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管理制度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地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工地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施工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与
进度,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在工程中从事建设活动的各有关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派驻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每天填写考勤表,要真实,并且定期向公司汇报。如有不实或作假,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第四条工地管理人员有事离开工地的必需通知工地主管人员,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100元,脱岗累计三次及以上的,公司视为其自动离职。
第五条工地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因有事离开工地的,必须经公司或上级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岗外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200元,脱岗累计三至五次的,公司将重新指定或任命新的项目主管,其薪金按照普通管理人员标准发放,脱岗累计五至七次及以上的,公司视为其自动离职。
第六条各管理人员严禁迟到早退。公司将不定时抽查,每发现一人次将按照第四、五条对当事人进行处罚;迟到早退的按照公司考勤制度进行处罚,并在公司的人事档案上做好记录并抄送会计、出纳。
第七条工地管理人员休假按照公司或工地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休,需要加班的,项目经理应如实做好加班记录并按时向公司汇报并抄送会计、出纳。
第八条所有工地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以保证地管理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工程建设井然有序的顺畅进行,达到工程建设质量好、进度快、投资省和安全有保证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地开工会
(一)工地在开工之前,为保证工程施工安全、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必须组织召开开工动员大会。工地开工会由项目经理主持,各施工队主要负责人参加。
(二)会议内容:
1、传达公司关于工程建设的文件及要求,做好安全交底,重复申明工地现场的《安全违规处理办法》和《质量及文明工地违规处理办法》;
2、强调学习工地的安全管理制度;
3、强调学习工地的质量及文明工地管理制度;
4、强调学习其他相关工地管理制度。
第三条工地月会
(一)工地月会由项目经理主持,各管理人员及工队主要负责人参加。
(二)工地月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决定。
(三)会议内容
1、检查会议议定计划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成计划的原因;
2、检查各施工队质量、进度、安全以及合同履行情况,表彰先进工队,批评落后工队;
3、对参加建设的各施工队伍的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4、针对工队提出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落实,保证工程质量、进度能按照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有序进行;
5、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提出质量问题改进措施;
6、通报投入的人力、物力、机械设备不足的施工队及具体情况,要求他们提出改进办法并确定其落实的具体时间及违约处理办法,要形成书面文字并且双方都要签字。
7、其他有关事宜。
第四条各施工队必须按通知要求到会,有事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提前向项目经理或直接管理人员请假,应参加会议人员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会议,罚责任施工队200元/次,并由项目经理抄送会计、出纳,在结算工程款时一并扣除。
第五条严禁与会人员酒后参加会议,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并由项目经理抄送会计、出纳,在结算工程款时一并扣除。
第六条项目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要求参加公司的例会或工地例会。
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必须按图纸、招标文件、合同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现场出现安全、质量问题或有隐患的,要及时处理,如果处理不了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或短信形式上报公司或总包单位,视情况制定解决办法;如果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则立即停止施工,并书面报告总包单位;建设单位有设计变更的,必须在确定变更拿到变更复印件后再按照变更内容进行施工或返工。
第三条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在进入工地施工前应对整体墙面进行检查验收,达到施工要求方可开始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
第四条:总包通知单下发后,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同样的问题出现两次通知单,罚施工队500元/次,相应管理人员100元/次并抄送会计、出纳。
第五条公司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成立质量领导班子。由项目经理负主要责任,并制定质量保证措施,强化自检功能。加强工人质量意识教育,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六条、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进场时必须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检验报告,并根据检验报告及与供货商签订的采购合同进行质量检验,凡不满足要求的材料一律不许使用,以保证工程原材料质量。
第七条、凡是进入工地工作面进行施工的作业人员,在发现其技术水准达不到质量要求时要及时清理出场,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第八条、进入工地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施工工艺规范要求施工,有违规作业的进行教育处理并按照合同约定罚款,屡教不改的清除出场。
第九条、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必须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第十条、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结合本公司的施工特点,提出具体的修正方案,报甲方及设计单位共同探讨,以达成一致,使得部分问题能够在进场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决。
第十一条、认真开展工序交接活动。上一道工序完成后,在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前,由管理人员组织上、下工序进行交接检验,对影响本道工序的质量问题提出意见,并督促对上道工序进行修正后,下道工序方可进行施工,从根本上杜绝不合格品的'存在。
第十二条、对工程质量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实行奖惩制,督促其积极上进,做好工程质量,具体办法参照公司奖惩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制度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规范、标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为了认真做好本工地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重大伤害事故、重大设备安全事故、重大火灾及中毒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物品的安全和第三人人身安全,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凡参加本工程建设的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按本制度要求作好安全工作。
第二条入场人员
1、各施工队在进场施工前要以书面形式,将所承包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进场人员合法有效证件、联系方式等,一并报到公司,以便管理和备案。
2、各施工队进场施工前,要对所有的施工人员统一进行一次安全施工、遵纪守法、防火、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做到管好自己的人,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出任何问题,同时与甲方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
3、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4、各施工队不准录用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员进入现场作业,不满十八周岁人员不准安排独立作业和高空作业,不准收留公安机关通辑负案在逃人员到本工地施工,一经发现要立即扭送到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5、施工人员必须持有证明自己真实身份的有效合法证件,否则不准进入本工地施工。
6、在施工现场内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偷盗、抢劫以及各种形式的聚众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7、进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购买人身保险,保额40万(包含40万)以上。
第三条、现场安全
1、各施工队现场施工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架、吊篮、吊笼等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安全技术标准,方可使用作业。
2、现场施工操作,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等,均按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3、严禁施工人员酒后上岗,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和赤脚及带小孩进场作业。
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挂好安全带。
第四条、施工用电
1、现场施工用电线路架设,安全保护装置的配置必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甲方指定位置的电源箱,二次线的分开关箱必须有专人(专业电工)管理。电源箱、分开关箱必须上锁,并挂有明显的警示标牌,严禁非专业电工随意开闭电闸,接线等违章行为。
3、现场工队作业人员不准私接乱拉电线,如有发现,视为严重违章,并按规定严处。
第五条、施工用水后要关闭好阀门,严禁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做到节约用水。
第六条、现场防火
1、各施工队在施工作业面时禁止抽烟。
2、在进入板材堆放区时严禁点火、抽烟,时刻注意防火。
3、施工人员不准私自拆除、损坏各种消防设施。
4、发生初起火灾,现场人员要立即进行扑救,不能扑救的火灾要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并及时向公司报告,并且调查起火原因。
第七条、文明施工
1、定期清理的垃圾必须分不同种类装袋,并统一清运到指定的排放地点,不准到处乱扔乱放。
2、严禁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
3、各施工队用于施工的各种材料,必须堆放整齐,不准到处乱堆乱放。
4、未经批准,各施工队不准私自安排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内住宿和设立食堂。
第八条、现场检查
1、各施工队每天要做到边施工边自检,发现问题就地解决。
3、现场管理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定时、定人的办法,落实整改。
4、现场管理人员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并将复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做好记录。
5、对于现场管理查出的隐患,施工队若不能及时整改或履查履犯,将视
情况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或停工整改,由此影响工期导致工期延误,由施工队自负。
第九条、处罚办法详见合同后附的《安全违规处理办法》和《质量及文明工地违规处理办法》实行。
进度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控制工程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施工合同规定工期完工,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所有参加本工程施工的工队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的合同工期制定合理的工程总进度计划,由公司工程部审核通过后发放各施工队。
第三条根据总的施工进度计划制定月、周进度计划。
第四条通过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施工进度的对比,对影响进度的原因进行分析,若发现实际进度过慢并可能影响工程进度如期完成,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保证工程进度目标如期实现。
第五条由于施工队责任造成工程进度的延误,而且还拒绝接受公司合理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指令或虽采取了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但仍然无法完成合同期内的工程,施工队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工地管理制度2
一、仓库人员工作职责
(1)仓库内应保持整齐、整洁,各类材料物品应按化学成分、规格尺寸和存放条件分类放置保管,并做好标识。
(2)仓库保管员必须认真学习仓储知识,熟悉和掌握建筑材料的名称、规格、用途和使用方法。
(3)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好入库材料的保管保养工作,同时应做好仓库的通风、防潮、防火、防盗方面的工作。
(4)坚决把好材料验收入库关,做到规格不符不收、数量不足不收、质量不好不收。
(5)保管员应及时通知试验员做好材料的检测复试工作。
(6)仓库材料必须按品种存放,设标志卡,做到整齐清洁,妥善保管,确保不短少,不损坏、不私借私吞、不腐朽变质。如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7)坚持定额发料的'原则,定额外的用料必须严格控制,不怕麻烦,不做老好人。
(8)坚持按月盘点,做到帐物卡相符,及时统计和汇总材料的库存和消耗情况,做好月报工作,做到既不积压、不饱滞,又不影响工程施工。
(9)周转材料调拨时应派专人丈量、点数、登记,做到准确无误。
(10)材料进场资料必须齐全,保管员需将质保资料送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有权拒收。
(11)现场周转材料要分类型、分规格堆放整齐,不得私拉乱损,必须专材专用。
(12)项目之间调拨材料必须公平、公心,做到既不刷小心眼,又不让集体财产无故流失,以确保工程周转材料统计账目的准确性。
二、库存材料管理制度
(1)分类、分型、分规格码放整齐,做到易查、易找易取。
(2)库存材料账目程序应与库存材料存放顺序尽可能保持一致,便于清库。
(3)出入库手续应详尽齐全,便于清仓盘库。
(4)库房应分大料库、小料库、危险品库、油料库等。
(5)凡能以旧换新,决不可按消耗材料处理。
工地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基本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由建设单位总负责,各现场施工单位(包括土建、安装、装修单位)在各自的范围内具体负责。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合同,明确施工期间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及措施。
第三条高层建筑工地和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工地应配备专(兼)职防火员,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
第四条建筑工地应建立健全化学危险物品管理、用火电安全管理、用火审批以及人员出入、巡逻值班、消防安全检查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易燃、可燃材料应加强管理,废料要及时清理。
第六条建筑工地应保证施工人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车道的畅通。
第七条建筑工地搭建的临时简易工棚应分类、分组布置,且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建筑工地进行动火、动焊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火星跌落和飞溅引起火灾;对电焊、气焊作业等重点岗位的.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建筑工地配电箱、变压器下不得堆放易燃、可燃材;电器设备在工作结束时应及时切断电源。
第十条建筑工地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须专库存放、专人负责保管;存放和使用场所严禁用火、吸烟。
第十一条建筑工地的消防用水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地应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二)、高层建筑工地应根据建筑进度,设置永久或临时的消防竖管。临时消防竖管可同施工用水竖管合用,竖管每层应设置消火栓口,并配上水带和水枪。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及临时工棚内应按要求配备灭火器具。
第十三条违反本规定,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地管理制度4
1、所有试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树立以预防为主,杜绝操作事故的发生。
2、严禁将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带入工作室。
3、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操作室,禁止在操作室、办公区域内打闹和吸烟。
4、仪器设备工作前须检查电源,接头及地线是否连接可靠,然后试运行,正常后方能开始工作。
5、试验完成后立即切断电源、水源,下班后关好所有门窗。
工地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规范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 用工管理机构
第5条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工作,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维护和谐稳定,创建标准化企业,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特制定劳动用工管理机构:
组长:齐宏科
组员:武金马
下设劳动用工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董金鹏
办公室副主任:彭根明
成员:任逸民
第二节 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6条 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7条 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8条 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企业录用职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担保、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9条 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0条 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三节劳动合同签订与管理
第11条 企业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第12条 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
第13条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14条 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满3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15条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与职工一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职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且职工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16条 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由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
第17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企业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9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企业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的,或者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职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企业。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21条 职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22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除企业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职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企业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23条 企业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职工支付赔偿金。
第24条 职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造成损失的,职工应赔偿企业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5条 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职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职工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四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6条 企业实行8小时工作制,对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27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28条 其他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节工资支付与福利
第29条 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法定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30条 企业实行计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计时工资以劳动合同约定或单价协议书为准。
第31条 安排职工加班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32条 企业以现金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向职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职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3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本月工资于次月15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34条 非员工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不低于最低生活费标准支付工资;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第35条 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罚款的,可从职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不超过职工基本工资的20%,扣除后余额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36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企业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扣除依法赔偿给企业的费用;
(3)扣除职工违规违纪受到企业处罚的罚款;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37条 企业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逐步改善和提高职工各项福利待遇,改善职工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
工地管理制度6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凡2米以上的悬空、高处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勾。
3、高处作业时不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和可靠安全接地方能开动使用;机械设备在未切断电源,不准进行维修和移动,严禁无证开机。
5、无安全措施和指挥信号,不准进行起重吊装操作。
6、未经有关人员批准不准任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
7、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无证不得操作、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危险区域。
8、酒后不准上班操作。
9、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10、穿硬底鞋不准进行登高作业。
浙江恒力建设有限公司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进场及施工过程中,对全体工作人员的精神文明教育常抓不懈;树立职工“爱岗敬业,热爱集体,珍惜企业荣誉”的良好风尚。
2、各工点挂牌作业,全体人员配胸牌上岗,并统一着装。
3、在各主要工点、作业场所、交叉路口或有危险的地方立醒目的安全、服务性标识牌、警告牌。
4、各种主要规章制度张挂有序。
5、工地范围场地平整,材料堆放整齐、标识齐全。
6、有专门的`生活、施工垃圾堆放地点,并及时清理。
7、诚恳接受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指导和批评并积极改进。
8、服从当地政府及国家有关机关的管理,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
9、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促进施工生产施工临时道路、运输道路和施工现场,经常洒水整修,防止扬尘。
浙江恒力建设有限公司
消防保卫制度
1、进入现场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2、不准在施工现场地和宿舍内明火燃烧杂物和废纸等,现场明火作业时应有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3、不准在易爆品附近使用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等。
4、不准在宿舍、办公室内乱接电源,非专职电工不准乱接熔丝不准以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5、宿舍内照明不准使用60w以上灯泡,灯泡离地高度不低于2.4米,离开帐子等物品不少于50厘米。
6、食堂、浴室、炉灶的烧火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清理炉灶余灰、不准随便乱倒。
7、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宿舍。
8、不准将火种带进仓库和施工危险区域、木工间及木制品堆放场地。
9、不准在宿舍区、施工现场和公安局规定的禁区内燃放鞭炮和烟火。
10、电焊、气焊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执行动火证制度,不准在易燃易爆物附近电气焊。
浙江恒力建设有限公司
工地管理制度7
1、实行施工人员与车辆出入挂牌制度,维护施工现场的秩序及安全,对施工人员与车辆实施有效的管理,实现安全文明施工。
2、由分包单位负责人出具函件,提供施工人员名单、职务、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及照片(免冠一寸彩照)到项目管理部办理施工人员胸卡和车辆出入证,并明确各具体施工小组组长名单和联系电话,方便联络。
3、每次新进入的施工人员必须由其单位负责人出具函件,到项目管理部办理出入证。
4、施工人员与车辆的出入证失去有效性(如终止服务)后,不准使用;若继续持证进入施工现场,视为侵权行为。
5、如施工现场允许某些人员住宿,有关单位应将入住人员名单报给项目管理部,保安人员有权在每天晚上对施工单位宿舍进行检查,其他人等一律不得在施工现场居住逗留。
6、材料与设备进入之前,应将入场材料或设备明细清单复印件到项目管理部备案;材料与设备运到之时,保安人员必须首先通知项目管理部,核对无误之后引导车辆进入有关施工单位的库存区,交由该单位负责人签收,不得妨碍施工现场交通流畅。
7、为了防止材料或设备被盗窃外运,保证材料或设备的安全,从而保证整个项目的顺利施工,若有任何人员或施工单位未经项目管理部出具加盖公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出入证》,保安人员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向项目管理部报告。
8、施工人员个人携带手工具或设备器材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实行物品进入登记;携带物品离开时,保安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得放行。
9、对来访者,必须在道口先联系受访人,证实受访人同意后,来访者必须填写《进出场人员及来访人员登记表》才能准许进入;
10、对闲杂人员,一概不准进入;
11、对参观访问人士、新闻媒体记者,证实来者身份后,通知项目管理部,并按项目管理部指示执行;
12、对公、检、法、工商、税务等政府人员,因执行公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出示证件,证实来者身份后,才能准许进入,但必须立即报告项目管理部;
13、如有个别合理请求,凭书面约定办理;
14、对人员随行物品,在进入时有登记的,检查记录证实后放行,在进入时未登记的,检查《出入证》证实后放行。
15、保持良好交通秩序,避免出现堵塞现象;
16、做好车辆出入登记(货物材料进出场登记表)
17、对离开的所有车辆,必须检查车内或车上是否载有物品,车内或车上的物品没有在道口登记,或没有《物品放行条》的,一概不准放行。
18、在道口执行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19、个人出入施工现场不得携带建筑材料;建筑材料进入施工场地后,无论数量多少,一概不准放行,除非是由监理单位出具文件证明是不符合规格的材料,并经项目管理部出具的《出入证》,才能放行;
20、《出入证》经项目管理部与保安管理方约定使用办法后,由项目管理部开具,保安管理方收下《出入证》,定期交上项目管理部;
21、任何人员携行物品离开道口时,需提供《出入证》,供保安人员检查,未在填制的期限内或超出数量及品名不符的,不得放行;
22、在紧急情况下,经项目管理部或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同意,可放行,但必须做好记录;
23设立流动岗哨,实行全天24小时3班每班8小时巡逻制。做到至少每30分钟巡视一遍,并记录主要物品等的.安全情况;
24施工场地遇有紧急情况或其他保安需要,通过对讲机下达指令,巡逻人员必须在1至3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支援;
25、与属地派出所建立紧密联系;定期分析治安形势、特点以及防范的方法和技能。
26、发生偷盗、抢劫、交通事故、火灾等事件时,保安人员必须立即上报其主管人员,调集人员,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7、保安方主管必须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确保应急工作顺利进行,并向项目管理部报告;
28、偷盗案件发生时,保安人员必须控制现场并立即报警,协助警方调查破案;
29、对捣乱、破坏等突发事件,保安方必须特别提供应对方案以便执行。
30、保安人员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注重思想道德教育,防范监守自盗或与外人联手偷盗等违法活动;
31、主动与项目管理部、施工单位的联系,促进相互信任,共同掌握情况。
工地管理制度8
工地管理制度
一、工地所有管理人员要按时上班,按时下班,有事要请假。
二、管理人员要控制各班组所用的材料是否合格及材料浪费了没有,对使用浪费材料要进行罚款,(材料包括钢筋、砼、电料等等)。
三、做到文明施工,工完料清,人走场地清,材料及设备堆放整齐。
四、施工院内每天要有人打扫、洒水、保证清洁。
五、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去施工,如不按操作规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它人施工在进行处罚。
六、对安全方面要多讲,多检查,把安全事故控制在零。
七、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上安全帽,如发现一人不戴安全帽罚款叁拾元。
八、工地无加班时,把大灯关掉,照明灯要按时开关。
九、按照项目部下达进度计划,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工地管理制度9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加强建筑防尘防毒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的管理制度,结合本工程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毒规划,并纳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积极推行、采纳公司及有关部门的技术攻关成果,改进、完善不合理的工艺流程,积极采取无毒或低毒原料代替有毒或高毒原料;加强防毒教育,采取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
3、对生产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要加强维护,按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等现象。
4、对散发出的.有尘毒物质,加强通风并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如实行机械化、密闭化和自动控制化的隔离操作),减少与尘毒物质接触机会。
5、应按规定发给尘毒品作业岗位的操作人员专用防护用品和防毒器材。
6、检修盛装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检修制度和有关规定。
7、各种有毒有害的物质,必须做到定点保存、专人管理,切实做到防失盗、防流散、防挥发扩散等。
工地管理制度10
一、施工现场“十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不系安全带不得登高作业;
3、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4、施工过程中不准嬉笑打闹;
5、吊篮下不准站人;
6、高层平台接料口无安全措施不准接料;
7、酒后不准上班操作;
8、机械设备不经过检查不准开启;
9、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10、不准私自接拉电线
二、施工现场“六大纪律”
1、进入现场要穿戴整齐,带好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2、高空作业不准往下乱抛工具物件;
3、非机操工、电工不准随便动用机械、电器;
4、吊篮下面不准有人工作或行走;
5、各种机械设备必须有防护罩及接地或接零装备;
6、在现场工作不准嬉戏打闹;
三、安全处罚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100元,不系帽带罚50元。
2、工作时严禁穿高跟鞋、硬底鞋、裤头背心、赤膊赤脚,发现一次罚100元。
3、高空作业和规定工种作业,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带罚500元。系安全带必须扣在牢固稳定的位置,否则罚500元。
4、严禁酒后上班,如发现后立即责令停工,罚款1000元。
5、机械设备停滞或进行清理、保养时,操作人员必须将电源切断并锁好电箱,如果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每次罚款1000元,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操作人员负全部责任。
6、库房内乱接电器的,给予私接电器者罚款200元,由此造成事故均由其个人负责。
7、电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给予罚款200元,所拉电线发现裸露线的,罚款500元,由此引起事故的.,拉线电工负主要责任,罚款1000元以上。
8、发现对切割物不随时清除的,每次罚款作业人员500元,若引发火灾事故的,由作业人员赔偿事故的全部损失。
9、高空作业时,严禁开玩笑吵架,发现在高空作业中开玩笑的罚200元,打架的罚500元以上,严重者开除,造成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赔偿事故的全部损失。
10、楼上向下乱抛杂物者,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如果由此引起安全事故的,则要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11、如有人乘吊篮上下,给予罚款100元,吊篮操作人员罚200元。
12、施工现场和仓库不准抽烟,发现抽烟罚100元。
13、不按操作规程、不听领导指挥者、严重违章引发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以上,责任人自身受伤害的,按规定不视为工伤,不享受任何工伤待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每次罚责任人100元。
14.工地现场随地大小便者,罚款500元。
15.特种专业必须持证上岗,若无证上岗者罚款5000元。
16.动火前必须开动火证,若不开动火证动火者罚款1000元,动火时必须有专人看守,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否则罚款500元。
17.现场工作场地垃圾要及时清理,现场垃圾必须堆放在指定地点,做到人走场清,否则罚款500元。
18.如无工作证进入现场罚款100元,不穿工作服工作者罚款100元。
工地管理制度11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
2、施工现场不得使用锅炉、烧煤的茶炉、大灶等;现场食堂必须使用清洁燃料,设施符合环保要求。
3、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尽量库内存放。
4、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及清扫。
5、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装运,严禁凌空抛撒。施工现场应设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
6、工地上使用的`各类柴油、汽油机械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使用气体排放超标的机械。
7、施工车辆出入现场要严格清洗车轮,防止泥砂带出现场;运土方、渣土车辆必须封闭,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撒。
8、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工序的施工。
9、拆除旧有建筑时,应随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工地管理制度12
为了加强职业道德,增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良好发展,深入扎实地做好工地门前环境整洁,特规定如下:
一、工地生活区应有卫生包干平面图,落实卫生岗位责任制,做到定岗、定人,并配备勤杂人员,负责公共场所、厕所、宿舍卫生打扫,茶水供应等生活服务工作。
二、生活区大门外道路由门卫每天3次定时清扫,保护门前卫生整洁。大门外由专门清洁工生天3次清扫,确保工地外马路整洁卫生。
三、工地生产垃圾的设施,做到勤打扫、勤清运,保持场地文明整洁。
四、食堂由炊事员负责清扫工作,每天不少于三次,确保食堂清洁卫生。
五、办公室清扫由专门清洁工上班前清扫一次。
六、宿舍卫生实行室长负责制,由室长每天安排宿舍人员一天清扫二次。
七、生活区、宿舍道路由专人包干,并不间断清理,保证场区及道路清洁。
八、食堂及生活垃圾集中倒入'环卫'垃圾箱内,每天清运一次。
九、工地门头、围墙须按公司规定统一标识。
十、工地内排出的污水、废水须按地区要求排放。
十一、工地内须设沉淀池及冲洗设施,对轮胎有污泥的车辆须冲洗干净方可驶出工地。
十二、防止灰尘污染居民及行人,须用绿网全封闭沿马路靠近居民一侧区域。
十三、夜间施工须经区环保部门批准。对居民投诉问题应及时给予解决。
浙江ff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地管理制度13
安全为人生头等大事,人人必须高度重视。为了广大职工的家庭幸福,切实保障职工人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中涉及安全管理的各个条款均为硬性规定,所有职工必须遵照执行。
(一)施工现场“十不准”
1. 不带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 不系安全带不得登高作业;
3. 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4. 生产中不准嬉笑打闹;
5. 吊臂下不准站人;
6. 高层平台接料口无安全措施不准接料;
7. 井字架、吊篮不准载人;
8. 酒后不准上班操作;
9. 机械设备不经过检查不准开启;
10. 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二)施工现场“六大纪律”
1. 进入现场要穿戴整齐,带好防护用品、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2. 高空作业不准往下乱抛工具物件;
3. 非机操工、电工不准随便动用机械、电器;
4. 吊物下面不准有人工作或行走;
5. 各种机械设备必须有防护罩及接地或接零装置;
6. 在施工现场不准嬉戏、打闹。
工地管理制度14
1.劳动纪律
(1)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一律统一着装,佩戴工作卡,否则不能上岗工作。
(2)严禁迟到、早退、旷工,因事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3)室外作业的.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一律要戴安全帽。
(4)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通畅。
(5)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生火。
(6)严禁赤脚,穿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7)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8)严禁在电梯进口,管道井口及楼梯井口倒垃圾扔杂物。
(9)非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一律不准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2.保安制度
(1)保安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尽忠职守,以身作则,带证上岗。
(2)保安人员必须熟悉工地管理制度,密切注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乱纪章行为,并及时制止,向项目经理部汇报。
(3)保安人员必须全天轮流值班,施工现场的材料未经项目经理批准,绝不允许任何人拿手出工地。
(4)保安人员要经常查看现场,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情况,认真做好文明施工。
(5)当工人发生纠纷时,保安人员应立即调解制止
工地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为全力做好项目工地现场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工地现场秩序治安良好,项目工地财物不受损失、施工工期顺利进行及工地施工现场人、财、物的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项目保安人员的管理(若项目部保安外包,还须遵守双方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考核等工作。
三、工作目标
1、安全工作目标:杜绝重大治安案件、防范重大治安事故案件,保障人身、项目财产安全和工程项目工期的`顺利进行。
2、生产保卫目标:杜绝产生人为破坏,大型设备和设施在存放和安装直至交工期间不发生被盗事件。
3、治安保卫目标:杜绝发生盗窃和各项治安、消防案件事故的发生。
四、人员编制
根据工地需要按照岗位进行合理、有效、节约开支的原则进行人员编制,初步拟制:保安队长1名,岗位分为门岗,巡逻岗。项目每个出入口均设置保安,实行白班、夜班两班倒,每班12小时,工地大门白班2人。保安人数根据工程进度适当的增减配置;保安率属于安全部门管辖。
五、保安人员岗位职责
1、承担施工现场人员进出、物资进出,防火、防盗工作的职责。
2、贯彻执行公司保卫工作制度,防止盗窃事件发生职责。
(1)、在项目经理、安全员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公司有关人员、物资进出的管理规定,履行岗位职责、公司制度和监督检查职能,协助安全员按规定搞好现场防盗、防火、人员物资进出关,把工作落到实处。
3、行为安全管理职责
(1)、职业形象:保卫人员上班时应着装整洁,戴好安全帽、保安袖笼标识,佩戴对讲机,对进入现场的人员、车辆进行有礼有节的询问盘查。
(2)、日常岗位工作巡视:坚持每班不定时对岗位管理区域以及周边状况进行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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