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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时间:2025-01-10 10:14:57 海洁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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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通用20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通用20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1

  (一)岗位卫生责任制

  一、负责人职责:

  1、对本单位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和卫生档案,配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自觉接受卫生监督,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

  2、带领卫生管理组织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奖惩;

  3、对卫生设施添加、更新以及重大卫生事件作出决策。

  二、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日常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和具体指导,参加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情况和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

  2、完成经理/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三、从业人员职责:

  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痰迹和污物,无卫生死角,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废弃物进入加盖的密封容器。

  2、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通气、顾客用具和设施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场内严禁吸烟,须有“禁止吸烟”的明显标志,不设烟灰缸,设有吸烟室(处)。

  3、采购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化妆品及顾客一次性卫生用品,设有消毒专间,配备消毒柜、清洗水池,公用茶具,毛巾做到一客一消毒,床上用具做到一客一换,常住旅客做到每周一换,理发美容用的毛巾与烫发、染发的毛巾分开分用,供应水果拼盘的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水果制作间。

  4、烫发、染发场所设有机械通风装置,影剧院每场次间隔不少于30分钟,歌舞厅营业时间严禁使用紫外线灯、滑石粉及有害健康烟雾剂。

  5、从业人员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保持经常性个人卫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穿戴整洁工作衣帽,进行面部美容、理发清面时应带口罩,美容前双手必须清洗消毒。

  (二)检查考核制度

  1、实行岗位卫生责任制度,经理/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搞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卫生工作;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每天的卫生检查,对检查情况作好记载;

  3、卫生管理组织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对检查情况作好记载;

  4、有经理/负责人带领卫生管理组织每月开展一次卫生检查,并结合平时情况,对各岗位的卫生工作作出评价。

  (三)饭馆(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卫生许可证》悬挂于明显位置,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餐厅内外保持清洁、整齐,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清扫时应采用湿式作业。

  三、供应的饮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蓄水池有卫生防护设施,蓄水池容器内壁涂料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四、经常检查室内排风装置运行情况,确保室内空气流通,每人每小时新风量≥20m3。

  五、旅店的'餐厅必须与客房、厨房分开,有独立的建筑系统及合理的通道相连接。

  六、餐厅内部装饰材料不得对人体产生危害。

  七、茶具、饮具、供客用面巾、一次性卫生用品等符合相关卫生安全要求。

  八、各类(饭店)餐厅内必须设洗手间;在隐蔽地带设置相应数量的男女厕所。厕所采用水冲式,禁止设座式便桶,厕所内有单独排风系统。

  九、建立健全自身管理组织和各项卫生制度,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十、有防蝇、防尘、防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经常检查使用。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2

  为及时了解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加强对学校安全事故的监察力度,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事故报告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学校安全工作要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立学校事故报告及处理机制。

  1、事故报告时限。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应在1小时内向镇教育组及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

  2、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校内或校外)、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开始流行的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

  3、事故跟踪及处理。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在获息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伟染病流行及安全事故后,应详细了解情况,在积极协助卫生等有关部门对师生进行救治的同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造成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及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及时追踪了解事故的发生发展情况,并应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镇教育组。学校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及安全事故等得到控制后,必须将该事件的有关情况、处理结果及改进措施报告镇教育组。

  4、事故分析。学校应对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情况、原因进行汇总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制订切实有效的学校卫生与安全工作整改措施。

  二、严格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要把及时、准确地报送学校事故信息放在信息工作的首位。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满报问题由哪一级负责。对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和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建立学校事故整改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强化学校的卫生与安全意识,学校对发生的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等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制订切实有效的安全工作整改措施,做到警钟长鸣,努力减少并杜绝学校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3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文化环境,特订本制度。

  一、教学卫生:

  1、保障学生每天学习的时间。适当安排作业,尽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2、1~6年级学生应坚持做眼保健操,自觉课间休息。

  3、教师应准时下课,保证学生有充分的时间休息。

  4、期中后要调整学生座位,矫正学生视力。

  5、严格培养学生正确阅读坐姿、握笔、听讲的姿势。

  二、环境卫生:

  1、学校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建立卫生员队伍,每天一检查,每周一小结,一评比。同层楼评比获第一名的挂“卫生清洁班”。全学期卫生评比总分列入先进班评比。

  2、以班为单位,落实卫生地段,坚持每天三扫(早、午、晚)。教育学生养成文明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涂污墙壁,大便后要洗手,做到确保校园净化,天灰板无蛛丝灰尘,墙壁无脚印,地面无痰迹,桌椅无刀痕,厕所无臭味。

  三、个人卫生:

  1、要求学生仪容端庄大方,讲究衣着,头发卫生。

  2、定期对学生进行个人卫生检查,着重于衣着、头发、指甲的卫生,并进行卫生教育。

  3、建立和健全学生卫生档案,健全个楼层的卫生保健箱,卫生导师要及时做好卫生保健指导,结合各个不同季节特点,对常见病的预防进行教育。

  4、认真做好预防近视宣传和教育工作。

  四、食堂卫生:

  1、食堂经营者必须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堂经营活动。

  2、食堂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从业人员包括临时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服务人员应穿整洁的工作服,厨房工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洁置于帽内。

  4、发生食品中毒或疑似食品中毒事故时,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能使用。

  6、采购食品必须新鲜、无毒无害,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食品存放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严禁和有毒有害及个人生活用品混放。

  7、凉菜间必须专人、专室、专用工具,专用冷藏,专用消毒设施,室内温度不得高于25℃,每天进行定时空气消毒。

  8、盛放废弃物的容器要密闭有盖,不得外溢和滴漏。

  卫生工作是学校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体教职工要认真重视,同心协力做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4

  ①校园公共卫生由学校德育室组织统一安排划分卫生责任区,由责任班级负责打扫。室内卫生由使用班级、班组自行负责打扫。

  ②室内、外卫生每天清扫两次,必须在早会(早操)前和下午上课前打扫干净。每周全校大扫除一次。班主任要做好具体分工,按照一人一岗职责要求具体指导打扫卫生工作,带有危险性的工作尽量不让学生做或有安全的保护措施(如橱窗、风扇、高处卫生等)。打扫卫生期间,学生要爱护劳动工具、注意节水、注意保持已经打扫完的区域卫生和个人卫生,不乱倒水、不乱丢垃圾、倒垃圾时不将垃圾掉在途中、要将垃圾倒在垃圾池内。

  ③室内卫生要求做到六面光,桌椅、工具、讲台排列整齐,门窗干净。卫生区要求无纸屑、杂物。

  ④公共卫生责任区实行“课间卫生督察”制度。课间时间各班均须派卫生督察员到本班卫生责任区进行督察,劝导制止破坏公共卫生的不良行为。

  ⑤全体师生要爱护公共卫生,不乱扔果皮、杂物,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涂、乱刻、乱画,要将自己的`垃圾装进自带的垃圾袋,养成“自己的垃圾自己处理”的良好习惯。

  ⑥值日行政每天组织值日教师和学生每天不定时检查室内外卫生二次,当天傍晚公布检查情况,第二天集会向全校反馈,并纳入“创建文明班级”和四项评比重要内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5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公司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各车间在公司总经理、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三、依法履行向职工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认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

  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职工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车间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七、依法组织对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八、依法组织对职工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九、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职工公布。

  十一、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6

  1、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主任的领导下,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按照分工,认真抓好各项公共卫生工作的落实。

  2、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办公室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上班实行签到制,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请假。

  3、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每月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会议,对当月的.工作进行讲评,安排下一个月的工作,并对乡医进行业务培训。

  4、积极上报各种资料报表,凡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上报的各种资料、报表,各科室填好后,经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上报,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不得延误。

  5、辖区内发生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办公室人员必须服从安排,统一调配,随叫随到,配合做好调查处理等工作,在事发2小时内上报上级部门。

  7、实行考核制度,实行月抽查、季检查、半年进行评比,对抽查、检查结果作为平时考核,纳入年终考核分值,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兑现奖金和乡医的补助。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7

  一、校园环境卫生是校容校貌的重要体现,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良好的校园环境卫生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必要条件。

  二、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以不卫生为耻辱"的新风尚。人人讲卫生,处处讲卫生,天天讲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坚决执行"卫生三不要求":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杂物,不乱涂乱写乱画。

  四、坚持卫生扫除制度,室内和室外环境卫生包干负责,天天打扫,保持全日整洁干净。并定期安排搞全校性卫生大扫除(每周一次)。

  五、建立班级卫生责任制,负责室内外环境卫生包干打扫工作。

  1、各班教室每日一打扫,安排在下午放学后完成。

  2、各班包干区每日两打扫,分别安排在早晨到校后和下午放学前完成。

  六、健全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及时公布检查评比结果。

  1、卫生检查评比工作 。

  2、各班公共卫生区的检查评比由学校分管教师、各班卫生委员组成 ,每周评比一次,成绩在下一周升旗仪式上向全校公布。

  七、实行奖惩制度

  1、每月学校汇总检查评比结果,张榜公布。

  2、对有意违反"卫生三不要求"者,视情节及时予以批评教育或惩罚处理。

  3、对积极参与校内公益劳动的班级,也给予一定的奖励。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8

  一、卫生监督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卫生监督员现场执法要着装整齐,证件齐全,风纪严谨,文书规范,程序得当,适用法律条款准确。

  三、认真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相对人的礼品、礼金、物品和有价证卷,严禁吃、拿、卡、要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在卫生局的组织下,根据工作需要在县境内执行跨辖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五、协助卫生局对案要案进行查处,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六、卫生局下达或交办监督任务后要迅速行动,第一时间介入现场,不得推诿扯皮和拖延。

  七、负责本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不得越权执法,随意执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9

  为使公司员工能长期处在一个整洁优美的环境中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1、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蒂;各部门人员在公共环境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蒂,随地吐痰,每次罚款10元;在本责任区域内,每次罚款5元;并每次扣卫生考核分一分,若一个月内发现三次,卫生考核分全部扣除。

  2、公用品及办公设施按规定统一摆放,卫生洁具放在指定的地方,保持办公室整洁;

  3、各部门人员每天早上提前15分钟到单位打扫卫生,除各自搞好本卫生区域卫生外,按照规定,对相对应的`公共卫生需进行打扫。具体为公司总部按公司《卫生值日通知》分部门进行打扫,仓库由仓库及质检定出包干区及值日表进行打扫。若发现没有按规定打扫的部门,该部门所有人员每人罚款10元,并每次扣每人卫生考核分5分。若一个月内发现二次,扣除整个部门人员全部卫生考核分,不列入考核的部门及人员每次扣除奖金50元;

  4、每周六上午,进行大打除,每次放假之前必须进行彻底的大扫除,内容包括:地面、窗户、门、办公桌及其它办公设施;并由人事行政部进行检查,没有按规定要求的,对该部门所有人员罚款20元,并扣考核分5分。

  5、电脑、文印室、档案室除保持整洁外,还必须防潮、防静电;

  6、清洁标准为地面干净,不得有痰、瓜皮果壳、纸屑、烟蒂,办公桌不得有灰尘、烟灰;纸篓里的垃圾及时清理;

  7、保持厕所的清洁卫生,做到使用后冲洗,严禁将报纸及会堵塞管道的杂物扔入便池,一经发现罚款10元。

  8、每星期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各公共环境、办公室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清洁的地方和部门,每次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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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指导和规范本单位餐饮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预防传染病发生,保障顾客和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卫生管理制度。

  一、饭馆(餐厅)必须取得有效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并在明显位置悬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卫生信誉度等级牌匾。

  二、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三、成立卫生管理组织,设立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卫生资料档案。

  四、认真抓好和落实自主规范管理工作,各级管理人员要按自主规范管理登记簿的要求,落实对本经营单位的自查自纠,并逐级做好记录。

  五、必须设有公共物品和餐(饮)具洗消间,完善消毒保洁设施。

  六、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七、台布、椅布干净卫生、餐后的台桌布和餐巾做到“一桌一换一清洗一消毒”。

  八、餐(饮)具清洗消毒符合卫生要求,餐(饮)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提前摆放餐桌上的餐具不超过1小时,并注意保洁。

  九、设有餐(饮)具存放柜;餐(饮)具存放柜每天定期消毒,保持清洁,达到无老鼠、蟑螂、苍蝇及动物粪便,无异味

  十、客用面巾、一次性卫生用品等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

  十一、公共卫生间要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无锈迹、无尿垢。

  十二、饭馆(餐厅)要有防蚊蝇、防蟑螂、防鼠害的设施,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

  十三、有废弃物盛放容器并加盖,数量充足。

  十四、营业场所通风良好。自然通风量不足的,必须设有机械送风和通风装置,新风进风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气主要监测指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十五、有集中空调系统的'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要求;分体空调应定期清洗消毒有记录。

  十六、饭馆(餐厅)内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十七、饭馆(餐厅)生活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标准》;二次供水有完善的水源卫生防护设施,定期清洗消毒水池,有记录,持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11

  突发公共卫生该事件的报告可以及时发现研究报告突发事件的苗头,保证事件报告工作的质量和资料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即时采取控制措施,防范事件危害扩散、蔓延,消除突发事件的毒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一、事件的报告

  发生或者除非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发生职业培训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二、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

  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机构专业,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的信息由指定专业机构的专业机构审批后进入国家数据库。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手段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和卡》报送属地卫生行政部门自定专业机构,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和卡》的专业机构,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电邮或传真等方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尽快组织有关专家成功进行现场调查,如确认为实际发生突发确定公共卫生事件,应根据不同的级别,及时组织机构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布齐报告,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尚未达到紧急事件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经济发展由专业防治机构密切跟踪事态发展,随时简报事态变化情况。

  三、报告内容

  (一)事件信息

  内部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具体内容见《突发儿科事件相关相关信息报告卡》。

  (二)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

  事件发生、发展、管控控制过程信息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1、初次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2、进程报告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出现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进行补充和修正。

  重大及总结报告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至少按日进行经济模式报告。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达到《国家突发医疗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的表列突发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由相应食品卫生第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在确认事件终止后才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风险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四、监督管理

  各级卫生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各式各样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管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以及其他专业防治相关相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机构来信息报告和管理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对违法行为迳行调查进行调查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12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幼儿园园长为幼儿园疫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第一责任人,卫生保健教师是幼儿园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幼儿园其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每天要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工作和传染病疫情的防治及各类卫生消毒、食品监督等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即幼儿园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园长报告,随后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根据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教育局——办公室、学前科;卫生局——儿保、疾控、卫监等、公安局——警署等)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发现人和疫情报告人应当第一时间报告园长并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幼儿病因排查结果登记表。

  3、在幼儿园同一班级中,如果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3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幼儿病因排查结果登记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

  5、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违者将根据有关法律条文酌情处理。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发现人应当及时以最方便、快捷的通讯方式向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报告。园长和疫情报告人同时向有关部门(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区儿保所、街道医院等)报告。(若发生食物中毒还要报区食品监督所)

  五、幼儿园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幼儿园要建立“来园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幼儿园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由卫生老师对早晨到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晨检记录上。如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园长,并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

  2、班级教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及时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隔离、早消毒。

  区教育局:

  区疾控中心:

  水质检测:

  区儿保所:

  街道医院:

  区食品监督所: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13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设置学校疫情报告人

  xx:校长,设置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负责本校疫情信息收集汇总。

  本校各班班主任为各教学班第一疫情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午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疫情日报告制和零报告制。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中心学校报告,由疫情报告人逐级向教体局和疾控部门报告。

  五、学校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由责任老师通过测量体温、询问等方式将异常学生情况做好记录。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特殊时期的晨检,由行政值周、值周教师、门卫在学校门口制定区域进行。不能让患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进入学校,第一时间切断传染源,并及时送医。

  3.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14

  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省有关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同时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报告相关信息。

  1、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石期市镇卫生院全体职工,台凡分院及各村医生。

  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为突发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报告程序和时限

  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突发事件,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突发事件监测机构报告,同时向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突发事件监测机构接到或发现突发事件,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突发事件监测报告机构报告,同时向上级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或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蔓延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3、报告方式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发现突发事件后,应以最快方式报告,并及时报告书面材料。其中医疗卫生机构、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发现突发事件后,同时应立即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网络直报。

  4、报告内容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进程等,每一起突发事件必须做初次报告、阶段报告、总结报告。初次报告要快,阶段报告要新,总结报告要全。

  初次报告要求在发现和报告突发事件后6小时内完成。初次报告必须报告的信息有:突发事件类型和特征、发生地点、时间和范围、受害人数、事件的地区分布以及已采取的相关措施等内容。

  阶段报告应根据事件的进程变化或上级要求随时上报。应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原因或可能因素。在阶段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总结报告应在事件处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应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15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防止重大传染病疫情通过车辆、船舶及其乘运人员、货物传播流行,保障旅客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及时运输,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本规定所称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确定的传染病疫情。

  本规定所称交通卫生检疫,是指根据《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对车船、港站、乘运人员和货物等实施的卫生检验、紧急卫生处理、紧急控制、临时隔离、医学检查和留验以及其他应急卫生防范、控制、处置措施。

  本规定所称检疫传染病病人、疑似检疫传染病病人,是指国务院确定并公布的检疫传染病的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

  本规定所称车船,是指从事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活动的客车、货车、客船(包括客渡船)和货船。

  本规定所称港站,是指提供停靠车船、上下旅客、装卸货物的场所,包括汽车客运站、货运站、港口客运站、货运码头、港口堆场和仓库等。

  本规定所称乘运人员,是指车船上的所有人员,包括车辆驾驶人员和乘务人员、船员、旅客等。

  第三条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在确保控制重大传染病病源传播和蔓延的。前提下,做到交通不中断、客流不中断、货流不中断。

  第四条交通部根据职责,依法负责全国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在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内,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对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指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突发事件交通应急职责,应当与同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行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交通防范和应急责任制,保证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处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向其上级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对报告在车船、港站发生的突发事件或者举报突发事件交通应急渎职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奖励。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或者管辖范围的交通实际情况,制定突发事件交通应急预案。

  道路运输经营者、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制定各自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八条制定突发事件交通应急预案,应当以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快速反应的`要求为依据,并征求同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为防范和处理重大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制定的突发事件交通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机构的职责;

  (二)突发事件有关车船、港站重大传染病病人、疑似重大传染病病人和可能感染重大传染病病人的应急处理方案;

  (三)突发事件有关污染车船、港站和污染物的应急处理方案;

  (四)突发事件有关人员群体、防疫人员和救护人员的运输方案;

  (五)突发事件有关药品、医疗救护设备器械等紧急物资的运输方案;

  (六)突发事件有关车船、港站、道路、航道、船闸的应急维护和应急管理方案;

  (七)突发事件有关交通应急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宣传方案;

  (八)突发事件有关应急物资、运力储备与调度方案;

  (九)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处理执行机构及其任务;

  (十)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处理人员的组织和培训方案;

  (十一)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处理工作的检查监督方案;

  (十二)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处理其他有关工作方案。

  为防范和处理其他突发事件制定的突发事件交通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条前款除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八)项规定以外的内容,并包括突发事件交通应急设施、设备以及其他有关物资的储备与调度方案。

  突发事件交通应急预案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工作预案的要求,保证突发事件交通应急运力和有关物资储备。

  第十条道路运输经营者、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客车、客船、客运站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消除车船、港站的病媒昆虫和鼠类以及其他染疫动物的危害。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开展突发事件交通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道路、水路运输从业人员和旅客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十二条在车船、港站发生突发事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协助同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按照有关规定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提出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

  第十三条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决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立即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交通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有关突发事件交通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16

  1、设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防保站及计算机信息科等科室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网络直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组织领导和落实。

  2、防保站为本单位传染病网络直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主管科室,负责该项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规范》及《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网络直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并建立传染病登记簿。

  3、门诊、住院部、化验室要分别做好门诊登记、住院病人登记、化验室登记。

  4、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现有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带者时,首诊医生必须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由疫情管理员统一收集录入。

  5、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6、做好自检记录。对发现传染病不报、漏报的医生或者报告好的医生,报告单位应按《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给予处罚及奖励。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17

  一、组织管理制度

  (1)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处理辖区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建立应急专业队伍。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应急管理办公室统一协调开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各类人员相对固定,如有调动,应立即补充。

  (3)做好应急物资贮备工作,包含采样器材、检测试剂、消杀药品、个人防护装备等,以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需要。

  (4)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工作制度,明确相关人员工作职责。

  (5)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包含卫生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技术方案制(修)订、队伍装备采购等方面,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6)针对不一样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特征,组织制订调查、处理不一样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技术方案。

  (7)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

  (8)严格根据应急处理技术方案和相关规范开展工作,遵守组织纪律和保密制度。

  (9)接收上级业务部门技术指导,服从上级行政部门统一协调和指挥。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汇报制度

  (1)疾控机构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责任汇报单位,实施职务工作人员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汇报人。责任汇报单位和责任汇报人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或授意她人瞒报、谎报、迟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

  (2)疾控机构具体负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汇报工作网络直报、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任务。

  (3)指定专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汇报管理工作,网络直报用户密码要定时更换,不能泄露和转让。

  (4)设置专门举报热线电话,接收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举报、咨询和监督。对公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调查核实确定,按要求程序上报和网络直报。

  (5)汇报范围:传染病暴发流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和群体性药品反应、医源性感染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核事故和放射事故、有害生物和化学毒品播散,和因自然灾难、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发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

  (6)汇报程序:取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后,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法向区卫生局和区疾控中心汇报,同时进行网络直报。依据事件进展情况立即做出事件进程和结案网络汇报。

  (7)汇报内容:首次汇报应尽可能说明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波及范围、受累人数、关键症状和体征、可能原因、事件性质初步判定;依据事件严重程度、发展改变及控制情况立即进行事件进程汇报及结案汇报,包含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定或存在隐患、控制方法及效果等内容。

  (8)疾控机构逐层立即对汇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进行审核,立即订正,确保信息正确性;立即了解和掌握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每日对网络汇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动态监控,并做好统计。

  (9)定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依据需要随时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题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要做好事件动态和应急工作进展情况追踪。立即向上级疾控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上报。

  (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汇报相关原始统计和表格、调查分析汇报、汇总分析总结等文档应定时整理归档,相关电子文档和数据要硬件备份异地保留。

  (11)未经同意和授权不得泄露和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关键信息,和事件受累者个人信息。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工作制度

  (1)针对疾病暴发或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或卫生学调查,以立即明确病因(包含传染源或危害源、传输路径或危害路径、高危人群及关键危险原因)等,立即采取针对性方法控制事件危害。

  (2)依据事件性质,快速组织现场调查工作组(包含流行病学、试验室检测、消杀等专业,必需时可增加其它专业和管理人员参与调查);充足准备现场调查所需资料、物品。

  (3)现场调查和处理指定专员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现场调查工作,组成人员各司其职,相互协作。

  (4)现场调查和处理工作同时开展。依据制订方案或计划,快速开展现场流行病学或卫生学调查,并针对事件发生相关原因,确定并落实应采取预防控制方法。依据需要,深入完善调查方案或控制方法。

  (5)搜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动态和控制方法相关信息,对现场调查和处理工作开展过程评定和最终效果评定。依据评定结果及形势需要,深入完善现场调查、修订或调整预防控制方法。

  (6)依据调查分析结果及防治方法效果评定,立即进行全方面分析和总结。

  (7)立即汇报或反馈调查处理进展,做好和相关部门信息交流和沟通。

  (8)现场工作必需服从指挥部门统一指挥,主动配合和帮助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18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科室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系统。

  2、有关科室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在院长的领导下要组织相关科室,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4、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立即用电话通知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要立即报告院长,同时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5、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并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6、对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的法律法律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7、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并定期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8、发现瞒报、缓报、谎报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上报医院按照医院的工作要求进行处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19

  为了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我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突发事件预防措施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幼儿园应经常对教学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幼儿园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幼儿园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幼儿园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幼儿园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幼儿园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幼儿园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幼儿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幼儿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幼儿及家长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幼儿及家长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3、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三、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突发事件期间,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为xx。

  2、严格执行幼儿园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3、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向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4、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一)传染病

  1、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2、幼儿园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3、幼儿园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4、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5、严格执行出入园门管理制度。

  6、如非常严重的班级应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采取停课措施,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

  (二)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园,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20

  一、组织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具体措施包括:

  1.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处理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建立应急专业队伍,由应急管理办公室统一协调开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各类人员相对固定,如有调动,应及时补充。

  3.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包括采样器材、检测试剂、消杀药品、个人防护装备等,以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需要。

  4.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工作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

  5.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卫生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技术方案的制(修)订、队伍装备采购等方面,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6.针对不同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特征,组织制订调查、处置不同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技术方案。

  7.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与演练。

  8.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和相关规范开展工作,遵守组织纪律和保密制度。

  9.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技术指导,服从上级行政部门的统一协调和指挥。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及时准确的信息报告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保障。为此,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报告制度。具体措施包括:

  1.疾控机构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工作人员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或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

  2.疾控机构具体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报告工作的网络直报、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任务。

  3.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的报告管理工作,网络直报用户密码要定期更换,不能泄露和转让。

  4.设置专门的举报热线电话,接受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举报、咨询和监督。对公众举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调查核实确认,按规定程序上报和网络直报。

  5.报告范围包括传染病暴发流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和群体性药物反应、医源性感染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核事故和放射事故、有害生物与化学毒品播散,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

  6.报告程序: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后,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区卫生局和区疾控中心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做出事件进程和结案网络报告。

  报告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地说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波及范围、受影响人数、主要症状和体征、可能的原因以及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发展变化和控制情况,及时进行事件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包括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或存在的隐患、控制措施及效果等内容。

  疾控机构应逐级及时审核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每天要对网络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动态监控,并做好记录。定期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根据需要随时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题分析。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要做好事件动态与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的追踪,并及时向上级疾控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上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有关原始记录和表格、调查分析报告、汇总分析总结等文档应定期整理归档,有关电子文档和数据要硬件备份异地保存。未经批准和授权不得泄露和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关键信息,以及事件受累者的个人信息。

  针对疾病暴发或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开展流行病学或卫生学调查,以尽快明确病因,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件危害。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组织现场调查工作组,充分准备现场调查所需资料、物品。现场调查与处置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现场调查工作,组成人员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现场调查与处置工作同步开展,根据制定的方案或计划,迅速开展现场流行病学或卫生学调查,并针对事件发生的有关因素,确定并落实应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动态与控制措施相关信息,对现场调查与处置工作开展过程评估与最终效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形势需要,进一步完善现场调查、修订或调整预防控制措施。根据调查分析结果及防治措施的效果评估,及时进行全面的分析与总结。及时报告或反馈调查处置的进展,做好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与沟通。

  现场工作必须服从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积极配合和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为确保现场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服从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同时,我们也要积极配合和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以便达到更好的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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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通用20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1

  (一)岗位卫生责任制

  一、负责人职责:

  1、对本单位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和卫生档案,配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自觉接受卫生监督,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

  2、带领卫生管理组织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奖惩;

  3、对卫生设施添加、更新以及重大卫生事件作出决策。

  二、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日常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和具体指导,参加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情况和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

  2、完成经理/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三、从业人员职责:

  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痰迹和污物,无卫生死角,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废弃物进入加盖的密封容器。

  2、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通气、顾客用具和设施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场内严禁吸烟,须有“禁止吸烟”的明显标志,不设烟灰缸,设有吸烟室(处)。

  3、采购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化妆品及顾客一次性卫生用品,设有消毒专间,配备消毒柜、清洗水池,公用茶具,毛巾做到一客一消毒,床上用具做到一客一换,常住旅客做到每周一换,理发美容用的毛巾与烫发、染发的毛巾分开分用,供应水果拼盘的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水果制作间。

  4、烫发、染发场所设有机械通风装置,影剧院每场次间隔不少于30分钟,歌舞厅营业时间严禁使用紫外线灯、滑石粉及有害健康烟雾剂。

  5、从业人员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保持经常性个人卫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穿戴整洁工作衣帽,进行面部美容、理发清面时应带口罩,美容前双手必须清洗消毒。

  (二)检查考核制度

  1、实行岗位卫生责任制度,经理/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搞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卫生工作;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每天的卫生检查,对检查情况作好记载;

  3、卫生管理组织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对检查情况作好记载;

  4、有经理/负责人带领卫生管理组织每月开展一次卫生检查,并结合平时情况,对各岗位的卫生工作作出评价。

  (三)饭馆(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卫生许可证》悬挂于明显位置,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餐厅内外保持清洁、整齐,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清扫时应采用湿式作业。

  三、供应的饮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蓄水池有卫生防护设施,蓄水池容器内壁涂料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四、经常检查室内排风装置运行情况,确保室内空气流通,每人每小时新风量≥20m3。

  五、旅店的'餐厅必须与客房、厨房分开,有独立的建筑系统及合理的通道相连接。

  六、餐厅内部装饰材料不得对人体产生危害。

  七、茶具、饮具、供客用面巾、一次性卫生用品等符合相关卫生安全要求。

  八、各类(饭店)餐厅内必须设洗手间;在隐蔽地带设置相应数量的男女厕所。厕所采用水冲式,禁止设座式便桶,厕所内有单独排风系统。

  九、建立健全自身管理组织和各项卫生制度,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十、有防蝇、防尘、防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经常检查使用。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2

  为及时了解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加强对学校安全事故的监察力度,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事故报告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学校安全工作要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立学校事故报告及处理机制。

  1、事故报告时限。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应在1小时内向镇教育组及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

  2、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校内或校外)、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开始流行的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

  3、事故跟踪及处理。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在获息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伟染病流行及安全事故后,应详细了解情况,在积极协助卫生等有关部门对师生进行救治的同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造成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及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及时追踪了解事故的发生发展情况,并应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镇教育组。学校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及安全事故等得到控制后,必须将该事件的有关情况、处理结果及改进措施报告镇教育组。

  4、事故分析。学校应对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情况、原因进行汇总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制订切实有效的学校卫生与安全工作整改措施。

  二、严格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要把及时、准确地报送学校事故信息放在信息工作的首位。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满报问题由哪一级负责。对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和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建立学校事故整改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强化学校的卫生与安全意识,学校对发生的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等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制订切实有效的安全工作整改措施,做到警钟长鸣,努力减少并杜绝学校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3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文化环境,特订本制度。

  一、教学卫生:

  1、保障学生每天学习的时间。适当安排作业,尽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2、1~6年级学生应坚持做眼保健操,自觉课间休息。

  3、教师应准时下课,保证学生有充分的时间休息。

  4、期中后要调整学生座位,矫正学生视力。

  5、严格培养学生正确阅读坐姿、握笔、听讲的姿势。

  二、环境卫生:

  1、学校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建立卫生员队伍,每天一检查,每周一小结,一评比。同层楼评比获第一名的挂“卫生清洁班”。全学期卫生评比总分列入先进班评比。

  2、以班为单位,落实卫生地段,坚持每天三扫(早、午、晚)。教育学生养成文明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涂污墙壁,大便后要洗手,做到确保校园净化,天灰板无蛛丝灰尘,墙壁无脚印,地面无痰迹,桌椅无刀痕,厕所无臭味。

  三、个人卫生:

  1、要求学生仪容端庄大方,讲究衣着,头发卫生。

  2、定期对学生进行个人卫生检查,着重于衣着、头发、指甲的卫生,并进行卫生教育。

  3、建立和健全学生卫生档案,健全个楼层的卫生保健箱,卫生导师要及时做好卫生保健指导,结合各个不同季节特点,对常见病的预防进行教育。

  4、认真做好预防近视宣传和教育工作。

  四、食堂卫生:

  1、食堂经营者必须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堂经营活动。

  2、食堂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从业人员包括临时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服务人员应穿整洁的工作服,厨房工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洁置于帽内。

  4、发生食品中毒或疑似食品中毒事故时,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能使用。

  6、采购食品必须新鲜、无毒无害,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食品存放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严禁和有毒有害及个人生活用品混放。

  7、凉菜间必须专人、专室、专用工具,专用冷藏,专用消毒设施,室内温度不得高于25℃,每天进行定时空气消毒。

  8、盛放废弃物的容器要密闭有盖,不得外溢和滴漏。

  卫生工作是学校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体教职工要认真重视,同心协力做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4

  ①校园公共卫生由学校德育室组织统一安排划分卫生责任区,由责任班级负责打扫。室内卫生由使用班级、班组自行负责打扫。

  ②室内、外卫生每天清扫两次,必须在早会(早操)前和下午上课前打扫干净。每周全校大扫除一次。班主任要做好具体分工,按照一人一岗职责要求具体指导打扫卫生工作,带有危险性的工作尽量不让学生做或有安全的保护措施(如橱窗、风扇、高处卫生等)。打扫卫生期间,学生要爱护劳动工具、注意节水、注意保持已经打扫完的区域卫生和个人卫生,不乱倒水、不乱丢垃圾、倒垃圾时不将垃圾掉在途中、要将垃圾倒在垃圾池内。

  ③室内卫生要求做到六面光,桌椅、工具、讲台排列整齐,门窗干净。卫生区要求无纸屑、杂物。

  ④公共卫生责任区实行“课间卫生督察”制度。课间时间各班均须派卫生督察员到本班卫生责任区进行督察,劝导制止破坏公共卫生的不良行为。

  ⑤全体师生要爱护公共卫生,不乱扔果皮、杂物,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涂、乱刻、乱画,要将自己的`垃圾装进自带的垃圾袋,养成“自己的垃圾自己处理”的良好习惯。

  ⑥值日行政每天组织值日教师和学生每天不定时检查室内外卫生二次,当天傍晚公布检查情况,第二天集会向全校反馈,并纳入“创建文明班级”和四项评比重要内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5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公司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各车间在公司总经理、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三、依法履行向职工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认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

  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职工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车间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七、依法组织对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八、依法组织对职工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九、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职工公布。

  十一、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6

  1、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主任的领导下,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按照分工,认真抓好各项公共卫生工作的落实。

  2、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办公室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上班实行签到制,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请假。

  3、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每月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会议,对当月的.工作进行讲评,安排下一个月的工作,并对乡医进行业务培训。

  4、积极上报各种资料报表,凡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上报的各种资料、报表,各科室填好后,经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上报,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不得延误。

  5、辖区内发生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办公室人员必须服从安排,统一调配,随叫随到,配合做好调查处理等工作,在事发2小时内上报上级部门。

  7、实行考核制度,实行月抽查、季检查、半年进行评比,对抽查、检查结果作为平时考核,纳入年终考核分值,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兑现奖金和乡医的补助。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7

  一、校园环境卫生是校容校貌的重要体现,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良好的校园环境卫生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必要条件。

  二、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以不卫生为耻辱"的新风尚。人人讲卫生,处处讲卫生,天天讲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坚决执行"卫生三不要求":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杂物,不乱涂乱写乱画。

  四、坚持卫生扫除制度,室内和室外环境卫生包干负责,天天打扫,保持全日整洁干净。并定期安排搞全校性卫生大扫除(每周一次)。

  五、建立班级卫生责任制,负责室内外环境卫生包干打扫工作。

  1、各班教室每日一打扫,安排在下午放学后完成。

  2、各班包干区每日两打扫,分别安排在早晨到校后和下午放学前完成。

  六、健全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及时公布检查评比结果。

  1、卫生检查评比工作 。

  2、各班公共卫生区的检查评比由学校分管教师、各班卫生委员组成 ,每周评比一次,成绩在下一周升旗仪式上向全校公布。

  七、实行奖惩制度

  1、每月学校汇总检查评比结果,张榜公布。

  2、对有意违反"卫生三不要求"者,视情节及时予以批评教育或惩罚处理。

  3、对积极参与校内公益劳动的班级,也给予一定的奖励。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8

  一、卫生监督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卫生监督员现场执法要着装整齐,证件齐全,风纪严谨,文书规范,程序得当,适用法律条款准确。

  三、认真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相对人的礼品、礼金、物品和有价证卷,严禁吃、拿、卡、要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在卫生局的组织下,根据工作需要在县境内执行跨辖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五、协助卫生局对案要案进行查处,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六、卫生局下达或交办监督任务后要迅速行动,第一时间介入现场,不得推诿扯皮和拖延。

  七、负责本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不得越权执法,随意执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9

  为使公司员工能长期处在一个整洁优美的环境中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1、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蒂;各部门人员在公共环境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蒂,随地吐痰,每次罚款10元;在本责任区域内,每次罚款5元;并每次扣卫生考核分一分,若一个月内发现三次,卫生考核分全部扣除。

  2、公用品及办公设施按规定统一摆放,卫生洁具放在指定的地方,保持办公室整洁;

  3、各部门人员每天早上提前15分钟到单位打扫卫生,除各自搞好本卫生区域卫生外,按照规定,对相对应的`公共卫生需进行打扫。具体为公司总部按公司《卫生值日通知》分部门进行打扫,仓库由仓库及质检定出包干区及值日表进行打扫。若发现没有按规定打扫的部门,该部门所有人员每人罚款10元,并每次扣每人卫生考核分5分。若一个月内发现二次,扣除整个部门人员全部卫生考核分,不列入考核的部门及人员每次扣除奖金50元;

  4、每周六上午,进行大打除,每次放假之前必须进行彻底的大扫除,内容包括:地面、窗户、门、办公桌及其它办公设施;并由人事行政部进行检查,没有按规定要求的,对该部门所有人员罚款20元,并扣考核分5分。

  5、电脑、文印室、档案室除保持整洁外,还必须防潮、防静电;

  6、清洁标准为地面干净,不得有痰、瓜皮果壳、纸屑、烟蒂,办公桌不得有灰尘、烟灰;纸篓里的垃圾及时清理;

  7、保持厕所的清洁卫生,做到使用后冲洗,严禁将报纸及会堵塞管道的杂物扔入便池,一经发现罚款10元。

  8、每星期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各公共环境、办公室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清洁的地方和部门,每次罚款20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指导和规范本单位餐饮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预防传染病发生,保障顾客和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卫生管理制度。

  一、饭馆(餐厅)必须取得有效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并在明显位置悬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卫生信誉度等级牌匾。

  二、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三、成立卫生管理组织,设立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卫生资料档案。

  四、认真抓好和落实自主规范管理工作,各级管理人员要按自主规范管理登记簿的要求,落实对本经营单位的自查自纠,并逐级做好记录。

  五、必须设有公共物品和餐(饮)具洗消间,完善消毒保洁设施。

  六、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七、台布、椅布干净卫生、餐后的台桌布和餐巾做到“一桌一换一清洗一消毒”。

  八、餐(饮)具清洗消毒符合卫生要求,餐(饮)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提前摆放餐桌上的餐具不超过1小时,并注意保洁。

  九、设有餐(饮)具存放柜;餐(饮)具存放柜每天定期消毒,保持清洁,达到无老鼠、蟑螂、苍蝇及动物粪便,无异味

  十、客用面巾、一次性卫生用品等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

  十一、公共卫生间要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无锈迹、无尿垢。

  十二、饭馆(餐厅)要有防蚊蝇、防蟑螂、防鼠害的设施,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

  十三、有废弃物盛放容器并加盖,数量充足。

  十四、营业场所通风良好。自然通风量不足的,必须设有机械送风和通风装置,新风进风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气主要监测指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十五、有集中空调系统的'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要求;分体空调应定期清洗消毒有记录。

  十六、饭馆(餐厅)内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十七、饭馆(餐厅)生活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标准》;二次供水有完善的水源卫生防护设施,定期清洗消毒水池,有记录,持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11

  突发公共卫生该事件的报告可以及时发现研究报告突发事件的苗头,保证事件报告工作的质量和资料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即时采取控制措施,防范事件危害扩散、蔓延,消除突发事件的毒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一、事件的报告

  发生或者除非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发生职业培训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二、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

  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机构专业,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的信息由指定专业机构的专业机构审批后进入国家数据库。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手段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和卡》报送属地卫生行政部门自定专业机构,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和卡》的专业机构,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电邮或传真等方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尽快组织有关专家成功进行现场调查,如确认为实际发生突发确定公共卫生事件,应根据不同的级别,及时组织机构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布齐报告,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尚未达到紧急事件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经济发展由专业防治机构密切跟踪事态发展,随时简报事态变化情况。

  三、报告内容

  (一)事件信息

  内部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具体内容见《突发儿科事件相关相关信息报告卡》。

  (二)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

  事件发生、发展、管控控制过程信息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1、初次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2、进程报告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出现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进行补充和修正。

  重大及总结报告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至少按日进行经济模式报告。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达到《国家突发医疗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的表列突发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由相应食品卫生第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在确认事件终止后才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风险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四、监督管理

  各级卫生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各式各样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管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以及其他专业防治相关相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机构来信息报告和管理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对违法行为迳行调查进行调查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12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幼儿园园长为幼儿园疫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第一责任人,卫生保健教师是幼儿园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幼儿园其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每天要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工作和传染病疫情的防治及各类卫生消毒、食品监督等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即幼儿园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园长报告,随后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根据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教育局——办公室、学前科;卫生局——儿保、疾控、卫监等、公安局——警署等)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发现人和疫情报告人应当第一时间报告园长并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幼儿病因排查结果登记表。

  3、在幼儿园同一班级中,如果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3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幼儿病因排查结果登记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

  5、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违者将根据有关法律条文酌情处理。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发现人应当及时以最方便、快捷的通讯方式向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报告。园长和疫情报告人同时向有关部门(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区儿保所、街道医院等)报告。(若发生食物中毒还要报区食品监督所)

  五、幼儿园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幼儿园要建立“来园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幼儿园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由卫生老师对早晨到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晨检记录上。如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园长,并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

  2、班级教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及时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隔离、早消毒。

  区教育局:

  区疾控中心:

  水质检测:

  区儿保所:

  街道医院:

  区食品监督所: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13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设置学校疫情报告人

  xx:校长,设置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负责本校疫情信息收集汇总。

  本校各班班主任为各教学班第一疫情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午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疫情日报告制和零报告制。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中心学校报告,由疫情报告人逐级向教体局和疾控部门报告。

  五、学校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由责任老师通过测量体温、询问等方式将异常学生情况做好记录。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特殊时期的晨检,由行政值周、值周教师、门卫在学校门口制定区域进行。不能让患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进入学校,第一时间切断传染源,并及时送医。

  3.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14

  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省有关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同时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报告相关信息。

  1、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石期市镇卫生院全体职工,台凡分院及各村医生。

  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为突发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报告程序和时限

  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突发事件,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突发事件监测机构报告,同时向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突发事件监测机构接到或发现突发事件,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突发事件监测报告机构报告,同时向上级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或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蔓延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3、报告方式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发现突发事件后,应以最快方式报告,并及时报告书面材料。其中医疗卫生机构、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发现突发事件后,同时应立即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网络直报。

  4、报告内容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进程等,每一起突发事件必须做初次报告、阶段报告、总结报告。初次报告要快,阶段报告要新,总结报告要全。

  初次报告要求在发现和报告突发事件后6小时内完成。初次报告必须报告的信息有:突发事件类型和特征、发生地点、时间和范围、受害人数、事件的地区分布以及已采取的相关措施等内容。

  阶段报告应根据事件的进程变化或上级要求随时上报。应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原因或可能因素。在阶段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总结报告应在事件处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应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15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防止重大传染病疫情通过车辆、船舶及其乘运人员、货物传播流行,保障旅客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及时运输,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本规定所称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确定的传染病疫情。

  本规定所称交通卫生检疫,是指根据《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对车船、港站、乘运人员和货物等实施的卫生检验、紧急卫生处理、紧急控制、临时隔离、医学检查和留验以及其他应急卫生防范、控制、处置措施。

  本规定所称检疫传染病病人、疑似检疫传染病病人,是指国务院确定并公布的检疫传染病的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

  本规定所称车船,是指从事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活动的客车、货车、客船(包括客渡船)和货船。

  本规定所称港站,是指提供停靠车船、上下旅客、装卸货物的场所,包括汽车客运站、货运站、港口客运站、货运码头、港口堆场和仓库等。

  本规定所称乘运人员,是指车船上的所有人员,包括车辆驾驶人员和乘务人员、船员、旅客等。

  第三条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在确保控制重大传染病病源传播和蔓延的。前提下,做到交通不中断、客流不中断、货流不中断。

  第四条交通部根据职责,依法负责全国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在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内,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对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指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突发事件交通应急职责,应当与同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行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交通防范和应急责任制,保证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处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向其上级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对报告在车船、港站发生的突发事件或者举报突发事件交通应急渎职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奖励。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或者管辖范围的交通实际情况,制定突发事件交通应急预案。

  道路运输经营者、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制定各自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八条制定突发事件交通应急预案,应当以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快速反应的`要求为依据,并征求同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为防范和处理重大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制定的突发事件交通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机构的职责;

  (二)突发事件有关车船、港站重大传染病病人、疑似重大传染病病人和可能感染重大传染病病人的应急处理方案;

  (三)突发事件有关污染车船、港站和污染物的应急处理方案;

  (四)突发事件有关人员群体、防疫人员和救护人员的运输方案;

  (五)突发事件有关药品、医疗救护设备器械等紧急物资的运输方案;

  (六)突发事件有关车船、港站、道路、航道、船闸的应急维护和应急管理方案;

  (七)突发事件有关交通应急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宣传方案;

  (八)突发事件有关应急物资、运力储备与调度方案;

  (九)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处理执行机构及其任务;

  (十)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处理人员的组织和培训方案;

  (十一)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处理工作的检查监督方案;

  (十二)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处理其他有关工作方案。

  为防范和处理其他突发事件制定的突发事件交通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条前款除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八)项规定以外的内容,并包括突发事件交通应急设施、设备以及其他有关物资的储备与调度方案。

  突发事件交通应急预案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工作预案的要求,保证突发事件交通应急运力和有关物资储备。

  第十条道路运输经营者、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客车、客船、客运站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消除车船、港站的病媒昆虫和鼠类以及其他染疫动物的危害。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开展突发事件交通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道路、水路运输从业人员和旅客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十二条在车船、港站发生突发事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协助同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按照有关规定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提出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

  第十三条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决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立即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交通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有关突发事件交通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16

  1、设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防保站及计算机信息科等科室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网络直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组织领导和落实。

  2、防保站为本单位传染病网络直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主管科室,负责该项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规范》及《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网络直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并建立传染病登记簿。

  3、门诊、住院部、化验室要分别做好门诊登记、住院病人登记、化验室登记。

  4、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现有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带者时,首诊医生必须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由疫情管理员统一收集录入。

  5、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6、做好自检记录。对发现传染病不报、漏报的医生或者报告好的医生,报告单位应按《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给予处罚及奖励。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17

  一、组织管理制度

  (1)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处理辖区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建立应急专业队伍。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应急管理办公室统一协调开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各类人员相对固定,如有调动,应立即补充。

  (3)做好应急物资贮备工作,包含采样器材、检测试剂、消杀药品、个人防护装备等,以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需要。

  (4)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工作制度,明确相关人员工作职责。

  (5)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包含卫生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技术方案制(修)订、队伍装备采购等方面,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6)针对不一样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特征,组织制订调查、处理不一样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技术方案。

  (7)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

  (8)严格根据应急处理技术方案和相关规范开展工作,遵守组织纪律和保密制度。

  (9)接收上级业务部门技术指导,服从上级行政部门统一协调和指挥。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汇报制度

  (1)疾控机构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责任汇报单位,实施职务工作人员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汇报人。责任汇报单位和责任汇报人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或授意她人瞒报、谎报、迟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

  (2)疾控机构具体负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汇报工作网络直报、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任务。

  (3)指定专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汇报管理工作,网络直报用户密码要定时更换,不能泄露和转让。

  (4)设置专门举报热线电话,接收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举报、咨询和监督。对公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调查核实确定,按要求程序上报和网络直报。

  (5)汇报范围:传染病暴发流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和群体性药品反应、医源性感染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核事故和放射事故、有害生物和化学毒品播散,和因自然灾难、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发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

  (6)汇报程序:取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后,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法向区卫生局和区疾控中心汇报,同时进行网络直报。依据事件进展情况立即做出事件进程和结案网络汇报。

  (7)汇报内容:首次汇报应尽可能说明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波及范围、受累人数、关键症状和体征、可能原因、事件性质初步判定;依据事件严重程度、发展改变及控制情况立即进行事件进程汇报及结案汇报,包含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定或存在隐患、控制方法及效果等内容。

  (8)疾控机构逐层立即对汇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进行审核,立即订正,确保信息正确性;立即了解和掌握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每日对网络汇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动态监控,并做好统计。

  (9)定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依据需要随时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题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要做好事件动态和应急工作进展情况追踪。立即向上级疾控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上报。

  (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汇报相关原始统计和表格、调查分析汇报、汇总分析总结等文档应定时整理归档,相关电子文档和数据要硬件备份异地保留。

  (11)未经同意和授权不得泄露和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关键信息,和事件受累者个人信息。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工作制度

  (1)针对疾病暴发或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或卫生学调查,以立即明确病因(包含传染源或危害源、传输路径或危害路径、高危人群及关键危险原因)等,立即采取针对性方法控制事件危害。

  (2)依据事件性质,快速组织现场调查工作组(包含流行病学、试验室检测、消杀等专业,必需时可增加其它专业和管理人员参与调查);充足准备现场调查所需资料、物品。

  (3)现场调查和处理指定专员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现场调查工作,组成人员各司其职,相互协作。

  (4)现场调查和处理工作同时开展。依据制订方案或计划,快速开展现场流行病学或卫生学调查,并针对事件发生相关原因,确定并落实应采取预防控制方法。依据需要,深入完善调查方案或控制方法。

  (5)搜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动态和控制方法相关信息,对现场调查和处理工作开展过程评定和最终效果评定。依据评定结果及形势需要,深入完善现场调查、修订或调整预防控制方法。

  (6)依据调查分析结果及防治方法效果评定,立即进行全方面分析和总结。

  (7)立即汇报或反馈调查处理进展,做好和相关部门信息交流和沟通。

  (8)现场工作必需服从指挥部门统一指挥,主动配合和帮助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18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科室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系统。

  2、有关科室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在院长的领导下要组织相关科室,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4、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立即用电话通知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要立即报告院长,同时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5、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并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6、对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的法律法律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7、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并定期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8、发现瞒报、缓报、谎报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上报医院按照医院的工作要求进行处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19

  为了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我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突发事件预防措施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幼儿园应经常对教学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幼儿园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幼儿园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幼儿园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幼儿园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幼儿园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幼儿园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幼儿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幼儿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幼儿及家长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幼儿及家长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3、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三、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突发事件期间,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为xx。

  2、严格执行幼儿园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3、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向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4、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一)传染病

  1、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2、幼儿园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3、幼儿园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4、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5、严格执行出入园门管理制度。

  6、如非常严重的班级应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采取停课措施,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

  (二)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园,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制度 20

  一、组织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具体措施包括:

  1.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处理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建立应急专业队伍,由应急管理办公室统一协调开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各类人员相对固定,如有调动,应及时补充。

  3.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包括采样器材、检测试剂、消杀药品、个人防护装备等,以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需要。

  4.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工作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

  5.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卫生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技术方案的制(修)订、队伍装备采购等方面,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6.针对不同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特征,组织制订调查、处置不同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技术方案。

  7.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与演练。

  8.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和相关规范开展工作,遵守组织纪律和保密制度。

  9.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技术指导,服从上级行政部门的统一协调和指挥。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及时准确的信息报告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保障。为此,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报告制度。具体措施包括:

  1.疾控机构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工作人员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或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

  2.疾控机构具体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报告工作的网络直报、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任务。

  3.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的报告管理工作,网络直报用户密码要定期更换,不能泄露和转让。

  4.设置专门的举报热线电话,接受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举报、咨询和监督。对公众举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调查核实确认,按规定程序上报和网络直报。

  5.报告范围包括传染病暴发流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和群体性药物反应、医源性感染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核事故和放射事故、有害生物与化学毒品播散,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

  6.报告程序: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后,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区卫生局和区疾控中心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做出事件进程和结案网络报告。

  报告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地说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波及范围、受影响人数、主要症状和体征、可能的原因以及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发展变化和控制情况,及时进行事件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包括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或存在的隐患、控制措施及效果等内容。

  疾控机构应逐级及时审核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每天要对网络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动态监控,并做好记录。定期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根据需要随时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题分析。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要做好事件动态与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的追踪,并及时向上级疾控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上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有关原始记录和表格、调查分析报告、汇总分析总结等文档应定期整理归档,有关电子文档和数据要硬件备份异地保存。未经批准和授权不得泄露和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关键信息,以及事件受累者的个人信息。

  针对疾病暴发或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开展流行病学或卫生学调查,以尽快明确病因,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件危害。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组织现场调查工作组,充分准备现场调查所需资料、物品。现场调查与处置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现场调查工作,组成人员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现场调查与处置工作同步开展,根据制定的方案或计划,迅速开展现场流行病学或卫生学调查,并针对事件发生的有关因素,确定并落实应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动态与控制措施相关信息,对现场调查与处置工作开展过程评估与最终效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形势需要,进一步完善现场调查、修订或调整预防控制措施。根据调查分析结果及防治措施的效果评估,及时进行全面的分析与总结。及时报告或反馈调查处置的进展,做好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与沟通。

  现场工作必须服从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积极配合和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为确保现场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服从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同时,我们也要积极配合和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以便达到更好的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