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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03 09:18:21 制度 我要投稿

工厂管理制度(合集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厂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厂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工厂管理制度1

  1.0目的

  为规范公司安全教育,使安全培训管理更加制度化、系统化、特制订本制度。

  2.0应用范围

  本制度从生效之日起,适用于广州市花都威的电子厂全体员工。

  3.0责任

  3.1行政部协助安全组执行本制度。

  3.2安全组及相关部门负责执行本制度。

  4.0内容

  4.1三级安全教育:

  根据国家于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成绩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故本公司新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4.1.1第一级(厂级)安全教育

  a.由安全组负责,采用公司自行编写的.教材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b.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公司生产特点、目前安全生产的形势、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防火防爆知识、机械伤害的基本知识以及机械伤害、触电事故、高空跌落事故的初步基本的急救措施、典型工伤事故案例分析和经验教训。

  4.1.2第二级(部门级)安全教育

  a.由所在部门负责,安全教育要有提纲,有教材。

  b.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部门的生产特点,工艺流程,机械设备的状态和特点,工伤事故的预防措施,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常用劳保用品,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等。

  4.1.3第三级(班组)安全教育

  a.由所在班组负责。

  b.教育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生产特点,操作方法,安全装置,工具器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本岗位曾发生的事故及教训,劳动纪律等。

  4.1.4作业流程

  a.应试人员经过面试合格后,称新入厂员工。

  b.凭人事行政部报到单,由安管部统一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并办理三级安全教育卡。

  c.凭三级安全教育卡到部门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

  d.合格后,由部门负责将三级安全教育卡交回安全组保管备案。

  4.2经常性安全教育

  4.2.1每年对员工进行一次或多次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培训。

  4.2.2每年教育累计时间:主管级以上(含正副主管)不少于八小时;主管级以下管理人员级作业员工不少于十二小时。

  4.2.3日常安全教育由各部门提出申请或安全组提出计划,行政部统一安排,安全组负责授课,部门协助。

  4.2.4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应准备好专门的教材。

工厂管理制度2

  为加强成本核算,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物资和成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加速资金周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日常管理

  1、仓库保管员务必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务必根据实际状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卡片;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务必互相统一,相互一致。合格品、逾期品、失效品、料废、退回电机、返修电机应分别建账反映。

  2、务必严格按mis系统和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务必及时逐笔录入mis系统,做到日清日结,确保mis系统中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及时登记手工明细账并与mis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

  3、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务必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铸件仓管员务必定期对每种铸件材料的单重进行核对并记录,如有变动及时向事业部、财务部反映,以便及时调整。

  4、各事业部、分厂务必根椐生产计划及仓库库存状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并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有条件单位逐步实行零库存;仓库保管员务必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各事业部领导及财务人员,各事业部对本单位的各类不良存货每月务必提来源理意见,责成相关部门及时加以处理。

  二、入库管理

  1、物料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务必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如属回用物资应凭回用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2、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务必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务必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工厂管理制度。

  3、一切原材料的购入都务必用增植税专用发票方可入库报销,无税票的,其材料价格务必下浮到能补足扣税额为止。同时要注意审查发票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4、入库材料在未收到相应发票前,仓管员务必建立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账,并根据检验单等有效单据及时填开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在当月票到的可不开),在收到发票后,冲销原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并开具材料票到收料单,月底将货到票未到材料清单上报财务。

  5、收料单的填开务必正确完整,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如属票到抵冲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间,铸件收料单上还应注明单重和总重。收料单上务必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每批材料入库合计金额务必与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一致。

  6、因质量等原因而发生的退回电机,务必由技术部相关人员填写退回电机处理单,办妥手续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三、出库管理

  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出库时务必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到限额领料,车间领用的物料务必由车间主任(或其指定人员)统一领取,领料人员凭车间主任或计划员开具的流程单或相关凭证向仓库领料,行政各部门只有经主管领导批字后方可领取,领料员和仓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仓管员应开具领料单,经领料人签字,登记入卡、入帐。

  2、成品电机发出务必由各销售部开具销售发货单据,仓库管理人员凭盖有财务发货印章和销售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发货单仓库联发货,并登记卡片。

  四、报表及其他管理

  1、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持续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2、务必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收付存报表、材料耗用汇总表、三个月以上积压物资报表、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表每月27日前上报财务及相关部门,并确保其正确无误。

  3、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务必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4、各事业部因客户需要,要求在外设立仓库的,务必报经股份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作为库存转移,并报财务部备案,其仓库管理纳入纳入所在事业部仑库管理;外设仓库务必由专人负责登记库存商品收发存台账,并将当月增减变动及月末结存状况编成报表,定期进行盘点清查,每月将各类报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查关事业部及财务人员。

  5、仓库现场管理工作务必严格按照6s要求、iso9000标准及各事业部分厂的具体规定执行。

工厂管理制度3

  1、目的与使用范围

  为了消除各类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确保作业安全,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本制度规定了作业前的风险评估,施工前的准备、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措施以及安全作业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类施工作业的监督管理。

  2、职责范围安全环保部、设备科负责制定本制度,负责各自范围的监督管理。

  各车间、班组具体组织贯彻落实制度要求。

  3、施工前的准备根据作业项目要求,应制定施工作业方案,落实作业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项目作业负责人应按方案要求,组织人员到施工现场,交待清楚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安全措施。

  进行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电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作业,如需登高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容器、受限区域、用电作业等,应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票证,未经审批前不得进行作业。

  项目负责人应对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负全面责任,并制定专人负责施工作业期间的作业安全。

  施工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会同设备、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确认无误后,方可批准作业。

  在进行设备内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申请办理安全作业审批手续,由安全环保部根据规定审批签发各类作业证,施工单位各类措施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票证上签字后,方可施工作业。

  在进行抽堵育板、设备检维修、吊装、动土及电气检修和临时用电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提前申请办理以上作业审批手续,由设备动力部门审批签发各类安全作业票证,施工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票证上签字后方可施工作业。

  4、安全要求和措施

  对施工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后进行作业。

  作业中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行,并合理放置。

  应对作业现场的爬梯、围栏、平台、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对使用的盲板应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对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和冲洗装置。

  对作业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

  应将作业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应检查、清理作业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需夜间施工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5、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参加施工作业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施工作业的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电气设备施工作业应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作业时,项目负责人应与当班班长联系。

  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时,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工作,迅速撤离作业场所。

  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知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严禁涂改、转借各类安全作业票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对各类票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特种作业必须由具备安全作业资格的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6、现场作业结束后的检查内容

  现场作业负责人应会同有关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检修人员检查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现场作业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对影响作业需要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是否恢复正常。

  现场作业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施工作业单位应会同各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对设备进行单位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工厂管理制度4

  一、车间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办事公道,作风正派,说话和气,待人礼貌。

  二、因事到小组办事,不得在生产区域闲逛,不得聊天,不给职工散布消极的东西。

  三、每周召开一次车间治理人员,班组长参加的车间生产会议:检查生产进度、质量情况,调度是否得当,有无窝工现象(工序衔接是否合理)。发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措施。

  四、每月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分析人员思想、设备、技术状况以及原辅材料等诸因素,找出影响质量的重要原因,及时提出办法和措施。

  五、坚持每月对原辅材料使用情况的检查,分析超定额造成浪费的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总结节约原辅材料的经验,表彰好人好事。

  六、坚持安全文明生产,做到每月定期检查两次,内容:(1)设备安全与卫生情况,(2)电器是否正常运转。(3)产品是否堆放整洁。(4)环境是否清洁卫生。

  七、搞好原始记录和日报工作,准确及时地综合反映车间每日完成任务的进度,按时报送职能科室。搞好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并利用资料分析生产活动的各种情况、指导生产,为总结提高打下良好基础提供可靠资料。做好"五帐一卡"的完善和归档工作("五帐":产量、质量、考勤、用料、安全生产帐;"一卡"工具治理卡)。支持班组统计员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协助他们妥善保管小组的各种原始记录,以备存查。

  车间会议学习制度

  一、全车间职工每周必须按所布置的学习时间、学习内容,认真参加政治、生产、技术的`学习,学习中做到思想集中,刻苦学习,讨论时积极发言。

  二、学习按时参加,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有事做到先请假。作好学习考勤记录和学习记录,把它作为奖金考核的一项内容。

  三、车间召开小组长会(或组织学习),事先半小时通知各小组长,主持会议人要先做开好会的一切预备工作。到会者不得无假不到,迟到五分钟以上者,罚款贰角,主持会议者迟到罚款伍角。

  车间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

  为加强劳动纪律,保持正常劳动生产秩序,按工人参加治理与专业治理相结合执行考勤制度,车间统计员负责全车间考勤工作,各班组长或考勤员坚持严格考核。职工自觉遵守、协助治理。

  一、考勤员应以负责精神天天准确考勤,以上班铃声响后为准,考勤不在时,一律按缺勤处理,下班也以打铃为准。(中午不准提前就餐,违者按早退处理,治理人员加重处罚)。作好记载,按月将考勤表送车间审核,并交车间统计员作计算工资和出勤率的依据。

  二、迟到、早退、中途离岗的累计时间超过半小时者,按旷工处理,旷工除不发工资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三、生产、工作时间不准看小说、睡觉、打牌、下棋、洗衣服、织毛线、擦自行车等,有以上行为者按旷工半天处理。上班时间打架斗殴、吵架哭闹不工作者,不计出勤,所造成的工时或其他损丢由闹人负责。班前或上班时间不得饮酒,凡酒后不许上班,作旷工处理。

  四、职工不服从调度指挥而不上班、不工作者,作旷工处理,除停发工资外,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理。

  五、职工有违犯劳动纪律、赌博、私拿产品、有意损坏产品和公物者,除给予经济罚款处,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理,如有被公安机关拘留审查期间停发工资。

  六、因斗殴负伤、休息期间,停发工资,负伤者的工效和医疗费用由责任者负担,因家庭纠纷而引起的病伤假,按事假处理。

  七、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窜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消极怠工,不揽私活,不做私活。

  八、遵守操作规程,注重安全生产,爱护工具设备,节约原辅材料,提高技术业务能力,努力实现优质高产、低消耗。

  车间文明生产制度

  一、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本厂,热爱本职工作。

  二、遵纪守法,维护正常生产秩序,不赌博,不打架斗殴,不损公肥私,不私拿产品。

  不喝酒上班。果断抵制精神污染,坚持为"四化"学政治、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开展健康的文体活动。

  三、在工作、生产场所不大声喧哗、吵闹、说话和气,待人坚持使用礼貌语言,不说脏话,更不得骂人。

  四、坚持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上班,严禁赤脚、赤膊、只穿内裤、披头散发、穿高跟鞋、拖鞋(需要穿工作拖鞋的必须穿者除外)以及拖拉着鞋等上班。严禁站在拖纸车上蹓空车。保护安全生产,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五、严禁在有毒气体、尘毒危害的班组、外吃东西,严禁带与生产无关的器具、化学药品进入车间。

  六、不准带客人(参观学习者除外)、小孩进入车间和在车间里会客;车间和办公室内不准停放自行车、轻骑车,更不准上班时间擦车、打毛线、做私活,违者所误工时,按旷工处理。

  七、搞好生产、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坚持日小扫周大扫制度。做到机器设备整洁、无油污;门窗清洁、玻璃明亮;白料、产品、工具柜堆放整洁;地面无废纸、棉纱团、油污、油墨水迹、烟头和脏物。责任清洁区干净卫生,阴沟畅通,阳沟无脏水、污物。

  八、保持车间主要通道畅通,通道一米五以内禁止堆放产品、纸墩和拖纸车;白纸和产品堆放高度不得超过一米五。

  九、严禁在生产岗位上、机器上、车间通道上游动吸烟,吸烟应到指定的吸烟点吸烟,车间办公室吸烟应备烟尘缸,防止火灾和破坏清洁卫生。违者按规定罚款,车间干部加倍罚款。

  十、考核办法;

  1.车间文明生产卫生检查,由车间工会组织检查评选公布。

  2.每月总结评选几次,按月检查情况累计得分高低取得前三名获"文明机台、班组"和单项奖(具备方案另定),对文明生产搞得差的班组或机台扣发月奖5。

  对私拿产品的处理方法

  为了加强车间治理,除了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外,还必须在纪律上、经济上赏罚严明。对私拿产品,半成品、原辅材料的人,按如下办法处理。

  一、凡私拿产品、半成品、原辅材料完全由个人负责。

  二、凡生产岗位上的同志,私给他人产品原辅材料的,其责任由私给产品人负责。

  三、凡私拿产品、半成品和原辅材料者,作如下处理。

  1.按产品商品价格2-5倍罚款,写出书面检查并张榜批评。

  2.取消当月一切奖金。

  3.重犯者除罚款加倍外,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理。

  4.对勇于揭发私拿产品者,经调查属实,根据功劳大小发给1-50元奖金。并保护揭发人。

  5.对串通骗取奖金,经查出后,加倍扣回所得奖金,(干部严加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行政处理。

工厂管理制度5

  1.总则

  为实现公司“最低成本”的管理理念,合理利用能源,降低能源消耗,节约成本,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各种能源消耗控制。

  公司节能考核种类:

  2.1电力(生产用电,办公用电,施工用电)

  2.2冷/热、循环水(生产用水,生活用水)

  2.3蒸汽(生产用汽,取暖用汽)

  2.4压缩空气

  2.5煤气

  2.6生产过程中的跑料、冒料

  3.节能检查的目标

  无泄漏、无长明灯、无人空调、电扇 、无空载设备、长流水、无跑料、冒料。

  4.机构及职责

  4.1技术部为公司能源管理考核执行部门。

  4.2负责组织对公司能源利用状况(水、电、汽、气)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4.3各单位职责

  4.3.1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节能管理第一责任人。各单位下设节能员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能源使用状况。对能源浪费及违反能源管理制度的现象及时进行纠正整改处理。

  4.3.2各单位根据本办法,并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能源管理技术措施”,上报技术部备案。

  4.3.3各单位节能员负责本单位能源消耗统计,并按旬度对本单位色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分析,对超常情况要拿出详细整改处理方案。

  5.节能管理要求

  5.1各单位在制定“能源管理技术措施”时应结合实际认真编写,便于操作。

  5.2 加强岗位操作,杜绝跑冒滴漏。

  5.3加强节能培训,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

  5.4各单位建立系统详尽的激励机制,通过组织节能活动、节能意识培训和能源绩效考核等形式,纠正员工不规范的操作行为,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将节能工作落实到生产管理和日常操作中。

  5.5提高员工意识在能源控制中的意义:

  空调( 制热/ 制冷, 通风)

  照明(公共设施办公室及车间,电力照明的管理应由责任单位安排责任到人。杜绝长明灯。)

  合理用水(热水/ 冷水/循环水)

  合理使用公用工程(除盐水,低温水,压缩空气,蒸汽等)

  坚持按工艺指导操作,消除流程中的`跑料、冒料现象。

  5.5各单位节能员应不定时对跑、冒、滴、漏现象进行检查,并拿出处罚整改防范措施。

  5.6开展节约能源合理化建议活动。

  6.节能检查的要求

  6.1合理用电:

  6.1.1 电力是生产的主要能源,各单位要做到合理用电、节约用电。

  6.1.2凡使用电炉的地方要经安环部同意,否则一律没收。

  6.1.3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拉电闸,做到“四不点”即光线好不点,大灯泡不点,无人灯不点,长明灯不点。

  6.1.4禁止无故空开设备。

  6.1.4厂区照明按国家照明标准,尽量采用新光源。办公室单灯照明60w以下,车间严禁使用500w以上的白炽灯泡。

  6.1.5电气值班员要控制用电负荷,在允许范围内使用,遇有超负荷情况有权采取措施,保证变压器安全,并及时向总调报告。

  6.1.6施工单位用电要申报机动部,加装电度表。

  6.1.7不得未经电气车间许可,私拉电源使用。

  6.2合理用水

  6.2.1对施工用水要装水表考核,发现浪费行为立即制止。

  6.2.2车间要勤查漏水地点,杜绝长流水现象。

  6.2.3防止机封水等循环用水漏水,禁止非生产用水进流程。

  6.2.4未经总调许可,不得在生产管道、消防水管道上私自开口接管。

  6.2.5禁止向地面、路面及非生产区域地坪上直接排水。

  6.3合理用蒸汽

  6.3.1杜绝漏气现象。

  6.3.2施工单位未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用气。

  6.3.3未经总调许可不得私自用气。

  6.3.4蒸汽的疏放水不得直接排入地面。

  6.4合理使用压缩空气

  6.4.1无漏风现象。

  6.4.2未经许可不得私用风。

  6.4.3压缩空气气包排水,不得直接排入地面。

  6.4.4仪表风不得用于非仪表专业。

  6.4.5用气须向总调申请,同时上报将用气时间及用气量。

  6.5合理使用煤气

  煤气要按要求进行疏水,疏水不得排入地面。

  6.6杜绝流程中的跑料冒料现象

  7.奖励与处罚

  7.1技术部和相关部门实行月检查对综合能耗节约的单位以及工作突出的个人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在200元-500元。

  7.2对在节能方面开展小改小革合理化建议取得成效的个人,公司按合理化建议规定给予奖励。

  7.3节能检查的处罚按节能检查扣发暂行规定执行。

  8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9本办法解释权归技术部。

工厂管理制度6

  第一条生产纪律

  1、遵守公司考勤制度。

  2、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工艺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车间内严禁吸烟,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药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轻拿轻放,避免表面划伤。

  4、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4、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5、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6、原材料、作业工具、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第五条设备管理与维修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

  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工厂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XXXXXXXXXXXX厂(以下简称本厂)组织规程第十八条的规定制定,以达高度运用人力,提高经营绩效之目的。

  第二条凡本厂员工人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据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任用

  第一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二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助理——由董事会任免。

  (二)部长、副部长、主任、副主任——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三)组长、副组长——由主管部长(主任)任免或主管部长(主任)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董事会核备。

  (四)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四条新进人员之任用,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应呈报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应层呈董事长批准。

  第五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三)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消者;

  (四)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

  (五)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六)未满十六周岁者。

  第六条新进人员除另有规定外,自到职日起三个月为试用期,必要时可视其试用期间成绩表现之优劣予以缩短或延长之。

  第七条试用人员成绩表现优良者,由其直属单位主管填报试用人员任免签报单呈报总经理(董事长)核准正式任用。

  第八条试用人员成绩表现欠佳者,应由其直属主管权宜延长试用或停止试用,并填报试用人员任免签报单层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备。

  第九条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在人事管理部门(本厂人事管理部门为企业管理办公室)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妥本厂新进职员履历表;

  (二)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三)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2张。

  第十条本厂员工之服务年资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服务

  第一条本厂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办理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

  第二条本厂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本厂一切规章及公告。

  (二)尊重工厂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厂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厂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厂名义。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四)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稽延。

  (五)爱护工厂财物,不浪费,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六)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出勤管理应依员工出勤管理制度之规定办理。员工出勤管理制度另订。

  (九)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依加班管理制度办理。加班管理制度另订。

  第四章待遇

  第一条本厂员工之待遇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章各条办理。

  第二条本厂员工工资按工作性质分为: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第三条本厂员工工资标准规定见下表。

  第四条工资结算办法

  (一)计时工资结算办法

  (二)计件工资结算办法

  第五条前条工资标准所列特殊岗位、职务、工龄津贴无等级之分。

  第六条本厂员工工资的结算及发放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员工的工资为月结算。结算时间为每月XX日。

  (二)员工工资每月XX日发放。

  第六条本厂员工年终奖金之发给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服务满三个月者,依工作质量经董事会评核后计发奖金。

  (二)服务未满三个月者,不发给年终奖金。

  (三)服务年资之计算以截至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准。

  第七条初任人员之薪给自到职日起,按日计算。

  第八条升薪或减薪员工之薪给自人事令生效日起,按日计算。

  第五章调迁与差假

  第一节调迁

  第一条本厂基于业务上之需要,可随时调迁员工之职务或服务地点,员工不得借故推诿。

  第二条调任人员应依限办理交代并报到完毕,如主管人员逾限五日,其他人员逾限三日,即视同自动辞职。

  第三条调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前离职时,其所遗职务由其主管或其主管指定之其他人员代理。

  第四条调任人员之薪给自到新职日起,按日计算。

  第二节出差

  第一条本厂员工出差按员工出差管理制度执行。员工出差管理制度另定。

  第三节给假

  第一条下列日期为例假日: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第二条前条所列假日休息天数应视具体生产情况而定,但其间之工作应按加班管理制度之规定办理。

  第三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月不得超过5天,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逾期未痊愈,即予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七天。

  (四)丧假——父母、配偶或子女丧之时,可请丧假八天;祖父母、外祖母、配偶之父母、兄弟姊妹丧亡时,可请丧假六天。

  (五)产假——女性员工分娩,可请产假九十天。怀孕三个月至七个月而流产者,可请假四星期;七个月以上流产者,可请假六星期;未满三个月流产者,可请假一星期。

  注:产假系指已婚女性员工,未婚女性员工分娩或流产按病假规定办理。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培训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集会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七)公伤假——因公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四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工厂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三个月。

  第五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除事假不发薪水外,其余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发给基本工资的60%。

  (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三)公伤假工资照发,且其治疗费用凭治疗单据全额报销。

  第六条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报,并送企业管理办公室登记后,始为准假。凡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未经批准续假而缺勤者,除因临时大病或重大事故经证明属实,并于事后三天内依规定呈核外,应以旷职论处。

  第七条员工请假应依下列规定呈请批准:

  (一)副总经理、助理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总经理核准,超过三天层呈董事长核准。

  (二)(副)部长、(副)主任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所属副总经理(助理)核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者(含七天)层呈总经理核准,超过七天者,层呈董事长核准。

  (三)其余人员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所属部长(主任)核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含七天)层呈所属副总经理(助理)核准;超过七天者,层呈总经理核准。

  第八条员工请假不论假别均应书明理由,病假超过三天者(含三天),应检附医师证明文件。惟外伤可显示者可酌情免附。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一节考核

  第一条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员工,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之责任。每月一次,应按《XXXXXXXXXXXX厂员工考核实施细则》(另定)将各项人员之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分为A、B、C、D、E五等,凡列A等及E等者,均应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及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二条年度工作考核应于员工到职届满三个月后之当年年底办理。由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评核等级分为A、B、C、D、E五等,A等或E等的考核,均应详细列述具体事实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三天以上者,不得考列B等以上。

  第三条凡年度考核列A等者,经总经理报请董事会核准后发给特别年终奖金(数额由董事会商定,但不应少于当年最高月薪的两倍),列B等者发给当年最高月薪的'两倍之年终奖金,列C等者发给当年最高月薪的一倍之年终奖金、列D等者不发给年终奖金、列E等者予以辞退。

  第四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助理之考核由董事长评核。组长及以上人员的考核,由其直属主管层转总经理核定,其余人员均由各部门层转部长(主任)核定。

  第二节奖惩

  第一条员工之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及奖金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2、其他有利于本厂或公众利益之行为,且有事证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记功:

  1、。细心维护工厂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着成效者。

  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对工厂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之方法作重大改革之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后成效显着者。

  4、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工厂利益之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工厂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6、一年内曾记功二次以上者。

  7、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足资为证者。

  8、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工厂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

  以上奖金之数额,各视实际贡献之价值决定。

  第二条员工之惩诫,分为警告、记过及免职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未经准许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2、擅用他人经管之工具及设备者。

  3、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之物品者。

  4、涂写墙壁、设备有碍观瞻者。

  5、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工厂发生损失者。

  3、行为不检,有损工厂声誉者。

  4、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工厂发生损失者。

  5、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6、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7、一年内警告二次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免职:

  1、在工厂内酗酒滋事、妨害秩序者。

  2、向外泄露工厂业务机密者。

  3、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4、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5、无故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六日以上时。

  6、胁迫上级主管,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7、利用工厂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8、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9、未按照规定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工厂蒙受损失者。

  10、故意损坏工厂财物者。

  11、在工厂内赌博,或有伤风化的行为的。

  12、在工厂内打架斗殴者。

  13、散播有损工厂之谣言,而妨害工作秩序者。

  14、因故意过失行为,而引起灾害者。

  15、有煽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者。

  16、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予以处罚者。

  17、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第三条员工之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并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四条其他未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诫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五条员工奖惩可累计,以嘉奖两次作记功一次,记功两次可发给一定数额资金。警告两次作记过一次,记过三次予以免职。同一年度功过不得相互抵销。

  第七章离职

  第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一)有违犯本厂规章之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二)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未确定者。

  第二条前条各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之薪水。

  第三条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第四条本厂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事前三十日预先通告。

  员工对于其所承受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厂亦可随时解雇,并在三十日前预先通告。

  第五条员工在接到前条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工作时间,其请假日之薪水照发。

  第六条依照第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本厂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

  在本厂连续工作期满一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以上所称薪水,系以员工最后服务月份之薪水为准。

  第七条员工辞职,应于七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八条员工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或永久离开本厂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厂发生损害者,均依法追究其赔偿。

  第八章教育与训练

  第一条本厂视业务需要举办定期或不定期、业务、技能或质量之教育与训练。

  第二条有关教育与训练,其应参加人员、课程、时间、地点悉依既定计划办理。

  第三条本厂为教育与训练之执行可指派各有关人员担任讲师或学员,被指派者不得借故推诿。

  第四条本厂视实际需要,可聘请外来专家担任讲师或指派有关人员参加外界举办之有关业务讲习。

  第五条各种教育与训练或讲习,于期满后均应举办测验,或提出心得报告,其成绩作为员工考核资料之一。

  第九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程经呈请董事长核准后公布实施。

  第二条本规程如有未尽事宜,可由总经理呈请董事长核准修订之。

工厂管理制度8

  第一部分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章:员工入职及离职相关规定

  一、入职

  1、公司或厂长批准后到企管部办理入职手续(填写报到登记表、个人简历表、提交个人一寸黑白近照8张,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技术职称等级证书等)

  2、新进人员必须提供个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学历证、健康证).

  3、企管部负责向相关部门办理转告相关事宜.

  4、企管部在办理入厂手续前,必须向新进员工讲解相关规定(入职登记表里应写明保证金的扣押及返还的相关规定,扣除工作服及工作鞋折旧费的相关规定)

  5、员工学历需提供有效证件(网上可以查询)或通过公司组织的甄别考试,甄别考试以英语或化学为主,由主管副总主持,员工可自愿选择考试语种。

  二、考核、上岗、转正

  1、主管领导安排新员工到合适岗位接受现场培训(含工艺流程、操作规程、设备性能、物料性质、安全常识等)。

  2、培训师傅、当班值长初考试合格后,由主管领导再次对考核申请人进行操作考核,合格者予以发放上岗证。

  3、试用期3个月,由个人提出申请,由主管领导再次对考核申请人进行操作、笔试、递交实习报告考核.

  4、综合成绩达80分以上者,予以转正,可享受正式员工待遇。

  5、考试不合格者,适当延长使用期,2次不合格者,据公司相关规定予以辞退。

  三、离职

  1、未转正的新员工可随时提出辞职申请,但公司不退回扣押保证金。

  2、正式员工提出辞职必须提前15天提交辞职报告,逐级转交部门领导直至厂长,批准后报公司。

  3、辞职员工据辞职报告的批准时间到相关部门办理辞职手续。

  4、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5、服务期满一年后的辞职人员提前15天提交辞职报告的,保证金全部退还并及时结算工资,工资由公司统一发放到工资卡,不予现金方式结算。

  6、服务期不满一年的人员提出辞职时,保证金全部不退还。严重违纪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被开除除名的,保证金将不返还,当做违约金。

  7、未经批准私自离职的员工概不退还押金并免于结算工资。

  8、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9、报到之日起每月扣除100元保证金,累计10个月扣满1000元,服务期第12个月公司返还1000元保证金。

  第二章:薪酬及福利待遇

  一、未转正员工待遇

  10、规定每月1日至本月30/31日为完整考勤月,每月全勤时间为22.5天,超出部分累计加班,计加班工资

  11、厨房每月全勤为25天、门岗每月全勤为26天。

  12、新进员工进厂后7个工作日内不带工资,但管吃管住(厨房、门岗前7天不带工资,但正式录用后,可算正常考勤)。

  13、厨师月薪按600元+400元x员工食堂评分分数/100计算

  14、门岗月薪800元,其他岗位新进员工月薪1000元。

  15、新员工包吃住

  16、未转正员工不享受工厂福利(含奖金、交通补贴、学历补贴)。

  二、转正员工福利、工资与津贴

  1、个人工资由岗位工资、当月个人奖金、工龄工资、学历工资、工人骨干、车费补贴、餐费补贴、中夜班补助、夜宵费、通讯补贴、师傅带徒弟补贴、岛外员工探亲交通补贴等组成。

  2、工龄工资服务期满一年为工龄工资递增点,后续每年50元/月递增。

  3、学历工资:中专40元/月,大专60元/月,本科100元/月,研究生200元/月。

  4、车费补贴按照实际路费每月补贴两次车费。

  5、餐费补贴每人9元/工作日。(目前建设期餐费为20元,生产后要降低,具体参考当地物价及消费水平制订)

  6、中夜班补助:中班为6元/天,夜班为25元/天计算。

  7、夜宵费:4元/天/人,现金支付,由班长统一领取。注夜宵费必须用到实处,不得用于喝酒、喝茶等。

  8、通讯补贴:厨师为50元/月,值长为50元/月,办公室人员为50元/月,仓管100元/月,副厂长100元/月,厂长200元/月。

  9、带岗(不含转岗人员)补贴为100元/位,新员工考核不合格的,将扣除师傅50元培训费,第二周考核仍不合格,新员工将辞退,师傅培训费将全部扣除。

  10、岛外员工探亲交通补贴:厂级以上干部,每半年一次,每次休假期间为5天,可报销来回经济舱机票款或等额车船费用及市内出租车;值长以上中层干部及上年度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做出特殊贡献者每年带薪休假一次,每次休假期间为10天,可报销来回火车卧票款或等额车船费用等;一般员工(连续工作两年期间,除违规被处罚次数超过十次或金额超过300元)。可两年带薪休假一次,每次休假期间为10天,可报销来回火车硬座票款或等额车船费用;凡带休假的员工应先向公司人事部写休假申报报告,由公司统筹安排、备案后放休;休假回来后,应提前到人事部报到,准备上班;其探亲来回路费,在上班一个月后方可在规定的范围内凭真实票据报销;凡享受以上休假的员工,在休假后三个月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辞职申请。如提出辞职申请并获得公司批准的,公司将从其工资中全额扣除带薪休假期间的工资和来回已报销的探亲费用。岛外员工如果不选择自己探亲(放弃休假),而直系亲属(父母、夫妻或小孩)来探望本人可予以报销一人的来回火车硬座票款或等额车船费用来回路费,但需提前到工厂备案。公司鼓励岛外员工探亲,如岛外员工自主放弃探亲补贴,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

  三、其它补贴

  1、技改补贴:技改补贴由技改负责人按参加人员实际工作量和技术难度综合考虑后分配技改津贴并在厂长签字后报财务另外拨款执行。

  2、合理化建议补贴:员工就工厂的生产、管理、技改工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公司或厂领导确认后,给予单项50-200的奖励。

  3、先进个人/干部补贴:年终评比荣获先进个人/干部,按月给予先进个人/干部补贴,先进个人50元/人,先进干部100元/人,由公司统一发到工资卡。

  4、报销到厂路费:新员工转正后可报销岛内其他地方/海口到工厂的路费,以到厂那天的票据为准,现金支付。

  5、岛内出差补贴:

  ⑴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厂长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⑵出差后应填具“费用报支单”,送请厂长审核批准后,方得凭以报之 ⑶海口出差费用标准:每人每天45元补助,其中25元餐费补助(早餐5元;中餐10元;晚餐10元),20元出差补助;住宿费最高每人每天80元,按实际发生费用报支;车票按实际合理发生费用报销。 ①下午1时以后销差者准保午餐;

  ②晚8时以后销差者加报晚餐;

  ③应扣除重复伙食补助;

  ⑷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不予报销出差费用。

  ⑸出差费用应据实报支,不得虚报。

  6、岛外出差补贴:

  ⑴出差程序:

  ①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路线、期限由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②出差后应填具出差费用报销单,并于一周内报销。 ③差旅费报销单必须一事一单,一格一填。

  ④外派人员在外派工作期间的伙食、住宿及交通另行规定。但其往返期间可以按照此标准执行。 ⑵交通工具标准:

  ①副厂级以上干部可以乘坐飞机,机票必须7折以下,否则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超出部分自负。 ②值长以上干部可以乘坐火车硬卧。 ③一般员工均乘坐火车硬座。

  ④一般员工和业务人员,需要乘机时,需经公司领导或主管副总同意。 ⑤公司奖励员工选乘低等级交通工具所节约的70%费用。

  ⑶伙食补贴标准:

  ①副厂级以上干部每人每天30元。 ②值长及以下员工每人每天20元。

  ③伙食补贴直接在差旅费中按天予以报销。如有招待费等支出,则不再报销招待费当天的伙食补贴。

  ⑷住宿标准:

  ①副总以上干部北京等直辖市及著名旅游城市每人每天300元,省会城市每人每天250;地级市每人每天200元;县级市每人每天150元;县城以下每人每天100元。

  ②副厂级以上干部:省会及直辖市每人每天200元;地级市每人每天150元;县级市每人每天120元;县城以下每人每天90元。

  ③值长及以下员工,按照副厂级以上干部标准相应下调20元。 ④公司奖励员工降低其住宿标准所节约的50%住宿费用。 ⑸市内交通补贴:

  ①按照每人每天10元进行市内交通补贴,原则上不再报销出租车票。 ②出租车报销必须一次一报,并注明起止点及缘由方能报销,如有出租车费用等支出,则不再报销出租车费当天的市内交通补贴。

  ③员工出差报销,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销,一律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劳保用品、福利品的发放规定

  1、劳保手套每月/每人发放4套;工作服、工作鞋每年发放一次。

  2、员工入职后人手发放安全帽一顶,如有损坏以旧换新。

  3、生活用品每月15日前后集体发放一次。

  4、离职人员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按折旧从工资中扣除相应费用。

  第三章:合理化建议内容、要求

  10.1 运行班组

  ① 全班员工劳动纪律,工作态度的逐一评价。

  ② 在生产中都遇到哪些意外情况,哪些人发现的,又是由谁负责解决的。

  ③ 对工厂生的工艺改造及后勤管理,有哪些意见及建议。 10.2 管理干部

  ①对所管辖范围内本月所发生的主要事件的处理。 ②对生产、技术、管理等各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第四章:考勤制度

  1、运行班上班时间23:45-8:00(夜班),07:45-16:00(早班),15:45-24:00(中班)。

  2、化验室实行两班制,打卡时间07:00-16:00(早班),16:00-24:00(中班)。

  3、检修班、仓库人员、厂部人员上班时间为08:00-12:00,14:30-18:00,晚上安排检修人员值班。

  4、办公室、后勤人员上班时间08:00-12:00,14:30-18:00。

  5、全厂实行打卡考勤制度。

  6、每月2日前,各班值长需按时把本月考勤表交到管理考勤人员处。未到每月1日就休假的班,班值长需提前交本月考勤表

  7、工作期间外出办理业务,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否则计迟到或旷工。

  8、请假必须写请假条,需提前一天写好请假条逐级由班值长、主管领导批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否则按旷工处理。

  9、请假人员需自己找好顶班人员。

  10、事假1-2天(含1天),当月全勤奖没有;事假3-5天(含3天)当月奖金扣除一半;事假5天以上(含5天),当月奖金全部取消(如员工本人结婚或父母逝世,在7天请假内,不扣当月奖金)。

  11、病假2天,不扣当月全勤奖。必须有乡镇医院的医生证明。病假条要由本人亲自送到班值长、主管领导处,不准托人带假条(特殊情况除外)。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不来上班,否则以旷工处理。

  12、事、病假期间无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平均日工资,当月奖金全部取消。

  13、请假审批权限:由各班人员请假由各班班值长、主管厂长逐级审批。办公室、仓管、后勤人员由厂长审批。

  14、病假、事假或检修班、造气班等人员休假应提前写好请假条,如有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先请示值长、再向主管厂长请假,事后补写请假条。

  15、如不能准假者,应自己联系同岗位人员换班。班值长需第一个知道请假人员

  16、患病及遇有人力不可抗击情形不能先报准的,必须于事后(含一天之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17、未经请假或假期结束后未续假而不上班者均计旷工。

  18、请假手续审批完毕,请假人员将请假条交厂办主管人员备案后方可休假,否则按仍旷工处理。

  19、换班每人每月允许换班4天,换班人员需自己找人换班。

  第五章:交接班制度

  1、运行班、化验室提前15分钟打卡。

  2、接班人员交接班须翻看工作记录,询问工作情况。交班人员将本班已经完成和待完成的工作认真记录在每班工作交接表上,交本班生产、设备、安全、卫生等情况,接班人员要逐项详细地接收。交接班内容包括:本班次电气、机械运行情况;查看值班记录;巡视一遍岗位所属的动力设备;重点检查运行设备情况(漏水、漏油、温度、压力、电流、电压有无异常现象、设备缺陷、事故处理情况)、工具、材料、备件和消防器材完备情况。

  6、接班人员与交班人员按照“八交”、“四不接”规定进行交接。对要害部分或特殊情况必须逐项交接,并做好记录。“八交”:交设备、交安全、交卫生、交问题、交经验、交教训、交工具、交记录。“四不接”:工具不全不接、卫生不合格不接、设备仪表操作运行情况不正常不接、记录不全未签字不接,交接班不清楚,给予接班人10元/次罚款。

  7、交接完毕后,双方在交接班日记上签字,交班人员方可离岗。交接班日记、生产原始记录书写要齐全、准时、整洁、不许弄虚作假,对于漏填/错填/乱撕或弄脏记录本/擅自涂改/弄虚作假的,给予10元/条罚款。

  8、交接班过程中查处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在没有处理完之前,不准离岗。交接班后发现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处理。

  9、如交班人离开后,接班人发现属于上一班问题的,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10、禁止在事故处理时交接班,交接班时如发生事故,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处理。

  11、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岗,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交班人负责。

  第六章、员工工作规范

  当班工作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精心操作,严格遵守工厂的各管理制度。

  1、进入车间人员,必须穿工作服、工作鞋戴安全帽。违规人员每人每次给予

  10元罚款。违反工厂劳动纪律、工艺纪律。如没有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每人罚款10-50元。如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每人每次罚款30-500元。

  2、违反交接班制度、卫生管理制度每人每次罚款10元。

  3、无故损坏机械设备或工具每人每次罚款30-500元。

  4、用完不归位、空桶及杂物未按指定位置摆放或摆放不整齐、从楼上随意往下扔空桶,给予相关责任人10元/次罚款。

  5、上班期间在操作岗位睡觉者计睡岗,检查人到跟前时,当事人可自行醒来给予10元/次罚款;需要借助外界力量才能醒来,给与50元/次罚款。

  6、无特殊原因擅自离开岗位15分钟者,计离岗,给予10元/次罚款。

  7、无特殊原因离开岗位到没有相关工作关系的岗位15分钟者,计串岗,给予10元/次罚款。

  8、严格执行维修动火管理规定,违规者罚款30-500元。

  9、上班时间后打卡者计迟到,5分钟内给予5元/次罚款,超过5分钟后按5元/5分钟递增;提前30分钟下班者计早退,给予20元/次罚款。

  10、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计旷工半天。

  11、操作记录填写内容要真实可信,严禁乱撕、乱划现象违者罚款10元。

  12、打卡时间与实际上下班时间不对应,罚款10元。

  13、注意消防安全,工厂生产区内严禁抽烟,发现一次给予500元/次罚款。累计两次者,给予开除处理。

  14、厂部、办公室、检修班、班值长要求按时参加周生产调度会(普通员工鼓励参加),无故迟到/缺席给予10元/次罚款。

  15、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重者给予10元/次罚款。

  16、电房属生产禁区,员工无故严禁进入,违规者给予10元/次罚款。

  17、工厂办公电脑由各办公室使用人负责日常维护,严禁安装游戏软件及相关插件,禁止浏览非法网页,未经允许随意使用电脑或化验室仪器,给予10元/次罚款;造成仪器故障/破损的,负责报修费用/等价赔偿。员工不允许用办公室电脑玩游戏,发现一次罚款10元/次。

  18、未服从领导工作安排违者罚款10-200元/次。

  19、严禁班前喝酒。经领导发现个人在上班过程中有意识模糊、口齿不清、反应迟钝、昏昏欲睡等醉酒现象,主管领导安排其他岗位人员顶岗,肇事者当天班次按旷工处理。

  20、女工上班要把头发盘起来,不能披头,发现有违规者将给予处罚,5元/次。

  第七章 员工行为规范

  1、严格执行宿舍管理规定,厨房管理规定,违者罚款10-30元。

  2、会议需准时报道,迟到、缺席者罚款10元。

  3、禁止使用工厂电话办私事,违者罚款10元。

  4、工作时间要穿戴整齐,禁止袒胸露怀,办公区域需穿戴整齐,违者罚款10元。

  5、与异性同事相处时应当自尊、自重、自爱。

  6、讲文明、禁止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10元。

  7、长时间没人时,要关灯、关风扇、空调;用水完后要及时关闭水龙头,严禁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养成节能降耗的好风气。发现一次罚款10元;

  8、空调使用的规定:公司每月补贴员工宿舍每台空调200度电,超出部分按市场价由宿舍全体人员均摊。并从当月工资扣除。

  9、交通工具统一或整齐存放,胡乱摆放着给予10元/次罚款。

  10、工厂提倡用普通话进行日常交流。

  第二部分:生产物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物料采购管理制度

  一、请购部门的划分

  1.生产用料如原料、辅料、燃料由生产部门负责。

  2、设备备品备件、常用易损件由设备部门负责。

  3、设备配件、零部件、电器类由设备负责人负责。

  3.劳保用品、日常生活用品分别由仓库企管部门按每月实际耗用量状况负责请购。

  4.其他用料由相关使用部门负责。

  5.非常备材料由使用部门或有关部门负责,如技改材料等。

  二、请购部门应按照存量管制基准,用料预算,并参考库存情况填写“请购单”,逐项注明材料名称、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部门主管审核后用邮箱或传真方式送呈公司审核后送采购部门。

  三、请购案件的撤销请购案件的撤销应由原请购部门通知采购部门停止采购,同时于请购单注明撤销原因。

  四、来源与需用日期相同的物品材料,可用一单多品方式拟出请购。 特殊情况需按紧急请购办理时,可在请购单的备注栏写明原因,以急件递送。

  五、常规常备原材料紧急请购可以由生产部门主管领导通过电话向公司请购,事后填写原材料申购单。

  六、核决权限

  1.原材料,由公司核决。

  2.常规材料,如易耗体、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由工厂厂长核决。

  3.设备零配件,请购金额预估在5000元以下者,由工厂厂长核决。请购金额预估在5000元以上者,由公司核决。

  4.新项目材料,请购金额预估在5000元以下者,由项目负责人核决。请购金额预估在5000元以上者,由公司负责人核决。

  第二章:进料验收管理规定

  一、收料

  1.材料进厂后,收料人员必须依“请购单”的内容核对供应商送来的物料名称、规格、数量和送货单及发票,并清点数量无误后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记于“请购单”才能进行办理物质入库手续。(如紧急采购,事后必须及时补交采购计划到仓管部门) 2.原则上谁请购谁验收或部门负责人验收。

  3.如发现所送来的材料与“采购单”上所核准的内容不符时,应即时通知采购部门进行处理,如采购部门要求收下所送材料时,收料人员应告知主管领导,并于单据上注明实际收料状况。

  第三部分:物料存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加速资金周转,特制定本制度。

  2.仓库设置要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归口管理的保证体系。

  二、物资验收入库

  1.物资入库,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货物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才能签收。

  2.需化验的物资应先入待验区,并注明标识,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合格区。

  3.材料验收合格后,保管员凭发票或来货清单所开列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办理入库手续。

  4.不合格品应标识清楚并隔离堆放。

  5.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验收人及时通知主管和经办人处理,托收单到而货未到严禁入库。

  三、物资的储存保管

  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

  2.物资堆放的原则,在堆放合理安全可靠前下,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查找方便,成行成列存放整齐。

  3.桶装原料仓库原料要分区摆放,不同种类的原料不能混放,并有明显的划分线。

  4.桶装的物料必须标明物料名称、数量、入库日期等。

  5.保管物资要根据其物料性质,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

  ①.金属钠仓库,空气干燥严禁钠块直接与地板接触,必须有防水保护措施。

  ②.金属钠库室内温度要适当。

  ③.仓库必须有防鼠,防虫措施。

  ④.金属钠库氯化锰库,周围严禁积水,严禁在下雨天领用金属钠。

  ⑤.所有仓库配备适量的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金属钠库周围存放适量的干沙及工具。

  ⑥.金属钠仓库、原料仓库必须有安全标识。

  ⑦.桶装原料防止温度过高,必要时要温度降温。

  6.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主管领导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的方法和必要的防火知识、原料物化性质。

  7.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余地。

  8.物质管理必须做到人各有责,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应及时报告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责任,办理报批手续。

  9.保管物资,未经主管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

  10.金属钠仓库非有关人员禁止擅自出入。

  11.每天做好库存管理明细记录,以提供准确库存下限量。仓库保管员对本工作负有经济责任。

  12.仓管员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半年来的事宜,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签字,双方厂部各执一份。

  13.记账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月报应及时。

  14.允许范围内的磅差,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差,但必须每月都要上报,以便做到物帐一致。

  四、物资发放

  1.按规定量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料,发料要核对坚持先盘底,再核对后发料的原则。

  2.五金类领料时,领料单应填明物料名称、规格、型号,领用途,领料人签字。

  3.个人福利生活用品,劳保用品,属有计划限额供料的物质,应以按时按人发放,应以班组领料,在领料单上应填物料名称、份数,领料人签字。

  4.物资发放时要注明物料时属计划内领用或易损备件类领料。

  5.五金材料、设备备品备件领料属检修消耗领料,每天记录物料发放数量。

  6.生产原材料如氯化锰、金属钠、THF、双环、碱片、氧气、白油、焦炭等因其生产使用的特殊性,仓管员在每周一盘点出生产消耗发放量。

  7.发料必须与领料人点清领料防止差错。

  8.所有领料凭记,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准丢失。

  五、物资领用规定

  1.各班、各部领用计划内劳动保护用品,福利用品等,经领用单位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后,方可办理领用。

  2.对无计划和超计划领用,必须有厂领导批准才能办理领用。

  3.保运维护材料领料人必须填写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用途、单位名称,领用人签字。

  4.使用单位对于领用的材料,在使用时遇有材料质量异常,用料变更或用余时,使用单位应送回材料重新办理领料手续。

  六、库存量管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设定预估月用量

  1.易损件消耗品、设备零配件等物料由主管人员依一年的平均日用量,并参考本季度生产计划,设定预估平均日用量。

  2.生产原材料类物料,由生产主管人员根据工艺消耗定额,结合当时生产计划设定预估平均日用量(氧气则由仓管员根据造气车间当日生产用量来更改每日的生产用量)。

  3.季节性与特殊性的物料(如分子筛、脱硫剂、陶瓷管、瓷环、不锈钢丝网填料、电阻丝等)以周期使用的总量来设定预估月用量。

  第二条:设定请购点

  1.请购点,连续生产规定用量下限,加上采购作业时间的需求量,加上安全存量。

  2.采购作业时间需求量,采购作业期限乘以预估日用量,安全存量,采购作业期间的需求量乘以20-25%。

  3.主要原材料请购点计算如下:(可根据生产变动随时更改) 1) 2) 3)

  第三条:确定采购作业期限,由采购人员根据供货商路程提供

  第四条:请购量,根据最小交易量及仓储容量确定请购量,一般请购量在15-60天用量范围。

  第四条:生产管理人员将以上存量基准送到有关部门,存量基准如有变动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第四条:物料管理人员接到存量基准通知,应立即查询库存,把有关库存量反馈有关部门。

  第五条:用料差异较大时,生产或使用部分主管应对用料差异情况进行分析采取措施。

  第四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工作的劳动保障,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有关法令法规规定,结合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作业必须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

  第三条:各部门及个人务必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确保生产安全。

  第五条:定期接受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教育培训。

  第六条:认真执行操作规程、精心操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加强管理,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现象,避免可燃物气体的泄漏。

  第八条:各电器必须采用防爆型,避免因接触不良、绝缘不良、超负荷或过热产生火花;避免机械性撞击。

  第九条:穿工作服、戴安全帽;切钠、加钠工作要戴长袖橡胶手套,戴配有护目镜的安全帽。

  第十条:车间通风良好,车间二楼地板保持干燥、加钠严禁周围有水珠。

  第十一条:配备必需的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定期更换,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第十二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

  第十三条:严禁烟火,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需经过有关上级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第十四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或带缺陷运行,要做到正确使用。压力容器的安全阀、压力表等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保持良好使用,按时送检,以达到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五条:提升重物时,必须确认重物下方没有人方可操作,操作者动作要慢,切不可掉于轻心。

  第十六条: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或上报。

  第十七条:上岗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上岗证方可上岗。

  注:

  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1、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属本公司;

  2、本规定每年定期组织修定一次;

  3、本规定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补充修订。

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工厂管理制度9

  一、施工和维护安全管理制度

  1。维修前处理任务书,指定维修项目负责人,并遵守审批程序。

  2、维修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维修人员进行交底,并按照维修任务书的要求落实维修安全措施。

  3、维修项目负责人统一指挥调度,确保维修工作的安全。

  4、根据维修任务书的要求,生产单位应为维修单位创造安全的维修条件。未办理交接手续的维修单位不得擅自拆除设备、管道。

  5、对用于维修的工具和设备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6、检修传动设备和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在两次启动审查证明正确后,在电源开关处悬挂禁止启动标志或安全锁卡。

  7、维修人员应检查维修所需的安全防护设备和消防材料的准备情况。

  8、维修人员应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操作手册的批准资料和执行情况,以及设备内的安全操作是否可行。

  二、《设备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在设备(罐、釜、罐车、排气管等)内作业,必须取得设备内安全作业许可证(见以下釜安全作业单)。设备必须与其他设备隔离(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清洁并更换。

  2、在进入设备运行前30分钟内,应取样分析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和含氧量。检查合格并取得设备安全操作证后,方可进行操作。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疏散人员。

  3、在含有腐蚀性、窒息性、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的设备中工作时,必须穿戴适当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毒面具。

  4、设备内操作必须设置有经验的操作监督员,监督员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与操作人员保持有效联系。

  5、在设备内作业时,应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设置安全梯和平台,并配备救援绳,以保证紧急疏散的需要。设备应有符合防潮防爆安全要求的.安全电压照明。

  6、禁止在设备内外抛掷工具和设备,禁止用氧气吹气。

  7、操作完成后,维修人员必须在维修人员、主管和使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操作证书后才能关闭操作孔。

  8、检修结束后,检查设备内是否有异物,并进行清理,测试水压和气密性,做好记录,清理现场。

  9、检修后的设备必须投入试运行。试验合格后,生产、检修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三、通用安全管理体系

  1。维修人员应熟悉工作中遇到的酸、碱、易爆、易燃、有毒有害物质的性质,避免发生烧伤、燃烧、爆炸和中毒事故。

  2、维修人员应了解沙箱、防毒面具、消火栓、灭火器的位置,并能正确使用。

  3、维护前,压力容器、设备和管道的压力必须降至大气压力。

  4、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丢弃。如果因维护而拆除,则必须在维护后立即恢复。

  5、维护期间,不要接触电机的带电部件、电缆和照明电线。

  6、使用手电钻时,工人必须戴橡胶手套,电钻外壳应接地。

  7、吊装等危险作业区域应悬挂警示标志,严禁外来人员进入

工厂管理制度10

  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的管理是为了保证设备的健康,加强维护与计划性检修,依靠技术进步,进行设备更新与改造,坚持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设备管理有主管生产副厂长负责,生技部是设备管理的主要部门,并配置专职设备管理员(工程师),其主要任务是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保持设备完好。对车间或班组的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工作。生产技术部设备管理工程师还必备我厂主要设备资料。内容应包括:制造厂家原始图纸、合格证书、安装使用说明书等完整资料

  第四条设备管理的主要经济性、安全性、技术监督完成等考核指标,列入厂长任期责任目标。

  第五条生技部必须做好设备更新与改造的规划、选型、购置及安装调试等管理工作,购置重要生产设备应当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购置设备,应当由设备专责人员提出有关设备的可靠性和有利于维修的要求。

  第六条选购进口设备时,应当备有维修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

  第七条生产设备应当建立健全的操作、使用、维护规程。

  第八条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和维修规程。

  第九条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动力、起重、运输、仪表、仪器、压力容器等设备的维护,检查检测和预防性试验。

  第十条设备的检修工作应严格遵守检修规程,执行检修技术标准,以保证检修质量,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

  第十一条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结合生产安排,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检安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检修计划。

  第十二条物质部门应按照备品配件储备定额要求,合理储备备品、配件。

  第十三条检修公司各班组应当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前提下,做好设备的修复利用,节约检修成本。

  第十四条设备的主管部门应当编制设备改造和更新的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1、经过预测,继续大修后,均不能恢复设备健康,不能保证安全经济运行的。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无备品备件来源的。

  3、属于国家淘汰产品停止生产的。

  第十六条设备改造验收后新增的价值,应当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第十七条设备报废,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办理报废手续。报废设备所取得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与更新

  第十八条生产技术部应建立健全的设备验收交接、设备档案管理和考核制度。组织制定设备检修工时、资金、材料消耗及储备定额。

  第十九条设备发生事故必须如实上报,发生设备事故,必须查明原因,并按照事故性质进行严肃出理。

  第二十条检修每台设备时,应指定管理负责人,管理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并由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者担任。

  第二十一条根据设备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不定期开展各种不同类型的竞赛活动,对作出显著成绩的设备专责人和集体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由于设备管理不善,设备发生严重事故而影响安全生产的,根据情节对分管负责的有关人员追究责任。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造成事故和直接经济损失的职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经济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厂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化学工业设备动力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化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设备和动力的管理工作。设备管理包括:化肥、化工、新型材料、橡胶塑料加工、化学矿山、机械制造生产及动力供应、机电修理、起重运输的设备、仪器仪表、管道、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等(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工作。动力管理包括:水、电、汽、风、冷的生产管理和监督使用。

  第三条:企业的设备管理应当依靠技术提高、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设备动力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设备和动力工作进行综合管理,不断改善和提高装备素质,坚持设备完好和稳定的动力供应,在确保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以取得企业最好的投资效益。

  第五条:对化学工业企业主要设备实行由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分级监督检查和由企业负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并按照职责对企业设备动力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化工各级管理部门应按照化工企业集中程度和行业共性,进取推进检修专业化协作工作,支持开展压力容器、防腐蚀、润滑、密封和维修技术的研究工作。

  第七条:企业应根据工艺流程特点和装备水平,在不断完善现有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的基础上,进取采用先进管理方法和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各种维修先进技术。

  第八条:企业厂长在任期内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实行生产与设备并重的原则,全面负责企业的设备动力管理工作,并在职责目标中包括以下设备动力管理资料:

  (一)到达并坚持无泄漏工厂标准。

  (二)必须明确与设备动力管理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大修理基金和设备折旧基金,并保证用于设备大修及改造更新。

  (四)有关设备动力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设备改造更新计划,设备新度系数等)由厂长与主管部门签定。

  设备较复杂的大、中型企业,可委托设备副厂长具体负责设备动力管理工作。

  第二章:化工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及企业主管部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职责

  第九条:化工部在设备动力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化工行业设备动力管理的,规划和规章。

  (二)组织化工系统的设备动力检修专业协作。

  (三)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化工企业的设备动力工作。

  (四)组织交流和推广设备动力综合管理的先进方法和检修新技术。

  (五)组织设备动力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六)参与化工设备动力的发展规划,引进设备审查和进口设备国产化等工作。

  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化工部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三)组织地区性化工设备动力检修专业化协作,推广检修、动力供应社会化和通用配件商品化工作。

  (四)组织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经验交流。职工的业务培训。为企业的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供给信息和咨询服务。

  (五)收集汇总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统计报表并负责分析处理和上报。

  (六)参与基建项目的投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七)参与企业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八)组织检查验收无泄漏工厂和设备评优活动。

  第十一条:企业主管部门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决定,调查研究掌握设备技术状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二)组织、监督企业加强设备动力工作的基础工作,做好厂际设备检查评比和设备技术状况分析及设备动力管理工作总结,收集汇总上报机动季(月)报表。

  (三)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审批所属企业的固定。资产的增值、调拨和报废工作;并参与重点基本建设项目、技措、安措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四)组织所属企业编制年度大修、系统(装置)大修计划,搞好综合平衡和审批工作,并检查计划完成情景。

  (五)督促、检查企业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施、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参加设备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六)开展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和推广。

  (七)协同有关部门搞好设备动力技术力量的培训考核工作。

  第三章:设备的规划、选购及安装调试

  第十二条:企业必须做好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或设计、制造)及安装调试等管理工作。企业购置重要生产设备时,应由厂长(设备副厂长、总工程师)召集计划、财务、生产工艺、设备动力、物资供应等部门人员,对新设备技术性能提出要求,并进行技术经济综合论证后,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第十三条:企业自制设备,要严格遵照国家的设计、制造标准。设计方案应在收集现有设备使用、检修经验的基础上采用先进技术,并邀请设备动力、操作使用方面的人员参加设计方案的研究和审查。设备制成后,应附上完整的技术资料交付使用部门。

  第十四条:企业选购的进口设备,应当有使用和安装说明书、必要的检测仪器和维修备件。企业应在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参加下组织开箱检查,认真对设备资料、随机备件和专用工具进行清点、验收,并及时组织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如发现问题,应当在索赔期内提出索赔。

  第十五条设备制造部门应当与用户建立设备使用信息反馈制度,供给必要的技术资料,做好设备售后服务工作。

  第四章: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加强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并到达以下基本要求:

  (一)设备必须具备操作使用规程、维护规程和安全规程,各生产岗位必须具备设备管理专责制、巡回检查制、维护保养制和交  (二)对操作人员要加强培训。操作人员须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定期进行技术考核,作为技术晋升的依据。新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什操作。

  (三)建立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坚持“五定”、“三级过滤”,在保证设备润滑良好的条件下,力求节俭油料消耗。

  (四)设备应经常坚持整洁,消除跑冒滴漏,到达设备完好和无泄漏标准,搞好礼貌生产。

  (五)备用设备应处于良好状态。停用闲置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要注意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对于传动设备还要定期进行注油盘车(氮封设备要定期检查保压情景)。

  第十七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对动力、在重、运输、仪器仪表、蒸汽锅炉和压力容器等设备的维护、检测和现场试验,及时消除缺陷和隐患,坚持完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章:设备的检修

  第十八条:设备检修应以时间周期为依据的计划检修为主,逐步发展到以设备实际状态的监测为基础的检修制度。

  改变修理方式时,应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执行计划检修的设备必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料:

  (一)设备的检修规程。

  (二)设备检修的工时定额标准。

  (三)设备安全检修规程。

  第十九条:企业应根据设备检修周期、实际运转状况以及综合平衡结果,编制年、季、月的大、中、小修计划及系统(装置)停车大修计划,作为编制生产计划的依据,检修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调整计划应报请主管部门批准。

  设备检修要按照科学礼貌检修的要求,编制好检修方案。不具备施工条件,不得草率停工检修。

  第二十条:企业提取的大修理基金及设备报废残值和有偿调拨资金,应由设备管理部门编制计划,统一掌握使用,财务部门监督。设备进行改造更新时,大修理基金可同折旧基金合并使用,以满足技术提高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备品配件是检修的重要物质基础,一般应集中在设备动力部门统一管理。为了保证设备正常维护和计划检修的需要,要抓好用、管、修、供四个环节,同时作好进行备件的国产化工作。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先进的修复技术进行修复利用。节俭检修资金。

  第六章:设备改造与更新

  第二十三条: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应设专人负责设备改造和更新工作,参与编制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企业对重要设备的改造和更新,必须事先进行安全可靠性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一十五条:企业设备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主要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二十六条:企业对设备改造验收后新增的价值,不论费用来自何种渠道,都应当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第二十七条:企业对属于下列情景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一)经过预测,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二)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三)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四)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五)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布不能继续使用的。

  (六)其它应当淘汰的.。

  第二十八条:企业出租、转让或者报废设备,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出租、转让、报废设备所取得的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七章:设备动力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二十九条:企业工程竣工时,基建部门必须会同设备动力部门及有关单位共同进行验收,贴合质量标准并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重要项目厂(矿)领导必须参加。

  新安装设备的技术资料、随机附件及专用工具等,应由基建部门在验收时一并移交给生产单位。

  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在设备正式投入生产前,必须建立健全有关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和台帐,主要设备必须建立健全完整、准确的技术档案,包括化工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的技术资料,安装、试车记录,地面标志,历年检修、试验、鉴定及结构改善记录,主要易损件图纸,累计运行时间、设备事故记录等。

  第三十条:企业必须制定设备检修的工时、资金、消耗、储备定额及实际消耗的统计分析。

  第三十一条:企业在抓好设备完好率、静密封点泄漏率的同时,并对装置开工率、负荷率、设备运转率、出力率、大修完成率,维修费用、设备事故等进行统计分析和经济技术评价工作,并按化工部制定的统计表上报。

  第三十二条:化工企业设备动力管理要坚持安全和效益相结合的原则,设备制造、使用、维护、检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都要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化工部颁发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安全检修制度、规程。作业过程应遵守“化工企业通用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十三条:企业发生设备事故,按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办理、其中,特大事故必须在24小时之内上报化工部;对隐瞒事故或逾期不报的企业要追究职责。

  第八章:动力管理

  第三十四条:企业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的同时,应认真做好动力供应平衡工作,加强对动力生产管理和监督使用,确保正常供应和安全经济合理运行。做到生产有计划、使用有标准、消耗有定额、物料有计量、节能有措施,不断降低动力消耗定额和成本。

  第三十五条:为了确保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企业应编制电气预防性试验、事故防范措施计划,以及提高设备效能的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六条:做好工业用水的管理工作,进取采用循环水(化学污水的处理排放除外),加强水质处理。

  第三十六条:加强供热、风、冷的管理工作,确保生产需求。

  第九章: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八条:大力开展人员培训,提高各级设备动力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维修人员的维修技能,提高操作人员对正确使用设备的认识与了解。培训设备动力管理及维修的后备力量。

  (一)部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设备动力管理人员和重点化工企业负责设备动力管理的厂长、设备动力处(科)长以及部分设备动力管理工程师的培训。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以及一些中心城市的化工局(公司)负责对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工程师及中小企业负责设备动力管理的厂长、设备动力科长(股)长的培训。

  (三)企业要组织好基层设备动力管理人员(包括机械员,工段长等)和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三十九条:企业设备动力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一般应当由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包括经过自学、职业培训到达同等水平的),具有必须实践经验并到达化上系统管理岗位科、处长职务规范标准,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第十章:奖励与惩罚

  第四十条: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及其它化工主管部几可根据需要组织开展设备动力管理的评优活动,对设备动力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企业,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四十一条:企业根据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需要,可定期开展评比竞赛活动。评比竞赛活动能够在单位间、个人间及机台间进行。对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职工和团体应当给予奖励。

  第四十二条:企业主管部门对于因设备管理混乱、设备严重失修而影响生产的企业,应当令其限期整顿,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企业领导人员或者有关职责人员的行政职责。

  第四十三条: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职工,由其所在单位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经济职责和行政职责;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原则上亦适用于团体所有制化工企业。科研、基建等化工部门可参照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与国务院有关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由化工部生产综合司负责解释。

工厂管理制度12

  一、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要分片包干,每个责任区设专人负责。

  二、工地必须设有茶水桶,更做到加盖、加锁、茶杯干净,禁止喝生水。

  三、工地食堂要封闭,并安装纱窗、纱门、有防蚊、防蝇措施。

  四、施工现场要有车辆存放处和男女更衣室,有防窃措施,经常保持室内整洁。

  五、工地有男女厕所,不准随地大小便,厕所专人定期清理,保持清洁无害。

  六、生活垃圾必须随时清理或集中加以遮挡,保持现场整洁。

  七、宿舍要求达到卫生标准,定期打扫室内外卫生,经常通风换气,搞好个人卫生,被褥要摆放整齐,衣服、鞋袜要勤换洗,不准长期存放脏衣服。

  八、严禁带病工作和有病不治。小病小伤要及时处理防止传染病发生。

工厂管理制度13

  1.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安日班上下午巡逻不少于2次,晚上1个小时巡逻1次;对厂区重点部位每次巡逻必须检查(如仓库,宿舍,办公室,食堂等),对巡逻情况需及时记录(巡逻时间、巡逻路线、巡逻情况)。不按要求进行巡逻或者记录不及时的,将视情况给予50元或50元以上的.负激励。

  2.在巡逻时发现办公室或者车间等场所漏水、漏电、起火等安全问题时,要及时上报保安队长及工务部经理或者副经理,如果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的负激励100元。

  3.保卫人员在巡逻中要注意提高警惕,对可疑情况和重大涉嫌情况,积极做好应对措施,及时拨打110报警。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要制止和抓捕,及时扭送派出所,防止嫌疑人逃脱或自身受到伤害。对保护公司财产作出贡献的,将视情况给予200元或200元以上的正激励。

  4.在巡逻中要认真负责,要根据治安情况灵活机动,适时调整巡逻路线,时间。严禁饮酒后上班或在工作时间饮酒,严禁打人,骂人,做到文明值勤。一经发现在值班期间饮酒、打人、骂人等不文明的情况,将视情况给予100元或100元以上的负激励。

  5.严禁职工翻越围墙进入厂区或者破坏围墙进入厂区,一经发现类似情况将对责任人负激励100元,情节恶劣的将上报人事部门解除劳动合同。

  6.不得驾驶机动车辆以及助动车巡逻,做好每天工作情况及交接班记录。

工厂管理制度14

  一、晋升、降职与辞退注意要点

  晋升、降职与辞退是企业处理在职人员的三种不同手段,也是经常遇到的普遍问题,处理得好会对企业的发展起促进作用,处理不好会滋生矛盾,影响生产。

  1.处理三类问题应有法可依

  企业应该对于符合什么条件可以晋升,违犯什么条款应该降职或辞退有明确的规定,不可随心所欲,要法治不要人治,不能某个人说了算。

  2.要按公司的程序办事

  对于申请、复核、审批,必须依照公司规定,不得越级、越权或违背工作程序。

  3.要做到公平、公正

  对待晋升、降职或辞退要有统一的标准和尺度,不可因人而宽松不一,更不得带有亲属与感情色彩。

  4.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对于辞退的问题,要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处理关于提前结束劳动合同的问题、补偿问题等。

  5.注意策略与方式方法

  方式方法不当,好事也会变坏事,更容易造成矛盾,引发事外事件,所以要正确处理晋升、降职,特别是辞退问题。

  6.要搞好人员的交接

  除极特殊的情况下,都要先落实接替人员,并且认真搞好交接工作。一般不宜在某项工作尚在进行的中途进行人员变动。

  7.把握人员变更的时间

  一般的人员变更应选在生产的淡季或工作不太繁忙的时候。

  二、怎样进行人才储备

  1.人才储备的意义

  人才储备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有利于企业眼前利益和长远发展的事情,适当的人才储备,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需要,也是企业增加后劲的需要,它可以使之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充满力量和朝气。

  2.管理人才储备

  企业的管理人员一般都采取定员、定岗,这当然是从职责与成本的角度考虑,但也有一个最大的不足,就是往往因压力小使得管理队伍缺乏应有的活力,采取适当的管理人才的储备(储备干部)可以更好地改变这一状况。

  (1)储备人才的来源

  储备人才有两种渠道来源:

  ◆通过外部的人才招聘获得;

  ◆从内部的优秀员工中提拔。

  (2)储备方式

  不任命具体职务,注意对他们的培养,创造机会让他们去学习,将其放在企业大课堂中,去学习,去锻炼,去研究问题、发现问题,进而自己去寻找适合自己的位置。

  (3)储备人才的要求

  这类人员一般多为从事管理工作不久,或尚未从事过管理工作的人员,经验丰富的高层管理者一般不易接受这一方式;储备人员的工资一般不易过高,储备时间不易过长,对于一段时间没有作为的要及时解除储备。

  3.技术人才储备

  主要指重要岗位技术工人储备,比如排钻工人、立铣工人、油漆工人等。这类人员的储备可以防止该岗位的人员突然流失,以及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基础;可以应付临时生产任务的加大而采取的增加两班作业问题;可以防止小团体借自己的技术对企业提出过分要求;可以使工资制度的制定更为合理。

  4.副手与学徒工的储备

  安排适当的人员做机械操作工人或工木师傅的副手及学徒,有利于为企业培养后续人才。因为副手与学徒工的工资不高,一方面,可以降低工资成本,另一方面,由副手与学徒工做一些接料、搬运等工作,也可以提高技术工人的有效作业率,提高设备利用率,在赶货的情况下,可以加快交货时间。

  三、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能够准时出勤,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

  a.本公司均实行八小时工作制。

  b.上下班时间为:上午7:25~12:00,下午12:00~18:30。

  c.因生产需要加班的但必须配合生产加班,加班时间:18:30~22:00。

  d.因工作需要通宵加班者:月薪人员可算作上班一天或补休一天,计件人员无补休,但第二日休息不算请假或旷工,若因公司抽调通宵加班者按时间计算,凡通宵工作者均有10元夜宵补助。

  e.若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f.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迟到每分钟扣罚1元。

  g.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时却为早退,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

  h.工作时间未经领导同意而私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擅离职守每分钟扣罚1元。

  i.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超过2个小时不足半天按旷工半天计算,超过半天不足一天按旷工一天计算,旷工均以扣除100相应工资。

  j.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按时上下制度(总经理核准免予者除外)。

  k.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自觉自律,不许迟到、早退,违反者给予处罚。

  n.下班人员应听到铃响后方可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即等候打铃,违者记警告一次(警告:30元/次)。

  p.迟到、早退人员不论时间长短均应扣除绩效积分20分,此条款由行政部负责监督执行,若监督不严格者给予警告处罚。

  q.因公出差应事先出具由属主管签批的出差证明,交人事部备案方可,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相关手续的,在回公司后最迟不超过次日凭单办理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r.若本月的绩效积分扣除不足,因其他原因已被全部扣除者,那么因违纪需扣除的金额应在当月的薪资中扣除。

  s.上班时间:早晨上班点名:7:25~7:30

  中午下班:12:00~13:00

  下午下班打卡:13:00~18:30

  t.公司的考勤事务统一由公司总经理及行政部负责,其他人员签字将视为无效,若因此而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警告处罚。

  u.计时人员(月薪资者)旷工1天扣除100元薪资,旷工半天扣除50元薪资,计件人员旷工1天按当月平均工资3天扣除,以此类推。

  v.如发现在考勤当中有弄虚做假者,视情节将事双方给予警告处罚。

  w.请假1天以内的由车间主任批准,2天以内的由经理批准,2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要在上班后及时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本办法未尽事宜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行政部保留修改、删增和解释权。

  人事管理制度文件

  一、奖惩制度

  第一条:奖惩类别

  a.表扬:工作中有值得称赞行为者。

  b.嘉奖:对公司或社会做有益之事值得表扬者。

  c.小功:对公司或社会有突出功绩者。

  d.大功:对公司或社会有特别贡献者。

  e.晋升:工作成绩特别优秀,对公司或社会有重大贡献,且能适应新职务者。

  f.批评:在工作中有被批评行为者。

  g.警告:有轻微工作过失或表现较差者。

  h.小过:有工作失职表现或屡教不改致公司受损者。

  i.大过:有严重工作过失给公司经济声誉造成严重损失者。

  j.开除:有违法违规行为或使公司经济声誉受重大损害者。

  第二条:奖惩金额

  a.表扬:张榜表扬无奖金

  b.嘉奖:30元/次

  c.小功:50元/次

  d.大功:100元/次

  e.晋升:升职加薪

  f.批评:张榜批评不罚款

  g.警告:30元/次

  h.小过:50元/次

  i.大过:100元/次

  j.开除:受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三条:惩处计算方法

  a.批评三次,记警告一次。

  b.警告三次,记小过一次。

  c.记小过三次,记大过一次。

  d.记大过三次,开除或降职。

  e.表扬三次,嘉奖一次。

  f.嘉奖三次,记小功一次。

  g.小功三次,记大功一次。

  h.大功三次,晋升或加薪。

  第四条:奖惩相抵标准

  a.表扬抵批评。

  b.嘉奖功抵警告。

  c.小功抵小过。

  d.大功抵大过。

  第五条:表扬

  a.做错事情能主动承认错误者。

  b.拾金不昧者。

  c.团结同事,宽容待人者。

  d.对公司各项活动能大力支持,积极参与表现突出者。

  e.坚持真理,抵制不正之风气者。

  f.其他类似行为值得表扬者。

  第六条:嘉奖

  a.对本厂或社会有公益之行为给公司荣获声誉者。

  b.能主动协助非职务内工作有成效者。

  c.对工作勤奋努力、奉公守法、品德端正表现优异者。

  d.在艰苦条件下工作默默无怨足为楷模者。

  e.严守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f.其他类似行为足以表扬者。

  第七条:小功

  a.对公司经营、生产、管理、设备有良好建议经采纳实行确有成效者。

  b.领导有方使工作拓展有相当成绩者。

  c.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采取措施得当者。

  d.举报舞弊或危害公司权益之事者。

  e.一年内有三次嘉奖者。

  f.其他类似特殊功绩者。

  第八条:大功

  a.在遇有意外事件或突变时能奋不顾身冒险执行任务,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减少损失者。

  b.在工作中能改革、创新给公司降低成本增加效益者。

  c.对公司或社会有特别公益行为,给公司带来声誉者。

  d.一年内有三次小功者。

  e.其他类似功绩者。

  第九条:晋升

  a.工作考绩优秀未受过记过以上处分,且有重大贡献者。

  b.能研究发明,改革作业流程和管理模式,经录用对公司声誉和经济效益有得大贡献者。

  c.对社会有公益行为且贡献重大受到政府表彰给公司带来良好声誉者。

  d.一年内有三次大功者。

  e.具有其他类似特殊功绩者。

  第十条:批评

  a.因工作原因或个人锁事与他人发生口角者。

  b.排队打饭时有拥挤、推攘动作者。

  c.在办公室无故大声喧哗者。

  d.工作区域卫生较差者。

  e.区域内物品胡乱摆放者。

  f.公共场合乱丢垃圾者。

  g.其他类似行为需要批评者。

  第十一条:警告

  a.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做一些与工作无关之事宜者。

  b.工作不努力,屡教不改者。

  c.因过失致使出现工作错误,但情节较轻者。

  d.未按工作程序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则但没有造成后果者。

  e.不服从组长的合理指导,情节较轻者。

  f.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或妨碍现场工作秩序者。

  g.未经许可携带物品进出厂区拒绝主管人员查询者。

  h.未尽职务,积压或延传文件、资料告成后果较轻者。

  i.上下班时不按规定时间迟到早退者。

  j.当月因个人原因迟到超过三次者(公差除外)。

  k.在上班时穿拖鞋、赤脚、赤膊及衣冠不整者。

  l.上班不着装,不佩戴胸卡者,有其他类似违规行为者。

  第十二条:小过

  a.对上级批示未能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导致公司受损者。

  b.因工作疏忽造成浪费较轻者。

  c.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d.在公司禁烟区抽烟者。

  e.在工作时间睡觉者。

  f.未经许可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

  g.有故意涂改、损毁、伪造工卡者。

  h.不服从组长指挥或工作调动者。

  j.故意撕毁公司通知、通告及其他宣传内容者。

  k.有其他类似过失行为者。

  第十三条:大过

  a.因工作失职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b.私自使用公司印信或涂改上级批示模仿主管笔迹批示动作者。

  c.拒绝听从主管及经理人员的合理指挥监督,有以下犯上行为者。

  d.一年内有三次小过者。

  e.有其他类似违纪行为者。

  第十四条:开除

  a.未经许可私自到其他公司或个人处兼职者。

  b.传播有损公司之谣言或挑拔劳资双方感情,煽动工人罢工、怠工者。

  c.遗失或泄露公司机密文件、资料、信息者。

  d.给公司声誉或经济造成严重损害者。

  e.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f.一年内有三次大过者。

  g.其他类似违规行为者。

  二、入厂要求

  欢迎你来本公司面试,祝你尽快成为北京奥德瑞家具有限公司中的一员,让我们一起共创未来,为了你能了解公司的章程,请阅读下列“入厂须知”:

  a.凡应聘人员请出示你的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就业证等相关有效证件配合我们工作。

  b.如果你面试合格,请交1寸免冠照片2张,办理入职手续,并将身份证复印件交行政部办理档案。

  c.新员工进厂试工期为七天,试工期内因个人原因而离职者无薪资结算。

  d.新进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含试工期),试用合格者即转为正式工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最短期限为一年)。

  e.试用期表现不佳者可辞退或延长试用期(但不超过两个月),表现优秀者可获嘉奖或缩短试用期。

  f.生手或学徒工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未签订劳动合同者原则上不予辞工,若获批准而辞职人员要扣除培训费300元,技术人员及组长级以上人员扣除500元,即辞即走人员要加扣经济损失费。

  g.合同期内辞工者:员工要提前一个月,技术人员及组长级以上干部须提前两个月,否则按违约金方式扣除相应工资。

  h.一经录用,应按时上班并配合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连续三天无故不到班者属自动离厂,无薪资结算。

  i.新员工进厂工作满两个月发放第一个月薪资,工作满三个月发放第二个月薪资,以此类推,年终也是一样。

  j.新进员工若确有一些实际困难,可在进厂后工作满20个工作日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一式两份,经部门主管审批后(一份留部门主管备查,一份交财务领取现金),可预支人民币100元。

  k.领取过工资的员工不可借款,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l.上下班时间为:早上7:25~12:00,下午:13:00~18:30,因生产需要加班时必须配合生产加班,加班时间为18:30至实际下班时间。若因季节变化需调整上班时间,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m.所有员工均须按时出勤上下班,不得有迟到、早退行为,违者依照厂规处理。

  o.因私人事情或有病需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条,经部门组长同意后,将工卡和请假条一联交人事部备存。

  p.请假一天以内的由车间组长批准,二天以内的由行政经理批准,两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要在上班后及时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q.此须知因版面有限不能全面详细说明,若有疑问请参阅员工手册,不便之处请见谅。

工厂管理制度15

  为实现公司各项指标完成、为确保铸造生产顺行,为保证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铸造车间制定以下生产管理制度:

  一、进入生产现场必须劳保穿戴齐全,行走需走安全通道、安全桥,不走危险区域、不走不熟悉的环境,不乱摸与自己无关的设备和开启按钮。

  二、严格执行公司人力资源部下达的请假、休假制度,事假提前请假,病假必须出具市级医院病例证明,无故不上班一律按照矿工处理。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在工作时间内睡岗、玩手机,和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情,如果发现,每人次按50元考核,迟到、早退每次按10员考核。

  三、机长作为本班组第一责任人,对于生产组织,人员安排,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员劳动积极性,事故处理等全盘指挥协调,有事故必须落实责任人和处理意见,提出整改措施。

  四、生产前准备工作必须做到位,并仔细落实,如因准备不到位造成生产事故,对机长严加考核,每次不少于100元,由机长落实给责任人。

  五、每月车间按照各班组的产量、收得率、事故率、设备运行情况、废坯量、现场文明生产等指标评定优良差等,作为本月评定标准发放奖金,再由机长按照本班组人员出勤情况和劳动积极性、事故多少分配奖金,不能平均分配。

  六、车间安排的`临时任务必须认真完成,如有扯皮推诿,严加考核。每次50元。

  七、对于本岗位所使用设备,试行岗检合一,认真检查和维护,如因检查不到位造成生产事故或设备损坏,除分厂考核以外,车间也有考核。

  八、认真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对连铸区域内所有备品备件、物料、不损坏不浪费,发现一次按损坏或浪费程度严加考核。

  九、交接班必须是对口交接,对于生产状况、设备运行情况、现场文明生产都仔细检查和对接,一旦交接清楚,所有责任有下班承担。

  十、定尺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接班对上班定尺认真校正,保证定尺在规定范围内,如下班发现上班定尺不在标准范围,技术部追查考核由上班承担,车间也追加考核每次100元。

  十一、车间所有卫生区,包括2#、3#大门口及路面卫生,每班必须打扫,保持干净,并拉入交接班,发现不干净,每次考核当班100元。

  十二、二冷室维护、检查,按照甲乙丙班,各自负责一二三流,确保二冷室水条校正、喷杆、喷嘴、辊子完全达到使用要求,二冷室无废坯、杂物。每个班保证二冷室门前卫生干净,物料摆放整齐,灯具齐备按指定位置挂放。如有违反此规定,考核责任班组100元一次。

  十三、台下,火切工割钢坯必须避开辊子,不能人为损坏辊子,停机后对辊子和机架上的粘钢、粘渣及时清理干净,确保设备无负荷运行,认真做好设备润滑监督,如果发现设备缺油,及时报告机长,有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十四、保证铸坯断面平整,不能有切斜、喷号工必须将炉号、支数对应清楚,不能混号、喷错号,如有违反,按每支20元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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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管理制度(合集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厂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厂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工厂管理制度1

  1.0目的

  为规范公司安全教育,使安全培训管理更加制度化、系统化、特制订本制度。

  2.0应用范围

  本制度从生效之日起,适用于广州市花都威的电子厂全体员工。

  3.0责任

  3.1行政部协助安全组执行本制度。

  3.2安全组及相关部门负责执行本制度。

  4.0内容

  4.1三级安全教育:

  根据国家于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成绩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故本公司新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4.1.1第一级(厂级)安全教育

  a.由安全组负责,采用公司自行编写的.教材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b.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公司生产特点、目前安全生产的形势、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防火防爆知识、机械伤害的基本知识以及机械伤害、触电事故、高空跌落事故的初步基本的急救措施、典型工伤事故案例分析和经验教训。

  4.1.2第二级(部门级)安全教育

  a.由所在部门负责,安全教育要有提纲,有教材。

  b.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部门的生产特点,工艺流程,机械设备的状态和特点,工伤事故的预防措施,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常用劳保用品,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等。

  4.1.3第三级(班组)安全教育

  a.由所在班组负责。

  b.教育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生产特点,操作方法,安全装置,工具器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本岗位曾发生的事故及教训,劳动纪律等。

  4.1.4作业流程

  a.应试人员经过面试合格后,称新入厂员工。

  b.凭人事行政部报到单,由安管部统一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并办理三级安全教育卡。

  c.凭三级安全教育卡到部门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

  d.合格后,由部门负责将三级安全教育卡交回安全组保管备案。

  4.2经常性安全教育

  4.2.1每年对员工进行一次或多次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培训。

  4.2.2每年教育累计时间:主管级以上(含正副主管)不少于八小时;主管级以下管理人员级作业员工不少于十二小时。

  4.2.3日常安全教育由各部门提出申请或安全组提出计划,行政部统一安排,安全组负责授课,部门协助。

  4.2.4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应准备好专门的教材。

工厂管理制度2

  为加强成本核算,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物资和成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加速资金周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日常管理

  1、仓库保管员务必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务必根据实际状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卡片;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务必互相统一,相互一致。合格品、逾期品、失效品、料废、退回电机、返修电机应分别建账反映。

  2、务必严格按mis系统和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务必及时逐笔录入mis系统,做到日清日结,确保mis系统中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及时登记手工明细账并与mis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

  3、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务必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铸件仓管员务必定期对每种铸件材料的单重进行核对并记录,如有变动及时向事业部、财务部反映,以便及时调整。

  4、各事业部、分厂务必根椐生产计划及仓库库存状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并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有条件单位逐步实行零库存;仓库保管员务必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各事业部领导及财务人员,各事业部对本单位的各类不良存货每月务必提来源理意见,责成相关部门及时加以处理。

  二、入库管理

  1、物料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务必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如属回用物资应凭回用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2、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务必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务必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工厂管理制度。

  3、一切原材料的购入都务必用增植税专用发票方可入库报销,无税票的,其材料价格务必下浮到能补足扣税额为止。同时要注意审查发票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4、入库材料在未收到相应发票前,仓管员务必建立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账,并根据检验单等有效单据及时填开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在当月票到的可不开),在收到发票后,冲销原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并开具材料票到收料单,月底将货到票未到材料清单上报财务。

  5、收料单的填开务必正确完整,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如属票到抵冲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间,铸件收料单上还应注明单重和总重。收料单上务必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每批材料入库合计金额务必与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一致。

  6、因质量等原因而发生的退回电机,务必由技术部相关人员填写退回电机处理单,办妥手续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三、出库管理

  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出库时务必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到限额领料,车间领用的物料务必由车间主任(或其指定人员)统一领取,领料人员凭车间主任或计划员开具的流程单或相关凭证向仓库领料,行政各部门只有经主管领导批字后方可领取,领料员和仓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仓管员应开具领料单,经领料人签字,登记入卡、入帐。

  2、成品电机发出务必由各销售部开具销售发货单据,仓库管理人员凭盖有财务发货印章和销售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发货单仓库联发货,并登记卡片。

  四、报表及其他管理

  1、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持续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2、务必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收付存报表、材料耗用汇总表、三个月以上积压物资报表、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表每月27日前上报财务及相关部门,并确保其正确无误。

  3、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务必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4、各事业部因客户需要,要求在外设立仓库的,务必报经股份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作为库存转移,并报财务部备案,其仓库管理纳入纳入所在事业部仑库管理;外设仓库务必由专人负责登记库存商品收发存台账,并将当月增减变动及月末结存状况编成报表,定期进行盘点清查,每月将各类报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查关事业部及财务人员。

  5、仓库现场管理工作务必严格按照6s要求、iso9000标准及各事业部分厂的具体规定执行。

工厂管理制度3

  1、目的与使用范围

  为了消除各类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确保作业安全,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本制度规定了作业前的风险评估,施工前的准备、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措施以及安全作业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类施工作业的监督管理。

  2、职责范围安全环保部、设备科负责制定本制度,负责各自范围的监督管理。

  各车间、班组具体组织贯彻落实制度要求。

  3、施工前的准备根据作业项目要求,应制定施工作业方案,落实作业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项目作业负责人应按方案要求,组织人员到施工现场,交待清楚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安全措施。

  进行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电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作业,如需登高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容器、受限区域、用电作业等,应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票证,未经审批前不得进行作业。

  项目负责人应对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负全面责任,并制定专人负责施工作业期间的作业安全。

  施工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会同设备、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确认无误后,方可批准作业。

  在进行设备内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申请办理安全作业审批手续,由安全环保部根据规定审批签发各类作业证,施工单位各类措施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票证上签字后,方可施工作业。

  在进行抽堵育板、设备检维修、吊装、动土及电气检修和临时用电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提前申请办理以上作业审批手续,由设备动力部门审批签发各类安全作业票证,施工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票证上签字后方可施工作业。

  4、安全要求和措施

  对施工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后进行作业。

  作业中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行,并合理放置。

  应对作业现场的爬梯、围栏、平台、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对使用的盲板应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对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和冲洗装置。

  对作业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

  应将作业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应检查、清理作业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需夜间施工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5、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参加施工作业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施工作业的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电气设备施工作业应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作业时,项目负责人应与当班班长联系。

  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时,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工作,迅速撤离作业场所。

  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知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严禁涂改、转借各类安全作业票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对各类票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特种作业必须由具备安全作业资格的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6、现场作业结束后的检查内容

  现场作业负责人应会同有关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检修人员检查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现场作业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对影响作业需要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是否恢复正常。

  现场作业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施工作业单位应会同各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对设备进行单位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工厂管理制度4

  一、车间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办事公道,作风正派,说话和气,待人礼貌。

  二、因事到小组办事,不得在生产区域闲逛,不得聊天,不给职工散布消极的东西。

  三、每周召开一次车间治理人员,班组长参加的车间生产会议:检查生产进度、质量情况,调度是否得当,有无窝工现象(工序衔接是否合理)。发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措施。

  四、每月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分析人员思想、设备、技术状况以及原辅材料等诸因素,找出影响质量的重要原因,及时提出办法和措施。

  五、坚持每月对原辅材料使用情况的检查,分析超定额造成浪费的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总结节约原辅材料的经验,表彰好人好事。

  六、坚持安全文明生产,做到每月定期检查两次,内容:(1)设备安全与卫生情况,(2)电器是否正常运转。(3)产品是否堆放整洁。(4)环境是否清洁卫生。

  七、搞好原始记录和日报工作,准确及时地综合反映车间每日完成任务的进度,按时报送职能科室。搞好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并利用资料分析生产活动的各种情况、指导生产,为总结提高打下良好基础提供可靠资料。做好"五帐一卡"的完善和归档工作("五帐":产量、质量、考勤、用料、安全生产帐;"一卡"工具治理卡)。支持班组统计员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协助他们妥善保管小组的各种原始记录,以备存查。

  车间会议学习制度

  一、全车间职工每周必须按所布置的学习时间、学习内容,认真参加政治、生产、技术的`学习,学习中做到思想集中,刻苦学习,讨论时积极发言。

  二、学习按时参加,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有事做到先请假。作好学习考勤记录和学习记录,把它作为奖金考核的一项内容。

  三、车间召开小组长会(或组织学习),事先半小时通知各小组长,主持会议人要先做开好会的一切预备工作。到会者不得无假不到,迟到五分钟以上者,罚款贰角,主持会议者迟到罚款伍角。

  车间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

  为加强劳动纪律,保持正常劳动生产秩序,按工人参加治理与专业治理相结合执行考勤制度,车间统计员负责全车间考勤工作,各班组长或考勤员坚持严格考核。职工自觉遵守、协助治理。

  一、考勤员应以负责精神天天准确考勤,以上班铃声响后为准,考勤不在时,一律按缺勤处理,下班也以打铃为准。(中午不准提前就餐,违者按早退处理,治理人员加重处罚)。作好记载,按月将考勤表送车间审核,并交车间统计员作计算工资和出勤率的依据。

  二、迟到、早退、中途离岗的累计时间超过半小时者,按旷工处理,旷工除不发工资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三、生产、工作时间不准看小说、睡觉、打牌、下棋、洗衣服、织毛线、擦自行车等,有以上行为者按旷工半天处理。上班时间打架斗殴、吵架哭闹不工作者,不计出勤,所造成的工时或其他损丢由闹人负责。班前或上班时间不得饮酒,凡酒后不许上班,作旷工处理。

  四、职工不服从调度指挥而不上班、不工作者,作旷工处理,除停发工资外,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理。

  五、职工有违犯劳动纪律、赌博、私拿产品、有意损坏产品和公物者,除给予经济罚款处,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理,如有被公安机关拘留审查期间停发工资。

  六、因斗殴负伤、休息期间,停发工资,负伤者的工效和医疗费用由责任者负担,因家庭纠纷而引起的病伤假,按事假处理。

  七、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窜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消极怠工,不揽私活,不做私活。

  八、遵守操作规程,注重安全生产,爱护工具设备,节约原辅材料,提高技术业务能力,努力实现优质高产、低消耗。

  车间文明生产制度

  一、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本厂,热爱本职工作。

  二、遵纪守法,维护正常生产秩序,不赌博,不打架斗殴,不损公肥私,不私拿产品。

  不喝酒上班。果断抵制精神污染,坚持为"四化"学政治、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开展健康的文体活动。

  三、在工作、生产场所不大声喧哗、吵闹、说话和气,待人坚持使用礼貌语言,不说脏话,更不得骂人。

  四、坚持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上班,严禁赤脚、赤膊、只穿内裤、披头散发、穿高跟鞋、拖鞋(需要穿工作拖鞋的必须穿者除外)以及拖拉着鞋等上班。严禁站在拖纸车上蹓空车。保护安全生产,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五、严禁在有毒气体、尘毒危害的班组、外吃东西,严禁带与生产无关的器具、化学药品进入车间。

  六、不准带客人(参观学习者除外)、小孩进入车间和在车间里会客;车间和办公室内不准停放自行车、轻骑车,更不准上班时间擦车、打毛线、做私活,违者所误工时,按旷工处理。

  七、搞好生产、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坚持日小扫周大扫制度。做到机器设备整洁、无油污;门窗清洁、玻璃明亮;白料、产品、工具柜堆放整洁;地面无废纸、棉纱团、油污、油墨水迹、烟头和脏物。责任清洁区干净卫生,阴沟畅通,阳沟无脏水、污物。

  八、保持车间主要通道畅通,通道一米五以内禁止堆放产品、纸墩和拖纸车;白纸和产品堆放高度不得超过一米五。

  九、严禁在生产岗位上、机器上、车间通道上游动吸烟,吸烟应到指定的吸烟点吸烟,车间办公室吸烟应备烟尘缸,防止火灾和破坏清洁卫生。违者按规定罚款,车间干部加倍罚款。

  十、考核办法;

  1.车间文明生产卫生检查,由车间工会组织检查评选公布。

  2.每月总结评选几次,按月检查情况累计得分高低取得前三名获"文明机台、班组"和单项奖(具备方案另定),对文明生产搞得差的班组或机台扣发月奖5。

  对私拿产品的处理方法

  为了加强车间治理,除了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外,还必须在纪律上、经济上赏罚严明。对私拿产品,半成品、原辅材料的人,按如下办法处理。

  一、凡私拿产品、半成品、原辅材料完全由个人负责。

  二、凡生产岗位上的同志,私给他人产品原辅材料的,其责任由私给产品人负责。

  三、凡私拿产品、半成品和原辅材料者,作如下处理。

  1.按产品商品价格2-5倍罚款,写出书面检查并张榜批评。

  2.取消当月一切奖金。

  3.重犯者除罚款加倍外,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理。

  4.对勇于揭发私拿产品者,经调查属实,根据功劳大小发给1-50元奖金。并保护揭发人。

  5.对串通骗取奖金,经查出后,加倍扣回所得奖金,(干部严加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行政处理。

工厂管理制度5

  1.总则

  为实现公司“最低成本”的管理理念,合理利用能源,降低能源消耗,节约成本,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各种能源消耗控制。

  公司节能考核种类:

  2.1电力(生产用电,办公用电,施工用电)

  2.2冷/热、循环水(生产用水,生活用水)

  2.3蒸汽(生产用汽,取暖用汽)

  2.4压缩空气

  2.5煤气

  2.6生产过程中的跑料、冒料

  3.节能检查的目标

  无泄漏、无长明灯、无人空调、电扇 、无空载设备、长流水、无跑料、冒料。

  4.机构及职责

  4.1技术部为公司能源管理考核执行部门。

  4.2负责组织对公司能源利用状况(水、电、汽、气)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4.3各单位职责

  4.3.1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节能管理第一责任人。各单位下设节能员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能源使用状况。对能源浪费及违反能源管理制度的现象及时进行纠正整改处理。

  4.3.2各单位根据本办法,并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能源管理技术措施”,上报技术部备案。

  4.3.3各单位节能员负责本单位能源消耗统计,并按旬度对本单位色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分析,对超常情况要拿出详细整改处理方案。

  5.节能管理要求

  5.1各单位在制定“能源管理技术措施”时应结合实际认真编写,便于操作。

  5.2 加强岗位操作,杜绝跑冒滴漏。

  5.3加强节能培训,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

  5.4各单位建立系统详尽的激励机制,通过组织节能活动、节能意识培训和能源绩效考核等形式,纠正员工不规范的操作行为,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将节能工作落实到生产管理和日常操作中。

  5.5提高员工意识在能源控制中的意义:

  空调( 制热/ 制冷, 通风)

  照明(公共设施办公室及车间,电力照明的管理应由责任单位安排责任到人。杜绝长明灯。)

  合理用水(热水/ 冷水/循环水)

  合理使用公用工程(除盐水,低温水,压缩空气,蒸汽等)

  坚持按工艺指导操作,消除流程中的`跑料、冒料现象。

  5.5各单位节能员应不定时对跑、冒、滴、漏现象进行检查,并拿出处罚整改防范措施。

  5.6开展节约能源合理化建议活动。

  6.节能检查的要求

  6.1合理用电:

  6.1.1 电力是生产的主要能源,各单位要做到合理用电、节约用电。

  6.1.2凡使用电炉的地方要经安环部同意,否则一律没收。

  6.1.3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拉电闸,做到“四不点”即光线好不点,大灯泡不点,无人灯不点,长明灯不点。

  6.1.4禁止无故空开设备。

  6.1.4厂区照明按国家照明标准,尽量采用新光源。办公室单灯照明60w以下,车间严禁使用500w以上的白炽灯泡。

  6.1.5电气值班员要控制用电负荷,在允许范围内使用,遇有超负荷情况有权采取措施,保证变压器安全,并及时向总调报告。

  6.1.6施工单位用电要申报机动部,加装电度表。

  6.1.7不得未经电气车间许可,私拉电源使用。

  6.2合理用水

  6.2.1对施工用水要装水表考核,发现浪费行为立即制止。

  6.2.2车间要勤查漏水地点,杜绝长流水现象。

  6.2.3防止机封水等循环用水漏水,禁止非生产用水进流程。

  6.2.4未经总调许可,不得在生产管道、消防水管道上私自开口接管。

  6.2.5禁止向地面、路面及非生产区域地坪上直接排水。

  6.3合理用蒸汽

  6.3.1杜绝漏气现象。

  6.3.2施工单位未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用气。

  6.3.3未经总调许可不得私自用气。

  6.3.4蒸汽的疏放水不得直接排入地面。

  6.4合理使用压缩空气

  6.4.1无漏风现象。

  6.4.2未经许可不得私用风。

  6.4.3压缩空气气包排水,不得直接排入地面。

  6.4.4仪表风不得用于非仪表专业。

  6.4.5用气须向总调申请,同时上报将用气时间及用气量。

  6.5合理使用煤气

  煤气要按要求进行疏水,疏水不得排入地面。

  6.6杜绝流程中的跑料冒料现象

  7.奖励与处罚

  7.1技术部和相关部门实行月检查对综合能耗节约的单位以及工作突出的个人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在200元-500元。

  7.2对在节能方面开展小改小革合理化建议取得成效的个人,公司按合理化建议规定给予奖励。

  7.3节能检查的处罚按节能检查扣发暂行规定执行。

  8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9本办法解释权归技术部。

工厂管理制度6

  第一条生产纪律

  1、遵守公司考勤制度。

  2、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工艺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车间内严禁吸烟,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药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轻拿轻放,避免表面划伤。

  4、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4、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5、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6、原材料、作业工具、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第五条设备管理与维修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

  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工厂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XXXXXXXXXXXX厂(以下简称本厂)组织规程第十八条的规定制定,以达高度运用人力,提高经营绩效之目的。

  第二条凡本厂员工人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据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任用

  第一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二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助理——由董事会任免。

  (二)部长、副部长、主任、副主任——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三)组长、副组长——由主管部长(主任)任免或主管部长(主任)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董事会核备。

  (四)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四条新进人员之任用,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应呈报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应层呈董事长批准。

  第五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三)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消者;

  (四)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

  (五)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六)未满十六周岁者。

  第六条新进人员除另有规定外,自到职日起三个月为试用期,必要时可视其试用期间成绩表现之优劣予以缩短或延长之。

  第七条试用人员成绩表现优良者,由其直属单位主管填报试用人员任免签报单呈报总经理(董事长)核准正式任用。

  第八条试用人员成绩表现欠佳者,应由其直属主管权宜延长试用或停止试用,并填报试用人员任免签报单层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备。

  第九条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在人事管理部门(本厂人事管理部门为企业管理办公室)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妥本厂新进职员履历表;

  (二)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三)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2张。

  第十条本厂员工之服务年资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服务

  第一条本厂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办理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

  第二条本厂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本厂一切规章及公告。

  (二)尊重工厂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厂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厂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厂名义。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四)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稽延。

  (五)爱护工厂财物,不浪费,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六)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出勤管理应依员工出勤管理制度之规定办理。员工出勤管理制度另订。

  (九)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依加班管理制度办理。加班管理制度另订。

  第四章待遇

  第一条本厂员工之待遇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章各条办理。

  第二条本厂员工工资按工作性质分为: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第三条本厂员工工资标准规定见下表。

  第四条工资结算办法

  (一)计时工资结算办法

  (二)计件工资结算办法

  第五条前条工资标准所列特殊岗位、职务、工龄津贴无等级之分。

  第六条本厂员工工资的结算及发放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员工的工资为月结算。结算时间为每月XX日。

  (二)员工工资每月XX日发放。

  第六条本厂员工年终奖金之发给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服务满三个月者,依工作质量经董事会评核后计发奖金。

  (二)服务未满三个月者,不发给年终奖金。

  (三)服务年资之计算以截至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准。

  第七条初任人员之薪给自到职日起,按日计算。

  第八条升薪或减薪员工之薪给自人事令生效日起,按日计算。

  第五章调迁与差假

  第一节调迁

  第一条本厂基于业务上之需要,可随时调迁员工之职务或服务地点,员工不得借故推诿。

  第二条调任人员应依限办理交代并报到完毕,如主管人员逾限五日,其他人员逾限三日,即视同自动辞职。

  第三条调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前离职时,其所遗职务由其主管或其主管指定之其他人员代理。

  第四条调任人员之薪给自到新职日起,按日计算。

  第二节出差

  第一条本厂员工出差按员工出差管理制度执行。员工出差管理制度另定。

  第三节给假

  第一条下列日期为例假日: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第二条前条所列假日休息天数应视具体生产情况而定,但其间之工作应按加班管理制度之规定办理。

  第三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月不得超过5天,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逾期未痊愈,即予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七天。

  (四)丧假——父母、配偶或子女丧之时,可请丧假八天;祖父母、外祖母、配偶之父母、兄弟姊妹丧亡时,可请丧假六天。

  (五)产假——女性员工分娩,可请产假九十天。怀孕三个月至七个月而流产者,可请假四星期;七个月以上流产者,可请假六星期;未满三个月流产者,可请假一星期。

  注:产假系指已婚女性员工,未婚女性员工分娩或流产按病假规定办理。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培训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集会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七)公伤假——因公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四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工厂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三个月。

  第五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除事假不发薪水外,其余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发给基本工资的60%。

  (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三)公伤假工资照发,且其治疗费用凭治疗单据全额报销。

  第六条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报,并送企业管理办公室登记后,始为准假。凡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未经批准续假而缺勤者,除因临时大病或重大事故经证明属实,并于事后三天内依规定呈核外,应以旷职论处。

  第七条员工请假应依下列规定呈请批准:

  (一)副总经理、助理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总经理核准,超过三天层呈董事长核准。

  (二)(副)部长、(副)主任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所属副总经理(助理)核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者(含七天)层呈总经理核准,超过七天者,层呈董事长核准。

  (三)其余人员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所属部长(主任)核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含七天)层呈所属副总经理(助理)核准;超过七天者,层呈总经理核准。

  第八条员工请假不论假别均应书明理由,病假超过三天者(含三天),应检附医师证明文件。惟外伤可显示者可酌情免附。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一节考核

  第一条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员工,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之责任。每月一次,应按《XXXXXXXXXXXX厂员工考核实施细则》(另定)将各项人员之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分为A、B、C、D、E五等,凡列A等及E等者,均应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及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二条年度工作考核应于员工到职届满三个月后之当年年底办理。由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评核等级分为A、B、C、D、E五等,A等或E等的考核,均应详细列述具体事实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三天以上者,不得考列B等以上。

  第三条凡年度考核列A等者,经总经理报请董事会核准后发给特别年终奖金(数额由董事会商定,但不应少于当年最高月薪的两倍),列B等者发给当年最高月薪的'两倍之年终奖金,列C等者发给当年最高月薪的一倍之年终奖金、列D等者不发给年终奖金、列E等者予以辞退。

  第四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助理之考核由董事长评核。组长及以上人员的考核,由其直属主管层转总经理核定,其余人员均由各部门层转部长(主任)核定。

  第二节奖惩

  第一条员工之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及奖金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2、其他有利于本厂或公众利益之行为,且有事证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记功:

  1、。细心维护工厂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着成效者。

  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对工厂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之方法作重大改革之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后成效显着者。

  4、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工厂利益之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工厂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6、一年内曾记功二次以上者。

  7、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足资为证者。

  8、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工厂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

  以上奖金之数额,各视实际贡献之价值决定。

  第二条员工之惩诫,分为警告、记过及免职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未经准许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2、擅用他人经管之工具及设备者。

  3、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之物品者。

  4、涂写墙壁、设备有碍观瞻者。

  5、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工厂发生损失者。

  3、行为不检,有损工厂声誉者。

  4、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工厂发生损失者。

  5、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6、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7、一年内警告二次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免职:

  1、在工厂内酗酒滋事、妨害秩序者。

  2、向外泄露工厂业务机密者。

  3、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4、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5、无故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六日以上时。

  6、胁迫上级主管,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7、利用工厂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8、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9、未按照规定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工厂蒙受损失者。

  10、故意损坏工厂财物者。

  11、在工厂内赌博,或有伤风化的行为的。

  12、在工厂内打架斗殴者。

  13、散播有损工厂之谣言,而妨害工作秩序者。

  14、因故意过失行为,而引起灾害者。

  15、有煽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者。

  16、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予以处罚者。

  17、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第三条员工之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并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四条其他未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诫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五条员工奖惩可累计,以嘉奖两次作记功一次,记功两次可发给一定数额资金。警告两次作记过一次,记过三次予以免职。同一年度功过不得相互抵销。

  第七章离职

  第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一)有违犯本厂规章之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二)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未确定者。

  第二条前条各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之薪水。

  第三条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第四条本厂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事前三十日预先通告。

  员工对于其所承受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厂亦可随时解雇,并在三十日前预先通告。

  第五条员工在接到前条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工作时间,其请假日之薪水照发。

  第六条依照第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本厂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

  在本厂连续工作期满一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以上所称薪水,系以员工最后服务月份之薪水为准。

  第七条员工辞职,应于七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八条员工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或永久离开本厂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厂发生损害者,均依法追究其赔偿。

  第八章教育与训练

  第一条本厂视业务需要举办定期或不定期、业务、技能或质量之教育与训练。

  第二条有关教育与训练,其应参加人员、课程、时间、地点悉依既定计划办理。

  第三条本厂为教育与训练之执行可指派各有关人员担任讲师或学员,被指派者不得借故推诿。

  第四条本厂视实际需要,可聘请外来专家担任讲师或指派有关人员参加外界举办之有关业务讲习。

  第五条各种教育与训练或讲习,于期满后均应举办测验,或提出心得报告,其成绩作为员工考核资料之一。

  第九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程经呈请董事长核准后公布实施。

  第二条本规程如有未尽事宜,可由总经理呈请董事长核准修订之。

工厂管理制度8

  第一部分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章:员工入职及离职相关规定

  一、入职

  1、公司或厂长批准后到企管部办理入职手续(填写报到登记表、个人简历表、提交个人一寸黑白近照8张,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技术职称等级证书等)

  2、新进人员必须提供个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学历证、健康证).

  3、企管部负责向相关部门办理转告相关事宜.

  4、企管部在办理入厂手续前,必须向新进员工讲解相关规定(入职登记表里应写明保证金的扣押及返还的相关规定,扣除工作服及工作鞋折旧费的相关规定)

  5、员工学历需提供有效证件(网上可以查询)或通过公司组织的甄别考试,甄别考试以英语或化学为主,由主管副总主持,员工可自愿选择考试语种。

  二、考核、上岗、转正

  1、主管领导安排新员工到合适岗位接受现场培训(含工艺流程、操作规程、设备性能、物料性质、安全常识等)。

  2、培训师傅、当班值长初考试合格后,由主管领导再次对考核申请人进行操作考核,合格者予以发放上岗证。

  3、试用期3个月,由个人提出申请,由主管领导再次对考核申请人进行操作、笔试、递交实习报告考核.

  4、综合成绩达80分以上者,予以转正,可享受正式员工待遇。

  5、考试不合格者,适当延长使用期,2次不合格者,据公司相关规定予以辞退。

  三、离职

  1、未转正的新员工可随时提出辞职申请,但公司不退回扣押保证金。

  2、正式员工提出辞职必须提前15天提交辞职报告,逐级转交部门领导直至厂长,批准后报公司。

  3、辞职员工据辞职报告的批准时间到相关部门办理辞职手续。

  4、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5、服务期满一年后的辞职人员提前15天提交辞职报告的,保证金全部退还并及时结算工资,工资由公司统一发放到工资卡,不予现金方式结算。

  6、服务期不满一年的人员提出辞职时,保证金全部不退还。严重违纪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被开除除名的,保证金将不返还,当做违约金。

  7、未经批准私自离职的员工概不退还押金并免于结算工资。

  8、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9、报到之日起每月扣除100元保证金,累计10个月扣满1000元,服务期第12个月公司返还1000元保证金。

  第二章:薪酬及福利待遇

  一、未转正员工待遇

  10、规定每月1日至本月30/31日为完整考勤月,每月全勤时间为22.5天,超出部分累计加班,计加班工资

  11、厨房每月全勤为25天、门岗每月全勤为26天。

  12、新进员工进厂后7个工作日内不带工资,但管吃管住(厨房、门岗前7天不带工资,但正式录用后,可算正常考勤)。

  13、厨师月薪按600元+400元x员工食堂评分分数/100计算

  14、门岗月薪800元,其他岗位新进员工月薪1000元。

  15、新员工包吃住

  16、未转正员工不享受工厂福利(含奖金、交通补贴、学历补贴)。

  二、转正员工福利、工资与津贴

  1、个人工资由岗位工资、当月个人奖金、工龄工资、学历工资、工人骨干、车费补贴、餐费补贴、中夜班补助、夜宵费、通讯补贴、师傅带徒弟补贴、岛外员工探亲交通补贴等组成。

  2、工龄工资服务期满一年为工龄工资递增点,后续每年50元/月递增。

  3、学历工资:中专40元/月,大专60元/月,本科100元/月,研究生200元/月。

  4、车费补贴按照实际路费每月补贴两次车费。

  5、餐费补贴每人9元/工作日。(目前建设期餐费为20元,生产后要降低,具体参考当地物价及消费水平制订)

  6、中夜班补助:中班为6元/天,夜班为25元/天计算。

  7、夜宵费:4元/天/人,现金支付,由班长统一领取。注夜宵费必须用到实处,不得用于喝酒、喝茶等。

  8、通讯补贴:厨师为50元/月,值长为50元/月,办公室人员为50元/月,仓管100元/月,副厂长100元/月,厂长200元/月。

  9、带岗(不含转岗人员)补贴为100元/位,新员工考核不合格的,将扣除师傅50元培训费,第二周考核仍不合格,新员工将辞退,师傅培训费将全部扣除。

  10、岛外员工探亲交通补贴:厂级以上干部,每半年一次,每次休假期间为5天,可报销来回经济舱机票款或等额车船费用及市内出租车;值长以上中层干部及上年度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做出特殊贡献者每年带薪休假一次,每次休假期间为10天,可报销来回火车卧票款或等额车船费用等;一般员工(连续工作两年期间,除违规被处罚次数超过十次或金额超过300元)。可两年带薪休假一次,每次休假期间为10天,可报销来回火车硬座票款或等额车船费用;凡带休假的员工应先向公司人事部写休假申报报告,由公司统筹安排、备案后放休;休假回来后,应提前到人事部报到,准备上班;其探亲来回路费,在上班一个月后方可在规定的范围内凭真实票据报销;凡享受以上休假的员工,在休假后三个月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辞职申请。如提出辞职申请并获得公司批准的,公司将从其工资中全额扣除带薪休假期间的工资和来回已报销的探亲费用。岛外员工如果不选择自己探亲(放弃休假),而直系亲属(父母、夫妻或小孩)来探望本人可予以报销一人的来回火车硬座票款或等额车船费用来回路费,但需提前到工厂备案。公司鼓励岛外员工探亲,如岛外员工自主放弃探亲补贴,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

  三、其它补贴

  1、技改补贴:技改补贴由技改负责人按参加人员实际工作量和技术难度综合考虑后分配技改津贴并在厂长签字后报财务另外拨款执行。

  2、合理化建议补贴:员工就工厂的生产、管理、技改工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公司或厂领导确认后,给予单项50-200的奖励。

  3、先进个人/干部补贴:年终评比荣获先进个人/干部,按月给予先进个人/干部补贴,先进个人50元/人,先进干部100元/人,由公司统一发到工资卡。

  4、报销到厂路费:新员工转正后可报销岛内其他地方/海口到工厂的路费,以到厂那天的票据为准,现金支付。

  5、岛内出差补贴:

  ⑴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厂长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⑵出差后应填具“费用报支单”,送请厂长审核批准后,方得凭以报之 ⑶海口出差费用标准:每人每天45元补助,其中25元餐费补助(早餐5元;中餐10元;晚餐10元),20元出差补助;住宿费最高每人每天80元,按实际发生费用报支;车票按实际合理发生费用报销。 ①下午1时以后销差者准保午餐;

  ②晚8时以后销差者加报晚餐;

  ③应扣除重复伙食补助;

  ⑷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不予报销出差费用。

  ⑸出差费用应据实报支,不得虚报。

  6、岛外出差补贴:

  ⑴出差程序:

  ①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路线、期限由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②出差后应填具出差费用报销单,并于一周内报销。 ③差旅费报销单必须一事一单,一格一填。

  ④外派人员在外派工作期间的伙食、住宿及交通另行规定。但其往返期间可以按照此标准执行。 ⑵交通工具标准:

  ①副厂级以上干部可以乘坐飞机,机票必须7折以下,否则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超出部分自负。 ②值长以上干部可以乘坐火车硬卧。 ③一般员工均乘坐火车硬座。

  ④一般员工和业务人员,需要乘机时,需经公司领导或主管副总同意。 ⑤公司奖励员工选乘低等级交通工具所节约的70%费用。

  ⑶伙食补贴标准:

  ①副厂级以上干部每人每天30元。 ②值长及以下员工每人每天20元。

  ③伙食补贴直接在差旅费中按天予以报销。如有招待费等支出,则不再报销招待费当天的伙食补贴。

  ⑷住宿标准:

  ①副总以上干部北京等直辖市及著名旅游城市每人每天300元,省会城市每人每天250;地级市每人每天200元;县级市每人每天150元;县城以下每人每天100元。

  ②副厂级以上干部:省会及直辖市每人每天200元;地级市每人每天150元;县级市每人每天120元;县城以下每人每天90元。

  ③值长及以下员工,按照副厂级以上干部标准相应下调20元。 ④公司奖励员工降低其住宿标准所节约的50%住宿费用。 ⑸市内交通补贴:

  ①按照每人每天10元进行市内交通补贴,原则上不再报销出租车票。 ②出租车报销必须一次一报,并注明起止点及缘由方能报销,如有出租车费用等支出,则不再报销出租车费当天的市内交通补贴。

  ③员工出差报销,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销,一律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劳保用品、福利品的发放规定

  1、劳保手套每月/每人发放4套;工作服、工作鞋每年发放一次。

  2、员工入职后人手发放安全帽一顶,如有损坏以旧换新。

  3、生活用品每月15日前后集体发放一次。

  4、离职人员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按折旧从工资中扣除相应费用。

  第三章:合理化建议内容、要求

  10.1 运行班组

  ① 全班员工劳动纪律,工作态度的逐一评价。

  ② 在生产中都遇到哪些意外情况,哪些人发现的,又是由谁负责解决的。

  ③ 对工厂生的工艺改造及后勤管理,有哪些意见及建议。 10.2 管理干部

  ①对所管辖范围内本月所发生的主要事件的处理。 ②对生产、技术、管理等各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第四章:考勤制度

  1、运行班上班时间23:45-8:00(夜班),07:45-16:00(早班),15:45-24:00(中班)。

  2、化验室实行两班制,打卡时间07:00-16:00(早班),16:00-24:00(中班)。

  3、检修班、仓库人员、厂部人员上班时间为08:00-12:00,14:30-18:00,晚上安排检修人员值班。

  4、办公室、后勤人员上班时间08:00-12:00,14:30-18:00。

  5、全厂实行打卡考勤制度。

  6、每月2日前,各班值长需按时把本月考勤表交到管理考勤人员处。未到每月1日就休假的班,班值长需提前交本月考勤表

  7、工作期间外出办理业务,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否则计迟到或旷工。

  8、请假必须写请假条,需提前一天写好请假条逐级由班值长、主管领导批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否则按旷工处理。

  9、请假人员需自己找好顶班人员。

  10、事假1-2天(含1天),当月全勤奖没有;事假3-5天(含3天)当月奖金扣除一半;事假5天以上(含5天),当月奖金全部取消(如员工本人结婚或父母逝世,在7天请假内,不扣当月奖金)。

  11、病假2天,不扣当月全勤奖。必须有乡镇医院的医生证明。病假条要由本人亲自送到班值长、主管领导处,不准托人带假条(特殊情况除外)。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不来上班,否则以旷工处理。

  12、事、病假期间无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平均日工资,当月奖金全部取消。

  13、请假审批权限:由各班人员请假由各班班值长、主管厂长逐级审批。办公室、仓管、后勤人员由厂长审批。

  14、病假、事假或检修班、造气班等人员休假应提前写好请假条,如有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先请示值长、再向主管厂长请假,事后补写请假条。

  15、如不能准假者,应自己联系同岗位人员换班。班值长需第一个知道请假人员

  16、患病及遇有人力不可抗击情形不能先报准的,必须于事后(含一天之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17、未经请假或假期结束后未续假而不上班者均计旷工。

  18、请假手续审批完毕,请假人员将请假条交厂办主管人员备案后方可休假,否则按仍旷工处理。

  19、换班每人每月允许换班4天,换班人员需自己找人换班。

  第五章:交接班制度

  1、运行班、化验室提前15分钟打卡。

  2、接班人员交接班须翻看工作记录,询问工作情况。交班人员将本班已经完成和待完成的工作认真记录在每班工作交接表上,交本班生产、设备、安全、卫生等情况,接班人员要逐项详细地接收。交接班内容包括:本班次电气、机械运行情况;查看值班记录;巡视一遍岗位所属的动力设备;重点检查运行设备情况(漏水、漏油、温度、压力、电流、电压有无异常现象、设备缺陷、事故处理情况)、工具、材料、备件和消防器材完备情况。

  6、接班人员与交班人员按照“八交”、“四不接”规定进行交接。对要害部分或特殊情况必须逐项交接,并做好记录。“八交”:交设备、交安全、交卫生、交问题、交经验、交教训、交工具、交记录。“四不接”:工具不全不接、卫生不合格不接、设备仪表操作运行情况不正常不接、记录不全未签字不接,交接班不清楚,给予接班人10元/次罚款。

  7、交接完毕后,双方在交接班日记上签字,交班人员方可离岗。交接班日记、生产原始记录书写要齐全、准时、整洁、不许弄虚作假,对于漏填/错填/乱撕或弄脏记录本/擅自涂改/弄虚作假的,给予10元/条罚款。

  8、交接班过程中查处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在没有处理完之前,不准离岗。交接班后发现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处理。

  9、如交班人离开后,接班人发现属于上一班问题的,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10、禁止在事故处理时交接班,交接班时如发生事故,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处理。

  11、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岗,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交班人负责。

  第六章、员工工作规范

  当班工作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精心操作,严格遵守工厂的各管理制度。

  1、进入车间人员,必须穿工作服、工作鞋戴安全帽。违规人员每人每次给予

  10元罚款。违反工厂劳动纪律、工艺纪律。如没有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每人罚款10-50元。如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每人每次罚款30-500元。

  2、违反交接班制度、卫生管理制度每人每次罚款10元。

  3、无故损坏机械设备或工具每人每次罚款30-500元。

  4、用完不归位、空桶及杂物未按指定位置摆放或摆放不整齐、从楼上随意往下扔空桶,给予相关责任人10元/次罚款。

  5、上班期间在操作岗位睡觉者计睡岗,检查人到跟前时,当事人可自行醒来给予10元/次罚款;需要借助外界力量才能醒来,给与50元/次罚款。

  6、无特殊原因擅自离开岗位15分钟者,计离岗,给予10元/次罚款。

  7、无特殊原因离开岗位到没有相关工作关系的岗位15分钟者,计串岗,给予10元/次罚款。

  8、严格执行维修动火管理规定,违规者罚款30-500元。

  9、上班时间后打卡者计迟到,5分钟内给予5元/次罚款,超过5分钟后按5元/5分钟递增;提前30分钟下班者计早退,给予20元/次罚款。

  10、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计旷工半天。

  11、操作记录填写内容要真实可信,严禁乱撕、乱划现象违者罚款10元。

  12、打卡时间与实际上下班时间不对应,罚款10元。

  13、注意消防安全,工厂生产区内严禁抽烟,发现一次给予500元/次罚款。累计两次者,给予开除处理。

  14、厂部、办公室、检修班、班值长要求按时参加周生产调度会(普通员工鼓励参加),无故迟到/缺席给予10元/次罚款。

  15、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重者给予10元/次罚款。

  16、电房属生产禁区,员工无故严禁进入,违规者给予10元/次罚款。

  17、工厂办公电脑由各办公室使用人负责日常维护,严禁安装游戏软件及相关插件,禁止浏览非法网页,未经允许随意使用电脑或化验室仪器,给予10元/次罚款;造成仪器故障/破损的,负责报修费用/等价赔偿。员工不允许用办公室电脑玩游戏,发现一次罚款10元/次。

  18、未服从领导工作安排违者罚款10-200元/次。

  19、严禁班前喝酒。经领导发现个人在上班过程中有意识模糊、口齿不清、反应迟钝、昏昏欲睡等醉酒现象,主管领导安排其他岗位人员顶岗,肇事者当天班次按旷工处理。

  20、女工上班要把头发盘起来,不能披头,发现有违规者将给予处罚,5元/次。

  第七章 员工行为规范

  1、严格执行宿舍管理规定,厨房管理规定,违者罚款10-30元。

  2、会议需准时报道,迟到、缺席者罚款10元。

  3、禁止使用工厂电话办私事,违者罚款10元。

  4、工作时间要穿戴整齐,禁止袒胸露怀,办公区域需穿戴整齐,违者罚款10元。

  5、与异性同事相处时应当自尊、自重、自爱。

  6、讲文明、禁止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10元。

  7、长时间没人时,要关灯、关风扇、空调;用水完后要及时关闭水龙头,严禁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养成节能降耗的好风气。发现一次罚款10元;

  8、空调使用的规定:公司每月补贴员工宿舍每台空调200度电,超出部分按市场价由宿舍全体人员均摊。并从当月工资扣除。

  9、交通工具统一或整齐存放,胡乱摆放着给予10元/次罚款。

  10、工厂提倡用普通话进行日常交流。

  第二部分:生产物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物料采购管理制度

  一、请购部门的划分

  1.生产用料如原料、辅料、燃料由生产部门负责。

  2、设备备品备件、常用易损件由设备部门负责。

  3、设备配件、零部件、电器类由设备负责人负责。

  3.劳保用品、日常生活用品分别由仓库企管部门按每月实际耗用量状况负责请购。

  4.其他用料由相关使用部门负责。

  5.非常备材料由使用部门或有关部门负责,如技改材料等。

  二、请购部门应按照存量管制基准,用料预算,并参考库存情况填写“请购单”,逐项注明材料名称、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部门主管审核后用邮箱或传真方式送呈公司审核后送采购部门。

  三、请购案件的撤销请购案件的撤销应由原请购部门通知采购部门停止采购,同时于请购单注明撤销原因。

  四、来源与需用日期相同的物品材料,可用一单多品方式拟出请购。 特殊情况需按紧急请购办理时,可在请购单的备注栏写明原因,以急件递送。

  五、常规常备原材料紧急请购可以由生产部门主管领导通过电话向公司请购,事后填写原材料申购单。

  六、核决权限

  1.原材料,由公司核决。

  2.常规材料,如易耗体、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由工厂厂长核决。

  3.设备零配件,请购金额预估在5000元以下者,由工厂厂长核决。请购金额预估在5000元以上者,由公司核决。

  4.新项目材料,请购金额预估在5000元以下者,由项目负责人核决。请购金额预估在5000元以上者,由公司负责人核决。

  第二章:进料验收管理规定

  一、收料

  1.材料进厂后,收料人员必须依“请购单”的内容核对供应商送来的物料名称、规格、数量和送货单及发票,并清点数量无误后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记于“请购单”才能进行办理物质入库手续。(如紧急采购,事后必须及时补交采购计划到仓管部门) 2.原则上谁请购谁验收或部门负责人验收。

  3.如发现所送来的材料与“采购单”上所核准的内容不符时,应即时通知采购部门进行处理,如采购部门要求收下所送材料时,收料人员应告知主管领导,并于单据上注明实际收料状况。

  第三部分:物料存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加速资金周转,特制定本制度。

  2.仓库设置要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归口管理的保证体系。

  二、物资验收入库

  1.物资入库,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货物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才能签收。

  2.需化验的物资应先入待验区,并注明标识,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合格区。

  3.材料验收合格后,保管员凭发票或来货清单所开列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办理入库手续。

  4.不合格品应标识清楚并隔离堆放。

  5.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验收人及时通知主管和经办人处理,托收单到而货未到严禁入库。

  三、物资的储存保管

  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

  2.物资堆放的原则,在堆放合理安全可靠前下,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查找方便,成行成列存放整齐。

  3.桶装原料仓库原料要分区摆放,不同种类的原料不能混放,并有明显的划分线。

  4.桶装的物料必须标明物料名称、数量、入库日期等。

  5.保管物资要根据其物料性质,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

  ①.金属钠仓库,空气干燥严禁钠块直接与地板接触,必须有防水保护措施。

  ②.金属钠库室内温度要适当。

  ③.仓库必须有防鼠,防虫措施。

  ④.金属钠库氯化锰库,周围严禁积水,严禁在下雨天领用金属钠。

  ⑤.所有仓库配备适量的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金属钠库周围存放适量的干沙及工具。

  ⑥.金属钠仓库、原料仓库必须有安全标识。

  ⑦.桶装原料防止温度过高,必要时要温度降温。

  6.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主管领导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的方法和必要的防火知识、原料物化性质。

  7.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余地。

  8.物质管理必须做到人各有责,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应及时报告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责任,办理报批手续。

  9.保管物资,未经主管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

  10.金属钠仓库非有关人员禁止擅自出入。

  11.每天做好库存管理明细记录,以提供准确库存下限量。仓库保管员对本工作负有经济责任。

  12.仓管员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半年来的事宜,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签字,双方厂部各执一份。

  13.记账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月报应及时。

  14.允许范围内的磅差,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差,但必须每月都要上报,以便做到物帐一致。

  四、物资发放

  1.按规定量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料,发料要核对坚持先盘底,再核对后发料的原则。

  2.五金类领料时,领料单应填明物料名称、规格、型号,领用途,领料人签字。

  3.个人福利生活用品,劳保用品,属有计划限额供料的物质,应以按时按人发放,应以班组领料,在领料单上应填物料名称、份数,领料人签字。

  4.物资发放时要注明物料时属计划内领用或易损备件类领料。

  5.五金材料、设备备品备件领料属检修消耗领料,每天记录物料发放数量。

  6.生产原材料如氯化锰、金属钠、THF、双环、碱片、氧气、白油、焦炭等因其生产使用的特殊性,仓管员在每周一盘点出生产消耗发放量。

  7.发料必须与领料人点清领料防止差错。

  8.所有领料凭记,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准丢失。

  五、物资领用规定

  1.各班、各部领用计划内劳动保护用品,福利用品等,经领用单位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后,方可办理领用。

  2.对无计划和超计划领用,必须有厂领导批准才能办理领用。

  3.保运维护材料领料人必须填写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用途、单位名称,领用人签字。

  4.使用单位对于领用的材料,在使用时遇有材料质量异常,用料变更或用余时,使用单位应送回材料重新办理领料手续。

  六、库存量管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设定预估月用量

  1.易损件消耗品、设备零配件等物料由主管人员依一年的平均日用量,并参考本季度生产计划,设定预估平均日用量。

  2.生产原材料类物料,由生产主管人员根据工艺消耗定额,结合当时生产计划设定预估平均日用量(氧气则由仓管员根据造气车间当日生产用量来更改每日的生产用量)。

  3.季节性与特殊性的物料(如分子筛、脱硫剂、陶瓷管、瓷环、不锈钢丝网填料、电阻丝等)以周期使用的总量来设定预估月用量。

  第二条:设定请购点

  1.请购点,连续生产规定用量下限,加上采购作业时间的需求量,加上安全存量。

  2.采购作业时间需求量,采购作业期限乘以预估日用量,安全存量,采购作业期间的需求量乘以20-25%。

  3.主要原材料请购点计算如下:(可根据生产变动随时更改) 1) 2) 3)

  第三条:确定采购作业期限,由采购人员根据供货商路程提供

  第四条:请购量,根据最小交易量及仓储容量确定请购量,一般请购量在15-60天用量范围。

  第四条:生产管理人员将以上存量基准送到有关部门,存量基准如有变动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第四条:物料管理人员接到存量基准通知,应立即查询库存,把有关库存量反馈有关部门。

  第五条:用料差异较大时,生产或使用部分主管应对用料差异情况进行分析采取措施。

  第四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工作的劳动保障,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有关法令法规规定,结合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作业必须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

  第三条:各部门及个人务必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确保生产安全。

  第五条:定期接受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教育培训。

  第六条:认真执行操作规程、精心操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加强管理,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现象,避免可燃物气体的泄漏。

  第八条:各电器必须采用防爆型,避免因接触不良、绝缘不良、超负荷或过热产生火花;避免机械性撞击。

  第九条:穿工作服、戴安全帽;切钠、加钠工作要戴长袖橡胶手套,戴配有护目镜的安全帽。

  第十条:车间通风良好,车间二楼地板保持干燥、加钠严禁周围有水珠。

  第十一条:配备必需的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定期更换,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第十二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

  第十三条:严禁烟火,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需经过有关上级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第十四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或带缺陷运行,要做到正确使用。压力容器的安全阀、压力表等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保持良好使用,按时送检,以达到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五条:提升重物时,必须确认重物下方没有人方可操作,操作者动作要慢,切不可掉于轻心。

  第十六条: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或上报。

  第十七条:上岗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上岗证方可上岗。

  注:

  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1、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属本公司;

  2、本规定每年定期组织修定一次;

  3、本规定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补充修订。

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工厂管理制度9

  一、施工和维护安全管理制度

  1。维修前处理任务书,指定维修项目负责人,并遵守审批程序。

  2、维修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维修人员进行交底,并按照维修任务书的要求落实维修安全措施。

  3、维修项目负责人统一指挥调度,确保维修工作的安全。

  4、根据维修任务书的要求,生产单位应为维修单位创造安全的维修条件。未办理交接手续的维修单位不得擅自拆除设备、管道。

  5、对用于维修的工具和设备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6、检修传动设备和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在两次启动审查证明正确后,在电源开关处悬挂禁止启动标志或安全锁卡。

  7、维修人员应检查维修所需的安全防护设备和消防材料的准备情况。

  8、维修人员应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操作手册的批准资料和执行情况,以及设备内的安全操作是否可行。

  二、《设备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在设备(罐、釜、罐车、排气管等)内作业,必须取得设备内安全作业许可证(见以下釜安全作业单)。设备必须与其他设备隔离(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清洁并更换。

  2、在进入设备运行前30分钟内,应取样分析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和含氧量。检查合格并取得设备安全操作证后,方可进行操作。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疏散人员。

  3、在含有腐蚀性、窒息性、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的设备中工作时,必须穿戴适当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毒面具。

  4、设备内操作必须设置有经验的操作监督员,监督员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与操作人员保持有效联系。

  5、在设备内作业时,应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设置安全梯和平台,并配备救援绳,以保证紧急疏散的需要。设备应有符合防潮防爆安全要求的.安全电压照明。

  6、禁止在设备内外抛掷工具和设备,禁止用氧气吹气。

  7、操作完成后,维修人员必须在维修人员、主管和使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操作证书后才能关闭操作孔。

  8、检修结束后,检查设备内是否有异物,并进行清理,测试水压和气密性,做好记录,清理现场。

  9、检修后的设备必须投入试运行。试验合格后,生产、检修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三、通用安全管理体系

  1。维修人员应熟悉工作中遇到的酸、碱、易爆、易燃、有毒有害物质的性质,避免发生烧伤、燃烧、爆炸和中毒事故。

  2、维修人员应了解沙箱、防毒面具、消火栓、灭火器的位置,并能正确使用。

  3、维护前,压力容器、设备和管道的压力必须降至大气压力。

  4、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丢弃。如果因维护而拆除,则必须在维护后立即恢复。

  5、维护期间,不要接触电机的带电部件、电缆和照明电线。

  6、使用手电钻时,工人必须戴橡胶手套,电钻外壳应接地。

  7、吊装等危险作业区域应悬挂警示标志,严禁外来人员进入

工厂管理制度10

  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的管理是为了保证设备的健康,加强维护与计划性检修,依靠技术进步,进行设备更新与改造,坚持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设备管理有主管生产副厂长负责,生技部是设备管理的主要部门,并配置专职设备管理员(工程师),其主要任务是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保持设备完好。对车间或班组的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工作。生产技术部设备管理工程师还必备我厂主要设备资料。内容应包括:制造厂家原始图纸、合格证书、安装使用说明书等完整资料

  第四条设备管理的主要经济性、安全性、技术监督完成等考核指标,列入厂长任期责任目标。

  第五条生技部必须做好设备更新与改造的规划、选型、购置及安装调试等管理工作,购置重要生产设备应当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购置设备,应当由设备专责人员提出有关设备的可靠性和有利于维修的要求。

  第六条选购进口设备时,应当备有维修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

  第七条生产设备应当建立健全的操作、使用、维护规程。

  第八条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和维修规程。

  第九条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动力、起重、运输、仪表、仪器、压力容器等设备的维护,检查检测和预防性试验。

  第十条设备的检修工作应严格遵守检修规程,执行检修技术标准,以保证检修质量,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

  第十一条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结合生产安排,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检安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检修计划。

  第十二条物质部门应按照备品配件储备定额要求,合理储备备品、配件。

  第十三条检修公司各班组应当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前提下,做好设备的修复利用,节约检修成本。

  第十四条设备的主管部门应当编制设备改造和更新的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1、经过预测,继续大修后,均不能恢复设备健康,不能保证安全经济运行的。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无备品备件来源的。

  3、属于国家淘汰产品停止生产的。

  第十六条设备改造验收后新增的价值,应当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第十七条设备报废,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办理报废手续。报废设备所取得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与更新

  第十八条生产技术部应建立健全的设备验收交接、设备档案管理和考核制度。组织制定设备检修工时、资金、材料消耗及储备定额。

  第十九条设备发生事故必须如实上报,发生设备事故,必须查明原因,并按照事故性质进行严肃出理。

  第二十条检修每台设备时,应指定管理负责人,管理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并由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者担任。

  第二十一条根据设备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不定期开展各种不同类型的竞赛活动,对作出显著成绩的设备专责人和集体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由于设备管理不善,设备发生严重事故而影响安全生产的,根据情节对分管负责的有关人员追究责任。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造成事故和直接经济损失的职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经济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厂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化学工业设备动力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化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设备和动力的管理工作。设备管理包括:化肥、化工、新型材料、橡胶塑料加工、化学矿山、机械制造生产及动力供应、机电修理、起重运输的设备、仪器仪表、管道、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等(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工作。动力管理包括:水、电、汽、风、冷的生产管理和监督使用。

  第三条:企业的设备管理应当依靠技术提高、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设备动力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设备和动力工作进行综合管理,不断改善和提高装备素质,坚持设备完好和稳定的动力供应,在确保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以取得企业最好的投资效益。

  第五条:对化学工业企业主要设备实行由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分级监督检查和由企业负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并按照职责对企业设备动力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化工各级管理部门应按照化工企业集中程度和行业共性,进取推进检修专业化协作工作,支持开展压力容器、防腐蚀、润滑、密封和维修技术的研究工作。

  第七条:企业应根据工艺流程特点和装备水平,在不断完善现有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的基础上,进取采用先进管理方法和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各种维修先进技术。

  第八条:企业厂长在任期内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实行生产与设备并重的原则,全面负责企业的设备动力管理工作,并在职责目标中包括以下设备动力管理资料:

  (一)到达并坚持无泄漏工厂标准。

  (二)必须明确与设备动力管理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大修理基金和设备折旧基金,并保证用于设备大修及改造更新。

  (四)有关设备动力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设备改造更新计划,设备新度系数等)由厂长与主管部门签定。

  设备较复杂的大、中型企业,可委托设备副厂长具体负责设备动力管理工作。

  第二章:化工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及企业主管部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职责

  第九条:化工部在设备动力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化工行业设备动力管理的,规划和规章。

  (二)组织化工系统的设备动力检修专业协作。

  (三)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化工企业的设备动力工作。

  (四)组织交流和推广设备动力综合管理的先进方法和检修新技术。

  (五)组织设备动力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六)参与化工设备动力的发展规划,引进设备审查和进口设备国产化等工作。

  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化工部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三)组织地区性化工设备动力检修专业化协作,推广检修、动力供应社会化和通用配件商品化工作。

  (四)组织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经验交流。职工的业务培训。为企业的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供给信息和咨询服务。

  (五)收集汇总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统计报表并负责分析处理和上报。

  (六)参与基建项目的投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七)参与企业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八)组织检查验收无泄漏工厂和设备评优活动。

  第十一条:企业主管部门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决定,调查研究掌握设备技术状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二)组织、监督企业加强设备动力工作的基础工作,做好厂际设备检查评比和设备技术状况分析及设备动力管理工作总结,收集汇总上报机动季(月)报表。

  (三)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审批所属企业的固定。资产的增值、调拨和报废工作;并参与重点基本建设项目、技措、安措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四)组织所属企业编制年度大修、系统(装置)大修计划,搞好综合平衡和审批工作,并检查计划完成情景。

  (五)督促、检查企业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施、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参加设备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六)开展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和推广。

  (七)协同有关部门搞好设备动力技术力量的培训考核工作。

  第三章:设备的规划、选购及安装调试

  第十二条:企业必须做好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或设计、制造)及安装调试等管理工作。企业购置重要生产设备时,应由厂长(设备副厂长、总工程师)召集计划、财务、生产工艺、设备动力、物资供应等部门人员,对新设备技术性能提出要求,并进行技术经济综合论证后,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第十三条:企业自制设备,要严格遵照国家的设计、制造标准。设计方案应在收集现有设备使用、检修经验的基础上采用先进技术,并邀请设备动力、操作使用方面的人员参加设计方案的研究和审查。设备制成后,应附上完整的技术资料交付使用部门。

  第十四条:企业选购的进口设备,应当有使用和安装说明书、必要的检测仪器和维修备件。企业应在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参加下组织开箱检查,认真对设备资料、随机备件和专用工具进行清点、验收,并及时组织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如发现问题,应当在索赔期内提出索赔。

  第十五条设备制造部门应当与用户建立设备使用信息反馈制度,供给必要的技术资料,做好设备售后服务工作。

  第四章: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加强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并到达以下基本要求:

  (一)设备必须具备操作使用规程、维护规程和安全规程,各生产岗位必须具备设备管理专责制、巡回检查制、维护保养制和交  (二)对操作人员要加强培训。操作人员须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定期进行技术考核,作为技术晋升的依据。新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什操作。

  (三)建立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坚持“五定”、“三级过滤”,在保证设备润滑良好的条件下,力求节俭油料消耗。

  (四)设备应经常坚持整洁,消除跑冒滴漏,到达设备完好和无泄漏标准,搞好礼貌生产。

  (五)备用设备应处于良好状态。停用闲置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要注意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对于传动设备还要定期进行注油盘车(氮封设备要定期检查保压情景)。

  第十七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对动力、在重、运输、仪器仪表、蒸汽锅炉和压力容器等设备的维护、检测和现场试验,及时消除缺陷和隐患,坚持完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章:设备的检修

  第十八条:设备检修应以时间周期为依据的计划检修为主,逐步发展到以设备实际状态的监测为基础的检修制度。

  改变修理方式时,应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执行计划检修的设备必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料:

  (一)设备的检修规程。

  (二)设备检修的工时定额标准。

  (三)设备安全检修规程。

  第十九条:企业应根据设备检修周期、实际运转状况以及综合平衡结果,编制年、季、月的大、中、小修计划及系统(装置)停车大修计划,作为编制生产计划的依据,检修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调整计划应报请主管部门批准。

  设备检修要按照科学礼貌检修的要求,编制好检修方案。不具备施工条件,不得草率停工检修。

  第二十条:企业提取的大修理基金及设备报废残值和有偿调拨资金,应由设备管理部门编制计划,统一掌握使用,财务部门监督。设备进行改造更新时,大修理基金可同折旧基金合并使用,以满足技术提高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备品配件是检修的重要物质基础,一般应集中在设备动力部门统一管理。为了保证设备正常维护和计划检修的需要,要抓好用、管、修、供四个环节,同时作好进行备件的国产化工作。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先进的修复技术进行修复利用。节俭检修资金。

  第六章:设备改造与更新

  第二十三条: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应设专人负责设备改造和更新工作,参与编制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企业对重要设备的改造和更新,必须事先进行安全可靠性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一十五条:企业设备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主要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二十六条:企业对设备改造验收后新增的价值,不论费用来自何种渠道,都应当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第二十七条:企业对属于下列情景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一)经过预测,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二)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三)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四)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五)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布不能继续使用的。

  (六)其它应当淘汰的.。

  第二十八条:企业出租、转让或者报废设备,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出租、转让、报废设备所取得的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七章:设备动力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二十九条:企业工程竣工时,基建部门必须会同设备动力部门及有关单位共同进行验收,贴合质量标准并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重要项目厂(矿)领导必须参加。

  新安装设备的技术资料、随机附件及专用工具等,应由基建部门在验收时一并移交给生产单位。

  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在设备正式投入生产前,必须建立健全有关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和台帐,主要设备必须建立健全完整、准确的技术档案,包括化工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的技术资料,安装、试车记录,地面标志,历年检修、试验、鉴定及结构改善记录,主要易损件图纸,累计运行时间、设备事故记录等。

  第三十条:企业必须制定设备检修的工时、资金、消耗、储备定额及实际消耗的统计分析。

  第三十一条:企业在抓好设备完好率、静密封点泄漏率的同时,并对装置开工率、负荷率、设备运转率、出力率、大修完成率,维修费用、设备事故等进行统计分析和经济技术评价工作,并按化工部制定的统计表上报。

  第三十二条:化工企业设备动力管理要坚持安全和效益相结合的原则,设备制造、使用、维护、检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都要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化工部颁发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安全检修制度、规程。作业过程应遵守“化工企业通用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十三条:企业发生设备事故,按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办理、其中,特大事故必须在24小时之内上报化工部;对隐瞒事故或逾期不报的企业要追究职责。

  第八章:动力管理

  第三十四条:企业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的同时,应认真做好动力供应平衡工作,加强对动力生产管理和监督使用,确保正常供应和安全经济合理运行。做到生产有计划、使用有标准、消耗有定额、物料有计量、节能有措施,不断降低动力消耗定额和成本。

  第三十五条:为了确保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企业应编制电气预防性试验、事故防范措施计划,以及提高设备效能的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六条:做好工业用水的管理工作,进取采用循环水(化学污水的处理排放除外),加强水质处理。

  第三十六条:加强供热、风、冷的管理工作,确保生产需求。

  第九章: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八条:大力开展人员培训,提高各级设备动力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维修人员的维修技能,提高操作人员对正确使用设备的认识与了解。培训设备动力管理及维修的后备力量。

  (一)部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设备动力管理人员和重点化工企业负责设备动力管理的厂长、设备动力处(科)长以及部分设备动力管理工程师的培训。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以及一些中心城市的化工局(公司)负责对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工程师及中小企业负责设备动力管理的厂长、设备动力科长(股)长的培训。

  (三)企业要组织好基层设备动力管理人员(包括机械员,工段长等)和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三十九条:企业设备动力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一般应当由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包括经过自学、职业培训到达同等水平的),具有必须实践经验并到达化上系统管理岗位科、处长职务规范标准,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第十章:奖励与惩罚

  第四十条: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及其它化工主管部几可根据需要组织开展设备动力管理的评优活动,对设备动力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企业,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四十一条:企业根据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需要,可定期开展评比竞赛活动。评比竞赛活动能够在单位间、个人间及机台间进行。对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职工和团体应当给予奖励。

  第四十二条:企业主管部门对于因设备管理混乱、设备严重失修而影响生产的企业,应当令其限期整顿,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企业领导人员或者有关职责人员的行政职责。

  第四十三条: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职工,由其所在单位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经济职责和行政职责;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原则上亦适用于团体所有制化工企业。科研、基建等化工部门可参照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与国务院有关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由化工部生产综合司负责解释。

工厂管理制度12

  一、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要分片包干,每个责任区设专人负责。

  二、工地必须设有茶水桶,更做到加盖、加锁、茶杯干净,禁止喝生水。

  三、工地食堂要封闭,并安装纱窗、纱门、有防蚊、防蝇措施。

  四、施工现场要有车辆存放处和男女更衣室,有防窃措施,经常保持室内整洁。

  五、工地有男女厕所,不准随地大小便,厕所专人定期清理,保持清洁无害。

  六、生活垃圾必须随时清理或集中加以遮挡,保持现场整洁。

  七、宿舍要求达到卫生标准,定期打扫室内外卫生,经常通风换气,搞好个人卫生,被褥要摆放整齐,衣服、鞋袜要勤换洗,不准长期存放脏衣服。

  八、严禁带病工作和有病不治。小病小伤要及时处理防止传染病发生。

工厂管理制度13

  1.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安日班上下午巡逻不少于2次,晚上1个小时巡逻1次;对厂区重点部位每次巡逻必须检查(如仓库,宿舍,办公室,食堂等),对巡逻情况需及时记录(巡逻时间、巡逻路线、巡逻情况)。不按要求进行巡逻或者记录不及时的,将视情况给予50元或50元以上的.负激励。

  2.在巡逻时发现办公室或者车间等场所漏水、漏电、起火等安全问题时,要及时上报保安队长及工务部经理或者副经理,如果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的负激励100元。

  3.保卫人员在巡逻中要注意提高警惕,对可疑情况和重大涉嫌情况,积极做好应对措施,及时拨打110报警。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要制止和抓捕,及时扭送派出所,防止嫌疑人逃脱或自身受到伤害。对保护公司财产作出贡献的,将视情况给予200元或200元以上的正激励。

  4.在巡逻中要认真负责,要根据治安情况灵活机动,适时调整巡逻路线,时间。严禁饮酒后上班或在工作时间饮酒,严禁打人,骂人,做到文明值勤。一经发现在值班期间饮酒、打人、骂人等不文明的情况,将视情况给予100元或100元以上的负激励。

  5.严禁职工翻越围墙进入厂区或者破坏围墙进入厂区,一经发现类似情况将对责任人负激励100元,情节恶劣的将上报人事部门解除劳动合同。

  6.不得驾驶机动车辆以及助动车巡逻,做好每天工作情况及交接班记录。

工厂管理制度14

  一、晋升、降职与辞退注意要点

  晋升、降职与辞退是企业处理在职人员的三种不同手段,也是经常遇到的普遍问题,处理得好会对企业的发展起促进作用,处理不好会滋生矛盾,影响生产。

  1.处理三类问题应有法可依

  企业应该对于符合什么条件可以晋升,违犯什么条款应该降职或辞退有明确的规定,不可随心所欲,要法治不要人治,不能某个人说了算。

  2.要按公司的程序办事

  对于申请、复核、审批,必须依照公司规定,不得越级、越权或违背工作程序。

  3.要做到公平、公正

  对待晋升、降职或辞退要有统一的标准和尺度,不可因人而宽松不一,更不得带有亲属与感情色彩。

  4.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对于辞退的问题,要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处理关于提前结束劳动合同的问题、补偿问题等。

  5.注意策略与方式方法

  方式方法不当,好事也会变坏事,更容易造成矛盾,引发事外事件,所以要正确处理晋升、降职,特别是辞退问题。

  6.要搞好人员的交接

  除极特殊的情况下,都要先落实接替人员,并且认真搞好交接工作。一般不宜在某项工作尚在进行的中途进行人员变动。

  7.把握人员变更的时间

  一般的人员变更应选在生产的淡季或工作不太繁忙的时候。

  二、怎样进行人才储备

  1.人才储备的意义

  人才储备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有利于企业眼前利益和长远发展的事情,适当的人才储备,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需要,也是企业增加后劲的需要,它可以使之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充满力量和朝气。

  2.管理人才储备

  企业的管理人员一般都采取定员、定岗,这当然是从职责与成本的角度考虑,但也有一个最大的不足,就是往往因压力小使得管理队伍缺乏应有的活力,采取适当的管理人才的储备(储备干部)可以更好地改变这一状况。

  (1)储备人才的来源

  储备人才有两种渠道来源:

  ◆通过外部的人才招聘获得;

  ◆从内部的优秀员工中提拔。

  (2)储备方式

  不任命具体职务,注意对他们的培养,创造机会让他们去学习,将其放在企业大课堂中,去学习,去锻炼,去研究问题、发现问题,进而自己去寻找适合自己的位置。

  (3)储备人才的要求

  这类人员一般多为从事管理工作不久,或尚未从事过管理工作的人员,经验丰富的高层管理者一般不易接受这一方式;储备人员的工资一般不易过高,储备时间不易过长,对于一段时间没有作为的要及时解除储备。

  3.技术人才储备

  主要指重要岗位技术工人储备,比如排钻工人、立铣工人、油漆工人等。这类人员的储备可以防止该岗位的人员突然流失,以及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基础;可以应付临时生产任务的加大而采取的增加两班作业问题;可以防止小团体借自己的技术对企业提出过分要求;可以使工资制度的制定更为合理。

  4.副手与学徒工的储备

  安排适当的人员做机械操作工人或工木师傅的副手及学徒,有利于为企业培养后续人才。因为副手与学徒工的工资不高,一方面,可以降低工资成本,另一方面,由副手与学徒工做一些接料、搬运等工作,也可以提高技术工人的有效作业率,提高设备利用率,在赶货的情况下,可以加快交货时间。

  三、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能够准时出勤,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

  a.本公司均实行八小时工作制。

  b.上下班时间为:上午7:25~12:00,下午12:00~18:30。

  c.因生产需要加班的但必须配合生产加班,加班时间:18:30~22:00。

  d.因工作需要通宵加班者:月薪人员可算作上班一天或补休一天,计件人员无补休,但第二日休息不算请假或旷工,若因公司抽调通宵加班者按时间计算,凡通宵工作者均有10元夜宵补助。

  e.若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f.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迟到每分钟扣罚1元。

  g.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时却为早退,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

  h.工作时间未经领导同意而私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擅离职守每分钟扣罚1元。

  i.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超过2个小时不足半天按旷工半天计算,超过半天不足一天按旷工一天计算,旷工均以扣除100相应工资。

  j.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按时上下制度(总经理核准免予者除外)。

  k.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自觉自律,不许迟到、早退,违反者给予处罚。

  n.下班人员应听到铃响后方可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即等候打铃,违者记警告一次(警告:30元/次)。

  p.迟到、早退人员不论时间长短均应扣除绩效积分20分,此条款由行政部负责监督执行,若监督不严格者给予警告处罚。

  q.因公出差应事先出具由属主管签批的出差证明,交人事部备案方可,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相关手续的,在回公司后最迟不超过次日凭单办理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r.若本月的绩效积分扣除不足,因其他原因已被全部扣除者,那么因违纪需扣除的金额应在当月的薪资中扣除。

  s.上班时间:早晨上班点名:7:25~7:30

  中午下班:12:00~13:00

  下午下班打卡:13:00~18:30

  t.公司的考勤事务统一由公司总经理及行政部负责,其他人员签字将视为无效,若因此而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警告处罚。

  u.计时人员(月薪资者)旷工1天扣除100元薪资,旷工半天扣除50元薪资,计件人员旷工1天按当月平均工资3天扣除,以此类推。

  v.如发现在考勤当中有弄虚做假者,视情节将事双方给予警告处罚。

  w.请假1天以内的由车间主任批准,2天以内的由经理批准,2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要在上班后及时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本办法未尽事宜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行政部保留修改、删增和解释权。

  人事管理制度文件

  一、奖惩制度

  第一条:奖惩类别

  a.表扬:工作中有值得称赞行为者。

  b.嘉奖:对公司或社会做有益之事值得表扬者。

  c.小功:对公司或社会有突出功绩者。

  d.大功:对公司或社会有特别贡献者。

  e.晋升:工作成绩特别优秀,对公司或社会有重大贡献,且能适应新职务者。

  f.批评:在工作中有被批评行为者。

  g.警告:有轻微工作过失或表现较差者。

  h.小过:有工作失职表现或屡教不改致公司受损者。

  i.大过:有严重工作过失给公司经济声誉造成严重损失者。

  j.开除:有违法违规行为或使公司经济声誉受重大损害者。

  第二条:奖惩金额

  a.表扬:张榜表扬无奖金

  b.嘉奖:30元/次

  c.小功:50元/次

  d.大功:100元/次

  e.晋升:升职加薪

  f.批评:张榜批评不罚款

  g.警告:30元/次

  h.小过:50元/次

  i.大过:100元/次

  j.开除:受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三条:惩处计算方法

  a.批评三次,记警告一次。

  b.警告三次,记小过一次。

  c.记小过三次,记大过一次。

  d.记大过三次,开除或降职。

  e.表扬三次,嘉奖一次。

  f.嘉奖三次,记小功一次。

  g.小功三次,记大功一次。

  h.大功三次,晋升或加薪。

  第四条:奖惩相抵标准

  a.表扬抵批评。

  b.嘉奖功抵警告。

  c.小功抵小过。

  d.大功抵大过。

  第五条:表扬

  a.做错事情能主动承认错误者。

  b.拾金不昧者。

  c.团结同事,宽容待人者。

  d.对公司各项活动能大力支持,积极参与表现突出者。

  e.坚持真理,抵制不正之风气者。

  f.其他类似行为值得表扬者。

  第六条:嘉奖

  a.对本厂或社会有公益之行为给公司荣获声誉者。

  b.能主动协助非职务内工作有成效者。

  c.对工作勤奋努力、奉公守法、品德端正表现优异者。

  d.在艰苦条件下工作默默无怨足为楷模者。

  e.严守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f.其他类似行为足以表扬者。

  第七条:小功

  a.对公司经营、生产、管理、设备有良好建议经采纳实行确有成效者。

  b.领导有方使工作拓展有相当成绩者。

  c.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采取措施得当者。

  d.举报舞弊或危害公司权益之事者。

  e.一年内有三次嘉奖者。

  f.其他类似特殊功绩者。

  第八条:大功

  a.在遇有意外事件或突变时能奋不顾身冒险执行任务,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减少损失者。

  b.在工作中能改革、创新给公司降低成本增加效益者。

  c.对公司或社会有特别公益行为,给公司带来声誉者。

  d.一年内有三次小功者。

  e.其他类似功绩者。

  第九条:晋升

  a.工作考绩优秀未受过记过以上处分,且有重大贡献者。

  b.能研究发明,改革作业流程和管理模式,经录用对公司声誉和经济效益有得大贡献者。

  c.对社会有公益行为且贡献重大受到政府表彰给公司带来良好声誉者。

  d.一年内有三次大功者。

  e.具有其他类似特殊功绩者。

  第十条:批评

  a.因工作原因或个人锁事与他人发生口角者。

  b.排队打饭时有拥挤、推攘动作者。

  c.在办公室无故大声喧哗者。

  d.工作区域卫生较差者。

  e.区域内物品胡乱摆放者。

  f.公共场合乱丢垃圾者。

  g.其他类似行为需要批评者。

  第十一条:警告

  a.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做一些与工作无关之事宜者。

  b.工作不努力,屡教不改者。

  c.因过失致使出现工作错误,但情节较轻者。

  d.未按工作程序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则但没有造成后果者。

  e.不服从组长的合理指导,情节较轻者。

  f.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或妨碍现场工作秩序者。

  g.未经许可携带物品进出厂区拒绝主管人员查询者。

  h.未尽职务,积压或延传文件、资料告成后果较轻者。

  i.上下班时不按规定时间迟到早退者。

  j.当月因个人原因迟到超过三次者(公差除外)。

  k.在上班时穿拖鞋、赤脚、赤膊及衣冠不整者。

  l.上班不着装,不佩戴胸卡者,有其他类似违规行为者。

  第十二条:小过

  a.对上级批示未能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导致公司受损者。

  b.因工作疏忽造成浪费较轻者。

  c.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d.在公司禁烟区抽烟者。

  e.在工作时间睡觉者。

  f.未经许可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

  g.有故意涂改、损毁、伪造工卡者。

  h.不服从组长指挥或工作调动者。

  j.故意撕毁公司通知、通告及其他宣传内容者。

  k.有其他类似过失行为者。

  第十三条:大过

  a.因工作失职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b.私自使用公司印信或涂改上级批示模仿主管笔迹批示动作者。

  c.拒绝听从主管及经理人员的合理指挥监督,有以下犯上行为者。

  d.一年内有三次小过者。

  e.有其他类似违纪行为者。

  第十四条:开除

  a.未经许可私自到其他公司或个人处兼职者。

  b.传播有损公司之谣言或挑拔劳资双方感情,煽动工人罢工、怠工者。

  c.遗失或泄露公司机密文件、资料、信息者。

  d.给公司声誉或经济造成严重损害者。

  e.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f.一年内有三次大过者。

  g.其他类似违规行为者。

  二、入厂要求

  欢迎你来本公司面试,祝你尽快成为北京奥德瑞家具有限公司中的一员,让我们一起共创未来,为了你能了解公司的章程,请阅读下列“入厂须知”:

  a.凡应聘人员请出示你的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就业证等相关有效证件配合我们工作。

  b.如果你面试合格,请交1寸免冠照片2张,办理入职手续,并将身份证复印件交行政部办理档案。

  c.新员工进厂试工期为七天,试工期内因个人原因而离职者无薪资结算。

  d.新进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含试工期),试用合格者即转为正式工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最短期限为一年)。

  e.试用期表现不佳者可辞退或延长试用期(但不超过两个月),表现优秀者可获嘉奖或缩短试用期。

  f.生手或学徒工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未签订劳动合同者原则上不予辞工,若获批准而辞职人员要扣除培训费300元,技术人员及组长级以上人员扣除500元,即辞即走人员要加扣经济损失费。

  g.合同期内辞工者:员工要提前一个月,技术人员及组长级以上干部须提前两个月,否则按违约金方式扣除相应工资。

  h.一经录用,应按时上班并配合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连续三天无故不到班者属自动离厂,无薪资结算。

  i.新员工进厂工作满两个月发放第一个月薪资,工作满三个月发放第二个月薪资,以此类推,年终也是一样。

  j.新进员工若确有一些实际困难,可在进厂后工作满20个工作日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一式两份,经部门主管审批后(一份留部门主管备查,一份交财务领取现金),可预支人民币100元。

  k.领取过工资的员工不可借款,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l.上下班时间为:早上7:25~12:00,下午:13:00~18:30,因生产需要加班时必须配合生产加班,加班时间为18:30至实际下班时间。若因季节变化需调整上班时间,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m.所有员工均须按时出勤上下班,不得有迟到、早退行为,违者依照厂规处理。

  o.因私人事情或有病需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条,经部门组长同意后,将工卡和请假条一联交人事部备存。

  p.请假一天以内的由车间组长批准,二天以内的由行政经理批准,两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要在上班后及时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q.此须知因版面有限不能全面详细说明,若有疑问请参阅员工手册,不便之处请见谅。

工厂管理制度15

  为实现公司各项指标完成、为确保铸造生产顺行,为保证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铸造车间制定以下生产管理制度:

  一、进入生产现场必须劳保穿戴齐全,行走需走安全通道、安全桥,不走危险区域、不走不熟悉的环境,不乱摸与自己无关的设备和开启按钮。

  二、严格执行公司人力资源部下达的请假、休假制度,事假提前请假,病假必须出具市级医院病例证明,无故不上班一律按照矿工处理。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在工作时间内睡岗、玩手机,和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情,如果发现,每人次按50元考核,迟到、早退每次按10员考核。

  三、机长作为本班组第一责任人,对于生产组织,人员安排,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员劳动积极性,事故处理等全盘指挥协调,有事故必须落实责任人和处理意见,提出整改措施。

  四、生产前准备工作必须做到位,并仔细落实,如因准备不到位造成生产事故,对机长严加考核,每次不少于100元,由机长落实给责任人。

  五、每月车间按照各班组的产量、收得率、事故率、设备运行情况、废坯量、现场文明生产等指标评定优良差等,作为本月评定标准发放奖金,再由机长按照本班组人员出勤情况和劳动积极性、事故多少分配奖金,不能平均分配。

  六、车间安排的`临时任务必须认真完成,如有扯皮推诿,严加考核。每次50元。

  七、对于本岗位所使用设备,试行岗检合一,认真检查和维护,如因检查不到位造成生产事故或设备损坏,除分厂考核以外,车间也有考核。

  八、认真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对连铸区域内所有备品备件、物料、不损坏不浪费,发现一次按损坏或浪费程度严加考核。

  九、交接班必须是对口交接,对于生产状况、设备运行情况、现场文明生产都仔细检查和对接,一旦交接清楚,所有责任有下班承担。

  十、定尺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接班对上班定尺认真校正,保证定尺在规定范围内,如下班发现上班定尺不在标准范围,技术部追查考核由上班承担,车间也追加考核每次100元。

  十一、车间所有卫生区,包括2#、3#大门口及路面卫生,每班必须打扫,保持干净,并拉入交接班,发现不干净,每次考核当班100元。

  十二、二冷室维护、检查,按照甲乙丙班,各自负责一二三流,确保二冷室水条校正、喷杆、喷嘴、辊子完全达到使用要求,二冷室无废坯、杂物。每个班保证二冷室门前卫生干净,物料摆放整齐,灯具齐备按指定位置挂放。如有违反此规定,考核责任班组100元一次。

  十三、台下,火切工割钢坯必须避开辊子,不能人为损坏辊子,停机后对辊子和机架上的粘钢、粘渣及时清理干净,确保设备无负荷运行,认真做好设备润滑监督,如果发现设备缺油,及时报告机长,有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十四、保证铸坯断面平整,不能有切斜、喷号工必须将炉号、支数对应清楚,不能混号、喷错号,如有违反,按每支20元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