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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时间:2025-01-13 16:09:52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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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垃圾处理制度(通用31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农村垃圾处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通用31篇)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1

  为美化、净化村庄,改善村容村貌,开展生活垃圾的处理,保持村庄道路、河道等公共场所的干净、整洁、卫生,经研究,特制定本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管理制度。

  一、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坚持“村委主导、全民参与,统筹规划、科学治理,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分类处理、资源利用”的原则,实行“户保洁、村收集,统一处理”的模式。

  二、村庄内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维护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对破坏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制止、劝告和举报。

  三、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实行“门前三包”和主要村道保洁员清扫收集的.制度。

  1、保持村容村貌整治有序,无乱设摊点、乱搭乱建、乱贴乱放等行为。

  2、住户按照界定位置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清扫、包卫生、包秩序”。

  3、保持村庄环境卫生整洁,妥善处理规范“五堆”,即“柴堆、草堆、粪堆、沙石堆、垃圾堆”。

  四、村庄内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应保持整洁、完好、安全。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公共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因建设和生产等特殊需要,在公共道路边堆放的沙石、砖块等材料必须经村委会同意,堆放在固定地点,并及时转动,不得长期占用路段。生产和建筑垃圾由垃圾产生的单位和农户负责清运到村委会指定的垃圾池,严禁倾倒道路边和河道里。

  六、禁止下列影响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的行为:

  1、在村庄内乱放畜禽,到处都是畜禽粪便。

  2、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

  3、在公共道路、活动场所内焚烧树叶、垃圾或其他废弃物。

  4、有损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

  七、生活垃圾实行“户保洁,存放垃圾桶(池)内;村收集,统一转运无害化处理”模式,严禁乱扫、乱倒行为。

  八、每个村民必须严格按照《村规民约》的规定,规范自身的卫生行为,对影响环境卫生行为给予一定的处罚。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2

  为进一步妥善处理我乡农村垃圾,改善人居环境,优化农村面貌,促进和谐发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生产生活习惯,着力建设环境整洁、生态优良、乡风文明的新农村。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促进我乡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全力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建设洁净、和谐、宜居的农村环境。

  二、总体要求

  按照“试点示范,逐步铺开,基础先行,不断完善”的思路,20xx年以来,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并大见成效,建成较为完善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群众的环保意识得到全面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和村容村貌明显改善,逐步建成“空间布局合理,环卫设施配套,环境整洁优美,城乡和谐共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工作目标

  1.各村根据实地情况计划修建垃圾池个数,对于垃圾池修建地点应选择公路边以方便垃圾的清运。每个村要设立保洁人员至少2名,有一定数量的收集运输转运设备,有生活垃圾收集分类投放转运的规章制度或村规民约。

  2.实施农村垃圾有序管理,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卫生状况,努力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引导农民快速走上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四、主要任务

  1.集中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按照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的原则,在广泛动员、充分发动群众的基础上,每半月组织学校、村组干部和群众对永花线沿线、农户房前屋后、村庄周围、村组道路的`生活垃圾进行治理,并将清理的垃圾由各村专职环卫人员统一收集处理,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2.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基础设施。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按照需求合理配置垃圾房或垃圾收集中转设施,实行分类收集,形成全面覆盖乡村组的垃圾收集处理网络。

  3.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各村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落实工作人员;负责环境卫生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并承担安全生产责任;负责建立村级保洁员队伍,制定相关制度,实行常态化管理。

  4.建立健全农村垃圾处理制度体系。建立和落实好环卫清扫保洁机制,引导制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卫生管理、垃圾收运等相关制度。通过制定村规民约,规范和约束村民卫生行为,调动农民长期参与积极性,促进保洁工作常态化。制定保洁员管理制度,分发清扫工具,切实发挥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工作积极性。

  五、主要内容

  1.在全乡范围内结合实际配置大型垃圾收集箱和生活垃圾倒放点。

  2.建设生活垃圾收集点,每个村设立保洁员至少2名。根据各村规模和农户居住点分布情况,每个行政村、村民小组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堆放池。

  3.全乡生活垃圾处理实行“户集、村收、乡处理”的模式,由垃圾外包老板安排人员拖运到花江生活垃圾中转站处置。

  4.建立健全环境卫生保洁队伍。由各村负责,建立村组环境卫生保洁队伍,落实村组区域内生活垃圾收集和道路、通道、水域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

  5.合理配备环卫设施设备。由各村负责,按照实际需求,合理配置、安放分类垃圾箩筐、手推式保洁车和移动式垃圾收集箱等设施。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大县城区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2010〕872号),结合田阳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居民、单位在日常生活及为生活服务中产生的废弃物,不包括工程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渣土、泥浆等废弃物以及医疗垃圾、工业垃圾、固体废弃物等。

  第三条

  凡在田阳县城区范围内所有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镇(村)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以及进城设摊销售(收购)货物的摊(货)主,均应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交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以下简称垃圾处理费)。

  第四条

  县建设局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县城环境卫生管理站(以下简称县环卫站)是垃圾处理费的收费主体,具体负责垃圾处理费的收费工作。

  第五条

  城市生活垃圾必须使用环卫专用车辆运输,未经县建设局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运城市生活垃圾到垃圾中转站和垃圾处理场以及设置消纳垃圾场地。

  第二章 收费标准及征收方法

  第六条 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按田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征城市垃圾处理费的通告》执行。采取直接收取或委托代收的方式。

  第七条 居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征收方法:

  (一)常住居民按每户7元/月标准计收(沿街居民户所经营或出租的门店,垃圾费另按标准计收),由居民按月到指定的收费处缴费;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居民住户,经县环卫站核定户数,由小区物业管理机构代收后按月向县环卫站交纳;也可提前按季度、半年、全年缴纳。(下同)

  (二)暂住居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按每人2元/月标准计收,由用人单位(业主)或房屋出租的单位、出租户负责到指定的收费处交纳。暂住人口居住不足15天按半月计收,超过15天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

  第八条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办公产生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

  按办公间数每间3元/月标准计收(其他项产生的垃圾另按收费标准计收);经县环卫站核定间数与垃圾量,双方签订垃圾收费协议,各单位在当年的六月底前到指定的`收费处一次性jiao清全年应交的垃圾处理费。

  第九条

  餐饮娱乐业、家禽饲养、屠宰加工业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以箩计收,每箩3.3元/次(一箩为25公斤,不足半箩(12.5公斤)的减半收费,半箩以上按一箩计收),经县环卫站核定垃圾量,双方签订垃圾收费协议,由业主按月到指定的收费处缴纳。

  第十条

  餐饮娱乐业以外的经营性服务企业门面、个体经营户(含医疗门诊)的商铺垃圾处理费标准和方法:按经营铺面(店面)面积计收。30㎡以下收16元/店●月;30~50㎡(含50㎡)按0.52元/㎡●月计收;51~100㎡(含100㎡)按0.48元/㎡●月计收;101㎡以上采取协商核定计收。以上计收标准经县环卫站核定,由经营业主按月到指定的收费处缴纳。同一个经营者有多个铺面的分别按上述面积计收。

  第十一条

  宾馆、饭店、招待所、旅社(店)、医疗单位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按床位计收,每床位2.00元/月(不含餐馆娱乐业和医疗垃圾),经县环卫站核定,由单位或业主按月到指定的收费处缴纳。

  第十二条

  街道摊点、临时摊点、流动摊点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按摊(点)计收,每摊(点)1.00~2.00元/天(具体由县环卫站按不同类别在此幅度内计收),经营数量达1吨以上的按5.00元/吨●天计收,由县环卫站每天派员收取。

  第十三条

  长、短途客车、各种进城务工车辆的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和方法:长、短途客车按实际核准载客每座位1元/月计收;各种进城务工车辆按10元/月●辆计收;费用由车主支付,经县环卫站与车主核定座位数,委托各运输企业代收后按月向县环卫站交纳。

  第十四条

  各类市场、商场、生产加工企业(不含工业、医疗、固体废物)、厂矿、村(屯)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按吨计收,委托县环卫站清运的按80元/吨计收,自运的按50元/吨计收。

  第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委托县环卫站清扫保洁单位内(外)部卫生责任区和个人场(所)地的,按0.5元/㎡●月计收。

  第十六条 建筑场地、交通事故、运输等遗撒污染等一次性清理冲洗,按5.00元/㎡●次计收,超过50㎡以上的可与县环卫站协商计收。

  第十七条 自配垃圾桶的单位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

  按每桶240.00元/月计收(每桶容量0.28立方米,重量100公斤)由县环卫站每天派车清运一次,经县环卫站与单位确定桶数,单位按月到指定收费处缴纳。

  第十八条 未纳入上述收费范围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参照以上相类似的收费标准计收,由县环卫站与发生垃圾的单位或个人协商计收。

  第三章 实行垃圾处理费减免制度

  第十九条 部队、义务教育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按80元/吨或240元/月●桶,减半收取。

  第二十条 低保户、残疾人、夫妻双方均下岗失业的居民,按每户5元/月计收;

  第二十一条 下岗职工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当事人,垃圾处理费按实际征收的85%计收。

  第二十二条 五保户、烈属户、孤寡老人免交垃圾处理费。

  第四章 收费工作管理与处罚

  第二十三条垃圾处理费交纳对象的情况如有变动的,应及时向环卫站申请复核,以便调整缴纳标准。

  县建设局要经常对县环卫站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复核,对有误的应该予以纠正。

  第二十四条

  下岗职工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当事人持《下岗证》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低保户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金领取证》,残疾人持《残疾证》,夫妻双方均下岗失业的居民户、下岗或失业人员单身家庭户持《下岗证》或《失业证》和《户口簿》,五保户、孤寡老人持《社区居委会证明》,烈属持县民政局出据证明,经所在社区居委会核准后,由社区居委会统一到县建设局审批;经县建设局审批核发垃圾处理费减免凭证后,可以减征或免征垃圾处理费;未经批准,按规定标准征收;县建设局每年12月20日—30日审批一次。

  第二十五条 收费单位和收费人员实行亮证收费,收取垃圾处理费应当出具收费票据。

  第二十六条 所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应当全额上缴县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县建设局、县环卫站会同有关部门对垃圾处理的各种作业服务的实际费用和编制预算进行审核后,按规定报请县财政局审批拨款。

  第二十七条 对委托代收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允许从其代收的垃圾处理费中提取7%的手续费。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交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县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查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57号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并依法催缴。

  第二十九条

  县环卫站必须建立交费户的相关档案,切实加强垃圾处理费收费工作的管理,做到应收的不漏,应免收的不收。县环卫站每季度分别向建设局、价格、财政部门报告垃圾处理费的收支情况。

  第三十条

  县物价、财政、审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垃圾处理费收取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乱收费、该收不收、不该减免乱减免和不按规定列支使用垃圾处理费的,要依法查处。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县城区周边村(屯)以及各乡(镇)可根据当地实际参照实施。

  第三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十月一日起实施。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4

  为不断巩固村庄环境整治成果,持续提升村庄环境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镇党委研究制订的《20XX年度全镇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和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村庄环境整治长效管理专项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以自然村为基础,以行政村为单位,整体推进、综合整治、全面提升。

  二、考核内容

  1、基础设施建设(10分)。按照党委、政府总体要求和各村年初确定的工程项目,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得全分。完不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2、长效管理制度落实(20分)。具体做到“五有标准”。即有长效管护队伍,按照每300人左右配备村庄管护人员1人(4分);有长效管护设备设施,配备垃圾桶(池)、清扫工具、垃圾车(4分);有垃圾处理途径,因村制宜,按填埋点远离村庄不低于1.5公里的要求,合理确定垃圾集中填埋场,并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4分);有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定期考核奖惩、人员责任包干区公示、限制整改通知、群众评议等制度(4分);有长效管护职责,与管护人员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管护要求、落实管护责任(4分)。

  3、村庄垃圾集中收运(15分)。建立垃圾清运保洁员队伍,落实责任及工资报酬,签订保洁清运合同,垃圾及时清扫、收集、转运,上述措施有一项未落实扣5分。

  4、村庄河道管护(15分)。落实村庄河道保洁员、保洁责任及工资报酬,做到村庄河道沟塘岸边无垃圾,水面无水生植物和漂浮物,桥头及码头无杂物,河道保洁率达95%。有一项不落实扣5分。

  5、村庄绿化管护(15分)。对村旁、宅旁、河旁、路旁以及村口、庭院、公共活动场所等进行绿化美化,并落实绿化养护人员、管护责任及工资报酬。保持植物长势良好,无大片死株、缺株,及时清理绿化带内杂物。上述措施有一项不达标扣5分。

  6、村庄卫生保洁(15分)。落实村庄卫生保洁、保洁责任及工资报酬,做到村庄道路整洁;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池)周边无漫溢;公厕地面无杂物,定期冲刷蹲坑坑道,无积存、无异味。上述有一项不落实扣5分。

  7、公共设施维护(10分)。落实维护人员、维护责任及工资报酬。做到村庄桥梁完整无损、交通畅通;路灯设施、健身器材常年保养与维护;村便民服务中心设施齐备,村务公开栏整洁常新;电力、电信、有线电视“三线”整治有序;村庄供排水设施安全顺畅。上述有一项不落实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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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目的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城乡统筹,科学指导和引导村庄整治,切实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镇规划标准》、《村镇规划编制办法》和《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导则。

  1.2规划任务

  村庄整治规划的基本任务是,在村庄总体规划所确定的村庄规划建设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村庄整治的建设规模、范围和界限,对村庄建设进行综合布局与规划协调,具体安排村庄住宅和供水、供电、道路、绿化、环境、排水等以及其它配套设施建设,为村庄居民提供切合当地特点、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居环境。

  1.3规划依据

  1.3.1乡(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3.2县或(乡、镇)域村庄布点规划;

  1.3.3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1.3.4村庄总体规划;

  1.3.5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

  1.4规划编制原则:

  1.4.1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区位条件和资源条件等,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综合部署村庄的各项建设。

  1.4.2有利于发展农业生产,方便生活,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1.4.3合理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充分利用丘陵、缓坡和其它非耕地,推进节能省地型村庄建设,避免铁路、重要公路和高压输电线路穿越,避免沿公路展开布局。

  1.4.4处理好近期与远景发展,改造与新建的关系,突出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引导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村人口在村庄集中居住,鼓励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农村人口进城镇居住就业,推进城镇化进程。

  1.4.5保护农村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避开山洪、风口、滑坡、泥石流、洪水(或海水)淹没、地震断裂带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地段,避开自然保护区、有开采价值的地下资源和地下采空区。

  1.4.6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

  1.5规划范围和村庄规模

  规划范围指行政村或自然村范围。整治村庄的人口规模大于200人(或50户以上)的大、中型基层村和中心村;新规划建设的村庄规模应尽可能超过200人以上。

  1.6规划的制定

  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由具有规划编制资格的单位具体承担。

  1.7规划审批实施

  村庄整治规划应当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二章规划的主要内容

  2.1村庄整治规划的分类

  2.1.1村庄整治规划分为改建扩建型和新建型村庄规划。

  2.1.2改建扩建型村庄:现有一定的建设规模,便于组织现代农业生产,具有较好的.或可能形成较好的对外交通条件,拥有值得保护利用的自然或文化资源,具有一定的基础设施并可实施更新改造,村庄周边用地能够满足改建扩建需求。

  2.1.3新建型村庄: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确需规划建设的村庄,如移民建村、迁村并点及其他有利于村民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而新建的村庄。

  2.2村庄整治规划的要求

  2.2.1改建扩建型村庄:应妥善处理新旧村的建设关系,积极推进旧村的改造和整治,合理延续原有的空间格局,有序建设新村,形成合理有序的空间结构。旧村改造要重视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资源,挖掘其文化内涵,体现地方特色;对现有建筑进行质量评价,确定保护、整饰、拆除的建筑,注意保护原有村庄的社会网络和空间格局;加强村庄绿化和环境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提高村庄居住环境质量。村庄扩建要与原有村庄在社会网络、空间形态、道路系统等方面保持良好衔接,在建筑风格、景观环境等方面有机协调;在原有基础上沿1—2个方向集中建设,避免无序蔓延,尽量形成团块状紧凑布局的形态;统筹安排新旧村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2.2.2新建型村庄:应与自然环境相和谐,用地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设施配套完善,环境清新优美,充分体现浓郁乡风民情和时代特征。

  2.3用地标准

  2.3.1新建型村庄规划,其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宜控制在80~100平方米之间;

  2.3.2改建扩建型村庄规划,其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以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水平,根据《村镇规划标准》的级别和允许调整幅度确定。

  2.3.3村庄规划中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道路广场、绿化及其它用地(生产建筑、仓储、公用工程用地)所占比例:居住建筑用地占55~70%、公共建筑用地占6~12%、道路广场用地占9~16%、公共绿地2~4%、其它用地占5~10%。

  2.4公共设施规划

  2.4.1公共设施包括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卫生、行政管理等公益型公共设施和日用百货、集市贸易、食品店、粮店、综合修理店、小吃店、理发店、娱乐场所、物业管理公司、农副产品加工点等商业服务型公共设施。

  2.4.2布置原则:配套水平与村庄人口规模相适应,并应与村庄住宅同步规划、建设和使用;公益型公共设施宜集中布置,形成村庄公共活动中心;应结合村庄公共设施中心或村口布置公共活动场地,满足村庄交往活动的需求;小学应按人口和服务半径及其它要求进行布点。

  2.4.3配套指标:按每千人1000~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

  2.5住宅规划

  2.5.1原则:应以双拼式、联排式为主,积极引导公寓式住宅建设。应遵循适用、经济、安全、美观、节能的原则,推广新型节能型建筑材料;应适合农村特点,体现地方特色;应避免单一、呆板的布局方式;人畜分离。

  2.5.2标准: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xx0平方米。

  2.5.3住宅日照间距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尽可能南北朝向,尽量避免东西向布置。房屋间距旧村改造不得小于南侧建房高度的0.7倍,新村建房不得小于1.0倍。山墙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2米(属消防通道的还应满足消防要求)。

  2.6基础设施规划

  2.6.1道路交通规划

  主要道路:红线宽度10~14米,建筑控制线16~20米;

  次要道路:红线宽度6~8米,建筑控制线10~12米;

  宅间道路:红线宽度2~5米;

  主、次道路间距宜为120~300米;

  注意配置公共停车场。

  2.6.2给水工程规划

  给水工程规划包括用水量预测、水质标准、供水水源、输配水管网布置等;用水量应包括生活、消防、绿化、管网漏水量和未预见水量。

  2.6.3排水工程

  排水工程规划包括确定排水体制、排水量预测、排水系统布置、污水处理方式等。

  村庄排水体制一般采用合流制,有条件地区可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量应包括污水量和雨水量。污水量按生活用水量的75~90%计算;雨水量参考邻近城市的暴雨强度公式计算。

  2.6.4供电工程规划:包括确定用电指标,预测用电负荷水平,确定供电电源点的位置、主变容量、电压等级及供电范围;确定村庄的配电电压等级、层次及配网接线方式,预留配电站的位置,确定规模容量。

  2.6.5电信工程规划:包括确定固定电话主线需求量及移动电话用户数量,预留邮政服务网点和建设移动基站的位置。

  2.6.6广电工程规划:有线电视、广播网根据村庄建设的要求应尽量全面覆盖。有线广播电视管线原则上与村庄通信管道统一规划、联合建设。村庄道路规划建设时应考虑广电通道位置。

  2.6.7能源利用: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积极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型能源。

  2.6.8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确定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积极鼓励农户利用产生的有机垃圾作为有机肥料,实行有机垃圾资源化;结合农村改水改厕,逐步提高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普及率,推广水冲式卫生公厕。

  2.6.9消防规划:村庄按规范设置消防通道,主要建筑物、公共场所应设置消防设施。

  2.6.10防洪规划:按二十年一遇以上标准,安排各类防洪工程设施。

  2.7竖向规划

  村庄竖向规划包括地形地貌的利用,确定道路控制高程、建筑室外地坪规划标高等。

  原则: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减少土方工程量;满足排水管沟的设置要求;符合各种场地的适宜坡度;利于建筑布置与空间环境设计;自然坡度大于8%时,宜选用台地式;建筑场地标高应与道路标高相协调,高于或等于邻近道路的中心标高。

  2.8景观环境规划

  2.8.1原则:重点加强村口与公共中心的景观环境建设,营造标志性景观效果;合理利用特殊地形地貌,形成地方特色;结合民俗民风,展示地方文化,体现乡土气息。

  2.8.2建筑风貌规划:根据村庄整体风格特色、居民生活习惯、地形与外部环境条件、传统文化等因素,确定建筑风格及建筑群组合方式;村庄建筑风格应整体协调统一,并能体现地方特色;住宅应以坡屋顶为主,尽量运用地方建筑材料,形成较鲜明的地方特色;各类公共建筑除满足功能要求和方便人的活动外,必须与村庄环境相协调,注重特色空间的营造;新建建筑应强调与原有建筑风貌的协调。

  2.8.3绿化系统规划:充分利用现状自然条件基础,尽量在劣地、坡地、洼地布置绿化,植物配置宜选用具有地方特色、易生长、抗病害、生态效应好的品种。

  2.8.4河道景观规划:尽量保留现有河道水系,并加以整治和沟通,保持岸线自然走向,采用斜坡形式,并与绿化相结合。河道设计应满足防洪和排水要求。

  2.8.5环境小品设计:包括场地铺装、围栏、花坛、园灯、座椅、雕塑、宣传栏、废物箱等。场地铺装,形式应简洁,用材应乡土化,利于排水;围栏设计要美观大方,宜采用通透式;路灯、指示牌、废物箱等风格应统一协调;各类小品主要布置于道路两侧或公共空间,尺度适宜,结合环境场所要求,采用不同的手法和风格,营造丰富的村庄环境。

  第三章村庄整治的技术文件要求

  3.1专项规划编制要求

  以上各专项规划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并和取舍。

  3.2技术文件要求

  3.2.1进行村庄整治的规划,基本成果要求是“三图三表一说明”(现状图、规划图、设施图、村庄用地汇总表、主要指标表、行动计划表、说明书)。

  3.2.2现状图。比例尺1:500~1:1000,现状图应标明自然地形地貌、河湖水面、道路、工程管线等,各类建筑的范围、性质、层数、质量等。

  3.2.3规划图。比例尺1:500~1:1000,规划图纸要标明硬化道路、宅前小路、排水沟渠、公用水塘、集中供水、公共活动场所、公共绿地、集中畜禽舍圈、保留民房、保留祠堂、拆迁民房、违规民房、公共厕所、垃圾集中堆放点等。新增加的建设用地必须明确标明四至范围,并指出其属性,包括村外散户迁建、村内拆迁新建、新增本村村民宅基地等。数量较多的村外整村迁建应明确规定拟迁建的村名和户数。

  3.2.4设施布置图。比例尺1:500~1:1000,设施图应标明道路红线位置、横断面、交叉点坐标标高,给水管线走向、管径、主要控制标高,排水沟渠的走向、宽度、主要控制标高,配电线路走向和有线电视线路,以及其他有关设施和构筑物的位置等。

  3.2.5主要指标表。包括村庄人口、村庄户数、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建筑面积、农房拆除率、农房保留率、道路建设或硬化面积、改建沟渠长度、保留空地(含自然状况与绿化用地)、集中的畜禽圈舍建设面积等。

  3.2.6行动计划表。包括整治项目清单、项目具体内容、投资额、政府补助情况、项目用工量、村民申报类型、村民选择程度,开工和完成时间等。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6

  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建设长效管理制度,是确保农村环境长治久洁的关键,也是解决农村环境工作治难巩固更难的关键。根据我村创建20xx年度“清洁家园”考核标准要求,现将村庄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制度规范如下:

  一、村庄环境建设长效管理制度的四项基本原则

  1、以着眼长远,注重长效为原则。

  2、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思想,切实把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抓紧抓好的原则。

  3、以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建设与管理相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相结合原则。

  4、能有效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和保护生态为原则。

  二、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制度

  1、道路保洁制度。

  (1)成立道路保洁小组,增加道路保洁人员,主要负责本村区域内进村路段,自然村路段及村内居民区、公共活动区及场所的卫生清扫、垃圾收集、清运工作。

  (2)全面推进垃圾袋(桶)装化,每家每户发放一只垃圾桶,保证做到垃圾不出门。

  (3)实行每天一至二次的上门收集,保证各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于重要、敏感地段要反复清。

  (4)道路地面要做到无垃圾、无杂草、无堆积物、无积水。村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道路保洁标准执行。

  (5)实行8小时巡回动态保洁制度。

  2、河道保洁制度。

  (1)成立河道保洁小组,增加河道保洁人员,对河面、两岸实行全方位保洁。

  (2)河道保洁做到:河面无杂草、无漂浮物,河中无各类垃圾、无堆积物。

  (3)加强对河道的日常管理,要消灭各类污染源,制止群众乱倒垃圾行为。

  (4)加强河道两岸绿化的维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

  (5)加强河道水质的管理,制止乱清洗等不文明行为。

  3、公厕保洁制度。

  (1)公厕保洁员,要严格按照下列保洁标准,对公厕实行全方位保洁。

  (2)每天清扫不少于两次,实行8小时动态巡回保洁。

  (3)用药物开展不定期的灭蚊蝇活动。

  (4)定期做好抽粪工作。

  三、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制度

  本村区域内的住宅、各类活动场所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

  1、包卫生:对于随地吐痰,乱倒生活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果壳、乱张贴、乱涂乱画等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止;禁止各类运输车辆沿途抛撒各类垃圾和建筑材料,卫生保洁员要加强管理,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监督;负责清扫自家门前路面,清除各类污物,对阳台和庭院及时整理,保持房前屋后整齐、清洁、有序。

  2、包秩序:积极参与管理保护公共设施工作,对于门前乱搭建、乱设摊点、乱停车辆、乱堆杂物,以及打架斗殴、影响村容环境和扰乱社会秩序等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3、包绿化:按村里有关要求完成各自的绿化任务,并管理维护好自家的花草树木,禁止毁坏、攀折花草树木的行为。

  4、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各家各户都要自觉履行义务,保持门前整洁。村将“门前三包”工作纳入今年镇、村开展的“最清洁户”评选活动之中,届时将给予必要的物质和精神的奖励。

  四、建立“义务劳动日”制度

  由村确定一年内不少于2次的全村“义务劳动日”,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学生开展“全村卫生大清洁”活动,并组织人员对卫生“死角”进行义务清扫;动员村民适当承担相应的卫生保洁义务,共同实现村庄环境美化、农户庭院洁化、村容村貌优化的'目标。

  广大村民是村庄环境建设的直接受益者,也是建设的主体。因此村庄的环境建设和维护就必须要有全体村民的共同参与,并自觉遵守长效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文明生活习惯,养成“既爱护小家,又保护大家”的公共卫生意识,共同努力把孙家沟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庄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7

  为深入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根据我镇《关于20xx年度全镇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20xx年村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要求,特制定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以自然村为基础,以行政村为考核单位,整体推进、全面整治。对已创建达标的行政村,要围绕长效管理,抓巩固、抓提升。朝阳庄村要确保通过省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试点村考核验收,孙王村、薛杨村、茅山北村、姜太村等4个行政村,要对照“一星级康居村”和环境整洁村创建标准,确保通过考核验收。

  二、考核内容

  1、为民办实事(15分)。按照党委、政府总体要求和各村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管理,完成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得全分。完不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2、长效管理制度落实(25分)。具体做到“五有”:即有人员,每500人配备村庄保洁员1人(5分);有合同,与保洁员签订书面合同,落实管护责任、工资报酬、奖惩措施(5分);有责任,村明确专人负责村庄环境管肪,落实岗位责任,巩固创建成果(5分);有考核,村与村庄保洁员、村庄环境管护员进行考核,每季一次,并有考核记录(5分);有效果,运行有效、管护到位、群众满意(5分)。有一项不达标扣基准分。

  3、村庄垃圾集中收运(15分)。建立垃圾清运保洁员队伍,落实垃圾填埋场和保洁员责任制,签订保洁清运合同。生活垃圾及时清扫、收集、转运。上述措施有一项未落实扣5分。

  4、村庄河道清洁(15分)。落实河道保洁员及保洁责任制,做到村庄河道岸边无垃圾,水产无水生植物和漂浮物,桥头及码头无杂物。河道保洁率达95%以上,有一项不落实扣5分。保洁率按达标标准加减分。

  5、村庄绿化、亮化、美化(15分)。村旁、宅旁、河旁、路旁以及村口、庭院、公共活动空间等绿化美化,并落实绿化管护人员和管护责任制作;村庄道路硬质化,并合理配套照明措施;村庄房层墙面等无乱画乱贴;村庄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电力、电信、有线电视“三线”整治有序。上述措施有一项不达标扣3分。

  6、卫生厕所普及(15分)。完成确定所户改厕任务,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以上(5分);加强公厕管理,落实保洁人员及保洁责任制(5分);无露天粪坑(5分);卫生厕所普及按标准加减分。公厕管理不到位扣5分。发现一处露天粪坑扣1分。

  7、对往来已创建达标的5个行政村,通过市复查、验收的得全分,对今年按标准创建5个行政村并通过市考核验收的'得全分,凡未通过市验收的,对照考核项目按比例增减得分。每项加减分不超过基准分。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8

  为进一步加强村内绿化的管护管理,确保村庄的环境优美、整洁,为广大村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现制定如下的村庄绿化管护制度:

  一、村内绿化建设和管理,由村民理事会负责,并按新农村建设规划组织落实。

  二、各户房前屋后的绿化花卉、树木、果树由各户负责管护,保证其成活,并及时进行施肥、浇水、修枝、除虫,保证绿化生长正常,长势茂盛。果树收获归各户所有。

  三、村内公共场所的绿化设施由村保洁员负责管理,及时进行施肥、除草、浇水、修枝、除虫,保证绿化生长正常,长势茂盛。同时,确保绿化花卉无杂草、无枯枝烂叶、无垃圾污物。所需费用从村内集体经济收入中列支。

  四、加强村民植绿、爱绿、护绿的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素质。对村民损绿、毁绿的'不良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并恢复绿化,并在全村进行通报。

  五、鼓励村民在村内空地、宅基地建设“四不园”(小果园、小菜园、小花园、小公园),不断提升村庄美化绿化水平。

  六、村民理事会不定期开展绿化管护检查评比,实行每季度通报一次,对表现优秀的通报表扬,对绿化管护不到位的进行批评教育,在年终按评比的情况评出先进户进行物质奖励。

  为了加强村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切实加大对村庄绿化的管理力度,确保村庄环境优美、整洁,为广大村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决定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村庄绿化建设与管理由村集体按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要求组织落实,并由专人负责。

  二、每年投入一定数量的绿化经费,在确保区域逐年扩大的基础上,适当加大绿化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投入。

  三、道路绿化、居民绿化、公共绿化有序地进行。逐年增加绿化面积,提高村庄绿化覆盖率。

  四、种养结合,加强绿化场地后的浇水、锄草、杀虫和绿化带灭鼠工作,做到精心种植,精心养护,提高成活率。

  五、提高绿化建设与设计造型水平,努力建设适合人文环境的高质量、高品位的绿化景点。

  六、加强植绿、爱绿、护绿方面的宣传教育,加大对损绿、毁绿方面的惩治力度,提高居民群众的爱绿、护绿意识。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9

  为了搞好村容村貌建设,提高我村品位,从根本上治理脏、乱、差现象,进一步美化卫生环境,确保我村干净、整洁、卫生。特制定清扫保洁卫生管理制度。

  一、道路清扫标准

  1、村域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以户为单位进行清理。

  2、清扫保洁要达到“四净”“四无”;四净:道路石边净、花带周边净、雨污水口处净、果皮箱里外净四无:无塑料袋、无丢堆漏扫、无污水漫滥、无乱倒垃圾。

  二、清扫保洁处罚环境整洁小组每天对村域范围进行定期不定期巡回检查。

  1、组责任区内出现堆积垃圾,以及恶臭气味的垃圾对该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小组在小组会议上提出批评。

  2、对农户家里出现环境卫生情况的.,要求其讲卫生搞好,限期整改。

  三、工作纪律

  1、清洁工在工作期间,要文明清扫卫生,坚决不做有损环卫形象的行为。

  2、任何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事情坚决杜绝其发生。影响村容村貌的事情坚决杜绝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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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全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农村环境整洁,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管理机制

  1.领导机构。成立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县委专职副书记任副组长,县政府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爱卫办,由县政府办联系农业工作的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2.工作机构。将县爱卫办与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并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电视台、县爱卫办等部门抽调人员,负责全县农村环境卫生的督查考核等工作。为确保县爱卫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县爱卫办主任兼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并配置两名副主任。各乡镇成立3-5人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3.部门职责。每个县直单位实行联系帮扶村。实行县、乡、村、组四级干联系制度,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层层包干负责制,推行党员户“一帮十”及“十户联长制”。县直单位领导每月下乡指导不少于一次,每年组织所有联系单位召开帮扶专题会议。并将县公路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等单位纳入重点考核范围。

  4.队伍建设。组建3-5人的村级保洁队伍,在保洁员聘请上优先考虑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及五保户,各村与保洁员签订协议,对保洁员定岗位、定路段、定责任、定标准,县、乡两级进行备案。各乡镇制定村级保洁员管理制度,保洁员每天到组签到一次,包组干部每三天到组签到一次,村支书每五天到组签到一次。实行一级一级监督。乡镇定期组织保洁员进行培训,让保洁员成为村级卫生监督员、宣传员,强化保洁员的责任意识。保洁员工资发放与日常检查考核挂钩,实行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相结合,凡是在全县考核中低于一定分值的,或在暗访中脏乱差现象严重的,该村保洁员工资由县财政代扣不予发放。保洁员未正常上岗的处以一定罚款。年终对全县优秀保洁员进行表彰,实行奖优罚劣。

  二、宣传教育机制

  1.集中宣传。制作垃圾分类及整治成效专题片,分别组织乡镇、村组干部和村民集中观看专题片。各乡镇至少安排一台巡回宣传车,下乡入村进行巡回宣传。利用乡镇赶圩日人员集中,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知识入户率。在各中小学校的主题班会上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知识宣传,通过学生影响、带动家长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

  2.入户宣传。印制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宣传挂图、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分类小常识及门前三包责任书,发放到每户农户,并要求张贴在家里显眼位置。驻村干部及中小学教师利用晚上时间上门入户,指导农户进行垃圾分类,促使群众自觉参与环境卫生整治。

  3.阵地宣传。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县电视台、永兴手机报等媒介,宣传工作成效,树立先进典型。各乡镇、村组设立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宣传栏,既宣传卫生知识,也公布每月检查考核情况。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编发工作简报,打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信息共享、经验交流、成果展示的平台。

  4.活动宣传。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卫生户、优秀保洁员、清洁户评选抽奖、送戏下乡等活动,在全民中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教育,在全县上下形成“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良好氛围。全县每月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点评会,每年召开一次总结表彰大会。各乡镇每月召开不少于两次的座谈会、点评会或观摩会。各村每月定期组织村民小组长、党员及村民代表召开专题会。

  三、经费筹措机制

  1.县财政保障经费。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资金不少于XX万元。其中乡镇按照类别每季度安排以奖代投资金3-5万元;每个行政村每年安排基础设施费用2-3万元、保洁员工资1.5万元;年度被评为省、市、县级卫生村的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0.5万元。

  2.乡镇自筹经费。多方筹集资金,农村环境卫生资金专帐,用于环卫基础设施改善、对村组以奖代投和驻村干部的奖励。

  3.收取保洁卫生费。出台村规民约,根据村组实际情况,按5-10元/户·月的`标准收取卫生保洁费;对红白喜事按100-200元/次收取卫生保洁费。费用由村组干部或卫生理事会上户收取,专项用于村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4.企业帮扶资金。调动辖区企业的积极性,实行企业包干帮扶村制度,每个企业每年给予所包干村组一定的环境卫生整治专项经费,该费用全部入乡镇财政账户,实行专款专用。

  5.村集体资金。有集体经济来源的村,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6.社会捐助资金。各村通过积极主动联系村籍企业主和知名人士,捐助环境卫生整治经费并实行专款专用。

  四、设施管理机制

  1.设施配备。各乡镇及村根据实际需要添置相应的环卫设施。乡镇政府所在地添置垃圾池、大垃圾桶、垃圾斗车、洒水车、垃圾清运车、环卫巡逻车等。村级配置垃圾池、垃圾桶、焚烧池、人力托运车、洋铲、铁钳、小喇叭、割草机、喷雾器等。做到户有垃圾桶和焚烧池,村有垃圾收集车或垃圾池,乡有垃圾运输车和垃圾填埋场等。

  2.设施管护。发放给农户的“一池四桶”由农户负责管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村组公用环卫设施由各村负责管理维护,配置给保洁员的设施所有权归村委会,保洁员负责日常管护。聘请专业保洁公司的,环卫设施所有权归乡镇,在承包期间,环卫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用油等由承包方负责。外包租用的,由承包方负责管理维护。

  3.责任主体。各乡镇制定环卫设施管理制度,明确环卫设施购买数量及种类,实行造记登记。确定责任人,制定对环卫设施管护不力所采取的惩罚措施。如发现农户将发放垃圾桶或焚烧池挪作他用的,以教育为主;对破坏垃圾池等环卫设施的,照价赔偿或维修好;因管理不善丢失、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环卫设施由责任人自行购买补足。

  五、垃圾清运机制

  1.户集、村收、村处理。农户严格按照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进行分类,对不能自行处理的垃圾定点投放到不可回收垃圾池,由村委会定期安排清运车辆进行清运。或由农户自行在家把垃圾分好类,垃圾清运实行外包,由承包人员定期上门集中收集垃圾直接拖至填埋场进行处理。

  2.户集、村收、乡(镇)处理。垃圾清运实行承包制。乡镇与专业队伍合作将垃圾清运工作整体外包。或由乡镇购买垃圾清运车,支付清运人员工资,巡回定期清运各村垃圾。

  3.分类减量、就地处理。对于一些比较偏远的村组,集中处理难度大、成本高,则由各村农户自行做分类减量处理,并将有害垃圾定点存放,定期由乡镇统一负责处理有害垃圾。

  4.专业公司处理。通过建设垃圾处理系统,居民在家中对垃圾进行源头分类,分类投放到垃圾收集亭,由专人将垃圾转运至垃圾中转站,采用专业的垃圾车辆将其运送至相对应的垃圾终极处理站,并进行分类处理。

  六、督查考核机制

  1.督查方式。坚持定期督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考核组每月开展一次集中检查,采取抽签形式随机抽查,对各乡镇及村组卫生进行计分排名。县爱卫办平时开展不定期抽查,全面掌握农村环境卫生情况和保洁员履职情况。县领导平时随机督查,并纳入每月的考核计分。

  2.督办方式。对在定期考核与不定期抽查中,发现村级卫生较差的村组由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下发整改意见书。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由县纪委下发督办卡。对重大问题由县委书记下发书记督办令。

  3.结果运用。推行每月一考核、一排名,每季一通报,一点评、一奖惩,考核结果作为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每季度按照乡镇类别分别给予以奖代投资金3-5万元,对排名前三名的另奖励对等标准的以奖代投资金,排名后三名且低于85分的取消以奖代投资金。

  各乡镇实行乡镇干部包村,每月在全县考核前对各村组织考核,考核成绩与驻村干部及村干部绩效工资进行挂钩,每月对排名前三名和后三名的村处以1000-XX元的奖罚。各行政村以组或自然村为单位、户为责任人,制订卫生评比标准,并推行最清洁户与欠清洁户评比。实行抓两头,促中间,每月对组及农户开展卫生评比。最清洁户评比户数约为全村户数的5-10﹪,最清洁户与欠清洁户的评比结果在宣传栏中公示,对最清洁户奖励洗衣粉、牙膏等日用品以资鼓励;对欠清洁户进行劝导教育,情节严重者按村规民约处以相应数量的罚款或以劳代罚。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11

  一、保持村容村貌卫生整洁,人人有责,人人参与。

  二、农户保洁:做到一日一小扫,一月一大扫,一季一整治,保持房前屋后及庭院干净整洁,无阴沟积水,无污泥恶臭、不乱堆乱放。

  三、农户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到柴火、家什等屋内收藏,屋外物品做到摆放有序。

  四、农户垃圾清理:农户垃圾须装入袋中定期投放到村中垃圾池、垃圾池内垃圾由村保洁员集中清运到指定的垃圾填埋。

  五、各户管好自家牲畜、家禽、做到牲畜、家禽圈养不乱跑。

  六、教育子女不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写、乱画。

  七、门前三包,对于农户门前道路及卫生区有村委负责,划分责任区落实到户。门外不得堆积粪肥、秸杆、砖土等垃圾杂物,农户对自己责任区内的树木、花草负责养护。对保洁养护不到位的农户,有村保洁员和村干部共同监督批评,督促其经常保洁。农户应自觉保持庭院周围干净、整洁。

  八、集中治理:由村委牵头组织农户每月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

  九、检查评比:由村委会组织评比,每月一小评、每季一大评,年终一总评,对落后的`卫生监督员及农户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年底对表现突出的卫生监督员和农户、授予“文明卫生(监督员)”户荣誉称号。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12

  一、巩固村庄整治成果,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确保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

  二、村长和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村的'环境卫生工作,对农村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做好宣传工作。

  三、公共场所、休闲场所由村两委干部、党员等负责包干,定期清扫,门前屋后由村民自行包干,每天打扫。

  四、各个家庭清扫的垃圾不得随意乱放,统一放到垃圾箱内。

  五、每个家庭内的卫生整洁,家具摆放整齐有序。

  六、各个家庭厕所确保干净整洁,渗透物需要经化粪池分级处理,严禁直接排放村内沟渠。

  七、公共场所、村内主要干道路边、休闲场所以及活动场所,不准乱堆放柴草杂物,不准堆放垃圾。

  八、各个农户必须做到科学用水,节援,严禁自来水不关,浪费水源。

  九、环境卫生,人人有责,大家互相监督,爱护公物,保护绿化。

  十、希望全体村民认真遵守本制度。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13

  为解决我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现象,改善村容村貌,促进环境卫生,保持村道路、公共场所等的干净、整洁、卫生,为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奠定良好的基础,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环境卫生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社会监督的原则。

  二、村内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维护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并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村面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劝阻、举报和控告的权利。

  三、组建环卫队,配备一定数量的垃圾桶,环卫队要加强巡视监管力度。

  四、村环境卫生管理实行“门前三包”和划定卫生管理区域制度,村容村貌的.要求是:

  (一)保持村容村貌整洁有序,无乱设摊点、乱搭建、张贴、涂写、刻画、堆放等行为。

  (二)在主干道、公共巷道两侧单位、住户和经营户按照界段路段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管理、包秩序。”

  (三)保持村环境卫生整治,妥善处理规范“五堆”,即“柴堆、草堆、粪堆、砂石堆、垃圾堆。”

  五、村内的建筑和其它设施应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安全。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公共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因建设和生产等特殊需要,在公共道路边堆放的砂石堆等必须经村委会同意,在施工和生产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当堆放在固定地点并及时苫盖,在施工和生产阶段性结束时要及时清运,不得长期占用路段。

  七、禁止下列影响村容村貌卫生的行为:

  (一)在村内乱放畜禽,到处都是畜禽粪便。

  (二)乱到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

  (三)在公共道路、活动场所内禁烧树叶、垃圾或其它废弃物。

  (四)有损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

  八、垃圾实行及时清运。

  九、对不爱护公共环境卫生,影响村容村貌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时纠正。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14

  一、管理目标

  1、培养新农民,增强环保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建设新家园,开展村组环境卫生整治,实现村容整洁;

  3、造新的环境,协调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

  二、管理范围

  1、农村道路、沟坝堰塘;

  2、农民房前房后;

  3、垃圾池及周围。

  三、管理对象

  1、村里的农民;

  2、垃圾清运人;

  3、村组卫生管理员和清洁工。

  四、管理的标准

  1、村组区域公路路面整洁,视野范围内无白色垃圾,水沟畅通。

  2、农户房前屋后整洁干净,无垃圾杂物和乱搭乱建,屋内家具摆放整齐,家禽、畜实行集中饲养或圈养,沟渠畅通无垃圾。

  3、堰塘、小溪水面无漂浮物和垃圾,无发臭污水。

  4、及时清运垃圾或进行无公害处理,无大量堆积。

  五、管理的职责

  1、各组的卫生管理员,受村委会领导。

  2、各小组卫生管理员负责本小组内道路、堰塘、溪沟、农户房前屋后等公共卫生的实施管理。

  3、村委会与各小组卫生管理员签订卫生保洁合同书,确保小组区域卫生整洁,环境优美。

  4、农户房前屋后落实“五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秩序、包设施、包绿化、包文明,生活垃圾要倒入垃圾桶或进行无公害处理。

  六、管理的`方式

  1、村委会每月组织小组卫生管理员对各小组的卫生进行一次大检查,并设立流动红旗。

  2、每年组织开展文明卫生户评星活动。

  七、管理的措施

  1、加强领导,村上成立文明卫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村环境卫生管理。

  2、经费保障,村委会每年拿出2万元进行卫生创建工作,各组进行配套,确保工作有经费保障。

  3、宣传先行,在各组广泛进行卫生宣传,营造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氛围,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从个人做起,从家庭做起,每个季度对小组道路、沟港堰塘、房前屋后等进行环境卫生整治。

  4、督查,每周要对各组卫生进行一次督查,对督查情况要进行记录,并指出整改落实范围。

  5、考评,采用每月记分,年终累计,作为以奖代补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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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巡查、检查主体

  各村(居)委会成立环境卫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各村(居)委会书记任组长,分管卫生干部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卫生干部兼任,巡查人员由分管卫生干部党员干部组成,各村(居)委会党员干部是环境卫生巡查、检查的责任人,要根据职能分工,明确巡查、检查的责任区和责任人。

  二、巡查、检查内容

  1、各村(居)委会保洁员要做到每日清扫两次,每天早7:00时前和下午14:00时前完成公共场所、环村路清扫,做到全天保洁,保洁时间早7:00时至晚21:00时,保洁频次每小时不得少于一次,乱贴乱画、乱堆乱放,随见随清。

  2、路(地)面净、墙根净、树根净、绿地净、污水盆净,无积水、无浮土、无散落垃圾、无果皮纸屑塑料袋、无粪便,及时清除装修堆、残土堆、炉灰堆、垃圾堆、乱摆乱放、乱扯乱挂。楼道内、楼梯平台、单元门无乱贴乱画、无乱堆杂物。

  3、居民要将产生的生活垃圾,自己按时限送至指定的垃圾桶内,垃圾容器无满溢、无吊挂杂物、无落地垃圾,不得焚烧垃圾,垃圾转运间、果皮箱内外整洁完好,无异味、无渗液、无散落垃圾,无落地生活垃圾堆。

  三、巡查、检查方式

  巡查、检查人员实行不间断、流动式、全方位的.监督检查,现场接受投诉,现场处理问题。各责任区的责任人应结合实际,对重点范围与重点区域加强日常巡查,提高巡查的次数和频率,做到一巡多查。

  四、巡查、检查记录

  巡查、检查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巡查、检查职责,按时对责任区域进行巡查、检查,做好巡查监督管理记录和巡查日志的记录,完成好巡查、检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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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保洁员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胜任保洁员工作。

  3、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开展保洁工作。

  二、保洁员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

  1、卫生保洁员负责对责任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

  2、负责村内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及小区的日常保洁工作,确保路面无垃圾、无积雪、无堆积物,下水道畅通无淤塞。

  3、负责垃圾池的垃圾清理工作,管理,管好、用好、爱护好所配备的各种卫生保洁工具。

  三、管理制度:

  1、对聘用的保洁员,明确各自责任和权益。

  2、保洁员在村委会领导下,认真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3、保洁员的`工资来源主要为村组自筹,年终根据考核情况足额发放。

  4、村环境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核查各保洁员工作落实情况。对三次检查均发现保洁员没有真正负责的,停发对该保洁员的工资补贴。

  5、如需更换保洁员的,应及时告知村委会,上报村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

  6、要加强对保洁员的管理,对未能履行工作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洁员,予以解聘。

  (1)工作不负责任,无故不协助垃圾装车的;

  (2)身体状况不能胜任保洁工作的;

  (3)不接受村民正当监督,经常与农户发生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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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改善村庄卫生环境,彻底消除不整洁现象,并确保长期维持良好的环境状况,我们村委会决定制定茶塘村环境卫生保洁制度。通过该制度的实施,我们将全力打造一个整洁、美丽、生态和谐的村庄。

  一、保洁人员管理制度

  1、保洁员应当负责清扫和保洁卫生责任区域内每天产生的垃圾,包括果皮、纸屑、烟蒂、塑料袋和其他废弃物。保洁员需要按时进行清扫和保洁工作,确保早上的清扫彻底完成,并及时清理房屋垃圾。下午时,保洁员将进行巡回保洁,或者根据工作安排进行其他工作。

  2、清扫保洁工作必须达到四无(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做到四净(路面净、绿化带四周净、墙根净、公共场地净);

  3、一天清扫保洁时间原则上8小时,特殊情况除外。做到早上7:30分前完成上门清倒垃圾和普扫一次,其他时段循环往复的清扫保洁,如当天有临时工作安排清理杂草或沟渠杂物,则当天不用清扫道路;

  4、保洁人员要服从村委会管理,随时听从保洁队长安排,做到不漏扫、不丢段。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请假制度,不得串岗、脱岗、打堆聊天、干私活等,上岗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好工作衣、帽和可定位的`轨迹手表。

  二、保洁人员岗位职责

  1、保洁员上班时间必须穿工衣、工帽、定位手表上岗,带好保洁工具,不得做与保洁无关的事情;

  2、遵守考勤制度,原则上每天工作8小时,村委会规定不得无故旷工、请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上班,事先要向保洁队长或村委会负责人请假,请假扣除工资150元/天,旷工扣除工资450元/天。

  3、按要求做好责任区域范围内房屋垃圾的收集清运,对责任区域内的主要道路及村内道路、街巷、公共场所的日常保洁,道路两旁定期除杂,绿化带及空闲地卫生保洁。

  4、公共设施及公共场所、公益广告牌上的小广告及时清除;

  5、爱护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维护好、使用好环卫设施;

  6、发现不良卫生习惯、乱倒乱扔垃圾的现象立即制止,必要时向保洁队长和村委会报告;

  7、保洁人员应当时刻保持垃圾池的整洁有序,禁止乱堆放垃圾,确保垃圾及时清理。另外,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对村内垃圾桶的清洗和消毒,以保障环境卫生。

  8、保洁员要遵守安全规定,注意道路过往车辆,做好个人生命安全措施,不能出现安全事故;

  9、我愿意遵守村委会和保安队长的管理,服从他们的安排。在上班期间,我会时刻关注手机微信群,以便了解最新的工作任务安排。一旦有任务需要完成,我会主动配合村委会,积极参与保洁工作。

  三、保洁人员待遇

  保洁人员采取一年一聘的形式进行聘用,每月薪资为4500元。聘用期满后,根据保洁员的表现和考核情况进行评估,如无异议,则可以继续聘用。在第二年,工资递增比例将根据保洁员上一年度的表现和考核情况而定,递增金额范围为100—5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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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增强我镇环境卫生管理力度,提高卫生保洁人员的工作质量,使保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为村民服务,创造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任务

  1、卫生保洁员的工作任务主要为清运村内的生活、生产垃圾、零散垃圾等。

  2、清扫大环境卫生,清理白色垃圾及其它污染物。

  3、清理保洁范围内的污水盆、垃圾池、排水沟、河道等,并且要求日常化管理。

  4、清理村上建筑物上的小广告及乱贴乱画等。

  5、积极配合镇政府、市委管理工作。

  二、工作时间

  村内的生活生垃圾要求日产日清,夏季上午要在八点半之前收完,下午三点之前清理完毕;冬季上午要在九点钟以前收完垃圾、下午二点之前清理完毕;特殊情况下除外。

  三、注意事项

  1、全体保洁员要接受镇及所在村的领导,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如不服从领导和指导者,镇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经济处罚。

  2、保洁员每天按时清理卫生。如有病、事假者,要先与乡或村领导请假,并找好代班保洁员,如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3、保洁员工作期间不得酗酒,不得参加和参与任何的闹事、上访,不得参加任何违法团体和违法违纪活动。

  4、保洁员如因保洁工作做的不好而在卫生检查、评比中失分,将依情进行处罚。

  5、一年中,新保洁车辆维修费为50元(包括更换零件),旧保洁车辆维修费为120元(包括更换零件)超支部分自付,在规定内的.维修结余款归个人。

  6、保洁员必须准时参加镇及村召开的保洁工作会议,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镇领导请假。

  7、保洁员在工作期间内发现无故旷工者,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发现第二次处罚30元罚款,如有三次以上无故旷工者给予开除(解除合约)。

  8、对镇村组织的检查根据每人保洁员得分情况给予奖惩,其中满分奖励50元,90分以上奖励20元,90分以下者罚款50。此制度从颂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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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对保洁员的管理,提高保洁员的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群众,创建优美的村容村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保洁员聘用条件

  1、要有为群众服务的品德,有从事保洁工作的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2、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年龄必须在50周岁以下,有从事保洁工作的体力。

  3、要服从镇、村两级的调度和管理,热心保洁工作

  4、村干部家属、直系亲属不列入范围,优先从本村低保户或困难户中挑选。

  二、保洁员的工作职责

  1、负责村所划分区域内的垃圾日常保洁工作;

  2、负责清扫本区域内公共部分的垃圾,并把垃圾集中倒入垃圾池;

  3、负责清扫本区域公路沿线两旁的垃圾和清除沿街杂草;

  4、负责宣传垃圾分类常识和督促农户门前“三包”;

  5、负责指导本区域内农户垃圾桶和焚烧池的正确摆放和规范使用;

  6、协同管片村干部负责本区域内清洁户和欠清洁户的评比工作。

  三、保洁员的配备及待遇

  1、保洁员原则上一类村配备5名、二类村配备3名,由村优先从民政对象中推选,驻村干部按条件考察录用,签订聘用合同,纳入镇村共同管理。

  2、保洁员工资实行底薪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底薪暂定为300元/月,绩效工资100元,由镇财政从保洁员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镇财政负担。

  3、每月由镇整治办对保洁员进行考核,每村评比出1名优秀保洁员,每人奖励200元,全部由镇财政负担。

  4、每月由管片村干部和保洁员对农户进行评比,每组评比出1名最清洁户,每户奖励价值30元的物品,以资鼓励,所需费用由镇财政负担。

  5、对年度评选为县“十佳村”的保洁员,每人奖励400元,经费从奖励资金中列支。

  四、保洁员的`管理

  1、保洁员由镇、村共同管理,但以村管理为主,每村指定1名村干部管理1名保洁员,村干部绩效考核与保洁员卫生整治工作考核结果相挂钩。

  2、保洁员应保证工作时间,坚持做到每天清扫本区域内卫生和上户检查指导卫生,有事必须向村干部请假,并找人替代完成工作任务。

  3、保洁员有下列行为的给予经济处罚,从工资中扣除:

  ① 保洁员一次清扫或保洁不彻底,不及时整改的每次罚款10元。

  ② 保洁员一次不清扫的,罚款20元,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的加倍罚款。

  ③经镇督查,一次不在岗的,罚款20元,连续两次不在岗的加倍罚款。

  4、保洁员有下列行为的,予以解聘且停发当月绩效工资,属民政救助对象的取消资格:

  ① 一个月内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清扫或保洁不彻底的。

  ②一个月内无故三次完全不清扫或不清洁的。

  ③一个月内督查连续三次不在岗的。

  五、本制度由镇政府负责解释,自宣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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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乡成立以包片领导为组长,包村干部为组员的督查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为组长,村两委干部为组员的督查组。

  二、乡督查组负责对包片各村环境卫生整治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应有详细记录,并及时将督查情况向乡环卫领导组汇报。

  三、村督查组负责对本村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状况每天进行督查。具体内容:

  1、必须实行每日不定时对全村环境卫生巡查的办法,每日巡查不少于2次。

  2、对环境卫生较差,清扫不彻底的区域,应列为重点巡查对象,随时随地进行抽查。

  3、对全村保洁员、清运员的保洁质量监督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4、对重点区域要经常性跟踪巡查,并督促责任人加以落实保洁。

  5、随时随地制止一切乱倒垃圾,乱扔果皮、纸屑、塑料袋和随地吐痰等一切不文明卫生行为。

  6、如出现私搭乱建、违章建筑等要及时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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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构建一个卫生、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经村民代表提议,村委会研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制定如下约定。

  一、本村内所有居住者对本村的环境卫生负有监督、保洁责任,严禁在大街小巷、门前屋后等公共区域堆放垃圾、杂物、废料,乱倒污水。违者第一次罚款10元,由村委会或卫生监督员现场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清扫干净;第二次罚款30元,强制其清理干净,并给予书面警告;三次以上每次罚款50元,并书面写检查公示。

  二、本村内所有居住者要严格遵守垃圾定点处理制度,各家各户的垃圾应按时倒入指定位置,不准乱丢、乱倒、乱堆、乱放。违者每次罚款10元,并负责清理干净。

  三、建筑用的砂、石、灰等各种材料,如需要在路边堆放的,要做到:不影响交通;加强材料管理,经常打扫;施工完毕及时处理运走。如造成污染者罚款50元。

  四、村内不准占道经营、乱摆乱卖、乱拉标语、广告等,违者罚款30元,并负责清理干净。

  五、村内无污水横流、沟渠无漂浮物、做到水清渠净,禁止在沟渠、水源内倾倒垃圾、污水、杂物,违者每次罚款20元,并责令其清扫干净。

  六、充分发挥村内的标语、专栏、板报等宣传阵地,宣传卫生常识、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传染病的防治等知识,普及与健康相关知识。

  七、严禁任何个人非法制造、经销、买卖、私藏管制刀具、火枪等凶器和危险品;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借口刺激群众到机关、学校、企业、村民委员会办公地、他人住宅起哄捣乱、闹事、制造事端,不得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八、严禁赌博和小偷小摸,反对迷信活动,严禁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骗取财物。违者由村委会代强制制止或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九、不偷拿国家、集体、他人财物,不损毁集体公共设施,不乱砍滥伐树木。违反者,或作价赔偿、或予以修复和补种,情节严重,损失重大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严格执行信访条例,不得违法违规上访。

  十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公民必须实行计划生育,做到少生优生,树立科学、文明的`婚育新观念。

  十二、本村规民约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三、本规定的解释权村民委员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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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强化大兴村卫生环境整治工作力度,优化农村生态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生存条件,提高健康水平,加快农村致富奔小康步伐,依据国家、省、市及县、镇爱国卫生运动有关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大兴村党支部书记、大兴村民委员会主任任组长,“两委会”全体干部及各村民小组长为成员的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要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和长远工作规划,要定期讨论、定期部署、定期检查、定期总结,并有具体的工作记录。

  二、内容及标准

  环境卫生管理的区域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区域,各村民小组实行自主管理、执行落实的措施,村民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管理的主要内容有村道沟渠卫生、畜禽卫生、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10个方面。详细内容及标准如下:

  (一)村道沟渠卫生管理。

  村所在地的`主次干路路面平整清洁,做到无散在垃圾和积水。主次干路两侧沟渠排水通畅,无脏物、脏水,并搞好绿化美化。

  村民小组路面整修平整、洁净,路面及两侧沟渠的杂草、杂物和污水要清理洁净。每年春秋两季,村里组织群众对村路面进行整修。

  (二)畜禽卫生管理

  畜禽一律实行圈养,对畜禽圈舍做到“三勤”(勤起、勤垫、勤打扫),并准时对畜禽粪便实行堆肥处理。对有肯定规模的禽畜饲养圈舍实行相应的灭蝇和防止粪便、污水外流措施。做好禽畜防疫工作,防止禽畜疾病的产生和传播。病死禽畜要一律深埋,不得随便丢弃。

  (三)食品卫生管理

  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必需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要有健康证,卫生设施齐全,内外清洁,达到无蝇。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符合个人卫生标准要求,把握必要的卫生学问。所生产经营的食品无假冒伪劣产品。对经营各类食品的露天摊床必需要有必要的保洁措施。要加大宣扬力度,使群众把握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常识、法律、法规,增加自我防护意识。

  (四)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强化对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管理,让群众在干净的环境中生产生活。门前要实行三包,门前、庭院做到绿化美化。集贸市场要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分类经营,有固定的管理人员和清扫人员。卫生设施齐备,有足量的垃圾箱、果皮箱。实行定期、不定期的方式,组织有关部门对公共场所进行检查、抽查,发觉问题准时处理解决。

  (五)垃圾处理

  村所在地垃圾实行定点管理。垃圾投放地的选址要科学合理。组建垃圾清理队伍,负责各村民小组所在地的垃圾管理工作。对居民每天生活垃圾的倒送有规定明确的地点,按规定倒入垃圾容器或指定的场所,再统一运到指定的垃圾投放地,并定期进行掩埋和消毒处理。村生产和生活垃圾以户为单位,在自家合理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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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搞好本村环境卫生管理,促进村容整洁,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使本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经常化,特制订xx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村会委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1、xx村村委会是本村区域范围的卫生责任管理单位,负责对本村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各社建立一个垃圾池,主要收集村民日常生活垃圾,村委会设立垃圾清运小组,定期对各社的垃圾池垃圾进行清运。

  2、村委会要根据本村的道路、居住区、公共区域等区域范围划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专职保洁人员对责任区卫生进行清扫保洁,并安排村干部作为指定监督员进行管理。

  3、清扫保洁人员要服从管理,认真操作、文明清扫,做到不漏扫、不丢段。

  4、村委会要对垃圾收集清运与各社的.日常保洁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5、村委会负责每月对责任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及与各社社长对农户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二、农户卫生保洁责任

  1、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坚持做好家庭环境卫生保洁,搞好四旁植树,绿化美化家园。

  2、努力争当卫生文明户、文明家庭。敢于同一切不讲文明卫生、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3、自觉接受村委会监督和邻里监督,强化环境卫生意识,积极协作,为共建和谐生态新农村做贡献。

  4、农户庭院卫生由农户自己打扫,要做到一天一小扫、一月一大扫、一季一整顿,保持室内清洁明亮,家具干净,摆放有序,房前屋后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杂物、无炉灰粪堆,中后院劳动用具摆放整齐,墙体无乱写乱画、乱钉乱挂。

  三、垃圾清运制度

  1、保洁人员负责收集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垃圾车、垃圾桶内的垃圾原则上每天收集一次,利用早晨和下午傍晚的时间进行收集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垃圾池内的垃圾原则上一周清运一次,如有重大检查或垃圾外溢情况时应按要求及时清运。

  四、监督管理及评比表彰制度

  1、村支部书记为本村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农户为具体责任人。

  2、村委会成员和各社社长组成xx村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每月对本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并进行每季一小评、年终一大评的“卫生文明户”评比活动。

  3、采取评选“卫生文明户”的方式对卫生保洁落实较好的农户进行宣传表扬或适当的物质奖励;对卫生保洁落实较差的农户实行张榜公布或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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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全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环境,保障村民身心健康,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相关条例,特制定本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环境卫生管理实行由村党委统一领导,卫生领导小组负责,专业队伍保洁、管理和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相结合的原则。

  二、村内环境卫生实行分级包干和“门前三包”制度,自家房前屋后由村民自己负责保洁,公共场所由专职人员保洁。各农户一日一扫,保持房前屋后及庭院干净整洁,无阴沟积水,无污泥恶臭,不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必须倒入垃圾点,房前屋后物品要堆放整齐,确保做到整洁干净、无垃圾、无污水污物。

  三、爱护房前屋后的绿化苗木、花草。爱护公共设施,严禁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写、乱画。家户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到柴火、家什等屋内收藏,摆放有序。

  四、保持街道清洁,不得向街道乱倒垃圾和乱排污水。

  五、管好牲畜、家禽,实行牲畜、家禽圈养,坚决杜绝牲畜乱放、乱跑现象。

  六、村内餐饮、副食、洗浴、美发等商业网点要经常保持经营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三证齐全,规范经营。

  七、定期对各居民组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及时对不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以及影响村容村貌整洁美观的不良行为进行教育批评,并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恢复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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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创建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防止环境污染,确保村民有个舒适的.生活环境,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希各村民自觉遵守。

  一、村民委员会成立环境卫生保洁领导小组,落实一名分管干部,同时聘请4名专职保洁员,分片区负责卫生的打扫及垃圾的清理工作。

  二、专职保洁员每天上午进行1次卫生打扫,并将各垃圾箱内及其他垃圾搬运到垃圾中转站或填理场,做到日产日清,并对村民进行卫生宣传和监督管理。

  三、村民自己房屋四周卫生包干区要经常打扫,保持清洁无污染物,保持房前房后庭院干净整洁,无阴沟积水,无污泥恶臭,不乱堆乱放。

  四、村民必须自觉把一切垃圾倒入垃圾箱内,不准把垃圾放在垃圾箱旁或倒入河中、河对岸、公路边及其他公共场所。

  五、教育子女不能在公共场所设施上乱涂、乱写、乱画。

  六、绿化管理:按照道路保洁责任区的划区,由各屋场将责任落实到户,对责任范围内的树木花草浇水施肥,确保生长。

  七、本制度自订立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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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保洁员由村委会聘用,服从村委会的管理、分配、指挥。

  2、保洁员日常工作时间:上午7:00——11:00,下午2:30——6:30,一般为上午清理垃圾,下午日常保洁。工作时间着工作服。

  3、保洁员必须按村里划分的责任区,完成好自己的工作任务,清扫保洁率要达到100%,做到每天及时收集垃圾,把垃圾桶内的垃圾送到垃圾池。

  4、保洁员要积极参加乡、村组织的各种卫生突击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保洁员要求辞职时,必须提前一周向村里提出申请,待同意后方可离岗,不得自行找人接替。

  6、保洁员因病、因事暂不能工作时,需自己找人替班,并向村请假,准许后方可离岗,否则另行安排他人接替,按自己离职处理。

  7、保洁员在工作中要注意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8、对未能履行工作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洁员,予以解聘。

  (1)工作不负责任,无故不协助垃圾装车的.;

  (2)不服从统一管理的;

  (3)经检查、考核三次以上保洁标准不达标的;

  (4)身体状况已经不能胜任保洁工作的;

  (5)经常与群众发生争执,负有主要责任的;

  (6)在考核检查表上拒绝签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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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推进我镇“美丽乡村·清洁先行”工作,加强保洁队伍的管理,建立保洁工作及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制定如下制度。

  一、保洁员的聘用

  保洁员由镇环卫部门牵头组织公开选聘,由各办事处作为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经培训后方可上岗。所聘用的保洁员要热心公益、责任心强,服从镇环卫部门和办事处的管理。

  二、工作时间

  每天早上7:30—10:30,下午15:00—18:00。

  三、工具的配备

  由各办事处为保洁员统一配置扫帚、垃圾铲等相应的清扫保洁工具,保障保洁员正常开展保洁工作。

  四、工作内容

  1、保洁员必须按办事处划分的责任片,完成六边一区域(街边、村边、路边、田边、房边、水边,公共区域)的保洁任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堆积物。做到每天及时清洁、收集和清运垃圾。

  2、保洁员要积极参与镇及办事处组织的各种卫生保洁活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保洁员要积极宣传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好处及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引导村民自觉把垃圾分类投放到垃圾箱、桶中,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到不乱扔、乱堆放垃圾。同时,加强对垃圾清运车辆、工具的保管和保养,避免丢失和人为损坏。

  4、保洁员要树立为村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做到不怕苦、不怕累,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要语言文明,以理服人。发现有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等现象,做到文明劝导,主动清扫,对蛮不讲理者,及时报告办事处或镇环卫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5、保洁员在岗期间,保持个人卫生,衣服勤洗勤换,必须穿配发的工作制服。

  五、管理机制

  1、各办事处负责对保洁员进行业务培训、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并做好工资审核发放。

  2、环卫部门要落实公众评议制度,由督察员对保洁工作实效实行“一记二查三评四考”工作制,评议结果与保洁员工资奖金挂钩:

  (1)专人记录:由办事处环卫专干对保洁员每日工作情况进行记录;

  (2)群众抽查:由督察员和群众代表对辖区清扫、清运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3)代表评议:由群众代表根据保洁员记录和抽查记录,对保洁员每季度的工作进行评议;

  (4)镇环卫部门考核:由镇环卫部门综合群众、公民代表意见对保洁员进行季度考核。

  六、请假与离职

  1、保洁员因病或因事外出暂不能工作时,需自行找人替班,并向所属办事处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自行离岗处理。

  2、保洁员辞职时,必须提前半个月向所属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办事处上报镇环卫部门同意后方可离岗,不得自行找人接替。

  3、对未能履行工作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洁员,予以解聘:

  (1)工作不负责任,不按时、按要求清扫、清运垃圾的;

  (2)身体状况不能胜任保洁工作的;

  (3)保洁员考核不称职的。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28

  为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的监督与考核,进一步提高保洁质量,加强对全村保洁员的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一、考核对象:

  村雇用的环卫保洁工作人员。

  二、考核区域:

  村保洁员负责村委会划定的环卫保洁区域。

  三、管理职责:

  1、负责责任区内公共场所、水泥路面的`清扫保洁及道岸两边的垃圾、杂物清除。做到一天一次全面清扫,清扫率达到100%,达到公共场所及路面清爽干净。公共场所周围及道岸两侧无塑料袋、无果皮、无纸团、无杂物。

  2、责任区内垃圾池周围无乱泼乱倒乱堆垃圾杂物现象,并做到垃圾池垃圾及时清运至村垃圾中转站,以便及时运出处理。

  3、保洁人员应爱护环卫设施及工具,大扫帚每月配发一把,铁锹一年配发一把,人力手推斗车由保洁个人保管,如有损坏个人负责维修,以上工具如有丢失,个人负责赔偿。

  4、保洁员因事因病不能正常工作,需向村负责人请假,并协助安排替工人员。

  5、保洁员在工作中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要注意人身安全,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事故等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6、保洁员要发扬团队精神,团结协作,服从管理人员指挥,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清扫、保洁、收集、转运任务。

  四、考核办法

  1、出勤情况(20分):每月按30天计,无故缺勤一天扣5分。

  2、在岗情况(20分):按规定时间上岗,迟到、早退10分钟扣1分,脱岗1次扣3分。

  3、清扫保洁达标(60分):责任区内公共场所、水泥路面及两侧发生一处清扫不干净一次扣1分,发现一处白色垃圾一次扣0.5分,发现零星垃圾、乱写乱画一处一次扣0.5分。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作业,对清扫、保洁、收运质量较差且教育不改的,将给予相应处罚和辞退处理。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29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垃圾治理,集中解决影响农村环境整治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创建宜居乡村,决定进一步深入推进我镇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作,加强各村保洁员队伍管理,提高保洁员的工作素质和思想素质,进一步搞好全镇各村环境卫生,现就保洁员管理制订如下制度:

  一、工作制度

  1、保洁员由镇聘用,村使用,服从镇与村的管理、分配、指挥,原则上每年选聘1次,每半年考核1次。

  2、保洁员必须按村里划分的责任片,完成好自己的工作任务,保洁率要达100%,做到及时收集垃圾,把户用垃圾桶、公用垃圾桶及村庄道路的垃圾送达垃圾池。保洁员要积极参加镇及村组织的各种环境卫生整治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保洁员因病、因事暂不能工作时,需自己找人替班,并向村主干请假,准许后方可离岗,否则另行安排他人接替,按自己离职处理。

  4、保洁员在工作中要注意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5、保洁员要求辞职时,必须提前一周向村里提出申请,待同意后方可离岗,不得自行找人接替。

  二、保洁要求

  1、保保洁员应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完成保洁工作。

  2、对本村村道和排水沟及河道实行巡视性保洁,每星期至少清扫3次。一是村道保洁。做到到无遗留垃圾、无积污,道路面边无杂草,垃圾箱外观和四周保持干净整洁,有移动垃圾箱的,垃圾箱应摆放端正;二是河道保洁。做到无垃圾,特别是建筑垃圾、漂浮物。

  3、垃圾池垃圾及时清运(每周至少3次),清运时应做到无泄漏、无扬尘、无污水流溢。

  三、监督制度

  1、镇政府对全镇各村保洁员的考核采取定期考核、日常随机和村民满意度考核三种办法。一是定期考核:每月开展1次,侧重保洁员工作质量方面,确定保洁员的每月应发工资;二是日常随机考核:侧重群众对保洁员工作满意度方面,确定保洁员的年终考核工资。以日常随机考核为主。

  镇保洁员考核组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村镇规划所、财政所、环保站、纪检、村主干参加,具体负责对全镇各村保洁员的考核,并对每位保洁员的工资的发放提出意见和报镇长审核。

  镇考核组建立举报制度,接受村民对保洁员履职情况的举报和监督,监督电话。

  2、镇政府对保洁员的考核是决定保洁员上级补助工资发放的依据。

  3、考核实行百分制。镇考核组评分权重30分,村两委干部权重30分,村民满意度权重40分,村镇规划所对各村每次考核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收集建册归档。

  4、每季度来,镇财务依据镇长签署的由镇保洁员考核组汇总的.考核情况照册发放。每人每月月预留留150元作为年终考核工资发放。年终考核低于80分的,预留的工资不予发放。

  5、考核细则。定期考核项目及扣分标准,详见《南洋镇村级保洁员考核评分表》。

  四、奖惩制度

  1、镇政府将通过日常随机抽查,不定期检查等形式对保洁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要求保洁员严格遵守工作职责,随时保持村庄干净整洁,同时每年评选先进保洁员。

  2、保洁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收集垃圾,不按规定收集的一次扣款20元,问题严重的扣50元。

  3、镇、村考核组日常随机检查发现保洁员离岗、脱岗的,一次扣保洁员工资50元,三次以上的给予辞退解聘处理;

  4、镇、村考核组日常随机检查发现保洁员责任区内道路、河道有明显垃圾的一次扣50元。

  5、垃圾池满溢、臭气、污水横流、垃圾未及时清运,疏于管理造成成二次污染的,发现一次扣100元。

  6、若遇重大活动需特殊保洁时,不服从工作安排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扣罚每月工资100元。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30

  为了切实搞好我村环境卫生管理,营造一个干净、优美的生活居住环境,提高村民的卫生与健康意识,使卫生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塑造和谐文明新农村的形象,全面发动我村群众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努力争创卫生村,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特制定如下卫生制度:

  第一条:凡在本村居住的村民和驻村企业、事业单位、经商户必须遵守本制度,任何人都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

  第二条:各村户负责各自生活区内和责任地段的花草树木栽植和维护,共同维护门前及周围的'秩序,制止在道路旁乱堆物品、乱设摊点、乱停车辆等不良行为。

  第三条:各村户和单位必须做到庭院整洁,柴草农具堆放整齐,家禽家畜圈养,厨房、住房整洁,窗明干净、物放有序,厕所清洁,无蛛网、积尘、无垃圾杂物、无臭、无蝇蛆、粪便无害化处理,房前屋后路平沟通。

  第四条:村保洁领导小组对全村卫生环境实行主任、副主任、委员分片负责组织群众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治,每周进行卫生大扫除,每一个季度进行一次全村卫生检查。村委会根据卫生评比考核标准进行检查评比。对全年三次卫生大检查连续评为最清洁的农户和单位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不合格的农户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第五条:本制度依据村民自治章程制订,解释权属本村村民委员会。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31

  为了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搞好本村环境卫生管理,促进村容整洁,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使本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经常化,特制订xx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村会委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1、xx村村委会是本村区域范围的卫生责任管理单位,负责对本村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各社建立一个垃圾池,主要收集村民日常生活垃圾,村委会设立垃圾清运小组,定期对各社的垃圾池垃圾进行清运。

  2、村委会要根据本村的道路、居住区、公共区域等区域范围划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专职保洁人员对责任区卫生进行清扫保洁,并安排村干部作为指定监督员进行管理。

  3、清扫保洁人员要服从管理,认真操作、文明清扫,做到不漏扫、不丢段。

  4、村委会要对垃圾收集清运与各社的日常保洁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5、村委会负责每月对责任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及与各社社长对农户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二、农户卫生保洁责任

  1、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坚持做好家庭环境卫生保洁,搞好四旁植树,绿化美化家园。

  2、努力争当卫生文明户、文明家庭。敢于同一切不讲文明卫生、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3、自觉接受村委会监督和邻里监督,强化环境卫生意识,积极协作,为共建和谐生态新农村做贡献。

  4、农户庭院卫生由农户自己打扫,要做到一天一小扫、一月一大扫、一季一整顿,保持室内清洁明亮,家具干净,摆放有序,房前屋后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杂物、无炉灰粪堆,中后院劳动用具摆放整齐,墙体无乱写乱画、乱钉乱挂。

  三、垃圾清运制度

  1、保洁人员负责收集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垃圾车、垃圾桶内的垃圾原则上每天收集一次,利用早晨和下午傍晚的.时间进行收集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垃圾池内的垃圾原则上一周清运一次,如有重大检查或垃圾外溢情况时应按要求及时清运。

  四、监督管理及评比表彰制度

  1、村支部书记为本村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农户为具体责任人。

  2、村委会成员和各社社长组成xx村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每月对本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并进行每季一小评、年终一大评的“卫生文明户”评比活动。

  3、采取评选“卫生文明户”的方式对卫生保洁落实较好的农户进行宣传表扬或适当的物质奖励;对卫生保洁落实较差的农户实行张榜公布或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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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农村垃圾处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通用31篇)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1

  为美化、净化村庄,改善村容村貌,开展生活垃圾的处理,保持村庄道路、河道等公共场所的干净、整洁、卫生,经研究,特制定本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管理制度。

  一、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坚持“村委主导、全民参与,统筹规划、科学治理,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分类处理、资源利用”的原则,实行“户保洁、村收集,统一处理”的模式。

  二、村庄内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维护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对破坏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制止、劝告和举报。

  三、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实行“门前三包”和主要村道保洁员清扫收集的.制度。

  1、保持村容村貌整治有序,无乱设摊点、乱搭乱建、乱贴乱放等行为。

  2、住户按照界定位置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清扫、包卫生、包秩序”。

  3、保持村庄环境卫生整洁,妥善处理规范“五堆”,即“柴堆、草堆、粪堆、沙石堆、垃圾堆”。

  四、村庄内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应保持整洁、完好、安全。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公共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因建设和生产等特殊需要,在公共道路边堆放的沙石、砖块等材料必须经村委会同意,堆放在固定地点,并及时转动,不得长期占用路段。生产和建筑垃圾由垃圾产生的单位和农户负责清运到村委会指定的垃圾池,严禁倾倒道路边和河道里。

  六、禁止下列影响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的行为:

  1、在村庄内乱放畜禽,到处都是畜禽粪便。

  2、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

  3、在公共道路、活动场所内焚烧树叶、垃圾或其他废弃物。

  4、有损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

  七、生活垃圾实行“户保洁,存放垃圾桶(池)内;村收集,统一转运无害化处理”模式,严禁乱扫、乱倒行为。

  八、每个村民必须严格按照《村规民约》的规定,规范自身的卫生行为,对影响环境卫生行为给予一定的处罚。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2

  为进一步妥善处理我乡农村垃圾,改善人居环境,优化农村面貌,促进和谐发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生产生活习惯,着力建设环境整洁、生态优良、乡风文明的新农村。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促进我乡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全力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建设洁净、和谐、宜居的农村环境。

  二、总体要求

  按照“试点示范,逐步铺开,基础先行,不断完善”的思路,20xx年以来,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并大见成效,建成较为完善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群众的环保意识得到全面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和村容村貌明显改善,逐步建成“空间布局合理,环卫设施配套,环境整洁优美,城乡和谐共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工作目标

  1.各村根据实地情况计划修建垃圾池个数,对于垃圾池修建地点应选择公路边以方便垃圾的清运。每个村要设立保洁人员至少2名,有一定数量的收集运输转运设备,有生活垃圾收集分类投放转运的规章制度或村规民约。

  2.实施农村垃圾有序管理,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卫生状况,努力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引导农民快速走上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四、主要任务

  1.集中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按照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的原则,在广泛动员、充分发动群众的基础上,每半月组织学校、村组干部和群众对永花线沿线、农户房前屋后、村庄周围、村组道路的`生活垃圾进行治理,并将清理的垃圾由各村专职环卫人员统一收集处理,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2.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基础设施。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按照需求合理配置垃圾房或垃圾收集中转设施,实行分类收集,形成全面覆盖乡村组的垃圾收集处理网络。

  3.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各村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落实工作人员;负责环境卫生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并承担安全生产责任;负责建立村级保洁员队伍,制定相关制度,实行常态化管理。

  4.建立健全农村垃圾处理制度体系。建立和落实好环卫清扫保洁机制,引导制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卫生管理、垃圾收运等相关制度。通过制定村规民约,规范和约束村民卫生行为,调动农民长期参与积极性,促进保洁工作常态化。制定保洁员管理制度,分发清扫工具,切实发挥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工作积极性。

  五、主要内容

  1.在全乡范围内结合实际配置大型垃圾收集箱和生活垃圾倒放点。

  2.建设生活垃圾收集点,每个村设立保洁员至少2名。根据各村规模和农户居住点分布情况,每个行政村、村民小组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堆放池。

  3.全乡生活垃圾处理实行“户集、村收、乡处理”的模式,由垃圾外包老板安排人员拖运到花江生活垃圾中转站处置。

  4.建立健全环境卫生保洁队伍。由各村负责,建立村组环境卫生保洁队伍,落实村组区域内生活垃圾收集和道路、通道、水域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

  5.合理配备环卫设施设备。由各村负责,按照实际需求,合理配置、安放分类垃圾箩筐、手推式保洁车和移动式垃圾收集箱等设施。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大县城区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2010〕872号),结合田阳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居民、单位在日常生活及为生活服务中产生的废弃物,不包括工程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渣土、泥浆等废弃物以及医疗垃圾、工业垃圾、固体废弃物等。

  第三条

  凡在田阳县城区范围内所有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镇(村)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以及进城设摊销售(收购)货物的摊(货)主,均应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交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以下简称垃圾处理费)。

  第四条

  县建设局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县城环境卫生管理站(以下简称县环卫站)是垃圾处理费的收费主体,具体负责垃圾处理费的收费工作。

  第五条

  城市生活垃圾必须使用环卫专用车辆运输,未经县建设局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运城市生活垃圾到垃圾中转站和垃圾处理场以及设置消纳垃圾场地。

  第二章 收费标准及征收方法

  第六条 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按田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征城市垃圾处理费的通告》执行。采取直接收取或委托代收的方式。

  第七条 居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征收方法:

  (一)常住居民按每户7元/月标准计收(沿街居民户所经营或出租的门店,垃圾费另按标准计收),由居民按月到指定的收费处缴费;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居民住户,经县环卫站核定户数,由小区物业管理机构代收后按月向县环卫站交纳;也可提前按季度、半年、全年缴纳。(下同)

  (二)暂住居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按每人2元/月标准计收,由用人单位(业主)或房屋出租的单位、出租户负责到指定的收费处交纳。暂住人口居住不足15天按半月计收,超过15天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

  第八条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办公产生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

  按办公间数每间3元/月标准计收(其他项产生的垃圾另按收费标准计收);经县环卫站核定间数与垃圾量,双方签订垃圾收费协议,各单位在当年的六月底前到指定的`收费处一次性jiao清全年应交的垃圾处理费。

  第九条

  餐饮娱乐业、家禽饲养、屠宰加工业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以箩计收,每箩3.3元/次(一箩为25公斤,不足半箩(12.5公斤)的减半收费,半箩以上按一箩计收),经县环卫站核定垃圾量,双方签订垃圾收费协议,由业主按月到指定的收费处缴纳。

  第十条

  餐饮娱乐业以外的经营性服务企业门面、个体经营户(含医疗门诊)的商铺垃圾处理费标准和方法:按经营铺面(店面)面积计收。30㎡以下收16元/店●月;30~50㎡(含50㎡)按0.52元/㎡●月计收;51~100㎡(含100㎡)按0.48元/㎡●月计收;101㎡以上采取协商核定计收。以上计收标准经县环卫站核定,由经营业主按月到指定的收费处缴纳。同一个经营者有多个铺面的分别按上述面积计收。

  第十一条

  宾馆、饭店、招待所、旅社(店)、医疗单位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按床位计收,每床位2.00元/月(不含餐馆娱乐业和医疗垃圾),经县环卫站核定,由单位或业主按月到指定的收费处缴纳。

  第十二条

  街道摊点、临时摊点、流动摊点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按摊(点)计收,每摊(点)1.00~2.00元/天(具体由县环卫站按不同类别在此幅度内计收),经营数量达1吨以上的按5.00元/吨●天计收,由县环卫站每天派员收取。

  第十三条

  长、短途客车、各种进城务工车辆的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和方法:长、短途客车按实际核准载客每座位1元/月计收;各种进城务工车辆按10元/月●辆计收;费用由车主支付,经县环卫站与车主核定座位数,委托各运输企业代收后按月向县环卫站交纳。

  第十四条

  各类市场、商场、生产加工企业(不含工业、医疗、固体废物)、厂矿、村(屯)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按吨计收,委托县环卫站清运的按80元/吨计收,自运的按50元/吨计收。

  第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委托县环卫站清扫保洁单位内(外)部卫生责任区和个人场(所)地的,按0.5元/㎡●月计收。

  第十六条 建筑场地、交通事故、运输等遗撒污染等一次性清理冲洗,按5.00元/㎡●次计收,超过50㎡以上的可与县环卫站协商计收。

  第十七条 自配垃圾桶的单位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

  按每桶240.00元/月计收(每桶容量0.28立方米,重量100公斤)由县环卫站每天派车清运一次,经县环卫站与单位确定桶数,单位按月到指定收费处缴纳。

  第十八条 未纳入上述收费范围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参照以上相类似的收费标准计收,由县环卫站与发生垃圾的单位或个人协商计收。

  第三章 实行垃圾处理费减免制度

  第十九条 部队、义务教育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按80元/吨或240元/月●桶,减半收取。

  第二十条 低保户、残疾人、夫妻双方均下岗失业的居民,按每户5元/月计收;

  第二十一条 下岗职工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当事人,垃圾处理费按实际征收的85%计收。

  第二十二条 五保户、烈属户、孤寡老人免交垃圾处理费。

  第四章 收费工作管理与处罚

  第二十三条垃圾处理费交纳对象的情况如有变动的,应及时向环卫站申请复核,以便调整缴纳标准。

  县建设局要经常对县环卫站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复核,对有误的应该予以纠正。

  第二十四条

  下岗职工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当事人持《下岗证》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低保户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金领取证》,残疾人持《残疾证》,夫妻双方均下岗失业的居民户、下岗或失业人员单身家庭户持《下岗证》或《失业证》和《户口簿》,五保户、孤寡老人持《社区居委会证明》,烈属持县民政局出据证明,经所在社区居委会核准后,由社区居委会统一到县建设局审批;经县建设局审批核发垃圾处理费减免凭证后,可以减征或免征垃圾处理费;未经批准,按规定标准征收;县建设局每年12月20日—30日审批一次。

  第二十五条 收费单位和收费人员实行亮证收费,收取垃圾处理费应当出具收费票据。

  第二十六条 所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应当全额上缴县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县建设局、县环卫站会同有关部门对垃圾处理的各种作业服务的实际费用和编制预算进行审核后,按规定报请县财政局审批拨款。

  第二十七条 对委托代收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允许从其代收的垃圾处理费中提取7%的手续费。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交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县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查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57号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并依法催缴。

  第二十九条

  县环卫站必须建立交费户的相关档案,切实加强垃圾处理费收费工作的管理,做到应收的不漏,应免收的不收。县环卫站每季度分别向建设局、价格、财政部门报告垃圾处理费的收支情况。

  第三十条

  县物价、财政、审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垃圾处理费收取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乱收费、该收不收、不该减免乱减免和不按规定列支使用垃圾处理费的,要依法查处。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县城区周边村(屯)以及各乡(镇)可根据当地实际参照实施。

  第三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十月一日起实施。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4

  为不断巩固村庄环境整治成果,持续提升村庄环境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镇党委研究制订的《20XX年度全镇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和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村庄环境整治长效管理专项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以自然村为基础,以行政村为单位,整体推进、综合整治、全面提升。

  二、考核内容

  1、基础设施建设(10分)。按照党委、政府总体要求和各村年初确定的工程项目,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得全分。完不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2、长效管理制度落实(20分)。具体做到“五有标准”。即有长效管护队伍,按照每300人左右配备村庄管护人员1人(4分);有长效管护设备设施,配备垃圾桶(池)、清扫工具、垃圾车(4分);有垃圾处理途径,因村制宜,按填埋点远离村庄不低于1.5公里的要求,合理确定垃圾集中填埋场,并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4分);有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定期考核奖惩、人员责任包干区公示、限制整改通知、群众评议等制度(4分);有长效管护职责,与管护人员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管护要求、落实管护责任(4分)。

  3、村庄垃圾集中收运(15分)。建立垃圾清运保洁员队伍,落实责任及工资报酬,签订保洁清运合同,垃圾及时清扫、收集、转运,上述措施有一项未落实扣5分。

  4、村庄河道管护(15分)。落实村庄河道保洁员、保洁责任及工资报酬,做到村庄河道沟塘岸边无垃圾,水面无水生植物和漂浮物,桥头及码头无杂物,河道保洁率达95%。有一项不落实扣5分。

  5、村庄绿化管护(15分)。对村旁、宅旁、河旁、路旁以及村口、庭院、公共活动场所等进行绿化美化,并落实绿化养护人员、管护责任及工资报酬。保持植物长势良好,无大片死株、缺株,及时清理绿化带内杂物。上述措施有一项不达标扣5分。

  6、村庄卫生保洁(15分)。落实村庄卫生保洁、保洁责任及工资报酬,做到村庄道路整洁;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池)周边无漫溢;公厕地面无杂物,定期冲刷蹲坑坑道,无积存、无异味。上述有一项不落实扣5分。

  7、公共设施维护(10分)。落实维护人员、维护责任及工资报酬。做到村庄桥梁完整无损、交通畅通;路灯设施、健身器材常年保养与维护;村便民服务中心设施齐备,村务公开栏整洁常新;电力、电信、有线电视“三线”整治有序;村庄供排水设施安全顺畅。上述有一项不落实扣2分。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5

  1.1目的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城乡统筹,科学指导和引导村庄整治,切实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镇规划标准》、《村镇规划编制办法》和《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导则。

  1.2规划任务

  村庄整治规划的基本任务是,在村庄总体规划所确定的村庄规划建设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村庄整治的建设规模、范围和界限,对村庄建设进行综合布局与规划协调,具体安排村庄住宅和供水、供电、道路、绿化、环境、排水等以及其它配套设施建设,为村庄居民提供切合当地特点、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居环境。

  1.3规划依据

  1.3.1乡(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3.2县或(乡、镇)域村庄布点规划;

  1.3.3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1.3.4村庄总体规划;

  1.3.5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

  1.4规划编制原则:

  1.4.1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区位条件和资源条件等,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综合部署村庄的各项建设。

  1.4.2有利于发展农业生产,方便生活,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1.4.3合理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充分利用丘陵、缓坡和其它非耕地,推进节能省地型村庄建设,避免铁路、重要公路和高压输电线路穿越,避免沿公路展开布局。

  1.4.4处理好近期与远景发展,改造与新建的关系,突出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引导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村人口在村庄集中居住,鼓励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农村人口进城镇居住就业,推进城镇化进程。

  1.4.5保护农村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避开山洪、风口、滑坡、泥石流、洪水(或海水)淹没、地震断裂带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地段,避开自然保护区、有开采价值的地下资源和地下采空区。

  1.4.6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

  1.5规划范围和村庄规模

  规划范围指行政村或自然村范围。整治村庄的人口规模大于200人(或50户以上)的大、中型基层村和中心村;新规划建设的村庄规模应尽可能超过200人以上。

  1.6规划的制定

  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由具有规划编制资格的单位具体承担。

  1.7规划审批实施

  村庄整治规划应当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二章规划的主要内容

  2.1村庄整治规划的分类

  2.1.1村庄整治规划分为改建扩建型和新建型村庄规划。

  2.1.2改建扩建型村庄:现有一定的建设规模,便于组织现代农业生产,具有较好的.或可能形成较好的对外交通条件,拥有值得保护利用的自然或文化资源,具有一定的基础设施并可实施更新改造,村庄周边用地能够满足改建扩建需求。

  2.1.3新建型村庄: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确需规划建设的村庄,如移民建村、迁村并点及其他有利于村民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而新建的村庄。

  2.2村庄整治规划的要求

  2.2.1改建扩建型村庄:应妥善处理新旧村的建设关系,积极推进旧村的改造和整治,合理延续原有的空间格局,有序建设新村,形成合理有序的空间结构。旧村改造要重视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资源,挖掘其文化内涵,体现地方特色;对现有建筑进行质量评价,确定保护、整饰、拆除的建筑,注意保护原有村庄的社会网络和空间格局;加强村庄绿化和环境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提高村庄居住环境质量。村庄扩建要与原有村庄在社会网络、空间形态、道路系统等方面保持良好衔接,在建筑风格、景观环境等方面有机协调;在原有基础上沿1—2个方向集中建设,避免无序蔓延,尽量形成团块状紧凑布局的形态;统筹安排新旧村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2.2.2新建型村庄:应与自然环境相和谐,用地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设施配套完善,环境清新优美,充分体现浓郁乡风民情和时代特征。

  2.3用地标准

  2.3.1新建型村庄规划,其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宜控制在80~100平方米之间;

  2.3.2改建扩建型村庄规划,其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以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水平,根据《村镇规划标准》的级别和允许调整幅度确定。

  2.3.3村庄规划中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道路广场、绿化及其它用地(生产建筑、仓储、公用工程用地)所占比例:居住建筑用地占55~70%、公共建筑用地占6~12%、道路广场用地占9~16%、公共绿地2~4%、其它用地占5~10%。

  2.4公共设施规划

  2.4.1公共设施包括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卫生、行政管理等公益型公共设施和日用百货、集市贸易、食品店、粮店、综合修理店、小吃店、理发店、娱乐场所、物业管理公司、农副产品加工点等商业服务型公共设施。

  2.4.2布置原则:配套水平与村庄人口规模相适应,并应与村庄住宅同步规划、建设和使用;公益型公共设施宜集中布置,形成村庄公共活动中心;应结合村庄公共设施中心或村口布置公共活动场地,满足村庄交往活动的需求;小学应按人口和服务半径及其它要求进行布点。

  2.4.3配套指标:按每千人1000~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

  2.5住宅规划

  2.5.1原则:应以双拼式、联排式为主,积极引导公寓式住宅建设。应遵循适用、经济、安全、美观、节能的原则,推广新型节能型建筑材料;应适合农村特点,体现地方特色;应避免单一、呆板的布局方式;人畜分离。

  2.5.2标准: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xx0平方米。

  2.5.3住宅日照间距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尽可能南北朝向,尽量避免东西向布置。房屋间距旧村改造不得小于南侧建房高度的0.7倍,新村建房不得小于1.0倍。山墙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2米(属消防通道的还应满足消防要求)。

  2.6基础设施规划

  2.6.1道路交通规划

  主要道路:红线宽度10~14米,建筑控制线16~20米;

  次要道路:红线宽度6~8米,建筑控制线10~12米;

  宅间道路:红线宽度2~5米;

  主、次道路间距宜为120~300米;

  注意配置公共停车场。

  2.6.2给水工程规划

  给水工程规划包括用水量预测、水质标准、供水水源、输配水管网布置等;用水量应包括生活、消防、绿化、管网漏水量和未预见水量。

  2.6.3排水工程

  排水工程规划包括确定排水体制、排水量预测、排水系统布置、污水处理方式等。

  村庄排水体制一般采用合流制,有条件地区可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量应包括污水量和雨水量。污水量按生活用水量的75~90%计算;雨水量参考邻近城市的暴雨强度公式计算。

  2.6.4供电工程规划:包括确定用电指标,预测用电负荷水平,确定供电电源点的位置、主变容量、电压等级及供电范围;确定村庄的配电电压等级、层次及配网接线方式,预留配电站的位置,确定规模容量。

  2.6.5电信工程规划:包括确定固定电话主线需求量及移动电话用户数量,预留邮政服务网点和建设移动基站的位置。

  2.6.6广电工程规划:有线电视、广播网根据村庄建设的要求应尽量全面覆盖。有线广播电视管线原则上与村庄通信管道统一规划、联合建设。村庄道路规划建设时应考虑广电通道位置。

  2.6.7能源利用: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积极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型能源。

  2.6.8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确定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积极鼓励农户利用产生的有机垃圾作为有机肥料,实行有机垃圾资源化;结合农村改水改厕,逐步提高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普及率,推广水冲式卫生公厕。

  2.6.9消防规划:村庄按规范设置消防通道,主要建筑物、公共场所应设置消防设施。

  2.6.10防洪规划:按二十年一遇以上标准,安排各类防洪工程设施。

  2.7竖向规划

  村庄竖向规划包括地形地貌的利用,确定道路控制高程、建筑室外地坪规划标高等。

  原则: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减少土方工程量;满足排水管沟的设置要求;符合各种场地的适宜坡度;利于建筑布置与空间环境设计;自然坡度大于8%时,宜选用台地式;建筑场地标高应与道路标高相协调,高于或等于邻近道路的中心标高。

  2.8景观环境规划

  2.8.1原则:重点加强村口与公共中心的景观环境建设,营造标志性景观效果;合理利用特殊地形地貌,形成地方特色;结合民俗民风,展示地方文化,体现乡土气息。

  2.8.2建筑风貌规划:根据村庄整体风格特色、居民生活习惯、地形与外部环境条件、传统文化等因素,确定建筑风格及建筑群组合方式;村庄建筑风格应整体协调统一,并能体现地方特色;住宅应以坡屋顶为主,尽量运用地方建筑材料,形成较鲜明的地方特色;各类公共建筑除满足功能要求和方便人的活动外,必须与村庄环境相协调,注重特色空间的营造;新建建筑应强调与原有建筑风貌的协调。

  2.8.3绿化系统规划:充分利用现状自然条件基础,尽量在劣地、坡地、洼地布置绿化,植物配置宜选用具有地方特色、易生长、抗病害、生态效应好的品种。

  2.8.4河道景观规划:尽量保留现有河道水系,并加以整治和沟通,保持岸线自然走向,采用斜坡形式,并与绿化相结合。河道设计应满足防洪和排水要求。

  2.8.5环境小品设计:包括场地铺装、围栏、花坛、园灯、座椅、雕塑、宣传栏、废物箱等。场地铺装,形式应简洁,用材应乡土化,利于排水;围栏设计要美观大方,宜采用通透式;路灯、指示牌、废物箱等风格应统一协调;各类小品主要布置于道路两侧或公共空间,尺度适宜,结合环境场所要求,采用不同的手法和风格,营造丰富的村庄环境。

  第三章村庄整治的技术文件要求

  3.1专项规划编制要求

  以上各专项规划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并和取舍。

  3.2技术文件要求

  3.2.1进行村庄整治的规划,基本成果要求是“三图三表一说明”(现状图、规划图、设施图、村庄用地汇总表、主要指标表、行动计划表、说明书)。

  3.2.2现状图。比例尺1:500~1:1000,现状图应标明自然地形地貌、河湖水面、道路、工程管线等,各类建筑的范围、性质、层数、质量等。

  3.2.3规划图。比例尺1:500~1:1000,规划图纸要标明硬化道路、宅前小路、排水沟渠、公用水塘、集中供水、公共活动场所、公共绿地、集中畜禽舍圈、保留民房、保留祠堂、拆迁民房、违规民房、公共厕所、垃圾集中堆放点等。新增加的建设用地必须明确标明四至范围,并指出其属性,包括村外散户迁建、村内拆迁新建、新增本村村民宅基地等。数量较多的村外整村迁建应明确规定拟迁建的村名和户数。

  3.2.4设施布置图。比例尺1:500~1:1000,设施图应标明道路红线位置、横断面、交叉点坐标标高,给水管线走向、管径、主要控制标高,排水沟渠的走向、宽度、主要控制标高,配电线路走向和有线电视线路,以及其他有关设施和构筑物的位置等。

  3.2.5主要指标表。包括村庄人口、村庄户数、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建筑面积、农房拆除率、农房保留率、道路建设或硬化面积、改建沟渠长度、保留空地(含自然状况与绿化用地)、集中的畜禽圈舍建设面积等。

  3.2.6行动计划表。包括整治项目清单、项目具体内容、投资额、政府补助情况、项目用工量、村民申报类型、村民选择程度,开工和完成时间等。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6

  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建设长效管理制度,是确保农村环境长治久洁的关键,也是解决农村环境工作治难巩固更难的关键。根据我村创建20xx年度“清洁家园”考核标准要求,现将村庄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制度规范如下:

  一、村庄环境建设长效管理制度的四项基本原则

  1、以着眼长远,注重长效为原则。

  2、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思想,切实把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抓紧抓好的原则。

  3、以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建设与管理相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相结合原则。

  4、能有效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和保护生态为原则。

  二、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制度

  1、道路保洁制度。

  (1)成立道路保洁小组,增加道路保洁人员,主要负责本村区域内进村路段,自然村路段及村内居民区、公共活动区及场所的卫生清扫、垃圾收集、清运工作。

  (2)全面推进垃圾袋(桶)装化,每家每户发放一只垃圾桶,保证做到垃圾不出门。

  (3)实行每天一至二次的上门收集,保证各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于重要、敏感地段要反复清。

  (4)道路地面要做到无垃圾、无杂草、无堆积物、无积水。村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道路保洁标准执行。

  (5)实行8小时巡回动态保洁制度。

  2、河道保洁制度。

  (1)成立河道保洁小组,增加河道保洁人员,对河面、两岸实行全方位保洁。

  (2)河道保洁做到:河面无杂草、无漂浮物,河中无各类垃圾、无堆积物。

  (3)加强对河道的日常管理,要消灭各类污染源,制止群众乱倒垃圾行为。

  (4)加强河道两岸绿化的维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

  (5)加强河道水质的管理,制止乱清洗等不文明行为。

  3、公厕保洁制度。

  (1)公厕保洁员,要严格按照下列保洁标准,对公厕实行全方位保洁。

  (2)每天清扫不少于两次,实行8小时动态巡回保洁。

  (3)用药物开展不定期的灭蚊蝇活动。

  (4)定期做好抽粪工作。

  三、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制度

  本村区域内的住宅、各类活动场所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

  1、包卫生:对于随地吐痰,乱倒生活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果壳、乱张贴、乱涂乱画等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止;禁止各类运输车辆沿途抛撒各类垃圾和建筑材料,卫生保洁员要加强管理,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监督;负责清扫自家门前路面,清除各类污物,对阳台和庭院及时整理,保持房前屋后整齐、清洁、有序。

  2、包秩序:积极参与管理保护公共设施工作,对于门前乱搭建、乱设摊点、乱停车辆、乱堆杂物,以及打架斗殴、影响村容环境和扰乱社会秩序等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3、包绿化:按村里有关要求完成各自的绿化任务,并管理维护好自家的花草树木,禁止毁坏、攀折花草树木的行为。

  4、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各家各户都要自觉履行义务,保持门前整洁。村将“门前三包”工作纳入今年镇、村开展的“最清洁户”评选活动之中,届时将给予必要的物质和精神的奖励。

  四、建立“义务劳动日”制度

  由村确定一年内不少于2次的全村“义务劳动日”,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学生开展“全村卫生大清洁”活动,并组织人员对卫生“死角”进行义务清扫;动员村民适当承担相应的卫生保洁义务,共同实现村庄环境美化、农户庭院洁化、村容村貌优化的'目标。

  广大村民是村庄环境建设的直接受益者,也是建设的主体。因此村庄的环境建设和维护就必须要有全体村民的共同参与,并自觉遵守长效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文明生活习惯,养成“既爱护小家,又保护大家”的公共卫生意识,共同努力把孙家沟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庄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7

  为深入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根据我镇《关于20xx年度全镇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20xx年村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要求,特制定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以自然村为基础,以行政村为考核单位,整体推进、全面整治。对已创建达标的行政村,要围绕长效管理,抓巩固、抓提升。朝阳庄村要确保通过省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试点村考核验收,孙王村、薛杨村、茅山北村、姜太村等4个行政村,要对照“一星级康居村”和环境整洁村创建标准,确保通过考核验收。

  二、考核内容

  1、为民办实事(15分)。按照党委、政府总体要求和各村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管理,完成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得全分。完不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2、长效管理制度落实(25分)。具体做到“五有”:即有人员,每500人配备村庄保洁员1人(5分);有合同,与保洁员签订书面合同,落实管护责任、工资报酬、奖惩措施(5分);有责任,村明确专人负责村庄环境管肪,落实岗位责任,巩固创建成果(5分);有考核,村与村庄保洁员、村庄环境管护员进行考核,每季一次,并有考核记录(5分);有效果,运行有效、管护到位、群众满意(5分)。有一项不达标扣基准分。

  3、村庄垃圾集中收运(15分)。建立垃圾清运保洁员队伍,落实垃圾填埋场和保洁员责任制,签订保洁清运合同。生活垃圾及时清扫、收集、转运。上述措施有一项未落实扣5分。

  4、村庄河道清洁(15分)。落实河道保洁员及保洁责任制,做到村庄河道岸边无垃圾,水产无水生植物和漂浮物,桥头及码头无杂物。河道保洁率达95%以上,有一项不落实扣5分。保洁率按达标标准加减分。

  5、村庄绿化、亮化、美化(15分)。村旁、宅旁、河旁、路旁以及村口、庭院、公共活动空间等绿化美化,并落实绿化管护人员和管护责任制作;村庄道路硬质化,并合理配套照明措施;村庄房层墙面等无乱画乱贴;村庄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电力、电信、有线电视“三线”整治有序。上述措施有一项不达标扣3分。

  6、卫生厕所普及(15分)。完成确定所户改厕任务,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以上(5分);加强公厕管理,落实保洁人员及保洁责任制(5分);无露天粪坑(5分);卫生厕所普及按标准加减分。公厕管理不到位扣5分。发现一处露天粪坑扣1分。

  7、对往来已创建达标的5个行政村,通过市复查、验收的得全分,对今年按标准创建5个行政村并通过市考核验收的'得全分,凡未通过市验收的,对照考核项目按比例增减得分。每项加减分不超过基准分。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8

  为进一步加强村内绿化的管护管理,确保村庄的环境优美、整洁,为广大村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现制定如下的村庄绿化管护制度:

  一、村内绿化建设和管理,由村民理事会负责,并按新农村建设规划组织落实。

  二、各户房前屋后的绿化花卉、树木、果树由各户负责管护,保证其成活,并及时进行施肥、浇水、修枝、除虫,保证绿化生长正常,长势茂盛。果树收获归各户所有。

  三、村内公共场所的绿化设施由村保洁员负责管理,及时进行施肥、除草、浇水、修枝、除虫,保证绿化生长正常,长势茂盛。同时,确保绿化花卉无杂草、无枯枝烂叶、无垃圾污物。所需费用从村内集体经济收入中列支。

  四、加强村民植绿、爱绿、护绿的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素质。对村民损绿、毁绿的'不良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并恢复绿化,并在全村进行通报。

  五、鼓励村民在村内空地、宅基地建设“四不园”(小果园、小菜园、小花园、小公园),不断提升村庄美化绿化水平。

  六、村民理事会不定期开展绿化管护检查评比,实行每季度通报一次,对表现优秀的通报表扬,对绿化管护不到位的进行批评教育,在年终按评比的情况评出先进户进行物质奖励。

  为了加强村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切实加大对村庄绿化的管理力度,确保村庄环境优美、整洁,为广大村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决定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村庄绿化建设与管理由村集体按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要求组织落实,并由专人负责。

  二、每年投入一定数量的绿化经费,在确保区域逐年扩大的基础上,适当加大绿化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投入。

  三、道路绿化、居民绿化、公共绿化有序地进行。逐年增加绿化面积,提高村庄绿化覆盖率。

  四、种养结合,加强绿化场地后的浇水、锄草、杀虫和绿化带灭鼠工作,做到精心种植,精心养护,提高成活率。

  五、提高绿化建设与设计造型水平,努力建设适合人文环境的高质量、高品位的绿化景点。

  六、加强植绿、爱绿、护绿方面的宣传教育,加大对损绿、毁绿方面的惩治力度,提高居民群众的爱绿、护绿意识。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9

  为了搞好村容村貌建设,提高我村品位,从根本上治理脏、乱、差现象,进一步美化卫生环境,确保我村干净、整洁、卫生。特制定清扫保洁卫生管理制度。

  一、道路清扫标准

  1、村域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以户为单位进行清理。

  2、清扫保洁要达到“四净”“四无”;四净:道路石边净、花带周边净、雨污水口处净、果皮箱里外净四无:无塑料袋、无丢堆漏扫、无污水漫滥、无乱倒垃圾。

  二、清扫保洁处罚环境整洁小组每天对村域范围进行定期不定期巡回检查。

  1、组责任区内出现堆积垃圾,以及恶臭气味的垃圾对该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小组在小组会议上提出批评。

  2、对农户家里出现环境卫生情况的.,要求其讲卫生搞好,限期整改。

  三、工作纪律

  1、清洁工在工作期间,要文明清扫卫生,坚决不做有损环卫形象的行为。

  2、任何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事情坚决杜绝其发生。影响村容村貌的事情坚决杜绝其发生。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10

  为深入推进全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农村环境整洁,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管理机制

  1.领导机构。成立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县委专职副书记任副组长,县政府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爱卫办,由县政府办联系农业工作的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2.工作机构。将县爱卫办与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并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电视台、县爱卫办等部门抽调人员,负责全县农村环境卫生的督查考核等工作。为确保县爱卫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县爱卫办主任兼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并配置两名副主任。各乡镇成立3-5人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3.部门职责。每个县直单位实行联系帮扶村。实行县、乡、村、组四级干联系制度,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层层包干负责制,推行党员户“一帮十”及“十户联长制”。县直单位领导每月下乡指导不少于一次,每年组织所有联系单位召开帮扶专题会议。并将县公路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等单位纳入重点考核范围。

  4.队伍建设。组建3-5人的村级保洁队伍,在保洁员聘请上优先考虑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及五保户,各村与保洁员签订协议,对保洁员定岗位、定路段、定责任、定标准,县、乡两级进行备案。各乡镇制定村级保洁员管理制度,保洁员每天到组签到一次,包组干部每三天到组签到一次,村支书每五天到组签到一次。实行一级一级监督。乡镇定期组织保洁员进行培训,让保洁员成为村级卫生监督员、宣传员,强化保洁员的责任意识。保洁员工资发放与日常检查考核挂钩,实行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相结合,凡是在全县考核中低于一定分值的,或在暗访中脏乱差现象严重的,该村保洁员工资由县财政代扣不予发放。保洁员未正常上岗的处以一定罚款。年终对全县优秀保洁员进行表彰,实行奖优罚劣。

  二、宣传教育机制

  1.集中宣传。制作垃圾分类及整治成效专题片,分别组织乡镇、村组干部和村民集中观看专题片。各乡镇至少安排一台巡回宣传车,下乡入村进行巡回宣传。利用乡镇赶圩日人员集中,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知识入户率。在各中小学校的主题班会上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知识宣传,通过学生影响、带动家长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

  2.入户宣传。印制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宣传挂图、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分类小常识及门前三包责任书,发放到每户农户,并要求张贴在家里显眼位置。驻村干部及中小学教师利用晚上时间上门入户,指导农户进行垃圾分类,促使群众自觉参与环境卫生整治。

  3.阵地宣传。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县电视台、永兴手机报等媒介,宣传工作成效,树立先进典型。各乡镇、村组设立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宣传栏,既宣传卫生知识,也公布每月检查考核情况。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编发工作简报,打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信息共享、经验交流、成果展示的平台。

  4.活动宣传。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卫生户、优秀保洁员、清洁户评选抽奖、送戏下乡等活动,在全民中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教育,在全县上下形成“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良好氛围。全县每月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点评会,每年召开一次总结表彰大会。各乡镇每月召开不少于两次的座谈会、点评会或观摩会。各村每月定期组织村民小组长、党员及村民代表召开专题会。

  三、经费筹措机制

  1.县财政保障经费。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资金不少于XX万元。其中乡镇按照类别每季度安排以奖代投资金3-5万元;每个行政村每年安排基础设施费用2-3万元、保洁员工资1.5万元;年度被评为省、市、县级卫生村的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0.5万元。

  2.乡镇自筹经费。多方筹集资金,农村环境卫生资金专帐,用于环卫基础设施改善、对村组以奖代投和驻村干部的奖励。

  3.收取保洁卫生费。出台村规民约,根据村组实际情况,按5-10元/户·月的`标准收取卫生保洁费;对红白喜事按100-200元/次收取卫生保洁费。费用由村组干部或卫生理事会上户收取,专项用于村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4.企业帮扶资金。调动辖区企业的积极性,实行企业包干帮扶村制度,每个企业每年给予所包干村组一定的环境卫生整治专项经费,该费用全部入乡镇财政账户,实行专款专用。

  5.村集体资金。有集体经济来源的村,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6.社会捐助资金。各村通过积极主动联系村籍企业主和知名人士,捐助环境卫生整治经费并实行专款专用。

  四、设施管理机制

  1.设施配备。各乡镇及村根据实际需要添置相应的环卫设施。乡镇政府所在地添置垃圾池、大垃圾桶、垃圾斗车、洒水车、垃圾清运车、环卫巡逻车等。村级配置垃圾池、垃圾桶、焚烧池、人力托运车、洋铲、铁钳、小喇叭、割草机、喷雾器等。做到户有垃圾桶和焚烧池,村有垃圾收集车或垃圾池,乡有垃圾运输车和垃圾填埋场等。

  2.设施管护。发放给农户的“一池四桶”由农户负责管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村组公用环卫设施由各村负责管理维护,配置给保洁员的设施所有权归村委会,保洁员负责日常管护。聘请专业保洁公司的,环卫设施所有权归乡镇,在承包期间,环卫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用油等由承包方负责。外包租用的,由承包方负责管理维护。

  3.责任主体。各乡镇制定环卫设施管理制度,明确环卫设施购买数量及种类,实行造记登记。确定责任人,制定对环卫设施管护不力所采取的惩罚措施。如发现农户将发放垃圾桶或焚烧池挪作他用的,以教育为主;对破坏垃圾池等环卫设施的,照价赔偿或维修好;因管理不善丢失、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环卫设施由责任人自行购买补足。

  五、垃圾清运机制

  1.户集、村收、村处理。农户严格按照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进行分类,对不能自行处理的垃圾定点投放到不可回收垃圾池,由村委会定期安排清运车辆进行清运。或由农户自行在家把垃圾分好类,垃圾清运实行外包,由承包人员定期上门集中收集垃圾直接拖至填埋场进行处理。

  2.户集、村收、乡(镇)处理。垃圾清运实行承包制。乡镇与专业队伍合作将垃圾清运工作整体外包。或由乡镇购买垃圾清运车,支付清运人员工资,巡回定期清运各村垃圾。

  3.分类减量、就地处理。对于一些比较偏远的村组,集中处理难度大、成本高,则由各村农户自行做分类减量处理,并将有害垃圾定点存放,定期由乡镇统一负责处理有害垃圾。

  4.专业公司处理。通过建设垃圾处理系统,居民在家中对垃圾进行源头分类,分类投放到垃圾收集亭,由专人将垃圾转运至垃圾中转站,采用专业的垃圾车辆将其运送至相对应的垃圾终极处理站,并进行分类处理。

  六、督查考核机制

  1.督查方式。坚持定期督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考核组每月开展一次集中检查,采取抽签形式随机抽查,对各乡镇及村组卫生进行计分排名。县爱卫办平时开展不定期抽查,全面掌握农村环境卫生情况和保洁员履职情况。县领导平时随机督查,并纳入每月的考核计分。

  2.督办方式。对在定期考核与不定期抽查中,发现村级卫生较差的村组由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下发整改意见书。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由县纪委下发督办卡。对重大问题由县委书记下发书记督办令。

  3.结果运用。推行每月一考核、一排名,每季一通报,一点评、一奖惩,考核结果作为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每季度按照乡镇类别分别给予以奖代投资金3-5万元,对排名前三名的另奖励对等标准的以奖代投资金,排名后三名且低于85分的取消以奖代投资金。

  各乡镇实行乡镇干部包村,每月在全县考核前对各村组织考核,考核成绩与驻村干部及村干部绩效工资进行挂钩,每月对排名前三名和后三名的村处以1000-XX元的奖罚。各行政村以组或自然村为单位、户为责任人,制订卫生评比标准,并推行最清洁户与欠清洁户评比。实行抓两头,促中间,每月对组及农户开展卫生评比。最清洁户评比户数约为全村户数的5-10﹪,最清洁户与欠清洁户的评比结果在宣传栏中公示,对最清洁户奖励洗衣粉、牙膏等日用品以资鼓励;对欠清洁户进行劝导教育,情节严重者按村规民约处以相应数量的罚款或以劳代罚。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11

  一、保持村容村貌卫生整洁,人人有责,人人参与。

  二、农户保洁:做到一日一小扫,一月一大扫,一季一整治,保持房前屋后及庭院干净整洁,无阴沟积水,无污泥恶臭、不乱堆乱放。

  三、农户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到柴火、家什等屋内收藏,屋外物品做到摆放有序。

  四、农户垃圾清理:农户垃圾须装入袋中定期投放到村中垃圾池、垃圾池内垃圾由村保洁员集中清运到指定的垃圾填埋。

  五、各户管好自家牲畜、家禽、做到牲畜、家禽圈养不乱跑。

  六、教育子女不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写、乱画。

  七、门前三包,对于农户门前道路及卫生区有村委负责,划分责任区落实到户。门外不得堆积粪肥、秸杆、砖土等垃圾杂物,农户对自己责任区内的树木、花草负责养护。对保洁养护不到位的农户,有村保洁员和村干部共同监督批评,督促其经常保洁。农户应自觉保持庭院周围干净、整洁。

  八、集中治理:由村委牵头组织农户每月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

  九、检查评比:由村委会组织评比,每月一小评、每季一大评,年终一总评,对落后的`卫生监督员及农户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年底对表现突出的卫生监督员和农户、授予“文明卫生(监督员)”户荣誉称号。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12

  一、巩固村庄整治成果,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确保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

  二、村长和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村的'环境卫生工作,对农村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做好宣传工作。

  三、公共场所、休闲场所由村两委干部、党员等负责包干,定期清扫,门前屋后由村民自行包干,每天打扫。

  四、各个家庭清扫的垃圾不得随意乱放,统一放到垃圾箱内。

  五、每个家庭内的卫生整洁,家具摆放整齐有序。

  六、各个家庭厕所确保干净整洁,渗透物需要经化粪池分级处理,严禁直接排放村内沟渠。

  七、公共场所、村内主要干道路边、休闲场所以及活动场所,不准乱堆放柴草杂物,不准堆放垃圾。

  八、各个农户必须做到科学用水,节援,严禁自来水不关,浪费水源。

  九、环境卫生,人人有责,大家互相监督,爱护公物,保护绿化。

  十、希望全体村民认真遵守本制度。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13

  为解决我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现象,改善村容村貌,促进环境卫生,保持村道路、公共场所等的干净、整洁、卫生,为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奠定良好的基础,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环境卫生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社会监督的原则。

  二、村内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维护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并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村面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劝阻、举报和控告的权利。

  三、组建环卫队,配备一定数量的垃圾桶,环卫队要加强巡视监管力度。

  四、村环境卫生管理实行“门前三包”和划定卫生管理区域制度,村容村貌的.要求是:

  (一)保持村容村貌整洁有序,无乱设摊点、乱搭建、张贴、涂写、刻画、堆放等行为。

  (二)在主干道、公共巷道两侧单位、住户和经营户按照界段路段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管理、包秩序。”

  (三)保持村环境卫生整治,妥善处理规范“五堆”,即“柴堆、草堆、粪堆、砂石堆、垃圾堆。”

  五、村内的建筑和其它设施应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安全。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公共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因建设和生产等特殊需要,在公共道路边堆放的砂石堆等必须经村委会同意,在施工和生产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当堆放在固定地点并及时苫盖,在施工和生产阶段性结束时要及时清运,不得长期占用路段。

  七、禁止下列影响村容村貌卫生的行为:

  (一)在村内乱放畜禽,到处都是畜禽粪便。

  (二)乱到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

  (三)在公共道路、活动场所内禁烧树叶、垃圾或其它废弃物。

  (四)有损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

  八、垃圾实行及时清运。

  九、对不爱护公共环境卫生,影响村容村貌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时纠正。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14

  一、管理目标

  1、培养新农民,增强环保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建设新家园,开展村组环境卫生整治,实现村容整洁;

  3、造新的环境,协调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

  二、管理范围

  1、农村道路、沟坝堰塘;

  2、农民房前房后;

  3、垃圾池及周围。

  三、管理对象

  1、村里的农民;

  2、垃圾清运人;

  3、村组卫生管理员和清洁工。

  四、管理的标准

  1、村组区域公路路面整洁,视野范围内无白色垃圾,水沟畅通。

  2、农户房前屋后整洁干净,无垃圾杂物和乱搭乱建,屋内家具摆放整齐,家禽、畜实行集中饲养或圈养,沟渠畅通无垃圾。

  3、堰塘、小溪水面无漂浮物和垃圾,无发臭污水。

  4、及时清运垃圾或进行无公害处理,无大量堆积。

  五、管理的职责

  1、各组的卫生管理员,受村委会领导。

  2、各小组卫生管理员负责本小组内道路、堰塘、溪沟、农户房前屋后等公共卫生的实施管理。

  3、村委会与各小组卫生管理员签订卫生保洁合同书,确保小组区域卫生整洁,环境优美。

  4、农户房前屋后落实“五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秩序、包设施、包绿化、包文明,生活垃圾要倒入垃圾桶或进行无公害处理。

  六、管理的`方式

  1、村委会每月组织小组卫生管理员对各小组的卫生进行一次大检查,并设立流动红旗。

  2、每年组织开展文明卫生户评星活动。

  七、管理的措施

  1、加强领导,村上成立文明卫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村环境卫生管理。

  2、经费保障,村委会每年拿出2万元进行卫生创建工作,各组进行配套,确保工作有经费保障。

  3、宣传先行,在各组广泛进行卫生宣传,营造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氛围,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从个人做起,从家庭做起,每个季度对小组道路、沟港堰塘、房前屋后等进行环境卫生整治。

  4、督查,每周要对各组卫生进行一次督查,对督查情况要进行记录,并指出整改落实范围。

  5、考评,采用每月记分,年终累计,作为以奖代补的依据。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15

  一、巡查、检查主体

  各村(居)委会成立环境卫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各村(居)委会书记任组长,分管卫生干部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卫生干部兼任,巡查人员由分管卫生干部党员干部组成,各村(居)委会党员干部是环境卫生巡查、检查的责任人,要根据职能分工,明确巡查、检查的责任区和责任人。

  二、巡查、检查内容

  1、各村(居)委会保洁员要做到每日清扫两次,每天早7:00时前和下午14:00时前完成公共场所、环村路清扫,做到全天保洁,保洁时间早7:00时至晚21:00时,保洁频次每小时不得少于一次,乱贴乱画、乱堆乱放,随见随清。

  2、路(地)面净、墙根净、树根净、绿地净、污水盆净,无积水、无浮土、无散落垃圾、无果皮纸屑塑料袋、无粪便,及时清除装修堆、残土堆、炉灰堆、垃圾堆、乱摆乱放、乱扯乱挂。楼道内、楼梯平台、单元门无乱贴乱画、无乱堆杂物。

  3、居民要将产生的生活垃圾,自己按时限送至指定的垃圾桶内,垃圾容器无满溢、无吊挂杂物、无落地垃圾,不得焚烧垃圾,垃圾转运间、果皮箱内外整洁完好,无异味、无渗液、无散落垃圾,无落地生活垃圾堆。

  三、巡查、检查方式

  巡查、检查人员实行不间断、流动式、全方位的.监督检查,现场接受投诉,现场处理问题。各责任区的责任人应结合实际,对重点范围与重点区域加强日常巡查,提高巡查的次数和频率,做到一巡多查。

  四、巡查、检查记录

  巡查、检查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巡查、检查职责,按时对责任区域进行巡查、检查,做好巡查监督管理记录和巡查日志的记录,完成好巡查、检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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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保洁员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胜任保洁员工作。

  3、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开展保洁工作。

  二、保洁员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

  1、卫生保洁员负责对责任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

  2、负责村内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及小区的日常保洁工作,确保路面无垃圾、无积雪、无堆积物,下水道畅通无淤塞。

  3、负责垃圾池的垃圾清理工作,管理,管好、用好、爱护好所配备的各种卫生保洁工具。

  三、管理制度:

  1、对聘用的保洁员,明确各自责任和权益。

  2、保洁员在村委会领导下,认真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3、保洁员的`工资来源主要为村组自筹,年终根据考核情况足额发放。

  4、村环境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核查各保洁员工作落实情况。对三次检查均发现保洁员没有真正负责的,停发对该保洁员的工资补贴。

  5、如需更换保洁员的,应及时告知村委会,上报村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

  6、要加强对保洁员的管理,对未能履行工作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洁员,予以解聘。

  (1)工作不负责任,无故不协助垃圾装车的;

  (2)身体状况不能胜任保洁工作的;

  (3)不接受村民正当监督,经常与农户发生矛盾的。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17

  为了改善村庄卫生环境,彻底消除不整洁现象,并确保长期维持良好的环境状况,我们村委会决定制定茶塘村环境卫生保洁制度。通过该制度的实施,我们将全力打造一个整洁、美丽、生态和谐的村庄。

  一、保洁人员管理制度

  1、保洁员应当负责清扫和保洁卫生责任区域内每天产生的垃圾,包括果皮、纸屑、烟蒂、塑料袋和其他废弃物。保洁员需要按时进行清扫和保洁工作,确保早上的清扫彻底完成,并及时清理房屋垃圾。下午时,保洁员将进行巡回保洁,或者根据工作安排进行其他工作。

  2、清扫保洁工作必须达到四无(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做到四净(路面净、绿化带四周净、墙根净、公共场地净);

  3、一天清扫保洁时间原则上8小时,特殊情况除外。做到早上7:30分前完成上门清倒垃圾和普扫一次,其他时段循环往复的清扫保洁,如当天有临时工作安排清理杂草或沟渠杂物,则当天不用清扫道路;

  4、保洁人员要服从村委会管理,随时听从保洁队长安排,做到不漏扫、不丢段。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请假制度,不得串岗、脱岗、打堆聊天、干私活等,上岗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好工作衣、帽和可定位的`轨迹手表。

  二、保洁人员岗位职责

  1、保洁员上班时间必须穿工衣、工帽、定位手表上岗,带好保洁工具,不得做与保洁无关的事情;

  2、遵守考勤制度,原则上每天工作8小时,村委会规定不得无故旷工、请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上班,事先要向保洁队长或村委会负责人请假,请假扣除工资150元/天,旷工扣除工资450元/天。

  3、按要求做好责任区域范围内房屋垃圾的收集清运,对责任区域内的主要道路及村内道路、街巷、公共场所的日常保洁,道路两旁定期除杂,绿化带及空闲地卫生保洁。

  4、公共设施及公共场所、公益广告牌上的小广告及时清除;

  5、爱护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维护好、使用好环卫设施;

  6、发现不良卫生习惯、乱倒乱扔垃圾的现象立即制止,必要时向保洁队长和村委会报告;

  7、保洁人员应当时刻保持垃圾池的整洁有序,禁止乱堆放垃圾,确保垃圾及时清理。另外,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对村内垃圾桶的清洗和消毒,以保障环境卫生。

  8、保洁员要遵守安全规定,注意道路过往车辆,做好个人生命安全措施,不能出现安全事故;

  9、我愿意遵守村委会和保安队长的管理,服从他们的安排。在上班期间,我会时刻关注手机微信群,以便了解最新的工作任务安排。一旦有任务需要完成,我会主动配合村委会,积极参与保洁工作。

  三、保洁人员待遇

  保洁人员采取一年一聘的形式进行聘用,每月薪资为4500元。聘用期满后,根据保洁员的表现和考核情况进行评估,如无异议,则可以继续聘用。在第二年,工资递增比例将根据保洁员上一年度的表现和考核情况而定,递增金额范围为100—5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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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增强我镇环境卫生管理力度,提高卫生保洁人员的工作质量,使保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为村民服务,创造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任务

  1、卫生保洁员的工作任务主要为清运村内的生活、生产垃圾、零散垃圾等。

  2、清扫大环境卫生,清理白色垃圾及其它污染物。

  3、清理保洁范围内的污水盆、垃圾池、排水沟、河道等,并且要求日常化管理。

  4、清理村上建筑物上的小广告及乱贴乱画等。

  5、积极配合镇政府、市委管理工作。

  二、工作时间

  村内的生活生垃圾要求日产日清,夏季上午要在八点半之前收完,下午三点之前清理完毕;冬季上午要在九点钟以前收完垃圾、下午二点之前清理完毕;特殊情况下除外。

  三、注意事项

  1、全体保洁员要接受镇及所在村的领导,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如不服从领导和指导者,镇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经济处罚。

  2、保洁员每天按时清理卫生。如有病、事假者,要先与乡或村领导请假,并找好代班保洁员,如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3、保洁员工作期间不得酗酒,不得参加和参与任何的闹事、上访,不得参加任何违法团体和违法违纪活动。

  4、保洁员如因保洁工作做的不好而在卫生检查、评比中失分,将依情进行处罚。

  5、一年中,新保洁车辆维修费为50元(包括更换零件),旧保洁车辆维修费为120元(包括更换零件)超支部分自付,在规定内的.维修结余款归个人。

  6、保洁员必须准时参加镇及村召开的保洁工作会议,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镇领导请假。

  7、保洁员在工作期间内发现无故旷工者,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发现第二次处罚30元罚款,如有三次以上无故旷工者给予开除(解除合约)。

  8、对镇村组织的检查根据每人保洁员得分情况给予奖惩,其中满分奖励50元,90分以上奖励20元,90分以下者罚款50。此制度从颂之日起实行。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19

  为了加强对保洁员的管理,提高保洁员的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群众,创建优美的村容村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保洁员聘用条件

  1、要有为群众服务的品德,有从事保洁工作的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2、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年龄必须在50周岁以下,有从事保洁工作的体力。

  3、要服从镇、村两级的调度和管理,热心保洁工作

  4、村干部家属、直系亲属不列入范围,优先从本村低保户或困难户中挑选。

  二、保洁员的工作职责

  1、负责村所划分区域内的垃圾日常保洁工作;

  2、负责清扫本区域内公共部分的垃圾,并把垃圾集中倒入垃圾池;

  3、负责清扫本区域公路沿线两旁的垃圾和清除沿街杂草;

  4、负责宣传垃圾分类常识和督促农户门前“三包”;

  5、负责指导本区域内农户垃圾桶和焚烧池的正确摆放和规范使用;

  6、协同管片村干部负责本区域内清洁户和欠清洁户的评比工作。

  三、保洁员的配备及待遇

  1、保洁员原则上一类村配备5名、二类村配备3名,由村优先从民政对象中推选,驻村干部按条件考察录用,签订聘用合同,纳入镇村共同管理。

  2、保洁员工资实行底薪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底薪暂定为300元/月,绩效工资100元,由镇财政从保洁员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镇财政负担。

  3、每月由镇整治办对保洁员进行考核,每村评比出1名优秀保洁员,每人奖励200元,全部由镇财政负担。

  4、每月由管片村干部和保洁员对农户进行评比,每组评比出1名最清洁户,每户奖励价值30元的物品,以资鼓励,所需费用由镇财政负担。

  5、对年度评选为县“十佳村”的保洁员,每人奖励400元,经费从奖励资金中列支。

  四、保洁员的`管理

  1、保洁员由镇、村共同管理,但以村管理为主,每村指定1名村干部管理1名保洁员,村干部绩效考核与保洁员卫生整治工作考核结果相挂钩。

  2、保洁员应保证工作时间,坚持做到每天清扫本区域内卫生和上户检查指导卫生,有事必须向村干部请假,并找人替代完成工作任务。

  3、保洁员有下列行为的给予经济处罚,从工资中扣除:

  ① 保洁员一次清扫或保洁不彻底,不及时整改的每次罚款10元。

  ② 保洁员一次不清扫的,罚款20元,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的加倍罚款。

  ③经镇督查,一次不在岗的,罚款20元,连续两次不在岗的加倍罚款。

  4、保洁员有下列行为的,予以解聘且停发当月绩效工资,属民政救助对象的取消资格:

  ① 一个月内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清扫或保洁不彻底的。

  ②一个月内无故三次完全不清扫或不清洁的。

  ③一个月内督查连续三次不在岗的。

  五、本制度由镇政府负责解释,自宣布之日起实行。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20

  一、乡成立以包片领导为组长,包村干部为组员的督查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为组长,村两委干部为组员的督查组。

  二、乡督查组负责对包片各村环境卫生整治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应有详细记录,并及时将督查情况向乡环卫领导组汇报。

  三、村督查组负责对本村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状况每天进行督查。具体内容:

  1、必须实行每日不定时对全村环境卫生巡查的办法,每日巡查不少于2次。

  2、对环境卫生较差,清扫不彻底的区域,应列为重点巡查对象,随时随地进行抽查。

  3、对全村保洁员、清运员的保洁质量监督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4、对重点区域要经常性跟踪巡查,并督促责任人加以落实保洁。

  5、随时随地制止一切乱倒垃圾,乱扔果皮、纸屑、塑料袋和随地吐痰等一切不文明卫生行为。

  6、如出现私搭乱建、违章建筑等要及时制止。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21

  为提高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构建一个卫生、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经村民代表提议,村委会研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制定如下约定。

  一、本村内所有居住者对本村的环境卫生负有监督、保洁责任,严禁在大街小巷、门前屋后等公共区域堆放垃圾、杂物、废料,乱倒污水。违者第一次罚款10元,由村委会或卫生监督员现场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清扫干净;第二次罚款30元,强制其清理干净,并给予书面警告;三次以上每次罚款50元,并书面写检查公示。

  二、本村内所有居住者要严格遵守垃圾定点处理制度,各家各户的垃圾应按时倒入指定位置,不准乱丢、乱倒、乱堆、乱放。违者每次罚款10元,并负责清理干净。

  三、建筑用的砂、石、灰等各种材料,如需要在路边堆放的,要做到:不影响交通;加强材料管理,经常打扫;施工完毕及时处理运走。如造成污染者罚款50元。

  四、村内不准占道经营、乱摆乱卖、乱拉标语、广告等,违者罚款30元,并负责清理干净。

  五、村内无污水横流、沟渠无漂浮物、做到水清渠净,禁止在沟渠、水源内倾倒垃圾、污水、杂物,违者每次罚款20元,并责令其清扫干净。

  六、充分发挥村内的标语、专栏、板报等宣传阵地,宣传卫生常识、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传染病的防治等知识,普及与健康相关知识。

  七、严禁任何个人非法制造、经销、买卖、私藏管制刀具、火枪等凶器和危险品;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借口刺激群众到机关、学校、企业、村民委员会办公地、他人住宅起哄捣乱、闹事、制造事端,不得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八、严禁赌博和小偷小摸,反对迷信活动,严禁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骗取财物。违者由村委会代强制制止或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九、不偷拿国家、集体、他人财物,不损毁集体公共设施,不乱砍滥伐树木。违反者,或作价赔偿、或予以修复和补种,情节严重,损失重大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严格执行信访条例,不得违法违规上访。

  十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公民必须实行计划生育,做到少生优生,树立科学、文明的`婚育新观念。

  十二、本村规民约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三、本规定的解释权村民委员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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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强化大兴村卫生环境整治工作力度,优化农村生态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生存条件,提高健康水平,加快农村致富奔小康步伐,依据国家、省、市及县、镇爱国卫生运动有关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大兴村党支部书记、大兴村民委员会主任任组长,“两委会”全体干部及各村民小组长为成员的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要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和长远工作规划,要定期讨论、定期部署、定期检查、定期总结,并有具体的工作记录。

  二、内容及标准

  环境卫生管理的区域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区域,各村民小组实行自主管理、执行落实的措施,村民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管理的主要内容有村道沟渠卫生、畜禽卫生、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10个方面。详细内容及标准如下:

  (一)村道沟渠卫生管理。

  村所在地的`主次干路路面平整清洁,做到无散在垃圾和积水。主次干路两侧沟渠排水通畅,无脏物、脏水,并搞好绿化美化。

  村民小组路面整修平整、洁净,路面及两侧沟渠的杂草、杂物和污水要清理洁净。每年春秋两季,村里组织群众对村路面进行整修。

  (二)畜禽卫生管理

  畜禽一律实行圈养,对畜禽圈舍做到“三勤”(勤起、勤垫、勤打扫),并准时对畜禽粪便实行堆肥处理。对有肯定规模的禽畜饲养圈舍实行相应的灭蝇和防止粪便、污水外流措施。做好禽畜防疫工作,防止禽畜疾病的产生和传播。病死禽畜要一律深埋,不得随便丢弃。

  (三)食品卫生管理

  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必需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要有健康证,卫生设施齐全,内外清洁,达到无蝇。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符合个人卫生标准要求,把握必要的卫生学问。所生产经营的食品无假冒伪劣产品。对经营各类食品的露天摊床必需要有必要的保洁措施。要加大宣扬力度,使群众把握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常识、法律、法规,增加自我防护意识。

  (四)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强化对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管理,让群众在干净的环境中生产生活。门前要实行三包,门前、庭院做到绿化美化。集贸市场要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分类经营,有固定的管理人员和清扫人员。卫生设施齐备,有足量的垃圾箱、果皮箱。实行定期、不定期的方式,组织有关部门对公共场所进行检查、抽查,发觉问题准时处理解决。

  (五)垃圾处理

  村所在地垃圾实行定点管理。垃圾投放地的选址要科学合理。组建垃圾清理队伍,负责各村民小组所在地的垃圾管理工作。对居民每天生活垃圾的倒送有规定明确的地点,按规定倒入垃圾容器或指定的场所,再统一运到指定的垃圾投放地,并定期进行掩埋和消毒处理。村生产和生活垃圾以户为单位,在自家合理的位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23

  为了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搞好本村环境卫生管理,促进村容整洁,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使本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经常化,特制订xx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村会委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1、xx村村委会是本村区域范围的卫生责任管理单位,负责对本村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各社建立一个垃圾池,主要收集村民日常生活垃圾,村委会设立垃圾清运小组,定期对各社的垃圾池垃圾进行清运。

  2、村委会要根据本村的道路、居住区、公共区域等区域范围划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专职保洁人员对责任区卫生进行清扫保洁,并安排村干部作为指定监督员进行管理。

  3、清扫保洁人员要服从管理,认真操作、文明清扫,做到不漏扫、不丢段。

  4、村委会要对垃圾收集清运与各社的.日常保洁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5、村委会负责每月对责任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及与各社社长对农户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二、农户卫生保洁责任

  1、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坚持做好家庭环境卫生保洁,搞好四旁植树,绿化美化家园。

  2、努力争当卫生文明户、文明家庭。敢于同一切不讲文明卫生、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3、自觉接受村委会监督和邻里监督,强化环境卫生意识,积极协作,为共建和谐生态新农村做贡献。

  4、农户庭院卫生由农户自己打扫,要做到一天一小扫、一月一大扫、一季一整顿,保持室内清洁明亮,家具干净,摆放有序,房前屋后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杂物、无炉灰粪堆,中后院劳动用具摆放整齐,墙体无乱写乱画、乱钉乱挂。

  三、垃圾清运制度

  1、保洁人员负责收集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垃圾车、垃圾桶内的垃圾原则上每天收集一次,利用早晨和下午傍晚的时间进行收集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垃圾池内的垃圾原则上一周清运一次,如有重大检查或垃圾外溢情况时应按要求及时清运。

  四、监督管理及评比表彰制度

  1、村支部书记为本村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农户为具体责任人。

  2、村委会成员和各社社长组成xx村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每月对本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并进行每季一小评、年终一大评的“卫生文明户”评比活动。

  3、采取评选“卫生文明户”的方式对卫生保洁落实较好的农户进行宣传表扬或适当的物质奖励;对卫生保洁落实较差的农户实行张榜公布或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24

  为加强全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环境,保障村民身心健康,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相关条例,特制定本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环境卫生管理实行由村党委统一领导,卫生领导小组负责,专业队伍保洁、管理和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相结合的原则。

  二、村内环境卫生实行分级包干和“门前三包”制度,自家房前屋后由村民自己负责保洁,公共场所由专职人员保洁。各农户一日一扫,保持房前屋后及庭院干净整洁,无阴沟积水,无污泥恶臭,不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必须倒入垃圾点,房前屋后物品要堆放整齐,确保做到整洁干净、无垃圾、无污水污物。

  三、爱护房前屋后的绿化苗木、花草。爱护公共设施,严禁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写、乱画。家户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到柴火、家什等屋内收藏,摆放有序。

  四、保持街道清洁,不得向街道乱倒垃圾和乱排污水。

  五、管好牲畜、家禽,实行牲畜、家禽圈养,坚决杜绝牲畜乱放、乱跑现象。

  六、村内餐饮、副食、洗浴、美发等商业网点要经常保持经营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三证齐全,规范经营。

  七、定期对各居民组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及时对不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以及影响村容村貌整洁美观的不良行为进行教育批评,并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恢复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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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创建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防止环境污染,确保村民有个舒适的.生活环境,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希各村民自觉遵守。

  一、村民委员会成立环境卫生保洁领导小组,落实一名分管干部,同时聘请4名专职保洁员,分片区负责卫生的打扫及垃圾的清理工作。

  二、专职保洁员每天上午进行1次卫生打扫,并将各垃圾箱内及其他垃圾搬运到垃圾中转站或填理场,做到日产日清,并对村民进行卫生宣传和监督管理。

  三、村民自己房屋四周卫生包干区要经常打扫,保持清洁无污染物,保持房前房后庭院干净整洁,无阴沟积水,无污泥恶臭,不乱堆乱放。

  四、村民必须自觉把一切垃圾倒入垃圾箱内,不准把垃圾放在垃圾箱旁或倒入河中、河对岸、公路边及其他公共场所。

  五、教育子女不能在公共场所设施上乱涂、乱写、乱画。

  六、绿化管理:按照道路保洁责任区的划区,由各屋场将责任落实到户,对责任范围内的树木花草浇水施肥,确保生长。

  七、本制度自订立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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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保洁员由村委会聘用,服从村委会的管理、分配、指挥。

  2、保洁员日常工作时间:上午7:00——11:00,下午2:30——6:30,一般为上午清理垃圾,下午日常保洁。工作时间着工作服。

  3、保洁员必须按村里划分的责任区,完成好自己的工作任务,清扫保洁率要达到100%,做到每天及时收集垃圾,把垃圾桶内的垃圾送到垃圾池。

  4、保洁员要积极参加乡、村组织的各种卫生突击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保洁员要求辞职时,必须提前一周向村里提出申请,待同意后方可离岗,不得自行找人接替。

  6、保洁员因病、因事暂不能工作时,需自己找人替班,并向村请假,准许后方可离岗,否则另行安排他人接替,按自己离职处理。

  7、保洁员在工作中要注意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8、对未能履行工作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洁员,予以解聘。

  (1)工作不负责任,无故不协助垃圾装车的.;

  (2)不服从统一管理的;

  (3)经检查、考核三次以上保洁标准不达标的;

  (4)身体状况已经不能胜任保洁工作的;

  (5)经常与群众发生争执,负有主要责任的;

  (6)在考核检查表上拒绝签字的。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27

  为全面推进我镇“美丽乡村·清洁先行”工作,加强保洁队伍的管理,建立保洁工作及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制定如下制度。

  一、保洁员的聘用

  保洁员由镇环卫部门牵头组织公开选聘,由各办事处作为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经培训后方可上岗。所聘用的保洁员要热心公益、责任心强,服从镇环卫部门和办事处的管理。

  二、工作时间

  每天早上7:30—10:30,下午15:00—18:00。

  三、工具的配备

  由各办事处为保洁员统一配置扫帚、垃圾铲等相应的清扫保洁工具,保障保洁员正常开展保洁工作。

  四、工作内容

  1、保洁员必须按办事处划分的责任片,完成六边一区域(街边、村边、路边、田边、房边、水边,公共区域)的保洁任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堆积物。做到每天及时清洁、收集和清运垃圾。

  2、保洁员要积极参与镇及办事处组织的各种卫生保洁活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保洁员要积极宣传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好处及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引导村民自觉把垃圾分类投放到垃圾箱、桶中,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到不乱扔、乱堆放垃圾。同时,加强对垃圾清运车辆、工具的保管和保养,避免丢失和人为损坏。

  4、保洁员要树立为村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做到不怕苦、不怕累,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要语言文明,以理服人。发现有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等现象,做到文明劝导,主动清扫,对蛮不讲理者,及时报告办事处或镇环卫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5、保洁员在岗期间,保持个人卫生,衣服勤洗勤换,必须穿配发的工作制服。

  五、管理机制

  1、各办事处负责对保洁员进行业务培训、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并做好工资审核发放。

  2、环卫部门要落实公众评议制度,由督察员对保洁工作实效实行“一记二查三评四考”工作制,评议结果与保洁员工资奖金挂钩:

  (1)专人记录:由办事处环卫专干对保洁员每日工作情况进行记录;

  (2)群众抽查:由督察员和群众代表对辖区清扫、清运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3)代表评议:由群众代表根据保洁员记录和抽查记录,对保洁员每季度的工作进行评议;

  (4)镇环卫部门考核:由镇环卫部门综合群众、公民代表意见对保洁员进行季度考核。

  六、请假与离职

  1、保洁员因病或因事外出暂不能工作时,需自行找人替班,并向所属办事处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自行离岗处理。

  2、保洁员辞职时,必须提前半个月向所属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办事处上报镇环卫部门同意后方可离岗,不得自行找人接替。

  3、对未能履行工作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洁员,予以解聘:

  (1)工作不负责任,不按时、按要求清扫、清运垃圾的;

  (2)身体状况不能胜任保洁工作的;

  (3)保洁员考核不称职的。

  农村垃圾处理制度 28

  为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的监督与考核,进一步提高保洁质量,加强对全村保洁员的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一、考核对象:

  村雇用的环卫保洁工作人员。

  二、考核区域:

  村保洁员负责村委会划定的环卫保洁区域。

  三、管理职责:

  1、负责责任区内公共场所、水泥路面的`清扫保洁及道岸两边的垃圾、杂物清除。做到一天一次全面清扫,清扫率达到100%,达到公共场所及路面清爽干净。公共场所周围及道岸两侧无塑料袋、无果皮、无纸团、无杂物。

  2、责任区内垃圾池周围无乱泼乱倒乱堆垃圾杂物现象,并做到垃圾池垃圾及时清运至村垃圾中转站,以便及时运出处理。

  3、保洁人员应爱护环卫设施及工具,大扫帚每月配发一把,铁锹一年配发一把,人力手推斗车由保洁个人保管,如有损坏个人负责维修,以上工具如有丢失,个人负责赔偿。

  4、保洁员因事因病不能正常工作,需向村负责人请假,并协助安排替工人员。

  5、保洁员在工作中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要注意人身安全,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事故等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6、保洁员要发扬团队精神,团结协作,服从管理人员指挥,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清扫、保洁、收集、转运任务。

  四、考核办法

  1、出勤情况(20分):每月按30天计,无故缺勤一天扣5分。

  2、在岗情况(20分):按规定时间上岗,迟到、早退10分钟扣1分,脱岗1次扣3分。

  3、清扫保洁达标(60分):责任区内公共场所、水泥路面及两侧发生一处清扫不干净一次扣1分,发现一处白色垃圾一次扣0.5分,发现零星垃圾、乱写乱画一处一次扣0.5分。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作业,对清扫、保洁、收运质量较差且教育不改的,将给予相应处罚和辞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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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垃圾治理,集中解决影响农村环境整治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创建宜居乡村,决定进一步深入推进我镇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作,加强各村保洁员队伍管理,提高保洁员的工作素质和思想素质,进一步搞好全镇各村环境卫生,现就保洁员管理制订如下制度:

  一、工作制度

  1、保洁员由镇聘用,村使用,服从镇与村的管理、分配、指挥,原则上每年选聘1次,每半年考核1次。

  2、保洁员必须按村里划分的责任片,完成好自己的工作任务,保洁率要达100%,做到及时收集垃圾,把户用垃圾桶、公用垃圾桶及村庄道路的垃圾送达垃圾池。保洁员要积极参加镇及村组织的各种环境卫生整治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保洁员因病、因事暂不能工作时,需自己找人替班,并向村主干请假,准许后方可离岗,否则另行安排他人接替,按自己离职处理。

  4、保洁员在工作中要注意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5、保洁员要求辞职时,必须提前一周向村里提出申请,待同意后方可离岗,不得自行找人接替。

  二、保洁要求

  1、保保洁员应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完成保洁工作。

  2、对本村村道和排水沟及河道实行巡视性保洁,每星期至少清扫3次。一是村道保洁。做到到无遗留垃圾、无积污,道路面边无杂草,垃圾箱外观和四周保持干净整洁,有移动垃圾箱的,垃圾箱应摆放端正;二是河道保洁。做到无垃圾,特别是建筑垃圾、漂浮物。

  3、垃圾池垃圾及时清运(每周至少3次),清运时应做到无泄漏、无扬尘、无污水流溢。

  三、监督制度

  1、镇政府对全镇各村保洁员的考核采取定期考核、日常随机和村民满意度考核三种办法。一是定期考核:每月开展1次,侧重保洁员工作质量方面,确定保洁员的每月应发工资;二是日常随机考核:侧重群众对保洁员工作满意度方面,确定保洁员的年终考核工资。以日常随机考核为主。

  镇保洁员考核组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村镇规划所、财政所、环保站、纪检、村主干参加,具体负责对全镇各村保洁员的考核,并对每位保洁员的工资的发放提出意见和报镇长审核。

  镇考核组建立举报制度,接受村民对保洁员履职情况的举报和监督,监督电话。

  2、镇政府对保洁员的考核是决定保洁员上级补助工资发放的依据。

  3、考核实行百分制。镇考核组评分权重30分,村两委干部权重30分,村民满意度权重40分,村镇规划所对各村每次考核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收集建册归档。

  4、每季度来,镇财务依据镇长签署的由镇保洁员考核组汇总的.考核情况照册发放。每人每月月预留留150元作为年终考核工资发放。年终考核低于80分的,预留的工资不予发放。

  5、考核细则。定期考核项目及扣分标准,详见《南洋镇村级保洁员考核评分表》。

  四、奖惩制度

  1、镇政府将通过日常随机抽查,不定期检查等形式对保洁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要求保洁员严格遵守工作职责,随时保持村庄干净整洁,同时每年评选先进保洁员。

  2、保洁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收集垃圾,不按规定收集的一次扣款20元,问题严重的扣50元。

  3、镇、村考核组日常随机检查发现保洁员离岗、脱岗的,一次扣保洁员工资50元,三次以上的给予辞退解聘处理;

  4、镇、村考核组日常随机检查发现保洁员责任区内道路、河道有明显垃圾的一次扣50元。

  5、垃圾池满溢、臭气、污水横流、垃圾未及时清运,疏于管理造成成二次污染的,发现一次扣100元。

  6、若遇重大活动需特殊保洁时,不服从工作安排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扣罚每月工资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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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切实搞好我村环境卫生管理,营造一个干净、优美的生活居住环境,提高村民的卫生与健康意识,使卫生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塑造和谐文明新农村的形象,全面发动我村群众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努力争创卫生村,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特制定如下卫生制度:

  第一条:凡在本村居住的村民和驻村企业、事业单位、经商户必须遵守本制度,任何人都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

  第二条:各村户负责各自生活区内和责任地段的花草树木栽植和维护,共同维护门前及周围的'秩序,制止在道路旁乱堆物品、乱设摊点、乱停车辆等不良行为。

  第三条:各村户和单位必须做到庭院整洁,柴草农具堆放整齐,家禽家畜圈养,厨房、住房整洁,窗明干净、物放有序,厕所清洁,无蛛网、积尘、无垃圾杂物、无臭、无蝇蛆、粪便无害化处理,房前屋后路平沟通。

  第四条:村保洁领导小组对全村卫生环境实行主任、副主任、委员分片负责组织群众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治,每周进行卫生大扫除,每一个季度进行一次全村卫生检查。村委会根据卫生评比考核标准进行检查评比。对全年三次卫生大检查连续评为最清洁的农户和单位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不合格的农户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第五条:本制度依据村民自治章程制订,解释权属本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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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搞好本村环境卫生管理,促进村容整洁,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使本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经常化,特制订xx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村会委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1、xx村村委会是本村区域范围的卫生责任管理单位,负责对本村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各社建立一个垃圾池,主要收集村民日常生活垃圾,村委会设立垃圾清运小组,定期对各社的垃圾池垃圾进行清运。

  2、村委会要根据本村的道路、居住区、公共区域等区域范围划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专职保洁人员对责任区卫生进行清扫保洁,并安排村干部作为指定监督员进行管理。

  3、清扫保洁人员要服从管理,认真操作、文明清扫,做到不漏扫、不丢段。

  4、村委会要对垃圾收集清运与各社的日常保洁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5、村委会负责每月对责任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及与各社社长对农户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二、农户卫生保洁责任

  1、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坚持做好家庭环境卫生保洁,搞好四旁植树,绿化美化家园。

  2、努力争当卫生文明户、文明家庭。敢于同一切不讲文明卫生、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3、自觉接受村委会监督和邻里监督,强化环境卫生意识,积极协作,为共建和谐生态新农村做贡献。

  4、农户庭院卫生由农户自己打扫,要做到一天一小扫、一月一大扫、一季一整顿,保持室内清洁明亮,家具干净,摆放有序,房前屋后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杂物、无炉灰粪堆,中后院劳动用具摆放整齐,墙体无乱写乱画、乱钉乱挂。

  三、垃圾清运制度

  1、保洁人员负责收集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垃圾车、垃圾桶内的垃圾原则上每天收集一次,利用早晨和下午傍晚的.时间进行收集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垃圾池内的垃圾原则上一周清运一次,如有重大检查或垃圾外溢情况时应按要求及时清运。

  四、监督管理及评比表彰制度

  1、村支部书记为本村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农户为具体责任人。

  2、村委会成员和各社社长组成xx村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每月对本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并进行每季一小评、年终一大评的“卫生文明户”评比活动。

  3、采取评选“卫生文明户”的方式对卫生保洁落实较好的农户进行宣传表扬或适当的物质奖励;对卫生保洁落实较差的农户实行张榜公布或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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