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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4-01 17:27:15 制度 我要投稿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1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宿舍的文明建设,使员工有一个清洁、宁静、安全、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之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宿舍。

  第三条凡需入住公司宿舍的员工应向综合部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入住,未经批准不得入住。

  第四条经批准入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管理部门安排,不得擅自变动床位,不得留外人过夜。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部门领导批准的不受此限。

  第五条严禁在宿舍区声喧哗、吵闹、酗酒、打架以及进行其他违法乱纪的活动。

  第六条遵守宿舍作息时间。冬季晚上10:30分,夏季晚上11:30分后应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不得放高音响音量,不得有其他干扰他人休息的.行为。夜间最迟应于12:00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

  第七条晚上11:00以后,男、女员工不得串门探。严禁在宿舍内做有伤风化之事。

  第八条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安全防火。严禁将危险违禁物气入宿舍。

  第九条严禁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乱贴;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350瓦以上功率电器。

  第十条: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对浪费。凡故意损坏床铺、用具、门窗等公物的处以十倍罚款。

  第十一条维护公共卫生,严禁在宿舍区、楼梯、走廊等处乱扔果皮、纸屑或倒泼脏水等。不得从楼上向下倒水、扔抛杂物;每幢宿舍楼按楼层划分卫生责任区,实行卫生清扫轮值制度。当值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值日职责。

  第十二条凡离职员工必须当天搬出宿舍,不许继续留宿。离厂人员办妥离厂手续后,在本宿舍部分人员在场时收拾自己的行李,无人在宿舍时不得收拾行李离开。

  第十三条严禁将报纸、书刊或其他杂物丢进卫生间便盘,违者除承担疏通维修费外,并处以50100元罚款。

  第十四条违本条例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或罚款20100元(有明确罚款数额的条款按条款规定处罚),属累犯的可按罚款最高额加倍处罚。

  第十五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2

  一、 宿舍管理标准

  1、宿舍卫生标准

  (1)、床面整洁,床上的被褥等物品叠放整齐划一;

  (2)、地面干净,无死角;

  (3)、墙面、房门、玻璃等,要保持清洁无尘,无破损;

  (4)、保持室内及卫生间干净,无异味;

  (5)、保持桌面清洁,不乱刻乱画,上面物品整洁,摆放整齐;

  (6)保持楼道公共部分整洁。

  2、宿舍安全标准

  (1)、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嬉戏及高音量放收录机;

  (2)、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有毒、易燃等危险物品;

  (3)、禁止在宿舍内点蜡烛,乱扔烟头;

  (4)、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自己和他人安全。

  (5)、宿舍内的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大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6)、员工离开宿舍时,要做到随手锁门,人走灯灭;

  (7)、如有朋友探望,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并且禁止留宿异性;

  (8)、照明或电视机、录音机等电器设备,使用完毕或遇突然停电,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拨掉插头。

  3、公司将于每周检查卫生一次

  二、 设置及相应职责

  1、设置:职工宿舍内设有宿舍舍长两名,男女各一。

  2、舍长职责

  (1)、定期进行卫生查看;

  (2)、负责宿舍内公共卫生区的值日安排;

  (3)、负责传达上级精神和指示;

  (4)、定期向上级汇报宿舍管理情况;

  (5)、及时了解员工心态,对有晚而未归的.员工,进行联系,确保安全;

  (6)、了解各宿舍公物损坏情况,及时进行报修;

  (7)、及时传达各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8)、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陷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对宿舍内一切不安全因素,一定要及时全面的向相关领导汇报。

  3、员工职责

  (1)、积极配合舍长工作,服从舍长安排;

  (2)、自觉整理好个人内务;

  (3)、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及宿舍制度;

  (4)、有特殊情况晚归,应及时向舍长说明情况;

  (5)、处理好自己和其他员工之间的关系,做到礼貌、宽容;

  (6)、爱护好公共财物,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7)、应保证外地员工优先住宿安排。

  三、 宿舍文化建设

  1.做人礼貌,讲话文明;

  2.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保持卫生整洁,房间无异味;

  4.培养容洽、团结的员工关系;

  5.房间装饰要美观大方,忌杂乱。

  四、 水电费的缴纳

  公司共承担水电费100元,超额部分由个人承担。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3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工作与生活,保证公司员工有一个整洁、卫生、安全的良好住宿环境, 特制定此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内容:

  1、员工宿舍由后勤部直接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宿舍的检查与管理工作。

  2、公司员工宿舍的床位安排,由后勤部管理人员统筹负责,并编制员工宿舍床位安排表和员工宿舍定期检查计划,定期组织人员对员工集体宿舍进行卫生检查,随后公布检查情况。

  3、员工床位必须遵照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改换。如有正当理由确需改换的,必须向管理人员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更换。

  4、各宿舍选举室长一名,负责本室相关事务并安排室内员工轮流值日、打扫卫生等事宜。

  5、所有人员迁出,均需由后勤部安排,并在后勤部办理钥匙、用具的交接手续及宿舍内物资的数目和完好程度的清点。离职人员须凭行政部开具的交接凭据,方可结算工资。

  6、员工必须爱护宿舍的设施,包括床、空调、衣柜、水龙头、卫生洁具等公用设施。员工宿舍于建设时,公司一次性提供宿舍内的生活设施,在宿舍建成使用后,所有设施交由员工保管、维护和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宿舍设施受到人为损坏、或是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室长应及时向行政部报备,由公司组织进行修理或更换,但公司不再负担所有费用。具体的处理办法为:如有明确责任者的,所有费用由责任者承担;如无法确定责任者的,其费用由宿舍内各人均摊。如属人为损坏的,均同时处以100元罚款。

  7、宿舍内的摆设由后勤部统一规划,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

  8、集体宿舍内严禁动火、严禁使用电炉,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必须请示管理人员。

  9、集体宿舍休息时间内(晚上23:00~清晨6:30时;中午12:10~13:00时)严禁喧哗,严禁大声说笑、打闹、或开大音响、电视机的音量及其它严重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10、损坏他人财物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11、来访客人如需进入宿舍的,须由被访员工的上一级主管领导和后勤部批准,并由被访员工本人带入,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在门卫值班室做好登记(异性客人不可带入宿舍)。

  12、未经后勤部管理人员许可,严禁留宿他人。

  13、员工离开宿舍要及时关门、关灯、关电、关水,严禁浪费。

  14、个人床铺须每天整理,被子折叠整齐。衣物必须放置在衣柜内,严禁随处堆放、晒挂。

  15、个人用具应摆放整齐,严禁在室内乱拉绳索、打铁钉、张贴。

  16、宿舍要经常通风,员工要勤换、勤洗衣被。换冼的衣物、鞋袜(包括换下的工作服、鞋、袜)等,严禁堆放在室内,应集中挂放在阳台。洗晒的衣物须在阳台处晾晒,严禁在室内(包括卫生间)、走廓、窗台、栏杆上晾晒。

  17、宿舍区(包括走廊、楼梯、过道)不得乱堆乱放,乱丢垃圾。垃圾一律由员工投入楼层的垃圾箱内;不得将垃圾堆于门边、过道上;不得随意在室内、过道和楼梯等处倒水,以保持宿舍区内的干爽整洁。

  18、严禁向窗户外抛丢垃圾、杂物。

  19、严禁在宿舍内用餐(病员除外)。

  20、晚上23:00时以后,男女员工不得串门探访。

  21、对检查中发现违反第8条规定的人员,每次罚款200元。在室内发现烟头或槟榔、口香糖残渣而无法确定责任者的,每只烟头或残渣扣罚同室人员人均20元。

  22、在宿舍内进行偷窃或者引人偷窃的,一经发现,追回非法所得,处以被盗物资十倍以上且不低于500元的经济处罚,并给予开除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23、集体宿舍内动火,使用电炉,或未经批准使用大功率电器导致线路故障者每次处以当事人罚款1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

  24、在公司厂区或者宿舍内进行打架、斗殴的,只要存在打人的行为,不管情节轻重,首先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扣留其余的一切工资,以支付受伤者的医药费,并且要开除出厂。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25、在宿舍内进行违法乱纪、有伤风化的行为的,每次视情节处以2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6、违反第18条规定的,每次罚款100元。

  27、检查发现乱堆乱放,不及时整理床铺衣物、不及时清扫室内垃圾或衣物鞋帽不按规定放置的,一律由管理人员张榜公示,连续两次检查皆犯者均处以50元的罚款。

  28、卫生间排水道发生堵塞,由宿舍员工自行处理;如需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的,可由公司安排,但费用由本宿舍员工均摊承担。

  29、对检查出的违反第3、7、8、9、13、16、17、19、20条规定的,每次扣罚当事人50元,不能确定当事人的扣罚同室人员人均10元(外差人员不计)。

  30、在室内打铁钉、涂画、张帖等破坏墙体的行为的,每处罚款50元,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31、违反第11、12条规定的,每次罚款100元。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4

  为了搞好员工宿舍的管理,使大家有一个清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现规定如下宿舍管理条例,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1、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与卫生环境。

  2、保持室内物品摆放的整洁与美观,不得乱摆乱放。

  3、定期安排员工打扫卫生,以保持宿舍的清洁。

  4、爱护公物,损坏者须照价赔偿,并按情节给予行政处罚。

  5、养成良好的消防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火,不准在宿舍内乱拉电线与插座,不准使用高压电器等,同时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断电源,发现火灾隐患须及时向宿舍舍长报告。

  6、不准带外来人员在宿舍住宿,外来人员必须在晚上23点之前离开宿舍,否则宿舍舍长有权令其立即离开,并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7、出入宿舍须及时关门,注意提防盗贼,做好财产安全防范工作。

  8、宿舍内须谨慎吸烟。在房内吸烟而烧坏物品或引起火灾,将追究其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9、宿舍内严禁赌博及从事其他非法活动,违犯者处以行政处罚。

  10、服从宿舍舍长的管理,不得私自换房、换床,不准与管理人员发生顶撞和争执。

  11、每位员工都必须保持宿舍的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注意团结,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和打闹。

  12、员工遇到问题和困难,可告知店长或宿舍舍长,店长或宿舍舍长应尽量给予帮助。

  13、有如下行为者将受到处罚:

  口头警告:

  1)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杂物、纸屑,将鼻涕涂到墙上、地板或床上,或将手痕、鞋迹印到墙上。

  2)乱扔垃圾,造成下水管道堵塞。

  3)用力关门,产生较大声音,影响到其它同事休息。 4)在房内堆积大量脏衣物,不及时清洗,发出异味。 5)在宿舍内存放有刺激性气味的'物品。

  6)在宿舍内大声聊天,放较大音量的收录音机或手机,影响到其它同事作息。

  7)私人物品摆放混乱,影响宿舍整体美观。 8)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私人物品。

  9)超过晚上12点回宿舍且不携带钥匙,影响到其他同事休息。 书面警告:

  1)不服从宿舍舍长的安排,不做好值班卫生工作。 2)拒绝管理,与宿舍管舍长发生争执。

  3)未经许可,私自调换房或床位。

  4)裸露身体,在宿舍东走西逛。

  最后警告:

  1)偷窃公私财物。

  2)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打架等。

  3)不按设备程序操作,严重损坏公共设施的。

  4)未经许可带外来人员在宿舍住宿。

  5)受到严重书面警告和最后警告的员工将处以严厉的行政处罚或被取消住宿资格。

  为了搞好员工宿舍,加强治安,保障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

  ⑴入职员工由人事部统一安排房间、床位,凭人事部签发的住宿单到员工宿舍入住。

  ⑵离职人员必须在离职3天之内搬离宿舍,由舍监收回钥匙并开退宿证明后,再到人事部办理手续。

  ⑶已入住员工退宿须提前3天到人事部注销,否则按在住员工一样交纳各种杂费(水电)。

  ⑷未经人事部同意住宿员工不准私自调房、调床。

  ⑸公司员工若提供钥匙及私配给非公司人员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另罚款处理,若哟失窃,并追究其责任。

  ⑹员工宿舍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⑺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以保持宿舍卫生

  ⑻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厕所内和抛出窗外。

  ⑼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⑽员工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摆乱放,不占用人行道,不许将物品摆放在空床位上,以防损坏床板。员工严禁在宿舍内吸烟,违者罚款处理。

  ⑾爱护公物、节约能源,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浪费水电,注意白色污染和环境保护。

  ⑿严禁将公司物品带回宿舍使用,公司将随时抽查员工床铺、衣箱等物件,若出现公司物品,罚款处理。重者将无薪解雇。

  ⒀来访人员要事先登记、并抵押有效证件,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员工宿舍。被访员工上班后,来访人员不得在宿舍逗留,违者视其情节罚款处理。

  ⒁员工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男女混居,晚0:00后外来人员必须离开宿舍。男女员工禁止窜房,违者罚款处理。

  ⒂为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晚0:00后,白天14:00以前,宿舍谢绝会客。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员同意后,在宿舍外接待。

  ⒃为保证员工正常休息,夜0:00以后到白天14:00以前,严禁在宿舍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杜绝色情活动及吸毒品的违法行为,违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⒄宿舍严禁以任何形式聚众赌博,违者没手赌1具、赌资并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⒅未经同意不得私用别人物品、以免造成误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偷盗他人财务之行为,将受到开除并交公安机关。

  ⒆将社会公德,宿舍里不准大放收录机,出门关门应轻声,上下楼梯不准大声喧哗。若有同楼的人员投诉,将取消其住宿资格,严重者将无薪解雇。

  ⒇保持高度防火意识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煮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并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注意节约用水,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火警:119

  3、员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⑴严禁在宿舍各出口堆放杂物,保障通道畅通。

  ⑵人人知道消防灭火器的位置,严禁随意挪放。

  ⑶人人知道公司疏散流程,最低限度可做到自救。

  ⑷严禁宿舍员工私拉电线插座及使用电饭锅、电炒锅、电热水等电器,一面引起电线短路失火。

  ⑸严禁宿舍员工做饭,并使用明火照明。

  ⑹人人做到人走灯关。

  ⑺工程部定期维修、保养宿舍电源开关设备。

  ⑻宿舍管理人员每隔3小时,查看一次宿舍情况。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活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住宿条件

  1、在市区内无适当住所或者交通不便的员工可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3、不得留家属、朋友、同学等非本单位人员住宿。

  4、保证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退休、深造等),应于离职日起1天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

  第四条宿舍设立寝室长,其工作任务如下:

  1、监督管理一切内务。

  2、监督值班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关闭门窗。

  3、保管住宿者信息、紧急联络人等方面的资料,以备急需。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办公室: (1)违反宿舍管理制度,情节严重;

  (2)留宿亲友;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人员;

  (4)员工身体不适以致病重,应及时送医院并通知其亲友。

  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的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

  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转让或出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公司主管和办公室、门店管理部应经常视察宿舍,住宿员工不得拒绝。

  第八条宿舍所有器具设备(如电视、玻璃镜、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者给予处分。

  第九条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管理员管理、派遣与监督;

  2、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

  5、不准吸烟,室内不得存放易然物品;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暂不用的衣、鞋必须放入柜内;

  7、洗完衣物在指定住置晾晒;

  8、使用电视、收音机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9、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10、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来访时不得带入寝室;

  11、夜间最迟应于20时前返回寝室,否则应向管理人员报告;

  12、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违反规定放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13、不得在墙壁、橱柜、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4、废物、垃圾等应集中倾倒在指定场所;

  15、房间清洁由住宿人轮流负责;

  16、节约用水,节约用电,人去灯灭;

  17、不得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第十条寝室值日生职责:

  1、当天早上做好个人内务、寝室卫生,且提醒他人做好个人内务。

  2、早上起床和午休后应提醒他人起床,并最后离开寝室,离开前再次检查寝室卫生。

  3、对当天寝室安全负责,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第十一条卫生要求:

  1.室内地面干净、无杂物,天花板、墙面无污迹、蛛网,无乱贴乱挂现象。

  2.门窗、吊扇、日光灯擦拭干净、无积灰。

  3.桌椅摆放整齐、干净无灰尘,桌上物品、洗漱用具和行李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4.床上、床下物品摆放整齐,蚊帐、被套、床单干净。

  5.每周周末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

  第十二条住宿人员轮流值班,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公共设施的修缮,水、电、门窗等的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第十三条住宿员工发生下列情形为之一者,即应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其所属部门处理:

  1、不服从管理员监督、指挥;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酗酣;

  3、蓄意毁坏公司物品或设施;

  4、擅自在宿舍内接持异性或留宿外人;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6、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

  8、有偷窃行为。

  第十四条住宿者迁出应将床位、物品、抽屉等处理干净,带出物品应先交管理员或主管员检查。

  第十五条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为住宿者办理临时户口登记。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5

  一、宿舍管理机构设置

  1、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处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入住学生公寓。

  2、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学生处、团委、研究生学院、保卫处、纪检委、财务处、审计处、宣传部、成教学院、招生就业处、顶岗支教指导中心、设备处、网络中心、校医院、后qin集团以及各学院党委副书记组成的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对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学生公寓保洁工作由学校委托的物业公司负责,学生公寓管理人员有权按照校规进宿舍实施各项检查工作,学校各主管部门及全体学生应给予配合和支持。

  3、各学生公寓楼设立学生公寓楼管理委员会(简称“楼管会”),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机构,以学生党团组织建设为平台,负责学生纪律约束、生活服务、信息宣传、协调沟通和调研反馈等工作。每栋学生公寓楼管会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具体名额由本楼所安排学生所属学院数确定,每个学院推举一名副部长),部长由副部长选举产生,各宿舍宿舍长均为楼管会成员。

  二、宿舍住宿制度

  1、住宿费用按学年收取。每个学生要在秋季开学前足额缴纳住宿费,并妥善保存好缴费收据,以备学校相关部门查验。凡取得河北师范大学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生、函授生或临时进修、培训生,经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寓中心)安排,签订入住协议后,均可在学生宿舍住宿。

  2、全日制学生入学,凭注册证件及住宿费缴费凭证到所分配公寓楼值班室办理住宿和签订住宿协议手续;其它类型培训人员持相关学院证明到公寓中心办理住宿手续。未经公寓中心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铺位。

  3、学生宿舍按照二级分配的原则统一安排,由公寓中心统一调配全校宿舍资源。

  (1)新生入校前,公寓中心按各学院学生人数,将宿舍的床位数分配到学院,由各学院具体安排到学生个人。

  (2)学生宿舍一经排定,无特殊情况不再调整。特殊情况(宿舍同学间出现矛盾、考研学生延长学习时间、有空床位的宿舍进行合并、转专业学生的迁出迁入等)需经院系党委副书记认可并签字盖章,报学生处审核备案后,再到公寓楼值班室更换房间钥匙。

  (3)学生应服从学校的住宿安排,在指定的房间居住,并遵守与公寓中心签订的入住协议要求。

  (4)每位学生只允许使用一个床位和一套学习家具,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转让床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5)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统一计划管理,学校有权向未满住宿人数的宿舍分配学生或合并宿舍。学校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时,学生应服从宿舍的调整。

  4、凡寒暑假期间在校留宿的学生须持学院副书记或辅导员开具的证明到公寓中心登记并重新安排宿舍及床位,学生须到指定的宿舍及床位住宿。

  5、考上本校研究生的同学也必须办理退宿手续,不得再继续居住在原宿舍。可由导师出具证明,经学生处批准后,由公寓中心视房源情况另行安排住宿。

  6、毕业离校时,因导师课题需要等原因,需要推迟离校的同学(仅限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后,由导师出具相关证明,学院副书记签字同意后,再由公寓中心统一安排住宿。毕业证出现错误、为相关部门帮忙的毕业生等,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后,由公寓中心视房源情况予以安排住宿。

  7、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年限(专科生3年,本科生4年,硕士生2或3年,博士生3年)内未能完成学业的学生,延长修读期间如需学校提供住宿,需重新递交住宿申请,经院系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批,根据当年学校宿舍资源使用情况再行考虑住宿安排。

  8、毕业生正常退宿

  (1)为不影响学生宿舍检修与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物品搬离原住宿舍并到所在宿舍楼值班室办理退宿手续,

  (2)接到学生退宿申请,公寓楼管理员须到宿舍验收室内设施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收回宿舍钥匙,报公寓中心办理该生离校申请。

  (3)室内设施如有丢失、损坏,应按规定予以赔偿。如果责任不清,须由本宿舍成员均摊;对拒不赔偿的,不予办理退宿手续和毕业离校手续。

  (4)正常办完离校手续,因未买到车票等原因仍需在原宿舍暂住的,需要到所住宿公寓楼值班室进行登记办理续住手续,续住时间不超过三天。

  9、正常学期间借住学生公寓的进修生、培训生和寒暑假期间需要住宿的函授生、临时进修培训学员,须持有效证件和相关证明到公寓中心办理住、退宿手续。

  10、其它情况退宿

  (1)因休学、参军、出国、跨校交流等原因需要中途退宿者,应该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公寓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并将原住床位、家具腾空,剩余住宿费按整月计算予以退还。如不办理退宿手续,要计算住宿费用。学生复学时须持相关部门证明,到公寓中心办理住宿手续,重新安排宿舍。转学、退学等结束学籍的情况,学生应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公寓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并退出所在宿舍。

  (2)其他个人原因的退宿每年1月和6月校历放假前两周的工作日集中办理,逾期不予受理。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辅导员告知学生家长并征得家长同意,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到所在公寓楼管理员办公室退还钥匙,再持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出具的退宿证明到计财处按月计算住宿费差价。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学校原则上不再安排住宿。

  11、学生宿舍不准私自调换门锁或加锁,不准私配钥匙,违者一律没收并通报批评;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公寓中心,由公寓中心负责调换全宿舍钥匙,遗失者须按规定支付工本费。遗失钥匙如不报告造成被窃,经济损失由遗失钥匙者承担。

  12、自觉维护学生宿舍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准跳舞、溜冰、经商、酗酒、打麻将,不得大声喧哗、嬉闹,严禁赌博、打架斗殴,不得开展打球等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娱乐活动。违者视情节与态度给予处分,直至勒令退宿。

  13、严禁在阳台栏杆上或窗台上放置凳子、哑铃等重物,严禁向窗外和阳台外抛砸各种物品、泼倒茶水等,禁止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不得破坏阳台墙体保温层,不得将自行车带入学生公寓楼。

  14、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违者除没收物品外,并依据学校有关条例给予处分,并作退宿处理。

  15、注意宿舍内物品安全,个人贵重物品、现金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及时将多余现金存入银行,并保管好存折,自己记好密码,不告诉他人。最后离开宿舍者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宿舍内财物被窃,应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保卫处。宿舍内发现推销人员应及时报告值班室并通知保卫处处理。

  16、退宿或离校时,宿舍内家具物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退宿或离校手续。

  三、学生公寓会客、作息制度

  1、加强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宿舍实行门卫制,昼夜值班。为了不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学生宿舍会客时间为上午10:30~中午12:30,下午15:00~晚上22:00。会客时间之外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

  2、宿舍来访会客,应主动出示证件,经公寓值班人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如有强行闯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未经公寓值班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学生应自觉遵守会客制度,超过会客的规定时间,公寓值班人员有权请会客人员离开公寓楼。

  3、晚间22:30至次日6:00关闭公寓楼大门。22:30以后进出公寓楼的学生必须出示证件并在值班室进行登记,由政治辅导员定期查看记录,加强对22:30以后出入公寓楼学生的教育管理。

  4、公寓楼值班人员对来访会客者,应认真验证,坚持原则,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凡因执行公务者进入学生宿舍,需出示有效证件。

  四、文明宿舍及先进楼宇建设评比

  “文明宿舍”建设是宿舍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体现,“文明宿舍”每学年评选一次,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公寓中心将加强管理和指导,努力使学生公寓文明水平大幅提高,突出体现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五、用电制度

  1、学生公寓用电采用全天供电,学生自己控制的方式,用电量以宿舍为单位进行计量,正常作息时间内照明、电扇用电免费提供,其他形式用电和超出预定用电量部分,由学生按居民用电价格自购。具体要求如下:

  (1)免费供电用电器使用

  1室内屋顶照明灯具1具,42W,(春夏秋冬)日均使用6小时;

  2学习用台灯(自备)6具,20W/具,日均使用2小时;

  3吸顶电扇2台,55W/台,供电时间段内日均使用12小时(5月15—10月15日为电扇供电时间段);

  4卫生间排气风扇和照明灯具,60W,日均使用2小时(仅限研究生宿舍);

  5其它用电器(手机充电器、MPxx、CD机等),统筹综合考虑。

  (2)免费供电量

  1按学校正常教学计划,寒暑假期间不提供免费用电。

  2本专科生:非电扇供电时间段为20度/月/宿舍,电扇供电时间段为45度/月/宿舍。

  3研究生:非电扇供电时间段为20度/月/宿舍,电扇供电时间段为45度/月/宿舍。

  4宿舍免费供电按教学计划每学期计量一次,按天计算,开学前两天一次性输入宿舍用电计量期内。

  5免费用电量在每次充电时自动将前面余存免费电量清零,不实行累加;自购电量余存予以保留。

  (3)用电量超出免费供电量部分,需要由宿舍成员用一卡通到购电机上自助、自费购电,电价执行石家庄市居民用电价格。

  2、学生宿舍禁止一切窃电行为,窃电者除补交电费外,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3、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学校相关节约用电以及安全用电的管理办法。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炒锅、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炉、电熨斗、电热毯、取暖器、电水壶、电烤箱、电吹风等容易引起安全隐患的电器,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线。公寓中心有权对学生违章电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对于在学生宿舍内持有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学生,一经查实,第一次没收其器具并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除没收其器具外,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学生处进行备案,取消其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同时将违纪记录记入该生个人档案。第三次违反规定或引起重大事故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4、宿舍内不准使用或保存煤油炉、液化气、酒精炉、蜡烛等明火设施和器具,以免发生火灾。一经发现,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助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宿舍内有以上违章出现,查不到责任人时,对全室人员给予教育、处罚和处分,直至作勒令退学处理。由于违反规定而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六、辅导员进驻宿舍制度

  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应按照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原则,把学生宿舍管理和对学生的服务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

  1、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要求

  (1)各学院结合实际,选派有学生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的优秀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

  (2)进驻学生公寓的辅导员由学院根据住宿学生人数安排。

  (3)在有条件的公寓由公寓中心给入住学生公寓的辅导员提供必要的住宿和工作条件,没有住宿条件的可安排轮流值班。

  2、入住学生公寓辅导员职责

  (1)负责住宿学生思想情况的掌握、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住宿学生的安全教育、养成教育、遵纪守法教育;

  (3)负责住宿学生中重点人员的帮教和转化工作;

  (4)负责学生在公寓发生的突发事件、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偷盗等违纪和同学间发生矛盾的处理;

  (5)负责学生公寓学生的党、团组织建设;

  (6)组织宿舍长检查、处理学生未归、晚归问题和学生宿舍卫生管理;

  (7)组织学生开展公寓文化娱乐活动;

  (8)配合楼管会抓好学生公寓的安全、卫生、纪律等管理工作,与公寓中心共同抓好学生公寓的精神文明建设;

  (9)协助保卫处查处学生公寓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

  (10)完成学生处和学院赋予的其它任务。

  3、工作制度

  (1)按要求做好辅导员工作日志。

  (2)每周向学院汇报一次工作情况。

  (3)发生重大问题、及时处理和向所在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

  (4)加强与公寓中心的联系,协助学生公寓召开工作例会、卫生、安全检查。

  (5)为人师表,搞好住宿办公地点的卫生,带头遵守学生公寓的规章制度。

  4、进驻学生公寓辅导员的管理和工作考核

  (1)入住学生公寓的辅导员由学院负责考勤和管理。

  (2)学生公寓按规定做好辅导员深入学生公寓工作记录,每学期汇总一次,报学生工作部,分送各学院。

  七、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生处。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6

  一、宿舍物品摆放要求

  1、床号从靠门左侧上铺位开始编制,先上后下,单号为上铺,双号为下铺(即1号、2号在靠门左侧,7号、8号在靠门的右侧);衣柜号的编制与床号相同,先左后右,先上后下依次编制;学生的床位号与衣柜号一致,四人间的宿舍也按同样要求编号。

  2、床上被子放置在离门较远一端的床头,被缝朝门,前后成直线,枕头放在被子内侧靠墙;衣服、书籍等物品一律放置在衣柜中,床上禁止放置除被子、枕头以外的物品。

  3、鞋子应放置在鞋架上,鞋跟在外,鞋头向里;无鞋架的放在床铺下正中间,离床沿10厘米处(放置要求与有鞋架相同),每位学生放置的鞋子不超过4双。

  4、衣服在室内、外晾晒悬挂时,以宿舍为单位,按小件内衣、上衣、长裤从左往右依次悬挂,使其排列美观、大方、整洁。

  5、男女生因设施构造不同,故室内物品放置也不一样:

  ①男女生盥洗间内毛巾、脚布先纵向对折,再分别整齐挂在水池上方的毛巾架和旁侧的脚布架上,折缝向右;开水瓶分排放置在水池旁侧空间较大的地面上;

  ②男生盥洗间内口杯放在窗台边沿上,整齐排成一行;牙膏、牙刷同向整齐排放在口杯中,牙膏盖、牙刷头在上;肥皂盒整齐放置在水池下方的隔板上;脸盆、脚盆叠放后也放置在水池下方的隔板上;

  ③女生盥洗间内口杯、牙膏、牙刷按同样要求放置在水池上方的放置台上,肥皂盒放置在水池的内侧边沿上,脸盆、脚盆放置在水池下方的隔板上。

  6、寝室墙壁上禁止乱贴乱挂。

  二、宿舍综合管理要求

  1、卫生方面

  ①寝室成员应保持室内卫生、整洁,地面不留杂物、痰迹、积水,墙壁不涂写乱画;盥洗间内不将水散到水池外,如有积水应立即用拖把擦干;不乱扔废纸、果壳、塑料袋等杂物,以免将排水孔堵塞;卫生间内应保持座便器的清洁、卫生,如厕时应使用软卷纸,如使用手纸将其放入便篓内,以免导通管堵塞;如有堵塞现象,由该寝室寄宿生支付全额疏通费。

  ②生活垃圾实行垃圾分装。塑料瓶、饮料罐、纸盒等有用垃圾放在垃圾篓内的,由值日生送教学楼三楼垃圾回收室,登记回收(回收时间为每周二、三、六下午第三节课后)。男生宿舍的无用垃圾由值日生倒入大楼西侧楼梯间的灰洞内(一层没有);女生宿舍的无用垃圾装入方便袋后由值日生送到楼下设置的垃圾容器内。

  2、公物维护

  寝室成员开窗时应注意用力得当,打开时应扣住搭钩,关窗后应插上插销,以免因风致使玻璃破损,如有损坏,由该宿舍照价赔偿;女生衣柜钥匙要保管好,不能遗失,否则需请厂家前来维修,将会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3、安全方面

  寝室内部不得私拉电线;个人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物,身边不留贵重物品;从家中带来的伙食费应立即存卡,零花钱超过200元的部分应存放到银行。

  4、纪律方面

  午休期间及晚自习熄灯后在寝室内不得讲话,每天有值日导护老师巡查,如有不能保持寝室安静的现象,在教育的同时,将给予记载并降低该寝室所在班级常规管理逐日评价的等级。

  三、文明宿舍及标兵宿舍评比标准

  1、文明宿舍

  ①每月卫生检查得A,前三名且无违纪纪录的宿舍。

  ②学校对每月被评选为“文明宿舍”的班级给予常规管理加2分奖励,并给相关宿舍发放奖品一份。

  2、标兵宿舍

  ①每学期获得“文明宿舍”次数前五名的宿舍。

  ②学校给予相关班级常规管理加5分,并给宿舍每位成员颁发荣誉证书及发放奖品一份。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7

  1、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手机、项链、戒指、现金、充值卡应做到随身携带以免丢失和被盗。

  2、严禁盗窃他人物品,违者按盗窃价值10倍罚款并予以除名;情节严重者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不得将宿舍房门钥匙转交他人使用或保管,违者处20元罚款/次;对因此而发生的室内物品丢失、被盗,追究转交人的赔偿责任。

  4、晾晒衣物应在指定地点,严禁在楼梯走廊内上搭下挂,违者处10元罚款/次。

  5、讲究集体公德,不准在宿舍及楼道内跺脚、嬉戏、大声喧哗、打闹追跑,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处20元罚款/次。

  6、厉行节约,杜绝长明灯、长流水、风扇无人空转等浪费现象,违者处20元罚款/次。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8

  一、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宿舍舍长是宿舍各项工作的总负责人,舍长应严于律已,率先垂范,并督促所有宿舍成员严格执行宿舍管理规范。住校生要自觉执行学校的住校制度,发扬“自觉、自治、自强”的“三自”精神。

  2、住校生在宿舍内,应做到语言文明,举止得体,不看不健康的书刊。遵守宿舍文明公约,尊重他人的生活习惯,未经他人同意不动他人钱物,建立和发展平等互助的同学关系。

  3、准时起身,按时就寝。起身后,要迅速处理个人事务并做好宿舍内务整理工作。最后离开的同学要检查水、电、门窗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晚上熄灯后,保持安静,不讲话、不听收音机、录音机、CD机、MP3等,不借助手电筒、小台灯或路灯及其它室外光线在床上看书。周末、其它节假日晚8:30前离开教室,学生宿舍9:00熄灯。

  4、住校生合理利用午休时间,午休期间宿舍必须保持安静。

  5、住校生应按规定铺位就寝,舍长的铺位应在靠门口方便开门与关门一侧的下铺,不得随意调换。宿舍如有空铺,应按空里不空外,空上不空下的要求安排床位。不准留宿非本宿舍的学生或外客。任何住校生都不得擅自住在校外。

  6、爱护宿舍公物,各宿舍要保护好本宿舍的门牌。混合宿舍各班都要有门牌。宿舍公物损坏必须及时报修。

  7、要切实做好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严禁在宿舍内乱拉电线、装接用电器、燃烧纸屑或点蜡烛,夏秋季应挂好蚊帐,严禁在宿舍内点蚊香与喷洒灭蚊虫的气雾剂。个人的贵重物品、现金等都应妥善保管或交班主任保存。身边的现金原则上不超过100元人民币,离开时,要锁好门。

  8、宿舍区严禁摆放自行车,严禁从事球类活动。任何时候不得在宿舍内打牌、下棋。宿舍内不得存放篮球、足球等体育器材。

  9、宿舍不得存放箱子(无壁橱的宿舍除外)。宿舍里可适当张贴一些名人字画,不在宿舍里张贴体育名星、影视明星等画像,保持室内布置优雅、文明。

  10、室内物品达到“四线一方”,“四线”即牙刷一条线(牙刷头朝上向东或向南),毛巾一条线、床下鞋子一条线(一张床下不超过四双鞋子,鞋头朝外,距边线向里15厘米)、床单一条线,“一方”即被子叠成方块形(被口朝外放里床头中间,枕头放在被子上)。不随地乱抛纸屑瓜皮果壳,不随地吐痰,每个宿舍配好垃圾篓和垃圾袋,垃圾实行袋装处理。宿舍值日表及作息时间表应张贴在门后适当位置。值日生利用适当时间做好卫生工作。

  11、要经常保持宿舍地面及走廊的清洁、干燥。清水、污水一律倒进下水道。值日生要负责督促检查。

  12、有多个班级学生共住的混合宿舍应共同管理好宿舍。同学间要互相尊重、互相帮助。高年级学生应更多地负起管理责任,为低年级同学作出榜样。混合宿舍只设一名舍长,并且在人数多的班级中产生,当人数相等时可通过协商产生。在学校各类检查评比中如遇有扣分,则扣所属各班分数。

  13、各住校生无条件服从所有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舍长、班级干部对宿舍情况应经常互查评比。

  14、住校生不得购买学校食堂和校办饭店以外的饭菜和食品,不得在宿舍用餐。

  15、住校生在阳台上晾晒衣服时,湿衣服挂在靠外边的一根晒杆上,干衣服晾在靠墙的一边。宿舍楼后阳台窗档上禁止晾晒衣服。

  16、在阳台上晾晒鞋子时,应放在阳台地面上并且靠墙,鞋头朝向墙面摆放整齐。

  17、放假3天以上,住校生不得将衣物留置于走廊。

  18、按规定记好宿舍日记。

  19、宿舍内外地面及楼梯每天至少拖洗两次,特殊情况按学校要求执行。

  20、楼上地面积水不得通过阳台排水管排到楼下,因水龙头未关导致自来水溢出,也不能通过阳台排水管排下。

  21、拖把拖地结束洗净拧干,拖后不得在地面上留有明显水迹。

  二、文明宿舍申报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宿舍管理质量,培养同学们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使同学们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班集体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文明宿舍申报有关制度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文明宿舍的申报条件:

  1.宿舍全体成员自觉遵守住校生管理的各项规定。

  2.宿舍布置美观大方,格调高雅,有较好的文化氛围。

  3.爱护公共财物,不发生随意调换、拆卸、破坏宿舍设备的现象。节约用水用电。

  4.宿舍整洁美观,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达到学校规定要求,没有乱挂、滥贴等现象。

  5.宿舍成员无晚归及不归现象,无酗酒、抽烟、打架、无留宿外人现象。

  6.在学校规定的地点就餐,不购买地摊食品和外人所卖食品。

  7.宿舍内无安全隐患和内盗行为。

  8.宿舍成员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

  9.具有良好的`学习风气,学期考试成绩宿舍成员人均居班级中游以上。

  10.自觉召开周末小结会,认真填写宿舍日记。

  二、文明宿舍的申报程序:

  1.各班级认真组织学习《实验初中教育集团宿舍文化建设的有关意见》,对照申报条件,组织落实。

  2.各班级对本班级宿舍进行验收,对符合条件的宿舍填表上报年级部。

  3.政教处根据平时检查情况,确定各年级部文明宿舍上报数目。

  4.根据各年级规定数目,年级部组织验收并按数上报。

  5.政教处对各年级上报的宿舍进行验收。

  6.在政教处规定时间内上报,过期不予补报。(具体时间待定)满足达标宿舍的所有条件。

  三、奖励和处罚

  1.凡被评选为文明宿舍的班级,在班级量化考核中每宿舍每月增加10分。

  2.所有被确定的文明宿舍必须长期保持,如发现有一般违纪现象、卫生不合格及其它问题,立即取消文明宿舍称号,取消当月加分。

  3.凡文明宿舍内学生出现严重违纪现象的,除取消“文明宿舍”称号,还要扣回学期内已奖励的分数。

  4.年级部不按规定上报的,政教处不予验收。

  三、学生宿舍日记使用制度

  1、每个宿舍有专用的笔记本作为宿舍日记,放在宿舍舍长枕头外侧。宿舍日记必须妥善保管,保持整洁。

  2、宿舍日记为申报文明宿舍必备条件,日记内容能够反映出宿舍的午休、夜寝人数及纪律,晚归同学姓名(熄灯为准),公物损坏申报及维修情况,好人好事等。宿舍日记应有每次召开周末小结会过程记录。

  3、对宿舍突发性问题如打架斗殴、物品失窃、夜不归宿、同学生病等情况,除认真做好记录外,还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宿舍值班老师反映,如不记录或记录不实,将追究相关同学及宿舍、班级、年级部责任。

  4、舍长要合理安排记录人员,确保每天有人记录,记录人员必须签字(宿舍情况正常也要签字)。

  5。如遇节假日,由舍长或由舍长指定专人对未回家的同学的姓名及活动时间、地点等进行详细记录。

  6、书写要工整。所记内容应按时间顺序用1、2、3、4……序号表示,一事一条,每条结束时必须注明记录时间。

  7、班主任每周查阅日记不少于一次,并签字。

  8、各年级部对宿舍日记抽查评比,每学期不少于两次,评比结果纳入班主任考评范围。

  9、学校对宿舍日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使用日记的宿舍、班级、年级部进行处理。

  10、上述项目为学校基本要求,各年级可根据年级部情况充实记录内容,但每个年级部必须统一。

  四、学生宿舍舍长职责

  1、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学校的各项纪律制度,关心集体,工作积极主动,有奉献精神。

  2、加强自身修养,严于律已,刻苦学习文化课,努力提高成绩,增强个人管理能力。

  3、心系宿舍全体成员,注意与同学之间的沟通与交流,采纳同学们的合理化建议。

  4、强化民主意识,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制订《宿舍公约》。

  5、开学初,按学校要求组织布置好宿舍,所有物品放置做到整齐划一。

  6、遵循“公平、便利”的原则,合理分配值日任务,制定明确的值日分工表,并随时检查督促完成情况。

  7、提醒或督促同学认真做好值日工作,做好记载,必要时上报班主任。

  8、提醒同学按时收取室外晾晒衣物。

  9、督促同学保持地面全天候无杂物。

  10、督促同学按时起身,按时休息,按时关灯,熄灯后不讲话。

  11、发现公物损坏,告知班主任并及时报修。

  12、制止同学在宿舍里看不健康读物及体育活动。

  13、发现同学进网吧或夜不归宿等现象,要认真劝阻,并及时向班主任报告。

  14、周末或学校放假时,要组织同学对宿舍及所属楼梯等卫生区进行一次彻底打扫,并负责检查,做好记载。

  15、同学生病时应主动帮助送往医院,并及时向校值班老师报告。

  16、平时注意观察同学们的思想动态,发现不良倾向,应主动向班主任反映。

  五、学生宿舍值日生职责

  1、服从舍长安排,按时完成值日的任务。

  2、打扫室内卫生,将室内的物品摆放整齐,确保地面清洁。

  3、打扫室外卫生,及时清除走廊里的蜘蛛网。

  4、保持门窗玻璃清洁,晾晒的衣物、鞋袜等要规范摆放。

  5、打扫楼梯,要确保无废纸杂物,无痰迹;打扫小花池,确保花池内无杂物,瓷砖清洁。

  6、离开宿舍时,要认真检查水龙头、日光灯是否关好,关锁好门窗。

  7、注意保管好宿舍的钥匙。

  六、学生宿舍安全防火制度

  1、人走灯关,切断用电器电源。

  2、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规定以外的电器。

  3、闻到电线胶皮糊味,或发现电路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报告保卫科或值班老师请电工处理,禁止学生私自拆修。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要先切断电源。情况不明或情况危急时,应立即离开现场。

  4、禁止将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带入宿舍。

  5、宿舍内禁止点蜡烛、蚊香。

  6、禁止在走廊、厕所点火烧废纸、杂物。

  7、禁止将火种倒入或扔进草坪或垃圾桶(车)内。

  8、禁止在学生宿舍走廊、宿舍内生火做饭。

  9、学生宿舍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0、宿舍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1、未发现火灾,任何人不得随便动用消防设备或灭火器材,违反者除给予处分外,还要按规定赔偿所损坏的设施。

  12、发现火情及隐患,要及时报告保卫科或值班教师。

  13、一旦发现火灾,保卫人员、值班教师,应根据当时情况立即疏散有关学生。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时最大限度组织灭火,如不能控制火情,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同时拨打“119”报警。

  七、学生宿舍卫生间卫生标准

  1、卫生间的门要求洁净,无污渍。

  2、玻璃镜面保持光亮,无水渍,无手印。

  3、台面、面盆、水龙头、皂液盒要求白洁光亮,无污物,无水迹,无杂物。

  4、瓷砖墙面要保证无污迹、尘土、纸屑。

  5、大、小便池和洗涮池内外要求保持干净、光亮白洁,无黄垢,无毛发,无杂物。

  6、压水杆及电镀件要保持无水印,无污迹,光亮如新。

  7、地面要保持干净光洁,边角无杂物,无污迹。

  8、垃圾及时清倒,不得过半,垃圾袋及时更换,垃圾桶内壁及桶后墙面要保持无污迹。

  9、卫生间气窗应经常打开,保证空气清新,无异味。如遇放假,应及时关好门窗。

  10、卫生洁具必须摆放整齐。

  11、卫生间内各种设备完好无损,发现故障应及时报修。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9

  第一章 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规定。

  第二章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网络营销部所有住宿员工。

  第三章 职责:

  1、人力资源行政专员负责员工宿舍的管理工作;

  2、部门内所属员工要服从管理、积极配合;

  3、宿舍只提供单身员工个人住宿。

  第四章 入住管理:

  (一)作息时间:

  1.员工每天早7点起床(加班、值班等特殊情况另行约定),7:15就餐,7:45之前到办公室。7:50晨会;8:00正式开始工作。值日生7:45以前完成办公室卫生的.清扫工作。

  2.中午11:30下班,员工到食堂就餐,完毕后午休,12:30开始下午工作。

  3.下午17:30分下班,员工到食堂就餐。晚餐后活动自行安排。

  4. 入住的员工,应在21:30之前回寝室就寝,如需延迟或不归寝的,须提前请假。

  5. 员工晚间22:30后禁止嬉闹、大声听音乐、看电视、大声喧哗, 晚23:00寝室熄灯,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影响第二天的工作。

  (二)具体规定:

  1、入住人员必须遵守宿舍管理人员的要求,在规定房间、床位入住;

  2、男、女员工严禁串寝留住,男员工不得进入女员工寝室;如确需入内,必须有第三人在场且不得长时间(30分钟以上)逗留。

  3、入住员工严禁带非公司人员入内,更不准留宿;

  4、辞职、辞退、解聘人员必须在办理手续后当日内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退出宿舍,不准继续留住;

  5、严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

  6、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三)卫生要求:

  1、入住人员自觉遵守宿舍卫生要求,爱护环境,严禁乱扔垃圾;

  2、自觉清理宿舍内及宿舍门口卫生,保持室内卫生;

  3、不得在走廊、宿舍门口、楼梯间堆放垃圾,禁止高空抛物;

  4、宿舍内每位员工均需轮流打扫清洁卫生(轮值表贴于门后);

  5、换洗衣物和鞋不得在寝室内堆积;

  6、宿舍及走道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器具;

  7、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8、保持床单、被罩、枕套的整洁,定期清洗。

  (四)其他:

  1.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入住:

  1.1、犯有传染病者、

  1.2、有不良奢好者;

  2、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2.1、不服从监督、管理、指挥者;

  2.2、在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打扑克等涉及金钱的)、斗殴、吸毒、行骗及酗酒者;

  2.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2.4、宿舍内接待异性人员或留宿外来人员者;

  2.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者;

  2.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第五章 安全管理

  1、进出随手关门,保证宿舍内人员、财产安全;

  2、保管好自己的个人物品,贵重物品妥善保存;

  3、自觉爱护公司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对于严重违章现象,人力行政专员可先予以干预,控制事态;然后上报公司,等待处理;

  5、对于特殊紧急事件,部门经理应及时电话通知公司,并请求相关机关实行救助(如119、110、120等)。

  第六章 附则

  1. 本规定由黑龙江兰亚实业有限公司网络营销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2. 本规定适用于网络营销部所有员工,公司其他部门员工使用规定由公司另行规定。

  3. 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有效。

  4. 本规定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单身职工宿舍的管理和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各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职责与分工

  第三条后勤管理部门是单身职工宿舍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单身职工宿舍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对单身职工宿舍进行分配与调整,并对单身职工宿舍公共区域卫生、设施的日常维护等进行管理、检查。

  第四条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单身职工宿舍的安保并配合后勤管理部门做好检查及清退违规居住人员的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负责收集职工对单身宿舍管理的意见或建议并反馈至相关部门;协同后勤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共同做好单身职工宿舍管理工作。

  第三章 入住及退宿

  第六条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依托协议的单身职工(高层次人才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入职前住所地在西安市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未央、雁塔、灞桥)以外的,均可申请单身职工宿舍 。

  第七条符合居住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须携带本人人事调令(报到通知书)、户口证明、学历证书到后勤管理部门办理入住手续、安全保卫部门办理出入证手续。

  第八条外单位来公司实习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且实习期在三个月以上者,可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办理入住和出入证手续。

  第九条 职工对分配的宿舍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无损坏后与后勤管理部门签订《庆安单身宿舍规约及设施确认单》(见附件1)。

  第十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单身职工,必须在7日内办理退宿手续,退宿时应保证所配备的设施完好无损,并结清相关费用。

  (一)职工调离、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在本市六区内已购住房的并达到居住条件;

  (三)退休回原籍或死亡的;

  (四)结婚后配偶户口在西安市城六区内的。

  第十一条退宿人员应及时到后勤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办理退宿手续。同时将宿舍钥匙、门禁扣、电热水壶、电卡、空调遥控器等附属物品交后勤管理部门、将出入证交安全保卫部门。退宿前须将个人物品清理干净,对于遗留物品无法联系到归属人的,视为无主物品,由后勤管理部门自行处理。

  第四章 住宿要求与宿舍管理

  第十二条单身职工宿舍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凡进入单身宿舍楼的人员,须出示住宿卡,并自觉接受安全保卫工作人员的检查。

  第十三条探亲访友外来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办理会客手续后,方可进入宿舍楼。来访人员须遵守安全保卫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为了保证单身职工的住宿安全,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门卫制度,严禁小商、小贩及闲杂人员进入单身宿舍楼。

  第十五条携带物品出门者,须由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对所带贵重物品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实登记。

  第十六条宿舍内严禁赌博、偷盗、酗酒、吸毒、贩毒、打架、斗殴。

  第十七条职工自行打扫室内卫生,并保持宿舍楼内的干净、整洁。不得乱扔垃圾、堆放杂物、非机动车辆,不得饲养宠物。

  第十八条居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应讲文明、讲礼貌,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得妨碍他人正常生活起居。

  第十九条居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应自觉爱护宿舍建筑物、附属设施、公用器具(如:电梯、消防器材、线路、管路、家具、家电等),规范操作使用各种设施、设备,不得拆除或损坏。

  第二十条单身职工宿舍内不准私接电源、乱拉临时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煤气瓶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设施。

  第二十一条宿舍楼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严禁向窗外抛洒物品。

  第二十二条员工宿舍安排由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单身职工宿舍房间居住定员不足时,管理部门有权安排新入住人员,任何人不得阻拦。

  第二十三条居住单身宿舍的职工不得擅自更换房间和床位、不得将宿舍(床位)转借转租给他人。严禁非单身职工、探亲家属及其他人员留宿、借宿。

  第二十四条单身职工宿舍门锁,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将钥匙转交他人,若钥匙遗失,自费配制。

  第二十五条公司后勤管理部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单身宿舍的消防安全进行定期检查,单身宿舍居住人员应积极配合职能部门的检查工作。

  第二十六条单身宿舍室内设施,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室内设施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污染、损坏或堵塞,由责任人按原设施标准维修(或赔偿),如无责任人者,由室内居住人员共同承担(赔偿标准详见附件2)。

  第二十七条宿舍出现跑、冒、滴、漏、电器故障及门窗、锁损坏现象,由单身职工向负责维修的物业管理部门报修。

  第二十八条单身职工宿舍生活设施物品配置标准及消耗品的`配发周期如下:

  (一)每人配置家具1套(含公寓床、双开门衣柜、书桌、墙面定制书架、方凳)。每个房间配置空调1台、窗帘1套、晾衣杆1套。

  (二)消耗品及配发周期

  电热烧水壶两年配发1次。

  笤帚、簸箕、抹布、拖把、拖把桶、纸篓1年配发1次。

  第五章 住宿分配原则及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分配原则:

  研究生及以上:2人/间;

  本科生、大专生及以下:3人/间;

  第三十条公司单身职工宿舍收费项目如下: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1






床位费






二人间:200元/人/月







三人间:150元/人/月






2






水费






可分户计量:实际用量/居室人数×单价






以小区物业收费标准为依据。






不可分户计量: 2吨/月.人×单价






3






宿舍电费






实际用量/居室人数×单价






4






暖气费






建筑面积/居室床位数×单价






5






天然气






实际用量/居室人数×单价






  第三十一条享受职工住宿补贴的职工,补贴发放期满后,仍需居住单身宿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床位收费标准按照50元/月/床执行。

  (一)配偶户口在西安市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未央、雁塔、灞桥)以外的;

  (二)参加工作满10年以上的。

  外单位来公司实习人员居住收取的各项费用参照本公司职工收费标准执行。

  第六章 检查与惩处

  第三十二条后勤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门不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职工进行惩处。

  第三十三条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安全保卫部门配合后勤管理部门予以清退。

  (一)符合退宿舍条件但仍在宿舍居住的;

  (二)将宿舍(铺位)转借、转租他人的;

  第三十四条对于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照公司《庆安集团有限公司违规违纪员工惩处办法(试行)》(QAZ/XR204A)相关内容进行惩处。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后勤管理部门结合单身职工宿舍日常管理负责开展年度“文明宿舍”、“文明床铺等评比和表彰活动,公司职代会生活福利委员会单身生活管理组对评比流程进行监督。

  第三十六条各子公司单身职工的住宿原则:

  (一)按规定向公司缴纳“福利设施使用费”的子公司,其职工住宿与公司职工同等对待。

  (二)未按规定向公司缴纳“福利设施使用费”的子公司,其职工住宿原则上应由其自行解决;对确实有困难,暂时无法解决的,可以通过签订依托协议,公司可按照有偿服务的原则解决。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后勤管理部门管理并负责解释。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11

  1、员工宿舍由宿舍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各宿舍组长协助工作。

  2、宿舍卫生每天由当日值日生进行打扫,住宿员工注意保持卫生环境,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吸烟,乱扔垃圾。

  3、住宿员工的个人衣物要摆好

  4、员工宿舍由宿舍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各宿舍组长协助工作。

  5、宿舍卫生每天由当日值日生进行打扫,住宿员工注意保持卫生环境,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吸烟,乱扔垃圾。

  6、住宿员工的个人衣物要摆放整齐有序,禁止乱堆乱放。

  7、住宿员工要注意用电安全,私自使用或私接电路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8、宿舍钥匙由宿舍管理员统一管理。员工工作期间一律上锁。以防盗窃现象发生。如遇特殊情况,须由主管经理签字同意方可进入寝室。

  9、住宿员工的亲友来访,未经领导允许,不准擅自领入寝室。已除名的员工,不准在宿舍留宿。

  10、休息或下班后,出外办事员工一律不允许穿工作服和携带酒店的`各种物品外出。

  11、不准在寝室大声喧哗、打闹、唱歌、跳舞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2、寝室每晚十二点前熄灯,员工必须十二点前归寝。私自外出或到点不归者,在外发生任何事情,由个人负全部责任,酒店概不负任何责任。

  13、值班人员回宿舍后上、下楼及开、关门要轻推慢走,以免影响他人就寝。

  14、一经发现偷窃和打架斗殴等行为者,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酒店并予已除名。

  15、宿舍每周评比一次,最优秀的寝室给予奖励。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12

  一、开启条件

  考虑气候特点,春秋两季气候适宜,夏季气候主要受温度的影响。空调开启符合下述情形即可使用:夏季,环境温度高于摄氏34°C时。

  二、温度设定

  盛夏使用空调时,空调温度不可调得过低。建议室内外温差不超过8℃,最低不得低于22℃,开冷风时不要直吹人体,满头大汗进入空调室前,应把汗擦干,换掉湿衣。注:使用空调时请不要频繁开关。

  三、管理措施

  1、每间宿舍由宿舍内部人员自行负责宿舍空调装置的`管理,负责人必须对空调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安全检查。

  出现人为问题查不到人的,本宿舍所有人员共同承担。

  2、宿舍员工必须爱护公司财物,不得在空调机装置上钻孔、挖洞、钉钉子或切割、雕刻等,如因上述原因造成损坏,按原价的2倍赔偿。

  3、宿舍员工必须自觉增强安全意识,特别是防触电、防雷击,严禁挪动、更改空调装置位置,严禁在雷雨天气开启空调。

  4、宿舍员工要节约用电,安全用电。

  不得随意开启空调外壳,不得私自拆装空调及空调开关,也不得随意在空调线路上乱接线,如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并进行严肃处理。

  5、要注意对空调的合理使用和维护,宿舍空调一旦出现故障,各寝室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宿舍管理员及时给予报修处理。

  6、因人为因素造成空调器、遥控器损坏或丢失,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和赔偿。

  7、禁止空房间开空调。

  四、规定开启时间段、

  11:00-14:0018:00-21:00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13

  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而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关键是要保证制定出来的规章制度内容具有民主性和科学性。对此,下面将详解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规章如何起草,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寝室长职责:

  1、每间寝室设立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寝室长有义务向酒店行政办公室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4: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宿舍管理员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3次,宿舍管理员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属的证明。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宿舍管理员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5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四、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作相应的处分。

  五、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工程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分/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工程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20元。

  七、管理规定:

  1、宿舍管理员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汇报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报或管理不力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至少20元/次的罚款。

  2、宿舍管理员须加强员工宿舍巡视工作,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组织保安及宿舍管理员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纪律检查。

  3、23: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酒楼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酒楼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如寝室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4、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重罚。

  5、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酒楼者,宿舍长负责督促将宿舍物品柜钥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员。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处以宿管员100元/次的罚款。

  6、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因打架斗殴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7、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9、每位员工必须按时办理好暂住证,并将复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10、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八、卫生检查规定:

  1. 每周一14:00各部门派一名由后勤部主管统一安排卫生检查相关事宜;

  2. 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及时安排参加卫生检查之人员,否则予以50元/次的罚款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14

  一、总则

  为了营造一个整洁卫生、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居住氛围,特制定本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管理职责:

  1、宿舍负责人对宿舍各个环节的工作负全责;对宿舍管理员给予指导性的意见并监督落实;对宿舍运行状况向上一级领导必须提交月报。

  2、宿舍管理员要尽职尽责,努力配合办公室极其宿舍负责人指定的.一切工作;对宿舍出现不合理现象有责任有义务提出并制止,解决不了的问题上报宿舍负责人,不得消极怠工。发现一次警告一次,第二次请其离职。

  3、宿舍清洁员必须在上班前把自己负责的卫生区域彻底、完整的清扫干净,并做好保持工作。发现有明显污痕的,首次罚款100元,第二次被发现更换该人。烧水员工必须尽职尽责,确保每位员工有水洗澡,接到投诉,首次罚款100元,第二次被发现更换该人。

  4、全体宿舍管理成员必须以身作则,恪守《宿舍管理制度》;此制度适用于所有适合居住公司宿舍的职工。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15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寝室长职责:

  1、每间寝室设立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寝室长有义务向酒店行政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3: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的形式报宿舍管理员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3次,宿舍管理员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属的证明。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宿舍管理员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20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四、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5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作相应的处分。

  五、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

  5、每间宿舍公司补贴10度电,超出部分本宿舍人员共同承担。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相应处罚,并且恢复原样。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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