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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抵押合同

时间:2024-03-08 10:33:59 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抵押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抵押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抵押合同

房屋租赁抵押合同1

  出租方: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市区。该房屋为:___________楼___________ 房___________ 室___________ 厅___________ 卫___________ 平房/间,建筑面积 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 ___________平方米,装修状况___________ ,其他条件为 该房屋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____________

  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____ 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________ 。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 。

  第四条代理权限

  乙方的具体代理权限为:

  第五条出租代理期限

  出租代理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 个月。出租代理期限的变更由双方书面另行约定。

  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租金

  租金标____元,租金总计:___________元。出租代理期内租金标准调整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租金收取方式:。

  双方选择由乙方代为收取租金的,适用以下款项:

  1、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无论该房屋实际出租与否,乙方均应按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实际出租该房屋的价格高于与甲方约定的租金标准的,则高出部分。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达租金代收、代付银行即银行,由银行为甲方开立账户。

  4、乙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开始按通过代收、代付银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时间分别为:

  第七条佣金

  出租代理期内其中日作为乙方工作期,具体日期为,工作期内的租金收入作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垫付房屋租赁保证金,金额:_____________元。出租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

  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以下费用:____________

  □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以上费用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承租方约定具体支付责任。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1、出租代理期内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维修责任:甲方负。

  2、甲方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允许的,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另行书面约定。

  第十一条转委托及告知义务

  出租代理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乙方将房屋出租后,应将承租方及房屋租赁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甲方。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危改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该房屋达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代理出租该房屋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出租代理期内甲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日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__%支付违约金。

  2、出租代理期内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有第十二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有第十二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由乙方送达银行份。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章:代理方签章:____________

  住所:住所: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经纪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房屋租赁抵押合同2

  出租人: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街道

  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

  租赁用途为:__________;

  第三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年______个月。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

  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租金标准:__________元,

  支付方式:,押______付______,每交一次房租。

  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房屋租赁税费卫生费上网费车位费室内设施维修费费用____________。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______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甲方负责修复。

  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

  出租人签字___________承租人签字: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房屋租赁抵押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房屋权属情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人姓名___________,房屋没有进行抵押。

  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物业验收单》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物业验收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收收据。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居住使用,不得转为他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年_____月。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及房租后视为交易完成。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若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日向甲方提出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人民币__________元/月。

  支付方式:现金/银行转账,押______付_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电费水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上网费物业费。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有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甲方应保证出租房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七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合同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10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0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的金额相当于一个月房屋租金的。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者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方有第七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100%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七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照租金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并赔偿相应损失。

  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出租人签章:__________

  承租人签章:___________

  签章时间:______

  签章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赁抵押合同4

  已经出租的房屋能否抵押?已经抵押的房屋能否出租?抵押权的实现与承租权的行使有无冲突?如何解决?这些都是房屋租赁、抵押中常见的问题。抵押权与出租权是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房屋所有权人将已抵押房屋出租的,租赁合同有效,但租赁权不能对抗抵押权。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抵押人,第三人因此可能不知道所购房屋上存在租赁关系,而与出租人建立买卖关系,该第三人是善意第三人。在此情况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另一种观点认为,只有在动产取得问题上存在善意取得制度,不动产取得不存在善意取得问题,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法定的权利,可以对抗任何第三人。

  高级人民法院倾向第一种观点。这样处理有利于保护第三人的交易安全,在当前房价上涨形势下,也可防止部分出卖人为反悔卖房,恶意与他人串通假造租赁合同关系,达到悔约的目的。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因此不能实现的,可以请求出租人进行赔偿。

  一、租赁的房屋能否进行抵押?如何实现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出租人可以将出租的房屋进行抵押,房屋租赁不影响抵押权人实现其优先受偿权。同时,抵押权的实现亦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也就是说,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及于买受人。房屋租赁关系直接针对的是房屋使用、收益的权利,而抵押权针对的是房屋的交换价值,二者并无本质冲突,出租人可以对房屋行使充分的处分权。抵押权人对已出租的房屋同意抵押的,该风险由其自行承担,抵押权人不能以该权利对抗房屋房屋租赁承租权。抵押权实现后,也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五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房屋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二、抵押的房屋能否进行房屋租赁?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抵押权与出租权是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房屋所有权人将已抵押房屋出租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但房屋租赁权不能对抗抵押权。《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房屋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房屋租赁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抵押人,第三人因此可能不知道所购房屋上存在房屋租赁关系,而与出租人建立买卖关系,该第三人是善意第三人。在此情况下,房屋租赁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另一种观点认为,只有在动产取得问题上存在善意取得制度,不动产取得不存在善意取得问题,房屋租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法定的权利,可以对抗任何第三人。笔者倾向第一种观点。这样处理有利于保护第三人的交易安全,在当前房价上涨形势下,也可防止部分出卖人为反悔卖房,恶意与他人串通假造房屋租赁合同关系,达到悔约的目的。房屋租赁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因此不能实现的,可以请求出租人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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