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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简洁财务制度

时间:2025-01-14 10:14:53 维泽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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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简洁财务制度(精选12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最简洁财务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最简洁财务制度(精选12篇)

  最简洁财务制度 1

  财务部工作制度:

  一、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办事处的领导下,负责搞好本单位的会计、资金管理和成本核算,充分发挥财务工作的监督和控制职能。

  二、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制定并实施本单位财务管理的'实施细则。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做到费用开支有计划,有考核、有监督,杜绝不合理开支。

  三、实施“双增双节”活动,降低费用,节约开支,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四、定期编制、报送财务决算报表,经常分析资金收支执行情况,定期对单位经济运行情况做出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根据。

  五、搞好会计和成本核算,定期做好与上级机关、外单位业务往来结算、与银行资金结算,做到日清月结,按时编制银行存款未达帐项余额调节表。

  六、及时处理固定资产入帐、折旧、调拨、变卖和清理工作,监督固定资产的使用、维修、大修和及时处理低值易耗品分摊工作。

  七、负责办事处职工、离退休职工工资的计算发放、日常报销和各类结算工作,执行工资福利待遇和差旅费规定,审核各项费用的报销。

  八、协同劳资部门搞好全体职工工资奖金支付审核工作,配合劳资部门搞好工资基金管理,控制不合理的工资支付。

  九、经常对财务会计工作总结经验,堵塞漏洞,对重点问题向主管部门呈送专题报告。

  最简洁财务制度 2

  (1)财务状况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是用资金进行反映的生产经营成果。

  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从不同方面反映企业的生产规模、资金周转情况和企业经营的稳定程度。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包括:分析其资本结构,资金使用效率和资产使用效率等。其中资金使用效率和资产使用效率分析构成该企业营运能力分析,它是财务状况分析的重点。常用指标:流动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企业应收账款周转率等。

  (2)获利能力分析企业的获利能力是企业资金运动的直接目的与动力源泉,一般指企业从销售收入中能获取利润多少的能力。

  盈利能力可反映出该企业经营业绩的好坏,因此,企业的'经营人员、投资者和债权人都非常重视和关心。获利能力分析常用指标:主营业务利润率、营业利润率、销售毛利率、销售净利率等。

  (3)偿债能力分析偿债能力指借款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可分为长期偿债能力和短期偿债能力。长期偿债能力指企业保证及时偿付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到期债务的可靠程度。其指标有固定支出保障倍数、利息保障倍数、全部资本化比率和负债与ebitda比率等。短期偿债能力指企业支付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到期债务的能力。其指标有现金比率、营运资金、速动比率、流动比率等。

  (4)现金流量分析。

  现金流量分析是通过现金流量比率分析对企业偿债能力、获利能力以及财务需求能力进行财务评价。常用指标有销售现金比率、现金债务比率、现金再投资比率和现金满足内部需要率等。

  (5)投资报酬分析。

  投资报酬指企业投入资本后所获得的回报。投资报酬分析常用的指标有资本金报酬率和股东权益报酬率、总资产报酬率和净资产报酬率等。

  (6)增长能力分析。

  企业的成长性,是企业通过自身生产经营活动,不断扩大和积累而形成的发展潜能,其是投资者在选购股票进行长期投资时最为关注的问题。增长能力分析常用的指标有利润增长率、销售增长率、现金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和股利增长率等

  最简洁财务制度 3

  1、幼儿园报账制度。报帐员负责本单位日常经费支出及专款支出的报销业务,在业务上接受财政会计核算中心的指导。

  2、审批制度。经费开支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应由有关部门写报告,总务主任和主管财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审批。2014元以上的开支由校行政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主管财务的园长签字,要做到“一支笔”的审批。

  3、经费支付报销验收制度。报帐员应根据会计核算中心有关条例和幼儿园有关报销规章制度办理报销事务。幼儿园采购用品的凭证和旅差费报销单位应验收,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清。报账员将报账单据交会计核算中心审核,按审核权限批准后,予以报销;对于审核结果与报账金额不一致的,按核定金额报销;对于原始凭证不准确、不完整或有涂改、有错误的,报账员须退回原经手人,按规定进行补充、更正或更换后再办理报销。

  4、备用金的使用和管理制度。会计核算中心根据单位具体情况核拨定额备用金,用以单位日常零星开支的周转使用。备用金由报账员妥善保管。报账员对备用金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并对备用金实行严格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盗、防遗失。

  5、民主财务制度。幼儿园除应坚持政治民主、教学民主外,经济上也应坚持民主,做到民主理财,群众理财,幼儿园经费的预算编制应在全校教职工讨论的基础上进行,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财务人员应向幼儿园领导和教职工报告经费的预算决算的编制安排和执行情况。经费的收支帐目根据会计核算中心提供的月收支情况进行月报,使大家了解经费收支情况和掌握经费使用的动态,真正做到民主理财,群众理财,依靠全体教职工节约开支。

  最简洁财务制度 4

  一、财务人员做到规范做帐,定期做好预算、记帐、报销和日、月、季报表等工作,日结月清,每月小结一次,每学期大结算一次,定期向园长汇报各项经费收支情况。

  二、一切支出,必须经园长批准方可进行,合理使用、精打细算,每学期有一定的资金结余。

  三、会计、出纳要分工明确,会计负责管帐、做帐,做到帐帐相符。出纳负责管钱,并做好现金日记帐、做到帐帐相符。会计每月与出纳对一次帐,互相监督,团结协作共同搞好财务工作。

  四、工作人员领取现金、支票以及报销均需园长批示,购物发票报销单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及园长签字方可报销。

  五、做好收退费工作,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伙食费、代管费向家长公布。

  六、财会人员以身作则,执行财会制度,凡不符合财会政策的要劝阻和坚决抵制。

  七、教职工未经园长批准,不得私自向幼儿园借用公款。

  最简洁财务制度 5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执行教育局计财科有关财务的规定与精神

  二、坚决制止乱收费和私设小金库。

  三、加强学校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断健全财务规章制度。

  四、配合局结算中心人员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向校长、总务主任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五、协助总务主任,会同结算中心人员合理编制学校经费预算,及年终的决算工作,做好学校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工作。

  六、经费使用必须有申报手续,购物需写申购单,由总务主任或校长审批同意方可购买。

  七、票据报销必须由本人、总务主任及校长的签名,方可报销。购物发票要经过仓库保管员的验收及签名,再由总务主任及校长的签名,方可报销。

  八、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及没有联签的'票据,会计人员有权拒收。

  九、要做好收费的公示工作。

  十、坚持做好资金对帐工作。

  十一、认真做好学生学杂费的核算工作。结算正确,决不能向学生多收一分钱,并及时做好日清月结工作。

  十二、要做好财务报表,做到正确无误,及时送上级主管部门。

  十三、学校固定资产会计总帐,必须同各部门的资产帐相符,要经常对帐及调整。

  十四、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如实提供财务凭证、财务帐簿、财务报表和其它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和谎报。

  十五、留用现金、不得超过有关规定,超过现金应立即解存到银行。

  十六、学校要建立严密的内部财务监督

  最简洁财务制度 6

  1、收入问题:

  为少交税收入记在账外或是将不确认收入,将收入挂在往来科目中,此时也不会开增值税发票,钱货早已经交易。

  2、成本问题:

  ①、情况1往往产生问题是账面库存商品成本结转不及时,货物已经发出但未记录成本;或者是材料、人工等耗费已经计入成本,而与收入不配比。

  ②、部分生产类企业因车间零部件较多,材料入库、出库记录不及时、不准确而产生账面成本不准确,甚至有企业平时的成本按估计的方法来核算成本。

  ③、平时不对库存进行盘点,使账务和实际情况脱节,财务记录不准确。

  3、资金问题:

  ①、一般缺少资金,向银行借款较多,一般与其他企业互相担保;向个人借款用于暂时的资金往来或是生产经营,利息高于银行贷款;有的还会存在职工集资问题。

  ②、现金、银行存款:账面现金较多,实际现金一般远少于账面,存在较多白条;现金使用不合规。

  ③、往往有较多的'业务费(给客户采购人员的回扣),在白条中列支,到最后没有相应的发票或是费用单。

  ④、出资、增资不实,往往是先出资再抽逃,以后通过费用方式慢慢的抵消掉。

  4、人员工资问题:

  往往缴纳不足,与部分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

  5、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问题:

  ①、固定资产入账时间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导致折旧、摊销在不同年度差异,也使损益表差异,甚至影响不同年度的盈亏情况。

  ②、账面记录与实际往往有差异;摊销问题。有些可能已经报废或减值,但仍挂账。

  ③、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一般金额较大,应与当地同等情况比较分析,可能有些利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合同隐藏大额的非正常交易等。此处仅列指几条,更多问题大家共同讨论分享。

  最简洁财务制度 7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原始凭证管理,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如: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二、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三、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

  四、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五、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据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六、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七、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八、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公司主管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

  九、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十、对应收帐款,每月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十一、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十二、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十三、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十四、企业对存放的各项产品必须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发现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要及时进行处理,确保财产物资账实相符和资金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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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依据施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及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设立财务部,其岗位职责分别是:

  1、财务主管岗位职责

  ⑴在财务总监领导下,负责公司财务记账、核算、往来款项对账、财务报表编制、财务分析和日常财务事项的办理工作。达到记账准确,账实相符,报表及时,内容完整。公司会计凭证、账簿、报表、财务计划和重要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要定期收集、审查、装订成册并编号登记,妥善保管。财务月、季报表要在次月5日前,年度报表要在次年元月9日前分别报总经理和财务总监。

  ⑵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及时催收工程款,或按照约定核定施工队的工程预支款,以致最终结算。结算手续签字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⑶负责协调与税务等部门的工作关系,办理涉税事项;配合办理上级安排的公司日常事务。

  ⑷负责定期组织公司固定资产、物资和流动资产的盘存、清查核实,及时处理好财产溢余和毁损账务。

  ⑸负责协调有关人员进行工程实用材料抽检工作。

  ⑹负责公司统计工作,按要求及时报建设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包括网上填报。

  ⑺罚则:

  ①财务记账、报表不及时,属个人原因者,一次给予批评,二次给予记过处分。

  ②账实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不得隐瞒不报,否则给予记过处分直至追究经济责任。

  ③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2、出纳岗位职责

  ⑴在财务主管领导下,做好公司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的保管工作。

  ⑵根据合同协议条款和工程预算,经常了解工程进度,定期向财务主管汇报工程款的收入与支出事项。

  ⑶要严格执行公司费用管理规定。费用类单据上要有经手人、主管负责人签字;材料款结算单要有施工队长、材料专员、财务主管签字;工程款结算单上要有工程部主管、财务主管签字。出纳凭总经理签批后的单据办理付款事项。

  ⑷员工因业务需要借支现金的,首先在出纳处填写借支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和财务主管审核签字后,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不在情况下由副总经理审批,方可到出纳取款。相关业务事项完成后三日内,经办人须与出纳结清帐款。

  ⑸现金帐、银行存款帐要按照财务事项发生的时间顺序登记,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帐帐相符,每天登记现金日报表。

  ⑹负责办公品购进和领用情况的登记。公司各部、室需要购买办公用品,由部、室负责人填制申报单,经总经理审批100元以下由分管副总审批后购买,再由部、室签字领用。

  ⑺岗位罚则

  ①对手续不全的凭证擅自付款,须立即补齐签字手续,未造成经济损失的,处以20元/次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若错付,由本人负责追回款项并处以20元/次罚款,无法追回的由本人赔偿。

  ②发生现金、有价证券及债券短缺、失窃的,经查明是由本人保管不力造成的,由本人依照市价赔偿。

  ③严守公司商业秘密,对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④报表、帐务数据有误,出错点超过2次的,按5元/处加以处罚。

  三、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

  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营责任制,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及时结算、收回工程款,依法合理筹集资金;

  4、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四、资金审批制度

  ⑴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总经理批准。如果总经理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行政部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行政部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总经理批准;

  ⑷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总经理批准;⑸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总经理批准;

  ⑹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五、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总经理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

  六、费用支出审批事项

  ⑴各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报所需费用,严禁先列支,后报销。报销的费用原始单据必须是正规发票,确实无法取得的,可以使用付款凭证代替,但必须写明原因据实填报。正规发票必须是盖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填写内容包括我公司全称、日期、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并盖有开票单位的发票或财务专用章。所有报销的原始凭证不得涂改,如有涂改,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⑵费用报销流程:由费用当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交由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审核通过后交财务部门复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到出纳处进行实际结算。

  ⑶费用报销单填写规范:用蓝、黑水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求清楚整洁;合计金额填写正确、规范,大小写相符;报销附件单据用胶水粘贴在费用报销单后面要求整齐、美观,附件张数要填写正确;对填写不规范的单据,出纳有权做退回处理。

  ⑷员工因工程业务或出差需要借支现金的,需到出纳处填制借支单。出差借支:必须先填写《出差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和财务部主管审核签字后,由总经理审批或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到出纳处取款。相关业务事项完成后三日内,经办人须与出纳结清账款,逾期不报者,费用由自己承担。

  ⑸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总经理批准。

  ⑹在报销过程中单据必须依实填写,如经审查发现有多开发票金额、多报金额的,按多报金额2倍处罚,并按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辞退。

  第二章公司相关费用支出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公司费用管理,控制不合理费用开支,提高经济效益,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有利工作的原则,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实际情况及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差旅费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根据《出差申请表》所批准的事项和到达地点依实报销。

  ⑴外地出差

  ①在途交通费:根据出具的车票面额,再核定路途的时间、职务级别和实际情况为依据以实报销。

  ②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按地区标准、出差天数给予补助,生活补助时间以中午12:00以后为界限,参考车、船票的时间。省内市外城市每人每天补助20元,省会以上城市每人每天补助30元。部门主管以上级别人员到公司业务单位所在地出差,期间接受业务单位接待的,则不报销生活补贴。因施工需要驻在工地的,原则上可在施工队食堂就餐,由公司补助施工队生活费;无法与施工队同餐的,每一整天补助生活费18元。

  ③住宿费:按地区标准,职务级别给予报销。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参考车船票的时间任发票报销,县级城镇每人每天住宿费不得高于20元,地级市每人每天住宿费不得高于40元,省会以上城市每人每天不得高于50元。因工作或接待需要等特殊情况,实际费用高于上述标准的,由总经理审批决定报销额度。

  ⑵本市出差

  本市出差或办事仅有市内交通费,无出差生活补贴、住宿费项目。市内交通费按实报销,原则乘坐公交车,无特殊情况不得乘坐出租车,若特殊情况需向行政部门主管申请方可乘坐并给予报销。因时间过早或过晚早7:00前或22:00后可乘坐出租车,在报销时写明乘坐原因和起止地点,未写明的财务部作退回处理。

  2、招待费

  因工作需要招待,须由接待人请示部门主管、部门主管请示总经理的程序申请,并批准后方可报销招待费。若提前支款,要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财务部门提出本次费用计划单次超过200元的必须采用书面申请,内容包括:

  ①事由;

  ②参加人数;

  ③发生次数;

  ④预计金额。经财务主管签字后到出纳会计领款。招待事项完毕必须填列支出凭证并注明①事由;②参加人数;③发生次数,凭发票无法索取发票的须有收款收据到财务部结款,不写明的财务可退回处理。

  出差期间的招待费用须与差旅费同时报销。

  3、手机费

  手机费用根据所担当的职务级别和工作需要,确定该岗位的手机费报销额度,手机费须先自行缴费,后凭有效发票在额度范围内按实报销,超额部分由个人承担。总经理手机费据实报销;副总经理、工程部主任、物资采购专员手机费为100元/月;其他人员为50元/月;经营部业务员手机费从业务提存中报销。

  4、办公费

  办公费是指因日常需要而购买的办公用品及其他办公性质的消耗,办公用品由各部门主管根据实际需要填报申购单,交由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进行统一购买、验收、入库,根据发票、入库单报销实际费用,然后根据需要进行领用登记。专用办公用品如打印机,传真机,电脑,根据需要发放、限定台数,因为使用年限或正常损坏而无法使用的需报告行政部实际查看,审核,再由总经理审批进行统一购置,以旧换新;新进人员到职由各部门向行政部提出文具申请单领用文具,人员离职时,应将可用文具交还行政部。办公用品系为公共活动提供,严禁带出公司私用。

  5、运输费

  运输费支付应在运输发票或付款凭证后面附①货运合同;②有验收签字的货运清单,经相应的部门审批后可办理结付。经办人员要尽量直接与司机联系,以减少货运费用。

  6、车辆使用费

  车辆使用费包括汽油费、维修费、路桥费、泊车费,驾驶员补贴。油费报销一般情况由行政部办加油卡,司机领卡加油。无卡加油需有司机和乘坐人员共同签字证明。用车须填写行车记录,行政部定期根据耗油标准、加油时间、数量、用车记录考核用车情况;路桥费、洗车费由驾驶员集中汇总,由行政部根据派车记录复核签字报销。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车辆维修、维护前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和预计费用,报销时除发票外还要附上详细费用清单,由行政部根据维修情况复核以实报销。

  第三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总经理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总经理批准;

  ⑶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并制订《工程竣工决算书》;

  ⑷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财务部凭工程竣工决算书进行成本结算。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行政部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行政部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账,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固定资产按下列方法计价:

  ⑴购入的.,按照买卖价加上支付的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等;

  ⑵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

  ⑶在已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按照已有固定资产原价加上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余额;

  ⑷投资者投入的,按照合同约定或者评价确认的价值;

  ⑸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确定的价款加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等。

  7、固定资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折旧费相应摊入工程施工和管理费用中,最终计入工程成本。

  8、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行政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账;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行政部审批,总经理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账;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9、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第五章存货管理制度

  企业应当做好存货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都应当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并制定和修订原材料、能源等物资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

  存货管理的范围包括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半成品、在产品和产成品的入出库及库存的管理。

  1、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购入的,按买价加运杂费、采购保管费计价;建设单位供应的,按合同上确定的价格计价;自制的,按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车间加工的,按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加工费计价。

  2、仓库管理人员对仓库材料要分类管理,按类别编码记账。材料要堆放整齐便于收发,要熟悉每种材料的用途及堆放地点。有问题的材料要及时处理,不能积压在仓库造成浪费。仓库要随时打扫,保持卫生清洁。

  3、配合采购部核实库存,以合理配货。熟悉材料供货周期,当一种材料库存低于最低存货量的时候,要及时提醒生产厂长及采购部。

  4、材料购回时,由仓库管理人员按质按量验收,并认真填写“入库单”,包括供货单位、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验收人和采购员签名。月末对无随货同行发票的货物金额应由采购人提供采购价,财务据此入账核算,待到下月初在按原数冲回,发票到后再按实际价格入账。

  5、仓库管理人员在不见材料或没清点材料之前,不能开“入库单”,因此造成的损失全由仓库管理人员承担。

  6、对于外购物资数量短缺、品种质量不符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负责追究供货商责任,如因采购人员的原因由采购人员赔偿。

  7、加工车间或施工单位领用材料时,要履行审批和领料手续。领料人要先认真填写“领料申请表”并经部门主管签字,然后报经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签字返还给领料人,领料人再到仓库领用材料,办理“出库单”及相关手续。仓库保管员接到“领料申请表”后,先审核手续是否健全,然后根据“领料申请表”据实发货。仓库保管员每天根据当天的“领料申请表”汇总填写“出库单”,填写内容:领料部门、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

  8、对领用未耗用完的物资包括残余料,如下一批生产或工程不再用,应及时退回仓库,如以后确实用不上的材料,仓库管理人员同采购人员沟通,及时与供货商退换品种;下步生产仍需耗用的,月末清点造表报财务会计,便于财务如实核算成本。

  9、生产或工程领用的材料,因为质量或规格等其他原因不能用退回仓库并办理退库手续,仓库管理人员要及时通知采购人对该材料进行退货或换购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采购人要和供货商沟通,应由供货商承担。如果没及时处理造成材料积压等损失由仓库管理人员赔偿。领用的材料退回时,办理退库开具红字出库单,仓库管理人员与领料人共同签字,表明材料已退回仓库以此分清责任;外购的材料退货时,开具红字“入库单”,仓库管理人员与采购人要共同签字,表明材料已由采购人办理退货,并由采购人追回退货金额或换购品种。

  10、月末存货的出入库按部门分项汇总,与仓库保管、生产部门核对一致后,报财务会计。

  11、保管员应设置各种存货保管明细账,并依据出入库单进行账簿登记,物资的出入库计量单位要一致。经常与财务核对账目、实地盘点实物,保证账账、账实相符。物资要堆放整齐、标签清楚、计量准确、存放安全,保管员对存货的安全和完整负责。

  12、对用量或金额较大、领用次数频繁的物资应每月盘点一次,对于所有存货至少要一年彻底清查一次。

  盘点时,由供应、生产、仓库、质检、财务等部门组成财产清查小组,对存货进行实地盘点,查找盈亏、积压等原因,编制盘存表,提出处理意见,参与清查的人员应在盘存表上签字,以示负责。

  最简洁财务制度 9

  一、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二、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对医院的各项支出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制度,财务院长出纳。对于未经审核的凭证不予支付。

  三、按照事业方案,正确准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方案,办理睬计业务,根据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季报和年报。

  四、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举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管理核算的管理工作。

  五、凡本院对外采构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依据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证,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准时办理结帐手续。

  六、会计人员要准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削减呆帐。

  七、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室协作,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国家财产举行常常的`监督,准时清查库存,防止铺张和积压。

  八、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具体记下,每日集中研究,找出缘由后报领导指示处理。

  九、原始凭证、帐本、工资册、财务结算等资料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十、对本院的物价有监管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本院收费举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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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市级机关食堂管理,落实厉行节约要求,提高机关餐饮服务保障水平,根据《江苏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和机关食堂管理的有关要求,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实施范围为市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民主党派,以及市直属事业单位。市级机关所属单位食堂由各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实施管理。

  第三条市级机关食堂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卫生、厉行节约、优质服务、有力保障的原则。

  第四条市级机关食堂主要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经济、安全、卫生、可口的工作餐饮服务,同时可兼顾提供机关公务接待工作餐。

  第五条市级机关食堂的主办单位是食堂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食堂协办单位应遵循主办单位的管理要求,并协助做好食堂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级机关食堂管理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并协同有关部门对食堂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条市级机关食堂应接受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消防机构的管理监督。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八条市级机关食堂必须依法领取《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在有效期内依法经营。新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许可证变更的,食堂主办单位应当向有关单位申请批准,并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

  第九条市级机关食堂的选址、布局、内部场所设置、设施设备配置等应符合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要求。

  第十条食堂主办单位应当建立或者明确食堂管理的工作机构和负责人员,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食堂协办单位应指定工作人员,协助主办单位抓好食堂日常管理保障工作。

  第十一条市级机关食堂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食堂的就餐人员范围及具体消费方式,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

  第十二条市级机关食堂应加强内部安保、消防、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和器材等;定期对场所、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和维护保养,保持清洁卫生和良好运行状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市级机关食堂应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合理配备经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厨师、服务人员、勤杂人员等;按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员工健康管理档案;制订员工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安全意识、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培训,员工须掌握必要的安保、消防、食品安全常识,具备防范和处置安全事故的基本技能。

  第十四条市级机关食堂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对食品采购、验收、保管、加工、贮存、销售、留样等环节按照规范实施严格的流程管理。制定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五条市级机关食堂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要求加强餐饮服务质量管理,结合机关食堂特点,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服务方式、饮食安全等方面,制定并执行机关餐饮服务工作规范和食品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

  食堂主办单位应加强对机关餐饮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定期检查餐饮服务质量情况,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定期组织机关餐饮服务满意度调查,及时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分析存在的问题并落实改进措施,保证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

  第十六条市级机关食堂应当加强财务和资产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和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会计,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成本核算,及时填制凭证、登记账簿、出具报表,不断提高财务和资产管理水平。

  第三章分类标准和管理细则

  第十七条市级机关食堂根据供餐人数,划分为三个类别,分别制订食堂分类标准和相应的管理细则。食堂分类标准为:Ⅰ类食堂,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食堂;Ⅱ类食堂,供餐人数100人—300人的食堂;Ⅲ类食堂,供餐人数100人以下的食堂。

  第十八条食堂主办单位根据食堂的分类标准及其管理细则对食堂进行日常管理。

  第四章厉行节约

  第十九条市级机关食堂应建立厉行节约制度和措施。加强食品和其他原材料的节约管理,防止因腐烂变质造成损耗,推行工作简餐,提供小份食品,切实避免食品浪费。

  加强水、电、气、材等各种资源的节约管理,积极推广使用节水设备和节能灶具,减少一次性餐具使用,减少资源消耗。

  第二十条餐厨废弃物应单独设置回收装置,采取就地资源化处理或交由具有回收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市级机关单位应当加强食堂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标准。

  第二十二条食堂的管理服务单位应建立用餐人员登记制度,对用餐人数实施动态管理,按用餐人数采购、制作、配餐。

  食堂主办单位应建立食堂巡视检查制度,对浪费行为给予批评教育。

  第二十三条市级机关单位应加强食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宣传,在食堂显著位置设置张贴节约节俭、文明就餐宣传标语,因地制宜开展节约节俭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健康膳食理念,增强节约意识,杜绝浪费行为。

  第五章服务社会化

  第二十四条食堂主办单位应当积极推进机关食堂服务社会化改革,引进社会餐饮服务机构承办和经营机关食堂。

  第二十五条食堂主办单位引进社会餐饮服务机构,应对引进对象实行资格审查。引进的社会餐饮服务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合法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经营证照;

  3、具备为机关单位提供餐饮服务的能力,并有从事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饮服务1年以上从业经历;

  4、有完备的食堂管理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人员;食堂专职负责人具有餐饮业经营管理经验和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员资格;所有员工均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无违法犯罪记录;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交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

  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和违法记录。

  第二十六条食堂主办单位引进社会餐饮服务机构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规范程序组织实施。

  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预算达到政府采购规定限额标准的,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第二十七条进入市级机关的社会餐饮服务机构,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食堂主办单位的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继续在市级机关单位经营:

  1、在合同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违法行为的;

  2、违反食堂主办单位管理规定或合同条款进行经营活动,经处罚后不及时整改的;

  3、人员管理不善,未建立人员管理档案,或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前未经审核、体检和岗前培训的;频繁更换食堂从业人员,年更换率达30%以上的;

  4、转包他人经营的;

  5、有其他严重影响机关食堂安全和单位职工权益情形的。

  第二十八条食堂主办单位应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严格对引进的餐饮服务机构加强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食堂主办单位引进社会餐饮服务机构前,应当告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并在签订正式合同的10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同时接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监督管理。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食堂的管理服务单位应严格执行内部管理服务制度,加强日常服务管理,每日安排专人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形成资料归档。

  第三十一条食堂主办单位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堂监督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堂管理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职工就餐安全。

  对引入的社会餐饮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合同加强管理,出现违规违约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处理。对因违法违规违约而中止合同的企业,食堂主办单位要及时将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消防机构通报。

  第三十二条市级机关食堂管理服务情况实行年度报告制度,食堂主办单位应于每年12月份以书面形式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交年度自查报告。

  第三十三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消防机构等业务管理和执法机构,对食堂管理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对管理规范、服务和经营良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对管理不善的单位通报批评。对有违法违纪情形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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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搞好酒店经营管理,管好财产,延长财产使用年限,严防物资积压和铺张浪费,充分发挥财产的效能,必须加强财产管理,获得最好的效果。坚持勤俭办酒店的原则,坚持积累资金,扩大再生产原则。

  第二条 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财产划分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零星物品等。

  1. 低值易耗品和物品购入作为流动资金占用,领用时作费用列表。

  2. 搞好财产管理,必须严格控制财产请购计划的审批,以及具体的采购、验收、入库、领发、保管、维修、保养、赔偿、报损等手续。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使用部门实行定额管理,各项财产按“统一名称”统一分类编号设置账页、账卡。分级管理,定期复查、核对,要求账、卡、物相符。

  第三条 酒店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财产管理制度,爱护酒店财产,使酒店财产不受任何人的的侵犯。

  1. 各部门(班组)按着“物物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的原则,办理财产验收,领用等手续,妥善保管,节约使用,及时维修和保养。

  2. 要奖惩分明,对一贯爱护酒店财产,认真执行制度者给予表扬与奖励,对于保管不善,违反制度无故损坏酒店财产者,要给予批评、教育,以至赔偿经济损失,极其严重者要受到有关行政处分。

  第一节 财产的划分

  第四条 固定资产:由酒店贷款购置或按规定标准合格转入使用的财产为固定资产。

  1. 单位价值在一千元以上(含一千元),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财产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然低于规定标准,但为酒店营业的主要财产(沙发、沙发床、地毯等)也应视为固定资产。

  2. 房屋、建筑物以及不能分开的附属设备,单位价值虽然低于规定标准,但也应一律列入固定资产。

  第五条 低值易耗品:由酒店流动资金购置的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经营用具为低值易耗品。

  1. 单位价值在一千元以下(不含一千元)的炊具、餐具、茶具、玻璃器皿等非消耗物品均列入低值易耗品,开业前领用的作为开办费处理,开业后领用的作为待摊费用在一年内摊销。

  2. 消耗物品:为酒店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用的物资,如修缮材料、宾客用品、卫生用品、事务用品以及加工用品等,处理方法同上。

  第六条 基建材料及设备:凡是专为工程项目购置的原材料及设备皆属此类。必须专门保管与核算。

  第七条 废旧物资:为酒店已经确定报废的各类财产。

  1. 此类物品包括废的棉织品、机电设备、各种器材、家具和用具等物资,以及由机器或建筑物上拆除下来尚能使用的旧零配件,随运物资的完整包装物和各种废旧材料。

  2. 此类物品报损时,须开列“报损单”,经批准后做财务处理,凭报损单交库房入账保管,并在报损物上盖上报废印章,一般不再发放。个别物品需要利用时,要开出库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到库房领取。此类物品处理时,需列清单报酒店财务负责人。在店务会上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其它物品,包括客人赠送的礼品、客人遗失(不能归还者)物品、拣拾物品、退还赃物等。此类物品一律交库房验收并保管,开列清单,一份库房登记,一份交各单位留存。以上物品不得隐瞒不交或私自留用,个别物品,部门或班组需用时须经过经理批准并办手续到库房领取,转入零星物品帐户处理。属于规定应上缴者,要造表上缴,属于本单位可以处理的也要造表,经店务会议讨论作处理。

  第二节 财产管理组织和人员职责

  第九条 酒店各单位部门在用、在库财产、物资由财务部设置专职会计负责统一管理;在库财产由库房管理员负责分管;在用财产由使用单位指定专人(或兼职)负责管理。

  第十条 财产专职会计的职责

  1. 负责掌握酒店全部财产账务和增、减变化情况,贯彻执行财产管理制度,按期编制财产采购计划,督促采购人员及时采购,保证供应。

  2. 认真办理各种物资的购进、验收、保管、领发、调拨、报销、赔偿、借入、借出、租用等手续,以及催收归还工作,做到手续清楚,账务处理及时。

  3. 负责记好各类财产账,每月与库房管理员核对库存,每季与使用部门(班组)核对帐卡,通过盘点,核对账物,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帐帐相符,账物相符。

  4. 负责指导并协助库房管理员和部门(班组)财产管理人员搞好财务和实物的管理工作,发现账物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提出意见,进行调整和处理。

  5. 保管好财产账簿、凭证、报表等档案资料,分期装订备查。财产账单不可遗失,不能私自销毁或涂改,逾期需要销毁时应报经理批准。

  6. 要熟悉财产使用、保管时间、数量和规格,对闲置的财产要提出处理意见,防止积压。对储存不足的物资及时提出申购,以确保经营活动需要。

  第十一条 库房管理员的职责

  1. 根据每年(季)的物资流量和库存情况,提出财产物资的购置和追加计划,认真办理财产的验收、入库、保管、出库、报损、租借等手续,帐目清楚完整,及时核对账物,做好存档以防丢失。

  2. 坚持执行管理制度,掌握管理业务,随时掌握财产数量、规格、定价、用途、性能和使用时间等情况。库存物品要适量,做到不积压浪费,又保证营业部门用量。

  3. 定期(每月)清点库房存货,保持账物相符。发放货物按期分部门核算汇总列表转账,每月与各级财务部门核对帐目,以保证帐帐相符。

  4. 坚持各项手续,不合手续者不予办理。主动发放定额物品,严格审批超定额物品,以免浪费。

  5. 库房物品存放要分门别类,清洁整齐;要防止积压损坏,防虫蛀鼠咬,霉烂变质,并要防火防盗。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财产管理员(或兼职)职责

  1. 负责管理本部门班组的财产、登记帐卡,每季度与负责财产的专职会计核对一次,发现差错及时纠正,保持上下的帐与卡相符。

  2. 办理财产领用、交回、调拨、报损、借用、归还、赔偿等手续。及时登记帐卡掌握财产增减变化和使用完好等情况,及时提出维修和处理意见。

  3. 妥善保管本部门班组的财产,外借财产要及时催还,以防丢失,损坏,财产物品一律不得给私人。

  第三节 财产的请购、审批、验收、入库规定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请购计划的`编制

  财产专职会计要根据酒店的经营情况,掌握定额指标和日常使用情况,编制年(季、月)的请购计划,交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后报班子讨论通过后列入年(季、月)度计划,经酒店集团报集团总部审批后,由酒店财务部具体安排执行。没有列入计划者不准采购,临时追加计划要按规定报批。

  第十四条 酒店之间可以通用的经营物资(如布草、一次性客用品及其它由酒店集团指定的品种),由仓库或相关部门提出请购单经采购部、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后报酒店集团。酒店集团统一采购调配,统一安排付款。

  第十五条 采购

  1. 酒店所有财产物资的采购一律统一由采购部按采购制度办理,使用单位不得自行购置。

  2. 任何物品无购置计划或未经财务部同意采购的财产物资,库房应拒绝验收,财务部不予报销。

  3. 若使用单位在品种规格上有特殊要求,可派人与采购部人员共同选购,或由使用单位自行采购,但必须由采购部办理入库报销领用等手续。

  4. 采购员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财产管理制度,发票、支票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报帐要及时,一律不准跨月,要按酒店规定财产划分填写入库单,送库房管理员签收后,附在进货发票后一起送至财务部报帐。

  5. 采购备用金要经常核对,公私要分开 ,严禁套购,转卖,严禁挪用公款和代私人采购。

  6. 要按使用单位的要求采购物品,并注意规格质量,以免造成积压和浪费。

  第十六条 验收

  1. 收货部接到采购员购进的财产和物资,要根据订单与原始发票进行验收、点数、检查规格、质量,验收合格后按本酒店的财产名称填制收货报告,签收后一联交供应单位,凭此向财务部结算。

  2. 遇有下列情况,收货部可以拒绝验收,或报请上级处理

  2.1 未按计划批准购进的或与合同不符者不验收;

  2.2 购进的财产、物品与原始发票不符者不验收;

  2.3 供应单位的发票未开抬头,发票无盖公章,抬头不符,字迹不清楚有涂改者不验收;

  2.4 属于贵重物品和需要经过技术鉴定的物品,应与使用部门共同验收;

  2.5 如属于物品先到而发票未到的,收货部可点清实物,开无发票收货单,一联交供应者,等发票到后到财务部办理结算。

  2.6 遇有发票先到而物品未到时,不予办理验收手续,若外地托收无承付进货,由采购员报经理批准做预付款,待该物品到达后,补办验收手续并正式入帐冲预付款。

  第十七条 审批

  1. 基本建设工程、零星基建、改建扩建、建筑大修,固定资产更新和购置等,须经店务会议讨论后按规定制度审查报酒店集团批准,固定资产的调拨、变卖、报废、处理等须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制度审批。

  2. 低值易耗品和其它物品购置计划经店务会讨论且按规定制度批准后,列入当年财务收支计划内执行;计划内零星购置及大批购置财产物品,按规定程序报批。低值易耗品成批处理变卖,须报酒店集团审批。

  3. 物料用品(消耗品)按班组领用时,须经部门经理与酒店财务负责人审批。

  4. 物品丢失、霉坏、变质、盘亏等必须经有关部门查明原因,签署意见报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方能作账务处理。

  第四节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及易耗物品的管理

  第十八条 库房财产管理

  1. 酒店购进的一切财产和物资,一律办理入库手续。发放时列支有关部门的费用(大批分摊时,通过“待摊费用”科目逐月摊入费用)并作为在用财产处理。凡属备用、多余及机动部分,应集中存放在库房保管。

  2. 财务部的财产管理小组负责管理全酒店的财产。各类财产按规定分类,并按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在库和在用的地点,分别独立立帐,控制库房的进、销、存数量。凭入库、领物、调拨单据等凭证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审批手续办理调整帐卡,以保障帐物相符。

  第十九条 部门班组财产管理

  1. 各使用部门的在用财产应实行定额配备,部门经理负责,指定一人为部门财产保管员具体保管并做好登记帐卡工作。

  2. 部门保管帐卡,要按财务部保管总账分类、编号,根据领取、调拨等单据及时登记。部门经理要定期组织人员对部门财产进行核对,发现账物不符及时查明原因,按审批规定办理手续,调整帐卡,以保证帐物相符。

  3. 部门财产保管员不宜经常调换,若必须调换,要事先通知财务部财产管理小组,并由财产管理小组监督在部门内办清移交手续,方可离开。

  第二十条 财产领发、交回手续

  1. 使用部门领用在库财产时,要按规定审批权限做批准手续后,持领物单、报损单或赔偿单(领取补充报告或赔偿的财产时,需交旧领新,赔偿单要有财务收款签字)一式三联,凭此向库房领取,一联作部门记帐,一联作库房记帐凭证,一联作会计记帐凭证。

  2. 多余财产要交回库房,在查明原因后,按审批权限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用红笔填写领物单(代替交库单)一式三联,连同实物交库房管理员签收,三联分别作为部门、库房、会计记帐凭证。

  3. 使用部门向库房领取、交回财产时,要持部门保管帐卡和单据到财务部财产管理小组办手续,双方及时登记帐卡,以保证帐帐相符。

  4. 酒店低值易耗品采取一次报销规定,一些大型临时活动,在领用此类物品时已作费用报销。但是,由于活动任务已经完成,而非日常使用的物品又不宜存放在部门班组,为了妥善保管,此类物品可以退回库房,在财产帐上的存放地点变更为库房“代保管”。下次需要领用时,则不再报销金额,而是存放地点由库房代保管减少,增加新领用单位的数量,以避免重复列支费用。

  第二十一条 财产调拨、报销手续

  1. 使用部门之间财产调拨,需要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必须通过财务部办手续。调入、调出部门将帐卡连同财产调拨单到财务部调整帐卡,同时调整总帐的存放地点,以保证帐帐相符。

  2. 凡自然损耗、日久使用失效的财产,确认无法修复者,可以办理报损手续,固定资产报酒店集团审批报销并按规定程序做财务手续处理;低值易耗品报部门经理审批后报销。报销财产实物一律上交到废品库房登记入帐,未交废品实物者不准领新物品。处理废品时,由废品库房列出清单经批准后处理并销帐。

  第二十二条 租借财产手续

  1. 凡向外单位租入、借入、租出、借出的财产,要按权限审批并到财务部财产管理小组办理手续。

  2. 酒店财产一般不借给私人,如属特殊需要必须得到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的批准,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3. 库房不办理未得到批准的借用手续,未经批准的借用物品不允许带出保管部门或酒店。

  4. 租借物品要及时催收,不得留作长期使用,更不能转租,转借。

  5. 对外租借成批物品要按标准收费,借用物品被损坏,要照价赔偿(特殊物品要加倍赔偿)。

  第五节 物料及用品、专用基金材料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库房的管理

  1. 物料及用品一律由财务部财产管理小组统一建帐管理。

  2. 购进的物料用品,凡属体积过大,占用面积过多而不能入库者,如煤、砖、瓦、灰、沙石、木材等,存放库外不作入库,但必须验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领用按规定办理手续,并按品名规格建立保管帐。控制进、销、存数量,凭购进、领出单据登帐,做到帐帐相符。

  第二十四条 领发和调拨手续

  1. 物料及用品必须实行领取制度,不得以存计耗。各使用部门领用物品材料时,要填写“领物单”并由部门经理和酒店财务负责人批准。

  2. 库房管理员发放时,要按领物单所列的品种、规格、数量逐项点发,不得顶替,如因库存物品不足由领用部门另填领物单,不得更改数字,管理员不得擅自修改领物单上所列的项目数字。

  3. 各部门领用物品如有多余或有适用时,应及时退回库房,退回时,以红笔填写“领物单”,凭此双方记帐。库房要按月汇总领物表,并交会计记帐进行帐目核对,以保证帐帐相符。

  4. 库房物品不准出售给个人,如遇外单位调拨时,先到财务部办理交接款后,凭财务签收货款单据和出库单发给物品,未经财务办理手续者一律不准出库。

  第六节 废旧物资管理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的一切废旧物资及包装应及时交库房保管,其它部门不准自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废旧物资要立帐登记管理,可分为报废的固定资产、报损的棉织类、其它报损财产和在修建进程中拆除下来尚能使用的旧材料等四类。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若需领用旧物资使用时,按库房的领用手续办理。

  第二十八条 库房对废旧物资或成批的废旧物品,要定期造表上报,按规定权限得到批准后,统一处理。

  第七节 棉织品的使用、保管和洗涤规定

  第二十九条 工作制服和营业活动服装是为了服务工作需要而配备的,只准许工作时间内穿着,非工作时不得使用。工种变更,应将旧工服交回制服室。

  第三十条 按财产管理制度规定,各部门使用棉织品都应采取定额管理办法,洗衣房只备定额数量作为周转用。

  第三十一条 各部门班组要认真执行送洗和领取棉织品手续。

  第八节 损坏、遗失公物的赔偿规定

  第三十二条 宾客损坏、遗失公物的赔偿规定

  1. 宾客损坏、遗失酒店公物,由负责该项财产的财产保管员报主管部门负责人,视情况决定赔偿意见。若免予赔偿者,一般应经主管部门经理批准;若属大件或价值较高的物品要报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并按手续报损处理。

  2. 宾客损坏、遗失酒店公物已确定赔偿时,由财务部协同财产使用单位一起,参照帐面单价和下列标准计算赔偿费:

  2.1损坏之公物系完整全新者按全价赔偿;

  2.2损坏之公物经修理尚能使用,又不影响整体美观,可赔偿修理费;

  2.3损坏之公物虽能修复,但影响整体美观和原有价值者,应赔偿修理费和财产减值部分;

  2.4损坏之公物不能修复时,尚有残值者,可按现价减去残值计算赔偿,若赔偿归赔偿者所有时,要按现值全价计算赔偿费。

  2.5损坏之公物系带酒店标志或因采购数量少而难于购买的按原价的1.5或2倍赔偿。

  第三十三条 职工损坏、遗失公物赔偿规定

  1. 因工作疏忽同时又有某些客观原因使公物受到损失时,全赔或部分赔偿;

  2. 非因公或打闹使财产遭受损失时,令其全部赔偿,并给予批评教育。

  3. 因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损坏公物者,全部赔偿或部分赔偿,严重事故要追究刑事责任。

  4. 凡因财产遭受损失后互相包庇隐瞒不报,嫁祸于人或一贯不负责,任意损坏公物,屡教不改者,应全部赔偿,情节严重者要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5. 赔偿手续

  5.1宾客或职工损坏或遗失公物并确定赔偿时,由财产使用部门财产保管员开出“赔偿单”,一式四联分别作为部门班组存根、收款收据、财务收入凭证、财产报损和领发凭证。

  5.2部门财产保管员向赔偿人收款后,应连同四联赔偿单交送财务部办理交款手续,加盖收讫章;再到财务部财产管理小组办理财产手续。

  5.3宾客当时不能付现金时,应由本人签字认可,送前台收银待结帐时扣回,再到财产管理小组办理财产手续。

  5.4职工不能付现金时,应由本人签字认可,送人事部待发薪时扣回,再到财产管理小组办理财产手续。

  第九节 会计科目

  第三十四条 财务部按会计科目的规定设置有关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折旧”、“低值易耗品摊销”、“物料用品”等一级科目,并分设有关的二级科目的分类帐,以反映酒店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金额变化情况。

  第三十五条 财务部库房应按物资的品名、规格、单价、数量、金额设置三级明细账,并与总账科目一致。

  第三十六条 财务部库房要建立借出、借入、租出、租入等财产登记卡片,及时、正确地反映租借财产的变化情况,以避免财产混乱。

  第三十七条 正确使用《固定资产盘点表》和《低值易耗品在用记录表》。

  1. 固定资产盘点表

  1.1使用目的在于记录固定资产实际盘点数并与移交数量比较。

  1.2盘点表的内容包括:资产保管及使用部门,存放地点及盘点日期;资产保管及盘点人员姓名;资产编号、名称、规格、来源及移交日期,移交及实际盘点数量。

  1.3盘点表使用说明:盘点表以保管使用部门为核算单位,以存放地点为盘点基础;移交数量在第一次盘点核实后,由存放使用地点的财产保管员签字负责,申领、转移与报废必须遵守制度和程序,移交数量根据申领、转移与报废加以调整;盘点时由财产保管员与财务部盘点人员同时进行,在盘点数量栏填写实际盘点数量并由保管使用部门主管签字作实。

  1.4其它:为了便于盘点工作,固定资产的盘点以存放地点为盘点基础,适当时候轮流进行盘点,每个存放地点的固定资产每年最少要盘点一次,移交与盘点数不符时,调查后以书面形式呈报管理班子处理并按规定处理。

  2. 低值易耗品在用记录

  2.1使用目的在于记录各部门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存放及使用地点。

  2.2记录表的内容包括:领用部门、存放地点;入库、领用、转移、 报废及库存在用余额数量,低值易耗品的名称及规格。

  最简洁财务制度 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明晰财务操作程序,实现学生会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高效化,促进学生会财务状况的健康和公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会各部门应本着财务独立、科学预算,节约使用的原则,合理高效地使用学生会资金等财产。财务部要认真做好财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章 财务管理部门及职权分工

  第三条 学生会日常财务工作由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主席团负责,校学生会财务部协助主席团做好财务工作。学生委员会负责监督学生会财务工作。

  第四条 校学生会财务工作实行统一收支。校学生会各部门各项工作的财务支出必须交由主席团并委托财务部统一管理。

  第五条 主席团负责各项活动经费和日常工作开支的审核和批准工作,分管财务工作的副主席负责每月向学生委员会做财务汇报。

  1、校学生会各部门部长担任工作项目负责人时,应将活动策划和经费预算交给分管主席,由分管主席对预算进行审核后,交给主席批准。

  2、校学生会副主席担任工作项目负责人时,应将活动策划和经费预算交给主席审核和批准。

  3、如出现预算金额较大或者主席认为应当提交主席团会议讨论的活动项目预算,应由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后批准。

  第六条 财务部的主要职责及要求:

  1、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记账和报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目准确、账目清晰、及时报账,保持资金周转流畅。

  2、按照“购买工作用品与付账分开”的原则,负责各部门购买财务的付账工作。

  3、做好学生会资金的收支记载和汇总工作。

  4、管理学生会固定财产,做好固定财产的借用和收回工作,做好活动结束后的可循环使用财产的清算回收工作。

  5、每月做好财务资金收支状况统计工作,及时向主席团汇报。

  第三章 财务使用及报账程序

  第七条 预算资金审批过程:

  1、根据活动策划,认真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活动经费预决算明细表》中的预算情况表;

  2、将活动策划和《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活动经费预决算明细表》一并交分管副主席、主席审批。

  3、将审批后的《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活动经费预决算明细表》交财务部备案。

  4、活动项目成员和财务部对口负责同学一起购买活动所需相关物品。活动项目成员负责采购所需物品,财务部同学负责付账,索要发票,并做好登记工作,由所有相关同学签字确认。活动项目负责物品购买的同学不需要进行任何现金支付。

  第八条 决算资金报账过程:

  1、根据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活动负责人填写好《学生会活动经费预决算明细表》中的决算情况表。

  2、财务部和活动负责人确认无误后,交由主席审核、批准签字;

  3、持经主席批复决算明细表到财务部进行资金支出备案,在审核处签字;

  4、财务部到校团委老师处审核签字,并在校财务处报账。

  第九条 财务部根据经主席团批准后的预算,如校学生会有储备的固定使用物品或者前期活动中尚有结余的物品可以满足部门活动需要,原则上不购买该项物品或者购买缺额部分。如相关活动负责人与财务部出现分歧,交由分管主席或者主席酌情处理。

  第十条 原则上活动支出总额不得超过预算,如出现突发事项等特殊情况需向主席请示。

  第十一条 活动项目负责人应在活动结束后2天内填写好《学生会活动经费预决算明细表》。财务部应在3天内到校团委和财务部做好财务报账。

  第四章 票据

  第十二条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规定,有效票据为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的“湖北省增值税发票”(有SW水印)以及“华中师范大学内部结算凭证”(红色),其他票据不予认可;票据内容应与所报项目有关。

  第十三条 发票和收据的付款单位应统一为“华中师范大学”。票据背面应有活动负责人、活动物品购买人、财务部付账人签字。票据背面需要注明款项用途。

  第十四条 票据应当完整,文字清晰,关键数字不得有涂改。

  第五章 赞助资金、物品保管

  第十五条 学生会活动赞助经费除按照规定提成外,其他的经费应纳入到校学生会财务帐户,严禁学生会下设各部门截留收入,私设金库。

  第十六条 各部门取得的赞助经费需及时提交财务部备案,由财务部向付款方开具加盖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印章的收据,并保留存根联备查。

  第十七条 开具加盖学生会印章的收据必须得到校团委分管学生会工作的老师或者主席的批准方可进行。

  第十八条 活动赞助所获得的物品应由相关部门交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并做好备案登记工作。物品的.使用应由相关部门报主席团批准。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藏匿、私分赞助物资。

  第六章 学生会日常打印制度

  第十九条校学生会与校外商店(老团委打印店、天华广告公司)签订定点打印合同。各部门日常工作材料(包括横幅、幕布等)打印统一在定点商定完成,不需要支付资金。各部门到非定点商定从事打印项目应事先获得主席的批准。

  第二十条 一次性黑白打印页数在50页或者彩色打印在5页以内,可在部长处领取打印单直接打印。黑白打印50页以上,彩色、奖状打印5张以上需到主席或者分管主席处领取打印单。定做横幅、喷绘等到主席或者分管主席处领取打印单。主席或者分管主席应对所批准打印项目的内容进行审核。

  第七章 固定资产

  第二十一条 财务部负责保管学生会固定资产。所有借用学生会固定资产的部门应在财务部处做好登记。原则上应该活动结束当天交还财务部。

  第二十二条 财务部负责在活动结束后对可循环利用的物品进行回收和登记。所有属于学生会公共财产的物品均应上交学生会。

  第八章 财务违规处理

  第二十三条 如发现有关学生干部在财务管理和使用方面确实存在严重违规、失职、渎职情形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 在学生会财务管理过程中,发现如下情况的,以失职论处,按照一次重大失误处理:部门活动开支项目严重超过已获审批的预算,部门负责人以失职论处;分管部门出现隐瞒收入、私设金库等重大违规行为,相关副主席以失职论处;财务部成员怠于财务管理工作,导致财务管理混乱的,以失职论处。

  第二十五条 在学生会财务管理过程中,发现如下情况的,以渎职论处,根据程序直接辞退,并追回款项:部门出现隐瞒收入、私设金库、藏匿私分物资等重大违规行为,部门负责人以渎职论处;通过虚开、涂改、分摊发票或收据等形式,虚报、瞒报工作支出,骗取学生会经费,行为已经完成的,相关当事人以渎职论处;财务部成员与部门同学串通做账的,所涉及的相关当事人,全部以渎职论处。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学生会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日常收支情况进行记录以便核对和汇报。大型活动组委会主任需在《华中师范大学大型活动报告书》中进行详细的财务使用状况说明。

  第二十七条 通讯费等费用采取学期末一次性补助方式,不需要在活动预算中出现。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自通过之日前实施。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属于华中师范大学主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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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简洁财务制度(精选12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最简洁财务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最简洁财务制度(精选12篇)

  最简洁财务制度 1

  财务部工作制度:

  一、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办事处的领导下,负责搞好本单位的会计、资金管理和成本核算,充分发挥财务工作的监督和控制职能。

  二、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制定并实施本单位财务管理的'实施细则。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做到费用开支有计划,有考核、有监督,杜绝不合理开支。

  三、实施“双增双节”活动,降低费用,节约开支,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四、定期编制、报送财务决算报表,经常分析资金收支执行情况,定期对单位经济运行情况做出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根据。

  五、搞好会计和成本核算,定期做好与上级机关、外单位业务往来结算、与银行资金结算,做到日清月结,按时编制银行存款未达帐项余额调节表。

  六、及时处理固定资产入帐、折旧、调拨、变卖和清理工作,监督固定资产的使用、维修、大修和及时处理低值易耗品分摊工作。

  七、负责办事处职工、离退休职工工资的计算发放、日常报销和各类结算工作,执行工资福利待遇和差旅费规定,审核各项费用的报销。

  八、协同劳资部门搞好全体职工工资奖金支付审核工作,配合劳资部门搞好工资基金管理,控制不合理的工资支付。

  九、经常对财务会计工作总结经验,堵塞漏洞,对重点问题向主管部门呈送专题报告。

  最简洁财务制度 2

  (1)财务状况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是用资金进行反映的生产经营成果。

  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从不同方面反映企业的生产规模、资金周转情况和企业经营的稳定程度。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包括:分析其资本结构,资金使用效率和资产使用效率等。其中资金使用效率和资产使用效率分析构成该企业营运能力分析,它是财务状况分析的重点。常用指标:流动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企业应收账款周转率等。

  (2)获利能力分析企业的获利能力是企业资金运动的直接目的与动力源泉,一般指企业从销售收入中能获取利润多少的能力。

  盈利能力可反映出该企业经营业绩的好坏,因此,企业的'经营人员、投资者和债权人都非常重视和关心。获利能力分析常用指标:主营业务利润率、营业利润率、销售毛利率、销售净利率等。

  (3)偿债能力分析偿债能力指借款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可分为长期偿债能力和短期偿债能力。长期偿债能力指企业保证及时偿付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到期债务的可靠程度。其指标有固定支出保障倍数、利息保障倍数、全部资本化比率和负债与ebitda比率等。短期偿债能力指企业支付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到期债务的能力。其指标有现金比率、营运资金、速动比率、流动比率等。

  (4)现金流量分析。

  现金流量分析是通过现金流量比率分析对企业偿债能力、获利能力以及财务需求能力进行财务评价。常用指标有销售现金比率、现金债务比率、现金再投资比率和现金满足内部需要率等。

  (5)投资报酬分析。

  投资报酬指企业投入资本后所获得的回报。投资报酬分析常用的指标有资本金报酬率和股东权益报酬率、总资产报酬率和净资产报酬率等。

  (6)增长能力分析。

  企业的成长性,是企业通过自身生产经营活动,不断扩大和积累而形成的发展潜能,其是投资者在选购股票进行长期投资时最为关注的问题。增长能力分析常用的指标有利润增长率、销售增长率、现金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和股利增长率等

  最简洁财务制度 3

  1、幼儿园报账制度。报帐员负责本单位日常经费支出及专款支出的报销业务,在业务上接受财政会计核算中心的指导。

  2、审批制度。经费开支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应由有关部门写报告,总务主任和主管财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审批。2014元以上的开支由校行政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主管财务的园长签字,要做到“一支笔”的审批。

  3、经费支付报销验收制度。报帐员应根据会计核算中心有关条例和幼儿园有关报销规章制度办理报销事务。幼儿园采购用品的凭证和旅差费报销单位应验收,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清。报账员将报账单据交会计核算中心审核,按审核权限批准后,予以报销;对于审核结果与报账金额不一致的,按核定金额报销;对于原始凭证不准确、不完整或有涂改、有错误的,报账员须退回原经手人,按规定进行补充、更正或更换后再办理报销。

  4、备用金的使用和管理制度。会计核算中心根据单位具体情况核拨定额备用金,用以单位日常零星开支的周转使用。备用金由报账员妥善保管。报账员对备用金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并对备用金实行严格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盗、防遗失。

  5、民主财务制度。幼儿园除应坚持政治民主、教学民主外,经济上也应坚持民主,做到民主理财,群众理财,幼儿园经费的预算编制应在全校教职工讨论的基础上进行,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财务人员应向幼儿园领导和教职工报告经费的预算决算的编制安排和执行情况。经费的收支帐目根据会计核算中心提供的月收支情况进行月报,使大家了解经费收支情况和掌握经费使用的动态,真正做到民主理财,群众理财,依靠全体教职工节约开支。

  最简洁财务制度 4

  一、财务人员做到规范做帐,定期做好预算、记帐、报销和日、月、季报表等工作,日结月清,每月小结一次,每学期大结算一次,定期向园长汇报各项经费收支情况。

  二、一切支出,必须经园长批准方可进行,合理使用、精打细算,每学期有一定的资金结余。

  三、会计、出纳要分工明确,会计负责管帐、做帐,做到帐帐相符。出纳负责管钱,并做好现金日记帐、做到帐帐相符。会计每月与出纳对一次帐,互相监督,团结协作共同搞好财务工作。

  四、工作人员领取现金、支票以及报销均需园长批示,购物发票报销单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及园长签字方可报销。

  五、做好收退费工作,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伙食费、代管费向家长公布。

  六、财会人员以身作则,执行财会制度,凡不符合财会政策的要劝阻和坚决抵制。

  七、教职工未经园长批准,不得私自向幼儿园借用公款。

  最简洁财务制度 5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执行教育局计财科有关财务的规定与精神

  二、坚决制止乱收费和私设小金库。

  三、加强学校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断健全财务规章制度。

  四、配合局结算中心人员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向校长、总务主任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五、协助总务主任,会同结算中心人员合理编制学校经费预算,及年终的决算工作,做好学校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工作。

  六、经费使用必须有申报手续,购物需写申购单,由总务主任或校长审批同意方可购买。

  七、票据报销必须由本人、总务主任及校长的签名,方可报销。购物发票要经过仓库保管员的验收及签名,再由总务主任及校长的签名,方可报销。

  八、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及没有联签的'票据,会计人员有权拒收。

  九、要做好收费的公示工作。

  十、坚持做好资金对帐工作。

  十一、认真做好学生学杂费的核算工作。结算正确,决不能向学生多收一分钱,并及时做好日清月结工作。

  十二、要做好财务报表,做到正确无误,及时送上级主管部门。

  十三、学校固定资产会计总帐,必须同各部门的资产帐相符,要经常对帐及调整。

  十四、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如实提供财务凭证、财务帐簿、财务报表和其它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和谎报。

  十五、留用现金、不得超过有关规定,超过现金应立即解存到银行。

  十六、学校要建立严密的内部财务监督

  最简洁财务制度 6

  1、收入问题:

  为少交税收入记在账外或是将不确认收入,将收入挂在往来科目中,此时也不会开增值税发票,钱货早已经交易。

  2、成本问题:

  ①、情况1往往产生问题是账面库存商品成本结转不及时,货物已经发出但未记录成本;或者是材料、人工等耗费已经计入成本,而与收入不配比。

  ②、部分生产类企业因车间零部件较多,材料入库、出库记录不及时、不准确而产生账面成本不准确,甚至有企业平时的成本按估计的方法来核算成本。

  ③、平时不对库存进行盘点,使账务和实际情况脱节,财务记录不准确。

  3、资金问题:

  ①、一般缺少资金,向银行借款较多,一般与其他企业互相担保;向个人借款用于暂时的资金往来或是生产经营,利息高于银行贷款;有的还会存在职工集资问题。

  ②、现金、银行存款:账面现金较多,实际现金一般远少于账面,存在较多白条;现金使用不合规。

  ③、往往有较多的'业务费(给客户采购人员的回扣),在白条中列支,到最后没有相应的发票或是费用单。

  ④、出资、增资不实,往往是先出资再抽逃,以后通过费用方式慢慢的抵消掉。

  4、人员工资问题:

  往往缴纳不足,与部分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

  5、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问题:

  ①、固定资产入账时间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导致折旧、摊销在不同年度差异,也使损益表差异,甚至影响不同年度的盈亏情况。

  ②、账面记录与实际往往有差异;摊销问题。有些可能已经报废或减值,但仍挂账。

  ③、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一般金额较大,应与当地同等情况比较分析,可能有些利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合同隐藏大额的非正常交易等。此处仅列指几条,更多问题大家共同讨论分享。

  最简洁财务制度 7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原始凭证管理,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如: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二、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三、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

  四、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五、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据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六、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七、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八、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公司主管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

  九、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十、对应收帐款,每月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十一、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十二、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十三、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十四、企业对存放的各项产品必须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发现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要及时进行处理,确保财产物资账实相符和资金完整。

  最简洁财务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依据施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及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设立财务部,其岗位职责分别是:

  1、财务主管岗位职责

  ⑴在财务总监领导下,负责公司财务记账、核算、往来款项对账、财务报表编制、财务分析和日常财务事项的办理工作。达到记账准确,账实相符,报表及时,内容完整。公司会计凭证、账簿、报表、财务计划和重要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要定期收集、审查、装订成册并编号登记,妥善保管。财务月、季报表要在次月5日前,年度报表要在次年元月9日前分别报总经理和财务总监。

  ⑵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及时催收工程款,或按照约定核定施工队的工程预支款,以致最终结算。结算手续签字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⑶负责协调与税务等部门的工作关系,办理涉税事项;配合办理上级安排的公司日常事务。

  ⑷负责定期组织公司固定资产、物资和流动资产的盘存、清查核实,及时处理好财产溢余和毁损账务。

  ⑸负责协调有关人员进行工程实用材料抽检工作。

  ⑹负责公司统计工作,按要求及时报建设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包括网上填报。

  ⑺罚则:

  ①财务记账、报表不及时,属个人原因者,一次给予批评,二次给予记过处分。

  ②账实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不得隐瞒不报,否则给予记过处分直至追究经济责任。

  ③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2、出纳岗位职责

  ⑴在财务主管领导下,做好公司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的保管工作。

  ⑵根据合同协议条款和工程预算,经常了解工程进度,定期向财务主管汇报工程款的收入与支出事项。

  ⑶要严格执行公司费用管理规定。费用类单据上要有经手人、主管负责人签字;材料款结算单要有施工队长、材料专员、财务主管签字;工程款结算单上要有工程部主管、财务主管签字。出纳凭总经理签批后的单据办理付款事项。

  ⑷员工因业务需要借支现金的,首先在出纳处填写借支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和财务主管审核签字后,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不在情况下由副总经理审批,方可到出纳取款。相关业务事项完成后三日内,经办人须与出纳结清帐款。

  ⑸现金帐、银行存款帐要按照财务事项发生的时间顺序登记,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帐帐相符,每天登记现金日报表。

  ⑹负责办公品购进和领用情况的登记。公司各部、室需要购买办公用品,由部、室负责人填制申报单,经总经理审批100元以下由分管副总审批后购买,再由部、室签字领用。

  ⑺岗位罚则

  ①对手续不全的凭证擅自付款,须立即补齐签字手续,未造成经济损失的,处以20元/次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若错付,由本人负责追回款项并处以20元/次罚款,无法追回的由本人赔偿。

  ②发生现金、有价证券及债券短缺、失窃的,经查明是由本人保管不力造成的,由本人依照市价赔偿。

  ③严守公司商业秘密,对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④报表、帐务数据有误,出错点超过2次的,按5元/处加以处罚。

  三、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

  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营责任制,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及时结算、收回工程款,依法合理筹集资金;

  4、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四、资金审批制度

  ⑴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总经理批准。如果总经理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行政部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行政部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总经理批准;

  ⑷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总经理批准;⑸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总经理批准;

  ⑹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五、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总经理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

  六、费用支出审批事项

  ⑴各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报所需费用,严禁先列支,后报销。报销的费用原始单据必须是正规发票,确实无法取得的,可以使用付款凭证代替,但必须写明原因据实填报。正规发票必须是盖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填写内容包括我公司全称、日期、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并盖有开票单位的发票或财务专用章。所有报销的原始凭证不得涂改,如有涂改,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⑵费用报销流程:由费用当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交由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审核通过后交财务部门复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到出纳处进行实际结算。

  ⑶费用报销单填写规范:用蓝、黑水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求清楚整洁;合计金额填写正确、规范,大小写相符;报销附件单据用胶水粘贴在费用报销单后面要求整齐、美观,附件张数要填写正确;对填写不规范的单据,出纳有权做退回处理。

  ⑷员工因工程业务或出差需要借支现金的,需到出纳处填制借支单。出差借支:必须先填写《出差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和财务部主管审核签字后,由总经理审批或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到出纳处取款。相关业务事项完成后三日内,经办人须与出纳结清账款,逾期不报者,费用由自己承担。

  ⑸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总经理批准。

  ⑹在报销过程中单据必须依实填写,如经审查发现有多开发票金额、多报金额的,按多报金额2倍处罚,并按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辞退。

  第二章公司相关费用支出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公司费用管理,控制不合理费用开支,提高经济效益,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有利工作的原则,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实际情况及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差旅费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根据《出差申请表》所批准的事项和到达地点依实报销。

  ⑴外地出差

  ①在途交通费:根据出具的车票面额,再核定路途的时间、职务级别和实际情况为依据以实报销。

  ②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按地区标准、出差天数给予补助,生活补助时间以中午12:00以后为界限,参考车、船票的时间。省内市外城市每人每天补助20元,省会以上城市每人每天补助30元。部门主管以上级别人员到公司业务单位所在地出差,期间接受业务单位接待的,则不报销生活补贴。因施工需要驻在工地的,原则上可在施工队食堂就餐,由公司补助施工队生活费;无法与施工队同餐的,每一整天补助生活费18元。

  ③住宿费:按地区标准,职务级别给予报销。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参考车船票的时间任发票报销,县级城镇每人每天住宿费不得高于20元,地级市每人每天住宿费不得高于40元,省会以上城市每人每天不得高于50元。因工作或接待需要等特殊情况,实际费用高于上述标准的,由总经理审批决定报销额度。

  ⑵本市出差

  本市出差或办事仅有市内交通费,无出差生活补贴、住宿费项目。市内交通费按实报销,原则乘坐公交车,无特殊情况不得乘坐出租车,若特殊情况需向行政部门主管申请方可乘坐并给予报销。因时间过早或过晚早7:00前或22:00后可乘坐出租车,在报销时写明乘坐原因和起止地点,未写明的财务部作退回处理。

  2、招待费

  因工作需要招待,须由接待人请示部门主管、部门主管请示总经理的程序申请,并批准后方可报销招待费。若提前支款,要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财务部门提出本次费用计划单次超过200元的必须采用书面申请,内容包括:

  ①事由;

  ②参加人数;

  ③发生次数;

  ④预计金额。经财务主管签字后到出纳会计领款。招待事项完毕必须填列支出凭证并注明①事由;②参加人数;③发生次数,凭发票无法索取发票的须有收款收据到财务部结款,不写明的财务可退回处理。

  出差期间的招待费用须与差旅费同时报销。

  3、手机费

  手机费用根据所担当的职务级别和工作需要,确定该岗位的手机费报销额度,手机费须先自行缴费,后凭有效发票在额度范围内按实报销,超额部分由个人承担。总经理手机费据实报销;副总经理、工程部主任、物资采购专员手机费为100元/月;其他人员为50元/月;经营部业务员手机费从业务提存中报销。

  4、办公费

  办公费是指因日常需要而购买的办公用品及其他办公性质的消耗,办公用品由各部门主管根据实际需要填报申购单,交由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进行统一购买、验收、入库,根据发票、入库单报销实际费用,然后根据需要进行领用登记。专用办公用品如打印机,传真机,电脑,根据需要发放、限定台数,因为使用年限或正常损坏而无法使用的需报告行政部实际查看,审核,再由总经理审批进行统一购置,以旧换新;新进人员到职由各部门向行政部提出文具申请单领用文具,人员离职时,应将可用文具交还行政部。办公用品系为公共活动提供,严禁带出公司私用。

  5、运输费

  运输费支付应在运输发票或付款凭证后面附①货运合同;②有验收签字的货运清单,经相应的部门审批后可办理结付。经办人员要尽量直接与司机联系,以减少货运费用。

  6、车辆使用费

  车辆使用费包括汽油费、维修费、路桥费、泊车费,驾驶员补贴。油费报销一般情况由行政部办加油卡,司机领卡加油。无卡加油需有司机和乘坐人员共同签字证明。用车须填写行车记录,行政部定期根据耗油标准、加油时间、数量、用车记录考核用车情况;路桥费、洗车费由驾驶员集中汇总,由行政部根据派车记录复核签字报销。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车辆维修、维护前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和预计费用,报销时除发票外还要附上详细费用清单,由行政部根据维修情况复核以实报销。

  第三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总经理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总经理批准;

  ⑶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并制订《工程竣工决算书》;

  ⑷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财务部凭工程竣工决算书进行成本结算。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行政部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行政部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账,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固定资产按下列方法计价:

  ⑴购入的.,按照买卖价加上支付的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等;

  ⑵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

  ⑶在已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按照已有固定资产原价加上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余额;

  ⑷投资者投入的,按照合同约定或者评价确认的价值;

  ⑸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确定的价款加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等。

  7、固定资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折旧费相应摊入工程施工和管理费用中,最终计入工程成本。

  8、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行政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账;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行政部审批,总经理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账;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9、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第五章存货管理制度

  企业应当做好存货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都应当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并制定和修订原材料、能源等物资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

  存货管理的范围包括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半成品、在产品和产成品的入出库及库存的管理。

  1、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购入的,按买价加运杂费、采购保管费计价;建设单位供应的,按合同上确定的价格计价;自制的,按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车间加工的,按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加工费计价。

  2、仓库管理人员对仓库材料要分类管理,按类别编码记账。材料要堆放整齐便于收发,要熟悉每种材料的用途及堆放地点。有问题的材料要及时处理,不能积压在仓库造成浪费。仓库要随时打扫,保持卫生清洁。

  3、配合采购部核实库存,以合理配货。熟悉材料供货周期,当一种材料库存低于最低存货量的时候,要及时提醒生产厂长及采购部。

  4、材料购回时,由仓库管理人员按质按量验收,并认真填写“入库单”,包括供货单位、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验收人和采购员签名。月末对无随货同行发票的货物金额应由采购人提供采购价,财务据此入账核算,待到下月初在按原数冲回,发票到后再按实际价格入账。

  5、仓库管理人员在不见材料或没清点材料之前,不能开“入库单”,因此造成的损失全由仓库管理人员承担。

  6、对于外购物资数量短缺、品种质量不符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负责追究供货商责任,如因采购人员的原因由采购人员赔偿。

  7、加工车间或施工单位领用材料时,要履行审批和领料手续。领料人要先认真填写“领料申请表”并经部门主管签字,然后报经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签字返还给领料人,领料人再到仓库领用材料,办理“出库单”及相关手续。仓库保管员接到“领料申请表”后,先审核手续是否健全,然后根据“领料申请表”据实发货。仓库保管员每天根据当天的“领料申请表”汇总填写“出库单”,填写内容:领料部门、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

  8、对领用未耗用完的物资包括残余料,如下一批生产或工程不再用,应及时退回仓库,如以后确实用不上的材料,仓库管理人员同采购人员沟通,及时与供货商退换品种;下步生产仍需耗用的,月末清点造表报财务会计,便于财务如实核算成本。

  9、生产或工程领用的材料,因为质量或规格等其他原因不能用退回仓库并办理退库手续,仓库管理人员要及时通知采购人对该材料进行退货或换购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采购人要和供货商沟通,应由供货商承担。如果没及时处理造成材料积压等损失由仓库管理人员赔偿。领用的材料退回时,办理退库开具红字出库单,仓库管理人员与领料人共同签字,表明材料已退回仓库以此分清责任;外购的材料退货时,开具红字“入库单”,仓库管理人员与采购人要共同签字,表明材料已由采购人办理退货,并由采购人追回退货金额或换购品种。

  10、月末存货的出入库按部门分项汇总,与仓库保管、生产部门核对一致后,报财务会计。

  11、保管员应设置各种存货保管明细账,并依据出入库单进行账簿登记,物资的出入库计量单位要一致。经常与财务核对账目、实地盘点实物,保证账账、账实相符。物资要堆放整齐、标签清楚、计量准确、存放安全,保管员对存货的安全和完整负责。

  12、对用量或金额较大、领用次数频繁的物资应每月盘点一次,对于所有存货至少要一年彻底清查一次。

  盘点时,由供应、生产、仓库、质检、财务等部门组成财产清查小组,对存货进行实地盘点,查找盈亏、积压等原因,编制盘存表,提出处理意见,参与清查的人员应在盘存表上签字,以示负责。

  最简洁财务制度 9

  一、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二、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对医院的各项支出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制度,财务院长出纳。对于未经审核的凭证不予支付。

  三、按照事业方案,正确准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方案,办理睬计业务,根据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季报和年报。

  四、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举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管理核算的管理工作。

  五、凡本院对外采构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依据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证,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准时办理结帐手续。

  六、会计人员要准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削减呆帐。

  七、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室协作,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国家财产举行常常的`监督,准时清查库存,防止铺张和积压。

  八、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具体记下,每日集中研究,找出缘由后报领导指示处理。

  九、原始凭证、帐本、工资册、财务结算等资料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十、对本院的物价有监管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本院收费举行监督管理。

  最简洁财务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市级机关食堂管理,落实厉行节约要求,提高机关餐饮服务保障水平,根据《江苏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和机关食堂管理的有关要求,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实施范围为市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民主党派,以及市直属事业单位。市级机关所属单位食堂由各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实施管理。

  第三条市级机关食堂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卫生、厉行节约、优质服务、有力保障的原则。

  第四条市级机关食堂主要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经济、安全、卫生、可口的工作餐饮服务,同时可兼顾提供机关公务接待工作餐。

  第五条市级机关食堂的主办单位是食堂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食堂协办单位应遵循主办单位的管理要求,并协助做好食堂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级机关食堂管理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并协同有关部门对食堂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条市级机关食堂应接受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消防机构的管理监督。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八条市级机关食堂必须依法领取《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在有效期内依法经营。新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许可证变更的,食堂主办单位应当向有关单位申请批准,并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

  第九条市级机关食堂的选址、布局、内部场所设置、设施设备配置等应符合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要求。

  第十条食堂主办单位应当建立或者明确食堂管理的工作机构和负责人员,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食堂协办单位应指定工作人员,协助主办单位抓好食堂日常管理保障工作。

  第十一条市级机关食堂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食堂的就餐人员范围及具体消费方式,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

  第十二条市级机关食堂应加强内部安保、消防、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和器材等;定期对场所、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和维护保养,保持清洁卫生和良好运行状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市级机关食堂应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合理配备经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厨师、服务人员、勤杂人员等;按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员工健康管理档案;制订员工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安全意识、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培训,员工须掌握必要的安保、消防、食品安全常识,具备防范和处置安全事故的基本技能。

  第十四条市级机关食堂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对食品采购、验收、保管、加工、贮存、销售、留样等环节按照规范实施严格的流程管理。制定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五条市级机关食堂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要求加强餐饮服务质量管理,结合机关食堂特点,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服务方式、饮食安全等方面,制定并执行机关餐饮服务工作规范和食品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

  食堂主办单位应加强对机关餐饮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定期检查餐饮服务质量情况,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定期组织机关餐饮服务满意度调查,及时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分析存在的问题并落实改进措施,保证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

  第十六条市级机关食堂应当加强财务和资产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和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会计,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成本核算,及时填制凭证、登记账簿、出具报表,不断提高财务和资产管理水平。

  第三章分类标准和管理细则

  第十七条市级机关食堂根据供餐人数,划分为三个类别,分别制订食堂分类标准和相应的管理细则。食堂分类标准为:Ⅰ类食堂,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食堂;Ⅱ类食堂,供餐人数100人—300人的食堂;Ⅲ类食堂,供餐人数100人以下的食堂。

  第十八条食堂主办单位根据食堂的分类标准及其管理细则对食堂进行日常管理。

  第四章厉行节约

  第十九条市级机关食堂应建立厉行节约制度和措施。加强食品和其他原材料的节约管理,防止因腐烂变质造成损耗,推行工作简餐,提供小份食品,切实避免食品浪费。

  加强水、电、气、材等各种资源的节约管理,积极推广使用节水设备和节能灶具,减少一次性餐具使用,减少资源消耗。

  第二十条餐厨废弃物应单独设置回收装置,采取就地资源化处理或交由具有回收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市级机关单位应当加强食堂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标准。

  第二十二条食堂的管理服务单位应建立用餐人员登记制度,对用餐人数实施动态管理,按用餐人数采购、制作、配餐。

  食堂主办单位应建立食堂巡视检查制度,对浪费行为给予批评教育。

  第二十三条市级机关单位应加强食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宣传,在食堂显著位置设置张贴节约节俭、文明就餐宣传标语,因地制宜开展节约节俭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健康膳食理念,增强节约意识,杜绝浪费行为。

  第五章服务社会化

  第二十四条食堂主办单位应当积极推进机关食堂服务社会化改革,引进社会餐饮服务机构承办和经营机关食堂。

  第二十五条食堂主办单位引进社会餐饮服务机构,应对引进对象实行资格审查。引进的社会餐饮服务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合法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经营证照;

  3、具备为机关单位提供餐饮服务的能力,并有从事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饮服务1年以上从业经历;

  4、有完备的食堂管理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人员;食堂专职负责人具有餐饮业经营管理经验和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员资格;所有员工均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无违法犯罪记录;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交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

  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和违法记录。

  第二十六条食堂主办单位引进社会餐饮服务机构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规范程序组织实施。

  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预算达到政府采购规定限额标准的,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第二十七条进入市级机关的社会餐饮服务机构,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食堂主办单位的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继续在市级机关单位经营:

  1、在合同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违法行为的;

  2、违反食堂主办单位管理规定或合同条款进行经营活动,经处罚后不及时整改的;

  3、人员管理不善,未建立人员管理档案,或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前未经审核、体检和岗前培训的;频繁更换食堂从业人员,年更换率达30%以上的;

  4、转包他人经营的;

  5、有其他严重影响机关食堂安全和单位职工权益情形的。

  第二十八条食堂主办单位应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严格对引进的餐饮服务机构加强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食堂主办单位引进社会餐饮服务机构前,应当告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并在签订正式合同的10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同时接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监督管理。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食堂的管理服务单位应严格执行内部管理服务制度,加强日常服务管理,每日安排专人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形成资料归档。

  第三十一条食堂主办单位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堂监督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堂管理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职工就餐安全。

  对引入的社会餐饮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合同加强管理,出现违规违约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处理。对因违法违规违约而中止合同的企业,食堂主办单位要及时将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消防机构通报。

  第三十二条市级机关食堂管理服务情况实行年度报告制度,食堂主办单位应于每年12月份以书面形式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交年度自查报告。

  第三十三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消防机构等业务管理和执法机构,对食堂管理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对管理规范、服务和经营良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对管理不善的单位通报批评。对有违法违纪情形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最简洁财务制度 11

  第一条 为搞好酒店经营管理,管好财产,延长财产使用年限,严防物资积压和铺张浪费,充分发挥财产的效能,必须加强财产管理,获得最好的效果。坚持勤俭办酒店的原则,坚持积累资金,扩大再生产原则。

  第二条 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财产划分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零星物品等。

  1. 低值易耗品和物品购入作为流动资金占用,领用时作费用列表。

  2. 搞好财产管理,必须严格控制财产请购计划的审批,以及具体的采购、验收、入库、领发、保管、维修、保养、赔偿、报损等手续。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使用部门实行定额管理,各项财产按“统一名称”统一分类编号设置账页、账卡。分级管理,定期复查、核对,要求账、卡、物相符。

  第三条 酒店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财产管理制度,爱护酒店财产,使酒店财产不受任何人的的侵犯。

  1. 各部门(班组)按着“物物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的原则,办理财产验收,领用等手续,妥善保管,节约使用,及时维修和保养。

  2. 要奖惩分明,对一贯爱护酒店财产,认真执行制度者给予表扬与奖励,对于保管不善,违反制度无故损坏酒店财产者,要给予批评、教育,以至赔偿经济损失,极其严重者要受到有关行政处分。

  第一节 财产的划分

  第四条 固定资产:由酒店贷款购置或按规定标准合格转入使用的财产为固定资产。

  1. 单位价值在一千元以上(含一千元),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财产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然低于规定标准,但为酒店营业的主要财产(沙发、沙发床、地毯等)也应视为固定资产。

  2. 房屋、建筑物以及不能分开的附属设备,单位价值虽然低于规定标准,但也应一律列入固定资产。

  第五条 低值易耗品:由酒店流动资金购置的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经营用具为低值易耗品。

  1. 单位价值在一千元以下(不含一千元)的炊具、餐具、茶具、玻璃器皿等非消耗物品均列入低值易耗品,开业前领用的作为开办费处理,开业后领用的作为待摊费用在一年内摊销。

  2. 消耗物品:为酒店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用的物资,如修缮材料、宾客用品、卫生用品、事务用品以及加工用品等,处理方法同上。

  第六条 基建材料及设备:凡是专为工程项目购置的原材料及设备皆属此类。必须专门保管与核算。

  第七条 废旧物资:为酒店已经确定报废的各类财产。

  1. 此类物品包括废的棉织品、机电设备、各种器材、家具和用具等物资,以及由机器或建筑物上拆除下来尚能使用的旧零配件,随运物资的完整包装物和各种废旧材料。

  2. 此类物品报损时,须开列“报损单”,经批准后做财务处理,凭报损单交库房入账保管,并在报损物上盖上报废印章,一般不再发放。个别物品需要利用时,要开出库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到库房领取。此类物品处理时,需列清单报酒店财务负责人。在店务会上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其它物品,包括客人赠送的礼品、客人遗失(不能归还者)物品、拣拾物品、退还赃物等。此类物品一律交库房验收并保管,开列清单,一份库房登记,一份交各单位留存。以上物品不得隐瞒不交或私自留用,个别物品,部门或班组需用时须经过经理批准并办手续到库房领取,转入零星物品帐户处理。属于规定应上缴者,要造表上缴,属于本单位可以处理的也要造表,经店务会议讨论作处理。

  第二节 财产管理组织和人员职责

  第九条 酒店各单位部门在用、在库财产、物资由财务部设置专职会计负责统一管理;在库财产由库房管理员负责分管;在用财产由使用单位指定专人(或兼职)负责管理。

  第十条 财产专职会计的职责

  1. 负责掌握酒店全部财产账务和增、减变化情况,贯彻执行财产管理制度,按期编制财产采购计划,督促采购人员及时采购,保证供应。

  2. 认真办理各种物资的购进、验收、保管、领发、调拨、报销、赔偿、借入、借出、租用等手续,以及催收归还工作,做到手续清楚,账务处理及时。

  3. 负责记好各类财产账,每月与库房管理员核对库存,每季与使用部门(班组)核对帐卡,通过盘点,核对账物,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帐帐相符,账物相符。

  4. 负责指导并协助库房管理员和部门(班组)财产管理人员搞好财务和实物的管理工作,发现账物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提出意见,进行调整和处理。

  5. 保管好财产账簿、凭证、报表等档案资料,分期装订备查。财产账单不可遗失,不能私自销毁或涂改,逾期需要销毁时应报经理批准。

  6. 要熟悉财产使用、保管时间、数量和规格,对闲置的财产要提出处理意见,防止积压。对储存不足的物资及时提出申购,以确保经营活动需要。

  第十一条 库房管理员的职责

  1. 根据每年(季)的物资流量和库存情况,提出财产物资的购置和追加计划,认真办理财产的验收、入库、保管、出库、报损、租借等手续,帐目清楚完整,及时核对账物,做好存档以防丢失。

  2. 坚持执行管理制度,掌握管理业务,随时掌握财产数量、规格、定价、用途、性能和使用时间等情况。库存物品要适量,做到不积压浪费,又保证营业部门用量。

  3. 定期(每月)清点库房存货,保持账物相符。发放货物按期分部门核算汇总列表转账,每月与各级财务部门核对帐目,以保证帐帐相符。

  4. 坚持各项手续,不合手续者不予办理。主动发放定额物品,严格审批超定额物品,以免浪费。

  5. 库房物品存放要分门别类,清洁整齐;要防止积压损坏,防虫蛀鼠咬,霉烂变质,并要防火防盗。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财产管理员(或兼职)职责

  1. 负责管理本部门班组的财产、登记帐卡,每季度与负责财产的专职会计核对一次,发现差错及时纠正,保持上下的帐与卡相符。

  2. 办理财产领用、交回、调拨、报损、借用、归还、赔偿等手续。及时登记帐卡掌握财产增减变化和使用完好等情况,及时提出维修和处理意见。

  3. 妥善保管本部门班组的财产,外借财产要及时催还,以防丢失,损坏,财产物品一律不得给私人。

  第三节 财产的请购、审批、验收、入库规定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请购计划的`编制

  财产专职会计要根据酒店的经营情况,掌握定额指标和日常使用情况,编制年(季、月)的请购计划,交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后报班子讨论通过后列入年(季、月)度计划,经酒店集团报集团总部审批后,由酒店财务部具体安排执行。没有列入计划者不准采购,临时追加计划要按规定报批。

  第十四条 酒店之间可以通用的经营物资(如布草、一次性客用品及其它由酒店集团指定的品种),由仓库或相关部门提出请购单经采购部、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后报酒店集团。酒店集团统一采购调配,统一安排付款。

  第十五条 采购

  1. 酒店所有财产物资的采购一律统一由采购部按采购制度办理,使用单位不得自行购置。

  2. 任何物品无购置计划或未经财务部同意采购的财产物资,库房应拒绝验收,财务部不予报销。

  3. 若使用单位在品种规格上有特殊要求,可派人与采购部人员共同选购,或由使用单位自行采购,但必须由采购部办理入库报销领用等手续。

  4. 采购员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财产管理制度,发票、支票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报帐要及时,一律不准跨月,要按酒店规定财产划分填写入库单,送库房管理员签收后,附在进货发票后一起送至财务部报帐。

  5. 采购备用金要经常核对,公私要分开 ,严禁套购,转卖,严禁挪用公款和代私人采购。

  6. 要按使用单位的要求采购物品,并注意规格质量,以免造成积压和浪费。

  第十六条 验收

  1. 收货部接到采购员购进的财产和物资,要根据订单与原始发票进行验收、点数、检查规格、质量,验收合格后按本酒店的财产名称填制收货报告,签收后一联交供应单位,凭此向财务部结算。

  2. 遇有下列情况,收货部可以拒绝验收,或报请上级处理

  2.1 未按计划批准购进的或与合同不符者不验收;

  2.2 购进的财产、物品与原始发票不符者不验收;

  2.3 供应单位的发票未开抬头,发票无盖公章,抬头不符,字迹不清楚有涂改者不验收;

  2.4 属于贵重物品和需要经过技术鉴定的物品,应与使用部门共同验收;

  2.5 如属于物品先到而发票未到的,收货部可点清实物,开无发票收货单,一联交供应者,等发票到后到财务部办理结算。

  2.6 遇有发票先到而物品未到时,不予办理验收手续,若外地托收无承付进货,由采购员报经理批准做预付款,待该物品到达后,补办验收手续并正式入帐冲预付款。

  第十七条 审批

  1. 基本建设工程、零星基建、改建扩建、建筑大修,固定资产更新和购置等,须经店务会议讨论后按规定制度审查报酒店集团批准,固定资产的调拨、变卖、报废、处理等须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制度审批。

  2. 低值易耗品和其它物品购置计划经店务会讨论且按规定制度批准后,列入当年财务收支计划内执行;计划内零星购置及大批购置财产物品,按规定程序报批。低值易耗品成批处理变卖,须报酒店集团审批。

  3. 物料用品(消耗品)按班组领用时,须经部门经理与酒店财务负责人审批。

  4. 物品丢失、霉坏、变质、盘亏等必须经有关部门查明原因,签署意见报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方能作账务处理。

  第四节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及易耗物品的管理

  第十八条 库房财产管理

  1. 酒店购进的一切财产和物资,一律办理入库手续。发放时列支有关部门的费用(大批分摊时,通过“待摊费用”科目逐月摊入费用)并作为在用财产处理。凡属备用、多余及机动部分,应集中存放在库房保管。

  2. 财务部的财产管理小组负责管理全酒店的财产。各类财产按规定分类,并按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在库和在用的地点,分别独立立帐,控制库房的进、销、存数量。凭入库、领物、调拨单据等凭证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审批手续办理调整帐卡,以保障帐物相符。

  第十九条 部门班组财产管理

  1. 各使用部门的在用财产应实行定额配备,部门经理负责,指定一人为部门财产保管员具体保管并做好登记帐卡工作。

  2. 部门保管帐卡,要按财务部保管总账分类、编号,根据领取、调拨等单据及时登记。部门经理要定期组织人员对部门财产进行核对,发现账物不符及时查明原因,按审批规定办理手续,调整帐卡,以保证帐物相符。

  3. 部门财产保管员不宜经常调换,若必须调换,要事先通知财务部财产管理小组,并由财产管理小组监督在部门内办清移交手续,方可离开。

  第二十条 财产领发、交回手续

  1. 使用部门领用在库财产时,要按规定审批权限做批准手续后,持领物单、报损单或赔偿单(领取补充报告或赔偿的财产时,需交旧领新,赔偿单要有财务收款签字)一式三联,凭此向库房领取,一联作部门记帐,一联作库房记帐凭证,一联作会计记帐凭证。

  2. 多余财产要交回库房,在查明原因后,按审批权限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用红笔填写领物单(代替交库单)一式三联,连同实物交库房管理员签收,三联分别作为部门、库房、会计记帐凭证。

  3. 使用部门向库房领取、交回财产时,要持部门保管帐卡和单据到财务部财产管理小组办手续,双方及时登记帐卡,以保证帐帐相符。

  4. 酒店低值易耗品采取一次报销规定,一些大型临时活动,在领用此类物品时已作费用报销。但是,由于活动任务已经完成,而非日常使用的物品又不宜存放在部门班组,为了妥善保管,此类物品可以退回库房,在财产帐上的存放地点变更为库房“代保管”。下次需要领用时,则不再报销金额,而是存放地点由库房代保管减少,增加新领用单位的数量,以避免重复列支费用。

  第二十一条 财产调拨、报销手续

  1. 使用部门之间财产调拨,需要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必须通过财务部办手续。调入、调出部门将帐卡连同财产调拨单到财务部调整帐卡,同时调整总帐的存放地点,以保证帐帐相符。

  2. 凡自然损耗、日久使用失效的财产,确认无法修复者,可以办理报损手续,固定资产报酒店集团审批报销并按规定程序做财务手续处理;低值易耗品报部门经理审批后报销。报销财产实物一律上交到废品库房登记入帐,未交废品实物者不准领新物品。处理废品时,由废品库房列出清单经批准后处理并销帐。

  第二十二条 租借财产手续

  1. 凡向外单位租入、借入、租出、借出的财产,要按权限审批并到财务部财产管理小组办理手续。

  2. 酒店财产一般不借给私人,如属特殊需要必须得到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的批准,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3. 库房不办理未得到批准的借用手续,未经批准的借用物品不允许带出保管部门或酒店。

  4. 租借物品要及时催收,不得留作长期使用,更不能转租,转借。

  5. 对外租借成批物品要按标准收费,借用物品被损坏,要照价赔偿(特殊物品要加倍赔偿)。

  第五节 物料及用品、专用基金材料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库房的管理

  1. 物料及用品一律由财务部财产管理小组统一建帐管理。

  2. 购进的物料用品,凡属体积过大,占用面积过多而不能入库者,如煤、砖、瓦、灰、沙石、木材等,存放库外不作入库,但必须验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领用按规定办理手续,并按品名规格建立保管帐。控制进、销、存数量,凭购进、领出单据登帐,做到帐帐相符。

  第二十四条 领发和调拨手续

  1. 物料及用品必须实行领取制度,不得以存计耗。各使用部门领用物品材料时,要填写“领物单”并由部门经理和酒店财务负责人批准。

  2. 库房管理员发放时,要按领物单所列的品种、规格、数量逐项点发,不得顶替,如因库存物品不足由领用部门另填领物单,不得更改数字,管理员不得擅自修改领物单上所列的项目数字。

  3. 各部门领用物品如有多余或有适用时,应及时退回库房,退回时,以红笔填写“领物单”,凭此双方记帐。库房要按月汇总领物表,并交会计记帐进行帐目核对,以保证帐帐相符。

  4. 库房物品不准出售给个人,如遇外单位调拨时,先到财务部办理交接款后,凭财务签收货款单据和出库单发给物品,未经财务办理手续者一律不准出库。

  第六节 废旧物资管理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的一切废旧物资及包装应及时交库房保管,其它部门不准自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废旧物资要立帐登记管理,可分为报废的固定资产、报损的棉织类、其它报损财产和在修建进程中拆除下来尚能使用的旧材料等四类。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若需领用旧物资使用时,按库房的领用手续办理。

  第二十八条 库房对废旧物资或成批的废旧物品,要定期造表上报,按规定权限得到批准后,统一处理。

  第七节 棉织品的使用、保管和洗涤规定

  第二十九条 工作制服和营业活动服装是为了服务工作需要而配备的,只准许工作时间内穿着,非工作时不得使用。工种变更,应将旧工服交回制服室。

  第三十条 按财产管理制度规定,各部门使用棉织品都应采取定额管理办法,洗衣房只备定额数量作为周转用。

  第三十一条 各部门班组要认真执行送洗和领取棉织品手续。

  第八节 损坏、遗失公物的赔偿规定

  第三十二条 宾客损坏、遗失公物的赔偿规定

  1. 宾客损坏、遗失酒店公物,由负责该项财产的财产保管员报主管部门负责人,视情况决定赔偿意见。若免予赔偿者,一般应经主管部门经理批准;若属大件或价值较高的物品要报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并按手续报损处理。

  2. 宾客损坏、遗失酒店公物已确定赔偿时,由财务部协同财产使用单位一起,参照帐面单价和下列标准计算赔偿费:

  2.1损坏之公物系完整全新者按全价赔偿;

  2.2损坏之公物经修理尚能使用,又不影响整体美观,可赔偿修理费;

  2.3损坏之公物虽能修复,但影响整体美观和原有价值者,应赔偿修理费和财产减值部分;

  2.4损坏之公物不能修复时,尚有残值者,可按现价减去残值计算赔偿,若赔偿归赔偿者所有时,要按现值全价计算赔偿费。

  2.5损坏之公物系带酒店标志或因采购数量少而难于购买的按原价的1.5或2倍赔偿。

  第三十三条 职工损坏、遗失公物赔偿规定

  1. 因工作疏忽同时又有某些客观原因使公物受到损失时,全赔或部分赔偿;

  2. 非因公或打闹使财产遭受损失时,令其全部赔偿,并给予批评教育。

  3. 因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损坏公物者,全部赔偿或部分赔偿,严重事故要追究刑事责任。

  4. 凡因财产遭受损失后互相包庇隐瞒不报,嫁祸于人或一贯不负责,任意损坏公物,屡教不改者,应全部赔偿,情节严重者要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5. 赔偿手续

  5.1宾客或职工损坏或遗失公物并确定赔偿时,由财产使用部门财产保管员开出“赔偿单”,一式四联分别作为部门班组存根、收款收据、财务收入凭证、财产报损和领发凭证。

  5.2部门财产保管员向赔偿人收款后,应连同四联赔偿单交送财务部办理交款手续,加盖收讫章;再到财务部财产管理小组办理财产手续。

  5.3宾客当时不能付现金时,应由本人签字认可,送前台收银待结帐时扣回,再到财产管理小组办理财产手续。

  5.4职工不能付现金时,应由本人签字认可,送人事部待发薪时扣回,再到财产管理小组办理财产手续。

  第九节 会计科目

  第三十四条 财务部按会计科目的规定设置有关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折旧”、“低值易耗品摊销”、“物料用品”等一级科目,并分设有关的二级科目的分类帐,以反映酒店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金额变化情况。

  第三十五条 财务部库房应按物资的品名、规格、单价、数量、金额设置三级明细账,并与总账科目一致。

  第三十六条 财务部库房要建立借出、借入、租出、租入等财产登记卡片,及时、正确地反映租借财产的变化情况,以避免财产混乱。

  第三十七条 正确使用《固定资产盘点表》和《低值易耗品在用记录表》。

  1. 固定资产盘点表

  1.1使用目的在于记录固定资产实际盘点数并与移交数量比较。

  1.2盘点表的内容包括:资产保管及使用部门,存放地点及盘点日期;资产保管及盘点人员姓名;资产编号、名称、规格、来源及移交日期,移交及实际盘点数量。

  1.3盘点表使用说明:盘点表以保管使用部门为核算单位,以存放地点为盘点基础;移交数量在第一次盘点核实后,由存放使用地点的财产保管员签字负责,申领、转移与报废必须遵守制度和程序,移交数量根据申领、转移与报废加以调整;盘点时由财产保管员与财务部盘点人员同时进行,在盘点数量栏填写实际盘点数量并由保管使用部门主管签字作实。

  1.4其它:为了便于盘点工作,固定资产的盘点以存放地点为盘点基础,适当时候轮流进行盘点,每个存放地点的固定资产每年最少要盘点一次,移交与盘点数不符时,调查后以书面形式呈报管理班子处理并按规定处理。

  2. 低值易耗品在用记录

  2.1使用目的在于记录各部门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存放及使用地点。

  2.2记录表的内容包括:领用部门、存放地点;入库、领用、转移、 报废及库存在用余额数量,低值易耗品的名称及规格。

  最简洁财务制度 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明晰财务操作程序,实现学生会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高效化,促进学生会财务状况的健康和公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会各部门应本着财务独立、科学预算,节约使用的原则,合理高效地使用学生会资金等财产。财务部要认真做好财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章 财务管理部门及职权分工

  第三条 学生会日常财务工作由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主席团负责,校学生会财务部协助主席团做好财务工作。学生委员会负责监督学生会财务工作。

  第四条 校学生会财务工作实行统一收支。校学生会各部门各项工作的财务支出必须交由主席团并委托财务部统一管理。

  第五条 主席团负责各项活动经费和日常工作开支的审核和批准工作,分管财务工作的副主席负责每月向学生委员会做财务汇报。

  1、校学生会各部门部长担任工作项目负责人时,应将活动策划和经费预算交给分管主席,由分管主席对预算进行审核后,交给主席批准。

  2、校学生会副主席担任工作项目负责人时,应将活动策划和经费预算交给主席审核和批准。

  3、如出现预算金额较大或者主席认为应当提交主席团会议讨论的活动项目预算,应由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后批准。

  第六条 财务部的主要职责及要求:

  1、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记账和报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目准确、账目清晰、及时报账,保持资金周转流畅。

  2、按照“购买工作用品与付账分开”的原则,负责各部门购买财务的付账工作。

  3、做好学生会资金的收支记载和汇总工作。

  4、管理学生会固定财产,做好固定财产的借用和收回工作,做好活动结束后的可循环使用财产的清算回收工作。

  5、每月做好财务资金收支状况统计工作,及时向主席团汇报。

  第三章 财务使用及报账程序

  第七条 预算资金审批过程:

  1、根据活动策划,认真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活动经费预决算明细表》中的预算情况表;

  2、将活动策划和《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活动经费预决算明细表》一并交分管副主席、主席审批。

  3、将审批后的《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活动经费预决算明细表》交财务部备案。

  4、活动项目成员和财务部对口负责同学一起购买活动所需相关物品。活动项目成员负责采购所需物品,财务部同学负责付账,索要发票,并做好登记工作,由所有相关同学签字确认。活动项目负责物品购买的同学不需要进行任何现金支付。

  第八条 决算资金报账过程:

  1、根据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活动负责人填写好《学生会活动经费预决算明细表》中的决算情况表。

  2、财务部和活动负责人确认无误后,交由主席审核、批准签字;

  3、持经主席批复决算明细表到财务部进行资金支出备案,在审核处签字;

  4、财务部到校团委老师处审核签字,并在校财务处报账。

  第九条 财务部根据经主席团批准后的预算,如校学生会有储备的固定使用物品或者前期活动中尚有结余的物品可以满足部门活动需要,原则上不购买该项物品或者购买缺额部分。如相关活动负责人与财务部出现分歧,交由分管主席或者主席酌情处理。

  第十条 原则上活动支出总额不得超过预算,如出现突发事项等特殊情况需向主席请示。

  第十一条 活动项目负责人应在活动结束后2天内填写好《学生会活动经费预决算明细表》。财务部应在3天内到校团委和财务部做好财务报账。

  第四章 票据

  第十二条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规定,有效票据为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的“湖北省增值税发票”(有SW水印)以及“华中师范大学内部结算凭证”(红色),其他票据不予认可;票据内容应与所报项目有关。

  第十三条 发票和收据的付款单位应统一为“华中师范大学”。票据背面应有活动负责人、活动物品购买人、财务部付账人签字。票据背面需要注明款项用途。

  第十四条 票据应当完整,文字清晰,关键数字不得有涂改。

  第五章 赞助资金、物品保管

  第十五条 学生会活动赞助经费除按照规定提成外,其他的经费应纳入到校学生会财务帐户,严禁学生会下设各部门截留收入,私设金库。

  第十六条 各部门取得的赞助经费需及时提交财务部备案,由财务部向付款方开具加盖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印章的收据,并保留存根联备查。

  第十七条 开具加盖学生会印章的收据必须得到校团委分管学生会工作的老师或者主席的批准方可进行。

  第十八条 活动赞助所获得的物品应由相关部门交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并做好备案登记工作。物品的.使用应由相关部门报主席团批准。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藏匿、私分赞助物资。

  第六章 学生会日常打印制度

  第十九条校学生会与校外商店(老团委打印店、天华广告公司)签订定点打印合同。各部门日常工作材料(包括横幅、幕布等)打印统一在定点商定完成,不需要支付资金。各部门到非定点商定从事打印项目应事先获得主席的批准。

  第二十条 一次性黑白打印页数在50页或者彩色打印在5页以内,可在部长处领取打印单直接打印。黑白打印50页以上,彩色、奖状打印5张以上需到主席或者分管主席处领取打印单。定做横幅、喷绘等到主席或者分管主席处领取打印单。主席或者分管主席应对所批准打印项目的内容进行审核。

  第七章 固定资产

  第二十一条 财务部负责保管学生会固定资产。所有借用学生会固定资产的部门应在财务部处做好登记。原则上应该活动结束当天交还财务部。

  第二十二条 财务部负责在活动结束后对可循环利用的物品进行回收和登记。所有属于学生会公共财产的物品均应上交学生会。

  第八章 财务违规处理

  第二十三条 如发现有关学生干部在财务管理和使用方面确实存在严重违规、失职、渎职情形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 在学生会财务管理过程中,发现如下情况的,以失职论处,按照一次重大失误处理:部门活动开支项目严重超过已获审批的预算,部门负责人以失职论处;分管部门出现隐瞒收入、私设金库等重大违规行为,相关副主席以失职论处;财务部成员怠于财务管理工作,导致财务管理混乱的,以失职论处。

  第二十五条 在学生会财务管理过程中,发现如下情况的,以渎职论处,根据程序直接辞退,并追回款项:部门出现隐瞒收入、私设金库、藏匿私分物资等重大违规行为,部门负责人以渎职论处;通过虚开、涂改、分摊发票或收据等形式,虚报、瞒报工作支出,骗取学生会经费,行为已经完成的,相关当事人以渎职论处;财务部成员与部门同学串通做账的,所涉及的相关当事人,全部以渎职论处。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学生会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日常收支情况进行记录以便核对和汇报。大型活动组委会主任需在《华中师范大学大型活动报告书》中进行详细的财务使用状况说明。

  第二十七条 通讯费等费用采取学期末一次性补助方式,不需要在活动预算中出现。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自通过之日前实施。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属于华中师范大学主席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