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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工作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药房工作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药房工作制度 篇1
一、人员与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应在显著位置悬挂,并公开药品质量、价格、广告举报投诉电话。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完善从药人员管理、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及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做好质量管理追踪工作,并明确各环节中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
医疗机构应当有专门的部门或者指定专人负责药品管理工作。
3、医疗机构从事处方审核和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具备药士(中药士)以上职称或药学(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药学专业知识培训合格。
4、医疗机构应当每年组织从事药品购进、保管、养护、验收、调配、使用的人员参加药事法规和药学专业知识的培训(外部或内部均可)。
5、医疗机构应当每年组织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患有传染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6、疗机构应当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药品质量管理年度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的变化情况;
(三)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四)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自查报告应当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提交(县以下医疗机构可采取以中心卫生院为单位汇总后上报)。
二、药品购进验收管理
1、医疗机构必须从合法企业购进药品,并向供货单位索取《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销售人员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等进行查验,并妥善保存首次购进药品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前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保存期不得少于五年。
购进进口药品时,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购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需要同时索取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文件;从生产企业购进药品,应当同时索取该批号药品的《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2、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应当索取、留存供货单位的'合法票据,保存期不得少于3年,并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
医疗机构对购进药品(包括接收捐赠药品、从其他医疗机构调入急救药品)应当逐批进行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验收记录。
医疗机构的药品购进记录和验收记录可以合二为一,但内容必须完整。
三、药品储存与养护
1、医疗机构应当按批准的诊疗范围设置与其规模相适应的药房、药库,配置的设施、设备能够符合药品储存条件的要求。药房、药库应当与生活、办公和医疗区域分开,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结构严密。应设置必要的避光、通风、防虫、防鼠条件以及温湿度调控、监测设备,应设置离地10厘米地架。有冷藏药品的应设置冷库(冰箱)。
2、医疗机构的在库药品应当实行色标管理,设置合格品区、待验区(或待验标识牌)、退货药品区、不合格药品区。陈列药品应分品种按批号堆放,药品与非药品分开摆放、储存,设置“非药品区”;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摆放;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3、医疗机构应按照产品说明书标明的储存条件存放药品,并监测和记录储存区域的温湿度,发现温湿度超标,应立即采取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
4、医疗机构应当每月对在库药品进行检查和养护,发现有不合格药品、近效期(效期6个月内)及时记录,并将过期、变质、被污染等不合格药品及时移到不合格药品区,不合格药品及时做好报损和销毁,并记录。医疗机构还应对药品储存养护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发现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及时报修或更换。
四、药品调配使用
1、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诊疗规范的要求配发药品,并在交付药品时向药品使用者正确说明药品性能、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禁忌等事项,不得做虚假宣传。
审核处方人员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如有问题,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签字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2、卫生院(含)以上医院应当建立处方评估制度,每月按不少于5%的比例进行抽查,并进行合理性评估。
3、医疗机构用于调配药品的工具、设施、包装用品以及调配药品、集中输液的区域,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配置输液的区域应当相对隔离,并符合相应洁净要求。
4、医疗机构调配药品需要拆零时,调配人员、工作环境、使用工具、包装物品应当符合卫生和质量要求,不得对药品产生污染。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
拆零药品包装袋上应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等。
5、医疗机构在药品调配使用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应当立即封存、停止使用,移入不合格药品区,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得擅自退货、换货处理。
6、医疗机构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应设立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监测和报告工作,注意考察、收集本单位使用药品的质量、疗效和反应,及时通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报告药品不良反应,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时,必须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良后果扩大,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
发现医疗机构瞒报、缓报药品不良反应行为的,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药房工作制度 篇2
为了保证中药房工作质量,提高中药房工作效率,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 中药房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树立起全心全意为广大病员服务的正确思想,工作认真细致,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保证工作质量。
二、 调配人员根据处方进行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三、 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品、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药品理性,对临床诊断。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对有违反规定,滥用药品、有配伍禁忌、涂改及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配方人员不得随意涂改医生处方。急诊处方优先调配。
四、 配方时要仔细审核处方,认真按照中药饮片操作规程进行调配。中药配方按处方应付的统一标准调配,称量准确,严禁估量抓药,毒性、贵重药材要逐剂称量,凡需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等特殊用法的应另包,并在包上注明煎服方法。
五、 中药饮片、配方颗粒核对、发药应认真执行校对制度和差错登记制度及“三核对”发药规定,确保病人用药安全。
六、 门诊应有药品请领制度,应遵守药品入中药房验收制度,发药应“先进先出”及仔细核对制度,杜绝差错事故发生。
七、 贵重、毒性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
八、 认真按时做好各种帐务及统计工作,执行药品调价、报损制度,努力降低成本,并做好处方保管工作。
九、 中药房应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及建立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十、 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有下列情况除外:1、医院方面的原因。2、该药确有质量问题。 3、患者对该药确有不良反应。 4、对特殊原因退回的药品,要认真鉴别是否可收回继续使用,对有疑虑或已经启封的'药品,应报损,以对安全用药负责。
十一、中药房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脱岗,不得迟到早退,应注意个人仪表、工作态度并做好中药房卫生清洁工作。
十二、下班前关闭水、电、电脑等装置开关,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中药饮片调剂工作制度
为了保证配发给患者和提供给煎药房的药剂准确无误、质量优良、使用合理,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一、中药配方人员工作时要严肃认真,精神集中。根据医生处方配药,配方人员本人及其家属的处方应由其他人员调配。
药房工作制度 篇3
为了保障人民用药的安全、合理、经济,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一. 煎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中药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 煎药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
思想,急病人所急,把好煎药关,确保用药安全和疗效。
三. 每剂药必须按规定要求,加水浸泡30-40分钟,每剂药煎煮时间一般为30分钟,特殊药物可减少或延长时间。煎药人员根据方剂功能和药物功效而定煎煮时间。
四. 为了防止差错,凡所煎药物在浸泡和煎煮过程中,贴有凭证的
药袋必须跟着走,药液一经包装完毕,应立即装入药袋内,以免发生严重的差错事故。
五. 为了确保安全,每台煎药机的插销应每天检查,如有技术上的.
问题,随时与公司联系。
六. 做好设备养护,保持容器和管道的洁净,以保煎药质量。
中药急煎制度
为了配合临床做好急诊,抢救治疗服务,以《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为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急煎药物应在2小时内完成,并做好规范急煎记录。
二、中药药剂人员在接方、审方过程中,对急煎药物应及时调配,调
配完毕经复核无误,应及时送至煎药室(煎药凭证应有“急煎”字样),并告知煎药人员,此药属急煎中药。
三、煎药人员一经接受,应迅速浸泡,不能因为急煎而减少浸泡时间,煎煮完毕经包装后,立即送至急诊室所在病区,不得延误。(如遇独参汤之类需另炖药物,需按另炖药操作处理。)
四、急煎药物所需药量,应严格按医嘱处理。
药房工作制度 篇4
一、调剂工作制度
1、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患者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
后再行调配。
2、配方时必须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规定及操作规程,做到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配方时必须使用符合药用规格的原料及辅料,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标签模糊
的药品,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
3、调配中药处方时,必须充分备药、分清别名、顺序取药、准确称量、认真检查并根据煎法分别包装;代煎中药要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4、药品的处方按其管理条例细则进行调配,并认真保存好处方。
5、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处方配好后应经另一人核对,对药品剂型、单位、色泽、嗅味等认真进行检查。处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6、发药时应耐心向患者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7、调剂台及药品储存柜等应保持清洁,药品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应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8、严格执行药品入库、出库制度,发药时必须做到手续完备,不得擅自向任何科室或个人出借药品。
9、谢绝其他人员非公进入药房。
二、供给保管工作制度
1、计划预算。中药供给计划负责人应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工作范围、各科室请购计划、不同季节发病率、本院过去历史资料、储备定额等为基础,编写一式两份的供给计划,一份送公司药品供应主管,一份存药房备查。
2、验收入库。购进、调入或退库的药品,应由中药供给计划负责人根据药品进(退)货销售清单验收复核品种及数量,及时根据原始单据填入(出)库明细表,最多不能超过三日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3、药品保管。
(1)药库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重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早蚀、霉坏变质。
(2)各种收支凭证,应分类按月保存备查,保证帐货相符。
(3)药库门窗应及时关锁,严禁吸烟,防止火灾。
4、药品盘点。药房要于每月月末与收费处同一时点结账且打出中药盘点表,与实存药品核对并由院长及科决定对盘溢、盘亏、过期药品等进行相应处理。以季度为单位,对盘溢盘亏相抵后仍亏损的药品金额,由药房员工予以赔偿。
药房工作制度 篇5
1、药房工作人员凭本院医师处方配药,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可调配。
2、遇有药品用法用量不妥、禁忌处方或处方字迹辨认不清等情况时,由配方人员与开方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进行调配,不得私自涂改或代开处方。
3、配方时应细心谨慎,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变质、过期、包装不完整药品不得发出,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4、含有毒药、限剧药及麻醉 药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醉 药品的规定办理。
5、处方调配结束须严格核对并签名后方可发出,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6、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7、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调配。
8、严格执行门诊用药量规定。对超过用药量处方,药房工作人员应请医师修正后再调配。
9、加强药品管理,防止变质与失效。毒麻药品,设专柜加锁保管,并由专人负责。
10、药房应定期清领药品,每日统计当天处方,并做好贵重药品逐日消耗登记。
11、加强与临床各科室的联系,征求对药品供应要求,了解用药情况,积极介绍、推荐新药。
12、普通处方保管一年,毒麻处方保管三年,到期报医院领导批准后销毁。
13、药房内应整齐、清洁,药品按类存放,器具用后放回原处。
药房工作制度 篇6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保证药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二、负责药房药品的验收、保管、养护。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无“三无”及过期、变质药品。
三、负责处方的审方、调配、核对、发药工作。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处方调配无出门差错及事故。
四、做好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药品的保管、使用工作,落实交接班制度。
五、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调剂人员不得调剂。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六、负责门诊用药咨询工作。
七、负责门诊用药不良反应的上报工作。
2医院门诊药房发药人员工作职责
1、由具有扎实专业理论知识、实际操作能力和调剂工作经验的药师以上职称人员担任,遵守和执行本部门的工作规程、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中西药处方及急诊处方的发药工作。
2、收方及审查收方后详细阅读、认真审查,对处方前记、正文、药品配伍、用法用量、有无涂改现象、医师签字、特殊药品的使用等逐项审核;手工处方的还应核对收费处录入是否正确。对不符合发药规定、缺药或有疑问的处方,应请处方医师再次确认,签字后方可调配,严禁药剂人员擅自更改处方信息。
3、发药时,核对处方和药品的一致性,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4、确认调配无误后,发药给病人,向病人交待药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等,态度和蔼、耐心;如遇理解有困难者,请咨询窗口接待解决。发药要求复核率100%,差错小于1/万。
5、参加药学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实习生、进修生的带教工作。
3门诊药房各岗位职责
一、发药人员
1、负责西药与中成药的发放工作,详细流程见。
2、每天早晚与夜班人员进行交接班,进行药品清点工作。
3、负责药品的发放工作。
4、负责前厅玻璃、窗台、桌面、电脑的卫生,每天早晨维护,保持整洁干净。
二、划价人员
1、负责西药划价工作,审核处方开具是否合理,对于不合格处方,通知医生及时修改,修改后方可划价。
2、对于药房暂缺药品,通知医生及时修改,修改后方可划价。对暂缺药品及时纪录在交班本上。
3、负责前厅玻璃、窗台、桌面、电脑的.卫生,每天早晨维护,保持整洁干净。
4、负责每日结帐工作,清点处方分别装订。
5、负责贵重药品清点工作。
6、负责门急诊及病房药房的发放工作。
7、负责药品的拆零工作,并进行登记。
8、负责药剂科的整体卫生工作,包括值班室的扫地擦地工作,保持地面柜台整洁干净。
9、负责自己药品柜子的药品清点,货位录入及近期药品统计工作。
10、负责与病房药房之间的药品调拨。
11、在接班和下班时间与发药班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
4门诊西药房人员岗位职责
1、处方审核调配和核对发药必须是两人分别进行。接到处方后应对各项内容认真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不合格退回修改的处方必须由医师在修改处重新签字或盖专用签章。
2、调配处方时应细心、谨慎、剂量准确、写清用法用量,不得用手直接接触药品,调配时不准谈笑、不准吸烟。
3、调配好的药品经仔细与处方核对无误后方可发药;发药时应向患者说明药品的使用方法及有关注意事项,出现差错及时纠正并登记。
4、收方、发药应态度和蔼、耐心解答病人的询问,不说禁语,不与病人发生争吵。
5、己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确认是包装、质量等问题或因医师开错的可予调换。医师开错退回的应有医师退药说明。退药时应仔细检查药品原包装及质量。
6、药品按使用频率结合药品分类定位存放,保持整洁。药架及盛药容器应干燥清洁,标签清楚、标示正确。
7、麻醉、精神的药品及计生专用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8、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它按先后顺序配发。
9、特殊管理药品每日进销应账物相符,保持账面整洁、清晰。
10、配合临床各科做好门、急诊处方和值班期间病区科室处方的配发工作,确保发出药品的质量,品种齐全、发药及时。
11、积极配合急诊科抢救危重和中毒病人,及时提供所需的用药。
12、上班人员应穿工作服、佩带胸卡,整洁端正,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
13、保持工作区域整洁卫生,个人用品不准随便放置。药房内非工作需要不准科外人员进入,工作场所禁止吸烟。
药房工作制度 篇7
一.调剂人员要根据本院各病区电脑统计单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门诊处方未经医院同意不得调配。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外借,更不得无凭证给药。严格按现行的医保等制度配方。
二.调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及检查校对工作,认真负责地保证药品及工作质量,杜绝差错事故发生,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工作前应洗手。
三.收方后,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制度,审查无误后,将姓名、用法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和瓶签上,方可调配。
四.配方或排药时应按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调配或排药,不得估量取药,急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计价配方,核对发药人均需在处方上签名。
五.护士取药应当面核对点清,交代新药或特殊用法的注意事项。对出院病人发药时,应耐心地向取药者交代清楚。对已发出的药品如确需调整用药时,只限有效期内的注射剂和原包装药品,其药品名称及含量、规格清楚,内外包装及批号相符。
六.调剂室在分装协定量的药品时,应将药名、规格数量和有效期标明在药袋上,分装人员必须详细复核,在药袋上写清药名、数量、用法、用量。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
七.调剂室拆零药品原则上使用原包装,确需使用贮药瓶的,应按规定书写清楚,注明规格、常用量和极量,补充药品时必须核对方可装瓶。凡是库内有药,病人需要应及时领取保证病人用药。
八.各室药品应定位限量、分类保管,要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变质、过期失效。应定期会同病房检查小药柜的管理情况,如有问题及时解决。xx品、毒性药品、xx药品按管理规定执行并监督医疗上正确使用。对xx品、毒性药品、xx药品及贵重药品,值班人员要认真点清,发现问题当班者应及时查明原因。
九.调剂人员工作时间有事离岗要请假,不得擅自脱岗。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喧哗、打闹、会客等,非公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处方调配及有关事务,并建立岗位交接班登记簿。
十.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xx品柜等。定期检查防火设备,掌握防火常识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十一.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保证药品拆零的质量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原则:为了保证用药安全,防止医疗意外,在无法采购到合适包装的情况下,对质量稳定的药品进行拆零。
三.拆零药品的品种:拆零药品品种需经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
四.拆零药品的包装要求:拆零药品应使用清洁的药袋,在药袋上写明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用法、用量。个别临时拆零调配的药品包装上应有“拆零分装日期”。
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保证药品拆零的质量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原则:为了保证用药安全,防止医疗意外,在无法采购到合适包装的情况下,对质量稳定的药品进行拆零。
三.拆零药品的品种:拆零药品品种需经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
四.拆零药品的包装要求:拆零药品应使用清洁的药袋,在药袋上写明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用法、用量。个别临时拆零调配的药品包装上应有“拆零分装日期”。
五.拆零药品的登记:药品拆零应填写《药品拆零登记本》,记录拆零药品名称、效期、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以及拆零人、复核人。
六.《药品拆零登记本》保存1年,在拆零药品使用完毕后,经批准与处方一起处理。
中药房工作制度
一.调剂人员要根据本医院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外借,更不得无凭证给药。严格按现行的公费医疗等制度配方。
二.调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及检查校对工作,认真负责地保证药品及工作质量,杜绝差错事故发生,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工作时衣着整齐,工作前应洗手。
三.收方后,认真执行处方“查对”制度,审查无误后,将姓名、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上,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有不妥或错误时,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急症处方先调配。
四.配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调配技术规程进行调配,中药配方应按处方的统一标准调配,称量要准确,严禁估量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凡需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的药材应单包,并在包上注明煎服方法。要严格执行配方复核制度、计价、配方发药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五.发药时应耐心地向取药者交代清楚。对已发出的药品如确需调整用药时,只限有效期内的原包装药品,其药品名称及含量、规格清楚,内外包装及批号相符。
六.调剂室的贮药斗的标签,应按规定书写清楚。补充药品时必须核对方可装斗。凡是库内有药,病人需要应及时领取保证病人用药。
七.各室药品应定位限量、分类保管,要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变质、过期失效。应定期会同相关科室检查小药柜的管理情况,如有问题及时解决。xx品、毒药、xx药品按管理规定执行并监督医疗上正确使用。对xx品、毒药、xx药品及贵重药品,值班人员要认真点清,发现问题当班者应及时查明原因。
八.调剂人员工作时间有事离岗要请假,不得擅自脱岗。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喧哗、打闹、会客等,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九.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xx品柜等定期检查防火设备,掌握防火常识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中药饮片采购制度
一.全院各临床科室相关的治疗、诊断、科研等所使用的中草药由药剂科统一采购,其他科室不得自购、自制、自销中草药。
二.采购中草药必须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与相关药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确因需要增加中草药供应商,必须进行供应商有关合法资质的验收和有关资料的审核,合格后填写“首次供货渠道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建立业务关系。
四.为确保临床供应,应制定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批签字后组织采购。对需要增加的新品种,必须填写购买新药申请单,由临床科主任审核签名,经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采购进货。
五.应建立药品供应单位的资质档案,应与供货单位签定质量协议或注明质量条款的购销合同。
六.购进中草药应符合:
(1)合法企业所生产或经营的'品种。
(2)上海市中药炮制规范的质量标准。
(3)包装和标识符合有关规定。必须具有药名、包装规格、数量、批号、生产厂家、供货单位、包装日期、合格品标识等内容。
(4)原药材应标明产地。
七.购进中草药(药材)应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
八.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规范采购行为,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索要和收受贿赂。
九.购货记录保存3年。
中药饮片养护管理制度
一.中药房工作人员负责所购进中药饮片的日常养护工作,每月对所保管的饮片进行质量养护,对发现的问题,有记录可查。
二.中药饮片养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原则,储存药品的仓库应阴凉、干燥、通风;有安全、防霉、防蛀、防鼠、防虫、防潮、防污染等设施,库内保持清洁卫生。
三.中药房工作人员须认真检查中药房的温、湿度是否符合药品储存要求,每日上、下午定时做好二次记录,有异常情况即采取相应措施,如:开窗通风、闭窗防湿;电扇、空调机降温;干石灰或除湿机吸潮降湿等,并记录采取措施后的温湿度。
四.中药房组长每月对库存中药饮片进行质量抽查,及时了解库存药品质量状况,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五.对新进品种、易变质药品、近效期药品、曾发生质量问题的相邻批号的品种以及滞销、贮存日久的品种应加强重点养护。库存养护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暂停发货和使用,并尽快通知质量管理组织予以处理。
六.药品养护实行专人负责。
七.养护范围包括:
1.养护设施的检查维护。
2.温湿度管理:温湿度的记录,超标后采取措施后的观查、记录。
3.药品养护工作,重点对包装质量、外观性状、有效期等检查。易霉变、经常发生质量问题的品种要加强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
4.日常养护方法:干燥(晒干、烘干、阴凉处晾干、等);对易质变的饮片在黄梅季节要进行重点养护。
5.如实记录检查结果,内容:日期、品名、规格、剂型、供货单位、批号、有效期、数量、质量状况、处理意见、检查人等。
6.进货未满2个月的可免检;超过6各月的不能遗漏。
药房工作制度 篇8
一、药房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必须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行为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细心调配,对病人态度和蔼,文明服务,努力缩短调配时间,方便病人,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执行岗位职责,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脱岗或串岗,认真执行各班岗位职责,工作时衣帽整齐,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操作规范,工作中细心、耐心。
三、调配处方时应认真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核实无误后方可调配发药,如调配中出现疑问,应及时与处方者联系,问清后方可调配,不规范处方、无签名盖章的处方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药房可暂不发药。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四、普通药品定期盘存,特殊、贵重、毒、麻、限剧药品每月盘点,并逐日统计消耗量,做到“药与账相符、入与出相符”,严格交接班制度。
五、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用法、用量、可能的’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发出的`片剂,须注明服用方法;外用的乳剂、混悬剂以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须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字样。
六、药房的药品应分类存放、排列有序、整齐划一,保持室内整洁,药剂人员工作时应当衣帽整齐,室内禁止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七、本室工作人员应服从领导,团结协作,遵守纪律,勤奋工作。
八、加强与临床医师联系、沟通,定期发布新药信息,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指导医师和病员合理用药。
药房工作制度 篇9
为了保证配发给患者和提供给煎药房的药剂准确无误、质量优良、使用合理,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一、中药配方人员工作时要严肃认真,精神集中。根据医生处方配药,配方人员本人及其家属的处方应由其他人员调配。
二、中药配方人员必须按顺序取其处方,不得挑拣处方。
三、配方前要认真审查处方中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日期,药物名称,炮制规格、剂量、用法、配伍禁忌,医师签名,计价交费等,正确无误后,方可调配,如有疑问,必先找原处方医生询问清楚,有缺味时请原处方医生调换修改,配方人员不得擅自改动或代用,凡违反规定的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配。
四、调剂人员配方时要按方配量,如无对应定量包装,可组合配量,使之准确。周岁以下小儿用药和烈性药品或特殊剂量,须逐味、逐剂称量调配。
五、调配时必须按处方上打印的顺序取药。
六、凡调配矿石、贝壳、果实、种子类药品,均需打(杵)碎,配发“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等药品均应按 另包(无医嘱按规定另包)并装入另包袋,注明煎药方法。 七、核对人员应认真复核,查对处方有无漏配、错配,且剂量是否准确,确无错漏,签名后方可包装。发药时应核对病人姓名,发票号等,并向病人说明煎服方法,剂量等注意事项。
八、有关特殊药品管理的品种应按各项规定办理。
调剂室四查十对制度
为了加强窗口发药管理,杜绝差错事故,防范纠纷,制定本制度: 内容:
一、四查:
1查处方:检查处方的.规范要求,不符的按医院处方管理制度执行。
2查药品:药品剂型外观、包装、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性状
等,疑有质量问题不得发出并及时报告。
3查配伍禁忌:运用专业知识审方,提高合理用药。
4查用药合理性:检查诊断与选用的药品是否相符、用法用量是
否合理。
二、十对:
1对科别、姓名、年龄;
2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
3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
4对临床诊断。
核对无误后按调剂操作规程交代发药。 三、本制度适用于调剂部门。
药物咨询管理制度
为保证药物发挥最佳疗效的前提,能防止或减少药物毒副作
用的发生,更有效地提高病人用药的质量,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药物咨询由主管药师以上人员担任。咨询对象包括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等。
二、药师在进行咨询工作时,要有良好的精神状态,着装整齐、佩戴
服务证;与患者交流中要注重礼仪,态度文雅、礼貌,语言得体、举止大方,表现出良好的药学专业素质。
三、药物咨询内容:1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剂型及含量。2使用方法、剂量及疗程,适应症、禁忌症慎用症,孕妇、哺乳妇女、儿童、老年患者用药注意事项。3药品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药品的贮存及效期。4 与用药有关的其他问题。
四、药师在接受药物咨询时要仔细倾听,做到有问必答,答有依据。
对患者及其家属要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力求清晰明了;对医务人员要使用专业术语,语言务必简洁、准确。
五、现场能予以答复的问题需即时回答;现场不能予以答复的问题,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话、短信或E-mail给予回答;如超过药师回答范畴的可建议通过医师、护士或其他相关人员给予回答;尚未解决的问题需报上级部门研究解决。
六、咨询药师应及时记录咨询的内容,包括咨询者的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咨询内容、回复内容等。
七、咨询工作中遇到药物不良反应时,应及时收集、整理并报告。
药房工作制度 篇10
一、调剂室工作制度
1、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2、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3、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规定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散剂及胶囊的重量差异限度及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含有毒药、限剧药及特殊药物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特殊药物.钻的规定办理。
7、配方时必须使用符合药用规格的原料及辅料,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标签模糊的药品,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
8、中药方剂需行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9、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调剂室要有二人以土工作时处方配好应经另一人核对,成由发药人核对,对剂型、色、嗅味等遇行检查,在可能情况下,做快速分析。处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10、投药瓶的容量要准确,瓶及瓶塞要干净,包装要结实、清洁、美观。
11、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12、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13、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14、调剂室内储药瓶补充药品时,必须细心核对。
15、调剂台及储瓶等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16、其他人员非公不得进入调剂室。
二、制剂室工作制度
1、制剂室必须具有制备制剂的必要设备,配制注射剂者还应具各无菌操作的设备条件。
2、制剂的制备应按照中国药典、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或其他药学书籍之制备手续,定出制剂操作规程,经有关人员研究确定,并经药剂科主任批准后方可配制。
3、为保证质量,配制制剂所用原料,溶媒以及其他附加剂的质量等均应符合药用标准
4、制剂前后填写制剂单,以便检查并为消耗及入帐的根据,制剂者应签名。
5、每配一制剂时,应将所需药品集中在制剂台土,称量时就仔细核对。
6、使用毒、限剧药及特殊药物时,应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特殊药物品的规定办法,作时必须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
8、在制剂室制备的`制剂,应进行分析检验(大型输液必须进行热源试验),保证质量,井要写明制剂名称,用途、用法、注意事项及制剂日期之标签。
9、药剂科应将经常所配的各种制剂汇集登记,并详细注明调配方法、试验心得,为日后提供生产技术资料做准各。
10、灭菌制剂工作应注意下列各项;
(1)灭菌制剂室与其他各室分开,便于消毒灭菌,以利无菌操作,如果限于条件不能设立专室时,应设无菌操作箱(柜)。
(2)灭菌制剂室内地板、墙壁、天花板的结构,要便于经常冲洗。
(3)灭菌制剂空内家具有简单,桌面用玻璃、水磨石和瓷砖。
(4)灭菌制剂室应经常保持清醒,从事灭菌制剂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个人卫生,穿戴洁净工作衣、鞋、帽、日罩,操作前要洗衣。
11、积极开展中草药制剂的配制和研究工作,经常与科室联系,了解制剂使用情况,观察效果,总结经验。
12、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剂室和灭菌制剂室。
三、药品供应保管工作制度
1、计划预算
(1)药品的供应计划,应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工作范围、各科室请购计划、不同季节发病率、本院过去历史资料、储备定额等为基础,由药库人员编写初稿,并经药剂科主任或副主
任审核后,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执行。
(2)计划预算批准后,复写二份。一份送医药公司,作为合同供应计划,一份存药剂科备查。
2、验收入库
(1)购入、调进或退库的药品,应由采购经手人根据原始单据填入库单,如药库人员兼采购人员,则由药剂科指定适当药剂人员负责验收。
(2)验收人对药品规格及质量性能负责检查,必要时,进行分析化验或校验。
(3)购回之药品应及时(最多不能超过三日)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3、药品保管
(1)药库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早蚀、霉坏变质。
(2)按性质分类的药品应分别保管,编号管理,并设立库在卡随时登记,保证帐货相符。
(3)各种收支凭证,应分类按月保存备查。
(4)药库门窗应注意关锁,设消防设备,严禁吸烟,防止火灾。
(5)有关毒、限剧药的保密,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执行。
4、领发
(1)各科室向药库领取药品,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定期领取。
(2)各单位应填写正式领物单,方能领取;医院各科病房的备用药品,必须指定有经验的护理人员负责管理,药剂科要在业务上加以指导,并经常检查药品质量和使用、保管情况。
(3)领发药品时,如存量不足,先得与使用单位联系的酌量减发,添购后补发。
(4)领发时按照实发数量详细点交如有不符及进提出解决,否则由经手人负责。
(5)领物单位填一式二份,一份作药库登记凭单,一份由领用单位存查。
(6)发出药品应及时登录帐卡。
(7)有关毒、限剧药的领发,应按毒、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5、统计报销
(1)药品统计报表应做到正确及时,按期报送规定的单位。药剂科一般做药品原、进、销、存的数量品种的统计,表报中有关金额核算应山财会部门负责。
(2)药品统计范围:药剂科直接或间接掌握的特殊药物品毒、限剧药及贵重药品,药剂科应在月终进行一次盘存,以处方实际消耗量为该月消耗量。关于药品赠损报销办法,可由各
地方自行规定。每月盘存,可采用固定储药瓶的办法,瓶签上注明去盖的瓶重,以节省盘存时间。
(3)毒药、限剧药的统计报销,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4)有关特殊药物品的统计报销,应按国家有关管理特殊药物品的规定执行。
(5)负责有物资保管责任的药工人员,在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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