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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05 08:52:50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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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管理制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院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学院管理制度15篇

学院管理制度1

各位读者:

  为加强自习室的管理,充分发挥图书馆的学习优势,满足读者需求,经分管院领导研究决定,本学期图书馆自习室做如下调整:所有自习室作为普通自习室,供学生自习,由各二级学院设立考研自习室,图书馆不再设专门考研自习室。

  使用自习室的读者应服从管理并自觉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1、禁止任何占座行为。凡被占的座位,任何读者均有权使用,使用者可将占座物品移开,或交给工作人员。

  2、物品留在座位上,离开座位30分钟以上者,视为占座,读者可以将物品整理后在此座位学习。凡暂时离开座位的读者,请在座位上留下纸条,写明真实的离开时间,否则按占座处理。

  3、个人物品请自带背包随身带走。做到人走位空,废弃物品请随手带出扔进垃圾箱,不要留在座位上。每天晚上闭馆前务必将物品带走,否则一律按废品处理,图书馆将不承担因处理时造成任何物品丢失的'责任。

  4、爱护自习室的公共设施,不得将桌椅移出室外,禁止在自习室用餐和使用电源,严禁涂抹、刻画,一经发现从重处罚。

  5、图书馆任何区域内严禁吸烟、违者重罚,不得在自习室及楼道内高声交谈,室内不得接打手机。

  6、读者之间发生纠纷,请找工作人员出面调解或直接向图书馆老师或保卫处反映。

  7。由于教育资源有限,应充分发挥二级院系教室的作用,希望读者尽量到教室学习。

学院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会计法>>及<<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建立科学的财务会计工作程序,提高财务会计管理水平,发挥财务工作在教事业发展中的作用,特制定本院财务处各项财务制度。

  第二条 财务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会计法>>,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执法。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三条 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是会计人员的职责,任何人不得干扰阻碍会计人员依法履行上述权利。

  第四条 会计人员必须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为适应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改革会计工作。努力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

  第二章 财务稽核(审核)制度

  第五条 稽核岗位是会计经济业务的主要内容,它涉及到经费开支的控制与合理使用及财务预算的实现,又是整个会计处理程序从收付款、记帐至结帐的依据。因此对稽核 (审核)的原始凭证,必须严格掌握以下原则:

  第六条 原始凭证内所反映的情况要具体、真实。凭证内所列的事项必须符合财经制度,必须按预算计划执行。

  第七条 其次审核原始凭证内容填制手续是否符合规定。内容要完整,数字要准确。

  第八条 记帐凭证的编制及审核:

  在编制记帐凭证时,要依照原始凭证的经济内容准确的使用会计科目。在记帐凭证上应填写日期、编号、金额,并加盖制单、审核、复核人员的印章,应做到一事一单。记帐凭证编制完毕转给复核人员,复核人员要按以下要求进行复核。

  第九条 记帐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经济内容是否相符,有无抬头、公章,自制原始凭证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条 会计科目使用是否准确,凭证上的数字及金额的计算是否正确。

  第十一条 凭证所反映的业务收支是否符合有关的政策制度及学校内部的各项规定。

  第十二条 会计报表的审核: 报表编制人员月初打印出会计报表,复核人员要认真审核报表各项内容,以保证其正确性。年末按照上级布置的预决算报表要求,认真审核无误后方可报送上级部门。

  第三章 加强对各种现金的管理

  第十三条 库存现金限额:按照银行日限额为10000元,如有超出及时送交银行。

  第十四条 现金使用范围:按现金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 我院零星支出500元以下的,可用现金支付。超出银行结算起点100元以上的可办理支票、银行汇票、信汇、电汇等。

  第十六条 各项业务收入现金,要开具收据并及时送交银行,不得坐支。

  第十七条 现金库存要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每日与计算机“库存现金日报表”核对一致。

  第十八条 每月至少两次由财务负责人安排审核人员抽查现金库存与现金日记帐余额数并做抽查记录。

  第十九条 如出现库存现金长、短款现象,应及时核对查找。原则上,短款自负、长款入帐。不得长、短款互相抵补。

  第二十条 收付款后,要在原始凭单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第四章 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除现金结算范围以外的业务,均需用转帐结算的方式进行。转帐结算起点为100元以上。

  第二十二条 不准签发空白支票与空头支票,支票开出要注明日期、用途,支票存根的项目要填写齐全并附存记帐凭证。

  第二十三条 妥善保管空白支票,银行印鉴及财务专用章,分别设专人管理。

  第二十四条 银行帐要做到日清月结。在接到银行对帐单后及时对帐每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每月与总帐核对,对未达帐项在三个月内处理完毕。

  第二十五条 支票丢失要立即向银行、公安局支票保安管理系统挂失,并办理有关声明作废。

  第五章 专项资金的管理

  第二十六条 上级拨给我院的专项资金(包括设备费、维修费、科研费等)要按文件、协议、合同等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二十七条 专项资金使用要由主管部门进行充分论证并做出预算计划,经院领导批准后执行。专项资金要设辅助帐记录收支余。

  第六章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学院的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是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生活的重要物资保证为不断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适应我院教育事业的发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特定如下管理规定:

  第二十九条 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含800元)耐用期在一年以上能独立使用的财产,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含500元)耐用时间都在一年以上的即为固定资产。

  第三十条 学院财务部门、后勤物资科、各系及部门应该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及相应的卡片。三个分口要建立各自的管理办法。定期对基层部门进行检查,保证帐、物、卡相符。

  第三十一条 所有捐赠、调拨及自制固定资产均为全民所有,统一归学院登记入帐和管理。

  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固定资产擅自损坏、转卖、越权处理及据为己有。报损报废的应由部门提出申请,通过技术鉴定后报主管院长审批方可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 院附属单位的固定资产亦属学校的财产,要单独建帐,按上述办法单独管理。

  第三十四条 固定资产建成或购入后,一定要严格验收、考核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大型精密仪器的购置(5万元以上)需有学院专家小组的充分论证,方可购置。

  第三十五条 学院的固定资产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由财务、审计、总务处物资科及物资归口部门共同监督管理。

  第七章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为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会计档案的信息作用,更好地为学校管理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十七条 会计档案范围:在财务活动中所形成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计算机软盘等财会核算资料。

  第三十八条 会计凭证有:记帐凭证;工资、奖金、各种补贴领取单(册);收据存根;银行对帐单及调整表等。

  第三十九条 会计帐簿有:总帐、明细帐、现金帐、银行存款帐、辅助台帐等。

  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月报表、季报表、年终决算表、预算计划表等。

  第四十一条 归档前的立卷和整理等工作,由财务处负责收集、整理、组卷、装订成册。

  第四十二条 会计部门的保管,要把会计档案放在档案箱中,并上锁。要把报表、帐簿、凭证分类由左至右、由上至下的顺序排列。

  第四十三条 对学校的各种证券、票据,平时发出、领用要有登记。每年做一次收回,并核对保管归档。

  第四十四条 会计部门设一人兼管档案工作。

  第四十五条 会计部门保存的会计档案,要为本院积极提供服务作用。会计档案原则上不能带出档案室或会计部门。如需带出复印要经财务部门负责人的批准,由会计人员直接复樱

  第四十六条 档案的调阅、移交、撤销、销毁、合并要严格执行财政部档案局的有关规定。各种会计档案整卷后,保管一年,期满以后,编造清册,移交档案部门集中管理。

  第八章 教学经费、主任基金划拨办法

  第四十七条 各系教学经费主要依据各系学生人数,每生按1000元划拨。各系主任基金主要依据各系学生人数,每生150元划拨。

  第四十八条 社科部教学经费依据在校生人数,每生40元划拨;主任基金按每生6元划拨。

  第四十九条 史论系教学经费、主任基金依据本系学生人数,划拨标准同以上各系。史论系共同课教学经费,依据在校学生人数,每生20元划拨,主任基金按每生3元划拨。

  第五十条 成教学院教学经费、主任基金划拨办法:

  夜大学生按每生1000元划拨教学经费,按每生300元划拨主任基金。

  高职、专接本生按每生XX元划拨教学经费,按每生300元划拨主任基金。

  第九章 工资、奖酬金等款项的管理

  第五十一条 设立工资辅助台帐。负责工资核算的人员随时记录职工人数及工资增减变化,并与人事处每月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十二条 严格控制工资总额的增长,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编制人数,严格控制。院财务处要会同人事处对劳动工资计划执行情况实行有效的监督。设立工资辅助记录,每月工资增减变化要有人事处的通知,每月要按实际工资支出数削减工资基金指标。

  第五十三条 每月教职工领取的奖酬金,机关部门均由人事处审核造表,对各系及有关部门奖酬金要严格执行发放标准,每月8日前将发放标准金额报知院财务处,由财务处审核后发放。

  第五十四条 财务处代扣个人所得税,对职工个人收入每个月在发放时,都要做好个人收入记录,月底由财务处代职工个人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五十五条 福利费按季核定提取数,转入“专用基金”专户核算,由福利委员会掌握使用。

  第五十六条 离退人员管理费、特需费、活动费,每月按标准人数提取,转入“其他代管经费”专户核算,由老干部处掌握使用。

  第五十七条 公积金要按人头立户建帐核算,每月按时上缴银行,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与记帐。

  第十章 对各种票证的管理

  第五十八条 院财务使用的收费票证、统一收据、发票,设专人负责。凡领用、缴销要做记录。

  第五十九条 各类收据,由院财务处统一印刷、购买、登记、发放、回收、保管。年终将收据存根收集齐全归档,其他非独立单位不得私自印刷、购买各类收据。

  第六十条 对于作废的支票要盖作废戳记,年底要按顺序装订整理。

  第十一章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第六十一条微机管理

  1、 会计电算化由财务主管负责管理和调度。

  2、 微机由经过培训的会计专职人员持证上岗操作。

  3、 未经财务主管同意,非微机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上机。

  4、 严禁在微机上使用外来其他软件及电子游戏软件。

  5、 微机必须在ups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运行。

  6、 定期对硬盘及有关数据软盘检查,发现病毒及时分析毒源,报告有关部门后实施消毒。

  7、 保持机房洁净、整齐、微机硬件无灰尘。

  8、 注意防火、防盗,每日下班前关机必须切断总电源以保证机房设备安全和微机正常运行。

  第六十二条计算机操作管理

  1、 上机人员要熟练掌握会计软件及新会计科目及编号、部门编号、项目编号等一系列核算内容,做到准确无误操作每笔业务。

  2、 操作人员工作权限、工作职责明确。

  (1) 原始凭证上机前审核岗,需在原始凭证上机前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规范化要求,将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转交凭证录入、制单岗上机。

  (2) 原始凭证录入、制单岗,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上机制单,要求科目、项目支出准确无误。

  (3) 记帐凭证复核岗,每天下午4:30将当天会计凭证逐笔复核,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修改,复核无误后,方可记帐。

  (4) 凭单汇总、记帐、帐簿及报表打印岗,记帐凭证复核后需及时汇总并打印出“科目汇总表”“试算平衡表”交出纳岗核对当日库存现金无误后方可记帐。

  (5) 按记帐凭证付款出纳岗,根据记帐凭证付款,每日下班前,根据“试算平衡表”核对库存现金。

  (6) 凭单装订前审核岗,在凭单装订前需重新审核每一笔原始凭证、记帐凭证、科目、项目等是否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做凭证冲调。

  (7) 微机系统维护岗,负责监督每位上机人员,操作是否规范,随时注意对微机、系统的维护,对软件及操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登记操作记录。每天下班前负责对数据库进行双备份。

  (8) 预算管理、经费指标控制岗,负责在计算机上设定对各部门的经费指标控制与调整,并对预算管理执行情况及时进行分析、汇报。

  (9) 往来款项操作岗,每月对往来款项做一次分析、清整,对未及时报帐的款项,要做催报帐通知。

  (10) 银行帐上机对帐岗

  3、 根据各岗位的工作权限,每天早8:30分由系统维护员接通电源、开机启动、键入密码进入工作状态。

  4、 每天下班前需打印出当天“科目汇总表”“试算平衡表”,出纳员核对当日库存现金无误后,方可记帐。

  5、 工资、公积金、税款等上机核算前,有关资料需经审核无误后再上机操作,并注意资料的归整、保存。

  第六十三条系统管理

  1、 操作中遇有他事需暂时离岗的,应退出系统以防他人误操作,以保证系统数据的完整与安全。

  2、 会计科目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增设、减少、合并,凡需增设部门支出项目等需经财务主管同意。

  3、 关键步骤的密码设置、更换,由财务主管负责。

  4、 每日工作结束后,对数据库进行磁带备份。

  5、 系统出现故障及时报告财务主管,确立解决办法。

  6、 对软件的修改、更换、升级需经财务主管同意,上报教委财务处批准。

  7、 对会计软件及操作中出现的问题需建立必要的操作记录。

  第六十四条电算化档案管理

  1、 各种程序软件盘要加写保护,放置于金属柜中。

  2、 打印的各种帐簿、报表,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登记、归档管理。

  3、数据库文件实行双备份,并分别存放于会计档案室和机房金属柜中。

  第十二章 各类收费管理办法

  第六十五条 为加强我院事业性收费的统一集中管理,坚持依法收费,防止乱收费,根据物价局有关文件、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六十六条 学院各系、部门均要按学院公布的已获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对象进行收费。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无权自行设立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

  第六十七条 各系、部门如确需增加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的,均要经本部门提出审报依据,经财务处审核,报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上报市教委、市物价局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八条 各项收费必须给交款人开具正式收据,并附有负责人签批的交款通知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只收款,不开正式票据。

  第六十九条 为方便交款人及时交费,一些收费项目可由财务处委托有关部门代收,但必须领用财务处统一管理的财政局印制的统一收据。收款后及时将款项、收据及其存根交财务处核对、收款入帐。任何部门、单位、个人均不得截留、少交、拖欠或转移,也不得私自存入银行和作为经济实体或二级核算单位的收入进帐,更不得私设“小金库”。

  第七十条 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各收费项目必须设置公示栏,坚决做到“不公示,不收费”。

  第七十一条 院财务处要加强对收费工作的管理。监督、审计、监察部门定期审计、查处违反本规定的错误做法和案件。

  第七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者一经发现,要追究有关人员及部门领导者的责任。

  第十三章 往来款项的管理规定

  第七十三条 往来款项是学校在执行预算过程中,因业务需要预借、预收单位和个人,尚停留在结算过程中的资金。为了减少学校的.资金占压、保证国家资金的安全和完整,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七十四条 凡我院在职职工因公去外单位办事、出差、购物,均可预借公款。职工因私办事不得借用公款。

  第七十五条 借款方式和借款手续

  (一)职工因公出差办理借款,可提前2-3天预借现金。借款金额要根据出差地点、时间、活动内容等必须的耗费而定,不得大量超额借支。

  (二)支付外埠商品价款,要通过银行办理汇兑。

  (三)职工直接携款去外埠采购商品1000元以下的,可借现金,1000元以上的要办理银行汇票。

  (四)办理上述各种方式借款,要填制正式借款单据。单据内项目必须据实填写,借款人、借款部门、负责人、借款内容必须齐全。重要借款事项还需经院领导审批。借款一律使用教委统一印制的“四联借款单”。

  第七十六条 要加强对暂付款的审核,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借款要拒绝办理。

  第七十七条 对部门或项目资金不足、手续不完备、违反银行结算制度或现金管理制度的借款要予以纠正。

  第七十八条 对暂付款要坚持“一借一清”,前借未清不得再借的原则。

  第七十九条 负责暂付款明细帐的会计人员与出纳人员要密切配合、各尽其责,及时催报和清理暂付款。

  第八十条 职工出差借款应于返校后一个月内报帐,其他借款应于一星期内报帐。通过银行办理的汇兑借款应于收到对方收款凭证后,及时冲销借款。

  第八十一条 对无故长期拖欠公款的人员,停止其再行借款的权力。凡在责令期限报帐而未报的,院财务处有权暂停止发放个人收入。

  第十四章 安全防范、防火制度

  第八十二条 院财务处是学校经济管理的职能部门,也是维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重要部门,因此必须加强安全、防火防范措施,保证学校财产物资安全。

  第八十三条 每天的现金库存量严禁超库存限额,收入现金当天存入银行。

  第八十四条 去银行提现、交现超过五万元的需通知院保卫处派人派车护送。

  第八十五条 严格管理支票和印鉴。支票与印鉴分人、分地方掌管。

  第八十六条 每天下班前要对室内电源、计算机室门窗、保险柜安全检查后方可离校。

  第八十七条 须加强对财务处的安全设施的配置。发现隐患及时与院保卫处联系,及时消除隐患。

  第十五章 财务处廉政建设规范

  第八十八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方针政策,做到知法、懂法、坚持原则,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

  第八十九条 对违反财经纪律、投机倒把、隐瞒、截留国家财政收入、谎报冒领、借用公款进行经营活动或非法活动的、挪用公款挥霍浪费的行为,给予坚决的斗争。

  第九十条 坚决杜绝利用职务、工作之便,贪污公共财物、收受贿赂、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第九十一条 坚决杜绝利用职务、工作之便,收取收受钱财、接受礼品、吃请吃喝。

  第九十二条 坚决杜绝利用职务、工作之便,以无偿占有或只付少量现金等方式侵占国家、集体、个人财物。

  第十六章 关于对外投资和借出款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为了维护学院的经济利益,保证学院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规定。

  第九十四条 学院对外投资,应首先进行投资方向、投资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论证,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由法人代表和主管院长签字生效。

  第九十五条 学院下属经济实体对外联营投资,须经实体领导机构研究论证,并报请主管院长批准。

  第九十六条 学院及各实体,在与外部协作中需借出款项时,必须严格考察对方经营状况、还本能力。学院资金借出必须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并由主管院长签字生效。各实体资金借出必须经领导机构集体研究,并报请主管院长,由法人代表签字生效。

  第九十七条 学院或各经济实体对外投资,可以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方式投资,不可以学院的房屋、土地进行投资。

  第九十八条 凡违反本规定,擅自作主,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学院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教职工、学生的户籍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教职工、学生的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凡在本院形成劳动关系的教职工,在校学生须遵守本规定。院总务处保卫部是学院户籍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各系、部、处、室具体负责本部门户籍管理工作。

  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院学生集体户。

  安徽省境内录取的学生报到时将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一寸照片,加盖派出所公章)交所属系、部学生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送总务处保卫部备案;

  安徽省境外录取的学生迁入学生集体户的,报到时凭录取通知书将户口迁移证、一寸彩照交所属系、部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报送总务处保卫部统一办理落户。

  安徽省境外录取后选择户口不迁入集体户的.学生,在校期间所有涉及户籍地事务均回原籍办理。

  办理落户时提交的相关证件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提交的《户口迁移证》应载明出生地、籍贯(省、市、县、乡、街道),加盖的公章必须清晰可辩。

  办理落户时提交的相关证件上如有漏错,必须由所属派出所更正并加盖公章,自行涂改无效。

  安徽省境内的毕业生由总务处保卫部将备案的户籍证明发给各系、部辅导员,并交各班班主任发放到毕业生手中。

  安徽省境外的毕业生将印章齐全的离校清单由各班班主任收齐后交所属系、部辅导员审核后,将审核合格的毕业生名单分报到单位和返回原籍两类送总务处保卫部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保卫部办理完成安徽省境外的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后,将办理完迁移手续的毕业生名单以通知的形式发布学院内信息栏中,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毕业生凭身份到保卫部领取本人户口迁移手续,逾期不领者责任自负;转、退学的学生在一个月内应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逾期责任自负。

  毕业分配来校工作人员应在正式上岗后到总务处保卫部办理教师集体户落户;各系部、处室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的户籍信息由所属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各系部、处室应在每学期开学后将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户籍信息送总务处保卫部备案;户口迁移证丢失须凭以下材料到户口迁出派出所办理;

  户籍关系在我院集体户需借用户籍底簿的教师、职工、学生须提交户籍底簿借用申请,学生由所属系部学工处批准,教师、职工须所属系部、处室批准后,凭本人有效证件并登记后使用;借用集体户户籍底簿的教师、职工、学生须在一周内将底簿交回保卫处;借用户籍底簿的教师、职工、学生如在使用期间发生丢失,应当及时报告保卫处同时承担将底簿补办完成的过程及所产生的费用。

学院管理制度4

  电梯设备的运行管理,就是保障电梯良好运行所实施的管理活动。主要内容包括:电梯设备的运行巡视监控管理、电梯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管理、电梯机房的管理和电梯档案的管理等。

  一、电梯设备的运行巡视监控管理。巡视监控管理,是由电梯机房值班人员实施的`,定时对电梯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的管理方式。电梯机房值班人员每日对电梯进行一次巡视,根据巡视情况填写《电梯设备巡视记录》。

  (1)建立巡视监控管理制度。公司工程部的电梯管理员,根据电梯的性能和运行情况制定出电梯巡视管理制度。并监督机房值班人员执行。

  ①值班人员每日对电梯的主要部位巡视一次。

  ②巡视时按要求的内容认真巡视检查。

  ③及时处理巡视中的问题,并做好巡视记录

  (2)巡视内容。机房值班人员巡视应注意:曳引机是否有噪声、异味,是否烫手;轴承螺栓是否松动;减速箱的油位、油色是否正常,连轴器是否牢固可靠;指示仪表、指示灯、各继电器动作是否正常;变压器、电抗器等是否过热;制动器是否正常;曳引轮、曳引绳、限速器等是否正常;通讯设施、标示牌、盘车手轮、开闸扳手等救援工具是否放在指定位置;电梯运行有无振动,开关门是否顺畅;底坑限速器是否正常。

  (3)巡视中发现不良情况的处理。当巡视中发现不良状态时,机房值班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如果问题严重则应及时报告电梯主管,协同主管进行解决。整修时应严格遵守《电梯维修保养标准》。

  二、异常情况处置管理。当电梯工作中出现异常情况时,乘梯人员要冷静,保持清醒的头脑,以便寻求比较安全的解决方案。

  (1)发生火灾时的处置

  ①当楼层发生火灾时,电梯的机房值班人员应立即设法按动'消防开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电梯运行到基站后,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电话通知有关部门并拨打119电话报警。

  ②井道或轿厢内失火时,管理员应立即停梯并疏导乘客离开,切断电源后用干粉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灭火。同时,电话通知主管部门。若火势较猛就应拨打119电话报警,以便保证高层建筑内的人员和财产安全。

  (2)电梯遭到水浸时的处置。电梯的坑道遭水浸时,应将电梯停于二层以上;当楼层发生水淹时,应将电梯停于水淹的上一层,然后断开电源总开关并立即组织人员堵水源,水源堵住后进行除湿处理,如热风吹干。用摇表测试绝缘电阻,当达到标准后,即可试梯。试梯正常后,才可投入使用。

  (3)电梯困人时的处置。因停电或故障导致电梯停运时,乘梯人员不要着急惊慌,及时拨打救援电话,待电梯管理员到来时实施救援。救人后,管理员查明困人原因,及时解除故障。

  三、电梯机房的管理。电梯机房值班人员,在电梯管理员的领导下工作。电梯管理员负责制定电梯机房的管理制度。机房值班人员严格执行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1)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①非机房工作人员不准进入机房,必须进入时应经过公司工程部经理同意,在机房人员的陪同下进入。

  ②机房应配足消防器材,免放易燃易爆物品。

  ③每周打扫一次机房卫生,保持机房清洁。

  ④为防止不必要的麻烦,机房要随时上锁。

  (2)交接班制度

  ①正常时,按时交接班。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讲清当日电梯的运行情况,接班人员应查看《电梯设备巡视记录》、工具等,确认无误后在运行巡视记录上签名。

  ②当遇到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交班人员不得离岗。应请示工程部电梯管理员寻求解决。

  ③电梯发生事故后,未处理完时,应由交班人员继续负责事故的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处理。

  四、电梯的档案管理。为了解电梯的整体状况,维修管理中心以高层楼宇为单位建立电梯档案。电梯的档案包括:电梯的原理图、安装图、《电梯设备巡视记录》、《电梯设备维修记录》等项内容。档案中的《电梯设备巡视记录》,由电梯管理员每月初整理成册,交中心电梯管理员保管。

学院管理制度5

  一、台球室是学校为离退休职工提供的健身活动场所,在职职工、家属及外来人员谢绝入内;

  二、要爱护室内的台球、球杆、球台等设备,不准损坏;

  三、可以自带球杆,由本人负责保管,用后带走;公用物品不准带出台球室;

  四、注意防火,严禁吸烟;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准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严禁随地吐痰;

  五、凡参加活动人员,需根据自身健康情况,适当进行活动,不要过于激动、劳累,避免发生意外;否则,后果自负。

  六、台球室由工作人员负责管理。

学院管理制度6

  第一条保管员要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负责饮食中心物资的验收、发放和保管工作。

  第二条物资入库必须以订货合同、或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物资入库计划、或入库通知单为依据办理入库。无合同或无计划的到货,保管员不得随意收货,必须向业务主管部门查询或请示,经批准后才能办理入库。

  第三条物资入库的基本要求:保证入库物资数量准确,质量符合要求,包装完整无损,手续完备清楚,入库迅速。

  第四条科学地保管好食品原材料。必须做好仓库的分区分类保管,货物入库及时,应按库房地点、货架排数、货架号数、货架层数的顺序编列号码(四位编码法),做出明显标志,便于保管作业,迅速找到货位,及时办理物资出库手续。

  第五条物资储存要保证人身、货架及仓库的安全。货物堆码时要轻拿轻放,作业正确,要根据先进先出、快进快出的原则来堆码货物,货垛稳固,既要节约和充分利用仓容量,又不能阻塞通道。货物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不允许货垛重量超过地面的设计负重,确保操作和消防安全的需要。

  第六条保管员要了解实物因物理变化、化学变化、生物变化引起的实物质量变化规律。贮存食品的库房、设备应当保持整齐、卫生、通风,温度、湿度适当,做好仓库的防鼠、防虫、防霉、防盗工作,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确保食品原辅料的安全。

  第七条库房内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物品。

  第八条保管员要根据食堂提出的采购计划,编制可行的'日、周、旬、月出库需求。

  第九条保管员在物资出库时做到忙而不乱,节约时间,避免出差错,必须提前做好物资出库准备工作;要根据食堂用料计划和领料规律,合理的安排出库时间和出库顺序。

  第十条物资出库要按照随进随出、先进先出、易坏先出的出库原则,防止食品原料过期变质。保管员要加强与食堂和财务的联系,互通信息,紧密配合,主动为食堂服务,力求做到出库手续简便,及时迅速,提高效率。

  第十一条保管员应随时掌握物资的入库、出库及库存动态。应在仓库货架上悬挂实物保管卡,标明实物名称、数量、出入库日期和结存数量,以便于日常实物的检查和核对,保证帐物相符,防止出现差错。原则上以整进整出的物资帐实相符率为100%;以整进另出的物资帐实相符率应不低于90%一98%;保管收发货的差错率(按每笔计算)不应超过±1%。

  第十二条每月终了,保管员应按照中心规定的日期进行实物盘点。实物盘点方式采用水续盘存制,凡在库实物都要清点数量,点货对帐,按实际存货填写实物盘存表,以表对帐,防止漏点实物。实物盘点时若发现积压、失效、变质、盘盈、盘亏、帐物不符等应及时做好登记工作,认真分析原因,及时进行复点、查找,并上报部门主管及中心领导进行处理。若保管不当造成经济损失,要追究保管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保管员根据实际盘点数和库存帐编制物资盘点表,应于盘库后三日内(遇休息日顺延)交财务进行月结。

学院管理制度7

  职业学院食堂餐用具消毒管理制度学校食堂使用的餐具、容器、用具不仅用量大、周转快,而且与进餐者直接相关,如果餐具及容器、用具不洁,被病原微生物污染,通过就餐环节,病菌或病毒就会进入体内,造成肠道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特制定本餐具消毒和管理制度。

  一、餐具洗消程序公用餐具、容器、用具在使用前应当遵守国家制订的操作规范及卫生要求,严格按照洗消程序进行消毒:第一步是用热水洗去食物残渣(水温以50~60℃为宜);第二步是温水清洗,去除残留油脂等(水温以30℃左右为宜);第三步是消毒,可采用物理的或者化学法杀灭餐具上的残留病原微生物(如病菌、病毒等);第四步是冲洗,即用清洁卫生的清水冲洗掉餐具上的残留药物;第五步是保洁,即将洗净消毒后的餐具、容器、用具移入保洁设施内备用,以防止再污染。

  二、餐具洗涤消毒人员应掌握的`常用消毒方法餐具如何进行消毒呢目前国内外餐具消毒方法一般有两类:一类是物理消毒法,即利用热力灭杀原微生物常用的有煮沸、蒸汽、红外线等;另一类是化学消毒法,就是利用化学消毒剂灭杀灭病原微生物。但后一类有一定副作用,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危害,所以国家对用于餐具的化学消毒剂实行严格管制,必须经省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审查批准方能生产、使用。目前,经国家批准常用于餐具的消毒毒剂有灭菌片、te—101片、84肝炎消毒液等。其中,灭菌片有含氯量高、稳定易保存,入水后易崩解等优点,成为餐具消毒的首选毒剂。以上两类中,以物理消毒法最理想。几种常用餐具消毒方法的主要卫生要求:

  (1)煮沸消毒法。消毒锅应呈桶状、锅底稍平,水量适度,以竹篮盛装餐具,当水沸时,将餐具放入其中,待水再沸时,取出备用,就是沸进沸出。

  (2)蒸汽消毒法。这是较常用的方法之一,其法多种多样,有简易蒸汽消毒法、锅炉蒸汽法、电热蒸汽消毒法等,一般要求消毒温度在80℃上,保持30分钟即可。

  (3)灭菌片或te—101片消毒法。按每片药物兑自来水0。5公斤的比例配制消毒液,然后将洗净的碗盘等餐具放入消毒液内,浸泡3—5分钟。

  (4)84肝炎消毒剂消毒法。用自来水配制成1%84肝炎消毒液(即每公斤自来水加入84肝炎消毒剂10毫升),将洗净的餐具放入消毒液中浸泡3—5分钟,取出备用,配制均用自来水,不得用热水。

  三、加强餐具洗涤消毒工作的管理食堂指定人员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洗涤消毒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消毒经常化。并可通过以下检查方法检查其工作质量:

  1)感官检查。首先检查洗涤人员是否按洗涤程序操作,有无弄虚作假,省略消毒程序;

  2)检查消毒设备是否正常,如消毒池是否漏水,有无消毒液,消毒柜的温度等;最后检查备用餐具的卫生质量,一般来讲,卫生质量较好的餐具应当是内外壁和底部无油腻,呈现本色。

  3)余氯试纸检查法。这是一种快速直观的检查方法,适用于使用氯制消毒的餐具,其灵敏度很高,残留余氯在5ppm时也能检出。具体操作法是取余氯试纸一小块,投入备用碗盘内接触残留液,数秒后进行观察,若试纸变为淡紫色或深蓝色,表明该餐具已消毒,其颜色的深浅与消毒剂浓度的高低相关,一般要求试纸呈深蓝色(其余氯浓度约300ppm),若试纸仍为白色,证明该餐具未经消毒液消毒。

  4)细菌学检查法。一般由国家食品卫生监督机构使用。

学院管理制度8

  1.学生进入教室,应严格遵守上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2.讲礼貌,尊敬老师。上、下课有值日生司起立;教师提问,学生应起立回答问题;学生提问,应先举手,待老师准许提问才提问。

  3.举止文明,衣着整洁,不穿背心、短裤和拖鞋或披头散发进入教室。上课时不准谈笑、抽烟、玩电子宠物或做课外事情。未经老师许可,不准中途出、入教室。上课时间不准会客。

  4.保持教室整洁。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不在黑板、墙壁及门窗上乱画。爱护教室内设施,不涂污损坏或擅自搬动。不准撬锁、砸窗强行进入教室。课后,由专人负责关好门、窗、电灯、风扇。

  5.教室内保持肃静,禁止在教学楼区玩球、打闹、大声喧哗和进行影响他人学习的其他活动。

  6.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教育批评或其他处理。

  7.教室卫生由值日生或专人打扫,每天1次,每月一次大扫除。

学院管理制度9

  1、学院二次供水管理人员要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性,对设施进行经常检查、维修,使设施安全运行。

  2、二次供水系统的设施要有市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明和供、管水从业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并按规定定期更换和复查所有证件。

  3、管理人员要及时提示公司领导做好供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监测水质、检验报告和卫生安全工作,积极配合监督部门做好整改工作。

  4、认真做好师生员工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防止各类传染病发生与传播,消除二次供水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二次水源设施和区域重地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5、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工作必须由xx市卫生监督部门指定的专业清洗队伍进行,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

  6、管理人员在确保安全供水的基础上,要认真做好设施场所的清理和卫生工作,保持设施的完好率和清洁工作。

  7、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水池水位进行检查,在自来水正常供应的情况下确保池内足够水量,维护好供水设施的运行,发现异常及时向领导汇报,派电工进行修理,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学院停水给予严肃处理。一月内发生一次,扣当日工资,发生两次扣工资50元,发生三次者,给予开除、辞退,不再录用。

学院管理制度10

  后勤管理部成立由主任以及管理组组长组成的科室缺陷管理执行委员会,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一)凡不服从科室整体工作安排且无正当理由,造成科室管理工作被动,实行“一票否决”,扣发一月奖金,如拒不改正,退人力资源部待岗培训,年度考核不合格。

  (二)违反操作流程和内控制度造成不良后果,视情节轻重每次扣奖金100―200元。

  (三)工作时间串岗、打瞌睡、利用公家电话聊天,用工作的计算机上网玩游戏等,科内发现首次予以批评,再犯每次扣奖金50―100元,造成投诉的查实后视情节轻重每次扣奖金50―100元。

  (四)在工作中对待病人及服务对象的态度生硬,言语粗暴、不耐心解释以及推卸责任造成不满,引起投诉到科室,查实后视情节轻重每次扣奖金50―100元;投诉到医院,视情节轻重每次扣奖金100―200元,同时按医院的缺陷管理条例执行。

  (五)在工作中严禁发生与病人和同事吵架、打架事件,如有发生,当事责任人除写出书面检讨外,视情节轻重每次扣奖金100―200元或报医院按医院缺陷管理条例执行。

  (六)职工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办公室职工和各小组组长应向主任报告外出原因及返回办公室的.时间并备案,水电中心、食堂职工应向各组长报告外出原因及返回办公室的时间并备案,否则视为私自离岗。工作人员未经申请同意私自换班,按旷工处理。以上情况视情节轻重每次扣奖金50 ―100元。

  (七)非公务原因迟到、早退三次以上扣发当月奖金100元。

  (八)严禁科室内部人员之间私下搬弄是非,引起科室管理不顺,人员不合,此类事情一经查实,首次扣发半月奖金,再犯离岗学习,年度考核不合格。

  (九)无故不参加科室召开的各种会议以及科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及培训的人员,视情节轻重每次扣奖金50——200元。

  (十)无故旷工一天扣发奖金200元,两天以上报医院按规定处理。

  (十一)上述缺陷管理罚款额度均为首次,第二次金额加倍,以此类推,超过三次离岗培训,年度考核不合格。

学院管理制度11

  为加强学院校产校具和各类设施的管理,落实物资使用管理责任制,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院校产校具和各类设施管理应落实管理责任人。各部门配置的各类设施、设备由各部门负责人落实管理责任人,未落实管理责任人的部门由该部门负责人负责。各固定教室所配置设施由各班级班主任负责,配置给各宿舍个人使用的设施由各使用人负责,公用设施由该宿舍室长负责管理(全体成员共同承担责任)。流动教室所配置的设施由后勤基建处负责。公共设施由后勤基建处具体负责。

  二、校产校具和各类设施的丢失或人为损坏,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当事人未查实或无法查实,由使用责任人负责赔偿;发现设施正常损坏由使用责任人或管理责任人及时报有关部门修理。未及时报失或报损,经查实后由使用及管理责任人负责赔偿。

  三、发现管理或使用设施(如家具)等丢失或人为损坏,若主动及时报失或报损,按设施原价并折旧后折价赔偿。不及时报失或报损,经查实发现后,按原价并加收50%~100%管理费进行赔偿。后勤设施赔偿由后勤基建处负责核价,一般易损物资赔偿标准如下:

  序号物品单位赔偿参数价(元)使用年限及说明

  四、学院设备的赔偿由后勤基建处出具赔偿通知,凭赔偿通知单到财务处缴款,赔偿后,后勤基建处应及时补缺或安排维修。人为损坏的设施直接报后勤部门进行的维修,按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由后勤基建处直接收取维修费用,并交学院财务处入帐。

  五、学校设施自然损坏,由使用部门(人)报后勤基建处进行维修,后勤基建处服务范围外的.维修项目,由后勤基建处按规定程序报学校批准立项后实施。

  六、当使用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对自然损坏和人为损坏的责任产生分歧,由后勤基建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认定。

  七、各部门、学生工作处、各系(部)、班主任必须教育师生爱护公物,对造成学校设施丢失和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对故意损坏校产、校具和公共设施或无故不履行赔偿责任者,报学院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八、鼓励师生对故意损坏学校公共设施的现象进行举报。经查实后,对举报人适当给予奖励并予以保密。对举报重大损坏事件的有功人员,报请学校另行嘉奖。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学院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1、合理配置,规避风险:通过定期轮岗制度对后勤敏感岗位人员进行轮换,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2、多岗锻炼,一人多能:通过内部岗位轮岗,可以缓解岗位人员不足的压力,增强每位员工的岗位竞争力;

  3、优服劣汰,增加危机意识:轮岗推行是能都上、劣者下,推动员工工作态度端正,工作能力提升。

  4、激励员工,创造职业宽度:使员工在工作范围上视野更宽,适应能力更强,最终能找适合自己的岗位,人尽其用。

  二、意义

  加强岗位轮换管理工作的计划性、组织性、可行性和科学性。员工岗位轮换根据管理工作相关流程,使岗位轮换有制度可依,更好的指导员工岗位轮换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后勤与基建处全体轮岗员工。

  第二章轮岗组织机构

  成立岗位轮换领导工作小组,由后勤与基建处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岗位轮换计划的决策、执行与监督等工作;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提交岗位轮换计划,并执行轮岗计划,反馈轮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轮岗对象

  后勤与基建处范围内所有人员均属于轮岗范围,由岗位轮换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轮岗总体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分步骤实施轮岗计划。

  1、特定岗位实行定期轮岗。

  特定岗位包括采购、质检、工程、仓储等,具体岗位由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2、安排有发展潜质人员进行系统的轮岗。

  根据关键岗位人才需要,对表现优秀的后备人选进行系统的轮岗安排,由各部门提交关键后备人员轮岗计划,报轮岗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3、个人申请。

  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工作情况,结合后勤与基建处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申请条件为在现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主管以上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未得到晋升者必须进行轮岗。

  第四章轮岗的原则

  1、不能对岗位轮出和轮入部门的工作产生较大影响。

  2、有利于参与岗位轮换的`人员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及工作绩效。

  第五章轮岗时间

  1、部门内部轮岗

  部门负责人根据轮岗岗位的工作内容、强度及复杂度确定轮岗时间,报岗位轮换领导工作小组。小组根据岗位工作说明书及工作定额要求提出审核意见,做出缩短或延长岗位轮换时间,报后勤与基建处领导批准。

  2、跨部门轮岗

  轮岗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轮岗岗位工作内容、复杂度及需轮岗人员的知识、经验、能力确定轮岗时间,岗位轮换领导工作小组审核。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工作说明书、工作定额要求以及需轮岗人员的以往的绩效考核成绩提出审核意见,做出缩短或延长岗位轮换时间,报领导批准。

  第六章轮岗流程

  1、召开部门会议

  每年度12月初旬,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召开部门会议,总结本年度本部门岗位轮换工作实施情况,评价本年度岗位轮换效果,提出相关的意见及改进措施,决定下一年度本部门岗位轮换人员及人数。

  2、召开轮岗领导工作小组会议

  每年根据需要召开轮岗领导工作小组会议,会议内容包括回顾本年度岗位轮岗实施情况及效果评价,提出相关的意见及改进措施,同时做好下一年度各部门轮换工作计划,最后汇总下一年度岗位轮换工作计划,报处领导批准实施。

  3、填写工作业务写实表

  需轮岗的人员需要填写工作业务写实表,要对本岗位工作作出详细的业务写实,包括本岗位工作的程序、流程、需要注意的问题,为岗位轮换做准备,填写完毕后需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4、制定岗位轮换计划,组织轮换前的培训

  轮换前应按计划进行人员培训。培训计划要根据轮岗人员的实际情况和业务能力来进行,让员工对新岗位的规章制度、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和要求、基本操作程序和规范等都有初步的了解,使其能很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同时,要按计划进行测试,考察其承接新岗位的业务能力。

  5、做好工作交接工作

  需轮岗人员的工作交接一定要彻底,防止因交接不彻底出现工作不能衔接或不连续的现象,保证工作顺利进行,轮岗部门负责人对交接工作负有指导和监督责任。

  6、考查轮岗结果

  各部门负责人对到本部门轮岗的人员进行轮岗工作考查,并进行评价。短期轮岗结束后,轮岗人员按计划回到原工作岗位。

  第七章其他

  轮岗过程,效果不好或者出现不良现象,由后勤与基建处负责处理。

  要不断总结经验和完善轮岗体系,以达到轮岗管理的最佳效果。

学院管理制度13

  1、电工值班人员要保持配电室内卫生清洁无杂物,门边、门窗无破损,以防小动物侵入。确保地沟、电缆沟无堵塞,高压柜内下水平母线绝缘无缠绕,通风孔畅通。

  2、经常检查高低压设备各部位接头有无接触不良和发热现象。

  3、配电室应配有专用安全用具(接地线、令克棒、警示牌、灭火器等)。配电室不许存放易燃品及杂物。

  4、定期检查清扫高低压线路、电器设备。防止发生污闪及接触不良故障。高压瓷瓶按供电局规定及时更换。

  5、配备具有一定电器知识的电工,经正规培训并持有电工上岗证。遵守安全规定、防止发生误操作事故。

  6、定期检查各类装置的.完好性。如发生设备跳闸或其它故障时,应尽快通知安宁区供电局电检人员,协助调查故障原因,在事故未查清前不得随意进行电源的倒换工作。

  7、配合供电局和校内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杜绝各类事故。

  8、值班电工要认真巡查变压器、电缆、高低压配电柜等,观察有无异常声音和气味,发现故障苗头及时排除。中修、大修故障及时上报水电服务部或总公司公司领导,经审批后办理。

  9、加强配电室安全管理,谢绝任何无关人员随意进入配电室,电工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配电室。

  10、为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禁止电工单人进入配电室进行维修作业。

学院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规范学生社团的财务行为,提高社团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各社团的健康发展,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规范、灵活、民主和公开的财务运作体系,切实保护广大社团成员权益,根据《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社团联盟全体成员。

  第三条

  各社团财务管理工作及有关财务工作应当遵循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监督,积极配合社团联盟秘书处的财务工作,保证财务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

  各社团社长负责本社团的财务工作,可根据工作需要指定专人对本社团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社团财产为全体社团成员所共有,必须用于服务社员、发展社团,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社团财产在使用时须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第七条

  社团联盟秘书处对各社团财务管理工作具有执行监督、审核的权力。

  第八条

  财务审查应遵循公开、公正、合理、规范、有效的原则。

  第二章社团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社团经费的来源

  一、会费(一)各社团在招收会员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向会员收取一定的会费。收费前,各社团负责人须认真填写《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并报请社团联盟、校团委审批同意,向社团联盟领取统一收据,收费期间社团联盟可派人进行监督检查;

  (二)关于《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

  任何学生社团以社团名义向会员、培训班学员等收取费用前必须认真详细填写《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此表内容包括:社团名称、会费有效时间、会费金额、会费用途、主要负责人和经手人;

  (三)社团联盟将严格审核社团所填写的《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批准后发给各社团通用收据,社团一律凭此收据收取会费及其它费用。收费结束后,社团应及时上缴存根。存根应妥善保管,不得有缺页、污损。如有缺页情况,应向社团联盟秘书处提交详细书面说明。社团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将作为社团考评项目之一。对于会费金额如有隐瞒、虚报等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社团和相关人员责任;若情节严重,将上报团委及相关部门处理;

  (四)对于未填写《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未经社团联盟批准而擅自收取会费的社团,一经发现,将强制停止社团一切活动,并追究社团和相关人员责任;若情节严重,将上报校团委及相关部门处理;

  (五)会费金额须根据社团自身情况及发展需要适当收取,最高不得超过15元/年。

  二、赞助学生社团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与企事业单位合作,通过正当渠道向社会募集外联资金。

  (一)禁止任何社团与赞助商合作在校内举办纯商业性及涉及现金交易的活动。对赞助商要求在校园内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社团必须制定详细的活动策划案(内容包括宣传内容、宣传形式以及宣传对象等),交社团联盟审批,并经学校保卫处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取得赞助后,社团须向社团联盟提交一份合作协议书复印件,由社团联盟秘书处保存;

  (三)赞助单位提供的一切实物赞助,全部归该社团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转移、变卖或据为己有;

  (四)认真做好每一项赞助经费使用情况登记,并保留原始消费凭证。

  三、各社团参加社团评比或其它活动所获得的奖励资金。

  第二条社团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一、各社团必须具备完善的财务制度,并设立专门的'财务负责人(可由社长兼任)建立经费收支账目和社团内部的财务制度,做到账、款分离,专人管理。

  社团财务负责人须履行以下的职责:

  (一)根据每次经济事项全面、真实、连续、系统地登记好现金日记簿,一切收入与支出必须统一入账,并有效完整地保管财务凭证,做到“日清日结”,月末进行对账,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确保账目清晰明了、客观准确;

  (二)在学生社团主要干部换届时,负责做好财物交接工作;

  (三)将资金的来源去向逐项登记清楚,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并保存好原始凭证。定期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状况并自觉接受社团全体成员的监督;

  (四)积极配合社团联盟秘书处的工作,定期将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总结,向社团联盟秘书处汇报财务状况,并自觉接受社团联盟的监督。

  二、社团经费的使用应本着科学合理、勤俭节约的原则,服务社员、发展社团。

  (一)社团经费的使用包括:活动支出(即社团开展各项活动所需的经费)、宣传费用和交通费用;

  (二)社团经费系全体社员所共有,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支出社团经费;

  (三)严格按照预算支出社团经费,不得浪费或挪作他用。

  三、每次活动结束后,社团须将需要报销的票据复印件上交秘书处,原件自行保存,留作年终报销凭证。

  第三条社团经费的报销

  一、外国语学院校团委报销制度采取年终报销制,即每学年年终为各社团进行财务报销,其他时间不予报销;

  二、经费报销具体流程

  (一)每学年初各社团上交下一年的活动策划及预算,经校团委审批通过后,方可按照预算开展活动。社团经费的使用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每次经费的使用须先经校团委批准,未经过审批的预算不予报销。报销时需持原始发票或相关凭证;

  (二)各项支出须有相应的票据证明。有效报销凭证包括车票(公交车票、地铁车票、公交卡充值凭据)、销售商品专用发票(手写或机打)及门票(用于科研活动),其他票据一律不予报销。若为手写发票,则须详细填写消费项目,否则不予报销;

  (三)发票台头必须填写“外国语学院”;发票内容的填写须详细完整,不得笼统概括为“办公用品”“文化用品”等;

  (四)车票类票据背面须写明经手人、时间、目的地及事由,并由社长签字;发票类票据背面须写明经手人、时间及开具原由,并由社长签字;未经社长签字的票据不予报销;

  (五)以b5大小的白纸作为报账单底,报销票据原件须整齐有序地用胶水粘贴在报账单底上,不得使用透明胶带、双面胶或订书器等粘合工具;报账单底正面粘贴票据。白纸横放,票据按类别和面值归类,同类票据自左向右贴成一排,每张票据的左起点依次向右排,每排总长度不得超出报账单底长度,多于部分可向内对折;在每张报账单底的右下角对该页票据张数及金额进行分类统计;票据粘贴好后,将每张报账单底左侧粘贴在一起,附上校团委下发的统一封面,并按照封面规定项目认真填写。

  (六)报账单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由社团联盟秘书处处长和社团联盟主席签字后,由秘书处统一交到校团委报销;

  (七)每学年报销前,各社团由社团联盟秘书处处领取报账单底;

  (八)单张超过1000元的票据以支票形式报销;

  (九)报销金额应与预算大体相当,严重超支的部分原则上不予报销;

  (十)对于信息不真实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不予报销;

  (十一)经费报销单不可作假,各负责人签字前务必严格审核。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学院管理制度15

  为了加强对学生会办公室的日常管理,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树立学生会的良好形象,现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制度

  第一条爱护办公室的一切公物,保持办公室的.清洁,部门或个人使用者必须做好清洁工作。

  第二条保持办公室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干扰他人办公。

  第三条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佩戴胸卡方可进入办公室,不得在办公室内进行任何非办公活动,否则按违纪论处。

  第四条节约用电,注意安全,最后离开者负责关掉电灯、电脑,锁好门窗。

  第五条学生会的所有成员必须以主人翁的态度爱护办公室的所有财务,任何人不得把集体的办公用品据为己有。

  第六条学生会办公室不得借做他用。

  第七条办公室电话只能办公用,不得肆意拨打。

  二、院学生会钥匙管理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只允许公干,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私用。钥匙由主席、副主席统筹管理。

  第二条办公室钥匙共3把,由院学生会分管副主席负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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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管理制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院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学院管理制度15篇

学院管理制度1

各位读者:

  为加强自习室的管理,充分发挥图书馆的学习优势,满足读者需求,经分管院领导研究决定,本学期图书馆自习室做如下调整:所有自习室作为普通自习室,供学生自习,由各二级学院设立考研自习室,图书馆不再设专门考研自习室。

  使用自习室的读者应服从管理并自觉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1、禁止任何占座行为。凡被占的座位,任何读者均有权使用,使用者可将占座物品移开,或交给工作人员。

  2、物品留在座位上,离开座位30分钟以上者,视为占座,读者可以将物品整理后在此座位学习。凡暂时离开座位的读者,请在座位上留下纸条,写明真实的离开时间,否则按占座处理。

  3、个人物品请自带背包随身带走。做到人走位空,废弃物品请随手带出扔进垃圾箱,不要留在座位上。每天晚上闭馆前务必将物品带走,否则一律按废品处理,图书馆将不承担因处理时造成任何物品丢失的'责任。

  4、爱护自习室的公共设施,不得将桌椅移出室外,禁止在自习室用餐和使用电源,严禁涂抹、刻画,一经发现从重处罚。

  5、图书馆任何区域内严禁吸烟、违者重罚,不得在自习室及楼道内高声交谈,室内不得接打手机。

  6、读者之间发生纠纷,请找工作人员出面调解或直接向图书馆老师或保卫处反映。

  7。由于教育资源有限,应充分发挥二级院系教室的作用,希望读者尽量到教室学习。

学院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会计法>>及<<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建立科学的财务会计工作程序,提高财务会计管理水平,发挥财务工作在教事业发展中的作用,特制定本院财务处各项财务制度。

  第二条 财务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会计法>>,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执法。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三条 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是会计人员的职责,任何人不得干扰阻碍会计人员依法履行上述权利。

  第四条 会计人员必须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为适应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改革会计工作。努力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

  第二章 财务稽核(审核)制度

  第五条 稽核岗位是会计经济业务的主要内容,它涉及到经费开支的控制与合理使用及财务预算的实现,又是整个会计处理程序从收付款、记帐至结帐的依据。因此对稽核 (审核)的原始凭证,必须严格掌握以下原则:

  第六条 原始凭证内所反映的情况要具体、真实。凭证内所列的事项必须符合财经制度,必须按预算计划执行。

  第七条 其次审核原始凭证内容填制手续是否符合规定。内容要完整,数字要准确。

  第八条 记帐凭证的编制及审核:

  在编制记帐凭证时,要依照原始凭证的经济内容准确的使用会计科目。在记帐凭证上应填写日期、编号、金额,并加盖制单、审核、复核人员的印章,应做到一事一单。记帐凭证编制完毕转给复核人员,复核人员要按以下要求进行复核。

  第九条 记帐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经济内容是否相符,有无抬头、公章,自制原始凭证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条 会计科目使用是否准确,凭证上的数字及金额的计算是否正确。

  第十一条 凭证所反映的业务收支是否符合有关的政策制度及学校内部的各项规定。

  第十二条 会计报表的审核: 报表编制人员月初打印出会计报表,复核人员要认真审核报表各项内容,以保证其正确性。年末按照上级布置的预决算报表要求,认真审核无误后方可报送上级部门。

  第三章 加强对各种现金的管理

  第十三条 库存现金限额:按照银行日限额为10000元,如有超出及时送交银行。

  第十四条 现金使用范围:按现金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 我院零星支出500元以下的,可用现金支付。超出银行结算起点100元以上的可办理支票、银行汇票、信汇、电汇等。

  第十六条 各项业务收入现金,要开具收据并及时送交银行,不得坐支。

  第十七条 现金库存要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每日与计算机“库存现金日报表”核对一致。

  第十八条 每月至少两次由财务负责人安排审核人员抽查现金库存与现金日记帐余额数并做抽查记录。

  第十九条 如出现库存现金长、短款现象,应及时核对查找。原则上,短款自负、长款入帐。不得长、短款互相抵补。

  第二十条 收付款后,要在原始凭单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第四章 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除现金结算范围以外的业务,均需用转帐结算的方式进行。转帐结算起点为100元以上。

  第二十二条 不准签发空白支票与空头支票,支票开出要注明日期、用途,支票存根的项目要填写齐全并附存记帐凭证。

  第二十三条 妥善保管空白支票,银行印鉴及财务专用章,分别设专人管理。

  第二十四条 银行帐要做到日清月结。在接到银行对帐单后及时对帐每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每月与总帐核对,对未达帐项在三个月内处理完毕。

  第二十五条 支票丢失要立即向银行、公安局支票保安管理系统挂失,并办理有关声明作废。

  第五章 专项资金的管理

  第二十六条 上级拨给我院的专项资金(包括设备费、维修费、科研费等)要按文件、协议、合同等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二十七条 专项资金使用要由主管部门进行充分论证并做出预算计划,经院领导批准后执行。专项资金要设辅助帐记录收支余。

  第六章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学院的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是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生活的重要物资保证为不断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适应我院教育事业的发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特定如下管理规定:

  第二十九条 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含800元)耐用期在一年以上能独立使用的财产,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含500元)耐用时间都在一年以上的即为固定资产。

  第三十条 学院财务部门、后勤物资科、各系及部门应该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及相应的卡片。三个分口要建立各自的管理办法。定期对基层部门进行检查,保证帐、物、卡相符。

  第三十一条 所有捐赠、调拨及自制固定资产均为全民所有,统一归学院登记入帐和管理。

  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固定资产擅自损坏、转卖、越权处理及据为己有。报损报废的应由部门提出申请,通过技术鉴定后报主管院长审批方可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 院附属单位的固定资产亦属学校的财产,要单独建帐,按上述办法单独管理。

  第三十四条 固定资产建成或购入后,一定要严格验收、考核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大型精密仪器的购置(5万元以上)需有学院专家小组的充分论证,方可购置。

  第三十五条 学院的固定资产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由财务、审计、总务处物资科及物资归口部门共同监督管理。

  第七章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为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会计档案的信息作用,更好地为学校管理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十七条 会计档案范围:在财务活动中所形成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计算机软盘等财会核算资料。

  第三十八条 会计凭证有:记帐凭证;工资、奖金、各种补贴领取单(册);收据存根;银行对帐单及调整表等。

  第三十九条 会计帐簿有:总帐、明细帐、现金帐、银行存款帐、辅助台帐等。

  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月报表、季报表、年终决算表、预算计划表等。

  第四十一条 归档前的立卷和整理等工作,由财务处负责收集、整理、组卷、装订成册。

  第四十二条 会计部门的保管,要把会计档案放在档案箱中,并上锁。要把报表、帐簿、凭证分类由左至右、由上至下的顺序排列。

  第四十三条 对学校的各种证券、票据,平时发出、领用要有登记。每年做一次收回,并核对保管归档。

  第四十四条 会计部门设一人兼管档案工作。

  第四十五条 会计部门保存的会计档案,要为本院积极提供服务作用。会计档案原则上不能带出档案室或会计部门。如需带出复印要经财务部门负责人的批准,由会计人员直接复樱

  第四十六条 档案的调阅、移交、撤销、销毁、合并要严格执行财政部档案局的有关规定。各种会计档案整卷后,保管一年,期满以后,编造清册,移交档案部门集中管理。

  第八章 教学经费、主任基金划拨办法

  第四十七条 各系教学经费主要依据各系学生人数,每生按1000元划拨。各系主任基金主要依据各系学生人数,每生150元划拨。

  第四十八条 社科部教学经费依据在校生人数,每生40元划拨;主任基金按每生6元划拨。

  第四十九条 史论系教学经费、主任基金依据本系学生人数,划拨标准同以上各系。史论系共同课教学经费,依据在校学生人数,每生20元划拨,主任基金按每生3元划拨。

  第五十条 成教学院教学经费、主任基金划拨办法:

  夜大学生按每生1000元划拨教学经费,按每生300元划拨主任基金。

  高职、专接本生按每生XX元划拨教学经费,按每生300元划拨主任基金。

  第九章 工资、奖酬金等款项的管理

  第五十一条 设立工资辅助台帐。负责工资核算的人员随时记录职工人数及工资增减变化,并与人事处每月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十二条 严格控制工资总额的增长,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编制人数,严格控制。院财务处要会同人事处对劳动工资计划执行情况实行有效的监督。设立工资辅助记录,每月工资增减变化要有人事处的通知,每月要按实际工资支出数削减工资基金指标。

  第五十三条 每月教职工领取的奖酬金,机关部门均由人事处审核造表,对各系及有关部门奖酬金要严格执行发放标准,每月8日前将发放标准金额报知院财务处,由财务处审核后发放。

  第五十四条 财务处代扣个人所得税,对职工个人收入每个月在发放时,都要做好个人收入记录,月底由财务处代职工个人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五十五条 福利费按季核定提取数,转入“专用基金”专户核算,由福利委员会掌握使用。

  第五十六条 离退人员管理费、特需费、活动费,每月按标准人数提取,转入“其他代管经费”专户核算,由老干部处掌握使用。

  第五十七条 公积金要按人头立户建帐核算,每月按时上缴银行,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与记帐。

  第十章 对各种票证的管理

  第五十八条 院财务使用的收费票证、统一收据、发票,设专人负责。凡领用、缴销要做记录。

  第五十九条 各类收据,由院财务处统一印刷、购买、登记、发放、回收、保管。年终将收据存根收集齐全归档,其他非独立单位不得私自印刷、购买各类收据。

  第六十条 对于作废的支票要盖作废戳记,年底要按顺序装订整理。

  第十一章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第六十一条微机管理

  1、 会计电算化由财务主管负责管理和调度。

  2、 微机由经过培训的会计专职人员持证上岗操作。

  3、 未经财务主管同意,非微机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上机。

  4、 严禁在微机上使用外来其他软件及电子游戏软件。

  5、 微机必须在ups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运行。

  6、 定期对硬盘及有关数据软盘检查,发现病毒及时分析毒源,报告有关部门后实施消毒。

  7、 保持机房洁净、整齐、微机硬件无灰尘。

  8、 注意防火、防盗,每日下班前关机必须切断总电源以保证机房设备安全和微机正常运行。

  第六十二条计算机操作管理

  1、 上机人员要熟练掌握会计软件及新会计科目及编号、部门编号、项目编号等一系列核算内容,做到准确无误操作每笔业务。

  2、 操作人员工作权限、工作职责明确。

  (1) 原始凭证上机前审核岗,需在原始凭证上机前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规范化要求,将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转交凭证录入、制单岗上机。

  (2) 原始凭证录入、制单岗,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上机制单,要求科目、项目支出准确无误。

  (3) 记帐凭证复核岗,每天下午4:30将当天会计凭证逐笔复核,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修改,复核无误后,方可记帐。

  (4) 凭单汇总、记帐、帐簿及报表打印岗,记帐凭证复核后需及时汇总并打印出“科目汇总表”“试算平衡表”交出纳岗核对当日库存现金无误后方可记帐。

  (5) 按记帐凭证付款出纳岗,根据记帐凭证付款,每日下班前,根据“试算平衡表”核对库存现金。

  (6) 凭单装订前审核岗,在凭单装订前需重新审核每一笔原始凭证、记帐凭证、科目、项目等是否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做凭证冲调。

  (7) 微机系统维护岗,负责监督每位上机人员,操作是否规范,随时注意对微机、系统的维护,对软件及操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登记操作记录。每天下班前负责对数据库进行双备份。

  (8) 预算管理、经费指标控制岗,负责在计算机上设定对各部门的经费指标控制与调整,并对预算管理执行情况及时进行分析、汇报。

  (9) 往来款项操作岗,每月对往来款项做一次分析、清整,对未及时报帐的款项,要做催报帐通知。

  (10) 银行帐上机对帐岗

  3、 根据各岗位的工作权限,每天早8:30分由系统维护员接通电源、开机启动、键入密码进入工作状态。

  4、 每天下班前需打印出当天“科目汇总表”“试算平衡表”,出纳员核对当日库存现金无误后,方可记帐。

  5、 工资、公积金、税款等上机核算前,有关资料需经审核无误后再上机操作,并注意资料的归整、保存。

  第六十三条系统管理

  1、 操作中遇有他事需暂时离岗的,应退出系统以防他人误操作,以保证系统数据的完整与安全。

  2、 会计科目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增设、减少、合并,凡需增设部门支出项目等需经财务主管同意。

  3、 关键步骤的密码设置、更换,由财务主管负责。

  4、 每日工作结束后,对数据库进行磁带备份。

  5、 系统出现故障及时报告财务主管,确立解决办法。

  6、 对软件的修改、更换、升级需经财务主管同意,上报教委财务处批准。

  7、 对会计软件及操作中出现的问题需建立必要的操作记录。

  第六十四条电算化档案管理

  1、 各种程序软件盘要加写保护,放置于金属柜中。

  2、 打印的各种帐簿、报表,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登记、归档管理。

  3、数据库文件实行双备份,并分别存放于会计档案室和机房金属柜中。

  第十二章 各类收费管理办法

  第六十五条 为加强我院事业性收费的统一集中管理,坚持依法收费,防止乱收费,根据物价局有关文件、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六十六条 学院各系、部门均要按学院公布的已获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对象进行收费。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无权自行设立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

  第六十七条 各系、部门如确需增加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的,均要经本部门提出审报依据,经财务处审核,报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上报市教委、市物价局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八条 各项收费必须给交款人开具正式收据,并附有负责人签批的交款通知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只收款,不开正式票据。

  第六十九条 为方便交款人及时交费,一些收费项目可由财务处委托有关部门代收,但必须领用财务处统一管理的财政局印制的统一收据。收款后及时将款项、收据及其存根交财务处核对、收款入帐。任何部门、单位、个人均不得截留、少交、拖欠或转移,也不得私自存入银行和作为经济实体或二级核算单位的收入进帐,更不得私设“小金库”。

  第七十条 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各收费项目必须设置公示栏,坚决做到“不公示,不收费”。

  第七十一条 院财务处要加强对收费工作的管理。监督、审计、监察部门定期审计、查处违反本规定的错误做法和案件。

  第七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者一经发现,要追究有关人员及部门领导者的责任。

  第十三章 往来款项的管理规定

  第七十三条 往来款项是学校在执行预算过程中,因业务需要预借、预收单位和个人,尚停留在结算过程中的资金。为了减少学校的.资金占压、保证国家资金的安全和完整,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七十四条 凡我院在职职工因公去外单位办事、出差、购物,均可预借公款。职工因私办事不得借用公款。

  第七十五条 借款方式和借款手续

  (一)职工因公出差办理借款,可提前2-3天预借现金。借款金额要根据出差地点、时间、活动内容等必须的耗费而定,不得大量超额借支。

  (二)支付外埠商品价款,要通过银行办理汇兑。

  (三)职工直接携款去外埠采购商品1000元以下的,可借现金,1000元以上的要办理银行汇票。

  (四)办理上述各种方式借款,要填制正式借款单据。单据内项目必须据实填写,借款人、借款部门、负责人、借款内容必须齐全。重要借款事项还需经院领导审批。借款一律使用教委统一印制的“四联借款单”。

  第七十六条 要加强对暂付款的审核,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借款要拒绝办理。

  第七十七条 对部门或项目资金不足、手续不完备、违反银行结算制度或现金管理制度的借款要予以纠正。

  第七十八条 对暂付款要坚持“一借一清”,前借未清不得再借的原则。

  第七十九条 负责暂付款明细帐的会计人员与出纳人员要密切配合、各尽其责,及时催报和清理暂付款。

  第八十条 职工出差借款应于返校后一个月内报帐,其他借款应于一星期内报帐。通过银行办理的汇兑借款应于收到对方收款凭证后,及时冲销借款。

  第八十一条 对无故长期拖欠公款的人员,停止其再行借款的权力。凡在责令期限报帐而未报的,院财务处有权暂停止发放个人收入。

  第十四章 安全防范、防火制度

  第八十二条 院财务处是学校经济管理的职能部门,也是维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重要部门,因此必须加强安全、防火防范措施,保证学校财产物资安全。

  第八十三条 每天的现金库存量严禁超库存限额,收入现金当天存入银行。

  第八十四条 去银行提现、交现超过五万元的需通知院保卫处派人派车护送。

  第八十五条 严格管理支票和印鉴。支票与印鉴分人、分地方掌管。

  第八十六条 每天下班前要对室内电源、计算机室门窗、保险柜安全检查后方可离校。

  第八十七条 须加强对财务处的安全设施的配置。发现隐患及时与院保卫处联系,及时消除隐患。

  第十五章 财务处廉政建设规范

  第八十八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方针政策,做到知法、懂法、坚持原则,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

  第八十九条 对违反财经纪律、投机倒把、隐瞒、截留国家财政收入、谎报冒领、借用公款进行经营活动或非法活动的、挪用公款挥霍浪费的行为,给予坚决的斗争。

  第九十条 坚决杜绝利用职务、工作之便,贪污公共财物、收受贿赂、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第九十一条 坚决杜绝利用职务、工作之便,收取收受钱财、接受礼品、吃请吃喝。

  第九十二条 坚决杜绝利用职务、工作之便,以无偿占有或只付少量现金等方式侵占国家、集体、个人财物。

  第十六章 关于对外投资和借出款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为了维护学院的经济利益,保证学院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规定。

  第九十四条 学院对外投资,应首先进行投资方向、投资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论证,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由法人代表和主管院长签字生效。

  第九十五条 学院下属经济实体对外联营投资,须经实体领导机构研究论证,并报请主管院长批准。

  第九十六条 学院及各实体,在与外部协作中需借出款项时,必须严格考察对方经营状况、还本能力。学院资金借出必须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并由主管院长签字生效。各实体资金借出必须经领导机构集体研究,并报请主管院长,由法人代表签字生效。

  第九十七条 学院或各经济实体对外投资,可以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方式投资,不可以学院的房屋、土地进行投资。

  第九十八条 凡违反本规定,擅自作主,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学院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教职工、学生的户籍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教职工、学生的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凡在本院形成劳动关系的教职工,在校学生须遵守本规定。院总务处保卫部是学院户籍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各系、部、处、室具体负责本部门户籍管理工作。

  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院学生集体户。

  安徽省境内录取的学生报到时将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一寸照片,加盖派出所公章)交所属系、部学生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送总务处保卫部备案;

  安徽省境外录取的学生迁入学生集体户的,报到时凭录取通知书将户口迁移证、一寸彩照交所属系、部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报送总务处保卫部统一办理落户。

  安徽省境外录取后选择户口不迁入集体户的.学生,在校期间所有涉及户籍地事务均回原籍办理。

  办理落户时提交的相关证件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提交的《户口迁移证》应载明出生地、籍贯(省、市、县、乡、街道),加盖的公章必须清晰可辩。

  办理落户时提交的相关证件上如有漏错,必须由所属派出所更正并加盖公章,自行涂改无效。

  安徽省境内的毕业生由总务处保卫部将备案的户籍证明发给各系、部辅导员,并交各班班主任发放到毕业生手中。

  安徽省境外的毕业生将印章齐全的离校清单由各班班主任收齐后交所属系、部辅导员审核后,将审核合格的毕业生名单分报到单位和返回原籍两类送总务处保卫部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保卫部办理完成安徽省境外的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后,将办理完迁移手续的毕业生名单以通知的形式发布学院内信息栏中,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毕业生凭身份到保卫部领取本人户口迁移手续,逾期不领者责任自负;转、退学的学生在一个月内应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逾期责任自负。

  毕业分配来校工作人员应在正式上岗后到总务处保卫部办理教师集体户落户;各系部、处室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的户籍信息由所属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各系部、处室应在每学期开学后将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户籍信息送总务处保卫部备案;户口迁移证丢失须凭以下材料到户口迁出派出所办理;

  户籍关系在我院集体户需借用户籍底簿的教师、职工、学生须提交户籍底簿借用申请,学生由所属系部学工处批准,教师、职工须所属系部、处室批准后,凭本人有效证件并登记后使用;借用集体户户籍底簿的教师、职工、学生须在一周内将底簿交回保卫处;借用户籍底簿的教师、职工、学生如在使用期间发生丢失,应当及时报告保卫处同时承担将底簿补办完成的过程及所产生的费用。

学院管理制度4

  电梯设备的运行管理,就是保障电梯良好运行所实施的管理活动。主要内容包括:电梯设备的运行巡视监控管理、电梯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管理、电梯机房的管理和电梯档案的管理等。

  一、电梯设备的运行巡视监控管理。巡视监控管理,是由电梯机房值班人员实施的`,定时对电梯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的管理方式。电梯机房值班人员每日对电梯进行一次巡视,根据巡视情况填写《电梯设备巡视记录》。

  (1)建立巡视监控管理制度。公司工程部的电梯管理员,根据电梯的性能和运行情况制定出电梯巡视管理制度。并监督机房值班人员执行。

  ①值班人员每日对电梯的主要部位巡视一次。

  ②巡视时按要求的内容认真巡视检查。

  ③及时处理巡视中的问题,并做好巡视记录

  (2)巡视内容。机房值班人员巡视应注意:曳引机是否有噪声、异味,是否烫手;轴承螺栓是否松动;减速箱的油位、油色是否正常,连轴器是否牢固可靠;指示仪表、指示灯、各继电器动作是否正常;变压器、电抗器等是否过热;制动器是否正常;曳引轮、曳引绳、限速器等是否正常;通讯设施、标示牌、盘车手轮、开闸扳手等救援工具是否放在指定位置;电梯运行有无振动,开关门是否顺畅;底坑限速器是否正常。

  (3)巡视中发现不良情况的处理。当巡视中发现不良状态时,机房值班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如果问题严重则应及时报告电梯主管,协同主管进行解决。整修时应严格遵守《电梯维修保养标准》。

  二、异常情况处置管理。当电梯工作中出现异常情况时,乘梯人员要冷静,保持清醒的头脑,以便寻求比较安全的解决方案。

  (1)发生火灾时的处置

  ①当楼层发生火灾时,电梯的机房值班人员应立即设法按动'消防开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电梯运行到基站后,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电话通知有关部门并拨打119电话报警。

  ②井道或轿厢内失火时,管理员应立即停梯并疏导乘客离开,切断电源后用干粉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灭火。同时,电话通知主管部门。若火势较猛就应拨打119电话报警,以便保证高层建筑内的人员和财产安全。

  (2)电梯遭到水浸时的处置。电梯的坑道遭水浸时,应将电梯停于二层以上;当楼层发生水淹时,应将电梯停于水淹的上一层,然后断开电源总开关并立即组织人员堵水源,水源堵住后进行除湿处理,如热风吹干。用摇表测试绝缘电阻,当达到标准后,即可试梯。试梯正常后,才可投入使用。

  (3)电梯困人时的处置。因停电或故障导致电梯停运时,乘梯人员不要着急惊慌,及时拨打救援电话,待电梯管理员到来时实施救援。救人后,管理员查明困人原因,及时解除故障。

  三、电梯机房的管理。电梯机房值班人员,在电梯管理员的领导下工作。电梯管理员负责制定电梯机房的管理制度。机房值班人员严格执行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1)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①非机房工作人员不准进入机房,必须进入时应经过公司工程部经理同意,在机房人员的陪同下进入。

  ②机房应配足消防器材,免放易燃易爆物品。

  ③每周打扫一次机房卫生,保持机房清洁。

  ④为防止不必要的麻烦,机房要随时上锁。

  (2)交接班制度

  ①正常时,按时交接班。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讲清当日电梯的运行情况,接班人员应查看《电梯设备巡视记录》、工具等,确认无误后在运行巡视记录上签名。

  ②当遇到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交班人员不得离岗。应请示工程部电梯管理员寻求解决。

  ③电梯发生事故后,未处理完时,应由交班人员继续负责事故的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处理。

  四、电梯的档案管理。为了解电梯的整体状况,维修管理中心以高层楼宇为单位建立电梯档案。电梯的档案包括:电梯的原理图、安装图、《电梯设备巡视记录》、《电梯设备维修记录》等项内容。档案中的《电梯设备巡视记录》,由电梯管理员每月初整理成册,交中心电梯管理员保管。

学院管理制度5

  一、台球室是学校为离退休职工提供的健身活动场所,在职职工、家属及外来人员谢绝入内;

  二、要爱护室内的台球、球杆、球台等设备,不准损坏;

  三、可以自带球杆,由本人负责保管,用后带走;公用物品不准带出台球室;

  四、注意防火,严禁吸烟;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准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严禁随地吐痰;

  五、凡参加活动人员,需根据自身健康情况,适当进行活动,不要过于激动、劳累,避免发生意外;否则,后果自负。

  六、台球室由工作人员负责管理。

学院管理制度6

  第一条保管员要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负责饮食中心物资的验收、发放和保管工作。

  第二条物资入库必须以订货合同、或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物资入库计划、或入库通知单为依据办理入库。无合同或无计划的到货,保管员不得随意收货,必须向业务主管部门查询或请示,经批准后才能办理入库。

  第三条物资入库的基本要求:保证入库物资数量准确,质量符合要求,包装完整无损,手续完备清楚,入库迅速。

  第四条科学地保管好食品原材料。必须做好仓库的分区分类保管,货物入库及时,应按库房地点、货架排数、货架号数、货架层数的顺序编列号码(四位编码法),做出明显标志,便于保管作业,迅速找到货位,及时办理物资出库手续。

  第五条物资储存要保证人身、货架及仓库的安全。货物堆码时要轻拿轻放,作业正确,要根据先进先出、快进快出的原则来堆码货物,货垛稳固,既要节约和充分利用仓容量,又不能阻塞通道。货物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不允许货垛重量超过地面的设计负重,确保操作和消防安全的需要。

  第六条保管员要了解实物因物理变化、化学变化、生物变化引起的实物质量变化规律。贮存食品的库房、设备应当保持整齐、卫生、通风,温度、湿度适当,做好仓库的防鼠、防虫、防霉、防盗工作,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确保食品原辅料的安全。

  第七条库房内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物品。

  第八条保管员要根据食堂提出的采购计划,编制可行的'日、周、旬、月出库需求。

  第九条保管员在物资出库时做到忙而不乱,节约时间,避免出差错,必须提前做好物资出库准备工作;要根据食堂用料计划和领料规律,合理的安排出库时间和出库顺序。

  第十条物资出库要按照随进随出、先进先出、易坏先出的出库原则,防止食品原料过期变质。保管员要加强与食堂和财务的联系,互通信息,紧密配合,主动为食堂服务,力求做到出库手续简便,及时迅速,提高效率。

  第十一条保管员应随时掌握物资的入库、出库及库存动态。应在仓库货架上悬挂实物保管卡,标明实物名称、数量、出入库日期和结存数量,以便于日常实物的检查和核对,保证帐物相符,防止出现差错。原则上以整进整出的物资帐实相符率为100%;以整进另出的物资帐实相符率应不低于90%一98%;保管收发货的差错率(按每笔计算)不应超过±1%。

  第十二条每月终了,保管员应按照中心规定的日期进行实物盘点。实物盘点方式采用水续盘存制,凡在库实物都要清点数量,点货对帐,按实际存货填写实物盘存表,以表对帐,防止漏点实物。实物盘点时若发现积压、失效、变质、盘盈、盘亏、帐物不符等应及时做好登记工作,认真分析原因,及时进行复点、查找,并上报部门主管及中心领导进行处理。若保管不当造成经济损失,要追究保管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保管员根据实际盘点数和库存帐编制物资盘点表,应于盘库后三日内(遇休息日顺延)交财务进行月结。

学院管理制度7

  职业学院食堂餐用具消毒管理制度学校食堂使用的餐具、容器、用具不仅用量大、周转快,而且与进餐者直接相关,如果餐具及容器、用具不洁,被病原微生物污染,通过就餐环节,病菌或病毒就会进入体内,造成肠道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特制定本餐具消毒和管理制度。

  一、餐具洗消程序公用餐具、容器、用具在使用前应当遵守国家制订的操作规范及卫生要求,严格按照洗消程序进行消毒:第一步是用热水洗去食物残渣(水温以50~60℃为宜);第二步是温水清洗,去除残留油脂等(水温以30℃左右为宜);第三步是消毒,可采用物理的或者化学法杀灭餐具上的残留病原微生物(如病菌、病毒等);第四步是冲洗,即用清洁卫生的清水冲洗掉餐具上的残留药物;第五步是保洁,即将洗净消毒后的餐具、容器、用具移入保洁设施内备用,以防止再污染。

  二、餐具洗涤消毒人员应掌握的`常用消毒方法餐具如何进行消毒呢目前国内外餐具消毒方法一般有两类:一类是物理消毒法,即利用热力灭杀原微生物常用的有煮沸、蒸汽、红外线等;另一类是化学消毒法,就是利用化学消毒剂灭杀灭病原微生物。但后一类有一定副作用,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危害,所以国家对用于餐具的化学消毒剂实行严格管制,必须经省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审查批准方能生产、使用。目前,经国家批准常用于餐具的消毒毒剂有灭菌片、te—101片、84肝炎消毒液等。其中,灭菌片有含氯量高、稳定易保存,入水后易崩解等优点,成为餐具消毒的首选毒剂。以上两类中,以物理消毒法最理想。几种常用餐具消毒方法的主要卫生要求:

  (1)煮沸消毒法。消毒锅应呈桶状、锅底稍平,水量适度,以竹篮盛装餐具,当水沸时,将餐具放入其中,待水再沸时,取出备用,就是沸进沸出。

  (2)蒸汽消毒法。这是较常用的方法之一,其法多种多样,有简易蒸汽消毒法、锅炉蒸汽法、电热蒸汽消毒法等,一般要求消毒温度在80℃上,保持30分钟即可。

  (3)灭菌片或te—101片消毒法。按每片药物兑自来水0。5公斤的比例配制消毒液,然后将洗净的碗盘等餐具放入消毒液内,浸泡3—5分钟。

  (4)84肝炎消毒剂消毒法。用自来水配制成1%84肝炎消毒液(即每公斤自来水加入84肝炎消毒剂10毫升),将洗净的餐具放入消毒液中浸泡3—5分钟,取出备用,配制均用自来水,不得用热水。

  三、加强餐具洗涤消毒工作的管理食堂指定人员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洗涤消毒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消毒经常化。并可通过以下检查方法检查其工作质量:

  1)感官检查。首先检查洗涤人员是否按洗涤程序操作,有无弄虚作假,省略消毒程序;

  2)检查消毒设备是否正常,如消毒池是否漏水,有无消毒液,消毒柜的温度等;最后检查备用餐具的卫生质量,一般来讲,卫生质量较好的餐具应当是内外壁和底部无油腻,呈现本色。

  3)余氯试纸检查法。这是一种快速直观的检查方法,适用于使用氯制消毒的餐具,其灵敏度很高,残留余氯在5ppm时也能检出。具体操作法是取余氯试纸一小块,投入备用碗盘内接触残留液,数秒后进行观察,若试纸变为淡紫色或深蓝色,表明该餐具已消毒,其颜色的深浅与消毒剂浓度的高低相关,一般要求试纸呈深蓝色(其余氯浓度约300ppm),若试纸仍为白色,证明该餐具未经消毒液消毒。

  4)细菌学检查法。一般由国家食品卫生监督机构使用。

学院管理制度8

  1.学生进入教室,应严格遵守上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2.讲礼貌,尊敬老师。上、下课有值日生司起立;教师提问,学生应起立回答问题;学生提问,应先举手,待老师准许提问才提问。

  3.举止文明,衣着整洁,不穿背心、短裤和拖鞋或披头散发进入教室。上课时不准谈笑、抽烟、玩电子宠物或做课外事情。未经老师许可,不准中途出、入教室。上课时间不准会客。

  4.保持教室整洁。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不在黑板、墙壁及门窗上乱画。爱护教室内设施,不涂污损坏或擅自搬动。不准撬锁、砸窗强行进入教室。课后,由专人负责关好门、窗、电灯、风扇。

  5.教室内保持肃静,禁止在教学楼区玩球、打闹、大声喧哗和进行影响他人学习的其他活动。

  6.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教育批评或其他处理。

  7.教室卫生由值日生或专人打扫,每天1次,每月一次大扫除。

学院管理制度9

  1、学院二次供水管理人员要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性,对设施进行经常检查、维修,使设施安全运行。

  2、二次供水系统的设施要有市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明和供、管水从业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并按规定定期更换和复查所有证件。

  3、管理人员要及时提示公司领导做好供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监测水质、检验报告和卫生安全工作,积极配合监督部门做好整改工作。

  4、认真做好师生员工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防止各类传染病发生与传播,消除二次供水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二次水源设施和区域重地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5、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工作必须由xx市卫生监督部门指定的专业清洗队伍进行,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

  6、管理人员在确保安全供水的基础上,要认真做好设施场所的清理和卫生工作,保持设施的完好率和清洁工作。

  7、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水池水位进行检查,在自来水正常供应的情况下确保池内足够水量,维护好供水设施的运行,发现异常及时向领导汇报,派电工进行修理,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学院停水给予严肃处理。一月内发生一次,扣当日工资,发生两次扣工资50元,发生三次者,给予开除、辞退,不再录用。

学院管理制度10

  后勤管理部成立由主任以及管理组组长组成的科室缺陷管理执行委员会,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一)凡不服从科室整体工作安排且无正当理由,造成科室管理工作被动,实行“一票否决”,扣发一月奖金,如拒不改正,退人力资源部待岗培训,年度考核不合格。

  (二)违反操作流程和内控制度造成不良后果,视情节轻重每次扣奖金100―200元。

  (三)工作时间串岗、打瞌睡、利用公家电话聊天,用工作的计算机上网玩游戏等,科内发现首次予以批评,再犯每次扣奖金50―100元,造成投诉的查实后视情节轻重每次扣奖金50―100元。

  (四)在工作中对待病人及服务对象的态度生硬,言语粗暴、不耐心解释以及推卸责任造成不满,引起投诉到科室,查实后视情节轻重每次扣奖金50―100元;投诉到医院,视情节轻重每次扣奖金100―200元,同时按医院的缺陷管理条例执行。

  (五)在工作中严禁发生与病人和同事吵架、打架事件,如有发生,当事责任人除写出书面检讨外,视情节轻重每次扣奖金100―200元或报医院按医院缺陷管理条例执行。

  (六)职工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办公室职工和各小组组长应向主任报告外出原因及返回办公室的.时间并备案,水电中心、食堂职工应向各组长报告外出原因及返回办公室的时间并备案,否则视为私自离岗。工作人员未经申请同意私自换班,按旷工处理。以上情况视情节轻重每次扣奖金50 ―100元。

  (七)非公务原因迟到、早退三次以上扣发当月奖金100元。

  (八)严禁科室内部人员之间私下搬弄是非,引起科室管理不顺,人员不合,此类事情一经查实,首次扣发半月奖金,再犯离岗学习,年度考核不合格。

  (九)无故不参加科室召开的各种会议以及科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及培训的人员,视情节轻重每次扣奖金50——200元。

  (十)无故旷工一天扣发奖金200元,两天以上报医院按规定处理。

  (十一)上述缺陷管理罚款额度均为首次,第二次金额加倍,以此类推,超过三次离岗培训,年度考核不合格。

学院管理制度11

  为加强学院校产校具和各类设施的管理,落实物资使用管理责任制,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院校产校具和各类设施管理应落实管理责任人。各部门配置的各类设施、设备由各部门负责人落实管理责任人,未落实管理责任人的部门由该部门负责人负责。各固定教室所配置设施由各班级班主任负责,配置给各宿舍个人使用的设施由各使用人负责,公用设施由该宿舍室长负责管理(全体成员共同承担责任)。流动教室所配置的设施由后勤基建处负责。公共设施由后勤基建处具体负责。

  二、校产校具和各类设施的丢失或人为损坏,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当事人未查实或无法查实,由使用责任人负责赔偿;发现设施正常损坏由使用责任人或管理责任人及时报有关部门修理。未及时报失或报损,经查实后由使用及管理责任人负责赔偿。

  三、发现管理或使用设施(如家具)等丢失或人为损坏,若主动及时报失或报损,按设施原价并折旧后折价赔偿。不及时报失或报损,经查实发现后,按原价并加收50%~100%管理费进行赔偿。后勤设施赔偿由后勤基建处负责核价,一般易损物资赔偿标准如下:

  序号物品单位赔偿参数价(元)使用年限及说明

  四、学院设备的赔偿由后勤基建处出具赔偿通知,凭赔偿通知单到财务处缴款,赔偿后,后勤基建处应及时补缺或安排维修。人为损坏的设施直接报后勤部门进行的维修,按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由后勤基建处直接收取维修费用,并交学院财务处入帐。

  五、学校设施自然损坏,由使用部门(人)报后勤基建处进行维修,后勤基建处服务范围外的.维修项目,由后勤基建处按规定程序报学校批准立项后实施。

  六、当使用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对自然损坏和人为损坏的责任产生分歧,由后勤基建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认定。

  七、各部门、学生工作处、各系(部)、班主任必须教育师生爱护公物,对造成学校设施丢失和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对故意损坏校产、校具和公共设施或无故不履行赔偿责任者,报学院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八、鼓励师生对故意损坏学校公共设施的现象进行举报。经查实后,对举报人适当给予奖励并予以保密。对举报重大损坏事件的有功人员,报请学校另行嘉奖。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学院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1、合理配置,规避风险:通过定期轮岗制度对后勤敏感岗位人员进行轮换,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2、多岗锻炼,一人多能:通过内部岗位轮岗,可以缓解岗位人员不足的压力,增强每位员工的岗位竞争力;

  3、优服劣汰,增加危机意识:轮岗推行是能都上、劣者下,推动员工工作态度端正,工作能力提升。

  4、激励员工,创造职业宽度:使员工在工作范围上视野更宽,适应能力更强,最终能找适合自己的岗位,人尽其用。

  二、意义

  加强岗位轮换管理工作的计划性、组织性、可行性和科学性。员工岗位轮换根据管理工作相关流程,使岗位轮换有制度可依,更好的指导员工岗位轮换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后勤与基建处全体轮岗员工。

  第二章轮岗组织机构

  成立岗位轮换领导工作小组,由后勤与基建处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岗位轮换计划的决策、执行与监督等工作;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提交岗位轮换计划,并执行轮岗计划,反馈轮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轮岗对象

  后勤与基建处范围内所有人员均属于轮岗范围,由岗位轮换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轮岗总体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分步骤实施轮岗计划。

  1、特定岗位实行定期轮岗。

  特定岗位包括采购、质检、工程、仓储等,具体岗位由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2、安排有发展潜质人员进行系统的轮岗。

  根据关键岗位人才需要,对表现优秀的后备人选进行系统的轮岗安排,由各部门提交关键后备人员轮岗计划,报轮岗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3、个人申请。

  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工作情况,结合后勤与基建处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申请条件为在现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主管以上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未得到晋升者必须进行轮岗。

  第四章轮岗的原则

  1、不能对岗位轮出和轮入部门的工作产生较大影响。

  2、有利于参与岗位轮换的`人员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及工作绩效。

  第五章轮岗时间

  1、部门内部轮岗

  部门负责人根据轮岗岗位的工作内容、强度及复杂度确定轮岗时间,报岗位轮换领导工作小组。小组根据岗位工作说明书及工作定额要求提出审核意见,做出缩短或延长岗位轮换时间,报后勤与基建处领导批准。

  2、跨部门轮岗

  轮岗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轮岗岗位工作内容、复杂度及需轮岗人员的知识、经验、能力确定轮岗时间,岗位轮换领导工作小组审核。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工作说明书、工作定额要求以及需轮岗人员的以往的绩效考核成绩提出审核意见,做出缩短或延长岗位轮换时间,报领导批准。

  第六章轮岗流程

  1、召开部门会议

  每年度12月初旬,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召开部门会议,总结本年度本部门岗位轮换工作实施情况,评价本年度岗位轮换效果,提出相关的意见及改进措施,决定下一年度本部门岗位轮换人员及人数。

  2、召开轮岗领导工作小组会议

  每年根据需要召开轮岗领导工作小组会议,会议内容包括回顾本年度岗位轮岗实施情况及效果评价,提出相关的意见及改进措施,同时做好下一年度各部门轮换工作计划,最后汇总下一年度岗位轮换工作计划,报处领导批准实施。

  3、填写工作业务写实表

  需轮岗的人员需要填写工作业务写实表,要对本岗位工作作出详细的业务写实,包括本岗位工作的程序、流程、需要注意的问题,为岗位轮换做准备,填写完毕后需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4、制定岗位轮换计划,组织轮换前的培训

  轮换前应按计划进行人员培训。培训计划要根据轮岗人员的实际情况和业务能力来进行,让员工对新岗位的规章制度、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和要求、基本操作程序和规范等都有初步的了解,使其能很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同时,要按计划进行测试,考察其承接新岗位的业务能力。

  5、做好工作交接工作

  需轮岗人员的工作交接一定要彻底,防止因交接不彻底出现工作不能衔接或不连续的现象,保证工作顺利进行,轮岗部门负责人对交接工作负有指导和监督责任。

  6、考查轮岗结果

  各部门负责人对到本部门轮岗的人员进行轮岗工作考查,并进行评价。短期轮岗结束后,轮岗人员按计划回到原工作岗位。

  第七章其他

  轮岗过程,效果不好或者出现不良现象,由后勤与基建处负责处理。

  要不断总结经验和完善轮岗体系,以达到轮岗管理的最佳效果。

学院管理制度13

  1、电工值班人员要保持配电室内卫生清洁无杂物,门边、门窗无破损,以防小动物侵入。确保地沟、电缆沟无堵塞,高压柜内下水平母线绝缘无缠绕,通风孔畅通。

  2、经常检查高低压设备各部位接头有无接触不良和发热现象。

  3、配电室应配有专用安全用具(接地线、令克棒、警示牌、灭火器等)。配电室不许存放易燃品及杂物。

  4、定期检查清扫高低压线路、电器设备。防止发生污闪及接触不良故障。高压瓷瓶按供电局规定及时更换。

  5、配备具有一定电器知识的电工,经正规培训并持有电工上岗证。遵守安全规定、防止发生误操作事故。

  6、定期检查各类装置的.完好性。如发生设备跳闸或其它故障时,应尽快通知安宁区供电局电检人员,协助调查故障原因,在事故未查清前不得随意进行电源的倒换工作。

  7、配合供电局和校内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杜绝各类事故。

  8、值班电工要认真巡查变压器、电缆、高低压配电柜等,观察有无异常声音和气味,发现故障苗头及时排除。中修、大修故障及时上报水电服务部或总公司公司领导,经审批后办理。

  9、加强配电室安全管理,谢绝任何无关人员随意进入配电室,电工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配电室。

  10、为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禁止电工单人进入配电室进行维修作业。

学院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规范学生社团的财务行为,提高社团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各社团的健康发展,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规范、灵活、民主和公开的财务运作体系,切实保护广大社团成员权益,根据《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社团联盟全体成员。

  第三条

  各社团财务管理工作及有关财务工作应当遵循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监督,积极配合社团联盟秘书处的财务工作,保证财务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

  各社团社长负责本社团的财务工作,可根据工作需要指定专人对本社团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社团财产为全体社团成员所共有,必须用于服务社员、发展社团,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社团财产在使用时须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第七条

  社团联盟秘书处对各社团财务管理工作具有执行监督、审核的权力。

  第八条

  财务审查应遵循公开、公正、合理、规范、有效的原则。

  第二章社团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社团经费的来源

  一、会费(一)各社团在招收会员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向会员收取一定的会费。收费前,各社团负责人须认真填写《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并报请社团联盟、校团委审批同意,向社团联盟领取统一收据,收费期间社团联盟可派人进行监督检查;

  (二)关于《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

  任何学生社团以社团名义向会员、培训班学员等收取费用前必须认真详细填写《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此表内容包括:社团名称、会费有效时间、会费金额、会费用途、主要负责人和经手人;

  (三)社团联盟将严格审核社团所填写的《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批准后发给各社团通用收据,社团一律凭此收据收取会费及其它费用。收费结束后,社团应及时上缴存根。存根应妥善保管,不得有缺页、污损。如有缺页情况,应向社团联盟秘书处提交详细书面说明。社团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将作为社团考评项目之一。对于会费金额如有隐瞒、虚报等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社团和相关人员责任;若情节严重,将上报团委及相关部门处理;

  (四)对于未填写《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未经社团联盟批准而擅自收取会费的社团,一经发现,将强制停止社团一切活动,并追究社团和相关人员责任;若情节严重,将上报校团委及相关部门处理;

  (五)会费金额须根据社团自身情况及发展需要适当收取,最高不得超过15元/年。

  二、赞助学生社团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与企事业单位合作,通过正当渠道向社会募集外联资金。

  (一)禁止任何社团与赞助商合作在校内举办纯商业性及涉及现金交易的活动。对赞助商要求在校园内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社团必须制定详细的活动策划案(内容包括宣传内容、宣传形式以及宣传对象等),交社团联盟审批,并经学校保卫处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取得赞助后,社团须向社团联盟提交一份合作协议书复印件,由社团联盟秘书处保存;

  (三)赞助单位提供的一切实物赞助,全部归该社团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转移、变卖或据为己有;

  (四)认真做好每一项赞助经费使用情况登记,并保留原始消费凭证。

  三、各社团参加社团评比或其它活动所获得的奖励资金。

  第二条社团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一、各社团必须具备完善的财务制度,并设立专门的'财务负责人(可由社长兼任)建立经费收支账目和社团内部的财务制度,做到账、款分离,专人管理。

  社团财务负责人须履行以下的职责:

  (一)根据每次经济事项全面、真实、连续、系统地登记好现金日记簿,一切收入与支出必须统一入账,并有效完整地保管财务凭证,做到“日清日结”,月末进行对账,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确保账目清晰明了、客观准确;

  (二)在学生社团主要干部换届时,负责做好财物交接工作;

  (三)将资金的来源去向逐项登记清楚,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并保存好原始凭证。定期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状况并自觉接受社团全体成员的监督;

  (四)积极配合社团联盟秘书处的工作,定期将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总结,向社团联盟秘书处汇报财务状况,并自觉接受社团联盟的监督。

  二、社团经费的使用应本着科学合理、勤俭节约的原则,服务社员、发展社团。

  (一)社团经费的使用包括:活动支出(即社团开展各项活动所需的经费)、宣传费用和交通费用;

  (二)社团经费系全体社员所共有,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支出社团经费;

  (三)严格按照预算支出社团经费,不得浪费或挪作他用。

  三、每次活动结束后,社团须将需要报销的票据复印件上交秘书处,原件自行保存,留作年终报销凭证。

  第三条社团经费的报销

  一、外国语学院校团委报销制度采取年终报销制,即每学年年终为各社团进行财务报销,其他时间不予报销;

  二、经费报销具体流程

  (一)每学年初各社团上交下一年的活动策划及预算,经校团委审批通过后,方可按照预算开展活动。社团经费的使用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每次经费的使用须先经校团委批准,未经过审批的预算不予报销。报销时需持原始发票或相关凭证;

  (二)各项支出须有相应的票据证明。有效报销凭证包括车票(公交车票、地铁车票、公交卡充值凭据)、销售商品专用发票(手写或机打)及门票(用于科研活动),其他票据一律不予报销。若为手写发票,则须详细填写消费项目,否则不予报销;

  (三)发票台头必须填写“外国语学院”;发票内容的填写须详细完整,不得笼统概括为“办公用品”“文化用品”等;

  (四)车票类票据背面须写明经手人、时间、目的地及事由,并由社长签字;发票类票据背面须写明经手人、时间及开具原由,并由社长签字;未经社长签字的票据不予报销;

  (五)以b5大小的白纸作为报账单底,报销票据原件须整齐有序地用胶水粘贴在报账单底上,不得使用透明胶带、双面胶或订书器等粘合工具;报账单底正面粘贴票据。白纸横放,票据按类别和面值归类,同类票据自左向右贴成一排,每张票据的左起点依次向右排,每排总长度不得超出报账单底长度,多于部分可向内对折;在每张报账单底的右下角对该页票据张数及金额进行分类统计;票据粘贴好后,将每张报账单底左侧粘贴在一起,附上校团委下发的统一封面,并按照封面规定项目认真填写。

  (六)报账单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由社团联盟秘书处处长和社团联盟主席签字后,由秘书处统一交到校团委报销;

  (七)每学年报销前,各社团由社团联盟秘书处处领取报账单底;

  (八)单张超过1000元的票据以支票形式报销;

  (九)报销金额应与预算大体相当,严重超支的部分原则上不予报销;

  (十)对于信息不真实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不予报销;

  (十一)经费报销单不可作假,各负责人签字前务必严格审核。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学院管理制度15

  为了加强对学生会办公室的日常管理,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树立学生会的良好形象,现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制度

  第一条爱护办公室的一切公物,保持办公室的.清洁,部门或个人使用者必须做好清洁工作。

  第二条保持办公室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干扰他人办公。

  第三条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佩戴胸卡方可进入办公室,不得在办公室内进行任何非办公活动,否则按违纪论处。

  第四条节约用电,注意安全,最后离开者负责关掉电灯、电脑,锁好门窗。

  第五条学生会的所有成员必须以主人翁的态度爱护办公室的所有财务,任何人不得把集体的办公用品据为己有。

  第六条学生会办公室不得借做他用。

  第七条办公室电话只能办公用,不得肆意拨打。

  二、院学生会钥匙管理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只允许公干,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私用。钥匙由主席、副主席统筹管理。

  第二条办公室钥匙共3把,由院学生会分管副主席负责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