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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时间:2024-12-20 10:30:07 秀雯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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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通用24篇)

  现如今,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通用24篇)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1

  深入贯彻落实市、区关于治理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学校收费行为的管理。

  1、明确、规范收费,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收费纪律。

  严格收费管理,不违规定擅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收费范围;不违规定办班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绝不暗箱操务管理,不准设置小金库、帐外帐,不得以各种名义要求学生订购市教确定书目之外的`各类文字资料、音像资料。

  2、严格执行“一证、一单、两公开、四统一”的收费管理制度。

  一证,学校凭物价部门的《中小学收费许可证》收费;一卡,学生凭《中小学收费公开卡》缴费;一单,学校凭《收费结算清单》与学生结算;两公开,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的使用情况;四统一,统一收费时间,统一收费项目,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

  3、学校认真实行收费公开制度。

  学校收费前,能通过校务公开栏、宣传栏、广播等形式,将收费政策、项目、标准在校外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社会的监督

  4、进校书刊按区教育局审定的用书目录征订

  学校所定的.课本目录都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再由新华书店征订。

  5、严格学校代办项目的收缴工作。

  凡属于由学生自愿参加的代办项目,如课外教育活动、校服、报刊、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等,学校应在开学前制订计划,听取学生家长员会意见、签字同意后报上级职能部门审批后才能代为办理,学期末向学生家长提供结算清单,并按“多退少不补”的原则结算。

  6、严格杜绝学校违规办班收费,严禁对本校学生收费补课。

  加强学校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健全学校财务制度,规范收费收缴入专户,不得坐收坐支,加强监督机制,将收费项目及使用情况予以公开,接受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2

  教育收费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学校的各项收费,均须按程序到市物价主管部门领取收费许可证。按规定接受物价部门对收费许可证的年审。

  一、学校收费财务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暂行规定。

  1、收费依据。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以有权部门文件为依据,无合法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2、收费审批。学校所有面向学生的收费都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校内部门向学生收费前,需提供收费依据,经学校总务部门审核,报校长批准。学校向学生收费由总务处统一办理,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3、收费票据。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提供合法收费票据,得无票据收费,不得使用违规票据收费。开学收费,票据需在3日内发到学生。收费票据需说明收费项目和标准。

  4、经费管理。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不得设小金库,不得设账外账。

  5、违反上述规定向学生收费,学校必须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二、收费公示制度

  1、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学校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2、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学生、家长、教职工和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

  3、《收费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本用于在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悬挂,购买票据;副本用于亮证收费、年审及其它用途。

  4、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

  5、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按上级要求制作,开学收费前在醒目处进行公示,同时进行动态管理和长期放置,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

  6、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物价局、财政局和教育局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

  7、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对相关内容及时进行公示。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3

  为了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规范我校各项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达到民主管理,民主理财的目的,根据《甘肃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义务教育经费领导小组,人员由校长、会计、出纳、后勤人员、教师代表组成。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

  2、学校按照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细则,制定公用经费内部监督办法,细化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票据审批及签字程序。

  3、学校的支出严格按照义务教育保障经费预算范围和开支标准执行。

  4、较大额支出项目必须事先提交校务会研究决定,并在全体教师会议上予以公布。

  5、各类支出票据必须经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杜绝乱支乱花现象。

  6、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对审计出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纠正。

  7、学校要坚持校务公开制度,对学校经费使用情况每学期向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8、自觉接收财政、审计、物价、监察、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4

  为加强和规范收费管理,认真执行市、区教育局、物价局的有在规定,严格收费标准,规范我校的教育收费行为,增强我校教育收费的`透明度,特制定监督管理制度如下:

  一、全校教职工应严格执行市、区教育局、物价局颁布的各项收费标准,学校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准擅自乱收费,并实行月查制度。

  二、所有服务性收费坚持申报审核审批制度,并及时向家长发告家长书,遵循必需、自愿节约、分项结算、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利用服务性收费搞创收或拿回扣谋私利。

  三、不以节假日教育培训为名进行文化补课和收取费用。

  四、不向学生收取规定以外的赞助费、借读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五、由专人坚持每月查阅财务帐目,严格票据使用情况,发现不规范情况,及时批评纠正。

  六、对于学生代办费每学期应有结算清单,增加收支透明度,接受家长监督,由家长签名同意,并有回执。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5

  一、学校设立收费内部监督检查小组,对上级规定的收费s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和《收费许可证》进行检查,杜绝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出现。

  二、检查收费管理:学校负责人(校长)负责学校的收费及管理、使用工作,会计室和收费员要严格按规定的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收费,其他部门和人员无权收费。

  三、定期进行收费检查,每学期不少于一次。检查所收费用是否统一使用正规票据和填写收费卡,各项收费都要给学生出具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收费收据,填写“收费卡”,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

  四、每学期检查费用使用情况。按规定的.用途掌握使用好各项收费,定期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及管理使用情况,接爱学生、家长的监督。

  五、自觉接受市教育局等上级部门对学校收费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检查,对违规收费或不按用途管理使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除全部清退外,还要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6

  为了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规范我校各项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达到管理,理财的目的.,根据《甘肃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义务教育经费领导小组,人员由校长、会计、出纳、后勤人员、教师代表组成。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

  2、学校按照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细则,制定公用经费内部监督办法,细化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票据审批及签字程序。

  3、学校的支出严格按照义务教育保障经费预算范围和开支标准执行。

  4、较额支出项目必须事先提交校务会研究决定,并在全体教师会议上予以公布。

  5、各类支出票据必须经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杜绝乱支乱花现象。

  6、加内部审计力度,对审计出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纠正。

  7、学校要坚持校务公开制度,对学校经费使用情况每学期向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8、自觉接收财政、审计、物价、监察、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7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依法严格规范中小学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

  1、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

  学校应严格落实本市中小学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超文件目录设置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不得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的服务事项以及国家和本市已明令禁止收费的项目列为代办的学生服务性收费项目。

  2、明鳃办服务性收费标准

  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应保持相对稳定。学校如调整原有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本市中小学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的流程实施。

  3、完善代办服务性收费公示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本校实际执收的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学校向学生家长收取代办服务费时,事先书面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并明确告知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明码标价,由其自愿选择,按规定收费和管理使用,未经告知,一律不得收费。

  4、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的'票据使用

  代办服务性收费应按公示项目和标准收取,使用规定的票据,据实结算,在学期结束时向学生家长发放用款清单,多退少不补。代办服务性收费由中小学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单位,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代办服务性收费应当纳入学校账务处理,不得由供应商直接收取费用。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8

  我校属行政事业性单位初级中学,收取学生各项费用、需经xx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办公室批准及xx市普陀区物价局核准备案、每学期按市芥本的收费目录收取学生费用、为规范我校收费项目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学校财务室按规定收取各项费用,并悬挂由物价局颁布与备案的收费内容、公示每个学期的收费目录、收费依据。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收费。

  二、凡学校收取学生费用,必须使用统一规定的专用收据。

  三、免收xx市户籍、持xx市居住证及持五证的农民工子女学杂费、书本费、外省市学生借读费。收取代办项目费用需经教育局备案,物价局批准、学校公示后、按批准项目收费,学期结束公布代办项目结算清单、多退少不补。

  四、学校收取的'代办费,必须按学生自愿为原则,书面通知家长,召开家长会,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做好困工作。代办费发生的劳务费一律返回学生。

  五、学生需要在校就餐,学校根据区物价居收费标准,按每月实际天数收取伙食费,每天6元,免收搭伙费。

  六、凡未经xx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办公室批准及xx市物价局核准收费的费用,均属违规收费,已经收取的违规收费应予以退回。

  七、学校不得超标收费,不得重复收费、扩收费。教师不得向学生推荐教辅材料和统一购买教辅书,一经发现,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以上各项收费规定,请学校各部门严格执行,请广学生、家长监督执行。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9

  为了加强学校收费工作的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关于重点高中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规定,依法组织收费,不自立项目,不提高收费标准。

  二、所有收费收入应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严格执行国家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三、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确定收费项目主要包括:

  (一)学费;

  (二)公寓制寄宿费;

  (三)代收费用;

  (四)其他费用。

  上述学费、寄宿费其他费用必须按照省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没有收费标准的,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报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审批,按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巧立名目、提高标准乱收费。代收费要坚持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多退少补,收支平衡原则,要维护学生的利益,不得变相多收费。

  四、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做到亮证收费,并实行收费公示制,提高收费行为透明度。公示内容包括收费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构及文号)、收费范围、计量单位、投诉电话等。严禁各部门、各年级组、各班主任擅自提高扩大收费标准或者搭车收费。

  五、对服务价格严格坚持申报审核审批工作制度和坚持服务性收费自愿的.原则。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乱收费。

  (一)超越管理权限制定收费的;

  (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

  (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的;

  (四)不按规定申领或年审《收费许可证》而收费的;

  (五)不使用规定票据收费的;

  (六)其他乱收费行为。

  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可以向物价、财政部门举报,受上级部门的查处,其非法所得,应退还交费者;不能退还的,上缴财政,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坚持收费程序规范操作及收费票据规范使用的管理制度。

  八、全校各类收费统一由学校财务科归口管理,凡不按学校规定将收入纳入学校核算的,一律按“小金库”论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制度财务科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10

  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保障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全校各类收费由学校会计室归口管理,分管校长负责。

  三、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严禁各部门、各年级组、各班主任自主立项、擅自提高、扩大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

  四、学校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教育收费的透明度,防止乱收费,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

  五、学校通过公示栏和校园网进行收费公示,公示收费的内容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

  六、对服务性收费严格坚持申报审核审批制度及服务性收费坚持自愿原则制度。

  七、坚持收费程序规范操作及收费票据规范使用管理制度。

  八、 学费收入是学校经费的重要来源之一。学费由学校会计室统一负责收取,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九、 严格实行乱收费考核考评一票否决制度及违规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十、每学期组织对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加强监督。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11

  为认真贯彻价格法律法规,正确执行价格政策,全面落实“一费制”收费标准,规范我校收费行为,防止任何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特制定如下收费管理制度。

  一、实施收费政策学习制度。每学期开学前组织班主任和收费人员学习学校收费政策,同时要利用各种会议传达价格政策和精神,提高全体涉费人员政策意识。

  二、开展收费政策公示工作。要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学校各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同时要公布政策咨询电话、举报单位和举报电话。

  三、认真发放收费明白卡。每年开学收费时,要将市物价局、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收费明白卡发放至每一个学生或学生家长手中。

  四、实行收费责任制。校长是收费总责任人,分管校长具体抓落实。财务人员是收费政策的具体落实人。一旦出现收费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严格按收费标准收费。不能在政策规定之外收取任何费用,不能突破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准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私自收费。

  六、严格收费票据管理。所有收费必须出具由财政部门监制的学校收费专用票据,不得白条收费。

  七、强化代收费管理。学校不得为任何企事业单位、团体或个人代收费用,不允许任何单位进校园收费。确有需要进校收费的,必须经物价部门批准同意。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12

  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防止乱收费,我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一、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召开家长会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

  二、凡按有关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教育收费,包括义务教育学校的、书本费、杂费、借读费,均应实行公示制度。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三、学校选择性代办事项的收费,报上级部门备案,同时向家长发告知书、征询单。

  四、学校要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召开家长会等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在学期结束后,通过代办费结算清单、外地借读生收费清单方式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学校将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13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收费领导责任制度,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深入治理和严肃查纠各种乱收费行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湖南省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对违反教育收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实施乱收费行为的,除由物价、财政、教育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作出处理之处,对相关责任人依照本制度实行追究。

  第三条学校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管理权限,加强监督检查,对乱收费行为可以调整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条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继续对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实施的;

  (二)擅自制定或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

  (三)违反规定以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教款、建校费等名收取入学挂钩的费用或实物的;

  (四)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社会服务类代购或服务,或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的;

  (五)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

  (六)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发生的乱收费行为不制止、不查处、不纠正的;

  (七)不按规定公示收费依据、项目、范围和标准的;

  (八)违反规定跨学期或跨学年收费的;

  (九)收费时不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的;

  (十)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社会捐资助教款收入不按财政规定的资金储存、管理、使用办法执行的;

  (十一)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乱收费行为;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把违反规定收取的费用用于发放奖金、补贴等,或者挥霍浪费的;

  (二)学生代办费违反规定开支,侵占学生利益的;

  (三)在有关部门调查乱收费过程中,拒不提供情况的,或出具虚假资料,或不按规定时限进行自查自纠造成后果的;

  (四)当年同一部门或班级发生两起以上较典型的教育乱收费行为;

  (五)因乱收费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群众反响强烈的;

  (六)其他因乱收费造成恶劣后果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承办人未经审核人、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教育收费行为,导致乱收费后果发生的:

  (二)承办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致使审核人、批准人未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

  (三)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事顶实施具体收费行为,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或单独追究直接领导责任人(审核人)或主要领导责任人(批准人)的责任:

  (一)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同时追究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的责任。

  (二)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的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追究审核和批准人的责任。

  (三)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追究审核人责任。

  (四)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的正确意见,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追究批准人责任。

  (五)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追究批准人责任。

  第九条对教育乱收费要按照情节轻重和社会影响程序进行责任追究,对情节特别恶劣、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反响特别强烈的可以加重追究责任。

  第十条存在教育乱收费行为,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在主观上没有故意,又能及时停止或清退乱收费款项,主动纠正错误行为,可以酌情减轻或免于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对责任人执行责任追究,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处分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办理。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必须建议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第十二条因教育乱收费被追究责任,就取消当年度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14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决定在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阜价字文件),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四、学校要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学校在素质报告书中要注明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学校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财政主管部门和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学校要主动,及时向区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传递工作,并做好学校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并有权向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15

  一、收费管理基本原则为进一步规范收费操作流程,确保合理、合法、合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小精灵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篇。

  二、收费项目包括规定性收费以及选择性收费项目。

  三、具体操作流程

  1、按物价局以及教育局对本园收费项目的核定标准,向家长收取规定的费用。不以各种名义擅自提高和乱收费。

  2、收费必须出具足额票据。

  3、严禁幼儿园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4、设立收费公示栏,达到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

  5、认真做好每月幼儿伙食费的结清和退费工作,每月收费前必须向家长公布伙食收支帐目.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16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决定在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都应进行公示。

  四、学校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学校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学校要主动,及时向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工作,并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校要进行相关责任追究。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17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我园决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幼儿院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幼儿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都应进行公示。

  四、幼儿园在园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幼儿园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孩子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幼儿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园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幼儿园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幼儿园要主动,及时向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工作,并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18

  根据全国、省、市会议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构建规范学校收费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学校收费法制化,切实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费原则:以市、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收费标准的规定为准则,坚决贯彻执行“一次性收费”的收费标准和项目杜绝私立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乱收费的现象。

  二、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上级规定的标准执行,特困生凭特困证减免收费,其他代收项目的收费,依照市区教育局统一收费标准执行。

  三、通过公示栏进行收费公示,公示收费的内容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

  四、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严禁各部门、各年级组、各班主任自主立项,擅自提高、扩大收费标准或者搭车收费。

  五、学费由学校财会室统一负责收取,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六、坚持收费程序规范操作及收费票据规范使用管理制度。

  七、严格实行乱收费考核考评一票否决制度及违章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19

  收费应按照核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收费前,须向财政局申请立项,到物价局办理核价手续。

  1.收费要凭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做到亮证收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2.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接受财政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检查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3.学校根据项目收费并开具由财政局统一购买的收据。

  (1)上海市普通教育学杂费专用收据

  (2)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4.学校的所有项目收费都必须纳入学校的财务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5.代办费及服务性代办收费,按规定的程序执行。

  6.学校对学生补缺补差决不收费。

  7.捐资、捐物助学不得与入学挂钩。接受捐赠应签订捐赠意向书并开具相关票据。

  8.学校不得私设小金库,不设账外账。

  9.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依法纳税。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20

  1、按照国务院、教育部、财政部及XX市教委、物价局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下列收费制度和操作程序,加强学校的'收费及管理。

  2、不准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的赞助费。不准以特色班、竞赛班等名义违反规定招生收费

  3、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或强制为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商业保险和其他各类物品等

  4、义务教育阶段严格实行“一费制”的收费办法,严格执行核定的学费、书簿费标准,一次性统一收取,不得乱收其他费用。

  5、对于由上级有关部门推荐(校服、住院医疗互助金等)及素质教育需要的教育教学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学生自愿项目所需收费必须按规定程序操作。各部门开学前制定计划——报收费领导小组审核——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签字同意——区教育及有关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办理。学期结束前向学生家长提供结算清单,并按照“多退少不补”的原则结算。

  6、严格教育收费公示。在学校收费公示栏中按照要求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注明已审批、备案的学生家长自愿项目,并根据文件精神及时更新,开学收费前以告家长书形式告知学生家长。

  7、严禁对学生进行大面积、收费补课和举办学科办班,不以本校学生为对象与外单位开展有收费内容的合作项目。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21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和学校财务工作管理,杜绝教育乱收费行为,充分发挥经费的使用效益,为教学工作服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面试行“一费制”收费的通知》的'规定收费,严格执行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加强群众监督。不得自立收费项目、不得提高收费标准。

  二、完善收费管理,实行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票据集中收费,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准无据收费或白条收费。

  三、学校各项收费必须纳入财务统一核算及管理,不得将学校收费资金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严禁任何部门、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平调学校收费收入。

  四、学校按规定可在银行开设帐户,但不准向外单位或个人借用银行帐户。学校各项收费必须全额存入开户银行,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得坐支挪用,出纳员用现金实行备用金制度,限额2500元。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22

  一、学校各项开支,严格按预算款项管理执行。

  二、学校购物、设备添置、维修等必须做到有计划,大项目开支必须由校行政会研究决定;小项目开支必须先向总务处主任报告,并列出清单,待校长签字审批后方能执行。

  三、后勤部门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价格合理的原则。根据学校意见,不突破整体预算,合理进行开支,任何人都不得从中谋取回扣。

  四、出纳支付、报销、发放,必须按规范的手续办理,坚持校长“一支笔”审批的原则,必须注明用途,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名,经校长签字审批后方能报销,有合同的需同时附上合同。会计必须根据此规定接收出纳凭证记帐。

  五、学校教职工出差,必须经校长同意,否则不予报销。因公需借款,经校长签字审批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六、现金开支必须遵守财政部门和银行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备用金制度,限额人民币2500元,学校禁止库存计划外的现金,否则,发生意外,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23

  为加强学校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学校开支,减少打印教师的负担,特做如下规定:

  1、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打印内容原则上由本人打印后,交专职教师印刷。

  2、领导成员的'印刷30页以内的内容直接交专职教师印刷,并做好记录,超过30页者由正副校长批准。

  3、学校打印,原则上不能影响打印教师的正常教学。

  4、打印室不接受教师个人的正常业务,特殊情况需要打印者,经由正副校长批准。

  5、除学校统一要求,打印室不接受班级或学生个人的内容。

  6、全体教职工的个人资料复印5页以下者,原则上统一于每天下午两节课后复印,特殊情况下须报请于正副校长。

  7、打印用纸由总务处统一购买,打印员每月月底核对购买和使用用纸,写出简单小结交总务处;

  8、此规定于即日起生效。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24

  一、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在校门口设立公示牌的形式,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二、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三、学期结束后,通过结算清单的方式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和使用状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规定收费与实际支出,做到多退少不补。

  四、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五、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学校要随时与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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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通用24篇)

  现如今,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通用24篇)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1

  深入贯彻落实市、区关于治理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学校收费行为的管理。

  1、明确、规范收费,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收费纪律。

  严格收费管理,不违规定擅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收费范围;不违规定办班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绝不暗箱操务管理,不准设置小金库、帐外帐,不得以各种名义要求学生订购市教确定书目之外的`各类文字资料、音像资料。

  2、严格执行“一证、一单、两公开、四统一”的收费管理制度。

  一证,学校凭物价部门的《中小学收费许可证》收费;一卡,学生凭《中小学收费公开卡》缴费;一单,学校凭《收费结算清单》与学生结算;两公开,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的使用情况;四统一,统一收费时间,统一收费项目,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

  3、学校认真实行收费公开制度。

  学校收费前,能通过校务公开栏、宣传栏、广播等形式,将收费政策、项目、标准在校外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社会的监督

  4、进校书刊按区教育局审定的用书目录征订

  学校所定的.课本目录都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再由新华书店征订。

  5、严格学校代办项目的收缴工作。

  凡属于由学生自愿参加的代办项目,如课外教育活动、校服、报刊、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等,学校应在开学前制订计划,听取学生家长员会意见、签字同意后报上级职能部门审批后才能代为办理,学期末向学生家长提供结算清单,并按“多退少不补”的原则结算。

  6、严格杜绝学校违规办班收费,严禁对本校学生收费补课。

  加强学校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健全学校财务制度,规范收费收缴入专户,不得坐收坐支,加强监督机制,将收费项目及使用情况予以公开,接受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2

  教育收费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学校的各项收费,均须按程序到市物价主管部门领取收费许可证。按规定接受物价部门对收费许可证的年审。

  一、学校收费财务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暂行规定。

  1、收费依据。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以有权部门文件为依据,无合法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2、收费审批。学校所有面向学生的收费都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校内部门向学生收费前,需提供收费依据,经学校总务部门审核,报校长批准。学校向学生收费由总务处统一办理,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3、收费票据。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提供合法收费票据,得无票据收费,不得使用违规票据收费。开学收费,票据需在3日内发到学生。收费票据需说明收费项目和标准。

  4、经费管理。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不得设小金库,不得设账外账。

  5、违反上述规定向学生收费,学校必须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二、收费公示制度

  1、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学校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2、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学生、家长、教职工和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

  3、《收费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本用于在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悬挂,购买票据;副本用于亮证收费、年审及其它用途。

  4、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

  5、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按上级要求制作,开学收费前在醒目处进行公示,同时进行动态管理和长期放置,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

  6、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物价局、财政局和教育局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

  7、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对相关内容及时进行公示。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3

  为了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规范我校各项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达到民主管理,民主理财的目的,根据《甘肃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义务教育经费领导小组,人员由校长、会计、出纳、后勤人员、教师代表组成。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

  2、学校按照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细则,制定公用经费内部监督办法,细化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票据审批及签字程序。

  3、学校的支出严格按照义务教育保障经费预算范围和开支标准执行。

  4、较大额支出项目必须事先提交校务会研究决定,并在全体教师会议上予以公布。

  5、各类支出票据必须经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杜绝乱支乱花现象。

  6、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对审计出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纠正。

  7、学校要坚持校务公开制度,对学校经费使用情况每学期向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8、自觉接收财政、审计、物价、监察、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4

  为加强和规范收费管理,认真执行市、区教育局、物价局的有在规定,严格收费标准,规范我校的教育收费行为,增强我校教育收费的`透明度,特制定监督管理制度如下:

  一、全校教职工应严格执行市、区教育局、物价局颁布的各项收费标准,学校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准擅自乱收费,并实行月查制度。

  二、所有服务性收费坚持申报审核审批制度,并及时向家长发告家长书,遵循必需、自愿节约、分项结算、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利用服务性收费搞创收或拿回扣谋私利。

  三、不以节假日教育培训为名进行文化补课和收取费用。

  四、不向学生收取规定以外的赞助费、借读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五、由专人坚持每月查阅财务帐目,严格票据使用情况,发现不规范情况,及时批评纠正。

  六、对于学生代办费每学期应有结算清单,增加收支透明度,接受家长监督,由家长签名同意,并有回执。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5

  一、学校设立收费内部监督检查小组,对上级规定的收费s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和《收费许可证》进行检查,杜绝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出现。

  二、检查收费管理:学校负责人(校长)负责学校的收费及管理、使用工作,会计室和收费员要严格按规定的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收费,其他部门和人员无权收费。

  三、定期进行收费检查,每学期不少于一次。检查所收费用是否统一使用正规票据和填写收费卡,各项收费都要给学生出具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收费收据,填写“收费卡”,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

  四、每学期检查费用使用情况。按规定的.用途掌握使用好各项收费,定期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及管理使用情况,接爱学生、家长的监督。

  五、自觉接受市教育局等上级部门对学校收费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检查,对违规收费或不按用途管理使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除全部清退外,还要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6

  为了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规范我校各项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达到管理,理财的目的.,根据《甘肃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义务教育经费领导小组,人员由校长、会计、出纳、后勤人员、教师代表组成。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

  2、学校按照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细则,制定公用经费内部监督办法,细化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票据审批及签字程序。

  3、学校的支出严格按照义务教育保障经费预算范围和开支标准执行。

  4、较额支出项目必须事先提交校务会研究决定,并在全体教师会议上予以公布。

  5、各类支出票据必须经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杜绝乱支乱花现象。

  6、加内部审计力度,对审计出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纠正。

  7、学校要坚持校务公开制度,对学校经费使用情况每学期向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8、自觉接收财政、审计、物价、监察、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7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依法严格规范中小学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

  1、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

  学校应严格落实本市中小学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超文件目录设置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不得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的服务事项以及国家和本市已明令禁止收费的项目列为代办的学生服务性收费项目。

  2、明鳃办服务性收费标准

  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应保持相对稳定。学校如调整原有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本市中小学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的流程实施。

  3、完善代办服务性收费公示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本校实际执收的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学校向学生家长收取代办服务费时,事先书面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并明确告知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明码标价,由其自愿选择,按规定收费和管理使用,未经告知,一律不得收费。

  4、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的'票据使用

  代办服务性收费应按公示项目和标准收取,使用规定的票据,据实结算,在学期结束时向学生家长发放用款清单,多退少不补。代办服务性收费由中小学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单位,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代办服务性收费应当纳入学校账务处理,不得由供应商直接收取费用。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8

  我校属行政事业性单位初级中学,收取学生各项费用、需经xx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办公室批准及xx市普陀区物价局核准备案、每学期按市芥本的收费目录收取学生费用、为规范我校收费项目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学校财务室按规定收取各项费用,并悬挂由物价局颁布与备案的收费内容、公示每个学期的收费目录、收费依据。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收费。

  二、凡学校收取学生费用,必须使用统一规定的专用收据。

  三、免收xx市户籍、持xx市居住证及持五证的农民工子女学杂费、书本费、外省市学生借读费。收取代办项目费用需经教育局备案,物价局批准、学校公示后、按批准项目收费,学期结束公布代办项目结算清单、多退少不补。

  四、学校收取的'代办费,必须按学生自愿为原则,书面通知家长,召开家长会,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做好困工作。代办费发生的劳务费一律返回学生。

  五、学生需要在校就餐,学校根据区物价居收费标准,按每月实际天数收取伙食费,每天6元,免收搭伙费。

  六、凡未经xx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办公室批准及xx市物价局核准收费的费用,均属违规收费,已经收取的违规收费应予以退回。

  七、学校不得超标收费,不得重复收费、扩收费。教师不得向学生推荐教辅材料和统一购买教辅书,一经发现,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以上各项收费规定,请学校各部门严格执行,请广学生、家长监督执行。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9

  为了加强学校收费工作的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关于重点高中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规定,依法组织收费,不自立项目,不提高收费标准。

  二、所有收费收入应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严格执行国家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三、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确定收费项目主要包括:

  (一)学费;

  (二)公寓制寄宿费;

  (三)代收费用;

  (四)其他费用。

  上述学费、寄宿费其他费用必须按照省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没有收费标准的,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报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审批,按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巧立名目、提高标准乱收费。代收费要坚持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多退少补,收支平衡原则,要维护学生的利益,不得变相多收费。

  四、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做到亮证收费,并实行收费公示制,提高收费行为透明度。公示内容包括收费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构及文号)、收费范围、计量单位、投诉电话等。严禁各部门、各年级组、各班主任擅自提高扩大收费标准或者搭车收费。

  五、对服务价格严格坚持申报审核审批工作制度和坚持服务性收费自愿的.原则。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乱收费。

  (一)超越管理权限制定收费的;

  (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

  (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的;

  (四)不按规定申领或年审《收费许可证》而收费的;

  (五)不使用规定票据收费的;

  (六)其他乱收费行为。

  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可以向物价、财政部门举报,受上级部门的查处,其非法所得,应退还交费者;不能退还的,上缴财政,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坚持收费程序规范操作及收费票据规范使用的管理制度。

  八、全校各类收费统一由学校财务科归口管理,凡不按学校规定将收入纳入学校核算的,一律按“小金库”论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制度财务科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10

  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保障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全校各类收费由学校会计室归口管理,分管校长负责。

  三、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严禁各部门、各年级组、各班主任自主立项、擅自提高、扩大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

  四、学校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教育收费的透明度,防止乱收费,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

  五、学校通过公示栏和校园网进行收费公示,公示收费的内容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

  六、对服务性收费严格坚持申报审核审批制度及服务性收费坚持自愿原则制度。

  七、坚持收费程序规范操作及收费票据规范使用管理制度。

  八、 学费收入是学校经费的重要来源之一。学费由学校会计室统一负责收取,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九、 严格实行乱收费考核考评一票否决制度及违规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十、每学期组织对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加强监督。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11

  为认真贯彻价格法律法规,正确执行价格政策,全面落实“一费制”收费标准,规范我校收费行为,防止任何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特制定如下收费管理制度。

  一、实施收费政策学习制度。每学期开学前组织班主任和收费人员学习学校收费政策,同时要利用各种会议传达价格政策和精神,提高全体涉费人员政策意识。

  二、开展收费政策公示工作。要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学校各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同时要公布政策咨询电话、举报单位和举报电话。

  三、认真发放收费明白卡。每年开学收费时,要将市物价局、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收费明白卡发放至每一个学生或学生家长手中。

  四、实行收费责任制。校长是收费总责任人,分管校长具体抓落实。财务人员是收费政策的具体落实人。一旦出现收费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严格按收费标准收费。不能在政策规定之外收取任何费用,不能突破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准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私自收费。

  六、严格收费票据管理。所有收费必须出具由财政部门监制的学校收费专用票据,不得白条收费。

  七、强化代收费管理。学校不得为任何企事业单位、团体或个人代收费用,不允许任何单位进校园收费。确有需要进校收费的,必须经物价部门批准同意。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12

  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防止乱收费,我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一、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召开家长会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

  二、凡按有关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教育收费,包括义务教育学校的、书本费、杂费、借读费,均应实行公示制度。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三、学校选择性代办事项的收费,报上级部门备案,同时向家长发告知书、征询单。

  四、学校要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召开家长会等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在学期结束后,通过代办费结算清单、外地借读生收费清单方式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学校将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13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收费领导责任制度,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深入治理和严肃查纠各种乱收费行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湖南省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对违反教育收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实施乱收费行为的,除由物价、财政、教育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作出处理之处,对相关责任人依照本制度实行追究。

  第三条学校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管理权限,加强监督检查,对乱收费行为可以调整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条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继续对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实施的;

  (二)擅自制定或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

  (三)违反规定以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教款、建校费等名收取入学挂钩的费用或实物的;

  (四)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社会服务类代购或服务,或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的;

  (五)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

  (六)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发生的乱收费行为不制止、不查处、不纠正的;

  (七)不按规定公示收费依据、项目、范围和标准的;

  (八)违反规定跨学期或跨学年收费的;

  (九)收费时不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的;

  (十)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社会捐资助教款收入不按财政规定的资金储存、管理、使用办法执行的;

  (十一)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乱收费行为;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把违反规定收取的费用用于发放奖金、补贴等,或者挥霍浪费的;

  (二)学生代办费违反规定开支,侵占学生利益的;

  (三)在有关部门调查乱收费过程中,拒不提供情况的,或出具虚假资料,或不按规定时限进行自查自纠造成后果的;

  (四)当年同一部门或班级发生两起以上较典型的教育乱收费行为;

  (五)因乱收费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群众反响强烈的;

  (六)其他因乱收费造成恶劣后果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承办人未经审核人、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教育收费行为,导致乱收费后果发生的:

  (二)承办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致使审核人、批准人未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

  (三)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事顶实施具体收费行为,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或单独追究直接领导责任人(审核人)或主要领导责任人(批准人)的责任:

  (一)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同时追究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的责任。

  (二)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的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追究审核和批准人的责任。

  (三)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追究审核人责任。

  (四)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的正确意见,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追究批准人责任。

  (五)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追究批准人责任。

  第九条对教育乱收费要按照情节轻重和社会影响程序进行责任追究,对情节特别恶劣、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反响特别强烈的可以加重追究责任。

  第十条存在教育乱收费行为,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在主观上没有故意,又能及时停止或清退乱收费款项,主动纠正错误行为,可以酌情减轻或免于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对责任人执行责任追究,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处分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办理。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必须建议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第十二条因教育乱收费被追究责任,就取消当年度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14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决定在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阜价字文件),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四、学校要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学校在素质报告书中要注明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学校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财政主管部门和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学校要主动,及时向区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传递工作,并做好学校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并有权向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15

  一、收费管理基本原则为进一步规范收费操作流程,确保合理、合法、合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小精灵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篇。

  二、收费项目包括规定性收费以及选择性收费项目。

  三、具体操作流程

  1、按物价局以及教育局对本园收费项目的核定标准,向家长收取规定的费用。不以各种名义擅自提高和乱收费。

  2、收费必须出具足额票据。

  3、严禁幼儿园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4、设立收费公示栏,达到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

  5、认真做好每月幼儿伙食费的结清和退费工作,每月收费前必须向家长公布伙食收支帐目.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16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决定在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都应进行公示。

  四、学校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学校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学校要主动,及时向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工作,并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校要进行相关责任追究。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17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我园决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幼儿院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幼儿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都应进行公示。

  四、幼儿园在园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幼儿园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孩子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幼儿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园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幼儿园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幼儿园要主动,及时向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工作,并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18

  根据全国、省、市会议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构建规范学校收费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学校收费法制化,切实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费原则:以市、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收费标准的规定为准则,坚决贯彻执行“一次性收费”的收费标准和项目杜绝私立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乱收费的现象。

  二、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上级规定的标准执行,特困生凭特困证减免收费,其他代收项目的收费,依照市区教育局统一收费标准执行。

  三、通过公示栏进行收费公示,公示收费的内容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

  四、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严禁各部门、各年级组、各班主任自主立项,擅自提高、扩大收费标准或者搭车收费。

  五、学费由学校财会室统一负责收取,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六、坚持收费程序规范操作及收费票据规范使用管理制度。

  七、严格实行乱收费考核考评一票否决制度及违章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19

  收费应按照核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收费前,须向财政局申请立项,到物价局办理核价手续。

  1.收费要凭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做到亮证收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2.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接受财政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检查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3.学校根据项目收费并开具由财政局统一购买的收据。

  (1)上海市普通教育学杂费专用收据

  (2)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4.学校的所有项目收费都必须纳入学校的财务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5.代办费及服务性代办收费,按规定的程序执行。

  6.学校对学生补缺补差决不收费。

  7.捐资、捐物助学不得与入学挂钩。接受捐赠应签订捐赠意向书并开具相关票据。

  8.学校不得私设小金库,不设账外账。

  9.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依法纳税。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20

  1、按照国务院、教育部、财政部及XX市教委、物价局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下列收费制度和操作程序,加强学校的'收费及管理。

  2、不准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的赞助费。不准以特色班、竞赛班等名义违反规定招生收费

  3、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或强制为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商业保险和其他各类物品等

  4、义务教育阶段严格实行“一费制”的收费办法,严格执行核定的学费、书簿费标准,一次性统一收取,不得乱收其他费用。

  5、对于由上级有关部门推荐(校服、住院医疗互助金等)及素质教育需要的教育教学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学生自愿项目所需收费必须按规定程序操作。各部门开学前制定计划——报收费领导小组审核——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签字同意——区教育及有关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办理。学期结束前向学生家长提供结算清单,并按照“多退少不补”的原则结算。

  6、严格教育收费公示。在学校收费公示栏中按照要求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注明已审批、备案的学生家长自愿项目,并根据文件精神及时更新,开学收费前以告家长书形式告知学生家长。

  7、严禁对学生进行大面积、收费补课和举办学科办班,不以本校学生为对象与外单位开展有收费内容的合作项目。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21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和学校财务工作管理,杜绝教育乱收费行为,充分发挥经费的使用效益,为教学工作服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面试行“一费制”收费的通知》的'规定收费,严格执行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加强群众监督。不得自立收费项目、不得提高收费标准。

  二、完善收费管理,实行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票据集中收费,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准无据收费或白条收费。

  三、学校各项收费必须纳入财务统一核算及管理,不得将学校收费资金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严禁任何部门、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平调学校收费收入。

  四、学校按规定可在银行开设帐户,但不准向外单位或个人借用银行帐户。学校各项收费必须全额存入开户银行,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得坐支挪用,出纳员用现金实行备用金制度,限额2500元。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22

  一、学校各项开支,严格按预算款项管理执行。

  二、学校购物、设备添置、维修等必须做到有计划,大项目开支必须由校行政会研究决定;小项目开支必须先向总务处主任报告,并列出清单,待校长签字审批后方能执行。

  三、后勤部门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价格合理的原则。根据学校意见,不突破整体预算,合理进行开支,任何人都不得从中谋取回扣。

  四、出纳支付、报销、发放,必须按规范的手续办理,坚持校长“一支笔”审批的原则,必须注明用途,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名,经校长签字审批后方能报销,有合同的需同时附上合同。会计必须根据此规定接收出纳凭证记帐。

  五、学校教职工出差,必须经校长同意,否则不予报销。因公需借款,经校长签字审批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六、现金开支必须遵守财政部门和银行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备用金制度,限额人民币2500元,学校禁止库存计划外的现金,否则,发生意外,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23

  为加强学校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学校开支,减少打印教师的负担,特做如下规定:

  1、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打印内容原则上由本人打印后,交专职教师印刷。

  2、领导成员的'印刷30页以内的内容直接交专职教师印刷,并做好记录,超过30页者由正副校长批准。

  3、学校打印,原则上不能影响打印教师的正常教学。

  4、打印室不接受教师个人的正常业务,特殊情况需要打印者,经由正副校长批准。

  5、除学校统一要求,打印室不接受班级或学生个人的内容。

  6、全体教职工的个人资料复印5页以下者,原则上统一于每天下午两节课后复印,特殊情况下须报请于正副校长。

  7、打印用纸由总务处统一购买,打印员每月月底核对购买和使用用纸,写出简单小结交总务处;

  8、此规定于即日起生效。

  学校代收费项目制度 24

  一、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在校门口设立公示牌的形式,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二、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三、学期结束后,通过结算清单的方式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和使用状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规定收费与实际支出,做到多退少不补。

  四、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五、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学校要随时与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