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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精选14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1
一、热爱心理咨询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尊重、关心和理解来访者,与来访者相互沟通,建立平等、信赖的工作关系。
三、忠于科学,实事求是,坚持真理,以当事人为中心,提供最佳心理咨询服务。坚持整体性、发展性、坚持性、灵活性等原则,保证咨询工作准确有效。
四、明确自己工作性质,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心理咨询人员只能接受其专业能力范围内来访个案,如果发现无法帮助来访者,应作好适当的转询建议。
五、不得应用心理咨询技术进行非专业性的活动和其它不正当目的的活动。不得与当事人发生任何有经济利益的关系。充分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隐私,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未经来访者许可,不泄露来访者秘密的信息。
六、做到按时上岗,使心理咨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七、在咨询(辅导)活动中,应注意咨询关系有助于来访者心理成长,应尽量避免来访者对咨询(辅导)员的'过分依赖。
八、在进行正规心理测试前,必须向来访者说明测试的内容和目的,并在测试结束后作出慎重的专业解释。
九、每次咨询(辅导)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心理咨询记录》,未经许可,不得将记录带出咨询室。
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2
1、自愿性原则
心理咨询的目的是增强学生的心理素质,使学生个性健康发展。心理教育过程中,师生关系完全是平等的,朋友式的.,学生必须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心理咨询。
2、交友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要从尊重信任的立场出发,努力和咨询对象建立朋友式的友好信赖关系,以确保咨询工作的顺利进行。
3、教育性原则
教育者在进行咨询的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提出中肯意见,始终注意、培养学生积极进取的'精神,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要把心理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素质发展与道德品质相互促进,统一发展;要重视正面的启发教育与积极引导,培养学生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精神。
4、发展性原则
咨询过程中,必须以发展的观点看待学生,顺应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促进学生获得发展;要以辩证的方法看待学生的特点,正确对待学生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鼓励和助学生战胜困难,促进自我发展。
5、坚持性原则
在咨询过程,咨询人员要引导求询学生充分认识解决心理问题的艰巨性、复杂性,特别要对心理障碍的矫治问题树立坚持不懈、不怕复的思想。
6、保密性原则
咨询人员有责任对求询学生的谈话内容予以保密,求询学生的名誉和隐私权必须受到道义上的维护和法律上的保证。
7、诚信原则
求询学生和咨询人员都必须“诚信”地进行心理咨询,做到“守信、守纪”;做到“真心、坦诚、友好”。
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3
一、辅导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按时下岗。
二、辅导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三、辅导人员在咨询或者辅导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
四、辅导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五、辅导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六、辅导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
七、辅导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八、辅导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或者辅导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九、辅导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十、辅导测量用表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不可外借。
十一、辅导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十二、对非工作人员,非辅导人员要阻挡入室。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被辅导者应秉着三“诚”态度即:“诚实”、“诚恳”、“诚心”。不得以玩玩的.心态来对待。
十四、被辅导者在接受辅导人员的辅导过程中,应该虚心认真地和辅导人员进行交流,讲述自己即将或者要面临的困惑和问题。
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4
第一条:咨询室的宗旨是辅导学生的心理卫生,以各种方式方法帮助学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同时为教师、家长服务。
第二条热爱当事人,用爱去感化当事人,帮助当事人,用爱给当事人力量,让当事人信任,使当事人恢复自信和自知。
第三条本着“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来访者以自助。
第四条对于求助电话和来访人员要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并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妥善处理。
第五条:心理咨询工作者应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第六条: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七条:心理咨询工作者应注意保持情绪稳定,在自身处在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来访者。
第八条: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原则在于指导来访者自立自强,从正面促进其成长。
第九条:对来访者认真负责,咨询结束后,需及时整理、完善咨询记录卡。
第十条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进行约定时间解决。
第十一条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第十二条咨询室工作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保持心理咨询室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第十三条咨询人员要爱护室内公共物,离开时要关好门窗,及时上锁,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四条热爱心理辅导工作,忠实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咨询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5
1、咨询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做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咨询专业工作;熟悉并认真遵守国家《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2、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必须接受规范的专业培训、努力钻研有关理论,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探索工作规律;还必须熟悉学校的各种教育策略,了解本校学生的特点和心理状况,将学校心理咨询专业要求和学校实际相结合,有效地开展工作。
3、咨询人员要用学生理解的语言,向来访学生解释本校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以及来访学生的自身权利,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心理咨询的意义。
4、咨询人员必须平等对待学生、信任学生,在与来访学生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要特别注意尊重来访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来访学生的正当权益;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出发,真诚对待来访学生,接纳对方的各种知识情感困扰,对他们需求达到同感的理解,立足于全面发展帮助对方解决问题;尊重学生自愿接受服务的权利。
5、咨询人员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帮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
6、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其他秘密;对学生的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独保管,不列入学校其他档案;只有在专业需要和必须会诊时,才能和其他专业人员讨论来访学生的案例;不得将学生的案例作为谈话资料;在研究和写作中需要引用学生的资料时,必须隐去可能辨认出来访学生的有关信息;通常情况下,不得向学校其他人员及家长透露学生的秘密;出于保护学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以及需要争取其他人员帮助,必须向有关人员提供学生心理咨询资料时,要向能负责、能保密和有权力、有能力解决相应问题的人员提供,同时注意保护学生的安全并使他们感到安全,不进一步扩散有关信息。
7、咨询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测验时,必须遵守中国心理学会心理测量专业委员会颁布的《心理测验工作者道德准则》,按心理测验的规范进行,不滥用心理测验,科学、客观地使用测验结果。
8、咨询人员在帮助学生的过程中,应努力动员与争取教师和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必要时要对他们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努力建立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理性社会支持系统;在向教师和家长提供资料、建议及分析学生情况时,要以保护学生、促进学生发展为出发点;咨询人员要注意积极地和学校教职员工的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9、咨询人员必须了解中学生心理咨询的局限性和自身的'局限性,在自己的职责和能力范围内开展工作;对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转介,推荐其他合适的专业人员予以解决,或建议学生到校外相关部门接受咨询或治疗,转介时要耐心做好学生的工作,不给他们增添心理负担;对学生提出的超越自己职责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
10、咨询人员必须始终注意保持和来访学生关系的纯洁性,不得与来访学生及其家长建立心理咨询和教育关系以外的任何其他关系,不得收受学生及其家长任何物质报酬和馈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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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理辅导员在服务过程中要以服务对象为本,在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以科学、认真、负责的态度制定计划,开展工作,解除来者的心理困惑,助他们健康成长。
二、心理辅导员要注重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素养和服务水平,了解和掌握不同年龄、不同类型儿童青少年的心理问题,并结合学校实际探索出行之有效的辅导方法。
三、心理辅导员要与服务对象家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收集各方面的信息,提高辅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心理辅导员要定期对学校内儿童青少年进行生理和心理品质状况的问卷调查,收集个案,定期对学校内儿童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状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辅导和讲座。
五、心理辅导员要明确公布心理咨询室的.开放时间和值班安排,利用心理宣传栏、讲座等形式向学校居民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协助家长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六、心理辅导员要注重自身心理素质的调节,要严格遵守《儿童青少年健康心理辅导规章制度》,坚持助人自助的原则和平等、尊重的原则。
七、心理辅导员应定期向督导汇报工作进程评估服务效果。要结合村会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密切合作,共同进步。
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7
第一章 管理制度
第一条 辅导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水平,认真完成心理健康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 热爱当事人,用爱去感化、帮助当事人,用爱给当事人力量,让当事人信任,使当事人恢复自信和自知。
第三条 尊重学生、平等地对待学生,认真遵守心理辅导人员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秘密,不得公开来访者的`情况。
第四条 本着“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来访者以自助。
第五条 对于求助电话和来访人员要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并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妥善处理。
第六条 辅导室卫生由当日辅导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第七条 辅导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详细分析与总结。
第八条 辅导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待查阅相关资料后再另约定时间解决。
第九条 辅导室要定期将辅导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第十条 辅导室工作人员要按时到岗,保持心理辅导室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第十一条 辅导人员要爱护室内公共物,离开时要关好门窗,及时上锁,若因管理不善而造册公物丢失或损坏,则照价赔偿。
第十二条 热爱心理辅导工作,忠实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第二章 心理辅导室服务内容
第十三条 面向学生及家长。通过辅导 ,加强对学生进行生活辅导,及早发现学生特殊行为,协助学生及家长解决问题。
第十四条 心理辅导老师要加强进行心理知识培训。
第十五条 辅导老师有责任对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进行督导。
第十六条 辅导老师在具有心理咨询和教师资质的专家团队指导和带领下,在全校范围内举行大型心理讲座,各项服务均为公益性。重点针对本校范围内特困户、
留守儿童。
第三章 心理辅导须知
第十七条 主动寻求心理辅导是现代高素质者的明智选择。
第十八条 辅导室面向全校学生及家长。
第十九条 以帮助来访者优化心理素质、维护心理健康、促进身心发展为目的。
第二十条 主要帮助同学们解决学习、生活、交往、健康等方面遇到的心理困扰,缓解心理压力。
第二十一条欢迎你的到来,我们将尽力为你排扰解惑,并为你保守秘密。
第二十二条 请你尊重辅导老师的辛勤劳动,并给予信任和积极配合。
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8
一、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加强对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渗透到德育工作中去。
二、教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必须首先做到。
三、班主任工作要扎实,要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集体和团队工作中,要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主能力和自我教育能力。
四、心理辅导室轮值人员要热情接待学生和家长来访,进行个别辅导,随时保密,并做好记录。
五、切实开展好咨询信箱心理热线,接受不愿当面咨询的学生的咨询,并做好记录。
六、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去提高认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
七、搞好宣传板报,用黑板报集中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八、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测验,并做好家长学校心理教育工作。
九、建设好校园环境,使学生有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9
心理咨询室主要负责学生心理健康的咨询工作,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对象为本校全体师生,主要对象是帮助解决某些有心理障碍的学生,通过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使其具备健康的心理从而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创造和谐校园。
一、心理咨询室位置:
基于心理咨询的特殊性和保密性要求,心理咨询室不宜设在学校办公中心或人员来往频繁的地方,但又要方便学生进出,宜设在比较偏僻的地方。在学校领导的精心安排下,我校心理咨询室设于三楼。方便学生进出且相对较为安静隐秘,通风采光效果较好。
二、心理咨询室的管理:
(一)心理咨询室采用预约制度,来访者应在预约时间段内提前通过电话或到心理咨询室与咨询老师预约咨询时间,以保障咨询工作有序进行。
预约时间:上午8:00至11:30(学生可在此时间段内通过电话预约或到心理咨询室内进行咨询。)
咨询时间宜定在晚自习时段,如有不便,与咨询老师商量其他时间段咨询。
(二)做好日常心理咨询(面谈咨询、电话咨询、信件咨询)工作和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做好对来访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做好咨询辅导记录。
(三)咨询员应当严守职业道德,尊重来访者,对咨询内容有保密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来访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四)咨询员应本着真诚、尊重、温暖、负责的原则,对来访者提供最大程度的帮助。
(五)咨询员若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明确告诉来访者。咨询员应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六)咨询员有权拒绝不属于咨询内容的要求。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员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三、心理咨询室工作职责:
(一)协助班主任对适应不良学生的早期发现、原因分析,并实施个别或团体咨询与辅导;
(二)负责定期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检测,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三)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对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转介到心理治疗机构;
(四)定期向学校提供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信息,及时提出改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建议。
四、心理咨询室保密制度:
(一)心理咨询老师必须为来访者保守秘密,不得泄露来访者的个人信息。
(二)心理咨询老师必须向求助者说明心理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三)在心理咨询工作中,心理咨询老师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及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发生,同时应将有关保密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低范围之内。
(四)心理咨询老师严格管理、保存心理咨询工作的相关材料,包括个案记录、信件和其他资料……
五、心理咨询室工作规则:
心理咨询不是说教,是聆听;不是训诫,是接纳;不是教导,是引导;不是控制,是参与;不是侦讯,是了解;不是遏止,是疏导;不是做作,是真诚;不是解答,是领悟;不是解决问题,是协助成长;不是表面屈从,是内心转变。
●劳动者要了解工作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遵守操作规程,注意个人防护,养成良好习惯。
●发现病死禽畜要报告,不加工、不食用病死禽畜。
●家养犬应接种狂犬病疫苗;人被犬、猫抓伤、咬伤后,应立即冲洗伤口,并尽快注射抗血清和狂犬病疫苗。
●在血吸虫病疫区,应尽量避免接触疫水;接触疫水后,应及时预防性服药。
●食用合格碘盐,预防碘缺乏病。
●每年做1次健康体检。
●系安全带(或戴头盔)、不超速、不酒后驾车能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伤害。
●避免儿童接近危险水域发生溺水。
●冬季取暖注意通风,谨防煤气中毒。
使用健康基本技能
●需要紧急医疗救助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能看懂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的标签和说明书。
●会测量腋下体温。
●会测量脉搏。
●会识别常见的危险标识,如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生物安全等,远离危险物。
●抢救触电者时,不直接接触触电者身体,会首先切断电源。
●发生火灾时,会隔离烟雾、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低姿逃生;会拨打火警电话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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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加强专用教室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对象主要为在校学生、家长和需要心理帮助的.教职工。
2、心理咨询室环境要求保持一种和谐、温馨、安全的环境氛围。
3、心理咨询教师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具备心理咨询工作能力,为人师表,认真工作。
4、心理咨询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心理咨询的原则和制度。前来咨询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及社会规范,咨询中不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等制度问题。
5。心理咨询值班应保持相对固定时间,值班老师应按时到岗,及时回复咨询信、件,并按行业要求做好原始心理咨询记录。
6、心理咨询室工作应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整体部署。
7、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以备查阅。
8、心理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本室统一管理使用。
9、心理咨询室(阅览室)的书籍、音像资料只外借本校师生,原则上一星期内归还,并做好借阅登记手续。
10、使用心理阅览室或放松室需登记出入时间,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保持室内整洁,不得喧哗。
11、室内的设备器材的管理应按照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建立相关账目,进货、报废等应严格履行有关手续。如果丢失或损坏本室公共财产,需按学校规定进行赔偿。
12、学校做好心理咨询室的安全工作,应配备必须的消防及防盗设施,并建立安全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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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大学生心理咨询档案的管理与使用,进一步促进心理咨询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档案管理规定:
1、归档范围
凡属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与心理咨询室的各种门类载体的资料(学生心理档案、心理测试量表、心理测试结果、心理咨询记录、团体辅导文件和其他相关文字资料、录像、缩微胶卷和磁带等)都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管理。
2、归档要求
心理档案应由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学生心理档案管理的各项规定,保证及时归档整理和正常使用。严禁擅自携带心理档案外出,心理档案一般不得外借或复制,确因工作需要借出的,应履行有关手续。查阅、使用学生心理档案,必须严格登记,按时归还。非专业人员查阅心理咨询有关结果时,须由咨询工作人员指导。
3、归档时间
学生心理咨询相关记录表在每学期咨询结束至该学期结束时间段内,将应归档的文字材料整理编号经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审定后,以时间段为单位(一个学年为一个时间段)统一放入档案资料柜。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应在每学期结束前将应归档的`文件归档存放。声像文件材料应在各项活动后,整理好随时归档,每学期结束前将各类声像文件材料刻录备份,编号统一放入档案资料柜。学生心理档案应按规定年限完好保存。
4、档案存放管理制度
档案分类存入档案柜;放置档案柜室内严禁吸烟和堆放杂物;档案柜、箱须放置防虫剂;室内须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遮阳设施。
5、保密制度
学生心理咨询内容属于最高级(道德级)保密,应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提取档案资料。知晓档案内容者,必须严格保密,不向他人谈论被咨询人有关情况,如因泄露而产生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6、学生心理测验报告书等仅供咨询工作人员参考,不作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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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照值班轮流表中排定的日期值班。
2、值班期间,活动前要及时关门、窗、灯,活动后要及时打扫卫生、整理物品。
3、认真倾听,接待结束后,及时、详细地做工好相关记录并存档。
4、值班期间,及时收集学生投放在“心语箱”的问题,做好分类工作。
5、咨询原则:
A.保密原则:对同学的有关咨询内容及相关资料严格保密,未经当事人允许不能有任何泄露现象。当事人允许的资料也只能匿名使用。
B.无条件关注原则:值班人员对于任何学生提出的任何问题,都应表示关注,让心理咨询室成为真正的.沟通交流平台。
C.助人自助的原则:咨询过程不是替咨询者出主意,想办法,而是帮助其想清问题的所在,并让其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咨询是“授人与渔”,而不是“授人与鱼”。
6、一个次的咨询时间一般不要超过一个小时,以提高咨询效率。
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13
档案存放管理制度
一、档案分类存入档案柜。
二、放置档案柜室内严禁吸烟和堆放杂物。
三、档案柜、箱须放置防虫剂。
四、室内须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遮阳设施。
档案保密制度
一、学生心理辅导内容属于最高级(道德级)保密,应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
二、查阅档案资料,未经辅导中心主任批准,不得带离。
三、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提取档案资料。
四、除了心理辅导员、心理辅导中心主任及心理辅导员以外,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任课教师和辅导员等,都无权查看学生心理档案材料。
五、在心理辅导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六、发生失密、泄密和档案被盗事件时,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保密或保卫部门,当事者要写出书面报告。
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14
总则
一、基本原则
1、进展成长原则
2、引发自助原则
3、鼓舞支持原则
4、保密守信原则
5、重打算延期的原则
二、服务宗旨
以增加服务对象的心理素养为目的,以普及心理健康学问,助服务对象解除心理困扰,增加心理适应能力,努力开发个人潜能,增进服务对象全面成长为宗旨,组织开展面对小学内儿童青少年为主体的心理健康等相关活动。
三、服务范围
1、对小学内同学为主体的服务对象的普通心理困扰,进展性心理问题,以及关于潜能开发、个人成长、等方面的问题,举行团体和个体的`心理辅导和咨商。对于有心理疾病或需长程心理辅导的服务对象,在督导评估和征得家长同意后,应准时转介到医学、心理诊治部门。
2、为小学内同学的心理保健提供条件,对小学内相关工作人员举行心理健康培训,以讲座和团体辅导等形式,结合小学服务主旨开展各类有益活动。
3、在家长工作方面,向家长开展普及性心理健康教导。对于个别有心理问题和心理障碍服务对象的家长,举行相应的辅导咨商,以助服务对象尽快走出心理逆境。
保密制度
1、心理辅导工作员应严格遵从保密原则,严格管理包括询问辅导时的笔录、测验资料、信函、音像资料等在内的信息资料。除征得服务对象家长或本人同意,其他任何人员和部门不得要求查阅、调用相关信息资料。
2、心理询问室的心理辅导工作员不行将个案记录档案带出询问室。
3、心理询问辅导员在因专业需要举行案例研究或举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引用案例时均需隐去那些可能会据此辨认出服务对象有关信息的资料。获得服务对象书面许可的状况下除外。
4、在对督导或相关部门举行工作汇报时,能够将汇总、统计后的信息上报,但不能透露能够确定到个人详细身份的相关信息。
5、保密例外:询问工作中若发觉服务对象有危害自身或危及他人平安的状况时,必需实行须要措施以防止意外大事的发生,须要时应通知家长或相关人员并上报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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