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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事件防范与处理制度

时间:2024-10-19 17:50:51 晓丽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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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事件防范与处理制度(通用11篇)

  在当下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不良事件防范与处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不良事件防范与处理制度(通用11篇)

  不良事件防范与处理制度 1

  第一条 总则

  1、为了正确防范与处理医疗不良事件,保护患者、医院、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医疗不良事件,是指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因工作行为、服务态度及患方因素造成的患者或患者家属不满导致的事件。

  第二条 防范

  1、加强医德教育和自我修养,做到一切从病人利益出发,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医患关系,减少医疗不良事件发生。

  2、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3、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病历书写、保管的有关规定。如有发生不良事件迹象,应及时向所在科室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5、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医务人员必须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对病人进行正常的诊疗。

  6、医疗机构非医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恪守服务职业道德。

  7、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工作人员应当遵照应急预案立即进行处理。

  第三条 医疗不良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1、医疗投诉发生后,科室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及医疗纠纷管理委员会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2、由医疗问题所致的医疗不良事件,科室应先调查,迅速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室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非医疗体系的不良事件由其主管职能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3、主管部门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积极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

  4、主管部门参与协商解决的,如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的`材料;然后找有关责任人调查了解问题的详情,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向分管副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5、对主管部门已接待,但仍无法解决的医疗不良事件,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学鉴定或者向法院起诉。

  6、当事科室指定专人和律师代表出席医疗事故鉴定会及庭审,必要时职能部门陪同。当事科室在一周内备齐所需病案摘要、原始病案、有关资料及科室意见。

  7、主管部门及医疗纠纷管理委员会在解决过程中,组织本院医疗事故鉴定成员按照程序对事件情况做出鉴定。

  8、医疗主管部门及医疗不良事件管理委员会根据医疗纠纷的性质对科室和个人提出行政处理意见,并提请院办工会决定。

  9、启动程序

  做好全院的安全管理-走访调查-发现群体性突发事件-上报保卫科或总值班-控制事件范围-做好说服、疏导工作-防止突发事件的升级-无法控制拨打“110”。

  (1)职能科室接到报告电话或其他方式的通知后,首先了解事件发生的科室、时间、地点、大概人员数量,做好详细记录

  (2)及时向总值班、医务科、护理部报告;

  夜间及节假日向总值班报告。详细汇报记录内容。

  (3)必要时打110电话报警。

  (4)通知有关科室准备好抢救药品、器材、做好院内院外的应急准备工作,医院及时向有关上级领导汇报。

  (5)各科室要坚守岗位,在科人员要随叫随到,通过通讯工具与抢救小组保持联系。

  10、信息报告与情况反馈程序:

  立即向院总值班和院领导汇报大致情况,医院按照不良事件事件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的原则、程序和时限要求,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大致发生的原因等情况反馈给各有关部门。

  第四条 医疗不良事件处理原则和方法

  1、发现医疗纠纷苗头,要及时沟通,善于疏导,尽量做到事不出科,避免事态扩大。

  2、依法处理:对已发生的医疗不良事件,动员患方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处理;对不听劝解、故意闹事者,及时报告保卫科和公安机关,必要时直接拨打110报警,由警方介入处理。

  3、保护自身安全,不与患方发生正面冲突,如遇人身攻击,必须在有理的条件下实施正当防卫;实施正当防卫要有对已有利的证据,注意方式、方法,要有理有利有节,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4、对于恶意闹事者,要保护现场,及时收集、固定证据:

  (1)遇打砸医院设施、设备,侵害人身的保护好现场,应当主动利用摄像、摄影、录音收集、固定证据。

  (2)注意收集现场的证人证言。

  (3)报告公安机关时要作好电话记录。

  (4)不能因保护现场拖延对受伤人员的救治。

  5、医院内设置的保卫科。要主动配合警方确保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

  6、必要时邀请人大代表、媒体监督处理。

  第五条 调查处理

  1、医疗不良事件发生后,当事科室和当事人必须在24小时内就事实经过写书面报告,同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主管领导或主管职能部门。

  2、医疗体系的不良事件由医务科及医疗不良事件管理机构适时组织本院相关专家,按照《医疗事件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纠纷原因作出初步鉴定。

  3、非医疗体系的不良事件由其主管职能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医院根据本院初步鉴定对医疗不良事件、当事科室和当事人进行处理。

  5、患方、当事科室或当事人对本院初步鉴定有异议的,可申请进行医学鉴定或司法鉴定,医院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处理。

  6、当事科室和当事人必须配合完成医院或鉴定机构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 奖则

  1、设立年度安全奖:在年终评选出年度安全先进临床科室进行奖励。

  2、设立安全协调奖:对存在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或因服务态度恶劣引发的医疗不良事件,或经医学鉴定、司法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的,但经非当事科室或当事人积极协调没有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对协调人进行奖励。

  第七条 罚则

  1、对发生不良事件的科室,根据医院初步鉴定结果,对存在违反操作规程或因服务态度引发的医疗不良事件,对当事科室和当事人给予处罚。

  2、经医院初步鉴定,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对医疗不良事件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的,当事科室和当事人各负担部分经济损失。

  3、经医院初步鉴定,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存在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或因服务态度恶劣引发的医疗不良事件,或经医学鉴定、司法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的,当事人按一定比例负担部分经济损失。

  4、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八条 附则

  1、以下情况当事科室和当事人免于负担经济损失:

  (1)经报医院同意的科研性项目或创新性项目,不存在人为责任的。

  (2)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报院领导或主管职能部门批准的采取紧急医疗措施引发的。

  (3)在现有的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医疗意外的。

  (4)经医院初步鉴定,当事科室或当事人没有责任的。

  (5)经医学鉴定、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不承担责任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7)对存在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或因服务态度恶劣引发的医疗不良事件,或经医学鉴定、司法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的,但经当事科室或当事人积极协调没有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

  2、医疗不良事件调查、处罚、落实,由各体系主管部门实施。

  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施行后发生的医疗不良事件。

  4、本制度规定以外的,比照相关法律执行。

  不良事件防范与处理制度 2

  (一)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1.定义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在计划中的、未预计到的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包括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的跌倒、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护理意外事件。

  2.等级划分

  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 有过错事实并且造成后果的事件,如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在不良事件中级别应属最高。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护理工作行为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 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 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二)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1.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1987]63号)、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号)执行。

  2.Ⅲ、Ⅳ级事件报告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1)自愿性: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2)保密性: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3)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4)公开性: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

  人的个人信息。

  (三)不良事件上报的时限:

  科室要求:

  (1)Ⅰ级、Ⅱ级事件立即上报,2个工作日内交书面材料。

  (2)Ⅲ、Ⅳ级事件24小时内电话上报,5个工作日内上交书面材料。 职能部门要求:

  (1)Ⅰ级事件职能部门1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2)Ⅱ级事件职能部门6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3)Ⅲ、Ⅳ级事件职能部门10个工作日做出处理意见。

  (四)不良事件上报形式:

  (1)电话上报:护理部办公室

  (2)书面报告:护理部办公室。

  (3)口头报告:逐级汇报责任组长、护士长、科护士长、护理部主任。

  (4)邮箱报告:

  (五)不良事件上报流程:

  (六)非惩罚性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激励机制:

  1.不良事件报告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及公开性的原则。

  2.报告人可以报告自己发生的问题,也可以报告他人发生的问题。

  3.自愿报告者应遵循真实,本人亲自经历的原则陈述事件,不得故意编造虚假情况,不得诽谤他人,否则将根据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承担相关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4.发生严重的`不良事件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具均要妥善保管,医患双方封存签字保存。不得擅自涂改、销毁、藏匿、转移、转换等方式来改变其原貌。有意违反规定则要追究行政责任。

  5.建立非惩罚性不良事件上报激励机制:

  ①鼓励自愿报告,对主动及时上报不良事件的人员或科室给予表扬,并按照报告人的志愿给予报告人保密。

  ②对于主动报告不良事件的个人,每例奖励30元。

  ③对于先期进行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医疗缺陷等,虽发展为Ⅲ、Ⅳ等级,医院奖惩委员会将根据情况酌情减免处罚

  ④当事人或科室在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发生后未及时上报,导致事件进一步发展的,按护理安全相关规定处理;当事人或科室未及时上报,护理部从其它途径获知的,虽未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但给患者造成一定痛苦的,每例先处罚50元,并按影响大小追加当事人或科室相应的处罚。

  (七)后续处理

  1.Ⅰ级、Ⅱ级事件上报后需启动根因分析法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整改建议并追踪措施落实情况及改进成效。

  2.Ⅲ、Ⅳ级事件填写通报单,报护理部审核,以确认该事件是否需进行根因分析及追踪机制。

  不良事件防范与处理制度 3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对患者及家属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损害或经济负担增加等不良后果的异常事件。

  (指医院对住院病人、抢救病人等由于护理不周,造成或可能造成直接或间接导致病人受伤、昏迷、甚至于死亡等事件。)

  1.在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护理服务职业道德。

  2.各护理单元有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预防其发生。

  3.各护理单元应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及时据实登记。

  4.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要及时评估事件发生后的影响,24小时内如实上报护理部,并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

  5.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6.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的报告时间: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值班医师、病区护士长、科护士长和科领导,由病区护士长24小时内报科护士长,科护士长报护理部,并交书面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和护理讨论分析处理记录。

  7.各科室应认真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由护士长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及当事人对不良事件的认识和建议。护士长应负责组织对缺陷、事件发生的过程及时调查研究,组织科内讨论,对发生缺陷进行调查,分析整个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层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事件的真实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或方案。护士长将讨论结果和改进意见或方案呈交科护士长,科护士长要将处理意见或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在一周内连报表报送护理部。

  8.对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组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事件进行讨论,提交处理意见;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9.发生不良事件后,护士长对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应作认真的分析,确定根本原因,及时制订改进措施,定期对病区的护理安全情况分析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订相关的防范措施。

  10.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严重程度(不良事件奖罚方案)给予处理。

  11.护理事故的管理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参照执行。

  护理不良事件及护理缺陷的预防措施

  1)加强责任心,培养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事实证明,有相当数量的护理差错事故是由于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做为管理人员要对护理人员加强责任心教育,使之认识到自己的职责。

  2)管理人员要注重调查研究,了解护理人员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的进行帮助和教育,把预防差错事故的思想工作落到实处。

  3)落实护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使各项工作规范化,操作程序化。

  4)抓好易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及护理缺陷的'关键环节,预防为主。 易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及护理缺陷的薄弱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①人员方面:新护士;有思想问题未得到解决的人员;基础训练不够、技术不熟练的人员,平时工作自侍资历老、对年轻管理者的管理软抵触的人员、责任心不强的人员。

  ②时间方面:护士人手少时;快下班时;节假日;病人数多,特别是重病人多时;抢救工作紧张时;护士长不在班时;新护士或实习护士多时;人员不团结时等等。护士长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醒或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护理不良事件及护理缺陷的发生。

  5)加强领导,发挥科室、护理部、院级管理的职能作用。医院领导必须把预防护理不良事件及护理缺陷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深入实际,切实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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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增强护理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减少护理缺陷的发生,持续改进护理质量,特制定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制度。

  一、不良事件定义

  指在护理工作中,不在计划中、未预计到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常称为护理差错和护理事故。为准确体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内涵,减少差错或事故这种命名给护理人员造成的心理负担与压力,科学合理对待护理缺陷,所以现以护理不良事件来进行表述。

  二、上报范围

  1.可疑即报:只要护士不能排除事件的发生和护理行为无关就报。

  2.濒临事件上报:有些事件虽然当时并未成伤害,但根据护理人员的经验认为,再次发生同类事件的.时候,可能会造成患者伤害,也需要上报。

  三、上报程序

  1.一般不良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口头报告科护士或护士长,并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减至最低。当事者24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表》,签字后上报护理部。

  2.严重不良事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护士长、科主任或总值班人员,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降至最低,必要时组织进行全院多科室的抢救、会诊等工作,同时汇报主管院领导、医务处、护理部等部门,重大事件的报告时限不超过6小时。当事科室应在6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表》。护理部于抢救或紧急处理措施结束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3.护理不良事件发生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四、结果分析

  不良事件上报后,由护理部组织多科室、多专业护理人员每月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分析讨论,主要采用趋势分析和个案分析。趋势分析包括科室内部的纵向比较、与其他科室的横向比较、与科学标准及实践的比较。通过讨论,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全院护理人员认真学习,严格实施,消除护理隐患及缺陷。

  五、免罚及奖励

  1.对于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科室或责任人,根据给患者造成的后果,经护理部讨论减轻或免于处罚。

  2.对不良事件首先提出建设性意见的科室或个人给予奖励。

  3.对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非责任护士给予奖励。

  4.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5.护理事故的管理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参照执行。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处理流程

  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表

  日期: 科室: 报告人:

  不良事件防范与处理制度 5

  1.各科室均应建立差错事故记下报告本,准时查清大事发生的缘由、经过及后果,具体记录并准时上报护理部。

  2.发生不良大事应乐观实行补救措施,以削减或消退因为大事造成的不良后果。指定认识全面状况的专人负责与家属做好思想工作。

  3.发生不良大事时,责任者应立刻向护士长报告,并且照实写出书面检查材料,待后处理。护士长应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报护理部,重事件故要立刻报告科主任、护理部、医教科。

  4.发生不良大事时,护士长应负责将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妥当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患者的标本,以备鉴定讨论之用。

  5.发生不良大事时,护士长应按性质、情节轻重,准时组织全科有关人员举行研究、总结,提出防范措施,以提升熟悉。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将研究结果和初步处理看法报护理部、医务科。

  6.发生不良大事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故意隐瞒事实,一经发觉,按请节轻重予以处分。

  7.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应注重聆听当事人的看法,研究时汲取当事人参与,允许个人发表看法,打算处分时,领导应举行思想教导工作,以达到教导目的。

  8.护理部质控小组应定期对所发生的不良大事举行性质评定,并提出防范措施。每年向全院护理人员举行总结,分析报告一次。如有重大不良护理大事,应准时向全院护理人员举行总结、分析。

  不良事件防范与处理制度 6

  一、各护理单元应建立护理不良大事记下本,一旦发生应准时报告护士长,科室在24小时内汇报护理部,若发生严峻事故应立刻上报护理部及医务科。

  二、发生护理不良大事后应乐观实行补救措施,以削减或消退对病人造成不良后果。

  三、发生护理不良大事后,护士长应组织本病房、本科或院内有关人员举行研究,分析缘由,提升熟悉,提出防范措施,并将事情经过及研究结果具体填写在记下表中准时报护理部。

  四、与护理不良大事有关的各种文书资料、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当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五、护理部定期组织护理不良大事分析,确定性质,提出处理看法及防范措施。

  六、鼓舞护理人员主动呈报护理不良大事,如发觉有隐瞒不报则从严处理。

  不良事件防范与处理制度 7

  1)在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护理服务职业道德。

  2)各护理单元有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预防其发生。

  3)各护理单元应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及时据实登记。

  4)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要及时评估事件发生后的影响,如实上报,并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

  5)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6)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的.报告时间: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值班医师、科护士长、区护士长和科领导。由病区护士长当日报科护士长,科护士长报护理部,并交书面报表。

  7)各科室应认真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由本人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及本人对不良事件的认识和建议。护士长应负责组织对缺陷、事件发生的过程及时调查研究,组织科内讨论,对发生缺陷进行调查,分析整个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层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事件的真实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或方案。护土长将讨论结果和改进意见或方案呈交科护士长,科护士长要将处理意见或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在1周内连报表报送护理部。

  不论是院外带入压疮或院内发生压疮,一旦发现,均需填写《压疮报告单》。

  8)对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组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事件进行讨论,提交处理意见;缺陷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9)发生不良事件后,护士长对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应作认真的分析,确定根本原因,及时制订改进措施,并且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对病区的护理安全情况分析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关的防范措施。

  10)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11)护理事故的管理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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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是指治疗护理过程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治疗护理效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护理纠纷或护理事故,以及影响护理工作的正常运行和护理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1、各级护理人员要按规定的报告时限主动上报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对警讯事件,护理部要及时向全院科室发出预警信息。逾期未报者,按隐匿不报处理,按照医院管理规定给予处罚,与评优评先挂钩。

  2、科室定期组织召开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分析会,制定整改措施,必要时请护理部参加。

  3、护理部接到科室上报的.不良事件,调查核实,协助解决,并跟踪证。

  4、护理安全(不良)事件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护理部及时沟通解决。

  5、护理部实行全院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监控,定期进行汇总,并组织召开护理安全(不良)事件讨论会,分析事件原因,寻求解决办法,制定改进措施,并进行追踪评价。

  6、护理部对于主动报告护理不良事件的科室,给予鼓励和表扬。对于未增加患者痛苦、未影响患者治疗与预后的、不可预防所致的护理不良事件,将不影响个人、集体的评功评奖、晋职、晋级。根据上报事件的种类,对首先报告的科室于季度考核中加0.5分。

  7、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及科室存档。

  附:报告的范围

  1、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跌倒、坠床、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导管滑落、烫伤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护理意外。

  2、护理差错或护理事故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非正常死亡、严重功能障碍、住院时间延长或住院费用增加等事件。

  3、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输血不良反应。

  4、因医疗器械或医疗设备的原因给患者或医务人员带来的损害。

  5、因陪护人员的原因给患者带来的损害。

  6、严重院内感染。

  7、门急诊、保卫、信息等其他相关不良事件。

  不良事件等级划分及报告时限

  I级事件(警讯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护理部对发生的警讯事件,应主动及时向医院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II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永久患者机体与功能丧失。在采取积极措施的同时,当事人需立即通知护士长、上级医生和科主任,同时报告护理部、医务科(总值班),事后在24—48小时内上报《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

  III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护士长,护士长在了解情况后,1周内及时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护理部。

  IV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发现及时,错误在对患者实施之前被发现并得到纠正,患者最终没有得到错误的医疗护理服务。鼓励护理人员主动上报,护士长每月进行记录并审核,对共性问题及时向护理部报告。

  不良事件防范与处理制度 9

  1)在护理活动中必需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规矩,部门规则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护理服务职业道德。

  2)各护理单元有防范处理护理不良大事的预案,预防其发生。

  3)各护理单元应建立护理不良大事记下本,准时据实记下。

  4)发生护理不良大事后,要准时评估大事发生后的影响,照实上报,并乐观实行拯救或救护措施,尽量削减或消退不良后果。

  5)发生护理不良大事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当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6)发生护理不良大事后的报告时光:当事人应立刻报告值班医师、科护士长、区护士长和科领导。由病区护士长当日报科护士长,科护士长报护理部,并交书面报表。

  7)各科室应仔细填写“护理不良大事报告单”,由本人记下发生不良大事的经过、分析缘由、后果,及本人对不良大事的.熟悉和建议。护士长应负责组织对缺陷、大事发生的过程准时调查讨论,组织科内研究,对发生缺陷举行调查,分析囫囵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层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大事的真切缘由并提出改进看法或计划。护土长将研究结果和改进看法或计划呈交科护士长,科护士长要将处理看法或计划提出建设性看法,并在1周内连报表报送护理部。

  不论是院外带入压疮或院内发生压疮,一旦发觉,均需填写《压疮报告单》。

  8)对发生的护理不良大事,组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大事举行研究,提交处理看法;缺陷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9)发生不良大事后,护士长对发生的缘由、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应作仔细的分析,确定根本缘由,准时制订改进措施,并且跟踪改进措施落实状况,定期对病区的护理平安状况分析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关的防范措施。

  10)发生护理不良大事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故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觉,须按情节严峻程度赋予处理。

  11)护理事故的管理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不良事件防范与处理制度 10

  1.在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措施、常规,遵守护士服务职业道德。

  2.各护理单元有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预防其发生。

  3.各护理单元应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及时据实登记。

  4.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要及时评估事件发生后的影响,如实上报,并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

  5.发生不良事件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6.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的报告时间: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值班医师、科护士长、区护士长和科领导。由病区护士长当日报科护士长,科护士长报护理部,并交书面报表。

  7.各科室应认真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由本人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及本人对不良事件的认识和建议。护士长应负责组织对缺陷、事件发生的过程及时调查研究,组织科内讨论,对发生缺陷进行调查,分析整个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层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事件的真实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或方案。护士长将讨论结果和改进意见或方案在一周内呈交科护理部。

  8.对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组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事件进行讨论,提交处理意见;缺陷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做好有关善后

  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双桥医院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

  工作。

  9.发生不良事件后,护士长对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应作认真地分析,确定根本原因,及时制订改进措施,并且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对病区的护理安全情况分析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关的防范措施。

  10.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11.护理事故的管理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不良事件防范与处理制度 11

  一、不良事件的定义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在计划内的跌倒、坠床、压疮、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护理意外事件。

  二、不良事件报告的意义

  通过报告不良事件,及时发现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可有效避免护理差错与纠纷的发生,保障病人安全。不良事件的全面报告,有利于发现医院安全系统存在的不足,提高医院系统安全水平,促进医院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不断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不良事件报告后的信息共享,可以使相关人员从他人的过失中吸取经验教训,以免重蹈覆辙。

  三、护理不良事件的范围

  1、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压疮、跌倒、坠床、导管滑脱、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以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护理意外;

  2、因护理操作失误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住院时间延长或住院费用增加等;

  3、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输血不良反应;

  4、严重院内感染。

  四、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非惩罚性、主动报告的原则。

  护理部鼓励护理人员主动、自愿报告不良事件,包括报告本人的或本科室的,也可以报告他人的或其他科室的,可以实名报告也可以匿名报告。对主动报告的.科室和个人的有关信息,护理部将严格保密。

  五、上报内容

  包括患者一般资料、不良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不良事件项目分类、发生的主要原因、采取的措施、患者损害的严重程度及后果和改进措施等。上报形式以个人或科室为上报单位。

  六、报告形式

  1、口头报告:发生严重护理不良事件时,护理人员立即向护士长、科主任、总值班、护理部口头报告事件情况。

  2、书面报告:护理人员书面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

  3、网络报告:护理人员登陆内网,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电子表格,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告。

  七、激励机制

  1、鼓励志愿报告,对主动、及时上报不良事件的人员或科室给予表扬,并按照报告人的意愿对报告人给予保密。

  2、对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非责任护士奖励人民币50元—100元。

  3、对不良事件首先提出建设性意见的科室或个人奖励人民币50元—100元。

  4、不良事件发生后,不及时报告,虽然未形成医疗纠纷,但被职能部门检查发现的,给予处罚人民币300元—500元。

  5、对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非责任护士奖励人民币50元—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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