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协议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物流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物流协议书1
根据经济合同法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 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 吨位船舶一艘(船舶 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 港运至 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 货物于 天内集中于 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 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需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 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 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 ),全船运费为 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物流协议书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____________资格证挂靠事宜协议如下:
一、乙方同意将其________资格证挂靠到甲方供甲方办理代理报检单位申请注册、开展正常业务和每年国家质检总局对代理报检单位进行审查使用。
二、乙方所提供的________资格证必须是有效真实的能办理办理代理报检单位申请注册的证件,且其________资格证未在其他单位注册或在其他单位注册过但现已退出,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公司对________资格证的具体要求是________资格证必须是______年下半年和______年上半年参加全国统考取得的。
三、甲方必须合法地使用乙方的________资格证,不得以乙方的名义进行非法代理报检业务和其他非法活动,否则由因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乙方将其________资格证挂靠到甲方供甲方使用,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____元人民币/月的挂靠酬金。挂靠酬金由甲方在每月的最后的一天存在乙方的银行卡里。
五、如乙方在协议生效三个月后需凭其________资格证找与报检有关的工作,可以向甲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但甲方不得在协议有效期内向乙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这主要是为了保护乙方的利益)。
六、本协议一经签订,乙方必须将其________资格证以快递的方式寄给甲方,甲方在协议的有效期内必须妥善保管好乙方的'________资格证,如发生丢失,由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如挂失费和重新办证的费用等)。
七、本协议有效期为半年或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有效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续签本协议,以延长本协议的有效期限。
八、本协议正本两份,经双方签字确定有效期限后生效,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或由于国家政策方面的原因而要作相应的变更,双方本着友好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物流协议书3
第一条:本协议双方
1.1甲 方:青岛XX公司(总部)
1.2乙 方:
第二条:青岛XX公司(总部)
2.1《加盟青岛赛弗物流网络协议书》系青岛赛弗物流网络营运全球快件网络操作规范的公约(简称.F公约),本协议甲方为.F品牌的拥有方;
2.2任何要求加盟本公约者,均需签订本协议。在签订本协议前,还需有加盟承诺书;
2.3当加盟者收到《缔约认定通知书》时,加盟者即成为《.F公约》的正式成员,即享受所有加盟者同等待遇;
2.4《缔约认定通知书》到达之前,凡签订本协议书的加盟者,未能按照协议要求交付各项费用,或未交足费用的,视为订约无效。
第三条:合 同 主 题
为维护《.F公约》的纯洁性和.F品牌及各附件的严肃性,不断扩大服务区域,保证全网正常运行。现根据XXX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加盟公约,乙方亦同意本协议及各附件款项。乙方作为加盟者,应做到服从甲方统一管理,规范服务速递业务,严格按《.F公约》和《赛弗物流公司管理章程》规定,并执行本协议各附件要求,即履行本协议内容。
第四条:甲 方 责 任
4.1乙方按甲方授权的期限一次性付清加盟前应缴费用后,甲方即.F将营业区域划拨给乙方经营。
4.2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经营权分为一次性买断或不买断两个标准。乙方若一次性买断经营,标准为3万元。
4.3维护.F商标尊严。做到对所有加盟着公平、公正、严格按公约和《网络管理章程》认真执行。
4.4只要乙方在自主经营过程中,不违反《.F公约》和网络所公布的各项管理规定的条款,甲方就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协议。
4.5乙方应承担自己在市场速递业务中经营的风险,甲方只有配合协调、代理诉讼(仲裁)义务。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经济、民事、行政等责任,均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4.6甲方应负责解答乙方用书面形式提出的各项工作想法或采纳其合理化建议。
4.7甲方应负责协调、管理、指挥、检查、培训、奖罚、行风监督、协调理赔、查询等工作,尽加盟XXX管理责任。
第五条:乙 方 责 任
5.1乙方自愿加盟《.F公约》并自觉遵守公约、网络管理章程及附件条款,服从甲方的协调和对个案的决定。
5.2乙方应完全遵守国家有关物流、运输、外贸、海关、工商、税务、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乙方不得将.F商标挪作其他用途。违者应承担法律责任。
5.3乙方应执行甲方根据速递业形势发展而出台的规定和通知等所有文件精神
5.4乙方要自备开展业务所需的营运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电话、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相关设备。业务员必须具有专业的物流知识。乙方有义务按时交付各种费用和执行按时结算的责任。
5.5乙方应保证运件包装合格,各种单据清晰、明了、并及时登记。
5.6乙方承担按时派送、出车、接货、拖车和优质服务责任。
5.7承担报告和汇报责任,同时接受加盟同仁的监督。
5.8在.F网络内能到达的块件,必须在本网络内运转。严禁转运其他网络。如使用.F面单未在本网络内转运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即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接受总部的处罚。
5.9乙方严禁交接承运法律所金质的物品,如:易燃、易爆、流质、腐蚀、白色粉末、油漆、易碎品、泄漏、污染、等其他影响安全的一切物品。如有违规者,一经查处所产生的后果造成的`事故责任全由自己承担。
第六条: 违 约 责 任 :
6.1若乙方违反本公约及协议各附件条款,参照(赛弗物流网络管理章程)等相关文件,承担违约责任。
6.2乙方不得经营和派送其他非.F品牌块件,如发现前例情况,每票罚款1000-5000元。罚款自总部通知到达后15天内,必须交付给甲方,除有约定外,双方还必须签订违约备忘录。
6.3严禁乙方自发通知各种函件影响网络正常运作,以及不准时参加会议或各种培训,违者按(例会制度)和(培训制度)规定标准处罚。签约后,乙方________年内连续三次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约协议。
6.4乙方保证交给甲方速递的快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所有包装及品质必须完好,因乙方的原因所发生内件短少、内装物质不佳、快件延误、部分损坏或丢失等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6.5乙方应与所有加盟方一样,在快件进仓或出仓时,均需立即做台帐登记,核对后进行数据上传。对货物发生疑问,应通过电话或传真查询,确认到出货站点,核对是否收到所有货物。否则,视为货已收齐。若有缺货现象,由出货方承担责任。若应答方无人值班应答,查询方就视为已转达。所有加盟方应统一购买.F面单,面单每份0.5元计收。
6.6乙方与各加盟公司相互之间受理快件,如遇到付款拒付、少付、运单地址不详、货物未到、货物未齐、件到付款改为预付、到付金额偏高、客户需要协商变更或者因错误包装、分拣错误、车辆事故、航空拉货、被偷盗、破损、重量与记录不符等,都将用传真相互确认为准,并记录发现时的详细情况。如有延误、自作主张不派送,或者不按客户指定的地点放置货物所造成损失的,由肇事人承担所有损失赔偿,肇事者公司负连带责任,先予赔付。
6.7乙方若因服务质量被投诉,每次罚款50元。____区速递派送业务,须上午11点前送完。违者,即超过三十分钟,每票罚款20元;超过二小时,每票罚款50元;迟至次日上午派送的,每票罚款100元;迟至次日下午派送的,罚款200元;又隔日延迟派送的,罚款400元。凡因通联、延误派送引起损失有投诉记录的,每次加罚20元;未经确认程序先予退件的,以延误派送者处罚。
6.8乙方与甲方争议,先由甲方网络经理协调,协调不成的由甲方总经理负责监督执行。.F网络严禁扣件、压件、勒赎等违法行为发生。一经发现,视为违约。违约方承担5000-10000元罚款,并向全网络通报批评。若乙方在一周内被三次投诉,甲方网络管理中心对其进行整改培训,费用由乙方支付。
6.9凡发生丢件情况,丢件方须在五天内主动确认,并先将赔偿金划给受损方。延迟处理按《.F网络管理章程》规定论处。主动积极配合和服从总部管理中心调解。
6.10无保价快运件丢失,全网络一律按运送契约条款予以赔偿。局域网内的由自己经理协调处理;全国网先由当事双方经理协调处理。处理不了的,由总部管理中心网络经理复检决定,财务XX实追款到位。需要或者发生司法(仲裁)程序解决的,另议。
6.11保价物流,属于高风险作业范畴。凡有保价的,须有专人专送。发货之前,须将面单传真给总部管理中心及目的地公司确认,并将收取保价费的40%打卡给派件公司。没有该程序的,视为无保价运递。如果程序合理,发生丢失事件,各方按揽件方赔偿60%,派送方赔偿40%比例赔偿保价金额。发生司法(仲裁)程序解决的,另议。
6.12甲方一旦发现乙方因受理违禁品致航空货运、班车快件被污染的现象,先按每次罚款-5000元处理,并由责任人赔偿因此造成的至发货后再发生的任何费用,以及因此造成的损失费用。
6.13查询签收单的保存期为三个月。到
第四个月,各站点将
第一个月的全部签收单集中打包,发往青岛管理中心档案室继续保存三个月,查询时限为30天。若在规定时间内拿不出签收单的,按丢件处理,每票处罚人民币500元。凡发生丢件事故后瞒报十天者,或事后再复报的,即应视为自动放弃要求赔偿权利。
第七条:结算标准
7.1青岛XX的结算标准和方法,以及时间的规定,均按青岛XX的执行标准施行。如派送费、中转费、到付款、大宗货派送费等,按青岛XX附件规定执行。
7.2到付款返还90%,带发票与不带发票同样结算。.F网络均执行同一标准,青岛XX执行标准必须经总部审批。
7.3空运中转一律以《内部价目表》公布价格实行现金结算,无款不中转(参照
7.1),不能按压件或扣件处理。引起延误,由发货站点承担责任。有条件的,先打预付款。
7.4青岛XX各站点之间的大宗货物,派送费每票50千克以下(不含50千克),一律互免派送。青岛XX每票50千克以上(含50千克)每公斤按0.30元计算征收派送费,结算方法和时间按青岛总部财务部规定为准。全网另有规定的除外。
7.5加盟者入网后,在.F网络内实行统一标准,即押金3000元、到付押金1000元、网络建设费每月200元、赛弗物流系统每月200元、站点预交3000元结算金,交付方式及时限,按《缔约认定通知书》规定执行。
7.6如客户要求退件的,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发件方承担。
第八条:解约条件
8.1任何一方都有依法解除协议的权利,并以书面通知送达为准,解约过渡期为七天整。过渡期结束后,延期查询期限为____日。查询期内,双方应做好对帐和清帐工作。查询期的最后一天,如乙方没有违法、违约的行为,甲方应将乙方原交付的押金如数退还给乙方。甲方每迟延返还押金____日,应加付乙方五十元。
8.2乙方在解约____日内,必须配合甲方网络查询。若发现乙方有一票不配合查询,视为丢件处理,并在乙方押金中直接扣除。
8.3退还给乙方的押金为不计息。退款时,乙方须将有签收结果的所有签收单,如数返还给甲方。少返还一张,即按丢件处理,并在乙方押金中扣除。
8.4乙方不配合甲方查询标准的,是指不按规定时限答复查询结果。亦包括有损于.F品牌形象的任何行为和结果。
8.5自《解约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计算过渡期和延期查询日,总计为37天。双方理清关系后,在乙方领款之日,须将所有手续和物料返还给甲方,不得以丢失或找不到为由。否则,每项按元标准赔偿(即.F品牌标识协议书、印章、授权书,以及各类通知、文件、价目表、签收单等)。嗣后,甲方仍具有追偿权。
第九条:其它
9.1若加盟公司之间发生经济纠纷,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下,由总部管理中心先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总部管理中心调解,要向发生纠纷的双方收取5%的调解费,其收取的调解费全部应用于网络开发之用。但通过司法或仲裁解决者除外。
9.2为维护网络整体利益,凡被.F系统内各加盟公司所除名者,一律不得再进入本网络内其它公司参加工作。一经发现,接受的公司将被处以500-元的罚款。
9.3乙方按时交纳各种费用,若有拖欠,须在
第二天补齐。并通过.F总部向网内各公司通报批评。
9.4全网络查询答复时限为30分钟之内。如不能在30分钟内完整答复结果,须将实情回复给查询方。违者,每次罚款30元。如因此被投诉,亦按本协议相关规定执行。
9.5局域网内上、下货时必须严格仔细检查。卸货时(唱票)制。遇有其它公司客户货物错卸,须在最早时间内,主动送往目的地公司。如因外包装上有两个
始发到两个目的地错误标识,应由错发方承担责任。
9.6各项赔偿和罚款一律由.F总部复核认定,由财务部下发财务处罚决定书,如不服裁决,即由总部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9.7本协议所列币种均为人民币,以元为单位。各单据及所有出台的表格价,均以此币为标准收取。此处不再一一赘述。
9.8本协议经签字后,不得转让、转卖或交他人托管。一旦发现,甲方为维护.F品牌和所有加盟公司的权益,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协议经乙方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若乙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转让股权,须经甲方认同后方可继受协议。甲方应对乙方变换新人的情况和素质以及从业资历进行评估。对于不适应网络继续合作者,甲方有权解除该协议,但并不应因此视其为甲方单方解除协议的违约行为。
第十条:关于本协议
10.1本协议经签字、盖章成立后,协议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存档备用。甲方还另要给予乙方授权《品牌使用授权证》一份,以及全部协议附件文本。
10.2乙方不得将甲方管理的一切文件、资料和各项管理和发展等商业秘密信息泄露给他人或其他企业。违者,亦追究法律责任。
10.3乙方必须保证将当天押车记录交所辖地分拨中心。违者,甲方将不承担由其产生的一切责任,并保留其单方解约的权利。
10.4乙方使用的面单、封套、总包条码等规定物料,必须是.F有价发放的统一物料。其价格规定,请参见本协议有关规定或者咨询.F总部物料销售专职人员。
10.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生效之前,双方已签定过的协议、协议、意向书(双方同意的不注明所签日期的文件),均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本协议中,除权利义务外有关速递业的未尽事宜,仍应参照.F总部新颁布的通知精神执行。
10.6本协议与甲方.F网络内颁发的各种相关文件,也自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同时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协议书4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的特约物流公司,现就长期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期限
本协议的有效期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快递范围及价格
1、范围及价格表(单位:元)
(1)始开地:
(2)到达地:
(3)市场价:
(4)合作价:
(5)备注:
2、当市场价格下调时,乙方给予甲方的合作价也应相应的下调。乙方应承诺给甲方的合作价应低于同范围的市场价或给其他公司的.价格。否则,一经发现,乙方应退还给甲方当次运费的差价,并赔偿当次运费的_______%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双约定时间、地点、方式或改变其内容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业务。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交准确、齐全的运输信息,因运输信息不准确导致送货错误或重复送货造成的损失和运费由甲方承担。
3、甲方在服务期限内,必须将货物交乙方承运,因乙方无力完成服务要求方可交与第三者承运。
4、甲方委托的货物必须包装完好且符合运输要求,对于包装破损或不符合运输要求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运输。
5、甲方有义务按协议约定时间进行结账,出现违约时承担责任。
6、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的货物,必须保证无违禁品、危险品等,对货物承担法律责任。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协议要求为甲方及时提供安全、准时的运输服务,在运力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为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有责任在按双方确认时间将货物安全及时送交收货人收货签收(同城件______天之内,偏远地区______天)。如有送货延误,每延误1天扣除该单运费的______%作为处罚,直到运费全部扣除为止(发生天灾人祸等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例外)。
3、乙方有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4、乙方应确保运输过程中的货物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的丢失、短少、损坏,乙方按甲方投保的范围按国家保险条例承担赔偿责任,如未投保,按优速物流服务指南赔偿条款处理。到港服务因货物、铁路、机场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或延误、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对甲方委托运送的货物有检查权利,而无检查的义务。
6、在甲方单独违约情况下,乙方有权暂停已承运的货物运送。
五、协议的更新、解除及违约
1、协议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如一方需变更或解除必须提前一个月与对方协商,在双方达成一致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否则,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另一方上月运输服务服务费______%的违约金。
2、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中规定的条款,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或损害对方利益,违约方应承担给另一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六、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应协调解决,协商不成应通过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诉讼解决。
七、其他
1、本协议期满后自行终止,如双方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物流协议书5
托运方:无锡航达码头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德安宇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法律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将石灰、原煤、各类钙粉产品等货物委托乙方代理运输,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运输任务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运输,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负责组织车辆和司机将甲方货物安全运送到指定目的地,
2、受甲方委托,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不得延误拖时甲方货物运输,影响甲方生产经营,由此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负责承担,
3、甲方根据本企业生产进度和产量确定运输数量,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本合同中不列举具体运输数量,
4、对乙方的运输任务及货物起运、到达时间由甲方统一分配、管理和调度,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
第二条货物的种类、规格、数量及包装要求包装要求:甲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进行货物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按照保证货物运输安全为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因甲方包装原因导致途中运输支付的额外费用,由甲方偿付,
第三条 合同期限
自20_年1月5日起至20_年12月30日止, 第四条 运输起止地点起止地点如发生变化,以变化调整后的起止地点为准, 第五条运输价格和结算方式
1、运输单价:每月按实际运输数量结算,单价为380元/吨计算,如遇汽油、柴油、过桥过渡费、高速通行费等大幅变动,导致运输成本大幅变动时,运输单价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可随时进行适当调整,结算单价以调整后单价为准,
2、结算方式:运输费用按月进行结算,当月款项当月付清,每月月底之前,甲乙双方财务人员就当月发生的`运输费用进行统一结算,形成汇总结算单据,结算款项月底之前付清,
第六条 运输质量和安全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运输车辆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2、乙方车辆严格遵守公路交通规则,积极维护公路交通秩序,保证道路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不得人货混装,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车辆的各项营运费用、税金、规费(包括各种税费、油胎料消耗、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检费、过桥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汽车费、违章违纪等各种费用)和司机食宿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5、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但货物是由于不可抗力、货物本身自然性质及甲方或收货人的过错致损,乙方不承担货物的赔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约定解除事项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义务的履行,否则,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乙方地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营运许可权,并以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第九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 人 代 表:乙方(盖章): 法 人 代 表:
年 月 日
物流协议书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共同发展快捷、高效物流业,提升快速反应、优质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XX至XX地区的中转货物交给乙方分流,基于快速、准确、优质服务的原则,双方达成约定如下:
一、货物到XX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到达温州各点的'货物数量、客户、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乙方准确无误送达。
二、甲方应如实告知分流货物的包装、性质及客户有无特殊要求,以便乙方更好提供服务,不有得隐瞒国家禁止物品,如有隐瞒,发生事故造成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三、如甲方提供信息有误,使乙方不能送达而返还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分流中的一切行为(包括装载、收费等)。
五、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货物的交接手续,如有疑意及时提出,交接完成无误,乙方应快速、安全、优质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合理收取费用。
六、乙方应一次性交付给甲方风险 万元人民币,到解除协议,双方账目结清后,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的风险押金。
七、每月 号为双方费用结算日。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不尽事宜,双方协商为准。
甲方:
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乙方:XX市彦龙物流
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物流协议书7
第一条 基本事项
1.1协议双方
托运方(甲方):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承运方(乙方):北京中翔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铁匠营村斯派特物流园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国家有关运输的法律法规,就北京中翔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
(以下简称“甲方”)提供产品仓储和运输服务的相关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2. 乙方提供仓储,运输及相关服务的范围及内容:在全国城市范围内为甲方提供产品、备件及相关物品仓储、运输及配送业务:其它应甲方要求进行的应急运输、产品配送等服务。
3. 本协议于月日在北京市签订,并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资信证明
1.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向甲方出示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 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向乙方出示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复印件(加该企业 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保密条款
1. 基于本协议委托事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或者乙方从甲方获取的资料和相关的商业秘密,包括商业、技术、公司政策、客户名录、发货情况等,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的义务,并应采取一切措施以使该资料和信息免于被散发、传播、披露、复制以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2. 甲、乙双方均应告知并以适当的方式要求其参与本协议工做的雇员遵守本条款的规定,若甲、
乙双方中的任意一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条款,该方承担连带责任。
3. 甲、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不受协议期限的限制,即使本协议终止,该保密条款对乙方仍
然具有约束力。
4. 若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违反本条款的约定,应按照对方的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由此
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双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第四条 单据保存
甲、乙双方均应将合同存续履行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单据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保存一年以上,
保证在保存期内应对方要求随时核对。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可根据其运输或其它服务需要,以签发工作通知单的形式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方式 随时通知乙方安排出货。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业务素质差或责任心不强的工作人员,要求乙方更换条件差的
库房等设施。
3. 甲方有权获知所有委托乙方运输、仓储或提供其它服务的产品在途、签收和库存等情
况,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情况和报表。
4. 甲方应按时支付与乙方约定的`运费。
5.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整体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对乙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充分尊
重甲方的建议并予以执行。
6. 甲方需在提货前将发货通知(内容包括:提货地址、目的地、提货时间、货物名称、
货物重量、运输要求、时效要求、结算方式及结算时间等信息)书面传真至乙方联系人处,
以便乙方做好准备工作。
7. 甲方应保证其所需要运输和派送的货物的合法性。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派送货物到达后立即将签收单传真给甲方。
2. 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仓库并进行产品的统一仓储管理,相关费用及服务标准
双方另行约定。
3. 获知甲方货物的装卸标准、运输操作标准和仓储标准。在甲方无特别要求的情况下以
发货通知单、工作通知单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指令和信息交换方式为准。
4. 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乙方必须按照其承诺的服务标准,及时、安全、准确的把货物
送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甲乙双方实行统一指令接口方式,有甲方在北京的物流调度人员和
乙方在北京的专项主客服人员形成一对一的指令接口。乙方在各地设立的派送平台,由乙方 专项主客服下达指令。
5. 在货物运输、配送及外埠运输过程中乙方提供送货中的装卸车、搬运及货物到达目的
地后的装卸、搬运服务。
6. 乙方对于甲方的货物查询指令,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给予明确答复:若甲方有要求,
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供相关原始单据。
7. 乙方为甲方提供365x24小时的全天侯服务,节假日无休。
8. 任何由乙方监管、储存和运输的甲方货物,若发生破损、丢失,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甲方有权扣除此票运费,同时甲方保留追索由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的权利。(赔偿的范围及具体索赔方法在第九条中详细说明。)
9. 如果收货人拒收货物,乙方应了解原因,妥善保管货物并及时通知甲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处理,需要 退运的或反向物流的,乙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0. 甲方及甲方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委托的承运人在与乙方交接货物时(乙方提货或甲方送货),乙方对产品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查验,如不符合验收标准,应要求出货方当场签署书面的货物破损证明,由乙方对该批单独存放,并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在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 乙方对于甲方所要运输和派送的货物具有随时检查的权利,对于不符合国家允许运输和派送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运输和派送。
第七条 费用、结算方式:
1. 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2. 结算费用按照实际发货前双方约定的价格执行。
3. 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协议相关的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协议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账号,付款方如果不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支付给乙方款项,所引起的违约责任和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汇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账号若有变更,应至少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经加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确认方有效。如乙方名称更改,还需要提供变更后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5. 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费用,甲方于每月15日前结算上一月运费。乙方应于10日前制作并向甲方提交《费用结算表》并附当月所以提货凭证及甲方需要的相关数据、信息等。甲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后5日内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甲方根据乙方按照国家规定开据的运输行业专用发票向乙方付款。
第八条 违约和索赔:
1. 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货物运输及包装等相关服务,在双方不能达成谅解时甲方有权拒付缓付该批(票)货物的物流费用:
2. 对于甲方无故拖欠乙方的运费,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不少该票运费1倍的违约金。
3. 由于乙方主观故意造成的货损由乙方负责赔偿、承担违约责任。
4. 如因第三方过错造成的货损和货差,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协助甲方和保险公司调查核实,在获得保险公司或第三方赔付之前,如甲方要求,对于甲方损失,乙方应先行予以赔偿。
5. 赔偿范围包括将破损货物复原和重新运输而产生的费用,货物丢失或货物复原费用无法估计时,赔偿金额以货物声明价值为准,但不应超过声明价值。
6. 甲方对于临时变更的提货和收货地址及时间,应及时、准确的将正确的地址和时间通知乙方,否则对于此种情况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且对此情况所增加的运输费用,甲方应无条件的支付给乙方。
第九条 货物保险及不可抗力:
1. 保险的范围及责任起止:甲方委托乙方运输、仓储、包装及提供其它所有服务的全部货物由甲方自愿进行投保。
2. 不可抗力:协议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和其它由双方事后认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 到本协议履行时,应采取尽可能的补救措施,及时以电话和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至另一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协议正常履行,并尽快以电话和传真等方式通知对方。
第十条 协议解除
1. 以下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 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违返本协议保密条款,造成对方商誉、经济及其他损失的。
* 履行协议中乙方无相应运输及仓储能力的或不能满足甲方发展服务要求,甲方提出意见 3个月后扔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 乙方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
2. 甲方无故拖欠乙方运费30天以上,经乙方催告后扔不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3. 无论因何原因解除协议,解除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
第十一天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
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协议其他事项:
1.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协议到期后,双方另行商讨是否续签。
3.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其经营的需要,如需变更本协议签约主体,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双方重新签约。
附件: 1. 盖章的双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运输价格表 甲方: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日期:
物流协议书8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的家具装饰材料需以零担或整车方式发全国各地,乙方是从事汽车货物运输公司,双方结合实际,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过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一、货物的种类、名称、性质
甲方主要生产家具装饰材料,需要运输材料以板材和部件为主,其货物性质属于普通材料,不需要特殊包装,不属于“三危”物品,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派员到甲方查看货物及包装,认为可以装运,今后每批货物装运前,乙方除应按甲方的发货单上数量清点外,还应对包装是否符合运输条件进行验收,如果发现不符合运输要求,应时提出,甲方应及时更正,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长期、不定时的运输合同,期限暂定一年,即20_年二月日至20_年二月日,合同期间双方合作较好,可在期满前一个另签订合同,继续合作,
甲方每次发货时,至少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如货物重量到达二吨时,甲方派车到甲方厂内装货,否则,甲方派车运到乙方指定地点装货,货物交给乙方前的装运费,由甲方承担,
合同期间,甲方必须将自己的货物运输全部交给乙方运输,乙方必须保证提供优质、高效和中等单价的服务,
乙方除自己直接运输外,可以转由其它运输单位运输,也可采用铁路、水路运输方式,但乙方应对甲方和收货人负责,不因其它运输人的责任而减少或免除责任,
三、货物发往地、运价及到货时间
序号 发往地 货运单价(元/kg) 到达时间(天) 备注
1 福州、晋江、厦门、漳州
2 广州、深圳、佛山、东莞 6
3 台州、温岭、杭州、温州 6
4 常州、上海、无锡 0,75
5 沈阳、大连 0,8
6 兰州、银川、西宁、包头 6
7 武汉、荆州 0,60
8 邯郸、太原、青岛、 0,65
9 南昌、郑州、株州 0,65
10 长沙、常德、合肥 0,6
11 西安、云南 0,60
12 南宁、桂林 0,70
13 北京、石家庄 0,65
14 乌鲁木齐 1,10 9
1、上列单价是乙方提供的运输费用的单价,乙方必须保证此表单价是成都市五城区内的中等单价,今后如遇单价调整,乙方应提前局面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收集到本市的两个以上同距离的零担运价高于上表单价的10%以上时,可以提出调整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乙方提出两以上同等距离零担运价证明上列表运价的正确,双方可根据双方提供的运价之平均数协商运输单价,如达不成协议,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上表上“发往地”以指的行政区划,甲方的指定的收货地点在表内标明的地点的行政区划内,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均不再增加运费;如果收货地点不在表内所标明的地点,参照表内的最近地点协商运费单价,也可参照最近地的公里数单价乘以实际运输公里,计算运费,
3、上表内的运输费单价,包括过路过桥费以及运输过程中停车费等全部费用,到达目的地的下车费由收货人承担,
4、到达时间天,是指甲方将货交给乙方后的次日起至乙方将货物交给收货人为止的期限,此期限已充分估计了乙方运输过程的`各种情况,
5、运输费乙方在交付货物时,直接向收货人收龋
四、收货人及目的地
乙方每次承运甲方货物时,应根据甲方的(发货单)或(提货单)填写(运单),并标明货物价值,乙方(运单)上的条款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应将货物交给乙方时,还应将(发货单)或(提货单)的会计联、结帐联和随货同行交给乙方,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除将(发货单)或(提货单)的随货同行联交给收货人外,(发货单)或(提货单)的会计联和结帐联应交由收货人签字盖章后返回给甲方,收货人是个人时,应附收货人身份证复印件;收货人是单位时,应附单位的介绍信,实际收货人不是(发货单)或(提货单)本人时,实际收货人应持收货人的委托书,并附收货人与实际收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收货人不符合上款之条件时,乙方的工作人员应与甲方联系如何处理,甲方应及时与收货人联系,此期间超过8小时的,除不计算乙方逾期交货外,收货人或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条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与收货人未在三日内协商好收货事宜,或根据甲方指意,可将货物运回,由甲方按单程运费的1,5倍支付运费,乙方未按本条规定交结货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按(发货单)或(提货单)所标明的价值及其它相关费用全额赔偿,
五、货物保价及保险
本合同之运输均为保价运输,所保货物之价值为甲方(发货单)或(提货单)上所记明的价值,运输途中的保险费,由乙方缴纳,
六、货物安全及赔偿
乙方在运输甲方货物时,应保证货物的安全,凡发生在运输途中的货物灭失、损坏按下列方式处理:
1、收货人在收货时,应当即对货物数量按照甲方的(发货单)或(提货单)上数量、规格进行验收,如果发现货物灭失、短少或损坏,乙方应按照(货运规则)填写(货运事故记录)(一式叁份),由收货人签字,并交给收货人一份,
2、货物灭失、短少,按甲方在(发货单)或(提货单)所记明的价值,并减出灭失、短少部份的运输进行赔偿;货物损坏,按损失的程度和可利用的情况,由双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3、货物灭失、损坏之索偿权,一般由收货人行使,在收货人不行使的情况下,由甲方行使,乙方在接到索赔人的(赔偿请求书)后的十日内,应提出赔偿方案,乙方未提出赔偿方案,视为同意索赔人提出的赔偿请求,并应在二十天内作出赔偿,
七、违约责任
1、收货人逾期支付运费或逾期提货,按日承担100元的违约金,并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乙方逾期运到和逾期赔偿,按日承担100元的违约金,
上述之违约,应以违约责任的本金为限,逾期运到是因为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战争造成的,免除承运人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诉讼方式解决,根据便于诉讼和惩罚违约的原则,任何一方起诉,均可选择原告经营所在地或被告经营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合同法)、(公路货物运输规则)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双方为履行本合同之通知行为按以下方式处理:对于能及时履行,按本合同记明的电话通知对方;不能及时履行的,按本合同记明的地址用特快专递方法通知对方,也可采取本合同记明的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对方,
3、双方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合同的附件,
4、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托运人(甲方)
托运人名称(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承运人(乙方)
承运人名称(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物流协议书9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提高甲乙双方的经济效益,整合双方资源,充分发挥物流企业优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流承包协议书法 》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订立本承包经营物流承包协议书 ,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承包经营事项
本物流承包协议书所涉承包经营事项为:货物运输权和运营收益权。其中,如完成承包行为的车辆为甲方提供,乙方还享有该车辆的使用权。
乙方享有的货物运输权、运营收益权以及车辆使用权受本物流承包协议书约定的限制。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_______日止。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承包经营期限内,甲、乙双方可依据本物流承包协议书的约定,变更或解除本物流承包协议书。
第三条 承包方式
一、基本承包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货物运输的货源,由乙方运输至甲方或货主指定的地点。
2、甲方与货物托运人办理托运手续和运费清结。
根据经营需要,甲方也可以书面(不得口头)委托乙方办理货物托运手续和运费清结。
3、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完成甲方安排或随时指定的运输业务。
4、承包金反向给付,即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承包金。
5、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燃油、燃气费用、路桥通行费用、车辆维修保养费用(保险公司赔偿的除外)等经营成本。
二、补充承包经营方式:
乙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作为完成承包经营的运输工具(勾选)
1、甲方提供运输工具。( )
甲方提供物流车辆的车牌号、型号、吨位、机械状况、服务内容及价格等事宜
车型
车牌号
吨位
机械状 况
车 箱
内 径
购 置
时 间
车 辆
所 有
车 辆
工 具
运 行
方 式
本物流承包协议书期满,乙方应将机动车辆检修后,交甲方检验接收,并随交修车工具。
2、乙方以自有车辆作为运输工具。乙方的运输工具为: 号 汽车,车架号,发动机号 ,以及随车工具。
3、上述车辆,必须车况完好、审验合格、安全适用、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4、上述车辆,由甲方统一办理保险投保。
5、上述车辆,在承包经营期限内进行维修、保养的,应统一在甲方指定的修理厂进行。
三、货车采用班车运输方式。每周一、二、三、四、五、六、天运行,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
货车按照甲方制定的《班车管理及运营质量考核标准》规范运作。
第四条 承包经营保证金和承包金
一、承包经营保证金
本物流承包协议书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承包经营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其中叁万元由乙方在本物流承包协议书生效当时支付;剩余贰万元由乙方在本物流承包协议书生效后3个月内支付。该保证金为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损失的赔偿资金保证。
承包经营保证金一次性交付。承包经营期间,保证金不计付银行利息。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无债权、债务的,甲方在30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扣除保证金提成部分的剩余保证金。
二、承包金
1、承包金按货运单趟支付。支付金额为人民币 元。
2、承包金累计支付的,在承包经营的次月12-18日发放。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纠正乙方在货物运输中违法、违规行为。
甲方有义务保证本企业货运资格合法、提供的`车辆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2、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经营需要,自主地组织和调配货源。
甲方有义务公平、公正、合理的为乙方组织货物配载。
3、甲方有权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安全和职业道德学习,并进行考核。学习时间为 月 日,甲方另有权通知乙方参加临时学习。
甲方有义务按照主管部门规定和通知,组织乙方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学习、培训、评比等活动。
4、甲方有权制定本企业货物运输的规章制度。(该规章制度为本物流承包协议书的附件)
甲方有义务保证规章制度符合物流行业的特点或交易习惯,不得增加乙方的负担和责任。
5、甲方有权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指定专人对乙方使用的车辆进行安全、车容、车况检查。如乙方使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运输。
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正常运输,不得无理干涉。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制定统一服务规范、在运输车辆上粘贴统一标示或广告。(甲方制定的统一服务规范为本物流承包协议书的附件)
甲方有义务保证统一服务规范符合物流行业的特点或交易习惯,不得增加乙方的负担和责任。
7、甲方有权选择投保的保险公司,有权决定对运输货物投保货物损失险。
甲方有义务选择服务质量优良、保险费用适中、理陪迅捷的保险公司投保,并应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有义务对提供的车辆投保交强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并为乙方投保驾驶员人身伤害保险。
8、甲方有权制定本企业统一的运费标准和其他费用收取标准。
甲方有义务保证本企业统一的运费标准和其他费用收取标准不低于同地区、同行业的费用标准。
9、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求要求乙方更换车辆或变更线路,乙方必须配合。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在甲方指定的货物运输期限内,自主安排运输。
乙方有义务保证完成甲方的货物配送运输,并服从甲方的统一货物调配。
2、乙方有权对甲方调配的货物进行查验,有权拒绝运输国家禁止运输或可能造成危险的物品。
乙方有义务按车辆相关规定维修和保养车辆,保证车辆安全性能完好、车容整洁。乙方有义务遵守交通法规 和机动车操作规程,保证行车安全。
3、乙方有权拒绝支付本物流承包协议书约定或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有权对甲方没有依据的收费提出异议或向主管部门投诉。
乙方有义务按照本物流承包协议书约定,向甲方支付代为清结的运费和其他费用,并承担因迟延支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擅自倒货、换车、配载,
不得将车辆交给第三者驾驶,不得捎带与工作无关的第三者,不得违反承包经营用途使用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
5、乙方有权对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并承担违反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6、乙方有义务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货物损毁时,在30分钟内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并立即报警。
7、乙方有义务保证联系渠道通畅,可以随时接受甲方货运调配。
8、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 货物运输风险承担
一、货物运输风险
货物运输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交通事故、货物损毁、违章、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对车辆内、外人员的赔偿责任。
二、风险承担
1、交通违章造成的行政处罚,乙方全部承担。
2、交通事故,除因甲方提供的运输工具固有的原因造成事故以外,其他情况下的事故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扣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但保险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3、货物毁损的,除因甲方提供的运输工具和货物包装固有的原因造成的以外,其他情况下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扣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但保险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4、意外事件和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物质损失和赔偿责任,由乙方提供有权部门的书面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 规定处理。
5、车辆和货物包装固有原因的确定,以国家相关检验机构的书面认定为准。
6、乙方遭受人身损害的,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三、赔偿处理费用承担
赔偿责任认定和处理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旅差费、法院诉讼费用、必要的律师 代理费、主管部门的处理费用、鉴定费用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本物流承包协议书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履行,不得单方解除、终止本物流承包协议书。()如有违反,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其他直接经济损失,违约方另行赔偿。
二、下列情况下,由甲方支付乙方年度承包费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提供的运输工具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2、未向乙方提供营运证照、缴费凭证,致使乙方无法营运的
3、在货源紧张时,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员调配货运的
三、下列情况下,由乙方支付甲方年度承包费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完成承包经营的车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2、不能保证甲方调配货运的
3、不能保证车辆安全性能完好、车况整洁的
4、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培训的
5、将车辆交他人驾驶的、擅自倒货、换车、配载的、捎带与工作无关的第三者的、违反承包经营用途使用车辆的
6、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联系的
7、无合法情由,拒不执行甲方统一服务规范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四、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物流承包协议书,乙方的承包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并应赔偿甲方的其他实际经济损失:
1、连续两次不能完成甲方调配货运的
2、连续两次违章驾驶并受到行政处罚的
3、三次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和培训的
4、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全部事故责任的
5、以甲方名义与他人签定货运协议并收取运费的
6、盗窃、故意损坏、故意丢失甲方调配的货物的
7、故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8、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的
9、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五、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承包金。如有拖欠,每拖欠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1%的违约金。
六、其他违约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流承包协议书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七、本物流承包协议书履行期间,如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病流行、国家政策调整等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物流承包协议书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解除本协议,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物流承包协议书的变更或终止
下列情形,本物流承包协议书可变更或终止:
一、 甲方破产、解散或营运权证作废。
二、 乙方车辆因事故或年限报废、被转让和车辆更新。
三、 乙方死亡、丧失营运(劳动)能力、受到刑事处罚。
四、 物流承包协议书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签。
五、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
第十条 其他约定
一、本物流承包协议书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兰州市城关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乙双方确认,双方为承包经营物流承包协议书关系,无劳动、雇佣、劳务等关系。
三、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得知的甲方客户资料、货运单价、货物品种、运输终端客户资料,均属于甲方商业秘密。
四、本物流承包协议书履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乙方在一年内,不得与甲方的客户签定运输协议。
五、本物流承包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物流承包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物流承包协议书的附件,与本物流承包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物流承包协议书经甲方签章、乙方签名后生效。
本物流承包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乙方声明
乙方特别声明:
本物流承包协议书所有条款,本人均全面理解其含义,并知悉物流承包协议书约定的法律效力。物流承包协议书条款没有加重本人的义务和责任。本人提供的基本情况,客观真实。本人愿意遵守并严格执行本物流承包协议书,如发生违约,本人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方: 地 址:
常住地址:
身份证号: 手机号:
住宅电话: 备用电话:
年 月 日
物流协议书10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第一条:基本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国家有关运输的法律法规,就(以下简称“乙方” )提供产品仓储和运输服务的相关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2、乙方提供仓储、运输及相关服务的范围及内容:在全国城市范围内为甲方提供产品、备件及相关物品仓储、运输及配送业务:其它应甲方要求进行的应急运输、产品配送等服务。
3、 本协议于年月
第二条:资信证明
1、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向甲方出示其《企业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并提供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向乙方出示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复印件(加该企业 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保密条款
1、 基于本协议委托事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或者乙方从甲方获取的资料和相关的商业秘密,包括商业、技术、公司政策、客户名录、发货情况等,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的义务,并应采取一切措施以使该资料和信息免于被散发、传播、披露、复制以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2、 甲、乙双方均应告知并以适当的方式要求其参与本协议工做的雇员遵守本条款的规定,若甲、乙双方中的任意一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条款,该方承担连带责任。
3、 甲、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不受协议期限的限制,即使本协议终止,该保密条款对乙方仍然具有约束力。
4、 若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违反本条款的约定,应按照对方的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双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可根据其运输或其它服务需要,以签发工作通知单的形式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方式 随时通知乙方安排出货。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业务素质差或责任心不强的工作人员,要求乙方更换条件差的
库房等设施。
3. 甲方有权获知所有委托乙方运输、仓储或提供其它服务的产品在途、签收和库存等情
况,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情况和报表。
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整体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对乙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充分尊
重甲方的建议并予以执行。
6. 甲方需在提货前将发货通知(内容包括:提货地址、目的地、提货时间、货物名称、
货物重量、运输要求、时效要求、结算方式及结算时间等信息)书面传真至乙方联系人处,
以便乙方做好准备工作。
7. 甲方应保证其所需要运输和派送的货物的合法性。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派送货物到达后立即将签收单传真给甲方。
2. 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仓库并进行产品的统一仓储管理,相关费用及服务标准
双方另行约定。
3. 获知甲方货物的`装卸标准、运输操作标准和仓储标准。在甲方无特别要求的情况下以
发货通知单、工作通知单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指令和信息交换方式为准。
4. 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乙方必须按照其承诺的服务标准,及时、安全、准确的把货物
送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甲乙双方实行统一指令接口方式,有甲方在上海的物流调度人员和
乙方在上海的专项主客服人员形成一对一的指令接口。乙方在各地设立的派送平台,由乙方 专项主客服下达指令。
5. 在货物运输、配送及外埠运输过程中乙方提供送货中的装卸车、搬运及货物到达目的
地后的装卸、搬运服务。
6. 乙方对于甲方的货物查询指令,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给予明确答复:若甲方有要求,
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供相关原始单据。
7. 乙方为甲方提供365x24小时的全天侯服务,节假日无休。
8. 任何由乙方监管、储存和运输的甲方货物,若发生破损、丢失,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甲方有权扣除此票运费,同时甲方保留追索由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的权利。
9. 如果收货人拒收货物,乙方应了解原因,妥善保管货物并及时通知甲方,根据甲方的
要求处理,需要 退运的或反向物流的,乙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0. 甲方及甲方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委托的承运人在与乙方交接货物时(乙方提货或甲方
送货),乙方对产品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查验,如不符合验收标准,应要
求出货方当场签署书面的货物破损证明,由乙方对该批单独存放,并及时通知甲方。否则,
由此在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 乙方对于甲方所要运输和派送的货物具有随时检查的权利,对于不符合国家允许运输
和派送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运输和派送。
第六条 费用、结算方式:
1、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2、结算费用按照实际发货前双方约定的价格执行。
3、结算方式:月结
4、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协议相关的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协议中甲、
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账号,付款方如果不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支付给乙方款项,
所引起的违约责任和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5、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汇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账号若有变更,应至少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经加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确认方有效。如乙方名称更改,还需要提供变更后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第七条:违约和索赔
1. 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货物运输及包装等相关服务,在双方不能达成谅解时甲方有权拒付缓付该批(票)货物的物流费用:
2. 由于乙方主观故意造成的货损由乙方负责赔偿、承担违约责任。
3. 如因第三方过错造成的货损和货差,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协助甲方和保险公司调查核实,在获得保险公司或第三方赔付之前,如甲方要求,对于甲方损失,乙方应先行予以赔偿。
4. 赔偿范围包括将破损货物复原和重新运输而产生的费用,货物丢失或货物复原费用无法估计时,赔偿金额以货物声明价值为准,但不应超过声明价值。
5. 甲方对于临时变更的提货和收货地址及时间,应及时、准确的将正确的地址和时间通知乙方,否则对于此种情况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且对此情况所增加的运输费用,甲方应无条件的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不可抗力事项
1、不可抗力:协议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和其它由双方事后认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 到本协议履行时,应采取尽可能的补救措施,及时以电话和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至另一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协议正常履行,并尽快以电话和传真等方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协议解除
1. 以下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 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违返本协议保密条款,造成对方商誉、经济及其他损失的。
* 履行协议中乙方无相应运输及仓储能力的或不能满足甲方发展服务要求,甲方提出意见 3个月后扔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 乙方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
2. 无论因何原因解除协议,解除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
第十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
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协议其他事项
1.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协议到期后,双方另行商讨是否续签。
3.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其经营的需要,如需变更本协议签约主体,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双方重新签约。
附件: 1. 盖章的双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甲 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乙 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代 表: 年 月 日 日 日期:
物流协议书11
甲方: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作为甲方的配套供应商,为满足甲方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可简称:卡车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以期实现"零库存"管理,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委托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负责对乙方向甲方所供的配套产品实行"第三方物流"服务.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经平等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三方物流"服务内容:
"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由乙方选定和委托,负责为乙方提供其向甲方所供应的配套产品的仓储保管和物流配送服务.在"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未完成物流配送服务前,"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负责仓储保管乙方的配套产品,配套产品的所有权仍属乙方所有.
二,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确保甲方生产计划的有效执行,保证乙方所供配套产品的质量以及防止可能出现的库存大量积压等,甲方有权监督,检查及考核"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的仓储保管,物流配送活动,但甲方不对"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的工作承担任何责任,除非因甲方的过错导致事故发生.
2,甲方根据自身的生产等需求编制产品配送计划,将其传递至"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并有权对乙方委托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的产品配送工作进行调度与监督.
3,"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负责接收乙方按甲方要货通知送达的产品,并负责对产品实施仓储保管,物流配送等实物性管理.甲方对于"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配送的配套产品按甲方的生产实际需求适时接收入库.
4,甲方负责及时办理"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已配送产品的出,入库手续及挂账处理.
5,甲方负责依据甲方与"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签订的(三方物流服务协议)每月根据计算机出库挂账数据将乙方应付给"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的三方物流服务费进行结算并转账.
6,甲方依据(三方物流服务协议),负责定期将计算机出库挂账产品所产生的服务费用,转账支付给"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确保产品质量及包装满足产品的仓储,运输要求及甲方的.要求,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质量部门开具的(产品质量反馈单),及时的委托"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予以更换产品.
2,乙方在将其产品送达"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仓储地的同时,应向"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递交完整的货物清单,清单中应明确送达货物的产品名称,产品编号,数量,运输车辆牌号.
3,乙方有权对存储于"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的本单位货物及已配送发交的产品进行盘点,核账,如发现货物因"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原因造成损毁或丢失,应及时向"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提出赔偿.
4,乙方应每月对甲方开通的供应商信息平台上的物流服务费用进行确认,超过一个月不确认,计算机系统自动进行确认.甲方根据(三方物流服务协议)及确认的物流服务费用进行转账.
5,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制造必需的周转工位器具或产品防护器具,并承担相应的一切费用.
6,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货通知规定的期量要求送货,以实现"零库存"管理,对超出甲方规定的期量部分,"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可收取额外的仓储费用,该费用由乙方与"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协商确定.
7,在整车装配调试及索赔过程中,经甲方质量部门仲裁后确定需要更换的配套产品,乙方必须立即进行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在乙方下批次所供同类产品中,扣除相应的数量,并不予挂账.对于未及时更换的产品,甲方按0.5元/天/平米收取乙方管理费用,该费用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8,乙方每月将甲方物资滞留库中属乙方的产品无条件的进行开票回购,并对质检不合格的乙方托管产品进行返厂,否则甲方将按0.5元/天/平米收取乙方管理费用,该费用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9,乙方有职责根据卡车公司物流部要求,定期对其所在的三方物流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反馈至物流部.
三,保密条款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供应产品件的过程中,所获得的一切资料和信息包括每个月份向甲方供应的产品件的数量,产品件的质量要求,同类产品件的供应构成以及可由此推导出的甲方的月度产量,汽车型号及其他竞争供应商的信息均视为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保证任何时候都不向第三方泄露.如果甲方一旦发现乙方有泄露或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经济处罚甚至取消乙方的供应商资格.
四,责任
1,乙方供应产品,甲方用件单位未办理完毕入库手续前,产品的所有权属于乙方,此时以前的所有产品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用件单位办理完毕入库手续后,产品的所有权属于甲方,此时以后的所有产品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供应产品在"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仓储保管和物流配送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丢失,损害等情形均与甲方无涉,此时发生的赔偿责任应由乙方与"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进行责任认定和处理.
五,纠纷处理:
1,甲,乙双方在"第三方物流"服务合作过程中如产生纠纷,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条款协商解决;乙方与"第三方物流"服务单位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甲方可协调双方解决.
2,合作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无法协商解决,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六,附则
1,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2,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XX年12月31日.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 乙方:
股份有限公司
(签章)(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物流协议书12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承租方(乙方):
代表人:
根据国家法律及有关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下述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并达成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中心内房屋号为 的房屋,房屋面积为平方米 /面积 平方米的库房/面积 平方米的场地(以下均简称出租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保证乙方对其承租物业拥有使用权。
第二条 乙方租期从年 月 日到年 月日止;出租房屋的租金每套 元;仓库 元;场地 元,合计金额:元(大写:元)。先付后用。
第三条 甲方交付出租物业时,向乙方收取人民币元(大写: 元)的租赁保证金,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四条 签订合同时,乙方需提供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并交复印件各一份给甲方存档。
第五条 甲方出租物业给乙方作为物流业务用途使用。乙方将承租的物业用于其他用途时,须书面申报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保证在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物流中心管理规定。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外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侵权、损害赔偿、被侵权、被损害、纠纷、诉讼等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将承租物业及原甲方所有设施、物品私自向任何单位及个人进行抵押、担保、转借,否则除上述行为无效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偿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即成为承租物业区域的消防责任人,并按消防部门的要求,配齐消防设备器材,对承租物业的消防负有法律责任。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防损工作,自己看管好货物,如有失盗与甲方无关。不允许在仓库内存储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 乙方所租房屋及室内的配套设施,在甲方交付房屋时如有损坏,乙方应即时告知甲方,在保持原有建筑结构的前提下,由甲方负责修理,因维修所需的材料费和人工费由甲方负责,否则将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或承担因维修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需对承租物业进行装修时,须在不破坏承租物业结构和不影响承租物业外观的情况下,事先书面申报,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须遵守甲方有关装修管理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恢复原状,并予以相应处罚。合同期未满因乙方违约等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乙方对承租物业的装修不得破坏、拆除,归甲方所有,并不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第十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承租物业及其附属设施出现损坏或影响他人,因此遭受损失时,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补偿。乙方拒不维修,由甲方代为维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物业全部或部分转租于他人。如确因需要,须事先书面申报,经甲方同意,乙方方可转租承租物业,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约定之期限。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形,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退还给乙方已交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单方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收回出租物业,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从事违法经营或违法活动的;
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承租物业用途的;
㈢因乙方原因致使承租物业或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或因此造成他人经济损失,
且拒不承担维修责任、不支付维修费用或不予以相应赔偿的;
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租物业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乙方除立即停止转租外,还须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 元(大写:元);
㈤乙方拖欠租金超过15日以上或空置半个月的';
㈥乙方私自搭建或占用公共场所;
㈦乙方违反甲方有关治安、消防、车辆交通、停车、装饰装修、清洁卫生等管理规定达三次以上的;
㈧乙方经甲方同意后转租,其承租者三次违反甲方前款管理规定的。
第十五条 乙方合同期内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不退还乙方已交的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第十六条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所列情形,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在甲方通知解除合同后三日内不向甲方返还房屋,继续占用承租房屋的,甲方有权将乙方余留在承租房屋内的物品予以清理,并将该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及由此导致甲方支付的费用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 乙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将所承租物业打扫干净,保证原承租物业及附属设施完好。然后持所签当前租赁合同原件、承租物业钥匙、乙方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书)及所交保证金收据原件,经甲方验收出租物业合格后,甲方退回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给乙方。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搬清其承租物业内的物品,逾期未搬清其物品的,视为乙方放弃该等物品之所有权,该等物品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置,而无需向乙方作任何补偿。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时,应于有限期届满之日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物业继续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应重新订立书面合同。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迁离承租物业,如有多间房屋打通使用或拆除楼梯等情况,必须恢复原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返还甲方。如乙方拒不恢复或维修的,甲方代为修复或维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承租物业的,超期半个月至一个月的按双倍月租金收取;超期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强制收回出租物业,没收租赁保证金并暂收出租物业内的物品。
第二十条 乙方须自觉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按照甲方划定的区域范围界线内停放车辆、装卸货物;乙方无论任何原因都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公共交通通道。乙方须教育司乘人员服从甲方人员的现场交通指挥,确保园区的安全和交通顺畅;乙方应保持所租房屋内地面及墙面及天花板的清洁,自觉保持库房及园区内的清洁卫生,应对水路电路气路等设备设施的安全及维护负责。乙方违反本条款中的任何一项,甲方可对乙方处罚100元/次,违反本条款中任何一项达三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收回出租物业,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物流协议书13
甲方(存货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银行账户及开户行:
乙方(保管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银行账户及开户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甲方(存货方)委托乙方(保管方)为其产品提供仓储服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货物描述
1.1产品名称:
1.2数量:每批到货数量依据甲方实际到货件数及重量为准。
1.3包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货物包装应符合汽车运输、铁路运输、空运等质量要求。
第二条货物验收入库
2.1货物验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准确的货物清单。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货物清单对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包装进行验收,若货物与随货清单不符合、有包装缺陷或运输中的货物磕碰,乙方可暂拒接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协商合理方案以便及时解决。
2.2货物入库:乙方按甲方要求对来货进行过磅(至货场过磅处),乙方验收员对照甲方随货清单核对货物外观质量及规格、数量、重量无误后即办理入库手续,并在甲方回执单上签字、盖章。
2.3因甲方货物存在吸湿及干燥天气下的水分蒸发等自然现象,允许产品存储期间重量±%。
2.4乙方只负责产品包装及外观质量验收,不对其内在质量及使用性能负责。
第三条货物出库及结算方式
3.1货物出库:甲方以传真形式将填写正确、签字盖章齐全的出库单传递乙方(出库单签字样式附后),乙方依照单据注明的品名、规格、数量等指标办理出库手续。依据甲方要求,乙方对每笔出库货物均需过磅称重并做记录。
3.2甲方委托的提货人须出具经办人的身份证/驾驶证,乙方不接受任何口头指令。
3.3乙方应确保甲方货物及时出库,货物一经经办人签收出库后出现的损坏、缺少等情况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第四条配送服务
4.1甲方货物运至乙方的运输方式:甲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乙方仓库,运费由甲方承担。
4.2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自乙方仓储地至及东外环业务。
4.3遇大宗货物出库配送的,甲方须提前日告知乙方做好准备工作。
第五条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5.1收费标准
5.1.1仓库租赁费每天按元(大写)/吨计费;
5.1.2装卸费按元(大写)/吨计算;
5.1.3过磅费按元(大写)/吨(一进一出)。
5.1.4单车运输在吨(含)以下按元(大写)/车收费,超出吨按两车标准收费,此费用只限“到”或“到”此两线的单程距离,超出此距离将增加收费。
5.2结算方式:以电汇方式收取,按月结算,次月日前乙方出具结算清单,甲方确认后于乙方开具发票后日内付款。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货物包装应符合储运要求,因包装质量带来的货物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6.1.2甲方应采用随货捎带或传真形式将每批所发产品的出库装车清单等资料及时送达乙方,因单据填写错误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6.1.3因甲方的产品质量造成收货方拒收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因拒收需乙方载货返回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倍运费。
6.1.4甲方自提货物,必须是甲方业务员或甲方书面授权委托人自提。
6.1.5甲方更换驻代表或业务员,需向乙方提供盖有红章的.甲方任免报告或文件。
6.1.6甲方工作人员及甲方委托的送、提货人员进入乙方库区应严格遵守乙方仓储管理规定,爱护乙方仓储、办公设备。
6.1.7当存货全部提走之前,甲方须结清全部仓储、装卸、运输、过磅等服务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不予发货。
6.1.8甲方须按本合同第五条要求按时足额支付仓储物流服务费用,每逾期1天按逾期金额的%向乙方另付滞纳金。
6.2乙方责任
6.2.1提供的存储条件达到防火、防潮目的。
6.2.2在货物仓储期间造成的货物短缺由乙方负责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
6.2.3为甲方提供仓储服务,甲方随时带人看货,乙方将予以配合。
6.2.4承诺按甲方指令及时、准确办理来货入库、发货配送工作。
6.2.5依甲方需求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通报甲方产品库存情况,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报表,报表格式由甲方提供。
6.2.6应指定专人负责甲方的相关业务和操作。
6.2.7发货按“先进先出”的原则。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素
7.1由于不可抗力情况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7.2遇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用电报、传真等方式书面通知对方。
第八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或单方面不履行合同时,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均可直接提交被诉方所在地法院裁决,一切经济损失由败方承担。
第九条合同期限
9.1本合同履行期限为年月日到年月日。
9.2本合同期满前天内,任何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应于期满时终止,否则,本合同自动延续。
9.3对于合同期满,甲方个月内不续签合同的,乙方有权拒收甲方的货物,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甲方自行负担。
9.4本合同正式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5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9.6本合同附件共张。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物流协议书14
甲方:准格尔旗飞戈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建永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类型为短期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中途双方均不得擅自提出解除协议,否则视同违约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货物运输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同时于上岗时一次性交甲方安全保证金三千元。乙方应严格遵守协议以及甲方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要求,服从甲方统一调度安排。
第三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四条:乙方应自觉遵守企业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含口述规定),若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含口述规定),甲方可依据本方的规章制度处理,乙方承担甲方在此期间造成的经济损失,直到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须随时保持通信畅通,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方运输任务并妥善安排妥当的前提下,须提前报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休息和休假。
第六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按照双方协商的'工资支付标准按月支付工资给乙方,具体支付标准如下:
1. 保底工资5000元/月。
2. 话费补助100元/月。
3. 全勤工资200元/月。
以上工资支付时间为次月月底。
第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并扣发其工资200
—1000元直至全部:
1.在聘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服从甲方管理调度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因自身责任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瞒报、少报、不报货物数量和私自卸油行为的,不按时、不按规定填写行 车记录的,不按公司规定路线行驶的;
7.工作期间不得带驾驶学员,不得把车交由其他人驾驶;
8. 因乙方责任导致承运货物发生损坏、短少,由责任人承担当次损失60%的经济损失责任(短件则全赔)。乙方经手一切业务单据必须按时全部交甲方,以便准确进行核算。
第八条: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发生下列条款所列事宜,如若违反,并因此发生的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含民事及刑事责任)及甲方在此期间的经济损失。
1.不得带驾驶学员、不把车交由其他人驾驶;
2.不私自出车、不酒驾、疲劳驾驶,不违反交通信号灯、不违规操作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
3. 乙方在一切运输业务活动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禁少报、瞒报、漏报货物数量。否则一经发现查实,对当事人处以当事金额等值罚款。
4. 乙方作为主驾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意识。如出现安全事故,原则上根据交警部门判定责任划分属乙方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时,由当事乙方承担当次损失的70%;
5.年终时乙方全年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则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xx元,并全额退还其安全保证金。
第九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即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金额为人民币五千元。
第十条:乙方在其工作期间所造成的交通违章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按手印后生效,合同期满自行失效。
甲方XXXX物流有限公司(签字盖章)乙方XXX(签字按手印)
全权代表(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20xx年12月31日 签订日期:20xx年12月 31日
物流协议书15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依国家法律、行业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物流专线合作业务的原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条款。
一、合作条件
1、乙方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行为的企业或个人。
2、认同甲方公司的企业文化、品牌及服务标准。
3、乙方须按照甲方制定的服务标准、运输价格、形象标识等开展经营活动,并服从甲方对乙方车辆的调度及运输线路的安排。
二、双方关系
1、甲乙双方之间是加盟合作关系,乙方不是甲方的投资对象,双方各自为独立的权利义务主体,双方不存在法定劳动关系,甲方不承担任何第三方连带责任。
2、甲方不承担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引发的财产损失或伤、残、亡等一切损失,也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3、甲方不承担乙方车辆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损毁、丢失等赔偿和其他一切经济责任及连带责任。
三、合作项目
甲方将______区域货运专线业务与乙方合作。乙方负责该区域的货运专线业务经营、服务和市场开发。
四、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合作费用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服务质量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专线合作管理费人民币______元。
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承包车辆按要求采用“统一运价、统一标识、统一调度、统一服务规范”。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承包证件做审核验证,如有虚假,甲方有权按具体情况单方面终止协议,同时按相关法律和规定赔偿违约金。
(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经营行为以及执行协议约定的情况,并对乙方违背协议条款行为,按照协议条款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甲方应帮助乙方协调处理与客户业务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车辆运输、运营的保险事项和各种证件的年审、年检、换证、补证等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在营运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事故损失费用及各项开支由乙方承担。
(7)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交通安全和职业道德、岗位职责等培训,帮助乙方提高业务经营水平。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合作期间乙方有权共享甲方所提供的业务资源、货物信息资源和协议客户货源。
(2)合作期间乙方有权以公司车辆成员进行独立经营,但不得假借甲方的名义欺骗客户、损害甲方声誉。
(3)乙方有权在协议解除/终止时,要求甲方依本协议约定结清相关费用。
(4)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行业规定,遵守甲方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安全规范运营。
(5)乙方必须依协议约定交纳相关费用,按时交纳甲方代缴的保险费、行驶证、运营证审检产生的相关税费。
(6)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公司标识及各种单证,乙方只能在业务范围内进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订的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七、违约责任
1、协议期内,如乙方未能按时交纳承包管理费,每逾期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年管理费的______‰作为违约金,如乙方逾期______日内未按协议规定交纳费用,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2、乙方无故拒绝出车或擅自改变甲方指定的行车路线,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按车辆管理制度处罚条款扣除乙方的服务质量保证金。
3、协议期内,乙方如需转让或变更他人经营时,必须提前______日通知甲方。如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转让车辆,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违反相关法律,进行违法活动,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5、协议期内,因乙方违约而造成协议终止,甲方一律不退还管理费和服务质量保证金,并且乙方还应承担因其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八、协议解除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______年。期满后如继续经营合作的双方须重新再签订新协议,乙方所交纳的质量保证金延续至下一期协议期满。
2、根据协议约定时间要求解除合作关系的一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应明确指出解除合作原因以及停止业务往来时间,在停止日之前所有业务关系不变。
3、甲乙双方应该积极主动的就合作期间所发生的`所有业务往来进行对账,双方确定对账结果无误,并且无后续经济纠纷或业务责任的,根据协议规定结清所有业务款项后,双方解除合作关系。
九、结算
1、乙方通过甲方调度配载的货物,运费定价和价格结算必须按甲方制定的定价制度执行,另乙方须向甲方交纳运费金额的______%作为业务管理费。
2、乙方介绍的业务货源,甲方按运费金额的______%作为付给乙方的提成佣金。
3、甲乙双方的业务往来费用每月结算一次,即每月______日(节假日顺延)前,结清上月的业务往来账目,但运费超过______元时,应先预支或预付运费,预支或预付运费时不应超过实际已发生的运费。
十、保密条款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将获悉甲方的内部价格信息、客户信息以及相关的业务信息、内部资料等所涉及的内容向任何第三方公开、透露、许可使用,否则乙方应赔偿因商业秘密泄露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乙双方应责成其公司成员遵守本条款所规定的保密义务。
3、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协议的变更、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对协议双方及其他加盟成员都有约束力。
十一、不可抗力
协议履行期内如因非双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等意外事件,导致双方的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协议时,遇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书面资料,双方可按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协商是否解除协议或延期履行协议。
十二、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______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1、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按本协议中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即视为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2、本协议未涉及内容,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一致后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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