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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孕产妇绿色通道制度
在现在社会,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危重孕产妇绿色通道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危重孕产妇绿色通道制度 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加强孕产妇保健系统化管理,减少危重孕产妇由于转诊不及时而引起的死亡,经研究决定,南安市中医院危重急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建立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
在医院领导下,建立健全福建省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网络,畅通全院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绿色通道,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由院领导、医务科、科室三级组成、救治能力较强的产科为主要接诊、抢救单位(以下简称“网络组成单位”),采取分级管理形式,组建三级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网络。为患者提供便利服务,简化就诊环节,不用挂号,直接到手术室或相关科室进行救治,相关科室不能因医疗费用等问题而拒转、拒收患者。医务科负责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运转管理工作,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作为医院和上级医院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相关人员专业技能培训,监督有关科室落实急救转诊工作,定期总结分析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二、完善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程序
为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行为,减少转诊环节,提高转诊效率,根据医院转诊的.有关规定,按以下要求进行转诊:
1、各有关科室要耐心接待每位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
2、建立绿色通道。对危重孕产妇实行无条件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停药。如有借故推诿、延误抢救或让孕产妇自行转诊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初诊科室认真做好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项目,认为本院无力救治需要转诊的孕产妇,必须填写“危重急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转诊医疗,一份留本院。
4、转诊途中,转出科室要配备较强的医疗救护力量,尽力确保产妇在转诊途中的生命安全。
5、初诊医院负责为孕产妇联系所转医院专家,同时将孕产妇病情向专家或专家所在科室值班医生汇报。
6、接诊医院要及时将救治结果反馈给初诊医院,同时保存转诊单、接诊单,以备核查。
7、请求专家出诊、会诊的医院,及时与定点医院专家或医务科联系,经医务科同意后方出诊、会诊进行救治工作。
三、加强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的监督管理
1、统一思想认识。全院各科室要从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提高全院卫生工作水平的角度,高度重视危重孕产妇急救工作,积极参与危重孕产妇转诊、会诊、出诊工作,加强各医疗保健机构的交流和合作,进一步促进全市妇幼保健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2、加强督导检查。分管副院长及职能科室要加强重点科室的督导检查,定期收集整理急救转诊情况,沟通协调有关转诊医院和专家,协助做好危重孕产妇的急救工作。
3、及时总结反馈。职能科室根据掌握的危重孕产妇转诊信息,对全院危重孕产妇转诊急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及时改进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并在全院工作会议上进行总结反馈。
危重孕产妇绿色通道制度 2
为挽救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本院设立急危重孕产妇生命“绿色通道”,在抢救过程中为病人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使急诊“绿色通道”更顺畅,特作如下规定:
一、绿色通道的对象
1、危重孕妇、急产孕妇等高危孕妇的急诊处理。
2、无家属陪同且须急诊处理的孕妇。
3、无法确定身份(如弱智且无人陪等)且须急诊处理的孕妇。
4、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且须急诊处理的孕妇。
5、其它应当开通绿色通道的情况。
二、绿色通道的操作流程
1、孕妇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行“三先三后”即先救治后检查,先抢救后分科,先抢救后收费。
2、在抢救过程中,如需进行各项检查,必须由医生或护士专人陪送。
3、各有关科室(内科、外科、儿科)医技科室(检验科、放射科、CT室、药房等)及后勤部门(如电梯、急诊收费处等)凭检验单上的“绿色通道”字样优先为患者提供快捷服务。
4、需急诊手术孕妇应在抢救室做好术前准备,护士通知手术室后立即送入。手术后产妇可转入病区继续治疗。
5、本院无法处理的.急诊孕妇,立即联系120转上级医院治疗,等待护车的同时,积极作相应的对症处理,转院途中要有医护人员陪同。
三、绿色通道的制度
1、急诊科建立“绿色通道”记录本,做好详细记录,由急诊护士填写,对重危病员的基本情况、联系电话、事发地点、病情摘要、初步诊断、诊疗措施及去向作详细记录以便核查。
2、接诊医生应及时向医务科、行政总值汇报抢救孕妇情况,并向行政总值请求人员、设备、后勤物资的协调。
3、由医生、护士和医技科室配合提供相关抢救收费依据,由收费人员在“绿色通道”病人信息表上做好登记,并做好催款和交接班,属于“三无病人”要做好相关信息登记与报送。
危重孕产妇绿色通道制度 3
一、加强健康宣教指导
各地要指导医疗机构通过微信、App、电话、视频、线上孕妇学校等方式加强对孕产妇和儿童监护人的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指导孕产妇和儿童家庭做好健康监测和日常防护,建议孕产妇和儿童外出或到公共场所时佩戴口罩,到医疗机构就诊时佩戴N95口罩,少到人员聚集和空间密闭场所,居家或在办公室时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掌握正确洗手方法,外出返家认真洗手。各地要积极开展“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充分利用App、微信小程序等形式做好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等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服务与健康管理,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利用胎心监护仪、经皮黄疸检测仪等可穿戴设备为孕产妇和新生儿提供健康监测与管理,切实减少群众非必须到院和交叉感染风险。
二、强化主动服务随访
各地要结合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指导社区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常住孕产妇和0~6岁儿童情况,建立人员清单和重点人群台账,制定健康安全保障方案,引导孕产妇及时主动向社区报备,以便及时获得就诊服务。指导助产机构与在本机构建册或产检的孕产妇保持密切联系,告知应急联系方式,以便出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以妊娠风险评估“五色管理”为橙色、红色和紫色以及孕周在37周及以上的孕产妇为重点,详细了解每一位孕产妇隔离状态和健康状况,通过多种方式为孕产妇提供健康管理咨询与指导服务,加强心理支持,舒缓孕产妇心理压力。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要根据社区摸排和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情况,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对妊娠风险评估“五色管理”为橙色、红色和紫色以及孕周在37周及以上的孕产妇和高危新生儿进行重点核查、主动服务和随访管理。
三、优化门诊就医流程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就医流程做好当前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4号)要求,通过预约诊疗平台、现场出示等各种方式查看就诊孕产妇和儿童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对于3岁以下婴幼儿可免于核酸查验,仅查验陪诊人员核酸。要进一步优化门急诊就医流程,将门诊区域划分为核酸阳性诊疗区和核酸阴性诊疗区,根据就诊孕产妇和儿童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分区就诊。设置发热门诊的妇幼保健机构,要严格按照《发热门诊设置管理规范》要求进一步优化流程,加强人员配备,切实加强发热门诊管理。要推进门诊预约诊疗、预约住院分娩、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网上查询与推送检查检验结果等智慧妇幼服务,减少群众排队次数,努力缩短患者在院等候停留时间。要努力提供门诊、超声检查、胎心监护、采血、尿检等环节的“一站式”便捷服务,减少就诊人群在院内交叉流动。
四、关爱患者和医务人员
各地要积极利用5G等技术开展新生儿重症监护室等科室的远程探视,加强与家长的交流沟通,缓解家长紧张焦虑情绪。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全员培训,指导所有医务人员严格规范执行感染防控措施,根据暴露风险和开展的.诊疗操作,配备适宜、充足的防护用品,最大限度减少医务人员职业暴露,保障医务人员执业安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对本机构医务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对分娩室、新生儿科、手术室等重点科室和部位的医务人员原则上实行每日一检。要密切监测门急诊运行和床位使用情况,结合医务人员健康状况,统筹调配人力资源,优化排班编组、有序值班值守,保障医务人员得到合理休息。
五、做好医疗资源储备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下大力气加强重症医学、麻醉等重点科室建设,完善负压产房、重症监护室等重点设施,配齐配足急诊急救、重症救治、检验检测等仪器设备,做好医用耗材、药品、防护装备、消毒用品储备,备足抗原检测试剂。重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储备好适宜的中成药和适量的中药材。建立完善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物资和药品储备量应当满足孕产妇和儿童等人群医疗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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