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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红白理事会制度

时间:2024-10-26 09:45:00 智聪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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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红白理事会制度(通用11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村级红白理事会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村级红白理事会制度(通用11篇)

  村级红白理事会制度 1

  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的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和各级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民主选举产生,设组长1人,理事若干人。

  红白理事会在业务上接受乡镇红白理事会指导小组和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

  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在婚丧嫁娶中的政策,法令和规定,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具体原则

  1、理事会要坚决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机关认真做好婚姻登记,严禁早婚私婚。

  2、婚事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义务植树,联欢会等,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节俭。

  3、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相互攀比,不准借用公车办婚事,不能举债办婚事。

  (二)操办丧事具体原则。

  1、要坚决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协助乡镇,村抓好本村的`殡葬工作。

  2、操办丧事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不准动用公车办丧事。

  3、坟墓必须建在本村统一规划的公墓内,不得随意乱葬乱埋。

  4、丧事规模以寄托哀思,葬好亡者为原则,宜小不宜大。

  理事会实行组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在与事主交换意见后,由组长组织按本章程的规定实施。

  各村红白理事会要自觉接受上级指导,并向乡镇红白理事会指导小组汇报工作。

  红白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不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

  不在婚丧事主家大吃大喝。

  对婚丧事主一视同仁,不搞优亲厚友。

  村级红白理事会制度 2

  为了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成立红白理事会,并制定本制度。

  一、村红白理事会在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二、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令和规定,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三、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的具体原则

  1、严格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部门认真做好婚姻登记和婚嫁服务工作,严禁早婚私婚。

  2、婚事要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活动,如义务植树、联欢会等形式,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庄重。

  3、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借用公车办婚事;不索要彩礼,不大摆宴席。

  ( 二)操办丧事的具体原则

  1、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抓好本村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2、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实行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带黑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

  四、理事会实行理事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由会长及成员依照本章程规定组织实施。

  五、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并经常汇报工作。

  村级红白理事会制度 3

  一、红白理事会在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二、积极向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三、理事会要主动热情的`为群众的喜事、丧事的操办做好服务。

  1、喜事要坚持新事新办,废除成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活动,如义务植树、联欢会等形式,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庄重。

  2、村民在迎亲娶亲时,杜绝雇佣豪华车辆、大型乐队等不良现象。

  3、丧葬提倡进公墓,小坟头,采取植树、种植花草、农作物等方式建造绿色坟墓。

  4、婚丧时,提倡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大摆宴席的良好风气。严禁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

  5、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提倡播放音乐、鞠躬、默哀、佩戴黑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仪式。

  四、理事会实行理事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由会长及成员依照本规定组织实施。

  五、理事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质量。

  村级红白理事会制度 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廉政准则》的精神和区委、区纪委一系列关于“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通知”要求,倡导文明、和谐、节俭,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红白理事会”,并制定“红白理事会”制度。

  一、我局“红白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4名。

  二、“红白理事会”坚持一切从简、文明办事的原则,坚决禁止和反对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铺张浪费和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坚持反对大操大办非婚丧之外的喜庆事宜。

  三、“红白理事会”负责教育、指导本单位所有人员和子女的婚庆和直系亲属的丧葬吊唁事宜,负责监督操办人遵守相关规定。

  四、个人或子女及直系亲属需办理婚庆丧葬事宜的,要提前向“红白理事会”报告。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申报,在操办事宜过程中,派出1至2名理事实施现场监督。

  五、党员干部职工不参与为孩子过生日、祝寿、满月、搬家、升学、参军等宴请,除直系亲属以外,全体干部职工都应严格执行上级的规定不得参加。

  六、干部职工遇有婚丧大事,应按要求填写申报卡,

  并报局纪检组批复。没有申报批复,理事会将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对待。

  七、干部职工遇到婚丧大事,应按照节俭的原则,安排接待宾客。一般不发请柬宴请亲属以外人员,宴请应控制在150人以内。

  八、理事会要严以律己,不得借帮助之名要东西,刁难事主;不得借帮助之名首先大吃二喝;造成有损理事会的恶劣影响。如出现上述问题,理事会应立即开会研究,撤销其执事资格。

  九、理事会要倾听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评议。要从一切想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服务群众的'原则立场出发,尽心尽职的办好群众的事情,为创建文明和谐的机关,为落实上级的指示要求做出贡献。

  十、理事会要主动接受局党组领导,随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听取纪检监督部门的意见。

  村级红白理事会制度 5

  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在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依据上级规定并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特定本规章制度:

  一.红白理事会在支、村两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为服务。

  二.积极向村民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的政策法规,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解释工作。

  三.红事严格按照《婚姻法》《婚姻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办事,新事新办,既要办的气氛喜庆热烈、又文明庄重、既形式多样,又勤俭节约。

  1、本村宴会厅只接待结婚喜宴。其它一切饭局均不予接待。

  2、结婚前准备工作(包括双方沟通协商事宜、拉小傢货、结婚前一天搭棚、锅灶、写帐及一切帮忙人员)主家一概不搞请客吃饭。

  四.白事认真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坚持从简的原则,反对摆阔气,大操大办,实行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待出灵后主家一律不得再设饭局请客。

  五.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在与事主协商后的基础上,由会长及成员依照本规章制度组织实施。

  六.在红白事办理过程中,若有极个别村民不听理事会劝阻,不按规定执行的,村委会将取消其红白事上给予的费用补贴及服务事宜。

  以上诸条全体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必须带头执行,并互相监督。

  村级红白理事会制度 6

  第一章总则

  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新农村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总纲

  第一条红白理事会,是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下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其基本任务是办理本村婚嫁、丧葬事宜,坚持喜事新办,丧事俭办,反对在婚丧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其宗旨是服务于群众,坚持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创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文明建设。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和各级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红白理事会由村民民主推选产生,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理事若3人。

  第四条红白理事会在业务上接受镇红白理事会指导小组和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

  第三章职责和任务

  第五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在婚丧嫁娶中的.政策,法令和规定,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六条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具体原则

  1、举行婚礼必须到村红白理会申请,待理事会批准后,方可举行婚礼。理事会安排主管人员到婚主家中筹备工作,其婚礼规模、范围、婚宴桌数,具体由理事会审办。

  2、理事会要坚决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办事,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原则,严禁买卖婚姻、近亲结婚,禁止转亲换亲,大力提倡男到女家落户。

  3、婚事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相互攀比,不能举债办婚事,对亲朋好友予以适当招待,不准借机敛财。

  以上各条如有违者,视情节轻重,按《婚姻法》、《人口法》及有关规定,除予以批评教育外,予以处罚。

  (二)操办丧事具体原则

  1、操办丧事坚持从简原则,规模以寄托哀思、葬好亡者为准,宜小不宜大。

  2、人去逝后,丧主须在当日内向理事会报告情况并予审办,丧事规模、范围降到最低限度。

  3、理事会及时安抚遗属,与丧主其同商定遗体安葬时间。

  4、理事会负责书写悼词、寄托哀思,实事求是予以评价。

  5、理事会协同丧主、筹备安排遗体告别会,理事会会长主持告别会。

  6、坚持殡葬改革,不准请歌舞,不准大操大办,讲排场,摆阔气;严禁乱埋乱葬。

  第四章制度和措施

  第七条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在与事主交换意见后,按本章程的规定实施。

  第八条村红白理事会要自觉接受上级指导,并向镇红白理事会指导小组汇报工作。

  第九条红白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章纪律

  第十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第十一条不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

  第十二条不在婚丧事主家大吃大喝。

  第十三条对婚丧事主一视同仁,不搞优亲厚友。

  第十四条本章程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全体村民要自觉接受管理和监督、红白理会成员要率先垂范、照章办事,提高守法执法的自觉性、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狠刹在婚丧事务中的不正之风,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新风尚。

  村级红白理事会制度 7

  总则

  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解决在婚丧嫁娶中遇到的困难,本着让事主省心、省钱、省事的原则,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居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纲

  第一条红白理事会,是居党支部、居委会领导下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其基本任务是办理本居婚嫁、丧改事宜,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在婚丧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其宗旨是服务于群众,方便于群众,坚持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创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文明建设。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在居党支部,居委会和各级政府的指导

  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红白理事会由居民代表民主推选产生,设会长1人,副会长1人,理事5人。

  第四条红白理事会在业务上接受街办民政的业务指导。

  第三章职责和任务

  第五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在婚丧嫁娶中的政策,法令和规定,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六条以婚丧事主的意愿为中心,主动热情的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具体原则

  1、举行婚礼前按照喜主的需求,可到居红白理事会先行申请,理事会安排主管人员到婚主家中做好服务筹备工作,其婚礼规模、范围、婚宴,具体由理事会与婚主商办,原则上派往1—3人协助喜主工作1—3天。

  2、理事会要坚决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办事,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原则,严禁买卖婚姻、近亲结婚,协助婚姻登记机关认真做好婚姻登记。

  3、婚事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相互攀比,不举债办婚事,对亲朋好友予以适当招待,不借机敛财。

  以上各条如有违者,视情节轻重,除予以批评教育外,按《婚姻法》、《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及村规民约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操办丧事具体原则。

  1、操办丧事以寄托哀思、葬好亡者、宜小不宜大的从简原则,丧事办理中提倡逝者家属胸带白花,臂带黑纱,应尽量减少使用带有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

  2、居民谢世后,由逝者家属当日向理事会报告,理事会根据需求的天数(1—3天)及时安排2—3名工作人员与逝者家属共同商定遗体安葬时间,筹备安排遗体火化及安葬等具体事宜。

  3、坚持殡葬改革,不大操大办,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搞攀比。

  以上各条如有违者,除批评教育外,按《国务院殡葬管理规定》、《山东省殡葬管理条例》及村规民约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章制度和措施

  第七条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在与事主交换意见后,由会长组织按本章程的规定实施。

  第八条居红白理事会要自觉接受上级指导,并向街办民政汇报工作。

  第九条红白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章纪律

  第十条理事会成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第十一条不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派往人员由居委会统一发放务工补贴)。

  第十二条不在婚丧事主家就餐。

  第十三条对婚丧事主一视同仁,不搞优亲厚友。

  第十四条理事会成员如违反本纪律,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如烟、酒等)和在婚丧事主家就餐者,第一次提出批评教育并责令退回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第二次除责令退回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外,撤销其理事会成员资格,并在全居范围内通报批评和扣发务工补贴。

  第十五条本章程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居民举办红白事,事前自愿向“理事会”报告,“理事会”协助其操办各项事宜,不得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全体居民要自觉接受管理和监督、红白理事会成员要率先垂范、照章办事,提高守法执法的自觉性、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狠刹在婚丧事务中的不正之风,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新风尚。

  村级红白理事会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红白理事会是以倡导健康文明、祥和向上的社会风气,促进浓厚的乡情,由新唐任在郑创业人士组成的自发性民间组织,它的成立有利于加强老乡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有利于资源共享,有利于互帮互助,促进在郑创业人士的事业健康发展。

  第一条名称:新唐任在郑老乡红白理事会

  第二条理事会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行婚丧习俗改革,树立文明节俭新风尚新习俗的社会团体组织。

  第三条理事会宗旨: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坚持为会员服务,针对新唐任在郑创业人士开展工作,针对个人、单位对婚丧嫁娶、升学、开业等具有社会性质的贺礼、庆宴、招待等筹办活动,以维护正常的经济关系和人际关系。

  第四条服务对象为新唐任在郑创业人士。

  第五条入会的形式

  所有的参会人员会费为2000元(暂定)。

  第二章具体工作规范

  第一条:允许操办的事务(参会人员的直系亲属:男方的祖父母、父母、子女,女方的父母)

  1、子女结婚、子女出生、升学等。

  2、父母、祖父母丧亡以及丧后3年内的一次周年。

  3、企业或店铺开业。

  第二条:操办事务者,通知红白理事会后,由秘书长负责筹办,各会员由秘书长通知,会员如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

  第三条:当天由红白理事会以会的`形式出慰问金2000元及其他的物品,同时会员也可以以个人的形式表示。

  第三章理事会实行理事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由会长及成员依照本章程规定组织实施。

  第一条理事会的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婚丧工作政策、法规;

  二、组织会员遵照章程从事红白事活动;

  三、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第二条会长的职责:

  一、召集理事会会议;

  二、指导理事会工作。

  三、协调成员之间的有关事宜。

  第四章会员

  第一条理事会会员为:新唐任在郑老乡。

  第二条会员要做到:

  一、拥护本理事会章程;

  二、不申办子女和父母、公婆、岳父母以外人员的婚丧事宜;

  三、及时向理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理事会产生、罢免

  红白理事会的权利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任务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三、审议理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四、讨论和决定其它重大事项(如会费不足时);

  五、理事会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总结工作情况。

  第六章组织结构

  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3年。设会长1人,副会长4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人

  红白理事会组织:(模拟)会长:

  副会长:

  村级红白理事会制度 9

  一、制度介绍

  红白理事会旨在建立健全村(社区)内红白喜事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规范服务流程,为广大村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制定了以下工作制度及工作职责。

  二、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理事会成员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服务对象的诉求、服务质量和改进措施等相关问题。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并予以存档。

  2、登记制度:为服务对象建立档案,详细记录家庭情况、喜事类型、宴请规模等信息,以便于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服务方案。

  3、预约制度:服务对象应提前向理事会进行预约,说明需求和时间安排。理事会应根据预约情况合理安排服务时间和人员。

  4、报备制度:理事会成员在执行任务前需向其他理事报备相关信息,包括人员情况、任务内容和时间安排等。

  5、服务规范:理事会成员应遵循一定的服务规范,包括礼仪、时间把控、菜品选择、费用标准等,以确保服务质量。

  6、反馈机制:理事会应定期收集服务对象的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和改进服务工作。

  三、工作职责

  1、组织协调:负责组织协调相关人员开展服务工作,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2、宣传推广:通过各种渠道宣传红白理事会的服务宗旨和工作成果,提高群众知晓率和社会认可度。

  3、服务实施: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服务任务,包括接待服务对象、安排服务人员、制定服务方案等。

  4、费用管理:负责制定合理的费用标准,并负责收取和结算相关费用,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规范。

  5、纠纷调解:在服务过程中,如遇到矛盾和纠纷,应及时介入调解,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6、培训管理:负责对理事会成员进行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服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7、档案管理:负责建立和完善理事会档案,包括成员信息、会议记录、服务对象档案等,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四、结语

  红白理事会的存在为解决农村(社区)内居民的红白喜事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了确保理事会的高效运行和持续发展,我们需要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宣传推广,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和支持红白理事会的`工作。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红白理事会将会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村民,为农村(社区)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村级红白理事会制度 10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廉政准则》的精神和省、市、县关于“严谨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通知”要求倡导文明、和谐、节俭,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构建机关新型的团队互助关系,经党委组提议,决定成立红白喜事理事会,并制定本章程。

  一、总则

  1、机关红白理事会是由机关公会牵头,有机关出面解决干部职工婚丧事的群众组织。其活动隶属机关管理。

  2、红白理事会的宗旨是:贯彻落实机关党组“创建节约型机关文明和谐机关”的决定,落实上级的要求,服务机关干部职工生活中遇到红白大事的困难,体现机关干部职工团结互助精神。理事会对于干部职工的帮助和服务,均为义务服务。事主对理事会及成员不存在支付报酬和好处,不存在经济利益关系。

  3、红白理事会工作原则是:承办机关干部职工生活中遇到的婚丧事请,不参与对举办十二岁生日、祝寿、满月、搬家以及升学参军均属于个人小事,出勤其外,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都应严格执行上级的规定不得参加。

  二、职责与要求

  1、机关红白理事会,设理事长人,副理事长人,执事若干人。有各推举热心、正直、诚实、乐于助人的一至二人组成。

  2、干部职工遇有婚丧大事,应按上级要求填写申报卡,包机关监察室。由监察室按照干部职工管理权限申报批复后,方可出面给与帮助。没有申报皮肤,理事会不接手帮助。

  3、干部职工鱼油婚丧大事,应按照节俭的原则,安排接待宾客。一般不发请柬宴请亲戚以外人员,如有外来人员或必需宴请,宴请应控制在150人以内。

  4、理事会收到上级的批复卡,应积极负责地为事主作出安排。如有开支,事后应将开支清单交与事主审核,做到账目清楚,可亲可信。

  5、理事会属于机关内部的互助组织,而不是哪个人的行为,因此,对于机关每一个干部职工都必须一视同仁,同等对待。在服务质量上,不分高低贵贱,远近厚薄。

  6、理事会不是吃喝班子,它代表着机关对干部职工的帮助,其成员行为代表者机关的形象,因此,各执事均要严以律己,不得借帮助之名要东西,刁难事主;不得借助帮助之名首先大吃大喝;不得利用帮助之际,胡乱花钱,造成有损理事会的恶劣影响。如出现上述问题,理事会应立即开会研究,撤销其执事资格。

  7、理事会应经常研究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要倾听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干部

  职工的评议。要从一切想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服务群众的`原则立场出发,尽心尽职地办好群众的事情,为创建文明和谐的机关,为落实上级的只是要求做出贡献。

  三、附则

  1、理事会成员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2、理事会要主动接受机关领导,随时接受纪检部门的检查监督,听取纪检部门的意见。

  村级红白理事会制度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红白事理事会是群众在文明建设,改革婚丧嫁娶习俗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群众性自发组织。

  第二条按照有关婚丧嫁娶的管理规定,用社会主义的思想文化占领红白事这块阵地,激励人们破除迷信。大力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树立勤俭节约的文明新风。

  第三条

  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文明节俭、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把婚丧嫁娶操办的省时、省心、省力、省钱,真正把人民群众的精力和财力凝聚到发展经济和各项事业上来。

  第四条结合实际探索和发展文明、健康、高雅、便利的婚丧嫁娶新路子。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本会最高领导机构是理事大会,村民代表大会选举理事若干人组成理事会,行使大会职权。理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选举可连任。

  第六条

  理事会可选举会长一人,副会长两人,成员3—5人,主持日常工作。第七条理事代表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召开。

  第八条理事的条件

  1、有威望、有组织能力,能热心替群众操持事务的。

  2、大公无私、胸怀宽阔、不计较个人得失的。

  3、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宣传文明节俭办事的。

  第九条理事的权利

  1、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学习,调查和民俗研究的权利。

  2、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第十条理事的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定。

  2、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任务。

  3、反映人民群众对婚丧嫁娶的意见和要求。

  4、及时与婚丧事主联络并商议筹办议程,向理事会报告筹办方案。

  第十一条理事有下列情况者,经理事会决定警告或开除其会籍:

  1、被司法机关剥夺公民权利者。

  2、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者。

  3、以权谋私接受礼物者。

  4、自作主张,怂恿婚丧事主大操大办的。

  第三章职责和任务

  第十二条理事会的任务

  1、本会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文明节俭办婚丧嫁娶,转变群众旧的婚丧习俗观念。

  2、协助指导群众办理婚丧嫁娶的具体事务。

  3、帮助调解处理有可能发生的纠葛。

  4、提供婚丧事务中所急需的用品用具。

  5、监督饮食卫生,公开费用支出账务。

  6、协商承办婚丧嫁娶的具体事务。

  7、定期通报工作情况。

  第十三条建立婚丧事宜举报制度,辖区内办理婚丧事宜需通过申报后方可操办,申报内容主要包括: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范围,宴请标准,用车数量,并作出不予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的承诺,申报时间要提前三天。

  第十四条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嫁娶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的具体原则

  1、理事会要坚决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法》有关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部门认真做好婚姻登记和婚嫁服务工作,严禁早婚私混。

  2、婚事要坚持婚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活动,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庄重。3。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雇用豪华汽车,更不准借用公车办婚事;不索要高价彩礼,不大摆宴席。以上三项规定,理事会承办婚事时要严格执行,对个人操办的婚事,理事会有权监督执行。

  (二)操办丧事的具体原则

  1、理事会要坚决执行中央、省、市、县、乡有关文件精神,协助乡,抓好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2、办理丧事一律不准在公共场所搭建灵棚,不准放炮,吹喇叭,招摇过市、抛洒和焚烧祭祀品等。

  第四章制度和措施

  第十五条理事会实行理事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由会长及成员依照本章程规定实施。

  第十六条红白理事会应按时参加上级红白理事会召开的会议,并经常汇报工作。

  第十七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整改、婚嫁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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