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文网>实用文>制度>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时间:2024-12-19 16:05:00 夏仙 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通用17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通用17篇)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1

  1、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文件教育, 树立“环保”意识,自觉地遵守“环保”规定。

  2、施工驻地及施工场地尽量少破坏既有植被,在对施工期间破坏的植被,施工完成后给予恢复和防护,防止水土流失,保持环境绿化。

  3、驻地及施工现场卫生设施齐全、布局合理,专人负责管理、清扫。

  4、采取措施不压缩、不侵占、不污染河道,保护水源,树木、植被,按设计指定地点弃土。

  5、施工期间不占用道路施工、堆放物料、搭设建筑物,施工期间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泥浆不流出场外,并按环保要求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运输车辆不带泥行走,污染路面。

  6、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促进施工生产。

  7、充分发挥爱国卫生委员会的作用,广泛进行环境卫生知识宣传,提高全体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定期进行驻地环境卫生大扫除,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

  8、施工临时道路、运输道路和施工现场,经常洒水整修,防止扬尘,污染农田和环境。

  9、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操作人员要配耳塞,同时注意机械保养,降低噪音的声级。对距居民区150米以内的施工现场,限定施工时间。

  10、对地区性病疫防疫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及早采取预防措施。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2

  第一章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第一节

  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结合公司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制度,为了使其有效实施,及时进行了修补。

  2、公司环境保护的任务,是保证在公司正常生产中防治污染,保障职工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高经济效益。

  3、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是:“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类。”

  4、公司、科室、车间必须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在制定生产工作计划时,必须对环境保护工作统筹安排,并认真实施。

  5、在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时,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废”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6、职工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有权监督、检举和控告,被检举的单位和个人对检举者不得打击和报复。

  7、在公司干活的外包工、建筑队和其它人员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二节防治污染、保护环境

  1、积极防治厂区和生活区的废水、废气、废渣、噪音、粉尘等有害物质的环境污染和危害。

  2、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搞好技术改造,使“三废”不产生

  1或少产生,把“三废”消灭在生产工艺过程中。

  3、加强管理,搞好设备维修,防止跑、冒、滴、漏,避免事故发生,减少“三废”的排放量。

  第三节环境保护机构职责

  公司的环境保护机构设在环保科,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

  2、拟定环境保护条例,规定标准和技术方案、措施、制度、奖惩。

  3、制定环境保护长远计划和近期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

  4、根据环境检测情况,提出改善措施。

  5、积极宣传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提高广大职工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

  第四节奖励和惩罚

  1、公司对环境保护工作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2、对违犯本条例和有关环境保护规定,造成污染、破坏环境,危害职工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轻重予以批评、警告、罚款,对污染严重和破坏环境引起人员伤亡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章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其效益,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1、公司的环境设施包括:VOC吸收装置、事故水池等。

  2、各种处理设施须做到:

  (1)经设施处理后排放的废气、噪音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2)各种处理设施应纳入所在车间的管理体系,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书及各项规章制度。

  3、各种处理设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报环保科审查和批准。

  (1)需暂停运转的;

  (2)须拆除或者闲置的;

  (3)须改造或更新的。

  4、各种处理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物大量排放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5、以上环保设施环保科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发现有违犯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环保科有权给予一定的处罚,并且纳入厂内经济责任制考核。

  6、未经环保科批准,擅自做出将环保处理设施停止运转或闲置,并造成环境污染事故,要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做出处罚。

  第三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三同时”管理办法

  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适合本公司的“三同时”管理办法。

  1、凡是公司在进行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时必须依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规定,并加强监督检查。

  2、在进行技改或扩建项目时,产生新污染源的须提出相应的治理方案,并报环保科审批,提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报上级环保部门审批。

  3、建设项目的概算预算和决算中,要列出环保治理设施投资额,并由环保科负责监督实施。

  4、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要把检查污染治理工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凡污染治理工程没有建成的不予验收,不准投产,强行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污染物排放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对外排污染物的监督管理,预防污染事故的发生和降低环境污染,特对我公司外排污染物制定该管理办法:

  1、公司的外排污染物主要是:VOC装置处理后废气和噪声。

  2、VOC装置处理后废气和噪声,须达到国家规定污染物外排标准。

  3、废渣和废弃物应存放于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禁止任意排放和丢弃。

  4、所有噪声大,振动大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要采取消声、隔声、防振装置,达到国家规定环境噪声标准。

  5、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对任意排放废气、废水造成大气、水体污染以及人身伤害的单位或个人,要追究其责任。

  6、公司内废渣、废弃物不按规定点堆放,要纳入当月经济责任制考核。

  第五章环境监测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1、噪声监测

  (1)监测地点:有噪声源的操作室及公司周围噪声(公司南、东、北、西)

  (2)执行标准:车间内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噪声暂行卫生标准》,车间环境内噪声85分贝,公司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的Ⅲ类标准,即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分别为65dB(A)55db(A)。

  2、每月对噪声监测点进行监测,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月底纳入当月考核。

  3、为了及时掌握环境变化情况,采取相应治理措施,质检中心要依照上述分析频率进行认真准确分析,并于当天上报,及时反应当天情况。

  第六章清洁生产管理制度

  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

  清洁生产是一种新的创造性思想,该思想将整体污染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运用于生产过程。

  为改善公司生产环境,从源头上削减污染,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取得最优化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特制定公司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清洁生产领导小组及成员

  为保证公司清洁生产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达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公司特成立清洁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车间清洁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全面加强车间的清洁生产工作。

  二、清洁生产管理制度

  1、各车间、专业、生产大班操作人员要及时有效的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车间及相关部门进行检修处理,检修前要采取必要

  7的措施进行物料回收,防止物料直接排放造成环境污染和物料损失。

  2、随时检查装置、设备的运转和备机备用情况,确保装置长周期稳定运行,尽量减少因设备性能对生产装置造成的不良影响,减少非正常停车次数,确保装置稳产、高产。

  3、一次水使用完毕后,要随手关闭阀门,杜绝“长流水”现象。

  4、按时开关生产装置内的照明灯,杜绝“长明灯”现象,降低电耗。

  5、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和考试,不断提高职工的实际操作能力,确保装置稳定运行,减少意外停车次数。

  6、积极开展清洁生产“金点子”活动,大力提倡公司员工提合理化建议,不断优化工艺操作,以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三、清洁生产财务管理制度

  1、公司财务科负责对清洁生产方案进行财务预算,对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并保证预算结果的准确性。

  2、清洁生产方案经可行性分析完成准备实施时,公司财务科负责可行性方案实施资金的落实。

  3、财务科负责建立清洁生产专用帐本,记录清洁生产方案投入及方案实施后所创造的经济效益,清洁生产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可作为公司清洁生产工作的专项资金。

  四、清洁生产考核办法

  1、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巡检制度进行巡回检查,应巡检不及时导致意外停车并造成污染环境的,按巡检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2、违反公司设备管理制度规定的,严格按照设备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3、对“长流水、长明灯”等严重浪费行为,公司每发现一次对车间主任罚款100元/次,当班值班长罚款50元/次,当班相关主操罚款20元/次。

  4、公司定期进行安全业务、清洁生产培训并进行考试,根据考试成绩进行经济考核。公司将对业务素质高、技术过硬的个人奖励50—200元,并作为年终评定岗位明星、先进工作者、优秀团员的凭证;对于考试成绩较差,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岗位的罚款20—100元。

  5、公司制定的工艺操作规程和故障处理方法,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否则按相应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6、公司对在工艺优化、节能降耗、人员管理、废物利用等清洁生产工作中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较多的个人奖励50—200元,合理化建议一旦被采纳,公司将对个人奖励100—500元。

  第七章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公司的环境风险管理,严格落实公司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预防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日常的隐患排查)的隐患排查,及时根据隐患产生的原因,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

  3、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环境风险排查:

  (1)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

  (2)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

  (3)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正确佩带劳动防护用品;

  (4)现场生产管理或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

  (5)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

  4、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查找原因,及时整改,整改责任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整改,不得互相推诿、扯皮,拖期、延期。

  5、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

  6、其他各部门及人员对发现的环境风险隐患,应及时报告,重大隐患可直接上报公司主要领导,以保证尽快解决。

  7、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8、对于由于资金或技术问题等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如实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存在的危险因素;对于重大安全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要立即停产整改。

  9、对需要整改的环境隐患问题,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验收意见书等书面资料,要认真填写,并经有关人员签字后存档。

  10、对未按期、按要求整改隐患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给于经济处罚,由此引起重大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对所排查的隐患问题,要有隐患排查记录台帐和隐患治理台帐,要存档备案。(备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的环境隐患排查排查记录台账和隐患治理台账、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验收意见书等并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记录台账和隐患治理台账、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验收意见书,一并管理。)

  13、对上级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隐患,予以公示告知,限期治理,治理工作结束后,要向负责督办的单位提出书面复查申请。

  14、对已整改或未整改的隐患问题都要做为下次排查的重点。

  15、本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管理。

  16、对因排查隐患不深入、不细致或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措施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致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的,依据公司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17、对在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奖励。

  18、隐患排查方式和频次

  (1)公司应当综合考虑公司自身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生产工况等因素合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排查频次、排查规模、排查项目等内容。

  (2)根据排查频次、排查规模、排查项目不同,排查可分为综合排查、日常排查、专项排查及抽查等方式。公司应建立以日常排查为主的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治理隐患。

  综合排查是指公司以厂区为单位开展全面排查,一年应不少于一次。

  日常排查是指以班组、工段、车间为单位,组织的对单个或几个项目采取日常的、巡视性的排查工作,其频次根据具体排查项目确定。一月应不少于一次。

  专项排查是在特定时间或对特定区域、设备、措施进行的专门性排查。其频次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公司可根据自身管理流程,采取抽查方式排查隐患。(3)在完成年度计划的基础上,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当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1)出现不符合新颁布、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产业政策等情况的;

  12 2)公司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

  3)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发生变化的;

  4)公司管理组织应急指挥体系机构、人员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

  5)公司生产废水系统、雨水系统、清净下水系统、事故排水系统发生变化的;

  6)公司废水总排口、雨水排口、清净下水排口与水环境风险受体连接通道发生变化的;

  7)公司周边大气和水环境风险受体发生变化的;

  (8)季节转换或发布气象灾害预警、地质地震灾害预报的;9)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或重大活动前;

  10)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或本地区其他同类公司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

  1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的;12)公司停产后恢复生产前。

  19、加强宣传培训和演练

  公司应当定期就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的操作要求、隐患排查治理案例等开展宣传和培训,并通过演练检验各项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的可操作性,提高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和风险防范水平。如实记录培训、演练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并将培训情况备案存档。

  13 20、建立档案

  及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包括公司隐患分级标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年度隐患排查治理计划、隐患排查表、隐患报告单、重大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验收报告、培训和演练记录以及相关会议纪要、书面报告等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材料。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应至少留存五年,以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抽查。

  第八章危险废物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该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送、转移、处置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3、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油漆桶。

  三、危险废物管理

  1、总经理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公司的环保科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2、危险废物管理遵循“统一收集、分类处置”的原则,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

  3、公司应当将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计划,组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收集、贮存场所和专用设施。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公司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5、公司环保管理职员应对危险废物的相关情况及时应向当地环保局申报登记,并于每月月初及时登入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6、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前15日内向申报登记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或重新申报申请,得到允许后重新申报登记。

  7、公司环保科应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设施和储存场所的检修工作,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8、贮存场所应按规范设置环境保护警示标志,有专人负责管理。场所只可堆放各种危险废物,不得有其他药剂、器材等。危险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等非危险废物中。

  9、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必要的检验、称重,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必须粘贴符合规定的标签,并登记注册。

  10、不同性质的危废必须存放在相间隔的空间内,且必须留有足够的搬运通道。不得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11、建立危险废物出入库制度。危险废物产生部门(车间、污水站等)和危险废物贮存部门均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并做好台帐记录。

  12、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取回后应继续保留3年,转移联单保留不少于5年。

  11、浸出液及场所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置。场所气体导出口排出的气体经处理后,应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的要求。

  12、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如关闭或改为他用时应提前书面向园区环保分局提交关闭计划书,经批准后方可执行。企业在关闭或改为他用时必须采取措施消除污染。

  13、禁止将危险废物和其它废物混合收集、贮存。已经混合的,应当全部按照危险废物处置。

  14、禁止向未经许可的区域内倾倒、堆放、填埋和排放危险废物。

  15、公司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运送和处置。

  16、产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登录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向环保局和危险废物处置公司报送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并拟定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得到转移确认后,实施危险废物转移。并及时在动态管理系统确认现场转移信息。

  17、危险废物接受场所的边界应当用墙体或者其它安全遮蔽物封闭,并在进出口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标志。

  18、产废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防护措施,并制定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方案,并积极实施演练。

  19、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经营、运送、接收和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0、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经营、运送、接收和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16、危险废物在收集、运送、贮存、利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污染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采取防止或者减轻污染危害的措施,及时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情况,同时向事故发生地环保部门报告。

  四、危险废物运输管理

  1、运送危险废物由当地环保部门指定专业资质的运输公司,没有专运车辆的应当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2、公司环保科应与运输单位或个人签订防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协议书,对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进行督促检查。

  3、设专人负责运输车辆的管理,制定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严禁使用不符合条件的车辆运输。

  4、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装载。装载工程土石方最高点不得超过槽帮上缘50公分,两侧边缘低于槽帮10—20公分,其它散体物不得超过槽帮上缘。

  5、运输车辆必须按计划的运输线路和时间运输。

  6、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密封、包扎、苫盖,并将车厢槽帮、车轮清洗干净,保证在运输线路中不泄漏、遗撒、带泥上路。下雨、雪后、道路泥泞时,禁止车辆进出污染道路。

  7、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照金海立公司相关制度或依法进行处罚。

  五、组织机构

  1、危险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组长:xxx组员:xxx

  2、危险废物储存场所现场管理人员配置:

  现场管理人员:xxx现场操作人员:xxx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3

  一、总则

  1.1我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坚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评选先进的必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定制。

  1.2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1.3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环保管理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运行状况。

  二、环境监测工作

  2.1每年根据公司下达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监测时如有超标情况,要按照管理程序文件要求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不得私自减少监测次数或停止监测。

  2.2每月3日上报前一个月的《环境报表》。

  2.3生产部除开展常规监测外,要承担对突发性的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

  2.4外排污水和大气的监测外委进行。

  三、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管理

  3.1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现全过程、全天侯、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

  3.2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重点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

  3.3完善环保各项基础资料。

  3.4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环境管理,承揽环保设施施工的单位,要持有上级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过程要防止产生污染,施工后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有植被损坏情况的,施工单位要采取恢复措施。

  3.5污染防治与三废资源综合利用:

  3.5.1对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进行回收或处理,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对暂时不能利用而须转移给其它单位利用的三废,必须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严格执行逐级审批手续,防止污染转移造成污染事故;

  3.5.2开展节水减污活动,采取一水多用,循环使用,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

  3.5.3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检查,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对检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对检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设备材料要进行处理,避免造成污染转移;

  3.5.4在生产中,由于突发性事件造成排污异常,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并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汇报,以便做好协调工作;

  3.5.5对于具有挥发性及产生异味的物品,要采取措施防止挥发性气体造成污染环境或产生气味,避免污染环境或气味扰民事件的发生;

  3.5.6凡在生产过程中,开停工、检修过程产生噪声和震动的`部位,应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4.1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为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4.2建设项目应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采用清洁生产工艺。

  4.3凡由于设计原因,使建设项目排污不达标,设计单位除负设计责任外,还应免费负责修改设计,直至排污达标,并承担在此期间由于排污不达标造成的排污费和污染赔款,对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生产装置污染处理不能正常运行,施工单位应免费限期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要求。在此期间,发生的环保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五、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

  5.1生产部要将环保设施的管理纳入设备的统一管理。

  5.2环保设施需检修或临时抢修,要对其处理或产生的污染物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保证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和达标排放。

  六、环境污染事故的管理

  6.1污染事故是由于作业者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污染事件,事故的处理按当地政府规定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6.2污染事故级别划分根据国家污染事故划分有关规定执行。

  6.3凡发生污染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态的发展,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开展事故调查等工作(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12小时内将事故报告或简报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公司安全环保部按照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分级负责,逐级上报,接受处理。

  6.4凡外来施工的承包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时,签订双方要明确环保要求及规定,施工队伍主管部门要监督检查,发生污染事故,一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七、附则

  7.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7.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7.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4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章 职责

  第三条 总经理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公司级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 公司各单位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环境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污染事故。

  第五条 公司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第六条 公司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配合督察室共同推进公司清洁生产工作,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有权力提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第七条 公司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

  第八条 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

  第九条 设备机动处要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的统一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对环保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正常运行负责。

  第十条公司绿化队对厂区绿化维护负有兼管责任,将对厂区草坪、树木等的管理纳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草坪、树木等踩踏、坏死、丢失等现象。

  第十一条供销处对公司所购原材料要确保优先选用清洁、无害、无毒或低毒的,以避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第四章 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各单位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编制环保培训教材,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

  第十三条 公司企管人事处要有计划的培养和引进环保专业人才。各单位在进行职工培训教育时,应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职工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环保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四条 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要对公司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五条 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毁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六条 公司各生产工序应积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努力实现废物综合利用。

  第十七条 公司每年投入相当比例的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及防治,新技术研发应用,持续改善厂区环境状况。

  第十八条 各生产单位必须保证环保设施随生产同步运行,环保设施或设备进行检修,须向设备机动处、安全环保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环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十九条 各单位要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同时加强节水管理,避免浪费水资源现象。

  第二十条 各单位固体废弃物应积极回收利用,禁止乱排乱堆现象,杜绝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事故。

  第二十一条 公司生产厂区及厂界绿化应以净化和绿化为主,兼顾美化,尽量采用对空气有净化作用的树种,采取乔、灌、草相结合的种植方式,扩大绿化面积。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安全环保处环保科应结合督察室每年邀请环保局监测部门来厂进行监测,持续改进,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安全环保处环保科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对环保设施运转使用情况及污染现象进行检查、指导,并对职工提出的环境问题予以答复,对于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第二十四条 焦化厂、炼铁厂、炼钢厂成立安环科,设置专职环保员,其他各单位要有兼职的环保人员,负责本单位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公司安全环保处环保科对各单位环保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定期组织培训并进行考核。

  第五章 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第二十五条 对于新、扩、改建项目,在建设之前,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估,提出防治措施。环境管理部门在工程筹建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筹建部门在对项目进行论证时必须考虑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采用评价中提出的或优于评价中的治理工艺。

  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一)工程设计阶段,建设项目的工艺设计应该积极采用不产生或少产生污染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最大限度的`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把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工艺设施尽可能采用国家推荐的技术工艺,禁止采用落后的淘汰的技术设备。

  (三)工程施工阶段,筹建处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施工计划与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处环保科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对项目“三同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四)工程竣工后,试生产或试运行前,由筹建部门申请,督察室、安全环保处、设备机动处、设计管理处、安全科、生产使用单位等部门对设施进行验收,方可进行试生产或试运转。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七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未经安全环保处、设备机动处等有关部门的同意,各单位对现有环保设施不得私自拆除、改动、改造。

  第二十九条 对于投入使用的环保设施应按照设计使用说明书定期进行维护,以保证其运行效果。

  第三十条 对于可能产生较大污染的部位、工艺,要查找产生污染的原因,改进工艺操作,加强人员操作,尽量避免污染。

  第三十一条 公司各单位对于新、扩、改建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技术协议等)必须上报安全环保处环保科一份备案。

  第三十二条 对于公司内新购买的放射性物品,必须报安全环保处备案。对于废弃放射源不得私自处理,上报安全环保处后,由使用单位或购置部门负责返回生产厂家或送往国家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 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必须上报安全环保处备案,并经职业卫生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上岗后不得随意更换岗位。

  第六章 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一、逐步实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对大气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安全环保处根据政府规定的排污总量进行分配管理,各生产单位在排放口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总量。

  二、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安全环保处环保科申报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较大改变时,应当及时申报安全环保处环保科。申报表见附件一《污染物排放申报表》

  三、新、扩、改建工程的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及本制度第五章相关条款。

  四、各单位必须保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三十五条 防治废气、烟粉尘污染

  一、各单位在生产工艺中易产生无组织的部位或场所,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收集和处理,在达到国家规定环保要求内,做到有组织排放。

  二、禁止在厂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枯草、落叶、垃圾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恶臭气体的物质,各单位有责任教育其职工遵守上述规定。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5

  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董事长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公司级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公司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污染事故。

  第五条公司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第六条公司安环部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配合生产部共同推进公司清洁生产工作,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有权力提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第七条公司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

  第八条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

  第九条设备管理部门要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的统一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对环保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正常运行负责。

  第十条安保人员对厂区绿化维护负有兼管责任,将对厂区花草、树木等的管理纳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花草、树木等踩踏、坏死、丢失等现象。

  第十一条公司各单位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十二条各部门在进行职工培训教育时,应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职工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环保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三条安环部要对公司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四条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毁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五条公司各产生废气、烟雾等生产工序必须采用环保处理设备设施。

  第十六条生产车间必须保证环保设施随生产同步运行,环保设施或设备进行检修,须向设备处、安环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环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十六条固体废弃物应积极回收利用,禁止乱排乱堆现象,杜绝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事故。

  第十八条对于新、扩、改建项目,在建设之前,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估,提出防治措施。环境管理部门在工程筹建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筹建部门在对项目进行论证时必须考虑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采用评价中提出的或优于评价中的治理工艺。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一)工程设计阶段,建设项目的工艺设计应该积极采用不产生或少产生污染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最大限度的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把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工艺设施尽可能采用国家推荐的技术工艺,禁止采用落后的淘汰的技术设备。

  (三)工程施工阶段,筹建处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施工计划与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处环保科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对项目“三同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四)工程竣工后,试生产或试运行前,由筹建部门申请,督察室、安全环保处、设备机动处、设计管理处、安全科、生产使用单位等部门对设施进行验收,方可进行试生产或试运转。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第二十五条未经安全环保处、设备机动处等有关部门的同意,各单位对现有环保设施不得私自拆除、改动、改造。

  第二十六条对于投入使用的环保设施应按照设计使用说明书定期进行维护,以保证其运行效果。

  第二十七条对于可能产生较大污染的部位、工艺,要查找产生污染的原因,改进工艺操作,加强人员操作,尽量避免污染。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单位对于新、扩、改建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技术协议等)必须上报安全环保处环保科一份备案。

  二、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时,安环部应当按规定统计企业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较大改变时,应当及时更新。

  三、新、扩、改建工程的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及本制度第五章相关条款。

  一、各单位在生产工艺中易产生无组织的部位或场所,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收集和处理,在达到国家规定环保要求内,做到有组织排放。

  二、禁止在厂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枯草、落叶、垃圾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恶臭气体的物质,各单位有责任教育其职工遵守上述规定。

  三、道路保洁清扫应当防治扬尘污染,清扫后的粉尘及垃圾及时运走。

  第三十一条定义固体废物: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它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一、产生固体废物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二、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必须存放到固体废物回收处。

  三、应当根据公司的经济、技术条件对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积极回收利用。

  四、需在指定地点倾倒垃圾,垃圾分类,及时清理,禁止随意扔撒或堆放各种垃圾。

  第三十三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致使污染物大量外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厂区环境受到影响,员工身体健康受到危害,给公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第三十四条环境污染事故根据类型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有毒的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

  (一)定义:指由于管理不当、操作失误或环保设施使用不当,造成污染物排放超标1倍以上(含1倍),3倍以下(不含3倍),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的。(二)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予以1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经济处罚。

  (一)定义: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标3倍(含3倍)以上,5倍以下(不含5倍),或造成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事故。

  2、人员发生中毒症状。

  3、因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

  4、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

  (二)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予以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对其直接主管视情节轻重予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经济处罚。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一)定义: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标5倍(含5倍)以上,10倍以下(不含10倍),或造成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事故。

  2、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

  (二)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予以50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对直接主管视情节轻重予以5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对分管环保的领导予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经济处罚。

  (一)定义: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标10倍(含10倍)以上或造成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二)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做出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同时对直接主管视情节轻重予以10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对分管环保的领导予以5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经济处罚。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一、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责任者或最先发现人,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车间主任、厂长等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必须及时采取措施,组织抢救,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立即上报总经理。属较大环境污染以上的事故,应在两个小时内报至总经理,重大或特大污染事故经过总经理确认后,由公司办公室48小时之内报至上级行政环境保护管理部门。

  二、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由产生污染单位填写《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单》,除留存外,送至公司总经理一份,送达时间不得迟于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

  一、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公司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的'调查与确认,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进行:一般环境污染事故,由生产副经理负责;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由公司安环部负责人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与确认;重大和特大污染事故,由总经理直接负责组织调查。

  二、在事故调查中,要通过现场调查和必要的技术分析、鉴定或试验,查明下列事项:

  3、危害程度,人员或动植物受害情况,经济损失数额等。

  4、事故发生前生产情况,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作业人员作业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法设备工作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设备有无缺陷、操作是否正常,事故发生前有无异常反映和征兆。

  三、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有关情况后进行事故分析时,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确认事故危害程度和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或领导责任者。

  一、通过事故的调查分析,根据事故发生的直接和间接原因、事故危害程度等,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的,应当追究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经济处罚。

  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对违规指挥者或违规作业者予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处罚。

  2、违反工艺操作规程,野蛮操作。对违规操作者予以予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处罚。

  3、设计、施工、安装上的失误。对相关失职者予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处罚。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的,应当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1、下达和公布的指示、命令、决定以及规章制度等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规定。

  3、设备超过检修期、超负荷运行或设备、设施有缺陷又未采取措施的。

  4、生产设备和环境保护设施在计划检修和保养时,对设备设施中残余污染物未经妥善安置和处理,随意排放的。

  5、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违反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规定,擅自投产使用的。

  6、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或发生事故后仍未采取措施造成污染的扩大或蔓延的。

  二、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

  1、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推迟报告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100元以上至1000以下处罚。

  2、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500元以上至2000以下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

  3、事故发生后,由于渎职,不积极采取措施造成污染事故扩大和蔓延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1000元以上至5000以下处罚。

  4、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5000元以上至10000以下处罚。

  第三十九条确定污染事故依据确定污染事故的程度以国家和地方下达的排放标准为依据。

  第十一章附则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安环部负责解释。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6

  总裁环保职责

  1、公司总裁为我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规、制定和标准。

  2、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环保技术规程、环保措施检划和长远规划。

  3、健全环保管理机构,充实专职环保专业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环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重

  4、组织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5、对环境保护活动的领导,决定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奖惩。

  一、 安全环保部职责

  1、 安全环保部部长为本部室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室业务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规、制度和标准。

  2、 根据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单位相关的办法或实施细则。

  3、 负责对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规定和技术知识的普及及教育,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搞好环境保护,实现文明生产。

  4、 负责公司环境保护检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并组织完成例行的环境监测检划

  5、 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各类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安全、有效、正常的运行。

  6、 负责处理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事件,应立即采取防止污染的应急措施,对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应在发生事故后 24 小时内上报。

  7、 负责编制公司环保治理项目报。

  二、 生产部环保职责

  1、 生产部部长为本部室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室业务范围内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2、 在保证生产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立即向领导报告,同时通知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共同处理。

  3、 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搞好生产调度工作,杜绝或减少非检划停工和跑、冒、滴、漏等污染事件的发生。

  4、 协调调度有关部门,确定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环保治理设施一旦出现故障时,有“三废”外排的生产工序必须采取应急措施,已尽可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5、 协调安环部门进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6、 协助设备运行部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三、 装备部环保职责

  1、 装备部部长为本部室环保工作第一人,对本部室业务范围内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2、 负责对环保治理设备的检查,保证其正常运行。

  3、 在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检划时,应有相应的节能、降耗、减噪等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4、 负责公司节能降耗检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并完成例行的节能降耗督促检查工作。

  5、 协助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四、 综合管理部环保职责

  1、 综合管理部部长为本部室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室业务范围内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2、 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环保工作的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环保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会审并打印、下发。

  3、 负责接待市、县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4、 负责对外联系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

  5、 负责制定办公场所节约用水、用电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实施。

  6、负责定期组织环保技术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环境意识和水平。

  7、负责协助环保部门做好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五、财务部环保职责

  1、财务副总为本部室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室业务范围内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2、监督和保证环保费用的正常开支。

  3、在编制检查基本建设和工程检划的同时,编制检查环保配套措施检划,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并报送有关部门。

  4、协助安全环保部门做好消防工作,避免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保安队环保职责

  1、保卫队队长为本部室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室业务范围内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厂容厂貌管理工作。

  3、负责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4、协助安全环保部门做好消防工作,避免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质量检测部环保职责

  1、 质检检测部部长为本部室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室业务范围内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3、 配合安全环保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4、 负责制定环境监测实验室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5、 负责制定环境监测实验室化学试剂、有毒、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6、 负责制定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八、公司办环保职责

  1、 办公室主任为本部室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室业务范围内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2、 负责公司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3、 负责不可回收的废弃物如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的处理。

  4、 在采购办公用品时应优先考虑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

  5、 负责制定生活场所节约用水、用电、用汽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实施。

  九、供应部环保职责

  1、供应部部长为本部室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室业务范围内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2、及时采购环保治理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3、协助安全环保部门做好消防工作,避免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十、仓库环保职责

  1、 仓库主任为本部室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室业务范围内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2、 按检划及时供应环保治理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3、 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性能符合环保要求,确保生产产品是国家有关环境管理法律规定的环保产品。

  4、 督促检查供货方产品运输、装卸必须采取环境保护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7

  1.目的

  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备等“三同时”评审、验收的内容和有关要求。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的项目“三同时”管理。

  3.责任者

  安委会、工程部、建设项目单位。

  4.程序

  “三同时”的定义

  指生产经营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同时”评审

  建设项目设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准备并提供下列资料,报安全部、环保部。

  建设项目名称、工艺流程图、工程选址位置平面图,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程度、职业健康危害以及安全问题的说明书;

  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任务书或建议书;

  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可行性技术论证报告。

  安全部、环保部对建设项目的报审资料审核后,组织召开“三同时”评审会,建设项目设计部门、环保部、工程部、基建科、中央研究所等部门同时参加。

  在评审会上由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向参加评审的各主管部门介绍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情况、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问题及采取的具体措施。

  安全部、环保部、工程部分别就安全、环保、设备等方面作出评审意见。只有全部通过方可进入项目建设。

  新产品开发、试制

  需要进行试验的项目,由制定试验方案的单位在试验大纲中同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必须在评审会上,向参加试验的单位贯彻落实。

  在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试制前,必须要充分了解产品、所用原料、中间体、“三废”的理化性质、毒性、危险性,采取妥善有效的防范措施,制订应急处理方法,并配备相应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

  在开课题实验前,必须制订详细的试验计划,包括应急处理方法,和应配备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并报中央研究所所长批准。

  在试制过程必须严格按试制计划逐项落实防范器具和应急措施,实验中用到的剧毒物品,按公司的《剧毒物管理制度》执行,危险性较大的操作,要安排人员监护。安全措施不落实的课题不准开题做试验。

  课题总结时,必须要由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内容。

  课题项目移交设计生产时,必须同时提供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做到同时设计。

  新项目、产品工艺付诸中试、大生产实施前,工艺、图纸、方案等经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论证,由试制、设计、选型负责人详细介绍工艺情况、设计依据、选型理由,论证修改后,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实施。

  工程项目的发包、安装期间的安全工作由工程部和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落实。

  工程项目调试前,应进行全方位的严格检查,并明确调试总负责人,由总负责人统一安排,确保设备调试安全。

  工程项目试生产前,由项目负责人召集安全、设备、环保、生产、技术部门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产。

  为减少试产时走不必要的弯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试产前必须初步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员工培训,必要时进行模拟操作。使全体进入试产人员了解如何操作、如何防范、如何进行应急处理。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试制的全过程负责。项目试制总结中必须要有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内容。

  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的设施和技术。

  “三同时”的验收

  施工组织部门在竣工后,负责通知中央研究所、安全部、环保部、质量部、工程部等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对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

  项目的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建设项目与之配套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

  建设项目和运行状况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

  参加验收的各部门确认建设项目符合标准和要求后,在“技改项目、新建项目竣工验收会签表”或“工艺变更评审表”上签字。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并对工程项目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建设项目设计部门针对存在问题改进设计方案,改进施工组织部门立即组织整改,待问题解决后重新进行验收。

  未经“三同时”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8

  一、总经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职责

  1、总经理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公司环境保护职能机构的建没,指导和监督公司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

  审查和批准公司污染防治计划,并监督其实施,审查、批准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文件和各类报表。

  2、主持公司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对公司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决策,确保公司生产建设与污染防治工作同步协调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二、公司环保科主管领导工作职责

  1、在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主持环境保护职能机构的日常工作,对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公司职工学习和贯彻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条例和决议,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2、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现状及其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控制污染,发展生产。组织开展公司日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建全档案、台帐。

  3、编制和修定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其实施。

  4、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实施;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防止新污染。

  5、组织环境污染事故调查,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向公司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

  6、组织开展公司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保护业务培训,提高公司员工素质。

  三、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全面学习和掌握国家、地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保护法律、法规;在管辖工作范围内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法规、上级有关保护规定和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2、了解和掌握管辖工作范围的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物排放现状及其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及时向部门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建立相应的档案、台帐。

  3、参加编制和修订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4、管辖工作范围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会审,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监督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贯彻执行情况,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5、参加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

  6、参加业务技术培训和环境保护管理经验和技术交流,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负责对员工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监督和指导其工作。

  四、监测人员环境工作职责

  1、按照环境监测计划,采用国家环境监测标准方法,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和安全卫生分析。

  2、参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装置考核测试和污染事故调查,配合地区性环境监测调查。

  3、按照规定的标准方法采样、分析、数据计算和填写监测分析原始记录,执行环境监测质量保证体系,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监测人员要对监测数据承担相关责任。

  4、做好化学药品领用、保存和使用管理,防止泄漏和逸散而引起中毒和环境污染。分析化验余样、化学试剂必须妥善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5、监测人员必须熟知环境监测规程,熟练掌握采样、分析方法和分析测定技能,能够独立承担不同的环境监测和安全卫生分析任务。各类监测数据报经站长审查后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

  五、各生产单位主管环境保护负责人工作职责

  1、对本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对公司总经理和环境保护部门负责。

  2、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和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公司环境保护管理 制度,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3、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轨道,做到环境保护管理与生产。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9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一、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 公司负责人是环境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三、设立以总经理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我公司环保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四、环保科是环境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五、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部对本单位环保管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科室必须把环保管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六、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

  七、 各生产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积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环安部的.指导和监督。

  八、废气、废渣、废水的收集、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九、公司应当制定环境突发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十一、根据化工生产实际情况,安环科在装置开、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密切配合生产单位,安全、有效地处理好“三废”的回收与排放,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十二、对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公司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严格把关,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十三、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网络、档案,专人负责各类环境保护统计工作,承担资料、档案收集和整理,以良好的管理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工作。

  十四、依照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及要求,公司对节能减排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10

  为确保我项目部各项环境保护制度、措施可以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定期环保检查

  1.1项目部实行月检。

  每月底由本项目经理带队,安全总监、副经理、工程部、物资部、安质部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查管理、查现场、查纪律,对检查出的安全、环保隐患,由安质部记录好,必要的,安质部可以下发整改通知单,项目部在进行月检后,应该召开月度安全、质量、环保例会,分析目前项目存在的安全、质量、环保隐患和问题以及下一步搞好环保工作的打算。

  1.2项目部实行周检。

  每周底由本项目安全总监、副经理带队,工程部、物资部、安质部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对施工现场的环保工作检查指导,查管理、查现场、查纪律,对检查出的环保隐患,由安质部记录好,必要的,安质部可以下发整改通知单,交由生产副经理、施工队长、施工作业队,由副经理、队长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地进行整改。

  2、专项性环保检查

  对在项目部的食堂、厕所、库房等地方进行专项环保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监督整改,达不到环保标准要求的.坚决不能使用,避免环保事件的发生。

  3、经常性环保检查

  经常性的环保检查主要包括: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和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环保检查;各级安全、环保专业人员巡回进行安全、环保检查。

  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安全生产时,同时检查环保工作。

  4、环保检查记录及环保隐患整改通知书的管理

  项目部建立环保工作检查记录及安全、质量、环保违章整改通知书台帐,对查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做好日常记录。

  项目部签发的安全、质量、环保违章整改通知书,交由生产副经理、施工队长、施工作业队,由副经理、队长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地进行整改,在整改完成自验合格后,作业队在整改通知书上认真填写整改情况交安质部,由安质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安全、环保员填写复验意见予以消记;对公司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整改通知书,整改实施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向签发部门反馈整改报告意见,予以消记。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11

  为了加强对环境卫生工作的长效管理,坚持不懈地搞好企业礼貌卫生创立工作,营造清洁、卫生、礼貌、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增进员工的身心健康,根据企业原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礼貌卫生规划及相关管理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环境礼貌卫生标准

  全公司的环境礼貌卫生,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场所、道路、食堂、宿舍、厕所、绿化等方方面面,分别制订标准如下:

  1、生产车间:生产现场环境坚持礼貌整洁,做到“五定、四清、四无、一向线”和“三不落地”、“二不进车间”。五定,即生产现场清整洁工作“定时间、定工具、定人员、定周期、定检查”;四清,即高空清、地面清、机台清、四角清;四无,即高空无挂花、机台无积花、地面无杂物、车间无死角;一向线,即车间内各种半制品、车辆、工具箱、容器、器材等实行定置管理,按规划就位,成线排放;三不落地,即保全保养机配件、工具、机油不落地;二不进车间,即与生产无关的物件不进车间,与生产无关的人员不进车间。

  2、科室(车办室)内:做到“七无、一明、一起”。七无,即室内无蛛网、灯管灯罩无积尘、墙壁无灰尘、地面无痰迹、台上无杂物、橱顶无积灰、镜框无灰尘;一明,即玻璃明亮;一起,即办公用具排列整齐。

  3、道路:做到“七无一通一清”。七无,即道路无落棉、无积花、无纸屑、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水、无违章堆放的机件和建筑材料;一通,即厂内通道平整畅通;一清,即建筑垃圾由技发部负责及时出清。

  4、食堂(餐厅):做到“六无两全一规范”。即灶台清洁无油污杂物,操作间清洁无蚊蝇,台凳清洁无汤水剩饭,地面清洁无垃圾污渍,门窗清洁无灰尘破洞,洗碗池清洁无回丝回条剩饭剩

  菜;两全,即“三证”齐全、消毒设施齐全;一规范,即所有食品贴合《食品卫生法》规范要求。

  5、宿舍:做到“四无一起一静”。四无,即四周无蛛网、室内无什物,地面无垃圾、门净窗亮无积灰;一起,即生活用品排列整齐美观;一静,即宿舍区坚持安静。

  6、浴室:做到“七无三禁一通”。七无,即淋浴处地面和浴池壁无积垢打滑,更衣室地面及四角无垃圾杂物、无蛛网,坐凳无积灰、便器无臭味,衣柜盖板完好无缺、衣柜内无杂物;三禁,即禁止在浴室内随地大小便、洗衣服,禁止性病和传染性皮肤病患者入浴池;一通,即下水道畅通。

  7、厕所:专人打扫,做到“七无一通一明”。七无,即高空无蛛网,便池无蝇蛆,四角无积尘,地面无废报纸和垃圾,无烟头,无痰迹,室内无臭气;一通,即粪便槽畅通;一明,即窗户玻璃明亮。

  8、室外:做到“五无一通一净”。五无,即屋面无杂物、地面无垃圾、绿化带和通道无机件和杂物、四周无死角、空地无杂物;一通,即阴沟疏通;一净,即;垃圾箱、痰盂每一天出清倒净。

  二、管理和创立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在全公司构成“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黑板报、画廊等工具,大力宣传环境卫生的法律法规、本企业的规章制度、环境卫生标准,以及公民道德行为规范。在宣传教育过程中,各分厂、部门要突出裕纶员工“十不”规范教育,即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瓜皮果壳纸屑、不乱倒垃圾、不乱扔废旧机配件和杂物、不乱涂乱贴乱画、不采花摘果、不破坏绿化、不破坏宣传设施、不乱倒剩饭剩菜、不在宿舍区喧哗,提倡礼貌卫生行为,对脏、乱、差等不礼貌行为要敢于批评教育,对一些严重损害企业形象的丑恶行为要及时揭露曝光。经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礼貌卫生意识,人人参与创立活动,个个争做礼貌员工。

  2、明确职责,强化管理。全公司的环境礼貌卫生管理,在总体上必须坚持“谁的区域谁包管,谁污染谁清理,员工不良行为由主管者负责”的原则。公司办公室作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每年要制订礼貌卫生创立规划,并持之以恒抓好落实。建立完善全公司范围内的卫生包干区管理网络,厂内通道、办公大楼楼梯、门厅及纺织路由专职环卫工人打扫。公司办公室下属环卫人员每一天要高标准、高质量做好环境卫生工作,确保上述区域以及分管范围绿化带、厕所、垃圾箱的清洁卫生。各部门室内外的环境卫生由本部门负责清扫干净。同时,公司办公室要做好各部门卫生包管区的调整、划分工作,明确职责,加强监督。各分厂、部门要认真执行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把环境卫生纳入各自正常管理资料中,认真落实“门内达标,门前四包”职责制(门内到达规范要求,门前包墙壁清洁,包地面干净,包窗户明亮,包无杂物堆放),做到礼貌生产、礼貌办公。各分厂、部门每一天清扫的垃圾必须入箱,生活垃圾由环卫组负责,垃圾清运工每一天必须将公司所有垃圾箱清理打扫一次,做到日产日清,确保厂区环境整洁卫生。要突出抓好各种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工作,技发等部门在与施工单位洽谈施工合同时,要将施工现场的保洁工作列入合同,确保施工中不污染周围环境,施工完要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交付的项目要干干净净。对施工单位不及时清理或清理不达标的由公司组织清理,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

  3、搞好企业的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技术发展部要认真做好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监测、排放,确保污水及时排放,不积水发臭。进取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车间噪音,使噪音检测达标。要加强厂区、生活区下水道、化粪池的管理与疏通,使之坚持正常排放不污染环境。

  4、抓好食堂、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食堂、餐厅是企业礼貌卫生的重点部门,也是企业的窗口,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内部的卫生管理制度。裕恒公司要加强食堂卫生的检查、监督和考核,督促饮事人员搞好食堂卫生,尤其是食品卫生,不买不卖腐烂变质食品,按规定做好炊具餐用具、碗筷的消毒工作,杜绝病从口入和食品中毒事故。卫生所作为企业的卫生部门有职责加强对食堂、餐厅的`监督与检查。

  5、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重点抓好“脏、乱、差”及卫生死角的治理。废棉处理运输过程中的落棉,以及各车间对外排放的除尘棉和飞花,对厂区路面及车间周围环境影响较大,各分厂、储运部、技发部、裕恒公司要针对各种污染源由各自部门、分厂采取相应措施整治,确保路面无落棉和飞花。同时,要抓好团体宿舍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与市环卫部门、居委及邻近村队加强联系,齐抓共管搞好社区的清洁卫生工作,所有员工严禁向室外乱倒乱扔杂物。

  6、配合市爱委会、辖区居委做好除“四害”工作。每年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两次灭鼠、灭蝇、灭蚊、灭蟑活动。专业环卫人员要负责做好生产区、生活区药物的布撒和灭杀工作。裕恒公司要督促食堂配备和完善隔蝇的纱窗、纱门,还要做好“四害”的灭杀工作,使我公司的除“四害”工作达标。

  7、加强绿化管理。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全公司新、老厂区的绿化已构成规模和特色,树木、花草长势较好,要及时做好养护管理工作,确保新厂区绿化带树木、花草旺盛生长。同时,各部门要教育员工爱护公司的一草一木,保护绿化。对尚未完工的地块,要抓紧在绿化季节内完成。环卫绿化人员要适时做好树木花草修剪、治虫、除草工作,精心养护,科学管理,减少病虫害,努力降低树木的死亡率。要根据季节做好盆花、草花的培育,提高暖房的利用率,动脑筋、想办法保证四季有鲜花,确保公司各种会议、活动的环境布置需要。

  8、加强废品回收工作。各类废旧物资乱堆、乱放、乱丢,不仅仅影响环境整洁,也造成了不应有的浪费。各分厂领用机配件,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物资管理规定》的要求,实行“以旧换新”;同时,各分厂小改小革废旧配件、废旧物品及各类包装箱必须送到废品仓库,由物供部、储运部负责定期处理。

  三、检查与考核

  环境礼貌卫生工作抓一朝一夕并不难,难在持之以恒。为了抓好长效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礼貌素质,保证环境始终处于卫生、整洁、优美状态,必须加强检查与考核力度,坚持三个方面的检查相结合。

  一是各分厂(部门)自查。各分厂(部室)、工段、班组要对照环境礼貌卫生的标准,认真自查,自我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屡教不改的员工,要列入日常管理考核。

  二是有关职能部门专职查。公司办公室重点对全公司除生产车间以外区域的环境卫生情景进行管理和检查考核;公司技术发展部、综合检查办公室重点对生产车间的现场管理、礼貌生产情景进行检查考核;公司人事保卫部重点对车棚、团体宿舍、浴室的礼貌卫生情景进行管理和检查考核。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将日常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分厂(部门)整改,同时将每月的检查情景进行汇总,提交公司综合。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12

  一、治理组织

  第一条:学校成立校园环境治理领导小组

  小组以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总务处、教育处、少先队负责同志及辅导区各片一名负责人任组员。

  其次:学校校园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组织设计协调学校的校园环境布置、文件气氛、绿化工作、卫生工作,各办公室治理,促进校园环境的绿化、美化、净化、优化。

  2、对各校的环境治理工作、卫生工作进展检查、评比、考核,为各校的有关评先供给资料。

  3、做好校园治理资料的、积存、归档工作。

  第三条:定期组织活动

  1、每期有重点设计规划几所学校的环境布置,并努力使之实现。

  2、定期对校园环境治理工作进展规划、沟通、研讨。

  二、校园环境设置要求

  第四条:校园操场

  1、校园操场平坦,环境干净,学生活动面积充裕,有肯定体育活动器材,校园分布合理,有肯定的绿化面积,校门到主体建筑有水泥走道。

  2、有宣传画廊或墙报,并定期更换内容,校园在醒目位置呈现。

  3、车辆停放有秩序。

  第五条:建筑物

  建筑物无危急隐患,门窗墙体完好,坡璃明净无缺损,整体无积尘。

  第六条:室内布置

  1、教室有班风、学习园地、班务栏,其他布置简洁、合理,不致分散学生学习留意力。

  2、教室桌椅摆放整齐,清洁工具在规定位置摆放整齐。

  3、教室有照明灯具、插座,有播送喇叭、电视机、班班通等。

  4、办公室教风上墙,办公桌摆放整齐,桌面干净,作业本按规定位置摆放,洗手用具、清洁工具干净定位;有照明灯具、吊扇、电源插座等设施。

  三、卫生要求

  第七条:校园卫生要求

  1、校园各区域划分相应的`包干区,做到地面干净,无纸屑、杂物、碎石、烟蒂等废弃物及死角。

  2、运动场无杂物和障碍物。

  3、绿化地带内无纸屑等废物,花草树养护良好。

  第八条:室内卫生

  1、教室、办公室内保持地面干净,无纸屑、杂物、痰迹,每天有值日。

  2、室内墙壁保持洁白无脏迹,无积尘,黑板不破损,底槽无明显粉尘。

  3、食堂卫生要求依据《食品卫生洁》及有关规定执行。

  4、厕所卫生做到:门窗、地面、墙面清洁,无积尘,便池经常冲洗,不堵赛,无积垢、臭气。

  第九条:个人卫生要求

  1、教师要穿着整齐,仪表端正,工作时间不吃零食,不随地乱抛瓜皮果壳纸屑,不抽流淌烟,茶杯干净无茶垢。

  2、学生要衣冠干净,佩戴好红领巾或绿领巾,按规定要求穿校服。头发、指甲整齐干净,勤洗脸、洗手,不喝生水,不吃不干净食物,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3、人人有良好卫生意识和卫生习惯,纸屑废物人见人拾。

  四、检查评比

  第十条:学校校园环境治理领导小组,有打算有组织地对各校校园环境治理工作进展检查、指导、评比、考核。一般每学期考核一次,每年评比一次。评比结果纳入学校常规治理工作评比。

  第十一条:各校每天由师生组成的护导值日组,负责当天对校园环境及各班卫生状况进展检查评分,每日公布检查成绩,每月进展总结,纳入“班级常规治理评比”。

  第十二条:本治理制度自xx年1月起实施。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环保设备管理,充分发挥环保设施的作用,改善公司环境和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各类除尘器、污水处理设备、消音设备及其辅助设备和环保监测仪器等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 各类环保设备均为生产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生产设施一样纳入正常检修计划,同步运行,同步生产。

  第二章 职责和要求

  第四条 公司环保部负责对环保设施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开展环保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五条 环保设备管理工作由各相对应的部门主管负责,为环保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实行逐级负责制。

  第六条 使用环保设备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内所分布的环保设施进行全面的`管理,为本部门环保设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 环保设备操作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且负责本岗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证环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八条 环保设备必须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转、同时维护、同时检修,不得无故停运或擅自拆除。

  第九条 环保设施发生故障,操作人员要及时叫修,做好记录,通知相关领导。一般故障要求当天修好,检修需超过4小时的故障要重点组织人力、物力抢修,设专人负责督促,并报公司环保部备案、并在3日内将事故报告送交环保部,按设备事故进行处理。

  第十条 环保设施需单独停机检修时,要及时填写检修申清单递交公司环保部备案。

  第十一条 环保设施所在部门要设立兼职环保员,认真填写好环保设施检修及维护运行情况记录,并将隐患整改及时反馈,接受各级领导检查。

  环保设施管理按三级管理制,分公司、部门、班组进行分级管理负责,按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制订相应标准、规程,做好各种记录(包括系统运行参数记录)。

  第十二条 工作现场要严格按照现场管理标准认真维护清扫,各部门随时检查,根据管理标准给予考核。

  第十三条 环保设备现场管理规定:

  (1)工作现场各种物品不准乱堆乱放,物品码放有序,检修现场一定要执行检修完毕后人走场清制度。

  (2 )生产作业现场环境管理要划分卫生责任区、责任人,设备经常保持整洁,作业场地不准有污物。不划分责任区,责任不清、现场备件不整洁,场地有污物,巡查、检查发现不合格按环保考核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 环保设施管理要求全系统管理,全员参与管理,公司环保部有权对相关系统提出要求并进行考核。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各施工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令。

  第二条、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是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以管促治,讲求实效”的方针,保证公司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和能源,防治“三废”污染、噪音污染,为广大职工创造清洁适宜的劳动和生活环境,促进生产建设的发展。

  第三条、防止“三废”污染,要做到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尽力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

  第四条、凡需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必须选用无污染或减少污染的新工艺,新技术。如有“三废”生产,首先搞好综合利用,而后采取治理措施。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制止、批评和检举。

  第二章、基础管理

  第六条、项目部成立环境管理领导小组(组长:蔡建军;副组长:朱见、王凤忠;成员:项目部有关部室负责人)。各级领导都要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切实把环保工作列入工作日程,认真学习有关环保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标准,正确指挥、协调、监督、检查有关环保工作。

  第七条、各施工队必须设置必要的环保机构,成立安环科(科),配备相应人员,具体负责环境保护工作。

  第八条、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对各施工队的环保管理工作,有权监督,应不定期地对各施工队环保工作进行抽查。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检查。

  第九条、具体要求

  1、以上管理制度要求以文件的形式下发,文件发放按照文件和资料的`控制程序执行。

  2、相关部门要有相应的制度,要组织学习并熟知。

  3、制度要科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具有可操作性。

  4、制度在运行中如存在问题,应不断修改、补充、完善。

  第三章、关于“三废”治理的要求

  第十条、治理“三废”污染,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第十一条、加强生产技术管理,杜绝或尽量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制止乱排乱放。搞好技术革新,开展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资源和能源,把“三废”消除或减少在规定要求以内。

  第十二条、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水,要搞好清污分流,分别处理,尽可能循环使用或回收。各种污油和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水不得随便倒入明沟,废水中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必须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十三条、凡生产装置所排放的废渣,不得随便倾倒,应统一放置在指定场所,定期清理或处理。

  第十四条、切实用好管好现有的环保装置。要做到环保装置与生产装置同时运行。任何人不得任意决定停用,拆迁或损坏环保装置。

  第十五条、建立污染事故报告制度。出现环境污染事故,施工队应立即向项目部汇报,同时积极组织处理。大型、重大污染事故,项目部必须立即上报项目办及集团公司。项目部要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对事故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根据国家颁布的“三废”排放标准,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制定“三废”控制指标,作为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的一项内容。

  第四章、环境保护工作奖惩

  第二十八条、对在保护环境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贡献大小,给予精神鼓励,并按规定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第二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予以警告、批评、罚款或责令赔偿损失。

  (一)建设项目不执行“三同时”规定者;

  (二)放松管理,玩忽职守造成公害事故者;

  (三)挪用治理污染费用、设备和物资者;

  (四)对污染项目治理不能近期完成者;

  (五)对监督检查及检举人进行打击报复者;

  (六)有污染防治设施无故停用或任意拆除造成污染者;

  (七)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环境管理人员;

  (八)对污染事故迟报或隐瞒不报者。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实施并解释。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15

  1.目的

  为确保有效控制公司在施工生产、生活、办公等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有效利用并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环境,保障员工和相关区域的民众健康,不断提高环境绩效,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环境保护的管理和施工生产、办公、生活中产生的污染物控制及资源能源的利用。

  3.编制依据

  3.1 GB/T-20xx《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3.2 GB/T-20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3.3公司《管理手册》(A版) 3.4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4.职业与权限

  4.1生产副总经理

  是本制度的主管领导,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本制度的实施。

  4.2技术质量部

  是本制度的主控部分,负责对本公司在施工生产、办公、生活等过程当中发生的净化物的掌握和资源能源的利用进行指导、监视、搜检。

  4.3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是本制度的相关部门,负责在其管理职责范围内对污染物的控制和资源能源的利用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

  4.4项目部

  是本制度的具体实施部分,负责对本工程部发生的净化物和主要能源的有效利用实施掌握和管理。

  5.管理要求

  5.1施工准备

  5.1.1工程工程开工前,工程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想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时,其中应包括环境保护管理的方案和措施;也可单独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

  5.1.2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确定项目重要环境因素及其控制措施,具体执行公司《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5.1.3项目部应明确项目环境保护负责人及其岗位职责。

  5.1.4工程部应依据本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方案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配备和设置环境保护的相关办法。

  5.1.5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按照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申报登记,办理相关排污许可证。

  5.2污染物控制

  5.2.1污水、废水排放管理

  (1)污水、废水分类:

  a.生活污水。如食堂清污污水、厕所污水、浴室污水等;

  b.施工污水。如混凝土搅拌,砌体湿润、水磨石施工、装饰材料切割、人工挖孔桩施工等过程当中发生的污水。

  (2)污水、废水排放的掌握标准:

  污水、废水排放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的规定。

  (3)污水、废水排放掌握措施

  a.施工现场应在适当的位置如混凝土搅拌站、砂浆搅拌站、洗车点等处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施工污水应有组织地排入沉淀池,经深沉并检测达标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管网或河流,并尽可能二次利用,节约水资源。

  b.基坑喷锚支护、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水磨石等施工时,应在适当的地点设置深沉池,排放的废水必须排放深沉池内,经二次深淀达标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设置或河流,或者二次利用。

  c.工程部应定期在深沉池出口对排放的污水,进行ph值检测并形成记录,一旦发现超标,必须采纳响应措施。

  d.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沉淀池、排水管沟等进行清理,确保污水排放畅通,沉淀有效。

  e.食堂必须设隔池池,并定期进行清理。

  f.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厕所必须设化粪池,化粪池应做防渗处理。化粪池内粪便等污染物应委托环保部门定期抽排,并与其签订协议。禁止将化粪池粪便排入市政管道或河流。

  5.2.2烧毁物管理

  (1)废弃物分类:

  a.有毒有害废弃物。包括:水泥袋,外加剂袋、柴油桶、汽油桶、油漆桶、废旧的色带、复写纸、碳粉、医疗垃圾、墨盒、废电池、危险化学品残渣废料等;

  b.无毒无害废弃物。包括:钢筋头、木料头、PVC管头、书籍、报纸、纸张、包装箱(盒)、白色垃圾、烟蒂、烟灰、茶叶渣、泔水等。

  (2)废弃物控制措施

  a.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对有有关操作进行技术交底时,应包含含废弃物控制的相关要求。

  b.对废弃物的'管理应从源头做起,坚持最水化的原则,方法得当、合理用材、杜绝浪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控制:

  (a)推行工序、工艺改革,达到最大限度节约资源,如:合理划分流水段;强化模板施工控制,从而最大范围减少室内抹灰;加强管理,最大程度避免返工。

  (b)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加强材料管理。

  (c)模板加固牢固,防止浇筑混凝土时胀模、跑模。

  (d)浇筑混凝土时入料准确,防止随意遗撒,要严格掌握混凝土标高,防止超高。

  (e)钢筋翻样要公道,下料遵循先长后短的原则,料头公道利用。

  (f)木材公道利用,杜绝长料短用。

  (g)周转材料及时清理回收。

  (h)抹灰要随时清理落地地灰,坚持当日材料当日用完。

  (i)产品的包装,应当供货方回收或及时回收处理。

  (j)其他可减少废物物的措施。

  c.可回收各类包装袋和钢筋下脚料、盒、张纸等应分别存放,做好标识,统一处理。

  d.建筑垃圾的控制应加强建筑渣滓的回收再利用,对于碎石类、土石方类建筑渣滓,可采用地基填埋、铺路等方式提高再利用率。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封闭式渣滓,施工园地生活渣滓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渣滓进行分类,并收集到现场封闭式渣滓站,由有资历的清运供方进行清运。

  e.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部门进行处置。

  5.2.3噪声控制

  (1)噪声产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施工机械和机具:如挖掘机、运输车、上料铲车、空压机、气泵、混凝土输送泵、混凝土振捣捧、蛙式打夯机、木工机具、打桩机及石材切割机等大噪声机具等;

  b.施工活动:模板加固、钢模板修理、野蛮装卸、物体撞击、人为大声喊叫等;

  c.举动地点:搅拌机棚,木料加工棚,施工作业面及其它发生高噪音的作业场所。

  (2)噪声掌握的标准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音控制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的规定,即:昼间不得超过70dB,夜间不得超过55dB。

  (3)噪声控制措施

  a.工程部施工管理职员应识别可能发生的噪声源,在地有关操作职员进行技术交底时应包含噪声防治的措施。

  b.在布置施工现场时,应尽量将强噪声设备设置在远离民民区的一侧,并采纳降低噪声措施。

  c.防噪设施使用前应进行验收,使用过程中由专项负责人对其有效性进行监督维护;

  d.施工机械必须按《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验收、维护和保养,保证施工机械的正常运转和传动部们的平稳运行,机械操作职员应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e.塔吊信号工应采用无线对讲机通话。

  f.模板拆除时,禁止猛烈砸击,钢模板修理埋要远离民民区。

  g.使用混凝土输送泵时,应将泵管(尤其在转弯处)固定牢靠,不得高速运行;优先选用环保型振捣棒,振捣时防止空转,尽量避免触振钢筋和模板。

  h.装卸货物时要轻拿轻放,制止发生强噪声。

  i.施工现场夜间施工时,场界噪声超过55dB的工序严禁施工;但重点工程、抢险救灾工程和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除外;因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夜间工的,必须经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取得合法的夜间施工手续,且在工地门口竖立“夜间施工告示牌”。

  j.搅拌机棚、木工棚、混凝土地泵使用前必须进行封闭,尽量使用隔声、吸音材料。

  k.搅拌机棚和木工棚内的操作人员,大理石、花岗岩、瓷砖的切割操作人员以及其他处于噪声值大于85dB环境中的作业人员,工作时必须佩戴防护耳罩,且连续工作不得超过4h,超过4h需进行休息。

  i.办公区、生活区禁止使用高音喇叭,严禁职员高声喧哗,电视、音响不能音量过大。

  n.在噪声敏感区施工时,项目部应对施工现场场界噪声进行监测,超标时应采取降噪措施。

  5.2.4扬尘掌握

  (1)扬尘的分类:

  a.金属尘:包括金属物除锈,电焊、氧焊、氩弧焊、碰焊等焊接所产生的粉尘;

  b.水泥尘:包括石灰粉以及水泥搬运、储存、砼自搅拌过程当中发生的粉尘;

  c.木屑尘:刨、锯木料、夹板等发生的粉尘;

  d.土扬尘:基坑开挖土尘、道路土尘、砂石尘、装饰面砖切割、落地灰土尘等。

  (2)扬尘控制措施

  a.工程部施工管理职员在地有关操作职员进行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扬尘掌握措施要求。

  b.施工现场非作业区应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项目部对现场易飞扬物质应采取有效措施,如晒水、地面硬化、围档、密网覆盖、封闭等,防止扬尘产生。

  c.施工现场主要通道要进行软化处理,其他裸露地表尽量进行软化或绿化,合时洒水降尘;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当适当进行绿化和美化。

  d.土方施工阶段,采纳洒水、掩盖等措施,到达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m,不扩散到场区外。

  e.输送土方、渣滓、设备及建筑材料等,不污损场外道路。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的车辆,必须采纳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清洁。施工现场出口应设置洗车槽;

  f.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m。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对粉末状材料应封闭存放;场区内可能引起扬尘的材料及建筑垃圾搬运应有降尘措施,如覆盖、洒水等;机械剔凿作业时可用局部遮挡、掩盖、水淋等防护措施;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垃圾应搭设封闭性临时专用道或采用吊运。

  g.现场自搅拌混凝土时,应地搅拌站进行围挡或封闭等降尘措施,并对水泥、砂、石等进行覆盖。

  h.装饰面砖、砖砌体等的切割作业应安排在室内进行,边切割边放水降尘。

  i.木料、夹板的刨锯作业应在封闭的木工间内操作,必要时操作人员须戴好防尘口罩。

  j.在室外用除锈机进行钢筋除锈作业时,应将除锈机用机罩封闭,防止铁锈随风飞扬。

  k.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时,先适量晒水降尘后,再用盛装清运,清运时严密覆盖、防止遗洒,严禁高空抛掷。

  l.施工现场道路清扫和楼层清扫前应洒水降尘,防止二次污染。

  m.食堂油烟排放出口应设档板,炊事炉灶应使用清洁燃料,防止污染周围社区。

  n.施工现场严禁焚烧产生烟尘的任何物品,尤其如废旧轮胎、橡胶制品、泡沫、塑料、木材下脚料等。

  5.2.5光污染控制

  (1)光污染的产生主要是指电焊机发出的弧光、夜间施工的强光。

  (2)应统一现场照明灯具的规格,使用之前配备定向式可拆除灯罩,便于夜间照明只照射施工区而不致影响周围居民。

  (3)焊工及直接操作职员穿着长衣、封领、封袖、长裤、皮鞋,工地避开职员集中时焊接。

  5.3材料与资源利用

  5.3.1材料节约

  a.图纸会审时,应审核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的相关的内容,达到材料损耗率比定额损耗率降低。

  b.根据施工进度、库存情况等公道放置材料的采购、进场时间和批次,减少库存。

  c.现场材料堆放有序,储存环境适当,措施得当。保管制度健全,责任落实。

  d.材料运输工具适宜,装卸方法得当,防止损坏和遗洒。根据现场平面布置情况就近装载,制止和减少二次搬运。

  e.采纳技术和管理措施提高模板、脚手架等的周转次数。

  f.优化安装工程的预留、预埋、管线路径等方案。

  g.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准确计算采购数量、供应频率、施工速度等,在施工过程中动态控制;推广使用高强钢筋和高性能混凝土,减少资源消耗;优化钢筋配料和钢构件下料方案,钢筋及钢结构制作前应对下料单及样品进行复核,无误后可批量下料;优化钢结构制作和安装方法,减少方案的措施用材量。

  5.3.2周转材料

  a.应选用耐用、维护与拆卸方便的周转材料和机具;模板应以节约自然资源为原则,推广使用定型钢模、钢框竹模、竹胶板;施工前应对模板工程的方案进行优化;优化高层建筑的外脚手架方案,采用整体提升、分段悬挑等方案。

  b.现场办公和生活用房采用周转式活动房;现场围档应最在限度地利用已有围墙,或采用装配式可重复使用围档封闭。

  5.3.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a.提高用水效率,施工中采用先进的节水施工工艺;施工现场喷洒路面、绿化浇灌不宜使用市政自来水;现场搅拌用水、养护用水应采纳有效的节水措施,严禁无措施浇水养护混凝土。

  b.施工现场供水管网应根据用水量设想布置,管径公道、管路简捷,采纳有效措施减少管网和用水器具的漏损。

  c.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用水宜设立循环用水装配。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采用节水系统和节水器具,提高节水器具配置比率。工程姑且用水应使用节水型产品,安装计量装配,采用针对性的节水措施。

  d.处于基坑降水阶段的工地,宜优先采用地下水作为混凝土搅拌用水、养护用水、冲洗用水和部分生活用水。

  5.3.4节能措施

  a.制订公道施工能耗指标,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

  b.优先使用国家、行业推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

  c.施工现场分别设定生产、生活、办公和施工设备的用电控制指标,定期进行计量、核算、对比分析,并有预防与纠正措施。

  d.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以减少作业区域的机具数量,相邻作业区充分利用共有的机具资源。安排施工工艺时,应优先考虑耗用电能的或其它能耗较少的施工工艺。避免设备额定功率远大于使用功率或超负荷使用设备的现象。

  e.建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时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使机械设备保持低耗、高效的状态。选择功率与负载相匹配的施工机械设备,避免大功率施工机械设备低负载长时间运行。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种机械的使用率和满载率,降低各种设备的单位耗能。

  f.施工用电及照明。临时用电优先选用节能灯具,临时线路合理设计、布置,临电设备宜采用自动控制装置。采用声控、光控等节能照明灯具。

  5.3.5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

  a.节地措施

  应根据施工规模及现场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临时设施,如临时加工厂、现场作业棚及材料堆场、办公生活设施等的占地指标。要求平面布置合理、紧凑,在满足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废弃地和死角。

  b.姑且用地保护

  应对深基坑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减少土方开挖和回填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红线外临时占地应尽量使用荒地、废地,少占用农田和耕地。工程完工后,及时对红线外占地恢复原地形、地貌,使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c.施工总平面布置

  1)施工总平面布置应做到科学、合理,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为施工服务。

  2)施工现场搅拌站、仓库、加工厂、作业棚、材料堆场等布置应尽量靠近已有交通线路或即将修建的正式或临时交通线路,缩短运输距离。

  3)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应采用经济、美观、占地面积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且适合于施工平面布置动态调整的轻钢活动板房等标准化装配式结构。生活区与生产区应分开布置,并设置分隔设施。

  4)施工现场围墙宜采用连续封闭的轻钢结构预制装配式活动围挡,减少建筑垃圾,保护土地。

  5)临时设施布置应注意远近结合(本期工程与下期工程),减少和避免大量临时建筑拆迁和场地搬迁。

  5.4环境保护紧急情况管理

  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出现紧急情况时,执行公司《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6.支持性文件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环境与安全搜检管理制度》

  《环境身分识别评价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16

  为保持居住区内良好的生态环境,加强环保建设,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政策、法规、法令以及本小区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树立环保意识。

  二、爱护园林绿化,不采摘花朵,不践踏草坪,不损坏树木。

  三、爱护公共设施,不乱拆、乱搭、乱建,使住宅区整洁有序。

  四、小区内各商业市场、商业网点,饮食门店不得乱扔弃物,乱倒污水及排放其它污染物。

  五、小区内严禁滥捕滥杀鸟类。

  六、小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影响居民正常休息之噪音。

  七、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内,整齐有序。小区内车辆不得鸣笛。

  八、凭证饲养宠物,带宠物在小区散步时,不污染环境。

  九、不在房屋中使用燃煤式采暖、取暖设备。

  十、共同努力营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良好,安全舒适,健康文明的居住环境。防止垃圾对环境造成污染,请按下列方法处理垃圾:

  1、可回收垃圾箱--请投入废纸、塑料制品、玻璃制品、橡胶、皮革、金属、纺织物。

  2、生活垃圾箱--请投入厨余、果皮、竹木、陶瓷、渣土等。

  3、有害垃圾--请投入各种废电池、废光管、药剂罐、气体罐及各种药剂、药品。

  4、大件垃圾--如沙发、床垫、废家私、废电器等,请通知管理处协助处理。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17

  环境保护是国策大事,也是人民生活质量的基本重要条件。为维护企业的整体形象、维护工作环境以及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境保护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车间、会议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维护。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各场所环境保护要求:

  (一)车间卫生环境保护

  1、坚持场地清洁,做到每一天清扫。

  2、各类操作设备加工前做好润滑、预热工作,下班前清洁擦拭,做到设备表面无灰尘,及做好设备保养工作。

  3、各类车辆应在规定的固定地点进行清洗,并在清洗后对清洗地点进行清扫,坚持下水道疏通,场地整洁,并定期清理淤泥。

  4、废旧料应分类放置在规定的收集点,废皂化液倒入过滤桶内过滤后回用,废液倒入废液收集桶中,定期交运废液处理单位处理。

  5、浸漆在浸漆间内进行,浸漆时产生的废气须经活性碳处理器过滤后高空排放,处理器中的活性碳按规定定期更换。

  6、车削、磨削时应防止铁屑、铝屑、铜屑等四处飞溅,应安装防护罩,废屑应按类放置在规定的'收集处。

  7、对污水排放管道坚持畅通,并定期清理隔油池内的油污及沉淀物。

  (二)办公室卫生环境保护

  1、办公区内应坚持安静,不得喧哗,办公区域内不得堆放杂物。

  2、办公桌上办公用具和办公文件在未使用时应放置整齐。

  3、办公区内办公桌椅由使用人负责日常的卫生清理和管理工作。其他公共区域由办公室卫生清洁人员负责清洁。

  (三)实验室卫生环境保护

  1、实验室环境是科研人员进行日常科研工作的区域,一个整洁良好的实验室环境有助于科研人员坚持良好的工作心境,有利于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科研成果的取得。

  2、实验室实行安全卫生职责制,由实验室负责人指定专人担任试验设备的安全卫生职责人,职责人负责指定设备的安全和卫生工作,以及设备维护和保养工作。

  3、实验室应坚持实验台面和实验室地面的干净整洁,实验设备干净且维护良好。

  4、实验器皿和实验容器做到用后及时清洁,非使用状态时坚持器皿和容器的干净整洁。

  (四)员工宿舍卫生环境保护

  1、员工宿舍是企业供给给员工生活休息的场所。凡住宿人员有职责有义务坚持宿舍内部的环境干净整洁,给自己创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

  2、宿舍环境的好与坏,同时也体现了住宿人员自身素质及对自己的要求。

  3、宿舍要求坚持地面、桌面清洁,卫生间坚持干净,屋内物品放置整齐。

  4、屋内经常坚持通风,以保证空气的新鲜,防止异味出现。

  四、环境卫生保护实行部门职责制,部门负责人为职责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包干职责制。环保设施维护保养由使用部门负责定检,由装备部负责监督、检查。

  五、职责区卫生清理每日进行一次,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通用17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相关文章:

环境保护制度03-14

施工环境保护制度03-07

环境保护制度(精选9篇)03-09

环境保护制度(精选10篇)02-23

环境保护制度14篇03-15

环境保护规章制度11-02

环境保护制度(精选5篇)03-22

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责任书02-18

最新环境保护责任书范本10-09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通用17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通用17篇)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1

  1、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文件教育, 树立“环保”意识,自觉地遵守“环保”规定。

  2、施工驻地及施工场地尽量少破坏既有植被,在对施工期间破坏的植被,施工完成后给予恢复和防护,防止水土流失,保持环境绿化。

  3、驻地及施工现场卫生设施齐全、布局合理,专人负责管理、清扫。

  4、采取措施不压缩、不侵占、不污染河道,保护水源,树木、植被,按设计指定地点弃土。

  5、施工期间不占用道路施工、堆放物料、搭设建筑物,施工期间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泥浆不流出场外,并按环保要求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运输车辆不带泥行走,污染路面。

  6、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促进施工生产。

  7、充分发挥爱国卫生委员会的作用,广泛进行环境卫生知识宣传,提高全体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定期进行驻地环境卫生大扫除,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

  8、施工临时道路、运输道路和施工现场,经常洒水整修,防止扬尘,污染农田和环境。

  9、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操作人员要配耳塞,同时注意机械保养,降低噪音的声级。对距居民区150米以内的施工现场,限定施工时间。

  10、对地区性病疫防疫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及早采取预防措施。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2

  第一章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第一节

  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结合公司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制度,为了使其有效实施,及时进行了修补。

  2、公司环境保护的任务,是保证在公司正常生产中防治污染,保障职工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高经济效益。

  3、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是:“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类。”

  4、公司、科室、车间必须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在制定生产工作计划时,必须对环境保护工作统筹安排,并认真实施。

  5、在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时,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废”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6、职工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有权监督、检举和控告,被检举的单位和个人对检举者不得打击和报复。

  7、在公司干活的外包工、建筑队和其它人员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二节防治污染、保护环境

  1、积极防治厂区和生活区的废水、废气、废渣、噪音、粉尘等有害物质的环境污染和危害。

  2、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搞好技术改造,使“三废”不产生

  1或少产生,把“三废”消灭在生产工艺过程中。

  3、加强管理,搞好设备维修,防止跑、冒、滴、漏,避免事故发生,减少“三废”的排放量。

  第三节环境保护机构职责

  公司的环境保护机构设在环保科,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

  2、拟定环境保护条例,规定标准和技术方案、措施、制度、奖惩。

  3、制定环境保护长远计划和近期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

  4、根据环境检测情况,提出改善措施。

  5、积极宣传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提高广大职工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

  第四节奖励和惩罚

  1、公司对环境保护工作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2、对违犯本条例和有关环境保护规定,造成污染、破坏环境,危害职工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轻重予以批评、警告、罚款,对污染严重和破坏环境引起人员伤亡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章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其效益,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1、公司的环境设施包括:VOC吸收装置、事故水池等。

  2、各种处理设施须做到:

  (1)经设施处理后排放的废气、噪音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2)各种处理设施应纳入所在车间的管理体系,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书及各项规章制度。

  3、各种处理设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报环保科审查和批准。

  (1)需暂停运转的;

  (2)须拆除或者闲置的;

  (3)须改造或更新的。

  4、各种处理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物大量排放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5、以上环保设施环保科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发现有违犯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环保科有权给予一定的处罚,并且纳入厂内经济责任制考核。

  6、未经环保科批准,擅自做出将环保处理设施停止运转或闲置,并造成环境污染事故,要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做出处罚。

  第三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三同时”管理办法

  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适合本公司的“三同时”管理办法。

  1、凡是公司在进行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时必须依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规定,并加强监督检查。

  2、在进行技改或扩建项目时,产生新污染源的须提出相应的治理方案,并报环保科审批,提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报上级环保部门审批。

  3、建设项目的概算预算和决算中,要列出环保治理设施投资额,并由环保科负责监督实施。

  4、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要把检查污染治理工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凡污染治理工程没有建成的不予验收,不准投产,强行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污染物排放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对外排污染物的监督管理,预防污染事故的发生和降低环境污染,特对我公司外排污染物制定该管理办法:

  1、公司的外排污染物主要是:VOC装置处理后废气和噪声。

  2、VOC装置处理后废气和噪声,须达到国家规定污染物外排标准。

  3、废渣和废弃物应存放于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禁止任意排放和丢弃。

  4、所有噪声大,振动大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要采取消声、隔声、防振装置,达到国家规定环境噪声标准。

  5、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对任意排放废气、废水造成大气、水体污染以及人身伤害的单位或个人,要追究其责任。

  6、公司内废渣、废弃物不按规定点堆放,要纳入当月经济责任制考核。

  第五章环境监测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1、噪声监测

  (1)监测地点:有噪声源的操作室及公司周围噪声(公司南、东、北、西)

  (2)执行标准:车间内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噪声暂行卫生标准》,车间环境内噪声85分贝,公司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的Ⅲ类标准,即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分别为65dB(A)55db(A)。

  2、每月对噪声监测点进行监测,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月底纳入当月考核。

  3、为了及时掌握环境变化情况,采取相应治理措施,质检中心要依照上述分析频率进行认真准确分析,并于当天上报,及时反应当天情况。

  第六章清洁生产管理制度

  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

  清洁生产是一种新的创造性思想,该思想将整体污染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运用于生产过程。

  为改善公司生产环境,从源头上削减污染,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取得最优化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特制定公司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清洁生产领导小组及成员

  为保证公司清洁生产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达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公司特成立清洁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车间清洁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全面加强车间的清洁生产工作。

  二、清洁生产管理制度

  1、各车间、专业、生产大班操作人员要及时有效的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车间及相关部门进行检修处理,检修前要采取必要

  7的措施进行物料回收,防止物料直接排放造成环境污染和物料损失。

  2、随时检查装置、设备的运转和备机备用情况,确保装置长周期稳定运行,尽量减少因设备性能对生产装置造成的不良影响,减少非正常停车次数,确保装置稳产、高产。

  3、一次水使用完毕后,要随手关闭阀门,杜绝“长流水”现象。

  4、按时开关生产装置内的照明灯,杜绝“长明灯”现象,降低电耗。

  5、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和考试,不断提高职工的实际操作能力,确保装置稳定运行,减少意外停车次数。

  6、积极开展清洁生产“金点子”活动,大力提倡公司员工提合理化建议,不断优化工艺操作,以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三、清洁生产财务管理制度

  1、公司财务科负责对清洁生产方案进行财务预算,对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并保证预算结果的准确性。

  2、清洁生产方案经可行性分析完成准备实施时,公司财务科负责可行性方案实施资金的落实。

  3、财务科负责建立清洁生产专用帐本,记录清洁生产方案投入及方案实施后所创造的经济效益,清洁生产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可作为公司清洁生产工作的专项资金。

  四、清洁生产考核办法

  1、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巡检制度进行巡回检查,应巡检不及时导致意外停车并造成污染环境的,按巡检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2、违反公司设备管理制度规定的,严格按照设备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3、对“长流水、长明灯”等严重浪费行为,公司每发现一次对车间主任罚款100元/次,当班值班长罚款50元/次,当班相关主操罚款20元/次。

  4、公司定期进行安全业务、清洁生产培训并进行考试,根据考试成绩进行经济考核。公司将对业务素质高、技术过硬的个人奖励50—200元,并作为年终评定岗位明星、先进工作者、优秀团员的凭证;对于考试成绩较差,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岗位的罚款20—100元。

  5、公司制定的工艺操作规程和故障处理方法,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否则按相应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6、公司对在工艺优化、节能降耗、人员管理、废物利用等清洁生产工作中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较多的个人奖励50—200元,合理化建议一旦被采纳,公司将对个人奖励100—500元。

  第七章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公司的环境风险管理,严格落实公司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预防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日常的隐患排查)的隐患排查,及时根据隐患产生的原因,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

  3、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环境风险排查:

  (1)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

  (2)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

  (3)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正确佩带劳动防护用品;

  (4)现场生产管理或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

  (5)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

  4、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查找原因,及时整改,整改责任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整改,不得互相推诿、扯皮,拖期、延期。

  5、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

  6、其他各部门及人员对发现的环境风险隐患,应及时报告,重大隐患可直接上报公司主要领导,以保证尽快解决。

  7、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8、对于由于资金或技术问题等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如实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存在的危险因素;对于重大安全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要立即停产整改。

  9、对需要整改的环境隐患问题,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验收意见书等书面资料,要认真填写,并经有关人员签字后存档。

  10、对未按期、按要求整改隐患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给于经济处罚,由此引起重大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对所排查的隐患问题,要有隐患排查记录台帐和隐患治理台帐,要存档备案。(备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的环境隐患排查排查记录台账和隐患治理台账、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验收意见书等并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记录台账和隐患治理台账、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验收意见书,一并管理。)

  13、对上级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隐患,予以公示告知,限期治理,治理工作结束后,要向负责督办的单位提出书面复查申请。

  14、对已整改或未整改的隐患问题都要做为下次排查的重点。

  15、本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管理。

  16、对因排查隐患不深入、不细致或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措施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致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的,依据公司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17、对在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奖励。

  18、隐患排查方式和频次

  (1)公司应当综合考虑公司自身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生产工况等因素合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排查频次、排查规模、排查项目等内容。

  (2)根据排查频次、排查规模、排查项目不同,排查可分为综合排查、日常排查、专项排查及抽查等方式。公司应建立以日常排查为主的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治理隐患。

  综合排查是指公司以厂区为单位开展全面排查,一年应不少于一次。

  日常排查是指以班组、工段、车间为单位,组织的对单个或几个项目采取日常的、巡视性的排查工作,其频次根据具体排查项目确定。一月应不少于一次。

  专项排查是在特定时间或对特定区域、设备、措施进行的专门性排查。其频次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公司可根据自身管理流程,采取抽查方式排查隐患。(3)在完成年度计划的基础上,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当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1)出现不符合新颁布、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产业政策等情况的;

  12 2)公司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

  3)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发生变化的;

  4)公司管理组织应急指挥体系机构、人员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

  5)公司生产废水系统、雨水系统、清净下水系统、事故排水系统发生变化的;

  6)公司废水总排口、雨水排口、清净下水排口与水环境风险受体连接通道发生变化的;

  7)公司周边大气和水环境风险受体发生变化的;

  (8)季节转换或发布气象灾害预警、地质地震灾害预报的;9)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或重大活动前;

  10)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或本地区其他同类公司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

  1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的;12)公司停产后恢复生产前。

  19、加强宣传培训和演练

  公司应当定期就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的操作要求、隐患排查治理案例等开展宣传和培训,并通过演练检验各项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的可操作性,提高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和风险防范水平。如实记录培训、演练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并将培训情况备案存档。

  13 20、建立档案

  及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包括公司隐患分级标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年度隐患排查治理计划、隐患排查表、隐患报告单、重大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验收报告、培训和演练记录以及相关会议纪要、书面报告等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材料。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应至少留存五年,以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抽查。

  第八章危险废物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该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送、转移、处置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3、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油漆桶。

  三、危险废物管理

  1、总经理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公司的环保科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2、危险废物管理遵循“统一收集、分类处置”的原则,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

  3、公司应当将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计划,组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收集、贮存场所和专用设施。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公司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5、公司环保管理职员应对危险废物的相关情况及时应向当地环保局申报登记,并于每月月初及时登入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6、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前15日内向申报登记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或重新申报申请,得到允许后重新申报登记。

  7、公司环保科应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设施和储存场所的检修工作,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8、贮存场所应按规范设置环境保护警示标志,有专人负责管理。场所只可堆放各种危险废物,不得有其他药剂、器材等。危险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等非危险废物中。

  9、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必要的检验、称重,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必须粘贴符合规定的标签,并登记注册。

  10、不同性质的危废必须存放在相间隔的空间内,且必须留有足够的搬运通道。不得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11、建立危险废物出入库制度。危险废物产生部门(车间、污水站等)和危险废物贮存部门均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并做好台帐记录。

  12、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取回后应继续保留3年,转移联单保留不少于5年。

  11、浸出液及场所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置。场所气体导出口排出的气体经处理后,应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的要求。

  12、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如关闭或改为他用时应提前书面向园区环保分局提交关闭计划书,经批准后方可执行。企业在关闭或改为他用时必须采取措施消除污染。

  13、禁止将危险废物和其它废物混合收集、贮存。已经混合的,应当全部按照危险废物处置。

  14、禁止向未经许可的区域内倾倒、堆放、填埋和排放危险废物。

  15、公司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运送和处置。

  16、产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登录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向环保局和危险废物处置公司报送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并拟定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得到转移确认后,实施危险废物转移。并及时在动态管理系统确认现场转移信息。

  17、危险废物接受场所的边界应当用墙体或者其它安全遮蔽物封闭,并在进出口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标志。

  18、产废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防护措施,并制定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方案,并积极实施演练。

  19、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经营、运送、接收和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0、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经营、运送、接收和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16、危险废物在收集、运送、贮存、利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污染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采取防止或者减轻污染危害的措施,及时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情况,同时向事故发生地环保部门报告。

  四、危险废物运输管理

  1、运送危险废物由当地环保部门指定专业资质的运输公司,没有专运车辆的应当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2、公司环保科应与运输单位或个人签订防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协议书,对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进行督促检查。

  3、设专人负责运输车辆的管理,制定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严禁使用不符合条件的车辆运输。

  4、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装载。装载工程土石方最高点不得超过槽帮上缘50公分,两侧边缘低于槽帮10—20公分,其它散体物不得超过槽帮上缘。

  5、运输车辆必须按计划的运输线路和时间运输。

  6、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密封、包扎、苫盖,并将车厢槽帮、车轮清洗干净,保证在运输线路中不泄漏、遗撒、带泥上路。下雨、雪后、道路泥泞时,禁止车辆进出污染道路。

  7、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照金海立公司相关制度或依法进行处罚。

  五、组织机构

  1、危险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组长:xxx组员:xxx

  2、危险废物储存场所现场管理人员配置:

  现场管理人员:xxx现场操作人员:xxx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3

  一、总则

  1.1我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坚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评选先进的必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定制。

  1.2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1.3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环保管理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运行状况。

  二、环境监测工作

  2.1每年根据公司下达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监测时如有超标情况,要按照管理程序文件要求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不得私自减少监测次数或停止监测。

  2.2每月3日上报前一个月的《环境报表》。

  2.3生产部除开展常规监测外,要承担对突发性的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

  2.4外排污水和大气的监测外委进行。

  三、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管理

  3.1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现全过程、全天侯、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

  3.2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重点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

  3.3完善环保各项基础资料。

  3.4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环境管理,承揽环保设施施工的单位,要持有上级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过程要防止产生污染,施工后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有植被损坏情况的,施工单位要采取恢复措施。

  3.5污染防治与三废资源综合利用:

  3.5.1对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进行回收或处理,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对暂时不能利用而须转移给其它单位利用的三废,必须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严格执行逐级审批手续,防止污染转移造成污染事故;

  3.5.2开展节水减污活动,采取一水多用,循环使用,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

  3.5.3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检查,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对检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对检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设备材料要进行处理,避免造成污染转移;

  3.5.4在生产中,由于突发性事件造成排污异常,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并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汇报,以便做好协调工作;

  3.5.5对于具有挥发性及产生异味的物品,要采取措施防止挥发性气体造成污染环境或产生气味,避免污染环境或气味扰民事件的发生;

  3.5.6凡在生产过程中,开停工、检修过程产生噪声和震动的`部位,应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4.1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为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4.2建设项目应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采用清洁生产工艺。

  4.3凡由于设计原因,使建设项目排污不达标,设计单位除负设计责任外,还应免费负责修改设计,直至排污达标,并承担在此期间由于排污不达标造成的排污费和污染赔款,对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生产装置污染处理不能正常运行,施工单位应免费限期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要求。在此期间,发生的环保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五、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

  5.1生产部要将环保设施的管理纳入设备的统一管理。

  5.2环保设施需检修或临时抢修,要对其处理或产生的污染物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保证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和达标排放。

  六、环境污染事故的管理

  6.1污染事故是由于作业者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污染事件,事故的处理按当地政府规定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6.2污染事故级别划分根据国家污染事故划分有关规定执行。

  6.3凡发生污染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态的发展,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开展事故调查等工作(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12小时内将事故报告或简报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公司安全环保部按照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分级负责,逐级上报,接受处理。

  6.4凡外来施工的承包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时,签订双方要明确环保要求及规定,施工队伍主管部门要监督检查,发生污染事故,一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七、附则

  7.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7.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7.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4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章 职责

  第三条 总经理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公司级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 公司各单位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环境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污染事故。

  第五条 公司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第六条 公司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配合督察室共同推进公司清洁生产工作,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有权力提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第七条 公司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

  第八条 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

  第九条 设备机动处要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的统一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对环保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正常运行负责。

  第十条公司绿化队对厂区绿化维护负有兼管责任,将对厂区草坪、树木等的管理纳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草坪、树木等踩踏、坏死、丢失等现象。

  第十一条供销处对公司所购原材料要确保优先选用清洁、无害、无毒或低毒的,以避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第四章 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各单位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编制环保培训教材,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

  第十三条 公司企管人事处要有计划的培养和引进环保专业人才。各单位在进行职工培训教育时,应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职工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环保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四条 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要对公司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五条 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毁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六条 公司各生产工序应积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努力实现废物综合利用。

  第十七条 公司每年投入相当比例的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及防治,新技术研发应用,持续改善厂区环境状况。

  第十八条 各生产单位必须保证环保设施随生产同步运行,环保设施或设备进行检修,须向设备机动处、安全环保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环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十九条 各单位要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同时加强节水管理,避免浪费水资源现象。

  第二十条 各单位固体废弃物应积极回收利用,禁止乱排乱堆现象,杜绝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事故。

  第二十一条 公司生产厂区及厂界绿化应以净化和绿化为主,兼顾美化,尽量采用对空气有净化作用的树种,采取乔、灌、草相结合的种植方式,扩大绿化面积。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安全环保处环保科应结合督察室每年邀请环保局监测部门来厂进行监测,持续改进,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安全环保处环保科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对环保设施运转使用情况及污染现象进行检查、指导,并对职工提出的环境问题予以答复,对于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第二十四条 焦化厂、炼铁厂、炼钢厂成立安环科,设置专职环保员,其他各单位要有兼职的环保人员,负责本单位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公司安全环保处环保科对各单位环保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定期组织培训并进行考核。

  第五章 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第二十五条 对于新、扩、改建项目,在建设之前,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估,提出防治措施。环境管理部门在工程筹建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筹建部门在对项目进行论证时必须考虑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采用评价中提出的或优于评价中的治理工艺。

  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一)工程设计阶段,建设项目的工艺设计应该积极采用不产生或少产生污染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最大限度的`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把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工艺设施尽可能采用国家推荐的技术工艺,禁止采用落后的淘汰的技术设备。

  (三)工程施工阶段,筹建处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施工计划与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处环保科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对项目“三同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四)工程竣工后,试生产或试运行前,由筹建部门申请,督察室、安全环保处、设备机动处、设计管理处、安全科、生产使用单位等部门对设施进行验收,方可进行试生产或试运转。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七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未经安全环保处、设备机动处等有关部门的同意,各单位对现有环保设施不得私自拆除、改动、改造。

  第二十九条 对于投入使用的环保设施应按照设计使用说明书定期进行维护,以保证其运行效果。

  第三十条 对于可能产生较大污染的部位、工艺,要查找产生污染的原因,改进工艺操作,加强人员操作,尽量避免污染。

  第三十一条 公司各单位对于新、扩、改建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技术协议等)必须上报安全环保处环保科一份备案。

  第三十二条 对于公司内新购买的放射性物品,必须报安全环保处备案。对于废弃放射源不得私自处理,上报安全环保处后,由使用单位或购置部门负责返回生产厂家或送往国家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 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必须上报安全环保处备案,并经职业卫生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上岗后不得随意更换岗位。

  第六章 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一、逐步实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对大气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安全环保处根据政府规定的排污总量进行分配管理,各生产单位在排放口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总量。

  二、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安全环保处环保科申报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较大改变时,应当及时申报安全环保处环保科。申报表见附件一《污染物排放申报表》

  三、新、扩、改建工程的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及本制度第五章相关条款。

  四、各单位必须保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三十五条 防治废气、烟粉尘污染

  一、各单位在生产工艺中易产生无组织的部位或场所,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收集和处理,在达到国家规定环保要求内,做到有组织排放。

  二、禁止在厂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枯草、落叶、垃圾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恶臭气体的物质,各单位有责任教育其职工遵守上述规定。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5

  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董事长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公司级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公司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污染事故。

  第五条公司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第六条公司安环部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配合生产部共同推进公司清洁生产工作,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有权力提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第七条公司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

  第八条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

  第九条设备管理部门要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的统一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对环保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正常运行负责。

  第十条安保人员对厂区绿化维护负有兼管责任,将对厂区花草、树木等的管理纳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花草、树木等踩踏、坏死、丢失等现象。

  第十一条公司各单位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十二条各部门在进行职工培训教育时,应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职工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环保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三条安环部要对公司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四条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毁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五条公司各产生废气、烟雾等生产工序必须采用环保处理设备设施。

  第十六条生产车间必须保证环保设施随生产同步运行,环保设施或设备进行检修,须向设备处、安环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环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十六条固体废弃物应积极回收利用,禁止乱排乱堆现象,杜绝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事故。

  第十八条对于新、扩、改建项目,在建设之前,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估,提出防治措施。环境管理部门在工程筹建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筹建部门在对项目进行论证时必须考虑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采用评价中提出的或优于评价中的治理工艺。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一)工程设计阶段,建设项目的工艺设计应该积极采用不产生或少产生污染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最大限度的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把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工艺设施尽可能采用国家推荐的技术工艺,禁止采用落后的淘汰的技术设备。

  (三)工程施工阶段,筹建处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施工计划与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处环保科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对项目“三同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四)工程竣工后,试生产或试运行前,由筹建部门申请,督察室、安全环保处、设备机动处、设计管理处、安全科、生产使用单位等部门对设施进行验收,方可进行试生产或试运转。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第二十五条未经安全环保处、设备机动处等有关部门的同意,各单位对现有环保设施不得私自拆除、改动、改造。

  第二十六条对于投入使用的环保设施应按照设计使用说明书定期进行维护,以保证其运行效果。

  第二十七条对于可能产生较大污染的部位、工艺,要查找产生污染的原因,改进工艺操作,加强人员操作,尽量避免污染。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单位对于新、扩、改建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技术协议等)必须上报安全环保处环保科一份备案。

  二、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时,安环部应当按规定统计企业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较大改变时,应当及时更新。

  三、新、扩、改建工程的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及本制度第五章相关条款。

  一、各单位在生产工艺中易产生无组织的部位或场所,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收集和处理,在达到国家规定环保要求内,做到有组织排放。

  二、禁止在厂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枯草、落叶、垃圾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恶臭气体的物质,各单位有责任教育其职工遵守上述规定。

  三、道路保洁清扫应当防治扬尘污染,清扫后的粉尘及垃圾及时运走。

  第三十一条定义固体废物: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它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一、产生固体废物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二、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必须存放到固体废物回收处。

  三、应当根据公司的经济、技术条件对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积极回收利用。

  四、需在指定地点倾倒垃圾,垃圾分类,及时清理,禁止随意扔撒或堆放各种垃圾。

  第三十三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致使污染物大量外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厂区环境受到影响,员工身体健康受到危害,给公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第三十四条环境污染事故根据类型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有毒的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

  (一)定义:指由于管理不当、操作失误或环保设施使用不当,造成污染物排放超标1倍以上(含1倍),3倍以下(不含3倍),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的。(二)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予以1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经济处罚。

  (一)定义: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标3倍(含3倍)以上,5倍以下(不含5倍),或造成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事故。

  2、人员发生中毒症状。

  3、因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

  4、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

  (二)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予以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对其直接主管视情节轻重予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经济处罚。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一)定义: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标5倍(含5倍)以上,10倍以下(不含10倍),或造成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事故。

  2、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

  (二)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予以50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对直接主管视情节轻重予以5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对分管环保的领导予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经济处罚。

  (一)定义: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标10倍(含10倍)以上或造成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二)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做出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同时对直接主管视情节轻重予以10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对分管环保的领导予以5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经济处罚。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一、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责任者或最先发现人,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车间主任、厂长等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必须及时采取措施,组织抢救,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立即上报总经理。属较大环境污染以上的事故,应在两个小时内报至总经理,重大或特大污染事故经过总经理确认后,由公司办公室48小时之内报至上级行政环境保护管理部门。

  二、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由产生污染单位填写《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单》,除留存外,送至公司总经理一份,送达时间不得迟于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

  一、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公司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的'调查与确认,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进行:一般环境污染事故,由生产副经理负责;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由公司安环部负责人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与确认;重大和特大污染事故,由总经理直接负责组织调查。

  二、在事故调查中,要通过现场调查和必要的技术分析、鉴定或试验,查明下列事项:

  3、危害程度,人员或动植物受害情况,经济损失数额等。

  4、事故发生前生产情况,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作业人员作业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法设备工作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设备有无缺陷、操作是否正常,事故发生前有无异常反映和征兆。

  三、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有关情况后进行事故分析时,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确认事故危害程度和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或领导责任者。

  一、通过事故的调查分析,根据事故发生的直接和间接原因、事故危害程度等,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的,应当追究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经济处罚。

  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对违规指挥者或违规作业者予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处罚。

  2、违反工艺操作规程,野蛮操作。对违规操作者予以予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处罚。

  3、设计、施工、安装上的失误。对相关失职者予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处罚。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的,应当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1、下达和公布的指示、命令、决定以及规章制度等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规定。

  3、设备超过检修期、超负荷运行或设备、设施有缺陷又未采取措施的。

  4、生产设备和环境保护设施在计划检修和保养时,对设备设施中残余污染物未经妥善安置和处理,随意排放的。

  5、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违反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规定,擅自投产使用的。

  6、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或发生事故后仍未采取措施造成污染的扩大或蔓延的。

  二、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

  1、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推迟报告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100元以上至1000以下处罚。

  2、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500元以上至2000以下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

  3、事故发生后,由于渎职,不积极采取措施造成污染事故扩大和蔓延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1000元以上至5000以下处罚。

  4、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5000元以上至10000以下处罚。

  第三十九条确定污染事故依据确定污染事故的程度以国家和地方下达的排放标准为依据。

  第十一章附则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安环部负责解释。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6

  总裁环保职责

  1、公司总裁为我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规、制定和标准。

  2、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环保技术规程、环保措施检划和长远规划。

  3、健全环保管理机构,充实专职环保专业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环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重

  4、组织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5、对环境保护活动的领导,决定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奖惩。

  一、 安全环保部职责

  1、 安全环保部部长为本部室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室业务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规、制度和标准。

  2、 根据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单位相关的办法或实施细则。

  3、 负责对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规定和技术知识的普及及教育,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搞好环境保护,实现文明生产。

  4、 负责公司环境保护检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并组织完成例行的环境监测检划

  5、 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各类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安全、有效、正常的运行。

  6、 负责处理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事件,应立即采取防止污染的应急措施,对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应在发生事故后 24 小时内上报。

  7、 负责编制公司环保治理项目报。

  二、 生产部环保职责

  1、 生产部部长为本部室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室业务范围内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2、 在保证生产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立即向领导报告,同时通知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共同处理。

  3、 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搞好生产调度工作,杜绝或减少非检划停工和跑、冒、滴、漏等污染事件的发生。

  4、 协调调度有关部门,确定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环保治理设施一旦出现故障时,有“三废”外排的生产工序必须采取应急措施,已尽可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5、 协调安环部门进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6、 协助设备运行部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三、 装备部环保职责

  1、 装备部部长为本部室环保工作第一人,对本部室业务范围内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2、 负责对环保治理设备的检查,保证其正常运行。

  3、 在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检划时,应有相应的节能、降耗、减噪等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4、 负责公司节能降耗检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并完成例行的节能降耗督促检查工作。

  5、 协助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四、 综合管理部环保职责

  1、 综合管理部部长为本部室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室业务范围内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2、 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环保工作的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环保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会审并打印、下发。

  3、 负责接待市、县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4、 负责对外联系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

  5、 负责制定办公场所节约用水、用电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实施。

  6、负责定期组织环保技术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环境意识和水平。

  7、负责协助环保部门做好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五、财务部环保职责

  1、财务副总为本部室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室业务范围内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2、监督和保证环保费用的正常开支。

  3、在编制检查基本建设和工程检划的同时,编制检查环保配套措施检划,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并报送有关部门。

  4、协助安全环保部门做好消防工作,避免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保安队环保职责

  1、保卫队队长为本部室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室业务范围内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厂容厂貌管理工作。

  3、负责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4、协助安全环保部门做好消防工作,避免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质量检测部环保职责

  1、 质检检测部部长为本部室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室业务范围内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3、 配合安全环保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4、 负责制定环境监测实验室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5、 负责制定环境监测实验室化学试剂、有毒、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6、 负责制定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八、公司办环保职责

  1、 办公室主任为本部室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室业务范围内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2、 负责公司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3、 负责不可回收的废弃物如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的处理。

  4、 在采购办公用品时应优先考虑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

  5、 负责制定生活场所节约用水、用电、用汽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实施。

  九、供应部环保职责

  1、供应部部长为本部室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室业务范围内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2、及时采购环保治理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3、协助安全环保部门做好消防工作,避免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十、仓库环保职责

  1、 仓库主任为本部室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室业务范围内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2、 按检划及时供应环保治理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3、 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性能符合环保要求,确保生产产品是国家有关环境管理法律规定的环保产品。

  4、 督促检查供货方产品运输、装卸必须采取环境保护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7

  1.目的

  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备等“三同时”评审、验收的内容和有关要求。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的项目“三同时”管理。

  3.责任者

  安委会、工程部、建设项目单位。

  4.程序

  “三同时”的定义

  指生产经营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同时”评审

  建设项目设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准备并提供下列资料,报安全部、环保部。

  建设项目名称、工艺流程图、工程选址位置平面图,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程度、职业健康危害以及安全问题的说明书;

  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任务书或建议书;

  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可行性技术论证报告。

  安全部、环保部对建设项目的报审资料审核后,组织召开“三同时”评审会,建设项目设计部门、环保部、工程部、基建科、中央研究所等部门同时参加。

  在评审会上由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向参加评审的各主管部门介绍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情况、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问题及采取的具体措施。

  安全部、环保部、工程部分别就安全、环保、设备等方面作出评审意见。只有全部通过方可进入项目建设。

  新产品开发、试制

  需要进行试验的项目,由制定试验方案的单位在试验大纲中同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必须在评审会上,向参加试验的单位贯彻落实。

  在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试制前,必须要充分了解产品、所用原料、中间体、“三废”的理化性质、毒性、危险性,采取妥善有效的防范措施,制订应急处理方法,并配备相应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

  在开课题实验前,必须制订详细的试验计划,包括应急处理方法,和应配备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并报中央研究所所长批准。

  在试制过程必须严格按试制计划逐项落实防范器具和应急措施,实验中用到的剧毒物品,按公司的《剧毒物管理制度》执行,危险性较大的操作,要安排人员监护。安全措施不落实的课题不准开题做试验。

  课题总结时,必须要由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内容。

  课题项目移交设计生产时,必须同时提供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做到同时设计。

  新项目、产品工艺付诸中试、大生产实施前,工艺、图纸、方案等经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论证,由试制、设计、选型负责人详细介绍工艺情况、设计依据、选型理由,论证修改后,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实施。

  工程项目的发包、安装期间的安全工作由工程部和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落实。

  工程项目调试前,应进行全方位的严格检查,并明确调试总负责人,由总负责人统一安排,确保设备调试安全。

  工程项目试生产前,由项目负责人召集安全、设备、环保、生产、技术部门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产。

  为减少试产时走不必要的弯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试产前必须初步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员工培训,必要时进行模拟操作。使全体进入试产人员了解如何操作、如何防范、如何进行应急处理。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试制的全过程负责。项目试制总结中必须要有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内容。

  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的设施和技术。

  “三同时”的验收

  施工组织部门在竣工后,负责通知中央研究所、安全部、环保部、质量部、工程部等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对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

  项目的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建设项目与之配套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

  建设项目和运行状况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

  参加验收的各部门确认建设项目符合标准和要求后,在“技改项目、新建项目竣工验收会签表”或“工艺变更评审表”上签字。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并对工程项目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建设项目设计部门针对存在问题改进设计方案,改进施工组织部门立即组织整改,待问题解决后重新进行验收。

  未经“三同时”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8

  一、总经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职责

  1、总经理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公司环境保护职能机构的建没,指导和监督公司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

  审查和批准公司污染防治计划,并监督其实施,审查、批准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文件和各类报表。

  2、主持公司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对公司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决策,确保公司生产建设与污染防治工作同步协调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二、公司环保科主管领导工作职责

  1、在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主持环境保护职能机构的日常工作,对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公司职工学习和贯彻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条例和决议,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2、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现状及其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控制污染,发展生产。组织开展公司日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建全档案、台帐。

  3、编制和修定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其实施。

  4、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实施;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防止新污染。

  5、组织环境污染事故调查,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向公司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

  6、组织开展公司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保护业务培训,提高公司员工素质。

  三、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全面学习和掌握国家、地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保护法律、法规;在管辖工作范围内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法规、上级有关保护规定和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2、了解和掌握管辖工作范围的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物排放现状及其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及时向部门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建立相应的档案、台帐。

  3、参加编制和修订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4、管辖工作范围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会审,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监督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贯彻执行情况,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5、参加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

  6、参加业务技术培训和环境保护管理经验和技术交流,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负责对员工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监督和指导其工作。

  四、监测人员环境工作职责

  1、按照环境监测计划,采用国家环境监测标准方法,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和安全卫生分析。

  2、参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装置考核测试和污染事故调查,配合地区性环境监测调查。

  3、按照规定的标准方法采样、分析、数据计算和填写监测分析原始记录,执行环境监测质量保证体系,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监测人员要对监测数据承担相关责任。

  4、做好化学药品领用、保存和使用管理,防止泄漏和逸散而引起中毒和环境污染。分析化验余样、化学试剂必须妥善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5、监测人员必须熟知环境监测规程,熟练掌握采样、分析方法和分析测定技能,能够独立承担不同的环境监测和安全卫生分析任务。各类监测数据报经站长审查后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

  五、各生产单位主管环境保护负责人工作职责

  1、对本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对公司总经理和环境保护部门负责。

  2、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和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公司环境保护管理 制度,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3、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轨道,做到环境保护管理与生产。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9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一、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 公司负责人是环境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三、设立以总经理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我公司环保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四、环保科是环境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五、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部对本单位环保管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科室必须把环保管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六、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

  七、 各生产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积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环安部的.指导和监督。

  八、废气、废渣、废水的收集、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九、公司应当制定环境突发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十一、根据化工生产实际情况,安环科在装置开、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密切配合生产单位,安全、有效地处理好“三废”的回收与排放,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十二、对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公司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严格把关,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十三、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网络、档案,专人负责各类环境保护统计工作,承担资料、档案收集和整理,以良好的管理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工作。

  十四、依照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及要求,公司对节能减排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10

  为确保我项目部各项环境保护制度、措施可以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定期环保检查

  1.1项目部实行月检。

  每月底由本项目经理带队,安全总监、副经理、工程部、物资部、安质部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查管理、查现场、查纪律,对检查出的安全、环保隐患,由安质部记录好,必要的,安质部可以下发整改通知单,项目部在进行月检后,应该召开月度安全、质量、环保例会,分析目前项目存在的安全、质量、环保隐患和问题以及下一步搞好环保工作的打算。

  1.2项目部实行周检。

  每周底由本项目安全总监、副经理带队,工程部、物资部、安质部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对施工现场的环保工作检查指导,查管理、查现场、查纪律,对检查出的环保隐患,由安质部记录好,必要的,安质部可以下发整改通知单,交由生产副经理、施工队长、施工作业队,由副经理、队长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地进行整改。

  2、专项性环保检查

  对在项目部的食堂、厕所、库房等地方进行专项环保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监督整改,达不到环保标准要求的.坚决不能使用,避免环保事件的发生。

  3、经常性环保检查

  经常性的环保检查主要包括: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和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环保检查;各级安全、环保专业人员巡回进行安全、环保检查。

  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安全生产时,同时检查环保工作。

  4、环保检查记录及环保隐患整改通知书的管理

  项目部建立环保工作检查记录及安全、质量、环保违章整改通知书台帐,对查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做好日常记录。

  项目部签发的安全、质量、环保违章整改通知书,交由生产副经理、施工队长、施工作业队,由副经理、队长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地进行整改,在整改完成自验合格后,作业队在整改通知书上认真填写整改情况交安质部,由安质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安全、环保员填写复验意见予以消记;对公司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整改通知书,整改实施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向签发部门反馈整改报告意见,予以消记。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11

  为了加强对环境卫生工作的长效管理,坚持不懈地搞好企业礼貌卫生创立工作,营造清洁、卫生、礼貌、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增进员工的身心健康,根据企业原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礼貌卫生规划及相关管理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环境礼貌卫生标准

  全公司的环境礼貌卫生,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场所、道路、食堂、宿舍、厕所、绿化等方方面面,分别制订标准如下:

  1、生产车间:生产现场环境坚持礼貌整洁,做到“五定、四清、四无、一向线”和“三不落地”、“二不进车间”。五定,即生产现场清整洁工作“定时间、定工具、定人员、定周期、定检查”;四清,即高空清、地面清、机台清、四角清;四无,即高空无挂花、机台无积花、地面无杂物、车间无死角;一向线,即车间内各种半制品、车辆、工具箱、容器、器材等实行定置管理,按规划就位,成线排放;三不落地,即保全保养机配件、工具、机油不落地;二不进车间,即与生产无关的物件不进车间,与生产无关的人员不进车间。

  2、科室(车办室)内:做到“七无、一明、一起”。七无,即室内无蛛网、灯管灯罩无积尘、墙壁无灰尘、地面无痰迹、台上无杂物、橱顶无积灰、镜框无灰尘;一明,即玻璃明亮;一起,即办公用具排列整齐。

  3、道路:做到“七无一通一清”。七无,即道路无落棉、无积花、无纸屑、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水、无违章堆放的机件和建筑材料;一通,即厂内通道平整畅通;一清,即建筑垃圾由技发部负责及时出清。

  4、食堂(餐厅):做到“六无两全一规范”。即灶台清洁无油污杂物,操作间清洁无蚊蝇,台凳清洁无汤水剩饭,地面清洁无垃圾污渍,门窗清洁无灰尘破洞,洗碗池清洁无回丝回条剩饭剩

  菜;两全,即“三证”齐全、消毒设施齐全;一规范,即所有食品贴合《食品卫生法》规范要求。

  5、宿舍:做到“四无一起一静”。四无,即四周无蛛网、室内无什物,地面无垃圾、门净窗亮无积灰;一起,即生活用品排列整齐美观;一静,即宿舍区坚持安静。

  6、浴室:做到“七无三禁一通”。七无,即淋浴处地面和浴池壁无积垢打滑,更衣室地面及四角无垃圾杂物、无蛛网,坐凳无积灰、便器无臭味,衣柜盖板完好无缺、衣柜内无杂物;三禁,即禁止在浴室内随地大小便、洗衣服,禁止性病和传染性皮肤病患者入浴池;一通,即下水道畅通。

  7、厕所:专人打扫,做到“七无一通一明”。七无,即高空无蛛网,便池无蝇蛆,四角无积尘,地面无废报纸和垃圾,无烟头,无痰迹,室内无臭气;一通,即粪便槽畅通;一明,即窗户玻璃明亮。

  8、室外:做到“五无一通一净”。五无,即屋面无杂物、地面无垃圾、绿化带和通道无机件和杂物、四周无死角、空地无杂物;一通,即阴沟疏通;一净,即;垃圾箱、痰盂每一天出清倒净。

  二、管理和创立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在全公司构成“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黑板报、画廊等工具,大力宣传环境卫生的法律法规、本企业的规章制度、环境卫生标准,以及公民道德行为规范。在宣传教育过程中,各分厂、部门要突出裕纶员工“十不”规范教育,即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瓜皮果壳纸屑、不乱倒垃圾、不乱扔废旧机配件和杂物、不乱涂乱贴乱画、不采花摘果、不破坏绿化、不破坏宣传设施、不乱倒剩饭剩菜、不在宿舍区喧哗,提倡礼貌卫生行为,对脏、乱、差等不礼貌行为要敢于批评教育,对一些严重损害企业形象的丑恶行为要及时揭露曝光。经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礼貌卫生意识,人人参与创立活动,个个争做礼貌员工。

  2、明确职责,强化管理。全公司的环境礼貌卫生管理,在总体上必须坚持“谁的区域谁包管,谁污染谁清理,员工不良行为由主管者负责”的原则。公司办公室作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每年要制订礼貌卫生创立规划,并持之以恒抓好落实。建立完善全公司范围内的卫生包干区管理网络,厂内通道、办公大楼楼梯、门厅及纺织路由专职环卫工人打扫。公司办公室下属环卫人员每一天要高标准、高质量做好环境卫生工作,确保上述区域以及分管范围绿化带、厕所、垃圾箱的清洁卫生。各部门室内外的环境卫生由本部门负责清扫干净。同时,公司办公室要做好各部门卫生包管区的调整、划分工作,明确职责,加强监督。各分厂、部门要认真执行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把环境卫生纳入各自正常管理资料中,认真落实“门内达标,门前四包”职责制(门内到达规范要求,门前包墙壁清洁,包地面干净,包窗户明亮,包无杂物堆放),做到礼貌生产、礼貌办公。各分厂、部门每一天清扫的垃圾必须入箱,生活垃圾由环卫组负责,垃圾清运工每一天必须将公司所有垃圾箱清理打扫一次,做到日产日清,确保厂区环境整洁卫生。要突出抓好各种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工作,技发等部门在与施工单位洽谈施工合同时,要将施工现场的保洁工作列入合同,确保施工中不污染周围环境,施工完要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交付的项目要干干净净。对施工单位不及时清理或清理不达标的由公司组织清理,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

  3、搞好企业的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技术发展部要认真做好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监测、排放,确保污水及时排放,不积水发臭。进取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车间噪音,使噪音检测达标。要加强厂区、生活区下水道、化粪池的管理与疏通,使之坚持正常排放不污染环境。

  4、抓好食堂、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食堂、餐厅是企业礼貌卫生的重点部门,也是企业的窗口,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内部的卫生管理制度。裕恒公司要加强食堂卫生的检查、监督和考核,督促饮事人员搞好食堂卫生,尤其是食品卫生,不买不卖腐烂变质食品,按规定做好炊具餐用具、碗筷的消毒工作,杜绝病从口入和食品中毒事故。卫生所作为企业的卫生部门有职责加强对食堂、餐厅的`监督与检查。

  5、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重点抓好“脏、乱、差”及卫生死角的治理。废棉处理运输过程中的落棉,以及各车间对外排放的除尘棉和飞花,对厂区路面及车间周围环境影响较大,各分厂、储运部、技发部、裕恒公司要针对各种污染源由各自部门、分厂采取相应措施整治,确保路面无落棉和飞花。同时,要抓好团体宿舍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与市环卫部门、居委及邻近村队加强联系,齐抓共管搞好社区的清洁卫生工作,所有员工严禁向室外乱倒乱扔杂物。

  6、配合市爱委会、辖区居委做好除“四害”工作。每年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两次灭鼠、灭蝇、灭蚊、灭蟑活动。专业环卫人员要负责做好生产区、生活区药物的布撒和灭杀工作。裕恒公司要督促食堂配备和完善隔蝇的纱窗、纱门,还要做好“四害”的灭杀工作,使我公司的除“四害”工作达标。

  7、加强绿化管理。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全公司新、老厂区的绿化已构成规模和特色,树木、花草长势较好,要及时做好养护管理工作,确保新厂区绿化带树木、花草旺盛生长。同时,各部门要教育员工爱护公司的一草一木,保护绿化。对尚未完工的地块,要抓紧在绿化季节内完成。环卫绿化人员要适时做好树木花草修剪、治虫、除草工作,精心养护,科学管理,减少病虫害,努力降低树木的死亡率。要根据季节做好盆花、草花的培育,提高暖房的利用率,动脑筋、想办法保证四季有鲜花,确保公司各种会议、活动的环境布置需要。

  8、加强废品回收工作。各类废旧物资乱堆、乱放、乱丢,不仅仅影响环境整洁,也造成了不应有的浪费。各分厂领用机配件,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物资管理规定》的要求,实行“以旧换新”;同时,各分厂小改小革废旧配件、废旧物品及各类包装箱必须送到废品仓库,由物供部、储运部负责定期处理。

  三、检查与考核

  环境礼貌卫生工作抓一朝一夕并不难,难在持之以恒。为了抓好长效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礼貌素质,保证环境始终处于卫生、整洁、优美状态,必须加强检查与考核力度,坚持三个方面的检查相结合。

  一是各分厂(部门)自查。各分厂(部室)、工段、班组要对照环境礼貌卫生的标准,认真自查,自我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屡教不改的员工,要列入日常管理考核。

  二是有关职能部门专职查。公司办公室重点对全公司除生产车间以外区域的环境卫生情景进行管理和检查考核;公司技术发展部、综合检查办公室重点对生产车间的现场管理、礼貌生产情景进行检查考核;公司人事保卫部重点对车棚、团体宿舍、浴室的礼貌卫生情景进行管理和检查考核。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将日常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分厂(部门)整改,同时将每月的检查情景进行汇总,提交公司综合。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12

  一、治理组织

  第一条:学校成立校园环境治理领导小组

  小组以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总务处、教育处、少先队负责同志及辅导区各片一名负责人任组员。

  其次:学校校园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组织设计协调学校的校园环境布置、文件气氛、绿化工作、卫生工作,各办公室治理,促进校园环境的绿化、美化、净化、优化。

  2、对各校的环境治理工作、卫生工作进展检查、评比、考核,为各校的有关评先供给资料。

  3、做好校园治理资料的、积存、归档工作。

  第三条:定期组织活动

  1、每期有重点设计规划几所学校的环境布置,并努力使之实现。

  2、定期对校园环境治理工作进展规划、沟通、研讨。

  二、校园环境设置要求

  第四条:校园操场

  1、校园操场平坦,环境干净,学生活动面积充裕,有肯定体育活动器材,校园分布合理,有肯定的绿化面积,校门到主体建筑有水泥走道。

  2、有宣传画廊或墙报,并定期更换内容,校园在醒目位置呈现。

  3、车辆停放有秩序。

  第五条:建筑物

  建筑物无危急隐患,门窗墙体完好,坡璃明净无缺损,整体无积尘。

  第六条:室内布置

  1、教室有班风、学习园地、班务栏,其他布置简洁、合理,不致分散学生学习留意力。

  2、教室桌椅摆放整齐,清洁工具在规定位置摆放整齐。

  3、教室有照明灯具、插座,有播送喇叭、电视机、班班通等。

  4、办公室教风上墙,办公桌摆放整齐,桌面干净,作业本按规定位置摆放,洗手用具、清洁工具干净定位;有照明灯具、吊扇、电源插座等设施。

  三、卫生要求

  第七条:校园卫生要求

  1、校园各区域划分相应的`包干区,做到地面干净,无纸屑、杂物、碎石、烟蒂等废弃物及死角。

  2、运动场无杂物和障碍物。

  3、绿化地带内无纸屑等废物,花草树养护良好。

  第八条:室内卫生

  1、教室、办公室内保持地面干净,无纸屑、杂物、痰迹,每天有值日。

  2、室内墙壁保持洁白无脏迹,无积尘,黑板不破损,底槽无明显粉尘。

  3、食堂卫生要求依据《食品卫生洁》及有关规定执行。

  4、厕所卫生做到:门窗、地面、墙面清洁,无积尘,便池经常冲洗,不堵赛,无积垢、臭气。

  第九条:个人卫生要求

  1、教师要穿着整齐,仪表端正,工作时间不吃零食,不随地乱抛瓜皮果壳纸屑,不抽流淌烟,茶杯干净无茶垢。

  2、学生要衣冠干净,佩戴好红领巾或绿领巾,按规定要求穿校服。头发、指甲整齐干净,勤洗脸、洗手,不喝生水,不吃不干净食物,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3、人人有良好卫生意识和卫生习惯,纸屑废物人见人拾。

  四、检查评比

  第十条:学校校园环境治理领导小组,有打算有组织地对各校校园环境治理工作进展检查、指导、评比、考核。一般每学期考核一次,每年评比一次。评比结果纳入学校常规治理工作评比。

  第十一条:各校每天由师生组成的护导值日组,负责当天对校园环境及各班卫生状况进展检查评分,每日公布检查成绩,每月进展总结,纳入“班级常规治理评比”。

  第十二条:本治理制度自xx年1月起实施。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环保设备管理,充分发挥环保设施的作用,改善公司环境和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各类除尘器、污水处理设备、消音设备及其辅助设备和环保监测仪器等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 各类环保设备均为生产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生产设施一样纳入正常检修计划,同步运行,同步生产。

  第二章 职责和要求

  第四条 公司环保部负责对环保设施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开展环保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五条 环保设备管理工作由各相对应的部门主管负责,为环保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实行逐级负责制。

  第六条 使用环保设备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内所分布的环保设施进行全面的`管理,为本部门环保设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 环保设备操作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且负责本岗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证环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八条 环保设备必须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转、同时维护、同时检修,不得无故停运或擅自拆除。

  第九条 环保设施发生故障,操作人员要及时叫修,做好记录,通知相关领导。一般故障要求当天修好,检修需超过4小时的故障要重点组织人力、物力抢修,设专人负责督促,并报公司环保部备案、并在3日内将事故报告送交环保部,按设备事故进行处理。

  第十条 环保设施需单独停机检修时,要及时填写检修申清单递交公司环保部备案。

  第十一条 环保设施所在部门要设立兼职环保员,认真填写好环保设施检修及维护运行情况记录,并将隐患整改及时反馈,接受各级领导检查。

  环保设施管理按三级管理制,分公司、部门、班组进行分级管理负责,按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制订相应标准、规程,做好各种记录(包括系统运行参数记录)。

  第十二条 工作现场要严格按照现场管理标准认真维护清扫,各部门随时检查,根据管理标准给予考核。

  第十三条 环保设备现场管理规定:

  (1)工作现场各种物品不准乱堆乱放,物品码放有序,检修现场一定要执行检修完毕后人走场清制度。

  (2 )生产作业现场环境管理要划分卫生责任区、责任人,设备经常保持整洁,作业场地不准有污物。不划分责任区,责任不清、现场备件不整洁,场地有污物,巡查、检查发现不合格按环保考核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 环保设施管理要求全系统管理,全员参与管理,公司环保部有权对相关系统提出要求并进行考核。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各施工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令。

  第二条、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是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以管促治,讲求实效”的方针,保证公司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和能源,防治“三废”污染、噪音污染,为广大职工创造清洁适宜的劳动和生活环境,促进生产建设的发展。

  第三条、防止“三废”污染,要做到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尽力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

  第四条、凡需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必须选用无污染或减少污染的新工艺,新技术。如有“三废”生产,首先搞好综合利用,而后采取治理措施。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制止、批评和检举。

  第二章、基础管理

  第六条、项目部成立环境管理领导小组(组长:蔡建军;副组长:朱见、王凤忠;成员:项目部有关部室负责人)。各级领导都要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切实把环保工作列入工作日程,认真学习有关环保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标准,正确指挥、协调、监督、检查有关环保工作。

  第七条、各施工队必须设置必要的环保机构,成立安环科(科),配备相应人员,具体负责环境保护工作。

  第八条、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对各施工队的环保管理工作,有权监督,应不定期地对各施工队环保工作进行抽查。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检查。

  第九条、具体要求

  1、以上管理制度要求以文件的形式下发,文件发放按照文件和资料的`控制程序执行。

  2、相关部门要有相应的制度,要组织学习并熟知。

  3、制度要科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具有可操作性。

  4、制度在运行中如存在问题,应不断修改、补充、完善。

  第三章、关于“三废”治理的要求

  第十条、治理“三废”污染,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第十一条、加强生产技术管理,杜绝或尽量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制止乱排乱放。搞好技术革新,开展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资源和能源,把“三废”消除或减少在规定要求以内。

  第十二条、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水,要搞好清污分流,分别处理,尽可能循环使用或回收。各种污油和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水不得随便倒入明沟,废水中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必须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十三条、凡生产装置所排放的废渣,不得随便倾倒,应统一放置在指定场所,定期清理或处理。

  第十四条、切实用好管好现有的环保装置。要做到环保装置与生产装置同时运行。任何人不得任意决定停用,拆迁或损坏环保装置。

  第十五条、建立污染事故报告制度。出现环境污染事故,施工队应立即向项目部汇报,同时积极组织处理。大型、重大污染事故,项目部必须立即上报项目办及集团公司。项目部要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对事故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根据国家颁布的“三废”排放标准,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制定“三废”控制指标,作为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的一项内容。

  第四章、环境保护工作奖惩

  第二十八条、对在保护环境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贡献大小,给予精神鼓励,并按规定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第二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予以警告、批评、罚款或责令赔偿损失。

  (一)建设项目不执行“三同时”规定者;

  (二)放松管理,玩忽职守造成公害事故者;

  (三)挪用治理污染费用、设备和物资者;

  (四)对污染项目治理不能近期完成者;

  (五)对监督检查及检举人进行打击报复者;

  (六)有污染防治设施无故停用或任意拆除造成污染者;

  (七)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环境管理人员;

  (八)对污染事故迟报或隐瞒不报者。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实施并解释。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15

  1.目的

  为确保有效控制公司在施工生产、生活、办公等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有效利用并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环境,保障员工和相关区域的民众健康,不断提高环境绩效,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环境保护的管理和施工生产、办公、生活中产生的污染物控制及资源能源的利用。

  3.编制依据

  3.1 GB/T-20xx《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3.2 GB/T-20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3.3公司《管理手册》(A版) 3.4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4.职业与权限

  4.1生产副总经理

  是本制度的主管领导,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本制度的实施。

  4.2技术质量部

  是本制度的主控部分,负责对本公司在施工生产、办公、生活等过程当中发生的净化物的掌握和资源能源的利用进行指导、监视、搜检。

  4.3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是本制度的相关部门,负责在其管理职责范围内对污染物的控制和资源能源的利用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

  4.4项目部

  是本制度的具体实施部分,负责对本工程部发生的净化物和主要能源的有效利用实施掌握和管理。

  5.管理要求

  5.1施工准备

  5.1.1工程工程开工前,工程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想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时,其中应包括环境保护管理的方案和措施;也可单独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

  5.1.2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确定项目重要环境因素及其控制措施,具体执行公司《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5.1.3项目部应明确项目环境保护负责人及其岗位职责。

  5.1.4工程部应依据本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方案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配备和设置环境保护的相关办法。

  5.1.5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按照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申报登记,办理相关排污许可证。

  5.2污染物控制

  5.2.1污水、废水排放管理

  (1)污水、废水分类:

  a.生活污水。如食堂清污污水、厕所污水、浴室污水等;

  b.施工污水。如混凝土搅拌,砌体湿润、水磨石施工、装饰材料切割、人工挖孔桩施工等过程当中发生的污水。

  (2)污水、废水排放的掌握标准:

  污水、废水排放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的规定。

  (3)污水、废水排放掌握措施

  a.施工现场应在适当的位置如混凝土搅拌站、砂浆搅拌站、洗车点等处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施工污水应有组织地排入沉淀池,经深沉并检测达标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管网或河流,并尽可能二次利用,节约水资源。

  b.基坑喷锚支护、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水磨石等施工时,应在适当的地点设置深沉池,排放的废水必须排放深沉池内,经二次深淀达标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设置或河流,或者二次利用。

  c.工程部应定期在深沉池出口对排放的污水,进行ph值检测并形成记录,一旦发现超标,必须采纳响应措施。

  d.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沉淀池、排水管沟等进行清理,确保污水排放畅通,沉淀有效。

  e.食堂必须设隔池池,并定期进行清理。

  f.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厕所必须设化粪池,化粪池应做防渗处理。化粪池内粪便等污染物应委托环保部门定期抽排,并与其签订协议。禁止将化粪池粪便排入市政管道或河流。

  5.2.2烧毁物管理

  (1)废弃物分类:

  a.有毒有害废弃物。包括:水泥袋,外加剂袋、柴油桶、汽油桶、油漆桶、废旧的色带、复写纸、碳粉、医疗垃圾、墨盒、废电池、危险化学品残渣废料等;

  b.无毒无害废弃物。包括:钢筋头、木料头、PVC管头、书籍、报纸、纸张、包装箱(盒)、白色垃圾、烟蒂、烟灰、茶叶渣、泔水等。

  (2)废弃物控制措施

  a.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对有有关操作进行技术交底时,应包含含废弃物控制的相关要求。

  b.对废弃物的'管理应从源头做起,坚持最水化的原则,方法得当、合理用材、杜绝浪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控制:

  (a)推行工序、工艺改革,达到最大限度节约资源,如:合理划分流水段;强化模板施工控制,从而最大范围减少室内抹灰;加强管理,最大程度避免返工。

  (b)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加强材料管理。

  (c)模板加固牢固,防止浇筑混凝土时胀模、跑模。

  (d)浇筑混凝土时入料准确,防止随意遗撒,要严格掌握混凝土标高,防止超高。

  (e)钢筋翻样要公道,下料遵循先长后短的原则,料头公道利用。

  (f)木材公道利用,杜绝长料短用。

  (g)周转材料及时清理回收。

  (h)抹灰要随时清理落地地灰,坚持当日材料当日用完。

  (i)产品的包装,应当供货方回收或及时回收处理。

  (j)其他可减少废物物的措施。

  c.可回收各类包装袋和钢筋下脚料、盒、张纸等应分别存放,做好标识,统一处理。

  d.建筑垃圾的控制应加强建筑渣滓的回收再利用,对于碎石类、土石方类建筑渣滓,可采用地基填埋、铺路等方式提高再利用率。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封闭式渣滓,施工园地生活渣滓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渣滓进行分类,并收集到现场封闭式渣滓站,由有资历的清运供方进行清运。

  e.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部门进行处置。

  5.2.3噪声控制

  (1)噪声产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施工机械和机具:如挖掘机、运输车、上料铲车、空压机、气泵、混凝土输送泵、混凝土振捣捧、蛙式打夯机、木工机具、打桩机及石材切割机等大噪声机具等;

  b.施工活动:模板加固、钢模板修理、野蛮装卸、物体撞击、人为大声喊叫等;

  c.举动地点:搅拌机棚,木料加工棚,施工作业面及其它发生高噪音的作业场所。

  (2)噪声掌握的标准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音控制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的规定,即:昼间不得超过70dB,夜间不得超过55dB。

  (3)噪声控制措施

  a.工程部施工管理职员应识别可能发生的噪声源,在地有关操作职员进行技术交底时应包含噪声防治的措施。

  b.在布置施工现场时,应尽量将强噪声设备设置在远离民民区的一侧,并采纳降低噪声措施。

  c.防噪设施使用前应进行验收,使用过程中由专项负责人对其有效性进行监督维护;

  d.施工机械必须按《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验收、维护和保养,保证施工机械的正常运转和传动部们的平稳运行,机械操作职员应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e.塔吊信号工应采用无线对讲机通话。

  f.模板拆除时,禁止猛烈砸击,钢模板修理埋要远离民民区。

  g.使用混凝土输送泵时,应将泵管(尤其在转弯处)固定牢靠,不得高速运行;优先选用环保型振捣棒,振捣时防止空转,尽量避免触振钢筋和模板。

  h.装卸货物时要轻拿轻放,制止发生强噪声。

  i.施工现场夜间施工时,场界噪声超过55dB的工序严禁施工;但重点工程、抢险救灾工程和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除外;因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夜间工的,必须经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取得合法的夜间施工手续,且在工地门口竖立“夜间施工告示牌”。

  j.搅拌机棚、木工棚、混凝土地泵使用前必须进行封闭,尽量使用隔声、吸音材料。

  k.搅拌机棚和木工棚内的操作人员,大理石、花岗岩、瓷砖的切割操作人员以及其他处于噪声值大于85dB环境中的作业人员,工作时必须佩戴防护耳罩,且连续工作不得超过4h,超过4h需进行休息。

  i.办公区、生活区禁止使用高音喇叭,严禁职员高声喧哗,电视、音响不能音量过大。

  n.在噪声敏感区施工时,项目部应对施工现场场界噪声进行监测,超标时应采取降噪措施。

  5.2.4扬尘掌握

  (1)扬尘的分类:

  a.金属尘:包括金属物除锈,电焊、氧焊、氩弧焊、碰焊等焊接所产生的粉尘;

  b.水泥尘:包括石灰粉以及水泥搬运、储存、砼自搅拌过程当中发生的粉尘;

  c.木屑尘:刨、锯木料、夹板等发生的粉尘;

  d.土扬尘:基坑开挖土尘、道路土尘、砂石尘、装饰面砖切割、落地灰土尘等。

  (2)扬尘控制措施

  a.工程部施工管理职员在地有关操作职员进行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扬尘掌握措施要求。

  b.施工现场非作业区应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项目部对现场易飞扬物质应采取有效措施,如晒水、地面硬化、围档、密网覆盖、封闭等,防止扬尘产生。

  c.施工现场主要通道要进行软化处理,其他裸露地表尽量进行软化或绿化,合时洒水降尘;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当适当进行绿化和美化。

  d.土方施工阶段,采纳洒水、掩盖等措施,到达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m,不扩散到场区外。

  e.输送土方、渣滓、设备及建筑材料等,不污损场外道路。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的车辆,必须采纳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清洁。施工现场出口应设置洗车槽;

  f.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m。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对粉末状材料应封闭存放;场区内可能引起扬尘的材料及建筑垃圾搬运应有降尘措施,如覆盖、洒水等;机械剔凿作业时可用局部遮挡、掩盖、水淋等防护措施;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垃圾应搭设封闭性临时专用道或采用吊运。

  g.现场自搅拌混凝土时,应地搅拌站进行围挡或封闭等降尘措施,并对水泥、砂、石等进行覆盖。

  h.装饰面砖、砖砌体等的切割作业应安排在室内进行,边切割边放水降尘。

  i.木料、夹板的刨锯作业应在封闭的木工间内操作,必要时操作人员须戴好防尘口罩。

  j.在室外用除锈机进行钢筋除锈作业时,应将除锈机用机罩封闭,防止铁锈随风飞扬。

  k.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时,先适量晒水降尘后,再用盛装清运,清运时严密覆盖、防止遗洒,严禁高空抛掷。

  l.施工现场道路清扫和楼层清扫前应洒水降尘,防止二次污染。

  m.食堂油烟排放出口应设档板,炊事炉灶应使用清洁燃料,防止污染周围社区。

  n.施工现场严禁焚烧产生烟尘的任何物品,尤其如废旧轮胎、橡胶制品、泡沫、塑料、木材下脚料等。

  5.2.5光污染控制

  (1)光污染的产生主要是指电焊机发出的弧光、夜间施工的强光。

  (2)应统一现场照明灯具的规格,使用之前配备定向式可拆除灯罩,便于夜间照明只照射施工区而不致影响周围居民。

  (3)焊工及直接操作职员穿着长衣、封领、封袖、长裤、皮鞋,工地避开职员集中时焊接。

  5.3材料与资源利用

  5.3.1材料节约

  a.图纸会审时,应审核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的相关的内容,达到材料损耗率比定额损耗率降低。

  b.根据施工进度、库存情况等公道放置材料的采购、进场时间和批次,减少库存。

  c.现场材料堆放有序,储存环境适当,措施得当。保管制度健全,责任落实。

  d.材料运输工具适宜,装卸方法得当,防止损坏和遗洒。根据现场平面布置情况就近装载,制止和减少二次搬运。

  e.采纳技术和管理措施提高模板、脚手架等的周转次数。

  f.优化安装工程的预留、预埋、管线路径等方案。

  g.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准确计算采购数量、供应频率、施工速度等,在施工过程中动态控制;推广使用高强钢筋和高性能混凝土,减少资源消耗;优化钢筋配料和钢构件下料方案,钢筋及钢结构制作前应对下料单及样品进行复核,无误后可批量下料;优化钢结构制作和安装方法,减少方案的措施用材量。

  5.3.2周转材料

  a.应选用耐用、维护与拆卸方便的周转材料和机具;模板应以节约自然资源为原则,推广使用定型钢模、钢框竹模、竹胶板;施工前应对模板工程的方案进行优化;优化高层建筑的外脚手架方案,采用整体提升、分段悬挑等方案。

  b.现场办公和生活用房采用周转式活动房;现场围档应最在限度地利用已有围墙,或采用装配式可重复使用围档封闭。

  5.3.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a.提高用水效率,施工中采用先进的节水施工工艺;施工现场喷洒路面、绿化浇灌不宜使用市政自来水;现场搅拌用水、养护用水应采纳有效的节水措施,严禁无措施浇水养护混凝土。

  b.施工现场供水管网应根据用水量设想布置,管径公道、管路简捷,采纳有效措施减少管网和用水器具的漏损。

  c.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用水宜设立循环用水装配。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采用节水系统和节水器具,提高节水器具配置比率。工程姑且用水应使用节水型产品,安装计量装配,采用针对性的节水措施。

  d.处于基坑降水阶段的工地,宜优先采用地下水作为混凝土搅拌用水、养护用水、冲洗用水和部分生活用水。

  5.3.4节能措施

  a.制订公道施工能耗指标,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

  b.优先使用国家、行业推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

  c.施工现场分别设定生产、生活、办公和施工设备的用电控制指标,定期进行计量、核算、对比分析,并有预防与纠正措施。

  d.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以减少作业区域的机具数量,相邻作业区充分利用共有的机具资源。安排施工工艺时,应优先考虑耗用电能的或其它能耗较少的施工工艺。避免设备额定功率远大于使用功率或超负荷使用设备的现象。

  e.建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时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使机械设备保持低耗、高效的状态。选择功率与负载相匹配的施工机械设备,避免大功率施工机械设备低负载长时间运行。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种机械的使用率和满载率,降低各种设备的单位耗能。

  f.施工用电及照明。临时用电优先选用节能灯具,临时线路合理设计、布置,临电设备宜采用自动控制装置。采用声控、光控等节能照明灯具。

  5.3.5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

  a.节地措施

  应根据施工规模及现场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临时设施,如临时加工厂、现场作业棚及材料堆场、办公生活设施等的占地指标。要求平面布置合理、紧凑,在满足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废弃地和死角。

  b.姑且用地保护

  应对深基坑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减少土方开挖和回填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红线外临时占地应尽量使用荒地、废地,少占用农田和耕地。工程完工后,及时对红线外占地恢复原地形、地貌,使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c.施工总平面布置

  1)施工总平面布置应做到科学、合理,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为施工服务。

  2)施工现场搅拌站、仓库、加工厂、作业棚、材料堆场等布置应尽量靠近已有交通线路或即将修建的正式或临时交通线路,缩短运输距离。

  3)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应采用经济、美观、占地面积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且适合于施工平面布置动态调整的轻钢活动板房等标准化装配式结构。生活区与生产区应分开布置,并设置分隔设施。

  4)施工现场围墙宜采用连续封闭的轻钢结构预制装配式活动围挡,减少建筑垃圾,保护土地。

  5)临时设施布置应注意远近结合(本期工程与下期工程),减少和避免大量临时建筑拆迁和场地搬迁。

  5.4环境保护紧急情况管理

  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出现紧急情况时,执行公司《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6.支持性文件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环境与安全搜检管理制度》

  《环境身分识别评价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16

  为保持居住区内良好的生态环境,加强环保建设,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政策、法规、法令以及本小区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树立环保意识。

  二、爱护园林绿化,不采摘花朵,不践踏草坪,不损坏树木。

  三、爱护公共设施,不乱拆、乱搭、乱建,使住宅区整洁有序。

  四、小区内各商业市场、商业网点,饮食门店不得乱扔弃物,乱倒污水及排放其它污染物。

  五、小区内严禁滥捕滥杀鸟类。

  六、小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影响居民正常休息之噪音。

  七、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内,整齐有序。小区内车辆不得鸣笛。

  八、凭证饲养宠物,带宠物在小区散步时,不污染环境。

  九、不在房屋中使用燃煤式采暖、取暖设备。

  十、共同努力营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良好,安全舒适,健康文明的居住环境。防止垃圾对环境造成污染,请按下列方法处理垃圾:

  1、可回收垃圾箱--请投入废纸、塑料制品、玻璃制品、橡胶、皮革、金属、纺织物。

  2、生活垃圾箱--请投入厨余、果皮、竹木、陶瓷、渣土等。

  3、有害垃圾--请投入各种废电池、废光管、药剂罐、气体罐及各种药剂、药品。

  4、大件垃圾--如沙发、床垫、废家私、废电器等,请通知管理处协助处理。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17

  环境保护是国策大事,也是人民生活质量的基本重要条件。为维护企业的整体形象、维护工作环境以及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境保护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车间、会议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维护。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各场所环境保护要求:

  (一)车间卫生环境保护

  1、坚持场地清洁,做到每一天清扫。

  2、各类操作设备加工前做好润滑、预热工作,下班前清洁擦拭,做到设备表面无灰尘,及做好设备保养工作。

  3、各类车辆应在规定的固定地点进行清洗,并在清洗后对清洗地点进行清扫,坚持下水道疏通,场地整洁,并定期清理淤泥。

  4、废旧料应分类放置在规定的收集点,废皂化液倒入过滤桶内过滤后回用,废液倒入废液收集桶中,定期交运废液处理单位处理。

  5、浸漆在浸漆间内进行,浸漆时产生的废气须经活性碳处理器过滤后高空排放,处理器中的活性碳按规定定期更换。

  6、车削、磨削时应防止铁屑、铝屑、铜屑等四处飞溅,应安装防护罩,废屑应按类放置在规定的'收集处。

  7、对污水排放管道坚持畅通,并定期清理隔油池内的油污及沉淀物。

  (二)办公室卫生环境保护

  1、办公区内应坚持安静,不得喧哗,办公区域内不得堆放杂物。

  2、办公桌上办公用具和办公文件在未使用时应放置整齐。

  3、办公区内办公桌椅由使用人负责日常的卫生清理和管理工作。其他公共区域由办公室卫生清洁人员负责清洁。

  (三)实验室卫生环境保护

  1、实验室环境是科研人员进行日常科研工作的区域,一个整洁良好的实验室环境有助于科研人员坚持良好的工作心境,有利于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科研成果的取得。

  2、实验室实行安全卫生职责制,由实验室负责人指定专人担任试验设备的安全卫生职责人,职责人负责指定设备的安全和卫生工作,以及设备维护和保养工作。

  3、实验室应坚持实验台面和实验室地面的干净整洁,实验设备干净且维护良好。

  4、实验器皿和实验容器做到用后及时清洁,非使用状态时坚持器皿和容器的干净整洁。

  (四)员工宿舍卫生环境保护

  1、员工宿舍是企业供给给员工生活休息的场所。凡住宿人员有职责有义务坚持宿舍内部的环境干净整洁,给自己创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

  2、宿舍环境的好与坏,同时也体现了住宿人员自身素质及对自己的要求。

  3、宿舍要求坚持地面、桌面清洁,卫生间坚持干净,屋内物品放置整齐。

  4、屋内经常坚持通风,以保证空气的新鲜,防止异味出现。

  四、环境卫生保护实行部门职责制,部门负责人为职责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包干职责制。环保设施维护保养由使用部门负责定检,由装备部负责监督、检查。

  五、职责区卫生清理每日进行一次,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