员会,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家长委员会是有学校德育处牵头,全校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发挥社会、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功能的组织。

  2、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坚持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努力实现学校、社会、家庭教育一体化,促进少年儿童素质全面和谐发展。

  3、家长委员会的成立应成为学校与学生、家长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热心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协助学校做好相关的工作,可代表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意见和要求。

  4、每个班可设3-5名家长委员会成员,并设一名家长委员会组长。年级组在家长委员会组长中再推选一名校级家长委员。

  5、家长委员会活动的次数根据每学期不同的内容而定。

  6、家长委员会活动的内容:

  (1)、学习教育心理理论。

  (2)、听取学校有关部门的工汇报。

  (3)、定期听取学校工作的'介绍,发挥对学校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协调作用,协助学校全面贯彻教育发展,促进办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4)、商讨家庭、学校教育工作的配合、协调。

  (5)、反映家长的意见、建议等,加强家庭与学校教育的同步发展,为建设好学校出谋划策。

  (6)、积极参与班级、校级的各项家校互动活动。

  (7)、每学期制定好家委会活动计划和小结,家委会活动的开展要有记录。

  (8)、家委会原则上一学年一调整。家委会委员可连任,学生毕业离校后自动卸任。

  家长委员会管理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如皋市经搬中学家长委员会是由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协助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的群众性组织机构。

  第二条本会宗旨是: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加强家长、社会与学校的联系,形成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协助学校拓展多种育人渠道,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二章组织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分学校家长委员会、年级家长委员会和班级家长委员会三级。学校、年级、班级的三级家长委员会分别由9个、20人、5人组成。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是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的当然成员。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在校学生的关心孩子成长、热心学校教育、支持学校工作,并且有一定教育组织能力和经验的家长组成。家长委员会成员可由学生推荐、家长自荐、互荐和学校推荐的'方式产生。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委员的分工由家长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第六条家长委员会每年一届,可连荐连任,学生毕业离校后该生家长的家委员会委员自行卸任。

  第七条校级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室设于如皋市经搬中学校长办公室。常设联系电话:xx

  第八条本会由主任委员主持常务工作,负责制订学期工作计划,计划由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三章职能

  第九条家长委员会的职能

  1、宣传职能:宣传“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思想,弘扬尊重人才、尊师重教、关爱学生的社会风气。

  2、桥梁职能:沟通学校教育与社区教育、家庭教育的联系,促进三者之间的互动和协调发展。

  3、教育职能:协助学校开展教育活动,指导家长对子女进行家庭教育。

  4、助学职能:支持学校改善教育环境和办学条件,促进学校不断发展。

  5、管理职能:参与和协助学校做好一定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家长委员会有以下权利

  知情权:有权知晓上级的教育政策、学校的办学目标、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实施方略和教育现状;

  参与权:有权视导学校工作,参与学校的活动策划;

  监督权:有权作为其他家长的代言人,对学校人员的工作予以监督、评议、质询和提出批评;

  4、建议权:有权对学校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家长委员会有以下义务:

  1、了解和理解学校的教育和办学理念、育人目标和培养目标,支持学校开展素质教育活动。积极配合、参与学校举行的素质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加强科学管理。

  2、听取和反映家长的意见或建议,协调家长与学校的联系,接受家长的咨询和求助,并及时与学校反映沟通。

  3、力所能及地为学校的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提供精神和物力上的帮助和支持,发动家长共同帮助学校解决办学困难。

  4、完成委员会布置的其他工作。

  家长委员会管理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联系,密切学校与家庭教育的合作,本制度制定,提出学校家长委员会的组织、职责、权利与义务,以及管理和服务的具体办法,规范学校家长委员会的运行。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名称

  学校家长委员会是学校和家庭之间联系的纽带和桥梁,依法设立,以学校和家长为主要成员,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可分为校级和班级两个层次。学校家长委员会主席须为学校和家长共同选举产生,名称为“学校家长委员会”。

  第三章职责

  (一)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协助学校开展管理和服务工作,并为学校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2、发挥家长的主体作用,参与学校的管理,积极配合学校的`教学工作;

  3、鼓励家长们热情参与学校的实践活动,增强家校互动和沟通,促进家庭教育。

  (二)校级学校家长委员会的职责是:

  1、研究学校制定的教学、管理及育人方案,向学校提出建议;

  2、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组织开展有益的家庭教育活动;

  3、监督学校教学评估、德育评价和保卫工作等方面的工作;

  4、协助学校开展学科竞赛、艺术节、文化课外活动等工作;

  5、协助学校筹备家长学校的相关课程,丰富家长的教育知识。

  (三)班级学校家长委员会的职责是:

  1、协助班主任进行班级管理,积极配合教师的教育工作;

  2、与班级家长充分沟通,协调家校关系,开展班级家长会议;

  3、帮助班级教师组织学生的各项学科活动或其他与学生发展有关的活动;

  4、关注学生的学习进展,及时向家长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心理方面的问题。

  第四章成员和选举

  (一)学校家长委员会组成人员

  学校家长委员会,由学生家长代表、学校行政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其中:

  1、学生家长代表应覆盖所有年龄段、所有社会群体,以全面代表家庭群体;

  2、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能够提供专业的教育知识和管理经验,以面向学校管理、教师专业层面代表学校的利益。

  (二)学校家长委员会的选举办法

  1、学校家长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等职务应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2、选举应依法公开、公正、透明,选举结果应当公开发布;3、学校家长委员会任期为两年,期满后需重新选举。在任满一年前,应当开始进行选举工作,任期两年;

  4、选举应先进行提名,由学校领导层拟定候选人名单,由学校全体家长进行表决,票多者当选;

  5、主席、副主席、秘书等职务产生,应当由学校家长委员会近一半以上成员一致通过。

  第五章工作机制

  (一)学校家长委员会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会议制度、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完善各项工作的制度和流程,确保工作有条不紊。

  (二)学校家长委员会每年至少应召开两次会议,并根据需要举行临时会议。聚焦学生实际需要、学校管理需求等议题,共商发展,共同维护学生利益。

  (三)每年年底应当对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进行总结,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下年的规划。同时应当根据需要及时发布学校Newsletter,以便及时发布学校家长委员会官方信息、最新活动等。

  第六章责任和义务

  (一)学校家长委员会应当具有服务意识,为学生、家长、学校服务,依法行使职权。

  (二)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保证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三)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不得泄露学校保密资料,不得随意发表和传播不利于学校现状和声誉的言论和信息。

  (四)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当珍惜学校、家校合作的机会和资源,为推进学校改革发展,为共同培养优秀的学生而努力奋斗。

  第七章附则

  (一)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相关规定立即生效;

  (二)本章程解释权归本学校拥有。

  家长委员会管理制度 9

  第一条目的

  为了指导家庭教育,坚持经常化、具体化,同时,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沟通学校与社会间的相互了解,确保教育的自律和公正,加强学校与家庭在学生教育工作中的沟通与配合,便于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监督,帮助学生求学所遇到的困难,特成立本会。

  第二条宗旨

  遵循教育规律,通过学校与家长、家长与家长、家长与社会各界间的横向联系,营造一个良好的由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整体教育网络,拓展育人的多种渠道,建立多元教育体系。委员会的宗旨是促进学生成长为新世纪的高素质人才。

  第三条组成

  1、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在校学生中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工作的家长组成。

  2、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学校提出建议,班主任老师、年级组推举产生,由学校发给聘书。

  3、校级家长委员会原则上由每班一名委员组成,班级家长委员会由5-7名委员组成。

  4、家长委员会原则上设正、副校长、名誉校长若干名,由学校提出建议名单,交委员会讨论通过。

  5、委员会须聘请一位学校教师负责各委员之间,委员会与学校之间的联络组织工作。

  第四条权利

  学校家长委员会全体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获知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有权提出自己的相应意见。

  2、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学校应该在合理期限内答复。

  3、有权作为其它家长的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和要求,学校应该在合理期限内答复。

  4、在本家长委员会换届时,有推举和被推举权。

  5、有权对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

  第五条义务

  学校家长委员会全体委员需尽以下义务:

  1、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发展目标和培养目标,与学校同心协力培养孩子。

  2、积极参与、配合学校举行的重大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加强科学管理。

  3.有义务听取和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协调家校联系,促进家校的相互了解和交流。向家长公开个人联系电话,接受他们的咨询和求助。

  4、有义务完成委员会布置的工作。

  5、有义务主动为学校的公益建设和事业发展提供精神或物力上的帮助和支持,发动家长共同解决办学中的困难。

  第六条工作开展

  1、家长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制定工作计划,秘书长组织活动。

  2、家长委员会工作计划须由2/3以上委员和学校共同讨论通过。

  3、家长委员会原则上每学期举行会议不少于2次,讨论、落实、总结委员会各项工作。

  家长委员会管理制度 10

  一、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1、与学校紧密协作,发动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各项教育工作。

  2、配合学校教育思想,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传播、交流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经验,促进家长创设有利于孩子学习、成长的家庭方法。对所在社区家庭教育进行咨询,提高家长的认识,树立新时代的家长形象,使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起积极作用,做孩子的表率、典范。

  3、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参与学校组织的家长活动和家长培训。

  4、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分析、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学校。

  5、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6、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家长协助解决学校、年级在教育教学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7、每期召开几次工作会议,提出并研究一学期的工作计划,期末做出总结。

  二、家校联系制度

  1、做好新生接待工作,认真填写学生个人信息。

  2、做好家访等家校联系工作,及时向家长介绍教育重点和要求,给家长参与的机会。

  3、确定单周五为校长接待日,了解家长对学校的建议。

  4、每学期家长学校授课二次,使家长了解和掌握正确的家庭教育知识。

  5、每学期召开全校性家长会两次,各班家长会多次,并设立家长开放周活动,使家长了解学校及教师的工作,也更清楚地看到自己孩子的`学习和生活过程。

  6、每学期进行一次特色汇报活动。

  三、家长开放工作制度

  1、单周三对家长进行一次开放活动,每月开放日,各班的活动内容各有侧重。但家长可以从各个方面了解学生学习和生活情况:如,进教室听课、与班主任或任课教师了解咨询等。

  2、家长每学期参加一次大型的家长会,每次举行各种各样的家庭教育等方面的咨询活动。如:家长会后组织部分教师为家长做孩子的行为规范、学习习惯、家庭教育等方面的咨询;节日庆祝活动、春游、秋游活动、运动会等。

  3、低年级和高年级的家长,每学期开一次家长会,指导学生家长做好入学和升学学生的家庭教育工作,同时参加各种学校组织的入校或告别活动。

  四、家长学校监督、检查、反馈制度

  1、校长及各部门领导经常在家长委员会会议上与会员研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现状和问题,听取各种反馈意见,及时改进指导工作。

  2、各主任经常检查、督促各家长委员做好指导家庭教育的工作,密切与校外有关方面的关系,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检查好家长、优秀家长学员的名单,报委员会审批,并向有关人员反馈。

  3、主任做好每次讲座的考勤工作,及时做好缺勤家长的思想工作,保证人人来校听课,使每次听课率达到100%。主任向家长单位及时联系,反馈家长在校学习的情况。

  五、家长学校学员守则

  1、树立为国教子思想,自觉履行教育子女的职责。

  2、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子女遵守社会公德习惯,增强子女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3、关心子女的智力开发和科学文化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要求要适当,方法要正确。

  4、培养和训练子女的良好生活习惯,鼓励子女参加文娱体育和社会交往活动,促进子女身心的健康。

  5、引导子女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子女的自理能力及劳动习惯。

  6、爱护、关心、严格要求子女,不溺爱、不打骂、不歧视,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7、要举止文明,情趣健康,言行一致,敬业进取,各方面为子女做榜样。

  8、保持家庭和睦,创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关系,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9、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及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实施教育。

  10、要和学校、社会密切联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11、积极参加家长学校的学习,不无故缺席,认真听课,参加考试,学以致用。

  家长委员会管理制度 11

  一、银湖学校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德育室牵头,学校团支部、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校内组织。其作用是发挥社区、家庭和学校相结合的综合教育功能。

  二、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实现学校、社会、家庭教育的一体化。努力实施义务教育法,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全面健康发展,促进学校“立德、启智、争上游”办学思想的贯彻落实。

  三、家长委员会成员本着推荐和自愿相结合原则,应成为学校与学生家长相互联系的纽带。家长委员会成员热心参与学校的教育,协助学校搞好有关的教育工作,监督学校的.收费情况,代表家长向学校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家长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均由学生家长代表担任。

  五、家长委员会每学期活动三次。(一般为开学初、期中和期末)

  六、家长委员会活动内容:

  1、学习有关教育的理论和要求精神,了解教育动态。

  2、听取学校教育教学的有关工作要求精神。

  3、商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配合、协调。

  4、参与学校组织的有关教育教学活动。(如听课、评课等)

  5、监督学校的收费情况,反映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6、家长委员会原则上每一学年调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