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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时间:2024-01-09 06:54:43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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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培训工作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培训工作管理制度1

  1.目的

  规范绿化工作的管理,确保绿化物长势良好。

  2.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处绿化工作的管理。

  3.内容

  3.1绿化管理范围.

  各管理处辖区内所有装饰树、果树、乔木、灌木、绿篱、绿化地、爬藤、地面覆盖物、攀缘物、草皮和其他植物的养护。

  3.2绿化工作管理规定

  3.2.1绿化员承担辖区绿化的日常巡视、养护、监管重任,绿化员应服从管理处工作安排,遵守所有绿化管理规则,爱护公物,同时认真履行绿化养护服务。

  3.2.2严格执行绿化养护工作的技术规范要求,按规定标准作业,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的绿化区域和管理处安排的各项绿化工作,并由管理处定期检查和定量考核。

  3.2.3进行绿化养护前,应小心谨慎,确保辖区公共设施及建筑物等的完好,若发现任何破坏环境行为或故意损坏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者,立即向保安员和主管报告。

  3.2.4爱护绿化工具和设备,确保工具和设备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3.3绿化养护过程安全规定

  3.3.1在喷洒时要采取预防措施,不让烟雾飘进业户房屋,特别是喷洒药物时,应注意风向,选择合适的喷洒方向和控制喷洒范围,确保避免对业户或设施的损害,并将'危险'标志牌放在关键位置进行警言提醒。

  3.3.2在使用机器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避免业户或设施造成危险、损害、伤害,在使用水管喷淋时,应注意穿越道路、人行道时对行人和车辆造成的不便。

  3.3.3机器应安装钢制防护罩,防止碎片、飞出物造成损害;在机器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螺丝和螺帽固定在切削片上,避免切削片飞出;机器使用中,不得改变或改动机器的'防护罩。

  3.4绿化管理检查规程

  3.4.1绿化员按规定每日进行巡视、养护,并将养护内容进行记录,对疑问或事故情况向主管或相关人员报告。

  3.4.2环境主管按《绿化服务质量检查规程》的要求对辖区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处理绿化员或相关人员提交的相关问题,重大事故及时提交管理处主任处理,环境主管每月应对辖区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3.4.3管理处主任按《绿化服务质量检查规程》的要求对辖区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处理环境主管提交的重大事情,对环境主管提交的月工作报告进行审查。

培训工作管理制度2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提高全体医护员工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强环保意识和自身防护意识,从而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所产生的'危害,进一步保障人类健康。

  二、培训对象:

  1、医疗废物管理的专(兼)职人员(包括清洁工);

  2、全院各科室医、护、药、技、工勤等全体人员;

  三、主要培训内容:

  1、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国家相关法规及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3、医疗废物管理专(兼)职人员职责与责任;

  4、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5、医疗废物内部运收工作程序;

  6、医疗废物转交手续及登记制度;

  7、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工作人员卫生安全自身防护措施;

  8、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税、扩散时报告处理制度及意外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四、培训方式:

  1、下发有关国家法规及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制度,供全院医护员工自学或部门负责人组织学习。

  2、对各科室进行每月考核,现场督导

  3、每年一次对新上岗及新调入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工作管理制度3

  一、人员定义: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定义: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是指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各项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也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临时聘用的人员。从安全管理角度来讲分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也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临时聘用的人员。从安全管理角度来讲分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

  二、人员职责

  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职责:《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管理人员:

  职责:《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一千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安全总监,并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九条矿山、金属冶炼、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运输单位和使用危险物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单位(以下简称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从业人员不足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三)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但最低不少于3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3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从业人员不足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3‰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从事作业的,劳务派遣人员应当计入该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人数。

  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联系: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务待遇: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支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并保证其开展工作应当具备的条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待遇应当高于同级同职其他岗位管理人员的待遇。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风险津贴制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享受安全生产管理岗位风险津贴,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书面告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

  三、安全培训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条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的,保证安全培训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四、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这是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是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应尽义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对贯彻《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从培训的人员、方式、内容等方面,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其中,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应急管理部)组织、指导和监督中央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总公司(集团公司、总厂)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和监督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及辖区内中央管理的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分公司、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除中央企业、省属生产经营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生产经营单位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实施。

  五、各类人员的培训要求

  主要负责人: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初次培训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再培训内容:

  对已经取得上岗资格证书的有关领导,应定期进行再培训,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新知识、新技术和新颁布的政策、法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

  安全管理人员: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初次培训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再培训内容:

  对已经取得上岗资格证书的有关领导,应定期进行再培训,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新知识、新技术和新颁布的政策、法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

  特种作业人员: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提交相关材料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其他从业人员: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除三项岗位人员以外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分为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调岗和离岗后上岗人员培训、岗位安全教育培训。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

  (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调岗和离岗再上岗人员培训:

  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后,由于岗位工作特点、要求不同,应重新进行新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由于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离开岗位后,重新上岗作业应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由于工作性质不同,离开岗位时间,国家不能做出统一规定,应按照行业规定或者生产经营单位自行制定。原则上,作业岗位安全风险较大、技能要求较高的岗位,时间间隔应短一些,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后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岗位安全教育培训

  岗位安全教育培训,是指连续在岗位工作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主要包括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安全考试和专题安全教育培训三个方面。

  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主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组织开展,重点是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培训,安全生产规章制定的学习培训,作业岗位安全风险辨识培训,事故案例教育等。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根据行业或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不同而各具特色。(例:我国电力行业有班前、班后会制度,安全日活动制度。班前会,在布置当天工作任务同时,开展作业前安全风险分析,制订预控措施,明确工作的监护人等等;工作结束后,对当天作业的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点评等等。安全日活动,即每周必须安排半天的时间统一由班组或车间组织安全学习培训,企业的领导、职能部门的领导及专职安全监督人员深入班组参加活动)

  定期安全考试,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的定期安全工作规程、规章制度、事故案例的学习和培训,学习培训的方式较为灵活,但考试统一组织。定期安全考试不合格者,应下岗接受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是指针对某一具体问题进行专门的培训工作。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针对性强,效果比较突出。通过开展的内容有:三新安全教育培训、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培训、事故案例培训、安全知识竞赛比武等。

  六、相关处罚条款:

  《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总监、安全生产委员会的;

  (三)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四)未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第二十八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关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的,应当视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

  (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二)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如实告知其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

  (三)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四)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xx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培训工作管理制度4

  1.0目的

  规范绿化养护工作的管理,确保绿化养护管理质量。

  2.0范围

  适用于zz城小区绿化养护工作的管理。

  3.0内容

  序号项目内容

  1绿化工作管理规定1)绿化管理员承担辖区绿化的日常巡视、养护、监管任务。绿化管理员应服从工作安排,遵守绿化管理规定,爱护公物,认真履行绿化养护管理服务职责。

  2)严格执行绿化养护工作的技术规范、要求,按规定标准作业,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绿化区域和物业服务中心安排的各项工作,并由物业服务中心定期检查、考核。

  3)绿化养护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相关作业规程操作,确保辖区内公共设施及建筑物等的'完好,发现破坏环境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者,立即向物业服务中心报告。

  4)使用绿化机械应做好记录。

  2绿化养护过程安全规定1)在喷洒时要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烟雾不得飘进业户房屋,特别是喷洒药物时,应注意风向,采用合适的喷洒方向并控制喷洒范围,确保避免对业户或设施的损害。

  2)大面积病虫害防治,提前一天向小区业主发出通知。

  3)严格按《绿化机具操作规程》的要求使用机具,避免对操作者、行人或设施造成伤害、损坏,在使用水管喷淋时,避免对行人和车辆造成不便。

  4)易燃、易爆及农药的保管、农药的使用、高空作业、现场作业指示

  5)在机器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螺丝和螺帽固定在切削片上,避免切削片飞出;机器使用中,不得改变或改动机器的防护罩。

  3绿化管理检查规程1)绿化管理员按规定每日进行巡视、养护,并将养护内容进行记录,对疑问或事故情况向班长。

  2)绿化班长按规定每日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知会责任绿化工,要求限时整改,并适时进行业务指导,无法解决及重大事项及时向绿化主管汇报。

  3)绿化班长对辖区内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时汇报经理助理,重大事故及时提交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处理;绿化班长每月应对辖区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汇报经理助理,并由经理助理向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汇报。

  4)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对辖区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处理经理助理提交的重大事情,对经理助理提交的月工作报告进行审查。

培训工作管理制度5

  为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必须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由各项目部组织,对员工及分包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各分包单位和项目部组织。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保证安全教育培训所需的资源。

  一.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1.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每年参加有关安全培训学习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每年应参加由公司或地方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部门负责人必须按规定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才能上岗。且每年参加安全培训不少于30学时。

  4.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安全培训不少于20学时。

  5.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参加安全培训不少于20学时。

  6.其他从业人员每年参加安全培训不少于15学时。

  7.待岗复工、转岗、换岗人员重新上岗前安全培训不少于20学时。

  8.新进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15学时、项目15学时、班组20学时。

  外来施工队安全教育由联系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组织实施。

  二.生产岗位职工安全教育

  1.公司对新入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

  2.特种作业人员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对从事电气、起重、司炉、焊接、爆破、登高架设、厂内机动车驾驶以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射线、剧毒物质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凡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证件过期失效)上岗作业,将按有关规定追究项目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3.凡离岗90天以上的员工,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教育。

  4.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工人调换工种,应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三.其它

  各部门应根据各自特点,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形式可多样化。包括:

  ⑴.举办安全教育培训班;

  ⑵.可利用广播、电视、录像、报纸、黑板报、宣传栏、图片展览、报告会、讲座、演讲、安全知识考试进行;

  ⑶.“安全月”、“安全周”“安全日”活动;

  ⑷.班前班后安全会,生产过程中相互提醒;

  ⑸.建立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教育室等。

XXXXXX有限公司

  XX年X月X日

培训工作管理制度6

  1目的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减少工伤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处所有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3职责

  本规定由项目部和质安科组织实施,综合办监督,具体职责在程序中阐述。

  4培训对象和学习内容

  4.1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采用岗位不脱产教育培训方式,由质安科负责组织实施,学习内容主要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每季度不少于1次。

  4.2企业各级质安员除接受岗位不脱产教育培训,每年还要参加一次专门脱产的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学习,由质安科组织实施,学习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办班时间每次不少于1-3天。

  4.3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分别由质安科项目部、班组长主持进行新工人入场的三级教育。教育内容为:安全生产有关法规、方针、政策、事故典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工程特点、施工现场环境、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等,同时项目部对操作工人作业部分项目安全技术交底。

  4.4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按劳动部门规定,定期进行复审,此项工作由质安科和物机科负责。

  4.5新进场工人及老工人转岗、换岗、在重新上岗前,均应接受本规定4.3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5安全培训管理

  5.1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教育培训管理办法》8.2的要求,记录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5.2安全教育培训的师资,一般由工程处内部具有中级以上工程技术职称和多年从事安检工作的人员担任,在进行本规定4.2质安员培训时,可聘请主管部门的专家任教。

  5.3培训使用的教材,由质安科收集建设部和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统一审定的培训大纲和教材。

培训工作管理制度7

  项目内容

  着装1、上岗须着公司统一的工作制服。

  2、上岗须佩戴好工作牌。工作牌统一佩戴在外衣左上衣袋上方。

  3、喷洒农药等易伤皮肤工作时应穿长袖衣服戴口罩等。

  4、要求工作服干净整洁。

  行为举止1、上岗时举止应文明、大方。

  2、精神振作,姿态良好。

  3、使用礼貌用语。

  工作制度1、爱岗敬业、服从指挥、积极主动、任劳任怨、遵纪守法、严以律己。

  2、按规定着装上岗。

  3、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有事请假。

  4、认真参加培训和学习。

  5、绿化养护要培养员工的敬业精神,加强业务培训,使员工成为一专多能的骨干力量。

  6、爱护各种机械器具,使用时按操作规程,使用完后妥善保管,未经主管同意不得外借。

  草地养护1、清除绿地、花丛内砖石、铁丝、干枯枝叶等杂物。

  2、拔除绿地的杂草。

  3、草坪修剪,绿篱、花球造型。

  4、加土滚压,填平坑洼。

  5、适时松土、淋水、施肥。

  6、裸露地、草皮死亡及时补植。

  7、加强草坪病虫防治工作。

  荞灌木养护1、做好乔、灌木修剪和造形,及时修剪枯枝、病虫害枝、有碍观瞻和影响行人的枝条。

  2、及时除草、松土、培土。

  3、台风季节对荞灌木进行加固,防止刮倒。台风过后及时松绑,避免橡皮带嵌入树皮内。

  4、淋水、施肥,保证乔、灌木水分和养分供给。

  5、死亡乔、灌木及时补植。

  6、做好乔、灌木病虫防治工作。

  7、修整树穴。干旱的秋冬季修成水窝状,多雨的春夏季修成丘状。树穴内经常松土、除草,保持土壤细粒疏松,不见杂草,清除石杂物。树穴要美观精致,大小、形状与乔灌木地上部分相协调。

  浇水、施肥1.草坪浇水

  1.1在干旱和少雨季节,要经常进行草坪浇水,保证草正常生长的需要。

  1.2草坪浇水,最重要的是一次浇足透水,避免只浇表土。至少要浇湿透土层5cm以上。如草坪过分干旱,土层的湿润度则应增至8cm,否则就难以解除旱象。

  1.3草坪浇水最忌在中午阳光曝晒下进行,应尽可能安排在早上与傍晚前后进行。

  1.4草坪浇水要喷洒均匀,免于遗漏,无固定喷灌设备的,浇水要先远后近,逐步后移,避免重复践踏。

  1.5久旱不雨,可连续浇水2~3次,否则难以解除旱情。正常情况下,无雨季节每周可浇水2~3次。

  2.草坪施肥

  2.1堆肥施用量一般为1000~1500kg/亩,每2~3年施用一次。

  2.2化肥施用多以氮肥为主,以促进其茎叶繁茂。施用磷、钾肥以增加草坪的抗病与防病能力。

  2.3氮、磷、钾三种化肥的施用比例,通常控制在5:4:3为宜。

  2.4化肥的施用量为3kg/100m2为宜,入冬前忌施氮肥。

  2.5施用化肥应在阴天或雨前撒于草坪场地,或与草坪灌溉浇水密切结合进行,以防施用不当损坏禾苗。

  2.6在每年的4、7月进行。在其它时间,应视其生长情况,适当补充追肥。

  2.7草坪施肥要适量、均匀,防止过量或不均匀引起肥伤。

  3.乔、灌木施肥细则

  3.1在乔、灌木根部挖条形沟,或在树冠外缘的投影线下,每株挖对称两穴。

  3.2乔木施肥穴的规格为30×30×40cm,灌木施肥穴的规格为20×20×30cm。

  3.3将肥料用铁楸倒入沟内或穴内。

  3.4回填泥土,踏实,淋足水,切忌肥料裸露。

  4.注意事项

  4.1施肥要根据花卉不同品种及生育期,适时、适量、氮磷钾配合施用。

  4.2施肥前要松土除草。

  4.3施肥后要淋足水,第二天早晨要淋清水,俗称'回水',这有利肥料的分解吸收。

  4.4施肥时,不论哪种肥料,切忌施于花卉幼芽和新叶上,以防灼伤。

  病虫害防治1.病虫检查

  1.1调查采用随机抽样法:以每个管理区为单位,根据面积大小,间隔20-30米为一检查点,检查有无病、虫害存在。

  2.喷施药物

  2.1在喷药前至少应提前12小时张贴通知告知业主(业主),提醒注意,避免对人、畜造成危害。

  2.2喷施后立即清洗喷雾器中剩余药液,将药物和用具回收库房并清洗全身。

  3.注意事项

  3.1配制、喷施农药应穿长袖衣、裤;戴口罩、橡皮手套。

  3.2喷施时间以8:00~10:00点、14:00~15:00点为宜。

  3.3喷施时遇大风、下雨时要停止喷施。

  3.4不可随意提高或降低药液的使用浓度。

  3.5保管好农药,不要随意丢放,以免误使人、畜中毒。

  修剪1.草坪修剪

  1.1草坪修剪的.标准是草坪高度不超过8cm-12cm。

  1.2正确使用割草机,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使用。

  1.3在割草机不能操作的小块草地或草坪边缘,应用修剪刀进行人工修剪,使草坪修剪整齐。

  1.4草坪边缘超出生长范围而遮盖路面、路牙影响美观,应采用月牙铲进行切边。

  2.乔木修剪

  2.1乔木修剪要注意冠形美观,下缘线整齐,枝叶不宜密集、重叠,也不能太疏。

  2.2剪口要平滑,避免粗糙,要尽量缩小伤口面,不能起'树钉'。

  2.3剪除荫枝、干枯枝、病虫枝、下垂枝,下缘线以下的荫蘖枝要及时剪除。

  2.4乔木移植后必须修剪,修剪程度以主枝2/3处修剪为度,保留4~5个主枝,每个主枝留取2~3个侧枝,以利成活。

  3.灌木修剪

  3.1修剪以修枝为主,剪除枯枝、弱枝、病虫枝、过长的徒长枝、过密枝、交叉枝等。

  3.2修剪要控制好株形。

  4.注意事项

  修剪后要将剪下的草叶、乔灌木枝条清理干净。

  绿化设施管理

  1、保护好绿化设施(护栏、护树架、水管、水龙头、喷头等),对任何人的破坏要加以制止并及时将情况反映到管理处。发现绿地及设施受损坏要立即上报。

  2、绿地和绿化带内不准堆放东西,不准单车、机动车辆驶入和停放绿地,不准在绿地内设摊及摆卖。

  3、不准在草地上踢足球及进行损害花木的体育活动,不准在树上挂标语、晾晒衣物等。

  4、保护好供水设施,节约用水,淋完水后要关好水闸开关,严禁任何人盗用绿化用水。

  5、保护好护树架。护树架或护树板霉烂或绑带脱落断裂要及时更换,使其达到护树效果。

  6、绿地设施遭到破坏,要自觉修补维护,保证绿地和设施完整。

  工具使用

  1、做好工具的领用、使用、保管、保养等记录。

  2、熟悉各种工具的使用方法,保养要点,爱护工具。

  3、保持工具刀锋利,定期打磨上油,随时保洁,紧固接合部位。

培训工作管理制度8

  1.目的:

  加强住宅小区绿化环境的正常维护和管理,给住户提供一个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

  2.适用范围:

  小区绿化发包给分承包商负责,公司要求分承包商按合同中签定的绿化管理的要求与标准即乙方责任来实施绿化管理。

  3.引用文件

  3.1质量手册第4.6、4.9、4.10、4.12、4.13章

  3.2 iso9002标准第4.6、4.9、4.10、4.12、4.13章

  4.职责:

  4.1公司副总经理负责绿化设计,整改及大中型维护项目的审批工作。

  4.2工程维修部负责绿化整改及大中型维护项目的施工计划,预决算审核监督、检查、验收和对分承包商的日常绿化维护监督、检查工作。

  4.3工程维修部负责分承包商的选择与合同签定工作。

  5.工作程序:

  5.1工程维修部汇同其它部门一起研究提出小区绿化整改及大中型维护项目的计划,上报公司副总经理审批。

  5.2计划审批后,工程维修部根据计划要求,选择分承包商。

  5.3根据小区绿化特点,在与分承包商签定的.合同中,要详细制定绿化管理的要求与标准即乙方责任。

  5.4分承包商按合同要求,对小区绿化管理进行具体实施工作。

  5.5工程维修部根据合同要求,每月二次对分承包商的具体工作按每周工作安排内容进行检查并做《绿化工作检查记录》。

  5.6检查达不到合同要求,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进行整改,如仍达不到要求,工程维修部研究上报副总经理批准,撤消合同,另择分承包商。

  5.7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权制止一切对绿化植物,绿地和园林小区设施的破坏行为,对已形成的破坏行为,由经营管理部对其实施教育及赔偿,在工作过程中执行《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用语》。

  6.0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6.1《绿化管理的要求与标准》 ej-wi-qp4.6-01

  6.2《整改通知书》 ej-qr-qp4.9-05

  6.3《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用语》 ej-wi-qp8.1-02

  6.4《对物业分承包商的选择和控制》 ej-qp5.3

  6.5《绿化工作检查记录》 ej-qr-qp4.6-02

培训工作管理制度9

  物业项目绿化工作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绿化工作的管理,确保绿化物长势良好。

  2.范围:适用于各服务中心绿化工作的管理。

  3.内容:

  3.1绿化管理范围:

  各服务中心辖区内所有装饰树、果树、乔木、灌木、绿篱、绿化地、爬藤、地面覆盖物、攀缘物、草皮和其他植物的养护。

  3.2绿化工作管理规定:

  3.2.1绿化员承担辖区绿化的日常巡视、养护、监管重任,绿化员应服从服务中心工作安排,遵守所有绿化管理规则,爱护公共设施及生产物品,同时认真履行绿化养护服务。

  3.2.2工作人员应严守休息时间,因急事请假必须按有关制度进行,获准请假后方可离开岗位,在未经主管或主任批准下,不得私自调换班次,上班时要整肃服装仪容,穿戴统一工作服工作帽,佩戴工作卡。

  3.2.3严格执行绿化养护工作的技术规范要求,按规定标准操作程序,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的绿化区域和服务中心安排的各项绿化工作,并由服务中心定期检查和定量考核。

  3.2.4进行绿化养护前,应小心谨慎,确保辖区公共设施及建筑物等的完好,若发现任何破坏环境行为或故意损坏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者,立即向保安员和主管报告。

  3.2.5爱护绿化工具和设备,确保工具和设备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3.3绿化养护过程安全规定

  3.3.1在喷洒时要采取预防措施,不让烟雾飘进业户或租户房屋,特别是喷洒药物时,应注意风向,选择合适的喷洒方向和控制喷洒范围,确保避免对业户或租户或设施的.损害,并将'危险'标志牌放在关键位置进行警言提醒。

  3.3.2在使用机器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避免业户或租户或设施造成危险、损害、伤害,在使用水管喷淋时,应注意穿越道路、人行道时对行人和车辆造成的不便。

  3.3.3机器应安装钢制防护罩,防止碎片、飞出物造成损害;在机器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螺丝和螺帽固定在切削片上,避免切削片飞出;机器使用中,不得改变或改动机器的防护罩。

  3.4绿化管理检查规程

  3.4.1绿化员按规定每日进行巡视、养护,并将巡视情况和养护内容进行记录,对疑问或事故情况向主管或相关人员报告。

  3.4.2环境主管按规定要每周对所有绿化养护情况巡视一遍,及时处理绿化员或相关人员提交的有关问题,及时向服务中心经理提交重大事故,每月对辖区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总结。

  3.4.3服务中心经理按规定每月对辖区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巡查一遍,及时处理环境主管提交的重大事宜,对环境主管提交的月工作报告进行审查。

  4.记录:无

  5.附件:

  5.1绿化工作流程图

  5.2绿化养护标准一览表

  5.3常见病虫害一览表

  附件:5.1绿化工作流程图

  开始

  室外绿化室内绿化

  育苗育苗

  补苗补苗

  清除枯枝修理

  定时松土除尘

  定时除草定时浇水

  定时浇水定时施肥

  定时施肥定时翻盆

  及时修理定时喷药水、除虫害

  定时喷药水、除虫害

  填写工作记录、拟定重要报告

  做好月结

  结束

  附件:5.2绿化养护标准一览表

  序号检查项目管理

  标准操作指南备注

  1树(果树乔木、装饰树)树维护

  良好1.树木不缺少、死亡,被破坏。

  2.树枝无干枯,无坏死分枝和干枯叶。

  3.无腐烂或掉下果实。

  4.树枝不触到建筑物表面或影响车辆、行人。

  5.树茎不发芽,树匀称,不修剪变形。

  6.树木修剪顺序:病虫枝、交叉枝、下垂枝、平行枝、重叠枝、徒长枝。

  7.无病虫害。1.发现枯死、缺少应及时更换。

  2.隔周除草。

  3.定期修剪和针对性及时修剪相结合。

  4.特殊观赏树木因型而修剪。

  树基维修良好1.在树直径1米范围内除草,树茎无杂草。

  2.树茎的土不下陷,不压实。

  3.剪下的枝、叶当天清除。树基座保持直径1米范围。

  树无

  虫害1.树叶无虫害。

  2.树干枝上无烟灰、霉烂。

  3.树枝、叶无干枯、腐烂。

  2灌木、树篱、地面覆盖物和绿化带

  所有植物保养良好1.植物不缺少、死亡,被破坏。

  2.植物枝叶不干枯、发黄。

  3.植物修剪平整,造型匀称美观。

  4.植物修剪及时不过分生长影响车辆和行人。

  5.绿篱修剪应保持一定的高度80-120cm。1.隔周除草松动

  2.发现枯死,缺少及时更换。

  3.定期进行预防虫害喷洒。

  植物基座保养良好1.植物基座不过分生长,无废弃物。

  2.植物基座土不下陷,不压实。灌木基座保持直径0.5米范围

  植物无

  虫害1.枝叶无虫害,无明显虫咬孔洞。

  2.茎干和叶无烟灰,不霉烂。

  3草皮草皮保养良好1.草修剪到3-5cm高。

  2.草及时修剪和修剪平整。

  3.修剪的草当天清除。

  4.草皮无坑洼、不平整和下陷。

  5.草皮无裸露和践踏。

  6.草皮上无废弃物、杂草。

  7.平整场地应压紧压实。

  8.无黄土裸露。1.修剪后,用沙土填埋坑洼,保持草皮平整、不下陷。

  2.发现裸露及时补铺或修整。

  3.草皮修剪后应浇水,夏季上午10:00前或下午16:00后进行。

  4.施肥应在雨天进行。

  附件5.3常见病虫害一览表

  病害名称危害部位防治方法

  百粉病叶片1.注意通风,避免栽植过密。早期病叶摘除。

  2.发病初期以50%退菌特800-1000倍液或0.1-0.3液美石硫合剂或50%胶体硫50-100倍液,每周一次,连续二、三次。

  黑斑病叶片1.加强管理,施肥时注意氮、磷、钾适当搭配,防止植株徒长。

  2.注意选种,对染病重而观赏性较低品种淘汰。

  3.喷施75%百菌清可湿性粉剂500-800倍液或50%托布津可湿性粉剂800-1000倍液,每隔7-10天喷一次,连续多次

  褐斑病叶片1.加强管理,注意空气流通,适施有机肥料。

  2.摘除病叶,烧毁。

  3.喷70%托布津可湿粉剂600-800倍液、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400-600倍液,每周一次,连续三次。

  锈病1.不要将带病的苗木栽培,严格消毒处理。

  2.每年各季清除庭园病叶及病株残体,集中烧毁。

  3.交替连续喷施、福美锌、石硫合剂。

  炭疸病叶片1.剪掉病叶,集中烧毁,随即喷65%代森锌可湿性粉剂500倍液、0.5波美度石硫合剂。

  2.增加光照,2月施喷0.5-1%,7-10一次。

  3.定期喷75%百菌特可湿性粉剂800倍液,灭菌丹500-800倍液。

  蚜虫类植物整体1.清洁园内杂草,秋末喷施40%乐果300倍液。

  2.40%氧化乐果或40%乐果200倍液,50%杀螟松100倍液,8%敌敌畏100倍液,7-10天一次,连续多次。

  蚧壳虫类植物整体1.对生长过密,虫害严重的树叶适当进行修剪,并加强水肥管理。

  2.喷施40%氧化乐果,40%乐果及25%亚胺硫磷1000-2000倍液。

  螨类叶片1.清除杂草。

培训工作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1、为提高物业员工整体水平,适应社会发展及市场竞争需要,满足公司各岗位对员工素质的要求。

  2、激发各级员工求知欲、进取心和创新意识。

  二、总则

  1、员工学习培训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必须长期不懈地进行。

  2、学习培训以日常服务、管理、经营工作为对象,传授基本服务意识专业技能、管理知识及相关制度规程为内容,以公司内部学习为主体、外部培训为补充。

  3、学习培训分三项组织实施:专题教育、分类别等级教育、分专业职能教育。

  4、员工学习培训要围绕公司企业文化、质量方针及公司人事行政制度进行。

  5、员工培训要以积极心态对待,自觉地进行自我完善和提高。

  三、培训计划

  1、办公室及各专业部门、管理处通过分析公司员工培训需求总体情况,分别设置培训总目标,具体目标、并考虑具体情况分别制定年度、月度培训计划。

  2、各阶段培训工作必须有需求实效性和明确的目的性。

  3、每一项培训必须有具体的培训内容、时间、培训对象、主持人、方法、考核办法等。

  4、公司组织主管骨干以上学习培训每月不少于1次,每年不少于12次。

  5、各专业部门、各管理处根据公司工作区域分别有每月不少于4次、每年不少于48次的培训。

  四、实施培训计划

  1、各部门及管理处主管负责培训计划实施,包括时间安排、地点选择、教案策划、主持人及相关器材和设施的准备等。

  2、公司及各部门培训需其他相关单位支持,包括培训经费、培训讲师及外派培训等须提前二周报其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3、培训时间、方法视工作具体情况及性质特点确定。

  五、培训效果评估考核

  1、各培训工作结束时,各部门须认真填写培训记录表,并做好培训效果评估、考核记录。

  2、培训效果评估可采用自我评估和定性的民意测验。

  3、培训质量除各部门主管通过笔试、口试以及工作观察进行外,公司质量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其实施过程进行数质量监督检查,并将结果记录在各部门季度考核表内。

  六、学习培训奖惩规定

  1、对公司或各部门组织的各种岗位培训考核,无故不参加的.员工每次将予处罚50—200元。

  2、对参加者但二次以上考核效果不佳的员工给予降薪或降职处理。

  3、各部门对学习培训弄虚作假、搞形式化,给主管责任人每次将予处罚100—300元。

  4、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公司提倡员工自我开发与本人岗位业务相关的教育培训,对学习优异者给予适当奖励。

  a、本人申请培训经批准后,并具有参加教育合格证明者,公司给予补贴1/3学习费用。

  b、学习培训优异者根据其岗位工作业绩情况给予增薪或升职。

培训工作管理制度11

  为绿化植物养护的检查提供标准,为绿化养护工作的成效提供一个具体的衡量尺度,确保小区的环境及绿化品质得到广大顾客的认同,特制定此管理程序。

  一、管理职责

  1、保洁主管负责绿化检查标准的制定、修改、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

  2、保洁、绿化班(组)长负责绿化员的日常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和考核。

  4、绿化员负责管辖范围内一切植物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确保达到绿化养护标准。

  二、绿化植物分类

  1、乔木:主干明显,养护水平要求较低。

  2、花坛:一般以某种形状种植,植株以灌木、木本、多年生花卉为主,养护水平要求较高。

  3、植物造型:通过修剪、艺术手段使植物表现出各种不同的形状,把绿化效果提高到更高层次。

  4、绿篱:一般种在绿化带周围,起保护绿化带的作用,也有一定的美化作用,以规整式种植为主,对修剪方面要求较高。

  5、攀援、藤本植物:一般用于花架的攀爬,以立体式种植为主,合理应用就可以增加绿化立体美感,如爬墙虎、金银花、炮仗花等。

  6、草坪:主要品种有台湾草、马尼拉草、大叶油草、假俭草、地毯草、狗牙根、多年生黑麦草、结缕草等。

  三、乔木植物检查标准

  1、乔灌木应保持美观的的形状,枝条无杂乱现象,需修剪的树木品种要修剪成型。

  2、行道树排列整齐,无枝条乱生现象。

  3、风景树应保持树形优美,无枯枝枯叶。

  4、背景树树形整齐紧密,无枯枝枯叶、无突出长枝。

  5、无明显病虫害现象。

  四、花坛检查标准

  1、所用植物长势良好,修剪整齐,应保持设计的形状,棱角分明,形状优美。

  2、所有花坛不能有杂草或不属于花坛的其它植物品种。

  3、无枯枝,无明显的病虫害现象。

  五、植物造型检查标准

  1、造型要合理、有美感,修剪后枝叶密度大于80%。

  2、应保持原有的形状,无突生枝条。

  3、新生枝不超过10cm长,枝叶颜色无不正常表现。

  4、无枯枝,无明显的病虫害现象

  六、绿篱检查标准

  1、绿篱花球必须形态明显,新生枝不超过10cm。

  2、规则式绿篱一定要修剪整齐,外形一定要整齐。

  3、绿篱之间无缺口,无人为破坏现象。

  4、无枯枝死苗,无明显的病虫害现象。

  七、攀援植物、藤本植物检查标准

  1、枝叶美观,攀援程度好,不易脱落。

  2、枝叶嫩绿,无枯叶黄叶。

  3、枝条健壮,无杂乱的感觉。

  4、无枯枝,无明显的病虫害现象

  八、草坪检查标准

  1、所建植的草坪均匀、美丽、覆盖面好。

  2、草坪密致,枯黄率不大于2%。

  3、草坪高度应保持在3-5cm左右,立春前一般保留草茎2cm-3cm为宜,立秋前修剪的高度为草长的一半为宜;立冬前修剪高度为草长三分之一。

  4、草坪上无枯叶死草、无各种垃圾,无病虫害。

  5、草坪中的杂草面积不超过1%,杂草高度不超过原有草坪3cm。

  九、总体绿化品质检查标准

  1、生长繁茂,长势好,叶形美观,草坪碧绿致密,植物造型有艺术美感,环境清新怡人。

  2、色彩效果协调好,开花植物的数量配合搭当。

  十、工作记录表格

  《管理处绿化(地)养护巡查周记表》

培训工作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完善制度,明确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

  二、适用范围

  各物业公司(处)绿化班

  三、职责

  1绿化工认真执行公司制度,按要求做好各类苗木的绿化、养护工作。

  2绿化队长负责绿化工作的全面管理,并做好各项制度的落实与监查工作。

  2-1按制度要求,对油料、各类农机具等,指定专人保管、使用,并做好登记。

  3管理部主管对'绿化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管理要求

  1、公共绿地管理:

  1熟悉掌握小区的绿地面积及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和发展绿地面积,保证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绿化完好率达96%以上,并且按不同花草树木的特性,合理种植品种和数量;

  2熟悉花草树木的.名称、特性和培植方法,对较为名贵、稀有或数量较大的品种,在适当醒目位置,标示其名称、种植季节、生长特性、管理方法等,以便住户和客人欣赏和增长科普知识;

  3针对不同品种的植被特性,按时进行浇灌、培土、施肥、排水、清除枯枝死叶、消灭病虫、清除杂草和修剪造型等,不断丰富和提高绿化内容;

  4及时清理绿地内的枝叶和杂物,保持绿化环境整洁;

  5对遭受损害的花木要及时进行修补、扶持和补栽,确保绿地环境的观瞻效果;

  6经常巡视绿地状况,制止任何人践踏草坪、倾倒垃圾、污物污水、攀枝折花,或用树木晾晒衣物等行为;

  2、绿化机具管理

  1正确使用和自觉爱护绿化机具,尽力减少损耗和不必要的损坏;

  2绿化机具和机动三轮每日出、入库存放,都要进行检查,使用人要做登记,使用完毕入库前要进行除垢处理,分类摆放整齐;

  3机具发生损坏、丢失时,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对损坏丢失的时间、地点、原因、状况等做好纪录;能进行使用的,要及时修理,保证正常使用,机具使用完好率应保持在90%以上;

  4绿化机具禁止对外借用,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并履行规定手续后方可借用;在借用过程中发生损坏和丢失时,要照价赔偿并做文字记录;

  5绿化机具有专人进行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长期不使用的机具;要按规定进行必要的维护;

  6建立健全机具管理台帐,分类造册登记,定期盘点检查。

  3、浇灌用水管理

  1合理安排浇灌时间,避开用水高峰,缓解居民用水与绿化浇灌可能发生的冲突;

  2绿化浇灌需启用大流量用水时,必须事先向相关人员取得联系,经允许后方可启用;

  3浇灌过程中应维持开启时的基本流量,严禁私自加大或减少流量,保持水压稳定;在关闭流量前,应事先向相关人员联系,经允许后方可全部关闭,防止水压过高引发的设备设施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操作者承担责任;

  4绿化工在浇灌时,必须手持水管,严禁放任自流,以杜绝资源浪费。对不按规定执行者,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同时对物业主管处以200元罚款。

  4、绿化库房的管理

  1非指定人员禁止进入绿化库房动用机具和各类消耗物品;

  2库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物品分类摆放整齐,对易燃品有毒药品和其他消耗品严加管理,每周进行一次彻底清扫;日常保持库房内通风、防晒、防水、防锈、防尘;

  3机具各类配件要登记造册纪录,不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或私自挪用;

  4绿化机具和配件消耗品的库存量应掌握节俭原则配置,不准大量库存积压。

  五、管理程序

  5.1绿化队长每周至少对整个小区的绿化养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2管理部主管每半月至少对整个小区的绿化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各种农机具、油料的管理、使用保养及各种记录,每季度检查1~2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3物业总公司对各公司'绿化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不严格执行制度的人员,一经发现,从重处罚,同时,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培训工作管理制度13

  1、目的

  通过培训,确保人员的能力能够胜任工作要求。

  2、范围

  本手册规定了上岗培训和中心三级在职培训的流程,适用于中心对培训的管理。

  3、职责

  3.1中心综合管理部每年年底组织培训需求调查,并将员工培训需求进行汇总后,会同其他职能部门编制中心安管、工程、保洁、客服人员三级培训年度计划,年度培训计划由中心经理审批后报公司批准。

  3.2上岗培训由各职能部门负责,确保上岗人员均为合格人员。

  3.3三级培训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组织,各职能部门安排授课。

  3.4中心综合管理部负责上岗培训档案的建立和归口管理。

  3.5管理处负责三级培训档案的建立和归口管理。

  4、培训实施和效果验证

  4.1上岗培训

  4.1.1新入职或转岗的安管人员在上岗14天内由安管部负责人统一安排进行为期8小时的统一上岗培训。

  4.1.2新入职或转岗的客服、保洁人员在上岗14天内由综管部负责人统一安排进行为期8小时的统一上岗培训。

  4.1.3新入职或转岗的工程人员在上岗14天内由工程部负责人统一安排进行为期8小时的统一上岗培训。

  4.1.4新入职或转岗的品质、培训管理人员在上岗14天内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统一安排进行为期8小时的统一上岗培训。

  4.1.5培训内容

  a)与本岗位有关的管理要求(程序文件、本部门工作手册等);

  b)本岗位工作标准要求;

  c)岗位工作/服务规范与作业规程;

  d)所用设备、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e)应执行的文件和记录的要求;

  f)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及紧急情况的应变措施等。

  4.1.6经过培训后,均需进行上岗考核,由各职能部门安排进行考核,综合管理部将进行检查,由综管部统一调配予以上岗。

  4.2三级培训

  4.2.1培训需求调研

  4.2.1.1中心综合管理部每年第四季度在中心内部组织开展培训需求调查,下发培训需求调查表,对中心每一名需进行三级培训的员工进行培训需求调研。

  4.2.1.2各管理处对本管理处员工培训需求进行汇总后,上报至综合管理部,中心综合管理部按照安管、客服、保洁、工程工种进行分类。

  4.2.1.3中心综合管理部将经过分类的培训需求调研汇总表交分别交给安管部、工程部负责人,由各职能部门根据调研情况分别编制中心安管、客服、保洁、工程人员三级培训年度计划,制定完成,交综合管理部校核后报中心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批准。

  4.2.2经公司批准的年度培训计划,由中心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4.2.3综管部负责人负责安排中心客服、保洁员工的授课工作;安管部负责人负责安排中心安管员工的授课工作;工程部负责人负责安排中心安管员工的授课工作;综合管理部负责人负责安排中心员工公共课(中心各岗位员工均需上的课程)的授课工作。

  4.2.4每月根据培训内容,由各职能部门出试卷进行考核,验证培训的效果。

  4.2.5每月二十日前,综合管理部与其他各职能部门协商确定本月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并下发给各职能部门和管理处,要求各职能部门做好授课准备工作,要求各管理处安排接受培训的人员及时参加。

  4.2.6接受培训工作将与员工的工作绩效相挂钩,无故不参加培训,每次将给予1分的绩效扣分。因工作等原因不能及时参加培训的人员需向管理处负责人事先请假,并报中心综合管理部备案。

  4.2.7在培训时每位参加培训的员工以管理处为单位分别签到,在培训结束后,由授课人收集培训签到表并填写培训实施记录表,交中心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对参加人员情况进行统计后,将培训实施记录和培训签到表下发给每个管理处进行登记。

  4.2.8中心各管理处负责三级培训档案的建立和归口管理,各管理处每月根据品质培训部下发的本管理处员工的培训签到表做好三级培训档案的编制工作。

  4.2.9对因工作等原因未参加中心统一组织的培训工作的员工,将由各管理处根据培训教材完成员工的培训工作,可采用由参加培训的领班等人员给予培训的'方式开展培训工作。中心综合管理部将予以检查。

  4.3转岗培训

  4.3.1转岗的安管人员在上岗14天内由安管部负责人统一安排进行为期8小时的统一上岗培训。

  4.3.2转岗的客服、保洁人员在上岗14天内由综管部负责人统一安排进行为期8小时的统一上岗培训。

  4.3.3转岗的工程人员在上岗14天内由工程部负责人统一安排进行为期8小时的统一上岗培训。

  4.3.4转岗的品质、培训管理人员在上岗14天内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统一安排进行为期8小时的统一上岗培训。

  4.3.5培训内容

  g)与本岗位有关的管理要求(程序文件、本部门工作手册等);

  h)本岗位工作标准要求;

  i)岗位工作/服务规范与作业规程;

  j)所用设备、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k)应执行的文件和记录的要求;

  l)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及紧急情况的应变措施等。

  4.3.6经过培训后,均需进行上岗考核,由各职能部门安排进行考核,综合管理部将进行检查,考核合格将由中心经理签发上岗培训合格证,由综管部统一调配予以上岗。

  4.4返训

  4.4.1对连续三次考核绩效扣分较多的人员进行返训。返训由中心各职能部门对口负责,执行新员工入职培训程序。

  4.4.2如返训不合格,由综管部统一负责协调办理辞退手续。

  5培训方式及培训记录

  5.1培训方式:

  a)讲座:针对实际需求组织集中授课;

  b)岗位练兵(操练):干什么、学什么、练什么

  c)示范:现场演示,面对面、手把手传授

  d)师傅带徒弟

  e)外部培训或代培:

  5.2培训可采用培训记录表、培训签到表、会议记录、日讲评记录、合格证书等适宜的方式记录

  5.2.1管理处根据培训签到表,应填写《培训记录表》、《个人培训档案》记录培训人员、内容、时间、地点、考核成绩等信息,归档保存。培训记录可作为员工绩效评价、奖罚的依据。

  >5.2.2职能部门、各管理处需要增加的计划外培训,应填写《培训申请表》,经中心经理批准后,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6培训的考核评价

  6.1对接受培训的员工的评价可通过理论考核、操作考核、观察、面谈、问卷、绩效评估等适宜的方式进行。

  6.2每月对中心组织开展的培训课程应选择一堂课程进行评价,由中心综合管理部下发、收集、汇总《培训效果评估表》,并进行分析评价。对管理处每月开展的培训,管理处也需选择一堂课程下发、收集、汇总《培训效果评估表》,并进行分析评价。

  6.3综合管理部、各管理处应根据对员工培训效果的评价结果,识别是否需要进一步的培训。根据对学员对培训课程的效果评价,确定是否需要改进培训方法,以获得更好的效果。

  6.4培训效果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时,综合管理部应组织进行原因分析,并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

培训工作管理制度14

  一、职业操守

  1.公司内部有职位干部或主管要以职位称呼。

  2.应使用标准普通话及礼貌用语,相互热情友好打招呼。

  3.办公室门不得关闭,不得在办公室内吃零食,不得在工作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

  4.办公室内不得大声喧哗。

  5.办公室内应保持整洁,下班离去应放好桌椅并清理干净桌面,并关好门窗及电器。

  6.勤俭节约,爱护公共财产及工作环境,保持办公室清洁卫生。7.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吸烟。

  8.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使用各部门领导电脑。9.严禁工作期间擅离职守。

  10.严禁对同事恶意攻击,严禁造谣生事、打架斗殴、聚众赌博。(有以上行为着,经劝解无效,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二、接待规范:

  1.有人到访应主动热情接待并问其姓名、单位及来访意图,向相关人员报备后灵活处理。

  2.如果相关人员不在,应向来访者问其具体事项及联系方式并作好记录。

  3.如果来访者与公司领导有约,应征得领导同意后将人带入指定会谈地点。

  4.来访者离开时,应主动将其送至学校门口。

  5.如遇咨询者,应提供详细的、确切的`相关资料。如不知详情,应请具体人员予以解答。

  三、电话礼仪:

  1.铃声响起两声后必须接起。

  2.接起电话后需亲切地使用“您好,银望私塾”问候对方,并耐心的帮其解决问题,如不能自行解决需将电话转给主管。

  3.电话机旁必须准备好纸笔,如对方所询之人不在,需详细地记录下对方的姓名,电话及来意,并给予转达。

培训工作管理制度15

  根据《放射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单位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单位辐射工作人员包含放射源装置操作人员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人员。

  二、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必须通过环境保护部门举办的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尤其是新进、转岗人员的,必须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方可持证上岗。

  三、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为四年,到期前,必须参加复训并取得合格证。

  四、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计划由辐射安全与防护领导小组负责拟定,并报单位批准实施。

  五、定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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