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全制度(精选22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医院安全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医院安全制度 篇1
一、门卫、巡逻、值班制度:
门卫要选派能胜任的人员担任门卫。严守岗位,尽职尽责,单位内部人员凭证件出入,外来联系工作凭证实出入,陪护、探视病人按医院有关规定出入,物资器材和出院病人自代物品凭有关科室出门条放行,车辆出入要接受门卫查询。
巡逻要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能处理情况的人担任此项工作,维护医院内部的'治安和正常工作秩序。
管钱、管物品的部门必须有人值班,值班人员要有职责,不得使用弱病残和临时工值班。价值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医技科室也应值班。
二、生产安全制度:
1、医疗上的按照医、护部门制定的制度遵守执行。
2、电工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证书的方能上岗,按规定和要求作业,而且具备一定的用电防火知识。配电房系要害部门,应按规定安装安全防范设备和定期对设备的维修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3、锅炉操作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和取得证书的方能上岗位,制定操作制度和职责,按规定和要求对锅炉进行检修,清垢处理,防止事故发生。
4、要加强对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违章开车。
医院安全制度 篇2
一、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行政管理工作。
二、经常检查督导门诊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三、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工作,做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四、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五、对门诊流量实时监测,合理调配医疗资源,做好门诊和辅助科室的`协调配合工作。
六、加强预检分诊制度的落实,督导落实急危重患者优先处置,保障急诊绿色通道畅通。
七、建立、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八、不断加强门诊日志管理,做好门诊大事记纪录。
九、每日检查开诊情况并全面掌握各科门诊医疗、护理及宣教工作的情况,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患者的就诊情况,组织好各专业专家门诊,方便病人就医。
十、做好导医培训,有效指导患者就诊,正确使用一卡通,落实“首问负责制”。
十一、开展便民服务,不断增加便民措施项目,组织好便民门诊,督促检查便民门诊开诊情况。
十二、总体规划门诊各科室布局,简化就医流程。
十三、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并进行分析、总结、改进,提高服务水平。
十四、领导和组织门诊服务质量的考评工作,定期召开门诊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整改,不断提高。
医院安全制度 篇3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规指示,结合本部门工作,做好消防工作。严格遵守消防条例、法规、防火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制度的行为。
1、 布置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制定防火安全制度,消除火灾隐患。
2、 对本部门的防火重点要专人负责,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发现隐患及整改。
3、 维护保养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
4、 做好上班前、下班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5、 发现火险积极扑救并及时准确报警,控制火灾发展。
6、 熟悉本岗位的环境、设备、物品及安全操作规程,做好班前班后的防火安全检查,清楚安全出入口的位置,熟悉消防器材、消防设备的摆放位置、使用方法、并做好保管工作。
7、 对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地方或物资库,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各类物品按条例有关规定存放,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
8、不准在办公室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物品,对暂时使用的易燃、可燃品要及时清理。不准将衣物放在台灯罩上烘干或在室内、房间内焚烧物品,下班前要关闭电脑等用电器。
9、不准使用电器设备加热东西,如因工作和维修使用电烙铁或其他电热工具时要注意防火安全,人离时要切断电源。
10、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行政部批准。
11、外来施工人员须在医院内夜间作业时,必须由行政部批准并安排专人实施安全管理。
医院安全制度 篇4
(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医院消防、综合治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检查监督和日常管理。
(三)本院每位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发现火情即时扑救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义务安全消防队,承担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协助公安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五)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当然责任人。各科室设立2~5名义务消防员(网络员),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领导下,做好消防器材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提出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应即时组织人员在第一时间扑救,控制火情蔓延。
(六、)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仓库、配电房、病区、中心供氧区;严禁烟火区域:中西药房药库、总务仓库、一次性材料仓库、设备仓库、档案资料库和使用贮存汽油、酒精、氧气、液化石油气、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
(七)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严禁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由所在科室报保卫科同意,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储存的库房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九)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管线路的使用、安装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十)科室和个人(包括集体宿舍),严禁使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卫科同意,并落实责任人。不得私自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十一)根据消防安全要求,院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由保卫科负责购置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员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域管理和逐级防火责任制,各科室防火责任人必须学习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员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十四)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等成绩显著的科室或个人,本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安全制度 篇5
为了进一步加强县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负责制度
(一)医院行政一把手对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任。
(二)分管副院长对医院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
(三)医院各科室主任为本科室安全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管理责任。
二、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一)医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
(二)会议内容:听取各科室主任对每季度末或一段时间以来本科室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医院安全生产问题,总结和布置医院安全生产工作,通报安全生产情况。
(三)参加会议人员: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各科主任。
三、安全生产通报制度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就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通过职工会议进行通报。
(二)各科室每月末后3日内书面向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送本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内容包括:当月安全生产情况,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以及下月的安全工作安排。
(三)发生紧急、特殊情况及出现事件时,应随时通报。
四、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制度
1、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3 、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
4 、事故调查处理和对事故责任人员处分的落实情况。
5 、本院认为需要督查的`其他事项。
五、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各科室对责任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上级院领导。
(二)对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追究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严肃查处事故责任,达到刑事责任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同时对相关的责任人也必须做出相应的处罚。
七、医院消防安全制度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班子由一名副职主抓此项工作,并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正规化。
2、对职工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重点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签定安全责任书。
3、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要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各病区对新入院病人的入院宣教,应将消防安全作为一项重点,值班人员提高警惕,严防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
5、安全保卫科的工作人员要经常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对全院的重点部位和重点设施要勤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院领导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医院安全制度 篇6
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各科确定一名主治医师以上业务人员协助科主任负责本科的门诊工作。
二、应派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参加门诊工作,人员相对固定。
三、对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四、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上门诊解决疑难病例,每人每周一般不少于两个半天。
五、对病人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照门诊病历书写规范书写病历。
六、门诊检验、特检科室所做各种检查,必须准确、及时。
七、门诊有等待就诊病人出现病情变化的抢救方案和急救措施,对高烧患者、重病患者、 70 岁以上老年患者,应当优先安排诊治。
八、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纳病员住院治疗。
九、做好预检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十、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有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十一、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有饮水设施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栏。
十二、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合理的检查和治疗方法、避免过度医疗和大处方发生,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
十三、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原地治疗时,要提出书面诊治意见。
十四、门诊各科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责任制,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
十五、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部、护理部和门诊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执行院、科规章制度,遵守岗位职责。人员调换时,科室应与医务部、护理部和门诊部共同确定名单并公示。
十六、开展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网络预约、诊间预约、等多种形式的预约方式,指导患者预约就诊,减少候诊时间,方便患者就医。
十七、根据季节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设置相应专业的传染病门诊。
医院安全制度 篇7
为了避免辐射事故的发生,确保辐射安全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院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小组负责全院的辐射安全防护工作。
2.辐射装置在使用前必须取得环保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的评价报告;使用过程中由省疾控中心每年进行监测。
3.放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取得放射人员工作证。
4.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正确佩戴个人剂量监测仪;进入放射工作场所时,必须正确佩戴个人剂量报警仪;直接接触射线时需按标准穿着防护用品。
5.放射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因辐射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的异常照射事件的发生。
6.放射工作场所应有醒目的`警示标识。
7.辐射装置使用科室制定与本单位从事的治疗项目相适应的质量保证方案,遵守质量保护监测规范。按照照射正当化和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照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
8.发生辐射事故时,应按照《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时报告医教部和相关院领导。
医院安全制度 篇8
1、严格遵守国家放射性防护,环保规章制度,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放射性安全管理的安全员(实验室安全员),协同学校保卫处安全保卫人员一起定期对放射性实验室的`安全进行检查。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进入放射性实验室,必须出示上岗证。
4、从事放射性实验教学的指导教师和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5、放射性实验室必须有醒目的辐射警示标志。
6、放射性实验室必须有专职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7、放射源暂存库有专人管理。
8、进入实验室从事实验教学和使用放射源必须进行登记。
医院安全制度 篇9
一、根据国家生物安全相关法规法律和本院特点,制定并健全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规范,定期评价和更新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
二、评价本院工作中所涉及的生物危险程度并指导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三、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生物安全工作相关文件、生物安全法规,开展生物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实验室相关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
四、健全、完善生物安全管理队伍培训考核生物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生物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五、组织、指导生物安全工作,对我院生物安全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和日常管理,检查、督促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六、对临床试验工作进行生物安全危害评估、生物安全审查及核准。
七、查处实验室生物安全违规事件,对生物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整改检查。
八、指导实验室生物安全意外事件应急处理、提供意外事件的紧急救助及保健治疗措施,并报上级有关管理部门。
九、指导、监督各部门安全员工作。
医院安全制度 篇10
1、保护医院患者和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每位员工的职责,如遇险情必须立即报告并积极协助保卫部门和相关人员排除险情;
2、当紧急意外情况发生时,全体员工必须服从现场最高职务领导指挥,通力合作,发扬见义勇为,奋勇献身的精神,全力保护医院财产及人员的`生命安全,保证医院的正常经营。
1、医院根据国家有关保密工作法及自身实际,制订并实施本保密制度,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2、医院的保密资料:人事资料,新的服务开发计划、财务资料,合同书,接待计划等各种秘密载体,包括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医院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
3、因工作需要掌握的保密资料,未经批准,任何人员无权向他人提供,员工离职时,必须交回手中全部与医院业务有关的各种记录、图纸和文件;
4、员工要做到不该打听的不打听,不该看的不看,不要求传达的不传达,不该外借的不外借;
5、各部门、科室对于没有长期保留价值的图文资料应报院领导审核后统一销毁,不可擅自处理或散落在外;
6、无论通过任何途径泄露医院机密的行为,均属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必将受到医院制度和国家法律的制裁。
医院安全制度 篇11
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四、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一)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四)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五、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四)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九、卫生检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医院安全制度 篇12
一、计算机安全管理
1、医院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计算机正确的使用方法操作计算机系统。严禁暴力使用计算机或蓄意破坏计算机软硬件。
2、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装计算机硬件系统,若须拆装,则通知信息科技术人员进行。
3、计算机的软件安装和卸载工作必须由信息科技术人员进行。
4、计算机的使用必须由其合法授权者使用,未经授权不得使用。
5、医院计算机仅限于医院内部工作使用,原则上不许接入互联网。因工作需要接入互联网的,需书面向医务科提出申请,经签字批准后交信息科负责接入。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正版的反病毒软件。并保证反病毒软件实时升级。
6、医院任何科室如发现或怀疑有计算机病毒侵入,应立即断开网络,同时通知信息科技术人员负责处理。信息科应采取措施清除,并向主管院领导报告备案。
7、医院计算机内不得安装游戏、即时通讯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尽量不在院内计算机上使用来历不明的移动存储工具。
二、网络使用人员行为规范
1、不得在医院网络中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信息。
2、不得在医院网络中进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活动。
3、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中与网络有关的设置。
4、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添加、删除与医院网络有关的'软件。
5、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医院网络或者使用医院网络资源。
6、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7、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8、不得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9、不得进行其他危害医院网络安全及正常运行的活动。
三、 网络硬件的管理网络硬件。
包括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通信线路、不间断供电设备、机柜、配线架、信息点模块等提供网络服务的设施及设备。
1、各职能部门、各科室应妥善保管安置在本部门的网络设备、设施及通信。
2、不得破坏网络设备、设施及通信线路。由于事故原因造成的网络连接中断的,应根据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或赔偿。
3、未经允许,不得中断网络设备及设施的供电线路。因生产原因必须停电的,应提前通知网络管理人员。
4、不得擅自挪动、转移、增加、安装、拆卸网络设施及设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网络管理人员,在得到允许后方可实施。
四、软件及信息安全
1、计算机及外设所配软件及驱动程序交网络管理人员保管,以便统一维护和管理。
2、管理系统软件由网络管理人员按使用范围进行安装,其他任何人不得安装、复制、传播此类软件。
3、网络资源及网络信息的使用权限由网络管理人员按医院的有关规定予以分配,任何人不得擅自超越权限使用网络资源及网络信息。
4、网络的使用人员应妥善保管各自的密码及身份认证文件,不得将密码及身份认证文件交与他人使用。
5、任何人不得将含有医院信息的计算机或各种存储介质交与无关人员。更不得利用医院数据信息获取不正当利益。
医院安全制度 篇13
1、严禁私自动用各种电器设备及乱拉、乱接电线,电源插座;
3、不准在办公室、病房、集体宿舍和非生产场所使用电炉;
4、配电房、空调机房、电梯机房等重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5、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各种设备,如发现事故苗头或嗅到有异味必须立即查找原因,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1、医院员工必须参加院办组织的消防培训,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2、住院部、门诊部、等部位要按消防规范要求配备灭火器和消火栓,并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药物;未落实消防措施的建筑,不得投入使用;
3、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妥善存放,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5、随时保持防火意识,发现事故苗头或闻到异常气味,必须立即查找并报告科室负责人和安全保卫科。
6、所有员工必须熟记火警电话、讯号、标识,熟悉医院各场所的.消防通道及出口位置,在救火过程中听从指挥;
7、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存放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医院安全制度 篇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有关辐射防护法律、法规,结合医院辐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辐射安全管理。
第二章工作岗位要求
第三条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第四条正确使用射线装置,做到专人专管专用。
第五条接触辐射的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佩带个人剂量监测笔。
第六条从事射线装置岗位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第七条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报告单报告。
第三章辐射防护
第八条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应该配备个人剂量笔,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并定期进行体检。
第九条射线装置应设有专门工作室,工作室设立专人管理,非相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十条作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设立辐射标志、声光报警等,防止无关人员意外照射。第十一条严格检查门窗破损情况,使门窗经常处于关闭状态。
第十二条定期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并委托环保部门监督监测。
第四章设备管理
第十三条建立射线装置台帐管理制度,设有仪器名称、型号、管电压、输出电流、用途等。
第十四条严格射线装置进出管理,坚决杜绝外借现象发生。
第十五条对退役的射线装置应该选择有资质单位或厂家回收,杜绝私自销毁或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应每天检查一次射线装置,加强卫生清洁和管理,使射线装置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十七条设备出现故障时,应请专业人员或设备生产厂家进行维修,建立设备检修及维修记录。
第五章人员培训
第十八条科室负责人应接受医院举行的相关培训,科室内部要定期对员工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影像操作规程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所有新入职工作人员必须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九条坚持组织学习,并针对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高操作人员使用、检查仪器设备的水平,杜绝事故的'发生。
第六章意外事故应急处理
第二十条发生不明原因停电、机房大面积漏水等情况时,应立即关闭电闸,向科室负责人汇报,并向医院医务部和后勤保障处报告,同时做好病人的安抚工作。
第二十一条发生火灾时,应首先关闭电闸,使用灭火器灭火,拨打火警电话,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汇报,并向医院保卫处、医务部及相关部门汇报,并且采取自救措施。
第二十二条医院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故时(如发现SARS患者),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向医院医务部和相关部门报告,随时等待医院及上级卫生部门的指示。
第二十三条操作过程中,机器突然损坏,应立即上报科室负责人,必要时向医院办公室、医务部报告,随后及时与工程师联系,进行维修。
第七章意外射线损伤应急处理
第二十四条员工或病人遭遇意外射线损伤时,操作者首先应立即关机,切断高压电源。第二十五条立即将遭遇意外射线损伤的有关人员送至职业病科,必要时送急诊科作相应处理。
第二十六条对放射工作人员受遭遇意外射线损伤的,还要将其个人剂量笔交到后勤保障处,送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测量所受放射剂量。
第二十七条追踪观察遭遇意外射线损伤有关人员的健康状况,做好随访工作。
第二十八条发生放射事故,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拖延或者隐瞒不报。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医院安全制度 篇15
为保障医院电力系统和用电部门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加强用电部门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工作。
一、用电单位的科办公室、医生办、休息室、制剂车间、生活用房及各种附属用房等建筑物,均应有符合实际条件使用电器。
二、室内配线根据设计要求而配导线,如若超出室内配线、导线截面的`用电量,应立即停用超出用电量的电器设备。
三、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视,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有关部门报修。
四、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属专用)
五、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易引起产生火花),设备在运行时带负荷拔电器插头,严重引起漏电保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六、在下班锁门前,用电设备要处于断开状况。
七、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情况下使用。
八、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减少待机状态,做到人走灯灭拒绝“长明灯”。
九、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十、医疗设备应注意防潮,放置在通风干燥处。
十一、科室工作人员要熟知所在科室用电设备和电器。
十二、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修。
十三、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十四、改变原房屋使用设计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使用安全用电。
医院安全制度 篇16
各科室:现将我院研究制定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保卫组织制度建设,特建立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成立医院安保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保卫科院办室信访办医务科宣传部安保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研究制定医院安保工作制度、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2、安保领导小组组长对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常务副组长在组长和领导小组的带领下,具体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安排部署,副组长负责分管工作内安全保卫工作的协调组织工作,各成员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协助组长、副组长开展好各项具体工作。
3、掌握医院安全形势和工作动态,重大问题集中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并及时向集团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反馈信息。
4、指导、检查、督促各科室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并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和工作方法。
领导小组下设保卫科,科长:
成员:及全体保卫人员
保卫科工作职责:
1、负责布置落实医院安全保卫整体工作部署。
2、负责检查监督安全保卫工作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负责组织医护人员进行自救自护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宣传。
4、负责组织指导各类应急预案的演练。
5、负责与各相关科室工作协调,保持工作对接。
6、负责及时应对公共突发事件和有关事宜,并组织协调采取应对措施。
7、负责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赶赴现场应急处置。
二、安全保卫防范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依法管理,搞好医院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特制定安全保卫防范制度:
1、医院安全保卫防范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由保卫科具体负责。
2、要充分认识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保卫防范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广泛地开展群众性安保工作。
3、医院实行保安执勤制度,保安人员按照岗位职责,认真做好门卫、新大楼、停车场等岗位执勤工作,同时按要求在院内、楼内定期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保卫科负责保安人员的监督管理。
4、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治安保卫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教育员工增强责任意识和安保意识。各科室医务人员值班期间,要增强责任心,坚守岗位,忠于职守,要注意检查公共区域治安情况,一旦发现治安保卫隐患问题及时解决处理,特殊情况及时向保卫科或主管领导报告。
5、高度重视消防工作,认真落实消防管理有关规定,及时排查所属范围内的火灾隐患。保卫科负责对全院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更换,保证消防器材的有效作用。所有消防工具、器材设施不得随意动用,遇有毁损,及时通知保卫科维修更换。保卫科定期对全院防火、防盗工作进行年度和季度检查,并结合形势需要进行不定期检查。
6、利用各种形式对全院职工进行防伤害、防火、防盗、防灾害事故教育。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定,不得在院内、办公场所大声喧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
7、对医院发生的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要及时报告院领导、上级主管领导及公安机关。
8、医院各科室内禁止私自铺设电源线路,私人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办公室内。下班时要注意关闭电源开关、锁好门窗,切实做好办公室内的防火、防盗工作。
9、对电器、医疗设备、计算机等高档办公设施和物品各科室要明确专人负责管理。保卫、行政后勤人员要定期检查报警器,保证正常使用。
10、监督各种治安保卫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自行车、摩托车及其它车辆要放置在指定的区域内,随手上锁,禁止乱停乱放。工作时间不准商贩进入办公场所和院内进行买卖。
11、财务室、信息科、药房、库房等要害区域负责科室,要制定具体的安全保卫措施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确保安全。财务要严格执行医院及上级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当天收款当天存入银行,过夜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确保现金安全。
12、药剂科要严格执行现行的.毒、麻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保证用药安全。
13、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14、全体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保卫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治安保卫工作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2、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治安秩序意识。
3、制定和组织落实要害区域、科室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4、落实防伤害、防火、防盗抢、防爆炸、防破坏和防诈骗、防窃密等治安防范措施。
5、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医院内部稳定。
6、调解、疏导单位内部纠纷,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医院内部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7、帮助教育医院内部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
8、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生在医院内部各类案件、并保护好现场。
9、组织和落实好治安承包各项工作。
10、按照国务院通过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办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四、医院保安人员岗位职责
(一)保安人员岗位职责
1、服从医院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做好交接班记录。
2、按要求巡查各楼层、外围及车场,维护医院内部正常的营业秩序,尤其是各窗口队列秩序,密切关注收银台周边情况,确保营业款绝对安全。
3、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练掌握消防系统的操作程序。
4、对消防器材、消防通道、标记、防火门要经常检查,确保设施完好。
5、每天不少于八次对医院各区域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巡逻。
6、禁止患者在医院内吸烟,发现吸烟者应当立即劝阻。
7、严格禁止宠物进医院。
8、禁止未经医院相关部门许可的考察学习团队在我院拍照。
9、严厉禁止医托及其他不法分子在我院活动。
10、谢绝明显的精神病患者,乞讨者,醉酒者,拾破烂者进入医院。
11、发现可疑的人员要礼貌的进行盘查监控,防止可能的治安和突发事件发生。
12、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及时发现事故的苗头,消防隐患,确保医院和他人的安全。
13、加强重点区域,要害部位的巡逻,发现可疑情况应视情况处理或报告上级。
14、对监控室发出的到位查看指示,必须快速做出反应,并以最快的速度到达指示现场。
15、如遇突发、医疗纠纷等事件酌情况处理并及时上报。
16、负责对影响医院形象的行为进行制止。
(二)门卫保安职责
1、负责前门车辆引导停放和人员通往秩序。
2、谢绝明显精神病患者、酗酒闹事者、收破烂、乞讨者、推销商品者进入医院。
3、指挥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及其它车辆定点停放。
4、禁止在医院正门摆摊设点和进行各种表演义卖,及时制止打架斗殴。
5、加强对进入人员、车辆的检查,杜绝危险品进入医院、禁止携带宠物进入医院。
6、对破坏医院形象和声誉的行为及时果断制止并立即上报。
7、发生突发应急事件时负责控制大门。
(三)巡逻保安职责
1、熟悉医院各区域情况,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有高度的责任感,坚守岗位。
2、巡察各楼层各诊室患者就诊秩序情况,防止和减少各类问题的发生。
3、注意发现楼层通道是否有异常情况,若发现立即处理并报告。
4、熟悉医院内部环境,消防设施分布,灭火器材的摆放点,防盗防火报警装置的位置,会熟练使用各种灭火器材,发现隐患及时上报,保证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5、协助各部门领导处理各类突发事件。遇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报警要沉着冷静,快速将出事地点通知保卫科和院领导,并对事件现场录像存档。
6、发生应急事件负责控制医院楼梯口。
7、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做到三班全面监控。
(四)夜间保安职责
1、上岗前应于白班执勤人员交接清楚,坚守岗位,对于夜间出入人员加强询查
2、要增强反应,机动能力,对医院重要部位(电梯、楼道、卫生间、办公室、库房、配电室)要加强巡查力度,巡查时至少2人同行。
3、巡查各楼层,检查应关闭的灯光、门、窗、空调。
4、提高警惕,发生应急事件紧急呼叫大门保卫控制大门,同时组织保卫力量协助处理。
5、做好值班及巡查记录。
(五)执勤纪律及行为准则
1、当班保安要求仪容整洁,按规定着装并携带好对讲机、胶皮警棍等专用装备;不得留胡须长发,不准嬉戏打闹,不准高声喧哗;不准边走边吃东西或者手上挥舞其他物品;不准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懒腰。
2、不得酒后上岗,当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得擅离岗位、串岗、干私人事情。
3、当班时不准吸烟、吃东西、看电视,听收音机、看书报、扎堆聊天等。
4、尊重领导,服从管理。
5、不得恐吓,殴打患者、危害同事,不在岗位上大声喧哗,严禁使用不文明语言。
6、不得内外勾结,损害或企图损害集体利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擅自携带医院物品,盗窃医院物品或患者钱物,损坏医院设施和执勤用品。
7、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院安保领导小组下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2、充分利用医院展牌、视频等宣传有关消防知识。
3、要求医护人员学会简单的自救常识和寻求救援方式、方法。
4、每个月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保证设施齐备、完好、有效。
5、经常性组织全院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6、指导医护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
9、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扯电线,电器线路更换修理,由专职电工负责维修。
10、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标志,保持通道畅通。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的使用方法。
11、下班后室内及时关灯及电器用品,关闭电源,防止出现火灾隐患。
12、熟悉医院现有的灭火设备存放位置,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3、严禁在办公室使用大功率电器。
14、发现火灾立即启动医院《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施救。
六、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增强安全保卫应急能力,在预防以下突发事件发生的同时,及时果断的处理即将或正在发生的突发事件,结合我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医院安全保卫应急预案。
1、医疗纠纷人员在院大门闹事时,值勤保安人员应及时上前制止劝阻并与保卫科、医患办等部门联系,配合相关人员妥善处理有关问题,防止事态扩大。如遇少数人员无理取闹、拉白条幅或其他医闹行为时,要及时组织人员采取果断措施制止相关行为,并将医闹人员请至值班室或医患办公室,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特殊情况及时向矿业分局报告。如医疗纠纷人员到办公楼找有关部门人员或院领导,保卫人员要及时跟进,防止医疗纠纷人员突然采取过激行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2、保卫人员巡逻中遇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活动时,应组织力量迅速果断制止,并将其扭送保卫科或报警。力量不足时可动员现场职工或通知备勤人员,途中要提高警惕,防止夺路而逃或行凶。尽量避免或减轻损失,并作好现场保护工作。
3、各科室发生盗窃事件时,应迅速向保卫科报案,主动维护好现场,不准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如抓获现行犯罪嫌疑人,应及时交保卫科或公安机关处理。积极向保卫科、公安机关提供情况,协助破案。
4、医院范围内发生突发事件时,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医务人员无法正常治疗或危害医务人员安全时,保安人员都要及时赶到现场制止、劝导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突发事件发生,同时及时报保卫科和总值班,必要时报警,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医院秩序。
5、发生火警时,要按照我院《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立即启动楼层报警装置或向消控中心报警,报警电话,讲明火情准确位置,火势情况,同时组织现场人员利用各种消防器材进行灭火或控制火情。消控中心接警后,立即通知保卫人员、巡逻员赶赴现场,并电话通知总值班。到达现场后一要根据火情大小,利用消防用具,组织现场力量扑救;二要迅速切断电源,关掉燃气开关,将易燃易爆物品撤离火灾现场,全力扑灭初期火灾。如火情重大,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9,讲明发生火警的科室、地点、着火的是何物品,并派人在路口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现场,简要介绍火警情况和水源情况。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治安、安全防范教育是提高职工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的重要途径。为提高医院内部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现制定以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院安保领导小组和院职工要按规定认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专业培训活动,院安保工作小组要经常组织广大员工进行安全、保卫、保密、遵纪守法教育,增强职员工的法制观念。要做到学法、懂法、执法、守法。
2、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与保卫工作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并运用到保卫工作的实践中去。
3、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治安保卫业务知识及掌握专业技能(如:消防、防盗报警器材等)。
4、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安全防范教育,防盗、防暴、防火、及其他方面的教育。
5、制定计划,定期开展各项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医疗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自救自护知识),加强治安、防范意识,强化自救自护和自我保护能力。
6、认真做好新进职工的岗前教育,对他们进行法制、医院安全防范制度以及安全教育。
八、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1、定期深入开展医院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顿。按照全方面、不留死角、整改到位的要求,要多次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
2、日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积极进行整改。
3、对医院用水、用电、用气、医疗器材等相关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并按照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4、建立检查登记制度,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并提出整改意见,经检查负责人和隐患部位负责人签字后,督促整改,妥善保存。
5、建立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无隐患的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隐患多、漏洞大又不积极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追究责任。
医院安全制度 篇17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医院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三、单位应当通过广播、闭路电视、板报、张贴图画、外请专家授课、观看影视资料、现场实地讲解等多种形式,也可配合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四、医院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病人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医院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五、下列人员由单位计划安排,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应当持证上岗。
六、医院应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七、培训必须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训纪录。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
医院安全制度 篇18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中心是消防重点部位,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3、值班人员到岗后,要利用设备自检功能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巡检,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要及时填写故障通知单交维修部门签字维修,巡检结果认真填写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上。
4、值班期间要保持头脑清醒,对各种报警提示音要迅速做出反应,按照相应的报警处置程序进行及时准确的确认、处理。对确认为误报的要及时将系统复位;对确认为火警的,要立即启动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按照应急程序处置。
5、值班人员严禁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
6、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纪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严禁在控制室内打瞌睡、睡觉;严禁喝酒、吸烟、会客和搞各种娱乐活动;严禁动用明火;严禁酒后上岗。
7、控制室内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外来人员参观学习,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进入,进入后严禁乱动各种设备;厂家的工作人员维修设备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由维修部门的.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工作。
8、控制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其它杂物。
二、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1、按班次要求.准时到岗,到岗后逐项交接。
2、交接项目:自动消防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上各班次发生的报警点、故障点及处理情况;有无重大设备故障;交接设备操作情况;备品交接情况;各项通知及其他情况。
3、交接班过程中,交接双方要逐项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纪录并签字,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和有关资料要存档备查。
医院安全制度 篇19
一、医院各部门购买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等情况,应事先向保卫部门书面报告备案。
二、各类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别包装、分别运输、分别储存,严禁混装、混运、混存。
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由专人保管、定点存放。
四、存放库房应符合消防要求,库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时,应严格履行领料登记制度。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房。库房内应挂有明显的'规章制度及警言、标语。
五、实验室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储量不得超过当天的用量,个人限课堂使用量。实验后应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确定安全,使用剩余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回收,残渣、残液不得随意倾倒,应集中安全处理。
六、使用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使用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杜绝灾害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七、对不按规定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要视情节给予处理,有引发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医院安全制度 篇20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医院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医院科室安全用电管理由医院后勤部门负责,科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未经总务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总务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科室电源输入线路一律由总务科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新增加设备有总务科统一组织施工。安排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五、科室和宿舍安装使用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院领导批准,擅自安装使用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使用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使用。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 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各行政科室、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八、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九、科室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十、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总务科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总务科安排巡查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一、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科室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二、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医院安全制度 篇21
为了贯彻执行《中共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依法管理,搞好医院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保卫医院全体患者及医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在院长和安全委员会领导下,由行政事务部具体负责。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把综合治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广泛地开展群众性安全保卫工作。
3、医院实行门卫执勤制度,门卫人员要在院内不定期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行政事务部负责门卫的监督管理。
4、各科室医务人员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心,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对医院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要注意检查楼道治安情况,遇事妥善处理,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5、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及时排除所属范围内的火灾隐患。全院消防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消防器材的有效作用。所有消防工具、器材设施不得随意动用,遇有毁损,及时通知行政事务部有关人员维修更换。定期对全院防火、防盗工作进行年度和季度检查,并针对形势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5、利用各种形式对全院职工进行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教育。工作人员、家庭及外来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定,不得在院内、办公场所大声喧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要爱护公物花木,保持环境整洁。
6、对医院发生的.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要及时报告院领导、上级主管领导及公安机关。
7、药剂科要严格执行现行的毒、麻精神的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保证用药安全。
8、财务室、档案室、机房等要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安全保卫措施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确保安全。财务室现金要存放在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财务要严格执行医院及上级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当天收款当天存入银行,确保现金安全。
9、医院各科室内禁止私自铺设电源线路,私人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办公室内。下班时要注意关闭电源开关、锁好门窗,切实做好办公室内的防火、防盗工作。
10、对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由各科室收集存放,定期交行政事务部文档工作人员按照保密规定集中销毁,不得私自出售。
11、对电视机、医疗设备、计算机等高档办公设施和物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定期检查报警器,保证正常使用。
12、使用仪器和机械设备等,要熟悉其原理和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使用高压灭菌柜等压力设备,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保养其仪表和安全阀,杜绝事故发生。
13、监督各种安全保卫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自行车、摩托车及其它车辆要放置在指定的区域内,随手上锁,禁止乱停乱放。工作时间不准商贩进入办公场所和院内进行买卖。
14、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医院安全制度 篇22
一、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使用
在距离火焰5米左右处使用。先拔下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紧握压把和提把,用力下压,干粉即喷出。将喷嘴对准火焰的根部左右摆动。干粉灭火器在喷粉过程中要始终保持直立状态,不能横卧或颠倒使用。
二、室内消火栓的使用
首先,打开消火栓箱,取出水带,将水带向火方向甩开,一头接消防栓,另一头接水枪。接下来逆时针旋转消防栓手轮,出水灭火。
三、消防安全岗位操作规程
1、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月检查一次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确保全部消防器材安全有效。
2、每年6—7月份组织一次全院职工参加的消防演练,使全院职工了解相关消防知识,确保每位职工都能熟练运用各种消防器具。
3、每周手动演练启动一次消火栓,并派专人经常查看出水口阀是否正常,消防水带有无破损。
4、消防水池中消防储备保证平时不被动用,水量不够及时补充,使用后的`补给恢复时间不超过24小时。
5、灭火器按要求定期检查、充装,发现破损无法使用及时补充,确保各种灭火器具安全有效。
四、易燃易爆库安全要求
1、易燃易爆仓库(我院主要有氧气房、中心供氧室)应远离其它建筑物,通风要良好。仓库装有大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2、工作人员必须了解所管物品的安全知识。严禁烟火,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等带入库内。
3、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中,不得随意乱放。
4、库内不得同时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和其它物品,亦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数量。
5、仓库必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6、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开会。收发物品要有严格的登记手续。
7、必须配备充分、完好、合用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显方便的地方。
8、运送各种易燃、易爆物品时,盖要拧紧,容器要竖直放稳。运送人员禁止吸烟,沿途须距离火种5米以外。
9、各种压力气瓶的存放、使用和运输,必须遵守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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