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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施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08 09:08:45 秀雯 制度 我要投稿

环境设施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环境设施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环境设施管理制度(通用10篇)

  环境设施管理制度 1

  1、为保证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防治污染,提高和改善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环境保护设施,是指为防治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所建成的处理处置、净化控制、再生利用设施,以及配套的设施运行监控系统。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利用设施、工业废水处理利用设施、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设施、生活垃圾处理利用设施、自动监测系统等设施。未经上级环保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停用、拆迁或损坏。

  本厂的环保设施包括:废气收集净化设施、消防洗消废水收集池。

  3、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是指从事环境保护设施操作、维护、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和利用的活动。

  4、各部门应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操作运行等规章制度。

  5、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包括以下两种方式:

  ①自行运行:是指污染物产生单位对自己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运行、维修和管理,对污染物处理处置和利用,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

  ②委托运行:分为代理运行和社会化运行。代理运行: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接受污染物产生单位的委托,对其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修和管理,对污染物处理和利用,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社会化运行: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接受污染物产生单位的委托,利用社会投资或自己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为其提供污染物的处理处置和利用的社会化服务,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

  6、自行运行环境保护设施达不到污染排放标准要求的,必须实行委托运行。本公司的环保保护设施是自行运行。

  7、各班组应加强对环保设施的巡检,并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清扫、检修,确保完好率100%,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生产设施同步运转。

  8、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运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施施工和建设,无工艺设计缺陷和工程质量问题,设施建设应优先采用“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推荐的技术。

  ②能满足所处理处置污染的需要并能连续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

  ③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竣工验收。

  ④配备设施故障或污染事故发生时的预警和污染预防应急处置设施。

  ⑤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单位应按照上述条件(但不仅限于上述条件)。组织对将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考核,符合上述条件的设施方可投入运行。不符合运行条件的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运行的,由设施运行单位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关环境责任。

  9、已建成的环境保护设施,严重不符合建设要求的,应限期进行技术改造,达到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10、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实行资质许可制度。所有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的单位必须取得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资质许可证书。未取得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资质许可证书的.单位,不得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活动。

  11、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制度,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的人员必须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未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岗位的工作。

  12、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岗位培训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

  13、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环境保护施投入运行后,应保证设施无故障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与环境保护设施配套的自动监控设施应符合《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

  14、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员持证上岗、岗位责任、操作规程、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运行记录台帐、监测报告、运行信息公开,做好运行记录,确保与主体生产设施的同步运行率达到100%。

  15、要对环保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出现故障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因不可抗拒原因,设施必须停止运行时,应当事先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说明停止运行的原因、时段、相关污染预防措施等情况,并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恢复设施运行的,环保部门责令污染物产生单位停止生产,待环保设施修复后,经环保部门批准,方可恢复生产。

  16、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单位因设施运行不正常发生污染事故时,必须在1小时内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消除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17、定期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设施运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设施的运行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取样和监测情况、连续运行记录等。

  本厂有义务将设施的运行状况、日常监测数据和各项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公从监督。

  18、必须接受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现场检查,如实报告情况,提供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环保部门现场检查,不得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19、环境保护设施委托运行服务合同必须按照合同法的要求明确有关各方的权利责任义务和服务要求与承诺。合同正式签署后,合同正式文本应于10天内向当地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0、环境保护设施委托运行活动必须严格按照运行合同的内容进行,违反合同造成的后果由违反合同一方承担由此而引发的相关责任。

  21、境保护设施运行单位权利和义务:

  ①按照规定程序和途径取得或放弃设施运行权。

  ②不受地域限制获得设施运行业务,从设施运行委托单位获得运行服务费。

  ③无违法行为不得被剥夺设施运行管理权,正常运行业务不受干涉。

  ④严格遵守设施委托运行合同,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⑤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承担违反本条例和设施运行不达标排放产生的环境责任。

  环境设施管理制度 2

  1.1生产部设施及工作环境的维护

  1.1.1车间设施及工作环境的维护

  1.1.1.1车间设施及工作环境主要包括车间现场办公室、更衣室、各生产车间、卫生间、仓库及各种生产设施等。

  1.1.1.2车间结合每月的安全检查,对上述设施及工作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在《月安全检查记录》中记录,并及时上报生产部。

  1.1.1.3检查主要项目为建筑物内各电源接口是否完好安全;有无建筑物体的损坏(如门窗、墙面等);电脑运行是否正常等。

  1.1.2仓库设施及工作环境的维护

  1.1.2.1仓库设施及工作环境包括原料库、成品库、半成品库及库内所有物料等。

  1.1.2.2结合每月安全检查对仓库设施及工作环境进行检查,内容与车间相同。

  1.2生产部环境的清洁

  1.2.1生产车间环境的清洁

  1.2.1.1不得在车间内随地乱扔垃圾,因工作关系而造成的废弃物应在工作完毕后,及时清理干净。

  1.2.1.2爱护车间的场地,搬动原料等重物时,不得拖拽,以免在地表留下划痕,影响场地的整洁和地面的'保养。

  1.2.1.3各生产车间使用的标志牌、钳子等工具在指定的工具箱内拿取,用完以后应放回原处,不得随意乱放,既影响环境整洁又降低工作效率。

  1.2.1.4员工所使用的拖把、抹布、手套等物品应放置在指定位置,使用后放回原处或指定区域,不得随意乱放。

  1.2.1.5每天下班后,打扫车间的环境卫生,包括车间场地的清洁、休息室、办公室的清洁等。每周对车间墙面、门窗进行清洁工作。生产辅助设备定置摆放。

  1.2.1.6每周六下午下班后车间全体员工参与公司环境大扫除,对车间总体环境进行清洁工作。

  1.2.1.7清洁标准:地面干净,无积水、垃圾;窗台无浮灰;玻璃干净。

  1.2.2仓库环境的清洁

  1.2.2.1不得在仓库内随地乱扔垃圾,因工作关系而造成的废弃物应在工作完毕后,由相关人员及时清理干净。

  1.2.2.2应爱护仓库的场地,搬动重物时,不得拖拽,以免在地表留下划痕,影响场地的整洁和地面的保养。

  1.2.2.3员工在仓库内工作所使用的器械,用完后应放回原处,不得随意乱放。

  1.2.2.4员工在仓库内操作完毕后,应将相关区域清理干净。

  1.2.2.5如发现仓库内有蚂蚁、老鼠等痕迹,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消灭。

  1.2.2.6每天下班后由仓库管理员将仓库打扫干净。

  1.2.2.7每月周六下午下班后对仓库进行大扫除。

  1.2.2.8清洁标准为:地面无垃圾和废旧器件残留;墙面清洁;玻璃窗干净;相应物品摆放整齐。

  1.3员工着装规定

  环境设施管理制度 3

  1.1.1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法令、政策和标准,制定、修订并完善本企业各项环境保护制度和措施,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1.1.2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他有关安全规程、标准,制定并组织审查建筑安装施工安全措施,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1.1.3 负责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规定和技术知识进行宣传教育,检查监督执行情况,搞好环境保护,实现文明生产;

  1.1.4 制定“三废”治理和噪声防治等措施规范,并检查执行情况;

  1.1.5 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做到新建项目不留隐患。按照“三同时”原则,保证安全、职业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使用;

  1.1.6 负责基建与生产的'联系、配合、交接工作;

  1.1.7 负责组织外来基建施工队伍和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雇用。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发生事故按合同处理;

  1.1.8 负责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1.1.9 负责对环境污染的监测工作,并督促有关单位使环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1.1.10 编制公司基础、排污和环保等相关制度和标准文件,并对公司的基础设施、排污设施和环保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1.1.11 设施发生故障时,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由专人负责维修;

  环境设施管理制度 4

  为加强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以下简称防治设施)的管理,保证防治设施有效地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所称防治设施,是指为防治环境污染而建设的各种处理、净化、控制和综合利用污染物及防治其他公害的设施。

  2、公司拥有防治设施的单位,应制定考核指标,将防治设施的管理纳入本单位的管理体系。

  3、拥有防治设施的单位应做到:

  (1)经防治设施处理后的排放物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防治设施的实际处理能力和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达到防治设施的设检要求。

  (2)防治设施与产生污染物的相应设施同时运转,同时维护。

  (3)有专门操作防治设施的人员和管理人员,有健全的岗位责任制、设备维修保养制度、操作规程、监视监测等制度。

  (4)建立防治设施日常运行情况记录台帐,并按规定定期向公司主管部门填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表。

  4、需暂停、拆除、闲置、改造或更新的防治设施,应经设备部审核后报安全环保部审批。

  5、防治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情况,防治设施停运可能使环境受到严重污染的,应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

  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责令其限期改正外,对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并处100—200元罚款。

  (1)拒报、谎报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2)未经环境保护部门同意,擅自停用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

  (3)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污染事故的。

  环境设施管理制度 5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1、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2、当班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3、每月和重大节日要对禄丰腰站鲁家村石灰厂进行安全检查。

  二、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状况、灭火作战预案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三、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禄丰腰站鲁家村石灰厂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将每次检查结果登记在册,台账保存期限为一年。

  环境设施管理制度 6

  一、总则

  1.1我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坚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评选先进的必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定制。

  1.2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1.3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环保管理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运行状况。

  二、环境监测工作

  2.1每年根据公司下达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监测时如有超标情况,要按照管理程序文件要求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不得私自减少监测次数或停止监测。

  2.2每月3日上报前一个月的《环境报表》。

  2.3生产部除开展常规监测外,要承担对突发性的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

  2.4外排污水和大气的监测外委进行。

  三、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管理

  3.1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现全过程、全天侯、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

  3.2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重点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

  3.3完善环保各项基础资料。

  3.4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环境管理,承揽环保设施施工的单位,要持有上级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过程要防止产生污染,施工后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有植被损坏情况的,施工单位要采取恢复措施。

  3.5污染防治与三废资源综合利用:

  3.5.1对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进行回收或处理,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对暂时不能利用而须转移给其它单位利用的三废,必须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严格执行逐级审批手续,防止污染转移造成污染事故;

  3.5.2开展节水减污活动,采取一水多用,循环使用,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

  3.5.3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检查,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对检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对检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设备材料要进行处理,避免造成污染转移;

  3.5.4在生产中,由于突发性事件造成排污异常,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并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汇报,以便做好协调工作;

  3.5.5对于具有挥发性及产生异味的物品,要采取措施防止挥发性气体造成污染环境或产生气味,避免污染环境或气味扰民事件的发生;

  3.5.6凡在生产过程中,开停工、检修过程产生噪声和震动的部位,应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4.1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为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4.2建设项目应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采用清洁生产工艺。

  4.3凡由于设计原因,使建设项目排污不达标,设计单位除负设计责任外,还应免费负责修改设计,直至排污达标,并承担在此期间由于排污不达标造成的排污费和污染赔款,对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生产装置污染处理不能正常运行,施工单位应免费限期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要求。在此期间,发生的环保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五、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

  5.1生产部要将环保设施的管理纳入设备的统一管理。

  5.2环保设施需检修或临时抢修,要对其处理或产生的污染物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保证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和达标排放。

  六、环境污染事故的管理

  6.1污染事故是由于作业者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污染事件,事故的处理按当地政府规定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6.2污染事故级别划分根据国家污染事故划分有关规定执行。

  6.3凡发生污染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态的发展,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开展事故调查等工作(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12小时内将事故报告或简报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公司安全环保部按照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分级负责,逐级上报,接受处理。

  6.4凡外来施工的承包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时,签订双方要明确环保要求及规定,施工队伍主管部门要监督检查,发生污染事故,一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七、附则

  7.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7.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7.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环境设施管理制度 7

  为保持居住区内良好的生态环境,加强环保建设,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政策、法规、法令以及本小区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树立环保意识。

  二、爱护园林绿化,不采摘花朵,不践踏草坪,不损坏树木。

  三、爱护公共设施,不乱拆、乱搭、乱建,使住宅区整洁有序。

  四、小区内各商业市场、商业网点,饮食门店不得乱扔弃物,乱倒污水及排放其它污染物。

  五、小区内严禁滥捕滥杀鸟类。

  六、小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影响居民正常休息之噪音。

  七、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内,整齐有序。小区内车辆不得鸣笛。

  八、凭证饲养宠物,带宠物在小区散步时,不污染环境。

  九、不在房屋中使用燃煤式采暖、取暖设备。

  十、共同努力营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良好,安全舒适,健康文明的居住环境。防止垃圾对环境造成污染,请按下列方法处理垃圾:

  1、可回收垃圾箱--请投入废纸、塑料制品、玻璃制品、橡胶、皮革、金属、纺织物。

  2、生活垃圾箱--请投入厨余、果皮、竹木、陶瓷、渣土等。

  3、有害垃圾--请投入各种废电池、废光管、药剂罐、气体罐及各种药剂、药品。

  4、大件垃圾--如沙发、床垫、废家私、废电器等,请通知管理处协助处理。

  环境设施管理制度 8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环保管理工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通过奖惩促进环保设备设施完善、运行维护、提高操作水平等工作,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提高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水平,特制订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环保管理。

  三、职责:

  1、公司环保部有权对环保管理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奖励,惩罚不重视环保、对环保设备设施造成损坏或操作失误、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及个人。由各主管单位上报相关材料,环保部审核后上报公司公司领导签批。

  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所管辖区的环保除尘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管理,对环保设备设施及环保技改有权提出整改建议或意见。

  3、各单位由厂部长主抓环境保护工作,安全厂部长、设备厂长、设备科长、安全科长、安全员具体负责本厂环保管理工作。掌握本单位污染源、污染物的分布状况及污染状况、除尘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4、公司环保部负责对环保管理工作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或对环保不重视,对环保设备设施造成损坏或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提出奖励惩罚意见。

  5、各单位所有环保设备设施的投入与技改的可行性设计报告必须征求公司环保部意见,设备投入前必须有环保部牵头组织各相关厂部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公司环保部与机动部负责公司环保除尘设备设施及环保技改方案的审核,并组织实施验收工作。

  7、公司环保部、机动部负责公司环保除尘设备设施的检查与管理工作,对环保设备设施检查、维护保养、管理不到位的有权提出考核处理意见。

  8、各单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必须组织召开环境污染事故分析会,分析环境污染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将环境污染事故报告上报公司环保部。

  四、环保设备设施的管理内容

  1、各单位对除尘环保设施进行摸底,对照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查找所存在的问题,拿出整改方案12月15日汇总上报公司环保部。

  2、公司环保部组织专题会议讨论确定所有有关环保制度、设备、设施投入的方案,并成立项目小组及制定实施推进计划、落实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整改目标上报公司领导。

  3、安装环保监控摄像头,对大气污染现象进行全厂监控。

  4、各单位各级安全环保、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环保设施的检修维护工作,建立、健全环保设备台帐。环保设备与生产设备必须处在同等地位,实行同步管理、同步维护、同步检修、同步运行,以提高环保设施的完好率。

  5、公司成立环保检查小组每周对现场环保设备、设施运行、设备点巡检记录、运行记录、放灰记录、扬尘点、外排水情况进行检查,并下发检查通报。

  6、各分厂成立环保检查小组每周对现场环保设备、设施运行、设备点巡检记录、运行记录、放灰记录、扬尘点、外排水情况进行检查。并下发检查通报。分厂检查通报上报公司环保部。

  五、奖励管理内容:

  1、各单位环境技改项目按期完成按工程投资额度1%—10%奖励。

  2、对于环境保护合理化建议经核实,每项奖励100—500元。

  3、对于环境污染事故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后(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给予奖励300元。

  4、举报环保除尘设备设施因不正常停机造成环境污染的,经查实给予奖励300元。

  5、对环保除尘设备设施改进降低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的每项奖励100-500元。

  6、全月未发生大气污染事故的奖励分厂5000元(奖励包括炼铁厂、炼钢厂、烧结厂)。

  7、全月未发生中水外排事故的,奖励相关单位2000—5000元。

  六、考核管理内容:

  1、环境技改项目不能按推进计划完成,公司环保部按责任落实考核,每推迟一天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2、环境技改项目整改后不能达到预期整改目标或国家地方排放标准,公司环保部按责任落实考核,处罚责任人1000—5000元。

  3、环保设施需要停机检修时,需报环保部批准后方可停机,私自停机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如出现突发性故障停机的应立即上报公司环保部,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考核15元/分钟,考核并落实到相关责任人。

  4、环保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要对环保设施的性能、操作要求、安全和维护知识有全面的了解。 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要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抽查考试不合格者考核100元,连带分厂主管领导100元。

  5、环保设施的使用单位,要掌握备品、备件的备用量,及时提出备品、备件计划,并报有关部门,由于无备件造成设施停运或数据失真按停运时间进行考核15元/分钟,考核相关责任单位并落实到责任人。

  6、各单位上报环保备品备件不能虚报和浪费,要合理利用,检查中发现有浪费现象,考核相关责任人200元/次。

  7、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确定除尘器的放灰时间、放灰次数、放灰量。放灰时间应

  控制在中夜班,否则考核200元/次。

  8、外协单位车辆不能及时组织拉灰,造成白天进行放灰的考核外协单位300元/次,连带考核主管责任单位主管领导100元/次。

  9、公司环保部每周组织一次环保联查,对环保除尘设施的完善、运行、操作控制进行检查考核,每项不合格项连带责任单位主管领导100元。

  10、分厂周组织一次环保联查,检查通报上报公司环保部,无故未上报的'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连带主管领导100元。

  11、未严格执行工艺规程,管理不到位、工作失误等原因, 造成大气污染的,对事故单位责任者、负直接管理责任的班长、工长、主任、安全员、科长、厂部长,分别处以100-500元的罚款。一个月连续出现3次加倍考核。责任单位承担对外造成影响的经济损失。

  12、转运站、原料场、物料搬倒出现粉尘无组织大量飞扬,发现一次扬尘视情节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13、各类外部检查及监测不达标,考核责任单位中层领导1000元。责任单位承担对外造成影响的经济损失。

  14、严格控制循环水外排量,因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造成溢流口大量跑水,对事故单位责任者、负直接管理责任的班长、工长、主任、安全员、科长、厂部长,分别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15、各除尘设备设施运行记录弄虚作假的,无故未按时填写记录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

  16、各单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必须组织召开环境污染事故分析会,分析环境污染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将环境污染事故报告上报环保部。无故未召开的考核责任单位主管领导200元/次。

  七、附则:

  1、本制度如与其它环保制度发生冲突以本规定为准。

  2、本制度未涉及到的其它环境污染事故的执行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与《外排水控制措施及管理暂行规定》。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由环保部负责解释。

  环境设施管理制度 9

  1、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文件教育, 树立“环保”意识,自觉地遵守“环保”规定。

  2、施工驻地及施工场地尽量少破坏既有植被,在对施工期间破坏的植被,施工完成后给予恢复和防护,防止水土流失,保持环境绿化。

  3、驻地及施工现场卫生设施齐全、布局合理,专人负责管理、清扫。

  4、采取措施不压缩、不侵占、不污染河道,保护水源,树木、植被,按设计指定地点弃土。

  5、施工期间不占用道路施工、堆放物料、搭设建筑物,施工期间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泥浆不流出场外,并按环保要求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运输车辆不带泥行走,污染路面。

  6、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促进施工生产。

  7、充分发挥爱国卫生委员会的作用,广泛进行环境卫生知识宣传,提高全体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定期进行驻地环境卫生大扫除,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

  8、施工临时道路、运输道路和施工现场,经常洒水整修,防止扬尘,污染农田和环境。

  9、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操作人员要配耳塞,同时注意机械保养,降低噪音的声级。对距居民区150米以内的施工现场,限定施工时间。

  10、对地区性病疫防疫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及早采取预防措施。

  环境设施管理制度 10

  为确保我项目部各项环境保护制度、措施可以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定期环保检查

  1.1项目部实行月检。

  每月底由本项目经理带队,安全总监、副经理、工程部、物资部、安质部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查管理、查现场、查纪律,对检查出的安全、环保隐患,由安质部记录好,必要的,安质部可以下发整改通知单,项目部在进行月检后,应该召开月度安全、质量、环保例会,分析目前项目存在的安全、质量、环保隐患和问题以及下一步搞好环保工作的打算。

  1.2项目部实行周检。

  每周底由本项目安全总监、副经理带队,工程部、物资部、安质部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对施工现场的环保工作检查指导,查管理、查现场、查纪律,对检查出的环保隐患,由安质部记录好,必要的,安质部可以下发整改通知单,交由生产副经理、施工队长、施工作业队,由副经理、队长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地进行整改。

  2、专项性环保检查

  对在项目部的'食堂、厕所、库房等地方进行专项环保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监督整改,达不到环保标准要求的坚决不能使用,避免环保事件的发生。

  3、经常性环保检查

  经常性的环保检查主要包括: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和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环保检查;各级安全、环保专业人员巡回进行安全、环保检查。

  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安全生产时,同时检查环保工作。

  4、环保检查记录及环保隐患整改通知书的管理

  项目部建立环保工作检查记录及安全、质量、环保违章整改通知书台帐,对查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做好日常记录。

  项目部签发的安全、质量、环保违章整改通知书,交由生产副经理、施工队长、施工作业队,由副经理、队长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地进行整改,在整改完成自验合格后,作业队在整改通知书上认真填写整改情况交安质部,由安质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安全、环保员填写复验意见予以消记;对公司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整改通知书,整改实施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向签发部门反馈整改报告意见,予以消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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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施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环境设施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环境设施管理制度(通用10篇)

  环境设施管理制度 1

  1、为保证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防治污染,提高和改善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环境保护设施,是指为防治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所建成的处理处置、净化控制、再生利用设施,以及配套的设施运行监控系统。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利用设施、工业废水处理利用设施、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设施、生活垃圾处理利用设施、自动监测系统等设施。未经上级环保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停用、拆迁或损坏。

  本厂的环保设施包括:废气收集净化设施、消防洗消废水收集池。

  3、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是指从事环境保护设施操作、维护、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和利用的活动。

  4、各部门应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操作运行等规章制度。

  5、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包括以下两种方式:

  ①自行运行:是指污染物产生单位对自己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运行、维修和管理,对污染物处理处置和利用,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

  ②委托运行:分为代理运行和社会化运行。代理运行: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接受污染物产生单位的委托,对其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修和管理,对污染物处理和利用,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社会化运行: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接受污染物产生单位的委托,利用社会投资或自己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为其提供污染物的处理处置和利用的社会化服务,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

  6、自行运行环境保护设施达不到污染排放标准要求的,必须实行委托运行。本公司的环保保护设施是自行运行。

  7、各班组应加强对环保设施的巡检,并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清扫、检修,确保完好率100%,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生产设施同步运转。

  8、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运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施施工和建设,无工艺设计缺陷和工程质量问题,设施建设应优先采用“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推荐的技术。

  ②能满足所处理处置污染的需要并能连续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

  ③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竣工验收。

  ④配备设施故障或污染事故发生时的预警和污染预防应急处置设施。

  ⑤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单位应按照上述条件(但不仅限于上述条件)。组织对将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考核,符合上述条件的设施方可投入运行。不符合运行条件的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运行的,由设施运行单位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关环境责任。

  9、已建成的环境保护设施,严重不符合建设要求的,应限期进行技术改造,达到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10、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实行资质许可制度。所有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的单位必须取得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资质许可证书。未取得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资质许可证书的.单位,不得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活动。

  11、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制度,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的人员必须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未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岗位的工作。

  12、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岗位培训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

  13、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环境保护施投入运行后,应保证设施无故障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与环境保护设施配套的自动监控设施应符合《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

  14、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员持证上岗、岗位责任、操作规程、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运行记录台帐、监测报告、运行信息公开,做好运行记录,确保与主体生产设施的同步运行率达到100%。

  15、要对环保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出现故障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因不可抗拒原因,设施必须停止运行时,应当事先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说明停止运行的原因、时段、相关污染预防措施等情况,并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恢复设施运行的,环保部门责令污染物产生单位停止生产,待环保设施修复后,经环保部门批准,方可恢复生产。

  16、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单位因设施运行不正常发生污染事故时,必须在1小时内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消除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17、定期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设施运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设施的运行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取样和监测情况、连续运行记录等。

  本厂有义务将设施的运行状况、日常监测数据和各项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公从监督。

  18、必须接受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现场检查,如实报告情况,提供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环保部门现场检查,不得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19、环境保护设施委托运行服务合同必须按照合同法的要求明确有关各方的权利责任义务和服务要求与承诺。合同正式签署后,合同正式文本应于10天内向当地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0、环境保护设施委托运行活动必须严格按照运行合同的内容进行,违反合同造成的后果由违反合同一方承担由此而引发的相关责任。

  21、境保护设施运行单位权利和义务:

  ①按照规定程序和途径取得或放弃设施运行权。

  ②不受地域限制获得设施运行业务,从设施运行委托单位获得运行服务费。

  ③无违法行为不得被剥夺设施运行管理权,正常运行业务不受干涉。

  ④严格遵守设施委托运行合同,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⑤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承担违反本条例和设施运行不达标排放产生的环境责任。

  环境设施管理制度 2

  1.1生产部设施及工作环境的维护

  1.1.1车间设施及工作环境的维护

  1.1.1.1车间设施及工作环境主要包括车间现场办公室、更衣室、各生产车间、卫生间、仓库及各种生产设施等。

  1.1.1.2车间结合每月的安全检查,对上述设施及工作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在《月安全检查记录》中记录,并及时上报生产部。

  1.1.1.3检查主要项目为建筑物内各电源接口是否完好安全;有无建筑物体的损坏(如门窗、墙面等);电脑运行是否正常等。

  1.1.2仓库设施及工作环境的维护

  1.1.2.1仓库设施及工作环境包括原料库、成品库、半成品库及库内所有物料等。

  1.1.2.2结合每月安全检查对仓库设施及工作环境进行检查,内容与车间相同。

  1.2生产部环境的清洁

  1.2.1生产车间环境的清洁

  1.2.1.1不得在车间内随地乱扔垃圾,因工作关系而造成的废弃物应在工作完毕后,及时清理干净。

  1.2.1.2爱护车间的场地,搬动原料等重物时,不得拖拽,以免在地表留下划痕,影响场地的整洁和地面的'保养。

  1.2.1.3各生产车间使用的标志牌、钳子等工具在指定的工具箱内拿取,用完以后应放回原处,不得随意乱放,既影响环境整洁又降低工作效率。

  1.2.1.4员工所使用的拖把、抹布、手套等物品应放置在指定位置,使用后放回原处或指定区域,不得随意乱放。

  1.2.1.5每天下班后,打扫车间的环境卫生,包括车间场地的清洁、休息室、办公室的清洁等。每周对车间墙面、门窗进行清洁工作。生产辅助设备定置摆放。

  1.2.1.6每周六下午下班后车间全体员工参与公司环境大扫除,对车间总体环境进行清洁工作。

  1.2.1.7清洁标准:地面干净,无积水、垃圾;窗台无浮灰;玻璃干净。

  1.2.2仓库环境的清洁

  1.2.2.1不得在仓库内随地乱扔垃圾,因工作关系而造成的废弃物应在工作完毕后,由相关人员及时清理干净。

  1.2.2.2应爱护仓库的场地,搬动重物时,不得拖拽,以免在地表留下划痕,影响场地的整洁和地面的保养。

  1.2.2.3员工在仓库内工作所使用的器械,用完后应放回原处,不得随意乱放。

  1.2.2.4员工在仓库内操作完毕后,应将相关区域清理干净。

  1.2.2.5如发现仓库内有蚂蚁、老鼠等痕迹,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消灭。

  1.2.2.6每天下班后由仓库管理员将仓库打扫干净。

  1.2.2.7每月周六下午下班后对仓库进行大扫除。

  1.2.2.8清洁标准为:地面无垃圾和废旧器件残留;墙面清洁;玻璃窗干净;相应物品摆放整齐。

  1.3员工着装规定

  环境设施管理制度 3

  1.1.1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法令、政策和标准,制定、修订并完善本企业各项环境保护制度和措施,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1.1.2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他有关安全规程、标准,制定并组织审查建筑安装施工安全措施,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1.1.3 负责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规定和技术知识进行宣传教育,检查监督执行情况,搞好环境保护,实现文明生产;

  1.1.4 制定“三废”治理和噪声防治等措施规范,并检查执行情况;

  1.1.5 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做到新建项目不留隐患。按照“三同时”原则,保证安全、职业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使用;

  1.1.6 负责基建与生产的'联系、配合、交接工作;

  1.1.7 负责组织外来基建施工队伍和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雇用。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发生事故按合同处理;

  1.1.8 负责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1.1.9 负责对环境污染的监测工作,并督促有关单位使环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1.1.10 编制公司基础、排污和环保等相关制度和标准文件,并对公司的基础设施、排污设施和环保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1.1.11 设施发生故障时,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由专人负责维修;

  环境设施管理制度 4

  为加强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以下简称防治设施)的管理,保证防治设施有效地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所称防治设施,是指为防治环境污染而建设的各种处理、净化、控制和综合利用污染物及防治其他公害的设施。

  2、公司拥有防治设施的单位,应制定考核指标,将防治设施的管理纳入本单位的管理体系。

  3、拥有防治设施的单位应做到:

  (1)经防治设施处理后的排放物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防治设施的实际处理能力和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达到防治设施的设检要求。

  (2)防治设施与产生污染物的相应设施同时运转,同时维护。

  (3)有专门操作防治设施的人员和管理人员,有健全的岗位责任制、设备维修保养制度、操作规程、监视监测等制度。

  (4)建立防治设施日常运行情况记录台帐,并按规定定期向公司主管部门填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表。

  4、需暂停、拆除、闲置、改造或更新的防治设施,应经设备部审核后报安全环保部审批。

  5、防治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情况,防治设施停运可能使环境受到严重污染的,应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

  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责令其限期改正外,对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并处100—200元罚款。

  (1)拒报、谎报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2)未经环境保护部门同意,擅自停用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

  (3)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污染事故的。

  环境设施管理制度 5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1、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2、当班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3、每月和重大节日要对禄丰腰站鲁家村石灰厂进行安全检查。

  二、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状况、灭火作战预案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三、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禄丰腰站鲁家村石灰厂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将每次检查结果登记在册,台账保存期限为一年。

  环境设施管理制度 6

  一、总则

  1.1我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坚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评选先进的必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定制。

  1.2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1.3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环保管理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运行状况。

  二、环境监测工作

  2.1每年根据公司下达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监测时如有超标情况,要按照管理程序文件要求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不得私自减少监测次数或停止监测。

  2.2每月3日上报前一个月的《环境报表》。

  2.3生产部除开展常规监测外,要承担对突发性的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

  2.4外排污水和大气的监测外委进行。

  三、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管理

  3.1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现全过程、全天侯、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

  3.2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重点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

  3.3完善环保各项基础资料。

  3.4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环境管理,承揽环保设施施工的单位,要持有上级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过程要防止产生污染,施工后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有植被损坏情况的,施工单位要采取恢复措施。

  3.5污染防治与三废资源综合利用:

  3.5.1对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进行回收或处理,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对暂时不能利用而须转移给其它单位利用的三废,必须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严格执行逐级审批手续,防止污染转移造成污染事故;

  3.5.2开展节水减污活动,采取一水多用,循环使用,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

  3.5.3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检查,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对检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对检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设备材料要进行处理,避免造成污染转移;

  3.5.4在生产中,由于突发性事件造成排污异常,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并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汇报,以便做好协调工作;

  3.5.5对于具有挥发性及产生异味的物品,要采取措施防止挥发性气体造成污染环境或产生气味,避免污染环境或气味扰民事件的发生;

  3.5.6凡在生产过程中,开停工、检修过程产生噪声和震动的部位,应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4.1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为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4.2建设项目应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采用清洁生产工艺。

  4.3凡由于设计原因,使建设项目排污不达标,设计单位除负设计责任外,还应免费负责修改设计,直至排污达标,并承担在此期间由于排污不达标造成的排污费和污染赔款,对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生产装置污染处理不能正常运行,施工单位应免费限期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要求。在此期间,发生的环保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五、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

  5.1生产部要将环保设施的管理纳入设备的统一管理。

  5.2环保设施需检修或临时抢修,要对其处理或产生的污染物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保证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和达标排放。

  六、环境污染事故的管理

  6.1污染事故是由于作业者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污染事件,事故的处理按当地政府规定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6.2污染事故级别划分根据国家污染事故划分有关规定执行。

  6.3凡发生污染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态的发展,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开展事故调查等工作(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12小时内将事故报告或简报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公司安全环保部按照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分级负责,逐级上报,接受处理。

  6.4凡外来施工的承包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时,签订双方要明确环保要求及规定,施工队伍主管部门要监督检查,发生污染事故,一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七、附则

  7.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7.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7.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环境设施管理制度 7

  为保持居住区内良好的生态环境,加强环保建设,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政策、法规、法令以及本小区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树立环保意识。

  二、爱护园林绿化,不采摘花朵,不践踏草坪,不损坏树木。

  三、爱护公共设施,不乱拆、乱搭、乱建,使住宅区整洁有序。

  四、小区内各商业市场、商业网点,饮食门店不得乱扔弃物,乱倒污水及排放其它污染物。

  五、小区内严禁滥捕滥杀鸟类。

  六、小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影响居民正常休息之噪音。

  七、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内,整齐有序。小区内车辆不得鸣笛。

  八、凭证饲养宠物,带宠物在小区散步时,不污染环境。

  九、不在房屋中使用燃煤式采暖、取暖设备。

  十、共同努力营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良好,安全舒适,健康文明的居住环境。防止垃圾对环境造成污染,请按下列方法处理垃圾:

  1、可回收垃圾箱--请投入废纸、塑料制品、玻璃制品、橡胶、皮革、金属、纺织物。

  2、生活垃圾箱--请投入厨余、果皮、竹木、陶瓷、渣土等。

  3、有害垃圾--请投入各种废电池、废光管、药剂罐、气体罐及各种药剂、药品。

  4、大件垃圾--如沙发、床垫、废家私、废电器等,请通知管理处协助处理。

  环境设施管理制度 8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环保管理工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通过奖惩促进环保设备设施完善、运行维护、提高操作水平等工作,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提高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水平,特制订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环保管理。

  三、职责:

  1、公司环保部有权对环保管理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奖励,惩罚不重视环保、对环保设备设施造成损坏或操作失误、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及个人。由各主管单位上报相关材料,环保部审核后上报公司公司领导签批。

  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所管辖区的环保除尘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管理,对环保设备设施及环保技改有权提出整改建议或意见。

  3、各单位由厂部长主抓环境保护工作,安全厂部长、设备厂长、设备科长、安全科长、安全员具体负责本厂环保管理工作。掌握本单位污染源、污染物的分布状况及污染状况、除尘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4、公司环保部负责对环保管理工作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或对环保不重视,对环保设备设施造成损坏或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提出奖励惩罚意见。

  5、各单位所有环保设备设施的投入与技改的可行性设计报告必须征求公司环保部意见,设备投入前必须有环保部牵头组织各相关厂部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公司环保部与机动部负责公司环保除尘设备设施及环保技改方案的审核,并组织实施验收工作。

  7、公司环保部、机动部负责公司环保除尘设备设施的检查与管理工作,对环保设备设施检查、维护保养、管理不到位的有权提出考核处理意见。

  8、各单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必须组织召开环境污染事故分析会,分析环境污染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将环境污染事故报告上报公司环保部。

  四、环保设备设施的管理内容

  1、各单位对除尘环保设施进行摸底,对照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查找所存在的问题,拿出整改方案12月15日汇总上报公司环保部。

  2、公司环保部组织专题会议讨论确定所有有关环保制度、设备、设施投入的方案,并成立项目小组及制定实施推进计划、落实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整改目标上报公司领导。

  3、安装环保监控摄像头,对大气污染现象进行全厂监控。

  4、各单位各级安全环保、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环保设施的检修维护工作,建立、健全环保设备台帐。环保设备与生产设备必须处在同等地位,实行同步管理、同步维护、同步检修、同步运行,以提高环保设施的完好率。

  5、公司成立环保检查小组每周对现场环保设备、设施运行、设备点巡检记录、运行记录、放灰记录、扬尘点、外排水情况进行检查,并下发检查通报。

  6、各分厂成立环保检查小组每周对现场环保设备、设施运行、设备点巡检记录、运行记录、放灰记录、扬尘点、外排水情况进行检查。并下发检查通报。分厂检查通报上报公司环保部。

  五、奖励管理内容:

  1、各单位环境技改项目按期完成按工程投资额度1%—10%奖励。

  2、对于环境保护合理化建议经核实,每项奖励100—500元。

  3、对于环境污染事故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后(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给予奖励300元。

  4、举报环保除尘设备设施因不正常停机造成环境污染的,经查实给予奖励300元。

  5、对环保除尘设备设施改进降低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的每项奖励100-500元。

  6、全月未发生大气污染事故的奖励分厂5000元(奖励包括炼铁厂、炼钢厂、烧结厂)。

  7、全月未发生中水外排事故的,奖励相关单位2000—5000元。

  六、考核管理内容:

  1、环境技改项目不能按推进计划完成,公司环保部按责任落实考核,每推迟一天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2、环境技改项目整改后不能达到预期整改目标或国家地方排放标准,公司环保部按责任落实考核,处罚责任人1000—5000元。

  3、环保设施需要停机检修时,需报环保部批准后方可停机,私自停机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如出现突发性故障停机的应立即上报公司环保部,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考核15元/分钟,考核并落实到相关责任人。

  4、环保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要对环保设施的性能、操作要求、安全和维护知识有全面的了解。 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要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抽查考试不合格者考核100元,连带分厂主管领导100元。

  5、环保设施的使用单位,要掌握备品、备件的备用量,及时提出备品、备件计划,并报有关部门,由于无备件造成设施停运或数据失真按停运时间进行考核15元/分钟,考核相关责任单位并落实到责任人。

  6、各单位上报环保备品备件不能虚报和浪费,要合理利用,检查中发现有浪费现象,考核相关责任人200元/次。

  7、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确定除尘器的放灰时间、放灰次数、放灰量。放灰时间应

  控制在中夜班,否则考核200元/次。

  8、外协单位车辆不能及时组织拉灰,造成白天进行放灰的考核外协单位300元/次,连带考核主管责任单位主管领导100元/次。

  9、公司环保部每周组织一次环保联查,对环保除尘设施的完善、运行、操作控制进行检查考核,每项不合格项连带责任单位主管领导100元。

  10、分厂周组织一次环保联查,检查通报上报公司环保部,无故未上报的'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连带主管领导100元。

  11、未严格执行工艺规程,管理不到位、工作失误等原因, 造成大气污染的,对事故单位责任者、负直接管理责任的班长、工长、主任、安全员、科长、厂部长,分别处以100-500元的罚款。一个月连续出现3次加倍考核。责任单位承担对外造成影响的经济损失。

  12、转运站、原料场、物料搬倒出现粉尘无组织大量飞扬,发现一次扬尘视情节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13、各类外部检查及监测不达标,考核责任单位中层领导1000元。责任单位承担对外造成影响的经济损失。

  14、严格控制循环水外排量,因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造成溢流口大量跑水,对事故单位责任者、负直接管理责任的班长、工长、主任、安全员、科长、厂部长,分别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15、各除尘设备设施运行记录弄虚作假的,无故未按时填写记录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

  16、各单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必须组织召开环境污染事故分析会,分析环境污染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将环境污染事故报告上报环保部。无故未召开的考核责任单位主管领导200元/次。

  七、附则:

  1、本制度如与其它环保制度发生冲突以本规定为准。

  2、本制度未涉及到的其它环境污染事故的执行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与《外排水控制措施及管理暂行规定》。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由环保部负责解释。

  环境设施管理制度 9

  1、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文件教育, 树立“环保”意识,自觉地遵守“环保”规定。

  2、施工驻地及施工场地尽量少破坏既有植被,在对施工期间破坏的植被,施工完成后给予恢复和防护,防止水土流失,保持环境绿化。

  3、驻地及施工现场卫生设施齐全、布局合理,专人负责管理、清扫。

  4、采取措施不压缩、不侵占、不污染河道,保护水源,树木、植被,按设计指定地点弃土。

  5、施工期间不占用道路施工、堆放物料、搭设建筑物,施工期间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泥浆不流出场外,并按环保要求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运输车辆不带泥行走,污染路面。

  6、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促进施工生产。

  7、充分发挥爱国卫生委员会的作用,广泛进行环境卫生知识宣传,提高全体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定期进行驻地环境卫生大扫除,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

  8、施工临时道路、运输道路和施工现场,经常洒水整修,防止扬尘,污染农田和环境。

  9、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操作人员要配耳塞,同时注意机械保养,降低噪音的声级。对距居民区150米以内的施工现场,限定施工时间。

  10、对地区性病疫防疫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及早采取预防措施。

  环境设施管理制度 10

  为确保我项目部各项环境保护制度、措施可以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定期环保检查

  1.1项目部实行月检。

  每月底由本项目经理带队,安全总监、副经理、工程部、物资部、安质部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查管理、查现场、查纪律,对检查出的安全、环保隐患,由安质部记录好,必要的,安质部可以下发整改通知单,项目部在进行月检后,应该召开月度安全、质量、环保例会,分析目前项目存在的安全、质量、环保隐患和问题以及下一步搞好环保工作的打算。

  1.2项目部实行周检。

  每周底由本项目安全总监、副经理带队,工程部、物资部、安质部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对施工现场的环保工作检查指导,查管理、查现场、查纪律,对检查出的环保隐患,由安质部记录好,必要的,安质部可以下发整改通知单,交由生产副经理、施工队长、施工作业队,由副经理、队长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地进行整改。

  2、专项性环保检查

  对在项目部的'食堂、厕所、库房等地方进行专项环保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监督整改,达不到环保标准要求的坚决不能使用,避免环保事件的发生。

  3、经常性环保检查

  经常性的环保检查主要包括: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和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环保检查;各级安全、环保专业人员巡回进行安全、环保检查。

  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安全生产时,同时检查环保工作。

  4、环保检查记录及环保隐患整改通知书的管理

  项目部建立环保工作检查记录及安全、质量、环保违章整改通知书台帐,对查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做好日常记录。

  项目部签发的安全、质量、环保违章整改通知书,交由生产副经理、施工队长、施工作业队,由副经理、队长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地进行整改,在整改完成自验合格后,作业队在整改通知书上认真填写整改情况交安质部,由安质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安全、环保员填写复验意见予以消记;对公司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整改通知书,整改实施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向签发部门反馈整改报告意见,予以消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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