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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08 17:41:58 制度 我要投稿

工厂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现实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厂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厂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工厂管理制度1

  一、对采购的食品及原料认真验货,做好登记,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存。

  二、收集索证材料,分类存档,登记台帐。

  三、食品及原料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有非食品、个人物品、药物、杂物及亚硝酸盐、鼠药、灭蝇药等有毒有害物品。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料,拒收入库。

  四、货架上应对每类每批食品严格标明采购日期、产品名称、产地、规格、生产日期及最终保质时限,做到帐、卡、物相符,挂牌存放,并做到先进先出。

  五、存放的食品及原料应有包装,并标明产品名称,定型包装食品应贴有完好的出厂标识。禁止存放无标识及标识不完整、不清晰的食品及原料。

  六、经常检查所存放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霉变或包装破损、锈蚀等感官异常、变质时做到及时清出,清出后在专用区域内落地另放并标明“不得食用”等字样,及时销帐、处理、登记并保存记录。

  七、保持仓库内通风、干燥,做好防蝇、防尘、防鼠工作,仓库门口设防鼠板,仓库内灭鼠使用粘鼠板,不得采用鼠药灭鼠。

工厂管理制度2

  1.总则

  为实现公司“最低成本”的管理理念,合理利用能源,降低能源消耗,节约成本,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各种能源消耗控制。

  公司节能考核种类:

  2.1电力(生产用电,办公用电,施工用电)

  2.2冷/热、循环水(生产用水,生活用水)

  2.3蒸汽(生产用汽,取暖用汽)

  2.4压缩空气

  2.5煤气

  2.6生产过程中的跑料、冒料

  3.节能检查的目标

  无泄漏、无长明灯、无人空调、电扇 、无空载设备、长流水、无跑料、冒料。

  4.机构及职责

  4.1技术部为公司能源管理考核执行部门。

  4.2负责组织对公司能源利用状况(水、电、汽、气)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4.3各单位职责

  4.3.1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节能管理第一责任人。各单位下设节能员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能源使用状况。对能源浪费及违反能源管理制度的现象及时进行纠正整改处理。

  4.3.2各单位根据本办法,并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能源管理技术措施”,上报技术部备案。

  4.3.3各单位节能员负责本单位能源消耗统计,并按旬度对本单位色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分析,对超常情况要拿出详细整改处理方案。

  5.节能管理要求

  5.1各单位在制定“能源管理技术措施”时应结合实际认真编写,便于操作。

  5.2 加强岗位操作,杜绝跑冒滴漏。

  5.3加强节能培训,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

  5.4各单位建立系统详尽的激励机制,通过组织节能活动、节能意识培训和能源绩效考核等形式,纠正员工不规范的操作行为,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将节能工作落实到生产管理和日常操作中。

  5.5提高员工意识在能源控制中的意义:

  空调( 制热/ 制冷, 通风)

  照明(公共设施办公室及车间,电力照明的管理应由责任单位安排责任到人。杜绝长明灯。)

  合理用水(热水/ 冷水/循环水)

  合理使用公用工程(除盐水,低温水,压缩空气,蒸汽等)

  坚持按工艺指导操作,消除流程中的.跑料、冒料现象。

  5.5各单位节能员应不定时对跑、冒、滴、漏现象进行检查,并拿出处罚整改防范措施。

  5.6开展节约能源合理化建议活动。

  6.节能检查的要求

  6.1合理用电:

  6.1.1 电力是生产的主要能源,各单位要做到合理用电、节约用电。

  6.1.2凡使用电炉的地方要经安环部同意,否则一律没收。

  6.1.3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拉电闸,做到“四不点”即光线好不点,大灯泡不点,无人灯不点,长明灯不点。

  6.1.4禁止无故空开设备。

  6.1.4厂区照明按国家照明标准,尽量采用新光源。办公室单灯照明60w以下,车间严禁使用500w以上的白炽灯泡。

  6.1.5电气值班员要控制用电负荷,在允许范围内使用,遇有超负荷情况有权采取措施,保证变压器安全,并及时向总调报告。

  6.1.6施工单位用电要申报机动部,加装电度表。

  6.1.7不得未经电气车间许可,私拉电源使用。

  6.2合理用水

  6.2.1对施工用水要装水表考核,发现浪费行为立即制止。

  6.2.2车间要勤查漏水地点,杜绝长流水现象。

  6.2.3防止机封水等循环用水漏水,禁止非生产用水进流程。

  6.2.4未经总调许可,不得在生产管道、消防水管道上私自开口接管。

  6.2.5禁止向地面、路面及非生产区域地坪上直接排水。

  6.3合理用蒸汽

  6.3.1杜绝漏气现象。

  6.3.2施工单位未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用气。

  6.3.3未经总调许可不得私自用气。

  6.3.4蒸汽的疏放水不得直接排入地面。

  6.4合理使用压缩空气

  6.4.1无漏风现象。

  6.4.2未经许可不得私用风。

  6.4.3压缩空气气包排水,不得直接排入地面。

  6.4.4仪表风不得用于非仪表专业。

  6.4.5用气须向总调申请,同时上报将用气时间及用气量。

  6.5合理使用煤气

  煤气要按要求进行疏水,疏水不得排入地面。

  6.6杜绝流程中的跑料冒料现象

  7.奖励与处罚

  7.1技术部和相关部门实行月检查对综合能耗节约的单位以及工作突出的个人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在200元-500元。

  7.2对在节能方面开展小改小革合理化建议取得成效的个人,公司按合理化建议规定给予奖励。

  7.3节能检查的处罚按节能检查扣发暂行规定执行。

  8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9本办法解释权归技术部。

工厂管理制度3

  一、总则

  为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不间断和财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体制

  1、在法定节假日前两天由办公室做好值班人员安

  排,并予以通知。

  2、门卫值班:公司依据自身情况,设立门卫值班制

  度,24小时值班。

  3、值日:公司依据自身情况,设立公司或部门值日

  制度。

  4、 领导值班:公司依据自身情况,设立公司领导值

  班制度。

  三、管理要点和内容

  (一)领导值班

  1、目的:以公司业务工作为主。

  2、值班要点:

  1)接待下班后来客;

  2)处理未完成工作;

  3)处置下班后的突发紧急事件。

  (二)员工值班

  1、目的:以公司业务为主。

  2、值班要点:

  1)值班人员接打值班电话,应记录来电时间、

  单位、授话人、主要内容。

  2)值班接待来宾要来访时间、单位、来访人,

  主要内容,提出处理意见。

  3)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准确填写值班日志。

  (二)门卫值班

  1、目的`:维护公司工作秩序,纺织公司

  财产遭受损失。

  2、实行分班制,保证24小时有人当班。

  3、值班要点:

  1)保证通讯系统畅通;

  2)防止公司财务失窃;

  3)及时排除公司火灾、漏水事故;

  4)监查下班后公司人员进出情况;

  5)接待来宾,保存邮件。

  (三)值日

  1、目的:维护公司日常工作秩序,及时

  联络、处理事务。

  2、一般以工作时间为责任时间。

  3、值班要点:

  1)巡查办公场所保洁情况;

  2)后勤事务的处理;

  3)电话记录、处理、转达;

  4)领导交办任务。

  四、值班规定

  1、遵守直板纪律,按时交接班,有事须先请假,

  以便安排临时代替人员。无关人员不得在值班室留宿。

  2、值班时坚守岗位,不得聚众聊天等无关工作

  的事务。

  3、在规定的时间内加强巡视,做好防盗、防火、

  防灾工作,尤其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管。

  4、接待来宾文明礼貌,既热情招呼,又要具有

  高度警惕性,善于鉴别来人意图;

  5、值班人员密切关注领导活动行踪,遇到紧急

  情况能及时取得联系。须将公安、消防、医院、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部门的信息至于明显处,以备应急需要。

  6、遇到紧急事件,要冷静,敢于负责,大胆采

  取应急措施,以免贻误,并及时汇报主管领导或公安部门报警。

  7、交接班制度,检查本班未处理的事情,应在

  交班时候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8、值班人员遇到职能单位进行检查公务工作,

  要积极主动配合,协助搞好相关工作,重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

  9、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登记当天来

  访人员和值班情况。

  10、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

  11、全体员工都有值班的责任和义务,值班表由办

  公室负责制订,值班人员严格按值班安排表执行。

  12、值班人员要在值班室值班,坚守岗位,提高警

  惕,对单位办公区进行巡视,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不得擅离职守。带班领导全面负责当日

  的值班工作。

  13、值班人员要及时处理值班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

  并做好值班记录,发生突发事件及(转载于:小龙文档网:工厂值班管理制度)时向带班领导

  汇报,及时妥善处理。

  14、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做好安全保卫、防火和

  保密工作。

  15、值班人员在交接班前要搞好值班室卫生,关好

  门窗。

  16、交接班时,接班人员要提前15分钟到岗接班;

  交、接班双方人员要当面交接值班钥匙和值班记

  录,并在值班记录上履行签字手续,做好工作交

  接。

  17、值班人员有事(包括公事、私事)或因病不能

  值班时,报经带班领导批准后,由本人自行调换班次,并在办公室登记,严禁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的按旷工处理。

  18、由于本人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值班的由本人提出

  书面申请,由局主要领导批准。

  19、值班室的用品由当班人员负责清洗更换。

工厂管理制度4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出入厂管理,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外来办事人员、各种车辆以及进出厂物资的管理。

  三、人员出入

  1、公司内部人员出入

  (1)进入公司时应着装整洁,严禁穿着拖鞋、背心或短裤进入;严禁携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

  (2)内部员工出入时应主动出示公司统一办理的工作证,门卫例行检查时应主动配合。

  (3)未佩戴工作证的员工经同事或领导证明确属公司员工的,应主动在门卫处《内部员工无证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并按公司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4)员工在厂区期间应按要求佩戴工作证,未佩戴工作证的应主动接受巡查人员的询问并配合巡查人员作好记录。

  (5)如有随行的外来人员填写来客出入证方可进入。

  (6)正常上班时间需要外出的公司员工,凭外派公出单或派车单方可离开公司(遇突发情况酌情处理)。

  (7)班中如有请假人员,请假手续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后,可凭行政人事部开具的请假证明出厂。

  (8)工作证未随身佩带的,处罚10元/次。

  2、来客来访人员出入

  (1)来访人员进入公司时门卫应主动问好,询问来访人员的身份、来访事宜、并指导来访人员进行来客登记,门卫通过电话联系受访部门,经同意后为来访人员办理《来客来访出入证》,并引导来访人员进入。

  (2)来访人员离开公司时由受访人在“来客来访出入证”受访人一栏签字,门卫验收后放行。

  (3)遇团队来访、相关政府部门来公司检查工作等特殊情况,接待部门应提前告知门卫做好接待工作。特殊情况不受本规定约束,门卫及时做好接待记录。

  (4)外来人员所找受访人门卫电话联系不上的,外来人员可押其有效证件进入。

  三、业务单位人员出入

  (1)与公司有定期、频繁业务往来的人员,如:供应商、酒糟清运单位、垃圾清运单位、施工单位等,出入公司时应佩戴公司统一办理的《临时人员出入证》。

  (2)《临时人员出入证》由业务联系部门通过行政人事部代为办理。出入证应显示持证人的基本信息和证件的有效时间。

  四、车辆出入

  1、公司员工上下班的`代步工具(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通过门岗时应下车推行,进入公司后按规定停放到专用车库。巡查人员有权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暂扣,按公司规定处理后方可放行。车辆随意停放的,处罚10元/次。

  2、公司公务车辆统一办理《车辆出入证》,凭证出入。车辆出入证统一放置着车前窗左下角。公司规划专用停车区域,有序停放。

  3、公车外出时车辆使用人应向门卫出示派车单(领导专用车辆除外),派车单由门卫存放,车辆回公司后由驾驶人到门卫处填写回公司时间并签字。

  4、来访车辆在来客来访登记时进行车辆信息登记,并在规定区域停放。

  5、与公司有定期业务往来车辆凭《临时车辆出入证》出入、停放,管理办法同3.1、3.2、4.2条。

  6、非公司内部车辆夜间不得在公司院内停放。

  五、物资出入

  (1)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公司时在门卫处进行登记,领取《物资调拨出入证》,物资外出时该证随调拨单、出库单附联一同交门卫检验。《物资调拨出入证》附有存根,门卫检验无误后方可放行。

  (2)内部车辆进行物资调拨的,须有派车单作为出门证明,和调拨单、出库单附联一同交门卫整理存档。

  (3)如有设备外出维修或其它小件物品出厂时,须凭主管副总签字的放行条门卫方可放行。

  (4)涉及物资调拨的出入凭证由门卫验收、核查。

  六、其它

  附《物资调拨出入证》、《来客来访出入证》、《内部员工无证登记表》

  物资调拨出入证

  存 根 出 入 证

  来客来访出入证

  内部员工无证登记表

工厂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的管理是为了保证设备的健康,加强维护与计划性检修,依靠技术进步,进行设备更新与改造,坚持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设备管理有主管生产副厂长负责,生技部是设备管理的主要部门,并配置专职设备管理员(工程师),其主要任务是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保持设备完好。对车间或班组的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工作。生产技术部设备管理工程师还必备我厂主要设备资料。内容应包括:制造厂家原始图纸、合格证书、安装使用说明书等完整资料

  第四条设备管理的主要经济性、安全性、技术监督完成等考核指标,列入厂长任期责任目标。

  第五条生技部必须做好设备更新与改造的规划、选型、购置及安装调试等管理工作,购置重要生产设备应当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购置设备,应当由设备专责人员提出有关设备的可靠性和有利于维修的要求。

  第六条选购进口设备时,应当备有维修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

  第七条生产设备应当建立健全的操作、使用、维护规程。

  第八条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和维修规程。

  第九条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动力、起重、运输、仪表、仪器、压力容器等设备的维护,检查检测和预防性试验。

  第十条设备的检修工作应严格遵守检修规程,执行检修技术标准,以保证检修质量,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

  第十一条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结合生产安排,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检安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检修计划。

  第十二条物质部门应按照备品配件储备定额要求,合理储备备品、配件。

  第十三条检修公司各班组应当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前提下,做好设备的修复利用,节约检修成本。

  第十四条设备的主管部门应当编制设备改造和更新的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1、经过预测,继续大修后,均不能恢复设备健康,不能保证安全经济运行的。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无备品备件来源的。

  3、属于国家淘汰产品停止生产的。

  第十六条设备改造验收后新增的价值,应当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第十七条设备报废,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办理报废手续。报废设备所取得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与更新

  第十八条生产技术部应建立健全的设备验收交接、设备档案管理和考核制度。组织制定设备检修工时、资金、材料消耗及储备定额。

  第十九条设备发生事故必须如实上报,发生设备事故,必须查明原因,并按照事故性质进行严肃出理。

  第二十条检修每台设备时,应指定管理负责人,管理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并由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者担任。

  第二十一条根据设备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不定期开展各种不同类型的竞赛活动,对作出显著成绩的设备专责人和集体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由于设备管理不善,设备发生严重事故而影响安全生产的,根据情节对分管负责的有关人员追究责任。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造成事故和直接经济损失的职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经济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厂管理制度6

  1)、所有设备操作手必须经安全和岗位培训后方可上岗。

  2)、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加新的技术设备或调换工人岗位时由相关人员对工人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

  3)、安全培训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4)、班中不允许私自顶岗替岗换岗。

  5)、设备的机械运转、移动部位(如切刀、带轮、压辊等)要用安全防护装置;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拆卸。

  6)、设备清洁时,必须断电后才可操作

  7)、未经允许,各生产车间不得私自接电源,接驳大容量电器设备。

  8)、电器设施要严格按照其规格使用。电器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9)、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消防应急灯和指示牌等。

  10)、消防设施及用具应定期检查,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11)、禁止违章操作。

  12)、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

  13)、严禁吸烟,未经许可严禁携带火种和危险品(包括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进入车间,危险品储藏要有专设场所存放。

  14)、车间各负责人要定时排查设备安全情况,若发现不正常时或存在隐患时要及时上报,并通知设备维修部门和设备维修人员及时进行处理整改,并做好排查记录。

  15)、对于维修安全排查出的违章操作人员要严肃处理并记录在案,对于屡犯人员处罚或调岗,严重者辞退。

  16)、密切注意各车间各出入口,对非本车间人员要询问,不符合进入车间要求的要及时请出车间,以便保证车间产品品质安全和车间财产安全。

  17)、休息日大扫除后,各车间最后离开人员要检查所负责区域的电源、水源、汽是否全部关闭,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并检查与外界相通的门窗是否全部上锁。

  18)、如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各负责人要负责各班的人员组织和安全工作。

  20)、车间设立安全检查小组,每周排查一次,对车间安全隐患跟进解决落实。

工厂管理制度7

  第一章保安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工厂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在人员接待、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管理,当好企业安全卫士,保障工厂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作范围

  (一)工厂外观形象、风貌的树立及维护。

  (二)工厂及员工财产的保护。

  (三)工厂生产、生活纪律的维护及监督。

  (四)参与工厂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五)门禁制度的监督管理。

  (六)处理临时性、紧急问题。

  第三条管理架构

  保安队直属于人事行政部,直接由人事行政部主管,对行政主管负责并汇报工作,下设队长一人,分责任承担分内工作,组织结构如下:

  第四条工作职责

  (一)保安队长

  1、针对工厂、宿舍、餐厅实际情况制定具体保卫措施。

  2、负责全队保安人员的管理,督导训练与考核,提高全队人员综合素质.

  3、负责厂内、宿舍、餐厅的值勤管理,督促检查警报系统和消防设施的完好。

  4、督导检查各班值勤情况、夜间查岗、查哨、查宿舍及相关记录之完整。

  5、处理突发事件,如遇火灾、偷盗及打架斗殴、及时与公安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对紧急病人及时安排车辆送往医院,并及时报告行政主管。

  6、协助行政主管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执行纠正改善措施。

  7、督导、检查宿舍纪律、异常状况、清洁卫生和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事务,并对本队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经常性汇报。

  9、处理本队与各部门的关系,协调内部冲突,带出一个坚强的战斗集体。

  10、保安队长与保安员一样轮流值日,履行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

  (二)保安员

  1、严格执行厂规厂纪,维持生产、生活的正常纪律秩序。

  2、严格按照《门禁管理制度》,检查车辆、来访者及出入人员的证件及相关手续。

  3、熟悉工厂各项管理制度及规定,并监督检查各部门员工的执行情况。

  4、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并报告队长,重大事件要按程序迅速通知相关主管人员,不得拖延或虚报。

  第五条保安工作准则

  (一)按规定着装,注意仪容仪表。

  (二)待人接物要注意礼仪礼节、文明礼貌,

  (三)必须全神贯注值班,不准打瞌睡或脱岗、睡岗,严禁饮酒、聊天会友、听音乐看书报、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未经队长或者主管许可,不得擅自调岗、离岗或休假。

  (五)除遇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越级上报工作。

  (六)不得监守自盗,营私舞弊或者假公济私。

  (七)相互尊重,相互团结、如遇到困难应同心协力,发挥人道主义精神,决不允许各存私心,相互指责,使工作无法开展。

  (八)忠诚工厂、热爱工厂,尊重上司,服从工作安排,主动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九)爱护公物,妥善保管和使用各种设备、设施。

  (十)不得利用权职和工作之便,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索取员工等人的财物或谋取利益。

  (十一)无特殊情况和工作必要,不得擅自进入厨房、操作间、仓库及异性宿舍。

  (十二)保安队全体员工必须从严自律,尽忠职守,以执法人员的高标准要求自己。

  第六条值班保安工作内容

  (一)监督员工佩戴厂证出入厂区。

  (二)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

  (三)监督员工上班时外出或回宿舍。

  (四)严格控制闲杂人员进入保安室,并提醒公访人员在保安室不得久留。

  (五)按规定接待公访、私访人员,符合来访条件者要检查证件并做好登记。

  (六)严格检查来访者及外出员工所带的行李、包裹等,如发现可疑物品要及时向上级汇报(相关规定参照《门禁管理制度》)。

  (七)检查内外车辆进出厂,认真核对验证出厂物资。

  (八)加强厂车动向的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参照《门禁管理制度》)。

  (九)信件、书报、快递的收发工作,员工来信一律放在规定位置,凭厂证领取,快递包裹等贵重物品,必须做好登记。

  (十)不定时巡逻厂区、车间、宿舍,确保安全。

  (十一)不定时检查厂区、宿舍水、电,发现有漏电、漏水等现象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十二)监督员工遵守纪律,发现问题要灵活性处理,疑难问题及要时上报。

  第七条保安工作标准

  (一)熟悉部门工作运作流程和岗位职责与要求,并严格执行落实。

  (二)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安排和调配,明确工作任务的性质和时效,严禁违背上司的合理工作指派。

  (三)对来访客人、工厂职工应文明有礼,并主动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四)公司上层领导及客户出入大门时应敬举手礼。

  (五)遵守部门规定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六)当班期间必须精神饱满,站坐端正、举止得体,保持良好形象。

  (七)接到上级或其他部门发出的紧急信号时,当值保安应在二分钟之内赶到现场,并及时上报所发生的情况。

  (八)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应沉着冷静的按程序处理,并设法尽快通知上级和附近的同事;在与他人或外界发生纠纷时必须顾全大局,克制忍让,避免发生冲突或事件升级。

  (九)接到员工或其他部门的建议或投诉时,必须礼貌倾听,并作记录,按程序正确解释,事后必须及时、如实地上报或转告相关部门跟进处理。

  (十)当事情超出个人的职责权限或处理能力时,应立即上报。

  (十一)发现违纪问题,应及时劝止并报告上级,不得知情不报或提供虚假情况欺瞒上级,严禁散布或传播不真实之言论。

  (十二)做好当班期间的工作情况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时递发工作报告。

  (十三)熟悉各种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报警系统和消防设施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十四)熟记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治安等应急电话。

  第八条交接班管理

  (一)接班保安员要按规定着装,携带对讲机,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

  (二)上下班交接双方应交接清楚,并在工作日志上做好相关交接记录,具体事项包括:

  1、本班未完成的工作以及在值班中需要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

  2、上级交办未办事宜、送货寄存物和公共物品清点事项;

  3、入厂人员尚未出厂以及出厂员工尚未回厂情况;

  4、厂内可疑现象;

  5、警械器具等。

  (三)交班保安员要等接班保安员对管区巡逻一遍进行验收后才能下班,接班保安员验收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接班时间15分钟。

  (四)接班保安员验收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保安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保安员离开岗位后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保安员承担责任。

  (五)所有事项交接清楚后,交班保安员在离开岗位前,在工作日志上登记下班时间并签名。

  (六)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下班。若接班人员未到岗,而交班人员擅自离岗,则这期间发生的问题由两人共同承担。

  第九条相关事件处理程序

  (一)火警事故处理程序

  1、迅速到失火现场,确认着火介质性质(电着火、油着火或其他)和火势大小,控制现场并报告保安队及相关管理、消防人员至火场灭火。

  2、现场人员应根据着火性质立即采取切断电源并用灭火器和消防水带灭火(注意:油着火或电着火均不能直接用水灭火)。若刚发生火苗,立刻用灭火器将火扑灭。

  3、若使用灭火器仍无法将火扑灭时,应:

  a、火速打电话至119,并按响消防警铃,按公司消防演习程序,发挥消防组织功能,进行人员疏散和灭火。

  b、保持高度警惕,严防有人趁机窃取公司财物。

  c、情况危急时要通知当地治安部门或公安部门协助交通管制。

  4、火势扑灭后立即清查人员及物品,统计损失情况并保护现场,供警方和保险公司进行现场堪查;

  (二)不良分子前来滋事处理

  1、管制员工不得与不良分子对打。

  2、关闭大门及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入内。

  3、通知厂内保安或厂内主管前来援助处理。

  4、认清来者面貌特征、人数、有无携带凶器,坐车种类以及车牌号码、滋事原因等,供警方侦查依据。

  5、事情发展后,应及时通知上级主管人员处理。

  (三)打劫被盗事件处理

  1、发现可疑人物,应与队长或值班保安联系,并周密临视其行动。

  2、发现厂区物资被盗应第一时间报告队长、并及时通知行政部领导。

  3、保持被盗现场,以备警方调查。

  (四)员工打斗事件处理

  1、员工打斗或对公司管理员逞能,应迅速制止,将当事人交其主管或行政主管处理,如当事人不听制止时,可与值勤保安或公司管理人员合力制止,必要时报警。

  2、打斗现场若有其他员工围观,为防围观者起哄,或使现场复杂化,应将当事人双方带离现场,再作处理。

  3、在处理事件时以教育为主,要公正,不可偏袒打斗当事人任何一方,更不得加入打斗。

  4、若为下班时间,应立通知队长或行政主管,情况恶劣者要即刻通知派出所协助。

  5、事后将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由上级主管作出相关处理意见。

  (五)员工一般违规事件处理

  1、发现员工的行为违反相关厂规厂纪,以正确的态度予以劝说并制止。

  2、告知员工违反了那些规定并进行教育。

  3、将违规情况进行记录,并对事件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4、将初步调查核实情况汇报给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作出相关处理结果。

  第十条其他

  (一)保安员原则上应在工厂住宿,如有私事外出必须在当晚12:00前返回公司。

  (二)服从部门的会议和学习安排(包括业务知识和军事技能训练等)严格遵守会议或学习纪律,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禁止缺席、迟到、早退。

  (三)应工作需要,休息人员在接到上级的加班临时通知时,必须积极响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四)全体保安队员每月由上级做相应的考评,对工作表现突出,上报批准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鉴于保安工作的特殊性,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

  第十一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门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门禁管理,保障工厂人员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门禁管理制度直接由保安队保安员负责监督、执行(以下称门禁管理人员),对人事行政部负责。

  第三条门禁管理人员必须注意本身的礼仪、礼节、涵养与素质,对来宾或来访人员要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对本厂员工更要互相尊重、友好相处。

  第四条门禁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对待客户,尤其是对夜间送货到公司的客户或司机更要热情问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到厂验收货物。

  第五条本厂员工出入管理

  (一)本厂员工进出厂门时,厂牌佩戴于左胸前或挂于胸前,不得随意乱挂或转借他人使用。

  (二)在正常上班时间有事需外出时,必须凭有效的《人员/物品放行条》,交给值班室作为放行的依据,门禁管理员在《人员/物品放行条》上签注出厂时间;待外出人员归厂时,再签注归厂时间。《人员/物品放行条》应及时上交人事行政部,如有异常与该员工所属部门联系。

  (三)对解雇、辞职的人员,门禁管理人员须核对其《人员/物品放行条》并负责检查其所有物品,无误后予以放行并在《人员/物品放行条》上签字。离职员工物品应在下班时间出厂。

  (四)本厂员工非因公外出者,必须在当天24:00前赶回厂部,最晚不得超过00:30。

  第六条非本厂人员出入管理

  (一)外单位因事到本厂洽谈业务的人员,门禁管理人员必须与接洽人联系,经许可后,门禁管理人员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做好登记,记录进厂时间、来访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来访事由以及接洽人姓名、部门等相关内容,并验明其有效证件后,发给洽谈人员“来宾证”,待洽谈完毕后,洽谈人员须退还“来宾证”。

  (二)政府机关、人民团体或其他贵宾(外国客商),由工厂相关领导陪同时,或由相关领导陪同的其他相关来访人员,可不必办理来访登记手续,但门禁管理人员必须登记进厂人数和时间,以及相关陪同领导。贵宾或其他相关来访人员出厂后,注明其离厂时间。工厂其他人员陪来客进厂前,需先到门卫室登记对方身份和事由。出厂时,也需注明访客离厂时间。

  (三)私人探访人员于下班时间来厂探访,需由被探访人书面申请,并经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方可进入。门禁管理人员需查实其身份证件,并进行相关登记手续,接待人员必须到工厂门口接待,并于《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签名。门禁管理人员发给“来宾证”。若无需在厂留宿,则须在当天24:00前离开。上班时间谢绝一切私人探访。

  (四)对于来我厂应聘的人员,应聘人员需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发给“来宾证”。若需进入车间或办公室,应由人力资源部安排相关人员带领。

  (五)来访人员未遵守工厂进出厂区相关规定的,门禁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厂。

  (六)来访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生产作业区或仓库参观。

  第七条车间及办公室门禁管制

  (一)员工上班进入车间时,要穿好工衣、戴好厂证,对新进员工暂没有发放工衣、厂证时,凭有效试工卡进入车间。

  (二)下班后,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车间或办公室。

  (三)员工上下班时间严禁携带食物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车间,下雨天所带的雨具应放在指定位置,员工下班时不得携带工厂任何物品离开车间,包括内部文件、纸箱、胶带、工厂报废品等。

  (四)办公室工作人员下班后,不得滞留在办公室利用办公电话、计算机等其它办公用品办理私人事务。

  (五)未经核准加班的办公室人员在晚上24:00后不得再滞留办公室。

  (六)下班后办公室人员全部离开时,门禁管理人员应及时为办公室大门上锁。

  第八条外来车辆出入管理

  (一)外来车辆进厂时,保安应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驾驶人的姓名、车牌号、进厂时间,进厂事由及携同人数、随车物品等相关内容,并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发给《来宾证》。

  (二)门禁管理人员应引导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三)车辆出厂时应对车辆进行物品检查。若有物品需放行的`,必须凭《人员/物品放行条》放行。

  (四)根据《人员/物品放行条》与实物进行核对,并在《人员/物品放行条》签字确认,确保放行无误。

  (五)外来车辆出厂后,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注明车辆出厂时间。

  第九条本厂车辆出入管理

  (一)本厂车辆外出时,保安应在《公司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驾驶人的姓名、所用的车号、出厂人员、出厂时间、回厂时间等相关内容,并检查是否有相关《派车单》、物品,物品放行手续是否齐全、物品是否相符等。

  (二)本厂员工车辆(摩托车、自行车)进厂时,摩托车应放慢速度,靠车行道行驶,自行车进入大门时,应下车推行进入厂区,并按规定区域停放。

  第十条物品出入管制

  (一)无关易燃、易爆物品、违禁物品不得带入厂区内。

  (二)外来厂商来交货,应先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做好登记,记录进厂时间、来访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来访事由以及接洽人姓名、部门,并验明其有效证件后,通知收货人员前来接洽。

  (三)外来人员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由门禁管理人员代为收发。重要文件应及时送达相关部门,私人邮件写在公布栏上通知前来收取。

  (四)外来人员、本厂员工或离职员工私有物品需出厂时,当事人必须到人事行政部开具《人员/物品放行条》,门禁管理人员依《人员/物品放行条》进行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随身携带的小件物品、包裹进出厂区,应自觉接受门禁管理人员的检查与登记。

  (五)凡工厂物料、加工零件、样板或模具出厂,必须凭有效的《人员/物品放行条》,经门禁管理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放行。

  (六)放行的物品若数量少,能列出物品清单,则需准确列明;若物品数量各种较多,无法一一列明,则至少需注明件数、重量等。

  (七)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品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第十一条物品放行权限

  (一)皮具原料、加工零件、样板、模具或成品,50件以下由部门经理(厂长)核准放行;50件以上由部门经理(厂长)批准后,经总(副)经理核准放行;

  (二)其余生产性物料由部门经理(厂长)核准放行;

  (三)机器设备由部门经理(厂长)批准后,经总(副)经理核准放行;

  (四)模具外出加工、维修由部门经理(厂长)核准放行;

  (五)其余物品一律由人事行政部经理核准放行。

  第十二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三章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保障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并创造一个清洁、卫生、整洁、优美的宿舍环境及公共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宿舍只提供给厂部的在职员工住宿。已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当日迁离出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迁出员工应将使用过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第三条住宿标准

  职位房间类型住宿人数用电标准管理费

  组长以下人员(车间)集体房8人/间-----15元/人/月

  行政、管理人员管理房1人/间10度/人----

  其他后勤人员管理房2人/间5度/人----

  第四条宿舍配置

  (一)集体房:上下床4-5张,风扇2台。

  (二)管理房:双人床1张或上下床一张,风扇1台,书柜1张,椅子1张。

  第五条监督管理

  (一)工厂保安负责员工宿舍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每间宿舍设舍长一名,全面负责监督宿舍内部的卫生状况以及住宿人员的遵章守纪工作。

  (二)舍长由全体舍员投票选举产生,舍员必须服从舍长宿舍秩序及卫生管理,保持宿舍内干净、整洁、有序。

  (三)住宿人员必须严格服从厂部的住宿安排,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和床位。

  (四)员工宿舍及公用设施为员工使用,不得擅自留宿外来人员。

  (五)住宿人员必须随时配合厂部相关领导及宿舍主管部门不定时检查宿舍,住宿人员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六条宿舍纪律

  (一)宿舍内外严禁大声喧哗。

  (二)节约用电,离开房间随手关闭照明灯和风扇。

  (三)严禁在宿舍内聚餐、喝酒、打牌、赌博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四)爱护公物,不准私自占用或损坏已辞职人员的床位及公用物品。

  (五)非有特殊情况男女员工不得互串异性宿舍。

  (六)禁止未婚男女同宿。

  第七条安全防患

  (一)员工自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或者私藏凶器、匕首、管制刀具进入宿舍。

  (二)宿舍内除公司统一安装的电源、电器设备外,未经允许不得私拉乱接电源以及使用其他电器设备。

  (三)严禁在宿舍生火做饭。

  (四)禁止有破锁、越墙、偷窃、吸毒等违法行为。

  (五)离开宿舍必须锁好门窗,以防被盗。

  第八条清洁卫生

  (一)员工注意做好个人卫生,物品摆放整齐,达到整体美观。

  (二)每间宿舍采取员工轮流值日制,每天由一至两名员工负责宿舍内部的清洁卫生。

  (三)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四)员工清洗的衣服、被褥应晾在阳台上,晾干后及时收起放好;

  (五)严禁在宿舍内乱涂乱画、乱贴乱挂。

  第九条:作息时间

  (一)正常休息:23:30-07:30

  (二)午休时间:12:30-13:45

  (三)晚上熄灯时间:12:30

  (四)正常上班时间,无特殊情况员工不得进入宿舍。

  (五)因季节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作息时间。

  第十条借宿管理

  (一)员工之亲戚、朋友来访,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留宿者,可以按规定办理相关住宿手续。

  (二)借宿人员,必须由员工本人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相关借宿手续,填写《借宿单》,由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方可留厂住宿。

  (三)凭《借宿单》在保安处登记借宿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宿时间等相关情况,并由该员工、借宿人签名确认。

  (四)由保安(宿舍管理员)安排借宿人员住宿。

  (五)借宿人员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住宿安排、管理,严格遵守厂部的《宿舍管理制度》及厂部之其他各种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保安(宿舍管理员)有权取消其借宿资格,情节严重者,可追究员工本人及借宿人的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其他

  (一)员工可依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宿舍住宿,不在工厂住宿的员工不再另外发放住宿补贴。

  (二)个人现金、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四章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食堂管理,规范员工用餐秩序,创造一个洁净、卫生、舒适的用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堂工作人员要求

  (一)良好的职业操守,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服务周到,对用餐人员恭谦有礼,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员工发生争执。

  (二)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凡有肝炎、肺结核、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者,均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三)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物,勤剪指甲,工作时间必须戴上工作帽、口罩、系上围裙。

  第三条食品质量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的法规条例,确实做好食堂的各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二)禁止采购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到无牌无证的摊挡购买熟食品和包装品,生熟食品存放要隔离。

  (三)不得发放生、冷或变质的食品供用餐人员食用。

  第四条食堂卫生要求

  (一)保持厨房、餐厅地面、桌面、餐椅干净卫生

  (二)厨房、餐厅物品摆设整齐有序,不得杂乱无章。

  (二)用餐完毕后第一时间清理厨房、餐厅卫生,做好餐具的消毒工作,并定期对厨房、餐厅进行大清洁。

  第五条用餐时间

  (一)员工正常用餐时间为:

  中午12:00-12:30,晚上18:00-18:30。

  (二)晚上需要加班的员工,视加班情况为加班员工免费提供夜宵。

  (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供应饭菜。

  第六条员工用餐规定

  (一)按规定用餐时间凭工作证用餐。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用餐者,应由其部门主管提前通知人事行政部安排。

  (二)严禁穿拖鞋、睡衣、背心、短裤进餐厅用餐。

  (三)遵守用餐秩序,按要求自觉排队,不插队,不拥挤。

  (四)文明用餐,用餐时不准站在餐椅上,不得将脚架在餐桌或餐椅上。

  (五)爱护粮食,按自已的饭量盛打饭菜,不许造成浪费。

  (六)不得在餐厅高声喧哗,严禁借故寻衅滋事,扰乱食堂秩序。

  (七)不得刁难辱骂、漫骂食堂工作人员。

  (八)爱护食堂设施严禁损坏公共财物。

  (九)讲究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剩饭、剩菜必须倒入指定垃圾桶内,严禁乱扔垃圾、乱泼脏水。

  (十)未经允许,用餐人员不得进入厨房,不得将饭菜带回宿舍食用(病号除外)。

  第七条节约用水、用电,妥善保管和使用食堂现有的用具和设备设施,用餐人员不得私自拿出食堂或带回宿舍占为已有。

  第八条其他

  (一)食堂全天候为员工免费供应饮用水。饮用水只提供给员工正常饮用,不得利用饮用水洗碗或另作其他用途。

  (二)每天晚上18:00-23:00为员工免费供应热水。

  (三)餐厅设有有线电视,电视放影时间为每天中午12:00-12:45,晚上18:00-22:30。

  (四)加班时间热水暂停供应,电视暂停开放。

  (五)因季节变化或工厂实际情况需要可由人事行政部视情况适当调整用餐、洗澡水供应、电视开放时间并另行通知。

  第九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五章招聘培训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工厂招聘培训管理工作,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基本政策

  (一)厂部员工在被聘用及晋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机会。

  (二)职位或补空缺职位时,将在可能情况下首先考虑本厂在职员工,然后再向社会招聘。

  (三)工作绩效是本厂晋升员工的最主要依据。

  第二条员工招聘

  (一)用人部门根据部门用人需求填写《人才需求申请表》。

  (二)《人才需求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及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制定招聘方案并实施。

  (三)人员的招聘,可能由内部晋升或调职,出现下列情形时可进行对外招聘:

  1、内部无合适人选时;

  2、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

  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募人才时。

  (四)应聘者必须完整、真实填写《入职申请表》,并提交免冠一寸彩照二张。

  (五)初试:人事部门对应聘者进行初步审查,包括身份背景、入职资格、求职意向及待遇要求等方面。

  (六)复试:经初步审查,符合录用条件者,由用人部门复试,包括工作经历、专业技能及综合素质等。

  (七)结果:面试合格者,由人事部门报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并议定工资待遇后,通知报到;面试未通过者,资料转入人事行政部存档。

  (八)面试合格并录用的员工,必须在人事部门通知时间内报到任职,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或放弃,应与人事行政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或申请除名,否则半年之内不予录用。

  第三条录用条件

  (一)员工录用条件必须符合《职位说明书》。

  (二)员工的任用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条件为准,必要时进行个人背景状况调查,并采用技能考核和面试两种方式,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经确认合格后,可被公司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成为本厂员工:

  1、被通缉、判刑有案或解除公职尚未复职者;

  2、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不良嗜好者;

  3、思想不良或品德败坏,被公司或其它机构开除者;

  4、有挥霍公款或贪污行为并记录在案者;

  5、参加非法帮会、组织,营私舞弊、声名狼藉者;

  6、年龄未满十八周岁者;

  7、患有神经病、传染病及其它重大疾病者;

  第四条入职手续

  (一)录用人员必须向人事部门提供以下证件缴检后,并上交复印件各一份:

  1、居民身份证;

  2、最高学历证书;

  3、资历、资格证书或上岗证;

  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5、特殊岗位相关证照。

  (二)录用人员由厂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进行培训试用。

  (三)人事行政部对新录用人员建立档案;发放工作服;发放临时厂证,以作暂时出入厂区及宿舍证明,七个工作日后制发正式厂证。

  (四)人事行政部对新录用人员进行《员工手册》培训,以使员工对工厂概况及相关规定有初步了解,并且考核合格后予以分配给用人部门。

  第五条试用规定

  (一)新员工录用七个工作日内为培训、试工期间,七个工作日内因不适应环境自愿离职,或态度不端正,不服从管理及工作分配,顶撞上级等恶劣行为者,公司将立即停止聘用。

  (二)用人部门根据新员工实际情况填写《新进员工培训试工考核跟踪表》,报部门经理(厂长)审查,人事行政部审核,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并根据实际情况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时间为一至两个月(包括七天培训试工期在内)。

  (三)试用期间,新员工会得到上级管理者的悉心指导及接受岗位培训,并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根据实际情况延长、缩短试用期或者辞退。

  (四)试用期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

  (五)员工转正后,除基本薪资将获得相应调整外,并可享受正式员工所有的一切福利待遇。

  第六条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满转正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并按劳动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三)合同期满,公司或劳动者都可自由选择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续签,合同续签实行双向选择的原则。

  (四)劳动合同解除按员工正常离职程序办理。

  第七条附则

  (一)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二)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三)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八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六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佳力皮具厂全体员工(副总经理以上级别或经公司特别批准免于考勤者除外)。

  第三条职责范围

  (一)各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勤统计、监督、各类假期的审批等工作。

  (二)人事行政部职责:负责工厂全体员工考勤稽查、汇总、各类假期的办理等工作,每月5号前将公司员工出勤情况进行汇总、公布,并由个人签名确认。

  第四条上班时间

  (一)正常上下班时间为: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加班时间按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二)若因季节变化或工厂实际情况需要可由人事行政部视情况适当调整正常上班时间并另行通知。

  第五条考勤方式

  工厂全体员工均使用打卡钟打卡的方法记录员工考勤。

  第六条打卡管理

  (一)员工打卡上下班,每次打卡应打在相应的卡格内。

  (二)上下班打卡有效时间:在正常上下班时间前/后15分钟内打卡有效,超过15分钟打卡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三)因打卡钟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的,由人事行政部考勤人员或现场监督打卡人员负责现场签卡确认。

  (四)员工有正当理由(如遇突发公共事件)而不能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打卡的,可以电话的形式向直接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并由直接主管领导在卡上进行签名确认,视为正常出勤;因个人原因而漏打卡者,最迟于第二个工作日内向直接领导阐明漏打卡原因,由其直接领导签名确认、并经人事行政部核实后视为正常出勤;但当月漏打卡累计超过五次者,不予计发全勤奖。

  第七条加班

  (一)非车间作业人员加班须有《加班申请单》,或因特殊情况而补办的《加班申请单》。经部门主管领导核准后生效;

  (二)车间作业人员加班或由厂长直接安排,无需加班申请单,加班时间以打卡为准。

  第八条外勤

  (一)因公外出,应在外出前填写《外勤单》;经部门主管领导核准后生效;

  (二)外勤员工无须打卡,由部门主管根据《外勤单》实行签卡手续。

  第九条请假

  (一)请假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相关请假手续的,可以口头请假的方式向直接上级领导申请,但事后应及时补办相关请假手续。

  (二)请假类型

  1、事假在职员工一年内事假开数累计不得超过15天,试用期员工试用期内不得超过3天。事假为无薪假,按实际请假天数计扣工资,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

  2、病假病假2天以上必须在假后出具街道或区级以上医院证明。

  3、婚假、产假(哺乳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按工厂《员工福利制度》之相关规定执行。

  (二)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需提前1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请假3天以上5天以内需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请假5天以上7天以内需提前5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请假7天以上需提前7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

  (三)请假流程

  1、人事行政部(请假条)---->请假者(申请)---->组长(审批)---->部门主管(审批)---->部门经理或厂长(审批)---->人事行政部(上呈)---->副总经理(核准)---->人事行政部(通知、备案)---->请假者(休假)---->保安室(放行)---->人事行政部(备案)。

  2、请假经核准后,一律将请假条交至人事行政部,安排相应放行手续。

  (四)审批权限

  1、组长级以下人员(车间):组长(1天),部门主管或主任(3天),部门经理或厂长(5天)

  2、组长级人员(车间):部门主管或主任(1天),部门经理或厂长(3天)

  3、主管级以下人员(非车间):部门主管(1天),部门经理(3天)

  4、主管级人员:部门经理或厂长(3天)

  5、各部门经理(厂长)请假,一律由总(副)经理批准。

  6、超出以上规定审批权限的,一律由总(副)经理批准。

  (五)销假请假人员请假期间提前回厂上班,必须在回厂后第一时间到人事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否则按请假处理。

  (六)续假请假期满但因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及时赶回厂上班的,可以电话续假的方式向直接上级领导申请,但事后应及时补办相关请假手续,如未履行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到岗者,其延期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迟到、早退

  (一)迟到给予5分钟(车间3分钟)的缓冲、宽裕时间,超出者视为迟到。

  (二)未经允许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者,一律按早退处理。

  (三)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旷工

  未经批准或未办妥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缺勤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全勤

  严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现象为全勤。

  第十三条其他

  (一)事假、迟到、早退时间没有任何工资及福利。

  (二)任何员工不得故意涂改、损毁、伪造考勤、损害打卡设备。

  第十四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七章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离职人员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离职形式包括辞职、辞退(解雇)和自离。

  第三条辞职是指因员工个人原因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申请离职。

  第四条辞退是指员工在工作期间因违反了工厂的相关规章制度而被作出劝退、辞退或开除的情况。工厂对被劝退、辞退或开除的员工给予结算其在职期间基本工资,不计发相关补助,并限时离厂。

  第五条自离是指员工自动、自愿离开工作岗位,且离岗时间达到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时间未返回工作岗位的情况,将对其作出自动离职处理,不予结算其在职期间的任何工资及相关补助。

  第六条离职审批流程:

  (一)辞职审批程序:待离职人---->人事行政部(领表)---->组长---->部门主管---->经理/厂长---->人事行政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二)劝退(解雇)审批程序:直属部门主管(提出劝退、解雇意见)---->直属部门经理/厂长(核实)---->人事行政部(核实并作出劝退、解雇决定)---->部门经理/厂长(会签)---->总经理(签核)---->被劝退、解雇者本人(签收)---->公告

  (三)自离:直属部门主管(反馈情况)---->直属部门经理/厂长(核实)---->人事行政部(核实、作出自离决定)---->部门经理(会签)---->总经理(签核)---->公告

  第七条离职时间

  (一)所有申请离职人员必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离职申请,并经相关部门核准后方可离任。

  (二)若有特殊情况急需离任,可实行请假带辞职,辞职者办理完相关交接手续后,可提前离任,但必须提交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的《请假条》,经人事部门审核后方可允许;其结算工资与当月正常辞职人员一同结算。

  (三)辞退人员根据用人部门实际情况决定具体辞退日期,日期不限。

  第八条离职程序/手续

  (一)待离职者,必须按规定时间提前书面申请,填写《离职申请表》上交其直接上级主管。

  (二)《离职申请表》必须经由本部门各上级领导批示意见后并获准其离职日期。

  (三)主管级(含)以上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型人员,其《离职申请表》必须经(副

  总经理)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

  (四)各部门必须提前7个工作日将当月《离职申请表》汇交人事行政部,经(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后,人事行政部安排离职交接结算手续办理。

  (五)人事行政部提前2个工作日发出“离职通告”,告之具体离职日期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

  (六)离职当日,离职者到人事行政部领取《离职交接表》,凭单到相关部门办理工作移交及事务移交手续,归还所有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十条工作事项移交

  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工具、技术资料、印章、车锁、证照等均应移交接替人员或相关部门,并将已办未结案事项交待清楚,并做出书面移交清单,交其部门上级确认。

  第十一条工作事务移交

  (一)入厂时所领用的(工作服)、宿舍钥匙等物品交还到人事行政部;

  (二)厂证及员工手册等交还到人事行政部;

  (三)领用的工具、文具等交还到领用部门;

  (四)所借工厂欠款等归还财务部。

  (五)离职人员损坏、丢失工厂物品要按价赔偿,交接不清者不办理离职结算。

  (六)所有离职人员移交手续,限在离职当天8小时内办理完毕,否则视为放弃,不予结算工资。

  (七)因特殊情况,请假带辞职人员可预先在请假之前,提前办理完移交手续。

  (八)《离职交接表》各项目应由直属部门经理(厂长)详加审查,不合理之处要及时更正,如有遗漏造成工厂财务、资料、往来帐款损失,应由该直属部门经理(厂长)负责追索或赔偿。

  (九)人事部门在离职当天将《离职人员考勤汇总表》予以本人核实,如有异议者,必须当天到人事行政部核实,如当天未到人事行政部核实者,将作为默认可处理,一切后果工厂将概不负责。

  (十)离职者携私人物品离厂,应按《门禁管理制度》的规定至人事行政部开具《人员/物品放行条》。

  (十一)离职者办妥离职手续后,将《人员/物品放行条》交保安室,经、门禁管理员

  确认无误后,方可携带私人物品离厂。

  (十二)由人事行政部办理离职者合同终止、停保、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八章员工守则

  第一条严格遵守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

  第二条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

  第三条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一定要服从上司安排,应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安全规则,工作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串岗,不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打瞌睡、游荡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条积极主动工作,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提高品质,增进效率;不以任何借口擅自停工、罢工等行为。

  第五条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一经上级安排指示,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六条尽忠职守,不得泄露工厂业务及技术秘密,维护工厂利益。

  第七条保持工作环境整洁,经常清洁工作台、机器设备;爱护机器、设备、工具及劳保用品。

  第八条下班前必须整理好工具,关好门窗、电源、水源,做好安全检查,防止一切事故隐患的发生。

  第九条积极参加工厂组织的各种会议、学习和其它一切集体活动。

  第十条工厂所有办公电脑,在工作期间和其余时间,严禁玩任何电脑游戏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一条严禁携带任何食物进入车间、办公室。

  第十二条爱护公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不准故意毁坏工厂的财物。

  第十三条严禁在厂打架、赌博、偷窃他人、公司财物。

  第十四条员工之间相互配合,真诚合作、齐心协力做好工作,严禁互相打斗或散播不利团结的言语。

  第十五条养成主人翁意识,时刻维护工厂司形象,遇到反常态现象主动报告处理。

  第十六条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不浪费水电及工厂物料,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作风。

  第十七条关心同事,发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精神。

  第十八条严禁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岗位上影响正常作业;若对工作有不平衡情绪或疑问可直接向管理部门反映或谈心,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理性作业。

  第十九条严禁上班时间在厂区范围内吸烟。

  第二十条未经批准,严禁在厂区范围内张贴任何文件资料。

  第九章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工厂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提高经济效益,公平、公正、公开地考核员工,奖优汰劣,本厂实行奖惩制度,用法律和经济手段,鼓励员工为企业立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奖惩制度适用于全厂人员奖惩之管理。

  第三条本奖惩制度遵循以奖为主、以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本奖惩制度直接与员工工资及绩效考核挂钩。

  第五条员工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诉,但不得无理取闹。

  第六条勇于检举不良行为者,依事件之大小给予不同程度奖励。

  第七条员工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和大功下列三种,由经理(厂长)提议并经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并一次性给予加1-10分。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在一个月内均无出现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现象的全勤者。

  (三)关键时机维护公司荣誉、利益者。

  (四)热心服务、乐于助人,有具体事实者。

  (五)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创造荣誉者。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并一次性给予加10-20分。

  (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三)遇有灾难或重大事故,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四)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一次性给予加20-50分。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二)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总经理认定的有其它重大功绩或对工厂有特殊贡献者。

  第十一条员工惩罚分为六种:警告、申诫、记过、记大过、开除和自离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口头或书面警告处分,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扣1-5分。

  (一)未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整,不按规定佩戴厂牌或随意乱挂、转借他人使用,以及未按规定佩戴工作帽、口罩、围裙而从事食堂工作者。

  (二)在宿舍内外或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戏、吵闹,影响他人工作、休息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三)未按规定乱停放车辆及摆放个人物品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四)无故迟到(早退)、上下班不打卡或不按规定打卡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五)未经允许利用办公电话、计算机等其它设备、办公用品办理私人事务者。

  (六)对进出厂员工、来访人员、车辆及相关物品未按相关规定进行检查、登记,发现可疑物品不及时向上级汇报以及未按规定放行进出厂员工及相关物品者。

  (七)超过作息时间仍未熄灯休息或超过规定回厂时间回厂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八)携带食物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车间、办公室或未经允许将饭菜带回宿舍食用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九)待人接物要不注意礼仪礼节、野蛮无礼或被投诉思想不端正,服务不周到,对员工态度恶劣、发生争执者。

工厂管理制度8

  一、公司领导(厂长、经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法令、指标、对本公司员工的安全健康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3.建立安全组织机构,配置安全人员,实现安全生产,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

  4.每季定期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重大的不安全隐患组织落实整改。对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关人员实行重奖。

  5.主持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做出防范措施,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职责者进行严肃处理。

  二、安全员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制订和修订、审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贯彻实施。

  2.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考核。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情景,遇有紧急不安全情景时,有权停止生产及有关人员的工作。

  4.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协助解决问题,组织落实整改。

  5.负责编制或修订公司防火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6.负责工伤事故的处理和各类事故的综合上报,参与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鉴定工作。

  7.负责安全装置,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管理。

  8.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各种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9.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做到定整改人员、定措施、定期限。

  10.负责动火手续的办理工作。

  三、班组长安全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决定。

  2.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搞好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坚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5.督促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用品。

  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

  7.组织搞好生产现场的清扫和整理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实现安全生产。

  四、员工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严格控制工艺条件,记录整洁、准确、可靠,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3.及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发生事故要正确分析、确定、处理、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4.爱护并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加强设备维护。经常坚持作业现场所整洁,搞好安全生产。

  5.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

  6.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操作,险情异常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工厂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员工宿舍的安全、整洁、卫生,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休息场所,特制定本制度。希望全体职员工自觉遵守、执行以共同创造优美的环境。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宿舍住的员工。

  三、管理:

  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不定期抽查,涉及到住宿管理秩序,以《宿舍管理办法》为准,卫生管理以本制度为准。

  四、卫生范围及标准

  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1)范围:公共区域:A/B宿舍楼每层由每层住宿人员轮流打扫,集体宿舍由寝室长安排舍友共同打扫,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值日表,各宿舍人员共同监督。

  私人区域:私人区域由住宿人自行安排打扫,集体宿舍由寝室长安排每周值日表,每周一将值日表交于行政,行政不定期抽查。

  详细卫生清洁范围请看附件:宿舍楼层平面图

  2)卫生标准

  公共区域:

  ①通道:地面无大块垃圾,无杂物堆放,无大块积水。保证每日一扫。

  ②走廊:地面无垃圾,无明显积水,严禁在宿舍出口堆放私人杂物,保证个出 口的通畅。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到走廊、公共区等地方。保证每日一扫一拖。

  ③厨房:私人台面、垃圾由使用人自行处理,厨房垃圾不得过夜;地面垃圾由值日生清理。公共电灯做到人离灯熄。

  ④厕所、淋浴房:A幢由住宿人自行打扫。清理垃圾,不得堵塞下水道;B幢一楼男厕所、淋浴房,由一楼值日生每日打扫并清理卫生垃圾,保证每日一拖一扫一倒。一楼女生厕所、淋浴房由B幢所有女生轮流打扫并清理卫生垃圾,保证每日一扫一拖一倒。

  ⑤电瓶车停放:值日生负责监督当天电瓶车停放有序。

  私人区域:

  ①集体宿舍由寝室长每周值日表贴与门后,对值日人员进行督导,确保清洁,整齐。

  ②注意室内通风,保证空气流畅,保证空气清新。

  ③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毛巾、面盆、牙杯、肥皂、鞋子等物要放置在不起眼处或桌下,统一要求排放整齐。

  ④床上用品需叠放整齐。

  ⑤不在寝室内拉绳晾衣服。宿舍卫生做到地面干净、墙壁清洁,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乱拉电线。

  ⑥室内垃圾必须用袋装好,并一天一倒,不累积、堆放垃圾、杂 物。保持宿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

  ⑦垃圾倒入指定垃圾筒,不得随意朝楼下扔垃圾。

  五、宿舍奖惩办法

  1、以上卫生标准如出现公共区域无人打扫,值日寝室罚款100元-200元,视情节轻重而定。

  公共区域卫生不达标者,罚款30-50元不等,视情节轻重。私人区域,如地面有垃圾,房间物品摆放不整齐,等小项不合格时,罚款5-20元不等,视情节轻重。

  2、每周一曝光:每周检查后,不合格照片刊登在宿舍看板中,由住宿人自行整改后复查。

  每月一评比:以宿舍为单位,在评比中罚款最少,表现突出的宿舍,对该宿舍公告表扬,并给与一定奖励;表现最差的宿舍将照片名单曝光,公布于公司看板。

  3、若住宿人员出现打架,殴斗,连续出现违反宿舍管理办法及长期不配合工作着,取消住宿资格。

  六、本制度在执行之日起,试用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后,严格按照本制度卫生标准执行。

工厂管理制度10

  为保证工厂的安全,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厂区,规范收发信件、报刊杂志等,特规定本门卫职责。

  (一)、严格执行工厂员工进出厂制度,坚持原则,一视同仁,按制度办事。

  (二)、门卫负责收发工厂报刊杂志、信件、电报等。严格收发登记手续,对急件、汇款单要妥善保管,及时转送。

  (三)、严格执行接待和会客制度,外来人员联系工作,一律凭介绍信入厂,私人会客办好登记手续。

  (四)、上班时集中精力,不干私活,不喝酒,不打瞌睡,不参与娱乐活动,更不能把传达室当作娱乐场所。

  (五)、物资出厂要凭出厂证、并检查物、证是否相符,凭证每天封存保管,于月底上交厂办公室处理。

  (六)、发现出进厂中可疑人员,应及时查问,并当即报告厂办公室处理。

  (七)、夜间必须加强巡查,发现厂区内水、电、门窗、消防设施等未关闭或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于次日报告安全责任负责人。

  (八)、熟悉厂区治安环境情况,会掌握使用治安、消防的报警电话江苏奇胜石材有限公司

  和消防设备。

  (九)、忠于职守,并做到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不借故刁难,不以权谋私。

  (十)、搞好传达室周围的.环境卫生。

工厂管理制度11

  一、总则

  1.总经理(或厂长)为工厂安全消防责任人.工厂设立安全消防队,成员由总经理(或厂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并负责定期检查全工厂的安全消防工作的执行情况和完成质量。

  2.日常安全消防管理工作由安全消防队指派由保安部负责。

  3.为了维护工厂人员、财物的安全及避免他人的损害特制定本制度。

  4.本管理制度所称安全,包括火灾、水灾、风灾、盗窃及身体伤害等的预防及抢救的一切措施。

  5.本管理制度,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办理。

  二、日常管理

  1.安全保卫工作特指工厂的工作办公区及生活区域的防盗、防火及其它保护工厂利益的工作。

  2.由工厂安全消防队指定的保安部及各部门主要责任人负责工厂的安全保卫工作。

  3.工厂实施出入管理,大门出入必须明示本人厂证,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并佩带“访客证”或“送货证”员工应妥善保管本人厂证,如厂证丢失要照价赔偿。没带厂证的保安人员有权阻止进入本工厂。

  4.工厂实施节假日值班制度,由安全消防队负责每月的值班安排和监督工作,值班人员应按时并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检查各部门对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是否落实。

  5.保安部夜间值班人员负责每晚的安全实务,每日晚上值班人员在锁门前必须认真检查工作区域内的门窗是否锁好,水电是否切断关好,财物是否安全,并保证无任何安全隐患。

  6.工作办公区内的门、工具箱、柜、办公台等的锁要求各部门负责人、使用人锁好关好,不相关人员不得随意配置钥匙。

  7.各员工应妥善保管工厂的印章、钱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下班前务必将抽屉及柜锁好,以免他人乱拿滥用,甚至偷盗。

  8.安全消防队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对工厂工作生活环境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如有安全隐患的,相应部门要及时整改。

  9.工厂所有工作办公区域的门锁钥匙及主要的柜、箱、台等的锁匙安全消防队应备份一套,并由专人妥善保管,以备急需时使用。

  10.工厂物品的运出须有“放行条”并有相关领导批准方可放行。出厂的'车辆须经保安人员开箱检查后方可放行。

  11.员工的私人行李放行必须在下班半小时后才可放行,并有人事部签批的“放行条”。日常员工带的私人物品出厂时要经保安人员检查后方可放行,请各位员工自觉配合。否则当偷盗行为处理。

  12.在厂住宿的员工必须在01:00分前回厂休息,不得延误,特殊情况的必须提前向高层主管提出申请并交于值班保安,外宿员工必须向安全消防队申请说明。

  13.工作办公区和生活区按有关规定必须安装应急照明灯,并应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

  三、火灾防护

  1.工作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私自携带引火物品(火种)、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2.车间现场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下锁或关门。

  3.生产专用的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固定的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私自乱摆乱放。

  4.危险物品仓库应指定地点放置和专人看管,并标明“危险物品”“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5.灭火设备应按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

  6.在使用电焊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需经专人训练指导,并应有负责人员在场监管。

  7.电器设备应经常定期检查。下班时并应检查处理后才可离开工作场所。台风、雷电、震击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坏。

  8.使用电器设备或易燃物发生故障时,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专职人员办理。

  9.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它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10.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11.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

  12.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灌救。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先救人,后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4)在火烟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口,应利用绳索等物从窗口逃生。

  13.发生火灾时,成立火灾现场临时指挥中心,成员由总经理(或厂长)、安全主任、副主任、保安队长、火灾现场所在部门主管组成。总经理(或厂长)为总指挥,若火灾发生时,总经理(或厂长)不能到场,也未指定代理人时,则(安全主任不在时,由副主任;副主任不在时,由保安队长;保安队长不在时,由当班主管)担任总指挥。

  四、盗窃防范

  1.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之箱、柜中。公用物品应指定专员负责保管。

  2.保安人员应时刻注意进出人员。

  3.夜间值勤的保安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在工厂内巡逻。

  4.主管对各物品管理人员应立账记录,并应随时注意其生活是否严谨,以防监守自盗。

  5.携出工厂物品时,携物人应先出具工厂规定的物品“放行条”。保安人员凭证查验放行。

  6.工作办公场所应于下班或夜间加班人员离去后关闭门窗,并确实锁好。

  7.窃案发生后,应保护现场,报有关部门或单位侦察。

  8.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对失窃财物的负主要责任。根据事情的状况不同工厂有权作出相应的办法来处理。

  五、风灾、水灾、防护

  1.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瀑雨、警报后,应随时注意收看(听)天气的动向,并转告相关人员。必要时安全消防队还要组织相关部门召开防范会议。

  2.台风、瀑雨来临之前必须关闭门户,关闭不必要的电源。如有特别防范设备,亦应装上。

  3.台风、瀑雨接近之时重要文件及物品放置于安全地点。

  4.放在室外不堪雨淋的物品,应搬进室内,或加以适当之遮盖。

  5.准备手电筒,应急灯等照明物品及雨衣、雨鞋等雨具。

  6.门窗或其它的防范设施如有损坏,应紧急修缮。

  7.指定必要人员,集中待命,准备抢救灾害。

  8.准备必需药品及干粮。

  9.工厂房舍或财物有被洪水或强风冲及之处,应采取紧急预防措施。

  六、身体伤害的预防

  1.有危险性之工作应由熟练操作人员担任,派人在场监督。

  2.发生伤害时,应将受伤者送劳工保险指定医院治疗。

  3.工作地点的上方可能落下伤人物体时,工作人员应戴安全盔帽。

  4.使用强列腐蚀性或有毒化学危险品时,应使用或佩带相应的劳保用具,避免与身体直接触及。

  5.在灰尘飞扬中的工作人员,应带上口罩及眼罩。

  6.使用电气器材时,应注意绝缘是否完全及是否有导电物体接近电源。

  7.使用搭架和扶梯时,应检查是否坚固。

  8.玻璃、铁钉、铁丝等尖锐物品不得任意抛弃。

  9.不得穿着松弛或有绳索丝带的衣服操作机器或走近操作中的设备。

  10.尖锐工具应有防护圈盖,用完应放回指安位置。不得放置于衣袋中。

  11.拷击、切割、焊接金属时应注意远离他人,并应戴必要的防护用具。

  七、消防管理

  1.消防管理工作必须长懈地坚持下去。

  2.每月由安全消防队指定专人检查各处消防工作,并填写检查记录。

  3.对检查不合格的部门或设备,应通知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4.安全消防队应每半年全面检查一次,根据结果进行总结改善。

  5.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6.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报警器等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温(或烟)感应器、指示灯、开关、探头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7.消防栓、阀门、管道、压力表等系统每两个月放水试验一次,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8.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更换、确保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9.消防用的扩音器,后备报警器,扳手存放在显要位置,随时备用。

  10.消防设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变位置。严禁损坏丢失。

  八、安全、消防教育及培训

  1.宣传教育的内容包括:政府的安全消防相关法规、工厂的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先进事迹和案例等。

  2.宣传教育可采取资料、图片、组织人员学习,请专人讲解、实地模拟消防演练等方式进行。

  3.义务安全消防员的培训工作由安全消防队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助进行。

  4.保安部全体员工均为义务安全消防员,其它部门按一定比例培训考核后定为工厂义务安全消防员。

  5.安全主任与副主任负责拟订培训计划。由专人定期,分批对工厂员工进行安全消防培训。

  九、义务安全消防组织

  1.架构图:

  2.职责:

  1)总指挥:负责指挥全盘安全消防救灾事宜及其管理。

  2)副指挥:协助总指挥招集所属救灾员从事救灾工作顺利迅速进行。

  3)警戒组:报警引导消防人员,迅速打开各通道及疏散口,维持秩序,严防趁机偷盗和破坏。

  4)消防组:当看到,听到火灾发生及报警后、消防队应即携带消防工具,迅速赶到现场,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补救。

  5)急救组:如遇人员围困和灭火队员受伤,迅速组织抢救移至安全地带。

  6)抢救组:与消防组队员密切配合的战斗组,补充人员,在前线消除障碍物;抢救高危物品,重要物资并转移,疏散。

  7)疏散组:在外围与急救组、抢救组配合、疏散人员与物品。

  8)装拆组:负责电源的截断,水源疏导,拆除障碍物,防火体的设立。

  详细人员编排另定>>>>见附页

  3.会议:

  每年1、4、7、10月份第二周的星期四定期召开‘安全消防会议’。

工厂管理制度12

  1目的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雇佣来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单位。

  2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企业内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对承包商管理的有关规定。

  3.2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承包商管理制度》。

  3.3各部门负责各自归口部门的安全工作。

  4控制程序

  4.1承包商资格审查的内容:

  承包商过去的3年的安全业绩表现资料;

  服务类型、经营范围和资质证书;

  工程所在地建委出具的.施工许可证;

  审查承包商安全计划书;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承包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管理人员的有关信息。

  4.2签订合同时的要求

  4.2.1明确承包商在承包项目施工中的安全责任条款;

  4.2.2明确承包商在承包项目施工中应执行的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制度;

  4.2.3承包商应选择合格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并经过培训;

  4.2.4承包商应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4.2.5承包方必须接受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

  4.3承包商人员的培训

  4.3.1管理部组织对承包商进行入厂前安全培训,做好培训记录,与承包商签订《外协安全合同》。

  4.3.2施工项目所在单位应对承包商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其内容包括:作业现场的特点、主要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执行《事故管理制度》;进入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

  4.4承包商的安全资源配置如下:

  按要求配备安全员;

  承包商员工资质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承包商为检修人员配备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

  承包商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配置必需的安全防护器具、安全标志等。

  4.5作业过程的协调与监督

  4.5.1作业过程的协调

  承包商负责人应参加本公司与作业相关的安全例会和有关安全事项的临时会议,汇报安全管理情况及安全工作安排,落实会议要求;

  4.5.2作业过程的监督的内容如下:

  对于较为危险的施工作业,必须经管理部检查认可,并安排专人现场监护;

  承包商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各个部门应采取定期和随机检查的形式对承包商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记录;

  d)对于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合同的行为或违章作业,管理部有权进行处罚、责令其停工。

  5相关制度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记录

  6.1合格承包商名录。

  6.2安全生产表现评价报告。

  6.3承包商档案。

  6.4安全检查记录。

  6.5 《外协安全合同》。

工厂管理制度13

  第一章制度建设基本规定

  第一条目的:为了统一集团房地产板块的行政制度管理,适应集团发展需要,配合推进集团制度化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各房地产地区公司及其下属各职能部门、项目公司和二级公司进行的行政事务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制度建设的负责部门:

  原则性制度由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制定;

  地区公司的各项制度及实施细则,由地区公司根据原则性制度进行编写,不得与集团现行制度相冲突,执行前须按原则性制度的规定报集团公司审批或备案。

  第四条制度审批:

  房地产板块各项原则性制度,由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监事会、集团分管领导进行审批;

  地区公司各项制度及实施细则,由房地产管理中心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监事会、集团分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制度解释:对于制度实施过程中因产生争议而需要作出解释的,解释权归于集团。

  第六条制度修改:由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会同集团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进行。

  第七条制度终止:权力归于集团。

  第二章一般行政管理规定

  第一节公文管理规定

  第一条公文定义:指与政府职能部门、相关单位间传送的文件,以及内部各单位相互传送的各类文件(包括会议纪要)、制度规范(不含合同类文件)。

  第二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制度和规定,宣布并施行重大强制性执行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人事任免。

  三、公告

  适用于向集团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决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转发上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人事任免。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反映重要情况。

  七、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包括审计报告)。

  八、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九、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

  十、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会议纪要在会议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整理完毕,并分发相关领导及部门。

  第三条公文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四条公文处理的`主要工作:包括发文、收文、传递、批示、承办、跟踪催办、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协调处理部门:各级单位的行政人事部门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单位除公文处理管理机构以外其他部门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公文格式

  第七条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联系人员、联系方式、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一、涉及集团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二、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紧急”、“加急”;

  三、发文单位标识应当使用发文单位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的,主办单位排列在前。发文单位名称按《广东珠江投资有限公司单位名称与规范简称表》执行;

  四、发文字号应当包括单位代字、年份、序号。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单位发文字号;

  五、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单位。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制度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六、主送单位指公文的主要受理单位,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七、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八、印章:公文应加盖公章,公章加盖在成文单位和成文日期之上;公文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各上报单位分别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单位都应当加盖印章;

  九、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单位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

  十、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注;

  十一、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上行文按照上级单位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十二、抄送单位指除主送单位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单位、领导,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十三、份数指需要发送及归档的文件份数;

工厂管理制度14

  第一部分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章:员工入职及离职相关规定

  一、入职

  1、公司或厂长批准后到企管部办理入职手续(填写报到登记表、个人简历表、提交个人一寸黑白近照8张,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技术职称等级证书等)

  2、新进人员必须提供个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学历证、健康证).

  3、企管部负责向相关部门办理转告相关事宜.

  4、企管部在办理入厂手续前,必须向新进员工讲解相关规定(入职登记表里应写明保证金的扣押及返还的相关规定,扣除工作服及工作鞋折旧费的相关规定)

  5、员工学历需提供有效证件(网上可以查询)或通过公司组织的甄别考试,甄别考试以英语或化学为主,由主管副总主持,员工可自愿选择考试语种。

  二、考核、上岗、转正

  1、主管领导安排新员工到合适岗位接受现场培训(含工艺流程、操作规程、设备性能、物料性质、安全常识等)。

  2、培训师傅、当班值长初考试合格后,由主管领导再次对考核申请人进行操作考核,合格者予以发放上岗证。

  3、试用期3个月,由个人提出申请,由主管领导再次对考核申请人进行操作、笔试、递交实习报告考核.

  4、综合成绩达80分以上者,予以转正,可享受正式员工待遇。

  5、考试不合格者,适当延长使用期,2次不合格者,据公司相关规定予以辞退。

  三、离职

  1、未转正的新员工可随时提出辞职申请,但公司不退回扣押保证金。

  2、正式员工提出辞职必须提前15天提交辞职报告,逐级转交部门领导直至厂长,批准后报公司。

  3、辞职员工据辞职报告的批准时间到相关部门办理辞职手续。

  4、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5、服务期满一年后的辞职人员提前15天提交辞职报告的,保证金全部退还并及时结算工资,工资由公司统一发放到工资卡,不予现金方式结算。

  6、服务期不满一年的人员提出辞职时,保证金全部不退还。严重违纪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被开除除名的,保证金将不返还,当做违约金。

  7、未经批准私自离职的员工概不退还押金并免于结算工资。

  8、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9、报到之日起每月扣除100元保证金,累计10个月扣满1000元,服务期第12个月公司返还1000元保证金。

  第二章:薪酬及福利待遇

  一、未转正员工待遇

  10、规定每月1日至本月30/31日为完整考勤月,每月全勤时间为22.5天,超出部分累计加班,计加班工资

  11、厨房每月全勤为25天、门岗每月全勤为26天。

  12、新进员工进厂后7个工作日内不带工资,但管吃管住(厨房、门岗前7天不带工资,但正式录用后,可算正常考勤)。

  13、厨师月薪按600元+400元x员工食堂评分分数/100计算

  14、门岗月薪800元,其他岗位新进员工月薪1000元。

  15、新员工包吃住

  16、未转正员工不享受工厂福利(含奖金、交通补贴、学历补贴)。

  二、转正员工福利、工资与津贴

  1、个人工资由岗位工资、当月个人奖金、工龄工资、学历工资、工人骨干、车费补贴、餐费补贴、中夜班补助、夜宵费、通讯补贴、师傅带徒弟补贴、岛外员工探亲交通补贴等组成。

  2、工龄工资服务期满一年为工龄工资递增点,后续每年50元/月递增。

  3、学历工资:中专40元/月,大专60元/月,本科100元/月,研究生200元/月。

  4、车费补贴按照实际路费每月补贴两次车费。

  5、餐费补贴每人9元/工作日。(目前建设期餐费为20元,生产后要降低,具体参考当地物价及消费水平制订)

  6、中夜班补助:中班为6元/天,夜班为25元/天计算。

  7、夜宵费:4元/天/人,现金支付,由班长统一领取。注夜宵费必须用到实处,不得用于喝酒、喝茶等。

  8、通讯补贴:厨师为50元/月,值长为50元/月,办公室人员为50元/月,仓管100元/月,副厂长100元/月,厂长200元/月。

  9、带岗(不含转岗人员)补贴为100元/位,新员工考核不合格的,将扣除师傅50元培训费,第二周考核仍不合格,新员工将辞退,师傅培训费将全部扣除。

  10、岛外员工探亲交通补贴:厂级以上干部,每半年一次,每次休假期间为5天,可报销来回经济舱机票款或等额车船费用及市内出租车;值长以上中层干部及上年度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做出特殊贡献者每年带薪休假一次,每次休假期间为10天,可报销来回火车卧票款或等额车船费用等;一般员工(连续工作两年期间,除违规被处罚次数超过十次或金额超过300元)。可两年带薪休假一次,每次休假期间为10天,可报销来回火车硬座票款或等额车船费用;凡带休假的员工应先向公司人事部写休假申报报告,由公司统筹安排、备案后放休;休假回来后,应提前到人事部报到,准备上班;其探亲来回路费,在上班一个月后方可在规定的范围内凭真实票据报销;凡享受以上休假的员工,在休假后三个月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辞职申请。如提出辞职申请并获得公司批准的,公司将从其工资中全额扣除带薪休假期间的工资和来回已报销的探亲费用。岛外员工如果不选择自己探亲(放弃休假),而直系亲属(父母、夫妻或小孩)来探望本人可予以报销一人的来回火车硬座票款或等额车船费用来回路费,但需提前到工厂备案。公司鼓励岛外员工探亲,如岛外员工自主放弃探亲补贴,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

  三、其它补贴

  1、技改补贴:技改补贴由技改负责人按参加人员实际工作量和技术难度综合考虑后分配技改津贴并在厂长签字后报财务另外拨款执行。

  2、合理化建议补贴:员工就工厂的生产、管理、技改工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公司或厂领导确认后,给予单项50-200的奖励。

  3、先进个人/干部补贴:年终评比荣获先进个人/干部,按月给予先进个人/干部补贴,先进个人50元/人,先进干部100元/人,由公司统一发到工资卡。

  4、报销到厂路费:新员工转正后可报销岛内其他地方/海口到工厂的`路费,以到厂那天的票据为准,现金支付。

  5、岛内出差补贴:

  ⑴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厂长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⑵出差后应填具“费用报支单”,送请厂长审核批准后,方得凭以报之 ⑶海口出差费用标准:每人每天45元补助,其中25元餐费补助(早餐5元;中餐10元;晚餐10元),20元出差补助;住宿费最高每人每天80元,按实际发生费用报支;车票按实际合理发生费用报销。 ①下午1时以后销差者准保午餐;

  ②晚8时以后销差者加报晚餐;

  ③应扣除重复伙食补助;

  ⑷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不予报销出差费用。

  ⑸出差费用应据实报支,不得虚报。

  6、岛外出差补贴:

  ⑴出差程序:

  ①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路线、期限由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②出差后应填具出差费用报销单,并于一周内报销。 ③差旅费报销单必须一事一单,一格一填。

  ④外派人员在外派工作期间的伙食、住宿及交通另行规定。但其往返期间可以按照此标准执行。 ⑵交通工具标准:

  ①副厂级以上干部可以乘坐飞机,机票必须7折以下,否则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超出部分自负。 ②值长以上干部可以乘坐火车硬卧。 ③一般员工均乘坐火车硬座。

  ④一般员工和业务人员,需要乘机时,需经公司领导或主管副总同意。 ⑤公司奖励员工选乘低等级交通工具所节约的70%费用。

  ⑶伙食补贴标准:

  ①副厂级以上干部每人每天30元。 ②值长及以下员工每人每天20元。

  ③伙食补贴直接在差旅费中按天予以报销。如有招待费等支出,则不再报销招待费当天的伙食补贴。

  ⑷住宿标准:

  ①副总以上干部北京等直辖市及著名旅游城市每人每天300元,省会城市每人每天250;地级市每人每天200元;县级市每人每天150元;县城以下每人每天100元。

  ②副厂级以上干部:省会及直辖市每人每天200元;地级市每人每天150元;县级市每人每天120元;县城以下每人每天90元。

  ③值长及以下员工,按照副厂级以上干部标准相应下调20元。 ④公司奖励员工降低其住宿标准所节约的50%住宿费用。 ⑸市内交通补贴:

  ①按照每人每天10元进行市内交通补贴,原则上不再报销出租车票。 ②出租车报销必须一次一报,并注明起止点及缘由方能报销,如有出租车费用等支出,则不再报销出租车费当天的市内交通补贴。

  ③员工出差报销,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销,一律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劳保用品、福利品的发放规定

  1、劳保手套每月/每人发放4套;工作服、工作鞋每年发放一次。

  2、员工入职后人手发放安全帽一顶,如有损坏以旧换新。

  3、生活用品每月15日前后集体发放一次。

  4、离职人员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按折旧从工资中扣除相应费用。

  第三章:合理化建议内容、要求

  10.1 运行班组

  ① 全班员工劳动纪律,工作态度的逐一评价。

  ② 在生产中都遇到哪些意外情况,哪些人发现的,又是由谁负责解决的。

  ③ 对工厂生的工艺改造及后勤管理,有哪些意见及建议。 10.2 管理干部

  ①对所管辖范围内本月所发生的主要事件的处理。 ②对生产、技术、管理等各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第四章:考勤制度

  1、运行班上班时间23:45-8:00(夜班),07:45-16:00(早班),15:45-24:00(中班)。

  2、化验室实行两班制,打卡时间07:00-16:00(早班),16:00-24:00(中班)。

  3、检修班、仓库人员、厂部人员上班时间为08:00-12:00,14:30-18:00,晚上安排检修人员值班。

  4、办公室、后勤人员上班时间08:00-12:00,14:30-18:00。

  5、全厂实行打卡考勤制度。

  6、每月2日前,各班值长需按时把本月考勤表交到管理考勤人员处。未到每月1日就休假的班,班值长需提前交本月考勤表

  7、工作期间外出办理业务,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否则计迟到或旷工。

  8、请假必须写请假条,需提前一天写好请假条逐级由班值长、主管领导批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否则按旷工处理。

  9、请假人员需自己找好顶班人员。

  10、事假1-2天(含1天),当月全勤奖没有;事假3-5天(含3天)当月奖金扣除一半;事假5天以上(含5天),当月奖金全部取消(如员工本人结婚或父母逝世,在7天请假内,不扣当月奖金)。

  11、病假2天,不扣当月全勤奖。必须有乡镇医院的医生证明。病假条要由本人亲自送到班值长、主管领导处,不准托人带假条(特殊情况除外)。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不来上班,否则以旷工处理。

  12、事、病假期间无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平均日工资,当月奖金全部取消。

  13、请假审批权限:由各班人员请假由各班班值长、主管厂长逐级审批。办公室、仓管、后勤人员由厂长审批。

  14、病假、事假或检修班、造气班等人员休假应提前写好请假条,如有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先请示值长、再向主管厂长请假,事后补写请假条。

  15、如不能准假者,应自己联系同岗位人员换班。班值长需第一个知道请假人员

  16、患病及遇有人力不可抗击情形不能先报准的,必须于事后(含一天之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17、未经请假或假期结束后未续假而不上班者均计旷工。

  18、请假手续审批完毕,请假人员将请假条交厂办主管人员备案后方可休假,否则按仍旷工处理。

  19、换班每人每月允许换班4天,换班人员需自己找人换班。

  第五章:交接班制度

  1、运行班、化验室提前15分钟打卡。

  2、接班人员交接班须翻看工作记录,询问工作情况。交班人员将本班已经完成和待完成的工作认真记录在每班工作交接表上,交本班生产、设备、安全、卫生等情况,接班人员要逐项详细地接收。交接班内容包括:本班次电气、机械运行情况;查看值班记录;巡视一遍岗位所属的动力设备;重点检查运行设备情况(漏水、漏油、温度、压力、电流、电压有无异常现象、设备缺陷、事故处理情况)、工具、材料、备件和消防器材完备情况。

  6、接班人员与交班人员按照“八交”、“四不接”规定进行交接。对要害部分或特殊情况必须逐项交接,并做好记录。“八交”:交设备、交安全、交卫生、交问题、交经验、交教训、交工具、交记录。“四不接”:工具不全不接、卫生不合格不接、设备仪表操作运行情况不正常不接、记录不全未签字不接,交接班不清楚,给予接班人10元/次罚款。

  7、交接完毕后,双方在交接班日记上签字,交班人员方可离岗。交接班日记、生产原始记录书写要齐全、准时、整洁、不许弄虚作假,对于漏填/错填/乱撕或弄脏记录本/擅自涂改/弄虚作假的,给予10元/条罚款。

  8、交接班过程中查处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在没有处理完之前,不准离岗。交接班后发现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处理。

  9、如交班人离开后,接班人发现属于上一班问题的,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10、禁止在事故处理时交接班,交接班时如发生事故,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处理。

  11、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岗,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交班人负责。

  第六章、员工工作规范

  当班工作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精心操作,严格遵守工厂的各管理制度。

  1、进入车间人员,必须穿工作服、工作鞋戴安全帽。违规人员每人每次给予

  10元罚款。违反工厂劳动纪律、工艺纪律。如没有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每人罚款10-50元。如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每人每次罚款30-500元。

  2、违反交接班制度、卫生管理制度每人每次罚款10元。

  3、无故损坏机械设备或工具每人每次罚款30-500元。

  4、用完不归位、空桶及杂物未按指定位置摆放或摆放不整齐、从楼上随意往下扔空桶,给予相关责任人10元/次罚款。

  5、上班期间在操作岗位睡觉者计睡岗,检查人到跟前时,当事人可自行醒来给予10元/次罚款;需要借助外界力量才能醒来,给与50元/次罚款。

  6、无特殊原因擅自离开岗位15分钟者,计离岗,给予10元/次罚款。

  7、无特殊原因离开岗位到没有相关工作关系的岗位15分钟者,计串岗,给予10元/次罚款。

  8、严格执行维修动火管理规定,违规者罚款30-500元。

  9、上班时间后打卡者计迟到,5分钟内给予5元/次罚款,超过5分钟后按5元/5分钟递增;提前30分钟下班者计早退,给予20元/次罚款。

  10、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计旷工半天。

  11、操作记录填写内容要真实可信,严禁乱撕、乱划现象违者罚款10元。

  12、打卡时间与实际上下班时间不对应,罚款10元。

  13、注意消防安全,工厂生产区内严禁抽烟,发现一次给予500元/次罚款。累计两次者,给予开除处理。

  14、厂部、办公室、检修班、班值长要求按时参加周生产调度会(普通员工鼓励参加),无故迟到/缺席给予10元/次罚款。

  15、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重者给予10元/次罚款。

  16、电房属生产禁区,员工无故严禁进入,违规者给予10元/次罚款。

  17、工厂办公电脑由各办公室使用人负责日常维护,严禁安装游戏软件及相关插件,禁止浏览非法网页,未经允许随意使用电脑或化验室仪器,给予10元/次罚款;造成仪器故障/破损的,负责报修费用/等价赔偿。员工不允许用办公室电脑玩游戏,发现一次罚款10元/次。

  18、未服从领导工作安排违者罚款10-200元/次。

  19、严禁班前喝酒。经领导发现个人在上班过程中有意识模糊、口齿不清、反应迟钝、昏昏欲睡等醉酒现象,主管领导安排其他岗位人员顶岗,肇事者当天班次按旷工处理。

  20、女工上班要把头发盘起来,不能披头,发现有违规者将给予处罚,5元/次。

  第七章 员工行为规范

  1、严格执行宿舍管理规定,厨房管理规定,违者罚款10-30元。

  2、会议需准时报道,迟到、缺席者罚款10元。

  3、禁止使用工厂电话办私事,违者罚款10元。

  4、工作时间要穿戴整齐,禁止袒胸露怀,办公区域需穿戴整齐,违者罚款10元。

  5、与异性同事相处时应当自尊、自重、自爱。

  6、讲文明、禁止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10元。

  7、长时间没人时,要关灯、关风扇、空调;用水完后要及时关闭水龙头,严禁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养成节能降耗的好风气。发现一次罚款10元;

  8、空调使用的规定:公司每月补贴员工宿舍每台空调200度电,超出部分按市场价由宿舍全体人员均摊。并从当月工资扣除。

  9、交通工具统一或整齐存放,胡乱摆放着给予10元/次罚款。

  10、工厂提倡用普通话进行日常交流。

  第二部分:生产物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物料采购管理制度

  一、请购部门的划分

  1.生产用料如原料、辅料、燃料由生产部门负责。

  2、设备备品备件、常用易损件由设备部门负责。

  3、设备配件、零部件、电器类由设备负责人负责。

  3.劳保用品、日常生活用品分别由仓库企管部门按每月实际耗用量状况负责请购。

  4.其他用料由相关使用部门负责。

  5.非常备材料由使用部门或有关部门负责,如技改材料等。

  二、请购部门应按照存量管制基准,用料预算,并参考库存情况填写“请购单”,逐项注明材料名称、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部门主管审核后用邮箱或传真方式送呈公司审核后送采购部门。

  三、请购案件的撤销请购案件的撤销应由原请购部门通知采购部门停止采购,同时于请购单注明撤销原因。

  四、来源与需用日期相同的物品材料,可用一单多品方式拟出请购。 特殊情况需按紧急请购办理时,可在请购单的备注栏写明原因,以急件递送。

  五、常规常备原材料紧急请购可以由生产部门主管领导通过电话向公司请购,事后填写原材料申购单。

  六、核决权限

  1.原材料,由公司核决。

  2.常规材料,如易耗体、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由工厂厂长核决。

  3.设备零配件,请购金额预估在5000元以下者,由工厂厂长核决。请购金额预估在5000元以上者,由公司核决。

  4.新项目材料,请购金额预估在5000元以下者,由项目负责人核决。请购金额预估在5000元以上者,由公司负责人核决。

  第二章:进料验收管理规定

  一、收料

  1.材料进厂后,收料人员必须依“请购单”的内容核对供应商送来的物料名称、规格、数量和送货单及发票,并清点数量无误后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记于“请购单”才能进行办理物质入库手续。(如紧急采购,事后必须及时补交采购计划到仓管部门) 2.原则上谁请购谁验收或部门负责人验收。

  3.如发现所送来的材料与“采购单”上所核准的内容不符时,应即时通知采购部门进行处理,如采购部门要求收下所送材料时,收料人员应告知主管领导,并于单据上注明实际收料状况。

  第三部分:物料存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加速资金周转,特制定本制度。

  2.仓库设置要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归口管理的保证体系。

  二、物资验收入库

  1.物资入库,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货物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才能签收。

  2.需化验的物资应先入待验区,并注明标识,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合格区。

  3.材料验收合格后,保管员凭发票或来货清单所开列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办理入库手续。

  4.不合格品应标识清楚并隔离堆放。

  5.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验收人及时通知主管和经办人处理,托收单到而货未到严禁入库。

  三、物资的储存保管

  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

  2.物资堆放的原则,在堆放合理安全可靠前下,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查找方便,成行成列存放整齐。

  3.桶装原料仓库原料要分区摆放,不同种类的原料不能混放,并有明显的划分线。

  4.桶装的物料必须标明物料名称、数量、入库日期等。

  5.保管物资要根据其物料性质,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

  ①.金属钠仓库,空气干燥严禁钠块直接与地板接触,必须有防水保护措施。

  ②.金属钠库室内温度要适当。

  ③.仓库必须有防鼠,防虫措施。

  ④.金属钠库氯化锰库,周围严禁积水,严禁在下雨天领用金属钠。

  ⑤.所有仓库配备适量的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金属钠库周围存放适量的干沙及工具。

  ⑥.金属钠仓库、原料仓库必须有安全标识。

  ⑦.桶装原料防止温度过高,必要时要温度降温。

  6.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主管领导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的方法和必要的防火知识、原料物化性质。

  7.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余地。

  8.物质管理必须做到人各有责,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应及时报告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责任,办理报批手续。

  9.保管物资,未经主管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

  10.金属钠仓库非有关人员禁止擅自出入。

  11.每天做好库存管理明细记录,以提供准确库存下限量。仓库保管员对本工作负有经济责任。

  12.仓管员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半年来的事宜,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签字,双方厂部各执一份。

  13.记账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月报应及时。

  14.允许范围内的磅差,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差,但必须每月都要上报,以便做到物帐一致。

  四、物资发放

  1.按规定量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料,发料要核对坚持先盘底,再核对后发料的原则。

  2.五金类领料时,领料单应填明物料名称、规格、型号,领用途,领料人签字。

  3.个人福利生活用品,劳保用品,属有计划限额供料的物质,应以按时按人发放,应以班组领料,在领料单上应填物料名称、份数,领料人签字。

  4.物资发放时要注明物料时属计划内领用或易损备件类领料。

  5.五金材料、设备备品备件领料属检修消耗领料,每天记录物料发放数量。

  6.生产原材料如氯化锰、金属钠、THF、双环、碱片、氧气、白油、焦炭等因其生产使用的特殊性,仓管员在每周一盘点出生产消耗发放量。

  7.发料必须与领料人点清领料防止差错。

  8.所有领料凭记,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准丢失。

  五、物资领用规定

  1.各班、各部领用计划内劳动保护用品,福利用品等,经领用单位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后,方可办理领用。

  2.对无计划和超计划领用,必须有厂领导批准才能办理领用。

  3.保运维护材料领料人必须填写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用途、单位名称,领用人签字。

  4.使用单位对于领用的材料,在使用时遇有材料质量异常,用料变更或用余时,使用单位应送回材料重新办理领料手续。

  六、库存量管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设定预估月用量

  1.易损件消耗品、设备零配件等物料由主管人员依一年的平均日用量,并参考本季度生产计划,设定预估平均日用量。

  2.生产原材料类物料,由生产主管人员根据工艺消耗定额,结合当时生产计划设定预估平均日用量(氧气则由仓管员根据造气车间当日生产用量来更改每日的生产用量)。

  3.季节性与特殊性的物料(如分子筛、脱硫剂、陶瓷管、瓷环、不锈钢丝网填料、电阻丝等)以周期使用的总量来设定预估月用量。

  第二条:设定请购点

  1.请购点,连续生产规定用量下限,加上采购作业时间的需求量,加上安全存量。

  2.采购作业时间需求量,采购作业期限乘以预估日用量,安全存量,采购作业期间的需求量乘以20-25%。

  3.主要原材料请购点计算如下:(可根据生产变动随时更改) 1) 2) 3)

  第三条:确定采购作业期限,由采购人员根据供货商路程提供

  第四条:请购量,根据最小交易量及仓储容量确定请购量,一般请购量在15-60天用量范围。

  第四条:生产管理人员将以上存量基准送到有关部门,存量基准如有变动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第四条:物料管理人员接到存量基准通知,应立即查询库存,把有关库存量反馈有关部门。

  第五条:用料差异较大时,生产或使用部分主管应对用料差异情况进行分析采取措施。

  第四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工作的劳动保障,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有关法令法规规定,结合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作业必须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

  第三条:各部门及个人务必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确保生产安全。

  第五条:定期接受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教育培训。

  第六条:认真执行操作规程、精心操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加强管理,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现象,避免可燃物气体的泄漏。

  第八条:各电器必须采用防爆型,避免因接触不良、绝缘不良、超负荷或过热产生火花;避免机械性撞击。

  第九条:穿工作服、戴安全帽;切钠、加钠工作要戴长袖橡胶手套,戴配有护目镜的安全帽。

  第十条:车间通风良好,车间二楼地板保持干燥、加钠严禁周围有水珠。

  第十一条:配备必需的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定期更换,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第十二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

  第十三条:严禁烟火,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需经过有关上级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第十四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或带缺陷运行,要做到正确使用。压力容器的安全阀、压力表等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保持良好使用,按时送检,以达到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五条:提升重物时,必须确认重物下方没有人方可操作,操作者动作要慢,切不可掉于轻心。

  第十六条: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或上报。

  第十七条:上岗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上岗证方可上岗。

  注:

  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1、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属本公司;

  2、本规定每年定期组织修定一次;

  3、本规定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补充修订。

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工厂管理制度15

  l )变配电所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巡视制度、交接班制度、工作票与操作票制度、隐患管理制度、保安制度等。

  ( l )值班制度有以下内容:值班人员必须有变配电所上岗证。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不得离开值班室,不可会客,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得到值班长同意方可离开。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完成值班的工作内容,非值班人员不许进入配电室。

  ( 2 )巡视制度有以下内容:视察人员分为班巡、夜巡、特巡 3 种。在班巡视的人员在每班值班时间内对变配电所设备运行情况至少巡视两次。夜班巡视人员对夜间易发生闪烙、放电设备必须专项巡视。特巡是在特定条件下进行巡视(如高峰用电、高温季节、雷雨季节等)。

  ( 3 )交接班制度有以下内容:接班人必须提前进配电所,如有特殊情况,交班人不得离岗,坚持值班。交班人必须详细向接班人交待一切原始记录单据及当班时间发生的所有问题。交接班人员共同对变配电所巡视一次。

  ( 4 )工作票与操作票制度的`内容有:在配电所内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工作票或操作票,工作票发给在变配电所的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人员,操作票是发给变配电所内进行倒闸操作的人员。工作票分为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必须根据工作内容规定发第一种或第二种工作票,不可乱发。工作人员必须用钢笔认真填写工作票上的内容。操作票在操作人员工作时发放,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操作票应先编号,按号顺序使用。

  ( 5 )隐患管理制度内容有:隐患分为紧急、重要、一般这3类,对紧急隐患应立即通过电话向供电部门或厂部动力科报告。对重要隐患应向动力科领导或厂部生产计划科报告。对一般隐患应按月用”面向动力科报告。对隐患处理应在24h内处理。一般应停电处理,如无法全厂停电,则实行局部停电。

  ( 6 )保安制度内容有:严格进出制度,除动力科领导和主管技术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变配电所。变配电所内要保持整洁,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或有腐蚀的危险品。节日期间应加强巡视及保安工作。变配电所的门和主要通道均不可堵塞,保持畅通无阻。

  2 )新增用电审批制度

  填写审批表,报送动力科,动力科接到审批表经现场调查核实后发施工通知单。电工组接到施工通知才可施工,施工完后将施工单送回动力科,由主管部门到现场检收后方可启用。

  3 )电气设备日巡视维修制度

  维修电工在当班期间至少两次对用电设备运行情况巡视。发现问题要做好记录,主动修复,如有过负荷情况,维修电工有权拉去部分用电设备。如有违章行为应立即劝阻解决,如不能解决应向领导汇报,对乱拉乱接现象应当即拆除。

  4 )电气设备报修制度

  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或有故障苗子,使用者应填写“报修单”,故障严重的应先停电,立即报修。维修电工接到报修单后,应立即到现场排除故障,修复后填好报修单上内容,报修单由修理者保存,月底交班长汇总后交动力科。

  5 )电气设备周期保养制度

  维修电工必须按规定在周期保养表上填写保养内容、保养日期、保养者签名,由主管部门

  验收。保养好的设备经主管技术人员、使用部门、维修者共同验收。

  6 )设备事故赔罚制度设备

  因非正常损坏造成的事故,均为设备事故。设备事故分为一般事故(维修费在100 一 10000 元)、重大事故(维修费在 10000 一 50000 元)、特大事故(维修费用在 50000 元以上,严重影响全厂生产)。对一般事故,扣 1 一 6 个月奖金,并承担损失费。对重大事故,要在两天内由动力科报上级主管部门,扣 6 一 12 个月奖金,并承担损失费和行政处分。对特大事故,要由厂部当天报上级部门,扣 12 个月以上奖金,并承担损失费和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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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现实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厂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厂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工厂管理制度1

  一、对采购的食品及原料认真验货,做好登记,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存。

  二、收集索证材料,分类存档,登记台帐。

  三、食品及原料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有非食品、个人物品、药物、杂物及亚硝酸盐、鼠药、灭蝇药等有毒有害物品。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料,拒收入库。

  四、货架上应对每类每批食品严格标明采购日期、产品名称、产地、规格、生产日期及最终保质时限,做到帐、卡、物相符,挂牌存放,并做到先进先出。

  五、存放的食品及原料应有包装,并标明产品名称,定型包装食品应贴有完好的出厂标识。禁止存放无标识及标识不完整、不清晰的食品及原料。

  六、经常检查所存放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霉变或包装破损、锈蚀等感官异常、变质时做到及时清出,清出后在专用区域内落地另放并标明“不得食用”等字样,及时销帐、处理、登记并保存记录。

  七、保持仓库内通风、干燥,做好防蝇、防尘、防鼠工作,仓库门口设防鼠板,仓库内灭鼠使用粘鼠板,不得采用鼠药灭鼠。

工厂管理制度2

  1.总则

  为实现公司“最低成本”的管理理念,合理利用能源,降低能源消耗,节约成本,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各种能源消耗控制。

  公司节能考核种类:

  2.1电力(生产用电,办公用电,施工用电)

  2.2冷/热、循环水(生产用水,生活用水)

  2.3蒸汽(生产用汽,取暖用汽)

  2.4压缩空气

  2.5煤气

  2.6生产过程中的跑料、冒料

  3.节能检查的目标

  无泄漏、无长明灯、无人空调、电扇 、无空载设备、长流水、无跑料、冒料。

  4.机构及职责

  4.1技术部为公司能源管理考核执行部门。

  4.2负责组织对公司能源利用状况(水、电、汽、气)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4.3各单位职责

  4.3.1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节能管理第一责任人。各单位下设节能员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能源使用状况。对能源浪费及违反能源管理制度的现象及时进行纠正整改处理。

  4.3.2各单位根据本办法,并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能源管理技术措施”,上报技术部备案。

  4.3.3各单位节能员负责本单位能源消耗统计,并按旬度对本单位色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分析,对超常情况要拿出详细整改处理方案。

  5.节能管理要求

  5.1各单位在制定“能源管理技术措施”时应结合实际认真编写,便于操作。

  5.2 加强岗位操作,杜绝跑冒滴漏。

  5.3加强节能培训,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

  5.4各单位建立系统详尽的激励机制,通过组织节能活动、节能意识培训和能源绩效考核等形式,纠正员工不规范的操作行为,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将节能工作落实到生产管理和日常操作中。

  5.5提高员工意识在能源控制中的意义:

  空调( 制热/ 制冷, 通风)

  照明(公共设施办公室及车间,电力照明的管理应由责任单位安排责任到人。杜绝长明灯。)

  合理用水(热水/ 冷水/循环水)

  合理使用公用工程(除盐水,低温水,压缩空气,蒸汽等)

  坚持按工艺指导操作,消除流程中的.跑料、冒料现象。

  5.5各单位节能员应不定时对跑、冒、滴、漏现象进行检查,并拿出处罚整改防范措施。

  5.6开展节约能源合理化建议活动。

  6.节能检查的要求

  6.1合理用电:

  6.1.1 电力是生产的主要能源,各单位要做到合理用电、节约用电。

  6.1.2凡使用电炉的地方要经安环部同意,否则一律没收。

  6.1.3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拉电闸,做到“四不点”即光线好不点,大灯泡不点,无人灯不点,长明灯不点。

  6.1.4禁止无故空开设备。

  6.1.4厂区照明按国家照明标准,尽量采用新光源。办公室单灯照明60w以下,车间严禁使用500w以上的白炽灯泡。

  6.1.5电气值班员要控制用电负荷,在允许范围内使用,遇有超负荷情况有权采取措施,保证变压器安全,并及时向总调报告。

  6.1.6施工单位用电要申报机动部,加装电度表。

  6.1.7不得未经电气车间许可,私拉电源使用。

  6.2合理用水

  6.2.1对施工用水要装水表考核,发现浪费行为立即制止。

  6.2.2车间要勤查漏水地点,杜绝长流水现象。

  6.2.3防止机封水等循环用水漏水,禁止非生产用水进流程。

  6.2.4未经总调许可,不得在生产管道、消防水管道上私自开口接管。

  6.2.5禁止向地面、路面及非生产区域地坪上直接排水。

  6.3合理用蒸汽

  6.3.1杜绝漏气现象。

  6.3.2施工单位未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用气。

  6.3.3未经总调许可不得私自用气。

  6.3.4蒸汽的疏放水不得直接排入地面。

  6.4合理使用压缩空气

  6.4.1无漏风现象。

  6.4.2未经许可不得私用风。

  6.4.3压缩空气气包排水,不得直接排入地面。

  6.4.4仪表风不得用于非仪表专业。

  6.4.5用气须向总调申请,同时上报将用气时间及用气量。

  6.5合理使用煤气

  煤气要按要求进行疏水,疏水不得排入地面。

  6.6杜绝流程中的跑料冒料现象

  7.奖励与处罚

  7.1技术部和相关部门实行月检查对综合能耗节约的单位以及工作突出的个人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在200元-500元。

  7.2对在节能方面开展小改小革合理化建议取得成效的个人,公司按合理化建议规定给予奖励。

  7.3节能检查的处罚按节能检查扣发暂行规定执行。

  8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9本办法解释权归技术部。

工厂管理制度3

  一、总则

  为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不间断和财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体制

  1、在法定节假日前两天由办公室做好值班人员安

  排,并予以通知。

  2、门卫值班:公司依据自身情况,设立门卫值班制

  度,24小时值班。

  3、值日:公司依据自身情况,设立公司或部门值日

  制度。

  4、 领导值班:公司依据自身情况,设立公司领导值

  班制度。

  三、管理要点和内容

  (一)领导值班

  1、目的:以公司业务工作为主。

  2、值班要点:

  1)接待下班后来客;

  2)处理未完成工作;

  3)处置下班后的突发紧急事件。

  (二)员工值班

  1、目的:以公司业务为主。

  2、值班要点:

  1)值班人员接打值班电话,应记录来电时间、

  单位、授话人、主要内容。

  2)值班接待来宾要来访时间、单位、来访人,

  主要内容,提出处理意见。

  3)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准确填写值班日志。

  (二)门卫值班

  1、目的`:维护公司工作秩序,纺织公司

  财产遭受损失。

  2、实行分班制,保证24小时有人当班。

  3、值班要点:

  1)保证通讯系统畅通;

  2)防止公司财务失窃;

  3)及时排除公司火灾、漏水事故;

  4)监查下班后公司人员进出情况;

  5)接待来宾,保存邮件。

  (三)值日

  1、目的:维护公司日常工作秩序,及时

  联络、处理事务。

  2、一般以工作时间为责任时间。

  3、值班要点:

  1)巡查办公场所保洁情况;

  2)后勤事务的处理;

  3)电话记录、处理、转达;

  4)领导交办任务。

  四、值班规定

  1、遵守直板纪律,按时交接班,有事须先请假,

  以便安排临时代替人员。无关人员不得在值班室留宿。

  2、值班时坚守岗位,不得聚众聊天等无关工作

  的事务。

  3、在规定的时间内加强巡视,做好防盗、防火、

  防灾工作,尤其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管。

  4、接待来宾文明礼貌,既热情招呼,又要具有

  高度警惕性,善于鉴别来人意图;

  5、值班人员密切关注领导活动行踪,遇到紧急

  情况能及时取得联系。须将公安、消防、医院、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部门的信息至于明显处,以备应急需要。

  6、遇到紧急事件,要冷静,敢于负责,大胆采

  取应急措施,以免贻误,并及时汇报主管领导或公安部门报警。

  7、交接班制度,检查本班未处理的事情,应在

  交班时候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8、值班人员遇到职能单位进行检查公务工作,

  要积极主动配合,协助搞好相关工作,重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

  9、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登记当天来

  访人员和值班情况。

  10、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

  11、全体员工都有值班的责任和义务,值班表由办

  公室负责制订,值班人员严格按值班安排表执行。

  12、值班人员要在值班室值班,坚守岗位,提高警

  惕,对单位办公区进行巡视,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不得擅离职守。带班领导全面负责当日

  的值班工作。

  13、值班人员要及时处理值班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

  并做好值班记录,发生突发事件及(转载于:小龙文档网:工厂值班管理制度)时向带班领导

  汇报,及时妥善处理。

  14、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做好安全保卫、防火和

  保密工作。

  15、值班人员在交接班前要搞好值班室卫生,关好

  门窗。

  16、交接班时,接班人员要提前15分钟到岗接班;

  交、接班双方人员要当面交接值班钥匙和值班记

  录,并在值班记录上履行签字手续,做好工作交

  接。

  17、值班人员有事(包括公事、私事)或因病不能

  值班时,报经带班领导批准后,由本人自行调换班次,并在办公室登记,严禁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的按旷工处理。

  18、由于本人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值班的由本人提出

  书面申请,由局主要领导批准。

  19、值班室的用品由当班人员负责清洗更换。

工厂管理制度4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出入厂管理,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外来办事人员、各种车辆以及进出厂物资的管理。

  三、人员出入

  1、公司内部人员出入

  (1)进入公司时应着装整洁,严禁穿着拖鞋、背心或短裤进入;严禁携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

  (2)内部员工出入时应主动出示公司统一办理的工作证,门卫例行检查时应主动配合。

  (3)未佩戴工作证的员工经同事或领导证明确属公司员工的,应主动在门卫处《内部员工无证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并按公司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4)员工在厂区期间应按要求佩戴工作证,未佩戴工作证的应主动接受巡查人员的询问并配合巡查人员作好记录。

  (5)如有随行的外来人员填写来客出入证方可进入。

  (6)正常上班时间需要外出的公司员工,凭外派公出单或派车单方可离开公司(遇突发情况酌情处理)。

  (7)班中如有请假人员,请假手续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后,可凭行政人事部开具的请假证明出厂。

  (8)工作证未随身佩带的,处罚10元/次。

  2、来客来访人员出入

  (1)来访人员进入公司时门卫应主动问好,询问来访人员的身份、来访事宜、并指导来访人员进行来客登记,门卫通过电话联系受访部门,经同意后为来访人员办理《来客来访出入证》,并引导来访人员进入。

  (2)来访人员离开公司时由受访人在“来客来访出入证”受访人一栏签字,门卫验收后放行。

  (3)遇团队来访、相关政府部门来公司检查工作等特殊情况,接待部门应提前告知门卫做好接待工作。特殊情况不受本规定约束,门卫及时做好接待记录。

  (4)外来人员所找受访人门卫电话联系不上的,外来人员可押其有效证件进入。

  三、业务单位人员出入

  (1)与公司有定期、频繁业务往来的人员,如:供应商、酒糟清运单位、垃圾清运单位、施工单位等,出入公司时应佩戴公司统一办理的《临时人员出入证》。

  (2)《临时人员出入证》由业务联系部门通过行政人事部代为办理。出入证应显示持证人的基本信息和证件的有效时间。

  四、车辆出入

  1、公司员工上下班的`代步工具(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通过门岗时应下车推行,进入公司后按规定停放到专用车库。巡查人员有权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暂扣,按公司规定处理后方可放行。车辆随意停放的,处罚10元/次。

  2、公司公务车辆统一办理《车辆出入证》,凭证出入。车辆出入证统一放置着车前窗左下角。公司规划专用停车区域,有序停放。

  3、公车外出时车辆使用人应向门卫出示派车单(领导专用车辆除外),派车单由门卫存放,车辆回公司后由驾驶人到门卫处填写回公司时间并签字。

  4、来访车辆在来客来访登记时进行车辆信息登记,并在规定区域停放。

  5、与公司有定期业务往来车辆凭《临时车辆出入证》出入、停放,管理办法同3.1、3.2、4.2条。

  6、非公司内部车辆夜间不得在公司院内停放。

  五、物资出入

  (1)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公司时在门卫处进行登记,领取《物资调拨出入证》,物资外出时该证随调拨单、出库单附联一同交门卫检验。《物资调拨出入证》附有存根,门卫检验无误后方可放行。

  (2)内部车辆进行物资调拨的,须有派车单作为出门证明,和调拨单、出库单附联一同交门卫整理存档。

  (3)如有设备外出维修或其它小件物品出厂时,须凭主管副总签字的放行条门卫方可放行。

  (4)涉及物资调拨的出入凭证由门卫验收、核查。

  六、其它

  附《物资调拨出入证》、《来客来访出入证》、《内部员工无证登记表》

  物资调拨出入证

  存 根 出 入 证

  来客来访出入证

  内部员工无证登记表

工厂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的管理是为了保证设备的健康,加强维护与计划性检修,依靠技术进步,进行设备更新与改造,坚持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设备管理有主管生产副厂长负责,生技部是设备管理的主要部门,并配置专职设备管理员(工程师),其主要任务是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保持设备完好。对车间或班组的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工作。生产技术部设备管理工程师还必备我厂主要设备资料。内容应包括:制造厂家原始图纸、合格证书、安装使用说明书等完整资料

  第四条设备管理的主要经济性、安全性、技术监督完成等考核指标,列入厂长任期责任目标。

  第五条生技部必须做好设备更新与改造的规划、选型、购置及安装调试等管理工作,购置重要生产设备应当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购置设备,应当由设备专责人员提出有关设备的可靠性和有利于维修的要求。

  第六条选购进口设备时,应当备有维修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

  第七条生产设备应当建立健全的操作、使用、维护规程。

  第八条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和维修规程。

  第九条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动力、起重、运输、仪表、仪器、压力容器等设备的维护,检查检测和预防性试验。

  第十条设备的检修工作应严格遵守检修规程,执行检修技术标准,以保证检修质量,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

  第十一条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结合生产安排,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检安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检修计划。

  第十二条物质部门应按照备品配件储备定额要求,合理储备备品、配件。

  第十三条检修公司各班组应当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前提下,做好设备的修复利用,节约检修成本。

  第十四条设备的主管部门应当编制设备改造和更新的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1、经过预测,继续大修后,均不能恢复设备健康,不能保证安全经济运行的。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无备品备件来源的。

  3、属于国家淘汰产品停止生产的。

  第十六条设备改造验收后新增的价值,应当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第十七条设备报废,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办理报废手续。报废设备所取得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与更新

  第十八条生产技术部应建立健全的设备验收交接、设备档案管理和考核制度。组织制定设备检修工时、资金、材料消耗及储备定额。

  第十九条设备发生事故必须如实上报,发生设备事故,必须查明原因,并按照事故性质进行严肃出理。

  第二十条检修每台设备时,应指定管理负责人,管理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并由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者担任。

  第二十一条根据设备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不定期开展各种不同类型的竞赛活动,对作出显著成绩的设备专责人和集体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由于设备管理不善,设备发生严重事故而影响安全生产的,根据情节对分管负责的有关人员追究责任。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造成事故和直接经济损失的职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经济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厂管理制度6

  1)、所有设备操作手必须经安全和岗位培训后方可上岗。

  2)、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加新的技术设备或调换工人岗位时由相关人员对工人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

  3)、安全培训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4)、班中不允许私自顶岗替岗换岗。

  5)、设备的机械运转、移动部位(如切刀、带轮、压辊等)要用安全防护装置;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拆卸。

  6)、设备清洁时,必须断电后才可操作

  7)、未经允许,各生产车间不得私自接电源,接驳大容量电器设备。

  8)、电器设施要严格按照其规格使用。电器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9)、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消防应急灯和指示牌等。

  10)、消防设施及用具应定期检查,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11)、禁止违章操作。

  12)、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

  13)、严禁吸烟,未经许可严禁携带火种和危险品(包括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进入车间,危险品储藏要有专设场所存放。

  14)、车间各负责人要定时排查设备安全情况,若发现不正常时或存在隐患时要及时上报,并通知设备维修部门和设备维修人员及时进行处理整改,并做好排查记录。

  15)、对于维修安全排查出的违章操作人员要严肃处理并记录在案,对于屡犯人员处罚或调岗,严重者辞退。

  16)、密切注意各车间各出入口,对非本车间人员要询问,不符合进入车间要求的要及时请出车间,以便保证车间产品品质安全和车间财产安全。

  17)、休息日大扫除后,各车间最后离开人员要检查所负责区域的电源、水源、汽是否全部关闭,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并检查与外界相通的门窗是否全部上锁。

  18)、如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各负责人要负责各班的人员组织和安全工作。

  20)、车间设立安全检查小组,每周排查一次,对车间安全隐患跟进解决落实。

工厂管理制度7

  第一章保安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工厂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在人员接待、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管理,当好企业安全卫士,保障工厂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作范围

  (一)工厂外观形象、风貌的树立及维护。

  (二)工厂及员工财产的保护。

  (三)工厂生产、生活纪律的维护及监督。

  (四)参与工厂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五)门禁制度的监督管理。

  (六)处理临时性、紧急问题。

  第三条管理架构

  保安队直属于人事行政部,直接由人事行政部主管,对行政主管负责并汇报工作,下设队长一人,分责任承担分内工作,组织结构如下:

  第四条工作职责

  (一)保安队长

  1、针对工厂、宿舍、餐厅实际情况制定具体保卫措施。

  2、负责全队保安人员的管理,督导训练与考核,提高全队人员综合素质.

  3、负责厂内、宿舍、餐厅的值勤管理,督促检查警报系统和消防设施的完好。

  4、督导检查各班值勤情况、夜间查岗、查哨、查宿舍及相关记录之完整。

  5、处理突发事件,如遇火灾、偷盗及打架斗殴、及时与公安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对紧急病人及时安排车辆送往医院,并及时报告行政主管。

  6、协助行政主管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执行纠正改善措施。

  7、督导、检查宿舍纪律、异常状况、清洁卫生和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事务,并对本队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经常性汇报。

  9、处理本队与各部门的关系,协调内部冲突,带出一个坚强的战斗集体。

  10、保安队长与保安员一样轮流值日,履行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

  (二)保安员

  1、严格执行厂规厂纪,维持生产、生活的正常纪律秩序。

  2、严格按照《门禁管理制度》,检查车辆、来访者及出入人员的证件及相关手续。

  3、熟悉工厂各项管理制度及规定,并监督检查各部门员工的执行情况。

  4、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并报告队长,重大事件要按程序迅速通知相关主管人员,不得拖延或虚报。

  第五条保安工作准则

  (一)按规定着装,注意仪容仪表。

  (二)待人接物要注意礼仪礼节、文明礼貌,

  (三)必须全神贯注值班,不准打瞌睡或脱岗、睡岗,严禁饮酒、聊天会友、听音乐看书报、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未经队长或者主管许可,不得擅自调岗、离岗或休假。

  (五)除遇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越级上报工作。

  (六)不得监守自盗,营私舞弊或者假公济私。

  (七)相互尊重,相互团结、如遇到困难应同心协力,发挥人道主义精神,决不允许各存私心,相互指责,使工作无法开展。

  (八)忠诚工厂、热爱工厂,尊重上司,服从工作安排,主动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九)爱护公物,妥善保管和使用各种设备、设施。

  (十)不得利用权职和工作之便,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索取员工等人的财物或谋取利益。

  (十一)无特殊情况和工作必要,不得擅自进入厨房、操作间、仓库及异性宿舍。

  (十二)保安队全体员工必须从严自律,尽忠职守,以执法人员的高标准要求自己。

  第六条值班保安工作内容

  (一)监督员工佩戴厂证出入厂区。

  (二)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

  (三)监督员工上班时外出或回宿舍。

  (四)严格控制闲杂人员进入保安室,并提醒公访人员在保安室不得久留。

  (五)按规定接待公访、私访人员,符合来访条件者要检查证件并做好登记。

  (六)严格检查来访者及外出员工所带的行李、包裹等,如发现可疑物品要及时向上级汇报(相关规定参照《门禁管理制度》)。

  (七)检查内外车辆进出厂,认真核对验证出厂物资。

  (八)加强厂车动向的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参照《门禁管理制度》)。

  (九)信件、书报、快递的收发工作,员工来信一律放在规定位置,凭厂证领取,快递包裹等贵重物品,必须做好登记。

  (十)不定时巡逻厂区、车间、宿舍,确保安全。

  (十一)不定时检查厂区、宿舍水、电,发现有漏电、漏水等现象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十二)监督员工遵守纪律,发现问题要灵活性处理,疑难问题及要时上报。

  第七条保安工作标准

  (一)熟悉部门工作运作流程和岗位职责与要求,并严格执行落实。

  (二)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安排和调配,明确工作任务的性质和时效,严禁违背上司的合理工作指派。

  (三)对来访客人、工厂职工应文明有礼,并主动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四)公司上层领导及客户出入大门时应敬举手礼。

  (五)遵守部门规定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六)当班期间必须精神饱满,站坐端正、举止得体,保持良好形象。

  (七)接到上级或其他部门发出的紧急信号时,当值保安应在二分钟之内赶到现场,并及时上报所发生的情况。

  (八)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应沉着冷静的按程序处理,并设法尽快通知上级和附近的同事;在与他人或外界发生纠纷时必须顾全大局,克制忍让,避免发生冲突或事件升级。

  (九)接到员工或其他部门的建议或投诉时,必须礼貌倾听,并作记录,按程序正确解释,事后必须及时、如实地上报或转告相关部门跟进处理。

  (十)当事情超出个人的职责权限或处理能力时,应立即上报。

  (十一)发现违纪问题,应及时劝止并报告上级,不得知情不报或提供虚假情况欺瞒上级,严禁散布或传播不真实之言论。

  (十二)做好当班期间的工作情况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时递发工作报告。

  (十三)熟悉各种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报警系统和消防设施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十四)熟记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治安等应急电话。

  第八条交接班管理

  (一)接班保安员要按规定着装,携带对讲机,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

  (二)上下班交接双方应交接清楚,并在工作日志上做好相关交接记录,具体事项包括:

  1、本班未完成的工作以及在值班中需要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

  2、上级交办未办事宜、送货寄存物和公共物品清点事项;

  3、入厂人员尚未出厂以及出厂员工尚未回厂情况;

  4、厂内可疑现象;

  5、警械器具等。

  (三)交班保安员要等接班保安员对管区巡逻一遍进行验收后才能下班,接班保安员验收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接班时间15分钟。

  (四)接班保安员验收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保安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保安员离开岗位后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保安员承担责任。

  (五)所有事项交接清楚后,交班保安员在离开岗位前,在工作日志上登记下班时间并签名。

  (六)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下班。若接班人员未到岗,而交班人员擅自离岗,则这期间发生的问题由两人共同承担。

  第九条相关事件处理程序

  (一)火警事故处理程序

  1、迅速到失火现场,确认着火介质性质(电着火、油着火或其他)和火势大小,控制现场并报告保安队及相关管理、消防人员至火场灭火。

  2、现场人员应根据着火性质立即采取切断电源并用灭火器和消防水带灭火(注意:油着火或电着火均不能直接用水灭火)。若刚发生火苗,立刻用灭火器将火扑灭。

  3、若使用灭火器仍无法将火扑灭时,应:

  a、火速打电话至119,并按响消防警铃,按公司消防演习程序,发挥消防组织功能,进行人员疏散和灭火。

  b、保持高度警惕,严防有人趁机窃取公司财物。

  c、情况危急时要通知当地治安部门或公安部门协助交通管制。

  4、火势扑灭后立即清查人员及物品,统计损失情况并保护现场,供警方和保险公司进行现场堪查;

  (二)不良分子前来滋事处理

  1、管制员工不得与不良分子对打。

  2、关闭大门及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入内。

  3、通知厂内保安或厂内主管前来援助处理。

  4、认清来者面貌特征、人数、有无携带凶器,坐车种类以及车牌号码、滋事原因等,供警方侦查依据。

  5、事情发展后,应及时通知上级主管人员处理。

  (三)打劫被盗事件处理

  1、发现可疑人物,应与队长或值班保安联系,并周密临视其行动。

  2、发现厂区物资被盗应第一时间报告队长、并及时通知行政部领导。

  3、保持被盗现场,以备警方调查。

  (四)员工打斗事件处理

  1、员工打斗或对公司管理员逞能,应迅速制止,将当事人交其主管或行政主管处理,如当事人不听制止时,可与值勤保安或公司管理人员合力制止,必要时报警。

  2、打斗现场若有其他员工围观,为防围观者起哄,或使现场复杂化,应将当事人双方带离现场,再作处理。

  3、在处理事件时以教育为主,要公正,不可偏袒打斗当事人任何一方,更不得加入打斗。

  4、若为下班时间,应立通知队长或行政主管,情况恶劣者要即刻通知派出所协助。

  5、事后将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由上级主管作出相关处理意见。

  (五)员工一般违规事件处理

  1、发现员工的行为违反相关厂规厂纪,以正确的态度予以劝说并制止。

  2、告知员工违反了那些规定并进行教育。

  3、将违规情况进行记录,并对事件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4、将初步调查核实情况汇报给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作出相关处理结果。

  第十条其他

  (一)保安员原则上应在工厂住宿,如有私事外出必须在当晚12:00前返回公司。

  (二)服从部门的会议和学习安排(包括业务知识和军事技能训练等)严格遵守会议或学习纪律,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禁止缺席、迟到、早退。

  (三)应工作需要,休息人员在接到上级的加班临时通知时,必须积极响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四)全体保安队员每月由上级做相应的考评,对工作表现突出,上报批准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鉴于保安工作的特殊性,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

  第十一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门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门禁管理,保障工厂人员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门禁管理制度直接由保安队保安员负责监督、执行(以下称门禁管理人员),对人事行政部负责。

  第三条门禁管理人员必须注意本身的礼仪、礼节、涵养与素质,对来宾或来访人员要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对本厂员工更要互相尊重、友好相处。

  第四条门禁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对待客户,尤其是对夜间送货到公司的客户或司机更要热情问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到厂验收货物。

  第五条本厂员工出入管理

  (一)本厂员工进出厂门时,厂牌佩戴于左胸前或挂于胸前,不得随意乱挂或转借他人使用。

  (二)在正常上班时间有事需外出时,必须凭有效的《人员/物品放行条》,交给值班室作为放行的依据,门禁管理员在《人员/物品放行条》上签注出厂时间;待外出人员归厂时,再签注归厂时间。《人员/物品放行条》应及时上交人事行政部,如有异常与该员工所属部门联系。

  (三)对解雇、辞职的人员,门禁管理人员须核对其《人员/物品放行条》并负责检查其所有物品,无误后予以放行并在《人员/物品放行条》上签字。离职员工物品应在下班时间出厂。

  (四)本厂员工非因公外出者,必须在当天24:00前赶回厂部,最晚不得超过00:30。

  第六条非本厂人员出入管理

  (一)外单位因事到本厂洽谈业务的人员,门禁管理人员必须与接洽人联系,经许可后,门禁管理人员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做好登记,记录进厂时间、来访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来访事由以及接洽人姓名、部门等相关内容,并验明其有效证件后,发给洽谈人员“来宾证”,待洽谈完毕后,洽谈人员须退还“来宾证”。

  (二)政府机关、人民团体或其他贵宾(外国客商),由工厂相关领导陪同时,或由相关领导陪同的其他相关来访人员,可不必办理来访登记手续,但门禁管理人员必须登记进厂人数和时间,以及相关陪同领导。贵宾或其他相关来访人员出厂后,注明其离厂时间。工厂其他人员陪来客进厂前,需先到门卫室登记对方身份和事由。出厂时,也需注明访客离厂时间。

  (三)私人探访人员于下班时间来厂探访,需由被探访人书面申请,并经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方可进入。门禁管理人员需查实其身份证件,并进行相关登记手续,接待人员必须到工厂门口接待,并于《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签名。门禁管理人员发给“来宾证”。若无需在厂留宿,则须在当天24:00前离开。上班时间谢绝一切私人探访。

  (四)对于来我厂应聘的人员,应聘人员需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发给“来宾证”。若需进入车间或办公室,应由人力资源部安排相关人员带领。

  (五)来访人员未遵守工厂进出厂区相关规定的,门禁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厂。

  (六)来访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生产作业区或仓库参观。

  第七条车间及办公室门禁管制

  (一)员工上班进入车间时,要穿好工衣、戴好厂证,对新进员工暂没有发放工衣、厂证时,凭有效试工卡进入车间。

  (二)下班后,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车间或办公室。

  (三)员工上下班时间严禁携带食物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车间,下雨天所带的雨具应放在指定位置,员工下班时不得携带工厂任何物品离开车间,包括内部文件、纸箱、胶带、工厂报废品等。

  (四)办公室工作人员下班后,不得滞留在办公室利用办公电话、计算机等其它办公用品办理私人事务。

  (五)未经核准加班的办公室人员在晚上24:00后不得再滞留办公室。

  (六)下班后办公室人员全部离开时,门禁管理人员应及时为办公室大门上锁。

  第八条外来车辆出入管理

  (一)外来车辆进厂时,保安应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驾驶人的姓名、车牌号、进厂时间,进厂事由及携同人数、随车物品等相关内容,并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发给《来宾证》。

  (二)门禁管理人员应引导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三)车辆出厂时应对车辆进行物品检查。若有物品需放行的`,必须凭《人员/物品放行条》放行。

  (四)根据《人员/物品放行条》与实物进行核对,并在《人员/物品放行条》签字确认,确保放行无误。

  (五)外来车辆出厂后,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注明车辆出厂时间。

  第九条本厂车辆出入管理

  (一)本厂车辆外出时,保安应在《公司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驾驶人的姓名、所用的车号、出厂人员、出厂时间、回厂时间等相关内容,并检查是否有相关《派车单》、物品,物品放行手续是否齐全、物品是否相符等。

  (二)本厂员工车辆(摩托车、自行车)进厂时,摩托车应放慢速度,靠车行道行驶,自行车进入大门时,应下车推行进入厂区,并按规定区域停放。

  第十条物品出入管制

  (一)无关易燃、易爆物品、违禁物品不得带入厂区内。

  (二)外来厂商来交货,应先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做好登记,记录进厂时间、来访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来访事由以及接洽人姓名、部门,并验明其有效证件后,通知收货人员前来接洽。

  (三)外来人员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由门禁管理人员代为收发。重要文件应及时送达相关部门,私人邮件写在公布栏上通知前来收取。

  (四)外来人员、本厂员工或离职员工私有物品需出厂时,当事人必须到人事行政部开具《人员/物品放行条》,门禁管理人员依《人员/物品放行条》进行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随身携带的小件物品、包裹进出厂区,应自觉接受门禁管理人员的检查与登记。

  (五)凡工厂物料、加工零件、样板或模具出厂,必须凭有效的《人员/物品放行条》,经门禁管理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放行。

  (六)放行的物品若数量少,能列出物品清单,则需准确列明;若物品数量各种较多,无法一一列明,则至少需注明件数、重量等。

  (七)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品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第十一条物品放行权限

  (一)皮具原料、加工零件、样板、模具或成品,50件以下由部门经理(厂长)核准放行;50件以上由部门经理(厂长)批准后,经总(副)经理核准放行;

  (二)其余生产性物料由部门经理(厂长)核准放行;

  (三)机器设备由部门经理(厂长)批准后,经总(副)经理核准放行;

  (四)模具外出加工、维修由部门经理(厂长)核准放行;

  (五)其余物品一律由人事行政部经理核准放行。

  第十二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三章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保障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并创造一个清洁、卫生、整洁、优美的宿舍环境及公共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宿舍只提供给厂部的在职员工住宿。已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当日迁离出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迁出员工应将使用过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第三条住宿标准

  职位房间类型住宿人数用电标准管理费

  组长以下人员(车间)集体房8人/间-----15元/人/月

  行政、管理人员管理房1人/间10度/人----

  其他后勤人员管理房2人/间5度/人----

  第四条宿舍配置

  (一)集体房:上下床4-5张,风扇2台。

  (二)管理房:双人床1张或上下床一张,风扇1台,书柜1张,椅子1张。

  第五条监督管理

  (一)工厂保安负责员工宿舍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每间宿舍设舍长一名,全面负责监督宿舍内部的卫生状况以及住宿人员的遵章守纪工作。

  (二)舍长由全体舍员投票选举产生,舍员必须服从舍长宿舍秩序及卫生管理,保持宿舍内干净、整洁、有序。

  (三)住宿人员必须严格服从厂部的住宿安排,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和床位。

  (四)员工宿舍及公用设施为员工使用,不得擅自留宿外来人员。

  (五)住宿人员必须随时配合厂部相关领导及宿舍主管部门不定时检查宿舍,住宿人员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六条宿舍纪律

  (一)宿舍内外严禁大声喧哗。

  (二)节约用电,离开房间随手关闭照明灯和风扇。

  (三)严禁在宿舍内聚餐、喝酒、打牌、赌博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四)爱护公物,不准私自占用或损坏已辞职人员的床位及公用物品。

  (五)非有特殊情况男女员工不得互串异性宿舍。

  (六)禁止未婚男女同宿。

  第七条安全防患

  (一)员工自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或者私藏凶器、匕首、管制刀具进入宿舍。

  (二)宿舍内除公司统一安装的电源、电器设备外,未经允许不得私拉乱接电源以及使用其他电器设备。

  (三)严禁在宿舍生火做饭。

  (四)禁止有破锁、越墙、偷窃、吸毒等违法行为。

  (五)离开宿舍必须锁好门窗,以防被盗。

  第八条清洁卫生

  (一)员工注意做好个人卫生,物品摆放整齐,达到整体美观。

  (二)每间宿舍采取员工轮流值日制,每天由一至两名员工负责宿舍内部的清洁卫生。

  (三)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四)员工清洗的衣服、被褥应晾在阳台上,晾干后及时收起放好;

  (五)严禁在宿舍内乱涂乱画、乱贴乱挂。

  第九条:作息时间

  (一)正常休息:23:30-07:30

  (二)午休时间:12:30-13:45

  (三)晚上熄灯时间:12:30

  (四)正常上班时间,无特殊情况员工不得进入宿舍。

  (五)因季节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作息时间。

  第十条借宿管理

  (一)员工之亲戚、朋友来访,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留宿者,可以按规定办理相关住宿手续。

  (二)借宿人员,必须由员工本人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相关借宿手续,填写《借宿单》,由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方可留厂住宿。

  (三)凭《借宿单》在保安处登记借宿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宿时间等相关情况,并由该员工、借宿人签名确认。

  (四)由保安(宿舍管理员)安排借宿人员住宿。

  (五)借宿人员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住宿安排、管理,严格遵守厂部的《宿舍管理制度》及厂部之其他各种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保安(宿舍管理员)有权取消其借宿资格,情节严重者,可追究员工本人及借宿人的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其他

  (一)员工可依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宿舍住宿,不在工厂住宿的员工不再另外发放住宿补贴。

  (二)个人现金、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四章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食堂管理,规范员工用餐秩序,创造一个洁净、卫生、舒适的用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堂工作人员要求

  (一)良好的职业操守,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服务周到,对用餐人员恭谦有礼,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员工发生争执。

  (二)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凡有肝炎、肺结核、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者,均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三)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物,勤剪指甲,工作时间必须戴上工作帽、口罩、系上围裙。

  第三条食品质量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的法规条例,确实做好食堂的各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二)禁止采购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到无牌无证的摊挡购买熟食品和包装品,生熟食品存放要隔离。

  (三)不得发放生、冷或变质的食品供用餐人员食用。

  第四条食堂卫生要求

  (一)保持厨房、餐厅地面、桌面、餐椅干净卫生

  (二)厨房、餐厅物品摆设整齐有序,不得杂乱无章。

  (二)用餐完毕后第一时间清理厨房、餐厅卫生,做好餐具的消毒工作,并定期对厨房、餐厅进行大清洁。

  第五条用餐时间

  (一)员工正常用餐时间为:

  中午12:00-12:30,晚上18:00-18:30。

  (二)晚上需要加班的员工,视加班情况为加班员工免费提供夜宵。

  (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供应饭菜。

  第六条员工用餐规定

  (一)按规定用餐时间凭工作证用餐。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用餐者,应由其部门主管提前通知人事行政部安排。

  (二)严禁穿拖鞋、睡衣、背心、短裤进餐厅用餐。

  (三)遵守用餐秩序,按要求自觉排队,不插队,不拥挤。

  (四)文明用餐,用餐时不准站在餐椅上,不得将脚架在餐桌或餐椅上。

  (五)爱护粮食,按自已的饭量盛打饭菜,不许造成浪费。

  (六)不得在餐厅高声喧哗,严禁借故寻衅滋事,扰乱食堂秩序。

  (七)不得刁难辱骂、漫骂食堂工作人员。

  (八)爱护食堂设施严禁损坏公共财物。

  (九)讲究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剩饭、剩菜必须倒入指定垃圾桶内,严禁乱扔垃圾、乱泼脏水。

  (十)未经允许,用餐人员不得进入厨房,不得将饭菜带回宿舍食用(病号除外)。

  第七条节约用水、用电,妥善保管和使用食堂现有的用具和设备设施,用餐人员不得私自拿出食堂或带回宿舍占为已有。

  第八条其他

  (一)食堂全天候为员工免费供应饮用水。饮用水只提供给员工正常饮用,不得利用饮用水洗碗或另作其他用途。

  (二)每天晚上18:00-23:00为员工免费供应热水。

  (三)餐厅设有有线电视,电视放影时间为每天中午12:00-12:45,晚上18:00-22:30。

  (四)加班时间热水暂停供应,电视暂停开放。

  (五)因季节变化或工厂实际情况需要可由人事行政部视情况适当调整用餐、洗澡水供应、电视开放时间并另行通知。

  第九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五章招聘培训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工厂招聘培训管理工作,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基本政策

  (一)厂部员工在被聘用及晋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机会。

  (二)职位或补空缺职位时,将在可能情况下首先考虑本厂在职员工,然后再向社会招聘。

  (三)工作绩效是本厂晋升员工的最主要依据。

  第二条员工招聘

  (一)用人部门根据部门用人需求填写《人才需求申请表》。

  (二)《人才需求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及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制定招聘方案并实施。

  (三)人员的招聘,可能由内部晋升或调职,出现下列情形时可进行对外招聘:

  1、内部无合适人选时;

  2、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

  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募人才时。

  (四)应聘者必须完整、真实填写《入职申请表》,并提交免冠一寸彩照二张。

  (五)初试:人事部门对应聘者进行初步审查,包括身份背景、入职资格、求职意向及待遇要求等方面。

  (六)复试:经初步审查,符合录用条件者,由用人部门复试,包括工作经历、专业技能及综合素质等。

  (七)结果:面试合格者,由人事部门报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并议定工资待遇后,通知报到;面试未通过者,资料转入人事行政部存档。

  (八)面试合格并录用的员工,必须在人事部门通知时间内报到任职,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或放弃,应与人事行政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或申请除名,否则半年之内不予录用。

  第三条录用条件

  (一)员工录用条件必须符合《职位说明书》。

  (二)员工的任用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条件为准,必要时进行个人背景状况调查,并采用技能考核和面试两种方式,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经确认合格后,可被公司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成为本厂员工:

  1、被通缉、判刑有案或解除公职尚未复职者;

  2、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不良嗜好者;

  3、思想不良或品德败坏,被公司或其它机构开除者;

  4、有挥霍公款或贪污行为并记录在案者;

  5、参加非法帮会、组织,营私舞弊、声名狼藉者;

  6、年龄未满十八周岁者;

  7、患有神经病、传染病及其它重大疾病者;

  第四条入职手续

  (一)录用人员必须向人事部门提供以下证件缴检后,并上交复印件各一份:

  1、居民身份证;

  2、最高学历证书;

  3、资历、资格证书或上岗证;

  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5、特殊岗位相关证照。

  (二)录用人员由厂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进行培训试用。

  (三)人事行政部对新录用人员建立档案;发放工作服;发放临时厂证,以作暂时出入厂区及宿舍证明,七个工作日后制发正式厂证。

  (四)人事行政部对新录用人员进行《员工手册》培训,以使员工对工厂概况及相关规定有初步了解,并且考核合格后予以分配给用人部门。

  第五条试用规定

  (一)新员工录用七个工作日内为培训、试工期间,七个工作日内因不适应环境自愿离职,或态度不端正,不服从管理及工作分配,顶撞上级等恶劣行为者,公司将立即停止聘用。

  (二)用人部门根据新员工实际情况填写《新进员工培训试工考核跟踪表》,报部门经理(厂长)审查,人事行政部审核,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并根据实际情况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时间为一至两个月(包括七天培训试工期在内)。

  (三)试用期间,新员工会得到上级管理者的悉心指导及接受岗位培训,并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根据实际情况延长、缩短试用期或者辞退。

  (四)试用期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

  (五)员工转正后,除基本薪资将获得相应调整外,并可享受正式员工所有的一切福利待遇。

  第六条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满转正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并按劳动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三)合同期满,公司或劳动者都可自由选择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续签,合同续签实行双向选择的原则。

  (四)劳动合同解除按员工正常离职程序办理。

  第七条附则

  (一)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二)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三)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八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六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佳力皮具厂全体员工(副总经理以上级别或经公司特别批准免于考勤者除外)。

  第三条职责范围

  (一)各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勤统计、监督、各类假期的审批等工作。

  (二)人事行政部职责:负责工厂全体员工考勤稽查、汇总、各类假期的办理等工作,每月5号前将公司员工出勤情况进行汇总、公布,并由个人签名确认。

  第四条上班时间

  (一)正常上下班时间为: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加班时间按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二)若因季节变化或工厂实际情况需要可由人事行政部视情况适当调整正常上班时间并另行通知。

  第五条考勤方式

  工厂全体员工均使用打卡钟打卡的方法记录员工考勤。

  第六条打卡管理

  (一)员工打卡上下班,每次打卡应打在相应的卡格内。

  (二)上下班打卡有效时间:在正常上下班时间前/后15分钟内打卡有效,超过15分钟打卡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三)因打卡钟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的,由人事行政部考勤人员或现场监督打卡人员负责现场签卡确认。

  (四)员工有正当理由(如遇突发公共事件)而不能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打卡的,可以电话的形式向直接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并由直接主管领导在卡上进行签名确认,视为正常出勤;因个人原因而漏打卡者,最迟于第二个工作日内向直接领导阐明漏打卡原因,由其直接领导签名确认、并经人事行政部核实后视为正常出勤;但当月漏打卡累计超过五次者,不予计发全勤奖。

  第七条加班

  (一)非车间作业人员加班须有《加班申请单》,或因特殊情况而补办的《加班申请单》。经部门主管领导核准后生效;

  (二)车间作业人员加班或由厂长直接安排,无需加班申请单,加班时间以打卡为准。

  第八条外勤

  (一)因公外出,应在外出前填写《外勤单》;经部门主管领导核准后生效;

  (二)外勤员工无须打卡,由部门主管根据《外勤单》实行签卡手续。

  第九条请假

  (一)请假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相关请假手续的,可以口头请假的方式向直接上级领导申请,但事后应及时补办相关请假手续。

  (二)请假类型

  1、事假在职员工一年内事假开数累计不得超过15天,试用期员工试用期内不得超过3天。事假为无薪假,按实际请假天数计扣工资,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

  2、病假病假2天以上必须在假后出具街道或区级以上医院证明。

  3、婚假、产假(哺乳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按工厂《员工福利制度》之相关规定执行。

  (二)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需提前1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请假3天以上5天以内需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请假5天以上7天以内需提前5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请假7天以上需提前7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

  (三)请假流程

  1、人事行政部(请假条)---->请假者(申请)---->组长(审批)---->部门主管(审批)---->部门经理或厂长(审批)---->人事行政部(上呈)---->副总经理(核准)---->人事行政部(通知、备案)---->请假者(休假)---->保安室(放行)---->人事行政部(备案)。

  2、请假经核准后,一律将请假条交至人事行政部,安排相应放行手续。

  (四)审批权限

  1、组长级以下人员(车间):组长(1天),部门主管或主任(3天),部门经理或厂长(5天)

  2、组长级人员(车间):部门主管或主任(1天),部门经理或厂长(3天)

  3、主管级以下人员(非车间):部门主管(1天),部门经理(3天)

  4、主管级人员:部门经理或厂长(3天)

  5、各部门经理(厂长)请假,一律由总(副)经理批准。

  6、超出以上规定审批权限的,一律由总(副)经理批准。

  (五)销假请假人员请假期间提前回厂上班,必须在回厂后第一时间到人事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否则按请假处理。

  (六)续假请假期满但因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及时赶回厂上班的,可以电话续假的方式向直接上级领导申请,但事后应及时补办相关请假手续,如未履行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到岗者,其延期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迟到、早退

  (一)迟到给予5分钟(车间3分钟)的缓冲、宽裕时间,超出者视为迟到。

  (二)未经允许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者,一律按早退处理。

  (三)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旷工

  未经批准或未办妥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缺勤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全勤

  严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现象为全勤。

  第十三条其他

  (一)事假、迟到、早退时间没有任何工资及福利。

  (二)任何员工不得故意涂改、损毁、伪造考勤、损害打卡设备。

  第十四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七章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离职人员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离职形式包括辞职、辞退(解雇)和自离。

  第三条辞职是指因员工个人原因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申请离职。

  第四条辞退是指员工在工作期间因违反了工厂的相关规章制度而被作出劝退、辞退或开除的情况。工厂对被劝退、辞退或开除的员工给予结算其在职期间基本工资,不计发相关补助,并限时离厂。

  第五条自离是指员工自动、自愿离开工作岗位,且离岗时间达到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时间未返回工作岗位的情况,将对其作出自动离职处理,不予结算其在职期间的任何工资及相关补助。

  第六条离职审批流程:

  (一)辞职审批程序:待离职人---->人事行政部(领表)---->组长---->部门主管---->经理/厂长---->人事行政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二)劝退(解雇)审批程序:直属部门主管(提出劝退、解雇意见)---->直属部门经理/厂长(核实)---->人事行政部(核实并作出劝退、解雇决定)---->部门经理/厂长(会签)---->总经理(签核)---->被劝退、解雇者本人(签收)---->公告

  (三)自离:直属部门主管(反馈情况)---->直属部门经理/厂长(核实)---->人事行政部(核实、作出自离决定)---->部门经理(会签)---->总经理(签核)---->公告

  第七条离职时间

  (一)所有申请离职人员必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离职申请,并经相关部门核准后方可离任。

  (二)若有特殊情况急需离任,可实行请假带辞职,辞职者办理完相关交接手续后,可提前离任,但必须提交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的《请假条》,经人事部门审核后方可允许;其结算工资与当月正常辞职人员一同结算。

  (三)辞退人员根据用人部门实际情况决定具体辞退日期,日期不限。

  第八条离职程序/手续

  (一)待离职者,必须按规定时间提前书面申请,填写《离职申请表》上交其直接上级主管。

  (二)《离职申请表》必须经由本部门各上级领导批示意见后并获准其离职日期。

  (三)主管级(含)以上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型人员,其《离职申请表》必须经(副

  总经理)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

  (四)各部门必须提前7个工作日将当月《离职申请表》汇交人事行政部,经(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后,人事行政部安排离职交接结算手续办理。

  (五)人事行政部提前2个工作日发出“离职通告”,告之具体离职日期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

  (六)离职当日,离职者到人事行政部领取《离职交接表》,凭单到相关部门办理工作移交及事务移交手续,归还所有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十条工作事项移交

  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工具、技术资料、印章、车锁、证照等均应移交接替人员或相关部门,并将已办未结案事项交待清楚,并做出书面移交清单,交其部门上级确认。

  第十一条工作事务移交

  (一)入厂时所领用的(工作服)、宿舍钥匙等物品交还到人事行政部;

  (二)厂证及员工手册等交还到人事行政部;

  (三)领用的工具、文具等交还到领用部门;

  (四)所借工厂欠款等归还财务部。

  (五)离职人员损坏、丢失工厂物品要按价赔偿,交接不清者不办理离职结算。

  (六)所有离职人员移交手续,限在离职当天8小时内办理完毕,否则视为放弃,不予结算工资。

  (七)因特殊情况,请假带辞职人员可预先在请假之前,提前办理完移交手续。

  (八)《离职交接表》各项目应由直属部门经理(厂长)详加审查,不合理之处要及时更正,如有遗漏造成工厂财务、资料、往来帐款损失,应由该直属部门经理(厂长)负责追索或赔偿。

  (九)人事部门在离职当天将《离职人员考勤汇总表》予以本人核实,如有异议者,必须当天到人事行政部核实,如当天未到人事行政部核实者,将作为默认可处理,一切后果工厂将概不负责。

  (十)离职者携私人物品离厂,应按《门禁管理制度》的规定至人事行政部开具《人员/物品放行条》。

  (十一)离职者办妥离职手续后,将《人员/物品放行条》交保安室,经、门禁管理员

  确认无误后,方可携带私人物品离厂。

  (十二)由人事行政部办理离职者合同终止、停保、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的相关奖惩措施参照工厂《奖惩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归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事行政部补充;

  (四)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归总经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八章员工守则

  第一条严格遵守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

  第二条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

  第三条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一定要服从上司安排,应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安全规则,工作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串岗,不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打瞌睡、游荡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条积极主动工作,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提高品质,增进效率;不以任何借口擅自停工、罢工等行为。

  第五条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一经上级安排指示,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六条尽忠职守,不得泄露工厂业务及技术秘密,维护工厂利益。

  第七条保持工作环境整洁,经常清洁工作台、机器设备;爱护机器、设备、工具及劳保用品。

  第八条下班前必须整理好工具,关好门窗、电源、水源,做好安全检查,防止一切事故隐患的发生。

  第九条积极参加工厂组织的各种会议、学习和其它一切集体活动。

  第十条工厂所有办公电脑,在工作期间和其余时间,严禁玩任何电脑游戏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一条严禁携带任何食物进入车间、办公室。

  第十二条爱护公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不准故意毁坏工厂的财物。

  第十三条严禁在厂打架、赌博、偷窃他人、公司财物。

  第十四条员工之间相互配合,真诚合作、齐心协力做好工作,严禁互相打斗或散播不利团结的言语。

  第十五条养成主人翁意识,时刻维护工厂司形象,遇到反常态现象主动报告处理。

  第十六条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不浪费水电及工厂物料,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作风。

  第十七条关心同事,发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精神。

  第十八条严禁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岗位上影响正常作业;若对工作有不平衡情绪或疑问可直接向管理部门反映或谈心,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理性作业。

  第十九条严禁上班时间在厂区范围内吸烟。

  第二十条未经批准,严禁在厂区范围内张贴任何文件资料。

  第九章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工厂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提高经济效益,公平、公正、公开地考核员工,奖优汰劣,本厂实行奖惩制度,用法律和经济手段,鼓励员工为企业立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奖惩制度适用于全厂人员奖惩之管理。

  第三条本奖惩制度遵循以奖为主、以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本奖惩制度直接与员工工资及绩效考核挂钩。

  第五条员工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诉,但不得无理取闹。

  第六条勇于检举不良行为者,依事件之大小给予不同程度奖励。

  第七条员工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和大功下列三种,由经理(厂长)提议并经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并一次性给予加1-10分。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在一个月内均无出现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现象的全勤者。

  (三)关键时机维护公司荣誉、利益者。

  (四)热心服务、乐于助人,有具体事实者。

  (五)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创造荣誉者。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并一次性给予加10-20分。

  (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三)遇有灾难或重大事故,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四)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一次性给予加20-50分。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二)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总经理认定的有其它重大功绩或对工厂有特殊贡献者。

  第十一条员工惩罚分为六种:警告、申诫、记过、记大过、开除和自离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口头或书面警告处分,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扣1-5分。

  (一)未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整,不按规定佩戴厂牌或随意乱挂、转借他人使用,以及未按规定佩戴工作帽、口罩、围裙而从事食堂工作者。

  (二)在宿舍内外或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戏、吵闹,影响他人工作、休息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三)未按规定乱停放车辆及摆放个人物品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四)无故迟到(早退)、上下班不打卡或不按规定打卡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五)未经允许利用办公电话、计算机等其它设备、办公用品办理私人事务者。

  (六)对进出厂员工、来访人员、车辆及相关物品未按相关规定进行检查、登记,发现可疑物品不及时向上级汇报以及未按规定放行进出厂员工及相关物品者。

  (七)超过作息时间仍未熄灯休息或超过规定回厂时间回厂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八)携带食物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车间、办公室或未经允许将饭菜带回宿舍食用经劝教仍屡教不改者。

  (九)待人接物要不注意礼仪礼节、野蛮无礼或被投诉思想不端正,服务不周到,对员工态度恶劣、发生争执者。

工厂管理制度8

  一、公司领导(厂长、经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法令、指标、对本公司员工的安全健康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3.建立安全组织机构,配置安全人员,实现安全生产,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

  4.每季定期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重大的不安全隐患组织落实整改。对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关人员实行重奖。

  5.主持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做出防范措施,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职责者进行严肃处理。

  二、安全员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制订和修订、审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贯彻实施。

  2.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考核。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情景,遇有紧急不安全情景时,有权停止生产及有关人员的工作。

  4.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协助解决问题,组织落实整改。

  5.负责编制或修订公司防火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6.负责工伤事故的处理和各类事故的综合上报,参与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鉴定工作。

  7.负责安全装置,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管理。

  8.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各种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9.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做到定整改人员、定措施、定期限。

  10.负责动火手续的办理工作。

  三、班组长安全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决定。

  2.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搞好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坚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5.督促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用品。

  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

  7.组织搞好生产现场的清扫和整理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实现安全生产。

  四、员工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严格控制工艺条件,记录整洁、准确、可靠,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3.及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发生事故要正确分析、确定、处理、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4.爱护并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加强设备维护。经常坚持作业现场所整洁,搞好安全生产。

  5.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

  6.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操作,险情异常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工厂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员工宿舍的安全、整洁、卫生,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休息场所,特制定本制度。希望全体职员工自觉遵守、执行以共同创造优美的环境。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宿舍住的员工。

  三、管理:

  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不定期抽查,涉及到住宿管理秩序,以《宿舍管理办法》为准,卫生管理以本制度为准。

  四、卫生范围及标准

  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1)范围:公共区域:A/B宿舍楼每层由每层住宿人员轮流打扫,集体宿舍由寝室长安排舍友共同打扫,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值日表,各宿舍人员共同监督。

  私人区域:私人区域由住宿人自行安排打扫,集体宿舍由寝室长安排每周值日表,每周一将值日表交于行政,行政不定期抽查。

  详细卫生清洁范围请看附件:宿舍楼层平面图

  2)卫生标准

  公共区域:

  ①通道:地面无大块垃圾,无杂物堆放,无大块积水。保证每日一扫。

  ②走廊:地面无垃圾,无明显积水,严禁在宿舍出口堆放私人杂物,保证个出 口的通畅。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到走廊、公共区等地方。保证每日一扫一拖。

  ③厨房:私人台面、垃圾由使用人自行处理,厨房垃圾不得过夜;地面垃圾由值日生清理。公共电灯做到人离灯熄。

  ④厕所、淋浴房:A幢由住宿人自行打扫。清理垃圾,不得堵塞下水道;B幢一楼男厕所、淋浴房,由一楼值日生每日打扫并清理卫生垃圾,保证每日一拖一扫一倒。一楼女生厕所、淋浴房由B幢所有女生轮流打扫并清理卫生垃圾,保证每日一扫一拖一倒。

  ⑤电瓶车停放:值日生负责监督当天电瓶车停放有序。

  私人区域:

  ①集体宿舍由寝室长每周值日表贴与门后,对值日人员进行督导,确保清洁,整齐。

  ②注意室内通风,保证空气流畅,保证空气清新。

  ③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毛巾、面盆、牙杯、肥皂、鞋子等物要放置在不起眼处或桌下,统一要求排放整齐。

  ④床上用品需叠放整齐。

  ⑤不在寝室内拉绳晾衣服。宿舍卫生做到地面干净、墙壁清洁,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乱拉电线。

  ⑥室内垃圾必须用袋装好,并一天一倒,不累积、堆放垃圾、杂 物。保持宿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

  ⑦垃圾倒入指定垃圾筒,不得随意朝楼下扔垃圾。

  五、宿舍奖惩办法

  1、以上卫生标准如出现公共区域无人打扫,值日寝室罚款100元-200元,视情节轻重而定。

  公共区域卫生不达标者,罚款30-50元不等,视情节轻重。私人区域,如地面有垃圾,房间物品摆放不整齐,等小项不合格时,罚款5-20元不等,视情节轻重。

  2、每周一曝光:每周检查后,不合格照片刊登在宿舍看板中,由住宿人自行整改后复查。

  每月一评比:以宿舍为单位,在评比中罚款最少,表现突出的宿舍,对该宿舍公告表扬,并给与一定奖励;表现最差的宿舍将照片名单曝光,公布于公司看板。

  3、若住宿人员出现打架,殴斗,连续出现违反宿舍管理办法及长期不配合工作着,取消住宿资格。

  六、本制度在执行之日起,试用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后,严格按照本制度卫生标准执行。

工厂管理制度10

  为保证工厂的安全,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厂区,规范收发信件、报刊杂志等,特规定本门卫职责。

  (一)、严格执行工厂员工进出厂制度,坚持原则,一视同仁,按制度办事。

  (二)、门卫负责收发工厂报刊杂志、信件、电报等。严格收发登记手续,对急件、汇款单要妥善保管,及时转送。

  (三)、严格执行接待和会客制度,外来人员联系工作,一律凭介绍信入厂,私人会客办好登记手续。

  (四)、上班时集中精力,不干私活,不喝酒,不打瞌睡,不参与娱乐活动,更不能把传达室当作娱乐场所。

  (五)、物资出厂要凭出厂证、并检查物、证是否相符,凭证每天封存保管,于月底上交厂办公室处理。

  (六)、发现出进厂中可疑人员,应及时查问,并当即报告厂办公室处理。

  (七)、夜间必须加强巡查,发现厂区内水、电、门窗、消防设施等未关闭或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于次日报告安全责任负责人。

  (八)、熟悉厂区治安环境情况,会掌握使用治安、消防的报警电话江苏奇胜石材有限公司

  和消防设备。

  (九)、忠于职守,并做到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不借故刁难,不以权谋私。

  (十)、搞好传达室周围的.环境卫生。

工厂管理制度11

  一、总则

  1.总经理(或厂长)为工厂安全消防责任人.工厂设立安全消防队,成员由总经理(或厂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并负责定期检查全工厂的安全消防工作的执行情况和完成质量。

  2.日常安全消防管理工作由安全消防队指派由保安部负责。

  3.为了维护工厂人员、财物的安全及避免他人的损害特制定本制度。

  4.本管理制度所称安全,包括火灾、水灾、风灾、盗窃及身体伤害等的预防及抢救的一切措施。

  5.本管理制度,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办理。

  二、日常管理

  1.安全保卫工作特指工厂的工作办公区及生活区域的防盗、防火及其它保护工厂利益的工作。

  2.由工厂安全消防队指定的保安部及各部门主要责任人负责工厂的安全保卫工作。

  3.工厂实施出入管理,大门出入必须明示本人厂证,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并佩带“访客证”或“送货证”员工应妥善保管本人厂证,如厂证丢失要照价赔偿。没带厂证的保安人员有权阻止进入本工厂。

  4.工厂实施节假日值班制度,由安全消防队负责每月的值班安排和监督工作,值班人员应按时并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检查各部门对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是否落实。

  5.保安部夜间值班人员负责每晚的安全实务,每日晚上值班人员在锁门前必须认真检查工作区域内的门窗是否锁好,水电是否切断关好,财物是否安全,并保证无任何安全隐患。

  6.工作办公区内的门、工具箱、柜、办公台等的锁要求各部门负责人、使用人锁好关好,不相关人员不得随意配置钥匙。

  7.各员工应妥善保管工厂的印章、钱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下班前务必将抽屉及柜锁好,以免他人乱拿滥用,甚至偷盗。

  8.安全消防队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对工厂工作生活环境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如有安全隐患的,相应部门要及时整改。

  9.工厂所有工作办公区域的门锁钥匙及主要的柜、箱、台等的锁匙安全消防队应备份一套,并由专人妥善保管,以备急需时使用。

  10.工厂物品的运出须有“放行条”并有相关领导批准方可放行。出厂的'车辆须经保安人员开箱检查后方可放行。

  11.员工的私人行李放行必须在下班半小时后才可放行,并有人事部签批的“放行条”。日常员工带的私人物品出厂时要经保安人员检查后方可放行,请各位员工自觉配合。否则当偷盗行为处理。

  12.在厂住宿的员工必须在01:00分前回厂休息,不得延误,特殊情况的必须提前向高层主管提出申请并交于值班保安,外宿员工必须向安全消防队申请说明。

  13.工作办公区和生活区按有关规定必须安装应急照明灯,并应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

  三、火灾防护

  1.工作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私自携带引火物品(火种)、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2.车间现场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下锁或关门。

  3.生产专用的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固定的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私自乱摆乱放。

  4.危险物品仓库应指定地点放置和专人看管,并标明“危险物品”“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5.灭火设备应按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

  6.在使用电焊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需经专人训练指导,并应有负责人员在场监管。

  7.电器设备应经常定期检查。下班时并应检查处理后才可离开工作场所。台风、雷电、震击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坏。

  8.使用电器设备或易燃物发生故障时,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专职人员办理。

  9.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它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10.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11.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

  12.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灌救。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先救人,后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4)在火烟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口,应利用绳索等物从窗口逃生。

  13.发生火灾时,成立火灾现场临时指挥中心,成员由总经理(或厂长)、安全主任、副主任、保安队长、火灾现场所在部门主管组成。总经理(或厂长)为总指挥,若火灾发生时,总经理(或厂长)不能到场,也未指定代理人时,则(安全主任不在时,由副主任;副主任不在时,由保安队长;保安队长不在时,由当班主管)担任总指挥。

  四、盗窃防范

  1.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之箱、柜中。公用物品应指定专员负责保管。

  2.保安人员应时刻注意进出人员。

  3.夜间值勤的保安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在工厂内巡逻。

  4.主管对各物品管理人员应立账记录,并应随时注意其生活是否严谨,以防监守自盗。

  5.携出工厂物品时,携物人应先出具工厂规定的物品“放行条”。保安人员凭证查验放行。

  6.工作办公场所应于下班或夜间加班人员离去后关闭门窗,并确实锁好。

  7.窃案发生后,应保护现场,报有关部门或单位侦察。

  8.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对失窃财物的负主要责任。根据事情的状况不同工厂有权作出相应的办法来处理。

  五、风灾、水灾、防护

  1.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瀑雨、警报后,应随时注意收看(听)天气的动向,并转告相关人员。必要时安全消防队还要组织相关部门召开防范会议。

  2.台风、瀑雨来临之前必须关闭门户,关闭不必要的电源。如有特别防范设备,亦应装上。

  3.台风、瀑雨接近之时重要文件及物品放置于安全地点。

  4.放在室外不堪雨淋的物品,应搬进室内,或加以适当之遮盖。

  5.准备手电筒,应急灯等照明物品及雨衣、雨鞋等雨具。

  6.门窗或其它的防范设施如有损坏,应紧急修缮。

  7.指定必要人员,集中待命,准备抢救灾害。

  8.准备必需药品及干粮。

  9.工厂房舍或财物有被洪水或强风冲及之处,应采取紧急预防措施。

  六、身体伤害的预防

  1.有危险性之工作应由熟练操作人员担任,派人在场监督。

  2.发生伤害时,应将受伤者送劳工保险指定医院治疗。

  3.工作地点的上方可能落下伤人物体时,工作人员应戴安全盔帽。

  4.使用强列腐蚀性或有毒化学危险品时,应使用或佩带相应的劳保用具,避免与身体直接触及。

  5.在灰尘飞扬中的工作人员,应带上口罩及眼罩。

  6.使用电气器材时,应注意绝缘是否完全及是否有导电物体接近电源。

  7.使用搭架和扶梯时,应检查是否坚固。

  8.玻璃、铁钉、铁丝等尖锐物品不得任意抛弃。

  9.不得穿着松弛或有绳索丝带的衣服操作机器或走近操作中的设备。

  10.尖锐工具应有防护圈盖,用完应放回指安位置。不得放置于衣袋中。

  11.拷击、切割、焊接金属时应注意远离他人,并应戴必要的防护用具。

  七、消防管理

  1.消防管理工作必须长懈地坚持下去。

  2.每月由安全消防队指定专人检查各处消防工作,并填写检查记录。

  3.对检查不合格的部门或设备,应通知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4.安全消防队应每半年全面检查一次,根据结果进行总结改善。

  5.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6.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报警器等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温(或烟)感应器、指示灯、开关、探头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7.消防栓、阀门、管道、压力表等系统每两个月放水试验一次,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8.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更换、确保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9.消防用的扩音器,后备报警器,扳手存放在显要位置,随时备用。

  10.消防设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变位置。严禁损坏丢失。

  八、安全、消防教育及培训

  1.宣传教育的内容包括:政府的安全消防相关法规、工厂的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先进事迹和案例等。

  2.宣传教育可采取资料、图片、组织人员学习,请专人讲解、实地模拟消防演练等方式进行。

  3.义务安全消防员的培训工作由安全消防队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助进行。

  4.保安部全体员工均为义务安全消防员,其它部门按一定比例培训考核后定为工厂义务安全消防员。

  5.安全主任与副主任负责拟订培训计划。由专人定期,分批对工厂员工进行安全消防培训。

  九、义务安全消防组织

  1.架构图:

  2.职责:

  1)总指挥:负责指挥全盘安全消防救灾事宜及其管理。

  2)副指挥:协助总指挥招集所属救灾员从事救灾工作顺利迅速进行。

  3)警戒组:报警引导消防人员,迅速打开各通道及疏散口,维持秩序,严防趁机偷盗和破坏。

  4)消防组:当看到,听到火灾发生及报警后、消防队应即携带消防工具,迅速赶到现场,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补救。

  5)急救组:如遇人员围困和灭火队员受伤,迅速组织抢救移至安全地带。

  6)抢救组:与消防组队员密切配合的战斗组,补充人员,在前线消除障碍物;抢救高危物品,重要物资并转移,疏散。

  7)疏散组:在外围与急救组、抢救组配合、疏散人员与物品。

  8)装拆组:负责电源的截断,水源疏导,拆除障碍物,防火体的设立。

  详细人员编排另定>>>>见附页

  3.会议:

  每年1、4、7、10月份第二周的星期四定期召开‘安全消防会议’。

工厂管理制度12

  1目的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雇佣来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单位。

  2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企业内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对承包商管理的有关规定。

  3.2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承包商管理制度》。

  3.3各部门负责各自归口部门的安全工作。

  4控制程序

  4.1承包商资格审查的内容:

  承包商过去的3年的安全业绩表现资料;

  服务类型、经营范围和资质证书;

  工程所在地建委出具的.施工许可证;

  审查承包商安全计划书;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承包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管理人员的有关信息。

  4.2签订合同时的要求

  4.2.1明确承包商在承包项目施工中的安全责任条款;

  4.2.2明确承包商在承包项目施工中应执行的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制度;

  4.2.3承包商应选择合格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并经过培训;

  4.2.4承包商应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4.2.5承包方必须接受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

  4.3承包商人员的培训

  4.3.1管理部组织对承包商进行入厂前安全培训,做好培训记录,与承包商签订《外协安全合同》。

  4.3.2施工项目所在单位应对承包商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其内容包括:作业现场的特点、主要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执行《事故管理制度》;进入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

  4.4承包商的安全资源配置如下:

  按要求配备安全员;

  承包商员工资质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承包商为检修人员配备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

  承包商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配置必需的安全防护器具、安全标志等。

  4.5作业过程的协调与监督

  4.5.1作业过程的协调

  承包商负责人应参加本公司与作业相关的安全例会和有关安全事项的临时会议,汇报安全管理情况及安全工作安排,落实会议要求;

  4.5.2作业过程的监督的内容如下:

  对于较为危险的施工作业,必须经管理部检查认可,并安排专人现场监护;

  承包商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各个部门应采取定期和随机检查的形式对承包商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记录;

  d)对于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合同的行为或违章作业,管理部有权进行处罚、责令其停工。

  5相关制度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记录

  6.1合格承包商名录。

  6.2安全生产表现评价报告。

  6.3承包商档案。

  6.4安全检查记录。

  6.5 《外协安全合同》。

工厂管理制度13

  第一章制度建设基本规定

  第一条目的:为了统一集团房地产板块的行政制度管理,适应集团发展需要,配合推进集团制度化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各房地产地区公司及其下属各职能部门、项目公司和二级公司进行的行政事务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制度建设的负责部门:

  原则性制度由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制定;

  地区公司的各项制度及实施细则,由地区公司根据原则性制度进行编写,不得与集团现行制度相冲突,执行前须按原则性制度的规定报集团公司审批或备案。

  第四条制度审批:

  房地产板块各项原则性制度,由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监事会、集团分管领导进行审批;

  地区公司各项制度及实施细则,由房地产管理中心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监事会、集团分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制度解释:对于制度实施过程中因产生争议而需要作出解释的,解释权归于集团。

  第六条制度修改:由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会同集团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进行。

  第七条制度终止:权力归于集团。

  第二章一般行政管理规定

  第一节公文管理规定

  第一条公文定义:指与政府职能部门、相关单位间传送的文件,以及内部各单位相互传送的各类文件(包括会议纪要)、制度规范(不含合同类文件)。

  第二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制度和规定,宣布并施行重大强制性执行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人事任免。

  三、公告

  适用于向集团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决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转发上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人事任免。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反映重要情况。

  七、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包括审计报告)。

  八、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九、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

  十、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会议纪要在会议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整理完毕,并分发相关领导及部门。

  第三条公文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四条公文处理的`主要工作:包括发文、收文、传递、批示、承办、跟踪催办、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协调处理部门:各级单位的行政人事部门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单位除公文处理管理机构以外其他部门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公文格式

  第七条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联系人员、联系方式、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一、涉及集团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二、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紧急”、“加急”;

  三、发文单位标识应当使用发文单位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的,主办单位排列在前。发文单位名称按《广东珠江投资有限公司单位名称与规范简称表》执行;

  四、发文字号应当包括单位代字、年份、序号。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单位发文字号;

  五、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单位。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制度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六、主送单位指公文的主要受理单位,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七、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八、印章:公文应加盖公章,公章加盖在成文单位和成文日期之上;公文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各上报单位分别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单位都应当加盖印章;

  九、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单位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

  十、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注;

  十一、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上行文按照上级单位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十二、抄送单位指除主送单位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单位、领导,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十三、份数指需要发送及归档的文件份数;

工厂管理制度14

  第一部分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章:员工入职及离职相关规定

  一、入职

  1、公司或厂长批准后到企管部办理入职手续(填写报到登记表、个人简历表、提交个人一寸黑白近照8张,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技术职称等级证书等)

  2、新进人员必须提供个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学历证、健康证).

  3、企管部负责向相关部门办理转告相关事宜.

  4、企管部在办理入厂手续前,必须向新进员工讲解相关规定(入职登记表里应写明保证金的扣押及返还的相关规定,扣除工作服及工作鞋折旧费的相关规定)

  5、员工学历需提供有效证件(网上可以查询)或通过公司组织的甄别考试,甄别考试以英语或化学为主,由主管副总主持,员工可自愿选择考试语种。

  二、考核、上岗、转正

  1、主管领导安排新员工到合适岗位接受现场培训(含工艺流程、操作规程、设备性能、物料性质、安全常识等)。

  2、培训师傅、当班值长初考试合格后,由主管领导再次对考核申请人进行操作考核,合格者予以发放上岗证。

  3、试用期3个月,由个人提出申请,由主管领导再次对考核申请人进行操作、笔试、递交实习报告考核.

  4、综合成绩达80分以上者,予以转正,可享受正式员工待遇。

  5、考试不合格者,适当延长使用期,2次不合格者,据公司相关规定予以辞退。

  三、离职

  1、未转正的新员工可随时提出辞职申请,但公司不退回扣押保证金。

  2、正式员工提出辞职必须提前15天提交辞职报告,逐级转交部门领导直至厂长,批准后报公司。

  3、辞职员工据辞职报告的批准时间到相关部门办理辞职手续。

  4、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5、服务期满一年后的辞职人员提前15天提交辞职报告的,保证金全部退还并及时结算工资,工资由公司统一发放到工资卡,不予现金方式结算。

  6、服务期不满一年的人员提出辞职时,保证金全部不退还。严重违纪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被开除除名的,保证金将不返还,当做违约金。

  7、未经批准私自离职的员工概不退还押金并免于结算工资。

  8、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9、报到之日起每月扣除100元保证金,累计10个月扣满1000元,服务期第12个月公司返还1000元保证金。

  第二章:薪酬及福利待遇

  一、未转正员工待遇

  10、规定每月1日至本月30/31日为完整考勤月,每月全勤时间为22.5天,超出部分累计加班,计加班工资

  11、厨房每月全勤为25天、门岗每月全勤为26天。

  12、新进员工进厂后7个工作日内不带工资,但管吃管住(厨房、门岗前7天不带工资,但正式录用后,可算正常考勤)。

  13、厨师月薪按600元+400元x员工食堂评分分数/100计算

  14、门岗月薪800元,其他岗位新进员工月薪1000元。

  15、新员工包吃住

  16、未转正员工不享受工厂福利(含奖金、交通补贴、学历补贴)。

  二、转正员工福利、工资与津贴

  1、个人工资由岗位工资、当月个人奖金、工龄工资、学历工资、工人骨干、车费补贴、餐费补贴、中夜班补助、夜宵费、通讯补贴、师傅带徒弟补贴、岛外员工探亲交通补贴等组成。

  2、工龄工资服务期满一年为工龄工资递增点,后续每年50元/月递增。

  3、学历工资:中专40元/月,大专60元/月,本科100元/月,研究生200元/月。

  4、车费补贴按照实际路费每月补贴两次车费。

  5、餐费补贴每人9元/工作日。(目前建设期餐费为20元,生产后要降低,具体参考当地物价及消费水平制订)

  6、中夜班补助:中班为6元/天,夜班为25元/天计算。

  7、夜宵费:4元/天/人,现金支付,由班长统一领取。注夜宵费必须用到实处,不得用于喝酒、喝茶等。

  8、通讯补贴:厨师为50元/月,值长为50元/月,办公室人员为50元/月,仓管100元/月,副厂长100元/月,厂长200元/月。

  9、带岗(不含转岗人员)补贴为100元/位,新员工考核不合格的,将扣除师傅50元培训费,第二周考核仍不合格,新员工将辞退,师傅培训费将全部扣除。

  10、岛外员工探亲交通补贴:厂级以上干部,每半年一次,每次休假期间为5天,可报销来回经济舱机票款或等额车船费用及市内出租车;值长以上中层干部及上年度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做出特殊贡献者每年带薪休假一次,每次休假期间为10天,可报销来回火车卧票款或等额车船费用等;一般员工(连续工作两年期间,除违规被处罚次数超过十次或金额超过300元)。可两年带薪休假一次,每次休假期间为10天,可报销来回火车硬座票款或等额车船费用;凡带休假的员工应先向公司人事部写休假申报报告,由公司统筹安排、备案后放休;休假回来后,应提前到人事部报到,准备上班;其探亲来回路费,在上班一个月后方可在规定的范围内凭真实票据报销;凡享受以上休假的员工,在休假后三个月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辞职申请。如提出辞职申请并获得公司批准的,公司将从其工资中全额扣除带薪休假期间的工资和来回已报销的探亲费用。岛外员工如果不选择自己探亲(放弃休假),而直系亲属(父母、夫妻或小孩)来探望本人可予以报销一人的来回火车硬座票款或等额车船费用来回路费,但需提前到工厂备案。公司鼓励岛外员工探亲,如岛外员工自主放弃探亲补贴,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

  三、其它补贴

  1、技改补贴:技改补贴由技改负责人按参加人员实际工作量和技术难度综合考虑后分配技改津贴并在厂长签字后报财务另外拨款执行。

  2、合理化建议补贴:员工就工厂的生产、管理、技改工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公司或厂领导确认后,给予单项50-200的奖励。

  3、先进个人/干部补贴:年终评比荣获先进个人/干部,按月给予先进个人/干部补贴,先进个人50元/人,先进干部100元/人,由公司统一发到工资卡。

  4、报销到厂路费:新员工转正后可报销岛内其他地方/海口到工厂的`路费,以到厂那天的票据为准,现金支付。

  5、岛内出差补贴:

  ⑴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厂长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⑵出差后应填具“费用报支单”,送请厂长审核批准后,方得凭以报之 ⑶海口出差费用标准:每人每天45元补助,其中25元餐费补助(早餐5元;中餐10元;晚餐10元),20元出差补助;住宿费最高每人每天80元,按实际发生费用报支;车票按实际合理发生费用报销。 ①下午1时以后销差者准保午餐;

  ②晚8时以后销差者加报晚餐;

  ③应扣除重复伙食补助;

  ⑷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不予报销出差费用。

  ⑸出差费用应据实报支,不得虚报。

  6、岛外出差补贴:

  ⑴出差程序:

  ①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路线、期限由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②出差后应填具出差费用报销单,并于一周内报销。 ③差旅费报销单必须一事一单,一格一填。

  ④外派人员在外派工作期间的伙食、住宿及交通另行规定。但其往返期间可以按照此标准执行。 ⑵交通工具标准:

  ①副厂级以上干部可以乘坐飞机,机票必须7折以下,否则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超出部分自负。 ②值长以上干部可以乘坐火车硬卧。 ③一般员工均乘坐火车硬座。

  ④一般员工和业务人员,需要乘机时,需经公司领导或主管副总同意。 ⑤公司奖励员工选乘低等级交通工具所节约的70%费用。

  ⑶伙食补贴标准:

  ①副厂级以上干部每人每天30元。 ②值长及以下员工每人每天20元。

  ③伙食补贴直接在差旅费中按天予以报销。如有招待费等支出,则不再报销招待费当天的伙食补贴。

  ⑷住宿标准:

  ①副总以上干部北京等直辖市及著名旅游城市每人每天300元,省会城市每人每天250;地级市每人每天200元;县级市每人每天150元;县城以下每人每天100元。

  ②副厂级以上干部:省会及直辖市每人每天200元;地级市每人每天150元;县级市每人每天120元;县城以下每人每天90元。

  ③值长及以下员工,按照副厂级以上干部标准相应下调20元。 ④公司奖励员工降低其住宿标准所节约的50%住宿费用。 ⑸市内交通补贴:

  ①按照每人每天10元进行市内交通补贴,原则上不再报销出租车票。 ②出租车报销必须一次一报,并注明起止点及缘由方能报销,如有出租车费用等支出,则不再报销出租车费当天的市内交通补贴。

  ③员工出差报销,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销,一律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劳保用品、福利品的发放规定

  1、劳保手套每月/每人发放4套;工作服、工作鞋每年发放一次。

  2、员工入职后人手发放安全帽一顶,如有损坏以旧换新。

  3、生活用品每月15日前后集体发放一次。

  4、离职人员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按折旧从工资中扣除相应费用。

  第三章:合理化建议内容、要求

  10.1 运行班组

  ① 全班员工劳动纪律,工作态度的逐一评价。

  ② 在生产中都遇到哪些意外情况,哪些人发现的,又是由谁负责解决的。

  ③ 对工厂生的工艺改造及后勤管理,有哪些意见及建议。 10.2 管理干部

  ①对所管辖范围内本月所发生的主要事件的处理。 ②对生产、技术、管理等各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第四章:考勤制度

  1、运行班上班时间23:45-8:00(夜班),07:45-16:00(早班),15:45-24:00(中班)。

  2、化验室实行两班制,打卡时间07:00-16:00(早班),16:00-24:00(中班)。

  3、检修班、仓库人员、厂部人员上班时间为08:00-12:00,14:30-18:00,晚上安排检修人员值班。

  4、办公室、后勤人员上班时间08:00-12:00,14:30-18:00。

  5、全厂实行打卡考勤制度。

  6、每月2日前,各班值长需按时把本月考勤表交到管理考勤人员处。未到每月1日就休假的班,班值长需提前交本月考勤表

  7、工作期间外出办理业务,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否则计迟到或旷工。

  8、请假必须写请假条,需提前一天写好请假条逐级由班值长、主管领导批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否则按旷工处理。

  9、请假人员需自己找好顶班人员。

  10、事假1-2天(含1天),当月全勤奖没有;事假3-5天(含3天)当月奖金扣除一半;事假5天以上(含5天),当月奖金全部取消(如员工本人结婚或父母逝世,在7天请假内,不扣当月奖金)。

  11、病假2天,不扣当月全勤奖。必须有乡镇医院的医生证明。病假条要由本人亲自送到班值长、主管领导处,不准托人带假条(特殊情况除外)。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不来上班,否则以旷工处理。

  12、事、病假期间无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平均日工资,当月奖金全部取消。

  13、请假审批权限:由各班人员请假由各班班值长、主管厂长逐级审批。办公室、仓管、后勤人员由厂长审批。

  14、病假、事假或检修班、造气班等人员休假应提前写好请假条,如有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先请示值长、再向主管厂长请假,事后补写请假条。

  15、如不能准假者,应自己联系同岗位人员换班。班值长需第一个知道请假人员

  16、患病及遇有人力不可抗击情形不能先报准的,必须于事后(含一天之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17、未经请假或假期结束后未续假而不上班者均计旷工。

  18、请假手续审批完毕,请假人员将请假条交厂办主管人员备案后方可休假,否则按仍旷工处理。

  19、换班每人每月允许换班4天,换班人员需自己找人换班。

  第五章:交接班制度

  1、运行班、化验室提前15分钟打卡。

  2、接班人员交接班须翻看工作记录,询问工作情况。交班人员将本班已经完成和待完成的工作认真记录在每班工作交接表上,交本班生产、设备、安全、卫生等情况,接班人员要逐项详细地接收。交接班内容包括:本班次电气、机械运行情况;查看值班记录;巡视一遍岗位所属的动力设备;重点检查运行设备情况(漏水、漏油、温度、压力、电流、电压有无异常现象、设备缺陷、事故处理情况)、工具、材料、备件和消防器材完备情况。

  6、接班人员与交班人员按照“八交”、“四不接”规定进行交接。对要害部分或特殊情况必须逐项交接,并做好记录。“八交”:交设备、交安全、交卫生、交问题、交经验、交教训、交工具、交记录。“四不接”:工具不全不接、卫生不合格不接、设备仪表操作运行情况不正常不接、记录不全未签字不接,交接班不清楚,给予接班人10元/次罚款。

  7、交接完毕后,双方在交接班日记上签字,交班人员方可离岗。交接班日记、生产原始记录书写要齐全、准时、整洁、不许弄虚作假,对于漏填/错填/乱撕或弄脏记录本/擅自涂改/弄虚作假的,给予10元/条罚款。

  8、交接班过程中查处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在没有处理完之前,不准离岗。交接班后发现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处理。

  9、如交班人离开后,接班人发现属于上一班问题的,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10、禁止在事故处理时交接班,交接班时如发生事故,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处理。

  11、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岗,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交班人负责。

  第六章、员工工作规范

  当班工作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精心操作,严格遵守工厂的各管理制度。

  1、进入车间人员,必须穿工作服、工作鞋戴安全帽。违规人员每人每次给予

  10元罚款。违反工厂劳动纪律、工艺纪律。如没有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每人罚款10-50元。如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每人每次罚款30-500元。

  2、违反交接班制度、卫生管理制度每人每次罚款10元。

  3、无故损坏机械设备或工具每人每次罚款30-500元。

  4、用完不归位、空桶及杂物未按指定位置摆放或摆放不整齐、从楼上随意往下扔空桶,给予相关责任人10元/次罚款。

  5、上班期间在操作岗位睡觉者计睡岗,检查人到跟前时,当事人可自行醒来给予10元/次罚款;需要借助外界力量才能醒来,给与50元/次罚款。

  6、无特殊原因擅自离开岗位15分钟者,计离岗,给予10元/次罚款。

  7、无特殊原因离开岗位到没有相关工作关系的岗位15分钟者,计串岗,给予10元/次罚款。

  8、严格执行维修动火管理规定,违规者罚款30-500元。

  9、上班时间后打卡者计迟到,5分钟内给予5元/次罚款,超过5分钟后按5元/5分钟递增;提前30分钟下班者计早退,给予20元/次罚款。

  10、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计旷工半天。

  11、操作记录填写内容要真实可信,严禁乱撕、乱划现象违者罚款10元。

  12、打卡时间与实际上下班时间不对应,罚款10元。

  13、注意消防安全,工厂生产区内严禁抽烟,发现一次给予500元/次罚款。累计两次者,给予开除处理。

  14、厂部、办公室、检修班、班值长要求按时参加周生产调度会(普通员工鼓励参加),无故迟到/缺席给予10元/次罚款。

  15、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重者给予10元/次罚款。

  16、电房属生产禁区,员工无故严禁进入,违规者给予10元/次罚款。

  17、工厂办公电脑由各办公室使用人负责日常维护,严禁安装游戏软件及相关插件,禁止浏览非法网页,未经允许随意使用电脑或化验室仪器,给予10元/次罚款;造成仪器故障/破损的,负责报修费用/等价赔偿。员工不允许用办公室电脑玩游戏,发现一次罚款10元/次。

  18、未服从领导工作安排违者罚款10-200元/次。

  19、严禁班前喝酒。经领导发现个人在上班过程中有意识模糊、口齿不清、反应迟钝、昏昏欲睡等醉酒现象,主管领导安排其他岗位人员顶岗,肇事者当天班次按旷工处理。

  20、女工上班要把头发盘起来,不能披头,发现有违规者将给予处罚,5元/次。

  第七章 员工行为规范

  1、严格执行宿舍管理规定,厨房管理规定,违者罚款10-30元。

  2、会议需准时报道,迟到、缺席者罚款10元。

  3、禁止使用工厂电话办私事,违者罚款10元。

  4、工作时间要穿戴整齐,禁止袒胸露怀,办公区域需穿戴整齐,违者罚款10元。

  5、与异性同事相处时应当自尊、自重、自爱。

  6、讲文明、禁止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10元。

  7、长时间没人时,要关灯、关风扇、空调;用水完后要及时关闭水龙头,严禁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养成节能降耗的好风气。发现一次罚款10元;

  8、空调使用的规定:公司每月补贴员工宿舍每台空调200度电,超出部分按市场价由宿舍全体人员均摊。并从当月工资扣除。

  9、交通工具统一或整齐存放,胡乱摆放着给予10元/次罚款。

  10、工厂提倡用普通话进行日常交流。

  第二部分:生产物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物料采购管理制度

  一、请购部门的划分

  1.生产用料如原料、辅料、燃料由生产部门负责。

  2、设备备品备件、常用易损件由设备部门负责。

  3、设备配件、零部件、电器类由设备负责人负责。

  3.劳保用品、日常生活用品分别由仓库企管部门按每月实际耗用量状况负责请购。

  4.其他用料由相关使用部门负责。

  5.非常备材料由使用部门或有关部门负责,如技改材料等。

  二、请购部门应按照存量管制基准,用料预算,并参考库存情况填写“请购单”,逐项注明材料名称、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部门主管审核后用邮箱或传真方式送呈公司审核后送采购部门。

  三、请购案件的撤销请购案件的撤销应由原请购部门通知采购部门停止采购,同时于请购单注明撤销原因。

  四、来源与需用日期相同的物品材料,可用一单多品方式拟出请购。 特殊情况需按紧急请购办理时,可在请购单的备注栏写明原因,以急件递送。

  五、常规常备原材料紧急请购可以由生产部门主管领导通过电话向公司请购,事后填写原材料申购单。

  六、核决权限

  1.原材料,由公司核决。

  2.常规材料,如易耗体、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由工厂厂长核决。

  3.设备零配件,请购金额预估在5000元以下者,由工厂厂长核决。请购金额预估在5000元以上者,由公司核决。

  4.新项目材料,请购金额预估在5000元以下者,由项目负责人核决。请购金额预估在5000元以上者,由公司负责人核决。

  第二章:进料验收管理规定

  一、收料

  1.材料进厂后,收料人员必须依“请购单”的内容核对供应商送来的物料名称、规格、数量和送货单及发票,并清点数量无误后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记于“请购单”才能进行办理物质入库手续。(如紧急采购,事后必须及时补交采购计划到仓管部门) 2.原则上谁请购谁验收或部门负责人验收。

  3.如发现所送来的材料与“采购单”上所核准的内容不符时,应即时通知采购部门进行处理,如采购部门要求收下所送材料时,收料人员应告知主管领导,并于单据上注明实际收料状况。

  第三部分:物料存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加速资金周转,特制定本制度。

  2.仓库设置要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归口管理的保证体系。

  二、物资验收入库

  1.物资入库,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货物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才能签收。

  2.需化验的物资应先入待验区,并注明标识,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合格区。

  3.材料验收合格后,保管员凭发票或来货清单所开列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办理入库手续。

  4.不合格品应标识清楚并隔离堆放。

  5.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验收人及时通知主管和经办人处理,托收单到而货未到严禁入库。

  三、物资的储存保管

  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

  2.物资堆放的原则,在堆放合理安全可靠前下,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查找方便,成行成列存放整齐。

  3.桶装原料仓库原料要分区摆放,不同种类的原料不能混放,并有明显的划分线。

  4.桶装的物料必须标明物料名称、数量、入库日期等。

  5.保管物资要根据其物料性质,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

  ①.金属钠仓库,空气干燥严禁钠块直接与地板接触,必须有防水保护措施。

  ②.金属钠库室内温度要适当。

  ③.仓库必须有防鼠,防虫措施。

  ④.金属钠库氯化锰库,周围严禁积水,严禁在下雨天领用金属钠。

  ⑤.所有仓库配备适量的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金属钠库周围存放适量的干沙及工具。

  ⑥.金属钠仓库、原料仓库必须有安全标识。

  ⑦.桶装原料防止温度过高,必要时要温度降温。

  6.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主管领导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的方法和必要的防火知识、原料物化性质。

  7.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余地。

  8.物质管理必须做到人各有责,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应及时报告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责任,办理报批手续。

  9.保管物资,未经主管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

  10.金属钠仓库非有关人员禁止擅自出入。

  11.每天做好库存管理明细记录,以提供准确库存下限量。仓库保管员对本工作负有经济责任。

  12.仓管员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半年来的事宜,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签字,双方厂部各执一份。

  13.记账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月报应及时。

  14.允许范围内的磅差,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差,但必须每月都要上报,以便做到物帐一致。

  四、物资发放

  1.按规定量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料,发料要核对坚持先盘底,再核对后发料的原则。

  2.五金类领料时,领料单应填明物料名称、规格、型号,领用途,领料人签字。

  3.个人福利生活用品,劳保用品,属有计划限额供料的物质,应以按时按人发放,应以班组领料,在领料单上应填物料名称、份数,领料人签字。

  4.物资发放时要注明物料时属计划内领用或易损备件类领料。

  5.五金材料、设备备品备件领料属检修消耗领料,每天记录物料发放数量。

  6.生产原材料如氯化锰、金属钠、THF、双环、碱片、氧气、白油、焦炭等因其生产使用的特殊性,仓管员在每周一盘点出生产消耗发放量。

  7.发料必须与领料人点清领料防止差错。

  8.所有领料凭记,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准丢失。

  五、物资领用规定

  1.各班、各部领用计划内劳动保护用品,福利用品等,经领用单位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后,方可办理领用。

  2.对无计划和超计划领用,必须有厂领导批准才能办理领用。

  3.保运维护材料领料人必须填写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用途、单位名称,领用人签字。

  4.使用单位对于领用的材料,在使用时遇有材料质量异常,用料变更或用余时,使用单位应送回材料重新办理领料手续。

  六、库存量管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设定预估月用量

  1.易损件消耗品、设备零配件等物料由主管人员依一年的平均日用量,并参考本季度生产计划,设定预估平均日用量。

  2.生产原材料类物料,由生产主管人员根据工艺消耗定额,结合当时生产计划设定预估平均日用量(氧气则由仓管员根据造气车间当日生产用量来更改每日的生产用量)。

  3.季节性与特殊性的物料(如分子筛、脱硫剂、陶瓷管、瓷环、不锈钢丝网填料、电阻丝等)以周期使用的总量来设定预估月用量。

  第二条:设定请购点

  1.请购点,连续生产规定用量下限,加上采购作业时间的需求量,加上安全存量。

  2.采购作业时间需求量,采购作业期限乘以预估日用量,安全存量,采购作业期间的需求量乘以20-25%。

  3.主要原材料请购点计算如下:(可根据生产变动随时更改) 1) 2) 3)

  第三条:确定采购作业期限,由采购人员根据供货商路程提供

  第四条:请购量,根据最小交易量及仓储容量确定请购量,一般请购量在15-60天用量范围。

  第四条:生产管理人员将以上存量基准送到有关部门,存量基准如有变动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第四条:物料管理人员接到存量基准通知,应立即查询库存,把有关库存量反馈有关部门。

  第五条:用料差异较大时,生产或使用部分主管应对用料差异情况进行分析采取措施。

  第四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工作的劳动保障,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有关法令法规规定,结合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作业必须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

  第三条:各部门及个人务必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确保生产安全。

  第五条:定期接受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教育培训。

  第六条:认真执行操作规程、精心操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加强管理,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现象,避免可燃物气体的泄漏。

  第八条:各电器必须采用防爆型,避免因接触不良、绝缘不良、超负荷或过热产生火花;避免机械性撞击。

  第九条:穿工作服、戴安全帽;切钠、加钠工作要戴长袖橡胶手套,戴配有护目镜的安全帽。

  第十条:车间通风良好,车间二楼地板保持干燥、加钠严禁周围有水珠。

  第十一条:配备必需的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定期更换,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第十二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

  第十三条:严禁烟火,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需经过有关上级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第十四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或带缺陷运行,要做到正确使用。压力容器的安全阀、压力表等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保持良好使用,按时送检,以达到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五条:提升重物时,必须确认重物下方没有人方可操作,操作者动作要慢,切不可掉于轻心。

  第十六条: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或上报。

  第十七条:上岗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上岗证方可上岗。

  注:

  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1、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属本公司;

  2、本规定每年定期组织修定一次;

  3、本规定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补充修订。

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工厂管理制度15

  l )变配电所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巡视制度、交接班制度、工作票与操作票制度、隐患管理制度、保安制度等。

  ( l )值班制度有以下内容:值班人员必须有变配电所上岗证。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不得离开值班室,不可会客,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得到值班长同意方可离开。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完成值班的工作内容,非值班人员不许进入配电室。

  ( 2 )巡视制度有以下内容:视察人员分为班巡、夜巡、特巡 3 种。在班巡视的人员在每班值班时间内对变配电所设备运行情况至少巡视两次。夜班巡视人员对夜间易发生闪烙、放电设备必须专项巡视。特巡是在特定条件下进行巡视(如高峰用电、高温季节、雷雨季节等)。

  ( 3 )交接班制度有以下内容:接班人必须提前进配电所,如有特殊情况,交班人不得离岗,坚持值班。交班人必须详细向接班人交待一切原始记录单据及当班时间发生的所有问题。交接班人员共同对变配电所巡视一次。

  ( 4 )工作票与操作票制度的`内容有:在配电所内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工作票或操作票,工作票发给在变配电所的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人员,操作票是发给变配电所内进行倒闸操作的人员。工作票分为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必须根据工作内容规定发第一种或第二种工作票,不可乱发。工作人员必须用钢笔认真填写工作票上的内容。操作票在操作人员工作时发放,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操作票应先编号,按号顺序使用。

  ( 5 )隐患管理制度内容有:隐患分为紧急、重要、一般这3类,对紧急隐患应立即通过电话向供电部门或厂部动力科报告。对重要隐患应向动力科领导或厂部生产计划科报告。对一般隐患应按月用”面向动力科报告。对隐患处理应在24h内处理。一般应停电处理,如无法全厂停电,则实行局部停电。

  ( 6 )保安制度内容有:严格进出制度,除动力科领导和主管技术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变配电所。变配电所内要保持整洁,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或有腐蚀的危险品。节日期间应加强巡视及保安工作。变配电所的门和主要通道均不可堵塞,保持畅通无阻。

  2 )新增用电审批制度

  填写审批表,报送动力科,动力科接到审批表经现场调查核实后发施工通知单。电工组接到施工通知才可施工,施工完后将施工单送回动力科,由主管部门到现场检收后方可启用。

  3 )电气设备日巡视维修制度

  维修电工在当班期间至少两次对用电设备运行情况巡视。发现问题要做好记录,主动修复,如有过负荷情况,维修电工有权拉去部分用电设备。如有违章行为应立即劝阻解决,如不能解决应向领导汇报,对乱拉乱接现象应当即拆除。

  4 )电气设备报修制度

  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或有故障苗子,使用者应填写“报修单”,故障严重的应先停电,立即报修。维修电工接到报修单后,应立即到现场排除故障,修复后填好报修单上内容,报修单由修理者保存,月底交班长汇总后交动力科。

  5 )电气设备周期保养制度

  维修电工必须按规定在周期保养表上填写保养内容、保养日期、保养者签名,由主管部门

  验收。保养好的设备经主管技术人员、使用部门、维修者共同验收。

  6 )设备事故赔罚制度设备

  因非正常损坏造成的事故,均为设备事故。设备事故分为一般事故(维修费在100 一 10000 元)、重大事故(维修费在 10000 一 50000 元)、特大事故(维修费用在 50000 元以上,严重影响全厂生产)。对一般事故,扣 1 一 6 个月奖金,并承担损失费。对重大事故,要在两天内由动力科报上级主管部门,扣 6 一 12 个月奖金,并承担损失费和行政处分。对特大事故,要由厂部当天报上级部门,扣 12 个月以上奖金,并承担损失费和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