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文网>实用文>制度>私车公用车辆报销制度

私车公用车辆报销制度

时间:2025-01-10 10:04:59 银凤 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私车公用车辆报销制度(通用7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私车公用车辆报销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私车公用车辆报销制度(通用7篇)

  私车公用车辆报销制度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私车公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企业凝聚力,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xxx集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的私车公用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私车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报经集团总栽批准将其私有车辆用于公务活动。

  第二章 条件及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具备驾驶资格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私车公用:

  一、对本集团有特殊贡献人员;

  二、在本集团担任特殊职务人员;

  三、确因公务所需经常使用车辆,但所在单位又不能满足需要的。

  以上人员中,不包括已实行销售费用包干的销售人员及片区负责人。

  第五条 私车用于公司业务前,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集团总裁审批(附私车公用申请表)。申请项目包括:申请人、申请时间、使用目的、使用时间、使用车辆种类和车辆、人身保险情况等。

  第六条 对于符合私车公用条件且已经集团总裁批准的,应与所在单位签订私车公用书面协议。

  第三章 费用报销规定

  第七条 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除每月凭过路过桥费和油费发票报销往返公司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间四次合理费用外,每月凭过路过桥费和油费发票额外报销公务活动费100元。

  一、已婚职工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分居两地。

  二、工作单位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在不在同一县(市)。

  三、工作单位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间最近距离不超过xxx公里。

  每月报销的往返公司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间的四次合理费用,包括过路过桥费、油费。过路过桥费按往返公司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间最近路途内发生的费用核报;油费按往返公司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间最近路程每公里0.30元核报。

  已享受本条规定待遇的,不再报销与往返公司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相关的出租车票或其他公交车票。

  第八条 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但不符合第六条规定条件者,每月凭过路过桥费和油费发票报销费用300元。

  第九条 已享受上述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待遇的.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市内出差,不再派用公车,也不再报销出租车票或其他公交车票。

  第十条 已享受上述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待遇的人员,因公去单位所在地县(市)外出差的,原则上应乘坐公共汽车或火车。确需借用其私车时,只准报销过路过桥费和油费,油费按每公里0.30元核报,其他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 每月报销费用一次,具体时间由所在单位自定。报销时应填写《私车公用费用报销单》并附上相应发票后规定程序报销。

  第四章 法律责任及其他

  第十二条 私车公用车辆必须向车辆所在地车管部门办理强制保险和任意保险,按规定交纳养路费等,办理一切规费所需支出由车主自负。

  第十三条 因私车公用而发生的交通责任事故,本集团及其所在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与交通事故相关的其它费用(如事故处理费、车辆维修费等),由车主自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集团对私车公用的归口管理部门为集团办公室,各单位对私车公用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各公司办公室。私车公用费用报销的审核部门为各单位财务部。

  第十五条 本暂行规定自xxxx年1月1日起试行。

  私车公用车辆报销制度 2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方便员工外出办公,允许员工开私车办公事,为了进一步规范私车公用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私车公用的概念:上班时间内,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同意,用私车办理公事的'行为。

  2、根据公司需要,有私车公用的,应与公司签订《私车公用租赁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私车公用时,由公司行政部开具《私车公用审批单》,报销人每月凭《私车公用审批单》计算公里数,按每公里数给予补贴。凭加油费发票报销,过路过桥费具实报销。费用报销按公司正常费用报销流程和手续办理审批和签报。

  4、行车费用。公司补贴行车费用,所有私车公用的补贴标准为0.8元/公里,经审核汇总后在次月工资中统一发放。

  5、私车公用的所有车辆都必须投保车辆保险,由车主交纳,如交强险、商业险等。

  6、罚款。交通违规处罚款及车损维修费用由车主本人负担。

  7、其它车辆费用。车辆年检、维修费、车辆购置税、折旧费等由车主交纳。

  6、意外事故的处理。发生事故后,车主应作应急处理,迅速报案并及时联系公司行政部。车辆事故赔偿费和修理费由车主本人负担。

  7、本规定从20xx年10月8日颁布实施,本规定解释权属行政人事部。

  私车公用车辆报销制度 3

  1、根据省财政厅规定,车辆维修统一在定点厂家。

  2、一般车辆维修(费用1000元以下)由驾驶员提出项目范围,填写省水利厅公务用车送修单,报队长批准后送修;车辆中修(费用5000元以下)报后勤中心分管主任批准后送修;车辆大修(费用5000元以上)报后勤中心主任批准后送修。

  3、车辆维修本着节俭的原则,以修复为主,对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经车队长同意,方可更换。厂家在拆解零部件时,驾驶员必须在场,换下的零部件由驾驶员交仓库保存一年。

  4、车队根据车辆具体情况,做好台帐;督促驾驶员定期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以确保车况良好、减少维修费用。

  5、维修费用由后勤中心直接与定点维修厂结算。后勤中心在支付维修费用时,凭送修单、维修厂出具的正式发票、签认的材料清单、人工费计算单等资料,车队长根据相应的定额初审,财务人员审核,中心主任审批后方可报销。

  6、车辆公务在外发生故障需就近修理的,必须报车队长同意后方可修理。其修理费需凭外出派工单,随车公务人员证明,经车队长、财务人员审核批准后报支。

  7、维修使用零配件必须是车辆原生产厂家或配套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品,假冒伪劣产品不得使用。主要维修项目和零配件要确保规定的保用期限和里程,未达到规定使用里程的应向修理厂索赔免费更换或维修。

  8、凡擅自不到定点维修厂维修保养的,其维修费用不予报销,费用自理。

  9、驾驶员需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实行一事一单,由车队指定专人审核并记入各车台帐,经后勤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报销。

  10、车辆清洗费、车内装潢费、物品配置费以及违章罚款等无资金渠道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

  11、车队每月张榜公布所有车辆使用费用、公里数等;每季度将车辆使用费用情况报使用处室;处室车辆使用费超支将停止用车,直至追加费用到位后方可恢复使用。

  私车公用车辆报销制度 4

  1、公司车辆由行政部统一管理,行政部对车辆的维护和出行进行安排、登记,对车辆保养、维修费用和出行车辆加油费、过路费、停车费进行审核并登记台账。每月核算一次,综合评定每辆车各项费用,特别是百公里耗油量。

  2、车辆使用申请:车辆使用人应如实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经行政部经理或公司副总及以上领导同意方可派车。外单位人员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

  3、车辆使用:车辆使用人须妥善保管领取的车辆行驶证、停车卡,如实填写《车辆使用状况记录表》。

  4、车辆归还:办理完毕公司事务后须及时归还车辆,并将《车辆使用状况记录表》同时交回车辆管理员。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在公司停车位内,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5、车辆用油由行政部统一购买,油卡由行政部保管、登记。工程项目上的车辆用油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选择购买油卡或者实行现金支付,实报实销,但每次加油前须电话报请行政部备案。

  6、违规与事故处理:

  (1)驾驶人员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引起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由驾驶人员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驾驶人员须当月自行到交警部门接受相应的处罚后方可结算当月工资。如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要求驾驶人员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驾驶人员未经许可将车辆借予他人使用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由驾驶人员和相关人员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驾驶人员和相关人员须当月自行到交警部门接受相应的处罚后方可结算驾驶人员当月工资。如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要求驾驶人员和相关人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员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向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及公司领导报告,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驾驶人员个人承担。

  (4)车辆外出期间被盗,驾驶员需赔偿车辆价值与保险公司补偿金额的差额。

  7、车辆维护、出行产生的费用报销制度

  (1)车辆相关费用由行政部审核。

  (2)维修车辆应事先向行政部书面申请,列明维修车辆牌号、维修项目、维修原因、预计费用等事项,并附发票、工时费、材料费等结算清单,并在发票上注明车牌号和行驶公里数,否则不予审核报销。

  (3)加油发票应当注明车牌号和行驶公里数,否则不予审核报销。

  (4)过路、停车发票应当注明车牌号、事由和停车地点,否则不予审核报销。

  (5)粘贴发票(加油、维修、保养、过路、停车等发票)应按照工程项目、出行时间、费用产生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分类,否则不予审核。

  私车公用车辆报销制度 5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规范化合理化,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管理控制车辆使用,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行政部门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2)送货车辆由行政部门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2、公司车辆使用管理

  公司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派车申请单》,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3)车辆使用安排

  1、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派车申请单》,将每次外出的时

  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公司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派车申请单》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车申请单》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车申请单的相关数据。

  3、公司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车申请单表中所规定的内容填写。

  4、公司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

  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5、公司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车申请单及时上交行政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6、公司车辆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运营车辆使用管理

  1、公司配有营运货车,且车辆数量较多,由行政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2、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行政人员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3、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4、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路况。

  5、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6、公司所有车辆钥匙行政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派车申请表》一起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派车申请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

  7、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行政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8、行政人员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及时安排车辆出车,对需要出车的车辆应填制《派车申请表》。

  9、驾驶人员在接到《派车申请单》时,在规定的时间应到达指定的地点,完成配送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行政人员说明情况,获得批准后方可。

  10、行政人员应对出车车辆进行登记,填制《派车申请单》,当车辆返回时,应及时填写返回公里数,并由驾驶员确认签字。对出车异常的车辆应询问其原因,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公司。

  11、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三、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行政部负责对公司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配合监控管理。

  由行政内勤负责对车辆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行政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用油管理

  公司所有车辆统一由车务管理负责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行政部门主管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对维修服务公司需有行政部门考评和选择后指定维修店维修。

  行政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行政部门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内容

  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驾驶员按照保养期限进行检查保养。

  每月第一个工作日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并填表上报行政部归档记录。

  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并填表上报行政部归档记录。

  行政部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指定维修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出车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须向行政部门打电话申请,批准后方可维修)。

  3、定期保养

  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车辆公里与保养项目标准见《保养标准表》。

  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部门经理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4、定期保养操作流程:

  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行政部门检查———审批(需要财务经理及部门经理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通过报帐中心借款———对审批后的项目进行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行政门确认维修———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索取发票及维修清单————会计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通过出纳冲销借款。

  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行政部门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部门经理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

  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出车。

  5、特别事项

  公司应指定有资质的专门车辆保养、修理点,便于修理、维修,可指定两至三个点。

  公司应根据修理点提供的保养及维修清单去指定的配件供应点购买所需配件,杜绝在同一个点既买配件又做维修。

  车辆保养、维理不允许驾驶员用现金交易,驾驶员应在指定维修点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统一支付。

  新车在5000公里时都有一次免费保养,各新车驾驶员注意利用。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一)客运车载货罚款

  1、此类罚款为公司计划内罚款,驾驶员应在送货过程中有意识的避免此类罚款的发生。当发生时,驾驶员态度应良好,争取少罚款或不罚款。

  2、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开具的罚款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可用其它发票冲抵报销。

  (二)车辆停车罚款

  1、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

  2、该类罚款公司不允许发生,如有发生,应详细了解罚款原因,属于驾驶员出于个人利益而发生的乱停车罚款,公司不予报销。该类罚款在报销时应特别注意审核。

  (三)车辆违章罚款

  驾驶员应熟知交通法相关规定,如有发生,公司不予报销。

  (四)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1、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鉴于公司车辆之多,特制定此办法。

  2、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3、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4、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尔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5、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6、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7、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六、司机职责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1、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2、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3、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4、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5、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6、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7、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8、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9、司机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0、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11、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12、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13、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14、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按正常程序反映。

  15、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16、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7、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

  18、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制定:

  审核:

  批准:

  私车公用车辆报销制度 6

  1、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运输车辆费用报销的内容及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种车辆费用报销的管理。

  2、职责

  (1)用车人或驾驶员负责对所报销票据的保存、上交。

  (2销售部长负责对车辆费用的核实。

  车辆管理员负责对车辆费用的核对、登记。

  财务负责人对所有费用报销票据的审核。

  总经理负责对费用报销票据的批准。

  3、作业要求

  (1)日常费用报销的内容、要求

  (2)过路、桥费

  a凭费用票据经驾驶员签字,整理并粘贴到费用报销单上,经调度审核后到车管员处核对、登记,经过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报销。

  (3)燃油费用

  公司所有车辆正常加油凭IC卡到加油站加油。若因特殊情况在非中石化加油站加油发生现金交易的,则其费用报销按以下规定执行:

  加油前驾驶员和车辆管理人员进行联系,经同意后方可加油,车辆回厂后有驾驶人员写出书面情况说明,押运员证明后按费用报销程序办理。

  (4)住宿费用

  按事先审批的原则,具体见公司有关规定

  (5)车辆验审费

  按实际发生费用按过路、过桥费报销流程报销。

  (6)检修费用

  a.驾驶员持指定修理厂的检修费用票据经车辆管理员审核,综合部长审批、总经理主管批准后到财务部报销。

  b.车辆行驶途中,经驾驶员自行修复的检修费用,在修理前要经过车辆管理员批准(未经过批准自行修理的不予报销),票据的报销按过路、过桥费的报销流程处理。

  c.车辆行驶途中,遇补(换)胎费用按公司对轮胎的修补规定处理,确实需要在外补胎的费用少于15元/只可自行处理(超过15元/只必须电话报车辆管理员同意后,押运人员证明,按过路过桥费用的报销程序处理。

  (7)异常费用报销内容、要求

  (8)所发生的异常费用的类别:在外发生的事故、单次修理材料费用超过壹仟元、超载、机件不符技术标准、车辆行驶途中出现故障而产生的拖车费用、随车未配通行证、未安装安全带、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上高速、超速、禁行路段行驶、车辆在外发生故障及遇国家各级管理部门的其它类罚款等。

  (9)异常费用发生的反馈途径、时间:出现上述事件后,当事人必须在现场第一时间上报车辆管理员,进行调查。核实后,再依据调查结果,依照报销标准而进行报销。

  (10)报销标准要求及相应的责任承担者:

  事故处理费用报销由当事人填写“行驶事故处理报告”后逐级批准。具体报销额度遵照以下各项:

  a.有证驾驶但系本身操作不当发生事故(全部责任)按以下条款处理:

  全部损失1000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200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30%)];

  全部损失1000以上至5000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300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30%)];

  全部损失5000以上至10000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400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30%)];

  全部损失10000以上:由责任人负担[500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30%)]。

  c.有证驾驶但系本身操作不当发生事故(负事故主要责任)按以下条款处理:

  全部损失1000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100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20%)];

  全部损失1000以上至5000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200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20%)];

  全部损失5000以上至10000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300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20%)];

  全部损失10000以上:由责任人负担[400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20%)]。

  d.有证驾驶但系本身操作不当发生事故(负事故同等责任)按以下条款处理:

  全部损失1000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100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10%)];

  全部损失1000以上至5000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200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10%)];

  全部损失5000以上至10000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300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10%)];

  全部损失10000元以上:由责任人负担[400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10%)];

  e.有证驾驶但系本身操作不当发生事故(负事故次要责任)按以下条款处理:

  全部损失1000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50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10%)];

  全部损失1000以上至5000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100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10%)];

  全部损失5000以上至10000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200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20%)];

  全部损失10000元以上:由责任人负担[300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10%)];

  f.因机件原因造成事故,由质管部对当事人及关联责任人作详细调查取证,核实后根

  据责任主次对各责任人作相应处理,直至待岗处理。

  (10)单次修理材料费用超过壹仟元,车辆行驶途中出现故障而产生的拖车费用、车辆在外发生故障由车辆主管牵头,组织驾驶员人员分析原因后出具报告,根据责任轻重按《日常违规处罚条例》分别处理。

  (11)未安装安全带、灯光不全等机件不符技术标准造成的罚款由责任人承担30%,同时由车辆管理员出具原因分析,若确实是责任人人为因素造成,应承担全额损失。

  (12)随车未配通行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上高速、禁行路段行驶,确因特殊原因并经部门主管同意将给予报销,否则造成的罚款由当车驾驶者全额承担。

  (13)超载、超限被罚款经调查后给予报销。

  (14)超速、任意停车、未遵守客户单位规章制度等因人为造成的违规行为而受到的.罚款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15)遇国家各级管理部门的其它类罚款,部门主管对照相关条文规定分析,若有条文规定而公司未遵章执行,对责任人根据责任轻重按《日常违规处罚条例》分别处理。

  (16)由上述原因发生的费用,由当事人持相关的证明票据在三个工作日内到综合管理部车管员处接受询问,并写出书面说明,逾期不予报销。经调查记录后,此单交由其部门主管签署意见,车管员签署意见后交总经理批准,并依照有关报销准额给予报销,扣罚的款项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4、要求

  指定驾驶员如把车随便交由其他人驾驶而发生违规、车损等罚款或损修全部由指定驾驶员负责赔偿,并罚款200元/次。

  无照(证照不符)驾驶发生车祸全部损失由驾驶者自行负责,直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对其作开除处理。

  所有运输费用报销必须遵守实事求是原则,对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第一次按以一罚十处理,第二次发现作开除处理。

  车辆在外行驶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出现故障,当车的车检员与主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扣罚其当日基本工资。并根据损坏情况,视责任大小,另行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因现行的道路道路事故处理办法与保险理赔存在一定的冲突,在处理事故有时需将责任全部承担下来,而实际责任与交警认定书不符。如发生此类情况,责任人在事故处理结束时,向公司提出申请复议,最后处罚根据公司的裁定决定。

  私车公用车辆报销制度 7

  一、目的

  为完善公司制度建设,为使公司车辆管理合理化,加强财务监督与控制,规范车辆费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公司自有公务车辆管理及费用的管理及报销;

  (2)私车因公使用费用的管理及报销;

  三、公司自有公务车辆的管理及费用的`报销:

  (1)车辆燃油费:

  经分管负责人核定按实报实销形式报销费用;

  (2)车辆维修保养费:

  a、车辆的维修保养,由车辆使用人填报《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保养申请单.doc,经分管负责人核定并得到总经理批准后,维修保养人持经批准的《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及维修保养发票方能到财务办理费用报销。

  b、车辆在外公务发生故障或者事故需修理的,返回公司后应补签《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其维修发票要有随车公务人员签字,经分管负责人核定并经得到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办理费用报销。

  (3)车辆运行费用:

  车辆因公务出行所发生的费用,如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等运行费用,经分管负责人核定按实报实销报销费用。

  (4)车辆保险费、年审费及车船使用税:

  公司对车辆保险费、年审费及车船使用税按实报实销形式报销费用;

  (5)车内装潢费、物品配置费以及违章罚款等经费不予报销;

  (6)公司自有公务车辆必须服从公司的工作需要、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和统一调配。

  四、私车因公使用费用的管理及报销:

  私车公用必须是因为工作需要并在分管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使用,费用报销细则如下:

  (1)因渝黔两地工作现况,在现有公司自有车辆无法合理调配的前提下,可在分管负责人同意及核定并经总经理批准的情况下,配备私车公用并在相关部门(综合办公室)备案;

  (2)车辆综合费用:

  a、渝黔两地长途高速综合费用报销:在报销费用单据上据实填写私车公用事由经分管负责人核定后按400元/往返每次报销车辆渝黔两地长途高速综合费用并提供相应路途的过路、过桥费及油费报销单据;

  b、短途市区费用报销:按每个月报销400元车辆综合费用包干计算。

  (包含重庆及桐梓县辖区内的因公务产生车辆综合费用)

  c、其他长途高速费用报销:如私车公用车辆离开重庆或者桐梓县辖区内,须经分管负责人同意并在综合办公室备案后,在报销费用单据上据实填写私车公用事由经分管负责人核定后据实报销。

  (3)车辆综合费用包括:油费、停车费、路桥费、保险费、过路费、修理费、洗车费等费用。

  (4)私车公用车辆备案并享受报销后,必须服从公司因公事务的合理调配。

  五、交通费用报销方法:

  (1)无外勤工作任务的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在公务车辆不能使用的情况下,可凭乘坐的公共汽车票报销,原则上不报销出租车票。因特殊需要乘坐出租车须经分管负责人同意并签字认可。

  (2)长期有外勤工作任务的员工,须先由分管负责人向相关部门(人力资源部)申请并经总经理批复,每月可凭票报销200元的交通补贴。

  六、附则

  (1)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20xx年5月15日起施行。

《私车公用车辆报销制度(通用7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私车公用车辆报销制度】相关文章:

私车公用报销制度06-23

私车公用管理制度02-14

私车公用管理制度07-25

公司私车公用管理制度09-19

私车公用合同06-03

私车公用合同06-21

私车公用车辆租赁合同范本10-30

私车公用租赁合同10-05

私车公用租赁协议02-20

私车公用车辆报销制度(通用7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私车公用车辆报销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私车公用车辆报销制度(通用7篇)

  私车公用车辆报销制度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私车公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企业凝聚力,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xxx集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的私车公用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私车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报经集团总栽批准将其私有车辆用于公务活动。

  第二章 条件及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具备驾驶资格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私车公用:

  一、对本集团有特殊贡献人员;

  二、在本集团担任特殊职务人员;

  三、确因公务所需经常使用车辆,但所在单位又不能满足需要的。

  以上人员中,不包括已实行销售费用包干的销售人员及片区负责人。

  第五条 私车用于公司业务前,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集团总裁审批(附私车公用申请表)。申请项目包括:申请人、申请时间、使用目的、使用时间、使用车辆种类和车辆、人身保险情况等。

  第六条 对于符合私车公用条件且已经集团总裁批准的,应与所在单位签订私车公用书面协议。

  第三章 费用报销规定

  第七条 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除每月凭过路过桥费和油费发票报销往返公司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间四次合理费用外,每月凭过路过桥费和油费发票额外报销公务活动费100元。

  一、已婚职工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分居两地。

  二、工作单位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在不在同一县(市)。

  三、工作单位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间最近距离不超过xxx公里。

  每月报销的往返公司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间的四次合理费用,包括过路过桥费、油费。过路过桥费按往返公司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间最近路途内发生的费用核报;油费按往返公司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之间最近路程每公里0.30元核报。

  已享受本条规定待遇的,不再报销与往返公司与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常居地相关的出租车票或其他公交车票。

  第八条 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但不符合第六条规定条件者,每月凭过路过桥费和油费发票报销费用300元。

  第九条 已享受上述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待遇的.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市内出差,不再派用公车,也不再报销出租车票或其他公交车票。

  第十条 已享受上述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待遇的人员,因公去单位所在地县(市)外出差的,原则上应乘坐公共汽车或火车。确需借用其私车时,只准报销过路过桥费和油费,油费按每公里0.30元核报,其他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 每月报销费用一次,具体时间由所在单位自定。报销时应填写《私车公用费用报销单》并附上相应发票后规定程序报销。

  第四章 法律责任及其他

  第十二条 私车公用车辆必须向车辆所在地车管部门办理强制保险和任意保险,按规定交纳养路费等,办理一切规费所需支出由车主自负。

  第十三条 因私车公用而发生的交通责任事故,本集团及其所在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与交通事故相关的其它费用(如事故处理费、车辆维修费等),由车主自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集团对私车公用的归口管理部门为集团办公室,各单位对私车公用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各公司办公室。私车公用费用报销的审核部门为各单位财务部。

  第十五条 本暂行规定自xxxx年1月1日起试行。

  私车公用车辆报销制度 2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方便员工外出办公,允许员工开私车办公事,为了进一步规范私车公用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私车公用的概念:上班时间内,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同意,用私车办理公事的'行为。

  2、根据公司需要,有私车公用的,应与公司签订《私车公用租赁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私车公用时,由公司行政部开具《私车公用审批单》,报销人每月凭《私车公用审批单》计算公里数,按每公里数给予补贴。凭加油费发票报销,过路过桥费具实报销。费用报销按公司正常费用报销流程和手续办理审批和签报。

  4、行车费用。公司补贴行车费用,所有私车公用的补贴标准为0.8元/公里,经审核汇总后在次月工资中统一发放。

  5、私车公用的所有车辆都必须投保车辆保险,由车主交纳,如交强险、商业险等。

  6、罚款。交通违规处罚款及车损维修费用由车主本人负担。

  7、其它车辆费用。车辆年检、维修费、车辆购置税、折旧费等由车主交纳。

  6、意外事故的处理。发生事故后,车主应作应急处理,迅速报案并及时联系公司行政部。车辆事故赔偿费和修理费由车主本人负担。

  7、本规定从20xx年10月8日颁布实施,本规定解释权属行政人事部。

  私车公用车辆报销制度 3

  1、根据省财政厅规定,车辆维修统一在定点厂家。

  2、一般车辆维修(费用1000元以下)由驾驶员提出项目范围,填写省水利厅公务用车送修单,报队长批准后送修;车辆中修(费用5000元以下)报后勤中心分管主任批准后送修;车辆大修(费用5000元以上)报后勤中心主任批准后送修。

  3、车辆维修本着节俭的原则,以修复为主,对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经车队长同意,方可更换。厂家在拆解零部件时,驾驶员必须在场,换下的零部件由驾驶员交仓库保存一年。

  4、车队根据车辆具体情况,做好台帐;督促驾驶员定期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以确保车况良好、减少维修费用。

  5、维修费用由后勤中心直接与定点维修厂结算。后勤中心在支付维修费用时,凭送修单、维修厂出具的正式发票、签认的材料清单、人工费计算单等资料,车队长根据相应的定额初审,财务人员审核,中心主任审批后方可报销。

  6、车辆公务在外发生故障需就近修理的,必须报车队长同意后方可修理。其修理费需凭外出派工单,随车公务人员证明,经车队长、财务人员审核批准后报支。

  7、维修使用零配件必须是车辆原生产厂家或配套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品,假冒伪劣产品不得使用。主要维修项目和零配件要确保规定的保用期限和里程,未达到规定使用里程的应向修理厂索赔免费更换或维修。

  8、凡擅自不到定点维修厂维修保养的,其维修费用不予报销,费用自理。

  9、驾驶员需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实行一事一单,由车队指定专人审核并记入各车台帐,经后勤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报销。

  10、车辆清洗费、车内装潢费、物品配置费以及违章罚款等无资金渠道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

  11、车队每月张榜公布所有车辆使用费用、公里数等;每季度将车辆使用费用情况报使用处室;处室车辆使用费超支将停止用车,直至追加费用到位后方可恢复使用。

  私车公用车辆报销制度 4

  1、公司车辆由行政部统一管理,行政部对车辆的维护和出行进行安排、登记,对车辆保养、维修费用和出行车辆加油费、过路费、停车费进行审核并登记台账。每月核算一次,综合评定每辆车各项费用,特别是百公里耗油量。

  2、车辆使用申请:车辆使用人应如实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经行政部经理或公司副总及以上领导同意方可派车。外单位人员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

  3、车辆使用:车辆使用人须妥善保管领取的车辆行驶证、停车卡,如实填写《车辆使用状况记录表》。

  4、车辆归还:办理完毕公司事务后须及时归还车辆,并将《车辆使用状况记录表》同时交回车辆管理员。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在公司停车位内,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5、车辆用油由行政部统一购买,油卡由行政部保管、登记。工程项目上的车辆用油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选择购买油卡或者实行现金支付,实报实销,但每次加油前须电话报请行政部备案。

  6、违规与事故处理:

  (1)驾驶人员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引起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由驾驶人员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驾驶人员须当月自行到交警部门接受相应的处罚后方可结算当月工资。如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要求驾驶人员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驾驶人员未经许可将车辆借予他人使用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由驾驶人员和相关人员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驾驶人员和相关人员须当月自行到交警部门接受相应的处罚后方可结算驾驶人员当月工资。如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要求驾驶人员和相关人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员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向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及公司领导报告,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驾驶人员个人承担。

  (4)车辆外出期间被盗,驾驶员需赔偿车辆价值与保险公司补偿金额的差额。

  7、车辆维护、出行产生的费用报销制度

  (1)车辆相关费用由行政部审核。

  (2)维修车辆应事先向行政部书面申请,列明维修车辆牌号、维修项目、维修原因、预计费用等事项,并附发票、工时费、材料费等结算清单,并在发票上注明车牌号和行驶公里数,否则不予审核报销。

  (3)加油发票应当注明车牌号和行驶公里数,否则不予审核报销。

  (4)过路、停车发票应当注明车牌号、事由和停车地点,否则不予审核报销。

  (5)粘贴发票(加油、维修、保养、过路、停车等发票)应按照工程项目、出行时间、费用产生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分类,否则不予审核。

  私车公用车辆报销制度 5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规范化合理化,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管理控制车辆使用,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行政部门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2)送货车辆由行政部门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2、公司车辆使用管理

  公司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派车申请单》,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3)车辆使用安排

  1、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派车申请单》,将每次外出的时

  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公司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派车申请单》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车申请单》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车申请单的相关数据。

  3、公司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车申请单表中所规定的内容填写。

  4、公司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

  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5、公司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车申请单及时上交行政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6、公司车辆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运营车辆使用管理

  1、公司配有营运货车,且车辆数量较多,由行政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2、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行政人员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3、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4、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路况。

  5、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6、公司所有车辆钥匙行政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派车申请表》一起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派车申请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

  7、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行政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8、行政人员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及时安排车辆出车,对需要出车的车辆应填制《派车申请表》。

  9、驾驶人员在接到《派车申请单》时,在规定的时间应到达指定的地点,完成配送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行政人员说明情况,获得批准后方可。

  10、行政人员应对出车车辆进行登记,填制《派车申请单》,当车辆返回时,应及时填写返回公里数,并由驾驶员确认签字。对出车异常的车辆应询问其原因,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公司。

  11、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三、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行政部负责对公司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配合监控管理。

  由行政内勤负责对车辆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行政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用油管理

  公司所有车辆统一由车务管理负责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行政部门主管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对维修服务公司需有行政部门考评和选择后指定维修店维修。

  行政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行政部门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内容

  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驾驶员按照保养期限进行检查保养。

  每月第一个工作日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并填表上报行政部归档记录。

  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并填表上报行政部归档记录。

  行政部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指定维修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出车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须向行政部门打电话申请,批准后方可维修)。

  3、定期保养

  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车辆公里与保养项目标准见《保养标准表》。

  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部门经理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4、定期保养操作流程:

  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行政部门检查———审批(需要财务经理及部门经理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通过报帐中心借款———对审批后的项目进行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行政门确认维修———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索取发票及维修清单————会计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通过出纳冲销借款。

  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行政部门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部门经理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

  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出车。

  5、特别事项

  公司应指定有资质的专门车辆保养、修理点,便于修理、维修,可指定两至三个点。

  公司应根据修理点提供的保养及维修清单去指定的配件供应点购买所需配件,杜绝在同一个点既买配件又做维修。

  车辆保养、维理不允许驾驶员用现金交易,驾驶员应在指定维修点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统一支付。

  新车在5000公里时都有一次免费保养,各新车驾驶员注意利用。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一)客运车载货罚款

  1、此类罚款为公司计划内罚款,驾驶员应在送货过程中有意识的避免此类罚款的发生。当发生时,驾驶员态度应良好,争取少罚款或不罚款。

  2、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开具的罚款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可用其它发票冲抵报销。

  (二)车辆停车罚款

  1、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

  2、该类罚款公司不允许发生,如有发生,应详细了解罚款原因,属于驾驶员出于个人利益而发生的乱停车罚款,公司不予报销。该类罚款在报销时应特别注意审核。

  (三)车辆违章罚款

  驾驶员应熟知交通法相关规定,如有发生,公司不予报销。

  (四)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1、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鉴于公司车辆之多,特制定此办法。

  2、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3、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4、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尔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5、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6、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7、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六、司机职责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1、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2、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3、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4、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5、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6、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7、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8、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9、司机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0、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11、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12、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13、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14、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按正常程序反映。

  15、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16、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7、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

  18、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制定:

  审核:

  批准:

  私车公用车辆报销制度 6

  1、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运输车辆费用报销的内容及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种车辆费用报销的管理。

  2、职责

  (1)用车人或驾驶员负责对所报销票据的保存、上交。

  (2销售部长负责对车辆费用的核实。

  车辆管理员负责对车辆费用的核对、登记。

  财务负责人对所有费用报销票据的审核。

  总经理负责对费用报销票据的批准。

  3、作业要求

  (1)日常费用报销的内容、要求

  (2)过路、桥费

  a凭费用票据经驾驶员签字,整理并粘贴到费用报销单上,经调度审核后到车管员处核对、登记,经过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报销。

  (3)燃油费用

  公司所有车辆正常加油凭IC卡到加油站加油。若因特殊情况在非中石化加油站加油发生现金交易的,则其费用报销按以下规定执行:

  加油前驾驶员和车辆管理人员进行联系,经同意后方可加油,车辆回厂后有驾驶人员写出书面情况说明,押运员证明后按费用报销程序办理。

  (4)住宿费用

  按事先审批的原则,具体见公司有关规定

  (5)车辆验审费

  按实际发生费用按过路、过桥费报销流程报销。

  (6)检修费用

  a.驾驶员持指定修理厂的检修费用票据经车辆管理员审核,综合部长审批、总经理主管批准后到财务部报销。

  b.车辆行驶途中,经驾驶员自行修复的检修费用,在修理前要经过车辆管理员批准(未经过批准自行修理的不予报销),票据的报销按过路、过桥费的报销流程处理。

  c.车辆行驶途中,遇补(换)胎费用按公司对轮胎的修补规定处理,确实需要在外补胎的费用少于15元/只可自行处理(超过15元/只必须电话报车辆管理员同意后,押运人员证明,按过路过桥费用的报销程序处理。

  (7)异常费用报销内容、要求

  (8)所发生的异常费用的类别:在外发生的事故、单次修理材料费用超过壹仟元、超载、机件不符技术标准、车辆行驶途中出现故障而产生的拖车费用、随车未配通行证、未安装安全带、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上高速、超速、禁行路段行驶、车辆在外发生故障及遇国家各级管理部门的其它类罚款等。

  (9)异常费用发生的反馈途径、时间:出现上述事件后,当事人必须在现场第一时间上报车辆管理员,进行调查。核实后,再依据调查结果,依照报销标准而进行报销。

  (10)报销标准要求及相应的责任承担者:

  事故处理费用报销由当事人填写“行驶事故处理报告”后逐级批准。具体报销额度遵照以下各项:

  a.有证驾驶但系本身操作不当发生事故(全部责任)按以下条款处理:

  全部损失1000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200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30%)];

  全部损失1000以上至5000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300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30%)];

  全部损失5000以上至10000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400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30%)];

  全部损失10000以上:由责任人负担[500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30%)]。

  c.有证驾驶但系本身操作不当发生事故(负事故主要责任)按以下条款处理:

  全部损失1000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100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20%)];

  全部损失1000以上至5000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200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20%)];

  全部损失5000以上至10000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300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20%)];

  全部损失10000以上:由责任人负担[400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20%)]。

  d.有证驾驶但系本身操作不当发生事故(负事故同等责任)按以下条款处理:

  全部损失1000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100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10%)];

  全部损失1000以上至5000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200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10%)];

  全部损失5000以上至10000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300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10%)];

  全部损失10000元以上:由责任人负担[400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10%)];

  e.有证驾驶但系本身操作不当发生事故(负事故次要责任)按以下条款处理:

  全部损失1000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50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10%)];

  全部损失1000以上至5000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100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10%)];

  全部损失5000以上至10000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200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20%)];

  全部损失10000元以上:由责任人负担[300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10%)];

  f.因机件原因造成事故,由质管部对当事人及关联责任人作详细调查取证,核实后根

  据责任主次对各责任人作相应处理,直至待岗处理。

  (10)单次修理材料费用超过壹仟元,车辆行驶途中出现故障而产生的拖车费用、车辆在外发生故障由车辆主管牵头,组织驾驶员人员分析原因后出具报告,根据责任轻重按《日常违规处罚条例》分别处理。

  (11)未安装安全带、灯光不全等机件不符技术标准造成的罚款由责任人承担30%,同时由车辆管理员出具原因分析,若确实是责任人人为因素造成,应承担全额损失。

  (12)随车未配通行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上高速、禁行路段行驶,确因特殊原因并经部门主管同意将给予报销,否则造成的罚款由当车驾驶者全额承担。

  (13)超载、超限被罚款经调查后给予报销。

  (14)超速、任意停车、未遵守客户单位规章制度等因人为造成的违规行为而受到的.罚款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15)遇国家各级管理部门的其它类罚款,部门主管对照相关条文规定分析,若有条文规定而公司未遵章执行,对责任人根据责任轻重按《日常违规处罚条例》分别处理。

  (16)由上述原因发生的费用,由当事人持相关的证明票据在三个工作日内到综合管理部车管员处接受询问,并写出书面说明,逾期不予报销。经调查记录后,此单交由其部门主管签署意见,车管员签署意见后交总经理批准,并依照有关报销准额给予报销,扣罚的款项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4、要求

  指定驾驶员如把车随便交由其他人驾驶而发生违规、车损等罚款或损修全部由指定驾驶员负责赔偿,并罚款200元/次。

  无照(证照不符)驾驶发生车祸全部损失由驾驶者自行负责,直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对其作开除处理。

  所有运输费用报销必须遵守实事求是原则,对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第一次按以一罚十处理,第二次发现作开除处理。

  车辆在外行驶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出现故障,当车的车检员与主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扣罚其当日基本工资。并根据损坏情况,视责任大小,另行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因现行的道路道路事故处理办法与保险理赔存在一定的冲突,在处理事故有时需将责任全部承担下来,而实际责任与交警认定书不符。如发生此类情况,责任人在事故处理结束时,向公司提出申请复议,最后处罚根据公司的裁定决定。

  私车公用车辆报销制度 7

  一、目的

  为完善公司制度建设,为使公司车辆管理合理化,加强财务监督与控制,规范车辆费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公司自有公务车辆管理及费用的管理及报销;

  (2)私车因公使用费用的管理及报销;

  三、公司自有公务车辆的管理及费用的`报销:

  (1)车辆燃油费:

  经分管负责人核定按实报实销形式报销费用;

  (2)车辆维修保养费:

  a、车辆的维修保养,由车辆使用人填报《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保养申请单.doc,经分管负责人核定并得到总经理批准后,维修保养人持经批准的《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及维修保养发票方能到财务办理费用报销。

  b、车辆在外公务发生故障或者事故需修理的,返回公司后应补签《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其维修发票要有随车公务人员签字,经分管负责人核定并经得到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办理费用报销。

  (3)车辆运行费用:

  车辆因公务出行所发生的费用,如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等运行费用,经分管负责人核定按实报实销报销费用。

  (4)车辆保险费、年审费及车船使用税:

  公司对车辆保险费、年审费及车船使用税按实报实销形式报销费用;

  (5)车内装潢费、物品配置费以及违章罚款等经费不予报销;

  (6)公司自有公务车辆必须服从公司的工作需要、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和统一调配。

  四、私车因公使用费用的管理及报销:

  私车公用必须是因为工作需要并在分管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使用,费用报销细则如下:

  (1)因渝黔两地工作现况,在现有公司自有车辆无法合理调配的前提下,可在分管负责人同意及核定并经总经理批准的情况下,配备私车公用并在相关部门(综合办公室)备案;

  (2)车辆综合费用:

  a、渝黔两地长途高速综合费用报销:在报销费用单据上据实填写私车公用事由经分管负责人核定后按400元/往返每次报销车辆渝黔两地长途高速综合费用并提供相应路途的过路、过桥费及油费报销单据;

  b、短途市区费用报销:按每个月报销400元车辆综合费用包干计算。

  (包含重庆及桐梓县辖区内的因公务产生车辆综合费用)

  c、其他长途高速费用报销:如私车公用车辆离开重庆或者桐梓县辖区内,须经分管负责人同意并在综合办公室备案后,在报销费用单据上据实填写私车公用事由经分管负责人核定后据实报销。

  (3)车辆综合费用包括:油费、停车费、路桥费、保险费、过路费、修理费、洗车费等费用。

  (4)私车公用车辆备案并享受报销后,必须服从公司因公事务的合理调配。

  五、交通费用报销方法:

  (1)无外勤工作任务的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在公务车辆不能使用的情况下,可凭乘坐的公共汽车票报销,原则上不报销出租车票。因特殊需要乘坐出租车须经分管负责人同意并签字认可。

  (2)长期有外勤工作任务的员工,须先由分管负责人向相关部门(人力资源部)申请并经总经理批复,每月可凭票报销200元的交通补贴。

  六、附则

  (1)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20xx年5月1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