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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11-10 18:59:39 林强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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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7篇)

  在现在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7篇)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

  一、目的

  为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保障设备和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锅炉的单位和个人。

  三、锅炉房管理

  1. 锅炉房是重要部位,由专人负责管理,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2. 锅炉房内应保持整洁,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 锅炉房应有足够的照明和通风设施,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四、锅炉操作管理

  1. 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2. 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熟悉锅炉的工作原理、技术参数和操作方法。

  3. 锅炉在启动前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设备完好、附件齐全。

  4. 锅炉运行时,操作人员应密切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五、锅炉维护保养

  1. 锅炉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锅炉的维护保养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维护保养的质量。

  3. 锅炉的维护保养记录应详细记录设备的运行情况、维护保养时间和内容等。

  六、锅炉安全附件管理

  1. 锅炉的安全附件(如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等)应定期校验和检修。

  2. 安全阀应每周进行一次手动排气试验,每月进行一次自动排气试验。

  3. 压力表应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校验一次。

  七、锅炉水质管理

  1. 锅炉用水必须进行可靠的水处理,确保水质合格。

  2. 水质化验人员应定期进行水质化验,记录化验结果。

  3. 水质化验人员应妥善保管化验药品和仪器,确保化验的准确性。

  八、锅炉事故处理

  1. 如发生锅炉事故,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操作人员应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并配合事故调查。

  3. 事故处理完毕后,应总结经验教训,完善规章制度。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

  一、目的

  为保障锅炉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锅炉操作规定

  1. 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

  2. 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熟悉锅炉的.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3. 锅炉在启动前,必须对设备和附件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设备完好、附件齐全。

  4. 锅炉运行时,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密切注意设备的运行情况。

  三、锅炉维护保养规定

  1. 锅炉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锅炉的维护保养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填写维护保养记录。

  3. 锅炉的维护保养包括设备的清洗、检查、维修和更换等。

  四、锅炉安全检查规定

  1. 锅炉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2. 安全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

  3. 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设备的运行状态、安全附件的校验情况、水质化验结果等。

  五、锅炉水质管理规定

  1. 锅炉用水必须进行可靠的水处理,确保水质合格。

  2. 水质化验人员应定期进行水质化验,并记录化验结果。

  3. 如发现水质不合格,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报告单位负责人。

  六、锅炉事故处理规定

  1. 如发生锅炉事故,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报告单位负责人。

  2. 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并调查事故原因。

  3. 事故处理完毕后,应总结经验教训,完善规章制度,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

  一、锅炉房管理

  1. 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重要部门,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2. 锅炉房应地面平整,走道通畅,保持所有设备整齐清洁,不准在锅炉房内搭晾衣物等。

  3. 非值班人员,不准随意入内。非值班人员进入要害场所后,要先进行登记,并由值班人员告知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4. 锅炉房门前应注明“锅炉房重地,闲人免进”的字样。运行期间,不准锁住或封住通往室外的门。

  5. 上级部门人员检查工作,必须由公司管理人员陪同。

  6. 锅炉房应绘制设备平面布置图和系统管网图,并张贴上墙。锅炉房炉前、压力表、温度表、水泵、配电柜、控制柜、巡回检查走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7. 锅炉房必须配有消防设备、器材,工作人员要会使用,防止发生火灾事故。消防器材应合格有效,放在明显处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保证其有效。严禁在锅炉房内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许在锅炉房内洗晒衣物。锅炉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打火机等产生明火的.行为。运行期间要严格执行动用明火报告制度,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二、工作人员管理

  1. 锅炉工应持上岗证,有明确的操作规范,不准随便请他人代班操作。锅炉工应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 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持证上岗,注重安全生产,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 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应提前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认真查阅运行记录,听取交班情况介绍。交班人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地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运行正常。交接双方应共同巡视一次,检查锅炉运行情况,确保附属设备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4. 当班人员要紧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三、锅炉运行管理

  1. 锅炉的使用必须经质量监督部门检测,未经登记、检验、有严重缺陷或“三无”产品,不准私自投入运行。

  2. 锅炉应实行定期检测和定时检修制度,检验不合格的锅炉禁止使用。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3. 锅炉运行时,应保持规定的正常压力,不得私自任意提高,严禁违章操作。锅炉工必须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锅炉工要经常检查锅炉的三大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和水位计)情况,严防发生爆炸事故。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4. 每班必须按正常操作顺序冲洗水位表,防止产生假水位和玻璃板粘连污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5. 锅炉运行中,应检查锅炉房内所有照明是否完好,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巡回检查线路包括锅炉控制盘、燃烧器、锅炉压力、燃气压力、锅炉水位、锅炉给水泵、自动排污、定期排污、水箱水位、温度、分汽缸压力、生水压力、自动软水器、盐水罐、液位及盐水浓度、水箱间软化水水箱水位、天燃气调压站、天燃气调压器进出口压力等。

  四、维护保养

  1. 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2. 锅炉给水系统、逆止阀、平衡阀应每月检查清理一次,疏水装置每两个月清理一次,压力表应校验和清理冲洗,每天应对压力表、温度表进行检查。

  3. 发现锅炉人孔、手孔、观察孔漏水、漏气,应及时紧固,损坏严重的应及时更换,更换时应将锅炉水温度降低在60℃左右进行。

  4. 安全阀应每月人工手动抬试一次,发现有不严密时,应多抬、快抬、速放。

  5. 每天应检查水泵是否渗漏,所有阀门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锅炉运行时保持炉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外蚀,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五、记录与档案管理

  1. 每班必须填写锅炉运行、附属设备、交接班、水处理、设备检修保养和单位主管领导管理人员的检查等各项记录。

  2. 定时填写锅炉压力、温度、燃气数字、水位计水位、给水泵出口压力、排烟温度是否正常,并记录冲洗水位计和排污的时间和压力等。

  3. 做好交接班记录,对运行锅炉情况做好记录,对进行设备保养的同时填写好各类设备的维修保养记录。

  4. 水质化验由化验员认真填写软化水、给水及锅炉的监测数据,填写好每天的化验报告等。

  5. 做好领导检查或外来人员参观时接待情况的记录。

  6. 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处理并及时填写事故处理记录,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7. 按规定时间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并向接班人员交清本班运行期间所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注意事项。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

  一、岗位责任制

  1. 服从公司办公室领导,服从班长管理。

  2. 保障公司区域供气正常运转,严格按照锅炉操作程序操作,坚守岗位,督促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积极探讨锅炉操作技术。

  4. 负责督促定期维修保养锅炉及各种辅助设备,确保锅炉正常运行。

  5. 定期巡回检查锅炉运行情况,发现故障立即修理,并及时上报。

  6. 加强核算,精打细算,节约能源,杜绝浪费。

  二、交接班制度

  1. 交班的司炉人员应在交班前对锅炉运行情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可交班:锅炉燃烧稳定、压力和水位都在正常范围内;各设备安全附件、仪表等运作灵敏可靠;各辅机及附属设备运转正常;工作场所保持整洁;各项记录认真填写清楚。

  2. 交班人员口头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运行情况,以及发现问题和注意事项。

  3. 接班人员应提前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认真查阅运行记录,听取交班情况介绍。

  4. 交接双方应共同巡视一次,检查锅炉运行情况,确保附属设备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5. 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再办理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处理事故。

  6. 接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喝酒,以免发生事故。

  7. 接班人员未按时上班,交班人员应报告锅炉班长,但不得擅自离岗。

  8. 双方交接完毕,应在交接班日志上签名。

  三、巡回检查制度

  1. 为保证锅炉安全运行,确保设备完好率达到百分之百,以代班为主,每半小时对设备进行巡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一切人为或自然事故发生。

  2. 对运行和转动设备,锅炉的分汽缸、给水装置、疏水装置及所有阀门、压力装置、调节装置每小时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增加检查次数。

  3. 对锅炉本体人孔、手孔、观察孔进行检查,对转动设备油位随时检查,发现缺油及时加油。

  4. 检查水箱进水阀门开度是否适宜,温度是否正常,高低水位是否正确。

  5. 检查锅筒压力与电控柜、操作柜多功能显示装置是否正常,指示是否一致,有无超前或滞后现象,并注意观察电器设备的运转情况,及电源电压等,应维持在380V±5%范围。

  四、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 锅炉给水系统、逆止阀、平衡阀每月检查清理一次,疏水装置每两个月清理一次。

  2. 压力表应校验和清理冲洗,每天应对压力表、温度表进行检查。

  3. 发现锅炉人孔、手孔、观察孔漏水、漏气,应及时紧固,损坏严重的应及时更换。

  4. 安全阀每月必须人工手动抬试一次,发现有不严密时,应多抬、快抬、速放。

  5. 每天应检查水泵是否渗漏,所有阀门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6. 锅炉运行时保持炉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外蚀。

  五、水质管理制度

  1.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持证上岗,做好软水设备和水质化验工作,严格执行国标GB1576-96低压锅炉水质处理标准,加强水质监督。锅炉用水必须进行可靠的水处理,水质不合格,不准投入使用。

  2. 要按规定做好炉水的检查,并注意按规定浓度补充水处理药液。

  3. 分析化验用的药物应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4. 锅炉的水处理药品要使用指定的'药品。

  5. 化验室和水处理间应保持清洁卫生,做好水处理设备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食盐的保管工作。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5

  一、购买锅炉一定要到正规厂家购买证件齐全的锅炉产品,锅炉的使用必须经质量监督部门检测,校内部门不得擅自同意使用。

  二、锅炉工应持上岗证,有明确的`操作规范,不准随便请他人代班操作。锅炉工应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三、锅炉应实行定期检测和定时检修制度,检验不合格的锅炉禁止使用。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四、锅炉工必须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任何情况下不准擅自离岗,要经常检查锅炉的三大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和水位计)情况,严防发生爆炸事故。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五、锅炉房必须配有消防设备、器材,工作人员要会使用,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六、对锅炉安全附件试验检验的要求:

  1、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2、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指示工作压力红线;

  3、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联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联索装置,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联锁试验。

  4、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作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七、锅炉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有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紧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

  5.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6.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八、锅炉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2.交班者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地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运行正常。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

  3.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或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需要“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是:

  (1)锅炉燃烧、压力、水位和温度正常;

  (2)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3)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锅炉运行记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5)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五不交是:

  (1)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工人;

  (2)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时不交;

  (3)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

  (5)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班时,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纪录在案。

  6.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锅炉运行的指令。

  7.交接者在交接纪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由接班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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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严禁在锅炉房附近堆放可燃物品,锅炉房内严禁存放或烘烤可燃物品,严禁在锅炉房内搭床睡觉。

  (3)锅炉房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业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锅炉房的`安全运行规程。

  (4)每班都要坚持巡回检查制度,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按操作规程监视水位、压力、温度等,根据系统的设计和运行要求,对有关设备进行调节,并做好详细记录。

  (5)工作人员坚守岗位,禁止在锅炉房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等,严禁擅离职守。

  (6)对安全阀、压力表定期进行校验。经常检查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等保护装置,确保灵敏有效;发现设备及管线异常,立即上报并及时检修。

  (7)工作人员熟知单位报警程序及锅炉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8)应急照明装置保证正常运行。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7

  一、制定制度的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对特种设备的认识,提高安全意识,防止事故发生,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二、特种设备定义

  锅炉压力容器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定义,包括承压蒸汽锅炉、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断炉、空压机储气罐、立式储气罐、油气分离器、烘筒、高温染色机、蒸压釜等。

  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医院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落实以下岗位职责:

  1、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贯彻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

  3、负责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

  4、负责组织特种设备包括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执行情况。

  6、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7、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8、负责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医院设置专职或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并落实以下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检查特种设备日常运行、维护保养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消除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4、负责制定特种设备包括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计划,并组织落实。

  5、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6、负责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7、负责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档案资料的管理。

  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1、操作人员应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持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作业人员证书每2年复审一次,提前三个月申请复审。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将作业人员证件(副卡)随身携带。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医院制定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操作特种设备。

  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

  1、为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特种设备安全认识和操作能力,制定本制度。

  2、医院的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学习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3、医院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医院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记录。

  七、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申报

  1、在投入使用前,按《条例》和《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逐台办理使用登记,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方可使用,并在设备显著位置喷涂、粘贴或悬挂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

  2、锅炉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实行定期检制度,在检验有效期前1个月向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检验。锅炉分为内部检验、外部检验、水压试验;压力容器分为年度检查、全面检验、耐压试验。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安全阀一年校验一次,新的也要校验后方可安装使用。压力表每半年检定一次,新的也要检定后方可安装使用。

  八、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要做好设备日常自行

  维护检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运行故障记录等,要经常检查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是否灵敏,压力表压力是否在正常范围内,确保安全附件正常工作,一旦失效应立即予以更换。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办理注销手续。

  3、锅炉压力容器的维修、改造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使用单位不得擅自对锅炉压力容器进行修理、改造。

  九、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1、医院应逐台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压力容器出厂资料(产品质量证明书)、安装资料、定期检验报告、安全附件检验报告、日常自行维护检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3、由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管理,防止档案资料丢失。

  十、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1、医院应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进行的安全监察工作(现场检查),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做好特种设备的检验工作。

  2、对监察、检验机构提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组织进行整改落实,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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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食堂经营负责人应当聘请有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担任司炉工,并做好司炉工专业培训工作。司炉工相关证件交学校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2、司炉工要按规定检查维护保养好锅炉,每天按规定排污,冲洗水位计,每周应人为手工动作安全阀门1——2次,防止阀门锈柱。每月应对压力表的存水弯管进行一次清洗,保持畅通。经常保持锅炉及锅炉外部清洁,防止锈蚀。正常运行2——3个月进行一次煮炉清垢。检查中存在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配件,严禁在锅炉承受压力的情况下,进行修理、调试、拆装。每次检查要详细纪录,司炉工要签字。

  3、按规定定期停炉检查,做水压实验,出具技术监督部门检查检验合格证书。出现问题需要整改,由食堂经营负责人负责落实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出面报告相关单位,留复印件给学校备案。

  4、锅炉发现异常情况或事故,首先应停炉,保持好现场,报告学校和相关部门,再进行处理。任何领导不得强迫司炉工违章操作。

  5、做好水质管理工作,要使用清洁的自来水,不得使用含有矿物杂质的地下水和混浊的'地表水。

  6、要保持锅炉房地面、墙壁干净、整洁、无灰尘,应对锅炉本身清扫干净,水位计、压力表等玻璃面应清晰可见。烟囱、炉门外灰尘、炉渣要定时清理,保持整洁畅通。

  7、严禁闲人进入锅炉房,司炉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8、锅炉房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

  9、学校锅炉必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技术人员的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报学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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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要求

  1.锅炉应办理锅炉使用证后投入运行,在用锅炉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检验周期为一年,未经定期检验合格不得继续运行。

  2.锅炉使用证和检验合格标贴应齐全,张贴于锅炉房控制室内。

  3.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4.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锅炉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配齐锅炉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

  5.安全管理人员和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书后上岗作业。并组织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和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

  6.建立锅炉安全技术档案,完善锅炉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事故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对班组长、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参与制订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和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安全指令。

  5.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7.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并将演练情况记录在案。

  (三)组长、副组长职责

  1、组长在管理部门领导下,对锅炉组的安全生产、操作人员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副组长协助组长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组长不在时行使组长职责。

  2、根据上级和管理部门布置的生产任务,合理组织人员按时按质完成生产任务;做好经济责任制的考核和节能减排工作。

  3、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对违章行为进行及时制止。

  4、负责班组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好考勤工作,各类报表的统计上报,各类原始记录的保管。

  5、负责锅炉组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每天对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发现跑、冒、滴、漏和设备故障及时组织报修和修理。

  6、负责各类设备的维护保养和锅炉的年检工作,负责油料的接收、登记工作。

  7、负责水处理设备运转或实施情况是否正常,汽水取样装置及取样点设置是否符合规定,水质化验记录和化验项目是否齐全,汽水品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8、负责锅炉组的.文明生产,对室内外的卫生和设备的清洁进行检查、督促。

  9、锅炉的使用证和年检合格标贴应置于锅炉房监控室内明显位置。

  10、锅炉房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紧急停炉、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程序等制度应置于锅炉房内明显位置。

  (四)司炉工职责

  1、司炉工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锅炉,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不得离岗,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做到安全经济运行。

  2、认真做好接班检查,检查内容按交接班制度,确认无异常情况,才能启动锅炉及辅助设备。

  3、负责电器控制柜,锅炉、辅助设备、管道阀门的操作,监视压力表、水位表、控制仪表、指示仪表的情况。

  4、负责锅炉、辅助设备、压力表、水位表的排污、冲洗。

  5、负责对锅炉、辅助设备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及时向组长汇报。

  6、负责锅炉、辅助设备、仪器仪表、管道阀门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清洁工作,锅炉的吹灰工作。

  7、负责锅炉房室内外环境的打扫,保洁清洁,做到文明生产。

  8、负责按时认真填写锅炉运行记录、巡回检查情况和交接班的内容,并签名。

  (五)水质化验人员职责

  1、负责锅炉水、给水的取样分析,填写好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

  2、负责软水处理设备、除氧器、锅炉水取样器、软水箱、连续排污膨胀器的操作,以及管理、保养、维修工作。

  3、负责水处理用盐的申购,盐溶解桶内盐量的补充。

  4、负责控制锅炉水质,给水水质符合锅炉水质标准GB1576的规定,水处理设置是否满足制水量的需要。

  5、负责水处理泵房间、软水箱间和设备的清洁卫生。

  6、根据水质化验情况,负责向司炉工提出排污量和排污次数要求。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0

  一、为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保证生产,当班司炉工必须严守岗位,聚精会神操作,操作期间要认真观察锅炉的'各部件,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有问题无法解决,应立即向校领导汇报,不得拖延或扯皮。

  二、当班司炉工不准擅自离开岗位,如发现擅自离开者,除批评教育外,扣当月奖金的30%。

  三、当班司炉工不准睡觉、玩耍,严禁参加一切娱乐活动。

  四、锅炉最高气压不得超过0.5kg/cm2,最低气压不得低于0.4 kg/cm2,违者扣除当月奖金20%。

  五、经常注意锅炉水位,不得高于水位线或低于水位线,保持水位正常。

  六、加煤时应注意检查,防止铁器进入炉膛,以免发生故障。

  七、进锅炉水必须进行处理,不合格水不得进锅炉,做好必要的运行记录。

  八、各人分工负责的机械设备应保养好,定时加油,经常检查,保持设备完好及清洁,保证锅炉在运行中不出故障。

  九、锅炉部件机械设备,自己无法修理,应提前报告校领导,以免影响学生伙食正常供应。

  十、锅炉及碱水等设备必须定时进行维修检查,加碱处理,做好必要维修检查记录。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1

  锅炉房设备保养制度

  1、为了延长锅炉使用寿命,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落实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制定锅炉定期和日常维修计划。

  2、对安全附件:仪表、电器控制、燃烧器、除氧器、交换器、给水设备等每天进行维修保养,并定期检验,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定期对所有辅助设备及设施进行加油、清洗,确保各附件的正常运行,杜绝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

  4、锅炉做到定期检验,锅炉的外部检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一般每二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一般每六年进行一次;对于无法进行内部检验的锅炉,应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5、做好锅炉定期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有关维修保养的记录。

  6、做好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的工作。

  7、每星期对自动控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一次人工试验和检查,确保灵敏可靠。

  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1、保持每台锅炉外表、锅炉房管道及附属设备的'清洁,没有跑、冒、滴、漏等现象。

  2、锅炉房禁止吸烟,不乱扔杂物,不乱扔纸屑,不准烘挂各类衣物。

  3、锅炉房内外每周由班组长组织打扫一次。司炉人员应在每班结束后,将锅炉房、操作室、浴室、更衣室、水处理室打扫干净。

  安全保卫和消防制度

  1、锅炉房属于要害部门,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因检查检修需进入者,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外来人员需进入锅炉房,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入内,外来单位前来学习应由本单位人员陪同进入。未经同意,不得入内。

  2、消防器材齐全并到位,各通道畅通。严禁在锅炉房区域内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的,必须办理动火手续,确保消防安全。

  3、在燃油锅炉房内一般应放置泡沫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室外应设置消火栓,储油罐区内和有条件的锅炉房内要设置烟感自动灭火装置。

  锅炉事故报告制度

  锅炉是特种设备,使用不当就会发生锅炉事故,严重时造成人员伤亡,国家财产受到严重损失,以下是三种情况的报告及处理制度。

  1、设备故障

  锅炉故障,设备损坏程度不严重,不需要立即停炉,可进行修理的情况。应立即报告分管负责人,并采取措施及时修理,做好记录。

  2、设备损坏

  锅炉受压部件损坏、变形、渗漏、安全附件、燃烧器损坏等被迫停止运行的情况,应及时上报单位负责人,由技术责任部门进行全面检查,制订修理方案,由维修单位及时修理并做好记录。

  3、爆炸事故

  锅炉爆炸或炉膛爆炸等,应及时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保护好现场并做好记录,以备调查分析。如发生人员伤亡,应按照应急救援预案,马上组织抢险救援,以减少损失和预防次生灾害的发生。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2

  1、蒸汽锅炉的使用、维护和检修,应执行原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接班前按规定巡视检查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运行记录、清点用具,并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3、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锅炉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4、使用锅炉单位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要经过考核,取得《锅炉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方能从事锅炉管理工作。

  5、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6、交接班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正常。

  7、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8、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9、锅炉安装前,使用单位应写出申请报告,持锅炉有关资料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安全审批手续,未经许可,不得施工。

  10、锅炉安装、修理和改造应有具有锅炉安装资格的单位安装。锅炉安装必须接受当地锅炉安全检查部门的监督,经验收合格后,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给使用登记证,方可使用。

  11、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12、常压热水锅炉投入使用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

  13、锅炉设备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保养,运行的.常压锅炉实行定期内外部检验。

  14、跑、冒、滴、漏的阀门要及时检修或更换。

  15、锅炉运行时保持锅炉本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腐蚀,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16、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17、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8、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等其它杂物,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19、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许锁住或拴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20、锅炉房要配有灭火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21、出现事故及时上报,实事求是的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损失,追究其责任,按价赔偿。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3

  一、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二、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三、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四、进展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制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五、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六、锅炉房要配备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七、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的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4

  一、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工作人员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及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及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二、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2、锅炉房地面、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3、每天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

  4、每周对锅炉房及所管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环境整洁优美。

  5、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三、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指在不停炉的情况下进行正常性的维护修理。

  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时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1)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2)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洁及时更换。

  (3)跑、冒、滴、漏的阀门能维修的及时维修及更换。

  (4)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5)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及保护装置。

  (6)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5

  一、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经济运行,满足单位供气需要。

  2、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擅自离开锅炉房,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3、对锅炉房内运行设备做到每两小时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地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清晰不漏项。

  4、认真做好锅炉及辅机设备、安全附件的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一个月至少一次)自行作检查工作,并作出记录交管理人员存档。对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管理人员反映。

  5、作业过程中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事故未经妥善处理,锅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6、对任何有违反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示,应拒绝执行,并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

  7、协助锅炉房管理员申报在用锅炉的定期检验,并提前按“锅炉定期检验规则”有关要求做好检测前准备工作。

  8、保持锅炉房内清洁卫生、设备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畅通,做到文明生产,安全运行。

  二、锅炉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每二小时(主管领导每月,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对锅炉设备(锅炉房内)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锅炉安全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压力,蒸汽温度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变形、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汽。

  ③炉墙、炉拱、炉门、看火门无破损,完整牢固。

  ④管道、阀门无泄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

  ⑤炉排及转动机械无摩擦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冷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油。

  ⑥锅炉进水系统、出渣系统、烟灰系统、水处理设备。

  3、如有异常情况,重大事故后必须增加巡回检查次数,随时掌握运行情况。

  4、巡回检查时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集中思想、看、听、摸、嗅设备各方面情况。对各主要设备(含水处理)应绕周巡视。

  5、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入运行记录中,并汇报有关部门人员通知检修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报主管领导。

  6、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

  7、巡回检查线路。

  燃煤锅炉: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上煤装置→炉排→燃烧状况→炉墙(门)→出渣机→省煤器→鼓引风→烟风道→除尘器→水泵→储水池→水处理设备(除氧设备)→排污阀→各类阀门→分汽缸→电控柜

  三、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司炉专职人员对锅炉设备维修保养负领导责任,制定大、小修改计划及当月的维护保养计划,将修理改造有关技术资料,存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锅炉重大修理、改造时,必须经法定的检测机构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

  3、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司炉工或维修工负责,定人定责、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向管理人员或主管领导报告。

  4、设备一般每三个月小修一次,一年大修一次。

  5、小修中,应对三大安全附件、阀门、仪表及自动控制装置进行检修,并检查辅机各部位情况,更换已损坏的零件或消除漏油、水、汽现象。

  6、锅炉的大修,除小修项目外、应消除炉内积灰、水渣、检修锅炉受压部件、辅机、修复破损的拱砖、炉墙、炉排和保温层,还应清洗轴承箱并换油。

  7、安全阀每周应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弯管一次,水位表每班冲洗一次,水位报警器接班时试叫一次,连锁保护装置每班应试验一次。

  8、应将设备备件计划、设备检修记录和事故记录,存在档案内。

  9、锅炉停用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干法或湿法保养工作。

  10、锅炉长期停炉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停用报告。

  四、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要做好本班的运行记录,要清楚地记录当班时所出现的情况以及处理措施,并注明是否处理完毕。

  2、交班前应做好本岗位的清洁卫生和设备检查、擦拭工作。

  3、交班人员要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后,向接班人员讲清要注意的事项。

  4、接班人员必须提前一刻钟到达岗位,做好接班准备,提前10分钟接班。

  5、接班人员要进行接班前检查水位表、压力表,核实锅炉设备状况、清点工具,如不相符,应在“内容摘要”栏中注明。

  6、交班前或交班时发生的事故,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后的事故则由接班人处理。

  7、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开锅炉房,不准将锅炉交给接班前喝酒、发高烧或无证人员。

  8、交接双方人员应在交接记录上签名后,接班人员立即上岗,交班者方可离去。

  9、保管交接班记录,每月合订后放入档案内以备查阅。

  五、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蒸汽锅炉、热水锅炉)运行时水质要求,必须符合GB15760-20xx《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2、锅炉用水必须经过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系统、水质化验,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3、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水处理管理制度、化验员岗位责任制、水处理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制度。

  4、根据锅炉参数和汽水性质要求,对锅炉原水、给水、锅水、回流水的水质及蒸汽品质定期进行分析。化验时间、项目、数据均应详细填写在水质化验记录表上。

  5、对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T/H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动率大于或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应设取样装置。对于蒸汽品质有要求时,还应设蒸汽取样装置。

  6、水质化验每两小时不少于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水质化验异常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适当增加化验次数。

  7、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2T/H,且蒸汽压力小于等于1.0Mpa的蒸汽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但必须做好加药、排污和和清洗工作。

  8、功率小于等于2.8MW的热水锅炉可采用锅炉内加药处理,但必须对锅内的结垢、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加药工作。

  9、对额定蒸汽发量大于等于6T/H的锅炉应配置除氧设备。

  10、专职或兼职水处理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相应的水处理工作。

  11、水质化验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贯彻GB1576—20xx《低压锅炉水质标准》,保证锅炉经济运行与安全运行。

  12、对备用或停用的锅炉及水处理设备,必须做好保养工作,防止锅炉和水处理设备严重腐蚀及树脂中毒。

  六、锅炉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清洁卫生工作是文明生产的`重要内容,依靠司炉人员共同搞好。要求做到锅炉房清洁、工具、用具、煤场、煤渣堆放整齐,消除泡、冒、滴、漏。

  2、当班人员应打扫操作室卫生,保持控制柜表面干净清晰,液位计、电极压力表、压力表等清晰可见,对辅机设备、鼓引风机、循环泵、阀门、轴承座、电动机、等设备经常揩擦清洁。

  3、保持炉前清洁卫生,并做好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保持地面整洁,无积灰、积水、积油。

  4、每周由锅炉房负责人员组织清洁大扫除。

  5、锅炉房卫生应达到下列要求:

  (1)清洁、道路畅通、工具用具、消防器材等摆放整齐;

  (2)锅炉外表、附属设备、操作台等无积灰、无油垢;

  (3)温度计等仪器清晰明亮;

  (4)锅炉房内无杂物。

  6、锅炉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

  七、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重要部门,非工作工员与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锅炉房内。

  2、锅炉房电器、照明设施应符合电气安全规范要求,停炉后必须切断电源。

  3、对入炉的燃料要注意检查,以防危险品混入,造成事故;在清除炉渣灰时,要注意熄灭余火。

  4、有机热载体不得超温、超压运行,有机热载体的出口温度和出口压力必须控制在核定的允许范围内。

  5、有机热体锅炉的检修,必须严格执行检修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焊、割动火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

  6、维护保养好锅炉房内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变动;司炉人员必须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灭初起火灾。

  7、有机热载体锅炉压力停炉期间必须有司炉人员监视管理,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有机热载体(导热油)着火时,严禁以水作灭火剂扑救。

  9、低位储存油罐与热载体炉之间必须有防火墙隔离。

  10、锅炉房内的安全保护措施,非锅炉房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6

  1、严格执行国家使用锅炉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锅炉使用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生产部经理是锅炉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培训司炉人员掌握安全使用常识、操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使其取得锅炉操作相应资格,方能上岗。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交班人员按规定应向接班人员交待当班设备运行情况,巡视检查设备状况,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交接班时要认真掌握锅炉运行情况。没有交待清楚岗位设备运行情况或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保持锅炉正常运行。

  4、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5、锅炉投入使用后,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保养,跑、冒、滴、漏的阀门要及时检修或更换。运行的锅炉实行定期内外部检验,每月一次打开安全阀实验,必要时及时调整和更换。

  6、锅炉所使用的煤炭、引火柴等易燃物品要与锅炉保持适当距离,谨防发生火灾。并注意检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7、锅炉运行时保持锅炉本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腐蚀,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8、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9、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时刻保持高度责任感,不失时机地关注气压、水位、温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锅炉房要配有灭火器材,要做到认真管理,妥善置放,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11、出现事故及时上报,实事求是的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损失,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并按价赔偿。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7

  一、锅炉房是使用锅炉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允许,不准进入。

  二、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操作技术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三、非当班人员,未经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员,不准上岗操作。

  四、禁止锅炉房存在易燃,易爆物品,所需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五、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们不得琐住或栓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护。

  六、锅炉房要配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做它用。

  七、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的`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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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7篇)

  在现在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7篇)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

  一、目的

  为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保障设备和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锅炉的单位和个人。

  三、锅炉房管理

  1. 锅炉房是重要部位,由专人负责管理,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2. 锅炉房内应保持整洁,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 锅炉房应有足够的照明和通风设施,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四、锅炉操作管理

  1. 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2. 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熟悉锅炉的工作原理、技术参数和操作方法。

  3. 锅炉在启动前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设备完好、附件齐全。

  4. 锅炉运行时,操作人员应密切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五、锅炉维护保养

  1. 锅炉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锅炉的维护保养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维护保养的质量。

  3. 锅炉的维护保养记录应详细记录设备的运行情况、维护保养时间和内容等。

  六、锅炉安全附件管理

  1. 锅炉的安全附件(如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等)应定期校验和检修。

  2. 安全阀应每周进行一次手动排气试验,每月进行一次自动排气试验。

  3. 压力表应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校验一次。

  七、锅炉水质管理

  1. 锅炉用水必须进行可靠的水处理,确保水质合格。

  2. 水质化验人员应定期进行水质化验,记录化验结果。

  3. 水质化验人员应妥善保管化验药品和仪器,确保化验的准确性。

  八、锅炉事故处理

  1. 如发生锅炉事故,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操作人员应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并配合事故调查。

  3. 事故处理完毕后,应总结经验教训,完善规章制度。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

  一、目的

  为保障锅炉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锅炉操作规定

  1. 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

  2. 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熟悉锅炉的.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3. 锅炉在启动前,必须对设备和附件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设备完好、附件齐全。

  4. 锅炉运行时,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密切注意设备的运行情况。

  三、锅炉维护保养规定

  1. 锅炉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锅炉的维护保养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填写维护保养记录。

  3. 锅炉的维护保养包括设备的清洗、检查、维修和更换等。

  四、锅炉安全检查规定

  1. 锅炉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2. 安全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

  3. 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设备的运行状态、安全附件的校验情况、水质化验结果等。

  五、锅炉水质管理规定

  1. 锅炉用水必须进行可靠的水处理,确保水质合格。

  2. 水质化验人员应定期进行水质化验,并记录化验结果。

  3. 如发现水质不合格,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报告单位负责人。

  六、锅炉事故处理规定

  1. 如发生锅炉事故,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报告单位负责人。

  2. 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并调查事故原因。

  3. 事故处理完毕后,应总结经验教训,完善规章制度,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

  一、锅炉房管理

  1. 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重要部门,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2. 锅炉房应地面平整,走道通畅,保持所有设备整齐清洁,不准在锅炉房内搭晾衣物等。

  3. 非值班人员,不准随意入内。非值班人员进入要害场所后,要先进行登记,并由值班人员告知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4. 锅炉房门前应注明“锅炉房重地,闲人免进”的字样。运行期间,不准锁住或封住通往室外的门。

  5. 上级部门人员检查工作,必须由公司管理人员陪同。

  6. 锅炉房应绘制设备平面布置图和系统管网图,并张贴上墙。锅炉房炉前、压力表、温度表、水泵、配电柜、控制柜、巡回检查走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7. 锅炉房必须配有消防设备、器材,工作人员要会使用,防止发生火灾事故。消防器材应合格有效,放在明显处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保证其有效。严禁在锅炉房内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许在锅炉房内洗晒衣物。锅炉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打火机等产生明火的.行为。运行期间要严格执行动用明火报告制度,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二、工作人员管理

  1. 锅炉工应持上岗证,有明确的操作规范,不准随便请他人代班操作。锅炉工应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 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持证上岗,注重安全生产,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 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应提前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认真查阅运行记录,听取交班情况介绍。交班人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地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运行正常。交接双方应共同巡视一次,检查锅炉运行情况,确保附属设备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4. 当班人员要紧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三、锅炉运行管理

  1. 锅炉的使用必须经质量监督部门检测,未经登记、检验、有严重缺陷或“三无”产品,不准私自投入运行。

  2. 锅炉应实行定期检测和定时检修制度,检验不合格的锅炉禁止使用。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3. 锅炉运行时,应保持规定的正常压力,不得私自任意提高,严禁违章操作。锅炉工必须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锅炉工要经常检查锅炉的三大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和水位计)情况,严防发生爆炸事故。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4. 每班必须按正常操作顺序冲洗水位表,防止产生假水位和玻璃板粘连污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5. 锅炉运行中,应检查锅炉房内所有照明是否完好,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巡回检查线路包括锅炉控制盘、燃烧器、锅炉压力、燃气压力、锅炉水位、锅炉给水泵、自动排污、定期排污、水箱水位、温度、分汽缸压力、生水压力、自动软水器、盐水罐、液位及盐水浓度、水箱间软化水水箱水位、天燃气调压站、天燃气调压器进出口压力等。

  四、维护保养

  1. 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2. 锅炉给水系统、逆止阀、平衡阀应每月检查清理一次,疏水装置每两个月清理一次,压力表应校验和清理冲洗,每天应对压力表、温度表进行检查。

  3. 发现锅炉人孔、手孔、观察孔漏水、漏气,应及时紧固,损坏严重的应及时更换,更换时应将锅炉水温度降低在60℃左右进行。

  4. 安全阀应每月人工手动抬试一次,发现有不严密时,应多抬、快抬、速放。

  5. 每天应检查水泵是否渗漏,所有阀门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锅炉运行时保持炉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外蚀,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五、记录与档案管理

  1. 每班必须填写锅炉运行、附属设备、交接班、水处理、设备检修保养和单位主管领导管理人员的检查等各项记录。

  2. 定时填写锅炉压力、温度、燃气数字、水位计水位、给水泵出口压力、排烟温度是否正常,并记录冲洗水位计和排污的时间和压力等。

  3. 做好交接班记录,对运行锅炉情况做好记录,对进行设备保养的同时填写好各类设备的维修保养记录。

  4. 水质化验由化验员认真填写软化水、给水及锅炉的监测数据,填写好每天的化验报告等。

  5. 做好领导检查或外来人员参观时接待情况的记录。

  6. 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处理并及时填写事故处理记录,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7. 按规定时间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并向接班人员交清本班运行期间所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注意事项。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

  一、岗位责任制

  1. 服从公司办公室领导,服从班长管理。

  2. 保障公司区域供气正常运转,严格按照锅炉操作程序操作,坚守岗位,督促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积极探讨锅炉操作技术。

  4. 负责督促定期维修保养锅炉及各种辅助设备,确保锅炉正常运行。

  5. 定期巡回检查锅炉运行情况,发现故障立即修理,并及时上报。

  6. 加强核算,精打细算,节约能源,杜绝浪费。

  二、交接班制度

  1. 交班的司炉人员应在交班前对锅炉运行情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可交班:锅炉燃烧稳定、压力和水位都在正常范围内;各设备安全附件、仪表等运作灵敏可靠;各辅机及附属设备运转正常;工作场所保持整洁;各项记录认真填写清楚。

  2. 交班人员口头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运行情况,以及发现问题和注意事项。

  3. 接班人员应提前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认真查阅运行记录,听取交班情况介绍。

  4. 交接双方应共同巡视一次,检查锅炉运行情况,确保附属设备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5. 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再办理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处理事故。

  6. 接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喝酒,以免发生事故。

  7. 接班人员未按时上班,交班人员应报告锅炉班长,但不得擅自离岗。

  8. 双方交接完毕,应在交接班日志上签名。

  三、巡回检查制度

  1. 为保证锅炉安全运行,确保设备完好率达到百分之百,以代班为主,每半小时对设备进行巡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一切人为或自然事故发生。

  2. 对运行和转动设备,锅炉的分汽缸、给水装置、疏水装置及所有阀门、压力装置、调节装置每小时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增加检查次数。

  3. 对锅炉本体人孔、手孔、观察孔进行检查,对转动设备油位随时检查,发现缺油及时加油。

  4. 检查水箱进水阀门开度是否适宜,温度是否正常,高低水位是否正确。

  5. 检查锅筒压力与电控柜、操作柜多功能显示装置是否正常,指示是否一致,有无超前或滞后现象,并注意观察电器设备的运转情况,及电源电压等,应维持在380V±5%范围。

  四、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 锅炉给水系统、逆止阀、平衡阀每月检查清理一次,疏水装置每两个月清理一次。

  2. 压力表应校验和清理冲洗,每天应对压力表、温度表进行检查。

  3. 发现锅炉人孔、手孔、观察孔漏水、漏气,应及时紧固,损坏严重的应及时更换。

  4. 安全阀每月必须人工手动抬试一次,发现有不严密时,应多抬、快抬、速放。

  5. 每天应检查水泵是否渗漏,所有阀门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6. 锅炉运行时保持炉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外蚀。

  五、水质管理制度

  1.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持证上岗,做好软水设备和水质化验工作,严格执行国标GB1576-96低压锅炉水质处理标准,加强水质监督。锅炉用水必须进行可靠的水处理,水质不合格,不准投入使用。

  2. 要按规定做好炉水的检查,并注意按规定浓度补充水处理药液。

  3. 分析化验用的药物应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4. 锅炉的水处理药品要使用指定的'药品。

  5. 化验室和水处理间应保持清洁卫生,做好水处理设备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食盐的保管工作。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5

  一、购买锅炉一定要到正规厂家购买证件齐全的锅炉产品,锅炉的使用必须经质量监督部门检测,校内部门不得擅自同意使用。

  二、锅炉工应持上岗证,有明确的`操作规范,不准随便请他人代班操作。锅炉工应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三、锅炉应实行定期检测和定时检修制度,检验不合格的锅炉禁止使用。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四、锅炉工必须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任何情况下不准擅自离岗,要经常检查锅炉的三大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和水位计)情况,严防发生爆炸事故。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五、锅炉房必须配有消防设备、器材,工作人员要会使用,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六、对锅炉安全附件试验检验的要求:

  1、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2、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指示工作压力红线;

  3、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联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联索装置,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联锁试验。

  4、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作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七、锅炉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有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紧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

  5.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6.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八、锅炉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2.交班者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地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运行正常。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

  3.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或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需要“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是:

  (1)锅炉燃烧、压力、水位和温度正常;

  (2)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3)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锅炉运行记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5)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五不交是:

  (1)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工人;

  (2)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时不交;

  (3)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

  (5)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班时,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纪录在案。

  6.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锅炉运行的指令。

  7.交接者在交接纪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由接班者负责。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6

  (1)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严禁在锅炉房附近堆放可燃物品,锅炉房内严禁存放或烘烤可燃物品,严禁在锅炉房内搭床睡觉。

  (3)锅炉房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业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锅炉房的`安全运行规程。

  (4)每班都要坚持巡回检查制度,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按操作规程监视水位、压力、温度等,根据系统的设计和运行要求,对有关设备进行调节,并做好详细记录。

  (5)工作人员坚守岗位,禁止在锅炉房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等,严禁擅离职守。

  (6)对安全阀、压力表定期进行校验。经常检查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等保护装置,确保灵敏有效;发现设备及管线异常,立即上报并及时检修。

  (7)工作人员熟知单位报警程序及锅炉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8)应急照明装置保证正常运行。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7

  一、制定制度的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对特种设备的认识,提高安全意识,防止事故发生,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二、特种设备定义

  锅炉压力容器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定义,包括承压蒸汽锅炉、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断炉、空压机储气罐、立式储气罐、油气分离器、烘筒、高温染色机、蒸压釜等。

  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医院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落实以下岗位职责:

  1、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贯彻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

  3、负责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

  4、负责组织特种设备包括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执行情况。

  6、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7、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8、负责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医院设置专职或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并落实以下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检查特种设备日常运行、维护保养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消除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4、负责制定特种设备包括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计划,并组织落实。

  5、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6、负责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7、负责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档案资料的管理。

  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1、操作人员应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持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作业人员证书每2年复审一次,提前三个月申请复审。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将作业人员证件(副卡)随身携带。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医院制定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操作特种设备。

  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

  1、为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特种设备安全认识和操作能力,制定本制度。

  2、医院的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学习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3、医院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医院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记录。

  七、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申报

  1、在投入使用前,按《条例》和《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逐台办理使用登记,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方可使用,并在设备显著位置喷涂、粘贴或悬挂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

  2、锅炉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实行定期检制度,在检验有效期前1个月向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检验。锅炉分为内部检验、外部检验、水压试验;压力容器分为年度检查、全面检验、耐压试验。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安全阀一年校验一次,新的也要校验后方可安装使用。压力表每半年检定一次,新的也要检定后方可安装使用。

  八、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要做好设备日常自行

  维护检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运行故障记录等,要经常检查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是否灵敏,压力表压力是否在正常范围内,确保安全附件正常工作,一旦失效应立即予以更换。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办理注销手续。

  3、锅炉压力容器的维修、改造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使用单位不得擅自对锅炉压力容器进行修理、改造。

  九、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1、医院应逐台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压力容器出厂资料(产品质量证明书)、安装资料、定期检验报告、安全附件检验报告、日常自行维护检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3、由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管理,防止档案资料丢失。

  十、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1、医院应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进行的安全监察工作(现场检查),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做好特种设备的检验工作。

  2、对监察、检验机构提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组织进行整改落实,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8

  1、食堂经营负责人应当聘请有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担任司炉工,并做好司炉工专业培训工作。司炉工相关证件交学校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2、司炉工要按规定检查维护保养好锅炉,每天按规定排污,冲洗水位计,每周应人为手工动作安全阀门1——2次,防止阀门锈柱。每月应对压力表的存水弯管进行一次清洗,保持畅通。经常保持锅炉及锅炉外部清洁,防止锈蚀。正常运行2——3个月进行一次煮炉清垢。检查中存在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配件,严禁在锅炉承受压力的情况下,进行修理、调试、拆装。每次检查要详细纪录,司炉工要签字。

  3、按规定定期停炉检查,做水压实验,出具技术监督部门检查检验合格证书。出现问题需要整改,由食堂经营负责人负责落实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出面报告相关单位,留复印件给学校备案。

  4、锅炉发现异常情况或事故,首先应停炉,保持好现场,报告学校和相关部门,再进行处理。任何领导不得强迫司炉工违章操作。

  5、做好水质管理工作,要使用清洁的自来水,不得使用含有矿物杂质的地下水和混浊的'地表水。

  6、要保持锅炉房地面、墙壁干净、整洁、无灰尘,应对锅炉本身清扫干净,水位计、压力表等玻璃面应清晰可见。烟囱、炉门外灰尘、炉渣要定时清理,保持整洁畅通。

  7、严禁闲人进入锅炉房,司炉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8、锅炉房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

  9、学校锅炉必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技术人员的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报学校备案。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9

  (一)基本要求

  1.锅炉应办理锅炉使用证后投入运行,在用锅炉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检验周期为一年,未经定期检验合格不得继续运行。

  2.锅炉使用证和检验合格标贴应齐全,张贴于锅炉房控制室内。

  3.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4.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锅炉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配齐锅炉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

  5.安全管理人员和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书后上岗作业。并组织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和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

  6.建立锅炉安全技术档案,完善锅炉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事故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对班组长、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参与制订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和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安全指令。

  5.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7.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并将演练情况记录在案。

  (三)组长、副组长职责

  1、组长在管理部门领导下,对锅炉组的安全生产、操作人员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副组长协助组长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组长不在时行使组长职责。

  2、根据上级和管理部门布置的生产任务,合理组织人员按时按质完成生产任务;做好经济责任制的考核和节能减排工作。

  3、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对违章行为进行及时制止。

  4、负责班组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好考勤工作,各类报表的统计上报,各类原始记录的保管。

  5、负责锅炉组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每天对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发现跑、冒、滴、漏和设备故障及时组织报修和修理。

  6、负责各类设备的维护保养和锅炉的年检工作,负责油料的接收、登记工作。

  7、负责水处理设备运转或实施情况是否正常,汽水取样装置及取样点设置是否符合规定,水质化验记录和化验项目是否齐全,汽水品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8、负责锅炉组的.文明生产,对室内外的卫生和设备的清洁进行检查、督促。

  9、锅炉的使用证和年检合格标贴应置于锅炉房监控室内明显位置。

  10、锅炉房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紧急停炉、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程序等制度应置于锅炉房内明显位置。

  (四)司炉工职责

  1、司炉工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锅炉,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不得离岗,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做到安全经济运行。

  2、认真做好接班检查,检查内容按交接班制度,确认无异常情况,才能启动锅炉及辅助设备。

  3、负责电器控制柜,锅炉、辅助设备、管道阀门的操作,监视压力表、水位表、控制仪表、指示仪表的情况。

  4、负责锅炉、辅助设备、压力表、水位表的排污、冲洗。

  5、负责对锅炉、辅助设备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及时向组长汇报。

  6、负责锅炉、辅助设备、仪器仪表、管道阀门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清洁工作,锅炉的吹灰工作。

  7、负责锅炉房室内外环境的打扫,保洁清洁,做到文明生产。

  8、负责按时认真填写锅炉运行记录、巡回检查情况和交接班的内容,并签名。

  (五)水质化验人员职责

  1、负责锅炉水、给水的取样分析,填写好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

  2、负责软水处理设备、除氧器、锅炉水取样器、软水箱、连续排污膨胀器的操作,以及管理、保养、维修工作。

  3、负责水处理用盐的申购,盐溶解桶内盐量的补充。

  4、负责控制锅炉水质,给水水质符合锅炉水质标准GB1576的规定,水处理设置是否满足制水量的需要。

  5、负责水处理泵房间、软水箱间和设备的清洁卫生。

  6、根据水质化验情况,负责向司炉工提出排污量和排污次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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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为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保证生产,当班司炉工必须严守岗位,聚精会神操作,操作期间要认真观察锅炉的'各部件,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有问题无法解决,应立即向校领导汇报,不得拖延或扯皮。

  二、当班司炉工不准擅自离开岗位,如发现擅自离开者,除批评教育外,扣当月奖金的30%。

  三、当班司炉工不准睡觉、玩耍,严禁参加一切娱乐活动。

  四、锅炉最高气压不得超过0.5kg/cm2,最低气压不得低于0.4 kg/cm2,违者扣除当月奖金20%。

  五、经常注意锅炉水位,不得高于水位线或低于水位线,保持水位正常。

  六、加煤时应注意检查,防止铁器进入炉膛,以免发生故障。

  七、进锅炉水必须进行处理,不合格水不得进锅炉,做好必要的运行记录。

  八、各人分工负责的机械设备应保养好,定时加油,经常检查,保持设备完好及清洁,保证锅炉在运行中不出故障。

  九、锅炉部件机械设备,自己无法修理,应提前报告校领导,以免影响学生伙食正常供应。

  十、锅炉及碱水等设备必须定时进行维修检查,加碱处理,做好必要维修检查记录。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1

  锅炉房设备保养制度

  1、为了延长锅炉使用寿命,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落实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制定锅炉定期和日常维修计划。

  2、对安全附件:仪表、电器控制、燃烧器、除氧器、交换器、给水设备等每天进行维修保养,并定期检验,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定期对所有辅助设备及设施进行加油、清洗,确保各附件的正常运行,杜绝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

  4、锅炉做到定期检验,锅炉的外部检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一般每二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一般每六年进行一次;对于无法进行内部检验的锅炉,应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5、做好锅炉定期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有关维修保养的记录。

  6、做好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的工作。

  7、每星期对自动控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一次人工试验和检查,确保灵敏可靠。

  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1、保持每台锅炉外表、锅炉房管道及附属设备的'清洁,没有跑、冒、滴、漏等现象。

  2、锅炉房禁止吸烟,不乱扔杂物,不乱扔纸屑,不准烘挂各类衣物。

  3、锅炉房内外每周由班组长组织打扫一次。司炉人员应在每班结束后,将锅炉房、操作室、浴室、更衣室、水处理室打扫干净。

  安全保卫和消防制度

  1、锅炉房属于要害部门,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因检查检修需进入者,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外来人员需进入锅炉房,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入内,外来单位前来学习应由本单位人员陪同进入。未经同意,不得入内。

  2、消防器材齐全并到位,各通道畅通。严禁在锅炉房区域内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的,必须办理动火手续,确保消防安全。

  3、在燃油锅炉房内一般应放置泡沫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室外应设置消火栓,储油罐区内和有条件的锅炉房内要设置烟感自动灭火装置。

  锅炉事故报告制度

  锅炉是特种设备,使用不当就会发生锅炉事故,严重时造成人员伤亡,国家财产受到严重损失,以下是三种情况的报告及处理制度。

  1、设备故障

  锅炉故障,设备损坏程度不严重,不需要立即停炉,可进行修理的情况。应立即报告分管负责人,并采取措施及时修理,做好记录。

  2、设备损坏

  锅炉受压部件损坏、变形、渗漏、安全附件、燃烧器损坏等被迫停止运行的情况,应及时上报单位负责人,由技术责任部门进行全面检查,制订修理方案,由维修单位及时修理并做好记录。

  3、爆炸事故

  锅炉爆炸或炉膛爆炸等,应及时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保护好现场并做好记录,以备调查分析。如发生人员伤亡,应按照应急救援预案,马上组织抢险救援,以减少损失和预防次生灾害的发生。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2

  1、蒸汽锅炉的使用、维护和检修,应执行原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接班前按规定巡视检查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运行记录、清点用具,并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3、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锅炉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4、使用锅炉单位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要经过考核,取得《锅炉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方能从事锅炉管理工作。

  5、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6、交接班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正常。

  7、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8、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9、锅炉安装前,使用单位应写出申请报告,持锅炉有关资料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安全审批手续,未经许可,不得施工。

  10、锅炉安装、修理和改造应有具有锅炉安装资格的单位安装。锅炉安装必须接受当地锅炉安全检查部门的监督,经验收合格后,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给使用登记证,方可使用。

  11、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12、常压热水锅炉投入使用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

  13、锅炉设备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保养,运行的.常压锅炉实行定期内外部检验。

  14、跑、冒、滴、漏的阀门要及时检修或更换。

  15、锅炉运行时保持锅炉本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腐蚀,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16、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17、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8、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等其它杂物,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19、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许锁住或拴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20、锅炉房要配有灭火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21、出现事故及时上报,实事求是的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损失,追究其责任,按价赔偿。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3

  一、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二、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三、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四、进展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制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五、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六、锅炉房要配备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七、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的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4

  一、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工作人员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及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及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二、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2、锅炉房地面、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3、每天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

  4、每周对锅炉房及所管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环境整洁优美。

  5、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三、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指在不停炉的情况下进行正常性的维护修理。

  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时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1)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2)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洁及时更换。

  (3)跑、冒、滴、漏的阀门能维修的及时维修及更换。

  (4)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5)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及保护装置。

  (6)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5

  一、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经济运行,满足单位供气需要。

  2、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擅自离开锅炉房,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3、对锅炉房内运行设备做到每两小时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地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清晰不漏项。

  4、认真做好锅炉及辅机设备、安全附件的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一个月至少一次)自行作检查工作,并作出记录交管理人员存档。对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管理人员反映。

  5、作业过程中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事故未经妥善处理,锅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6、对任何有违反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示,应拒绝执行,并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

  7、协助锅炉房管理员申报在用锅炉的定期检验,并提前按“锅炉定期检验规则”有关要求做好检测前准备工作。

  8、保持锅炉房内清洁卫生、设备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畅通,做到文明生产,安全运行。

  二、锅炉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每二小时(主管领导每月,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对锅炉设备(锅炉房内)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锅炉安全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压力,蒸汽温度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变形、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汽。

  ③炉墙、炉拱、炉门、看火门无破损,完整牢固。

  ④管道、阀门无泄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

  ⑤炉排及转动机械无摩擦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冷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油。

  ⑥锅炉进水系统、出渣系统、烟灰系统、水处理设备。

  3、如有异常情况,重大事故后必须增加巡回检查次数,随时掌握运行情况。

  4、巡回检查时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集中思想、看、听、摸、嗅设备各方面情况。对各主要设备(含水处理)应绕周巡视。

  5、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入运行记录中,并汇报有关部门人员通知检修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报主管领导。

  6、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

  7、巡回检查线路。

  燃煤锅炉: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上煤装置→炉排→燃烧状况→炉墙(门)→出渣机→省煤器→鼓引风→烟风道→除尘器→水泵→储水池→水处理设备(除氧设备)→排污阀→各类阀门→分汽缸→电控柜

  三、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司炉专职人员对锅炉设备维修保养负领导责任,制定大、小修改计划及当月的维护保养计划,将修理改造有关技术资料,存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锅炉重大修理、改造时,必须经法定的检测机构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

  3、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司炉工或维修工负责,定人定责、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向管理人员或主管领导报告。

  4、设备一般每三个月小修一次,一年大修一次。

  5、小修中,应对三大安全附件、阀门、仪表及自动控制装置进行检修,并检查辅机各部位情况,更换已损坏的零件或消除漏油、水、汽现象。

  6、锅炉的大修,除小修项目外、应消除炉内积灰、水渣、检修锅炉受压部件、辅机、修复破损的拱砖、炉墙、炉排和保温层,还应清洗轴承箱并换油。

  7、安全阀每周应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弯管一次,水位表每班冲洗一次,水位报警器接班时试叫一次,连锁保护装置每班应试验一次。

  8、应将设备备件计划、设备检修记录和事故记录,存在档案内。

  9、锅炉停用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干法或湿法保养工作。

  10、锅炉长期停炉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停用报告。

  四、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要做好本班的运行记录,要清楚地记录当班时所出现的情况以及处理措施,并注明是否处理完毕。

  2、交班前应做好本岗位的清洁卫生和设备检查、擦拭工作。

  3、交班人员要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后,向接班人员讲清要注意的事项。

  4、接班人员必须提前一刻钟到达岗位,做好接班准备,提前10分钟接班。

  5、接班人员要进行接班前检查水位表、压力表,核实锅炉设备状况、清点工具,如不相符,应在“内容摘要”栏中注明。

  6、交班前或交班时发生的事故,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后的事故则由接班人处理。

  7、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开锅炉房,不准将锅炉交给接班前喝酒、发高烧或无证人员。

  8、交接双方人员应在交接记录上签名后,接班人员立即上岗,交班者方可离去。

  9、保管交接班记录,每月合订后放入档案内以备查阅。

  五、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蒸汽锅炉、热水锅炉)运行时水质要求,必须符合GB15760-20xx《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2、锅炉用水必须经过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系统、水质化验,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3、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水处理管理制度、化验员岗位责任制、水处理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制度。

  4、根据锅炉参数和汽水性质要求,对锅炉原水、给水、锅水、回流水的水质及蒸汽品质定期进行分析。化验时间、项目、数据均应详细填写在水质化验记录表上。

  5、对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T/H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动率大于或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应设取样装置。对于蒸汽品质有要求时,还应设蒸汽取样装置。

  6、水质化验每两小时不少于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水质化验异常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适当增加化验次数。

  7、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2T/H,且蒸汽压力小于等于1.0Mpa的蒸汽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但必须做好加药、排污和和清洗工作。

  8、功率小于等于2.8MW的热水锅炉可采用锅炉内加药处理,但必须对锅内的结垢、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加药工作。

  9、对额定蒸汽发量大于等于6T/H的锅炉应配置除氧设备。

  10、专职或兼职水处理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相应的水处理工作。

  11、水质化验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贯彻GB1576—20xx《低压锅炉水质标准》,保证锅炉经济运行与安全运行。

  12、对备用或停用的锅炉及水处理设备,必须做好保养工作,防止锅炉和水处理设备严重腐蚀及树脂中毒。

  六、锅炉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清洁卫生工作是文明生产的`重要内容,依靠司炉人员共同搞好。要求做到锅炉房清洁、工具、用具、煤场、煤渣堆放整齐,消除泡、冒、滴、漏。

  2、当班人员应打扫操作室卫生,保持控制柜表面干净清晰,液位计、电极压力表、压力表等清晰可见,对辅机设备、鼓引风机、循环泵、阀门、轴承座、电动机、等设备经常揩擦清洁。

  3、保持炉前清洁卫生,并做好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保持地面整洁,无积灰、积水、积油。

  4、每周由锅炉房负责人员组织清洁大扫除。

  5、锅炉房卫生应达到下列要求:

  (1)清洁、道路畅通、工具用具、消防器材等摆放整齐;

  (2)锅炉外表、附属设备、操作台等无积灰、无油垢;

  (3)温度计等仪器清晰明亮;

  (4)锅炉房内无杂物。

  6、锅炉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

  七、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重要部门,非工作工员与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锅炉房内。

  2、锅炉房电器、照明设施应符合电气安全规范要求,停炉后必须切断电源。

  3、对入炉的燃料要注意检查,以防危险品混入,造成事故;在清除炉渣灰时,要注意熄灭余火。

  4、有机热载体不得超温、超压运行,有机热载体的出口温度和出口压力必须控制在核定的允许范围内。

  5、有机热体锅炉的检修,必须严格执行检修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焊、割动火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

  6、维护保养好锅炉房内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变动;司炉人员必须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灭初起火灾。

  7、有机热载体锅炉压力停炉期间必须有司炉人员监视管理,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有机热载体(导热油)着火时,严禁以水作灭火剂扑救。

  9、低位储存油罐与热载体炉之间必须有防火墙隔离。

  10、锅炉房内的安全保护措施,非锅炉房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6

  1、严格执行国家使用锅炉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锅炉使用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生产部经理是锅炉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培训司炉人员掌握安全使用常识、操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使其取得锅炉操作相应资格,方能上岗。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交班人员按规定应向接班人员交待当班设备运行情况,巡视检查设备状况,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交接班时要认真掌握锅炉运行情况。没有交待清楚岗位设备运行情况或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保持锅炉正常运行。

  4、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5、锅炉投入使用后,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保养,跑、冒、滴、漏的阀门要及时检修或更换。运行的锅炉实行定期内外部检验,每月一次打开安全阀实验,必要时及时调整和更换。

  6、锅炉所使用的煤炭、引火柴等易燃物品要与锅炉保持适当距离,谨防发生火灾。并注意检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7、锅炉运行时保持锅炉本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腐蚀,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8、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9、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时刻保持高度责任感,不失时机地关注气压、水位、温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锅炉房要配有灭火器材,要做到认真管理,妥善置放,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11、出现事故及时上报,实事求是的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损失,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并按价赔偿。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7

  一、锅炉房是使用锅炉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允许,不准进入。

  二、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操作技术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三、非当班人员,未经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员,不准上岗操作。

  四、禁止锅炉房存在易燃,易爆物品,所需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五、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们不得琐住或栓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护。

  六、锅炉房要配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做它用。

  七、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的`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