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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诊制度

时间:2024-06-05 09:52:11 制度 我要投稿

会诊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会诊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1

  为更好地提高X线诊断的准确性,减少漏诊和误诊,确保X线诊断质量,同时避免患者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对X线诊断工作实行会诊制度。

  1、全科工作人员都要重视会诊工作,会诊讨论是提高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提高科室整体形象,提高年青医师诊断技术水平的重要方法,要求全科人员必须认真对待会诊工作。

  2、凡是遇到疑难病例诊断有困难时,应立即组织当班医师、高年资医师,科室主任参与会诊。通过会诊讨论,查找资料和询问病史以及参考其他检查资料,做出合理的诊断。不允许不经过会诊敷衍诊断,做不出明确诊断,糊弄患者,增加患者经济和心理负担。

  3、对于经过讨论仍然不能做出诊断者,或者诊断与临床不符合的,需要与临床取得联系者,并建议做进一步对诊断有价值的检查。也可以申请临床或其他医技科室参加疑难病例讨论,必要时可以邀请外院专家参与。

  4、会诊时放射科初诊医师应准备好病例资料,介绍病情,检查经过,放射科主持医师应做好主持,总结工作,记录医师应做好相关记录。参与会诊者应态度认真,踊跃发言,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发挥应有的水平,不允许走过程,走形式,达不到会诊提高技术水平的目的。

会诊制度2

  一.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科研,教学有意义的所有病例,都可由主治医师主动提出,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有关卫生技术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以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

  (一)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须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由病人持诊疗卡和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诊疗卡或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病人可回转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二)病房会诊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所见,以及初步诊

  断,会诊目的与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主治医师签字后,由护士送往会诊科室。被邀请科室按申请科的要求,派主治医师或指定医师据病情在24小时内完成会诊。会诊是经治医师应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被邀请医师的尊敬。会诊医师应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与病历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病例,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并提出具体意见,供兄弟科室参考。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退诿扯皮延误治疗。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三.急诊会诊

  对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的病人,有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在特别情况下,可电话邀请,会诊医师应迅速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

  四.院内会诊

  疑难病例需多科会诊者,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邀请有关医师参加,一般应提前1——2天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报医务科。医务科确定会诊时间,并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会诊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医务科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历,必要是院长参加。经治医师作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

  五.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聘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申请,医务科同意,报请院长批准。医务科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及需解决的疑难问题,并负责安排接待事宜。会诊由科主任主持。院长,医务科长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情,分管住院医师作会诊记录。

  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科主任审签,医务科批准,持介绍信前往会诊,外出会诊要带全有关医疗资料,并写明会诊目的及要求,院外会诊亦可采取电话会诊或书面会诊的形式,其程序同前。

  六.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会诊科应严格掌握会诊指怔。

  (二)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充分准备,专人参加,经治医师要详细

  介绍病历,与会人员要仔细检查。认真讨论,充分发扬技术民主,所有参加会诊的人员不论职称,年资,讨论问题时一律平等,要畅所欲言,以提出明确的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遇有意见分歧,一面查阅资料,继续研究,一面独立思考,综合分析会诊意见,由上一级医师或科主任提出诊疗方案。

  (三)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会诊制度3

  1、凡遇疑难复杂病例,怀疑病人病情与其它专科疾病有关,均应及时申请会诊,并按要求填写会诊单。内容包括患者病情及目前诊疗情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等。

  2、科内会诊:由主诊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科内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3、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并填写会诊单,上级医师同意、签字后送出。应邀医师应在48小时内完成,并完成会诊记录。如需作专科检查且一般情况许可的.病人,可由工作人员陪同至该专科会诊。如系点名会诊,邀请人应事先与受邀请医师联系,确定会诊时间。

  4、急会诊:会诊单上应注明“急”和申请会诊具体时间。紧急情况下,可口头或电话通知。受邀请科室(医师),必须在接通知10分钟内到达会诊地点。指定医师不在时,由该科在岗的高年资医师立即前往,同时向科主任汇报。会诊中如遇诊疗难题,应逐级向上汇报以便及时解决。

  5、院内大会诊:疑难病例或病情危重、复杂涉及多个学科,可申请全院大会诊。由主诊医师提出,经科主任同意后,报医务处批准并确定会诊时间、地点、人员等。会诊一般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或其指定的人员主持,院质控室相关专家参加,重大会诊由医务处参加并主持,必要时请院长参加或主持。会诊内容应在病程录中有记录。

会诊制度4

  1.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2.急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3.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4.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人,可到专科检查。

  5.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同意或由医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提请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6、院外会诊。本院暂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有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后,联系相关单位,确定会诊时间,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会诊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远程会诊站在我院的正常使用,保证远程会诊的效果和质量,规范工作技术人员操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远程会诊中心、远程教育中心。

  第二章工作流程

  第三条请求会诊科室工作程序

  1、根据病情需要请301医院远程会诊者,由经治医师填写“远程医疗会诊申请单”,简要介绍病人情况,提出会诊目的与要求(可以指定拟会诊专科和专家,如不指定,则由接收会诊医院安排专家),经科室主任同意,报医务处及主管业务院长审批后,将申请单及会诊必须的各种检查单和资料送至远程会诊中心。

  2、急会诊12小时内,普通会诊24小时内传出所有病历资料。

  3、确定会诊时间后,会诊医师应在会诊前10分钟到达远程医疗会诊中心,必要时患者及家属可一同前往。会诊前5分钟由双方接通会诊线路,实施会诊。

  4、会诊时先由经治医师汇报病史、回答专家提问,可结合临床进行咨询讨论、教学和科研。

  5、经治医师参考专家的会诊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患者病情发展,实施具体的诊治。按病案要求记录整理会诊资料并归入病案中保存。会诊意见仅供经治医师参考,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远程会诊中心工作程序

  1、远程会诊中心收到科室的会诊申请后,根据会诊目的及要求,审核患者资料是否齐全、质量是否达标,必要时请对方补齐资料或重新传送。经过整理后,发至XX301医院。

  2、根据病情或申请方提议,与XX301医院协商选择和预约会诊专家,确定会诊时间并及时通知申请会诊科室。

  3、普通会诊应在24小时内确定会诊专家,3天内安排会诊;急会诊应在12小时内安排会诊。

  6、会诊结束后及时下载会诊报告,并及时通知申请会诊科室。

  第五条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一)远程会诊中心、远程教育中心的设备

  会诊中心配备以下设备:DELL计算机一台、宝丽通视频系统一套、及相关网络设备、胶片扫描仪一台、电视机2台、松下一体机一台。

  远程教育中心配备以下设备::SONY投影仪幕布2套、宝丽通视频系统一套、及相关桌椅等设备。

  (二)设备保养及维护制度

  1、各种硬件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机器的除尘和清洁工作。

  2、计算机必须安装防杀病毒软件,并且定期升级。

  3、会诊数据必须定期备份,一般每月备份一次,由当前会诊数据覆盖备份盘上的旧数据(上次备份数据)。

  4、会诊中心人员必须保证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转,一旦遇到故障,必须及时进行维修;会诊中心的机器设备的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完成。

  5、会诊中心的各种硬件设备,应当配备防尘罩,并在机器设备关闭15分钟内盖上防尘罩。

  6、会诊中心在没有会诊任务和安排时,应当切断机器设备的电源。

  7、设备专职专用,不得在会诊专用计算机上安装游戏软件等及其它与会诊无关的软件,会诊专用计算机不得联接互联网,其它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动用设备。

  (三)设备操作规程

  1、会诊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操作会诊中心的各种机器和设备。

  2、开机的顺序是:外部设备->显示器->主机,关机的顺序相反。

  3、计算机关机以后,必须在至少一分钟以后才能再次启动。

  4、在计算机开机状态,严禁插拔任何计算机和外部设备的插头和电缆。

  5、会诊结束后,必须切断会诊机器设备的电源。

  第三章附则

  第六条本规定由院办网络中心负责解释。

会诊制度6

  为及时解决护理难题,防止护理并发症的发生,为病人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凡属复杂、疑难、危重护理病例,护理难度大、某一护理问题经采取常规护理措施而效果不佳或遇到本专科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需其他科或多科进行护理会诊的患者,应当及时申请会诊。

  2、科内会诊:由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或主管护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并进行总结。责任护士负责汇总会诊意见并写会诊记录。

  3、科间会诊:由要求会诊科室的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同意后填写会诊申请单,送至被邀请科室。被邀请科室接到通知后由护士长或安排骨干赴申请科室会诊,并书写会诊记录。

  4、全院性会诊:申请科室提出并填写会诊申请单送护理部,护理部接到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科室的护士长或有经验的护理骨干到该科室查看病人,并讨论该采取的护理措施,集思广益,尽可能达到最佳的`护理效果。申请科室护士长负责介绍患者的病情,并认真记录会诊意见。

  5、会诊时间:护理会诊时间原则上在接到申请后24~48小时完成,紧急会诊及时进行,会诊地点设在申请科室。

  6、对会诊后采取措施的结果在护士长会上进行研讨,以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护理水平。

会诊制度7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请会诊时应认真填写会诊记录单,须将患者的简要病史、初步诊断意见及会诊目的书写清楚。各科室设立会诊单签收本,于送会诊单时一并交应邀医师或科室签收,并注明签收时间。使用物流系统送会诊单时须同时向邀请科室打电话通知,被邀请科室接到通知单后向邀请科室打电话确认并登记。

  3、会诊时由邀请科室医师陪同并介绍病情,应邀医生会诊后,必须认真书写会诊记录,提出明确的诊断和治疗意见或建议。如果会诊医师不能确定诊治是,请上级医师进行会诊。为危重症患者会诊时,会诊医师应为副高以上职称医师,紧急情况下值班医师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邀请科室进行会诊抢救同时,通知高级职称医师迅速到达参加抢救。

  4、科内会诊:入院3天未确诊的患者,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进行全科会诊讨论。全科讨论仍未确诊的由科主任及时向医务处提出组织全院会诊,讨论结果应以专页记录于病历中。

  5、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须在2 4小时内完成会诊,并书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患者,可到持会诊单和病历由邀请科室工作人员问陪同到专科检查,会诊。

  6、急诊会诊:必须实事求是地掌握急诊标准。一般急会诊,由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上级医师签字同意,并在会诊单上注明“急”字,应邀科室应及时派医师前往。在特别情况下,可电话邀请,后补填会诊单,或在会诊单上注明“特急”二字,应邀科室必须立即派医师前往(10分钟内到达),不得延误。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

  7、院内会诊:疑难病例需多科会诊者,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处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参加。会诊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处派人参加,必要时院长参加。

  8、外院会诊: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或手术,由科主任提出,填写书面邀请函,经医务处同意并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请医务处或主管院长参加。

  9、外出会诊。外院邀请我院医师会诊时,发出邀请函,由邀请医院与我院医务处联系,医务处根据会诊医院的要求,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派相关人员前往会诊。点名会诊时尽可能安排被邀医师前往。往返差旅费一律由邀请单位支付。节假日或夜间须经总值班同意后方能前往,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出会诊。

  10、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10.1、会诊科室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

  10.2、一般会诊需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进行,危重症患者会诊需

  副高以上职称医师。

  10.3、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充分准备,专人参加。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例,与会人员要仔细检查。认真讨论,充分发扬技术民主,所有参加会诊的人员不论职称、年资,讨论问题时一律平等,要畅所欲言,以提出明确的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遇有意见分歧,由上一级医师或科主任提出诊疗方案。

  10.4、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会诊制度8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

  3、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支持,医办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办同意,并和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在得到邀请医院的明确答复后,会诊由申请科室主任负责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祥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祥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不结,认真组织实施。

会诊制度9

  1、门诊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生对我院没有条件救治的病人应该及时进行转诊,不得延误病情。

  2、如需要转科检查,可在门诊病历上注以“请××科会诊”字样,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应优先就诊,认真做好问诊、检查及处理工作,并详细记录。

  3、门诊留观病人院内科间会诊,需填写会诊单,并经主治医师签字后再送往应邀科室(值班时不受此限),除专科特殊需要外,一般不指定专人。各临床科室应安排会诊责任医师,急诊应随邀随到。一般病人不超过24小时。

  4、会诊时,经管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应邀医师认真填写好会诊记录,遇疑难、危重或处理有困难者,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会诊。

  5、会诊后若需转科治疗,经管医师应开出转科医嘱,写好转科记录,连同病人所有临床资料同时转出,派人护送病人至新科室,并交好班,接纳科室应优先照顾,不得推诿,及时书写接科录及开出医嘱。

  6、院内集体会诊:因病情需要多科集体会诊,由需会诊科主任或负责人向医务科汇报,医务科同意后,确定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医务科派人参加,并做好登记和记录。

会诊制度10

  一、会诊内容: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院内会诊、院外会诊等

  凡遇疑难急危重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会诊完成后,必须填写会诊记录,并签字。

  (1)急诊会诊:急性危重病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快进ICU。被邀请会诊的科室人员,由值班医生必须随请随到。院内医师必须10分钟内到达。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一般会诊应邀医师要在24小时完成。会诊医师必须由主治医师及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会诊时必须对病人进行体检及查看相关检查报告。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以避免专业设备仪器搬运。

  (3)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4)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主管院长和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和相关科室人员参加,并报告主管院长,做最后处理决定。

  (5)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填写申请单,经医务科同意,进行远程会诊;如远程会诊解决不了,由医务科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由申请科主任负责组织,并报告主管院长参加。

  二、会诊程序: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

  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由医务科组织,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三、会诊收费:参考河北省二级甲等中医院收费标准进行收取

  院内普通会诊费2元/次,高级职称6元/次。指定专人会诊,按照副主任医师40元/次,主任医师64元/次收取。会诊费按50%比例抽取给会诊医师。

会诊制度11

  麻醉科作为二级学科、一级临床科室,参加医院内外各临床科室的会诊。主要涉及急救复苏、呼吸管理、重症监测与治疗、麻醉并发症处理以及疼痛治疗等。一般院内会诊应由要求会诊的科室送会诊单,由总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负责,必要时可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协助。院内急会诊由值班医师负责,必要时可请上级医师指导。医院外会诊应经医务处同意,由科主任委派主治以上医师参加。

会诊制度12

  一、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二、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三、住院病员会诊:

  1.科间会诊:

  (1)由经治医师提出,主治医师同意后,填写会诊单送医务科,应邀会诊的科室,须派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前往会诊,晚上一般应由总值班医师前往会诊。

  (2)对一般会诊在二天内完成,急会诊电话通知,随请随到,若需要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会诊后须在会诊单上详细填写诊治意见,供申请科参考执行。

  2.院内大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申请科作好病员及资料准备,由科主任主持,医务科派人参加。

  3.院外会诊:由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或病区副主任以上医师同意签字,由医务科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必要时携带病史,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史资料寄发有关医院,进行书面会诊。

  4.会诊时申请医师和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须在场,向会诊医师详细介绍病情,提供有关检查资料等。

  5.重点抢救或危重病例,经所在科的科主任提出,提请医务科同意,可组织院内外大会诊,由医务科组织有关科或有关外院参加,应由科主任主持。院领导或医务科参加,必要时可请病员单位派人参加,在吸收各方面对治疗的意见后,由所在科作出治疗决定。

  四、门诊会诊,可直接将会诊目的、要求写在门诊卡上,由病员直接前往被请会诊的'科室进行会诊,由门诊主治医师或组长给予会诊,将检查及处理意见详细记载于门诊卡上并转回,供申请医师参考处理。

  五、急诊科会诊(详见急诊会诊制度)

  六、接受院外会诊,由医务科根据会诊要求与有关科联系,由科主任指派有经验的医师及时前往会诊。

会诊制度13

各临床科室:

  我院的会诊制度开展得非常好,希望大家继续落实好这一核心制度,但我院在会诊管理方面存在不足,由此曾产生一些负面影响,例如因会诊而导致科室与科室间医生不满事件,甚至引起医患矛盾导致医疗投诉和纠纷,因此,我们必须规范管理,故特制定此制度。

  1、门诊会诊管理制度

  门诊病人需要在门诊进行科室间会诊时,首诊医生必须写好门诊病历并注明请相应科室会诊,然后告知病人前往被邀会诊科室或专业会诊。不属于本科的检查治疗收费,医生不能开具检查治疗单(即不能跨科室开具检查治疗单)。

  被邀科室接到会诊病人时,不能让病人因同一疾病就诊而再次挂号(即实施一病一号制,而不是一科一号制)。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诊疗范围的病人应转回首诊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门诊会诊不能收取患者的会诊费用。

  2、病房会诊管理制度

  院内科间会诊申请必须经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

  会诊医师要求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担任(急症例外)。

  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单后应签收并注明时间,并于24小时内前往会诊。如有困难不能解决,应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同处理。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由主治医师签字后送往会诊科室。

  被邀请科室医师会诊时,申请会诊科室的主管经治医师应全程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会诊医师的尊重。

  会诊医师应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会诊单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

  会诊医生的会诊意见必须回到医生办公室后才能表达,在病房只许询问病情及体格检查。

  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会诊流程:

  →受邀者在医生办公室查阅病历资料及听取管床医生的汇报在→科室医生(最好管床医生)的'陪同下去病房查看病人回医生办公→室避开病人和家属后再表达会诊意见医生间沟通→受邀者书写会→诊意见由管床医生去和患者及家属沟通(告知会诊意见和处理意见)。

  3、急诊会诊管理制度

  值班医师对于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或者直接电话通知和邀请。会诊医师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全程陪同,配合会诊及抢救工作。

  4、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申请会诊科室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核同意。

  禁止会诊医生当面向病人家属直接告知会诊意见。

  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会诊报酬5、

  凡参与会诊的医生,医院给予适当报酬(门诊除外)。中级职称医生会诊5元/人次,高级职称医生会诊10元/人次。

  6、罚则

  凡违背以上管理制度者,处50元/人次罚款,若导致医疗投诉或科室间不满者,处100元/人次罚款。

  建议我院计算机中心利用信息化平台创建医院专家会诊管理系统

  会诊管理:会诊登记、继续会诊、已结束会诊、未结束会诊等相关内容。

  会诊登记:在这里录入会诊登记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会诊编号、会诊日期、会诊主题、会诊状态、记录人、患者姓名、性别、住院科室、病历编号、简要病历、专家姓名、类别、职务、会诊记录、会诊结论等相关内容。

  功能操作说明:

  在面板中单击“会诊登记”按钮或双击表格界面打开录入窗口。

  单击录入窗口最下方工具栏的"增加"或者"+"按钮,即可新增一条会诊登记记录,然后增加:输入会诊登记信息,完成后点"√"号保存。 单击录入窗口工具栏上的"▲"可以编辑一条现有的会诊登记记录 。修改完毕后点修改:"√"保存。

  单击记录移动按钮,移动到要删除的会诊登记记录上,单击"-"按钮,即可删除当前会诊删除:登记记录。

  单击录入窗口上的“打印预览”按钮或在主窗口工具栏上单击“利用报表显示打印信息”按钮,即可打开报表预览。若想打印此报表可在打开的报表页面中单击“打印”按钮即可打印此报表。

  继续会诊:在这里录入未完成的会诊登记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会诊编号、会诊日期、会诊主题、会诊状态、记录人、患者姓名、性别、住院科室、病历编号、简要病历、专家姓名、类别、职务、会诊记录、会诊结论等相关内容。 功能操作说明:

  在面板中单击“继续会诊”按钮或双击表格界面打开录入窗口。

  单击录入窗口工具栏上的"▲"可以编辑一条现有的会诊登记记录 。修改完毕后点修改:"√"保存。 单击记录移动按钮,移动到要删除的会诊登记记录上,单击"-"按钮,即可删除当前会诊删除:登记记录。

  单击录入窗口上的“打印预览”按钮或在主窗口工具栏上单击“利用报表显示打印信息”按钮,即可打开报表预览。若想打印此报表可在打开的报表页面中单击“打印”按钮即可打印此报表。

  已结束会诊:在这里显示已结束的会诊登记记录。

  未结束会诊:在这里显示未结束的会诊登记记录。

  此窗口为跳转窗口,双击表格界面,点击“继续会诊”按钮,可跳转到继续会诊窗口,完整会诊。

会诊制度14

  一、门诊、急诊会诊实施细则

  (一)门诊会诊细则

  1、首诊医师应在以下情形请其他科医师对患者进行会诊

  (1)首诊为经治医师,综合病史、查体、辅助检查,考虑排除本科疾病,或合并患有他科疾病,先请本科出诊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会诊,考虑非本专科疾病,请其他科会诊;

  (2)首诊为主治医师以上医师,经问诊、查体或辅助检查后,考虑患者非本专科疾病,或合并他科疾病,可直接请他科医师会诊。

  2、会诊前,首诊医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1)规范书写门诊病历,标明会诊的科室及会诊目的;

  (2)必要的辅助检查;

  (3)向患者或家属解释清楚,告知到他科会诊的程序,取得理解与配合;

  (4)患者为慢诊,一般状态较好,可自行前往他科会诊;

  (5)患者为慢诊,一般状态差,可由导诊员护送到他科会诊;

  (6)患者为急诊,且可以转送,应陪送到急诊科,与接诊医师交待清楚再返回;

  (7)患者为急危重患者,不宜立即转运,应请相关专科医师到场会诊,并实施救治,待病情稳定后交给相关专科医师。

  3、会诊医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1)详细询问病史,认真查体,提必要的检查,综合分析,明确诊断,予以***;

  (2)接诊医师为经治医师,患者病情较复杂,应请本专科出诊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会诊;

  (3)接到他科医师前往会诊请求时,会诊医师应为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应先向本科其他出诊医师交待工作,然后前往;

  (4)到他科诊室会诊,患者病情均较复杂,以本科疾病为主的,应收入院***,若病情危重,则先实施救治,待适于转运时,护送到病房。

  4、门诊多科会诊

  (1)首诊科室报告门诊部,门诊部主任到场,或委派专人到场,组织会诊;

  (2)门诊部主任或主任委托人向患者家属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理解与配合;

  (3)对重危患者先实施救治,待病情稳定按主病收入相关科室住院***。

  (二)急诊科会诊细则

  1、急诊患者出现以下情形需要急诊室首诊医师请他科医师会诊:

  (1)经过问病史、查体初步排除本专科疾病;

  (2)依据病史、辅助检查基本排除本专科疾病;

  (3)患者合并其它专科情况,需要综合***;

  (4)患者病因难以明确,如发热、昏迷、腹痛等病症;

  (5)危重患者抢救需多学科医师共同完成的情形。

  2、首诊医师请他科医师会诊的同时要做好以下工作:

  (1)依据患者或家属的主诉书写急诊病历,准确记录生命体征,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意识等;

  (2)为明确诊断,做必要急诊化验、影像检查(CT、MRI、超声等),为诊断提供参考依据;

  (3)视病情做必要的.紧急处置:外伤止血包扎、骨折简单固定、建立输血输液通路、心肺复苏等;

  (4)视当时患者的综合情况,可将患者送到被请会诊的医师处,也可将被请医师请来会诊;

  (5)向患者或家属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取得理解与配合。

  3、会诊医师接到会诊请求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到达时限:会诊医师在急诊室值班的,应立即到场;会诊医师在病房值班的,应在5—10分钟内到场;

  (2)综合首诊医师的病情介绍、患者或家属的陈述、专科查体、各种检查结果,做出初步诊断,给予正确处置:

  1)病情较轻的可留急诊用药观察;

  2)病情较重或诊断不确切的,建议入院进一步检查***;

  3)病情危重,现场实施抢救,如气管切开、气管插管、心肺复苏等;

  (3)出现以下情形,会诊医师要及时请上级医师到场解决问题:

  1)不能确定诊断;

  2)会诊后经过用药及处置,患者病情未见好转。

  挂不上号可以挂急诊吗:

  现在去医院挂号看病的人群比较多,而且要排队等候才行,当时挂不上当天门诊的号,可以去挂急诊的号,也可以找医生加号都可以的,距离医院比较近的话提前挂号看病最好,在这里暂时没有办法预约挂号,可以提前去医院挂一下也可以的。

  急诊怎么挂号:

  人生了病或者受了伤,如果病情比较急、比较重或者夜间得了急病去看病,都可以到急诊科去看。到了医院急诊科,通常要先去办一张医院的医卡通,然后到分诊台,分诊台护士会先简要询问病情,测体温、呼吸、血压、脉搏、指脉氧等基本的生命体征,根据疾病类型和病情轻重,挂号到相应科室。病情轻的排队按顺序就诊,比如急诊内科、急诊外科、急诊儿科等科室就诊。有的医院夜间口腔、耳鼻喉、眼科、妇产科等没有设急诊门诊,急诊病人由病房医生承担,急诊分诊挂号后,直接到住院部病房就诊。如果病情比较急、比较重,分诊台的护士会把病人直接送到抢救室优先就诊,可以先抢救,再办就诊卡、挂号、交费。

会诊制度15

  一、各科遇疑难病例需要远程医疗会诊时,由经管医师填写远程医疗会诊申请单,简要介绍病人情况,提出会诊目的,经主治医师及科主任签字,并请病人或家属填写请求远程医疗会诊同意书,送至医务科审批备案后,由患者家属到财务科按标准付会诊费,并由请求会诊医生将交费发票交医务科,由医务科登记备案后安排会诊各项事宜。

  二、对要求远程会诊的病例必须准备如下资料:病历摘要(按标准申请单打印),各项检验检查及影像报告单(可以是电子版或复印件),各种影像片、病理片。

  三、确定会诊时间后,由远程会诊网管通知请求会诊科室的`经管医师及科主任,按指定会诊的时间携带必要的检查资料,提前30分钟到达远程会诊室,做好会诊准备。

  四、会诊时先由经治医师汇报病史,回答专家提问,可结合临床进行咨询讨论。

  五、经治医师参考专家的会诊意见,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和患者病情发展,实施具体的诊治方案。按病案要求记录整理会诊资料并归入病案中保存。

  六、所有科室对疑难、危重病人要积极开展远程会诊。

  七、对于同级医院或下级医院提出院外会诊申请者:

  ⑴提前约定远程会诊的时间,并提前将会诊患者的资料交至我院医务科。

  ⑵远程会诊医师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会诊、咨询内容与本人执业范围、专业技术相一致。

  ⑶远程医疗会诊只作为临床诊疗活动的辅助手段,对患者诊断、治疗的决定权仍属于申请会诊的医疗机构,若出现医疗纠纷由申请会诊的医疗机构负责协调解决。

  ⑷远程医疗会诊收费标准将按照省、市规定的价格、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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