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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纪律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19 10:43:08 制度 我要投稿

劳动纪律的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劳动纪律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劳动纪律的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的管理制度1

  (一)请销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办公纪律,规范请销假管理权限和程序,保持公司高效有序运作,特制定本规定。

  1、运销分公司所有人员无论因工因私、因事因病不能上班,都须办理请销假手续。

  2、所有请假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正规请销假手续,期满后,办理销假手续。请销假的基本程序为:个人填写请假条――逐级审批――调度室备案——期满到调度室办理销假手续。

  3、按照逐级负责制的运行规则,各级管理人员的请销假实行逐级审批制。具体为:公司副经理请假,须经公司经理批准;三天以上须经吕梁山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公司副科级以上人员请假,须分管经理同意,公司经理批准;公司一般管理人员请假,三天以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分管经理批准;三天以上必须经理批准。

  4、请假期满不能按时返回的,须委托他人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按请假程序执行。

  5、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期满未办理续(销)假手续人员,一律按旷工论处。对不及时销假和虚拟原因请假、超假不归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通报直至行政处分,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6、建立考勤制度,专人负责,认真执行考勤登记,严格月度、年度考核。

  7、因公外出(回集团公司开会、出差等)须办理离岗手续。

  8、公司所有人员请销假手续在公司综合办备案。

  (二)运销分公司机关工作人员守则

  为转变机关工作人员的作风,强化劳动纪律观念,体现团结协助的团队精神,保证销售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特作以下规定:

  1、工作时间早8—12,下午14:30—18:00,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准在电脑室娱乐,否则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每日早7:15分各科负责人按时参加班前会,按职责划分书面汇报前一天工作情况,接受领导工作安排,对相关事宜提出建议,统一思想,达到共识。

  3、科长不在时,相关科室人员全部参加,就各自分管业务进行汇报,做到有事请假,凡不参加者一次罚款10元。

  4、机关所有人员每日早6:45分按时起床,7:00做好班前会准备,否则一次罚款5元。

  5、各种会议期间一律关闭手机,否则一次罚款5元。

  6、机关人员积极参加集体劳动、公益性活动,特殊情况向经理请假,否则一次罚款10元。

  7、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3天以内,由科长签字,副经理批准。3天以上必须经理批准,否则视同旷职,旷职一次处罚20元,按销假时间算起,综合科存档。

  8、凡享受手机费补贴工作人员,不准停机、关机,特殊原因需提前向公司综合科告知联系方式,凡出现一次联系不上取消手机补贴并处罚20元。

  9、司机夜间轮流出车,做到有事提前请假,否则处罚司机20元。

  10、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不得在办公场所嬉戏、打闹、高声喧哗,不得串岗聊天,不得将小孩带入办公场所,上班时间不许打扑克、玩电脑游戏或做其它娱乐活动。

  11、主动热情接待来客,实行首问负责制,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积极办理,不得拖拉推诿。对属于他人或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负责带到并介绍给有关人员;不清楚归属范围的事项,应带到办公室或单位领导处询问,不得推诿。

  12、对来客应用语礼貌,举止文明,办事认真负责,为来人提供优质服务,不得冷落、训斥、辱骂来人。13、办公时间不得安排私人来访,对未经预约的'私人来访,应尽量缩短时间,同时不得影响他人工作;不得用办公室的电话打私人电话,如有急事需使用的,应尽量缩短谈话时间,严禁因私事打长途电话及信息电话。

  14、机关工作人员,人人负责监督执行,凡触犯规定,由综合科负责记录,建立台帐。月末工资中扣减,并做通报。

  (三)考勤制度和轮休办法

  为了保证公司各部门、各环节运转正常,各项工作能够有条不紊按秩序开展,更好的服务于用户,树立良好的形象,现将加强考勤管理和实行轮休制的规定通知如下:

  1、各单位必须严格加强考勤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上午下午双考勤,并保存好原始考勤记录,每月底统一交回综合办备案,作为计发工资、奖金依据。

  2、严格请销假制度,按照“兼顾公务、工作允许”的原则,逐级审批,假条保存在综合办,返回及时销假,不准逾期。特殊情况延期须经公司经理同意。

  3、所有工作人员,月工作日不得少于制度工作日22天,否则不得享受当月奖金,并按缺勤天数核减工资。超制度工作日按超勤天数计发加班工资和超额奖金。出勤日计算方法:月天数减去请假日,12点以前离岗按整日计算,12点以后按半日计算。每人每月允许请假2次,每次4日(包括路途)。

  4、所有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公务出差、下矿等原因离岗时,须告知其他工作人员和综合办,不得因离岗而影响工作。

  5、所有工作人员不分节假日,一律实行轮休制。兼顾工作需要,综合办排出轮休表严格执行。其它时间不得请假离岗,特殊情况下调整必须经公司经理同意。

  (四)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的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作纪律和办公电脑使用管理,促进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特作如下规定:

  1、各科室使用计算机应以办公、学习、科研为主,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看影视碟片及其它与工作、学习、科研无关的活动,禁止qq聊天、视频聊天。

  2、各科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原已设定的ip地址。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安全、泄露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一经发现查实,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3、严禁使用计算机玩黄色游戏和看黄色影片,严禁查阅、调用、复制、传播网络中反动、黄色的影像制品,刊物和计算机软件,禁止浏览不良网站,破坏ie浏览器。一经发现即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刑事责任。

  4、各科室要求网上办公的业务,需上网的内容必须上网。

  5、严禁私自进行计算机联网。

  6、计算机拥有者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计算机,如向他人违纪使用提供便利,计算机所有者和使用者共同承担责任。

  7、各科室加强办公电脑的电源检查,下班时要关闭电源,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80%。

  费用管理制度

  (一)用水用电管理

  1、不得使用电炉、热的快等自备电器取暖、烧水、煮饭。

  2、上班时将宿舍灯具、电视机关掉,下班时将办公室灯具、电脑关掉,严禁长时间无效开机。

  3、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大门口照明灯以及院内室外公共场所灯具的晚上开启和天亮时关掉事项。

  4、及时关闭自来水阀门,不出现长流水。

  5、发现线路、管道出现断裂、渗漏现象或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6、不得私拉乱接,随意改动原供电线路。

  7、装有空调、电视、电脑的房间做到人走机关,严禁长时间开机,严禁无人状态下开机,不得将空调温度设置过低。

  8、综合办公室对公司院用水用电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一次处罚10—1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差旅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专项费用的管理办法,以逐步适应现代企业管理要求。根据集团公司和吕梁煤电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运销分公司实际。特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望遵照执行。

  1、因公出差必须填制差旅费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经理审批后方可外出。

  2、差旅费报销要注明出差时间、地点、事由、路线、出差人数等事项,由单位负责人及经理审批后,到公司财务科报销。

  3、严格按出差时间及路线报销,超出审批范围的费用自行处理。带车外出,只报销住宿费及补助。按集团公司规定,去太原、北京出差,住宿须在集团公司办事处,否则不予报销。

  4、对于因公出差报销车、路卡等票据,当事人要详细注明事由、时间、起止路线等,经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及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处报销。财务人员要按规定严格审查,凡不符合财务规定的财务处一律不予报销。

  5、各科室人员外出办事、到上级部门报送资料不准坐出租车,凡出租车票,费用不律不予报销。

  (三)通讯费用管理

  1、通讯费用按核定标准使用,固定电话超支由工资支付。

  2、所有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回集团公司本部换号需事先通知综合办,不在服务区时,必须向综合办告知就近固定电话,不得因联系中断影响工作,否则停发手机通讯费用补贴。

  3、各单位必须控制固定电话费用支出,禁止外单位人员拨打无关电话。

  4、手机通讯费用公司综合办统一按标准和在岗人数做表,经理审核发放。

  (四)业务招待费管理

  1、凡公司内部一般办公人员一律按午餐4元/人,早、晚餐3元/人的标准在综合科开具客饭通知单到食堂就餐,不准上烟、上酒、上饮料,超标准招待的必须经经理或书记审批。

  2、综合科要严格完善审批手续和制度,建立支出台帐,详细说明每次招待的时间、事由、人数、金额等。

  3、因工作关系需要安排客饭时,分管经理要提前与综合科联系,有关单位到办公室具体办理客饭手续。

  4、各单位发生客饭时,首先到综合科开具客饭通知单,按开具的客饭金额经分管经理签字后,交由经理审批方可进行就餐,如遇特殊情况可先就餐,事后补办就餐手续。

  5、上级部门业务检查、大型会议需要就餐的一律由公司统一安排。

  (五)磁卡电话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控制电话费的超标,杜绝非办公性滥用电话,运销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从_年元月份起用磁卡电话,有关规定如下,望各科室遵照执行。

  1、话费分配:科级干部每月50元,一般管理人员每月30元。

  2、用户卡实行一人一卡的办法,每人保护好自己的个人卡,防止丢失、损坏。丢失、损坏者自费申请补办磁卡。

  3、因特殊情况费用不够时,经运销公司经理批准可向综合办申请补费;

  4、工作人员不准随意变更磁卡电话设置,因此造成话机不能使用,责任自负;

  5、每月25日交回用户卡由综合办统一充费,剩余话费可用于次月使用;

  6、不得在电话线上串接其它普电话机,否则没收普通电话机,取消使用公司电话资格。

劳动纪律的管理制度2

  为了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管理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作作风转变,增强企业卓越执行力、塑造优良的干部队伍形象,保证企业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以及劳动纪律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劳动纪律检查管理制度。

  一、成立劳动纪律督查小组

  组长:董事长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纪委书记

  副组长:公司各业务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纪委、监察、人力资源部、行政办、企管部、党工部、保卫部

  纪委和人力资源部为牵头单位。

  二、劳动记录督查小组职责

  1、制定检查考核制度;

  2、组织对公司各单位进行劳动纪律检查;

  3、组织分析劳动纪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处理意见,并向公司领导汇报检查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上下班迟到早退情况

  1、是否建立签到签退制度以及记工台帐;

  2、是否按时上下班,有无迟到早退现象;

  3、有无旷工,请假是否有领导批准的请假条;

  (二)班中离岗情况

  1、是否建立班中离岗登记制度以及记录台帐;

  2、有无擅自离岗人员;

  3、离岗人员是否经单位领导批准并登记;

  (三)上班遵守劳动纪律以及工作情况

  1、有无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炒股、看电视等行为;

  2、有无闲聊、睡觉、高声喧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现象;

  3、有无长时间占用公话私聊或干私活;

  (四)请销假情况

  1、是否建立请销假制度以及记录台帐;

  2、请假人员是否经单位领导批准并登记;

  3、是否按照规定进行销假;

  (五)工作环境情况

  1、工作环境是否干净、整洁;

  2、办公室有无存放干私活或影响管理工作和形象的物品、事项;

  3、办公桌面上是否压放与工作无关的印刷品;例如生活照片、私活图案等。

  四、检查方式

  (一)每周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劳动纪律检查和巡查;

  (二)对班中因公离岗人员和请假人员进行跟踪抽检,要求离岗人员用固定电话拨打本单位办公室电话,确认是否因公离岗或请假;

  (三)检查人员要现场填写《长平公司劳动纪律检查情况表》(附件一),并要求相关责任人签章,确认检查结果;

  (四)检查结束1日内,检查人员要汇总分析检查问题、提出处理整改意见

  并向纪委书记汇报,经批示后,内网公布检查结果并进行问责和责任追究。

  五、责任追究

  (一)根据《长平公司上下班考勤制度》和省纪委《关于进一步整肃工作纪律狠刹不良风气的通知》提出的“五个不准”进行责任追究,由相关业务部室落实;

  (二)被检查单位或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相关责任人50—200元、单位当月考核分2—10分,计入劳资质量标准化考核分数中;

  1、违反劳动纪律的;

  2、不自觉接受督查小组检查的;

  (三)上班期间凡是违反“五个不准”规定的,按照关《于进一步整肃工作纪律狠刹不良风气的通知》进行处罚;

  (四)督查小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款50—200元;

  1、无故不按时参加检查工作的;

  2、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认真履职的;

  3、不认真汇总分析检查问题并提出处理整改建议的;

  4、不按时向监督小组汇报的。

  六、附则

  1、本制度由劳动纪律督查小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劳动纪律的管理制度3

  劳动纪律是企业组织有效劳动,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确保生产安全、顺利、持续、高效的基本保证,遵守劳动纪律是每个员工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为维持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员工须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条 项目责任者必须履行职责,负起带领员工遵章守纪,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

  第三条 员工都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但属于连续生产的岗位必须服从领导安排。

  第四条 员工上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串岗离哨,擅离职守。

  第五条 员工上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打瞌睡、不准喝酒、不准干私活、不准赌博。工作日中,中午任何地点不准喝酒。

  第六条

  员工上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全心工作,避免事故发生。凡因自身责任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七条 新招聘录用的员工及员工内部调动,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七天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给予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 员工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和管理责任者管理的好坏应与劳动分配相结合。

  第十一条

  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应受到相应的处理,处理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处罚:扣减工资;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直接管理责任者失职的也应受到相应处理。利用职权打击报复者,应加重处理。

  第十二条 对员工的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十四条 员工受行政处分的,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个人档案。

  第十五条 员工受警告以上处分的,还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警告处分,扣减3个月绩效薪酬;

  2、记过处分,扣减6个月绩效薪酬;

  3、记大过处分,扣减12个月绩效薪酬;

  4、留用察看处分,留用察看期间,劳动报酬按重庆市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6、行政拘留、逮捕,在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用人单位暂时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停发一切工资待遇,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判刑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考勤

  1、公司实行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的工时制度,年考勤工作日250天,月平均20.83工日。

  2、对于驻外项目部:各项目应安排专人负责登记考勤。考勤内容有:出勤、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公假、年休假、探亲假、旷工等。每年的考勤资料应存入单位劳资档案备查。

  3、员工出勤率作为劳动报酬、劳动评价、年终奖的依据之一。

  4、公司员工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员工上班以到达工作地点的时间为准,不得迟到及早退,一个月内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达两小时以上四小时以内的,按旷工半天论处,四小时以上八小时以内的,按旷工1天论处。

  5、员工考勤出勤率计算

  出勤率= ×100%

  第十七条 事假

  1、员工因故需请事假应事先书面提出申请,半天以内由项目组长批准;1天及1天以上3天内由所长批准。员工的请假单及单位的准假单交考勤员登记并附在本人考勤登记卡上。

  2、事假的最小计算单位为半天;半天以上不满1天的,按一天计算。

  3、请事假期间扣发员工的基本薪酬和福利。

  4、员工请事假期满应如期上班,不上班者按旷工论处。

  第十八条 病假

  1、员工去门诊看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一般疾病准假半天。

  2、员工若遇急病、重病或疑难杂症来不及请假者,可在第二天补办请假手续。

  3、员工看病请病假,应有医生签发的病假条并加盖医院的公章。门诊看病需要休病假1-3天的,以门诊医生开的.病假条为准;员工住院出院后需要休病假15-30天的,需会诊并经科主任批准加盖疾病证明专用章。员工住院期间的病假条以科室开的病假条为准。病假条应及时交给组长或考勤员,超过月考勤截止日期三天递交无效,并按旷工论处。

  4、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院证明,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可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医疗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的。

  (2)医疗期间内,累计病休时间已满时,单位应书面通知员工。因特殊疾病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经公司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医疗期满,没有特殊情况,不到原单位报到、原单位已安排适当工作岗位而不服从者或不能从事工作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非因工致残,或经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愈的疾病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止或医疗期满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员工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问题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6)员工出差、探亲因病医疗,必须有乡镇以上卫生院开的病假条才有效。

  第十九条 工伤假

  1、员工因工伤治疗期间,基本薪酬全额发放。

  第二十条 婚假

  员工结婚可享受10天婚假。

  第二十一条 产假

  员工产假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

  1、女员工产后休满产假,婴儿未满一周岁者,哺乳时间按《女工劳动保护规定》办理;

  2、产假期满,如因病需要继续治疗,按病假处理。

  第二十二条 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予3天丧假。丧假只限丧时使用,不能提前或事后使用。

  2、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员工本人去料理丧事的,根据路途远近,经单位领导批准给予路途假。路途假最多不超过5天。

  3、在批准的丧假和路途假期间,员工的基本薪酬照发,途中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由员工自理。

  第二十三条 公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公假处理:

  1、公事出差;

  2、外出开会、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疗养等;

  3、派出支援参加抗洪救灾等。

  第二十四条 法定节假日

  员工每年享有共十一个工作日法定休假: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清明节一天

  劳动节一天

  端午节一天

  中秋节一天

  国庆节三天

  第二十五条 因生产工作需要,公司可要求员工于法定节假日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报酬。

  第二十六条 年休假

  1、员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员工年休假按照《公司员工年休假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 旷工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

  (1)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两个小时及以上者;

  (2)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时间超过两小时以上者;

  (3)假期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者;

  (4)没有医院证明,又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托病不上班者;

  (5)不服从工作分配,不上班者;

  (6)以办公事为借口,离开岗位而实际办私事者;

  (7)涂改病假条、拿假病假条欺骗组织者。

  2、旷工两小时以上四小时以下(含四小时)算半天,四小时以上八小时以下算一天。

  第二十九条 对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按《公司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办法》(见附件)办理。

  第三十条 员工因违纪受到经济处罚、行政处分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十二条 本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行。(暂试行)

劳动纪律的管理制度4

  一、劳动考勤制

  1.严格执行公司下发的信息化考勤管理办法。

  2.各班组设立兼职考勤员。考勤表要于当日下午下班前20分钟内进行考勤,严禁虚假考勤。

  3.考勤员要坚持原则,考勤表要公开张贴,接受监督。凡病假、事假等需提前交出证明,经允许后方可离开岗位,否则按旷工考勤。

  4.有事离厂时须办理请假手续,半天以内班长在请假条上审批;半天以上1天以内班长同意签字后报请车间分管主任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者需班长同意,并在请假条上签字,分管主任核准签字,主任审批;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请假需由分管主任签字,主任同意;3天以上经车间主任同意签字后,报请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5.病、事假等涉及工资调整按公司人力资源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劳动纪律

  1、严格执行公司下发的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2.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禁等候下班、等候买饭。

  3.遵守公司工作制,出全勤,干满点,不旷工。

  4.严格服从命令,积极参加各项工作,不消极怠工。

  5.坚守岗位,不脱岗,不睡岗,不串岗,离岗要登记,事先要请假。换班须经班长、分管主任同意。

  6.不准在岗位上看非专业书籍、看报、打牌下棋、编织、洗晾衣物,不准在岗位上收听音乐,玩游戏,不准在工作时间内理发、洗澡、赶集、上店以及其它不属于正常的生产、工作范围内的事情。

  7.严禁酒后上岗。服从调配,听从指挥,不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以及做其它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事。上班时间不准往岗位上带糖果、烟酒、扑克、针线等容易诱发违纪行为的物品。

  三、违纪处罚规定

  1.迟到2小时以内者,一人次处罚50元;2小时后仍不到岗者,按旷工一天处理。一年累计达到3次者作离岗一个月处理。

  2.提前离岗1小时以内者,一人次处罚50元;提前离岗1小时以上者,按脱岗处理。一年累计达到3次者作离岗一个月处理。

  3.提前吃饭、等候就餐、等候下班的,发现一人次处罚20元。

  4.在岗位上串岗、看书、看报、编织、洗晾衣物,收听音乐、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人次处罚50元。一年累计达到3次者作离岗一个月处理。

  5.无论何种情况,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私自休班、换班的`,发现一人次处以50元罚款。经督促仍不能回公司上班的,按旷工处理(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6.考勤表不公开,不按时考勤,发现一人次罚考勤员50元;不上班虚报考勤的,追回虚报冒领工资,一人次罚班长200元。

  7.当值人员值班期间精神不振,一人次罚款300元。睡岗、脱岗者,在公司处罚的基础上一人次罚款500元;扣罚值班长200元;扣罚所在班长100元;扣罚车间值班人员100元。对于两次及以上出现睡岗、脱岗者按公司规定执行。

  8.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班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威胁、漫骂、打击报复管理人员扰乱正常工作秩序,有上述行为之一者,处以200元罚款,并按下岗处理,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者,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需离岗的给予离岗处理,需解除合同的,按公司规定执行。

  9.接到工艺人员电话,在15分钟内不能到达现场的且无正当理由的,每次罚当值人员各100元,年度内累计三次者按下岗处理。

  10.班组员工违纪,班长及管理人员在场不加制止同样视为违纪,并作相同处罚。

  11.一年内违反劳动纪律两次者,不能评为先进个人;一年内违纪超过5人次的班组,年终不能参评先进班组,所在班长不能参评先进个人。

  12.带薪休假、探亲假、事假、病假等除按公司有关规定考核外,还执行车间绩效考核办法。

劳动纪律的管理制度5

  (一)请销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办公纪律,规范请销假管理权限和程序,持续公司高效有序运作,特制定本规定。

  1、运销分公司所有人员无论因工因私、因事因病不能上班,都须办理请销假手续。

  2、所有请假人员务必按规定办理正规请销假手续,期满后,办理销假手续。请销假的基本程序为:个人填写请假条――逐级审批――调度室备案--期满到调度室办理销假手续。

  3、按照逐级负责制的运行规则,各级管理人员的请销假实行逐级审批制。具体为:公司副经理请假,须经公司经理批准;三天以上须经吕梁山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公司副科级以上人员请假,须分管经理同意,公司经理批准;公司一般管理人员请假,三天以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分管经理批准;三天以上务必经理批准。

  4、请假期满不能按时回到的,须委托他人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按请假程序执行。

  5、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期满未办理续(销)假手续人员,一律按旷工论处。对不及时销假和虚拟原因请假、超假不归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通报直至行政处分,并给予必须的经济处罚。

  6、建立考勤制度,专人负责,认真执行考勤登记,严格月度、年度考核。

  7、因公外出(回集团公司开会、出差等)须办理离岗手续。

  8、公司所有人员请销假手续在公司综合办备案。

  (二)运销分公司机关工作人员守则

  为转变机关工作人员的作风,强化劳动纪律观念,体现团结协助的团队精神,保证销售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特作以下规定:

  1、工作时间早8-12,下午14:30-18:00,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准在电脑室娱乐,否则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每日早7:15分各科负责人按时参加班前会,按职责划分书面汇报前一天工作状况,理解领导工作安排,对相关事宜提出推荐,统一思想,到达共识。

  3、科长不在时,相关科室人员全部参加,就各自分管业务进行汇报,做到有事请假,凡不参加者一次罚款10元。

  4、机关所有人员每日早6:45分按时起床,7:00做好班前会准备,否则一次罚款5元。

  5、各种会议期间一律关掉手机,否则一次罚款5元。

  6、机关人员用心参加群众劳动、公益性活动,特殊状况向经理请假,否则一次罚款10元。

  7、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3天以内,由科长签字,副经理批准。3天以上务必经理批准,否则视同旷职,旷职一次处罚20元,按销假时间算起,综合科存档。

  8、凡享受手机费补贴工作人员,不准停机、关机,特殊原因需提前向公司综合科告知联系方式,凡出现一次联系不上取消手机补贴并处罚20元。

  9、司机夜间轮流出车,做到有事提前请假,否则处罚司机20元。

  10、持续良好的办公秩序,不得在办公场所嬉戏、打闹、高声喧哗,不得串岗聊天,不得将小孩带入办公场所,上班时间不许打扑克、玩电脑游戏或做其它娱乐活动。

  11、主动热情接待来客,实行首问负责制,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用心办理,不得拖拉推诿。对属于他人或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负责带到并介绍给有关人员;不清楚归属范围的事项,应带到办公室或单位领导处询问,不得推诿。

  12、对来客应用语礼貌,举止礼貌,办事认真负责,为来人带给优质服务,不得冷落、训斥、辱骂来人。13、办公时间不得安排私人来访,对未经预约的私人来访,应尽量缩短时间,同时不得影响他人工作;不得用办公室的电话打私人电话,如有急事需使用的,应尽量缩短谈话时间,严禁因私事打长途电话及信息电话。

  14、机关工作人员,人人负责监督执行,凡触犯规定,由综合科负责记录,建立台帐。月末工资中扣减,并做通报。

  (三)考勤制度和轮休办法

  为了保证公司各部门、各环节运转正常,各项工作能够有条不紊按秩序开展,更好的服务于用户,树立良好的形象,现将加强考勤管理和实行轮休制的规定通知如下:

  1、各单位务必严格加强考勤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上午下午双考勤,并保存好原始考勤记录,每月底统一交回综合办备案,作为计发工资、奖金依据。

  2、严格请销假制度,按照“兼顾公务、工作允许”的原则,逐级审批,假条保存在综合办,回到及时销假,不准逾期。特殊状况延期须经公司经理同意。

  3、所有工作人员,月工作日不得少于制度工作日22天,否则不得享受当月奖金,并按缺勤天数核减工资。超制度工作日按超勤天数计发加班工资和超额奖金。出勤日计算方法:月天数减去请假日,12点以前离岗按整日计算,12点以后按半日计算。每人每月允许请假2次,每次4日(包括路途)。

  4、所有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公务出差、下矿等原因离岗时,须告知其他工作人员和综合办,不得因离岗而影响工作。

  5、所有工作人员不分节假日,一律实行轮休制。兼顾工作需要,综合办排出轮休表严格执行。其它时间不得请假离岗,特殊状况下调整务必经公司经理同意。

  (四)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的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作纪律和办公电脑使用管理,促进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特作如下规定:

  1、各科室使用计算机应以办公、学习、科研为主,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看影视碟片及其它与工作、学习、科研无关的活动,禁止qq聊天、视频聊天。

  2、各科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原已设定的ip地址。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安全、泄露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一经发现查实,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职责。

  3、严禁使用计算机玩黃色游戏和看黃色影片,严禁查阅、调用、复制、传播网络中反动、黃色的影像制品,刊物和计算机软件,禁止浏览不良网站,破坏ie浏览器。一经发现即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刑事职责。

  4、各科室要求网上办公的业务,需上网的资料务必上网。

  5、严禁私自进行计算机联网。

  6、计算机拥有者务必妥善保管自我的计算机,如向他人违纪使用带给便利,计算机所有者和使用者共同承担职责。

  7、各科室加强办公电脑的电源检查,下班时要关掉电源,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职责人承担80%。

  三、费用管理制度

  (一)用水用电管理

  1、不得使用电炉、热的快等自备电器取暖、烧水、煮饭。

  2、上班时将宿舍灯具、电视机关掉,下班时将办公室灯具、电脑关掉,严禁长时间无效开机。

  3、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大门口照明灯以及院内室外公共场所灯具的晚上开启和天亮时关掉事项。

  4、及时关掉自来水阀门,不出现长流水。

  5、发现线路、管道出现断裂、渗漏现象或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6、不得私拉乱接,随意改动原供电线路。

  7、装有空调、电视、电脑的房间做到人走机关,严禁长时间开机,严禁无人状态下开机,不得将空调温度设置过低。

  8、综合办公室对公司院用水用电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一次处罚10-1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差旅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专项费用的'管理办法,以逐步适应现代企业管理要求。根据集团公司和吕梁煤电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运销分公司实际。特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望遵照执行。

  1、因公出差务必填制差旅费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经理审批后方可外出。

  2、差旅费报销要注明出差时间、地点、事由、路线、出差人数等事项,由单位负责人及经理审批后,到公司财务科报销。

  3、严格按出差时间及路线报销,超出审批范围的费用自行处理。带车外出,只报销住宿费及补助。按集团公司规定,去太原、北京出差,住宿须在集团公司办事处,否则不予报销。

  4、对于因公出差报销车、路卡等票据,当事人要详细注明事由、时间、起止路线等,经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及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处报销。财务人员要按规定严格审查,凡不贴合财务规定的财务处一律不予报销。

  5、各科室人员外出办事、到上级部门报送资料不准坐出租车,凡出租车票,费用不律不予报销。

  (三)通讯费用管理

  1、通讯费用按核定标准使用,固定电话超支由工资支付。

  2、所有人员手机务必24小时持续开机,回集团公司本部换号需事先通知综合办,不在服务区时,务必向综合办告知就近固定电话,不得因联系中断影响工作,否则停发手机通讯费用补贴。

  3、各单位务必控制固定电话费用支出,禁止外单位人员拨打无关电话。

  4、手机通讯费用公司综合办统一按标准和在岗人数做表,经理审核发放。

  (四)业务招待费管理

  1、凡公司内部一般办公人员一律按午餐4元/人,早、晚餐3元/人的标准在综合科开具客饭通知单到食堂就餐,不准上烟、上酒、上饮料,超标准招待的务必经经理或书记审批。

  2、综合科要严格完善审批手续和制度,建立支出台帐,详细说明每次招待的时间、事由、人数、金额等。

  3、因工作关系需要安排客饭时,分管经理要提前与综合科联系,有关单位到办公室具体办理客饭手续。

  4、各单位发生客饭时,首先到综合科开具客饭通知单,按开具的客饭金额经分管经理签字后,交由经理审批方可进行就餐,如遇特殊状况可先就餐,事后补办就餐手续。

  5、上级部门业务检查、大型会议需要就餐的一律由公司统一安排。

  (五)磁卡电话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控制电话费的超标,杜绝非办公性滥用电话,运销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从20xx年元月份起用磁卡电话,有关规定如下,望各科室遵照执行。

  1、话费分配:科级干部每月50元,一般管理人员每月30元。

  2、用户卡实行一人一卡的办法,每人保护好自我的个人卡,防止丢失、损坏。丢失、损坏者自费申请补办磁卡。

  3、因特殊状况费用不够时,经运销公司经理批准可向综合办申请补费;

  4、工作人员不准随意变更磁卡电话设置,因此造成话机不能使用,职责自负;

  5、每月25日交回用户卡由综合办统一充费,剩余话费可用于次月使用;

  6、不得在电话线上串接其它普电话机,否则没收普通电话机,取消使用公司电话资格。

劳动纪律的管理制度6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5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公司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10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三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斧司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2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3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员工违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7条帆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19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1条的情形除外)。

  第20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1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2条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劳动纪律的管理制度7

  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违反以下规定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对违纪者的直接上级按处罚金额的50%进行处罚。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午餐时间未到提前就餐者视同早退;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1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50元;

  5、各部门、车间必须在早7:50前组织召开班前会,8:00后所有人员需进入工作状态,违者每次罚30元。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6、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同意。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7、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5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直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连续旷工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辞退处理,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9、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1、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1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3、以上未列及的可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50元处理:

  1、员工出厂,除正常下班时间以外必须持有出门证(出门证需注明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同时门卫室要做好登记);无出门证出厂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厂或报公司管理部处理;

  2、着装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无跟凉鞋);不合着装要求的,车间主管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

  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企业指定方式、区域停放,乱停放的;

  4、上班期间,员工个人来客来访一律在门卫室接待;工作时间内非业务需要,禁止工作时间用手机上网、玩游戏;

  5、不服从企业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生产混乱的;

  7、未经许可,非对应职能人员进入企业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的。重要的场合包括例如仓库、财务部门等。

  9、工作期间溜岗、串岗;离岗超过5分钟至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10、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的。

  11、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

  12、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

  13、员工不按规定做好日常的机器、设备的保养工作的;14、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

  15、设备、工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员工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理,不及时告知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盲目操作的;

  16、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企业损失的;

  17、在生产、仓库等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造成损失的并根据损失大小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8、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的;

  存在以下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100元处理:

  1、不经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旷工的(矿工除扣发三日工资外,可视情节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2、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代打卡的,给予双方处理;

  3、无理取闹,造谣生事、谩骂吵架的;

  4、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

  5、上班时间出厂,没办理规定手续,私自出厂的;

  6、没有物资放行单,携带有企业财产的;

  7、对主管人员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争吵并有威胁、侮辱,甚至产生身体冲突者;情节严重的,认定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认定严重违纪,造成损失的,可以认定重大过失予以辞退并处罚款200元:

  1、连续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三天或以上者,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旷工除按规定扣发工资以外可视情节按本规定给予加罚)。

  2、工作期间打架闹事,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

  3、严禁酒后进厂返工,对于有明显饮酒迹象的,值班保安有权拒绝入内;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令企业蒙受声誉或利益的损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依法实施劳动教养的。

  6、盗窃、贪污或用职权营私舞弊,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应记重大过失。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或以上的;

  7、经认定煽动员工怠工的指使者。

  8、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企业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企业提出后不改正者。

  9、泄漏企业的技术、商业机密,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虑进行奖励,其中嘉奖,每次奖励30—50元;立功,每次奖励100元以上;突出表现的,由企业另行研究给予奖励。

  1、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立功者;

  2、助人为乐,拾金(物)不昧者,行为足以嘉奖或立功者;

  3、及时发现并揭发徇私、舞弊,避免企业的损失。嘉奖或立功;

  4、根据企业的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嘉奖或立功;5、企业出现临时突击任务,如因交货而临时增加生产任务、抢修、抢险等任务,能担负责任,以身作则,出色完成任务者,嘉奖或立功;

  6、连续长期对使用的设备进行良好的保养,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的运作状况,得到设备管理人员或车间主任的确认。嘉奖或立功;

  7、非本属职能者,能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生产过程问题,及时反映,消除产品隐患,避免企业出现损失者,嘉奖或立功;

  8、工作岗位中能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并得以认定,嘉奖或立功;

  9、无论从事生产或管理工作,发现或改进工艺、方法、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或者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费用;坚守企业利益,积极为客户、商户服务,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评;给予嘉奖或立功。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劳动纪律的管理制度8

  1目的与范围

  为规范公司员工工作、劳动行为,加强员工团队意识教育,提升公司整体形象,高效、有序地组织经营、管理和生产活动,根据公司管理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职责

  2.1总经理助理:归口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工作,负责劳动纪律规范的制定、日常劳动纪律的检查与考核。

  2.2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按照规定开展日常工作。

  2.3各部门与生产车间: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考勤、劳动纪律具体工作。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考勤诗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资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天。

  3.2作息时间

  3.2.1职能管理部门或办公室工作人员实际每周六天工作制: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13:0017:30;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星期日和节假日串休。

  3.2.2车间生产人员的'日常工作时间由生产厂长按照各生产工作整体安排以及季节气候的具体情况确定,并将确定的工作日和作息时间上报行政人事部。

  3.1.2销售部因工作性质的不同,除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外,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的岗位制度、劳动纪律与本制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工作考勤

  3.3.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和书面申报审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勤管理。公司职能部门每日打卡3次,分别为:早上班、午上班、晚下班,车间和生产岗位打卡由车间主任组织,按生产班次时间进行打卡,分别为上班时、下班时。

  3.3.2公司所有员工每日应自觉、亲自打卡,因工作原因无法在上班时间内报道的,应提前通过电话请示本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考核并书面申报,否则一律视为未报到。

  3.3.3公司执行每月考勤制度,各考勤人员必须在每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各部门(含车间,下同)应当将本部门考勤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行政人事部,每迟报一次,扣罚部门负责人和考勤人员各50元。

  3.3.4结合公司个别岗位员工上、下班时间较为特殊,不能与职能部门员工一起考勤的,该员工不做每日例行打卡,考勤以每日工作交接记录为依据,具体情况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3.5员工须按时打卡并如实出勤,对于虚报考勤或弄虚作假,情节轻微的予以双倍扣出勤,情节严重的予以箭并罚款。

  3.3.6员工确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实际原因不能打卡的,可申报部门领导后到考勤员处签字报道,但未签到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3.7由公司组织的活动、会议、培训学习以及各类值班统一考勤,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按正常考勤制度予以处罚。

  3.3.8如员工未能在规定时间上报考勤资料或考勤资料不全的、错误的,暂不发放工资或记录不全的部分暂不发放。

  3.3.9考勤员因工作不当,造成虚假、漏报的,对考勤员予以100元/次处罚。

  3.4考勤分类

劳动纪律的管理制度9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

  保证炼钢厂各级管理有效进行,规范炼钢厂的管理标准,增强各级管理人员职能,提高职工遵章守纪意识,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确保炼钢厂安全生产顺行,切实做好企业文化建设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炼钢厂全体干部职工及业务涉及单位员工

  2、相关文件和术语

  2.1相关文件:

  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炼钢厂作业文件

  2.2术语:

  2.2.1劳动纪律:是企业一项基础管理工作,是各级管理人员强制遵守和执行的行为准则,是确保炼钢厂正常生产(工作)秩序运行和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有序进行的可靠规则。

  3、职责

  3.1劳动纪律由厂领导负责,厂办公室、安全科具体负责,各车间科室密切配合,逐级执行,是炼钢厂必须常抓不懈的一项基础管理工作。

  3.2中夜班劳动纪律由厂中层值班领导和当班调度长负责

  4、具体内容及检查考核

  4.1炼钢厂成立劳动纪律督察小组,厂长为组长,生产、技术副厂长、厂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安全科长为副组长,中层领导为组员,保证炼钢厂每天24小时内都有人负责、管理。

  4.2各级单位所有人员必须强制执行并遵守炼钢厂劳动纪律

  4.3本劳动纪律管理办法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三个百分之百”,即全体职工必须百分之百执行规章制度,违规违制者必须百分之百地处理,百分之百登记上报。

  4.4依据各级干部职工违纪行为性质或后果的轻重,将违纪行为分为一般违纪、较严重违纪、严重违纪。

  4.5各生产、检修班组必须严格执行班前点名签到,班后点名签退,各职能科室、车间办公室、值班室必须建立人员去向表,并认真进行登记,以上内容由各级主管人员负责检查考核,由厂办公室督查考核。

  4.5.1一般违纪情况有:迟到、早退;无故串岗、离岗不超过1小时,且未造成后果的;在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带小孩或其他闲杂人员上班;在班中和厂区干私活;在工作时间下棋、打球、玩电子游戏,上网,玩手机或看与工作无关的电视;擅自替班的;以上违纪内容一经查实,每项每人次考核50元,属厂中层领导的加倍考核,无故离岗、串岗的且造成后果的,由厂劳动纪律督察小组依据造成后果给予仲裁。

  4.5.2较严重违纪情况有:当班在岗位或厂区内睡觉;酒后四小时内上班;基层单位未经厂领导批准,在工作时间擅自开展娱乐活动;虚报、伪造或毁坏考勤表的;当班时间在操作室、值班室锁(销)门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调动或指挥的,因违纪影响工作正常进行或受到考核出工不出力的;实际旷工达两天或两天以上的;当月一般违纪情况在一人身上发生三次或三次以上的;以上违纪内容一经查实,责任人给予下岗处理,并补办学习班,当月只发放生活费600元,相关责任领导每人次连带考核50元。

  4.5.3严重违纪情况有:在班中或厂区内打架、斗殴或殴打他人的;在班中打牌或赌博的;在班中或厂区内饮酒的;开具或伪造假病休证明的;实际旷工达三天或三天以上的;当月一般违纪情况在一人身上发生五次或五次以上的,较严重违纪情况在一人身上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的;下岗学习期间继续发生违纪行为的;以上违纪内容一经查实,责任人一律开除,上交人力资源部,并免发当月在岗工资。

  4.5.4旷工界定:无故串岗离岗超一小时,且未造成后果的',迟到、早退超过三小时的均视为当班旷工;当班无故未到岗的,下岗学习七天,期间只发放生活费。

  4.5.5对包庇、隐瞒违纪现象,或不敢抓不敢管,不按制度办事的各级领导按管理责任追究处理,给予降级处理,当月只发放工资的60%,并全厂通报。

  4.5.6对于恐吓、阻挠管理人员正常开展工作的;一律开除,上交人力资源部,情节严重的,上交公司保卫部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其他人员

  5.1本办法对于来厂保产、施工、实习、参观、服务人员同等有效。

  6、奖励

  6.1每月底由厂办公室将各中夜班查岗情况及日常抽查情况进行分部门统计,年底累加,进行评比。

  6.2定期由各部门进行民意选举,推出遵章守纪先进个人,再有厂领导主持,进行全厂评选,排出名次进行奖励。

  6.3对于敢抓善管的各级管理干部由劳动纪律督查小组领导进行点评,给予一定奖励。

  6.4对于阻挠、破坏劳动纪律管理的现象而挺身而出的先进个人给予奖励。

劳动纪律的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劳动纪律是指员工在共同劳动中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秩序,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质量、程序和方法去完成自己应当承担的工作任务。劳动纪律是提高劳动效率的重要保证,也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根据我国宪法对公民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的要求和《劳动法》、《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和劳务派遣工。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劳动纪律管理按公司设置的行政机构进行划分,层层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由公司人事副总经理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各二级单位劳动纪律管理由分管人事经理和人事干事负责;工段(班组)、项目经理部的劳动纪律管理由工长(班组长)、项目经理负责。

  第三章劳动纪律的内容

  第五条工作时间。

  一、按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工作时间规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部分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制。凡是当班员工应提前到达生产(工作)岗位,并做好班前准备工作。

  二、按计划生育规定怀孕的女工,怀孕七个月以上的,经医院证明,每天工作七小时,直至分娩;婴儿未满一周岁时,每天可喂奶两次,每次半小时。

  第六条工作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并做到不迟到早退,不旷工,不串岗脱岗,不干私活,不酒后上班,不无理取闹,不带小孩上班,不聊天、打牌、下棋和看电视等。

  第七条员工应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听从指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

  第八条员工应遵守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忠于职守,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爱护设备和工具,做到增产节约。

  第九条考勤制度。

  一、考勤表应上墙公开,实行当班点名考勤。

  二、正确使用考勤符号,各种假条应与考勤一致,按月记录后妥善保存。

  三、考勤表应有考勤员和工段(班组)长、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并作为发放工资的重要依据。

  四、考勤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第十条请假制度。

  一、事假:

  (一)员工请事假不得超过七天,请假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如无特殊事由不准请假。告假(指事后请假)视同旷工。请事假时应逐级批准,一天以内(含一天)由工段(班组)长或项目经理批准,二天以上(含二天)七天以内(含七天)由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

  (二)实习生和学徒工请事假从严掌握,遇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时,须经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

  二、病假:

  (一)员工因病请假须持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开出的病假单,经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同意后才能休假。当遇公休或探亲期间因病住院时,要及时向所在单位领导报告,回来后凭出院证明可以计算病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二)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长休病假的,严格按劳部发〔1994〕479号文件规定的医疗期执行。

  三、工伤假:

  (一)因工负伤休假,由公司安全部门或所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确认,并根据县级或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休假意见,经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后才能休假;

  (二)因工外出受伤,需要就地治疗的员工,履行报告程序后,凭诊断证明才能算伤假;

  (三)休息伤假时间,严格执行《鄂州市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即鄂州市劳社〔20xx〕7号。

  四、探亲假:

  符合国家规定探亲的对象及假期,经本人申请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后才能休假。

  五、婚丧假:

  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死亡,经本人申请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后,可请三天假,另加路途假,晚婚者增加婚假15天。

  六、产假、计划生育假:

  符合国家规定休产假、计划生育假的对象及假期,凭医院诊断证明,经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后才能休假。

  七、哺乳假:

  女工产假期满,需要请哺乳假的,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或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假期。

  八、带薪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由所在单位统一安排,一般情况下安排在生产(工作)淡季,如因特殊情况需在忙季休假的,须经本人申请,单位或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才能休假。

  第十一条用工制度。

  一、新招(聘)员工必须坚持先批准后使用,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二、新招(聘)员工必须经过入厂前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三、新招(聘)员工应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资格,特种作业岗位应具备特种作业资格。

  四、内部借用人员或者返聘内退人员必须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

  五、使用劳务工必须从公司发布的合格劳务供方中输入。

  第十二条交接班制度。

  一、工作岗位调整时,要严格按所从事的工作内容进行完整交接,避免给公司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并形成交接记录。

  二、轮换班时要进行前后工序交接,并形成交接记录。

  三、操作设备交接应讲清设备运转的基本情况,并形成交接记录。

  第十三条保密制度。

  生产经营工作中的业务(技术)、营销措施、企业管理制度等商业机密不得向任何个人或单位泄露,避免给公司造成不良政治影响或经济损失。

  第四章管理措施

  第十四条实行劳动纪律检查制度。

  一、劳动纪律实行公司、二级单位和工段(班组)项目三级检查制度。全公司的劳动纪律,由公司主管人事副总经理牵头,组织人力资源、工会和安全等有关部门,对全公司范围内的所有二级单位及相关工段(班组)项目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特殊情况可以随时抽查;二级单位劳动纪律,由各二级单位主管人事领导牵头,组织人事干事、工会主席和安全员等职能人员,对所辖范围内的工段(班组)、项目每个月检查一次,特殊情况随时抽查;工段(班组)项目的劳动纪律,由工段(班组)项目负责人每天检查。

  二、不同层次的劳动纪律检查都要做好检查记录,同时对违纪行为做好登记,为劳动纪律考核提供原始数据。

  第十五条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等级划分。

  一、一般违纪:

  (一)上班迟到、早退的;

  (二)上班时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电视或收听广播的;

  (三)上班时打瞌睡或睡觉的;

  (四)上班时上网聊天或玩电脑游戏的;

  (五)上班时外出办事不向领导报告去向的;

  (六)带小孩上班的;

  (七)上班时串岗、脱岗的.;

  (八)不按规定做好交接班记录和工序交接记录的;

  (九)其他一般违纪行为。

  二、严重违纪:

  (一)操作人员酒后上班的;

  (二)上班时喝酒、打牌、下棋的;

  (三)上班时干私活的;

  (四)年度连续旷工七天以内的(含七天);

  (五)不服从工作安排,与负责人争吵谩骂或无理取闹的;

  (六)其他严重违纪行为。

  三、特别严重违纪:

  (一)请假在外从事其它工作的;

  (二)上班时打架斗殴负主要责任的;

  (三)年度连续旷工十五天以上的(含十五天);

  (四)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给公司带来严重损失的;

  (五)其他特别严重违纪行为。

  第十六条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处理办法。

  一、员工一般违纪的,扣款50~100元;屡教不改的,可以同时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报公司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二、员工严重违纪的,扣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报公司给予行政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三、员工特别严重违纪的,扣款300~500元,可以同时报公司给予行政记大过或者撤职处分直至辞退。

  四、对员工个人违纪的扣款,属公司有关部门检查考核的,由公司财务收缴,属二级单位检查考核的,由各二级单位财务收缴,分别列入公司和二级单位奖励基金。

劳动纪律的管理制度11

  1、班组所有成员都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全面优质完成本质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一切任务。

  3、不迟到、不早退、出满勤、干满点;不脱岗、不串岗,不干私事。

  4、在岗位上不准会客访友,严禁看小说、报纸、杂志等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5、在班上禁止用手机、微机打游戏。

  6、禁止打架斗殴、吵嘴、无理取闹,谩骂他人,不做有损团结之事。

  7、在上班、下班、刷卡和打饭时要排队有序。

  8、上班期间一律穿工作服,佩戴公司徽标和安全牌,工作服要干净整洁,不准穿高跟鞋,不准留长发。

  9、仪表必须端庄,日常工作中善用礼貌用语,拨打电话时先问候,并自报岗位,结束时礼貌道别,待对方挂断电话,自己再放话筒,不许在电话中聊天。电话来时,听到铃响,在铃响三声之内取下话筒。

  10、不准在岗位上或宿舍楼唱歌、吹口哨、大声喧哗或嬉笑打闹。

  11、严格考勤制度,上下班在规定时间内自己刷卡,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刷卡,可有本单位中层干部或内勤代刷。

  12、必须按照排定休班顺序休班,原则上不准调休,如有特殊情况,得到班长批准后方可调休。

  13、严格请销假制度,休班必须写请假条,得到本单位领导或班长批准后方可休班。班长权限为一天,车间权限为三天,三天以上报人力资源部批准。休假类别分为:公休、婚假、丧假、工伤假、病假、产假、探亲假和事假等。

  14、严格遵守《西门管理制度》,出西门必须填写西门出门证,并得到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出行。

  15、严格遵守《离厂许可证管理制度》,离厂时必须填写离厂许可证,并得到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离厂。

  16、严格遵守《饮酒管理规定》,在班前、班中严禁饮酒。

  17、严格遵守《禁烟管理规定》,进入厂区不准带烟带火,在公司生产区、生活办公区、和楼道禁止吸烟。

  18、严格遵守《公司交通管理规定》,上下班要两人成行,三人以上列队靠右侧行走。

  19、纪律检查形式:自查、互查、专查。

  20、每个班组设一名兼职的纪律检查员,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经常检查劳动纪律,确保安全稳定生产。并做好《班组纪律检查台帐》。

劳动纪律的管理制度12

  1、公司员工要自觉遵守公司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凡无故迟到早退者每分钟罚款2元,超过30分钟取消当日考勤并加罚50元。

  2、公司员工有事、有病不能上班的,务必以请假条的形式亲自向部门领导或主管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或未请假不来者,按旷工对待。旷工一天罚款100元,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3、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若有事需要离开,务必向主管领导请假,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取消本日工资,并加罚30元。

  4、无部门主管人员批准,员工不得私自换岗、顶岗、调班,发现一次取消双方当天(班)考勤,并对每人罚款30元;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职责者负全部职责。

  5、在工作中,员工务必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脱岗、睡岗,不准玩耍疯闹,不准高声喧哗,不准聚众闲谈,不准把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东西带进工作场所,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凡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6、员工上班期间严禁在工作场地会客,如确有急事,务必向本部门领导请假后,在非工作区域进行,否则每次罚款30元。

  7、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违者一次罚款30元,并责令其立即更正。进入果汁车间工作的员工务必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雨靴,从鞋靴消毒池内走过。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违者每次罚款30元。

  8、公司员工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公司或生产岗位,违者对当事人及门卫人员每次罚款30元。

  9、严禁在公司区域内吸烟、吐痰、乱扔杂物,违者罚款20元,员工不准吃公司的苹果和饮用产品。凡发现有偷吃原料果的一次罚款50元,发现有偷拿成品的一次罚款100元,数量较大的予以辞退。

  10、员工擅自动用不属于自我分管使用的设备、车辆,一次罚款20元。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职责者负全部职责。

  11、工作中严禁打架斗殴,凡违犯者,职责各方一律取消当天(班)考勤,并按情节轻重处50-500元罚款,如有受伤者,由肇事人负担其一切费用,并报请公安机关备案,可视状况决定是否予以除名。

  12、各部门(各工序)划分的卫生区域务必每一天打扫,并持续清洁,检查时发现不合格的,每次罚款30元(职责落实的直接罚职责人,未落实的罚部门领导)并令其立即改正,不改者加倍处罚。

  1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透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员工不得进入车间。违者罚款30元。

  14、工作期间员工务必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完成好本职工作。否则的处以50-100元罚款,态度个性恶劣的予以辞退。

  15、员工务必经常洗澡、洗头、理发、剪指甲持续个人卫生。进入车间的员工须穿戴整齐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水靴,头发不得外漏,不得戴有首饰等可能掉进产品、设备、包装容器中的物品,严禁染指甲和化妆。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16、员工在进入车间之前,务必在盛有200ppm的次氯酸钠消毒液(或4%高锰酸钾消毒液)的洗靴池中对其靴子进行消毒。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17、车间员工离开车间工作区务必换下工作服、工作鞋、摘下工作帽,严禁穿戴工作服、帽、鞋上厕所。违者罚款30元。

  18、员工在生产车间严禁吃饭、吃零食、嚼口香糖、喝饮料等。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19、各工序操作人员对本工序记录务必按要求填写清楚、记录真实,不许在记录表上乱写乱画,若达不到标准的每张罚款10元。

  20、各生产车间交接班时,务必一对一交班,若发现提前离岗、脱岗的一次罚款50元,若因交接不详而出现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元以上罚款。

  21、各生产车间在交接班时,设备出现故障没有排除,员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并要用心配合维修人员,否则罚款100元。

  22、生产过程中,车间各工序员工要不定期的.对运行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因此出现设备故障的罚款50元,操作人员通知维修人员而维修工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出现问题的,罚款维修工100元。

  23、对各工序的运行设备操作工、保全工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如因缺少润滑油或齿轮油而出现故障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严重者按设备事故处理制度处罚。

  24、工作中员工玩忽职守、擅离职守等造成重大损失,除包赔损失外,并根据情节的轻重处以100-500元的罚款,状况严重的,予以除名。

  25、严禁公司人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不正当行为,若发现除退回赃款外,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连续三次被查获,予以除名。

  26、对盗窃公司财物的员工,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1000元罚款,严重者予以除名。

  27、员工要爱护公司财物,凡无故损坏公司财物的,要照价赔偿。并根据情节处以50-100元罚款。对故意损坏公司设备、设施的,除包赔全部损失外,并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28、公司职工凡被国家公安机关收审的,公司立即予以辞退。

劳动纪律的管理制度13

  1、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所从事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2、职工应自觉接受安全保护卫生教育,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

  3、职工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安排危害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职工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公司将一次处以20元罚款,行为严重者,一次处以100元罚款,一年内超过3次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

  4.1不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

  4.2未经调度或主管批准,车辆夜间停放场外或私自开车外出;

  4.3工作时间内无理取闹、寻衅滋事、骂人侮辱人格;

  4.4工作时间内干与公司无关的事情;

  4.5未经分管责任人批准,擅自请人代班、上班;

  4.6脱岗串岗,未经主管允许离岗到其他岗位而影响正常工作者。

  5、职工病、事、假事宜参照《员工福利制度》执行。

  6、公司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职工加班工资由公司行政部门统一统计,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斧章后统一发放。

  7、每天工作必须在当天完成,不得故意拖延,当天未完成的工作,拖延下班时间不视为加班。如电话聊天、上网游戏,一律不算加班。一经发现,将对其进行20元的经济处罚。

  8、病假一个月内累计达15天(含15天)以上者扣除全月误餐费及当月年终奖,事假一个月内累计达10天(含10天)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合同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9、职工请假程序:请假半天由主管和项目副经理书面批准;请假一天由项目经理书面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书面假条报公司批准。公司规定不允许请假的工作和活动以及集团公司安排的工作和活动,本人向项目经理请示,项目经理报公司批准按事假规定处理。

  10、职工无正当理由、无请假手续,迟到、早退530分钟者,处以20元罚款,党员、管理人员罚款50元。迟到、早退累计达到7次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一月之内迟到、早退达7次者视为严重违纪或一年之内迟到、早退累计达15次视为严重违纪,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1、职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及班组工作安排者,当日按缺岗处理,处以50元罚款。一年累计达三次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12、被通知待岗培训的职工需签署书面的《待岗培训通知书》,该通知书将作为职工日常考评记录之一,达到2次内部培训的'非在编职工职工,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在编职工达到3次内部待岗培训的职工,予以开除。

  13、职工无故不上班者为旷工。旷工半天处以20元罚款;旷工一天处以50元罚款;连续旷工3天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旷工累计达5天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取消一个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全年累计旷工达10天者,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全年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者公司予以除名(指在编职工)。

  14、职工因突击任务需要加班而擅自不到岗者,一次处以20元以上罚款;第二次作公司待岗;三次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15、职工工作时间内严禁喝酒、赌博。违者作旷工处理;一月内发现三次以上(含三次)处理后,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16、驾驶人员、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对于任何违规操作,一月内发现三次取消驾驶资格或上岗操作资格,作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司机械每日完工后,操作员必须停置于规定地点,严禁私作他用,违者处以50元罚款;严禁进行经营活动,违者除经营所得应上交公司外,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7、职工利用职权接受赂,致使集体经济利益遭受损失者,一经发现,除全额赔偿损失外,另按损失金额的10%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情节严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18、职工盗拿公物或盗卖公司废旧物资,给公司经济造成损失者,一经发现,按原价值赔偿并按盗拿物资价值的10%予以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物被盗,对值班人员按盗窃物资价值10%予以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司物资失窃,责任人按失窃物资价值的10%予以赔偿。

  19、职能部门工作推诿、办事不力,影响他人工作者,对部门责任人及当事人处以50元罚款,经教育三次以上不改者调离岗位,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20、财务管理中心职工应将重要财务数据设置加密程序并不允许上网。发现未经允许上网者,公司将对当事人及其主管处以20元罚款。

  21、公司对私自外接工程情节轻微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情节严重者或发生两次以上者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处理。

  22、待岗培训公司内学习13个月,学习期间按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取消年终奖50%。待岗培训期间上下班进行出勤签字(早上8: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正常休息,如出现迟到、早退、旷工累计达三次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重新上岗者需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并经岗位部门试用通过后方可上岗,上岗工资由部门重新制定。如重新上岗一年内仍不能适应新岗位或再次违劳动纪律,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3、年度考评不及格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三个月,培训重新上岗后再次考评不及格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4、年终奖、过节慰问费由各部门根据员工表现情况及考核情况确定发放标准。提前解除劳动关系者不享受年终奖。

  25、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10%进行赔偿。

  26、造成公司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达3万元以上(含3万元)者,视情节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7、泄露商业机密、项目意向和招投标信息,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8、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允许自行驾车办公事,如私自驾车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

  29、如出现私人业主借车的情况:

  29.1活动范围只限于在武汉市内,必须给其配备专职司机。

  29.2活动范围超出武汉市并要在外过夜,必须上报公司书面批准。

  凡以上两种情形用车,造成任何人身损害和财物损失,均由借车人自承担赔偿责任。

  30、对个人和部门重复违本制度的相同错误者,公司将加倍或者递增式进行加重处罚。

  31、当职工违相关制度承担责任时,如果处罚和赔偿金额一个月不能处理完时,可以分月扣除工资和奖金(以不超过本人月工资的.20%为限)直至支付完毕。

  32、待岗培训规定:

  32.1在编职工: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工资照发;三个月以上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实行内退。(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32.2人事代理及合同工: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工资照发,取消各种福利待遇。超过三个月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32.3劳务派遣人员: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公司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劳动纪律的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维护公司形象,更好的为业主方提供服务,保证各项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技防运保全体人员。

  3、管理职责

  作业长是作业区劳动纪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直接管理下属员工的劳动纪律。负责对考勤情况进行审核、汇总、上报;负责对劳动纪律考核结果的执行。

  4、管理要求

  4.1工作时间

  4.1.1每周正常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标准作息时间为8:00至16:30点。

  4.1.2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安排值班人员除外。 4.2考勤管理

  4.2.1每天报到时间为:上午上班时间为8:00前(以到休息室为准),下午下班时间为16:30(以出休息室为准)。员工外出作业,原则上应先报到后再外出;无法先报到的应事先向直接上级进行情况说明。

  4.2.2因个人原因需请假的员工要提前填写请假条,经直接上级及作业区签字后报综合队队部,记为请假。无法提前递交请假条的必须在到达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无故缺勤。

  4.2.3无故超过规定上班时间5分未到岗者,记为迟到一次;无故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5分钟离岗者,记为早退一次,各考核30元;无故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小时内未到岗者,记为缺勤半天,考核50元。

  4.3 劳动纪律基本要求

  4.3.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溜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

  4.3.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特别是安全帽,违者每次罚50元;

  4.3.3禁止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200元;

  4.4.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本岗位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20元。

  4.4.5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作辞退处理。情节较严重、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4.6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奖金,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4.7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4.4.8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处分,并记入个人档案。 4.4.9以上未列及的可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劳动纪律的管理制度15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午餐时间未到提前就餐者视同早退。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1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50元。

  5、各部门、车间必须在早7:50前组织召开班前会,8:00后所有人员需进入工作状态,违者每次罚30元。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6、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同意。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7、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5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直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xxxx日工资。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辞退处理,旷工7天扣罚xxxx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9、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1、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1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3、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50元处理:

  (1)员工出厂,除正常下班时间以外必须持有出门证(出门证需注明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同时门卫室要做好登记)。无出门证出厂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厂或报公司管理部处理。

  (2)着装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无跟凉鞋)。不合着装要求的,车间主管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

  (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企业指定方式、区域停放,乱停放的。

  (4)上班期间,员工个人来客来访一律在门卫室接待。工作时间内非业务需要,禁止工作时间用手机上网、玩游戏。

  (5)不服从企业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生产混乱的。

  (7)未经许可,非对应职能人员进入企业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的。重要的场合包括例如仓库、财务部门等。

  (8)工作期间溜岗、串岗。离岗超过5分钟至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9)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的。

  (10)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

  (11)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

  (12)员工不按规定做好日常的机器、设备的保养工作的。

  (13)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

  (14)设备、工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员工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理,不及时告知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盲目操作的。

  (1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企业损失的。

  (16)在生产、仓库等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造成损失的并根据损失大小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7)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的。

  14、存在以下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100元处理:

  (1)不经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旷工的(矿工除扣发xxxx日工资外,可视情节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2)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代打卡的,给予双方处理。

  (3)无理取闹,造谣生事、谩骂吵架的。

  (4)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

  (5)上班时间出厂,没办理规定手续,私自出厂的。

  (6)没有物资放行单,携带有企业财产的。

  (7)对主管人员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争吵并有威胁、侮辱,甚至产生身体冲突者。情节严重的,认定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15、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认定严重违纪,造成损失的,可以认定重大过失予以辞退并处罚款200元:

  (1)连续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三天或以上者,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旷工除按规定扣发工资以外可视情节按本规定给予加罚)。

  (2)工作期间打架闹事,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

  (3)严禁酒后进厂返工,对于有明显饮酒迹象的,值班保安有权拒绝入内。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令企业蒙受声誉或利益的损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依法实施劳动教养的。

  (6)盗窃、贪污或用职权营私舞弊,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应记重大过失。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或以上的'。

  (7)经认定煽动员工怠工的指使者。

  (8)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企业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企业提出后不改正者。

  (9)泄漏企业的技术、商业机密,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

  1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虑进行奖励,其中嘉奖,每次奖励30—50元。立功,每次奖励100元以上。突出表现的,由企业另行研究给予奖励。

  (1)弘扬正气,见义X为,救死扶伤,立功者。

  (2)助人为乐,拾X(物)不昧者,行为足以嘉奖或立功者。

  (3)及时发现并揭发徇私、舞弊,避免企业的损失。嘉奖或立功。

  (4)根据企业的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嘉奖或立功。

  (5)企业出现临时突击任务,如因交货而临时增加生产任务、抢修、抢险等任务,能担负责任,以身作则,出色完成任务者,嘉奖或立功。

  (6)连续长期对使用的设备进行良好的保养,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的运作状况,得到设备管理人员或车间主任的确认。嘉奖或立功。

  (7)非本属职能者,能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生产过程问题,及时反映,消除产品隐患,避免企业出现损失者,嘉奖或立功。

  (8)工作岗位中能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并得以认定,嘉奖或立功。

  (9)无论从事生产或管理工作,发现或改进工艺、方法、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或者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费用。坚守企业利益,积极为客户、商户服务,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评。给予嘉奖或立功。

  17、员工因违纪受到经济处罚、行政处分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xxxx日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18、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9、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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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纪律的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劳动纪律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劳动纪律的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的管理制度1

  (一)请销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办公纪律,规范请销假管理权限和程序,保持公司高效有序运作,特制定本规定。

  1、运销分公司所有人员无论因工因私、因事因病不能上班,都须办理请销假手续。

  2、所有请假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正规请销假手续,期满后,办理销假手续。请销假的基本程序为:个人填写请假条――逐级审批――调度室备案——期满到调度室办理销假手续。

  3、按照逐级负责制的运行规则,各级管理人员的请销假实行逐级审批制。具体为:公司副经理请假,须经公司经理批准;三天以上须经吕梁山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公司副科级以上人员请假,须分管经理同意,公司经理批准;公司一般管理人员请假,三天以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分管经理批准;三天以上必须经理批准。

  4、请假期满不能按时返回的,须委托他人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按请假程序执行。

  5、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期满未办理续(销)假手续人员,一律按旷工论处。对不及时销假和虚拟原因请假、超假不归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通报直至行政处分,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6、建立考勤制度,专人负责,认真执行考勤登记,严格月度、年度考核。

  7、因公外出(回集团公司开会、出差等)须办理离岗手续。

  8、公司所有人员请销假手续在公司综合办备案。

  (二)运销分公司机关工作人员守则

  为转变机关工作人员的作风,强化劳动纪律观念,体现团结协助的团队精神,保证销售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特作以下规定:

  1、工作时间早8—12,下午14:30—18:00,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准在电脑室娱乐,否则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每日早7:15分各科负责人按时参加班前会,按职责划分书面汇报前一天工作情况,接受领导工作安排,对相关事宜提出建议,统一思想,达到共识。

  3、科长不在时,相关科室人员全部参加,就各自分管业务进行汇报,做到有事请假,凡不参加者一次罚款10元。

  4、机关所有人员每日早6:45分按时起床,7:00做好班前会准备,否则一次罚款5元。

  5、各种会议期间一律关闭手机,否则一次罚款5元。

  6、机关人员积极参加集体劳动、公益性活动,特殊情况向经理请假,否则一次罚款10元。

  7、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3天以内,由科长签字,副经理批准。3天以上必须经理批准,否则视同旷职,旷职一次处罚20元,按销假时间算起,综合科存档。

  8、凡享受手机费补贴工作人员,不准停机、关机,特殊原因需提前向公司综合科告知联系方式,凡出现一次联系不上取消手机补贴并处罚20元。

  9、司机夜间轮流出车,做到有事提前请假,否则处罚司机20元。

  10、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不得在办公场所嬉戏、打闹、高声喧哗,不得串岗聊天,不得将小孩带入办公场所,上班时间不许打扑克、玩电脑游戏或做其它娱乐活动。

  11、主动热情接待来客,实行首问负责制,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积极办理,不得拖拉推诿。对属于他人或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负责带到并介绍给有关人员;不清楚归属范围的事项,应带到办公室或单位领导处询问,不得推诿。

  12、对来客应用语礼貌,举止文明,办事认真负责,为来人提供优质服务,不得冷落、训斥、辱骂来人。13、办公时间不得安排私人来访,对未经预约的'私人来访,应尽量缩短时间,同时不得影响他人工作;不得用办公室的电话打私人电话,如有急事需使用的,应尽量缩短谈话时间,严禁因私事打长途电话及信息电话。

  14、机关工作人员,人人负责监督执行,凡触犯规定,由综合科负责记录,建立台帐。月末工资中扣减,并做通报。

  (三)考勤制度和轮休办法

  为了保证公司各部门、各环节运转正常,各项工作能够有条不紊按秩序开展,更好的服务于用户,树立良好的形象,现将加强考勤管理和实行轮休制的规定通知如下:

  1、各单位必须严格加强考勤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上午下午双考勤,并保存好原始考勤记录,每月底统一交回综合办备案,作为计发工资、奖金依据。

  2、严格请销假制度,按照“兼顾公务、工作允许”的原则,逐级审批,假条保存在综合办,返回及时销假,不准逾期。特殊情况延期须经公司经理同意。

  3、所有工作人员,月工作日不得少于制度工作日22天,否则不得享受当月奖金,并按缺勤天数核减工资。超制度工作日按超勤天数计发加班工资和超额奖金。出勤日计算方法:月天数减去请假日,12点以前离岗按整日计算,12点以后按半日计算。每人每月允许请假2次,每次4日(包括路途)。

  4、所有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公务出差、下矿等原因离岗时,须告知其他工作人员和综合办,不得因离岗而影响工作。

  5、所有工作人员不分节假日,一律实行轮休制。兼顾工作需要,综合办排出轮休表严格执行。其它时间不得请假离岗,特殊情况下调整必须经公司经理同意。

  (四)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的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作纪律和办公电脑使用管理,促进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特作如下规定:

  1、各科室使用计算机应以办公、学习、科研为主,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看影视碟片及其它与工作、学习、科研无关的活动,禁止qq聊天、视频聊天。

  2、各科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原已设定的ip地址。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安全、泄露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一经发现查实,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3、严禁使用计算机玩黄色游戏和看黄色影片,严禁查阅、调用、复制、传播网络中反动、黄色的影像制品,刊物和计算机软件,禁止浏览不良网站,破坏ie浏览器。一经发现即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刑事责任。

  4、各科室要求网上办公的业务,需上网的内容必须上网。

  5、严禁私自进行计算机联网。

  6、计算机拥有者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计算机,如向他人违纪使用提供便利,计算机所有者和使用者共同承担责任。

  7、各科室加强办公电脑的电源检查,下班时要关闭电源,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80%。

  费用管理制度

  (一)用水用电管理

  1、不得使用电炉、热的快等自备电器取暖、烧水、煮饭。

  2、上班时将宿舍灯具、电视机关掉,下班时将办公室灯具、电脑关掉,严禁长时间无效开机。

  3、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大门口照明灯以及院内室外公共场所灯具的晚上开启和天亮时关掉事项。

  4、及时关闭自来水阀门,不出现长流水。

  5、发现线路、管道出现断裂、渗漏现象或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6、不得私拉乱接,随意改动原供电线路。

  7、装有空调、电视、电脑的房间做到人走机关,严禁长时间开机,严禁无人状态下开机,不得将空调温度设置过低。

  8、综合办公室对公司院用水用电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一次处罚10—1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差旅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专项费用的管理办法,以逐步适应现代企业管理要求。根据集团公司和吕梁煤电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运销分公司实际。特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望遵照执行。

  1、因公出差必须填制差旅费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经理审批后方可外出。

  2、差旅费报销要注明出差时间、地点、事由、路线、出差人数等事项,由单位负责人及经理审批后,到公司财务科报销。

  3、严格按出差时间及路线报销,超出审批范围的费用自行处理。带车外出,只报销住宿费及补助。按集团公司规定,去太原、北京出差,住宿须在集团公司办事处,否则不予报销。

  4、对于因公出差报销车、路卡等票据,当事人要详细注明事由、时间、起止路线等,经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及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处报销。财务人员要按规定严格审查,凡不符合财务规定的财务处一律不予报销。

  5、各科室人员外出办事、到上级部门报送资料不准坐出租车,凡出租车票,费用不律不予报销。

  (三)通讯费用管理

  1、通讯费用按核定标准使用,固定电话超支由工资支付。

  2、所有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回集团公司本部换号需事先通知综合办,不在服务区时,必须向综合办告知就近固定电话,不得因联系中断影响工作,否则停发手机通讯费用补贴。

  3、各单位必须控制固定电话费用支出,禁止外单位人员拨打无关电话。

  4、手机通讯费用公司综合办统一按标准和在岗人数做表,经理审核发放。

  (四)业务招待费管理

  1、凡公司内部一般办公人员一律按午餐4元/人,早、晚餐3元/人的标准在综合科开具客饭通知单到食堂就餐,不准上烟、上酒、上饮料,超标准招待的必须经经理或书记审批。

  2、综合科要严格完善审批手续和制度,建立支出台帐,详细说明每次招待的时间、事由、人数、金额等。

  3、因工作关系需要安排客饭时,分管经理要提前与综合科联系,有关单位到办公室具体办理客饭手续。

  4、各单位发生客饭时,首先到综合科开具客饭通知单,按开具的客饭金额经分管经理签字后,交由经理审批方可进行就餐,如遇特殊情况可先就餐,事后补办就餐手续。

  5、上级部门业务检查、大型会议需要就餐的一律由公司统一安排。

  (五)磁卡电话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控制电话费的超标,杜绝非办公性滥用电话,运销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从_年元月份起用磁卡电话,有关规定如下,望各科室遵照执行。

  1、话费分配:科级干部每月50元,一般管理人员每月30元。

  2、用户卡实行一人一卡的办法,每人保护好自己的个人卡,防止丢失、损坏。丢失、损坏者自费申请补办磁卡。

  3、因特殊情况费用不够时,经运销公司经理批准可向综合办申请补费;

  4、工作人员不准随意变更磁卡电话设置,因此造成话机不能使用,责任自负;

  5、每月25日交回用户卡由综合办统一充费,剩余话费可用于次月使用;

  6、不得在电话线上串接其它普电话机,否则没收普通电话机,取消使用公司电话资格。

劳动纪律的管理制度2

  为了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管理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作作风转变,增强企业卓越执行力、塑造优良的干部队伍形象,保证企业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以及劳动纪律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劳动纪律检查管理制度。

  一、成立劳动纪律督查小组

  组长:董事长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纪委书记

  副组长:公司各业务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纪委、监察、人力资源部、行政办、企管部、党工部、保卫部

  纪委和人力资源部为牵头单位。

  二、劳动记录督查小组职责

  1、制定检查考核制度;

  2、组织对公司各单位进行劳动纪律检查;

  3、组织分析劳动纪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处理意见,并向公司领导汇报检查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上下班迟到早退情况

  1、是否建立签到签退制度以及记工台帐;

  2、是否按时上下班,有无迟到早退现象;

  3、有无旷工,请假是否有领导批准的请假条;

  (二)班中离岗情况

  1、是否建立班中离岗登记制度以及记录台帐;

  2、有无擅自离岗人员;

  3、离岗人员是否经单位领导批准并登记;

  (三)上班遵守劳动纪律以及工作情况

  1、有无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炒股、看电视等行为;

  2、有无闲聊、睡觉、高声喧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现象;

  3、有无长时间占用公话私聊或干私活;

  (四)请销假情况

  1、是否建立请销假制度以及记录台帐;

  2、请假人员是否经单位领导批准并登记;

  3、是否按照规定进行销假;

  (五)工作环境情况

  1、工作环境是否干净、整洁;

  2、办公室有无存放干私活或影响管理工作和形象的物品、事项;

  3、办公桌面上是否压放与工作无关的印刷品;例如生活照片、私活图案等。

  四、检查方式

  (一)每周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劳动纪律检查和巡查;

  (二)对班中因公离岗人员和请假人员进行跟踪抽检,要求离岗人员用固定电话拨打本单位办公室电话,确认是否因公离岗或请假;

  (三)检查人员要现场填写《长平公司劳动纪律检查情况表》(附件一),并要求相关责任人签章,确认检查结果;

  (四)检查结束1日内,检查人员要汇总分析检查问题、提出处理整改意见

  并向纪委书记汇报,经批示后,内网公布检查结果并进行问责和责任追究。

  五、责任追究

  (一)根据《长平公司上下班考勤制度》和省纪委《关于进一步整肃工作纪律狠刹不良风气的通知》提出的“五个不准”进行责任追究,由相关业务部室落实;

  (二)被检查单位或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相关责任人50—200元、单位当月考核分2—10分,计入劳资质量标准化考核分数中;

  1、违反劳动纪律的;

  2、不自觉接受督查小组检查的;

  (三)上班期间凡是违反“五个不准”规定的,按照关《于进一步整肃工作纪律狠刹不良风气的通知》进行处罚;

  (四)督查小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款50—200元;

  1、无故不按时参加检查工作的;

  2、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认真履职的;

  3、不认真汇总分析检查问题并提出处理整改建议的;

  4、不按时向监督小组汇报的。

  六、附则

  1、本制度由劳动纪律督查小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劳动纪律的管理制度3

  劳动纪律是企业组织有效劳动,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确保生产安全、顺利、持续、高效的基本保证,遵守劳动纪律是每个员工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为维持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员工须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条 项目责任者必须履行职责,负起带领员工遵章守纪,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

  第三条 员工都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但属于连续生产的岗位必须服从领导安排。

  第四条 员工上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串岗离哨,擅离职守。

  第五条 员工上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打瞌睡、不准喝酒、不准干私活、不准赌博。工作日中,中午任何地点不准喝酒。

  第六条

  员工上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全心工作,避免事故发生。凡因自身责任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七条 新招聘录用的员工及员工内部调动,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七天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给予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 员工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和管理责任者管理的好坏应与劳动分配相结合。

  第十一条

  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应受到相应的处理,处理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处罚:扣减工资;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直接管理责任者失职的也应受到相应处理。利用职权打击报复者,应加重处理。

  第十二条 对员工的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十四条 员工受行政处分的,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个人档案。

  第十五条 员工受警告以上处分的,还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警告处分,扣减3个月绩效薪酬;

  2、记过处分,扣减6个月绩效薪酬;

  3、记大过处分,扣减12个月绩效薪酬;

  4、留用察看处分,留用察看期间,劳动报酬按重庆市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6、行政拘留、逮捕,在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用人单位暂时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停发一切工资待遇,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判刑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考勤

  1、公司实行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的工时制度,年考勤工作日250天,月平均20.83工日。

  2、对于驻外项目部:各项目应安排专人负责登记考勤。考勤内容有:出勤、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公假、年休假、探亲假、旷工等。每年的考勤资料应存入单位劳资档案备查。

  3、员工出勤率作为劳动报酬、劳动评价、年终奖的依据之一。

  4、公司员工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员工上班以到达工作地点的时间为准,不得迟到及早退,一个月内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达两小时以上四小时以内的,按旷工半天论处,四小时以上八小时以内的,按旷工1天论处。

  5、员工考勤出勤率计算

  出勤率= ×100%

  第十七条 事假

  1、员工因故需请事假应事先书面提出申请,半天以内由项目组长批准;1天及1天以上3天内由所长批准。员工的请假单及单位的准假单交考勤员登记并附在本人考勤登记卡上。

  2、事假的最小计算单位为半天;半天以上不满1天的,按一天计算。

  3、请事假期间扣发员工的基本薪酬和福利。

  4、员工请事假期满应如期上班,不上班者按旷工论处。

  第十八条 病假

  1、员工去门诊看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一般疾病准假半天。

  2、员工若遇急病、重病或疑难杂症来不及请假者,可在第二天补办请假手续。

  3、员工看病请病假,应有医生签发的病假条并加盖医院的公章。门诊看病需要休病假1-3天的,以门诊医生开的.病假条为准;员工住院出院后需要休病假15-30天的,需会诊并经科主任批准加盖疾病证明专用章。员工住院期间的病假条以科室开的病假条为准。病假条应及时交给组长或考勤员,超过月考勤截止日期三天递交无效,并按旷工论处。

  4、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院证明,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可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医疗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的。

  (2)医疗期间内,累计病休时间已满时,单位应书面通知员工。因特殊疾病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经公司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医疗期满,没有特殊情况,不到原单位报到、原单位已安排适当工作岗位而不服从者或不能从事工作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非因工致残,或经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愈的疾病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止或医疗期满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员工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问题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6)员工出差、探亲因病医疗,必须有乡镇以上卫生院开的病假条才有效。

  第十九条 工伤假

  1、员工因工伤治疗期间,基本薪酬全额发放。

  第二十条 婚假

  员工结婚可享受10天婚假。

  第二十一条 产假

  员工产假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

  1、女员工产后休满产假,婴儿未满一周岁者,哺乳时间按《女工劳动保护规定》办理;

  2、产假期满,如因病需要继续治疗,按病假处理。

  第二十二条 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予3天丧假。丧假只限丧时使用,不能提前或事后使用。

  2、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员工本人去料理丧事的,根据路途远近,经单位领导批准给予路途假。路途假最多不超过5天。

  3、在批准的丧假和路途假期间,员工的基本薪酬照发,途中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由员工自理。

  第二十三条 公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公假处理:

  1、公事出差;

  2、外出开会、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疗养等;

  3、派出支援参加抗洪救灾等。

  第二十四条 法定节假日

  员工每年享有共十一个工作日法定休假: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清明节一天

  劳动节一天

  端午节一天

  中秋节一天

  国庆节三天

  第二十五条 因生产工作需要,公司可要求员工于法定节假日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报酬。

  第二十六条 年休假

  1、员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员工年休假按照《公司员工年休假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 旷工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

  (1)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两个小时及以上者;

  (2)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时间超过两小时以上者;

  (3)假期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者;

  (4)没有医院证明,又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托病不上班者;

  (5)不服从工作分配,不上班者;

  (6)以办公事为借口,离开岗位而实际办私事者;

  (7)涂改病假条、拿假病假条欺骗组织者。

  2、旷工两小时以上四小时以下(含四小时)算半天,四小时以上八小时以下算一天。

  第二十九条 对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按《公司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办法》(见附件)办理。

  第三十条 员工因违纪受到经济处罚、行政处分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十二条 本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行。(暂试行)

劳动纪律的管理制度4

  一、劳动考勤制

  1.严格执行公司下发的信息化考勤管理办法。

  2.各班组设立兼职考勤员。考勤表要于当日下午下班前20分钟内进行考勤,严禁虚假考勤。

  3.考勤员要坚持原则,考勤表要公开张贴,接受监督。凡病假、事假等需提前交出证明,经允许后方可离开岗位,否则按旷工考勤。

  4.有事离厂时须办理请假手续,半天以内班长在请假条上审批;半天以上1天以内班长同意签字后报请车间分管主任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者需班长同意,并在请假条上签字,分管主任核准签字,主任审批;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请假需由分管主任签字,主任同意;3天以上经车间主任同意签字后,报请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5.病、事假等涉及工资调整按公司人力资源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劳动纪律

  1、严格执行公司下发的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2.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禁等候下班、等候买饭。

  3.遵守公司工作制,出全勤,干满点,不旷工。

  4.严格服从命令,积极参加各项工作,不消极怠工。

  5.坚守岗位,不脱岗,不睡岗,不串岗,离岗要登记,事先要请假。换班须经班长、分管主任同意。

  6.不准在岗位上看非专业书籍、看报、打牌下棋、编织、洗晾衣物,不准在岗位上收听音乐,玩游戏,不准在工作时间内理发、洗澡、赶集、上店以及其它不属于正常的生产、工作范围内的事情。

  7.严禁酒后上岗。服从调配,听从指挥,不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以及做其它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事。上班时间不准往岗位上带糖果、烟酒、扑克、针线等容易诱发违纪行为的物品。

  三、违纪处罚规定

  1.迟到2小时以内者,一人次处罚50元;2小时后仍不到岗者,按旷工一天处理。一年累计达到3次者作离岗一个月处理。

  2.提前离岗1小时以内者,一人次处罚50元;提前离岗1小时以上者,按脱岗处理。一年累计达到3次者作离岗一个月处理。

  3.提前吃饭、等候就餐、等候下班的,发现一人次处罚20元。

  4.在岗位上串岗、看书、看报、编织、洗晾衣物,收听音乐、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人次处罚50元。一年累计达到3次者作离岗一个月处理。

  5.无论何种情况,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私自休班、换班的`,发现一人次处以50元罚款。经督促仍不能回公司上班的,按旷工处理(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6.考勤表不公开,不按时考勤,发现一人次罚考勤员50元;不上班虚报考勤的,追回虚报冒领工资,一人次罚班长200元。

  7.当值人员值班期间精神不振,一人次罚款300元。睡岗、脱岗者,在公司处罚的基础上一人次罚款500元;扣罚值班长200元;扣罚所在班长100元;扣罚车间值班人员100元。对于两次及以上出现睡岗、脱岗者按公司规定执行。

  8.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班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威胁、漫骂、打击报复管理人员扰乱正常工作秩序,有上述行为之一者,处以200元罚款,并按下岗处理,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者,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需离岗的给予离岗处理,需解除合同的,按公司规定执行。

  9.接到工艺人员电话,在15分钟内不能到达现场的且无正当理由的,每次罚当值人员各100元,年度内累计三次者按下岗处理。

  10.班组员工违纪,班长及管理人员在场不加制止同样视为违纪,并作相同处罚。

  11.一年内违反劳动纪律两次者,不能评为先进个人;一年内违纪超过5人次的班组,年终不能参评先进班组,所在班长不能参评先进个人。

  12.带薪休假、探亲假、事假、病假等除按公司有关规定考核外,还执行车间绩效考核办法。

劳动纪律的管理制度5

  (一)请销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办公纪律,规范请销假管理权限和程序,持续公司高效有序运作,特制定本规定。

  1、运销分公司所有人员无论因工因私、因事因病不能上班,都须办理请销假手续。

  2、所有请假人员务必按规定办理正规请销假手续,期满后,办理销假手续。请销假的基本程序为:个人填写请假条――逐级审批――调度室备案--期满到调度室办理销假手续。

  3、按照逐级负责制的运行规则,各级管理人员的请销假实行逐级审批制。具体为:公司副经理请假,须经公司经理批准;三天以上须经吕梁山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公司副科级以上人员请假,须分管经理同意,公司经理批准;公司一般管理人员请假,三天以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分管经理批准;三天以上务必经理批准。

  4、请假期满不能按时回到的,须委托他人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按请假程序执行。

  5、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期满未办理续(销)假手续人员,一律按旷工论处。对不及时销假和虚拟原因请假、超假不归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通报直至行政处分,并给予必须的经济处罚。

  6、建立考勤制度,专人负责,认真执行考勤登记,严格月度、年度考核。

  7、因公外出(回集团公司开会、出差等)须办理离岗手续。

  8、公司所有人员请销假手续在公司综合办备案。

  (二)运销分公司机关工作人员守则

  为转变机关工作人员的作风,强化劳动纪律观念,体现团结协助的团队精神,保证销售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特作以下规定:

  1、工作时间早8-12,下午14:30-18:00,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准在电脑室娱乐,否则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每日早7:15分各科负责人按时参加班前会,按职责划分书面汇报前一天工作状况,理解领导工作安排,对相关事宜提出推荐,统一思想,到达共识。

  3、科长不在时,相关科室人员全部参加,就各自分管业务进行汇报,做到有事请假,凡不参加者一次罚款10元。

  4、机关所有人员每日早6:45分按时起床,7:00做好班前会准备,否则一次罚款5元。

  5、各种会议期间一律关掉手机,否则一次罚款5元。

  6、机关人员用心参加群众劳动、公益性活动,特殊状况向经理请假,否则一次罚款10元。

  7、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3天以内,由科长签字,副经理批准。3天以上务必经理批准,否则视同旷职,旷职一次处罚20元,按销假时间算起,综合科存档。

  8、凡享受手机费补贴工作人员,不准停机、关机,特殊原因需提前向公司综合科告知联系方式,凡出现一次联系不上取消手机补贴并处罚20元。

  9、司机夜间轮流出车,做到有事提前请假,否则处罚司机20元。

  10、持续良好的办公秩序,不得在办公场所嬉戏、打闹、高声喧哗,不得串岗聊天,不得将小孩带入办公场所,上班时间不许打扑克、玩电脑游戏或做其它娱乐活动。

  11、主动热情接待来客,实行首问负责制,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用心办理,不得拖拉推诿。对属于他人或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负责带到并介绍给有关人员;不清楚归属范围的事项,应带到办公室或单位领导处询问,不得推诿。

  12、对来客应用语礼貌,举止礼貌,办事认真负责,为来人带给优质服务,不得冷落、训斥、辱骂来人。13、办公时间不得安排私人来访,对未经预约的私人来访,应尽量缩短时间,同时不得影响他人工作;不得用办公室的电话打私人电话,如有急事需使用的,应尽量缩短谈话时间,严禁因私事打长途电话及信息电话。

  14、机关工作人员,人人负责监督执行,凡触犯规定,由综合科负责记录,建立台帐。月末工资中扣减,并做通报。

  (三)考勤制度和轮休办法

  为了保证公司各部门、各环节运转正常,各项工作能够有条不紊按秩序开展,更好的服务于用户,树立良好的形象,现将加强考勤管理和实行轮休制的规定通知如下:

  1、各单位务必严格加强考勤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上午下午双考勤,并保存好原始考勤记录,每月底统一交回综合办备案,作为计发工资、奖金依据。

  2、严格请销假制度,按照“兼顾公务、工作允许”的原则,逐级审批,假条保存在综合办,回到及时销假,不准逾期。特殊状况延期须经公司经理同意。

  3、所有工作人员,月工作日不得少于制度工作日22天,否则不得享受当月奖金,并按缺勤天数核减工资。超制度工作日按超勤天数计发加班工资和超额奖金。出勤日计算方法:月天数减去请假日,12点以前离岗按整日计算,12点以后按半日计算。每人每月允许请假2次,每次4日(包括路途)。

  4、所有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公务出差、下矿等原因离岗时,须告知其他工作人员和综合办,不得因离岗而影响工作。

  5、所有工作人员不分节假日,一律实行轮休制。兼顾工作需要,综合办排出轮休表严格执行。其它时间不得请假离岗,特殊状况下调整务必经公司经理同意。

  (四)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的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作纪律和办公电脑使用管理,促进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特作如下规定:

  1、各科室使用计算机应以办公、学习、科研为主,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看影视碟片及其它与工作、学习、科研无关的活动,禁止qq聊天、视频聊天。

  2、各科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原已设定的ip地址。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安全、泄露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一经发现查实,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职责。

  3、严禁使用计算机玩黃色游戏和看黃色影片,严禁查阅、调用、复制、传播网络中反动、黃色的影像制品,刊物和计算机软件,禁止浏览不良网站,破坏ie浏览器。一经发现即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刑事职责。

  4、各科室要求网上办公的业务,需上网的资料务必上网。

  5、严禁私自进行计算机联网。

  6、计算机拥有者务必妥善保管自我的计算机,如向他人违纪使用带给便利,计算机所有者和使用者共同承担职责。

  7、各科室加强办公电脑的电源检查,下班时要关掉电源,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职责人承担80%。

  三、费用管理制度

  (一)用水用电管理

  1、不得使用电炉、热的快等自备电器取暖、烧水、煮饭。

  2、上班时将宿舍灯具、电视机关掉,下班时将办公室灯具、电脑关掉,严禁长时间无效开机。

  3、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大门口照明灯以及院内室外公共场所灯具的晚上开启和天亮时关掉事项。

  4、及时关掉自来水阀门,不出现长流水。

  5、发现线路、管道出现断裂、渗漏现象或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6、不得私拉乱接,随意改动原供电线路。

  7、装有空调、电视、电脑的房间做到人走机关,严禁长时间开机,严禁无人状态下开机,不得将空调温度设置过低。

  8、综合办公室对公司院用水用电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一次处罚10-1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差旅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专项费用的'管理办法,以逐步适应现代企业管理要求。根据集团公司和吕梁煤电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运销分公司实际。特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望遵照执行。

  1、因公出差务必填制差旅费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经理审批后方可外出。

  2、差旅费报销要注明出差时间、地点、事由、路线、出差人数等事项,由单位负责人及经理审批后,到公司财务科报销。

  3、严格按出差时间及路线报销,超出审批范围的费用自行处理。带车外出,只报销住宿费及补助。按集团公司规定,去太原、北京出差,住宿须在集团公司办事处,否则不予报销。

  4、对于因公出差报销车、路卡等票据,当事人要详细注明事由、时间、起止路线等,经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及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处报销。财务人员要按规定严格审查,凡不贴合财务规定的财务处一律不予报销。

  5、各科室人员外出办事、到上级部门报送资料不准坐出租车,凡出租车票,费用不律不予报销。

  (三)通讯费用管理

  1、通讯费用按核定标准使用,固定电话超支由工资支付。

  2、所有人员手机务必24小时持续开机,回集团公司本部换号需事先通知综合办,不在服务区时,务必向综合办告知就近固定电话,不得因联系中断影响工作,否则停发手机通讯费用补贴。

  3、各单位务必控制固定电话费用支出,禁止外单位人员拨打无关电话。

  4、手机通讯费用公司综合办统一按标准和在岗人数做表,经理审核发放。

  (四)业务招待费管理

  1、凡公司内部一般办公人员一律按午餐4元/人,早、晚餐3元/人的标准在综合科开具客饭通知单到食堂就餐,不准上烟、上酒、上饮料,超标准招待的务必经经理或书记审批。

  2、综合科要严格完善审批手续和制度,建立支出台帐,详细说明每次招待的时间、事由、人数、金额等。

  3、因工作关系需要安排客饭时,分管经理要提前与综合科联系,有关单位到办公室具体办理客饭手续。

  4、各单位发生客饭时,首先到综合科开具客饭通知单,按开具的客饭金额经分管经理签字后,交由经理审批方可进行就餐,如遇特殊状况可先就餐,事后补办就餐手续。

  5、上级部门业务检查、大型会议需要就餐的一律由公司统一安排。

  (五)磁卡电话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控制电话费的超标,杜绝非办公性滥用电话,运销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从20xx年元月份起用磁卡电话,有关规定如下,望各科室遵照执行。

  1、话费分配:科级干部每月50元,一般管理人员每月30元。

  2、用户卡实行一人一卡的办法,每人保护好自我的个人卡,防止丢失、损坏。丢失、损坏者自费申请补办磁卡。

  3、因特殊状况费用不够时,经运销公司经理批准可向综合办申请补费;

  4、工作人员不准随意变更磁卡电话设置,因此造成话机不能使用,职责自负;

  5、每月25日交回用户卡由综合办统一充费,剩余话费可用于次月使用;

  6、不得在电话线上串接其它普电话机,否则没收普通电话机,取消使用公司电话资格。

劳动纪律的管理制度6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5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公司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10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三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斧司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2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3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员工违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7条帆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19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1条的情形除外)。

  第20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1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2条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劳动纪律的管理制度7

  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违反以下规定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对违纪者的直接上级按处罚金额的50%进行处罚。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午餐时间未到提前就餐者视同早退;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1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50元;

  5、各部门、车间必须在早7:50前组织召开班前会,8:00后所有人员需进入工作状态,违者每次罚30元。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6、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同意。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7、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5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直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连续旷工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辞退处理,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9、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1、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1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3、以上未列及的可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50元处理:

  1、员工出厂,除正常下班时间以外必须持有出门证(出门证需注明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同时门卫室要做好登记);无出门证出厂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厂或报公司管理部处理;

  2、着装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无跟凉鞋);不合着装要求的,车间主管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

  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企业指定方式、区域停放,乱停放的;

  4、上班期间,员工个人来客来访一律在门卫室接待;工作时间内非业务需要,禁止工作时间用手机上网、玩游戏;

  5、不服从企业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生产混乱的;

  7、未经许可,非对应职能人员进入企业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的。重要的场合包括例如仓库、财务部门等。

  9、工作期间溜岗、串岗;离岗超过5分钟至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10、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的。

  11、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

  12、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

  13、员工不按规定做好日常的机器、设备的保养工作的;14、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

  15、设备、工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员工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理,不及时告知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盲目操作的;

  16、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企业损失的;

  17、在生产、仓库等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造成损失的并根据损失大小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8、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的;

  存在以下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100元处理:

  1、不经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旷工的(矿工除扣发三日工资外,可视情节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2、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代打卡的,给予双方处理;

  3、无理取闹,造谣生事、谩骂吵架的;

  4、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

  5、上班时间出厂,没办理规定手续,私自出厂的;

  6、没有物资放行单,携带有企业财产的;

  7、对主管人员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争吵并有威胁、侮辱,甚至产生身体冲突者;情节严重的,认定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认定严重违纪,造成损失的,可以认定重大过失予以辞退并处罚款200元:

  1、连续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三天或以上者,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旷工除按规定扣发工资以外可视情节按本规定给予加罚)。

  2、工作期间打架闹事,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

  3、严禁酒后进厂返工,对于有明显饮酒迹象的,值班保安有权拒绝入内;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令企业蒙受声誉或利益的损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依法实施劳动教养的。

  6、盗窃、贪污或用职权营私舞弊,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应记重大过失。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或以上的;

  7、经认定煽动员工怠工的指使者。

  8、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企业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企业提出后不改正者。

  9、泄漏企业的技术、商业机密,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虑进行奖励,其中嘉奖,每次奖励30—50元;立功,每次奖励100元以上;突出表现的,由企业另行研究给予奖励。

  1、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立功者;

  2、助人为乐,拾金(物)不昧者,行为足以嘉奖或立功者;

  3、及时发现并揭发徇私、舞弊,避免企业的损失。嘉奖或立功;

  4、根据企业的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嘉奖或立功;5、企业出现临时突击任务,如因交货而临时增加生产任务、抢修、抢险等任务,能担负责任,以身作则,出色完成任务者,嘉奖或立功;

  6、连续长期对使用的设备进行良好的保养,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的运作状况,得到设备管理人员或车间主任的确认。嘉奖或立功;

  7、非本属职能者,能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生产过程问题,及时反映,消除产品隐患,避免企业出现损失者,嘉奖或立功;

  8、工作岗位中能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并得以认定,嘉奖或立功;

  9、无论从事生产或管理工作,发现或改进工艺、方法、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或者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费用;坚守企业利益,积极为客户、商户服务,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评;给予嘉奖或立功。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劳动纪律的管理制度8

  1目的与范围

  为规范公司员工工作、劳动行为,加强员工团队意识教育,提升公司整体形象,高效、有序地组织经营、管理和生产活动,根据公司管理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职责

  2.1总经理助理:归口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工作,负责劳动纪律规范的制定、日常劳动纪律的检查与考核。

  2.2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按照规定开展日常工作。

  2.3各部门与生产车间: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考勤、劳动纪律具体工作。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考勤诗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资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天。

  3.2作息时间

  3.2.1职能管理部门或办公室工作人员实际每周六天工作制: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13:0017:30;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星期日和节假日串休。

  3.2.2车间生产人员的'日常工作时间由生产厂长按照各生产工作整体安排以及季节气候的具体情况确定,并将确定的工作日和作息时间上报行政人事部。

  3.1.2销售部因工作性质的不同,除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外,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的岗位制度、劳动纪律与本制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工作考勤

  3.3.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和书面申报审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勤管理。公司职能部门每日打卡3次,分别为:早上班、午上班、晚下班,车间和生产岗位打卡由车间主任组织,按生产班次时间进行打卡,分别为上班时、下班时。

  3.3.2公司所有员工每日应自觉、亲自打卡,因工作原因无法在上班时间内报道的,应提前通过电话请示本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考核并书面申报,否则一律视为未报到。

  3.3.3公司执行每月考勤制度,各考勤人员必须在每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各部门(含车间,下同)应当将本部门考勤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行政人事部,每迟报一次,扣罚部门负责人和考勤人员各50元。

  3.3.4结合公司个别岗位员工上、下班时间较为特殊,不能与职能部门员工一起考勤的,该员工不做每日例行打卡,考勤以每日工作交接记录为依据,具体情况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3.5员工须按时打卡并如实出勤,对于虚报考勤或弄虚作假,情节轻微的予以双倍扣出勤,情节严重的予以箭并罚款。

  3.3.6员工确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实际原因不能打卡的,可申报部门领导后到考勤员处签字报道,但未签到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3.7由公司组织的活动、会议、培训学习以及各类值班统一考勤,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按正常考勤制度予以处罚。

  3.3.8如员工未能在规定时间上报考勤资料或考勤资料不全的、错误的,暂不发放工资或记录不全的部分暂不发放。

  3.3.9考勤员因工作不当,造成虚假、漏报的,对考勤员予以100元/次处罚。

  3.4考勤分类

劳动纪律的管理制度9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

  保证炼钢厂各级管理有效进行,规范炼钢厂的管理标准,增强各级管理人员职能,提高职工遵章守纪意识,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确保炼钢厂安全生产顺行,切实做好企业文化建设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炼钢厂全体干部职工及业务涉及单位员工

  2、相关文件和术语

  2.1相关文件:

  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炼钢厂作业文件

  2.2术语:

  2.2.1劳动纪律:是企业一项基础管理工作,是各级管理人员强制遵守和执行的行为准则,是确保炼钢厂正常生产(工作)秩序运行和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有序进行的可靠规则。

  3、职责

  3.1劳动纪律由厂领导负责,厂办公室、安全科具体负责,各车间科室密切配合,逐级执行,是炼钢厂必须常抓不懈的一项基础管理工作。

  3.2中夜班劳动纪律由厂中层值班领导和当班调度长负责

  4、具体内容及检查考核

  4.1炼钢厂成立劳动纪律督察小组,厂长为组长,生产、技术副厂长、厂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安全科长为副组长,中层领导为组员,保证炼钢厂每天24小时内都有人负责、管理。

  4.2各级单位所有人员必须强制执行并遵守炼钢厂劳动纪律

  4.3本劳动纪律管理办法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三个百分之百”,即全体职工必须百分之百执行规章制度,违规违制者必须百分之百地处理,百分之百登记上报。

  4.4依据各级干部职工违纪行为性质或后果的轻重,将违纪行为分为一般违纪、较严重违纪、严重违纪。

  4.5各生产、检修班组必须严格执行班前点名签到,班后点名签退,各职能科室、车间办公室、值班室必须建立人员去向表,并认真进行登记,以上内容由各级主管人员负责检查考核,由厂办公室督查考核。

  4.5.1一般违纪情况有:迟到、早退;无故串岗、离岗不超过1小时,且未造成后果的;在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带小孩或其他闲杂人员上班;在班中和厂区干私活;在工作时间下棋、打球、玩电子游戏,上网,玩手机或看与工作无关的电视;擅自替班的;以上违纪内容一经查实,每项每人次考核50元,属厂中层领导的加倍考核,无故离岗、串岗的且造成后果的,由厂劳动纪律督察小组依据造成后果给予仲裁。

  4.5.2较严重违纪情况有:当班在岗位或厂区内睡觉;酒后四小时内上班;基层单位未经厂领导批准,在工作时间擅自开展娱乐活动;虚报、伪造或毁坏考勤表的;当班时间在操作室、值班室锁(销)门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调动或指挥的,因违纪影响工作正常进行或受到考核出工不出力的;实际旷工达两天或两天以上的;当月一般违纪情况在一人身上发生三次或三次以上的;以上违纪内容一经查实,责任人给予下岗处理,并补办学习班,当月只发放生活费600元,相关责任领导每人次连带考核50元。

  4.5.3严重违纪情况有:在班中或厂区内打架、斗殴或殴打他人的;在班中打牌或赌博的;在班中或厂区内饮酒的;开具或伪造假病休证明的;实际旷工达三天或三天以上的;当月一般违纪情况在一人身上发生五次或五次以上的,较严重违纪情况在一人身上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的;下岗学习期间继续发生违纪行为的;以上违纪内容一经查实,责任人一律开除,上交人力资源部,并免发当月在岗工资。

  4.5.4旷工界定:无故串岗离岗超一小时,且未造成后果的',迟到、早退超过三小时的均视为当班旷工;当班无故未到岗的,下岗学习七天,期间只发放生活费。

  4.5.5对包庇、隐瞒违纪现象,或不敢抓不敢管,不按制度办事的各级领导按管理责任追究处理,给予降级处理,当月只发放工资的60%,并全厂通报。

  4.5.6对于恐吓、阻挠管理人员正常开展工作的;一律开除,上交人力资源部,情节严重的,上交公司保卫部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其他人员

  5.1本办法对于来厂保产、施工、实习、参观、服务人员同等有效。

  6、奖励

  6.1每月底由厂办公室将各中夜班查岗情况及日常抽查情况进行分部门统计,年底累加,进行评比。

  6.2定期由各部门进行民意选举,推出遵章守纪先进个人,再有厂领导主持,进行全厂评选,排出名次进行奖励。

  6.3对于敢抓善管的各级管理干部由劳动纪律督查小组领导进行点评,给予一定奖励。

  6.4对于阻挠、破坏劳动纪律管理的现象而挺身而出的先进个人给予奖励。

劳动纪律的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劳动纪律是指员工在共同劳动中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秩序,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质量、程序和方法去完成自己应当承担的工作任务。劳动纪律是提高劳动效率的重要保证,也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根据我国宪法对公民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的要求和《劳动法》、《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和劳务派遣工。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劳动纪律管理按公司设置的行政机构进行划分,层层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由公司人事副总经理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各二级单位劳动纪律管理由分管人事经理和人事干事负责;工段(班组)、项目经理部的劳动纪律管理由工长(班组长)、项目经理负责。

  第三章劳动纪律的内容

  第五条工作时间。

  一、按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工作时间规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部分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制。凡是当班员工应提前到达生产(工作)岗位,并做好班前准备工作。

  二、按计划生育规定怀孕的女工,怀孕七个月以上的,经医院证明,每天工作七小时,直至分娩;婴儿未满一周岁时,每天可喂奶两次,每次半小时。

  第六条工作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并做到不迟到早退,不旷工,不串岗脱岗,不干私活,不酒后上班,不无理取闹,不带小孩上班,不聊天、打牌、下棋和看电视等。

  第七条员工应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听从指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

  第八条员工应遵守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忠于职守,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爱护设备和工具,做到增产节约。

  第九条考勤制度。

  一、考勤表应上墙公开,实行当班点名考勤。

  二、正确使用考勤符号,各种假条应与考勤一致,按月记录后妥善保存。

  三、考勤表应有考勤员和工段(班组)长、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并作为发放工资的重要依据。

  四、考勤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第十条请假制度。

  一、事假:

  (一)员工请事假不得超过七天,请假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如无特殊事由不准请假。告假(指事后请假)视同旷工。请事假时应逐级批准,一天以内(含一天)由工段(班组)长或项目经理批准,二天以上(含二天)七天以内(含七天)由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

  (二)实习生和学徒工请事假从严掌握,遇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时,须经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

  二、病假:

  (一)员工因病请假须持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开出的病假单,经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同意后才能休假。当遇公休或探亲期间因病住院时,要及时向所在单位领导报告,回来后凭出院证明可以计算病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二)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长休病假的,严格按劳部发〔1994〕479号文件规定的医疗期执行。

  三、工伤假:

  (一)因工负伤休假,由公司安全部门或所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确认,并根据县级或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休假意见,经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后才能休假;

  (二)因工外出受伤,需要就地治疗的员工,履行报告程序后,凭诊断证明才能算伤假;

  (三)休息伤假时间,严格执行《鄂州市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即鄂州市劳社〔20xx〕7号。

  四、探亲假:

  符合国家规定探亲的对象及假期,经本人申请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后才能休假。

  五、婚丧假:

  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死亡,经本人申请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后,可请三天假,另加路途假,晚婚者增加婚假15天。

  六、产假、计划生育假:

  符合国家规定休产假、计划生育假的对象及假期,凭医院诊断证明,经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后才能休假。

  七、哺乳假:

  女工产假期满,需要请哺乳假的,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或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假期。

  八、带薪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由所在单位统一安排,一般情况下安排在生产(工作)淡季,如因特殊情况需在忙季休假的,须经本人申请,单位或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才能休假。

  第十一条用工制度。

  一、新招(聘)员工必须坚持先批准后使用,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二、新招(聘)员工必须经过入厂前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三、新招(聘)员工应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资格,特种作业岗位应具备特种作业资格。

  四、内部借用人员或者返聘内退人员必须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

  五、使用劳务工必须从公司发布的合格劳务供方中输入。

  第十二条交接班制度。

  一、工作岗位调整时,要严格按所从事的工作内容进行完整交接,避免给公司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并形成交接记录。

  二、轮换班时要进行前后工序交接,并形成交接记录。

  三、操作设备交接应讲清设备运转的基本情况,并形成交接记录。

  第十三条保密制度。

  生产经营工作中的业务(技术)、营销措施、企业管理制度等商业机密不得向任何个人或单位泄露,避免给公司造成不良政治影响或经济损失。

  第四章管理措施

  第十四条实行劳动纪律检查制度。

  一、劳动纪律实行公司、二级单位和工段(班组)项目三级检查制度。全公司的劳动纪律,由公司主管人事副总经理牵头,组织人力资源、工会和安全等有关部门,对全公司范围内的所有二级单位及相关工段(班组)项目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特殊情况可以随时抽查;二级单位劳动纪律,由各二级单位主管人事领导牵头,组织人事干事、工会主席和安全员等职能人员,对所辖范围内的工段(班组)、项目每个月检查一次,特殊情况随时抽查;工段(班组)项目的劳动纪律,由工段(班组)项目负责人每天检查。

  二、不同层次的劳动纪律检查都要做好检查记录,同时对违纪行为做好登记,为劳动纪律考核提供原始数据。

  第十五条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等级划分。

  一、一般违纪:

  (一)上班迟到、早退的;

  (二)上班时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电视或收听广播的;

  (三)上班时打瞌睡或睡觉的;

  (四)上班时上网聊天或玩电脑游戏的;

  (五)上班时外出办事不向领导报告去向的;

  (六)带小孩上班的;

  (七)上班时串岗、脱岗的.;

  (八)不按规定做好交接班记录和工序交接记录的;

  (九)其他一般违纪行为。

  二、严重违纪:

  (一)操作人员酒后上班的;

  (二)上班时喝酒、打牌、下棋的;

  (三)上班时干私活的;

  (四)年度连续旷工七天以内的(含七天);

  (五)不服从工作安排,与负责人争吵谩骂或无理取闹的;

  (六)其他严重违纪行为。

  三、特别严重违纪:

  (一)请假在外从事其它工作的;

  (二)上班时打架斗殴负主要责任的;

  (三)年度连续旷工十五天以上的(含十五天);

  (四)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给公司带来严重损失的;

  (五)其他特别严重违纪行为。

  第十六条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处理办法。

  一、员工一般违纪的,扣款50~100元;屡教不改的,可以同时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报公司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二、员工严重违纪的,扣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报公司给予行政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三、员工特别严重违纪的,扣款300~500元,可以同时报公司给予行政记大过或者撤职处分直至辞退。

  四、对员工个人违纪的扣款,属公司有关部门检查考核的,由公司财务收缴,属二级单位检查考核的,由各二级单位财务收缴,分别列入公司和二级单位奖励基金。

劳动纪律的管理制度11

  1、班组所有成员都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全面优质完成本质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一切任务。

  3、不迟到、不早退、出满勤、干满点;不脱岗、不串岗,不干私事。

  4、在岗位上不准会客访友,严禁看小说、报纸、杂志等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5、在班上禁止用手机、微机打游戏。

  6、禁止打架斗殴、吵嘴、无理取闹,谩骂他人,不做有损团结之事。

  7、在上班、下班、刷卡和打饭时要排队有序。

  8、上班期间一律穿工作服,佩戴公司徽标和安全牌,工作服要干净整洁,不准穿高跟鞋,不准留长发。

  9、仪表必须端庄,日常工作中善用礼貌用语,拨打电话时先问候,并自报岗位,结束时礼貌道别,待对方挂断电话,自己再放话筒,不许在电话中聊天。电话来时,听到铃响,在铃响三声之内取下话筒。

  10、不准在岗位上或宿舍楼唱歌、吹口哨、大声喧哗或嬉笑打闹。

  11、严格考勤制度,上下班在规定时间内自己刷卡,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刷卡,可有本单位中层干部或内勤代刷。

  12、必须按照排定休班顺序休班,原则上不准调休,如有特殊情况,得到班长批准后方可调休。

  13、严格请销假制度,休班必须写请假条,得到本单位领导或班长批准后方可休班。班长权限为一天,车间权限为三天,三天以上报人力资源部批准。休假类别分为:公休、婚假、丧假、工伤假、病假、产假、探亲假和事假等。

  14、严格遵守《西门管理制度》,出西门必须填写西门出门证,并得到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出行。

  15、严格遵守《离厂许可证管理制度》,离厂时必须填写离厂许可证,并得到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离厂。

  16、严格遵守《饮酒管理规定》,在班前、班中严禁饮酒。

  17、严格遵守《禁烟管理规定》,进入厂区不准带烟带火,在公司生产区、生活办公区、和楼道禁止吸烟。

  18、严格遵守《公司交通管理规定》,上下班要两人成行,三人以上列队靠右侧行走。

  19、纪律检查形式:自查、互查、专查。

  20、每个班组设一名兼职的纪律检查员,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经常检查劳动纪律,确保安全稳定生产。并做好《班组纪律检查台帐》。

劳动纪律的管理制度12

  1、公司员工要自觉遵守公司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凡无故迟到早退者每分钟罚款2元,超过30分钟取消当日考勤并加罚50元。

  2、公司员工有事、有病不能上班的,务必以请假条的形式亲自向部门领导或主管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或未请假不来者,按旷工对待。旷工一天罚款100元,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3、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若有事需要离开,务必向主管领导请假,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取消本日工资,并加罚30元。

  4、无部门主管人员批准,员工不得私自换岗、顶岗、调班,发现一次取消双方当天(班)考勤,并对每人罚款30元;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职责者负全部职责。

  5、在工作中,员工务必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脱岗、睡岗,不准玩耍疯闹,不准高声喧哗,不准聚众闲谈,不准把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东西带进工作场所,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凡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6、员工上班期间严禁在工作场地会客,如确有急事,务必向本部门领导请假后,在非工作区域进行,否则每次罚款30元。

  7、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违者一次罚款30元,并责令其立即更正。进入果汁车间工作的员工务必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雨靴,从鞋靴消毒池内走过。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违者每次罚款30元。

  8、公司员工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公司或生产岗位,违者对当事人及门卫人员每次罚款30元。

  9、严禁在公司区域内吸烟、吐痰、乱扔杂物,违者罚款20元,员工不准吃公司的苹果和饮用产品。凡发现有偷吃原料果的一次罚款50元,发现有偷拿成品的一次罚款100元,数量较大的予以辞退。

  10、员工擅自动用不属于自我分管使用的设备、车辆,一次罚款20元。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职责者负全部职责。

  11、工作中严禁打架斗殴,凡违犯者,职责各方一律取消当天(班)考勤,并按情节轻重处50-500元罚款,如有受伤者,由肇事人负担其一切费用,并报请公安机关备案,可视状况决定是否予以除名。

  12、各部门(各工序)划分的卫生区域务必每一天打扫,并持续清洁,检查时发现不合格的,每次罚款30元(职责落实的直接罚职责人,未落实的罚部门领导)并令其立即改正,不改者加倍处罚。

  1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透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员工不得进入车间。违者罚款30元。

  14、工作期间员工务必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完成好本职工作。否则的处以50-100元罚款,态度个性恶劣的予以辞退。

  15、员工务必经常洗澡、洗头、理发、剪指甲持续个人卫生。进入车间的员工须穿戴整齐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水靴,头发不得外漏,不得戴有首饰等可能掉进产品、设备、包装容器中的物品,严禁染指甲和化妆。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16、员工在进入车间之前,务必在盛有200ppm的次氯酸钠消毒液(或4%高锰酸钾消毒液)的洗靴池中对其靴子进行消毒。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17、车间员工离开车间工作区务必换下工作服、工作鞋、摘下工作帽,严禁穿戴工作服、帽、鞋上厕所。违者罚款30元。

  18、员工在生产车间严禁吃饭、吃零食、嚼口香糖、喝饮料等。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19、各工序操作人员对本工序记录务必按要求填写清楚、记录真实,不许在记录表上乱写乱画,若达不到标准的每张罚款10元。

  20、各生产车间交接班时,务必一对一交班,若发现提前离岗、脱岗的一次罚款50元,若因交接不详而出现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元以上罚款。

  21、各生产车间在交接班时,设备出现故障没有排除,员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并要用心配合维修人员,否则罚款100元。

  22、生产过程中,车间各工序员工要不定期的.对运行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因此出现设备故障的罚款50元,操作人员通知维修人员而维修工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出现问题的,罚款维修工100元。

  23、对各工序的运行设备操作工、保全工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如因缺少润滑油或齿轮油而出现故障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严重者按设备事故处理制度处罚。

  24、工作中员工玩忽职守、擅离职守等造成重大损失,除包赔损失外,并根据情节的轻重处以100-500元的罚款,状况严重的,予以除名。

  25、严禁公司人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不正当行为,若发现除退回赃款外,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连续三次被查获,予以除名。

  26、对盗窃公司财物的员工,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1000元罚款,严重者予以除名。

  27、员工要爱护公司财物,凡无故损坏公司财物的,要照价赔偿。并根据情节处以50-100元罚款。对故意损坏公司设备、设施的,除包赔全部损失外,并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28、公司职工凡被国家公安机关收审的,公司立即予以辞退。

劳动纪律的管理制度13

  1、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所从事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2、职工应自觉接受安全保护卫生教育,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

  3、职工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安排危害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职工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公司将一次处以20元罚款,行为严重者,一次处以100元罚款,一年内超过3次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

  4.1不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

  4.2未经调度或主管批准,车辆夜间停放场外或私自开车外出;

  4.3工作时间内无理取闹、寻衅滋事、骂人侮辱人格;

  4.4工作时间内干与公司无关的事情;

  4.5未经分管责任人批准,擅自请人代班、上班;

  4.6脱岗串岗,未经主管允许离岗到其他岗位而影响正常工作者。

  5、职工病、事、假事宜参照《员工福利制度》执行。

  6、公司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职工加班工资由公司行政部门统一统计,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斧章后统一发放。

  7、每天工作必须在当天完成,不得故意拖延,当天未完成的工作,拖延下班时间不视为加班。如电话聊天、上网游戏,一律不算加班。一经发现,将对其进行20元的经济处罚。

  8、病假一个月内累计达15天(含15天)以上者扣除全月误餐费及当月年终奖,事假一个月内累计达10天(含10天)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合同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9、职工请假程序:请假半天由主管和项目副经理书面批准;请假一天由项目经理书面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书面假条报公司批准。公司规定不允许请假的工作和活动以及集团公司安排的工作和活动,本人向项目经理请示,项目经理报公司批准按事假规定处理。

  10、职工无正当理由、无请假手续,迟到、早退530分钟者,处以20元罚款,党员、管理人员罚款50元。迟到、早退累计达到7次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一月之内迟到、早退达7次者视为严重违纪或一年之内迟到、早退累计达15次视为严重违纪,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1、职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及班组工作安排者,当日按缺岗处理,处以50元罚款。一年累计达三次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12、被通知待岗培训的职工需签署书面的《待岗培训通知书》,该通知书将作为职工日常考评记录之一,达到2次内部培训的'非在编职工职工,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在编职工达到3次内部待岗培训的职工,予以开除。

  13、职工无故不上班者为旷工。旷工半天处以20元罚款;旷工一天处以50元罚款;连续旷工3天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旷工累计达5天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取消一个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全年累计旷工达10天者,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全年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者公司予以除名(指在编职工)。

  14、职工因突击任务需要加班而擅自不到岗者,一次处以20元以上罚款;第二次作公司待岗;三次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15、职工工作时间内严禁喝酒、赌博。违者作旷工处理;一月内发现三次以上(含三次)处理后,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16、驾驶人员、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对于任何违规操作,一月内发现三次取消驾驶资格或上岗操作资格,作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司机械每日完工后,操作员必须停置于规定地点,严禁私作他用,违者处以50元罚款;严禁进行经营活动,违者除经营所得应上交公司外,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7、职工利用职权接受赂,致使集体经济利益遭受损失者,一经发现,除全额赔偿损失外,另按损失金额的10%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情节严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18、职工盗拿公物或盗卖公司废旧物资,给公司经济造成损失者,一经发现,按原价值赔偿并按盗拿物资价值的10%予以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物被盗,对值班人员按盗窃物资价值10%予以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司物资失窃,责任人按失窃物资价值的10%予以赔偿。

  19、职能部门工作推诿、办事不力,影响他人工作者,对部门责任人及当事人处以50元罚款,经教育三次以上不改者调离岗位,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20、财务管理中心职工应将重要财务数据设置加密程序并不允许上网。发现未经允许上网者,公司将对当事人及其主管处以20元罚款。

  21、公司对私自外接工程情节轻微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情节严重者或发生两次以上者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处理。

  22、待岗培训公司内学习13个月,学习期间按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取消年终奖50%。待岗培训期间上下班进行出勤签字(早上8: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正常休息,如出现迟到、早退、旷工累计达三次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重新上岗者需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并经岗位部门试用通过后方可上岗,上岗工资由部门重新制定。如重新上岗一年内仍不能适应新岗位或再次违劳动纪律,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3、年度考评不及格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三个月,培训重新上岗后再次考评不及格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4、年终奖、过节慰问费由各部门根据员工表现情况及考核情况确定发放标准。提前解除劳动关系者不享受年终奖。

  25、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10%进行赔偿。

  26、造成公司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达3万元以上(含3万元)者,视情节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7、泄露商业机密、项目意向和招投标信息,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8、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允许自行驾车办公事,如私自驾车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

  29、如出现私人业主借车的情况:

  29.1活动范围只限于在武汉市内,必须给其配备专职司机。

  29.2活动范围超出武汉市并要在外过夜,必须上报公司书面批准。

  凡以上两种情形用车,造成任何人身损害和财物损失,均由借车人自承担赔偿责任。

  30、对个人和部门重复违本制度的相同错误者,公司将加倍或者递增式进行加重处罚。

  31、当职工违相关制度承担责任时,如果处罚和赔偿金额一个月不能处理完时,可以分月扣除工资和奖金(以不超过本人月工资的.20%为限)直至支付完毕。

  32、待岗培训规定:

  32.1在编职工: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工资照发;三个月以上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实行内退。(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32.2人事代理及合同工: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工资照发,取消各种福利待遇。超过三个月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32.3劳务派遣人员: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公司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劳动纪律的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维护公司形象,更好的为业主方提供服务,保证各项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技防运保全体人员。

  3、管理职责

  作业长是作业区劳动纪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直接管理下属员工的劳动纪律。负责对考勤情况进行审核、汇总、上报;负责对劳动纪律考核结果的执行。

  4、管理要求

  4.1工作时间

  4.1.1每周正常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标准作息时间为8:00至16:30点。

  4.1.2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安排值班人员除外。 4.2考勤管理

  4.2.1每天报到时间为:上午上班时间为8:00前(以到休息室为准),下午下班时间为16:30(以出休息室为准)。员工外出作业,原则上应先报到后再外出;无法先报到的应事先向直接上级进行情况说明。

  4.2.2因个人原因需请假的员工要提前填写请假条,经直接上级及作业区签字后报综合队队部,记为请假。无法提前递交请假条的必须在到达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无故缺勤。

  4.2.3无故超过规定上班时间5分未到岗者,记为迟到一次;无故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5分钟离岗者,记为早退一次,各考核30元;无故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小时内未到岗者,记为缺勤半天,考核50元。

  4.3 劳动纪律基本要求

  4.3.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溜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

  4.3.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特别是安全帽,违者每次罚50元;

  4.3.3禁止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200元;

  4.4.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本岗位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20元。

  4.4.5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作辞退处理。情节较严重、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4.6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奖金,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4.7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4.4.8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处分,并记入个人档案。 4.4.9以上未列及的可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劳动纪律的管理制度15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午餐时间未到提前就餐者视同早退。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1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50元。

  5、各部门、车间必须在早7:50前组织召开班前会,8:00后所有人员需进入工作状态,违者每次罚30元。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6、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同意。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7、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5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直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xxxx日工资。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辞退处理,旷工7天扣罚xxxx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9、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1、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1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3、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50元处理:

  (1)员工出厂,除正常下班时间以外必须持有出门证(出门证需注明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同时门卫室要做好登记)。无出门证出厂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厂或报公司管理部处理。

  (2)着装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无跟凉鞋)。不合着装要求的,车间主管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

  (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企业指定方式、区域停放,乱停放的。

  (4)上班期间,员工个人来客来访一律在门卫室接待。工作时间内非业务需要,禁止工作时间用手机上网、玩游戏。

  (5)不服从企业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生产混乱的。

  (7)未经许可,非对应职能人员进入企业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的。重要的场合包括例如仓库、财务部门等。

  (8)工作期间溜岗、串岗。离岗超过5分钟至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9)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的。

  (10)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

  (11)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

  (12)员工不按规定做好日常的机器、设备的保养工作的。

  (13)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

  (14)设备、工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员工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理,不及时告知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盲目操作的。

  (1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企业损失的。

  (16)在生产、仓库等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造成损失的并根据损失大小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7)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的。

  14、存在以下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100元处理:

  (1)不经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旷工的(矿工除扣发xxxx日工资外,可视情节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2)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代打卡的,给予双方处理。

  (3)无理取闹,造谣生事、谩骂吵架的。

  (4)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

  (5)上班时间出厂,没办理规定手续,私自出厂的。

  (6)没有物资放行单,携带有企业财产的。

  (7)对主管人员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争吵并有威胁、侮辱,甚至产生身体冲突者。情节严重的,认定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15、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认定严重违纪,造成损失的,可以认定重大过失予以辞退并处罚款200元:

  (1)连续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三天或以上者,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旷工除按规定扣发工资以外可视情节按本规定给予加罚)。

  (2)工作期间打架闹事,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

  (3)严禁酒后进厂返工,对于有明显饮酒迹象的,值班保安有权拒绝入内。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令企业蒙受声誉或利益的损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依法实施劳动教养的。

  (6)盗窃、贪污或用职权营私舞弊,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应记重大过失。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或以上的'。

  (7)经认定煽动员工怠工的指使者。

  (8)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企业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企业提出后不改正者。

  (9)泄漏企业的技术、商业机密,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

  1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虑进行奖励,其中嘉奖,每次奖励30—50元。立功,每次奖励100元以上。突出表现的,由企业另行研究给予奖励。

  (1)弘扬正气,见义X为,救死扶伤,立功者。

  (2)助人为乐,拾X(物)不昧者,行为足以嘉奖或立功者。

  (3)及时发现并揭发徇私、舞弊,避免企业的损失。嘉奖或立功。

  (4)根据企业的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嘉奖或立功。

  (5)企业出现临时突击任务,如因交货而临时增加生产任务、抢修、抢险等任务,能担负责任,以身作则,出色完成任务者,嘉奖或立功。

  (6)连续长期对使用的设备进行良好的保养,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的运作状况,得到设备管理人员或车间主任的确认。嘉奖或立功。

  (7)非本属职能者,能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生产过程问题,及时反映,消除产品隐患,避免企业出现损失者,嘉奖或立功。

  (8)工作岗位中能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并得以认定,嘉奖或立功。

  (9)无论从事生产或管理工作,发现或改进工艺、方法、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或者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费用。坚守企业利益,积极为客户、商户服务,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评。给予嘉奖或立功。

  17、员工因违纪受到经济处罚、行政处分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xxxx日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18、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9、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