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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联动工作制度(通用7篇)
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三方联动工作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三方联动工作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推动“三调联动”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XX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综合协调,司法行政机关牵头,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的指导思想,开展“三调联动”工作,有效预防、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成立XX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多位一体”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作为推动、实施XX乡“三调联动”工作的领导机构。地点设在XX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在乡综治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组长由乡政法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综治专干担任;成员由司法所、派出所、信访办、民政所、法庭、国土资源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综治专干兼任;司法所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联席会议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1、汇总分析各成员单位掌握的各类矛盾纠纷线索和案件线索;
2、就矛盾纠纷提出解决意见,并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分解落
实到具体单位或个人;
3、就矛盾纠纷总体态势作出分析、预判,并提出相应预案;
4、在矛盾纠纷和社会治安问题高发期决定是否向群众发出预警信息。
5、联席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及时向联席会议汇报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第五条政法及信访部门工作职责:
1、综治办工作职责:负责本乡镇的矛盾纠纷的协调分办;向上级综治部门汇报本地区“三调联动”工作数据和相关信息,及时总结推广“三调联动”工作经验;定期召集联系会议。
2、人民法庭工作职责:主管司法调解工作,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做好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指导基层调委会开展工作;做好辖区内涉法涉诉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3、人民检察院工作职责:负责涉检矛盾纠纷处理审查、监督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积极主动参与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及跨地区、跨部门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4、派出所工作职责;及时调处接处警中涉及的矛盾纠纷,深入开展“警司联调”,做好治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联动工作;逐月及时向“三调联动”办公室报送调解工作报表及相关信息,积极主动参与重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5、司法所职责:主管人民调解工作,履行好同级“三调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深化“三方联调”工作,组织公证、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参与信访接待值班、参与涉法涉诉和重大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6、信访办工作职责:受理、分流、督办、信访案件,协调地区、部门、单位共同处理跨地区、跨部门信访案件,积极主动做好信访工作与“三调联动”衔接工作。
7、其它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受理、调处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矛盾纠纷,积极主动参与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和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及时向联席会议报送工作报表及相关信息。
第四章衔接联动程序
第六条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程序;人民法院在立案接待时,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诉前告知进行人民调解。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对有可能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的可以进入诉中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对于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可以选聘人民调解员参与诉讼调解。
第七条人民调解与治安行政调解衔接联动程序:公安机关接受报警后,按照“警司联调”相关规定,经审查不构成治安处罚的案件,应当直接进行调解,也可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对于轻伤害治安案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
第八条部门联调程序:部门受理社会矛盾纠纷,经审查,属于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纠纷;涉及上级或多个部门的矛盾纠纷,调解不成的,提请“三调联动”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调处,调解不成的,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第九条首问受理程序:纠纷受理单位履行首问责任人职责,属于本部门范围内的,应及时进行调处;不属于本部门的,应负责咨询、答复、引导、转办、衔接工作,并办理移送转办手续;涉及多个部门的应牵头调处。对在规定或承诺的期限内将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告知当事人,防止推诿扯皮,激化矛盾纠纷。
第五章督办考核责任追究
第十条督查、督办:联席会议对“三调联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各成员单位对本部门、本系统“三调联动”工作衔接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及时上报通报督查督办情况。
第十一条统计信息:联席会议及成员单位建立健全受理申请、调解、协议履行等资料台账,逐月及时报送“三调联动”工作报表和工作信息。
第十二条考核奖惩:根据本办法制定考核细则,由“三调联动”办公室分半年、年终对各成员单位和下一级组织“三调联动”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进行奖惩。
第十三条责任追究:对不落实“三调联动”机制,受理移交调处矛盾纠纷不及时、处理不当、工作不力、拖延时间、推诿扯皮,导致发生重大群体性的事件、恶性“民转刑”案件、越级上访件等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部门或单位实行责任倒查。
第六章保障机制
第十四条经费保障:联席会议经费由乡财政承担。
三方联动工作制度 2
为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激发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减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减负”的共识和合力,根据《z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精神,我校制定此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家校联动机制
一、定期召开家长会。
每学期初召开“减负”宣讲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国家及省的法律法规与有关政策,介绍学校实现“轻负担高质量”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分享家长配合“减负”的成功做法,开展孩子身心发展专题辅导。学期中召开“减负”反馈家长会,向家长反馈学校推进“减负”情况和教育教学质量现状分析,探讨“减负”背景下提升孩子学习主动性和学习生活幸福感的`家长作为及策略,帮助孩子更好地成长。
二、多形式建立家校联动平台。
我校积极通过家校通、家长访校等形式,构建“家校进步共同体”。班主任、任课教师、学校领导、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师要积极参加“家校进步共同体”,及时传达学校和家庭的相关信息,宣传“减负”的新政策新措施,组织家长开展减负专题大讨论,针对孩子成长过程中特别是“减负”背景下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
三、建立“负担”情况家庭抽样反馈点。
我校建立学校层面的“负担”情况家庭抽样反馈点。在全校学生和家长中随机抽取样本,定时提供一次不记名的“负担”情况调查表,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所在班级、晚上上床睡觉的时间、早上起床的时间、班主任要求到校的时间、完成不同学科家庭作业分别需要的时间等,研究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策略。
四、持之以恒,不断提高家校联动“减负”成效。
我校建立“减负”家校联动机制是为实现“减负”目标,切实把学生过重的家庭课业负担减下来,做到持之以恒。
三方联动工作制度 3
家校联动是教师与家长互相交流沟通、了解、研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也是增强教师与家长相互理解与信任、融合关系,改进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为了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共同创建家校和谐氛围,共同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1、任课教师在日常教学中要积极主动取得与家长的联系,并利用“家校联系册”与家长互动等渠道,实事求是向家长反馈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工作情况,做到公正、公平,不虚报、不隐瞒。
2、每一学年班主任要对全班学生进行家访一次。要对教师进行家访培训和动员,培训内容主要是家访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以及应该达到的效果和注意事项等,对教师提出纪律和安全要求。家访中要了解学生的家庭状况、成长环境、在家表现、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等。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及在校表现,与家长共商促进学生发展的.教育措施和方法。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安全教育知识,征求家长对学校及教育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每年10月底采用教师自报次数、学校查阅家访反馈单、电访抽查或向家长发问卷收集教师与家长联动的次数和质量。
3、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和家长委员会会议,由德育部门具体分工负责,由各年级组分段具体负责实施。由班主任拟好向家长汇报的提纲并主持会议,全体任科教师都有责任认真准备和积极参加家长会,向家长汇报学生本学科情况,并虚心听取家长意见。
4、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委员会会议,会议主要是听取、讨论学校学期工作计划,组织家长学习教育理念,讨论学校办学思想等。
5、每学年举行一次家长开放日活动,通过进教室听课、与任课教师交流等活动使家长了解学校及教师的工作,也更清楚地看到自己孩子的学习和生活过程。
6、学校监督电话86462742。
三方联动工作制度 4
为了保障全园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园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重大突发事件
1、报警
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110(电话110)。
2、处置措施
(1)接报后园长、值日教师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组织人员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
(3)组织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到场领导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当地卫生所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5)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驱散。
(6)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7)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公安“110”。
3、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⑶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幼儿园。
4、疏散人员
⑴当事人所在的教室、办公室及公共场所应在统一安排下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地带,其余各室关闭门窗,避免更大的伤亡事故。
⑵确保教师特别是幼儿的人生安全。
二、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幼儿领导,值日教师,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幼儿园、教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园区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幼儿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园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幼儿园各级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园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幼儿参加灭火。
?三、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幼儿园负责人、教育局领导、幼儿园值日教师,公安干警。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所在幼儿园负责人报告。
(2)经园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幼儿园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幼儿园领导,教育局领导,幼儿园值日教师、伙管人员,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幼儿园领导。
(2)教育局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幼儿园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幼儿园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幼儿园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三方联动工作制度 5
一、设立值守小组,值守组长由大队站长和副站长轮流担任,组员由消防员轮流担任。
二、严格落实值守制度,值守人员必须严守岗位,不得脱岗、漏岗,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配备随车器材、工具和个人装备。值守人员和装备,不得用于灭火训练以外的其它方面。
三、实行交接班制,建立值班档案,值班人员要详细填写值班档案。
四、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
五、纳入本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三方联动工作制度 6
为进一步规范应急联动处置流程,确保市局各单位第一时间处置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派单下达的各类任务,及时反馈现场处置信息,推动应急联动响应的及时、准确、高效,根据《市级应急联动考核评估细则》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条应急联动工作原则。应急联动响应遵循“快速反应、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工作原则,市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联动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处置工作领导机构,规范工作流程,强化责任意识,工作落实到人。
第二条健全应急联动组织体系。市局成立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市本级辖区应急联动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局长担任,市局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市局各单位要建立完善本单位应急联动响应联络员制度,明确应急联动响应工作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同志是分管责任人,接报及处置同志是具体责任人,实现对各类突发事件统一受理、协同处置。
第三条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市局各相关单位要按规定修订各类应急预案,细化规程和操作手册,形成较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通过实战演练、模拟演练和桌面推演等方式方法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第四条加强应急联动处置队伍建设。按照常态和非常态、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基层应急联动体系建设,建设以市场监管队伍为基本力量,以专业人员为支撑力量,以协管员、信息员和志愿者为补充力量的应急队伍体系,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并建立应急联动工作台账。
第五条应急联动响应工作流程。市局应急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下达的应急联动指令派单(包括网络派单、电话派单、天翼对讲派单)或警情通报后,根据属地管辖和职责分工,立即协调或指令相关单位及人员前往现场处置。
各单位在接到市局指令后,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处置。处置人员必须按规定着单位统一制服,携带执法证件及必要的办案、处置装备,在接到指令后30分钟内赶至现场(市区内)。
现场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须立即向市局指令派单人报告到达现场信息,现场处置完成后须再次将处置情况报告给指令派单人,以便市局按规定及时将到达现场和处置情况报告反馈给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现场处置时,出现突发事件状况升级,应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达到较大及以上等级的突发事件,按照其他相应规定及程序报告。
第六条强化应急联动工作奖惩考评。应急联动响应按照“谁出错,谁担责”的原则承担相应责任。市局将加强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督促指导,定期通报落实情况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对处置和报告及时、全面、准确的,进行通报表扬;对不作为、延误时机、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授意不作为、延误时机、迟报、瞒报、谎报和调查核实不予配合或者阻挠、干扰,以及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第七条附则。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三方联动工作制度 7
为落实贯彻省教基【20xx】12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家庭联系工作,家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教育工作,特制定如下家校联系制度。
一、目的:
1、沟通意见:增进学校与家庭间相互了解与合作,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密切配合,提升教育效能。
2、培养感情:了解家长对学校的需求,增进教师与家长的亲睦感,联系师生情感,促进家长、学生、教师间的合作。
3、掌握情况:
(1)了解学生的家庭状况及生活情形,作为辅导学生的参考。
(2)了解家长对学生的期望与家庭教育的情形。
4、指导家庭教育:
(1)指导家长对子女教育的正确认知与行为。
(2)指导学生家庭开展家庭教育工作
(3)指导学生家庭创建学习型家庭。
二、实施内容:
1、学校涉及学生学业负担、资料征订、收费等相关事务的实施征求家长意见,开展相关活动、安全教育等用书面形式通知家长,做到一事一议,有传必达,避免遗漏。
2、学校教导处定期组织好各年级的“教育开放活动日”,让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使家长能真实地了解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及子女在校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3、学校将以“校讯通”为平台,及时以短信形式与家长就学生的实际问题进行沟通。
4、学校设立“校长信箱”,扩大家长对学校教育的知情权、评议权、监督权。
5、开办家长学校,发挥主渠道作用,做到家长学校组织健全,职责明确,重视教学过程,讲究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指导作用。
6、家访是家校联系的重要手段,要求教师平时通过家访、电话访问等形式与家长取得联系,及时提供学生在校的学习情况和发展势态。
7、学校德育处把家校联系工作纳入“班主任工作考核”及“教师日常工作考核”,使家校联系活动定质定量,真正落实到实处。
三、家访的形式、范围、内容与要求:
1、家访的形式:
(1)上门家访:教师利用假期、课余及休息时间,到学生家中访问,与家长沟通,相互了解情况。
(2)家长来访:家长主动到学校或教师家长访问,交流学生学习与思想品德的发展。
(3)通知家长来访(以下简称“约访”):因某件事情,而由学校或有关教师通知家长到学校,相互沟通处理。
(4)电话访问(以下简称“电访”):教师通过电话的形式,与家长针对学生的情况进行交流。
2、家访的分类:
(1)常规家访: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在学期中及寒暑假期间,对所有学生有计划地上门访问,与家长进行沟通,指导家庭教育工作的开展。
(2)重点家访: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对班内特殊类型的.学生进行重点家访,增加家访的次数,努力帮助特殊类型家庭的学生解决在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特殊类型学生包括:贫困家庭学生、行规偏差生、学习困难学生、单亲学生、孤儿及智障学生等
(3)立即家访:对因病缺课两天以上、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学生本人发生伤害事故或家长发生重大事故、无故缺席旷课、严重违规违纪学生或发生其它重要问题、获区级以上奖励学生,要求班主任在第一时间进行家访。
3、家访的指标要求:
(1)常规家访:班主任每学期对班内每一名学生家访一次或以上,不遗漏任何一名学生。
(2)重点家访:班主任对每一名特殊类型学生在常规家访的基础上,每年增加1~2次家访。
(3)立即家访:对每一名符合“立即家访”的学生,必须在第一时间进行上门家访。
4、家访的范围:
班主任家访的对象为本班全体学生。如同时担任其它班级授课任务的,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量家访。
5、家访的内容:
(1)向家长介绍学生在校实际情况,包括学习情况、思想道德品质及行为规范。
(2)向家长了解学生在家实际情况,包括自主学习、家务劳动、对待家长及长辈态度等。
(3)了解学生家庭的结构、经济状况、环境、教育等情况。
(4)与家长协商共同教育学生的措施、方法、手段。
(5)协调学生与家长的关系。
(6)联络教师与学生、学生家长的感情。
6、家访的注意事项:
(1)家访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明确谈话中心,考虑恰当的谈话内容。
(2)家访中,应一切从实际出发,切忌片面孤立地看问题。
(3)家访时,要注意与家长平等协商、做到有情、有理、有节,谈话的态度要诚恳、耐心,形成和谐融洽的气氛,要使家长感到教师对学生的爱护和关怀,展现方小教师风采。
(4)家访时要指导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家长采取说理、引导的方法教育学生,避免家长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教育学生。与家长共同分析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制定符合实际的教育方法。
(5)家访时要注意其家庭环境、家长心情、学生在场与否,酌情采取恰当的谈话方式,个别问题可要求学生或家长回避。
(6)家访后,家访教师应如实填写《家校联系情况记录表》,并向家长发放《家校联系工作反馈表》。
(7)家访中发现的问题,需学校行政或有关部门解决的,需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德育处、校务办公室。
五、考核与奖励:
1、本制度作为学校对班主任工作、教师日常工作的考核、优秀班主任评定的依据之一,由学校政教处负责实施,重大决策问题报学校行政会议审议决定。
2、对班主任的考核:
(1)班主任家校联系工作的情况,作为学期班级目标管理考核的依据之一。
(2)学校行政对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家校联系工作实行抽样调查
(3)不能按要求完成家校联系工作的,扣除《班主任考核》当月相应分值。
(4)一个考核年度内有三次及三次以上不能按要求完成家校联系工作的,取消当年优秀班主任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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