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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签证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变更签证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1
1、目的:
确认合理的设计变更签证程序,从而控制设计变更、签证的费用。
2、范围:
适用于所有在建工程的设计变更及签证项目。
3、职责:
3.1.工程部是签证实施的见证部门。
3.1.1.项目主管确认签证及设计变更实施的情况及工程量。
3.1.2.部门经理负责签证的审批。
3.2.设计部是设计变更的见证部门。
3.2.1.项目主管对设计变更单进行确认及说明变更原因。
3.2.2.部门经理负责设计变更的审批。
3.3.预算部对设计变更及签证进行费用核算。
4、程序:
4.1.设计变更。
4.1.1.工程在施工过程,若发现施工图纸属于较大结构性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公司主管老总,并与设计单位联系研究决定,由设计单位出修改施工图或变更设计通知。
4.1.2.设计部审核设计变更,经主管人及部门经理签字盖章确认后,转发给工程部。
4.1.3.工程部主管人员每月5日前,整理汇总上月1日至30日(31日)发生的设计变更单,并在每张变更单上注明实施情况。汇总单经主办人及经理确认后,送预算部。
4.1.4.预算部确定核实设计变更费用后,作为工程结算价的一部分。
4.2.签证:
4.2.1.签证项目发生后,工程部主管人及时确认签证单。认真核实签证工程量及详细说明施工工艺及实施情况。
4.2.2.签证单需监理、工程主办人及部门经理三人共同签认,并加盖各自公章确认。
4.2.3.点工签认:
4.2.3.1.在工程签证中原则上不认点工形式出现。如有特殊原因需发生点工且数量较大时,必须由主办人员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4.2.3.2.点工原则上是以现定额站规定(每工22.80),故在税前进行结算。
4.2.3.3.若按定额站人工价规定进行施工有难度,经部门经理认可,以书面形式在签证单上写明原因、工作内容,由预算部、工程部及乙方三方人员共同谈定点工单价。
4.2.4.各种土方工程不得有土方签证单,该项目操作执行《关于建筑垃圾清运及土方工程的暂行管理方法》。
4.2.5.每月5日前,工程部主管人整理上月1日至30日(31日)发生的'签证单,汇总确认后送预算部。
4.2.6.预算部确定核实签证费用后,作为工程结算价的一部分。
4.3.备注:
4.3.1.设计变更、签证项目发生后,工程部主管人员须当日发生当日确认,事后补办的设计变更、签证预算部不予计算,事后补办设计变更、签证不予计算。
4.3.2.设计变更、签证单每月分别作汇总表,见附表一、二。
4.3.3.所有设计变更、签证单上有关价格、费用的确认时,需由预算部参与确定。
4.3.4.设计变更、签证单均一式五份,送预算部的设计变更、签证单必须为原件。
4.3.5.预算部在办理结算时有权复查签证、变更的内容,若发觉与定额不符时,不予结算。
4.3.6.若发生特殊情况难以结算的项目,则注明由审价单位作最终确定。
5、本工程文件应发放到下列人员:
设计部、预算部、工程部、配套部全体人员。
注:1、持有本文件者应严格按此文件要求执行。
2、若认为本文件有不合理之处应及时向本文件的审批人提出修改意见。
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2
为规范工程建设签证和设计变更工作,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合理控制施工进度,保障现场签证真实规范,制定本制度。
一、签证原则
工程建设应严格对照工程量清单按图施工,对图纸缺陷、清单缺项漏项和隐蔽工程,确须办理签证或进行设计变更的,应遵循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真实准确、程序到位的原则。
二、工程签证范围
1、用于工程建设非合同承包范围(清单范围)的项目,及应公司要求代建代办的零星工程费用。
2、非乙方原因的设计变更造成已施工工程的返工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等。
3、因重大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
4、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程项目。
三、工程签证内容
1、事件的由来,包括时间、地点和事件的简要情况。
2、计量、计价的依据及金额(参考价)。
3、证明签证事项的影像资料、测绘报告等图文资料。
4、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经办人签字、单位印章。
四、签证价款的计算方法
现场签证与设计变更的价款按以下原则计价:
1、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工程量清单中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招标清单中没有的增加项目,套定额计价计费后,按中标下浮系数下浮计算。
4、定额内没有项目,按市场价计算。市场价不另下浮。
五、签证程序
(一)一般程序
1、事前报告。经施工单位提出事项申请和工程预算,经甲方代表报分管项目副经理审核、投资经营部审核预算,公司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组织实施。
2、现场签证。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单位工程师、现场代表、预算人员共同到现场签证做好原始记录。
3、公司会审。公司每月5日召开一次工程签证会审会,对上月发生的工程签证单进行会审,确认签证事件及价款。
4、审计审核。对设计变更项目和清单外新增项目,经由施工单位提交预算、投资经营部审核后,送县审计局审核确认。
5、签订协议。对工程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造价增减较大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招标清单中暂估价材料、设备的价格确认,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
(二)特殊程序
对时间紧、任务重的紧急任务,经分管项目副经理提出、公司主要负责人同意,可先行组织实施、后补办签证手续。现场代表应督促施工单位在签证事件完成的3日内按一般程序办理签证手续。逾期不办。
六、工作要求
1、现场代表、预算人员和监理单位办理签证应及时、准确、真实。
2、现场签证一事一签,不得分解签证,严禁回忆签证。隐蔽工程施工时,现场代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如实做好记录和现场签证。
3、所有签证事项由施工单位据实做好影像资料的收集和提供,应有图文资料而没有的,不可办理签证。
4、现场代表应按工程项目建立现场签证台帐,并归档保存。
5、《工程签证单》一式5份,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代表、工程部、投资经营部各1份。
6、现场签证错误或弄虚作假,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3
第一条、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图纸会审,将施工图中存在的问题提前解决,尽量减少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如若不可避免,按如下规定执行。
第二条、工程设计变更的具体经办人为现场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的联系,并负责分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第三条、由于各种原因引起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费用较大增加,应注明增加部分费用的处理意见。
第四条、设计变更一般经现场专业工程师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出据符合规范的.变更通知单,由项目负责人发至相关单位,方可付诸实施。重大变更需报主管校领导阅批后进行。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能立即下发变更通知单,事后必须在七日内补办设计变更通知单。
第五条、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签证均需要通过工程例会讨论研究后,由项目负责人签据原始凭证,其余签证均属无效签证。费用超过一万元的签证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所发生的工程签证应及时处理,一般不超过七天。
第六条、所有工程的设计变更由项目负责人分发以下单位和人员:建设单位各专业现场施工管理负责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各专业的设计变更应加强相互联系,避免信息不通造成新的变更和费用增加。
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4
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图纸会审,将施工图上的问题提前解决,尽量减少施工中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如若不可避免,按如下规定执行:
一、工程设计变更的具体经办人为现场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与施工承包单位、设计单位、业主等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联系,并负责分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二、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有文字记载,禁止口头承诺。特殊情况下,如口头承诺,事后必须在7日内补办设计变更通知单。
三、由于各种原因引起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费用较大增加,应注明增加部分费用的处理意见。
四、设计变更一般经由项目管理组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出具合符规范的变更通知单由项目负责人发至相关单位,方可付诸实施。重大变更经报主管处领导阅批后进行。
五、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签证均需通报工程例会讨论研究后由项目负责人签具原始凭证,监理、审价及相关管理人员任何项目管理人员(包括处长在内)未经签证程序签署的签证均为无效签证。所发生的工程签证应及时处理,一般不得超过7天。
六、所有工程的设计变更由项目负责人分发到以下单位和人员: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价单位、主管处领导、处资料室、预决算员和各专业现场施工管理负责人。
七、各专业工种的设计变更应加强相互联系,避免信息不通造成新的变更和费用增加。
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确保当业主发出的变更签证及与项目有关的工作指示、意见通知,承建商能及时进行修改落实,反映到现场施工过程中。确保发生的各类变更和签证能得到识别及保持归档,且能及时反映到相应的文件、协议或合同、工程造价修改。理清设计变更签证流程,保证承建商能及时进行变更签证单结算和支付。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各承建商在工程项目建造和交付维修保养全过程。
三、术语和定义:
设计通知:指有设计单位或业主工程师直接发出的,对原设计图纸进行的修改或补充,包含承建商和监理单位提出的优化和变更(需经业主审核认可后),以设计变更单的形式发出,需经设计代表、业主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三方签字有效。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指令:是指业主工程师发出的新增加工程内容或其他涉及到费用变更的指令。
工程联系单:是指业主工程师发出的对工程现场项目质量、进度等方面的要求,不涉及到费用的变更。
四、原则:
书面原则:现场所有的变更和修改,均必须有业主书面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指令,如遇特殊、紧急事项业主工程师可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口头指令承建商施工,但必须在3日内补发书面指令给承建商。没有书面指令,承建商不得申报变更签证和费用。
一单一算原则:一个设计变更或工程指令单对应一份工程签证单,一份工程量计算书,且对应工程合同中相适应的相关条款。
时效性、多级审核原则:《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指令》、《设计变更单》下发至承包商,承包商完成变更任务后在7天内需通知业主代表和监理现场确认(以自监理和业主方工地代表确认完工情况的日期开始计算)并在15个自然日内编写签证结算书一式四份并后付相应变更依据(变更依据为设计通知、工程指令单复印件)报监理单位审核,签证结算书应经承包商项目经理等有关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监理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经主管工程师、总监审核确认并加公章后交代建公司审核后报发包人项目部核定。
月结原则:每月25日施工单位提交截止本月已审核完成的审批单,连同工程月进度款一起申报。如当月没有申报,可在下月工程进度款中申报,再次超过此时效,变更签证单不予认可。变更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文件(含业主下发的设计变更单或工程指令单、审核完成的签证单、审核完成后签证单的预算书),份数同工程进度款申报表一致,并加盖公章。
独立准确原则:在承建商提交的工程签证单的审批意见,要求监理工程师签署独立、准确意见,有独立计算式,严禁签署情况属实、属实、请甲方审批等模糊意见。
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必须使用代建公司规定和下发的标准表格。
流程:
承建商提出工程变更--监理审核其经济、技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提出审查意见,并报代建公司审核--代建公司审核通过后要求承包商填写《项目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报价单》,经发包人现场专业工程师、成本专务审核、承发包双方确认价格后由发包人发《设计变更单》或《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指令》交由承包商实施--承建商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及施工完成时报请监理或业主工程师现场验收和核查工程量--监理工程师、总监、发包人专业工程师、审价单位工程师、发包人代表填写《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指令》的执行情况--承包商编制签证结算书交监理单位、发包人项目部审核--承建商每月汇总审核完成的签证结算书与工程进度款一起申报
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6
一、目的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企业生产的产品属危险化学品时,应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 16483-2000)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5258-1999)的规定,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得采购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应随危险化学品给于购买方。
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管理的内容
1、向供货方索取并向用户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简称sds)。保证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2、建立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档案。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有新的危害特性公告以及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资料时,及时予以调整和传递给用户。
3、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的规定,掌握商品的危险性,制定购销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培训作业人员。
4、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提供的商品的危险性安排适合的储存仓库和储存方式。
5、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研究确定商品养护措施。
6、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安排适合的运输。
7、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制定消防措施。
8、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制定安全防护措施。
9、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制定急救措施。
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7
为了指导、规范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各部门、施工队要遵照执行;
1.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图纸有误,造成工程已经施工、材料已下料或购买造成损失的,将由工程部根据现场具体情况,书面上报管理公司,办理签证工作。施工队必须及时将相关详细资料、数据报到项目部,时间不超过2天。
2.管理公司人员,临时使用我公司现场工人,超出我工作范围以外的其它工作时,经办人要提前与管理公司人员商讨,如何办理手续及用工工时的数量,并及时完善签字手续。
3.现场管理人员需协调一个施工队的工人到另一施工队施工时,在得到双方同意后,现场工程师需及时向使用他队工人的施工队办理签证手续,手续上要注明使用人数和工时。使用方的`施工队长要签字认可由项目部代扣使用费用,提供方可向项目部直接结算。
4.为了工作需要,现场需要派工、增加工时,需提前获得现场主管的同意,在500元以上的人工费派工时,还需征得项目经理的同意后方可派工、增加工时。
5.严禁现场出现乱签证的现象,一经发现,除签证单无效外,还要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与签证单同额度的罚款。
6.现场发生签证单时,相关数字要大小写合并使用,签证单要一式两份,施工队一份,项目部留一份计量时核对。
7.每月施工队计量时,现场工程师将两份签证单核对无误后,一份交工程部存档,另一份交合约部。签证单要明确工作内容、时间、工作完成情况、区域/部位、编号,每个施工队的签证单编号前加不同的大写的英文字母区分(管道队用A、电控楼施工队用B、废水池施工队用C、电气施工队用D)。
8.现场工程师只可对施工队用工工时的签证,对施工队增加工程量的签证由项目工程部负责办理。
9.现场发生签证时,要在需签证的工作内容结束后,两天内办理完成签证手续,不得拖延时间。
10.现场工程师、工程部、现场经理、总工、项目经理同时签字后签证单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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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逐步规范作业面标准作业,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带班长班前要督促班组员工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将本班组人员安全带到作业现场。
2、带班长在进入工作面作业前必须严格按照准入签证单上列的项目进行逐一排查。
3、将排查情况填写在检查结果栏内,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亲自督促,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将整改落实情况详细填入签证单内。
4、带班长在认真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达到整改后,才准许作业人员进入作业面作业。
5、带班长班中对所管现场作业面至少进行2次全面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和整改结果,填入签证单班中检查栏内。
6、安全员对当班所有作业面至少进行2次巡回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带班长整改,并填写检查记录。若遇到有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事故隐患,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并安全撤离人员。
7、测风工对当班所有作业面的风速及空气质量进行两次巡回监测,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带班长整改,并填写检测记录。若发现风速不达或co浓度超标,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并安全撤离人员。对各水平主巷测风站的风速、风质进行监测,并将测量结果填到测风牌上进行公示。
8、值班主任班中对所管范围内的'生产场所照明、排险、安全防护、通风、排水、标志、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对当班所有生产作业面不少于1次巡回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并填写检查记录。
9、带班经理班中要对当班所有作业面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责令整改处理,并填写检查记录。必须了解当班的安全生产作业情况,对独头作业面、最危险的作业面、最远的作业面作为重点进行检查。
10、当班完成作业后,带班长必须将本班人员安全带出作业区域,并一起升井。组织班后会,总结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向接班人员交待作业面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11、带班长下班后将签证单交车间保管存档,以备检查。
12、填写签证单必须本人规范填写,字迹清晰,不准代签,发现有代签现象对带班长进行责任追究。
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9
为严格控制工程签证,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经济签证实行四级(监理、工程部、总工程师、总经理)签认制。
二、工程签证指:施工合同中没有预见到的工作内容,或无法根据图纸进行计量的施工工程量,或必须通过现场测量计量的施工工程量,或临时发生的应向施工单位付款的人工、机械工作量,如,需现场测量确定的土方工程量、变更工程量、零星修补拆除工程量、图纸规定由现场确定的工程量等。
三、工程经济签证依据:
1、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
2、工程部的书面通知书;
3、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
4、经分管副总经理确认的会议纪要;
5、监理单位拟定、工程部确认的现场书面指令;
6、经监理单位审查、工程部审批的施工单位签证项目施工报告。
四、施工单位在办理签证前,应通知工程部专业管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签证内容应由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人员共同参加,现场查实。
五、签证工程量须经三方共同测量计量,并现场签字确认测量成果。
六、施工单位在工程签证内容确认工作完成7日内,将经济签证单按规定格式报送监理单位,一式四份。工程签证报送时应附有签证依据文件(见第三条)。签证附件还应包括计算书、收放记录、测量图纸等资料。
七、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工程签证之日起7日内按监理工作流程完成审核工作,有关责任人签署审核意见,并按单位工程归类编号,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造价监理工程师、现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工程经济签证资料报工程部复核。
八、工程部在接到经监理单位审核的工程签证后的7日内,就签证所涉及的计价依据、合同关系、扣款关系、结算关系等内容以及费用支出的'合理性签署意见后报总工程师及总经理签认。
九、生效后的工程签证返还施工单位一份,监理单位一份,工程部一份。工程部设专人进行工程签证的签收、登记、发放、存档。
十、工程经济签证的时效性规定:施工单位应按第六条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签证;监理单位在14日内完成签证审核工作,工程部和总工程师及总经理在7日内完成签证审核工作并完成签证的93存档及发放。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签证,监理单位有权按照其单方面意见认定签证工程量或拒绝认定有关工程量。
十一、公司总经理有权对不符合事实的虚假签证和责任单位进行经济处罚,直至建议终止合同。变更签证流程由提出单位说明变更理由,技术员确认现场情况,由主管确认工程量,交工程部经理确定工程价后报监理审核,上报总工审核,交内勤主管盖章存档,签证单一式五份,相关领导留存,重大变更上报公司领导。
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10
为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一、职责分工
1、公司授权派驻工地工程师(简称甲方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
2、工程施工方(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下达的指令或需由乙方签证的文件的签证。
3、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施工场所签证的测量及核实。
二、签证工作内容
1、基础开挖超出设计要求时,必须进行签证确认。
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以外的工程内容。
4、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以确认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认的。
6、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
三、现场签证参加人员
甲方代表、甲方预算员、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
四、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
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财务部、监理单位、乙方各留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之内四方签字盖章完毕,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在工程签证中原则上不得以点工形式出现。如有特殊原因需发生点工且数量较大时,必须由主办人员所在的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五、现场签证程序
1、乙方提出签证申请甲方、监理单位同意进行签证甲方代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量测量、签字确认。
2、乙方填写现场签证单(现场签证单必须使用国家统一标准规范表格)各单位必须签字盖章并留存乙方对签证单做一份完整预算作为结算依据。
六、签证的效力
1、乙方应予提报签证的文件,但未经甲方签证的,均属无效。已实施未经签证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对甲方的指令确有异议(拒签),在甲方坚持要求执行时,乙方应予以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拒不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则由乙方承担。
2、凡签证责任人未按法律、法规、现行有效标准及合同约定时间内对对方提出的文件予以签证或签复的,应视为要求已被确认,由此产生的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3、本办法为甲乙双方在合作中的经济或法律责任界定的依据,包括返工、返修、停工损失、延误的工期及其他经济损失。
七、例外处置
1、必要时,甲方可发出口头指令,施工方对甲方的口头指令应予以执行。但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文件,甲方必须签证确认。
2、在特殊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下达指令的要求,并将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48小时内不予下达或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及顺延的工期,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
八、附则
本办法自行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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