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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盘点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药品盘点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药品盘点管理制度 1
1、目的:为加强存货资产管理,保障存货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真实地反映存货资产的结存及管理状况,使存货资产的盘点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3、适用范围:该制度所称“存货”特指药店陈列:库存药品。
4、责任:财务及门店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5、内容:
5.1、财务部:负责对大盘点过程全程监盘,对盘点计算结果盈亏调整审核;并对盘盈、盘亏药品做出处理意见,进行有关的帐物处理; 每月对自行盘点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上报总经理审批,实存数与计算机结存数对照,短少由药店自行承担。
5.2、总经理:负责盘点盈亏处理的审批工作;
5.3、各职责人员必须对本职责负责,盘点工作结束,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盘点结果真实。
6、盘点时间
6.1、药店盘点分为自盘和大盘点(公司组织实施的季度盘点)
6.2、每月进行一次自盘(小范围盘点),由药店员工自行进行盘点工作,药店员工将店存数与计算机实存数对照,发现差异及时处理;
6.3、每年的'最后一个月月底进行一次大盘点(初盘、监盘、复盘),大盘点具体时间具体安排。
6.4、若要变更时间,必须征得财务主管会计(核对时点数据的要求)同意方可。
6.5、财务部人员不定期地抽查仓库、药店的存货情况。
7、盘点方式、方法
7.1、盘点方式:动态盘点(不停工或不关店)与静态盘点(即停工或关店)相结合;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相结合;自盘与大盘、抽盘相结合。
7.2、盘点方法:全面盘点(大盘点)和抽查盘点(自盘)相结合。
7.3、每月定期盘点采取动态盘点,以自盘为主、抽盘为辅的方式进行。自盘盘点时间由药店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盘由财务部决定。 月盘点流程,药店每月进行月盘点可以及时发现工作流程中的各个环节漏洞及差错,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纠正,以减少药店的损失;财务部不定期抽查盘点的账货相符情况;药店计算存货公式= 上月结存+当月购入+药品退回-药品退出-本月销售。每月药店要同财务部对账,核对进货额、销售额、调价额做到账账相符,以保证盘点结果的真实。
8、盘点程序
8.1、盘点前准备工作:门店负责人拟定《盘点实施计划》上报经理审批,并负责召集相关人员召开盘点工作协调会,并按拟定的《盘点计划表》组织实施;
8.2、各相关部门接到《盘点计划表》后次日内组织召开部门内部盘点会议,做好各项盘点前准备工作;
8.3、与仓库药品、药店药品相关的所有账目处理应在盘点日前一天完成;
8.4、存货盘点前各部门应进行清理整顿,分类、分区域按规定堆放好存货;
8.5、《盘点计划表》包括:盘点时间、参盘人员、分组情况、分组负责人等;
9、实盘
9.1、 门店负责人将打印《盘点表》分发给小组盘点人员,分段或分区开始盘点;
9.2、每组盘点人员按照存货摆放顺序依次计数填写盘点表的实盘数;各组将自己区域内药品盘完后,再各组交替复盘;
9.3、确认盘点结果无误,盘点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名后交业务部在时空软件“盘点管理”录入实盘数,计算盘点结果;并将盘点结果交财务部。
10、盘点处理
10.1、财务接到盘点结果表,审核再次核对确认盘点结果后,编制《盘点盈亏报告》,报总经理审批做账务处理;
10.2、门店负责人对盘点结果和存货管理中存在问题进行总结会议,进行盘点奖罚;
10.3、药店短少除去意外事故造成外,盘点损失由责任人按含税零售价赔偿,责任不清由店员全体共同赔偿。
药品盘点管理制度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为加强我院药品的库存管理和资金流动,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库房和药房账物的一致性,发现仓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以提高库存管理的水平。
二、适用范围及盘点频次
本办法适用于各库房、各药房及静配中心二级库的盘点。盘点分为定期盘点、不定期盘点、日盘点。定期盘点为季度盘点;不定期盘点是出现帐物异常情况下的组织盘点和医院临时下达盘点任务;点是对贵重药品的盘点。
三、职责
3.1各仓库和药房负责人负责盘点作业前的到货入库及供货清单出库的帐物处理。
3.2各仓库和药房负责人负责盘点的实施,对盘点过程中出现的差异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3财务处人员负责每季度各库房、药房及静配中心盘点表的'打印、盘点结果录入及调账。
3.4药学部负责人负责对盘点过程的监督及对结果进行检查与审核。
四、盘点时间
每月最后一周定期盘点;出现帐物异常情况和医院临时下达盘点任务日盘时立即组织盘点,贵重药品每日盘点。
五、工作流程
1.盘点准备
1.1对仓库和药房进行整理,清理出藏在死角的物料、药品和耗材。
1.2对不合格品、过期药品要划出专门区域进行定置存放,并建立相应的电子帐;由相应的库管员和药房负责人进行后续处理工作。
1.3对各种无包装物料进行包装,做好物料的标识。
1.4确定盘点范围,核对药品和耗材,确保药品、耗材和货位一致,同时确认区域内的药品、耗材与货位标示是否相同。
1.5对新参与盘点的人员进行培训,熟悉盘点作业流程和各种单据。
2.盘点实施
2.1盘点表的发放
2.1.1由盘点主管负责人负责盘点表的发放。
2.1.2根据盘点人员的分工发放盘点表,盘点表按盘点人数发放,凭盘完的盘点表换新的盘点表。
2.2实物盘点
2.2.1盘点人根据盘点表上的药品和耗材名称找到相对应的货位,先核对该货位的名称和药品实物及盘点表上是否相符,如相对应的货位上有不同品种的药品名称应立即转移至药品相对应的区域。
2.2.2盘点时按照实物填写,实物与帐物相符都打,不相符的“实盘数”栏填写实物数量。
2.2.3在盘点表中“实盘数”一栏中工整的靠左边写下盘点数字。如盘点表填写错误,应用笔在原数字上划一横线,然后在其右边写下正确数字并签名。
2.2.4当一张盘点表盘完后盘点人应在盘点人处签名,并立即将盘点表交给本小组的盘点负责人,由盘点负责人对盘点表进行审核。
2.3盘点表的返还
2.3.1各区域盘点负责人将审核后的盘点表交到盘点工作点,换取新的盘点表。
2.3.4盘点负责人对返回的盘点表审核后,在盘点表返回时间处签字确认,并交专人录入系统,同时将新的盘点表发给盘点负责人。
2.4盘点抽查
2.4.1盘点表由两人一组进行录入,一人负责报数,一人负责录入。当一张盘点表录入完成后,由录入人重新报数,报数人复核。
2.4.2当一张盘点表录入完成后,如盘点数字与系统数字不符,立即由专人负责核查。核查结果由核查人和盘点人共同签字确认。
2.4.3当盘点表返回后,立即安排人员对盘点结果进行抽盘,抽盘比例为盘点品种的10%但盘点数字与系统数字不符的药品和耗材必须安排抽盘。
2.5盘点结果确认
2.5.1抽盘结束后,如帐物相符率为99.5%以上,盘点结果有效。
2.5.2抽盘结束后,如帐物相符率为99.5%以下,贝卩针对问题区域进行扩大抽盘,直至帐物相符率为99.5%以上。
3.盘点总结
3.1如盘点结果合格,则将此次盘点结果与帐面数字核对,出具盘点总结报告。
3.2盘点差异的处理,盘点工作结束后,所发生的差异、错误、盈亏分别予以处理,盘点差异的原因有错盘、漏盘、计算错误;异常退货、冲单,并且未入账等。
3.3整改措施:重新确认盘点区域,检查是否存在漏盘、错盘现象并重新计算;对未入账的重新入账;对无法查明的差异以调账为主。
3.4将盘点结果上报药学部,药学部上报主管领导审核。
六、奖惩
盘点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1、盘点差错率
药品盘点金额差错率三0.5%。
2、奖励
所有盘点差错率在规定以下者,每人奖励何差错者(账物相符率100%,每人奖励50元。
3、处罚
药品盘点金额差错率超过0.5%以上者,每人罚款30元处理;差错率超过1 %以上者,每人罚款50元处理,从当月绩效中扣除。
药品盘点管理制度 3
1、 药库药房每季度应进行一次统一的季度盘点。盘点工作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药剂科主任统一协调。
2、 药库、药房季度盘点的时间为每季度末月25日。
3、 为便于复核,盘点当日,药品库房不得进行出入库操作. 4、 药房、药库对库存的所有药品进行盘点清查,盘点时根据盘点表逐一核对,清点数量。盘点表中所列药品应按货位货号排序。
5、 盘点时应注意:盘点之前应整理药品,排列有序,以便为盘点创造方便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填写盘点表示应认真填写,逐一保持盘点表的整洁,对盘点数据有修改的,在修改处再次签字。
6、 盘点结束后,由科室组织人员对盘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品种抽查复核率不低于3%.
7、 盘点结束后,由各部门将盘点表按统一格式整理后进行打印,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将打印表及电子表一并交药剂科主任审核并存档备查,并报财务科一份.
8、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控制药品损耗率.西药和中成药为3%,中药为5%。报废药品必须遵循利益远离的原则,实物必须交财务(审计)和办公室验收,报领导批准后,由验收部门监督销毁;对超正常损耗的药品,由责任人按照责任大小分摊赔偿.由于人为因素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9、 药库、药房盘盈、盘亏超出0.3%,应查找原因,详细加以说明,并上报分管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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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剂科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优质、高效、低价的采购原则进行药品采购工作,保障临床用药供应。其他科室不得擅自购入药品。
2、我院采购药品时,须通过重庆市药品交易所集中招标采购平台进行集中招标,并按照《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药品交易所集中招标采购平台议价制度》《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议价流程》进行议价,保障采购药品的优质、低价。若需采购药品未在药品交易所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上
挂网的,则在药品交易所备案之后,通过正规合法的商业公司进行线下购买。
3、药库管理人员每月根据医院医疗需求制定药品采购计划,采购我院药品目录内的`药品时,采购计划经由药剂科主任、分管院长审批后进行采购;需采购目录外药品时,申请科室根据《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药品临时采购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审批通过后进行方可采购。
4、购进的药品必须来自正规合法的生产、销售、配送企业,采购人员负责索要对方相关资质,并备案。
5、购入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
6、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的票据,并附有随货同行单。票据交由财务部门入账存档备查。
7、药品采购人员、库管人员需严格《药库采购人员职责》《药库库管人员职责》,爱岗敬业,自觉履行各自义务,并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和改进。
药品盘点管理制度 5
有效期药品管理制度是一项确保药品质量和患者安全的重要管理措施,旨在规范药品的存储、使用和报废流程,防止过期药品流入市场或被误用。该制度涵盖了药品的采购、入库、存储、分发、使用及废弃等环节。
内容概述:
1、药品采购:规定必须从合法、信誉良好的供应商采购,所有药品需附带有效期内的质量保证文件。
2、入库验收:入库时,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严格核验,并记录在库存系统中。
3、存储管理:设立明确的分类存储区域,根据药品有效期进行分区存放,定期进行库存盘点。
4、分发与使用:在药品分发和使用过程中,优先使用接近有效期的'药品,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被消耗。
5、过期药品处理:建立过期药品的报废程序,对即将到期的药品进行预警,及时清理并记录销毁过程。
药品盘点管理制度 6
为加强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经营者自律制度,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营造放心优质的食品消费环境,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安全巡查的对象是辖区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的食品加工厂、种植养殖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食品批发企业、食品配送中心、食品店、早点店、餐饮企业、食品摊贩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食品安全巡查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设立巡查小组、每组人员不少于二人。
三、食品安全巡查的主要内容:
(一)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经营资格,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
(二)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经营的各类食品,查处过期、变质和不合格产品。
(三)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进销发票及台帐的执行情况。
(四)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索证、索票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清查上级部门下达及经检测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
(六)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发布的违法广告。
四、巡查检查时,应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并建立完整规范的巡查监管档案。
五、各村居主任为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信息员负责辖区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工作,对辖区内因巡查工作不力、失察、失职、渎职等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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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抢救药品、器材做到五固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二及时(及时检查维修、及时领取补充)。物品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
2、抢救必备器械齐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
3、抢救药物齐全,药品标签清晰,无变色、变质、过期失效、破损现象,按药物失效期的`先后放置和使用。
4、各科室抢救车的急救药品、物品按要求统一配备,专科急救药品及物品须经科室主任审核定出种类、数量、规格、剂量配备。抢救车须定点放置、定人管理,保证安全和使用方便。
5、抢救药品、器材使用后,24小时内补充齐全,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应在交接登记表上注明,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以保证抢救病人时能及时使用。
6、设有药品、器械配备基数卡。做到帐物相符,班班交接。
7、封存抢救车管理:封存前护士长(或分管护士)和另一护士按基数卡清点药品、器械,核对无误后用封条封存,双人签名并填写封存时间。护士每班检查一次封条的完好情况并做好交班,分管护士每周检查一次,每月由护士长和分管护士启封检查急救车内药品、器械一次、并有记录。
8、非封存抢救车管理:每班按基数卡清点药品、器械一次并做好交班,分管护士每周检查一次,护士长每二周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帐物相符。
药品盘点管理制度 8
1、成立以所领导、医务室、财务室共同参与的药品采购小组。
2、采购药品必须从采购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的单位采购药品,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
3、药品采购合同由药品供应方提供合同初稿及药品报价表,交由药品采购小组共同审核后,由所长与药品供应单位签订合同。
4、每月药品采购计划由医生根据全所用药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每月21日前上报下个月药品采购计划,经所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
5、采购必须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由医生、医保专干、会计共同验收,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包装情况进行验收、核对。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质量不合格的药品要停止采购。
6、医保专干必须做好药品出入库登记工作,药品入库登记后将入库单交由财务一份,医务室留底存档一份;出库必须由医生开具处方,交由医保专干进行出库登记。
7、财务室做好药品结账工作,每月凭药品入库单和发票与药品供应单位结账。
8、医务室必须定期向所领导汇报本年度的药品品种和药品质量等情况。所领导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对药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9、在药品采购过程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及各种“回扣”,自觉接受工休人员的监督,发现存在的违规问题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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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药品库存的合理性,加快药品周转,减少药品积压的同时,确保药品的'正常供应,建立药品库存控制制度。
1、在药剂科主任统一领导下,由药剂科各部门负责人实施库存管理。
2、药库保管员根据使用部门实际领用情况,拟订采购计划单,经科主任审核,院领导审批后,由采购员组织实施采购。
3、各部门每季度盘存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根据盘存情况,及时分析发生盘存误差的原因。
4、定期对在库药品养护,根据实际情况可分重点养护品种和一般养护品种,重点养护品种逐月养护,一般养护品种,一季度内要求全部养护一次。
5、防止药品损坏,人为损坏应按医院规定处理,非人为原因引起的应及时报损处理。
6、防止药品过期,药品采购员按月汇总近效期、滞销药品情况,并通知各部门,近期药品做到及时调换;临床必需且用量不大引起的过期按医院规定处理,确实有过期药品应征求主任同意后及时报损处理。
7、防止药品遗失、被盗、挪用,一经发现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由科主任向院领导报告,由医院协助科室查明原因。
8、除因抢救、急救等特殊原因要求立即使用药品外,药品一律不得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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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制度:制定详细的药品效期管理制度,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和操作流程。
2.信息化管理:利用库存管理系统,实时跟踪药品效期,自动提醒临期和过期药品。
3.定期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药品效期检查,确保所有药品都在有效期内。
4.强化培训:每年至少举办两次药品效期管理培训,提升员工的合规意识。
5.合作与沟通:与供应商保持良好沟通,及时反馈药品效期问题,优化采购策略。
6.监督与反馈:设立内部审计机制,定期评估药品效期管理的执行情况,根据反馈调整策略。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从上至下形成共识,共同维护药品的质量安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时,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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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建立健全药品全链条可追溯体系,以便于在发生药品质量问题时,及时召回药品,防控风险扩散;便于发生药品质量问题时的责任界定;便于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和消费者确认药品的真实性,以利于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索赔。
2.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药品追溯体系的管理。
4.职责:
质量管理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本公司建立以电子追溯系统为基础,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销售复核、台账记录为核心的药品追溯管理体系,以实现从药品生产经营各环节来源可溯、流向可追、问题可查。
5.2电子追溯系统:电子追溯系统包括企业资源管理系统(以下简称ERP系统)、电子监管码系统、省市局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监管系统和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监管系统)。
5.2.1质量管理部应当在ERP系统建立供货单位基础数据库,并将相关印章(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质量管理专用章、出库专用章)、随货同行单、发票、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印章样式上传到计算机系统,供采购、收货及验收人员查对。
供货单位基础数据库应当包含以下信息:供货单位编码、供货单位全称、注册地址、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及有效期、营业执照编号及有效期、《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编号及有效期、经营范围、开户银行及账号、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等
5.2.2质量管理部应当按照《商品基础资料描述标准》的规定在ERP系统建立药品基础数据库,药品基础数据库应当包含以下信息:商品编码、药品通用名称、制剂规格、最小销售单元包装规格、大包装规格、剂型、生产厂、批准文号及批准文号有效期、所属药品经营范围、药品本位码、贮存条件及仓库、养护周期、近效期预警周期、批准文号预警周期等内容,中药饮片还应当包含产地。
5.2.3 ERP系统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采购记录、收货记录、验收记录、库存记录及配送出库记录,记录应不可更改,并按日备份。
(1)采购记录:商品编码、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采购员姓名、供货单位销售员姓名、购货日期等内容,采购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
(2)收货记录:商品编码、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到货日期、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随货同行单及出库专用章查验情况、收货员姓名等,冷藏、冷冻药品还应当对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进行记录。
(3)验收记录:商品编码、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论、验收日期、验收员姓名等内容,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
(4)配送出库记录:商品编码、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剂型、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门店全称、配送数量、单价、金额、配送日期、运输员姓名、运输工具等内容,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
5.2.4有电子监管码的药品,在购进入库、配送出库时应按规定进行扫码,并上传至中国药品电子监管平台。
5.2.5质量管理部应定期将药品购进、出库、库存及不合格药品数据上传至省市局药品电子监管系统(每周至少上传一次)。
5.3购进药品应当对药品和供货单位的资质进行查验,确定药品的合法性和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
5.3.1查验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以下资料,确认其是否真实、有效:
(1)《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的证件复印件,及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
(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4)相关印章(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质量管理专用章、出库专用章)、随货同行单、发票、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印章样式;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5.3.2采购首营品种应当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或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审核药品的合法性,审核无误的方可采购。
(1)药品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件或者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
(2)药品质量标准复印件;
(3)药品说明书、最小销售包装标签原件或复印件;
(4)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5.4采购药品时,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随货同行单和发票。
(1)随货同行单应当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数量、单价、金额、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销售员姓名等内容,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
(2)发票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不能全部列明的,应当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供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税票号码;
(3)随货同行单应按照ERP系统入库单流水号顺序逐月整理装订归档,并按规定至少保存五年;
(4)发票上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应当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发票应按有关规定保存。
5.5收货人员应当按照药品收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到货药品逐批进行收货,收货时应查对随货同行单、出库专用章是否与供货单位留存的随货同行单、出库专用章样式一致,不一致的应拒收,并向质量管理部报告。
5.6验收人员应当按照药品验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到货药品逐批进行验收,验收时应查对随货同行单、出库专用章及药品检验报告收加盖的质量管理专用章是否与供货单位留存的随货同行单、出库专用章、质量管理专用章样式一致,不一致的应拒收,并向质量管理员报告。
5.7出库复核人员应按照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出库药品逐批进行复核,确保配送药品票、账、货相符。
5.8门店销售药品时,应对照ERP系统核对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生产厂、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并向顾客提供至少包含商品编码、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生产厂、生产批号、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的销售小票。
5.9门店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应详细登记顾客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通用名称、规格、生产厂、生产批号、有效期、数量、销售日期等内容。
药品盘点管理制度 12
一、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使用,巩固城区药品两网建设成果,规范城区药品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药品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县城区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目的,坚持预防为主、警示在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强化药品市场日常监管,全面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三、定期监督检查的范围:社区各级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
四、社区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职责:
负责全街所有医疗卫生单位的药品监管,除医疗卫生单位以外的其他涉药单位的药品监管。
五、定期检查方法:定期监督检查采取联合检查与单独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六、定期检查内容:
1、资质检查:包括涉药单位证照核发、变更、年检情况,从业人员资质晋升变化、健康体检情况,供药供械企业的资质证明等;
2、购销检查:包括药械购进销售渠道的合法性,索票索证情况,入库验收记录,质量审核等;
3、存储检查:包括分类陈列、温湿度监测、卫生环境、质量自查考核等;
4、质量检查:包括专项检查、抽样筛查、监督检查等。重点检查有无销售使用过期失效、霉烂变质等假劣药械、非药品冒充药品等;
5、广告监督:重点加强对违法药品广告的监测和查处;
6、制度检查:核查保证药品质量的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7、专项检查:按要求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日常巡查监管和专项检查任务。
七、定期监督检查要求:药品监督定期检查要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目的,全面整顿和规范城区药品市场秩序。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现场整改的,必须现场督导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必须责令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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