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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宿舍制度

时间:2024-11-08 09:20:37 维泽 制度 我要投稿

工地宿舍制度(通用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地宿舍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地宿舍制度(通用15篇)

  工地宿舍制度 1

  1、宿舍要制定轮流值日表,宿舍内保持卫生、整洁、通风、被褥、床铺整齐,有纱门纱窗,并有卫生人员负责宿舍的卫生清理与监督,夏季有防蝇措施,冬季有防寒措施。

  2、宿舍内应抹水泥地面或铺贴瓷砖,配置单人床或上下双人床,禁止职工睡通铺,在施工的建筑物内严禁安排工人住宿,宿舍内不得超员,人均住宿面积不得低于2.5平方米,宿舍住宿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日常用品要放置整齐有序。

  3、宿舍内墙面应刷白,并保持室内整洁,不得在墙面乱涂乱画,不得在室内随意拉接电线,不得在宿舍使用未经许可的.电器,不得破坏公用设施,严禁随地涂痰,大小便。

  4、宿舍内必须配备保温瓶、碗筷柜,被褥要叠放整齐,衣物、鞋袜、脸盆、餐具、茶杯及工具等个人物品要放置整齐有序。

  5、应创造条件,设置工人文化娱乐室、淋浴间及更衣室等公共设施。

  6、严禁在宿舍内参与赌博活动,严禁男女混住,按时息灯睡觉,不影响他人的休息。

  工地宿舍制度 2

  1.宿舍内布置要整洁,床铺、地面保持干净,不得乱丢杂物果皮。衣服、鞋帽、酒瓶、工具不得乱放。

  2.室内外周围要经常打扫,随时清除垃圾杂物,做到门前“三包”,剩饭剩菜倒入指定桶内,垃圾务必倒入指定垃圾箱内。

  3.严禁赌博或变相赌博,违者罚款2000元。

  4.非本宿舍员工不得留宿,更不准留宿妇女。

  5.严禁聚众斗殴、酗酒闹事、打人、骂人等不文明行为。

  6.宿舍内不准贮放汽油、油漆、爆竹、刨花、木片等易燃易爆物品。

  7.宿舍内的照明线路,应有专业电工架设、安装维修,非电工不得乱拉乱接、维修电源线路。

  8.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热器等自行烧煮各种食物。

  9.宿舍照明灯泡不准用大灯泡,功率不得大于60w。

  10.宿舍轮流值班,上班和睡觉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注意关灯、关电扇。

  11.广大员工必须做到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做一个讲公德、讲文明、讲卫生的合格员工。

  工地宿舍制度 3

  一、宿舍内应设置垃圾桶,宿舍外宜设置鞋柜,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衣物的`场地。

  二、宿舍内应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内,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三、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

  四、宿舍内每日有保洁员负责卫生清扫和保洁。

  五、宿舍内应定期投放和喷洒药物灭鼠、蚊、蝇、蝉螂等害虫。

  工地宿舍制度 4

  为加强本工地临时宿舍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管理,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向公司提供进入本工地住宿人员的`花名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2、宿舍区内的临时用电、用水、线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改动和布设,上班时间宿舍没人时必须把宿舍内的用电设备全部关闭切断电源(手机电池充电除外)如发现违规者,第一次口头警告;以后继续违规者,则进行处罚,罚金100--200元。

  3、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产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炒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和用电灯烘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4、在宿舍区内禁止乱丢烟头、垃圾、随地吐痰、乱倒剩饭剩菜、不得随地大小便。

  5、晚上十时以后就寝时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交谈和播放音响及弹奏,避免影响他人休息。

  6、宿舍区应定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应清倒在指定区域内,严禁随便抛撒。严禁向外抛撒生活垃圾,如发现有向外抛垃圾现象,进行处罚,罚金50--100元。

  7、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在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如有发现施工时不佩太钢尖东铁矿3#胶带通廊及工业厂区工程戴安全帽,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9、不得随意挪用工地、建筑物、宿舍区的材料和电器材料等公物。住宿人员应注意爱护、保护公物,不得损害、遗失。私人物品必须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窃。

  10、禁止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赌博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严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后施工)。

  11、凡在宿舍区范围内发生违反上述规定或出现案情时,住宿人员有责任予以制止、举报、提供线索,协助调查、处理、破案。

  12、施工负责人员对施工人员的文明、卫生、职业健康、安全负领导责任。应认真组织学习、执行以上规定,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工地宿舍制度 5

  第1条、在建工程不得用来住宿工人,应另建些临时性宿舍让工人住宿。

  第2条、当条件允许时临时宿舍应当尽可能建在离建筑物二十米以外的地方。临时宿舍的使用期限较长或在使用期间正值雨季的,不得修建在低洼潮湿的.地带和其他可能被水淹没的地带。

  第3条、厨房、变电室与临时宿舍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十到十五米。

  第4条、临时宿舍区通向工地要修建简易道路。

  第5条、宿舍天棚的高度,不应当低于二点五米。

  第6条、每间宿舍的面积不得小于20平方米,居住人数不超过10人,并且要有一个窗户和出入的门,门宽不得小于一米,门扇必须向外开,室内应通风采光良好。

  第7条、宿舍的四周和道路两侧,应当修建排水明沟。

  第8条、照明电线应当有良好的绝缘采用拉线开关,夏季应在每间宿舍装上防暑降温的风扇或空调,并且有专人负责管理。

  第9条、为了确保安全,宿舍应设置一些消防设施和工具,如消火栓、砂袋、水桶、手动水泵、灭火器等,并且建立防火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和消防演习。

  第10条、修建临时宿舍要有规划和简要设计,并且应经公司安全科的审核批准,才能施工。

  第11条、临时宿舍使用期间,应当经常发动职工开展防火和卫生运动。

  第12条、每个床铺均应统一配备防止蚊虫叮咬的蚊帐,以及电动驱蚊器或蚊香盘。

  第13条、床铺应用统一的材料制成,宿舍内应设置专门放置生活用品的桌子或架子,统一放置整齐有序;床单和被子每日起床后均要折叠整齐并统一方位放置。

  第14条、每间宿舍应选出1名室长对本宿舍进行全面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做好宿舍防火工作、人员卫生防病工作和建立轮流打扫卫生的值日制度。

  第15条、每间宿舍的墙壁上均要张贴“三表”,即:卫生值日表、作息时间表和安全防火检查记录表。

  工地宿舍制度 6

  为了健全宿舍清洁卫生及安全用电管理,确保住宿安全舒适,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现场各宿舍应将本制度张贴在宿舍内,并严格遵守。

  二、建立宿舍人员名单和床头卡,床头卡必须与人相对应。有宿舍负责人排出每周卫生轮流值日表,负责宿舍内公共卫生的'打扫,确保室内整洁。

  三、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

  四、集体宿舍不得卧床吸烟、男女混住;严禁聚众赌博、酗酒闹事以及其它违法行为。

  五、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确有困难需留宿的必须先到管理部门进行外来人员登记,经批准后方可留宿。

  六、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电炉子以及其他大功率电器,禁止个人私自接电线、插座,违反者按项目部规定进行处罚。

  七、宿舍内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和宿舍公共卫生,个人物品应摆放整齐,被褥叠放整齐,保持宿舍内空气流通、清新。

  八、宿舍内要做到人走关窗、熄灯、锁门,宿舍内不得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以防被盗。

  九、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乱泼废水及随地大小便,自觉遵守项目部的各项规定。

  十、不损坏公物,损坏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项目部有关规定处罚。

  工地宿舍制度 7

  一、1人1铺(男女不同铺、二男不合铺)。

  二、门窗玻璃铮亮。

  三、床铺平整被褥叠四方。

  四、床铺底下无脏乱物,鞋摆放整齐。

  五、宿舍场地做到三无,即无尘、无烟蒂、无痰迹。

  六、茶具饭碗应放在固定柜上,不随便乱放。

  七、工作衣集中在一起挂好或折好,安全帽成排挂在墙上,毛巾挂设要整齐。

  八、不违章用电,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煤气灶等,争做遵守工地各项制度的模范。

  九、宿舍内不准酗酒、赌博。

  十、宿舍内不准喧闹,按时就寝、熄灯。

  工地宿舍制度 8

  1、集体宿舍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住宿人员必须服从管理,自学遵守工地各项规章制度。

  2、集体宿舍是施工人员休息、生活、学习的'场所,应保持宿舍卫生整洁、安静和良好的秩序,每个住宿人员应遵守文明宿舍公约。

  3、住宿职工要维护公共卫生,保持室内干净、整洁,生活用品摆设、叠放整齐,地面不乱扔杂物、烟头。

  4、每个宿舍房间要编号并选室长,室长负责安排卫生值日和清扫工作,住宿人员名单要上墙,每日卫生值日人员要自觉负责门前和室内卫生的打扫,督促同室人员不乱扔垃圾,不乱倒脏水,不随地便溺。

  5、工地管理人员每周一次组织人员检查,如宿舍内发现脏、乱、臭现象应责令整改,屡违者经教育后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清退。宿舍内不得留宿无关人员和家属子女。

  6、宿舍无人时关好窗户,切断电源,锁上门锁。

  7、宿舍内不准聚众酗酒,不得聚众赌博,严禁斗殴,严禁人楼上向下倒水。

  8、冬季宿舍内要防止火灾和煤气中毒。

  工地宿舍制度 9

  一、宿舍内人员不得安排过于集中,床铺排列整齐、有序、不得打地铺、通铺。

  二、个人衣物、被褥应叠放整齐,其它生活用品摆放有序。

  三、宿舍内不得大声喧哗、酗酒、赌博。

  四、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五、每间宿舍住宿人数不得超过16人,不得男女混住。

  六、认真执行每日卫生值日制度,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

  工地宿舍制度 10

  黑龙江省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推进本省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改革,提高集中供热的建设、管理及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城市规划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内的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投资经营主体,以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大气环境,提高节能水平。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建设的组织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招投标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供热主管部门)负责对非热电联产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的行业管理,热电联产供热热源的建设管理由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第五条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应当组织供热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编制供热专项规划,并根据需要编制热电联产规划。供热专项规划和热电联产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并根据城市的功能和特点,科学、合理地划定供热分区。

  供热分区内按照集中供热进行规划布局,每个供热分区在满足供热需求的前提下只能有一个主热源,不得新增分散供热小锅炉和高耗能锅炉供热,原有分散供热小锅炉和高耗能锅炉应当限期拆除,严禁新增非调峰供热锅炉。供热分区内可以采取区域锅炉、热电联产、热泵、其他清洁能源供热等不同热源和热源组合方式。

  第六条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应当依据供热专项规划提出可供招标的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项目。

  第七条新增集中供热热源项目应当向潜在投标人提供两个以上(含两个)厂址供选择。

  新增集中供热热源项目投标人提出的热源建设方案中,按照供热专项规划采取热电联产供热方式的,鼓励采用背压机组方案,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向潜在投标人提供电网现状情况。

  第八条新增集中供热热源项目所需的燃料消耗量、污染物排放量以及出口端热价是投标人参与竞标的重要参数。

  第九条新增热网项目应当根据城市规划,结合供热区域特点,合理确定路由,满足设计标准和技术参数,鼓励与相邻的供热系统构建联动互补的联通网络,保障供热安全。

  第十条新增热网项目的供热保障能力、供热安全性、热网运营经验、热源热价买价、热网热价售价以及申请使用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额度是投标人参与竞标的重要参数。

  第十一条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收取,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供热热网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新增集中供热热源由企业投资建设,产权归企业所有。

  第十三条新增热网使用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产权归国家所有;新增热网由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含政府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共同建设的,产权归国家和企业共有。

  产权归国家的,企业无权对热网进行抵押、拍卖、转让、出售等资产处置。国家和企业共有产权的,热网建设完成移交使用前需进行产权界定,政府和企业按照投资形成固定资产的'比例行使财产权。企业只能对其拥有的产权资产进行处置,同等条件下,政府或者热网的共有产权人有优先购买权,以维持热网的整体功能性和使用的相对完整性。

  热网建设完成后,政府应当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与企业协商确定热网运营事宜,并由企业负责在运营期限内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及更换,保证热网正常使用,超出使用年限的老旧热网更新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多元融资的方式,由政府和企业协商处理。

  第十四条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一个部门或者机构具体负责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招标的组织工作,自行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办理招标相关事宜。

  第十五条招标公告应当在依法指定的一个国家级和一个省级媒介上发布,并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六条按照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结合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第十七条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组织开展开标、评标等相关工作。依据投标人提供的供热服务水平、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单位热价、节能减排水平、新技术应用、工艺方案、投融资方案、运营及移交方案等综合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人,标明排序并向社会公示。

  第十八条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但是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标条件的除外。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依法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订立书面合同。

  第十九条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项目公司的注册,依法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第二十条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承担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下列责任:

  (一)按照现行管理政策,主动服务中标企业办理项目核准、备案手续,帮助完善相关前期工作要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工作;

  (二)维持供热分区规划的一贯性,在规划的新增集中供热热源项目范围内不再批准或者申报其他新增集中供热热源项目;

  (三)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为中标企业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推动供热区域内分散小锅炉的撤并,维护企业投资经营权的完整性和专营性;

  (五)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义务。

  第二十一条中标企业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投资和时限,遵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按期开工建设,保证项目建设质量;

  (二)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投产运营,保证供热安全,未按期达到热负荷需求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定期对供热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提供符合标准的供热产品和服务;

  (四)不得自行决定停热、解散、歇业,不得自行变更项目法人;

  (五)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义务。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工地宿舍制度 11

  1、按照项目部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如果有事请假应提前一天向工地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请假;每天必须确保工地上有两位后勤管理人员在场,全面细致的落实好工地现场的正常施工工作。对员工不请假擅自不上班者按照旷工两天扣罚工资。

  3、员工若有事应先安排好工地上的各项工作,确保工地正常运行后方可外出,外出时间尽量不超过两个小时,以免影响工地正常施工秩序。每月出勤必须达到27天,出勤达到27天的'发放基本工资,对超过27天的按照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工资,若出勤达不到27天的,每缺勤一天则顺减缺勤天数工资;充分发挥职工激励机制作用,提高工地工作效率,对工作突出,责任心强的员工给予年终奖励。

  4、工地考勤由工地负责人按实记录,张挂墙上,月底汇总后报项目部。

  5、保管收料,材料入库必须有三联单,月底汇总后报账。

  6、中午在工地上严禁饮酒,更不能酒后进入工作状态,同时监督各分项工作人员不得酒后进入工作岗位,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注:招待甲方除外)。发现安全隐患苗头,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7、工地负责人要切实安排好生产,并确保工程各项安全技术指标正确无误,对各个分项做好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并签字到具体分项负责人,确保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造成返工浪费工地材料现象。

  8、每十天项目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交流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并上报进度计划,工地负责人应提前三天上报材料计划,尽可能避免工地停工待料,影响工地进度。

  9、主体施工期间夜间工地值班,确保夜间工地安全施工,按照质量要求施工。

  工地宿舍制度 12

  1、每个宿舍必须选定〔或班长指定〕一名负责人,催促其管理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平安用电等有关事项,确保室内整洁。

  2、遵守作息时间,不开天亮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别人休息。不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赌博。

  3、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或乱泼废水,自觉遵守工程部规定的"七不"标准。做好个人卫生,衣物整洁,摆放整齐。

  4、不损坏公物,损坏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有关规定处分。

  5、为了平安起见,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中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八条规定处分。

  6、未经组织审批,严禁任休人随意私装插座或灯头,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七条规定处分。

  工地宿舍制度 13

  1、严格执行市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雇请民工,受雇民工务必持有本人身份证,严格遵守和执行工程部制度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安排;

  2、受雇民工在上岗前务必由雇请单位对民工进展一次上岗前的.法制、平安保卫教育,未经教育者一律不准上岗,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乱纪活动;

  3、雇请民工的单位务必将每个民工的姓名、姓别、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等登记造册,受雇民工务必按登记房号、床号就位,未经同意,不得更改,要保护公共财物,如有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损失,并视情节给予罚款;

  4、严格执行民工出入验证制度,每个民工务必由工作单位发放出入证〔出入证上要有单位、相片、姓名、性别等〕,以备进出时门卫验证;

  5、民工务必在群众饭堂就餐,生活垃圾、剩饭、剩菜,务必扔到指定地点。不准民工私自在民工宿舍内开小灶,民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和煤气炉具;

  6、民工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照明灯具、插座等,不准使用≥60w的照明灯泡;

  7、民工宿舍内务必持续清洁卫生,不准躺在床上吸烟,严禁乱丢烟头;

  8、民工要听从雇请单位管理人员的指挥,统一集中住宿,不准私自带亲友到宿舍内住宿,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指导或管理人员批准办理手续方能住宿;

  9、建筑施工现场内不准携带家属和小孩居住,合法夫妻〔有结婚证〕在同一个现场工作的,要有专门宿舍居住,不准在群众民工宿舍男女混住;

  10、民工宿舍务必装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放置位置要适当,要培训每个民工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11、民工宿舍的搭建要贴合防火规定。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25人,为了便于疏散,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小于1.2m。民工宿舍的门应向外开,宿舍内顶高度不低于2.5m;

  12、民工宿舍通道必需要畅通,不能堆放杂物或其他物品;

  13、民工宿舍建立完善卫生值班制度,个人用品叠放整齐,地下无杂物烟头并设置吸烟灰桶搜集烟头。

  工地宿舍制度 14

  1、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与卫生习惯,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与卫生环境,使大家有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

  2、宿舍人员建立值班制度,做到天天有人打扫室内外卫生,保持宿舍环境清洁。

  3、爱护公物,损坏按价赔偿,并追究责任工地宿舍规章制度工地宿舍规章制度。

  4、墙上严禁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屑。

  5、室内布置应井井有条,不得乱摆乱放。

  6、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不得找任何借口争吵、打架。

  7、不得在宿舍聚众赌博、酗酒闹事。不得将外来人带到宿舍内住宿。

  8、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火。

  9、出入宿舍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10、晚上有事外出,应向上一级领导通报,并于23点前回到宿舍。

  11、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线,做到人走灯灭,电源断电。宿舍内不允许用电炉,发现一律没收。

  12、宿舍人员发现有偷窃行为者,一律处以罚款后开除。

  工地宿舍制度 15

  1、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用心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务必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工地宿舍管理制度。

  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推荐,并用心落实防范措施。

  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务必有防火安全的资料,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贴合消防要求。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持续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务必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工地宿舍管理制度。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贴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务必贴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一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4、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必须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6、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潜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活动的形式和资料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透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地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状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潜力和扑救方法。

  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根据工程进展实际状况实际状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7、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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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宿舍制度(通用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地宿舍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地宿舍制度(通用15篇)

  工地宿舍制度 1

  1、宿舍要制定轮流值日表,宿舍内保持卫生、整洁、通风、被褥、床铺整齐,有纱门纱窗,并有卫生人员负责宿舍的卫生清理与监督,夏季有防蝇措施,冬季有防寒措施。

  2、宿舍内应抹水泥地面或铺贴瓷砖,配置单人床或上下双人床,禁止职工睡通铺,在施工的建筑物内严禁安排工人住宿,宿舍内不得超员,人均住宿面积不得低于2.5平方米,宿舍住宿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日常用品要放置整齐有序。

  3、宿舍内墙面应刷白,并保持室内整洁,不得在墙面乱涂乱画,不得在室内随意拉接电线,不得在宿舍使用未经许可的.电器,不得破坏公用设施,严禁随地涂痰,大小便。

  4、宿舍内必须配备保温瓶、碗筷柜,被褥要叠放整齐,衣物、鞋袜、脸盆、餐具、茶杯及工具等个人物品要放置整齐有序。

  5、应创造条件,设置工人文化娱乐室、淋浴间及更衣室等公共设施。

  6、严禁在宿舍内参与赌博活动,严禁男女混住,按时息灯睡觉,不影响他人的休息。

  工地宿舍制度 2

  1.宿舍内布置要整洁,床铺、地面保持干净,不得乱丢杂物果皮。衣服、鞋帽、酒瓶、工具不得乱放。

  2.室内外周围要经常打扫,随时清除垃圾杂物,做到门前“三包”,剩饭剩菜倒入指定桶内,垃圾务必倒入指定垃圾箱内。

  3.严禁赌博或变相赌博,违者罚款2000元。

  4.非本宿舍员工不得留宿,更不准留宿妇女。

  5.严禁聚众斗殴、酗酒闹事、打人、骂人等不文明行为。

  6.宿舍内不准贮放汽油、油漆、爆竹、刨花、木片等易燃易爆物品。

  7.宿舍内的照明线路,应有专业电工架设、安装维修,非电工不得乱拉乱接、维修电源线路。

  8.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热器等自行烧煮各种食物。

  9.宿舍照明灯泡不准用大灯泡,功率不得大于60w。

  10.宿舍轮流值班,上班和睡觉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注意关灯、关电扇。

  11.广大员工必须做到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做一个讲公德、讲文明、讲卫生的合格员工。

  工地宿舍制度 3

  一、宿舍内应设置垃圾桶,宿舍外宜设置鞋柜,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衣物的`场地。

  二、宿舍内应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内,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三、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

  四、宿舍内每日有保洁员负责卫生清扫和保洁。

  五、宿舍内应定期投放和喷洒药物灭鼠、蚊、蝇、蝉螂等害虫。

  工地宿舍制度 4

  为加强本工地临时宿舍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管理,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向公司提供进入本工地住宿人员的`花名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2、宿舍区内的临时用电、用水、线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改动和布设,上班时间宿舍没人时必须把宿舍内的用电设备全部关闭切断电源(手机电池充电除外)如发现违规者,第一次口头警告;以后继续违规者,则进行处罚,罚金100--200元。

  3、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产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炒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和用电灯烘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4、在宿舍区内禁止乱丢烟头、垃圾、随地吐痰、乱倒剩饭剩菜、不得随地大小便。

  5、晚上十时以后就寝时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交谈和播放音响及弹奏,避免影响他人休息。

  6、宿舍区应定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应清倒在指定区域内,严禁随便抛撒。严禁向外抛撒生活垃圾,如发现有向外抛垃圾现象,进行处罚,罚金50--100元。

  7、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在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如有发现施工时不佩太钢尖东铁矿3#胶带通廊及工业厂区工程戴安全帽,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9、不得随意挪用工地、建筑物、宿舍区的材料和电器材料等公物。住宿人员应注意爱护、保护公物,不得损害、遗失。私人物品必须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窃。

  10、禁止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赌博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严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后施工)。

  11、凡在宿舍区范围内发生违反上述规定或出现案情时,住宿人员有责任予以制止、举报、提供线索,协助调查、处理、破案。

  12、施工负责人员对施工人员的文明、卫生、职业健康、安全负领导责任。应认真组织学习、执行以上规定,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工地宿舍制度 5

  第1条、在建工程不得用来住宿工人,应另建些临时性宿舍让工人住宿。

  第2条、当条件允许时临时宿舍应当尽可能建在离建筑物二十米以外的地方。临时宿舍的使用期限较长或在使用期间正值雨季的,不得修建在低洼潮湿的.地带和其他可能被水淹没的地带。

  第3条、厨房、变电室与临时宿舍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十到十五米。

  第4条、临时宿舍区通向工地要修建简易道路。

  第5条、宿舍天棚的高度,不应当低于二点五米。

  第6条、每间宿舍的面积不得小于20平方米,居住人数不超过10人,并且要有一个窗户和出入的门,门宽不得小于一米,门扇必须向外开,室内应通风采光良好。

  第7条、宿舍的四周和道路两侧,应当修建排水明沟。

  第8条、照明电线应当有良好的绝缘采用拉线开关,夏季应在每间宿舍装上防暑降温的风扇或空调,并且有专人负责管理。

  第9条、为了确保安全,宿舍应设置一些消防设施和工具,如消火栓、砂袋、水桶、手动水泵、灭火器等,并且建立防火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和消防演习。

  第10条、修建临时宿舍要有规划和简要设计,并且应经公司安全科的审核批准,才能施工。

  第11条、临时宿舍使用期间,应当经常发动职工开展防火和卫生运动。

  第12条、每个床铺均应统一配备防止蚊虫叮咬的蚊帐,以及电动驱蚊器或蚊香盘。

  第13条、床铺应用统一的材料制成,宿舍内应设置专门放置生活用品的桌子或架子,统一放置整齐有序;床单和被子每日起床后均要折叠整齐并统一方位放置。

  第14条、每间宿舍应选出1名室长对本宿舍进行全面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做好宿舍防火工作、人员卫生防病工作和建立轮流打扫卫生的值日制度。

  第15条、每间宿舍的墙壁上均要张贴“三表”,即:卫生值日表、作息时间表和安全防火检查记录表。

  工地宿舍制度 6

  为了健全宿舍清洁卫生及安全用电管理,确保住宿安全舒适,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现场各宿舍应将本制度张贴在宿舍内,并严格遵守。

  二、建立宿舍人员名单和床头卡,床头卡必须与人相对应。有宿舍负责人排出每周卫生轮流值日表,负责宿舍内公共卫生的'打扫,确保室内整洁。

  三、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

  四、集体宿舍不得卧床吸烟、男女混住;严禁聚众赌博、酗酒闹事以及其它违法行为。

  五、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确有困难需留宿的必须先到管理部门进行外来人员登记,经批准后方可留宿。

  六、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电炉子以及其他大功率电器,禁止个人私自接电线、插座,违反者按项目部规定进行处罚。

  七、宿舍内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和宿舍公共卫生,个人物品应摆放整齐,被褥叠放整齐,保持宿舍内空气流通、清新。

  八、宿舍内要做到人走关窗、熄灯、锁门,宿舍内不得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以防被盗。

  九、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乱泼废水及随地大小便,自觉遵守项目部的各项规定。

  十、不损坏公物,损坏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项目部有关规定处罚。

  工地宿舍制度 7

  一、1人1铺(男女不同铺、二男不合铺)。

  二、门窗玻璃铮亮。

  三、床铺平整被褥叠四方。

  四、床铺底下无脏乱物,鞋摆放整齐。

  五、宿舍场地做到三无,即无尘、无烟蒂、无痰迹。

  六、茶具饭碗应放在固定柜上,不随便乱放。

  七、工作衣集中在一起挂好或折好,安全帽成排挂在墙上,毛巾挂设要整齐。

  八、不违章用电,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煤气灶等,争做遵守工地各项制度的模范。

  九、宿舍内不准酗酒、赌博。

  十、宿舍内不准喧闹,按时就寝、熄灯。

  工地宿舍制度 8

  1、集体宿舍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住宿人员必须服从管理,自学遵守工地各项规章制度。

  2、集体宿舍是施工人员休息、生活、学习的'场所,应保持宿舍卫生整洁、安静和良好的秩序,每个住宿人员应遵守文明宿舍公约。

  3、住宿职工要维护公共卫生,保持室内干净、整洁,生活用品摆设、叠放整齐,地面不乱扔杂物、烟头。

  4、每个宿舍房间要编号并选室长,室长负责安排卫生值日和清扫工作,住宿人员名单要上墙,每日卫生值日人员要自觉负责门前和室内卫生的打扫,督促同室人员不乱扔垃圾,不乱倒脏水,不随地便溺。

  5、工地管理人员每周一次组织人员检查,如宿舍内发现脏、乱、臭现象应责令整改,屡违者经教育后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清退。宿舍内不得留宿无关人员和家属子女。

  6、宿舍无人时关好窗户,切断电源,锁上门锁。

  7、宿舍内不准聚众酗酒,不得聚众赌博,严禁斗殴,严禁人楼上向下倒水。

  8、冬季宿舍内要防止火灾和煤气中毒。

  工地宿舍制度 9

  一、宿舍内人员不得安排过于集中,床铺排列整齐、有序、不得打地铺、通铺。

  二、个人衣物、被褥应叠放整齐,其它生活用品摆放有序。

  三、宿舍内不得大声喧哗、酗酒、赌博。

  四、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五、每间宿舍住宿人数不得超过16人,不得男女混住。

  六、认真执行每日卫生值日制度,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

  工地宿舍制度 10

  黑龙江省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推进本省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改革,提高集中供热的建设、管理及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城市规划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内的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投资经营主体,以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大气环境,提高节能水平。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建设的组织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招投标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供热主管部门)负责对非热电联产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的行业管理,热电联产供热热源的建设管理由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第五条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应当组织供热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编制供热专项规划,并根据需要编制热电联产规划。供热专项规划和热电联产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并根据城市的功能和特点,科学、合理地划定供热分区。

  供热分区内按照集中供热进行规划布局,每个供热分区在满足供热需求的前提下只能有一个主热源,不得新增分散供热小锅炉和高耗能锅炉供热,原有分散供热小锅炉和高耗能锅炉应当限期拆除,严禁新增非调峰供热锅炉。供热分区内可以采取区域锅炉、热电联产、热泵、其他清洁能源供热等不同热源和热源组合方式。

  第六条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应当依据供热专项规划提出可供招标的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项目。

  第七条新增集中供热热源项目应当向潜在投标人提供两个以上(含两个)厂址供选择。

  新增集中供热热源项目投标人提出的热源建设方案中,按照供热专项规划采取热电联产供热方式的,鼓励采用背压机组方案,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向潜在投标人提供电网现状情况。

  第八条新增集中供热热源项目所需的燃料消耗量、污染物排放量以及出口端热价是投标人参与竞标的重要参数。

  第九条新增热网项目应当根据城市规划,结合供热区域特点,合理确定路由,满足设计标准和技术参数,鼓励与相邻的供热系统构建联动互补的联通网络,保障供热安全。

  第十条新增热网项目的供热保障能力、供热安全性、热网运营经验、热源热价买价、热网热价售价以及申请使用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额度是投标人参与竞标的重要参数。

  第十一条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收取,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供热热网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新增集中供热热源由企业投资建设,产权归企业所有。

  第十三条新增热网使用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产权归国家所有;新增热网由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含政府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共同建设的,产权归国家和企业共有。

  产权归国家的,企业无权对热网进行抵押、拍卖、转让、出售等资产处置。国家和企业共有产权的,热网建设完成移交使用前需进行产权界定,政府和企业按照投资形成固定资产的'比例行使财产权。企业只能对其拥有的产权资产进行处置,同等条件下,政府或者热网的共有产权人有优先购买权,以维持热网的整体功能性和使用的相对完整性。

  热网建设完成后,政府应当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与企业协商确定热网运营事宜,并由企业负责在运营期限内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及更换,保证热网正常使用,超出使用年限的老旧热网更新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多元融资的方式,由政府和企业协商处理。

  第十四条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一个部门或者机构具体负责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招标的组织工作,自行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办理招标相关事宜。

  第十五条招标公告应当在依法指定的一个国家级和一个省级媒介上发布,并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六条按照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结合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第十七条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组织开展开标、评标等相关工作。依据投标人提供的供热服务水平、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单位热价、节能减排水平、新技术应用、工艺方案、投融资方案、运营及移交方案等综合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人,标明排序并向社会公示。

  第十八条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但是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标条件的除外。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依法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订立书面合同。

  第十九条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项目公司的注册,依法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第二十条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承担新增集中供热热源及热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下列责任:

  (一)按照现行管理政策,主动服务中标企业办理项目核准、备案手续,帮助完善相关前期工作要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工作;

  (二)维持供热分区规划的一贯性,在规划的新增集中供热热源项目范围内不再批准或者申报其他新增集中供热热源项目;

  (三)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为中标企业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推动供热区域内分散小锅炉的撤并,维护企业投资经营权的完整性和专营性;

  (五)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义务。

  第二十一条中标企业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投资和时限,遵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按期开工建设,保证项目建设质量;

  (二)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投产运营,保证供热安全,未按期达到热负荷需求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定期对供热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提供符合标准的供热产品和服务;

  (四)不得自行决定停热、解散、歇业,不得自行变更项目法人;

  (五)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义务。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工地宿舍制度 11

  1、按照项目部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如果有事请假应提前一天向工地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请假;每天必须确保工地上有两位后勤管理人员在场,全面细致的落实好工地现场的正常施工工作。对员工不请假擅自不上班者按照旷工两天扣罚工资。

  3、员工若有事应先安排好工地上的各项工作,确保工地正常运行后方可外出,外出时间尽量不超过两个小时,以免影响工地正常施工秩序。每月出勤必须达到27天,出勤达到27天的'发放基本工资,对超过27天的按照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工资,若出勤达不到27天的,每缺勤一天则顺减缺勤天数工资;充分发挥职工激励机制作用,提高工地工作效率,对工作突出,责任心强的员工给予年终奖励。

  4、工地考勤由工地负责人按实记录,张挂墙上,月底汇总后报项目部。

  5、保管收料,材料入库必须有三联单,月底汇总后报账。

  6、中午在工地上严禁饮酒,更不能酒后进入工作状态,同时监督各分项工作人员不得酒后进入工作岗位,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注:招待甲方除外)。发现安全隐患苗头,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7、工地负责人要切实安排好生产,并确保工程各项安全技术指标正确无误,对各个分项做好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并签字到具体分项负责人,确保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造成返工浪费工地材料现象。

  8、每十天项目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交流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并上报进度计划,工地负责人应提前三天上报材料计划,尽可能避免工地停工待料,影响工地进度。

  9、主体施工期间夜间工地值班,确保夜间工地安全施工,按照质量要求施工。

  工地宿舍制度 12

  1、每个宿舍必须选定〔或班长指定〕一名负责人,催促其管理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平安用电等有关事项,确保室内整洁。

  2、遵守作息时间,不开天亮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别人休息。不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赌博。

  3、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或乱泼废水,自觉遵守工程部规定的"七不"标准。做好个人卫生,衣物整洁,摆放整齐。

  4、不损坏公物,损坏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有关规定处分。

  5、为了平安起见,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中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八条规定处分。

  6、未经组织审批,严禁任休人随意私装插座或灯头,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七条规定处分。

  工地宿舍制度 13

  1、严格执行市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雇请民工,受雇民工务必持有本人身份证,严格遵守和执行工程部制度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安排;

  2、受雇民工在上岗前务必由雇请单位对民工进展一次上岗前的.法制、平安保卫教育,未经教育者一律不准上岗,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乱纪活动;

  3、雇请民工的单位务必将每个民工的姓名、姓别、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等登记造册,受雇民工务必按登记房号、床号就位,未经同意,不得更改,要保护公共财物,如有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损失,并视情节给予罚款;

  4、严格执行民工出入验证制度,每个民工务必由工作单位发放出入证〔出入证上要有单位、相片、姓名、性别等〕,以备进出时门卫验证;

  5、民工务必在群众饭堂就餐,生活垃圾、剩饭、剩菜,务必扔到指定地点。不准民工私自在民工宿舍内开小灶,民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和煤气炉具;

  6、民工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照明灯具、插座等,不准使用≥60w的照明灯泡;

  7、民工宿舍内务必持续清洁卫生,不准躺在床上吸烟,严禁乱丢烟头;

  8、民工要听从雇请单位管理人员的指挥,统一集中住宿,不准私自带亲友到宿舍内住宿,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指导或管理人员批准办理手续方能住宿;

  9、建筑施工现场内不准携带家属和小孩居住,合法夫妻〔有结婚证〕在同一个现场工作的,要有专门宿舍居住,不准在群众民工宿舍男女混住;

  10、民工宿舍务必装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放置位置要适当,要培训每个民工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11、民工宿舍的搭建要贴合防火规定。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25人,为了便于疏散,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小于1.2m。民工宿舍的门应向外开,宿舍内顶高度不低于2.5m;

  12、民工宿舍通道必需要畅通,不能堆放杂物或其他物品;

  13、民工宿舍建立完善卫生值班制度,个人用品叠放整齐,地下无杂物烟头并设置吸烟灰桶搜集烟头。

  工地宿舍制度 14

  1、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与卫生习惯,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与卫生环境,使大家有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

  2、宿舍人员建立值班制度,做到天天有人打扫室内外卫生,保持宿舍环境清洁。

  3、爱护公物,损坏按价赔偿,并追究责任工地宿舍规章制度工地宿舍规章制度。

  4、墙上严禁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屑。

  5、室内布置应井井有条,不得乱摆乱放。

  6、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不得找任何借口争吵、打架。

  7、不得在宿舍聚众赌博、酗酒闹事。不得将外来人带到宿舍内住宿。

  8、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火。

  9、出入宿舍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10、晚上有事外出,应向上一级领导通报,并于23点前回到宿舍。

  11、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线,做到人走灯灭,电源断电。宿舍内不允许用电炉,发现一律没收。

  12、宿舍人员发现有偷窃行为者,一律处以罚款后开除。

  工地宿舍制度 15

  1、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用心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务必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工地宿舍管理制度。

  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推荐,并用心落实防范措施。

  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务必有防火安全的资料,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贴合消防要求。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持续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务必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工地宿舍管理制度。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贴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务必贴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一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4、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必须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6、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潜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活动的形式和资料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透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地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状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潜力和扑救方法。

  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根据工程进展实际状况实际状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7、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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