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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07 20:14:30 晓丽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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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财务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餐饮财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餐饮财务管理制度(通用11篇)

  餐饮财务管理制度 1

  一.餐饮财务的职责

  1.餐饮服务中心实行财务集中管理,部门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

  2.餐饮服务中心所属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学校和后勤发展集团有关财务的,法律,法令,法规及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财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餐饮中心财务室负责日常的报帐,算帐,记帐等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同时也要为中心主任提供会计信息和经济分析数据,参与中心的规划和决策。

  4.财务室协助中心主任作好中心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实行主任"一支笔"的财务审批制度。

  5.会计人员应尽职尽责作好会计工作,严格实行会计监督,遵守成本开支范围,降低伙食成本费用。会计人员应根据《会计法》和《会计人员工作制度》行使自己的权力和义务。

  二.现金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2.遵守"现金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严禁私自坐支、挪用。

  3.不准用任何方式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4.现金发生差错,要及时查明原因,作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处理。

  5.各部门当天收入的`现金要及时上缴中心财务室,财务室要及时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规定。

  6.每天营业收入的现金要由保管员,核算员负责收回,三人以上共同清点,核对无误后及时入帐,并由部门负责人、当事人签字。

  7.任何人不得将收入的现金私自挪用或存放。

  8.采购人员使用现金,必须由二人负责,持市场购货报销单经中心主任审批后,到中心财务室报帐。

  9.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疏忽、马虎,造成现金丢失、被盗,应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赔偿损失。

  三.银行存款,支票管理制度

  1.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会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出借,出租银行帐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2.填写结算凭证,必须认真,准确,清楚,不准涂改,大小写金额要一致。

  3.出纳人员从银行购回支票,首先要按号码顺序在支票登记薄中登记,然后启用,未用的空白支票要妥善保管。

  4.出纳员要认真核对银行往来帐目,做到日清月结,对未达帐款要及时催要清理。

  5.中心会计要不定期检查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

  6.支票与印鉴要分开存放。

  7.采购员领取支票前,必须填写《餐饮服务中心空白转帐支票领请单》,经主任批准后,由出纳员填好日期,用途,限额,方可领龋

  8.采购员使用支票结帐后,要及时报帐,如遇特殊情况,经主任批准后,也必须在月底前结清。

  四.借款制度

  1.任何借款都必须严格遵守审批程序。

  2.任何人借款都必须填写借款单,由中心主任审批后方可支付。

  3.采购人员周转金到年底必须归还,次年重新办理借款。

  4.一般借款必须在任务完成一周内报帐。

  五.收据管理与报帐制度

  1.建立收据信用登记薄,由专人负责管理。

  2.开错的收据,必须全套留存在本收据本内,不准撕下废弃。

  3.购买伙食原材料商品报帐时,必须填写市场购货单及发货票方可报帐,否则,财务不予办理。

  4.报帐时,市场购货单,发货票,必须有保管员,经手人,食堂主任,主管副主任和主任签字后方可报销。同时,发货票为一票多样商品时,必须列出购物名细及单价,保管员,经手人签字后附在发货票后。

  5.旅差费按学校财务规定执行。

  六.会计凭证复合及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凭证要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在装订前要进行复核。

  2.对于复核出有错误的会计凭证,要按规定的程序改正。

  3.会计档案要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4.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要整理成卷,装订成册,并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毁损散失和泄密。

  5.会计档案保管期满,要销毁时,必须报集团财务科批准后方可销毁。

  6.会计档案销毁时,应在后勤集团财务科派人监督下,经中心会计出纳核对准确后进行,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中心主任。

  餐饮财务管理制度 2

  1、所有财产、低值易耗品应分别建立财产明细账,低值易耗品明细账。原材料要建立原材料流水账。

  2、财产明细账应认真填写固定资产明细账,各栏目(总数、分类、使用年限、折旧单、预计残值、单位、规格、名称、编号)。其中,编号规则如下:公司代号/分公司代号/部门代号/类别代号/,例如:p/m/d/k—01表示:普赖斯美食公司电器类空调第一台。其明细账编号应与实物的财产卡一致,注:折旧率与残值率可以不填凭证号栏扫,按如下方式填,凭证类别分四类:入、领、调、盘。入——入库单,领——领料单,调拨单——调,盘——盘点表、盘点差异表。凭证号数为该入、领、调号码。

  3、低值易耗品明细账应认真填写如下栏目:存放地点、名称、规格、类别、单位、编号,其凭证号填写方法同财产明细账。部门物资卡片与同一存入地地点的.低值易耗品、明细账应一致。

  4、原材料账务分为两部份:

  (1)鲜活食品平时只登记购入数量,到月末根据盘点数量登记盘存数和领用数。

  (2)其他原材料明细账平时既要登记入库数也要登记出库数和结存数。

  5、所有账务登记均须依据合法有效的原始依据为准,不得擅自涂改和撕毁。

  6、每年末库管应编制一次总盘点表,即财产分布汇总盘点表,如:空调50台,其中基地10台、门店10台等。

  7、每月盘点完毕后,应主动与财务核对明细账与财务账等是否一致,明细账与卡片是否一致,即:帐帐相符、账证相付、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8、违返上述工作制度,落实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50—500元罚款,没收肇事物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或追究法律责任。

  9、账务结转暂遵循集团公司财务制度。

  在进行库房财务管理前先对库房其他制度进行完善比如库房管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验收管理制度、单据管理制度等。做好了这四项管理才能对其财务进行管理,所以大家在使用时应根据餐饮酒店的具体情况来进行确定。

  餐饮财务管理制度 3

  一、总则

  1、餐饮服务中心实行财务集中管理,部门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

  2、餐饮服务中心所属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学校和后勤发展集团有关财务的,法律,法令,法规及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财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餐饮中心财务室负责日常的报帐,算帐,记帐等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同时也要为中心主任提供会计信息和经济分析数据,参与中心的规划和决策。

  4、财务室协助中心主任作好中心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实行主任"一支笔"的财务审批制度。

  5、会计人员应尽职尽责作好会计工作,严格实行会计监督,遵守成本开支范围,降低伙食成本费用。会计人员应根据《会计法》和《会计人员工作制度》行使自己的权力和义务。

  二、现金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2、遵守"现金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严禁私自坐支、挪用。

  3、不准用任何方式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4、现金发生差错,要及时查明原因,作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处理。

  5、各部门当天收入的现金要及时上缴中心财务室,财务室要及时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规定。

  6、每天营业收入的现金要由保管员,核算员负责收回,三人以上共同清点,核对无误后及时入帐,并由部门负责人、当事人签字。

  7、任何人不得将收入的现金私自挪用或存放。

  8、采购人员使用现金,必须由二人负责,持市场购货报销单经中心主任审批后,到中心财务室报帐。

  9、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疏忽、马虎,造成现金丢失、被盗,应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赔偿损失。

  三、银行存款,支票管理制度

  1、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会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出借,出租银行帐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2、填写结算凭证,必须认真,准确,清楚,不准涂改,大小写金额要一致。

  3、出纳人员从银行购回支票,首先要按号码顺序在支票登记薄中登记,然后启用,未用的空白支票要妥善保管。

  4、出纳员要认真核对银行往来帐目,做到日清月结,对未达帐款要及时催要清理。

  5、中心会计要不定期检查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

  6、支票与印鉴要分开存放。

  7、采购员领取支票前,必须填写《餐饮服务中心空白转帐支票领请单》,经主任批准后,由出纳员填好日期,用途,限额,方可领取。

  8、采购员使用支票结帐后,要及时报帐,如遇特殊情况,经主任批准后,也必须在月底前结清。

  四、借款制度

  1、任何借款都必须严格遵守审批程序。

  2、任何人借款都必须填写借款单,由中心主任审批后方可支付。

  3、采购人员周转金到年底必须归还,次年重新办理借款。

  4、一般借款必须在任务完成一周内报帐。

  五、收据管理与报帐制度

  1、建立收据信用登记薄,由专人负责管理。

  2、开错的收据,必须全套留存在本收据本内,不准撕下废弃。

  3、购买伙食原材料商品报帐时,必须填写市场购货单及发货票方可报帐,否则,财务不予办理。

  4、报帐时,市场购货单,发货票,必须有保管员,经手人,食堂主任,主管副主任和主任签字后方可报销。同时,发货票为一票多样商品时,必须列出购物名细及单价,保管员,经手人签字后附在发货票后。

  5、旅差费按学校财务规定执行。

  六、会计凭证复合及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凭证要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在装订前要进行复核。

  2、对于复核出有错误的会计凭证,要按规定的程序改正。

  3、会计档案要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4、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要整理成卷,装订成册,并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毁损散失和泄密。

  5、会计档案保管期满,要销毁时,必须报集团财务科批准后方可销毁。

  6、会计档案销毁时,应在后勤集团财务科派人监督下,经中心会计出纳核对准确后进行,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中心主任。

  餐饮财务管理制度 4

  一、总 则

  1、为了强化企业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健全财务制度,更有效的为企业决策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分为三个部分:岗位及职责、会计处理程序、会计核算办法。

  3、本制度暂适用分公司。

  二、岗位、 职责、分工

  (一)分公司财务组织设以岗位:

  1、总出纳;

  2、收银;

  3、库管;

  4、财产库管;

  5、财务负责人;

  6、会计核算组。

  (二)会计核算组分为:

  1、采购应付账款组;

  2、收入、应收账款组;

  3、固定资产核算组;

  4、成本核算组;

  5、工资核算组;

  6、材料核算;

  7、总账、稽核、综合分析组。

  (三)分公司视具体情况可录用1人1岗,1岗多人,1人多岗制进行岗位分配。

  (四)职责

  1、财务负责人

  (1)领导分公司财务工作,参与分公司经营决策;

  (2)组织人员制定分公司财务制度和参与集团公司财务制度建设;

  (3)监督财务制度执行;

  (4)执行财务稽核、综合分析职责;

  (5)审核对外报表并签字;

  (6)组织会计培训、会计考核;

  (7)组织实施财务公关计划(银行、税务等);

  (8)对处理财会不当造成的违章、罚款、浪费等现象视具体情况负相应责任;

  (9)对基地、门店成本、费用管理措施监督执行不严而造成的损失负责;

  (10)对不及时清理现金、存款、往来账款等账而造成的损失负责;

  (11)对各种会计资料管理不善,出现损坏、遗失负责;

  (12)对未做好财务分析工作负责;

  (13)财务负责人应参与各项经济合同的签订;

  (14)财务负责人应参与投资项目的核算与控制;

  (15)对各部门的成本、费用有检查权、监督权;

  (16)对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的收、支,有权制止并呈报总裁;

  (17)对集团公司的财务制度有建议义务,可提出修改意见,如分公司财务与集团财务意见不一致,应先执行集团财务制度并上呈总裁意见书;

  (18)对基地、门店、分公司各环节的节约和浪费情况有权检查并提出奖惩意见;

  (19)对各部不合理现象在征得总裁意见后可分开临时财务会;

  (20)有权要求各部门提供有关标准、定额、管理措施等资料;

  (21)组织制定各项费用定额、计划成本、计划毛利率,有权要求各部门提供必要资料;

  (22)负责组织财务人员对企业现金、财、物进行临时抽检和盘点;

  (23)负责组织实施会计电算化方案;

  (24)负责拟定会计岗位职责,对会计人员进行合理分工。

  2、会计职责

  (1)采购、应付账款核算;

  ①审查采购调查报告;

  ②审查申购计划;

  ③审查采购入库单、申购单是否一致;

  ④审查入库单各项是否准确无误;

  ⑤审查采购结算凭证(发票入库单、送货单等),防止错付、漏付、重付;

  ⑥采购成本差异核算;

  ⑦登记应付账款账,材料成本差异明细账;

  ⑧审核内部交易结算单据。

  (2)销售、应收组;

  ①审查营业日报各项目;

  ②审核收银记录本;

  ③审核折免单据;

  ④审核内部交易结算单据;

  ⑤正确计算销售成本;

  ⑥登记收入,应收相关成本明细账。

  (3)固定资产核算

  ①企业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核算;

  ②折旧核算;

  ③清理核算;

  ④制定企业固定资产目录和折旧单据;

  ⑤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

  ⑥固定资产清理整顿。

  (4)成本核算(使用不当,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处理)

  ①审核各项费用单据;

  ②会同各部门制定费用标准及管理办法;

  ③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④登记有关明细账。

  (5)工资核算

  ①制定工资表;

  ②分配计算;

  ③审核发放。

  (6)材料核算

  ①审核材料收发凭证;

  ②核算材料领用存;

  ③登记有关明细账;

  ④各项低耗品的购进、领用、摊销核算;

  ⑤各项低耗品及材料的报废核算。

  (7)总账、稽核、综合分析

  ①审核记账凭证;

  ②汇总记账凭证;

  ③登记总分类账;

  ④月终财务分析;

  ⑤填制各类报表。

  3、出纳职责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参见《集团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限额由总裁制定,超额部分及时存入银行;

  (3)不得私自支出现金,均以总裁签字为依据支出现金;

  (4)认真做好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做到月清旬结;

  (5)认真审核各种报销凭证,手续不全者一律不得办理支付手续;

  (6)各种支票严加管理,建立领用消号制度,任何支票的使用都须总裁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7)积极配合会计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8)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9)现金收支应立即加盖印记并登记;

  (10)配合会计做好现金盘点工作。

  4、收银职责参见《收银制度》

  5、库管职责参见《库房管理制度》

  餐饮财务管理制度 5

  一、主管会计账务处理、报表制度

  1、严格按饮食服务业制度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设立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和备查帐,手工帐和微机帐同时使用。

  2、会计记帐程序:

  A、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

  B、根据记帐凭证登记明细分类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和现金日记帐。

  C、根据汇总的记帐凭证编制科目汇总表。

  D、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

  E、月末要核对总帐与明细帐。

  3、会计报表:

  A、对外报表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对内报表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末现金流量表、月营业收入表、营业成本表、费用明细表。

  B、编制报表数字要客观真实、准确可靠、内容要填写完整,各报表的数字之间要衔接一致。

  C、需报送的会计报表要装订成册,加盖印章、每月10日前报出,要做到编报及时,每季进行一次财务分析,写出财务分析报告。

  二、现金、支票借用制度

  1、支票、现金的借用限于宾馆采购人员购物时和公派出差人员外出办事时借用。

  2、借用人员使用现金限于500元以内,支票限于500元以上。借用时,先填写借支单,写明借支人姓名、部门、职务、借支事由、借款金额、借款日期等。

  3、经手人签字后,需本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4、请总经理核准后,交于财务部。

  5、主管会计审核后,指示出纳支付现金或开出转帐支票,不得将加盖好印章的空白支票借给出差人携带使用。

  6、借用人办事结束后,持发票及原始单据按正规手续报帐,清算结束后,抽取借支单。

  三、费用支出报销制度

  1、酒店费用支出实行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

  2、强对费用的管理的控制,酒店各部门应在每一经营期间开始之前,先做出预算,报总经理审批。

  3、各部门费用发生时,先由经手人填写经费报销单,并将原始单据及费用明细单粘贴于后面。报销单内容要填写完整、准确、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不得涂改。

  4、对预算内的费用开支,经手人填单后,经部门主管(主管经理)签批,由财务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开支报帐,对预算处的费用开支,经主管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审核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5、对于需要预付的款项,由签订有关合同,协议的部门或经手人填写付款单:对涉及其它业务部门的费用帐单,应交有关部门审验查认:对预付款项,会计人员应与合同认真核对后,报总经理批准签字。

  6、财务部会计收到手续齐全,填报金额,正确的经费报销单后,由会计核对开出现金付出单或银行转帐支票等,并加盖印章,出纳据以支付现金及转帐。

  7、月末,会计根据经费报销单及资金付出凭证,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正确归集各部门经营费用,报出本月经营费用、管理费用明细表。

  四、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酒店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增加与减少要经过总经理批准,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的增加应经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严格控制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增加,每年新增固定资产不超过当年应提固定资产折旧额。

  2、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进行购置时,应先提报购置计划,报酒店总经理审批后,进行购置。固定资产报废时,要按严格的审批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3、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原则上是哪个部门使用哪个部门负责管理,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日常保养、维护归各使用部门负责。各部门要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财务部建固定资产明细帐,专人负责管理。

  4、对于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按照主管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办法进行计提。

  5、每半年对酒店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殊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发现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丢失、损坏、报废等现象要查明原因,报告酒店总经理酌情进行处理。

  6、低值易耗品原则上实行“五五”摊子销法,对1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一次摊销法。

  五、发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结合本酒店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所用发票分餐饮业定额发票、旅店业发票、其它服务业发票三种。

  2、所有发票由酒店财务部统一管理,收银员负责领取、保管开具、上交发票。

  3、领取及上交时应登记,登记内容包括:领用(交回)时间、发票种类、发票起止号码、面值,并由收银员签名。发票用完后,要及时到财务部消号,注销后方可领取新的发票。

  4、收银员应根据客人实际消费金额如实开具发票,不得擅自多开、虚开。

  5、收银员应根据发票格式正确填写,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挖补、随意撕毁。如为作废发票,应保证三联完整交回财务。

  6、收银员交接班时,应将发票使用情况写在交接班记录本上,交接班时双方核对无误,签字后方可下班。

  六、备用金管理制度

  1、收银员必须随时保持备用金的种类、数额的完整,不可用白条抵库、私自套用或挪用。

  2、交接班时备用金必须当面点清,相互签字认可,丢失自负。

  3、专人专时上财务与总出纳兑换零钱用作营业时使用,不可作其他用途。

  4、备用金如出现长款,应如数上交,出现短款时,应按酒店有关规定赔偿。

  5、领班应不定期检查备用金金额,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财务部。

  七、收银员交接班制度

  1、各点收银员应提前十分钟进入工作岗位,整理仪容仪表,打扫卫生。

  2、当面点清备用金及各种单据、票据,并在交接班本作记录。

  3、由交班人正确填写缴款袋,并将缴款袋投入滚筒保险柜,进行见证,确认投入后方可下班。

  4、把当班发生情况及遗留情况写进交接班记录本,并当面作出交待。

  5、交接班本应妥善保存,与营业有关的资料应保密,不许外传。

  八、收银员交款见证制度

  收银员每班工作结束时,所收款项封装收银交款袋交至滚筒保险柜内,特制定交款见证制度:

  1、收银袋封面的内容,包括部门、日期、班次、姓名、面值、张数、金额等必须登记清楚。

  2、交款必须由收银员本人亲自交款。

  3、交款工作必须由收银员做见证。

  4、交款人负责把钱袋放在保险柜中,并摇动转柄,确认钱袋掉入保险柜中。然后在见证登记本上签字。

  5、见证人在交款人完成上述程序,并确定后在见证登记本上签字。

  6、见证工作仅证明投入保险内钱袋的个数,不做其它证明。

  7、见证工作不许非财务人员进行。

  九、计算机网络设备维护及保养制度

  为了确保酒店内部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为企业提供的数据、服务管理和经营信息及时、准确,特制定计算机网络设备维护及保养制度。

  1、按照正确的步骤进行开关机操作。开机时,先打开ups,当电压稳定后,打开显示器,最后打开主机;关机时,要先从windows退出,主机关闭后,再关显示器,最后关ups。

  2、要保持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的清洁,每天使用完机器后,要用干净的软布擦拭机身,对显示屏,要用软纸或棉花进行擦拭。班次结束后,要用布将机器盖好,避免落尘。

  3、为使机器分散热,要把机器放在通风处,总台的计算机因工作需要,使用率较高,为使机器充分休息,当晚客人较少时,要关闭计算机半个小时后再重新开机。

  4、当出现断电情况时,对正在进行的操作要及时进行存盘,然后按照正确的程序关闭计算机,并要在限定的时间内关闭UPS。

  5、计算机出现无法解决的故障时,应立即通知微机管理员进行解决,不可自己随意操作。

  6、对计算机操作及维护知识要多学习了解,每一个操作员都应对计算机的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充分掌握。

  餐饮财务管理制度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本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目前我司经营管理模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及下属各分店的财务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其他加盟合作的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会计核算原则、科目及报表

  第三条本公司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四条本公司实行分级核算、按部设帐。

  第五条本公司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

  第六条公司及下属各分店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计提折旧、应交税金、各项摊销和预提等均应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七条本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总经理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八条本公司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出资额超出资本金的数额;企业因分立、合并、变更投资时资产评估或者合同、协议确定的资产价值与原帐面净值的差额、接受捐赠的财产等计入资本公积。

  第九条本公司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待摊费用、存货等。应收及预付款、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价;应收票据按面值计价,其贴现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第十条本公司不计提坏帐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年度内所发生的坏帐损失直接计入期间费用。

  第十一条本公司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下设置备用金二级科目,公司采用备用金定额管理制度,根据具体情况,核定一定金额的备用金,使用单位实际使用后所产生的支出,以符合公司规定的原始凭证向财务部报帐,财务部在审核无误后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

  第十二条本公司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下设置内部往来二级科目,专门核算本公司下属各企业内部之间以及与公司本部之间的业务往来。

  第十三条本公司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均按实际成本计价,上述各项存货的发出和领用,均按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

  第十四条本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家具用具、办公用具、工具、陶瓷用品等;本公司的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性摊销方法,所有低值易耗品均在领用时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个别分店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本公司对各分店的存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盘盈的存货冲减当期费用,盘亏和毁损的存货在扣除过失人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当期费用。

  第十六条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及其它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或虽不属于经营用设备,但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物品。

  第十七条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净残值率按固定资产原值的3%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房屋为20年;

  (二)通用机械及其它设备为10年;

  (三)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第十八条本公司根据月初在用固定资产的帐面原值和月折旧率按月计提折旧。月份内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月份内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提折旧。

  第十九条本公司所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第二十条公司出售或清理报废固定资产变价净收入(变价收入、残料价值减去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原值减累计折旧)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者营业外支出。

  第二十一条公司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其原值减估计折旧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按照原值扣除累计折旧、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即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从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进入期间费用;年底在申报所得税税前扣除时,应从开始生产经营的次月起在5年的期限内分期调整扣除。

  第二十三条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所发生费用直接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而各分店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直接计入当期的营业费用,各分店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不计提职工福利费等,所发生的职工福利等开支直接记入期间费用,但其开支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14%。

  第二十五条本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按实际价款核算,当期发生的销售折让及免单,直接冲减当期营业收入;当期发生的现金折扣,属于公司的计入财务费用,属于各分店的可计入营业费用。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税后利润按下本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被没收财物损失和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款;

  (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三)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二十七条本公司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会计报表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资产负债表(月);

  (二)利润表(月);

  (三)分部报表(月);

  (四)现金流量表(年度);

  (五)管理费用明细表(月);

  (六)营业费用明细表(月);

  (七)利润分配表(年度);

  (八)财务状况变动表(年度)。

  以上各表按财政部规定格式填制,公司分部报表及分店利润表本公司要求体现毛利率和净利率,各分店应于次月8日前将各种报表上交财务部。财务部应在每年度进行合并报表的编制。

  第三章资金及费用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二十九条本公司的资金主要采用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方式,在达州市内的下属分店,当天所有收入应全部存入该分店的开户银行(分店只能存入不能支取),其小额支出采用定额备用金管理制度,较大额的支出则由公司出纳员进行支付;外埠下属分店的全部收入则采用按50%存入该分店所在地的开户银行(分店只能存入不能支取),另外50%交由分店出纳员用于支付日常采购及零星开支,而较大额的支出则采用分店提前申请,总经理批准后,再由公司转款到该分店出纳支出帐户。

  第三十条针对大宗原材料的支付,根据与供货商的约定进行核对,财务人员应对入库单及张数、入库单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验收签字等事项认真审核,同时收回入库单结算联并出具货款结算单,在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后,出纳人员方可根据资金安排情况付款。

  第三十一条对于原材料的零星采购,采购人员必须在当天持采购发票和通过验收并签字的入库单,经财务人员审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第三十二条出纳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总经理审核同意后的用款申请表办理。用款申请表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

  第三十三条关联企业之间内部往来款项,用款单位要开出《收款收据》盖齐有关印章,注明时间、金额、用途,放款单位出纳人员要在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付款。

  第三十四条因办理公事需要财务预支款项的,可向出纳借款,借款人应认真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人、时间、用途、金额、及约定偿还时间,并经部门经理、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借款人在公事办理完毕后,应在当天到财务部履行报账手续,逾期不报账者,财务部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五条购置资产、物料用品应按规定填制申购单,办理审批手续。报销时经手人、验收人应在发票上签字并注明用途,连同入库验收单一并交由财务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第三十六条购置零星物品、资产维修及其他开支,报销人应在提供的发票上注明用途,同时在经手人、验收人签字后交由财务部审核,并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第三十七条公司因业务需要开支业务招待费时,应事先报总经理批准,本着节约、合理、有效以及不超标的原则,严格按照现行财务制度规定执行,报销人在填写费用报销单后,经财务部审核,并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字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第三十八条公司员工工资应由人事管理部门按月根据考勤情况编写员工工资发放表,计算应发应扣及代扣款项,核算出各员工实发工资数后交由财务部审核,并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发放。

  第三十九条出纳人员在付款业务中,应认真审核原始凭证中的经济事项是否真实、准确、合法、大小写是否一致,是否具有经办人、验收人或证明人的签字,是否按照审批权限审批,并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付款,同时应根据付款方式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戳记。

  第四十条出纳人员应严格遵守现行的现金、银行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得坐支及挪用现金,不得白条抵库;否则,以挪用公款行为追究出纳人员责任。

  第四十一条公司出纳人员在财务部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出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财务部规定的财务工作操作流程进行出纳收支业务工作;出纳必须在完成每天的支付业务后,及时登记日记帐,并在正确填制“出纳收付报告单”后连同原始凭证一并交给会计,便于会计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第四章采购及资产的管理

  第四十二条各分店的原材料采购,采用供货制,在供货商确定之后,根据第二天的营业预测,开具采购计划书,核定后通知供货。

  第四十三条供货商将原材料送到后,仓库保管员应同厨师等一道,对原材料的数量、质量、单价等进行验收核定,并通过“象鼻子餐饮管理系统”录制入库单,该单以一式两联的方式打印出来,在验收人等(二人以上)签字后,第一联交财务对帐用,第二联交供货商作结算凭据。

  第四十四条各分店酒水的供应与保管由吧台专门负责,货商将酒水送到后,仓库保管员应同吧员一道,对酒水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单价等进行验收核定,并通过“象鼻子餐饮管理系统”录制入库单,该单以一式两联的方式打印出来,在验收人等签字后,第一联交财务对帐用,第二联交供货商作结算凭据。

  第四十五条仓库保管员在进行“象鼻子餐饮管理系统”采购数据(含零星采购)录入时,应认真核实所录入的数据无误后再进行保存打印,如发现有错误数据的入库单时,应以负数数据单进行抵冲,然后再重新录制正确数据入库单;同时应及时换回已发出的错误数据入库单。

  第四十六条仓库保管员必须在当天将所有打印出来的入库单(含作废单、抵冲单)交给财务,所有交给财务的入库单必须是连号的,中间不得有重号、更不得有缺号;其中作废入库单必须是两联,同时应加盖作废章。

  第四十七条对于应收帐款,本着谁放债谁收回的原则,各分店应在月底对其签单进行清理,并负责及时回收。

  第四十八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和不定期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及抽查,核实债权债务,查明财产物资的实存数量与帐面数量是否一致,各项结算款项的拖欠情况及其原因,材料物资的实际储备情况,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及其完好程度。

  第四十九条财务部门在清查核实上述情况后,应当将清查核实的结果及其处理办法向总经理报告,并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第五章内部牵制制度

  第五十条本公司设置专职现金出纳员岗位,实行钱账分管,现金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特殊情况的,分店可设置兼职现金出纳员岗位,兼职现金出纳员的责权与专职现金出纳员相同。

  第五十一条本公司单独设立现金日记帐,现金出纳员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顶支记帐;现金出纳员应按照日记帐的登记要求登帐,做到日清月结;财务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核对,同时编制现金盘点表。

  第五十二条本公司设置银行出纳员岗位,根据系统资料和银行存款,负责对各分店营业收入的稽核,保证资金的正常回笼,同时负责公司内部之间款项的划转工作。

  第五十三条本公司单独设立银行日记帐,银行出纳员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顶支记帐;银行出纳员应按照日记帐的登记要求登帐,做到日清月结;会计人员应定期核对银行日记帐和银行明细帐,银行出纳员应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余额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第五十四条银行帐户印鉴及支票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经理名章由本人保管,支票由出纳员保管,不得由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五十五条本公司各分店设置专职会计岗位,负责本店财务的日常核算工作,保证“餐饮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对本店营业收入的核查工作、系统数据与手工签单(挂帐、免单、销售折让、跑单等)的稽核工作、酒水单据的每日核对工作,负责监督并参与本店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耗用、盘点等工作,严格采供两条线,负责对本店库存与销售的连动分析,并保证准时准确上传各项财务数据。

  第五十六条出纳员因暂离岗位临时性交接时,应编制交接表,一式三份,由主管会计监交;因工作调动、辞职等永久性交接时,应编制交接表,一式三份,由本单位负责人或公司财务部监交。交接记录应由三方签名,并作为会计档案保管。

  第五十七条出纳员岗位采取轮岗制度。出纳员在同一单位一般不得连续超过五年。

  第五十八条各分店设置吧员两名,一名专职负责“象鼻子餐饮管理系统”数据的录制工作,负责每项业务的明细记录,负责当天营业日报表、挂帐、免单、销售折让、跑单等明细单据的输出打印,并负责挂帐、免单、销售折让、跑单等明细单据必须要有相关人员的签字;一名专职负责营业额的收取、保管、存行等工作,本着分工明确、相互协作的原则,两名吧员对吧台内的一切经济责任负同等责任;同时,还共同负责酒水的申购、验收、销售出货、月末盘点等保管工作。

  第五十九条本公司设置专职审计岗位,专门负责对本公司及下属分店的所有经济业务、会计档案等进行稽核、审查工作,并按月编制审计报告。

  第六章财务档案

  第六十条财务部应负责对各种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资料的装订、登记、归档及保管工作,与之相关的储存光盘、u盘等应指定专人进行保管。

  第六十一条公司的会计档案资料不得借出,不得私自进行复印、拷贝,如有特殊需要,经公司批准,并在办理了登记手续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但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抽换。

  第六十二条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销毁。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管理制度从通知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四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餐饮财务管理制度 7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三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四条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分店(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内部会计管理体系

  第五条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职责

  (一)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督促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

  (三)负责预算方案的实施,并督促财务部门下达落实收入、成本费用、利润考核指标。

  (四)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五)在财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并对此承担责任。

  (六)表彰奖励会计人员。

  第六条财务部机构设置

  (一)财务部设置原则

  公司按照“三统一分”的原则来设置,即“人员统一、机构统一、核算分离”。公司财务部对所有实体的财务机构实行隶属关系的集中统一领导,实体财务人员业务上受公司财务部领导,行政上受各实体领导。按照业务工作量、经营规模等对大的实体可称“财务部”设财务部经理岗位,小的实体可称“财务室”,设会计主管岗位。

  (二)会计工作组织机构

  会计工作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略)

  第七条内部会计核算形式

  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分散核算”的结账体制,具体核算形式如下:

  (一)各实体在公司统一领导下独立核算,每周统

  计一次收入、餐饮成本、一次性费用等财务指标,于周日下午报公司财务部汇总;每月结账按要求编制各月报,由公司财务部统一汇总合并会计报表。

  (二)周报及月报要求:周报统计时间范围为上周日至本周六;月报核算时间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三)存货购进采用实际成本法,从仓库领用商品采用先进先出法,吧台领用商品的核算采用零售价法。存货盘点采用永续盘存制。

  (四)收入、费用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对外业务部门,如税务、工商、银行、财政等相关业务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政府职能部门到各实体收费,实体只有接待权,无决策支付权,并应及时向公司各职能部门汇报。

  (六)其他涉及不到的,全面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

  第三节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第八条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置如下会计岗位: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副经理、主管会计、成本会计、往来款会计、资产会计、出纳员、稽核主管、稽核员、收银员、保管员、档案管理员等。

  第九条财务部的职责。

  (一)按照国家财务、税务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给合本公司行业特征,科学合理地组织财务活动,制定统一、健全的财务规章体系。

  (二)依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中有关投资计划和项目进度安排计划,负责拟订相应的资金需求量预测计划和各种财务预算计划,为满足公司运营资金和投资建设的需要,最合理地分配调度资金、积极筹措资金。

  (三)遵照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等,合理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实行会计监督,对各种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发生的核算,基金的增减和经营收支、费用成本的计算,要按会计核算程序,正确办理会计手续,如实登记入帐,并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由物相符。

  (四)根据制定批准的财务开支计划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认真审核各项原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准确、及时地做好成本核算的审查、控制、结算,努力降低成本。

  (五)严格按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支付现金,控制库存现金额。妥善保管库存现金、各种人价证券和财务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按照有关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款项的收付。

  (六)按时完成会计财务工作,及时

  编制各种会计报表,按规定完成税金的申报、测算、缴纳、减免工作,负责社会集团购买力下的控购商品的采购审查、报批、登记工作。

  (七)审核计算和发放公司人员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及保险管理,负责固定资产的添置、调拨、清产核资、报损、折旧管理。

  (八)负责公司的资金筹集、融通、使用、管理,统筹公司对外长期投资,负责项目投资的财务评估,审核和费用控制。

  (九)公司经济合同归口管理,参与主要经济合同的洽谈、拟订、审核、签约,做好合同登记、立卷归档工作并负责组织检查、督促经济合同的履行。

  (十)主持或参与下属企业经营(承包)方案的谈判、签约工作,以及各部门目标计划责任制财务指标的确立、考核,并实施过程监督、评价和向公司领导及时反馈。

  (十一)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稽核工作。

  (十二)妥善保管会计档案资料,对各种会计帐册、凭证和报表进行归档、立卷、调阅、销毁等作业管理。

  (十三)定期进行会计资料汇总、整理、统计,分析财务计划执行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揭示企业运作存在问题,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经营状态和合理化建议。

  (十四)负责领导财务部下设的预决算部门、财务结算中心、内部银行机构。

  (十五)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司财务部除做好公司总部的财务核算工作外,负责对下属实体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规范,对整个公司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条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财务总监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

  7.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10.审核上报财政、税务、工商等各部门的财务报告及其他财务资料。

  第十一条财务部经理领导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财务总监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财务部经理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执行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及各项费用,审核监督资金的运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对下属公司、企业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下属公司、分店执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情况;

  5.协助财务总监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6.参与公司开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十二条财务部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下属公司、分店的财务部经理,在总经理领导下主持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财务部经理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2.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第十四条主管会计岗位职责

  (一)公司总部主管会计职

  1、负责编制公司汇总报表及财务分析工作。

  2、负责公司总账的登记工作,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核对无误。

  3、考核各实体日常上报公司财务的各项工作的完成时间及效果。

  4、督促各实体与公司往来账会计对账。

  5、配合财务经理调度公司货币资金。

  6、负责对其他会计人员所做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进行稽核,保证原始凭证真实、合法、完整,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无误。

  7、负责公司签订合同的保管工作。

  8、督促各公司会计完成本职工作。

  9、在财务经理安排下办好外部协调工作。

  10、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下属实体主管会计职责

  1、负责编制公司财务分析工作。

  2、负责公司总账的登记工作,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核对无误。

  3、督促本单位各会计完成本职工作。

  5、负责对其他会计人员所做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进行稽核,保证原始凭证真实、合法、完整,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无误。

  6、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7、负责除货币资金、资产、成本、往来款之外的其他明细账的登记工作。

  8、在财务经理安排下办好外部协调工作。

  9、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出纳岗位职责

  1、在经理领导下,按照国家财会法规、公司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办理提取和保管现金,完成收付手续和银行结算业务。

  2、根据审核无误的手续,办理银行存款、取款和转帐结算业务;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及时根据银行存款对账单,在月末作出相应调整,做到与银行对帐单相符。

  3、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保证帐证相符、帐款相符、帐帐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清更正。

  4、认真审查临时借支的用途、金融和批准手续,严格执行市内采购领用支票的手续,控制使用限额和报销期限。

  5、正确编制现金、银行的记帐凭证,及时传递给会计登帐。

  6、配合对应收款的清算工作。

  7、严格审核报销单据、发票等原始凭证,按照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支付业务,做到

  合法准确、手续完备、单证齐全。不开远期支票和空头支票。

  8、核算人事部提供的薪金发放名册,按时发入公司职工的工资、奖金。

  9、负责及时、准确解缴各种社会统筹保险、公积金等基金的工作。

  10、负责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做好有关单据、帐册、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11、负责掌管公司财务保险柜。

  12、完成财务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成本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抽查厨房原材料、仓库材料和吧台商品的盘点情况。

  2、月底组织统一进行仓库、厨房和吧台原材料、库存商品盘点,并负责相关账务处理。

  3、月底将各部门领用的原材料、库存商品与市场购买单、各仓库发料单相核对,确保成本核算的真实性。

  4、及时核算每周、每月的原材料成本率,如发现指标波动幅度较大,上报财务负责人。

  5、及时完成成本项目的凭证编制和记账工作,并按月将有关科目与总账核对。

  6、负责对厨房核算员、仓库保管员进行业务指导。

  7、及时与保管员、核算员、厨师长、膳食部经理沟通,以便能更好的查找原因、控制成本。

  第十七条往来款会计岗位职责

  (一)公司总部往来款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消费关系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并根据营销部有关签字消费协议,及时做好登记工作。

  2、负责鉴定各实体转交的签字消费账单的真实性,并负责及时催收结算由公司管理的关系单位的消费账目。

  3、及时登记往来款项明细账,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与总账核对无误。

  4、每月核对一次各实体往来款余额,并保证于次月20日前核对完毕。

  5、每月与客户对账一次,以免遗留问题。

  6、每周四上午10:00之前制定出应付账款明细表,及时准确的反映公司对外欠款情况,给公司付款决策者提供依据。

  7、对公司出现的坏账、呆账及时查明原因,上报财务经理,待总经理作出处理决定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8、负责公司总部及各实体应收款项催收工作的考核总结,上报财务经理。

  9、负责登记拨付所属资金”明细账,并与各实体财务部门协商对账时间。

  10、随时协助公司总部出纳到各实体收款,并于每周五经总经理批准后协助总公司出纳对外付款。

  11、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实体往来款会计岗位职责

  1、及时登记往来款项明细账,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与总账核对无误。

  2、每月与客户对账一次,以免遗留问题。

  3、对公司出现的坏账、呆账及时查明原因,上报财务经理,待总经理作出处理决定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4、负责本实体应收款项催收工作,按月做出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及催收工作总结报告,上报财务经理。

  5、负责登记“上级拨入资金”明细账,并定期与公司总部财务部门对账。

  6、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条资产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明细账的登记工作,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与总账核对无误。

  2、每月到各部门对实物进行盘点一次,保证固定资产账与低值易耗品账与实物相符。

  3、对在盘点过程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情况,及时上报并按要求处理。

  4、对所管辖区的闲置财产负责保管好,并建立闲置资产备查账,每月末上报闲置资产库存统计表,协助主管上级做好闲置资产的调配工作。

  5、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及时处理无利用价值的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

  6、认真、准确核算固定资产折旧及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工作,并及时做好报废资产的账务处理工作。

  7、公司总部资产会计负责公司仓库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的每月盘点及财务核算工作。

  8、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九条记账会计岗位职责

  1、及时登记除货币资金、资产、往来款之外的明细账,并保证在次月15日前与总账核对无误。

  2、负责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资料及时分类归档、保存完整。

  3、及时清理各明细科目,如有异常及时上报。

  4、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条稽核岗位职责

  1、认真审核吧台及厨房的账单,仔细核对吧台收入是否与账单相符。

  2、对账单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各相应部门及财务经理。

  3、核对账单的优惠及打折权限,是否按公司规定执行。

  4、对各吧台商品进行不定期盘点,每月不少于四次,盘盈商品充公,盘亏商品由吧台人员赔偿。

  5、不定期抽查收银台备用金金额,是不与公司规定相符。

  6、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一条收银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岗位商品领用、盘点、摆放、检查工作。

  2、负责备用金的清点领用工作。

  3、负责结账收款与营业日报表的填写并上报工作。

  4、负责餐厅的信息传递工作。

  5、负责本岗位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

  6、负责本岗位的卫生清理工作。

  7、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条保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商品和物资验收、贮存和发放工作。

  2、负责及时记录商品保管账及填写商品标识卡。

  3、负责商品库的日清月结和各实体商品与物料的月底对账工作,准确及时完成商品调拨。

  4、负责本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负责仓库区域的安全工作。

  5、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三条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第二十四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二十五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二十六条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下属公司、分店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负责人会同财务部经理进行监交;财务部经理的交接,由总公司财务部经理会同本单位负责人进行监交;总公司财务部经理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财务总监进行监交。

  第四节科目报表及会计核算原则

  第二十七条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第二十九条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增设“1212物料用品”、“1213燃料”、“1135拨付所属资金”、“2323上级拨入资金”等会计科目,并统一编号。

  第三十条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业务发生当日的汇率折算。

  第三十一条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必要时可用外国文字旁述;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三十二条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公司财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

  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第三十四条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经总经理办公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三十五条凡与公司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体如下:

  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存入开户银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帐依据;

  2.以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帐依据;

  3.以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投资的,应以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为记帐依据;

  4.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第三十六条公司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帐,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帐,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第三十七条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第三十八条公司以单价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详见《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以预留5%的残值后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第三十九条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加上安装调试费。进口设备还应包括关税等。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第四十条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四十一条公司每年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10%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金。

  第四十二条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

  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2.利润表(年、季、月);

  3.现金流量表(年度);

  4.利润分配表(年);

  5.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年度);

  6.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年度);

  7.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

  8.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

  9.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第四十三条报表编制的时间要求:各实体报表于每月29日下午前报公司财务,公司汇总报表于每月1日前编制完成。

  第四十四条报表编制程序和质量要求:由各实体财务先编制,报公司财务汇总。会计报表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纪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第四十五条公司及各实体报表须加封面,封面上加盖单位财务章、法人章、财务负责人章、制表人章并注明日期。会计报表上须加盖单位财务章、法人章、财务负责人章、制表人章。

  第五节内部牵制牵制度

  第四十六条内部牵制的原则

  (一)凡是公司的财务收支、采购、生产、销售、投资等各种活动,其管理部门之间都要相互约束、相互监督。凡是涉及款项、财物的收付、保管、结算、登记工作的各岗位,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办理。

  (二)对公司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和权限进行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确保不同部门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监督。

  (三)制定的内部牵制制度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实际情况。

  (四)能够明确各项经济业务的牵制手续和牵制责任人,并能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十七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各股东按《公司法》规定行使监督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对经营者行使监督权。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总个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总监由董事会任命,对公司财务行使监督权。

  第四十八条公司财务根据各项经营指标对各实体主要负责人考核、监督。

  第四十九条资金管理的内部牵制规定:

  (一)货币资金的支出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财务经理、经办人签章后方能办理。收付程序要首先经稽核人员审核无误后,才能由出纳员办理收付款,非全额报销凭证,应由稽核人员注明大写人民币实报金额。

  (二)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支付业务,除现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外,1000元以上的款项支付,通过银行转账,不得支付现金。

  (三)除财务部门外,其他任何部门无货币资金收付职权。

  (四)严格审核付款原始凭证,有权拒绝办理一切不合法、不真实的收支业务。

  (五)当天的收支业务,必须当天做完记账凭证并登记入账,做到日清。且各类付款凭证上必须加盖付讫章、稽核员章、出纳员章。

  (六)非出纳人员代收款项,必须与出纳员办理交接登记手续。

  (七)10000元以上的付款必须先做凭证,经审核员审核后方能付款。

  (八)出纳员不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九)各吧台及财务人员使用发票必须办理有关手续。

  (十)工资表、奖金表须经实体财务填制并上报公司人事部审核无误签章,由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发放。

  第五十条材料采购由三人以上共同办理,定价员做到货比三家,材料物美价廉,以最低价格,买到质优物品。付款员负责按约定价格付款。复核监督员负责检验材料质量,观察付款员付款金额是否正确。财务部不定期(每周至少两次)派询价员,到市场询价,询价结果交保管员及财务部门核对。

  第五十一条采购员采购的物品,交保管员验收,根据物品验证标准,对数量、质量、价格逐一核对,在验收单上签名。

  第五十二条各类物品(原材料、物品、商品)须有两套以上的账进行管理。其中保管员根据验收单、领料单收货发货,登记保管账,成本会计或记账会计根据验收单、领料单登记账本,两者定期核对。

  第五十三条使用人领用物品填写领料单,交部门负责人签字,保管员审核后,根据领料单发放物品,并当即填写单价、金额及合计金额大小写,并在保管处签字,领料人核实品种、数量后,在领料人处签字。领料单一式三联,要求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存根联及财务联留保管处,营业结束后,由保管将财务联送财务,存根联保管据此记账,领料人一联由领料人自行带回保管。

  第五十四条实体之间物品调拨,由需方填写调拨单,负责人、领料人、发料人签字必须俱全,第一联为领料方保管记账

  联,第二联为领料方财务记账联,第三联为发料方财务记账联,第四联为发料方保管记账联。

  第五十五条固定资产购置,由需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购置请求单,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后,交工程部办理。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取得正规发票,交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手续,并填写固定资产卡片。使用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餐饮财务管理制度 8

  一、总则

  1、为了强化企业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健全财务制度,更有效的为企业决策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分为三个部分:岗位及职责、会计处理程序、会计核算办法。

  3、本制度暂适用分公司。

  二、岗位、职责、分工

  (一)分公司财务组织设以岗位:1、总出纳;2、收银;3、库管;4、财产库管;5、财务负责人;6、会计核算组。

  (二)会计核算组分为:1、采购应付账款组;2、收入、应收账款组;3、固定资产核算组;4、成本核算组;5、工资核算组;6、材料核算;7、总账、稽核、综合分析组。

  (三)分公司视具体情况可录用1人1岗,1岗多人,1人多岗制进行岗位分配。

  (四)职责

  1、财务负责人

  (1)领导分公司财务工作,参与分公司经营决策;

  (2)组织人员制定分公司财务制度和参与集团公司财务制度建设;

  (3)监督财务制度执行;

  (4)执行财务稽核、综合分析职责;

  (5)审核对外报表并签字;

  (6)组织会计培训、会计考核;

  (7)组织实施财务公关计划(银行、税务等);

  (8)对处理财会不当造成的违章、罚款、浪费等现象视具体情况负相应责任;

  (9)对基地、门店成本、费用管理措施监督执行不严而造成的损失负责;

  (10)对不及时清理现金、存款、往来账款等账而造成的损失负责;

  (11)对各种会计资料管理不善,出现损坏、遗失负责;

  (12)对未做好财务分析工作负责;

  (13)财务负责人应参与各项经济合同的签订;

  (14)财务负责人应参与投资项目的核算与控制;

  (15)对各部门的成本、费用有检查权、监督权;

  (16)对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的收、支,有权制止并呈报总裁;

  (17)对集团公司的财务制度有建议义务,可提出修改意见,如分公司财务与集团财务意见不一致,应先执行集团财务制度并上呈总裁意见书;

  (18)对基地、门店、分公司各环节的节约和浪费情况有权检查并提出奖惩意见;

  (19)对各部不合理现象在征得总裁意见后可分开临时财务会;

  (20)有权要求各部门提供有关标准、定额、管理措施等资料;

  (21)组织制定各项费用定额、计划成本、计划毛利率,有权要求各部门提供必要资料;

  (22)负责组织财务人员对企业现金、财、物进行临时抽检和盘点;

  (23)负责组织实施会计电算化方案;

  (24)负责拟定会计岗位职责,对会计人员进行合理分工。

  2、会计职责

  (1)采购、应付账款核算;

  ①审查采购调查报告;②审查申购计划;③审查采购入库单、申购单是否一致;④审查入库单各项是否准确无误;⑤审查采购结算凭证(发票入库单、送货单等),防止错付、漏付、重付;⑥采购成本差异核算;⑦登记应付账款账,材料成本差异明细账;⑧审核内部交易结算单据。

  (2)销售、应收组;

  ①审查营业日报各项目;②审核收银记录本;③审核折免单据;④审核内部交易结算单据;⑤正确计算销售成本;⑥登记收入,应收相关成本明细账。

  (3)固定资产核算

  ①企业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核算;②折旧核算;③清理核算;④制定企业固定资产目录和折旧单据;⑤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⑥固定资产清理整顿。

  (4)成本核算(使用不当,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处理)

  ①审核各项费用单据;②会同各部门制定费用标准及管理办法;③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配;④登记有关明细账。

  (5)工资核算

  ①制定工资表;②分配计算;③审核发放。

  (6)材料核算

  ①审核材料收发凭证;②核算材料领用存;③登记有关明细账;④各项低耗品的`购进、领用、摊销核算;⑤各项低耗品及材料的报废核算。

  (7)总账、稽核、综合分析

  ①审核记账凭证;②汇总记账凭证;③登记总分类账;④月终财务分析;⑤填制各类报表。

  3、出纳职责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参见《集团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限额由总裁制定,超额部分及时存入银行;

  (3)不得私自支出现金,均以总裁签字为依据支出现金;

  (4)认真做好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做到月清旬结;

  (5)认真审核各种报销凭证,手续不全者一律不得办理支付手续;

  (6)各种支票严加管理,建立领用消号制度,任何支票的使用都须总裁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7)积极配合会计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8)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9)现金收支应立即加盖印记并登记;

  (10)配合会计做好现金盘点工作。

  4、收银职责参见《收银制度》

  5、库管职责参见《库房管理制度》

  (五)会计分工

  1、出纳暂由集团公司出纳担任;

  2、库管分为原材料库管和财产库管;

  3、会计核算组由两名会计共同承担。

  三、会计核算办法

  (一)分公司实行统一核算,单独计算各部盈亏制度。

  (二)资产管理

  1、外购资产(固、低)以实际支付价款加上合理费用(运输、税费等)为计账金额。

  2、内部调拨:(1)有账面价的按原账面价;(2)无价的以估计价加上修理费、运费等合理费用为计账金额。

  3、在建工程(装修等)以扣除可移动月财产(固、低)价值入账,可移动财产单独计价管理。

  4、原材料购进通过“物资采购”核算入库,领用采用计划价格(原材料的管理参见《存货管理》)其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核算”。

  5、成品菜的入库、发出均采用“计划成本”计价,其差异通过“责任成本差异”科目或直接转入“本年利润”。

  6、内部交易采用“计划成本”制,通过“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核算。

  7、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根据税法规定执行(绩效考核照三年计算)。

  8、低值易耗品摊销采用“五.五”摊销,小额(100元以下)一次摊销。

  9、开业前期待摊销费用于开业当期一次摊入。

  10、金额较大(房租等)的待摊费用根据受益期限摊销。

  11、金额较小(100以内)的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12、各项固低资产、低耗品均应建立三级账。

  13、各类物耗品(一次性用品)于领用时全部计入当期费用。

  14、各项资产合理损耗计入当期费用,非正常损耗落实到人头,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

  (三)负债:各项采购业务通过“应付账款”核算,其余的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应付账款以扣除供应商赔款、罚款和计账依据,应建立明细账。

  (四)收入

  1、所有收入以扣除折免后的金额为计账金额。

  2、其他与营业无关的收入直接计入损益(冲费用或成本)。

  3、收入按门店设置明细账。

  (五)成本、费用

  1、成本、费用按门店和基地设定二级账。

  2、成本内容:生产车间工人工资,原材料、原辅材料、燃料、包装材料(一次性用品中的,店面销耗除外)。

  3、费用内容:除成本、资产外的一切费用(包括门店消耗的一次性用品)。

  (六)制度中未涉及事项核算参照有关会计制度执行。

  四、会计处理程序

  (一)原始凭证审核

  1、收款凭证

  (1)收据:经出纳、交款人签字;

  (2)缴款单:出纳、缴款人签字,其附件有营业日报、折免记录、特殊现金支付,营业日报须收银部门负责人签字,折免记录须折免负责人签字,短、长款记录须收银部门负责人签字,特殊现金支付(有总裁口头指令)须补办领款手续;

  (3)银行进账单;

  (1)、(2)、(3)于实际收款时加盖“收记章”

  2、付款凭证

  (1)项目(合同)支付款项以项目验收报告或货物验收单为其发票或收据的合法附件;

  (2)采购项目支付申购单、入库单、领料单为其发票或收据合法附件;

  (3)费用报销单以实际发生取得合法凭证为附件;

  (4)其他费用发票(水、电、邮电等)只须签字完整即可;

  (5)所有付款凭证付款前须经会计审核方可付款;

  (6)付款凭证审批程序见《费、领申》制度;

  (7)付款完毕后应在发票收据上加盖“付记章”附件加盖“附件章”。

  3、内部结算单据:所有内部结算单据经合法的审批程序后会计可直接记账。

  4、收款、付款原始凭证每旬由出纳报账,经会计审核传递总裁,总裁复核后传递会计处。

  (二)记账凭证处理

  1、所有原始凭证均应填制记账凭证。

  2、不合会计规定的原始凭证不得填制凭证(经重新审批后方可)。

  3、应具备原始凭证,但无法取得原始凭证的,应由经办人填写“无单据证明”,经会计签字做为原始凭证。

  4、记账凭证处理错误时,应立即更正,交签章证明或重新编制记账凭证。

  5、任何记账凭证均应以真实的经济业务为依据。

  6、下列凭证为不合法记账凭证:

  (1)原始凭证不合格;(2)金额与原始凭证不符;(3)记账内容与原始凭证内容不符;(4)原始凭证签字不全的;(5)收付凭证未盖出纳印签的;(6)填制人员未盖章的;(7)修改处未盖章的;(8)科目运用错误的。

  7、填制记账凭证时,原始凭证的复核:

  (1)检查:收、付凭证出纳是否盖章,各项付款凭证总裁是否签字;

  (2)付款凭证的附件是否完备,手续是否合法,如有问题即应查明,由经办人补齐;

  (3)对外付款凭证如有代领人应查明是否有委托书等或是否经过对方同意;

  (4)对外付款凭证是否盖有对方单位财务章(公司章)或领款人是否签字;

  (5)各项对外支付凭证是否有应扣金额或事项,如有金额是否扣除,并已填写实付金额;

  (6)内部结算单据签字手续是否完备,金额是否正确,内容是否完整。

  (三)账薄处理

  1、记账凭证复核并汇总。

  2、根据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登记总账、分类账、明细账。

  3、账薄规定

  (1)现金、存款采用订本或账薄,使用前完整编号;

  (2)其他各类账薄均应顺序编号,分类账应先按科目的账页顺序编号,年终时编列账册总号;

  (3)各册账薄前一页应有科目名称、起止页数。

  4、账薄更正,过账错误、结余错误应立即更正并签章。

  5、结账

  (1)日记账应每日结一次;

  (2)分类账、总账每月结一次;

  (3)成本费用收支账,应有月计、季度合数、本年累计数;

  (4)结转时应清理的事项:

  ①预收、预付账产;②应收应付账产;③待摊费用;④预损费用;⑤折旧账产;⑥账实、账证不相符的调整事项;⑦各项损益类账产清理。

  6、现金、存款各类三级账年度结账时可不启用新账薄,其余分类账总须启用新账薄。

  (四)报表

  1、根据各类帐薄据实编制各式报表。

  2、内部交易科目应于合并后填写,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及时调整。

  3、结账后报表前不得记账及过账(电脑),以免账表不符。

  4、报表根据要求和时限呈送。

  5、报表均应由负责人留底备查。

  6、报表不得随意抄写、考核,非指定人需求人不得借阅或抄写备份。

  (五)其他

  1、任何财务人员工作变动时均应办理交接手续。

  2、交接、记录应有以下事项:

  (1)账册数及名称;(2)各科目余额;

  3、移交过程应有监交人,交接三方均应签字,记录一式三份,交班人一份、财务负责人一份、财务留档一份。

  4、各项会计资料: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薄、报表、交接记录均应按各自要求装订和保管,保管期限不低于5年。

  8、低值易耗品摊销采用“五.五”摊销,小额(100元以下)一次摊销。

  9、开业前期待摊销费用于开业当期一次摊入。

  10、金额较大(房租等)的待摊费用根据受益期限摊销。

  11、金额较小(100以内)的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12、各项固低资产、低耗品均应建立三级账。

  13、各类物耗品(一次性用品)于领用时全部计入当期费用。

  14、各项资产合理损耗计入当期费用,非正常损耗落实到人头,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

  (三)负债:各项采购业务通过“应付账款”核算,其余的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应付账款以扣除供应商赔款、罚款和计账依据,应建立明细账。

  (四)收入

  1、所有收入以扣除折免后的金额为计账金额。

  2、其他与营业无关的收入直接计入损益(冲费用或成本)。

  3、收入按门店设置明细账。

  (五)成本、费用

  1、成本、费用按门店和基地设定二级账。

  2、成本内容:生产车间工人工资,原材料、原辅材料、燃料、包装材料(一次性用品中的,店面销耗除外)。

  3、费用内容:除成本、资产外的一切费用(包括门店消耗的一次性用品)。

  (六)制度中未涉及事项核算参照有关会计制度执行。

  餐饮财务管理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

  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

  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

  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

  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

  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

  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

  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

  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

  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

  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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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结合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学校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财务的副校级领导协助校长管理学校财务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校长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职责:领导本校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第六条 学校单独设立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是学校唯一的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和分管财务副校级领导的领导下,履行学校财务管理职责。

  计划财务处的工作职责: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计划财务处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计划财务处是学校管理职能部门之一,财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与各个职能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各个职能部门所发生的与价值有关的经济业务需要通过会计核算来反映和监督,会计核算上的部份原始资料要通过各个职能部门提供,而且计划财务处和各个职能部门均肩负着互相及时反馈信息的职责,因此计划财务处与学校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学校的会计工作集中在计划财务处。学校内部各部门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只负责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对原始凭证根据需要作必要的汇总,定期将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送交学校财会部门,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并据以编制记帐凭证,然后根据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登记总帐和明细帐,再定期编制会计报表。

  第七条 学校计划财务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专职财会人员并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财会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任免或者撤换,应当由学校计划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第八条 学校直属二级独立核算单位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所属行业的会计制度、规则准则,参照国家、省市、行业和学校相关规定和相应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学校其他非独立法人单位或部门不得设置二级财务机构。财务确需开展单独核算的,由计划财务处委派会计人员。委派人员的编制、考核归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委派人员的工资、绩效和福利由学校承担,委派人员的相关经费在受派单位的成本费用、收益分配中考核并体现。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九条 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学校年度内所要完成的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货币表现,是学校日常组织收入和控制支出的依据。

  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平衡、分级编制、责权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执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学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编制坚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

  第十二条 学校计划财务处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审议通过后报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方案再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高等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应相应调整支出预算。

  第十四条 决算是指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准确、及时地编制年度决算,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规范决算管理工作、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 学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

  1.财政教育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教育拨款。

  2.财政科研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科研拨款。

  3.财政其他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本条上述拨款范围以外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

  1.教育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教育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教育事业收入。

  2.科研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不包括按照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八条 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十九条 学校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条 学校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学校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学校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学校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各项经营支出应当与其经营收入相配比。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二十七条 结转和结余是指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学校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八条 学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学校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七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二条 专用基金包括:

  (一)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学校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二)学生奖助基金,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事业支出的相关科目中列支,用于学生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的资金。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其他专用资金。

  第三十三条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四条 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 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六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前款所称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三十七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三十八条 学校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

  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动植物等,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学校支出。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 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资产交付使用和财务决算。

  第四十一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学校通过外购、自行开发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合理计价,及时入账。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对无形资产在其使用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对于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摊销办法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无形资产摊销不计入学校支出。

  第四十三条 对外投资是指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进行的投资。

  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有关审批程序。

  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第四十四条 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十五条 学校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学校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十六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九章 负债管理

  第四十七条 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四十八条 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借入款项是指学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各类款项。

  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学校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款项。

  应缴款项包括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五十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具体审批办法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一条 学校应当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二条 成本核算是指按照相关核算对象和核算方法,对学校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

  第五十三条 费用是学校为完成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而发生的当期资产耗费和损失。

  第五十四条 学校应当在支出管理基础上,将效益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计入当期费用;将效益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按照有关规定,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形式分期计入费用。

  第五十五条 费用按照其用途归集,主要包括: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离退休费用和其他费用。

  教育费用是指学校在教学、教辅、学生事务和其他教育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科研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行政管理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校级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学校统一负担的工会经费、诉讼费、中介费、印花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等。

  离退休费用是指学校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项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学校无法归属到本条上述费用中的其他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对附属单位的补助、上缴上级支出、财务费用、捐赠支出等。

  第五十六条 学校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合理分摊。

  第五十七条 学校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逐步细化成本核算,开展学校、院系和专业的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成本等核算工作。科研活动成本的核算应当细化到科研项目。

  学校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后,应当建立成本费用与相关支出的核对机制,以及成本费用分析报告制度。

  第十一章 财务清算

  第五十八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学校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五十九条 学校财务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条 学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学校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学校撤销的,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三)学校合并的,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学校分立的,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学校,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十二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六十一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学校应当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六十二条 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六十三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评价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四条 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科学设置财务分析指标,开展财务分析工作。

  财务分析指标主要包括反映学校预算管理、财务风险管理、支出结构、财务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指标(财务分析指标见附表)。

  第十三章 财务监督

  第六十五条 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算编制、财务报告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均衡性;

  (二)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结转和结余的管理情况;

  (四)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

  (五)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程度;

  (六)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第六十六条 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第六十七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六十八条 学校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学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制度。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条 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报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七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起施行。

  餐饮财务管理制度 11

  财务管理渗透和贯穿于企业一切经济活动之中,企业的生产、经营、进、销、调、存每一环节都离不开财务的反应和调控。企业为了更好的发展,财务管理和公司营运管理应该同步,业务和财务管理要充分融合。基于这样的观点,财务管理不再是简单的事后核算和财务数据处理问题,而应该是在业务活动环节和过程中,充分渗透财务管理,包括财务管理的意识、手段和方式。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是企业内部管理的中枢。加强财务管理能够促进企业节约、控制费用、降低消耗,合理运用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防止资金的浪费,更加有效地提高经济效益。财务管理体系的建立和优化,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流程和制度:

  企业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体系,首先要赋予和定位好财务部门的管理职能,即财务部门在公司运营管理中的角色如何定位,同时也包括岗位的设置与岗位职责的界定。公司赋予财务部门的职能,决定着财务体系的搭建模式;财务体系的运作模式,又决定着财务部门各个岗位的职责。对于中小企业财务部门的职能如何设计呢?下面看看财务部门常见的管理职能有哪些,以及财务岗位职责有哪些。

  财务规划职能,在企业管理中至关重要。财务规划要与企业发展充分融合,企业的发展规划很大程度上体现在财务目标上,那么这些财务目标的实现,就需要财务管理的规划职能。财务规划是财务管理体系的前提和基础,财务管理的整体规划,决定财务管理体系的模式。财务规划包括:

  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的发展目标,结合企业的业务运作模式,对财务运作模式、流程与制度进行规划,并不断对财务管理体系进行优化和改进。财务管理体系的规划输出形式包括:财务管理政策、财务目标、财务管理流程与制度,以及财务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能。

  根据公司发展目标,设定公司中远期财务目标,以及阶段性财务目标,并制定和实施财务目标的实施方案,对财务目标实现过程和达成结果进行监控。财务目标的规划,不仅仅是财务指标的设定,要承接企业的发展目标,在业务运作中找到重要切入点。财务目标的规划还包括实现和达成目标的路径和方法,以及为此而规划相应组织及资源的配置。财务规划一定要与企业的业务运作充分融合,对业务运作的过程和结果,具有强有力的预警和监控作用。

  根据企业财务组织的角色定位,以及业务运作特点,组建财务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并不断优化财务管理岗位人员。财务管理的组织机构要不断优化,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财务管理需求,不断培训提升财务人员及各部门财务关联人员的业务能力及质素。财务管理组织规模要与企业的发展阶段相适应,不是越庞大越健全。

  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组织,应该是充分参与企业的决策和规划,重点在于财务管理体系的科学设计和全面规划上,而不应将财务管理的组织规模扩大化,以行使财务管理的所有职能。换而言之,财务管理的组织规划,不是简单的人员叠加,而是通过合理规划,将财务管理融入企业的业务运作之中,利用现代的信息技术,达到财务管理精准快捷,财务管理组织精简高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投资料融资进行规划、制订方案,并严格按照规划实施执行。

  根据成熟市场及新客户情况,与市场部门一起对次年度的销售规模、销售量进行预测,预算次年度的销售额。预算销售额是财务预算中其它预算类目的基础和前提。

  成本预算,主要是业务运作过程中,所有发生成本的科目,包括物料、设备、设施、人员、场地、物流、信贷、税务等。

  收支预算是将所有产品或服务销售额预算汇总,以及所有成本预算汇总,来预算收支平衡收益表。根据销售额与成本预算结果,可以对各个科目的收支额度预算,为资产、负债、投资、融资预算奠定基础。

  有了销售额预算、成本预算和收支预算结果,即可以预算出利润额(率)。原则上,企业的利润率需要保持一定的空间(值),即利润率通常是企业既定值。率利润额(率)的预算,可以按照订单为主体,也可以按照企业的组织为单位,分别进行预算。

  财务核算职能就是按照财务制度和要求,对实际业务结果与财务预算进行全面充分的核查,不仅仅是对数据的核对,也是对问题的核查。对偏离财务目标、财务预算结果的,要找出原因,要求业务部门制定改进方案,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在现实中很多中下企业,财务核算成为了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能甚至全部职能,如果财务部门仅仅是被动的事后核对或核算,而没有行使规划、预算的职能,那么企业财务管理职能是局限的、不完全的。财务核算的项目通常有:

  财务报表、档案、票据的管理,应结合官方税务部门的具体要求,制订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具体见本章后面的内容。档案管理通常包括:

  ①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进行财务管理的总体规划,包括财务策略、风险管控、融资管控、税务管理等;

  ②规划财务运作模式,制订各项财务管理目标,制订和优化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②拟订公司适用的会计核算、成本核算、财务管理规范,并付诸实施和持续优化和改善;

  ③财务预算、税务预算、资金预算的拟订,预算执行报表的日常审核及监控;

  ⑥指导属下工作,内外事务协调及其他上级交待的工作;

  ⑦部门团队建设与人才培训,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①组织公司之会计核算、成本核算、财务分析、合并报表、税务统筹等工作;

  ⑤部门团队建设与人才培训,内外事务协调及其他上级交待的工作。

  ①负责办理现金收付业务、银行结算业务及日记账登记,合理调配及监控资金的使用;

  ①负责全盘账务,出具会计报表,申报各项税务报表及统计报表;

  ②负责日常报销的费用、预提待摊项目、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及折旧、其他应收(应付)、成本等科目的管理,编制记账凭证;

  ①负责部分会计核算工作及审核公司账务,编制合并报表及财务分析;

  企业预算是一个综合性的财务计划,包括经营预算、资本预算和财务预算。经营预算是对企业收入、费用和利润作出的预计;资本预算是对企业的资本性投资方案所进行的计划和评价;财务预算是企业预算管理的一个分支,也是预算管理的核心部分,财务预算则是在经营预算和资本预算的基础上所作出的现金流量的安排,以及一定时期内的损益表和一定时期末的资产负债表的预计。

  预算管理是在科学经营预测与决策的基础上,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企业资金的筹集、使用、分配等财务活动所进行的计划与规划,使生产经营活动按照预定的计划与规划进行流转和,以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管理的有效机制。

  企业为了求得生存、盈利和发展,必须打破传统职能管理的界限,将企业视为一个整体,在战略目标及战略计划的指导下,注重企业内部综合协调管理,强化企业管理的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职能。只有这样,才能让所有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子目标与企业整体目标趋同,从而使得投资者的战略决策与经营者的管理行为相一致。这种管理格局无疑需要企业管理有一条主线,将企业各职能部门的管理工作和所属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贯穿起来,从而提高企业整体的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经验证明,这条主线就是预算管理。

  企业的财务活动已成为连接市场和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不再是简单的资金收付活动,而是包括资金筹措、投资决策与日常管理等多项内容在内的十分复杂的活动。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不仅要对不同的投资方案进行比较和选择,还要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筹措资金,以及对资金的日常运用进行管理。企业能否有效地预算所需资金的金额,能否有效地筹集资金,并将其配置在适当的地方等,这些企业财务活动的有效与否,关系到一个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通过预算管理,可以合理配置企业内部资源,以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市场需求,长期在市场上获得最大收益。在市场销售一定、销售价格一定的情况下,降低成本费用是提高经济效益的关键。

  预算管理要实行程序化管理,通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讨价还价”过程,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将经济效益目标落到实处,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企业预算管理的重心从经营结果(目标利润)延伸到经营过程(业务预算和资金预算),进而扩展到经营质量(资产负债预算和现金流量预算),为提高经济效益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时间。

  公司根据企业在预算期内的发展战略和经济形势的初步预测,在决策的基础上提出下一年度企业财务预算目标,包括销售目标、成本费用目标、利润目标和现金流量目标,并确定财务预算编制的政策,由财务预算委员会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

  财务预算在分权制管理模式下,应当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全员参与”的原则进行编制。在集权制的管理模式下,应根据“自上而下、逐级配额”的原则进行编制预算项目。

  财务预算编制的周期可根据企业业务属性以及管理需要,按照季度、半年、年度分类执行或混合执行。预算编制周期的确定,应有利于预算达成结果的考核,以及有利于刺激财务管理的活动和过程。

  各预算执行单位,结合自身特点以及预测的执行条件,按照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下达的财务预算目标和政策,填写各自的预算表格,经预算单位确认、汇总,上报至公司财务预算委员会。

  财务预算委员会对各预算执行单位上报的财务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汇总时,应当进行充分协调,对于不符合企业发展战略或者财务预算目标的事项,财务预算委员会应当责成有关预算执行单位进一步修订、调整。在讨论、调整的基础上,形成修正后的财务预算草案,提交公司最终核准。

  经修正后的财务预算草案,经公司批准后,形成财务预算决议。

  财务预算决议一旦形成,由财务预算委员会逐级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执行。财务预算决议应确保其权威性,不得随意私自修订,对企业各个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所有职员工都具有“约束力”。

  财务预算决议一经下达,各部门应认真组织实施,将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各个环节及岗位,形成全方位的财务预算执行责任体系。

  财务预算的执行,体现在每个工作岗位、每个工作环节,以及每个流程与制度的管控成本意识和管控力度上,即财务预算最终体现在企业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上。

  建立健全财务预算执行过程管控机制,及时向各预算执行部门及财务预算委员会,提供财务预算的执行进度,及其导致财务预算目标偏差的影响因素,保证财务预算目标的顺利完成。

  正式下达执行的财务预算决议,要保证其权威性,一般应不予调整。各预算执行部门在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财务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财务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等确需调整财务预算决议的,由提出调整预算的部门向财务预算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阐述财务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财务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提出财务预算的调整幅度。

  财务预算委员会对预算执行部门的财务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并编制财务预算调整后的现金预算及预算损益表,提交公司审议批准后下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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