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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审批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31 03:21:33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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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审批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措施审批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措施审批管理制度

措施审批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逐步改进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第二条每年第四季度,由安全科汇编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安全科长和矿长审定,报总公司审批。

  第三条根据审批结果,有关单位、部门具体实施,矿安全科负责督促检查落实。

  第四条已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项目,不得任意变动。特殊情况下需要修改计划时,必须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

  第五条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必须按照<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据实列支。安全技术措施技术费用必须全部用于改进矿山安全条件,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奖励,需要多少开支多少。

  第六条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经费,属于增加固定资产的,在矿山更新改造资金中支出,属于改进安全装置、设施以及设备修理的摊入生产成本。

  第七条在新建、改建、扩建时,应按规定将安全卫生设施按”三同时”要求办理,在试生产前竣工验收。

  第九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相应配套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全有效,不得任意拆除或更换。

  第九条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设备、材料、经费应纳入矿设备、供应及财务计划,及时提供。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应纳入生产作业计划,并与生产任务同时挂钩考核。

  第十条公司及各矿安全部门必须掌握每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情况及经费完成情况并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及经费实行监督。矿山应做好使用情况和物资设备发放登记台帐。

  第十一条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范围,包括以改进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预防职业病为主要目的的'各项技术措施,不能与生产、基建和福利等措施混淆。

  第十二条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开工、竣工及结算,安全科必须全过程参与,并建立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台帐。具体为:

  1、安全技术:防护、保险、信号装置、安全标志、低压照明、安全监督检测仪表、安全试验、科研费用等。

  2、生产卫生:通用排尘排毒、密闭净化、喷雾洒水、辐躲、噪音、雷电的防护设施及防暑降温等方面。

  3、辅助房屋及设施:休息室、更衣室、工作服洗涤设备、女职工卫生室、消毒室等保证生产卫生方面所必须的房屋及各项措施。

  4、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教育所需房屋、安全技术教材、图书器材、安全技术训练室。

  5、安全生产奖励: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年终安全生产表彰、奖励,安全风险责任承包等。

  6、其它项目:具体由有关部门会同工会结合本矿特点自行制订,但必须属安全技术措施范围。

措施审批管理制度2

  第一节 安全措施审批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管理制度工作,使其更规范,程序更严格,确保安全措施从设计到审批都严格把关,责任到人,特制定本制度。

  根据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的实际情况和安全措施方案制定的具体要求,将安全技术措施分为三个类型,并针对各类型制定相应的审批制度。

  一、工程项目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工程项目设计必须按照“三同时”的原则进行。

  2、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项目设计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部门领导审批。

  二、施工作业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一)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安全问题,需要采取安全措施时,要向主管部门汇报。

  (二)施工主管部门要对施工中的安全问题排查,并协同相关技术部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

  三、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审批制度:

  根据隐患级别分类,不同级别的隐患整改安全措施方案的制定和审批规定如下:

  (一)a 级隐患:

  公司安全环保部、生产规划部制定的隐患整改安全措施方案,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和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审批。

  (二)b 级隐患:

  公司其它各单位制定的`隐患整改安全措施方案,由安全环保部主任审批,报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三)c 级隐患:

  各单位现场班、队长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当班安全员现场监护整改。

  第二条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一、从事操作作业的职工,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措施学习,并需考试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未经培训的人员,不许指挥生产,不准上岗操作。

  二、对从事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时间,规定如下:

  (一)主管安全、生产、机电、基建的副总经理,公司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工程师、技术员,公司安全环保部长等,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二)正副主任、工段长、班组长、矿山救护和安全检查专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20天。

  (三)采掘、通风、放炮、采区机电维修、爆破材料管理、提升运输各类司机、信号等技术工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天。

  (四)新进矿的井下工人培训时间不少于72小时(包括急救知识教育和井下参观、现场实习)。新工人培训并考试合格后,在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工作1个月,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作业。

  (五)对技术更新涉及的有关人员以及调换矿井和工种的人员,都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六)公司生产过程中若增添新技术、新材料或新工艺,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

  三、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定等;

  (二)、安全技术理论知识、矿井灾害发生规律、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

  (三)、各操作工要学习矿井安全基础知识,了解有关的事故发生预兆,学习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学习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及有关的设备、仪器仪表的操作和排除故障的方法,增添的新技术、新材料或新工艺的认识和掌握学习。

  (四)、学习和掌握井下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

措施审批管理制度3

  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明确施工时间、施工地点、工程总负责人、施工内容以及影响区域等内容;施工方要在施工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2、施工前,施工安全技术负责人要组织参与施工作业人员就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等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培训。通过笔试、复述等针对性措施落实,使每名参与施工作业的人员都熟知掌握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参与施工作业人员在安全技术措施贯彻登记表上签字率必须达到百分之百。

  3、各项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执行一项工程一项措施规定。外委工程施工,必须与施工单位签定外委工程安全协议书。开工前,施工方必须按规定足额交纳安全质量保证金,提交开工报告及安全技术措施,报甲方备案;施工中,要按照安全措施和施工标准以及操作程序组织施工;由于施工方未履行安全措施而导致人身伤害问题,甲方不予承担安全责任。

  4、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审批、执行是确保施工安全的重要环节。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程序进行,审批意见不全面、未程序报批视为无措施严禁施工。

  5、安全技术措施要规范管理。经过审批后的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施工管理部门及安监处要规范留存。留存时间根据工程性质、影响范围等情况酌定,原则上至少保存3年;特殊情况,要规范存档,长期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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