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合同集锦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设计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设计合同1
构筑单位: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计划单位: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了责任,分工协作,互助结束国度构筑项目标计划任务,根据《构筑工程勘察计划公约条例》的法则和_______承诺的筹划任务书,经甲乙两边富裕会商,特签订本公约,以便互助服从。
第一条工程名称、范围、投资额、构筑地点
甲主拜托乙方负担_______________工程的计划项目,构筑安置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承诺总投资为_______________万元,构筑地点在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的任务
1、甲方应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过去,向乙方提交业经上报承诺的计划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材料(或经过议定承诺的资本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和谈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计划要求的勘察资料、必要经过议定科研获得的技巧资料。甲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施工图计划前,应供给经过议定承诺的初步计划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计划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前提,以及有关配置的技巧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包管质量,不得随便变动。
2、及时办理各计划阶段的计划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构造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计划技巧交底。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关照乙方参加完工验收。
4、在计划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供给必要的工作前提,并在糊口生涯上予以便利,在计划和施工进程中因技巧上的特别必要进行实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互助甲方到外埠的差旅费均由甲方当真。
5、甲方必须保护乙方的计划文件,不得擅自点窜,未经乙方赞成,甲方不得复制、反复利用或擅自扩大构筑范畴。甲方有任务保卫乙方的计划版权,不得让渡给第三方反复利用。
第三条乙方的任务
1、乙方必须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过去,向甲方交付初步计划文件。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过去,向甲方交付技巧计划文件。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过去,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计划文件。此中,初步计划文件一式_______份,技巧计划文件一式_______份,施工图计划文件一式_______份,甲方另需增加文件份数和必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过去,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终了扫数计划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配置清单)。
(大型构筑安置工程,甲乙两边可视详细环境分阶段进行计划,在具有计划前提时,两边签订阶段计划公约,详细法则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计划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计划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公约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承诺的计划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计划的承诺文件,以及有关计划技巧经济和谈文件、计划标准、技巧典范、规程、定额等发起勘察技巧要乞降进行计划,提交符合质量的计划文件。
3、初步计划经上级主管部分检察后,在原定任务书范畴内的必要点窜,乙方该当真负担。
4、计划单位对所负担计划任务的构筑项目应互助施工,进行施工前技巧交底,办理施工中的有关计划题目,当真计划变动和点窜预算,参加潜藏工程验收和工程完工验收。
第四条计划的点窜和中断
1、甲方因故要求点窜工程的计划,经乙方赞成后,除计划文件交付时候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点窜工日,每工日按_______元增付计划费,或按计划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谋划。
2、原定任务书如有庞大变动而重作或点窜计划时,须具有计划审批构造或计划任务书承诺构造的定见书,经两边会商,另订公约。已经进行了的计划费用的付出,按前条方法谋划。
3、甲方因故要求半途中断计划时,应及时用书面关照乙方,已付计划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时,增付和结清计划费,同时结束公约干系。
第五条计划费的数量和交付方法
本计划公约见效后___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称于计划费的20%的定金,计划公约践诺后,定金抵作计划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计划方案后___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付出_______%的计划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_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扫数计划费(计划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计划费,可按单项工程计划结束后别离拨付)。
第六条嘉奖与违约责任
1、在公道的工程投资把握数内,因为乙方采取进步技巧或公道发起而节减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省投资额中提取_______%嘉奖乙方。
2、因为甲方不能按期、精确供给有关计划资料,导致乙方没法进行计划或造成计划返工,乙方除可将计划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吃亏工日,以每日_______元谋划增付计划费。
3、甲方不根据公约法则的时候向乙方付出定金和计划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法则,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因为乙方的因为,耽搁计划文件的交付时候,每耽搁___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称于计划费的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计划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计划质量差劲引发返工,应由乙方连续美满计划任务,并视酿成的吃亏华侈大小减收或免收计划费。对付因乙方计划不对造成工程庞大质量变乱者,乙方除免收受吃亏部分的计划费外,还应付与直接纳吃亏部分计划费相等的补偿金。
第七条别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约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两边签字后见效,扫数计划任务结束后失效。本公约如有未尽事件,需经两边互助会商,作出补充法则。补充协议与本公约具有划一出力,但不得与本公约内容抵牾。
在公约履行中如产生胶葛,两边应及时会商办理。会商不可时,两边属于联合部分的,由上级主管部分调整。调整不可,或不属于联合部分的,可向国度法则的公约办理构造申请仲裁,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告状。
本公约本来一式二份,甲乙两边各执一份。公约副本一式_____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保存一份。
构筑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
计划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关联人:_______________
关联人:_______________
通信处:_______________
通信处:_______________
德律风或电报:_______________
德律风或电报: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订
工程设计合同2
发包方: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 项目编号: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
2、项目地址:____________
3、现场施工条件:施工用水、用电已接通(水电费自理,遵守学校管理制 度)
4、工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5、开工时间以甲方下达开工单时间为准。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合同条 款约定的开工日期日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同意后可 推迟开工日期,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 指派 __________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联系方式为 __________ ,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隐蔽工程的验收,办理设计变更、签证及验收手续,负责协调现场 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指派 ________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联系方式为 _________ 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按甲方要求进场施工,并提前组织好材料的采购、运输、保护等工作。
(3)按施工安全规范规定,采取施工保卫安全等技术措施,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及第三者安全,负责现场设施和成品的保护工作。
(4)接受甲方及监理的监督和管理,并服从甲方对工程总进度计划的安排与施工协调。
(5)严格按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合同工期。
(6)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办理竣工资料的移交,编制工程结算。
(7)工程完工后即时清运垃圾,做到工完场清,垃圾堆放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8)乙方施工用水、电费用自理。
(9)施工期间,乙方负责被其施工污染的施工现场及校园道路的打扫和垃圾清运工作,如因此被相关职能部门处罚,乙方需自行负担该款项罚款。
(10)按本合同约定做好相应由乙方所做的材料设备、半成品、成品及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工作。
(11)施工期间的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12)乙方应该按规定到__________省建设管理部门备案。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必须按图纸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乙方确保质量达到合格。
三、合同工期:工期 _________日历天。
四、合同价款
1、本合同采用综合单价合同,工程量据实结算。合同金额为 ¥ ________ (人民币 _______元整),其中暂列金¥ ______ 元(人民币_______ 元整)。
2、当工程量清单中明确已有的内容,但乙方响应文件商务标中没有的项目,视同乙方让利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必须按工程量清单施工。
3、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等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维保。
五、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合同价款的30%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含文明施工费),乙方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或甲方要求提交本工程“月进度表”报送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经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及主管领导审定后,由甲方财务部门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进度款累计支付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70%。当工程完工时,甲方审核工程量后,工程款可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工程竣工结算书及相关资料,经甲方审核、审计后,甲方自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30天内,付至审定的总价款的100%(扣除已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及工程预付款)。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总额不得大于经审计后结算总额的5%,超过5%的部分发生的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工程预付款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预付款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六、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质量标准为合格。
2、乙方在施工前所有材料必须经过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材料暂定价最终以甲方确认为准,否则不作结算依据。
3、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时,其返工费用和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并应注意对各方已完工产品的保护,如造成产品的损坏,乙方应予赔偿,具体额度由乙方和受损方友好协商。
七、施工及现场管理要求
1、安全文明施工,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伤亡等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损失。乙方所有管理或施工人员均与乙方发生聘用或劳动关系,与甲方不存在任何人事、聘用或劳动关系。乙方所有管理人员或施工人员与乙方发生的劳动、工伤事故等矛盾和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所有责任。
2、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各项防护工作,安全生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3、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乙方应对其员工不断进行安全教育,并及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八、材料设备供应
1、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规格、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设计图纸和本合同要求,品牌、产地应与投标书相符,若不相符,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予验收。由于材料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采购材料的约定:供应商应按照《报价主要施工材料的品牌型号产地》表填写并附上主要施工材料的相关资料。
3、乙方须按甲方“招标控制价”中主材价格采购相应品牌和规格的主要材料,采购的主要材料须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
九、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取得甲方书面批准。因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不予顺延。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应按甲方
书面的变更通知进行变更。因甲方要求的变更导致的费用增加和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确定变更价款
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信息价格缺价的,以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为准)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十、竣工验收及结算
1、竣工验收
(1)乙方在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内容后,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撤除全部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工程收尾所需的以外),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工程清理干净,如乙方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造成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按归档要求整理成册)和验收报告,竣工资料审核通过后约定验收时间,由甲方、乙方共同参加,验收通过后约定交工验收时间,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3)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本工程实际竣工日期。
2、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在甲方批准竣工报告后7天内提交齐全有效的结算文件报甲方审查,并经结算审计后按合同约定支付结算价款。
十一、工程保修
1、本工程的保修期为 ________ 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维修服务。
2、保修范围是指在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因施工质量造成的使用及寿命缺陷。
3、如经历两次(含两次)以上维修,仍不能解决问题,甲方有权另行安排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负责,且每次乙方需另支付维修总费用的20%作为甲方管理费。
4、乙方负责维修部分的工程,完成后经甲方验收签字认可。乙方在负责维修时,应本着工完场清的原则,如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争议与违约责任:
1、违约
(1)工期: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自身或主体工程工期延误,每逾期一天,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每天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投标文件没有承诺每天违约金的每日按照合同金额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但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如有甲方垫付款项,甲方优先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按同期人民银行利息收取垫付款项损失。
(2)工程质量:如因乙方原因引起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立即整改,直至质量达到合格为止。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因工程质量造成用户、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如由甲方代为垫付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优先从工程价款中扣除。
(3)逾期付款:如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条件,须每天按逾期款项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争议
双方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主张权利而发生的相关费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审计费、鉴定费、律师费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三、保险
乙方为一切进入本合同项目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等办理社会责任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没有购买相关保险,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四、履约担保
1、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为合同价的3%,在本合同签订前提交。
2、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且无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其他违约事项的情况下,一次性或均衡性结清质保金(不计利息)。如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违约的,则甲方只负责向乙方退还扣除乙方相应违约行为应支付的违约金及相关赔偿后的余额,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和相关赔偿的,甲方还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或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十五、其他条款
乙方必须确保具备承包本工程项目的相关资质,且本工程由其承担施工及安装,不能有任何形式的挂靠或转包、分包,否则一经发现,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且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乙方还须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六、合同文件组成
组成本合同其他文件包括(按优先解释顺序):
l、本合同书及其附件
2、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
3、投标函及其附录或响应文件(含磋商答疑)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协议履行中,甲方和乙方有关工程的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工程洽商、
有关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具有证明效力和合同效力的文件或资料视为本合同书的组成部分。
十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合同约定条款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
行号: ________________ 行号: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 月 ____ 日
工程设计合同3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环山道路工程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内容:_________车行道和人行道及排水等附属构筑物。
1.4承包范围:_________按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约定的范围。
第2条合同工期
2.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__日
2.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__日
2.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59天。
第3条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等级:_________优良
第4条合同价款
工程中标价:_________依据__________年全国市政及园林定额按四类二级取费,材料价格按照______年黄石市造价信息第二期为准,下浮17%为最终合同价。工程量据实结算。
第5条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_________
1、本施工合同;
2、技术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3、图纸;
4、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6条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6.1适用法律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6.2适用标准、规范
6.2.1《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6.2.2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98;6.2.3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2—90;6.2.4
其它与本工程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施工操作规程和验收标准。
第7条图纸
7.1发包人_______年___月______日前向承包人提供图纸2套。
7.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传给第三方。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其他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7.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1套完整图纸,供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第8条工程监理
8.1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由监理。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_
8.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监理工程师,其主要职权:_________
8.2.1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2.2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审查权。须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及时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对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应事先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8.2.3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
8.2.4工程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8.2.5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
8.2.6在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对工程量、工程价款的签证权,未经监理签证,发包人不予支付工程款。
8.2.7监理单位有权提出调换承包人工作不力的有关人员。
8.3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监理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监理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天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监理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指令后24小时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厂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监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
8.4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
8.5如需更换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第9条甲方代表9.1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本工程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9.2甲方代表的职权是:_________
9.2.1参与工程管理、督察工程质量、进度,控制工程投资。
9.2.2对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工程材料、工程量、工程价款、工程变更、工程分包、工期顺延的确认权。
第10条项目经理
10.1承包方项目经理:_________
10.2承包人依据合同,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发出的通知,送交监理工程师并经监理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10.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监理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10.4承包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0.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11条发包人工作
11.1协助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前期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甲方成立专门负责移树及迁坟工作的机构,有甲方牵头,乙方配合,解决以上工作,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11.2协助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申请批准手续。
11.3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11.4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11.5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另行约定。
第12条承包人工作
12.1每月第一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12.2配合发包人工程前期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迁坟等协调工作。
12.3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费用自理。
12.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如发生损坏,由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12.5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费用自理。
12.6保证施工场地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工交付发包人前清理平整现场,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第13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3.1承包人在本合同签署后3天内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5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3.2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当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3.3承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理由和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13.4因发包人原因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工期顺延。
13.5监理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或在口头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监理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按监理工程师要求作出处理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监理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不予顺延。
13.6由以下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经监理工程师确认报请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
13.6.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13.6.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支付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13.6.3理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13.6.4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13.6.5不可抗力。
13.6.6监理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14条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15条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同书约定的优良质量等级,质量等级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6条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监理工程师一经发现,承包人必须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质量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监理工程师可随时对工程的任何部位进行检查检验。第17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或中间验收条件,承包人首先须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时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监理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监理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监理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监理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8条重新检验
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19条安全施工
19.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9.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9.3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自理。出现安全事故甲方罚款乙方5万元。
19.4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5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裁定处理。
第20条工程量确认
20.1工程量的确认,由承包人申报,监理工程师会同承包人现场核实已完工程量并按合同规定计价后鉴证,承包人将监理工程师鉴证认可的工程量上报发包人核实后,由发包人确认工程量。标内工程量,由监理工程师核实、确认工程量。变更工程量,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_________
(1)单项变更工程量(增或减)在变更程序、手续完备的情况下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师复核后,发包人审核确认。
(2)变更金额计价原则按第23条有关规定执行。
20.2承包人每半个月的最后一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2天内按设计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将计量结果及时反馈承包人报送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在计量前24小时须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3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额支付的依据。监理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4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监理工程师不予计量。
第21条工程进度款支付
21.1承包人每月按监理工程师签字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的工程量上报进度,经发包人抽检核实认可后,支付80%的进度款,10%作质保金,质保金限额为合同价格的5%。
21.2工程款付到合同价款的80%时,即停付工程款直到工程完工。
21.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完后除预留5%的保修金外,其余一次付清。第22条材料采购
22.1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须按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到货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清点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级等内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2.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2.4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时,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2.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第23条工程变更
23.1施工中发包人若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工程师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
23.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3.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换用,须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换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3.4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报工程师同意,发包人认可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原则执行;
23.4.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
23.4.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3.4.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格,变更价格计算方式同投标价格计算方式。
23.4.4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承包人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3.4.5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监理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23.4.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24条竣工验收
24.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四套及竣工验收报告。
24.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24.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4.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第25条竣工结算
25.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5.2竣工验收通过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向承包人支付到95%的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剩下的5%留作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缺陷后付清。
25.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25.4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第26条质量保修
26.1承包人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6.2质保期一年,自竣工验收之日后的第一天开始计算。
第27条违约
27.1发包人违约。
27.1.1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7.1.2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27.1.3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7.2承包人违约。
27.2.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期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7.2.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罚款3%的合同价款。
27.2.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27.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一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28条争议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以向黄石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9条工程分包
29.1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也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29.2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责任。
29.3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30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
第31条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1.1在施工中发掘出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如发掘出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1.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监理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第32条合同解除
32.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32.2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2.3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但因承包人将工程转包而致使合同解除的除外,这种情况发生时所做工程不予结算,1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第33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33.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3.2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但工程质量缺陷责任依然存在。
33.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34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副本一式6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正本1份,副本3份,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工程设计合同4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阶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阶段及内容:______________;估算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
费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估算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___;
层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方案初步设计:________________;施工图(万元):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料及文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
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音乐会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料及文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
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20%定金___________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次付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次付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次付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全套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8.8本合同一式____份,发包人_____份,设计人______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子邮件、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他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住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
工程设计合同5
甲方:文昌绿泉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海南汇程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以下事项,双方经协商
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公司进行:招商画册设计(及相关品牌提升方案)
二、委托内容及时间:
1、设计初稿时间(可修改三次): 20xx年3月10日至20xx年3月17日
2、委托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总共为: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预定20页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签订时需支付总款的20%设计费人民币600元,(大写:陆佰元整)。
2、乙方策划设计的内容通过甲方审核确定后,并将甲方审阅同意的设计制作正式稿及电子
文档交付甲方,交付后甲方需支付乙方需付总款的80%,计2400元(大写:贰仟肆佰元整)。
四、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甲方对该作品享有使用权,不享受所有权。
2、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符合甲方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提供明确的工作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资料及咨询等;
2、甲方及时对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进行反馈;甲方使用后向乙方支付约定费用。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及市场运作的创意设计方案,供甲方确认,并在双方沟
通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
2、乙方全程监督各项目实施情况和实施质量;
3、乙方在项目结束后一年内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回访,检查项目实施效果,并及时提出相应
的整改意见,辅助进行整改;
4、项目结束后一年内,如果项目实施发生问题,乙方将免费进行设计方案整改。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方须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2、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
3、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文昌绿泉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
乙方:海南汇程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日 2
工程设计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由乙方为甲方完成甲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特订立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工程项目及施工期限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开工日期:接到甲方通知后二十日内开工
五、工程工期:总工期25天,施工进度应与装修等专业施工进度相协调
六、质量等级:达到优良标准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
一、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第三条工程方案设计及变更
一、本工程由乙方设计,甲方审核,乙方严格按照审核后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二、工程施工过程中,若甲方提出设计变更,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提出设计变更,亦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需得到甲方书面认可。
第四条工程期限
一、工程可根据施工条件具备情况分期实施、分期验收、分期决算。
二、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协调方可安排工期顺延。
1.建设单位不能按时提供施工条件影响工程正常进行。
2.不属乙方原因引起的重大设计变更,导致修改方案等原因而影响进度。
3.受在现场施工的其它施工工程影响,本工程施工不能进行。
4.不可抗力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五条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时间
一、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总价定为人民币______元,即____________元整。
二、付款方式、时间: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付工程合同额的______%,即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本工程合同额的______%:即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第六条工程验收
一、在工程未经验收前,甲方不得提前启用或擅自运用系统。否则,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及其它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应组织有关人员按上述标准进行验收。
三、工程在通过验收一周内,乙方应将工程的全套齐全的施工文档及相关资料移交甲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洽商、变更、验收手续和其他事宜。
2、提前两天书面通知乙方开工时间。
3、协调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设计相撞或施工交叉等相关事宜。
4、协助解决施工现场用水用电。乙方自备用水用电设备。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代表按照本合同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接受甲方驻工地代表的统一安排,按统一规定办事。
2、认真听取甲方施工图会审意见,并于三天内修改完后送甲方认可。
3、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4、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并负责施工范围内的安全保卫。若由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5、工程竣工未移交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甲方已完成工程提供成品保护。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乙方应按成品进行赔偿。
6、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监理或质检部门的检查,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
7、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装修、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
8、按有关规范、施工图及说明精心施工,保证质理,按期完工和交付使用,不得推迟工期。
9、负责做好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保管,在甲方验收系统前,材料及成品安全由乙方负责,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或更换。
10、严格执行安全施工防护措施,施工人员、工具及其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否则,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延期交付工程,则每延迟一日,应按工程总价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二、如甲方延期付款,则每延迟一日,应按应付款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三、施工方必须对工程质量负责,若工程一次验收通不过,复验测试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工程二次验收不合格,该工程视为不合格工程。乙方应承担工程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按工程总价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应互负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或其它相关技术信息资料透露给第三方。任何一方泄密,违约方应一次性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拾万元整,并赔偿非违约方因此所遭受之损失。
五、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其它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之工程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非违约方全部损失。
第九条其它事项
一、对于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与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合同中非争议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二、由于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48小时内书面通知另一方。由双方商定终止或继续执行合同。
三、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除人为挖掘等具有破坏性的施工导致综合布线不能正常使用外,其余均由乙方在1-2日内免费维修,维修时间依照现场破坏程度与甲方商议完成。
四、有关合同的其它未及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同意,可就商定内容签订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设计合同7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__________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的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第一次付费____________预付款
第二次付费____________提供全套设计文件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为:国家相关现行规范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的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员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叁份,设计人壹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本工程所用到的相关专业资质均有乙方提供,必须满足相关规定。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设计人名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
工程设计合同8
委托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一)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
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
②选址报告;
③规划要求;
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
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
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二)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三)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四)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五)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六)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2.乙方责任
(一)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六份,施工图设计八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二)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三)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四)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五)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四条勘察设计取费
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及办法计取勘察设计费。设计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百分之____;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百分之____;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两次拨付设计费,即签定设计合同时先拨付百分之____做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付清全部设计费。
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勘察费的百分之____,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勘察费。
第五条经济赔偿
1.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乙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____元计算,增补设计费。
3.甲方因故要求变更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设计费。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甲方报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入的定金和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甲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甲乙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百分之____,提前时,甲方付给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百分之__。(经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____元。
9.乙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设计费百分之____。
第六条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由各自主管部门组织调解,调解达不成协议时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调解仲裁或________人民法院判决。
第七条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也同样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2.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以及勘察设计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五份。甲、乙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门一份,工程所在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经手银行一份。
建设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设计合同9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供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设计内容:
3、设计面积:
4、设计规格:
第二条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1、本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
2、本工程设计费按:每平方米设计费____元。建筑面积___平方米____元
平方米____元。
3、付款方式:
a.合同一经签订,甲方3天内应付首期款合同总额______%,计_____元。
b.乙方提交设计方案,甲方3天内应付款合同总额______%,计______元。
c.设计图纸完成提交后,甲方3天内付清设计余款合同总额____%,计____元。
d.如有增加设计项目,设计费另计。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补订协议。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须另行协商,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3、甲方应按本合同
第二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如果逾期付费超过10天以上,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通知甲方,直至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
4、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逾期完成委托任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总额的.____%。
5、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应付还甲方双倍设计费。
第四条争议解议
1、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友好解决。
2、协商不成,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乙方权力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方案文件向
第三方复制或转让。
如发生以上侵权行为,乙方有权索赔。
第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
甲方:乙方:
____日期:____日期
工程设计合同10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论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 费用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_____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
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____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年。
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买际损失的 %。
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设计合同11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
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
承包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人:承包人: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XX道路建设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1.2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发包人对工程的要求和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第二条承包范围:
2.1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设计范围为:工程红线范围内的需涉及的所有建筑设计(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所必须的所有建筑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估算总序号1分项项目名称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方案初设施工图投资(万元)估算设计费(元)1、承包人承担的设计任务和工作:XX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说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发包人完成方案报建。附属建筑工程等所有设计及项目概算资料全套等工作内容,以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2、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需承包人做出设计修改、变更或增加设计工作量,相应修改、变更增加设计的设计费其设计费已包含在合同设计费总额中。如上述设计的修改、变更或减少设计相应设计费占到本合同设计费总额10%,双方根据本合同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根据成华府发【20xx】6号文件设计评审要求,项目方案设计评审完成后,承包人需按照区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意见进行优化修改设计,发包人不再支付优化修改设计服务费。若承包人不对设计进行优化修改的,发包人有权结合市场设计收费行情,对设计费作一定扣减。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发包人根据项目要求设定)
序号1 2 3 4
资料及文件名称立项文件地形图、红线图勘察资料本地块规划条件份数1 1 1 1提交日期合同签订后3天内合同签订后3天内相应设计阶段开始前相应设计阶段开始前有关事宜第四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成果数量及进度要求: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1 2 3 4 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8 8提交日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提交有关事宜1、本项目因实际情况的限制,在方案批准后2方案审查合格后10个工作日日内未提交地勘资料,提交工程工期顺延。自提交初步设计批准后10个工作日地勘资料的10个工作提交日,承包人提供全套初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后5个步设计文件。工作日提交2、如不进行初步设计,设计资料及概算资料的电子版文件1份施工图设计时间自方案审查通过后15个工作日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12设计概算书6 5其他文件资料1若未按上表规定时间提交相应成果的,每延误1天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设计费人民币1万元。第五条合同价款与支付5.1设计费用
本合同设计收费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元),大写:()(本合同最终设计费以国家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审计结果为准)。 5.2支付方式
发包人应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按时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用。 5. 3支付时间
发包人应按合同书规定的时间支付设计费用。承包人应在每一阶段工作完成后的15日内提出付款申请,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第一次付费第二次付费占合同价设计费% 10% 20%付费基数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万元)(万元)签约合同价签约合同价1.9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 3.8 方案或初步设计审查合格后,并提交成果资料后30日内支付。施工图审查合格并提交设计成果资付费额第三次付费30%签约合同价5.7料且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评审完成后30日内支付。第四次付费第五次付费30% 10%签约合同价审计审定金额5.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剩余款项项目结算审计完成30个日内支付。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资料及文件,但发包人不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1.2除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因政策法规、用地条件、规划要求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变更外,发包人不承担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前的其它任何变更设计费用。
6.1.3发包人应保护承包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对承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6.1.4发包人负责办理设计文件的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查,并有权要求承包人配合。
6.1.5承包人在不违反设计规范前提下,根据甲方要求及有关主管部门意见进行施工图设计修改并完成设计审查、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合格审查批复意见。甲方修改要求均以书面传真方式确认。
6.1.6业主有权对承包人承担在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合同)中的设计工作做出适当地调整,因新增的工作量造成设计费增加的,设计费不再进行调整,承包人应当无条件接受。若因业主、规划等原因导致项目规模、投资额减小,引发的设计修改、变更或减少设计相应设计费占到本合同设计费总额10%,具体缩减金额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2承包人责任:
6.2.1承包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根据国家、省、市现行相关设计规范、规定执行。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6.2.4承包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承包人应全力配合发包人办理设计文件的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查。 6.2.6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数量提供所有为完成设计所必需的研究试验阶段性或成果性报告,接受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并对相关问题作出澄清和解答。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根据需要及时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
(1)开工前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2)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有能力及时处理与解决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
(3)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积极配合发包人对施工及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设计;
(4)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5)参加本工程的交工、竣工验收,并配合质量监督部门校核工程是否按施工图设计施工。
若发包人在工作中发现设计代表不称职或有违法行为时,有权提出更换,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提出更换通知的7天内完成更换工作并使发包人满意。
6.2.7承包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
6.2.8重大设计需要修改变更的,承包人接到发包人通知后,主设计师须在48小时内到场,一般变更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变更修改设计,提交给发包人,复杂变更设计提交时间双方进行协商后确定。
6.2.9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外的设计工作,若该承包范围外设计工作量较小,则发包人不再向承包人支付费用;若该承包范围外设计工作量较大,发包人可根据承包范围外设计工作量的多少给予承包人适当补偿,该补偿金额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
6.3设计文件应得到发包人、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规划部门、建设主管部门、移交部门的认可。
6.4设计过程中承包人和发包人应紧密配合,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合理意见承包人应予采纳。
6.5人员保证与变更:
(1)承包人应安排比选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并在设计过程中和施工服务期内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2)如果承包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发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承包人应立即出具有同等资历的人员替换;若非因上述原因,承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在事先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后可以更换所派驻现场的人员,但应符合合同规定的资历要求,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
(3)承包人的工作进度没有达到承包人投标书中承诺的进度计划时,发包人有权提出要求增加承包人员,承包人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
第七条违约责任7.1发包人违约责任
(1)由于发包人变更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对其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或未按期提供设计必需的资料、工作条件,而造成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延长一定的日期提交成果资料,承包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不予以增加费用。
(2)发包人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0.2%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承包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但并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时,在(1万元以下范围内)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7.2承包人违约责任
(1)承包人将设计任务转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私自分包的,发包人将有权中止合同,并计扣发包人合同价5%~10%的违约金。
(2)承包人未按照国家现行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设计,或未根据成果资料进行工程设计,或承包人在设计文件中指定或变相指定材料或设备生产厂、供应商的,发包人将计扣承包人合同价5%~10%的违约金。
(3)承包人未能按期提交成果、设计文件的(发包人同意延长期限的除外),则承包人每延迟1天应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的0.2%的违约金,承包
人延迟履行超过30天,视为承包人不能履行合同,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4)因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以及设计质量低劣而被要求返工从而造成质量问题的,除由设计负责继续完善设计外,发包人还可视造成的时间延误和费用损失,计扣承包人合同价10%的违约金。
(5)承包人若未及时选派合格的设计代表进驻施工现场,或未能在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完成变更设计的,每延期15天(不足15天按15天计),发包人将按施工配合阶段费用总金额的5%计扣承包人的违约金。
(6)因承包人错误而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的,承包人除向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用的5%作为违约金外,承包人还应无偿继续完善设计。
(7)因承包人错误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发包人有权报请有关主管部门视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给予其他处罚。
第八条其他
8.1承包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承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承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本合同规定的份数,承包人按实际发生价格另收工本费。
8.2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承包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的,不愿提请争议组评审或者不愿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可依法向合同签订所在地(成都市成华区)法院起诉。
8.6本合同一式捌份,发包人叁份,承包人伍份。 8.7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之日正式生效。
8.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0其它约定事项:因设计原因造成结算价高于中标价的,设计单位须赔偿发包人相应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设计费总金额。
发包人名称:承包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审核人:
委托代理人:经办人:审核人:签订日期:
工程设计合同12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
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甲主委托乙方承担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工程设计合同13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__年__月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
6.甲方对乙方的设计成果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五条 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第六条 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其它
(略)
__________。
第八条 效力
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
电话或电报:_______ 电话或电报: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订
附:
(1)______设计项目收费表;
(2)______工程设计补充协议书。
工程设计合同14
合同编号: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项目建设地点:______委托方(甲方):______承接方(乙方):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录
正文:
1.合同依据
2.项目概况
3.设计范围
4.服务与职责
5.费用.付款方式.设计成果和进度要求及交付
6.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7.合同生效.终止与结束8.责任与权利
9.一般条款
附件一:主要设计人员名单附件二:《设计任务书》附件三:《施工图设计指导书》附件四:《设计文件深度及设计错误分类》附件五:《宗地规划要求》附件六:宗地地形图附件七:深圳地区气象资料附件八:销售合同附图样板
1.合同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相关建设工程审批文件.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______项目
2.2项目地点:______,项目总占地面积______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暂定约______万平方米.其中别墅部分约为______万平方米;小高层及高层部分约为______万平方米,公建约为______万平方米.备注:以政府主管部门竣工查丈建筑面积为准(包括地下室.半地下室.架空层等不计容积率面积).
2.3产品类型:联排别墅.独幢别墅.商业及公建.小高层及高层.
3.设计范围
本项目设计范围为建筑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结构.机电设计,其中不包括桥梁.沟渠.防洪.排洪.基地处理.岩土工程勘探和试验.用地红线外的任何设施.市政道路.市政电力等设计和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但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完成上述工作.
3.1规划建筑方案设计阶段:
3.1.1进行规划方案设计.
3.1.2报建图纸制作.
3.1.3设备方案的总体规划.
3.2方案调整设计阶段
3.2.1根据甲方及政府部门的意见,完成规划方案调整;
3.2.2联排别墅.独幢别墅.商业及公建.小高层及高层单体方案设计调整
3.3扩初设计阶段;
3.3.1规划总图设计,包括土方台地.道路及室外主要管线等;
3.3.2完成单体建筑扩初设计.结构及设备的扩初设计;
3.3.3向甲方提交各专业扩初条件图,供甲方审查;
3.3.4结合甲方的开发节奏,制定较详细的设备方案(强.弱电.空调通风及水专业).
3.4施工图设计阶段;
3.4.1乙方应结合甲方提供的百叶.低窗护栏.楼梯栏杆.阳台栏杆等标准做法,完成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室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3.4.1.1完成建筑施工图设计建筑:
1)室内(根据甲方提供的要求,完成住宅.商场.地下室等所有建筑的常规一次装修);
2)立面(包括所有建筑的外立面分色图及装修详图设计.立面材料样板及清单).
3.4.1.2完成结构施工图设计;
3.4.1.3完成设备施工图设计(含强弱电.智能化系统主要通道预留.配合精装修房的强弱电插座定位.给排水.通风空调;市政管网系统接驳的设计工作);
3.4.1.4总图施工图设计(含土方平整图.总图定位.竖向包括挡土墙定位.管线综合图等,管线综合图应配合甲方现场施工需要,必要时应先出道路的综合管线图,在总图中须明确小区内各管线与市政管线的接口关系;)
3.4.1.5完成节能设计及测算,并提交及计算书.
3.4.1.6其他可选施工图设计;
3.4.1.7某些特殊专业由甲方委托其它单位设计或由相关专业公司设计,乙方要协助甲方作方案审核并协调合理布局,并承担总体责任.如:小区建筑夜景灯光设计配合(建筑.机电管线等);小区背景音乐系统布置的配合设计(建筑.机电管线等)电梯设计;公共区域装修设计;雨水再利用设计;太阳能设计;湿地设计;钢结构设计;厨卫模块化设计.全面家居的解决方案及户型优化方案;幕墙.铝合金节点设计;小区内水景的设计;环境照明的深化设计;人防;燃气;小区智能化设计.
3.4.2完成宗地内所有建筑物销售用建筑图.销售合同附图的制作.
3.5品质提升设计阶段
3.5.1乙方应完成以下设计;小区.组团.公建.住宅主入口;公共部位设计.大堂.电梯厅.公共走道;外装部品设计.提供材料样板清单(实物样板或照片);重要立面节点设计.雨篷.顶部造型;备注:
A.建筑物包括:各类住宅建筑;商业.会所等公共建筑;各类小区配套建筑;各种独立或存在于主体建筑中的设备用房;
B.构筑物包括:环境景观用途的构筑物如亭.廊.花架等;室内外游泳池;公交车站和出租车站;
C.室外工程包括:封闭组团围墙及入口装置;底层住户户外花园围墙;乙方因履行本合同3.4.1.7条与3.5条及备注B,C项.3.6.3.4.3.7.4.3.8.4.3.12.4.3.13条约定义务所涉及的设计补偿费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协商后另签协议.
3.6其它约定:
3.6.1消防报建图.供电报建图.防雷报建图,必须单独出图,按消防主管部门.供电局.政府防雷办公室要求装订.
3.6.2完成建筑施工竣工图纸电子版制作;
3.6.3按甲方要求完成销售模型及效果图的制作;
3.6.4按甲方要求配合专业公司完成人防设计工作;
3.6.5对甲方.审图公司所提设计意见.建议,乙方均配合并及时反馈.
3.6.6设计图纸与项目现场情况,市政配套一致.
3.6.7对于整个项目结构.设备方案应经过经济.技术方案比较(应有二至三个方案),乙方须与甲方相关专业工程师协商确认实施方案.
3.6.8配合供电局的审图中心审查,避免反复,完成供电配电房的规划报建.
4.服务与职责
4.1甲方职责
4.1.1甲方向乙方提交设计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应保证所提交给乙方的各项基础资料及文件不会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名称权.肖像权等各项权利),也不会违反相关强制性法律规定.否则甲方应立即纠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1.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
4.1.3甲方因非乙方原因不确认或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4.1.4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向第三方转让,否则,乙方有权索赔.
4.1.5若乙方主动对施工图纸,结合现场条件进行优化处理,甲方根据成本节约成果,给予乙方以适当的奖励.
4.2乙方基本服务:
4.2.1作为该项目规划.方案.扩初方案设计阶段的设计主导,乙方与甲方委托的设计公司紧密合作,关于国内各种规划.建筑.消防等规范予以指导.对于甲方委托的设计公司的各阶段设计成果和所有设计变更文件,乙方应对方案提出意见并对可实施性进行复核和相应的结构.水.电等专业进行配合.乙方须在三日内对各阶段设计成果和所有设计变更文件向_甲方委托的设计公司.甲方提交复核意见,如甲方委托的设计公司对该复核意见有异议,乙方有责任及时积极与之进行协商,如仍不能达成共识,可要求甲方进行乙方与_甲方委托的设计公司的协调工作,并由甲方明确最终意见.图纸的最终审批权在甲方.
4.2.2乙方须配合甲方完成项目各阶段的规划.消防.人防.环保等报建工作,提供准确的图纸及说明.乙方应对项目的建筑面积按东莞市有关规定准确计算,以计容积率面积为准,上下误差不超过平方米,如超过该误差,乙方应予以人民币元补偿给甲方,对于此补偿,甲方有权在向乙方支付的任何费用中单方面给予抵扣.
4.2.3作为施工图制作的总协调者,乙方将提供以下服务:
4.2.3.1配合甲方设计图纸审查,包括:甲方委托审图公司对乙方施工图审查,审查范围包括国家规范,强制性条文和甲方内部评审标准.乙方对审查过程予以配合,专业设计师及时去审图公司对接,对审图意见及时修改并反馈,保证两轮审查通过.甲方委托设计监理进行设计管理,设计单位须接受设计监理的管理,对设计监理提出的质疑,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复.
4.2.3.2配合人防设计单位完成人防设计和报建工作.包括:※甲方指定在本地有设计资质的人防设计单位(丙方),由甲.乙.丙三方另行签订人防设计协议,三方协议需约定乙方对丙方负有设计管理职责,人防设计费由甲方支付,丙方出具合法税票.乙方与人防设计单位(丙方)直接对接,处理与人防专业的配合问题,优化专业布置.乙方为人防设计中各专业提供技术参数.电子图纸.
4.2.3.3乙方施工图纸设计必须满足国家与地方节能设计要求.
4.2.3.4设计过程中,乙方提交初步设计提资图给甲方,供甲方技术审查.
4.2.3.5配合甲方委托的精装修设计.户型优化方案,包括:甲方委托装修公司.橱柜公司进行精装修设计,并向乙方提交装修方案图纸.乙方向装修公司.橱柜公司及时提供户型大样.厨卫大样.公共区域图纸,并按装修图纸配合建筑.结构.设备专业施工图设计.户型优化方案.
4.2.3.6配合甲方委托的景观设计单位完成环境景观设计和施工图制作.包括:对景观设计方案的构思予以协调和建议;对景观设计施工图中各种构筑物.设备.管线提供各相关专业技术参数与电子图纸;根据景观设计的需要,对该项目相关设计做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4.2.3.7配合并满足万科物业公司对“物业智能化”部分的配管要求,并在施工图中体现.
4.2.3.8根据甲方委托的装饰设计单位的需要,提供设计配合与修改,包括建筑.结构.设备.主管线.
4.2.4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应无条件修改或补充.
4.3乙方职责
4.3.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适用性.经济合理性及时限负责,具体要求详见第___条.
4.3.2乙方必须对其交付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政府审批部门有关本工程的文件,并应符合《施工图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在采用适合我国国情的外国先进技术和材料设备,而我国尚无该项规范或技术规则时,可参照国外使用,应须经有关上级单位的批复.
4.3.3乙方对甲方选择的其它设计单位提供各专业的技术支持.
4.3.4成本控制乙方应做到所有设计方案经济合理,并做到认真计算,如甲方认为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存在经济上的不合理现象,有权向乙方提出质疑,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提供诸如计算书等技术资料,乙方应予合理解释并积极配合.表中的数值的单位:kg/㎡建筑面积,适用项目的赠送面积应小于20%.由于特殊结构特征(如结构体系抗震超限.大量的假复式户型等复杂建筑方案)导致最终设计结果超出目标值时,设计院应在含钢量统计表完成之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结构含钢量超限分析》报告,双方根据分析报告重新确定上表中数值.
4.3.4.3甲方可以约请经双方认可的结构咨询公司,按现行国家规范对乙方的施工图进行同模型.同条件的计算复核.咨询结果如不满足第4.3.4.2条,乙方应无条件对施工图进行优化修改.
4.3.4.4乙方对结构咨询公司的计算复核有异议,应与甲方一起对设计计算有关的原始数据.重要参数.计算书进行认真的研究复核.共同找出问题的原因,乙方并对相应设计进行修改优化.
4.3.4.5优化修改后,钢筋含量与4.3.4.2条约定的数据相比,在限额范围内,乙方可获得人民币1元/㎡奖励,超出限额范围,乙方将支付人民币2元/㎡违约金,按照当期竣工查丈建筑设计面积进行核算.
4.3.4.6乙方应对设备系统做多方案经济技术比较,从中选择的方案.
4.3.5聘请顾问或协助部门乙方在必要时可聘请顾问进行设计指导工作,其费用由乙方决定并在设计费中分摊或支付,但统一由乙方向甲方负责.甲方因工作需要自行聘请或建议聘请的专业顾问,其费用由甲方决定并由甲方支付.
4.3.6图纸交底在初步设计.桩基施工图.主体施工图完成并提交甲方后,乙方应与甲方充分沟通,并根据甲方要求前往甲方公司所在地参加图纸交底会议,解释其设计图纸.
4.3.7现场代表在开工后,乙方负责派各相关专业负责人每周一次或应甲方要求到施工现场解决施工中发现的设计图纸问题,并及时配合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与设计有关的问题,随时接受甲方工程经理或地盘代表在设计上的咨询并将咨询结果整理后提交书面答复.开工后头二个月,乙方派驻现场设计师(包括建筑.结构.设备各专业),第一个月为结构设计师,第二个月为建筑设计师,该事项的进行及其它专业设计师派驻现场以甲方发函为准.
4.3.8材料及机电设备的选购甲方在编制施工图前初步选定的机电设备只作暂时考虑,待正式签订定货合同后乙方有义务调整设计.如某些设备选型涉及到土建基础或其它预留.预埋,施工后很难更改的应事先提醒甲方确认,否则,造成工程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甲方要求下,乙方应协助参加技术谈判,提供选型和鉴定意见.
4.3.9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管理部门的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进行不超过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协助甲方使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获得政府主管部门及供电局.燃气公司批准.
4.3.10按照甲方要求,负责提供售楼所需的图则(各类平面图)和文字说明,其它如排版印刷等工作由甲方负责.样本参见附件四.
4.3.11按照甲方要求,负责把握售楼模型所需的效果和文字.
4.3.12负责提供签订售楼合同所需的图则(准确标明结构柱或剪力墙位置的单元建筑各层平面图,标注轴线尺寸),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图纸修改应在该部分图中表达.样本参见附件四.
4.3.13按照甲方要求,负责提供产品说明书所需的图则.准确标明结构柱或剪力墙.梁位置的单元平面放大图;含系统图及图例的单元强电.弱电.给排水.空调等平面放大图,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图纸修改应在该部分图中表达.样本参见附件四.
4.3.14乙方负责原定设计范围内的必要修改设计,包括变更设计及补充设计.在乙方执行设计任务期间,甲方.环境设计单位.专业设计单位如有较小修改设计.变更设计,乙方将不另行收费;甲方.环境设计单位.专业设计单位如有重大变更设计或由于提出设计条件的延迟引起的重复设计.修改设计的,甲方.环境设计单位.专业设计单位应书面通知乙方该等事项,且甲.乙双方应于该等修改设计成果提交之前签订补充协议,费用另计,乙方应及时安排变更设计,不得影响工程施工进行.
4.3.15对设计过程中所需的设计资料或其它需甲方配合的事项应及时通知甲方.
4.3.16工程结束之前,乙方应保证该工程主要设计人员的稳定,以确保设计后现场服务的质量.若甲方认为乙方的设计人员资质不符合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予以更换,乙方不得拒绝.若乙方中途更换主要设计人员,应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认可.
4.3.17对于设计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乙方均应先送甲方审核后方可进行下一步设计,这类问题是指:总图及建筑的平面.立面.剖面;基础形式.结构选型.柱网的布置,经济性比较;给排水.电气.消防等重要系统;户型柱.梁.隔墙平面定位图,并标明开关.空调.插座等位置;总图施工图设计(含土方平整图.土方挖填平衡的经济比较.管线综合图的经济性分析;完成节能设计及测算,节能多方案经济性的比选.其它问题详见设计任务书的具体要求.重要的设备选型.
4.3.18关于设计缺乏深度.未达到甲方要求.服务不到位及设计错误等的奖罚.
4.3.18.1按照附件三中设计错误的类型,进行一定的奖罚:如Ⅱ类问题不多于5个(含5个)及Ⅲ类问题不多于4N个(含4N个,N为A1标准图纸数量)且无Ⅰ类问题者奖励人民币100,000.00元整;如出现Ⅰ类问题,每个扣除违约金人民币20,000.00元整,Ⅱ类问题多于5个者,每增加一个问题扣除违约金人民币3,000.00元整,Ⅲ类问题多于4N个者,每增加10个问题扣除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整(不超过10个按照10个计算).对以上违约金甲方有权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任何费用中作相应扣除,扣除费用总和上限为本合同总额.
4.3.18.2为保证设计文件的时效性,应甲方要求或设计本身违反规范或错误或不周,乙方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形式的局部变更,乙方应自收到设计变更通知单之日起四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整图中的相应部位修改,并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报甲方备案;以蓝图形式的变更,乙方应自知悉将进行蓝图变更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报甲方备案.对设计质量及深度问题造成施工工程经济损失及施工进度延迟,甲方根据工程经济损失情况,若根据本合同规定需扣除乙方设计费用的,则甲方应就扣除乙方设计费用事项事先书面通知乙方,每次从乙方设计费中扣除1000.00元~5000.00元,但扣除费用总和上限为本合同总额.本条款并不影响甲方依照本合同其他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享有的经济权利.
4.3.18.3为保证乙方现场服务的有效性,甲方应对乙方的现场服务质量做记录,若
乙方人员未能按4.3.7条要求进行现场服务,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服务质量对该部分费用做相应扣除,且扣除费用总和上限为本合同总额.
4.3.18.4乙方须配合甲方进行施工验收及办理竣工图盖章手续,并协助甲方取得竣工证明和房产权证书等入伙文件.若乙方对甲方合理要求不予以协助而对甲方造成影响及损失的,乙方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并扣除施工设计配合阶段设计费25%作为违约金.
4.3.19乙方了解并确认在与甲方接洽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所知悉或取得甲方经济资料为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严守其保密性,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乙方甲方之商业秘密仅用作本合同约定之目的,不得用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损失难以计算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合同总额的5%.
4.3.20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交给甲方的各项设计成果和咨询意见不会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名称权.肖像权等各项权利),也不会违反相关强制性法律规定,否则乙方应立即纠正侵权或违法事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有上述事由发生,乙方应依甲方选择:1)修改设计成果至不侵权;2)终止设计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本条规定损失赔偿不适用于第8.3条规定.
4.3.2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适用性.经济合理性及时限负责.
4.3.22乙方委派为该项目的总负责人.如设计过程中更换主要设计人员,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获甲方同意后方可实行.
4.3.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5.费用、付款方式、设计成果和进度要求及交付
5.1费用:按总建筑面积暂定万平方米,本合同金额暂定为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元),其中别墅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暂定合同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元);小高层及高层总建筑面积约为______万平方米,暂定合同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元).甲.乙双方同意最终按政府主管部门竣工查丈的建筑面积为准核定设计费.
5.1.1设计费单价:
5.1.2景观的水.电.结构等专业配合费(待定),最终根据实际工作内容,甲乙双方协商后另签协议.
5.1.3燃气设计配合费(待定),最终根据实际工作内容,甲乙双方协商后另签协议.
5.1.4人防设计费(待定),乙方负责人防的协调配合工作,最终按照人防设计院签订的合同另签协议增补设计费用.
5.1.5最终按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竣工查丈建筑面积为准核定设计费.
5.1.6若项目进行分期或滚动设计,按当期所竣工查丈的建筑面积为准计算本期设计费,按照付款进度表中约定的各阶段付款比例分阶段支付,最终按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竣工查丈建筑面积为准结算本期设计费.
5.2付款:
5.2.1甲方支付设计费前,乙方须提交给甲方设计费发票,付款申请包括银行帐号资料.甲方在收到发票并审核乙方交付设计成果和发票资料合格无误后10天后,按第5.3条约定进度支付乙方设计费.
5.2.2设计费按项目分期后每期各分次支付.付款时间与每一设计步骤紧密联系,全部付款甲方以人民币形式直接汇入乙方以下帐户:开户名:______开户银行:______银行帐号:______
5.3设计成果进度要求及付款进度:
1.所有需要在规划局报建的图纸都必须和电子报建同时进行,电子报建由乙方完成,如在电子报建方面有任何疑问,请直接与规划局负责电子报建经办人沟通.联系电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2.项目若分期或滚动开发,按当期竣工查丈的总建筑面积(含地下室.半地下室和架空层)计算当期设计费,根据上表设计付费比例支付各阶段费用;
3.双方另行约定每一期的出图时间,以书面确认为准.
4.各设计阶段的报建工作,乙方应完成相关电子报批工作,并与图纸一同提交.
5.在正常合同之外,甲方根据乙方完成设计工作的质量给予设计奖励,具体数额另行商定.
5.4成果交付成套阶段性设计成果应在甲方公司所在地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交付,修改通知单及其他文件交付地点为乙方公司资料室.
6.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7.合同生效.终止与结束
7.1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并且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人代表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并盖章)的日期为准.
7.2若乙方发生下述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相关规定和法律规定采取相映救济措施.
7.2.1乙方进行破产或破产和解的程序;7.2.2乙方有转移资产.抽逃资金或其它丧失声誉及履约能力之情形;
7.2.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经过甲方合理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
7.3合同终止后果
7.3.1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当于甲方指定期间内返还甲方所有商业秘密资料.信息,不能返还的予以销毁.
7.3.2甲方享有乙方已交付的设计文件及图纸的在本工程项目的无偿使用权.
8.责任与权利
8.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应按照合同付清乙方已完成阶段设计任务对应的设计费,若日后工程仍再度进行,甲方与乙方应就原合同尚未履行部分或新的服务范围,协商新的收费方式或重新签订合同.甲方或甲方的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超过六十天,或乙方被通知无限期停止工作时,此工程作停建论,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应付的设计费,乙方保留由此造成损失申请赔偿的权利.
8.2乙方按工作进度分阶段提交帐单/发票,甲方核审无误后,收到发票的三十日内支付乙方.甲方逾期支付超过六十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a)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导致甲方按照第7.2条规定或合同其他规定解除合同者,应退还相应设计阶段全部设计费.甲方享有乙方已交付的设计文件及图纸的在本工程项目的使用权.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超过三天的,则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相应阶段应收设计费的1%;但乙方不因为邮政造成的延误负责;由于甲方自身原因,延误了设计费支付时间,超过三天的,则每延误一天,应按该项目相应阶段应付设计费的1%支付违约金;施工图阶段提供图纸设计时间每延误一天均按人民币10000.00元/天计算.
8.3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乙方应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00%且不大于该阶段设计费总额.乙方应购买足额设计保险,并将保险公司赔款全额交付甲方,具体赔付方式详见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计保险赔付条款》之规定,保险公司赔款低于上述赔偿金的,剩余款项由乙方承担.
8.4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文件审批和确认应满足乙方设计进度要求,不得超过3天,如果超过3天,经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权利要求出图时间顺延.
8.5甲方按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逾期超过30日以上,乙方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甲方应于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与正式发票之日起10日内付清应付设计费.
9.一般条款
9.1履行协议的能力:双方保证各自有足够的权力和能力履行本协议,满足协议中的各项条件和兑现各项要求和费用支付.
9.2完整合同:本协议书和本合同补充协议应视为甲方同乙方之间的完整合同.它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书面的谈判.汇报或协议.若要修改,必须有双方的书面同意.
9.3不可抗力导致的终止合同:如果不可抗力发生,如行政命令.政策法规.罢工.禁运.战争.自然灾害(如洪水或地震)或其他超出协议双方控制的事件,因而一方无法履行协议,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9.4不可抗力时的设计费用支付:不可抗力发生时,若甲方决定终止合同,乙方在合同终止日之前所提供的一切服务都应得到报酬,且已经取得的一切报酬都为其所有.在该等应付款项付清之日起15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在合同终止日前完成的所有设计文件.
9.5通知:
9.5.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甲方依本合同之通知得以电话.传真.邮件.快递等方式为之,并自通话日或送达日起生效.但通知以邮局双挂号或快递方式寄送的,则自寄送日起第二天即视为已送达.
9.5.2通知地址及联系人
甲方:______地址:______邮政编码:______联络人:______电话:______传真:______E—mail:______,乙方:地址:______邮政编码:______联络人:______电话:______传真:______E—mail:______
9.6建筑设计师的认真程度和担保:乙方提供的专业服务,保证和一般设计师在类似情形下的认真程度和技术水平相当,并不代替业主解决任何法令法规和命令对项目的影响.
9.7建筑设计师责任的限制:如果因为乙方的粗心.错误和失职而引起投诉.要求.义务.损失和费用等,乙方将承担相应责任.
9.8建筑师的出版权利:乙方在其宣传和专业材料中,有权使用本项目的设计资料,包括室内外的照片,但必须在项目施工完成后,或确定该项目终止后,或经甲方书面许可.如果甲方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哪些资料是保密的,乙方不能把它包括在其宣传和专业材料中.甲方在施工标记和宣传工作资料中,应承认乙方的作用,承认乙方在项目建筑设计中的角色.地位.及功能.在项目的新闻发布和公关活动中,乙方应被指明为设计单位.在正式使用项目的宣传资料前,甲方应尽可能和乙方商议,且乙方应和业主一起努力,争取媒体报道本项目.
9.9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中国境内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遵守其根据中国法律所作出的裁决.
9.10本协议书双方签字表明双方在指明的日期同意上述协议书条款.同时也表明双方有完全和最终权威使各自代表的一方能完全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9.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应按顺序编号,当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时,应按补充协议的最新约定执行.
9.1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单位名称: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签订合同代表: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接方单位名称: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
签订合同代表: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设计合同15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设计人:
设计证书等级: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论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项目
1、建筑规模: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2、设计阶段
(1)方案:
(2)初步设计:
(3)施工图:
3、估算总投资: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风险提示:设计费
合同当事人在确定设计费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对设计费率予以确认的,应尊重双方当事人的选择。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及相关统一定额并非强制性规范,而是发包人与设计人之间协商约;
其次,在不能证明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就设计费率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确定设计费,避免因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造成不必要纠纷。
4、估算设计费: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设计内容设计人为发包人设计_________工程并编制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1、发包人_________区总平面布置;
2、发包人第_______________期_________工程生产规模、产品、技术方案分析与规划;
3、发包人技术经济效益分析与预测。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价日期备注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价日期备注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
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七条 费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报酬人民币_________元,分两期支付,具体如下:
1、本合同签署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
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并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
第八条 支付方式风险提示:定金
定金兼有成约定金和解约定金的性质,如果当事人双方同意对定金额度进行修改,该数额不能超过总设计费的20%,超过20%的部分只能作为预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可按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在发包人或设计人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后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只不过在实践中,当事人往往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在仲裁或诉讼时也就未提出相应的请求,造成自己的权利未得到全面保护,如果您对这部分还有疑问,您也可以在签合同之前咨询专业的律师。
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_____%,计____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1、发包人责任
(1)发包人按本合同
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
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______%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2、设计人责任
(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
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风险提示: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的确定关于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主要指建筑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分为四类:
第
一、对于临时性建筑,其设计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第
二、对于易于替换结构构件的建筑,其设计使用年限为2________年;
第
三、对于普通房屋和构筑物,其设计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第四,对于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对于专业建筑工程,则应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规范要求确定其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对于具体工程项目,其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则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建筑等级、重要性来确定。在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内,工程承包人应当对该工程的主体结构(包括地基基础)进行保修。
对此如果仍存在疑问,建议制定合同的时候咨询专业律师,或者交由律师帮您起草,避免定制的合同违反规定而无效。
(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风险提示:赔偿金的确定
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赔偿金金额,实践中相当一部分合同回避了关于赔偿金的约定,或空白、或划去、或直接删去关于赔偿金的规定。
如果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了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应当按约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实际损失的一定比例,值得注意的是,在约定的赔偿金不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时,法律应当
首先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承认双方约定的正当性。
若当事人约定的赔偿金远远高于实际损失,基于公平原则,法律应予以必要干涉。因此,当事人在约定赔偿金时,应充分考虑设计文件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慎重填写赔偿金金额。
(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
(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________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________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风险提示:保密、知识产权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等的知识产权;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
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并给设计人以补偿;
另外,设计人也应当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
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第十条 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
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纠纷解决方式
1、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2、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X即生效,一式_____份,发包人_____份,设计人_____份。
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住所:
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设计人:
住所:
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号:
备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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