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合同【优秀】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产品合同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产品合同 篇1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合同编号: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需方向供方订购下列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供货清单(如下产品被用于项目:)
供货总金额(大写):
二、运输方式及费用
1. 运输方式:汽运。
2. 运输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3. 需方货运详细地址: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3日内预付合同总金额的 %,收到货物确认签字后 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 供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交货方式
1.交货日期:需方向供方支付预款后
2.由供方负责发货,交货日期以需方签字的送货单日期为准。
五、货物验收
1.验收标准:
2.需方收到货物后7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需方验收合格。
3.在承运商为供方所指定的前提下,如货到需方时发生货运破损,需方应立即与承运商签订货物破损证明,并将此证明在需方收到货五个工作日提交供方,否则供方将不负责向承运商办理索赔事宜。
六、保修条款: 依照原厂商保修标准 。
七、所有权:货物所有权在需方未全部支付货款前仍属于供方,如需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供方有权将货物收回,同时需方须承担因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货物收回所产生的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八、风险转移:货物损毁的风险自到货之日起转移到需方。
九、违约责任:
1.供方责任:供方如不能如期交货,供方须按照供货金额的%/日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2.需方责任:需方未能按时履行其付款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须按照未付款部分的 %/日向供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损失。
十、不可抗力:因台风、地震、水灾以及其它非需、供方责任造成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为不可抗力。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在15天内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
十一、解决纠纷的方式: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十二、合同担保:如需提供担保,另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合同变更: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必须在供方发货前 3 日提出,在双方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无
十五.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六、本合同一式 两 份,供方执 壹 份,需方执 壹 份。未尽事宜,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十七、合同签订: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包配送甲方货物的有关事项达成共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承包方式和内容
1、乙方按照甲方的调度,将货物配送至指定地点,并按照甲方客户的需求,把配送货物卸载至指定区域。
2、乙方负责将当天承运货物的货款全部结清,并于当天将所有货款如数上缴甲方指定财务人员。
二、承包计费方式及结算方式
(一)计费方式
1、甲方按照货物配送至各县(区)不同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若需配送两个或两个以上县(区)的,以出发地至该次最远距离县(区)核算【具体至各县(区)的运费标准附后】。运输费用包括乙方车辆维修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保险费、车辆二级维护费、年检费、营运税、人力成本、车辆损耗费等所有费用。
2、凡配载运输到各县(区)分销商的货物,需乙方自行卸货的,甲方每车按60元标准支付乙方卸货费。凡整车运输至指定工地毋须乙方自行卸货的,甲方毋须向乙方支付卸货费。
3、乙方在货物送达后须当即代收货款,甲方按实收货款的1‰比例向乙方支付手续费。
4、乙方在九江市市区内为甲方去物流公司接收货物,按管件每袋(每箱)2元的标准收取运费。乙方满车从甲方仓库盘货到甲方华东、四厂、顾地门店,按60元/每车的标准收取运费。
(二)结算方式
经甲方与乙方共同核定后,甲方须在次月10日之前将上月应付配送费用足额支付给乙方。
三、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于每日下午16:00前,将出车通知单(需包含装车的时间、数量及货物相关情况)交由乙方签字确认,以便乙方合理安排。
2、甲方需要变更接货地点、收货人或者取消配送,必须提前通知乙方。货物离开起运地点发运后,若甲方提出变更要求,须承担乙方的相关费用。
3、甲方须向乙方准确提供收货人地址、收货人联系电话、货物规格、数量等相关信息,若由于甲方提供信息错误致使货物被冒领,由甲方自行负担责任。
4、由于甲方提供错误的收货单位、收货人等发货信息,造成发货错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货物改发到指定的.目的地,但是甲方必须承担由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
5、甲方保证乙方每车每月运输货物24车次(共 台车),若甲方不能保证乙方每月每车达到24车次,甲方按每车次60元人民币标准补助乙方。因国家法定节假日,甲方需停止运营,则不对乙方予以补贴。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接到甲方的装车通知后,应按甲方需求及时安排车辆。需当天下午装车的,必须在当天下午16:30之前到达甲方指定仓库。若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足额安排配送车辆,甲方有权自行租赁其他车辆,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必须于每日下午16:00之前,于甲方指定地点签收出车通知单。
3、乙方为甲方运输配送货物,不仅要按甲方要求运输配送到各县(区)所在城区的指定客户,还要按甲方要求把货物运输配送至指定县(区)指定乡镇的客户。乙方在运输配送至相关乡镇客户时严禁向客户另外收费(甲方与乙方共同商定的运费标准已包含了配送至乡镇客户的运费)。
4、乙方在为甲方承载货物时,必须将“货运单”随车一并发走,便于甲方指定的接货人核对所接收的货品状况,以避免因此造成漏收、错收货品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5、乙方应对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采取防护措施,确保货物不损坏、不丢失、无污迹、不淋湿,保质保量地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6、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其它地点,应无偿将货物运至甲方规定的接货点或收货人。如果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货物逾期到达,乙方必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果由于错运错卸货而产生丢失、损坏现象的,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如果由于乙方管理不力或未验明取货方身份被人冒领,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7、乙方对外包装完整而内装货物短少不承担责任,若由于乙方管理不善,致使货物丢失、内少,乙方须承担全部损失。
8、乙方在配送过程中,因淋湿致使包装破损而货物未损坏的,须承担包装及加工的全部费用。逾期未按时到达致使客户拒收货物的,甲方不承担此次配送的任何费用(交通事故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并由乙方负责自行将货物卸载至甲方指定仓库。若损坏、丢失、被人冒领的,由乙方按零售价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9、乙方负责收取所配送货物货款,必须在货物卸载之前按货物单据把货款足额收取到位后方可卸载。若客户不能付现,须立即请示甲方并按甲方意见办理。(如未能收到货款,必须带货返回,否则由乙方按实价将货款赔偿给甲方)
10、乙方必须配合和遵照甲方的配载计划装载货物,会同甲方做好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的点验工作,并敦促甲方做好不同客户的分类贴标工作。
11、乙方必须使用合法车辆进行运输,并对该运输车辆进行投保,在配送运输过程中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凡因无证运输、无保险运输、行车过程中违反交通法规以及一切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其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2、乙方在收取货款或卸载货物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货物配送操作规范。凡有客户投诉乙方现象,由甲方视具体情节对乙方作出裁定处罚。
四、管理与运作规定
1、装车完毕后,甲方开具“销售日报表”和“货运单”,由甲、乙双方签字认可,一份交甲方财务存档,一份留乙方作为结算运费依据。
2、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乙方须按每车 万元(大写 )人民币标准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到期后,甲方将保证金全部退还给乙方。
3、乙方应于当天下午18:00以前将货款交予财务部指定人员,特殊情况可在经由甲方同意后将货款交予甲方指定人员。乙方未于当日将所收取货款全部足额交给甲方指定财务人员,甲方按每天 %的标准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若乙方有恶意截留货款现象,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乙方保证金,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4、甲、乙双方属于经营合作关系,是各自独立的法律主体,不对对方运营管理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4、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签名、盖章后正式生效。
6、本协议附件:甲方证照复印件,乙方身份证明复印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证件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产品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预混料和注册商标生产浓缩饲料和配合饲料产品,销售区域不限,使用XX商标,商标所有人为 甲方 。产品标准由甲方协助乙方制定并由乙方负责备案,使用乙方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生产登记证、厂名、厂址。
二、乙方应保证月销量不低于 吨,年销量不低于 吨。自合作合同签订时起,给予乙方 个月市场启动期,六个月后仍未达到目标销量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三、甲方按公司统一定价优惠 %向乙方提供 系列预混料,乙方每次订货量应不少于 吨,订货应提前 天,且应在订货时按约定价格将货款汇入甲方帐户;在甲方收到货款后 个工作日内自行提货;若需甲方送货,甲方将按实际价格收取运费。订货后已生产的产品,必须由乙方负责在 日内提货,否则扣发乙方每吨 元的返工费,因返工所消耗的原料、包装物等另外计价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保证提供的预混料产品质量符合企业标准和国家有关法规;对由预混料引发的质量事故负责。乙方对甲方的预混料产品质量提出异议,应出具国家认可的饲料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经双方协商或司法程序解决。
五、甲方负责乙方产品配方的调整,由乙方自行采购除预混料以外的其他原料并组织生产;甲方负责乙方产品包装物、宣传品、标签的设计,由乙方自行制作。
六、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元,于签订合同时缴纳,如果乙方在生产经营中出现质量事故、对甲方品牌信誉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如果无上述情况发生,于合作期满、乙方使用完或销毁所有与甲方品牌有关的包装物、标签后退还。此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继续以甲方合作伙伴的名义开展业务。
七、退货:乙方由于非质量原因要求退货须在产品保质期内提出,并承担退货运费和产品处理费。由于甲方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装卸作业等工作失误造成的产品质量事故,退货运费和产品处理费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任何人员与乙方达成的口头协议,均无法律效力,此合同加盖甲方合同章或公章后方可生效。如遇上述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议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因履行此合同发生争议,由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管辖。
九、此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十、 此合同一式四份,乙方及甲方产品研发中心、客户服务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产品合同 篇4
根据__________年________字________号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于____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
品名: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
计量: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
全年合同 分月数量
一月:________________
二月:________________
三月:________________
四月:________________
五月:________________
六月:________________
七月:________________
八月:________________
九月:________________
十月: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月: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月:________________
需方到站:整车
合同条款
1.精矿中含有价金属之计价。精矿水份、交货地点均按部颁标准(yb113-82pb)、(yb114-82zn)与株冶原料进厂质量标准执行。精矿中含as≤0.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矿主成份40%>_____≥38%按300元/吨金属计价,锌精矿含ag计价、s不计价;铅精矿含au、ag按国家规定档次价的50%计价。精矿主成份小于35%者只付运费,不付货款。
2.精矿中含杂质最高不得超过如下界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当精矿粒度不符或含杂质超过界限时,卸车前发现未造成生产损失者,作退货处理,并据实核收转运、场地等有关费用。造成生产损失者不予计价。
3.精矿中含杂质超过部颁标准,而小于(2)款界限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计划内原料,供方凭出厂质量证明书及铁路运单向需方托收85%之基价,货到验收后需方将结算尾款汇给供方。计划外原料,货到验收后,凭需方检验单和供方发票结算。
5.精矿中不得有外来夹杂物,凡掺杂使假的参照国务院89-61号文件规定,不予计价结算;成团结块者,所增加的'费用由供方负责,每车另收损失费300元,错发矿种未造成生产损失者,按实发矿种价值的3%核收损失费;造成生产损失者,不予计价结算。
6.供需双方遇停电停产检修均可停发停进,但须在月前电告对方,若遇不可抵抗之灾害亦可紧急停发停进,但须即时电告对方。
7.精矿必须敞开散装,整车进株冶专用线,按月合同数均衡发运。强行包装发运进厂者按30元/吨矿量核收解包转运费并终止执行合同。零担进运进厂的按200元/吨矿量核收费用。
8.双方必须信守合同条款,在执行过程中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单方修改或废止。
9.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本合同一式十份,双方各执五份,自签订之日起至当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有效。
需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
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的原则)
有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产品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买受人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签订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为加快农村经济快速健康规模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出卖人在年月以前(或月旬内),向买售人交售____(茶叶、生姜、板栗、高山蔬菜、灵芝、蚕种、)____斤。(张、担)。
2.所售绿色农产品最低价格(保护价)_元/斤(张、担),市场行情上涨时,有收购单位按市场价格进行收购。
3.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斯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双方另行达成新的协议。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绿色农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或按样品标准定价(样品由双方妥善保管,甲方验收)。
2.绿色农产品的包装,由买卖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第三条 交货方式、验收、结算方式
1.实行送货到________收购点,货物由买受人当面验收。
2.货款由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现金结算,钱货两清。不得打白条或代扣其它税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买受人在合同履行中退货的,应偿付出卖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5—25%)的违约金。
2.买受人无故拒收绿色农产品,应向出卖人偿付被拒收货物总值_____(5—25%)的违约金。
3.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收购绿色农产品的,应按少收部分的总值_____(5— 30%)支付违约金。
4.出卖人交货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按少交数量价值_____(1—20%)支付违约金。
5.出卖人在交售绿色农产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买受人有权拒收,出卖人同时承担_____(5—25%)违约金。
6.出卖人的包装不符合规定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乘人重新包装,损失有出卖人承担。
第五条 不可抗力
1.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2._____绿色农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受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建议后,应在十日内做出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为默认。
2.合同期满,买、卖双方可根据对下一年_____供应的预测,重新签订_____合同。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__________生效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交工商部门鉴证备案。
买受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出卖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所:_乡_村_组
电话:
鉴证机关:
经办人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单位: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刷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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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产品合同11-13
产品供应合同11-15
产品加工合同11-10
产品采购合同11-08
产品租赁合同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