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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会规章制度(通用17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理事会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理事会规章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习惯,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机制弊端,推动斜坡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经支部村委研究,经村务监督委员会讨论同意,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是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三条章程的宗旨是教育群众在婚丧嫁娶中,移风易俗,文明理事,破除陈规陋习,狠刹婚丧事大操大办之风;倡导新事新办、婚事从简的婚嫁理念,倡导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的丧葬习俗。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理事会由村干部或者是在村上有办理红白喜事经验的人员担当会长,设副会长、理事5-9人。
第五条理事会成员要推选德高望重、甘于奉献、组织协调能力强、村内有影响力并热心此项工作的党员、群众担任,也可根据本村实际,动员曾在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担任过领导职务的退休老干部继续发挥余热。
第六条理事会成员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带头倡导红白事新办简办的文明风尚。
第七条理事会成员积极负责,主动联络分包小组,秉公办事,切忌敷衍从事,违背群众的利益。
第八条理事会要经常组织成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划清健康习俗与陈规陋习的界限,使红白事向健康、文明、节俭的方向发展。
第九条会长要加强对红白理事会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对不发挥作用或作用发挥不明显的红白理事会予以重组或对部分成员予以撤换,确保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三章理事会职责
第十条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理事会成员适时了解情况,村内红白事的承办需及时报知理事会,在尊重事主意见的.基础上,由理事会讨论决定,依照本章程规定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红白理事会要协助和参与事主操办红白事,主动做好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
第十二条深入事主家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宣传好人好事,新事新办的典型,宣传厚养薄葬,积极提倡火葬,制止封建迷信活动。
第十三条积极宣传《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积极制止无证结婚、早婚、逼婚、包办婚姻,维护《婚姻法》的尊严,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理事会要对村内每次红白事的承办做好资料记录,并且定期召开季度工作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以便更好的为村民红白喜事服务。
第四章操作原则
第十五条红事办理(以婚嫁为主)
1、提倡喜事简办,不得讲排场、比阔气和铺张浪费,不得相互攀比。
2、红事宴请提倡文明用餐,提倡精简菜肴,正宴不超过10个菜,禁止铺张浪费,取消村宴和街道宴。
3、禁止燃放烟火、杜绝因燃放烟火造成空气污染。
4、不得聘请军乐队和盘鼓队等专业乐队。
5、禁止在主要街道起建舞台,搭建帐篷、大型花环等设施,不准堵塞交通。
6、婚嫁使用车辆严格控制在七辆以内。
第十六条白事办理(以丧葬为主)
1、倡导厚养薄葬的新风尚,禁止大操大办,烦扰邻里。
2、治丧期间禁止燃放烟火,禁止在午夜、凌晨燃放鞭炮。
3、不提倡进行追丧演艺活动,坚决禁止一班以上治丧演出团队,严禁低俗演艺内容;演艺活动人数不得超过10人,演艺活动时间不得超过午夜11点钟。
4、不得聘请军乐队和盘鼓队等专业乐队。
5、操办白事前不设宴待客,禁止大办丧宴。
6、提倡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白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
7、禁止在主要道路停放遗体、搭设灵棚,引起道路堵塞。
第十七条工作流程
建立红白事申报制度。村民红白事发生后,事主找包组理事告知,包组理事及时报知理事会,理事会在尊重事主意见基础上共同研究决定,依照本村红白理事会章程组织实施。
理事会规章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当代经济与文化市场,加强中国企业与各国集团公司、银行、经济、文化界的交流合作,与国际市场接轨,充分发挥各界资源优势和智囊作用,进一步办好杂志,杂志社成立理事会。
第二条:理事会是本刊的智力支持机构,对杂志建设和编辑思路提供智力支持,对杂志的市场化运作和社会化活动提供资源配合,是各理事单位之间沟通信息、整合资源、拓展项目的.互助平台。
第二章组织
第三条:理事会实行理事制。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由杂志社总编担任;常务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和理事若干名,由理事单位主要领导担任。
第四条:理事会设秘书处,负责日常联络,执行理事会决定会议筹备组织各种活动,确立资格并办理入会手续等。秘书长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会议决定。
第五条:理事会每届一年,可连任。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权利
一、每期杂志上公布理事会成员名单,并颁发铜牌。
二、常务理事长单位2名领导分别进入杂志社编委会,副理事单位1名领导进入顾问会,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杂志为会员单位开辟专栏进行相应的形象宣传或产品介绍。
1、常务理事长单位领导可获赠十期封内风采展示。
2、副理事长单位可获赠封内广告宣传展示五次。
3、常务理事单位和理事单位可赠封内广告宣传展示2次。
4、内页成果、人物、机构及活动宣传展示:副理事长单位可获4期8页宣传版面,常务理事单位和理事单位可获3期6页宣传版面。
5、彩色夹页宣传展示,各理事单位均可获得彩色夹页宣传展示2期2页版面。
四、杂志每期开辟"理事传真"专栏报道各理事单位和重大活动和最新动态。
五、出席参加杂志社举办的各种经济研讨会、书画联谊会及出国考察。
六、理事单位可由杂志社推荐参加世界各国博览会和香港超群龙国际投资集团的各种引资项目以及联合国欧美亚企业联合会会员单位,依靠强大的世界权威性投资、贸易组织,与世界各国政府及企业广泛开展投融资贸易合作,利用欧美亚三大洲广大国际会员体系的商务平台,发挥理事单位优势才智,创造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七、定期组织理事单位赴境外进行招商引资及经贸合作的考察活动。遵照中央"请进来,走出去"的方针,了解各国对中国在资本输出中的法律法规相关运作程序。以使理事会各理事单位的招商引资工作更切合国际市场,降低引资成本,提高外资使用率。理事单位有关项目可推荐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际开发银行、台湾中央银行、香港渣打银行、澳门中国银行、新加坡国家银行。
八、可在该单位设立记者站,或推选一名特邀记者,以及时提供理事单位新闻线索、品牌信息、参与对理事单位的宣传,对理事单位的周年庆典、获得荣誉、产品促销、重大活动等杂志社全程策划并免费报道。
九、当理事单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获得本社法律援助和舆论支持。
十、理事单位有轮流召集办理事会议的权利。
十一、理事单位有申请参加和退出理事会的自由。
第七条:义务
一、遵守理事会章程,执行理事会会议决定,根据理事会要求向杂志提供稿件、信息,并自觉维护理事会及杂志的声誉。
二、关心杂志建设,并参加与推动杂志业务的开展,按时参加理事会,为杂志发展出谋划策。
理事会规章制度 3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群众民主推荐产生红白理事会主任、成员。
第四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令和规定,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五条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的具体原则
1、严格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部门认真做好婚姻登记和婚嫁服务工作,严禁早婚私婚。
2、婚事要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活动,如义务植树、联欢会等形式,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庄重。
3、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借用公车办婚事;不索要彩礼,不大摆宴席。
(二)操办丧事的具体原则
1、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协助乡(镇)、村抓好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2、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实行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带黑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
第六条理事会实行理事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由会长及成员依照本章程规定组织实施。
第七条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
第八条村红白理事会应按时参加上级红白理事会召开的会议,并经常汇报工作。
理事会规章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1、理事会是以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和中国建筑学会分会联合主办的杂志为纽带,进行信息交流和协作的合作团体。
2、理事会的宗旨是吸取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行业内相关单位的横向联系,传递最新国内外信息,交流研究成果,为理事单位提供服务,提高理事单位的知名度,促进共同发展。
3、理事单位资格: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良好信誉,并愿意履行本章程相应权利和义务的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
1、理事会主要由行业内有影响力的设计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国家认可的科技型企业组成。设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和理事单位,相应的代表分别为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和理事。理事会秘书处设置在杂志社,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2、加入理事会本着自愿和互利的原则。申请加入理事会的.单位填写《理事会认同书》,经理事会确认后成为正式会员。如届满不提出变更或退会,视为自动连任。
3、理事长单位和理事长原则上由主办单位及其领导担任,秘书长由杂志社领导担任。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1、理事单位享有的权利
理事单位获得4大项服务(详见服务明细),包括:
1)信息服务:赠阅《专辑》杂志、E周刊电邮等;
2)宣传服务:刊登新闻、为理事单位提供各种宣传;
3)会议活动服务:理事单位可参加由杂志社组织的有关学术研讨、技术论坛和业务培训等活动,相关费用可给与优惠;
4)论文出版服务:理事单位撰写的技术论文,在符合本刊办刊宗旨,且通过专家审稿并修改合格的情况下,可优先在杂志或增刊上发表。
2、理事单位应尽的义务
1)积极为促进理事会的工作和各媒体的发展提出建议;
2)委派专人负责与理事会秘书处的日常联系,及时提供本单位的相关信息资料,并协助秘书处开展理事会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附则
1、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另行决定。
2、本章程解释权归理事会秘书处所有。
3、本章程修改由秘书处根据理事提议提出方案并由理事长会议通过。
理事会规章制度 5
1、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4、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7、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9、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和农机服务合作社的规章制度,维护农机合作社的工作利益。
(2)监督农机合作社的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和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计划制定情况。
(3)监督农机合作社的利润分配和各项费用开支,维护农机户的收入和利益。
理事会规章制度 6
一、红白理事会在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二、积极向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三、理事会要主动热情的为群众的喜事、丧事的操办做好服务。
1、喜事要坚持新事新办,废除成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活动,如义务植树、联欢会等形式,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庄重。
2、村民在迎亲娶亲时,杜绝雇佣豪华车辆、大型乐队等不良现象。
3、丧葬提倡进公墓,小坟头,采取植树、种植花草、农作物等方式建造绿色坟墓。
4、婚丧时,提倡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大摆宴席的良好风气。严禁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
5、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提倡播放音乐、鞠躬、默哀、佩戴黑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仪式。
四、理事会实行理事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由会长及成员依照本规定组织实施。
五、理事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质量。
理事会规章制度 7
为进一步落实《泗洪县青阳镇商会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使常务理事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等。
二、常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会员大会职权,对常务理事会负责。其职权:
1、执行会员大会决议;
2、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办公室主任;
3、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4、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决定会员的入会和退会;
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7、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重要负责人的聘任;
8、规定本会内部管理制度;
9、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三、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常务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四、会议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决定召开。
五、商会办公室应在常务理事会议前五天,将会议具体时间、地点、议题等相关事项通知与会人员,以便做好准备,提高会议效率。
六、参加会议的人员,务必按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不能按时到会,应办理请假手续。
七、每次会议要以会议纪要或通讯等形式向会员通报。
理事会规章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红白事理事会是群众在文明建设,改革婚丧嫁娶习俗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群众性自发组织。
第二条按照有关婚丧嫁娶的管理规定,用社会主义的思想文化占领红白事这块阵地,激励人们破除迷信。大力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树立勤俭节约的文明新风。
第三条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文明节俭、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把婚丧嫁娶操办的省时、省心、省力、省钱,真正把人民群众的精力和财力凝聚到发展经济和各项事业上来。
第四条结合实际探索和发展文明、健康、高雅、便利的婚丧嫁娶新路子。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本会最高领导机构是理事大会,村民代表大会选举理事若干人组成理事会,行使大会职权。理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选举可连任。
第六条理事会可选举会长一人,副会长两人,成员3—5人,主持日常工作。
第七条理事代表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召开。
第八条理事的条件
1、有威望、有组织能力,能热心替群众操持事务的。
2、大公无私、胸怀宽阔、不计较个人得失的。
3、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宣传文明节俭办事的。
第九条理事的权利
1、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学习,调查和民俗研究的权利。
2、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第十条理事的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定。
2、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任务。
3、反映人民群众对婚丧嫁娶的意见和要求。
4、及时与婚丧事主联络并商议筹办议程,向理事会报告筹办方案。
第十一条理事有下列情况者,经理事会决定警告或开除其会籍:
1、被司法机关剥夺公民权利者。
2、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者。
3、以权谋私接受礼物者。
4、自作主张,怂恿婚丧事主大操大办的。
第三章职责和任务
第十二条理事会的任务
1、本会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文明节俭办婚丧嫁娶,转变群众旧的婚丧习俗观念。
2、协助指导群众办理婚丧嫁娶的具体事务。
3、帮助调解处理有可能发生的纠葛。
4、提供婚丧事务中所急需的.用品用具。
5、监督饮食卫生,公开费用支出账务。
6、协商承办婚丧嫁娶的具体事务。
7、定期通报工作情况。
第十三条建立婚丧事宜举报制度,辖区内办理婚丧事宜需通过申报后方可操办,申报内容主要包括: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范围,宴请标准,用车数量,并作出不予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的承诺,申报时间要提前三天。
第十四条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嫁娶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的具体原则
1、理事会要坚决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法》有关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部门认真做好婚姻登记和婚嫁服务工作,严禁早婚私混。
2、婚事要坚持婚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活动,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庄重。
3、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雇用豪华汽车,更不准借用公车办婚事;不索要高价彩礼,不大摆宴席。以上三项规定,理事会承办婚事时要严格执行,对个人操办的婚事,理事会有权监督执行。
(二)操办丧事的具体原则
1、理事会要坚决执行中央、省、市、县、乡有关文件精神,协助乡,抓好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2、办理丧事一律不准在公共场所搭建灵棚,不准放炮,吹喇叭,招摇过市、抛洒和焚烧祭祀品等。
第四章制度和措施
第十五条理事会实行理事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由会长及成员依照本章程规定实施。
第十六条红白理事会应按时参加上级红白理事会召开的会议,并经常汇报工作。
第十七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整改、婚嫁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
理事会规章制度 9
第一条、常务理事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探讨和处理协会重大事务,审议表决协会制度、计划、提案、建议以及选举等相关事务。常务理事会议由会长负责召集召开。
第二条、常务理事会议由会长、执行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组成,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三条、常务理事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议须全体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四条、遇特殊情况可及时采用通讯形式,或临时提前召开,会议采用电话和书面方式通知。
第五条、重大会议采用电话、QQ群及书面方式提前通知,通知中须告知会议事由、议事内容,遇特殊、重大、紧急情况除外。
第六条、常务理事会议,邀请名誉会长、政府主要领导、相关部门和主管单位出席会议,指导工作,但不参与表决。
第七条、常务理事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须征得会长同意。
第八条、请假人必须安排人员代会。代会人员的言行均代表和视为请假人言行,请假人对此负责。代会人员必须如实向请假人通报会议情况。
第九条、常务理事会议坚持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会风会纪,确保会议高效、务实召开。
第十条、本制度20xx年3月20日经第二次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
理事会规章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的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
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和各级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民主选举产生,设组长1人,理事若干人。
红白理事会在业务上接受乡镇红白理事会指导小组和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
第三章职责和任务
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在婚丧嫁娶中的政策,法令和规定,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具体原则
1、理事会要坚决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机关认真做好婚姻登记,严禁早婚私婚。
2、婚事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义务植树,联欢会等,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节俭。
3、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相互攀比,不准借用公车办婚事,不能举债办婚事。
(二)操办丧事具体原则。
1、要坚决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协助乡镇,村抓好本村的殡葬工作。
2、操办丧事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不准动用公车办丧事。
3、坟墓必须建在本村统一规划的公墓内,不得随意乱葬乱埋。
4、丧事规模以寄托哀思,葬好亡者为原则,宜小不宜大。
第四章制度和措施
理事会实行组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在与事主交换意见后,由组长组织按本章程的规定实施。
各村红白理事会要自觉接受上级指导,并向乡镇红白理事会指导小组汇报工作。
红白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章纪律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不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
不在婚丧事主家大吃大喝。
对婚丧事主一视同仁,不搞优亲厚友。
理事会规章制度 11
为了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成立红白理事会,并制定本制度。
一、村红白理事会在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二、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令和规定,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三、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的`具体原则
1、严格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部门认真做好婚姻登记和婚嫁服务工作,严禁早婚私婚。
2、婚事要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活动,如义务植树、联欢会等形式,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庄重。
3、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借用公车办婚事;不索要彩礼,不大摆宴席。
( 二)操办丧事的具体原则
1、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抓好本村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2、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实行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带黑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
四、理事会实行理事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由会长及成员依照本章程规定组织实施。
五、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并经常汇报工作。
理事会规章制度 12
总则
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解决在婚丧嫁娶中遇到的困难,本着让事主省心、省钱、省事的原则,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居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纲
第一条红白理事会,是居党支部、居委会领导下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其基本任务是办理本居婚嫁、丧改事宜,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在婚丧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其宗旨是服务于群众,方便于群众,坚持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创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文明建设。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在居党支部,居委会和各级政府的指导
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红白理事会由居民代表民主推选产生,设会长1人,副会长1人,理事5人。
第四条红白理事会在业务上接受街办民政的业务指导。
第三章职责和任务
第五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在婚丧嫁娶中的政策,法令和规定,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六条以婚丧事主的意愿为中心,主动热情的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具体原则
1、举行婚礼前按照喜主的需求,可到居红白理事会先行申请,理事会安排主管人员到婚主家中做好服务筹备工作,其婚礼规模、范围、婚宴,具体由理事会与婚主商办,原则上派往1—3人协助喜主工作1—3天。
2、理事会要坚决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办事,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原则,严禁买卖婚姻、近亲结婚,协助婚姻登记机关认真做好婚姻登记。
3、婚事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相互攀比,不举债办婚事,对亲朋好友予以适当招待,不借机敛财。
以上各条如有违者,视情节轻重,除予以批评教育外,按《婚姻法》、《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及村规民约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操办丧事具体原则。
1、操办丧事以寄托哀思、葬好亡者、宜小不宜大的从简原则,丧事办理中提倡逝者家属胸带白花,臂带黑纱,应尽量减少使用带有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
2、居民谢世后,由逝者家属当日向理事会报告,理事会根据需求的天数(1—3天)及时安排2—3名工作人员与逝者家属共同商定遗体安葬时间,筹备安排遗体火化及安葬等具体事宜。
3、坚持殡葬改革,不大操大办,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搞攀比。
以上各条如有违者,除批评教育外,按《国务院殡葬管理规定》、《山东省殡葬管理条例》及村规民约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章制度和措施
第七条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在与事主交换意见后,由会长组织按本章程的规定实施。
第八条居红白理事会要自觉接受上级指导,并向街办民政汇报工作。
第九条红白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章纪律
第十条理事会成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第十一条不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派往人员由居委会统一发放务工补贴)。
第十二条不在婚丧事主家就餐。
第十三条对婚丧事主一视同仁,不搞优亲厚友。
第十四条理事会成员如违反本纪律,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如烟、酒等)和在婚丧事主家就餐者,第一次提出批评教育并责令退回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第二次除责令退回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外,撤销其理事会成员资格,并在全居范围内通报批评和扣发务工补贴。
第十五条本章程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居民举办红白事,事前自愿向“理事会”报告,“理事会”协助其操办各项事宜,不得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全体居民要自觉接受管理和监督、红白理事会成员要率先垂范、照章办事,提高守法执法的自觉性、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狠刹在婚丧事务中的不正之风,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新风尚。
理事会规章制度 1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廉政准则》的精神和省、市、县关于“严谨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通知”要求倡导文明、和谐、节俭,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构建机关新型的团队互助关系,经党委组提议,决定成立红白喜事理事会,并制定本章程。
一、总则
1、机关红白理事会是由机关公会牵头,有机关出面解决干部职工婚丧事的群众组织。其活动隶属机关管理。
2、红白理事会的宗旨是:贯彻落实机关党组“创建节约型机关文明和谐机关”的决定,落实上级的要求,服务机关干部职工生活中遇到红白大事的困难,体现机关干部职工团结互助精神。理事会对于干部职工的帮助和服务,均为义务服务。事主对理事会及成员不存在支付报酬和好处,不存在经济利益关系。
3、红白理事会工作原则是:承办机关干部职工生活中遇到的婚丧事请,不参与对举办十二岁生日、祝寿、满月、搬家以及升学参军均属于个人小事,出勤其外,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都应严格执行上级的规定不得参加。
二、职责与要求
1、机关红白理事会,设理事长人,副理事长人,执事若干人。有各推举热心、正直、诚实、乐于助人的一至二人组成。
2、干部职工遇有婚丧大事,应按上级要求填写申报卡,包机关监察室。由监察室按照干部职工管理权限申报批复后,方可出面给与帮助。没有申报皮肤,理事会不接手帮助。
3、干部职工鱼油婚丧大事,应按照节俭的原则,安排接待宾客。一般不发请柬宴请亲戚以外人员,如有外来人员或必需宴请,宴请应控制在150人以内。
4、理事会收到上级的批复卡,应积极负责地为事主作出安排。如有开支,事后应将开支清单交与事主审核,做到账目清楚,可亲可信。
5、理事会属于机关内部的互助组织,而不是哪个人的行为,因此,对于机关每一个干部职工都必须一视同仁,同等对待。在服务质量上,不分高低贵贱,远近厚薄。
6、理事会不是吃喝班子,它代表着机关对干部职工的帮助,其成员行为代表者机关的形象,因此,各执事均要严以律己,不得借帮助之名要东西,刁难事主;不得借助帮助之名首先大吃大喝;不得利用帮助之际,胡乱花钱,造成有损理事会的.恶劣影响。如出现上述问题,理事会应立即开会研究,撤销其执事资格。
7、理事会应经常研究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要倾听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干部
职工的评议。要从一切想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服务群众的原则立场出发,尽心尽职地办好群众的事情,为创建文明和谐的机关,为落实上级的只是要求做出贡献。
三、附则
1、理事会成员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2、理事会要主动接受机关领导,随时接受纪检部门的检查监督,听取纪检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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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在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依据上级规定并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特定本规章制度:
一.红白理事会在支、村两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为服务。
二.积极向村民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的政策法规,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解释工作。
三.红事严格按照《婚姻法》《婚姻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办事,新事新办,既要办的气氛喜庆热烈、又文明庄重、既形式多样,又勤俭节约。
1、本村宴会厅只接待结婚喜宴。其它一切饭局均不予接待。
2、结婚前准备工作(包括双方沟通协商事宜、拉小傢货、结婚前一天搭棚、锅灶、写帐及一切帮忙人员)主家一概不搞请客吃饭。
四.白事认真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坚持从简的原则,反对摆阔气,大操大办,实行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待出灵后主家一律不得再设饭局请客。
五.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在与事主协商后的基础上,由会长及成员依照本规章制度组织实施。
六.在红白事办理过程中,若有极个别村民不听理事会劝阻,不按规定执行的,村委会将取消其红白事上给予的费用补贴及服务事宜。
以上诸条全体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必须带头执行,并互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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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规范理事会的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社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
第三条、理事会由 xx 名理事组成,设理事长 xx 名,理事 xx 名。理事会社员由社员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因工作变动,理事会成员资格自动取消,所缺理事会成员需由社员或社员代表大会重新选举产生。
第四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管理机构,理事会职责:
组织召开社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大会决议;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大会审议;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大会审议;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接受、答复、处理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财务会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聘请或解聘须报请监事会批准执行;履行社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第五条、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 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监事长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可以邀请部分社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第六条、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第七条、理事会社员必须经常深入社员中,调查研究,了解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督促解决;理事会要虚心听取社员的意见和建议,自觉
接受社员及监事会监督。
第八条、理事长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主要职责:主持社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组织实施社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履行社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条、本制度已经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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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廉政准则》的精神和区委、区纪委一系列关于“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通知”要求,倡导文明、和谐、节俭,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红白理事会”,并制定“红白理事会”制度。
一、我局“红白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4名。
二、“红白理事会”坚持一切从简、文明办事的原则,坚决禁止和反对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铺张浪费和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坚持反对大操大办非婚丧之外的喜庆事宜。
三、“红白理事会”负责教育、指导本单位所有人员和子女的'婚庆和直系亲属的丧葬吊唁事宜,负责监督操办人遵守相关规定。
四、个人或子女及直系亲属需办理婚庆丧葬事宜的,要提前向“红白理事会”报告。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申报,在操办事宜过程中,派出1至2名理事实施现场监督。
五、党员干部职工不参与为孩子过生日、祝寿、满月、搬家、升学、参军等宴请,除直系亲属以外,全体干部职工都应严格执行上级的规定不得参加。
六、干部职工遇有婚丧大事,应按要求填写申报卡,并报局纪检组批复。没有申报批复,理事会将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对待。
七、干部职工遇到婚丧大事,应按照节俭的原则,安排接待宾客。一般不发请柬宴请亲属以外人员,宴请应控制在150人以内。
八、理事会要严以律己,不得借帮助之名要东西,刁难事主;不得借帮助之名首先大吃二喝;造成有损理事会的恶劣影响。如出现上述问题,理事会应立即开会研究,撤销其执事资格。
九、理事会要倾听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评议。要从一切想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服务群众的原则立场出发,尽心尽职的办好群众的事情,为创建文明和谐的机关,为落实上级的指示要求做出贡献。
十、理事会要主动接受局党组领导,随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听取纪检监督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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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新农村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总纲
第一条红白理事会,是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下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其基本任务是办理本村婚嫁、丧葬事宜,坚持喜事新办,丧事俭办,反对在婚丧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其宗旨是服务于群众,坚持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创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文明建设。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和各级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红白理事会由村民民主推选产生,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理事若3人。
第四条红白理事会在业务上接受镇红白理事会指导小组和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
第三章职责和任务
第五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在婚丧嫁娶中的政策,法令和规定,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六条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具体原则
1、举行婚礼必须到村红白理会申请,待理事会批准后,方可举行婚礼。理事会安排主管人员到婚主家中筹备工作,其婚礼规模、范围、婚宴桌数,具体由理事会审办。
2、理事会要坚决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办事,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原则,严禁买卖婚姻、近亲结婚,禁止转亲换亲,大力提倡男到女家落户。
3、婚事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相互攀比,不能举债办婚事,对亲朋好友予以适当招待,不准借机敛财。
以上各条如有违者,视情节轻重,按《婚姻法》、《人口法》及有关规定,除予以批评教育外,予以处罚。
(二)操办丧事具体原则
1、操办丧事坚持从简原则,规模以寄托哀思、葬好亡者为准,宜小不宜大。
2、人去逝后,丧主须在当日内向理事会报告情况并予审办,丧事规模、范围降到最低限度。
3、理事会及时安抚遗属,与丧主其同商定遗体安葬时间。
4、理事会负责书写悼词、寄托哀思,实事求是予以评价。
5、理事会协同丧主、筹备安排遗体告别会,理事会会长主持告别会。
6、坚持殡葬改革,不准请歌舞,不准大操大办,讲排场,摆阔气;严禁乱埋乱葬。
第四章制度和措施
第七条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在与事主交换意见后,按本章程的规定实施。
第八条村红白理事会要自觉接受上级指导,并向镇红白理事会指导小组汇报工作。
第九条红白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章纪律
第十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第十一条不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
第十二条不在婚丧事主家大吃大喝。
第十三条对婚丧事主一视同仁,不搞优亲厚友。
第十四条本章程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全体村民要自觉接受管理和监督、红白理会成员要率先垂范、照章办事,提高守法执法的自觉性、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狠刹在婚丧事务中的不正之风,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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