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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时间:2024-07-07 16:37:0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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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

  今天,妈妈送我一本好书《福尔摩斯探案》。我迫不及待地细细品读起来。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 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也许,正因为福尔摩斯有这些与众不同的特点,才使得他具有多种多样的才能,也才使得他的故事更加吸引读者呢!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生活中要懂得仔细观察,要细心,所做的每一件事每一个计划都要认认真真,不可以有疏忽。还要认真检查。只有速度没有质量是不行的,做事要干脆利落还要做好。一旦有什么疏忽和漏洞可能后果就不堪设想。但是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就算是一些世界级的伟人,也会有过错。但是也要对自己有信心,有信心才能做好每一件事,如果连对自己都没有信心。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明白了很多,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值得每一个人去阅读,从一个个案子中可以看出一个个纯熟的逻辑思维。阅读这本书让我懂得思考。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2

  在前段时间我读了阿瑟·柯南道尔的名作—《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这本书主要以医生华生的角度来讲述福尔摩斯在探案时的过程,但令我印象深刻的不是那一桩桩、一件件的精彩探案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

  福尔摩斯是一位为人民服务的侦探。每次案子的对象:有平民、有富人、有官员......不论是什么平民百姓还是高官达贵,不论是低贱的事还是高贵的.事,福尔摩斯都竭尽全力地去处理。

  福尔摩斯是一位不慕名利的侦探。每次结案之后,总会被一些有歹心之人抢了功劳,但福尔摩斯并不怨恨,反而同他们相交甚好,这样的胸怀让人着实敬佩不已。

  这便是福尔摩斯,一个用灿烂的正义之光与污浊的黑暗势力斗争,消除社会的罪恶,净化社会的风气,为社会的安定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而我,做事总是马马虎虎,随随便便,丢三落四。看来这本书后明白了如何思索,怎样去分析问题。福尔摩斯的细心和坚持不懈也让我明白了,只要坚持,一定会达到目的。那既然我没有福尔摩斯那过人的智慧,那我就一定要学习他那锲而不舍的精神,用足够的精神去学习。

  同学们,来看《福尔摩斯探案集》吧!提升自己的人格魅力,还自己一个美好未来。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3

  在寒假中我与一本书相遇了。可以这样说,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曾与它擦肩而过,那时,只是匆匆一瞥,没有细细品尝,现在想起来,我真是错过了一本奇书。没错,它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一本著名的侦探小说。谁也不知道阿瑟。柯南道尔是怎样写出来的,每个章节、每个段落、甚至每句话都能成为破案的关键点。不得不说阿瑟。柯南道尔有非常大的想象力,整本小说就好象一张大网,这张网的每个细节都由他编织出来,他对细节描写得精妙绝伦,无微不至。他在一点一点地编织大网的同时,给作者留下悬念,带来困惑,等到他这张大网编织完成时,一切都水落石出了。

  每件奇案都有它独特的风格。作者在描写完案子的情况后,又会再写出案子中主人公的故事,娓娓道来。看完《血字的研究》后,我又觉得死者都该死,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一点不错,文中的露茜与侯伯本来是幸福的一对,却因种种原因变得阴阳相隔,竟是因为露茜所在的宗教组织,女子必须嫁给宗教中的男子,有些男人甚至三妻四妾,比如说垂伯,已经有了七个老婆,却好意思再逼迫露茜嫁给他,这也难怪侯伯会和他拼命。

  人与人本就是同一个种族的,本可以和睦相处,是什么竟让他们人格扭曲,甚至去抢、去偷,用上卑鄙的手段?一切都是为了人们口中的所谓的利益。金钱、权利、爱情,无不吸引着人们。侯伯和斯坦杰森只是为了他们的贪婪付出了代价。若不是他们紧紧相逼,杀死了露茜的父亲,之后强娶露茜,让露茜抑郁而死,侯伯又怎会杀了他们两个渣!若不是他们紧紧相逼,侯伯与露茜早就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露茜的父亲也会活得好好的,侯伯又怎会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想法呢?怎会得知自己得了血管瘤,随时会死的情况后,还与他们拼命呢?这一切不过是他们咎由自取罢了。同时,也为以前宗教信徒们肓目的追求感到悲哀。

  在《巴斯科维尔庄园的猎犬》中,你会觉得根本就没有凶手,在《四签名》你又会觉得是四个人合伙作案,其实凶手只有一个。福尔摩斯经典的推理和扣人心弦的破案过程,总令我心中崩着一根弦,当一切真相大白,尘埃落定时,心中的弦便会松开,一切总是令人提心吊胆。

  福尔摩斯,柯南道尔将他塑造得很好,一位理性的聪明的侦探。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向他学习,一切都要有计划,不能肓目的生活,一寸光阴一寸金,人生哪有那么多时间来浪费?人的一生,一定要井然有序,不能善恶不分,一直受骗上当,到头来还不知道自己一生到底干了些什么有意义的事!

  因此,在人生道路上,让我们用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4

  我读了著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后,叹为观止,兴奋,冲动的心情,久久不得平静……

  故事的主人公就是福尔摩斯,他在推理方面十分感兴趣,什么再难的案件在他手上都能迎刃而解。而且福尔摩斯对其他的'方面也略知一二,算是全能侦探了。只要一碰到难以破解的案件就会废寝忘食,像个上了发条的机器人,不停地工作。一但得到了答案,就像个孩子,开心得大吼大叫的。

  翻开目录,看到那些令人直发抖的题目:带面纱的房客,夜伴哭声,斑点带子案……让我打了个冷颤。

  福尔摩斯的乐趣就是破案,一天没案子就心痒痒。他破了许多离奇乖僻的案子。就连警方都佩服他,福尔摩斯比那些笨蛋警方好多了,但他从来都不在意功绩还有报仇,只觉得有案件破自己就十分满足。而那些功绩,常常被那些什么都没做,耍耍嘴皮子的警方抢走了。

  福尔摩斯也有许多优点,和令我们学习的品格。其实我们如果也像他一样,遇到困难冷静地处理,就会少了许多,因为烦躁,不安的心情带来的许多麻烦。他让我明白了——“光有知识是不够的,还应当应用;光有愿望是不够的,还要行动。〞

  如今,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侦探的典范。但他从不骄傲,让我们在心里深深地刻画下这位,象征着希望与智慧的名侦探——福尔摩斯!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5

  我平时爱读书,最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之“红头发协会”这一故事。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犯罪团伙为了去银行盗窃,不惜一切代价创办了红头发协会。只要是红头发,年满21岁,被应聘了就能每周得到4磅,目的就是将一位红头发先生支开后,再从他家里挖暗道去偷窃银行。可这一切逃不过福尔摩斯的“法眼”。

  读了这个故事,我发现福尔摩斯能够成为一个大侦探不是偶然的,而是通过他平时的.善于观察,不断积累才取得成功的。我们要向他学习,学习他身上做事细心、考虑周到的特点,学习他坚强、勇敢、不畏艰险的品质,学习他乐观、自信、积极向上的心态!这让我不由自主地想到平常自己的表现。做数学题的时候,我经常会将草稿本上的得数搬到本子上去时,漏掉一个零或别的数字。语文写作文分不清“的、地、得”,真是有点小马虎。而且我平常遇到小事容易掉眼泪,表现出自己很不坚强、自信和勇敢。

  书中另外还有一个人物华生,他是福尔摩斯的好朋友。他们俩一起合作侦破了许多疑难案件。这让我感受到了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精神。这真是团结力量大啊!

  我爱看这本书,相信大家去读了也会喜欢上它的。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6

  在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福尔摩斯----长着长长的鹰钩鼻,下巴方正,头戴礼帽,身体消瘦,爱带手杖,嘴衔烟斗的人永远活在我的心中。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破了许多离奇的案子,如血字的'研究,五个橘核,蓝宝石......

  福尔摩斯在破血字的研究这一案子中,在距凶案发生现场还有100多米左右的地方,就坚持下马,仔细的用双眼观察地面。他一会留心的观察地面上有没有马车经过的痕迹和凶手留下的脚印,一会又紧锁眉头,好像在思考什么,不放过凶手留下的任何线索,寻找破案的证据。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一时半会解决不了的问题。学习福尔摩斯善于观察,善与探究,善于思考问题的精神。还有跳舞的小人这一案子扑朔迷离,案情很难进展。但福尔摩斯敏捷的思维,严谨的推理成功的破解出跳舞小人的秘密。最终抓获了罪魁祸首阿贝·斯兰尼,让埃尔·西波特里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因为福尔摩斯在黄面人这一案,由于下结论过早出了错误,但他知错就改,我们也要学习这种精神。

  如果我们身边多几个善于思考,善于观察的人,那社会上坏人会越来越少,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和谐,国家就会变得更富强!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7

  “书如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课外书,其中让人心情澎湃,热血沸腾,记忆深刻的便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这册书共有10本,作者是柯南?道尔,主角为夏洛克?福尔摩斯,各有4部中篇及56个短篇,一百多年被译为57种文字。

  福尔摩斯在我眼里就像一位魔术师,他可以用不可思议的方法去思考,即使不相干的事,他也会联想到。让我很不明白,解释原因后,又让我把这个问题想得重要极了。他的观察能力很强,在案发现场,任何的蛛丝马迹,不管是脚印、烟灰、还是笔迹,都逃不过他的双眼,都能成为他的破案线索,他有着不同于常人的思维,正是这种思维让福尔摩斯侦破一起起错综复杂的案件。

  在福尔摩斯破的案件中,最吸引我的是《歪嘴男人》,讲得是一位本来拥有体面生活的绅士,甘愿打扮成乞丐去乞讨,原因是他发现这样可以挣很多钱,甚至比原有的工作收入更多。而他的妻子一直被蒙在鼓里,以为丈夫失踪了,就请了神探福尔摩斯,他用简单而巧妙的`方法揭开了真相。还有《博斯科姆比溪谷疑案》这讲得是查尔斯?麦卡锡先生死了,线索指向他的儿子小麦卡锡,但令人意外的是,最后福尔摩斯查明小麦卡锡的恋人特纳小姐的父亲才是凶手,因为当年老特纳是一名强盗,查尔斯?麦卡锡是知情人,并一再讹诈老特纳,查尔斯?麦卡锡为了获得特纳家的财产,要儿子和特纳小姐结婚,老特纳杀了查尔斯?麦卡锡,并不久后病逝了……

  福尔摩斯博学多才,通过仔细观察、严密推理,推断侦破了各类案情,捍卫法律的尊严,成了名副其实的神探。

  其实在学习上也是一样的,用9999+99,如果直接加就很麻烦,可是,用福尔摩斯的巧算就很快了,把9999看作10000,把99看作100,加起来再减2,那就很简单了。

  《福尔摩斯探案集》让我明白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领略到了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值得我去学习。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8

  读了英国早期作家,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才懂得了什么是无微不至的观察和超越常人的思维。

  这本书里面有福尔摩斯著名的经典探案故事《血字的研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最后的一案》、《空屋》等著名的故事。

  在合租房间的时候,华生医生认识了福尔摩斯,那时的`福尔摩斯只是一个热爱化学的人,也是一个“咨询侦探”。这本书讲了华生医生从不认识福尔摩斯到尊敬福尔摩斯的全过程。以下是福尔摩斯探的一个案件《血字的研究》。

  案发现场是一间好久没有人住的房子,凶手在杀人的同时也在墙上写下“rache”(复仇),福尔摩斯被叫到案发现场后,就开始观察起来,三天内福尔摩斯就抓到了凶手。大家都很想知道福尔摩斯是怎么推断出凶手在什么地方。他慢慢解说:我能根据这个人鞋子的尺码和跨一步的间距以及脚印的深浅得知此人的身高、体重、年龄。现场在尸体旁边掉下了一个结婚时用的男性戒指,凶手据对会回来取,排除警方人员,在房屋附近出现的人就是凶手。目击警官声称罪犯是一个脸红的大高个。不仅如此,罪犯期初和被害者是做着同一辆马车来的,罪犯是驾驶员,被害者是乘客。因为道路前有马车印,房屋前有马蹄乱走的景象。我就叫我手下的一些流浪儿童去车站寻找一个红脸的人。接下来,众所周知,他就被逮捕了。

  看到这儿,我十分佩服福尔摩斯的严密的逻辑思维和观察能力,很多侦探都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福尔摩斯也不例外:一些最难发现的东西,往往都是有力的证据。

  我佩服福尔摩斯的才能和智慧,让我学会了思考。这让我一生受益。思考和观察不仅是侦探所要具备的能力,也是每个人都学习的。比如我们要写一篇好作文,也要在生活中细心观察和总结。你要去说服一个人,你一定要有足够的理由,这也需要逻辑性。

  一本好书,一曲渗入生命的华彩乐章。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9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第二章巴斯克维尔的'魔犬,这章的简介是。‘我’和福尔摩斯接到的一个新任务是一个乡村出现了一个传说,那就是千万别晚上独自穿越沼地你会遭到诅咒。我读了下去他俩先调查让后询问人,调查。

  我发现‘我’很厉害,因为他和福尔摩斯一起探案。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0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保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 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但是一本好书,而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该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己要有信心,自己鼓励自己:“我一定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喜欢。读后感700字读后感550字读后感450字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1

  我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我非常喜欢的小说。它的名字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作者是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他是英国最负盛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称为“侦探小说之父”。作者是从华生的角度采用回忆的形式,记录了医生华生和福尔摩斯侦探一起调查案子的故事。文章有很多细节描写,突出了福尔摩斯强大的观察能力和推理能力。我认为福尔摩斯的头脑非常聪明,他的推理很符合事实,他在破案的时候尤其注重细节。

  这些侦探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血字的研究》。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处郊外别墅发生杀人案件。死者生前是一位爱干净又体面的中年男人,但他死后的样子非常可怕。华生,和福尔摩斯一起赶到现场看了看,仅仅只花费了二十分钟,福尔摩斯就根据现场的蛛丝马迹推理出凶手的特征,福尔摩斯告诉两位警察,凶手是个六尺多高的中年男子,他的脚可能不算大,穿着一双粗皮方靴子,抽印度雪茄烟,凶手的脸可能是赤红色,右手的指甲很长……最后,根据福尔摩斯提供的线索,凶手杰弗逊·赫伯也随之落网。读到这里,相信你们会和我一样惊讶于福尔摩斯这精彩绝伦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

  最让我伤心的是书中的《回忆录》,也是这本书的结局。追求正义的福尔摩斯同样也有棘手的对手,他最大的敌人就是莫利亚第教授,他可是个无比厉害的角色,这个家伙是个实实在在的恶魔,除非莫利亚第教授不在伦敦,否则福尔摩斯就不得安宁。有一次,福尔摩斯带着华生来到荷兰的一个小镇,第二天他们来到瑞士著名的莱辛巴赫瀑布观赏。这里果然壮观异常,让华生和福尔摩斯流连忘返。这时有个少年送来了一封信,信上有旅店的盖章,信里的人自称是店主,他说来了一位肺结核后期的英国妇女,突然咳血,怕是有生命危险,身为医生的华生只好留下伙伴独自下山。等华山赶到店里才发现这是莫利亚第教授的阴谋诡计,他转身去找福尔摩斯,可瀑布附近都不见福尔摩斯的'身影。不放弃的华生最终在瀑布的石缝里找到了福尔摩斯遗留下来的纸条,最后经过专家的勘察,这里曾进行过一场激烈的搏斗,搏斗的最终结果就是福尔摩斯与罪犯一同坠入无底深渊之中。华生在回忆录的结尾说到他会永远怀念福尔摩斯,这是华生知道最好的,最明智的人。

  看到这样的结尾,不免让人感到唏嘘。我倒愿意相信福尔摩斯会大难不死,在谷底会被人救下,之后他还会回到一生的挚友——华生身旁并肩作战,继续追求正义,追求真理!相信你们读完这本书后,会和我一样有很多收获,也会有很多思考。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2

  轻轻的合上了书,经过了一个星期的努力,使我终于读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侦探小说我也读了不少,如《罗杰疑案》,《名侦探柯南》等,但唯独《福尔摩斯探案集》让我为之心动。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里面讲述了福尔摩斯精彩的破案经历,篇篇情节曲折,内容动人心弦。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深深的打动这我。同时也让我悟出了一些人生的道理。

  很多年以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大家心目中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扞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拉人们心中的神探,成拉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成拉我心中的梦想。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景、扣人心玄的悬念吸引着我。尤其是书中的最后一个故事,也是福尔摩斯最后一案中说到“福尔摩斯与最危险的罪犯莫里亚蒂两人进行搏斗时一起坠入深渊,而他则留给华生留拉一封信,告诉他能除掉这样一大祸害我非常高兴,就是牺牲自己也值得。”这段话我了解到福尔摩有除掉罪犯不惜牺牲自己生命的精神,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敬佩,虽然我们不能也像他一样和敌人,坏蛋同归于尽,但是我们可以学习和发扬他的那种伟大精神。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3

  福尔摩斯是一个诞生于大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性格鲜明、个性突出的大侦探。

  这本书中有许多精彩的章节,我记的最清楚的就是“沼地惊魂”这个章节。这一段的故事跌宕起伏,一环扣一环,充分体现了福尔摩斯做为侦探的勇敢、机智和善于发现线索的'智慧。还有一节我也记忆犹新,叫“氰水母”,讲的是福尔摩斯的好友来到海边游泳,可是游泳完后被人发现暴死于家中,死者身上有一条条可怕的红肿,重重线索会合后,发现杀手竟是海中的氰水母。

  福尔摩斯是怎样成为举世闻名的大侦探的呢?其实这并不难,关键是要有一双善于发现线索的眼睛,还有能随时处理问题的大脑,福尔摩斯就是靠这两样东西成为举世闻名的大侦探的。当然,侦探也不是那么好做的,还得有勇气,这个也很重要。总之,我在这本书里学到了很多东西,他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

  还有一个小意外,当时作者让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中与坏人同归于尽,受到了读者的强烈反对。廹于压力,作者让他又复活了,最后隐居在英国乡村,这才安了读者的心。

  福尔摩斯是一个大侦探,同时也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作为一个侦探,有着过人的勇气和机灵的脑瓜,值得我们学习。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4

  他,是一个影响世界几代读者的神秘侦探;他,是一个家喻户晓威名赫赫的传奇英雄;他,是个荧屏前长热不衰备受青睐的经典;他,是个现实世界中人人向往的不朽传说……他,就是举世闻名的夏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是一个具有极高的侦探天赋的侦探。面对复杂离奇、扑朔迷离、毫无头绪的案情,他仿佛对一切了如指掌,只需一些推理便不仅展现了案情的经过、凶手、动机、内幕和真相,而且更完美的体现了福尔摩斯令人惊才艳艳的侦探天赋。他沉着、冷静、不屈服、不退缩、不畏困难,把每一个环节都串联起来,通过他超出常人般的分析、推理、实验,最终使案情水落石出。

  举一个例子来说,又一件凶杀案,毫无头绪,凶手十分狡猾,几乎没有给警方留下什么线索,警方请福尔摩斯出面。福尔摩斯充分利用他的侦探天赋,通过乱七八糟的车轮印明白了凶手是和被害人一起坐马车来的,并且马车是由一批有着三个旧铁蹄及一个前脚新铁蹄的马拉的;通过凶手跨步的大小得知了凶手是个壮年人,身高超过六英尺;通过脚印知道了凶手穿的是方头鞋;通过地上的烟灰知道了凶手抽特里奇那波黎(印度南部的一个城市)雪茄;通过凶手在墙上写的血字中轻微的刮痕可以看出凶手的指甲颇长。从这些线索中足以看出福尔摩斯的推理和分析技能有多么高超。

  再拿一个小例子来说,一个华生哥哥(福尔摩斯的朋友)的手表,从表盒里至少有四个号码中,福尔摩斯推断出华生的哥哥缺钱花;通过表盒上的刮痕,福尔摩斯推断出华生的哥哥非常不整洁而且不负责任;通过内盘上的钥匙孔旁边无数的刮痕,福尔摩斯推断出华生的哥哥是个醉汉。这两个例子都充分地体现了福尔摩斯超出常人的侦探技能,十分高超。

  而他推断出的这些细节,并没有什么难点,只是依靠一些平常的推理,细致的观察、分辨,和一些知识,就能推断出来。任何一个知识充足的人,只要细心观察,也能推断出来。但是,能做到这些的人,却寥寥无几。所以,细致的观察是多么的重要啊!

  与此同时,福尔摩斯的.人格魅力就像他的探索能力一样。他以一贯优雅的贵族风采让我们着迷,而有时,他在说话的时候,还带着孩子似的纯真的粗鲁,这可爱的一面不仅没有损坏他的形象,反而让我们觉得他更加真实可亲。

  当然,最让人感动的还是福尔摩斯和朋友华生的真实友情。他们的感情深挚无比——像兄弟、像战友、像亲人;他们一起拨开迷雾、一起探秘寻踪、一起经历——这是世界上最让人感佩的友谊,任凭时空消逝,而他们却可以带给你永远的温暖和感动……

  这本书令我印象深刻,它将使我受益无穷。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5

  福尔摩斯收了一封信,弗克森上面说是要福尔摩斯调查吸血鬼的事.我认为吸血鬼不一定是什么吸血鬼怪.有个女人生了个孩子,她竟咬婴儿的脖子,咬出了血,福尔摩斯就开始探案.有一天,一个叫杰克的儿子中了毒,他拿毒箭在狗身上做实验的.目的地是要杀婴儿,拿毒箭在狗身上探试,狗腿瘸了。

  福尔摩斯终于查出来了,杰克毒伤了婴儿,妈妈吸毒液是要致病.真相大白了,他们和好了.感谢了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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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2

  在前段时间我读了阿瑟·柯南道尔的名作—《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这本书主要以医生华生的角度来讲述福尔摩斯在探案时的过程,但令我印象深刻的不是那一桩桩、一件件的精彩探案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

  福尔摩斯是一位为人民服务的侦探。每次案子的对象:有平民、有富人、有官员......不论是什么平民百姓还是高官达贵,不论是低贱的事还是高贵的.事,福尔摩斯都竭尽全力地去处理。

  福尔摩斯是一位不慕名利的侦探。每次结案之后,总会被一些有歹心之人抢了功劳,但福尔摩斯并不怨恨,反而同他们相交甚好,这样的胸怀让人着实敬佩不已。

  这便是福尔摩斯,一个用灿烂的正义之光与污浊的黑暗势力斗争,消除社会的罪恶,净化社会的风气,为社会的安定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而我,做事总是马马虎虎,随随便便,丢三落四。看来这本书后明白了如何思索,怎样去分析问题。福尔摩斯的细心和坚持不懈也让我明白了,只要坚持,一定会达到目的。那既然我没有福尔摩斯那过人的智慧,那我就一定要学习他那锲而不舍的精神,用足够的精神去学习。

  同学们,来看《福尔摩斯探案集》吧!提升自己的人格魅力,还自己一个美好未来。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3

  在寒假中我与一本书相遇了。可以这样说,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曾与它擦肩而过,那时,只是匆匆一瞥,没有细细品尝,现在想起来,我真是错过了一本奇书。没错,它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一本著名的侦探小说。谁也不知道阿瑟。柯南道尔是怎样写出来的,每个章节、每个段落、甚至每句话都能成为破案的关键点。不得不说阿瑟。柯南道尔有非常大的想象力,整本小说就好象一张大网,这张网的每个细节都由他编织出来,他对细节描写得精妙绝伦,无微不至。他在一点一点地编织大网的同时,给作者留下悬念,带来困惑,等到他这张大网编织完成时,一切都水落石出了。

  每件奇案都有它独特的风格。作者在描写完案子的情况后,又会再写出案子中主人公的故事,娓娓道来。看完《血字的研究》后,我又觉得死者都该死,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一点不错,文中的露茜与侯伯本来是幸福的一对,却因种种原因变得阴阳相隔,竟是因为露茜所在的宗教组织,女子必须嫁给宗教中的男子,有些男人甚至三妻四妾,比如说垂伯,已经有了七个老婆,却好意思再逼迫露茜嫁给他,这也难怪侯伯会和他拼命。

  人与人本就是同一个种族的,本可以和睦相处,是什么竟让他们人格扭曲,甚至去抢、去偷,用上卑鄙的手段?一切都是为了人们口中的所谓的利益。金钱、权利、爱情,无不吸引着人们。侯伯和斯坦杰森只是为了他们的贪婪付出了代价。若不是他们紧紧相逼,杀死了露茜的父亲,之后强娶露茜,让露茜抑郁而死,侯伯又怎会杀了他们两个渣!若不是他们紧紧相逼,侯伯与露茜早就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露茜的父亲也会活得好好的,侯伯又怎会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想法呢?怎会得知自己得了血管瘤,随时会死的情况后,还与他们拼命呢?这一切不过是他们咎由自取罢了。同时,也为以前宗教信徒们肓目的追求感到悲哀。

  在《巴斯科维尔庄园的猎犬》中,你会觉得根本就没有凶手,在《四签名》你又会觉得是四个人合伙作案,其实凶手只有一个。福尔摩斯经典的推理和扣人心弦的破案过程,总令我心中崩着一根弦,当一切真相大白,尘埃落定时,心中的弦便会松开,一切总是令人提心吊胆。

  福尔摩斯,柯南道尔将他塑造得很好,一位理性的聪明的侦探。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向他学习,一切都要有计划,不能肓目的生活,一寸光阴一寸金,人生哪有那么多时间来浪费?人的一生,一定要井然有序,不能善恶不分,一直受骗上当,到头来还不知道自己一生到底干了些什么有意义的事!

  因此,在人生道路上,让我们用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4

  我读了著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后,叹为观止,兴奋,冲动的心情,久久不得平静……

  故事的主人公就是福尔摩斯,他在推理方面十分感兴趣,什么再难的案件在他手上都能迎刃而解。而且福尔摩斯对其他的'方面也略知一二,算是全能侦探了。只要一碰到难以破解的案件就会废寝忘食,像个上了发条的机器人,不停地工作。一但得到了答案,就像个孩子,开心得大吼大叫的。

  翻开目录,看到那些令人直发抖的题目:带面纱的房客,夜伴哭声,斑点带子案……让我打了个冷颤。

  福尔摩斯的乐趣就是破案,一天没案子就心痒痒。他破了许多离奇乖僻的案子。就连警方都佩服他,福尔摩斯比那些笨蛋警方好多了,但他从来都不在意功绩还有报仇,只觉得有案件破自己就十分满足。而那些功绩,常常被那些什么都没做,耍耍嘴皮子的警方抢走了。

  福尔摩斯也有许多优点,和令我们学习的品格。其实我们如果也像他一样,遇到困难冷静地处理,就会少了许多,因为烦躁,不安的心情带来的许多麻烦。他让我明白了——“光有知识是不够的,还应当应用;光有愿望是不够的,还要行动。〞

  如今,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侦探的典范。但他从不骄傲,让我们在心里深深地刻画下这位,象征着希望与智慧的名侦探——福尔摩斯!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5

  我平时爱读书,最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之“红头发协会”这一故事。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犯罪团伙为了去银行盗窃,不惜一切代价创办了红头发协会。只要是红头发,年满21岁,被应聘了就能每周得到4磅,目的就是将一位红头发先生支开后,再从他家里挖暗道去偷窃银行。可这一切逃不过福尔摩斯的“法眼”。

  读了这个故事,我发现福尔摩斯能够成为一个大侦探不是偶然的,而是通过他平时的.善于观察,不断积累才取得成功的。我们要向他学习,学习他身上做事细心、考虑周到的特点,学习他坚强、勇敢、不畏艰险的品质,学习他乐观、自信、积极向上的心态!这让我不由自主地想到平常自己的表现。做数学题的时候,我经常会将草稿本上的得数搬到本子上去时,漏掉一个零或别的数字。语文写作文分不清“的、地、得”,真是有点小马虎。而且我平常遇到小事容易掉眼泪,表现出自己很不坚强、自信和勇敢。

  书中另外还有一个人物华生,他是福尔摩斯的好朋友。他们俩一起合作侦破了许多疑难案件。这让我感受到了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精神。这真是团结力量大啊!

  我爱看这本书,相信大家去读了也会喜欢上它的。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6

  在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福尔摩斯----长着长长的鹰钩鼻,下巴方正,头戴礼帽,身体消瘦,爱带手杖,嘴衔烟斗的人永远活在我的心中。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破了许多离奇的案子,如血字的'研究,五个橘核,蓝宝石......

  福尔摩斯在破血字的研究这一案子中,在距凶案发生现场还有100多米左右的地方,就坚持下马,仔细的用双眼观察地面。他一会留心的观察地面上有没有马车经过的痕迹和凶手留下的脚印,一会又紧锁眉头,好像在思考什么,不放过凶手留下的任何线索,寻找破案的证据。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一时半会解决不了的问题。学习福尔摩斯善于观察,善与探究,善于思考问题的精神。还有跳舞的小人这一案子扑朔迷离,案情很难进展。但福尔摩斯敏捷的思维,严谨的推理成功的破解出跳舞小人的秘密。最终抓获了罪魁祸首阿贝·斯兰尼,让埃尔·西波特里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因为福尔摩斯在黄面人这一案,由于下结论过早出了错误,但他知错就改,我们也要学习这种精神。

  如果我们身边多几个善于思考,善于观察的人,那社会上坏人会越来越少,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和谐,国家就会变得更富强!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7

  “书如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课外书,其中让人心情澎湃,热血沸腾,记忆深刻的便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这册书共有10本,作者是柯南?道尔,主角为夏洛克?福尔摩斯,各有4部中篇及56个短篇,一百多年被译为57种文字。

  福尔摩斯在我眼里就像一位魔术师,他可以用不可思议的方法去思考,即使不相干的事,他也会联想到。让我很不明白,解释原因后,又让我把这个问题想得重要极了。他的观察能力很强,在案发现场,任何的蛛丝马迹,不管是脚印、烟灰、还是笔迹,都逃不过他的双眼,都能成为他的破案线索,他有着不同于常人的思维,正是这种思维让福尔摩斯侦破一起起错综复杂的案件。

  在福尔摩斯破的案件中,最吸引我的是《歪嘴男人》,讲得是一位本来拥有体面生活的绅士,甘愿打扮成乞丐去乞讨,原因是他发现这样可以挣很多钱,甚至比原有的工作收入更多。而他的妻子一直被蒙在鼓里,以为丈夫失踪了,就请了神探福尔摩斯,他用简单而巧妙的`方法揭开了真相。还有《博斯科姆比溪谷疑案》这讲得是查尔斯?麦卡锡先生死了,线索指向他的儿子小麦卡锡,但令人意外的是,最后福尔摩斯查明小麦卡锡的恋人特纳小姐的父亲才是凶手,因为当年老特纳是一名强盗,查尔斯?麦卡锡是知情人,并一再讹诈老特纳,查尔斯?麦卡锡为了获得特纳家的财产,要儿子和特纳小姐结婚,老特纳杀了查尔斯?麦卡锡,并不久后病逝了……

  福尔摩斯博学多才,通过仔细观察、严密推理,推断侦破了各类案情,捍卫法律的尊严,成了名副其实的神探。

  其实在学习上也是一样的,用9999+99,如果直接加就很麻烦,可是,用福尔摩斯的巧算就很快了,把9999看作10000,把99看作100,加起来再减2,那就很简单了。

  《福尔摩斯探案集》让我明白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领略到了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值得我去学习。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8

  读了英国早期作家,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才懂得了什么是无微不至的观察和超越常人的思维。

  这本书里面有福尔摩斯著名的经典探案故事《血字的研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最后的一案》、《空屋》等著名的故事。

  在合租房间的时候,华生医生认识了福尔摩斯,那时的`福尔摩斯只是一个热爱化学的人,也是一个“咨询侦探”。这本书讲了华生医生从不认识福尔摩斯到尊敬福尔摩斯的全过程。以下是福尔摩斯探的一个案件《血字的研究》。

  案发现场是一间好久没有人住的房子,凶手在杀人的同时也在墙上写下“rache”(复仇),福尔摩斯被叫到案发现场后,就开始观察起来,三天内福尔摩斯就抓到了凶手。大家都很想知道福尔摩斯是怎么推断出凶手在什么地方。他慢慢解说:我能根据这个人鞋子的尺码和跨一步的间距以及脚印的深浅得知此人的身高、体重、年龄。现场在尸体旁边掉下了一个结婚时用的男性戒指,凶手据对会回来取,排除警方人员,在房屋附近出现的人就是凶手。目击警官声称罪犯是一个脸红的大高个。不仅如此,罪犯期初和被害者是做着同一辆马车来的,罪犯是驾驶员,被害者是乘客。因为道路前有马车印,房屋前有马蹄乱走的景象。我就叫我手下的一些流浪儿童去车站寻找一个红脸的人。接下来,众所周知,他就被逮捕了。

  看到这儿,我十分佩服福尔摩斯的严密的逻辑思维和观察能力,很多侦探都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福尔摩斯也不例外:一些最难发现的东西,往往都是有力的证据。

  我佩服福尔摩斯的才能和智慧,让我学会了思考。这让我一生受益。思考和观察不仅是侦探所要具备的能力,也是每个人都学习的。比如我们要写一篇好作文,也要在生活中细心观察和总结。你要去说服一个人,你一定要有足够的理由,这也需要逻辑性。

  一本好书,一曲渗入生命的华彩乐章。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9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第二章巴斯克维尔的'魔犬,这章的简介是。‘我’和福尔摩斯接到的一个新任务是一个乡村出现了一个传说,那就是千万别晚上独自穿越沼地你会遭到诅咒。我读了下去他俩先调查让后询问人,调查。

  我发现‘我’很厉害,因为他和福尔摩斯一起探案。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0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保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 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但是一本好书,而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该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己要有信心,自己鼓励自己:“我一定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喜欢。读后感700字读后感550字读后感450字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1

  我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我非常喜欢的小说。它的名字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作者是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他是英国最负盛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称为“侦探小说之父”。作者是从华生的角度采用回忆的形式,记录了医生华生和福尔摩斯侦探一起调查案子的故事。文章有很多细节描写,突出了福尔摩斯强大的观察能力和推理能力。我认为福尔摩斯的头脑非常聪明,他的推理很符合事实,他在破案的时候尤其注重细节。

  这些侦探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血字的研究》。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处郊外别墅发生杀人案件。死者生前是一位爱干净又体面的中年男人,但他死后的样子非常可怕。华生,和福尔摩斯一起赶到现场看了看,仅仅只花费了二十分钟,福尔摩斯就根据现场的蛛丝马迹推理出凶手的特征,福尔摩斯告诉两位警察,凶手是个六尺多高的中年男子,他的脚可能不算大,穿着一双粗皮方靴子,抽印度雪茄烟,凶手的脸可能是赤红色,右手的指甲很长……最后,根据福尔摩斯提供的线索,凶手杰弗逊·赫伯也随之落网。读到这里,相信你们会和我一样惊讶于福尔摩斯这精彩绝伦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

  最让我伤心的是书中的《回忆录》,也是这本书的结局。追求正义的福尔摩斯同样也有棘手的对手,他最大的敌人就是莫利亚第教授,他可是个无比厉害的角色,这个家伙是个实实在在的恶魔,除非莫利亚第教授不在伦敦,否则福尔摩斯就不得安宁。有一次,福尔摩斯带着华生来到荷兰的一个小镇,第二天他们来到瑞士著名的莱辛巴赫瀑布观赏。这里果然壮观异常,让华生和福尔摩斯流连忘返。这时有个少年送来了一封信,信上有旅店的盖章,信里的人自称是店主,他说来了一位肺结核后期的英国妇女,突然咳血,怕是有生命危险,身为医生的华生只好留下伙伴独自下山。等华山赶到店里才发现这是莫利亚第教授的阴谋诡计,他转身去找福尔摩斯,可瀑布附近都不见福尔摩斯的'身影。不放弃的华生最终在瀑布的石缝里找到了福尔摩斯遗留下来的纸条,最后经过专家的勘察,这里曾进行过一场激烈的搏斗,搏斗的最终结果就是福尔摩斯与罪犯一同坠入无底深渊之中。华生在回忆录的结尾说到他会永远怀念福尔摩斯,这是华生知道最好的,最明智的人。

  看到这样的结尾,不免让人感到唏嘘。我倒愿意相信福尔摩斯会大难不死,在谷底会被人救下,之后他还会回到一生的挚友——华生身旁并肩作战,继续追求正义,追求真理!相信你们读完这本书后,会和我一样有很多收获,也会有很多思考。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2

  轻轻的合上了书,经过了一个星期的努力,使我终于读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侦探小说我也读了不少,如《罗杰疑案》,《名侦探柯南》等,但唯独《福尔摩斯探案集》让我为之心动。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里面讲述了福尔摩斯精彩的破案经历,篇篇情节曲折,内容动人心弦。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深深的打动这我。同时也让我悟出了一些人生的道理。

  很多年以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大家心目中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扞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拉人们心中的神探,成拉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成拉我心中的梦想。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景、扣人心玄的悬念吸引着我。尤其是书中的最后一个故事,也是福尔摩斯最后一案中说到“福尔摩斯与最危险的罪犯莫里亚蒂两人进行搏斗时一起坠入深渊,而他则留给华生留拉一封信,告诉他能除掉这样一大祸害我非常高兴,就是牺牲自己也值得。”这段话我了解到福尔摩有除掉罪犯不惜牺牲自己生命的精神,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敬佩,虽然我们不能也像他一样和敌人,坏蛋同归于尽,但是我们可以学习和发扬他的那种伟大精神。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3

  福尔摩斯是一个诞生于大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性格鲜明、个性突出的大侦探。

  这本书中有许多精彩的章节,我记的最清楚的就是“沼地惊魂”这个章节。这一段的故事跌宕起伏,一环扣一环,充分体现了福尔摩斯做为侦探的勇敢、机智和善于发现线索的'智慧。还有一节我也记忆犹新,叫“氰水母”,讲的是福尔摩斯的好友来到海边游泳,可是游泳完后被人发现暴死于家中,死者身上有一条条可怕的红肿,重重线索会合后,发现杀手竟是海中的氰水母。

  福尔摩斯是怎样成为举世闻名的大侦探的呢?其实这并不难,关键是要有一双善于发现线索的眼睛,还有能随时处理问题的大脑,福尔摩斯就是靠这两样东西成为举世闻名的大侦探的。当然,侦探也不是那么好做的,还得有勇气,这个也很重要。总之,我在这本书里学到了很多东西,他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

  还有一个小意外,当时作者让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中与坏人同归于尽,受到了读者的强烈反对。廹于压力,作者让他又复活了,最后隐居在英国乡村,这才安了读者的心。

  福尔摩斯是一个大侦探,同时也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作为一个侦探,有着过人的勇气和机灵的脑瓜,值得我们学习。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4

  他,是一个影响世界几代读者的神秘侦探;他,是一个家喻户晓威名赫赫的传奇英雄;他,是个荧屏前长热不衰备受青睐的经典;他,是个现实世界中人人向往的不朽传说……他,就是举世闻名的夏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是一个具有极高的侦探天赋的侦探。面对复杂离奇、扑朔迷离、毫无头绪的案情,他仿佛对一切了如指掌,只需一些推理便不仅展现了案情的经过、凶手、动机、内幕和真相,而且更完美的体现了福尔摩斯令人惊才艳艳的侦探天赋。他沉着、冷静、不屈服、不退缩、不畏困难,把每一个环节都串联起来,通过他超出常人般的分析、推理、实验,最终使案情水落石出。

  举一个例子来说,又一件凶杀案,毫无头绪,凶手十分狡猾,几乎没有给警方留下什么线索,警方请福尔摩斯出面。福尔摩斯充分利用他的侦探天赋,通过乱七八糟的车轮印明白了凶手是和被害人一起坐马车来的,并且马车是由一批有着三个旧铁蹄及一个前脚新铁蹄的马拉的;通过凶手跨步的大小得知了凶手是个壮年人,身高超过六英尺;通过脚印知道了凶手穿的是方头鞋;通过地上的烟灰知道了凶手抽特里奇那波黎(印度南部的一个城市)雪茄;通过凶手在墙上写的血字中轻微的刮痕可以看出凶手的指甲颇长。从这些线索中足以看出福尔摩斯的推理和分析技能有多么高超。

  再拿一个小例子来说,一个华生哥哥(福尔摩斯的朋友)的手表,从表盒里至少有四个号码中,福尔摩斯推断出华生的哥哥缺钱花;通过表盒上的刮痕,福尔摩斯推断出华生的哥哥非常不整洁而且不负责任;通过内盘上的钥匙孔旁边无数的刮痕,福尔摩斯推断出华生的哥哥是个醉汉。这两个例子都充分地体现了福尔摩斯超出常人的侦探技能,十分高超。

  而他推断出的这些细节,并没有什么难点,只是依靠一些平常的推理,细致的观察、分辨,和一些知识,就能推断出来。任何一个知识充足的人,只要细心观察,也能推断出来。但是,能做到这些的人,却寥寥无几。所以,细致的观察是多么的重要啊!

  与此同时,福尔摩斯的.人格魅力就像他的探索能力一样。他以一贯优雅的贵族风采让我们着迷,而有时,他在说话的时候,还带着孩子似的纯真的粗鲁,这可爱的一面不仅没有损坏他的形象,反而让我们觉得他更加真实可亲。

  当然,最让人感动的还是福尔摩斯和朋友华生的真实友情。他们的感情深挚无比——像兄弟、像战友、像亲人;他们一起拨开迷雾、一起探秘寻踪、一起经历——这是世界上最让人感佩的友谊,任凭时空消逝,而他们却可以带给你永远的温暖和感动……

  这本书令我印象深刻,它将使我受益无穷。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5

  福尔摩斯收了一封信,弗克森上面说是要福尔摩斯调查吸血鬼的事.我认为吸血鬼不一定是什么吸血鬼怪.有个女人生了个孩子,她竟咬婴儿的脖子,咬出了血,福尔摩斯就开始探案.有一天,一个叫杰克的儿子中了毒,他拿毒箭在狗身上做实验的.目的地是要杀婴儿,拿毒箭在狗身上探试,狗腿瘸了。

  福尔摩斯终于查出来了,杰克毒伤了婴儿,妈妈吸毒液是要致病.真相大白了,他们和好了.感谢了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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