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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14 18:39:38 制度 我要投稿

供应商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供应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供应商管理制度(合集15篇)

供应商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引导企业进行有序竞争,根据《政府采购法》,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方式

  本制度实行36分制,即根据全年12个月,各定点供应商在当月内无违反定点协议规定、无违法经营、无投诉等状况得满分3分,全年共36分。有上述状况则相应扣分,全年扣完36分为止。并依据扣分状况进行处罚。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负责对定点供货商进行考核,必要时邀请监察、审计、有关人员参加,每月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稽查。

  二、稽查资料

  1、是否遵守职业道德,礼貌经商,为客户带给优质服务。

  2、所带给商品是否明码标价,价格是否合理,是否超过规定的指导价。

  3、所带给产品是否正规厂家品牌,是否有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或克扣欺骗用户等行为。

  4、是否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有送礼品、给回扣、多开或少开税务发票等不正当行为。

  5、中标供应商在收到各采购单位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6、所带给的货物高于市场上同品牌同型号产品普遍价格的.。

  7、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的。

  8、有串通、贿赂、欺诈行为的。

  9、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

  三、具体扣分标准

  (略)

  四、违规处罚

  1、当月扣分在6——8分内,采购办将在定点单位之间进行通报。

  2、当月扣分在8分以上15分以内或当年累计扣分15分以上24分以内,采购办在《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青岛财经日报》、《青岛政府采购网》等媒体进行曝光,并没收二分之一的质量保证金,定点单位从当月起进行整顿,整顿期间,暂停有关政府采购事项。

  3、当月扣分在18分以上或者当年累计扣分36,除在以上媒体曝光没收全部质量保证金外,立即取消定点资格,取消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的资格。

  4、各定点单位的扣分状况,将作为下年度定点招标的重要参考依据。

  5、采购办稽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供应商,要严格遵守《青岛市政府采购廉政守则》等有关规定。

  6、欢迎社会各界对定点供货商供货价格以及其他服务承诺的执行状况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xxxxxx

供应商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加强对承包商与供应商安全管理,防止承包商与供应商因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而影响本公司的声誉和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公司承包商与供应商。

  3、职责

  1)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承包商的选择。负责对承包商开工前的准备的审查,作业过程监督,施工完后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进行评价,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

  2)综合管理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供应商的选择,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3)企业相关负责人负责对承包商和供应商进行选择。

  4、承包商管理制度

  4.1资格预审

  1)安全生产管理部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发布招标通知书,提出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投标承包商进行预审,审查内容包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往业绩表现;经营范围和能力;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

  2)对没有相应资质证书、没有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没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高、业绩不佳、人员持证不齐全的承包商,坚决不录用。

  3)审查完毕,选取符合要求的承包商上报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

  4.2选择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对承包商的投标书中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部分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并对负责人对承包商进行选择作出建议。

  2)选择好承包商后,应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有安全管理要求及约定双方的安全职责范围。

  4.3开工前的准备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中标后的.承包商在开工前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计划是否符合实际要求;

  (2)是否对所有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3)是否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4)是否对作业相关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检查;

  (5)是否为施工项目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承包商进行相应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为承包商办理入厂证。

  3)若发现承包商没有做好上述安全要求或没有遵守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立即与承包商进行交涉,停止其施工作业。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方面提出整改建议,监督其改正,承包商整改完成,经安全生产部验收通过后方可施工。

  4)若承包商拒绝接受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或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上报公司相关负责人,取消承包商的施工资格。

  4.4作业过程监督

  1)安全生产管理部应对承包商的作业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工程符合本公司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

  2)若承包商公司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时,应及时制止其施工活动,并向承包商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跟踪复查,确保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符合本企业的要求。

  3)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根据制止其施工作业,并上报至公司相关负责人取消其施工资格。

  4.5表现评价与续用

  1)项目完工后,项目相关管理部门应结合安全生产管理部的安全监督考核情况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做出评价。

  2)安全生产管理部对合格的承包商录入合格承包商名录,作为是否续用的依据,并建立承包商档案,内容应包括:

  (1)承包商资质证书复印件;

  (2)过去3年的安全生产业绩;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5)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

  (6)安全生产评价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

  3)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的存档、保管和定期更新工作。

  5、供应商管理制度

  5.1资格预审

  1)由购销部门、质量管理、技术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联合编制、发送招标书(包含安全要求)。

  2)接受供应商投标书后,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进行预审。

  3)预审完毕后,选取合格的供应商送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选择。

  5.2选用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方面进行确认,选择供应商。

  2)必要时需成立一个由采购、质管、技术部门组成的供应商评选小组,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对质量水平、交货能力、价格水平、技术能力、服务等进行评选。

  3)对所需的产品质量、产量、价格、付款期、售后服务等与供应商进行逐一测试或交流。

  4)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小批量的生产、交期方面的论证。

  5)根据合作情况,签订供应合同(包括安全管理要求条款),逐步加大采购的力度。

  5.3续用

  1)购销部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对产品质量好、售后服务好的给予续用。

  2)购销部门应将合作良好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3)购销部门应及时识别人为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等采购风险,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便降低采购风险,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4)购销部门不能只考虑预测和防范采购风险,更应该站在整个公司的角度上,考虑由此对公司制造、物流、财务、营销、质量、售后服务等各方面造成的影响。耍注意核算企业总权益成本,而不只是采购成本;使得整个公司的利润最大化、成本最低、风险最小。

  6、相关的文件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合格承包商名录与档案》、《合格供应商名录与档案》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3

  1.目的

  编制批准制度编号生效日期审核NK/CG-01-0101-20xx-V1.002021年01月01日共6页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健全供应商管理制度,组建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确保公司能得到及时、长期、稳定、高质量的物资和服务,防止采购的原材料、零部件、设备等原因,影响我司产品的质量以及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长期向本企业提供原辅材料、零部件、设备以及配套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3.职责

  3.1采购部门负责对外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商资质鉴定、服务等级评审。

  3.2质检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对供应商产品质量进行评估。

  3.3总经理负责批准大额度采购和《合格供应商名单》。

  4.内容

  4.1实施程序

  4.1.1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生产、质检、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采购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调查内容包括供应商简介、供货能力、产品质量状况、价格状况、生产技术状况、管理状况等。

  4.2样品需求与样品确认

  4.2.1我司有样品需求,由采购部门通知供应商送交样品,采购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如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包装方式等。

  4.2.2样品应为供应商正常生产情况下的产品,数量应大于等于两件。

  4.2.3样品在送达我司后,由我司的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完成对样品的'外观、性能指标等质量方面的检验,或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验,并填写《样品确认表》。

  4.2.3经确认合格的样品,需在样品上贴上样品标签,注明合格,标识检验状态。

  4.2.4合格的样品至少为两件,一件返还供应商,作为供应商生产的依据,一件留在质检部,作为检验的依据。

  4.3管理评审

  4.3.1采购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审,挑选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然后再由采购部门、技术部门及质检部门,同时对供应商进行相关评审。

  4.3.2根据采购材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将采购物资分为关键、重要、一般三个级别,不同级别实行不同的控制等级。

  4.3.3对于提供关键与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质检部要组织采购部、技术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并由质检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审表》,采购部、技术部签署评审意见。

  4.3.4对于提供一般材料的供应商,无需进行现场评审。

  4.4合格供应商名单

  4.4.1采购部门将相关供应商资料经过筛选后,报送总经理批准,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2原则上采购一种物资,需准备三家或三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首先向三家同时发出询价通知,然后通过议价、比价最终确定采购供应商。

  4.4.3对于唯一或独占市场的供应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如我司客户提供供应商名单,采购部必须按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4《合格供应商名单》要在每次供应商评审结果得出后进行更改修订。删除不合格的供应商,重新订立的《合格供应商名单》经总经理批准生效。

  4.5订单反馈

  4.5.1供应商在接收到采购订单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订单内容给予准确反馈,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价格、交货日期等,对于有异议的项目及时提出,并快速处理。

  4.5.2对于供应商已经确认的订单,在生产过程中,如出现不能及时保质保量交货的情况,应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并给出解决方案,方案通过后方可实施。

  4.6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4.6.1采购部对于供应商提供的不合格的采购物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如发现连续三次物资不合格则立即暂停采购,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将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更改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4.6.2合格供应商应每年重新评审一次,由质检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审表》,评价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并将评价结果列出清单,合格供应商报总经理批准后成为下一年的合格供应商。

  4.7供应商档案建立

  4.7.1采购部负责编制和维护合格供应商档案以及供应商评审的相关资料等。

  4.7.2如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更换,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质检部门、生产部门以及财务部门,避免发生损失不必要的损失,同时提高工作的效率。

  4.8风险规避

  4.8.1不能过分依赖个别供应商,必须有备选方案,以便分散采购风险。

  4.8.2采购金额大于等于5000元的,必须由总经理签字确认,方可生效执行。

  4.8.3反腐倡廉,严禁公司任何人员收受、索要供应商回扣,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处罚款1000元。

  4.8.4凡举报者,经审查属实,奖励5000元。5.其他

  5.1本制度由湖南维尔力德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最终解释。

  5.2本制度自20xx年01月26日起正式发布实施。

  5.3附件

供应商管理制度4

  1、目的

  选择合适的供应商,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消除供应产品的不安全隐患,减少财产损失。

  2、适用范围

  为我公司提供货物、设备的供应商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供应部负责审查供应商满足安全要求的资质。

  3.2供应部负责供应商进入厂区前的安全教育和职业危害告知。

  3.3各部门单位负责供应商进入作业区前的安全教育和职业危害告知。

  4、程序

  4.1供应部审查为我公司提供特种设备的供应商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

  4.2供应部审查为我公司提供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是否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运输资格证及运输车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4.3对不具备安全资质的供应商不予建立购销关系,对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应建立合格供方清单。

  4.4各部门单位在提报所需物资计划时,必须标明安全性能。

  4.5供应部按照提报计划要求,通知供应商提供物资。

  4.6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设备等必须具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安全维修说明书等安全说明。

  4.7供应部负责对供应商进入厂区前的`安全教育和职业危害告知。

  4.8各使用部门单位对供应商进行进入作业区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作业现场的特点、主要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4.9使用部门单位对供应商作业现场的安全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4.10供应部向为我公司提供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相关文件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合格供方清单

供应商管理制度5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为控制进货的质量,满足产品质量的要求,对供应商建立调查、评定、选择以及重新评价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1.2范围:适用于采购过程的各个阶段。

  2、职责:

  2.1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调查,并组织品保部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必要时,应组织到供方现场实地考察。

  2.2采购部负责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3、工作程序:

  3.1采购部对现有供应商采用《供应商调查表》的形式,对其进行调查,以了解供方质量保证能力,作为评定的依据。

  3.2采购部在调查的基础上,组织技质部,生产部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3.3在评价的基础上,选择合格供应商,总经理审批。

  3.4每年底根据供应商的业绩进行一次重新评价。

供应商管理制度6

  (一)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具备完善的生产、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和经营状况;

  (六)履行缴纳社会保障、税收义务;

  (七)生产企业或经营商品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八)法人代表在申请资格前没有职业和刑事犯罪记录;

  (九)原则上供应商经营时间在一年以上,特殊行业要在三年以上;

  (十)政府采购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管理制度7

  一、目的

  XX公司制定本《供应商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为“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采购业务的供应商管理流程,以建立统一的供应商管理体系,确保供应商管理的合理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授权审批的有效性。

  二、适用范围

  XX公司采购业务部门

  三、供应商分类

  按照采购策略,对供应商分类

  编号

  供应商类型

  分类特征

  1、战略供应商

  与其有着长期、广泛合作或频繁交易的正式供应商,此类供应商为公司提供核心技术产品或可能是唯一的供应商,对公司的存在和发展极为重要且难以更换,或者更换的成本很高,其符合以下条件:

  (1) 与其签订年度框架协议,明确规定有关付款条款、法律条款、采购价格(或不固定价格)等内容;

  (2) 当每次采购申请提出后,如框架协议中有确定的采购价格时,则无需再进行询价、比价工作;

  反之,仍必须进行询价、比价工作;

  (3) 向此类供应商采购时,可以直接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无需再行签订采购合同。

  2、优先供应商

  针对某一类产品或服务,与其有着长期合作或频繁交易的正式供应商,此类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其他供应商处也可获得,但其在价格、质量、交付、提前期、反应时间等综合绩效中有优势,总体绩效较好,符合以下条件:

  (1) 与其签订价格备忘录,以确定年度采购价格;

  (2) 当每次采购申请提出后,若申请采购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已包含在价格备忘录中,则无需再对其进行询价、比价工作;反之,仍必须进行询价、比价工作;

  (3) 同时,根据采购合同有关规定确定需要签订采购合同时,需就该笔采购签订单独的采购合同。

  3、普通供应商

  与其有过合作或交易,但未签订任何框架协议或价格备忘录的正式供应商。需就每次采购申请进行采购询价、比价,然后根据有关规定签订单独的采购合同。

  4、临时供应商

  在现有合格供应商数据库中,不存在采购需求物料的供应商;但是采购紧急,没有时间开发新的供应商,执行常规的询价比价过程,而采用的供应商。

  5、淘汰供应商

  公司根据供应商定期评估结果,确定不再与其进行交易的供应商。同时,在采购系统中供应商选择时不允许选择。

  6、黑名单供应商

  公司根据供应商定期评估结果,发现有欺诈、舞弊或诚信不佳的行为,确定需要提请采购职能部门注意,不再与其进行交易的淘汰供应商。

  四、供应商管理流程

  1、供应商调查

  (1)采购部实施采购前,应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调查工作,目的是了解供应商的各项管理能力,以确定其可否列为合格供应商名列。

  (2)由采购部、工程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供应商调查小组,对供应商实施调查评估,并填写《供应商调查表》。

  (3)评价结果由各部门做出建议,供总经理核定是否准予成为本公司之合格供应商。

  (4)未经过供应商调查认可的厂商,除总经理特准外,不可成为本公司的供应商。

  (5)对供应商的调查评估包括价格评估、技术评估、品质评估等,所需考虑因素如下:

  ◆ 价格评估:对于供应商所提供的物料价格,采购部应评价原料价格、加工费用、估价方法和付款方式。

  ◆ 技术评估:对于供应商的生产技术,技术部应评价技术水准、技术资料管理、设备状况及工艺流程与作业标准。

  ◆ 品质评估:对于供应商的品质,采购部应评价品质管理组织与体系、品质规范与标准、检验方法与记录、纠正与预防措施等。

  表 2 供应商调查表模板

  供应商调查表

  供应商编号

  供应商名称

  调查时间

  调查次数

  调查评估项目

  得分

  评分说明

  调查评估者

  备注

  成本

  材料价格

  加工费用

  付款方式

  质量

  技术水准

  资料管理

  设备状况

  跟踪服务

  及时性

  到货及时性

  到货齐货性

  合计

  2、供应商定期评估

  (1)供应商定期评估小组成员至少应包括:采购部采购员及经理、需求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合同管理部经理或相应部门的经理授权人。采购部负责召集和领导供应商定期评估小组的工作。

  (2)除已淘汰供应商外,供应商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具体的。除定期评估外,还可以在项目完成后进行项目评估。若供应商的交货期、品质、价格或服务产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对供应商做出评估。

  表 3 供应商定期评估表模板

  供应商定期评估表

  说明:

  1:本评估表目的是对合作供应商的绩效的综合评估,以持续提高供应商

  2:评估相关规定详见供应商管理制度,绩效评估相关责任部门必须本着客观公正进行评估。

  3:本表中,除特别注明“非必填项目”外,所有项目必须完整填写。

  4:对本评估表存在任何疑问和建议,可咨询采购部。 供应商基本信息

  供应商名称:

  填写供应商全称,必须与系统中供应商名称一致 供应商编号:

  填写供应商完整编号,必须与系统中供应商名称一致 供应商所属物料种类:

  填写供应商主要所属类别,与系统中保持一致,如建材类供应商

  供应商目前等级:

  目前在系统中所属的级别,如A类供应商 评估周期:

  评估周期,如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评估内容

  评分类别/权重

  评分项目

  得分(0-5分)

  价格50%

  · 价格下降率

  · 价格弹性

  每天报价时

  · 价格透明度

  评估其他说明:

  非必填项目,如有需要单独说明事项,可另做文字说明。

  评估部门: 价格评估一般供应商管理组 评估人: 评估人签名 评估日期:填写评估日期 付款条件20%

  · 付款账期

  · 付款条款弹性

  评估其他说明:

  评估部门: 评估人: 评估日期: 交货15%

  · 供货及时度

  · 供货完整性

  · 送货弹性

  · 退货难易度

  评估其他说明:

  评估部门: 评估人: 评估日期:

  品质及服务 15%

  · 符合ISO等专业质量标准认证 · 产品质量稳定性

  · 问题处理的及时性

  · 紧急应对能力

  · 增值服务

  · 对祈福重视度

  评估其他说明:

  评估部门: 评估人: 评估日期:

  诚信

  · 是否存在不诚信记录

  评估其他说明:

  评估部门: 评估人: 评估日期:

  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 审批人:

  数据维护人:

  (3)供应商定期评估及分类方法:首先,评估人员需确定具体评估指标及其相应的权重(%),权重之和为100%;

  然后,评估人员给各个评估指标打出考核分数,分值为5分到0分的整数,参考标准详见表4;其次,该供应商的总得分=;最后,根据供应商评估结果对其进行分类: 得分在几分以上(含)的供应商评为优秀供应商,采购交易时应予优先考虑,建议其所属供应商类型为框架协议供应商或价格备忘录供应商;

  考核总分在几分(含)-几分(不含)的供应商评为符合要求供应商,可以正常交易,建议其所属供应商类型为普通供应商;

  考核总分在几分(含)-几分(不含)的供应商评为待整改供应商,建议对其进行订单减量、各项稽查及改善辅导措施。 考核总分在几分以下的`供应商评为淘汰供应商,终止交易,供应商信息在“采购系统”中供应商选择时禁用。 评估过程中评为黑名单供应商,终止交易。供应商信息在“采购系统”中供应商选择时禁用,并提示所有部门在以后的交易中不选择该供应商。

  3、供应商资料的维护和变更

  (1)新增供应商

  采购部筛选确定新增供应商后,应尽快在进入正式交易谈判之前获取供应商的如下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适用于法人供应商)或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个人供应商)、最近财年的财务报表(适用于上市公司)、供应商诚信声明函、公司银行账号说明(适用于法人供应商)或个人签字的收款银行账户说明(适用于个人供应商)、相应的资质证书或质量认证证书等。

  采购员将上述资料收集完整后,填写《承办商/供应商资料表》并提交采购部经理审核,以建立供应商档案。在与供应商的业务合作过程中,采购部就及时更新《承办商/供应商资料表》。

  (2)供应商信息变更情况主要包括:供应商收款方名称、开户行及银行账号变更、供应商名称变更、供应商地址变更、供应商联系人或联络方式变更、根据供应商定期审核结果变更。

  供应商信息变更必须由供应商提供的相应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l 供应商收款方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变更:加盖其公章的收款公司银行账号说明(适用于法人供应商)或个人签字的收款银行账户说明(适用于个人供应商);

  l 供应商名称变更:加盖其公章的供应商名称变更通知函、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l 供应商地址变更:加盖其公章的供应商地址变更通知函;

  l 供应商联系人或联络方式变更:加盖其公章的供应商联系人或联络方式变更通知函。

  采购员收集上述资料后,需填写《供应商信息变更清单》,以确认供应商资料收集的完整性,然后一并提交采购部经理审核。供应商资料和信息的变更由采购部经理审批后,采购员更新《承办商/供应商资料表》和《合格供应商名录》并予以存档。

  五、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采购部制定,经总经理核准签发,自20xx年几月几日起实施执行,未尽事宜以采购部发文为准。本制度由采购部负责解释。

  六、附件

  附件2、供应商信息变更清单

  供应商信息变更清单

  供应商名称:

  采购类型:

  序号

  变更类型

  资料名称

  是否已获得(Y/N)

  是否变更(Y/N)

  备注

  1供应商收款公司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变更

  供应商收款公司银行账号开户证明(法人供应商) 个人签字的收款银行账户说明(适用于个人供应商)

  2 供应商名称变更

  加盖其公章的供应商名称变更通知函

  3 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加盖其公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 加盖其公章的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 待准入考察供应商资料提供检查清单

  7 供应商地址变更

  加盖其公章的供应商地址变更通知函

  8 供应商联系人或联络方式变更

  加盖其公章的供应商联系人或联络方式变更通知函

  附件3、合格供应商名录 合格供应商名录

  序号

  厂商编号

  名称 联系方式 供应材料 最后复查时间 备注

  审批人签字: 日期:

供应商管理制度8

  供应商档案管理是公司采购管理的重要内容,而不能把它仅仅理解为是供应商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建立完善的供应商档案管理系统和供应商管理制度,有利于更好的了解供应商之制程能力、品管功能,更清楚地确认其是否有提供符合成本、交期、品质之产品的能力,是建立长期供需合作关系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一条供应商档案管理对象:

  1、从时间序列来划分:老供应商、新供应商、未来供应商。新供应商和未来供应商为重点管理对象。

  2、从交易过程来划分:包括曾经有过交易业务的供应商、正在进行交易的供应商和即将进行交易的供应商。对于第一类供应商,不能因为交易中断而放弃对其的档案管理;对于第二类的供应商,需逐步充实和完善其档案管理内容;对于第三类供应商,档案管理的重点是全面搜集和整理资料,为即将展开的交易业务准备资料。

  3、从供应商性质来划分:特殊公司(与本公司有特殊业务等)、普通公司等。这类供应商因其性质、供应特点、供应方式、供应量等不同,对其实施的档案管理的特点也不尽相同。

  4、从供应数量和市场地位来划分:包括主力供应商(供货时间长、供应量大等),一般供应商。不言而喻,供应商档案管理的重点应放在主力供应商上。

  第二条供应商管理内容

  1、供应商基础资料,即公司所掌握的供应商最基本的原始资料,是档案管理应最先获取的第一手资料。这些资料,是供应商档案管理的起点和基础。供应商基础资料主要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传真、e—mail、网址、负责人、联系人;公司概况、设备状况、人力资源状况、主要产品及原材料等。

  2、供应商特征:供应能力、发展潜力、企业规模和知名度等。

  3、业务状况:主要包括目前及以往的销售实绩、经营管理者和业务人员的素质、与其他竞争公司的关系、与本公司的业务联系及合作态度等。

  4、交易活动现状:主要包括供应商的交货状况、存在的问题、保持的优势、未来的对策;企业信誉与形象、信用状况、财务状况等。

  第三条供应商档案管理方法

  1、建立供应商档案卡。作为供应商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建立供应商档案卡(又称供应商管理卡、供应商资料卡等)。采用卡的形式,主要是为了填写、保管和查阅方便。

  供应商档案卡主要记载各供应商的基础资料,这种资料的取得,主要有三种形式:

  ①提供供应商资料卡,由供应商填写。

  ②由采购员通过平常的'业务活动或其他各种渠道了解、收集供应商的相关资料。

  ③通过本公司和供应商已发生的采购情况(包括产品性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实际情况)。

  然后根据这三种渠道反馈的信息,对供应商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核实汇总,填入供应商档案卡。

  2、通过采购员与供应商沟通建立供应商档案卡的主要做法是:编制供应商信息周报,由汇总整理,周会时上报总经理,据此建立综合的供应商档案。

  第四条供应商档案管理应注意问题

  1、供应商档案管理应保持动态性。供应商档案管理不同于一般的档案管理。如果一经建立,即置之不顾,就失去了其意义。需要根据供应商情况的变化,不断地加以调整,消除过旧资料;及时补充新资料,不断地供应商的变化,进行跟踪记录。

  2、供应商档案管理的重点不仅应放在现有供应商上,而且还应更多地关注意向供应商,为公司选择新应商,开拓新市场提供资料。

  3、供应商档案管理应“用重于管”,提高档案的质量和效率。不能将供应商档案束之高阁,应以灵活的方式及时全面地提供给业务人员和有关人员。同时,应利用供应商档案,作更多的分析,使死档案变成活资料。

  4、借阅供应商档案时,必须办理借阅手续。请借阅人员注明借阅期限。

供应商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采购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以下统称为采购物品)。

  三、职责权限

  1、总经理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批;

  2、分管副总、财务总监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核;

  3、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制定。

  4、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的采购由企管部负责;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

  四、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物品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作参与。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3)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5、招标采购原则: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品,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企管、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物品,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时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6、审计监督原则: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或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依照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等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采购流程

  1、采购申请:物品(物资)需求部门根据生产或经营的实际需要,由企管部负责采购物品每月25日前、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采购物品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提出采购申请,填写《请购单》,请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若涉及技术指标的,须注明相关参数、指标要求。按采购申请流程,由各相关部门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部门采购。各审核环节对采购申请提出议异者,应于2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申请部门。

  2、询价比价议价:

  (1)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两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2)采购员接到报价单后,需进行比价、议价,并填写《询价记录表》,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

  (3)属下列情况者,无须进行比价、议价:独家代理、独家制造、专卖品、原厂零配件无代用品,但仍需留下报价记录。

  3、样品提供和确认:

  (1)若须进行样品提供和确认的,须确定送样周期,由采购人员负责追踪,收到样品后,须第一时间送交需求部门进行确认,必要时需会同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予以确认。

  (2)对于需要保存样品的,须作封样处理,以便日后作收货比较。

  4、供应商选择:

  (1)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者。

  (2)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良好者。

  (3)信誉良好者。

  (4)客户认可的供应商。采购人员须建立供应商信息台帐。

  5、合同签定:

  (1)供应商经送样审查合格后,由采购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2)交易发生争执时,依据合同的核定条款进行处理。

  6、进度跟催

  (1)为确保准时交货,采购人员应提前采用电话、传真或亲自到供应商处跟催,以确保物品(物资)能适时供应。

  (2)若采购物品(物资)无法在预定时间内交货的,采购人员须提前通知需求部门,寻求解决办法,并须重新和供应商确定新的交货期,并知会需求部门。

  7、验收入库:采购物品(物资)到公司后,属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大宗劳保用品等经需求部门验收,办公用品等常用品经库管验收合格后,库管开具《入库单》,按流程办理入库手续。如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部门通知采购部门,2日内办理换(退)货手续。

  8、对帐付款:采购物品(物资)办理入库后,由采购员凭《入库单》按合同或约定的付款方式办理付款手续。

  9、采购流程图:(附后)

  六、考核:

  凡违反本制度的人员,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行政部,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八、本制度附件:

  1、《XXXXX请购单》

  2、《XXXXX询价记录表》

供应商管理制度10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为控制进货的质量,满足产品质量的要求,对供应商建立调查、评定、选择以及重新评价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1.2 范围:适用于采购过程的各个阶段。

  2.相关文件和术语 无

  3.职责:

  3.1 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调查,并组织品保部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必要时,应组织到供方现场实地考察。

  3.2 采购部负责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4.工作程序

  4.1 采购部对现有供应商采用《供应商调查表》的形式,对其进行调查,以了解供方质量保证能力,作为评定的依据。

  4.2 采购部在调查的基础上,组织技质部,生产部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4.3 在评价的`基础上,选择合格供应商,总经理审批。

  4. 4 每年底根据供应商的业绩进行一次重新评价。首次评价和年末评价办法见附录:供应商评价表。

  供应商评价表

  年 月至 年 月 供应商名称:

  项目配分考核内容及方法得分考核人

  价格201.根据市场最高价、最低价、平均价自行确定一标准价格(会计成本),此标准价格为10分。2.价格高出标准价格2个百分点扣1分,价格低于标准价格2个百分点加1分,以此类推。

  品质30以交货批退率为依据,批退率=退货次数÷交货总批数×100%得分=30×(1-批退率)

  逾期率301.以逾期率为依据。2.逾期率=逾期批数/交货批数×100%3.得分=30×(1-逾期率)另外:逾期一天加扣一分,停工待料一天加扣2分

  配合度201.出现问题不太配合解决。如:①品质异常时本公司要求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未整改执行,致使相同缺陷重复出现,每次扣3分。②本公司生产计划提前,未很好配合,可酌情扣<1―2>分③本公司样品试制时未及时交样试验或未及时执行相应整改,可酌情扣1―2分2.公司正式会议批评或抱怨每次扣2分3.客户批评或抱怨每次扣3分<影响交期>

  备注A.得分为85―100分者为优秀供应商B.得分为84―70分者为合格供应商C.得分为69―60分者需进行相关辅导或协调D.得分59分以下者予以淘汰

  评价结论

供应商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确保本企业能得到及时、长期、稳定的高质量的物料和服务,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影响产品的质量以及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长期向本企业提供原辅材料、零部件、设备以及配套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3、职责

  3.1采购部门负责对外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等级评价。

  3.2质量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对供应商品质体系进行评估与定期稽核。

  3.3总经理负责批准《合格供应商名单》。

  4、内容

  4.1实施程序

  4.1.1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生产、质量、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采购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调查内容包括供应商的供货水平、产品质量状况、价格水平、生产技术水平、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和管理水平等。

  4.2样品需求与样品确认

  4.2.1如企业有样品需求,由采购部门通知供应商送交样品,采购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如品名、规格、包装方式等。

  4.2.2样品应为供应商正常生产情况下的代表性产品,数量应多于两件。

  4.2.3样品在送达企业后,由企业的设计部门、质量部门完成对样品的外观、性能指标等质量方面的检验,并填写《样品确认表》。

  4.2.3经确认合格的样品,需在样品上贴上样品标签,注明合格,标识检验状态。

  4.2.4合格的样品至少为两件,一件返还供应商,作为供应商生产的依据,一件留在质量部,作为检验的依据。

  4.3管理评审

  4.3.1质量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价,挑选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召集本部门、采购部门及技术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相关评审。

  1)企业根据所采购材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将采购采购材料分为关键、重要、一般材料三个级别,不同级别实行不同的控制等级。

  2)对于提供关键与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质量部要组织采购部、技术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

  审,并由质量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价表》,采购部、技术部签署评审意见。

  3)对于提供一般材料的`供应商,无需进行现场评审。

  4.4合格供应商名单

  4.4.1采购部门将相关供应商资料经过筛选后,报送企业最高管理者批准,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2原则上一种材料,需准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以供采购时选择。

  4.4.3对于唯一或独占市场的供应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如客户提供供应商名单,采购部必须按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4《合格供应商名单》要在每次的供应商考核结果得出后进行修订。删除不合格的供应商,重新订立的《合格供应商名单》经企业最高领导者批准生效。

  4.5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4.5.1质量部和生产部保存供应商的供货记录,对于供货不合格的采购物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连续三次物资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4.5.2合格供应商应每年重新评价一次,由质量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价表》,评价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并将评价结果列出清单,合格供应商报企业领导批准后成为下一年的的合格供应商。

  4.6合格产品供应商档案建立

  4.6.1采购部负责编制和维护合格供应商档案以及供应商评价的相关资料等。

  5、记录

  《样品确认表》

  《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合格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综合评价表》

供应商管理制度12

  1、供应商的选择

  1.1根据企业的生产要求,确定需要采购的原辅料、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等是否符合危险品目录中的危险品,对这些危险品进行学习,了解产品的特性。

  1.2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考核,要求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资料,如:危险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技术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标签等证明材料。

  1.3营销科汇总后,报总经理审批,对该供应商所供产品进行试用(不需试用的由化验室化验,直接由车间使用),根据该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情况,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价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确认,选定合格供应商。

  1.4把确定好的各供应商分门别类的'归档管理,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纳入《供应商管理台帐》。

  2、采购程序

  2.1采购各产品时,按照采购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危险品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技术指导说明书、危险品标签等资料以及合格证,以确保产品符合安全要求。

  2.2进行初步检验以后,不符合条件的可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料或选择退货;符合条件的才可以进公司、入库,办理相关的手续。

  2.3采购负责人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把信息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风险,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3、供应商的安全管理

  3.1供销科负责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确定资格预审程序和要求、选用和需用的标准,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定期对合格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设备等的质量、售后服务进行审查,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3.2各有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时,公司营销部门编制、发送招标书(招标书中应有安全的要求)

  3.3有关部门选用供应商时,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方面进行确认,来选择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合同中应有安全管理要求的条款。

  3.4有关部门续用供应商时,应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交货业绩考核,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好的,对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供应商给予续用。

  3.5公司供应部门,应经常识别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风险,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便降低采购风险,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氯化亚铜

供应商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是指在公司内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在公司内从事各种公务活动和进行业务往来的外部单位和个人。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主要包括:

  1、依照与公司订立的有关合同,在公司内从事基建、维修、安装、运输、后勤服务、劳务输出以及其他承包各种项目的外来单位或个人。

  2、经公司生产安全科或各对口业务单位同意,进入公司内开展各类公务活动的外来单位或个人,如进行商务洽谈、参观访问、工作检查的外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 建立公司合格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和性质定期识别服务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对承包商、供应商开展安全绩效监测。公司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坚持“谁承办、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凡公司各类合同项目的承办单位负责项目所涉及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各接待单位负责其他外来人员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 公司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相关方的交叉作业实行统一管理。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包括合同约定、安全监督检查、安全培训教育、安全事项告知、违章处罚等。公司为保证双方或多方的作业安全,各承包商、供应商单位进场作业前,还要根据各自作业区内的实际情况,在工程项目承包协议中,与可能危及自己或自己可能危及对方的分包单位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门人员进行安全监督与协调,通过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互相告知本单位生产的特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以使各个单位对该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确保不发生任何生产安全事故。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相关的承包方、供应商、租赁方及施工区内非本公司人员。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安全科是公司对承包商、供应商等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实施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审核或签订各类安全协议或合同,负责进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作业现场和租赁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各种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或备案工作,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能源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的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动火作业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监督管理,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各种火灾、交通等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第八条 公司办公室还应负责劳务用工合同的签订和合同的管理,负责协调和督促劳务公司处理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伤事故。各煤炭业务站负责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九条 各项目承办单位(指负责基建、维修、安装等施工项目及租赁项目的公司下属各二、三级项目牵头单位)负责承包方、承租主的安全管理,负责其相关法律文件的各类证件和资格的预审、签订合同,负责承包方、承租方的安全教育,负责其人员的安全管理和从业资格审核。

  第十条 销售部负责各产品配套、物资供应、废品回收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因各类公务活动进入公司的其余外来人员,由各接待(邀请)单位负责其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项目承包方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以合同形式外包各项目时,各项目承办单位必须对外来项目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方”)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内容为:

  1、验证承包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承包方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资格证、法人委托书,建设、安装等项目必须具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建筑施工许可证、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证书。以上证书必须真实有效,未按期审验,视为废证;

  2、承包方的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3、承包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关安全资质的单位。

  第十三条 安全保证条件确认完毕后,由项目承办单位依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与承包方签订合同。合同书必须体现安全管理的条款,或另行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合同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及违反规定的处罚条款。

  第十四条 从事基建、维修、安装等项目的承包方,在开工前必须落实施工(维修)方案,定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将施工(维修)方案递交环境安全保障部备案。

  第十五条 开工前安全保证条件审核。对需要在公司内进行基建、维修、安装、运输、加工等作业的项目,由承办单位组织、环境安全保障部及相关单位参加,进行联合审查合格后,方能开工作业。

  第十六条 承包方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必须做到:

  1、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

  2、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现场安全员”)。

  3、环境安全保障部、公司办公室负责对承包方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并将教育情况记录备案。

  4、项目承办单位负责对承包方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对承包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作业条件,一同落实安全措施。

  5、承包方对项目的全体作业人员(含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安全三级教育,并作好相关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

  第十七条 承包方在作业期间,必须做到:

  1、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入厂、动火、用水、用电等管理和审批制度,并取得公司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作业。其中,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人员进出公司、动火作业、危化品运输使用等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审批,用水、用电等能源使用由环境安全部负责审批,临时租用公司设备由设备保全处负责审批。

  2、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使用的各类机具、材料、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

  3、现场作业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着装和佩戴防护用品。

  4、现场作业人员应接受公司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公司安全生产的作业,公司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

  5、承包方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由承包方负责调查和处理。涉及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承包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公司环境安全保障部备案。

  6、为加强对承包方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使其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公司对承包方收取安全风险抵押保证金。若承包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能严格履行合同,无不安全因素,无违章违纪等现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公司将收取的安全风险抵押保证金100%返还。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违章违纪行为,将按照合同中的有关安全协议条款规定处罚,在其风险抵押保证金中进行扣罚,并责令进行整顿,若整顿无效,公司有权停止其施工,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负责。

  第四章 租赁单位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以合同形式进行对外出租业务时,出租项目的各承办单位应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应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或协议。审查内容包括:

  1、承租单位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是否具有承担安全生产风险的经济能力,是否具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有成熟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经验。

  2、承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与租赁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业务的,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第十九条 承办单位与承租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时,应体现安全管理的内容或签订《租赁安全管理协议》,并向环境安全保障部备案。

  第二十条 承办单位应为承租单位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并在合同中予以体现。承办单位应如实告知承租单位租赁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公司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消防、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对租赁方的消防、交通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生产安全科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租赁安全管理协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对租赁方的安全生产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考核。

  第五章 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凡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必须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工手续,由办公室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安全管理、工伤保险、职业病等方面内容,同时办理工伤保险。公司办公室在与劳务公司订立合同前,应将合同中涉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有关内容征求生产安全科的意见,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办公室、生产安全科及各劳务派遣人员使用单位,共同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对劳务公司违反合同规定,公司有权责令其实施整改。

  第二十四条 依据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分别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各项目部及班组对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从事任何作业。

  第二十五条 各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接受安全检查。

  第二十六条 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享有相应的安全权力和义务。凡在公司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务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供应方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 销售部负责各配套企业、供应商、物资回收企业及其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如物流公司)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对其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作好培训记录。

  第二十八条 销售部与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签订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充分体现安全管理的内容,明确合同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 凡进入公司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1、服从公司的管理,自觉遵守公司生产安全、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生产现场以及环境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公司的安全检查。

  2、未经公司相关部门允许,严禁进入各种危险作业场所、重点办公区域、涉密场所等;

  3、未经公司相关单门审批,严禁擅自在公司内进行动火作业、擅自动用生产设备或私接管线等;

  4、凡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车辆需要进入公司的,应严格遵守公司《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使用、运输、储存易燃易爆及危化品时,项目部应提前告知公司办公室,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第七章 其他往来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其他往来人员主要指在厂区内进行临时作业(如临时搬运、修理工)、商务接洽、参观访问、工作检查、业务咨询等公务活动的非公司人员。

  第三十二条 其他往来人员的安全管理按照“谁邀请、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由各二、三级单位负责本部门邀请(接待)的外来人员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 对其他往来人员的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参照配套(供货)方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 考核

  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各单位和责任人,公司将视情节给予直接责任人、责任单位以及各级安全负责人100-5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五条 公司每年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履行职责与义务情况、安全文明作业情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审核。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承包方、承租方按合同的约定严格执行考核。如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等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不按公司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义务的,将取消其续约资格。

  第三十六条 对劳务派遣人员和其他外来人员违反本管理制度的,按公司内部的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处罚;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规定对责任单位各级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给予考核,如不符合继续录用条件的,将其解聘。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安全部。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供应商寻源,优化供应商队伍,规范公司的供应商管理工作,加强对供应商的履约评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应商寻源可通过员工推荐、合作方推荐、集团公共平台、第三方寻源软件、及供应商自荐的方式实现。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义务参与到供应商寻源以及评估考核的工作当中。

  第三条集团及下属公司分别建立《供应商信息库》,作为招标采购及供应商合作使用的依据。

  第四条对未纳入《供应商信息库》或经审核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与其签订合同。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下属所有分子公司。

  第二章

  供应商资格预审

  第六条供应商入库之前,须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附件一),并按照表中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文件。

  第七条对于涉及金额较大且未有合作过的`材料设备、工程类供应商,需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考察,并填写考察报告,考察报告纸质版作为附件附在《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后。

  第八条集团供应商资格审核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负责,《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及附件留存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装订成册并归档;项目公司供应商资格审核由项目公司招采部负责,《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及附件纸质版留存项目公司招采部,电子档资料提交至集团招采成本中心,以便同步录入集团供方系统。

  第三章

  供应商等级划分

  第九条

  供应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试用、不合格。

  其中优秀、良好、试用等级为合格供应商,可以直接参与投标或予

  以合作;待考察类在考察后根据考察情况转为“试用”等级或“不合格”等级;“不合格”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投标及合作。

  供应商资料欠缺,单位情况不明,予以“不合格”;合作后履约评估分数为0-60(不含),予以“不合格”;

  供方商资料齐全,审核及考察通过,予以“试用”;合作后履约评估分数为60-70(不含),予以“试用”;

  已合作,履约评估分数为70-90(不含),予以“良好”;

  已合作,履约评估分数为90-100分,予以“优秀”;

  第十条供应商等级为“试用”及以上的方可参与投标,其中,供应商等级为“优秀”的享有优先中标的权利,集团战略集中采购优先从“优秀”供应商中选取。

  第四章

  供应商履约评估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类履约评估内容包括:产品价格、供货能力、公司体系、服务、产品质量(使用情况)等。其中产品价格、供货能力、公司体系由招采部进行评估,服务及产品质量(使用情况)由所属项目部进行评估。《材料设备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见附件二。

  第十二条工程类履约评估内容包括:施工质量、施工进度、验收情况、价格等。其中施工质量、施工进度、验收情况由所属项目部进行评估,价格由招采部进行评估。《工程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见附件三。

  第十三条供应商履约评估每半年一次。具体流程为项目公司招采部负责编制《供应商履约评估表》,由招采部各采购经办人评分,评分完毕后交由项目公司项目部负责人,由项目部负责人分派具体经办人评分,评分完毕后返还招采部进行汇总评级,评级结果通过文件审批件流程由项目公司招采部负责人、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对各项目合格供应商进行汇总,并编制《集团X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录》,《集团X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录》每年发布一次。

  第十四条项目公司须建立《采购价格信息台账》。在与供方签订合同后须按实填写《采购价格信息台账》,项目公司招采部《采购价格信息台账》每月提交至集团招采成本中心。《采购价格信息台账》见附件四。

  第五章供应商信息库的建立

  第十五条集团及各项目公司分别建立《供应商信息库》,项目公司须及时反馈新增供方信息至集团招采成本中心,所有供应商信息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统一管控。

  第十六条集团ERP供应商管理系统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新增与管理。

  第十七条供应商信息须包括:类别、供应商等级、单位名称、经营范围、资质等级、注册资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公司地址、是否合作、合作项目及涉及金额、履约情况等。

  第十八条项目公司须设立供方信息联络员,负责供方资料审核入库、《供应商信息库》日常维护,新增信息的反馈以及一切与集团《供应商信息库》管理人员的联络工作。

  第十九条《供应商信息库》模板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统一下发。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供应商管理制度15

  供应商送货管理制度

  一、 目的:为了进一步协调、促进供需双方关系,确保已进入我

  司的`供应物资流转更加及时、顺畅,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供应商送货环节的运作 三、 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供应商送货时必须持《采购订货单》复印件或《送货单》到仓储部投单窗口投单并排队等候;无相应手续的,相应仓管人员可拒绝接收。

  送货时应先在保安岗办理来访卡并正确佩带于左胸上方,否则不予以进入办公或仓库区域;业务办理完成后将来访卡退换我司保安处。

  供应商送货人员在仓储部相应人员审核完订单后,按照仓储部收货人员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卸货。

  供应商在仓管验货时应主动配合,不得以疵充好,更不得向收货人员敬烟或馈赠商品;

  供应商送货人员不得在收货区吸烟进食,在未经允许情况下不得进入我司仓储部门禁区域内;

  当收货结束后,要按照仓管要求将物资存放在指定地点或区域,物资移动过程中不得存在野蛮行为,由此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送货人员负责承担。

  供应商办理完业务后,不得带走任何物资,不得存在偷盗行为,一经发现上报公司相关部门从重处罚,直至报送国家相关机关处理。

  供应商在送货时如遇仓管收货时不配合或故意刁难之行为可直接向我司仓储部经理进行投诉。

  供应商出厂需经仓储部开具的《车辆放行单》,方可离开厂区,否则,我司保安有权拒绝放行。

  10. 供应商送货人员到达我司仓储部客户室时,若未见到相应人员,可查看附件―

  《仓储部管理人员通迅录》。

  11. 未尽事宜,由仓储部负责解释;如出现与公司制度相抵触之处,以公司制度为

  准。

  仓储部 20xx/3/11

  附件:《仓储部管理人员通迅录》

  仓储部管理人员通迅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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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供应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供应商管理制度(合集15篇)

供应商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引导企业进行有序竞争,根据《政府采购法》,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方式

  本制度实行36分制,即根据全年12个月,各定点供应商在当月内无违反定点协议规定、无违法经营、无投诉等状况得满分3分,全年共36分。有上述状况则相应扣分,全年扣完36分为止。并依据扣分状况进行处罚。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负责对定点供货商进行考核,必要时邀请监察、审计、有关人员参加,每月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稽查。

  二、稽查资料

  1、是否遵守职业道德,礼貌经商,为客户带给优质服务。

  2、所带给商品是否明码标价,价格是否合理,是否超过规定的指导价。

  3、所带给产品是否正规厂家品牌,是否有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或克扣欺骗用户等行为。

  4、是否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有送礼品、给回扣、多开或少开税务发票等不正当行为。

  5、中标供应商在收到各采购单位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6、所带给的货物高于市场上同品牌同型号产品普遍价格的.。

  7、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的。

  8、有串通、贿赂、欺诈行为的。

  9、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

  三、具体扣分标准

  (略)

  四、违规处罚

  1、当月扣分在6——8分内,采购办将在定点单位之间进行通报。

  2、当月扣分在8分以上15分以内或当年累计扣分15分以上24分以内,采购办在《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青岛财经日报》、《青岛政府采购网》等媒体进行曝光,并没收二分之一的质量保证金,定点单位从当月起进行整顿,整顿期间,暂停有关政府采购事项。

  3、当月扣分在18分以上或者当年累计扣分36,除在以上媒体曝光没收全部质量保证金外,立即取消定点资格,取消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的资格。

  4、各定点单位的扣分状况,将作为下年度定点招标的重要参考依据。

  5、采购办稽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供应商,要严格遵守《青岛市政府采购廉政守则》等有关规定。

  6、欢迎社会各界对定点供货商供货价格以及其他服务承诺的执行状况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xxxxxx

供应商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加强对承包商与供应商安全管理,防止承包商与供应商因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而影响本公司的声誉和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公司承包商与供应商。

  3、职责

  1)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承包商的选择。负责对承包商开工前的准备的审查,作业过程监督,施工完后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进行评价,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

  2)综合管理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供应商的选择,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3)企业相关负责人负责对承包商和供应商进行选择。

  4、承包商管理制度

  4.1资格预审

  1)安全生产管理部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发布招标通知书,提出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投标承包商进行预审,审查内容包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往业绩表现;经营范围和能力;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

  2)对没有相应资质证书、没有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没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高、业绩不佳、人员持证不齐全的承包商,坚决不录用。

  3)审查完毕,选取符合要求的承包商上报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

  4.2选择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对承包商的投标书中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部分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并对负责人对承包商进行选择作出建议。

  2)选择好承包商后,应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有安全管理要求及约定双方的安全职责范围。

  4.3开工前的准备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中标后的.承包商在开工前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计划是否符合实际要求;

  (2)是否对所有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3)是否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4)是否对作业相关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检查;

  (5)是否为施工项目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承包商进行相应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为承包商办理入厂证。

  3)若发现承包商没有做好上述安全要求或没有遵守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立即与承包商进行交涉,停止其施工作业。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方面提出整改建议,监督其改正,承包商整改完成,经安全生产部验收通过后方可施工。

  4)若承包商拒绝接受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或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上报公司相关负责人,取消承包商的施工资格。

  4.4作业过程监督

  1)安全生产管理部应对承包商的作业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工程符合本公司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

  2)若承包商公司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时,应及时制止其施工活动,并向承包商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跟踪复查,确保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符合本企业的要求。

  3)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根据制止其施工作业,并上报至公司相关负责人取消其施工资格。

  4.5表现评价与续用

  1)项目完工后,项目相关管理部门应结合安全生产管理部的安全监督考核情况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做出评价。

  2)安全生产管理部对合格的承包商录入合格承包商名录,作为是否续用的依据,并建立承包商档案,内容应包括:

  (1)承包商资质证书复印件;

  (2)过去3年的安全生产业绩;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5)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

  (6)安全生产评价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

  3)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的存档、保管和定期更新工作。

  5、供应商管理制度

  5.1资格预审

  1)由购销部门、质量管理、技术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联合编制、发送招标书(包含安全要求)。

  2)接受供应商投标书后,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进行预审。

  3)预审完毕后,选取合格的供应商送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选择。

  5.2选用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方面进行确认,选择供应商。

  2)必要时需成立一个由采购、质管、技术部门组成的供应商评选小组,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对质量水平、交货能力、价格水平、技术能力、服务等进行评选。

  3)对所需的产品质量、产量、价格、付款期、售后服务等与供应商进行逐一测试或交流。

  4)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小批量的生产、交期方面的论证。

  5)根据合作情况,签订供应合同(包括安全管理要求条款),逐步加大采购的力度。

  5.3续用

  1)购销部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对产品质量好、售后服务好的给予续用。

  2)购销部门应将合作良好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3)购销部门应及时识别人为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等采购风险,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便降低采购风险,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4)购销部门不能只考虑预测和防范采购风险,更应该站在整个公司的角度上,考虑由此对公司制造、物流、财务、营销、质量、售后服务等各方面造成的影响。耍注意核算企业总权益成本,而不只是采购成本;使得整个公司的利润最大化、成本最低、风险最小。

  6、相关的文件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合格承包商名录与档案》、《合格供应商名录与档案》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3

  1.目的

  编制批准制度编号生效日期审核NK/CG-01-0101-20xx-V1.002021年01月01日共6页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健全供应商管理制度,组建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确保公司能得到及时、长期、稳定、高质量的物资和服务,防止采购的原材料、零部件、设备等原因,影响我司产品的质量以及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长期向本企业提供原辅材料、零部件、设备以及配套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3.职责

  3.1采购部门负责对外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商资质鉴定、服务等级评审。

  3.2质检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对供应商产品质量进行评估。

  3.3总经理负责批准大额度采购和《合格供应商名单》。

  4.内容

  4.1实施程序

  4.1.1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生产、质检、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采购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调查内容包括供应商简介、供货能力、产品质量状况、价格状况、生产技术状况、管理状况等。

  4.2样品需求与样品确认

  4.2.1我司有样品需求,由采购部门通知供应商送交样品,采购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如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包装方式等。

  4.2.2样品应为供应商正常生产情况下的产品,数量应大于等于两件。

  4.2.3样品在送达我司后,由我司的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完成对样品的'外观、性能指标等质量方面的检验,或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验,并填写《样品确认表》。

  4.2.3经确认合格的样品,需在样品上贴上样品标签,注明合格,标识检验状态。

  4.2.4合格的样品至少为两件,一件返还供应商,作为供应商生产的依据,一件留在质检部,作为检验的依据。

  4.3管理评审

  4.3.1采购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审,挑选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然后再由采购部门、技术部门及质检部门,同时对供应商进行相关评审。

  4.3.2根据采购材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将采购物资分为关键、重要、一般三个级别,不同级别实行不同的控制等级。

  4.3.3对于提供关键与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质检部要组织采购部、技术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并由质检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审表》,采购部、技术部签署评审意见。

  4.3.4对于提供一般材料的供应商,无需进行现场评审。

  4.4合格供应商名单

  4.4.1采购部门将相关供应商资料经过筛选后,报送总经理批准,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2原则上采购一种物资,需准备三家或三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首先向三家同时发出询价通知,然后通过议价、比价最终确定采购供应商。

  4.4.3对于唯一或独占市场的供应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如我司客户提供供应商名单,采购部必须按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4《合格供应商名单》要在每次供应商评审结果得出后进行更改修订。删除不合格的供应商,重新订立的《合格供应商名单》经总经理批准生效。

  4.5订单反馈

  4.5.1供应商在接收到采购订单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订单内容给予准确反馈,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价格、交货日期等,对于有异议的项目及时提出,并快速处理。

  4.5.2对于供应商已经确认的订单,在生产过程中,如出现不能及时保质保量交货的情况,应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并给出解决方案,方案通过后方可实施。

  4.6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4.6.1采购部对于供应商提供的不合格的采购物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如发现连续三次物资不合格则立即暂停采购,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将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更改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4.6.2合格供应商应每年重新评审一次,由质检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审表》,评价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并将评价结果列出清单,合格供应商报总经理批准后成为下一年的合格供应商。

  4.7供应商档案建立

  4.7.1采购部负责编制和维护合格供应商档案以及供应商评审的相关资料等。

  4.7.2如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更换,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质检部门、生产部门以及财务部门,避免发生损失不必要的损失,同时提高工作的效率。

  4.8风险规避

  4.8.1不能过分依赖个别供应商,必须有备选方案,以便分散采购风险。

  4.8.2采购金额大于等于5000元的,必须由总经理签字确认,方可生效执行。

  4.8.3反腐倡廉,严禁公司任何人员收受、索要供应商回扣,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处罚款1000元。

  4.8.4凡举报者,经审查属实,奖励5000元。5.其他

  5.1本制度由湖南维尔力德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最终解释。

  5.2本制度自20xx年01月26日起正式发布实施。

  5.3附件

供应商管理制度4

  1、目的

  选择合适的供应商,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消除供应产品的不安全隐患,减少财产损失。

  2、适用范围

  为我公司提供货物、设备的供应商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供应部负责审查供应商满足安全要求的资质。

  3.2供应部负责供应商进入厂区前的安全教育和职业危害告知。

  3.3各部门单位负责供应商进入作业区前的安全教育和职业危害告知。

  4、程序

  4.1供应部审查为我公司提供特种设备的供应商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

  4.2供应部审查为我公司提供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是否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运输资格证及运输车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4.3对不具备安全资质的供应商不予建立购销关系,对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应建立合格供方清单。

  4.4各部门单位在提报所需物资计划时,必须标明安全性能。

  4.5供应部按照提报计划要求,通知供应商提供物资。

  4.6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设备等必须具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安全维修说明书等安全说明。

  4.7供应部负责对供应商进入厂区前的`安全教育和职业危害告知。

  4.8各使用部门单位对供应商进行进入作业区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作业现场的特点、主要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4.9使用部门单位对供应商作业现场的安全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4.10供应部向为我公司提供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相关文件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合格供方清单

供应商管理制度5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为控制进货的质量,满足产品质量的要求,对供应商建立调查、评定、选择以及重新评价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1.2范围:适用于采购过程的各个阶段。

  2、职责:

  2.1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调查,并组织品保部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必要时,应组织到供方现场实地考察。

  2.2采购部负责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3、工作程序:

  3.1采购部对现有供应商采用《供应商调查表》的形式,对其进行调查,以了解供方质量保证能力,作为评定的依据。

  3.2采购部在调查的基础上,组织技质部,生产部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3.3在评价的基础上,选择合格供应商,总经理审批。

  3.4每年底根据供应商的业绩进行一次重新评价。

供应商管理制度6

  (一)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具备完善的生产、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和经营状况;

  (六)履行缴纳社会保障、税收义务;

  (七)生产企业或经营商品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八)法人代表在申请资格前没有职业和刑事犯罪记录;

  (九)原则上供应商经营时间在一年以上,特殊行业要在三年以上;

  (十)政府采购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管理制度7

  一、目的

  XX公司制定本《供应商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为“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采购业务的供应商管理流程,以建立统一的供应商管理体系,确保供应商管理的合理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授权审批的有效性。

  二、适用范围

  XX公司采购业务部门

  三、供应商分类

  按照采购策略,对供应商分类

  编号

  供应商类型

  分类特征

  1、战略供应商

  与其有着长期、广泛合作或频繁交易的正式供应商,此类供应商为公司提供核心技术产品或可能是唯一的供应商,对公司的存在和发展极为重要且难以更换,或者更换的成本很高,其符合以下条件:

  (1) 与其签订年度框架协议,明确规定有关付款条款、法律条款、采购价格(或不固定价格)等内容;

  (2) 当每次采购申请提出后,如框架协议中有确定的采购价格时,则无需再进行询价、比价工作;

  反之,仍必须进行询价、比价工作;

  (3) 向此类供应商采购时,可以直接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无需再行签订采购合同。

  2、优先供应商

  针对某一类产品或服务,与其有着长期合作或频繁交易的正式供应商,此类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其他供应商处也可获得,但其在价格、质量、交付、提前期、反应时间等综合绩效中有优势,总体绩效较好,符合以下条件:

  (1) 与其签订价格备忘录,以确定年度采购价格;

  (2) 当每次采购申请提出后,若申请采购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已包含在价格备忘录中,则无需再对其进行询价、比价工作;反之,仍必须进行询价、比价工作;

  (3) 同时,根据采购合同有关规定确定需要签订采购合同时,需就该笔采购签订单独的采购合同。

  3、普通供应商

  与其有过合作或交易,但未签订任何框架协议或价格备忘录的正式供应商。需就每次采购申请进行采购询价、比价,然后根据有关规定签订单独的采购合同。

  4、临时供应商

  在现有合格供应商数据库中,不存在采购需求物料的供应商;但是采购紧急,没有时间开发新的供应商,执行常规的询价比价过程,而采用的供应商。

  5、淘汰供应商

  公司根据供应商定期评估结果,确定不再与其进行交易的供应商。同时,在采购系统中供应商选择时不允许选择。

  6、黑名单供应商

  公司根据供应商定期评估结果,发现有欺诈、舞弊或诚信不佳的行为,确定需要提请采购职能部门注意,不再与其进行交易的淘汰供应商。

  四、供应商管理流程

  1、供应商调查

  (1)采购部实施采购前,应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调查工作,目的是了解供应商的各项管理能力,以确定其可否列为合格供应商名列。

  (2)由采购部、工程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供应商调查小组,对供应商实施调查评估,并填写《供应商调查表》。

  (3)评价结果由各部门做出建议,供总经理核定是否准予成为本公司之合格供应商。

  (4)未经过供应商调查认可的厂商,除总经理特准外,不可成为本公司的供应商。

  (5)对供应商的调查评估包括价格评估、技术评估、品质评估等,所需考虑因素如下:

  ◆ 价格评估:对于供应商所提供的物料价格,采购部应评价原料价格、加工费用、估价方法和付款方式。

  ◆ 技术评估:对于供应商的生产技术,技术部应评价技术水准、技术资料管理、设备状况及工艺流程与作业标准。

  ◆ 品质评估:对于供应商的品质,采购部应评价品质管理组织与体系、品质规范与标准、检验方法与记录、纠正与预防措施等。

  表 2 供应商调查表模板

  供应商调查表

  供应商编号

  供应商名称

  调查时间

  调查次数

  调查评估项目

  得分

  评分说明

  调查评估者

  备注

  成本

  材料价格

  加工费用

  付款方式

  质量

  技术水准

  资料管理

  设备状况

  跟踪服务

  及时性

  到货及时性

  到货齐货性

  合计

  2、供应商定期评估

  (1)供应商定期评估小组成员至少应包括:采购部采购员及经理、需求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合同管理部经理或相应部门的经理授权人。采购部负责召集和领导供应商定期评估小组的工作。

  (2)除已淘汰供应商外,供应商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具体的。除定期评估外,还可以在项目完成后进行项目评估。若供应商的交货期、品质、价格或服务产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对供应商做出评估。

  表 3 供应商定期评估表模板

  供应商定期评估表

  说明:

  1:本评估表目的是对合作供应商的绩效的综合评估,以持续提高供应商

  2:评估相关规定详见供应商管理制度,绩效评估相关责任部门必须本着客观公正进行评估。

  3:本表中,除特别注明“非必填项目”外,所有项目必须完整填写。

  4:对本评估表存在任何疑问和建议,可咨询采购部。 供应商基本信息

  供应商名称:

  填写供应商全称,必须与系统中供应商名称一致 供应商编号:

  填写供应商完整编号,必须与系统中供应商名称一致 供应商所属物料种类:

  填写供应商主要所属类别,与系统中保持一致,如建材类供应商

  供应商目前等级:

  目前在系统中所属的级别,如A类供应商 评估周期:

  评估周期,如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评估内容

  评分类别/权重

  评分项目

  得分(0-5分)

  价格50%

  · 价格下降率

  · 价格弹性

  每天报价时

  · 价格透明度

  评估其他说明:

  非必填项目,如有需要单独说明事项,可另做文字说明。

  评估部门: 价格评估一般供应商管理组 评估人: 评估人签名 评估日期:填写评估日期 付款条件20%

  · 付款账期

  · 付款条款弹性

  评估其他说明:

  评估部门: 评估人: 评估日期: 交货15%

  · 供货及时度

  · 供货完整性

  · 送货弹性

  · 退货难易度

  评估其他说明:

  评估部门: 评估人: 评估日期:

  品质及服务 15%

  · 符合ISO等专业质量标准认证 · 产品质量稳定性

  · 问题处理的及时性

  · 紧急应对能力

  · 增值服务

  · 对祈福重视度

  评估其他说明:

  评估部门: 评估人: 评估日期:

  诚信

  · 是否存在不诚信记录

  评估其他说明:

  评估部门: 评估人: 评估日期:

  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 审批人:

  数据维护人:

  (3)供应商定期评估及分类方法:首先,评估人员需确定具体评估指标及其相应的权重(%),权重之和为100%;

  然后,评估人员给各个评估指标打出考核分数,分值为5分到0分的整数,参考标准详见表4;其次,该供应商的总得分=;最后,根据供应商评估结果对其进行分类: 得分在几分以上(含)的供应商评为优秀供应商,采购交易时应予优先考虑,建议其所属供应商类型为框架协议供应商或价格备忘录供应商;

  考核总分在几分(含)-几分(不含)的供应商评为符合要求供应商,可以正常交易,建议其所属供应商类型为普通供应商;

  考核总分在几分(含)-几分(不含)的供应商评为待整改供应商,建议对其进行订单减量、各项稽查及改善辅导措施。 考核总分在几分以下的`供应商评为淘汰供应商,终止交易,供应商信息在“采购系统”中供应商选择时禁用。 评估过程中评为黑名单供应商,终止交易。供应商信息在“采购系统”中供应商选择时禁用,并提示所有部门在以后的交易中不选择该供应商。

  3、供应商资料的维护和变更

  (1)新增供应商

  采购部筛选确定新增供应商后,应尽快在进入正式交易谈判之前获取供应商的如下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适用于法人供应商)或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个人供应商)、最近财年的财务报表(适用于上市公司)、供应商诚信声明函、公司银行账号说明(适用于法人供应商)或个人签字的收款银行账户说明(适用于个人供应商)、相应的资质证书或质量认证证书等。

  采购员将上述资料收集完整后,填写《承办商/供应商资料表》并提交采购部经理审核,以建立供应商档案。在与供应商的业务合作过程中,采购部就及时更新《承办商/供应商资料表》。

  (2)供应商信息变更情况主要包括:供应商收款方名称、开户行及银行账号变更、供应商名称变更、供应商地址变更、供应商联系人或联络方式变更、根据供应商定期审核结果变更。

  供应商信息变更必须由供应商提供的相应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l 供应商收款方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变更:加盖其公章的收款公司银行账号说明(适用于法人供应商)或个人签字的收款银行账户说明(适用于个人供应商);

  l 供应商名称变更:加盖其公章的供应商名称变更通知函、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l 供应商地址变更:加盖其公章的供应商地址变更通知函;

  l 供应商联系人或联络方式变更:加盖其公章的供应商联系人或联络方式变更通知函。

  采购员收集上述资料后,需填写《供应商信息变更清单》,以确认供应商资料收集的完整性,然后一并提交采购部经理审核。供应商资料和信息的变更由采购部经理审批后,采购员更新《承办商/供应商资料表》和《合格供应商名录》并予以存档。

  五、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采购部制定,经总经理核准签发,自20xx年几月几日起实施执行,未尽事宜以采购部发文为准。本制度由采购部负责解释。

  六、附件

  附件2、供应商信息变更清单

  供应商信息变更清单

  供应商名称:

  采购类型:

  序号

  变更类型

  资料名称

  是否已获得(Y/N)

  是否变更(Y/N)

  备注

  1供应商收款公司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变更

  供应商收款公司银行账号开户证明(法人供应商) 个人签字的收款银行账户说明(适用于个人供应商)

  2 供应商名称变更

  加盖其公章的供应商名称变更通知函

  3 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加盖其公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 加盖其公章的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 待准入考察供应商资料提供检查清单

  7 供应商地址变更

  加盖其公章的供应商地址变更通知函

  8 供应商联系人或联络方式变更

  加盖其公章的供应商联系人或联络方式变更通知函

  附件3、合格供应商名录 合格供应商名录

  序号

  厂商编号

  名称 联系方式 供应材料 最后复查时间 备注

  审批人签字: 日期:

供应商管理制度8

  供应商档案管理是公司采购管理的重要内容,而不能把它仅仅理解为是供应商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建立完善的供应商档案管理系统和供应商管理制度,有利于更好的了解供应商之制程能力、品管功能,更清楚地确认其是否有提供符合成本、交期、品质之产品的能力,是建立长期供需合作关系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一条供应商档案管理对象:

  1、从时间序列来划分:老供应商、新供应商、未来供应商。新供应商和未来供应商为重点管理对象。

  2、从交易过程来划分:包括曾经有过交易业务的供应商、正在进行交易的供应商和即将进行交易的供应商。对于第一类供应商,不能因为交易中断而放弃对其的档案管理;对于第二类的供应商,需逐步充实和完善其档案管理内容;对于第三类供应商,档案管理的重点是全面搜集和整理资料,为即将展开的交易业务准备资料。

  3、从供应商性质来划分:特殊公司(与本公司有特殊业务等)、普通公司等。这类供应商因其性质、供应特点、供应方式、供应量等不同,对其实施的档案管理的特点也不尽相同。

  4、从供应数量和市场地位来划分:包括主力供应商(供货时间长、供应量大等),一般供应商。不言而喻,供应商档案管理的重点应放在主力供应商上。

  第二条供应商管理内容

  1、供应商基础资料,即公司所掌握的供应商最基本的原始资料,是档案管理应最先获取的第一手资料。这些资料,是供应商档案管理的起点和基础。供应商基础资料主要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传真、e—mail、网址、负责人、联系人;公司概况、设备状况、人力资源状况、主要产品及原材料等。

  2、供应商特征:供应能力、发展潜力、企业规模和知名度等。

  3、业务状况:主要包括目前及以往的销售实绩、经营管理者和业务人员的素质、与其他竞争公司的关系、与本公司的业务联系及合作态度等。

  4、交易活动现状:主要包括供应商的交货状况、存在的问题、保持的优势、未来的对策;企业信誉与形象、信用状况、财务状况等。

  第三条供应商档案管理方法

  1、建立供应商档案卡。作为供应商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建立供应商档案卡(又称供应商管理卡、供应商资料卡等)。采用卡的形式,主要是为了填写、保管和查阅方便。

  供应商档案卡主要记载各供应商的基础资料,这种资料的取得,主要有三种形式:

  ①提供供应商资料卡,由供应商填写。

  ②由采购员通过平常的'业务活动或其他各种渠道了解、收集供应商的相关资料。

  ③通过本公司和供应商已发生的采购情况(包括产品性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实际情况)。

  然后根据这三种渠道反馈的信息,对供应商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核实汇总,填入供应商档案卡。

  2、通过采购员与供应商沟通建立供应商档案卡的主要做法是:编制供应商信息周报,由汇总整理,周会时上报总经理,据此建立综合的供应商档案。

  第四条供应商档案管理应注意问题

  1、供应商档案管理应保持动态性。供应商档案管理不同于一般的档案管理。如果一经建立,即置之不顾,就失去了其意义。需要根据供应商情况的变化,不断地加以调整,消除过旧资料;及时补充新资料,不断地供应商的变化,进行跟踪记录。

  2、供应商档案管理的重点不仅应放在现有供应商上,而且还应更多地关注意向供应商,为公司选择新应商,开拓新市场提供资料。

  3、供应商档案管理应“用重于管”,提高档案的质量和效率。不能将供应商档案束之高阁,应以灵活的方式及时全面地提供给业务人员和有关人员。同时,应利用供应商档案,作更多的分析,使死档案变成活资料。

  4、借阅供应商档案时,必须办理借阅手续。请借阅人员注明借阅期限。

供应商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采购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以下统称为采购物品)。

  三、职责权限

  1、总经理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批;

  2、分管副总、财务总监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核;

  3、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制定。

  4、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的采购由企管部负责;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

  四、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物品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作参与。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3)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5、招标采购原则: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品,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企管、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物品,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时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6、审计监督原则: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或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依照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等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采购流程

  1、采购申请:物品(物资)需求部门根据生产或经营的实际需要,由企管部负责采购物品每月25日前、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采购物品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提出采购申请,填写《请购单》,请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若涉及技术指标的,须注明相关参数、指标要求。按采购申请流程,由各相关部门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部门采购。各审核环节对采购申请提出议异者,应于2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申请部门。

  2、询价比价议价:

  (1)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两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2)采购员接到报价单后,需进行比价、议价,并填写《询价记录表》,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

  (3)属下列情况者,无须进行比价、议价:独家代理、独家制造、专卖品、原厂零配件无代用品,但仍需留下报价记录。

  3、样品提供和确认:

  (1)若须进行样品提供和确认的,须确定送样周期,由采购人员负责追踪,收到样品后,须第一时间送交需求部门进行确认,必要时需会同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予以确认。

  (2)对于需要保存样品的,须作封样处理,以便日后作收货比较。

  4、供应商选择:

  (1)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者。

  (2)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良好者。

  (3)信誉良好者。

  (4)客户认可的供应商。采购人员须建立供应商信息台帐。

  5、合同签定:

  (1)供应商经送样审查合格后,由采购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2)交易发生争执时,依据合同的核定条款进行处理。

  6、进度跟催

  (1)为确保准时交货,采购人员应提前采用电话、传真或亲自到供应商处跟催,以确保物品(物资)能适时供应。

  (2)若采购物品(物资)无法在预定时间内交货的,采购人员须提前通知需求部门,寻求解决办法,并须重新和供应商确定新的交货期,并知会需求部门。

  7、验收入库:采购物品(物资)到公司后,属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大宗劳保用品等经需求部门验收,办公用品等常用品经库管验收合格后,库管开具《入库单》,按流程办理入库手续。如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部门通知采购部门,2日内办理换(退)货手续。

  8、对帐付款:采购物品(物资)办理入库后,由采购员凭《入库单》按合同或约定的付款方式办理付款手续。

  9、采购流程图:(附后)

  六、考核:

  凡违反本制度的人员,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行政部,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八、本制度附件:

  1、《XXXXX请购单》

  2、《XXXXX询价记录表》

供应商管理制度10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为控制进货的质量,满足产品质量的要求,对供应商建立调查、评定、选择以及重新评价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1.2 范围:适用于采购过程的各个阶段。

  2.相关文件和术语 无

  3.职责:

  3.1 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调查,并组织品保部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必要时,应组织到供方现场实地考察。

  3.2 采购部负责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4.工作程序

  4.1 采购部对现有供应商采用《供应商调查表》的形式,对其进行调查,以了解供方质量保证能力,作为评定的依据。

  4.2 采购部在调查的基础上,组织技质部,生产部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4.3 在评价的`基础上,选择合格供应商,总经理审批。

  4. 4 每年底根据供应商的业绩进行一次重新评价。首次评价和年末评价办法见附录:供应商评价表。

  供应商评价表

  年 月至 年 月 供应商名称:

  项目配分考核内容及方法得分考核人

  价格201.根据市场最高价、最低价、平均价自行确定一标准价格(会计成本),此标准价格为10分。2.价格高出标准价格2个百分点扣1分,价格低于标准价格2个百分点加1分,以此类推。

  品质30以交货批退率为依据,批退率=退货次数÷交货总批数×100%得分=30×(1-批退率)

  逾期率301.以逾期率为依据。2.逾期率=逾期批数/交货批数×100%3.得分=30×(1-逾期率)另外:逾期一天加扣一分,停工待料一天加扣2分

  配合度201.出现问题不太配合解决。如:①品质异常时本公司要求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未整改执行,致使相同缺陷重复出现,每次扣3分。②本公司生产计划提前,未很好配合,可酌情扣<1―2>分③本公司样品试制时未及时交样试验或未及时执行相应整改,可酌情扣1―2分2.公司正式会议批评或抱怨每次扣2分3.客户批评或抱怨每次扣3分<影响交期>

  备注A.得分为85―100分者为优秀供应商B.得分为84―70分者为合格供应商C.得分为69―60分者需进行相关辅导或协调D.得分59分以下者予以淘汰

  评价结论

供应商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确保本企业能得到及时、长期、稳定的高质量的物料和服务,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影响产品的质量以及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长期向本企业提供原辅材料、零部件、设备以及配套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3、职责

  3.1采购部门负责对外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等级评价。

  3.2质量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对供应商品质体系进行评估与定期稽核。

  3.3总经理负责批准《合格供应商名单》。

  4、内容

  4.1实施程序

  4.1.1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生产、质量、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采购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调查内容包括供应商的供货水平、产品质量状况、价格水平、生产技术水平、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和管理水平等。

  4.2样品需求与样品确认

  4.2.1如企业有样品需求,由采购部门通知供应商送交样品,采购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如品名、规格、包装方式等。

  4.2.2样品应为供应商正常生产情况下的代表性产品,数量应多于两件。

  4.2.3样品在送达企业后,由企业的设计部门、质量部门完成对样品的外观、性能指标等质量方面的检验,并填写《样品确认表》。

  4.2.3经确认合格的样品,需在样品上贴上样品标签,注明合格,标识检验状态。

  4.2.4合格的样品至少为两件,一件返还供应商,作为供应商生产的依据,一件留在质量部,作为检验的依据。

  4.3管理评审

  4.3.1质量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价,挑选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召集本部门、采购部门及技术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相关评审。

  1)企业根据所采购材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将采购采购材料分为关键、重要、一般材料三个级别,不同级别实行不同的控制等级。

  2)对于提供关键与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质量部要组织采购部、技术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

  审,并由质量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价表》,采购部、技术部签署评审意见。

  3)对于提供一般材料的`供应商,无需进行现场评审。

  4.4合格供应商名单

  4.4.1采购部门将相关供应商资料经过筛选后,报送企业最高管理者批准,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2原则上一种材料,需准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以供采购时选择。

  4.4.3对于唯一或独占市场的供应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如客户提供供应商名单,采购部必须按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4《合格供应商名单》要在每次的供应商考核结果得出后进行修订。删除不合格的供应商,重新订立的《合格供应商名单》经企业最高领导者批准生效。

  4.5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4.5.1质量部和生产部保存供应商的供货记录,对于供货不合格的采购物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连续三次物资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4.5.2合格供应商应每年重新评价一次,由质量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价表》,评价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并将评价结果列出清单,合格供应商报企业领导批准后成为下一年的的合格供应商。

  4.6合格产品供应商档案建立

  4.6.1采购部负责编制和维护合格供应商档案以及供应商评价的相关资料等。

  5、记录

  《样品确认表》

  《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合格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综合评价表》

供应商管理制度12

  1、供应商的选择

  1.1根据企业的生产要求,确定需要采购的原辅料、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等是否符合危险品目录中的危险品,对这些危险品进行学习,了解产品的特性。

  1.2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考核,要求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资料,如:危险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技术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标签等证明材料。

  1.3营销科汇总后,报总经理审批,对该供应商所供产品进行试用(不需试用的由化验室化验,直接由车间使用),根据该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情况,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价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确认,选定合格供应商。

  1.4把确定好的各供应商分门别类的'归档管理,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纳入《供应商管理台帐》。

  2、采购程序

  2.1采购各产品时,按照采购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危险品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技术指导说明书、危险品标签等资料以及合格证,以确保产品符合安全要求。

  2.2进行初步检验以后,不符合条件的可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料或选择退货;符合条件的才可以进公司、入库,办理相关的手续。

  2.3采购负责人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把信息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风险,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3、供应商的安全管理

  3.1供销科负责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确定资格预审程序和要求、选用和需用的标准,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定期对合格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设备等的质量、售后服务进行审查,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3.2各有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时,公司营销部门编制、发送招标书(招标书中应有安全的要求)

  3.3有关部门选用供应商时,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方面进行确认,来选择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合同中应有安全管理要求的条款。

  3.4有关部门续用供应商时,应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交货业绩考核,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好的,对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供应商给予续用。

  3.5公司供应部门,应经常识别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风险,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便降低采购风险,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氯化亚铜

供应商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是指在公司内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在公司内从事各种公务活动和进行业务往来的外部单位和个人。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主要包括:

  1、依照与公司订立的有关合同,在公司内从事基建、维修、安装、运输、后勤服务、劳务输出以及其他承包各种项目的外来单位或个人。

  2、经公司生产安全科或各对口业务单位同意,进入公司内开展各类公务活动的外来单位或个人,如进行商务洽谈、参观访问、工作检查的外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 建立公司合格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和性质定期识别服务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对承包商、供应商开展安全绩效监测。公司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坚持“谁承办、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凡公司各类合同项目的承办单位负责项目所涉及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各接待单位负责其他外来人员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 公司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相关方的交叉作业实行统一管理。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包括合同约定、安全监督检查、安全培训教育、安全事项告知、违章处罚等。公司为保证双方或多方的作业安全,各承包商、供应商单位进场作业前,还要根据各自作业区内的实际情况,在工程项目承包协议中,与可能危及自己或自己可能危及对方的分包单位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门人员进行安全监督与协调,通过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互相告知本单位生产的特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以使各个单位对该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确保不发生任何生产安全事故。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相关的承包方、供应商、租赁方及施工区内非本公司人员。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安全科是公司对承包商、供应商等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实施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审核或签订各类安全协议或合同,负责进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作业现场和租赁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各种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或备案工作,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能源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的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动火作业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监督管理,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各种火灾、交通等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第八条 公司办公室还应负责劳务用工合同的签订和合同的管理,负责协调和督促劳务公司处理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伤事故。各煤炭业务站负责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九条 各项目承办单位(指负责基建、维修、安装等施工项目及租赁项目的公司下属各二、三级项目牵头单位)负责承包方、承租主的安全管理,负责其相关法律文件的各类证件和资格的预审、签订合同,负责承包方、承租方的安全教育,负责其人员的安全管理和从业资格审核。

  第十条 销售部负责各产品配套、物资供应、废品回收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因各类公务活动进入公司的其余外来人员,由各接待(邀请)单位负责其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项目承包方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以合同形式外包各项目时,各项目承办单位必须对外来项目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方”)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内容为:

  1、验证承包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承包方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资格证、法人委托书,建设、安装等项目必须具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建筑施工许可证、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证书。以上证书必须真实有效,未按期审验,视为废证;

  2、承包方的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3、承包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关安全资质的单位。

  第十三条 安全保证条件确认完毕后,由项目承办单位依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与承包方签订合同。合同书必须体现安全管理的条款,或另行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合同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及违反规定的处罚条款。

  第十四条 从事基建、维修、安装等项目的承包方,在开工前必须落实施工(维修)方案,定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将施工(维修)方案递交环境安全保障部备案。

  第十五条 开工前安全保证条件审核。对需要在公司内进行基建、维修、安装、运输、加工等作业的项目,由承办单位组织、环境安全保障部及相关单位参加,进行联合审查合格后,方能开工作业。

  第十六条 承包方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必须做到:

  1、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

  2、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现场安全员”)。

  3、环境安全保障部、公司办公室负责对承包方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并将教育情况记录备案。

  4、项目承办单位负责对承包方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对承包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作业条件,一同落实安全措施。

  5、承包方对项目的全体作业人员(含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安全三级教育,并作好相关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

  第十七条 承包方在作业期间,必须做到:

  1、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入厂、动火、用水、用电等管理和审批制度,并取得公司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作业。其中,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人员进出公司、动火作业、危化品运输使用等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审批,用水、用电等能源使用由环境安全部负责审批,临时租用公司设备由设备保全处负责审批。

  2、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使用的各类机具、材料、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

  3、现场作业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着装和佩戴防护用品。

  4、现场作业人员应接受公司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公司安全生产的作业,公司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

  5、承包方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由承包方负责调查和处理。涉及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承包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公司环境安全保障部备案。

  6、为加强对承包方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使其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公司对承包方收取安全风险抵押保证金。若承包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能严格履行合同,无不安全因素,无违章违纪等现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公司将收取的安全风险抵押保证金100%返还。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违章违纪行为,将按照合同中的有关安全协议条款规定处罚,在其风险抵押保证金中进行扣罚,并责令进行整顿,若整顿无效,公司有权停止其施工,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负责。

  第四章 租赁单位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以合同形式进行对外出租业务时,出租项目的各承办单位应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应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或协议。审查内容包括:

  1、承租单位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是否具有承担安全生产风险的经济能力,是否具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有成熟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经验。

  2、承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与租赁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业务的,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第十九条 承办单位与承租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时,应体现安全管理的内容或签订《租赁安全管理协议》,并向环境安全保障部备案。

  第二十条 承办单位应为承租单位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并在合同中予以体现。承办单位应如实告知承租单位租赁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公司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消防、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对租赁方的消防、交通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生产安全科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租赁安全管理协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对租赁方的安全生产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考核。

  第五章 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凡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必须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工手续,由办公室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安全管理、工伤保险、职业病等方面内容,同时办理工伤保险。公司办公室在与劳务公司订立合同前,应将合同中涉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有关内容征求生产安全科的意见,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办公室、生产安全科及各劳务派遣人员使用单位,共同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对劳务公司违反合同规定,公司有权责令其实施整改。

  第二十四条 依据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分别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各项目部及班组对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从事任何作业。

  第二十五条 各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接受安全检查。

  第二十六条 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享有相应的安全权力和义务。凡在公司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务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供应方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 销售部负责各配套企业、供应商、物资回收企业及其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如物流公司)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对其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作好培训记录。

  第二十八条 销售部与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签订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充分体现安全管理的内容,明确合同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 凡进入公司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1、服从公司的管理,自觉遵守公司生产安全、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生产现场以及环境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公司的安全检查。

  2、未经公司相关部门允许,严禁进入各种危险作业场所、重点办公区域、涉密场所等;

  3、未经公司相关单门审批,严禁擅自在公司内进行动火作业、擅自动用生产设备或私接管线等;

  4、凡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车辆需要进入公司的,应严格遵守公司《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使用、运输、储存易燃易爆及危化品时,项目部应提前告知公司办公室,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第七章 其他往来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其他往来人员主要指在厂区内进行临时作业(如临时搬运、修理工)、商务接洽、参观访问、工作检查、业务咨询等公务活动的非公司人员。

  第三十二条 其他往来人员的安全管理按照“谁邀请、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由各二、三级单位负责本部门邀请(接待)的外来人员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 对其他往来人员的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参照配套(供货)方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 考核

  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各单位和责任人,公司将视情节给予直接责任人、责任单位以及各级安全负责人100-5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五条 公司每年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履行职责与义务情况、安全文明作业情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审核。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承包方、承租方按合同的约定严格执行考核。如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等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不按公司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义务的,将取消其续约资格。

  第三十六条 对劳务派遣人员和其他外来人员违反本管理制度的,按公司内部的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处罚;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规定对责任单位各级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给予考核,如不符合继续录用条件的,将其解聘。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安全部。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供应商寻源,优化供应商队伍,规范公司的供应商管理工作,加强对供应商的履约评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应商寻源可通过员工推荐、合作方推荐、集团公共平台、第三方寻源软件、及供应商自荐的方式实现。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义务参与到供应商寻源以及评估考核的工作当中。

  第三条集团及下属公司分别建立《供应商信息库》,作为招标采购及供应商合作使用的依据。

  第四条对未纳入《供应商信息库》或经审核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与其签订合同。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下属所有分子公司。

  第二章

  供应商资格预审

  第六条供应商入库之前,须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附件一),并按照表中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文件。

  第七条对于涉及金额较大且未有合作过的`材料设备、工程类供应商,需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考察,并填写考察报告,考察报告纸质版作为附件附在《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后。

  第八条集团供应商资格审核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负责,《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及附件留存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装订成册并归档;项目公司供应商资格审核由项目公司招采部负责,《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及附件纸质版留存项目公司招采部,电子档资料提交至集团招采成本中心,以便同步录入集团供方系统。

  第三章

  供应商等级划分

  第九条

  供应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试用、不合格。

  其中优秀、良好、试用等级为合格供应商,可以直接参与投标或予

  以合作;待考察类在考察后根据考察情况转为“试用”等级或“不合格”等级;“不合格”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投标及合作。

  供应商资料欠缺,单位情况不明,予以“不合格”;合作后履约评估分数为0-60(不含),予以“不合格”;

  供方商资料齐全,审核及考察通过,予以“试用”;合作后履约评估分数为60-70(不含),予以“试用”;

  已合作,履约评估分数为70-90(不含),予以“良好”;

  已合作,履约评估分数为90-100分,予以“优秀”;

  第十条供应商等级为“试用”及以上的方可参与投标,其中,供应商等级为“优秀”的享有优先中标的权利,集团战略集中采购优先从“优秀”供应商中选取。

  第四章

  供应商履约评估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类履约评估内容包括:产品价格、供货能力、公司体系、服务、产品质量(使用情况)等。其中产品价格、供货能力、公司体系由招采部进行评估,服务及产品质量(使用情况)由所属项目部进行评估。《材料设备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见附件二。

  第十二条工程类履约评估内容包括:施工质量、施工进度、验收情况、价格等。其中施工质量、施工进度、验收情况由所属项目部进行评估,价格由招采部进行评估。《工程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见附件三。

  第十三条供应商履约评估每半年一次。具体流程为项目公司招采部负责编制《供应商履约评估表》,由招采部各采购经办人评分,评分完毕后交由项目公司项目部负责人,由项目部负责人分派具体经办人评分,评分完毕后返还招采部进行汇总评级,评级结果通过文件审批件流程由项目公司招采部负责人、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对各项目合格供应商进行汇总,并编制《集团X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录》,《集团X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录》每年发布一次。

  第十四条项目公司须建立《采购价格信息台账》。在与供方签订合同后须按实填写《采购价格信息台账》,项目公司招采部《采购价格信息台账》每月提交至集团招采成本中心。《采购价格信息台账》见附件四。

  第五章供应商信息库的建立

  第十五条集团及各项目公司分别建立《供应商信息库》,项目公司须及时反馈新增供方信息至集团招采成本中心,所有供应商信息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统一管控。

  第十六条集团ERP供应商管理系统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新增与管理。

  第十七条供应商信息须包括:类别、供应商等级、单位名称、经营范围、资质等级、注册资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公司地址、是否合作、合作项目及涉及金额、履约情况等。

  第十八条项目公司须设立供方信息联络员,负责供方资料审核入库、《供应商信息库》日常维护,新增信息的反馈以及一切与集团《供应商信息库》管理人员的联络工作。

  第十九条《供应商信息库》模板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统一下发。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供应商管理制度15

  供应商送货管理制度

  一、 目的:为了进一步协调、促进供需双方关系,确保已进入我

  司的`供应物资流转更加及时、顺畅,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供应商送货环节的运作 三、 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供应商送货时必须持《采购订货单》复印件或《送货单》到仓储部投单窗口投单并排队等候;无相应手续的,相应仓管人员可拒绝接收。

  送货时应先在保安岗办理来访卡并正确佩带于左胸上方,否则不予以进入办公或仓库区域;业务办理完成后将来访卡退换我司保安处。

  供应商送货人员在仓储部相应人员审核完订单后,按照仓储部收货人员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卸货。

  供应商在仓管验货时应主动配合,不得以疵充好,更不得向收货人员敬烟或馈赠商品;

  供应商送货人员不得在收货区吸烟进食,在未经允许情况下不得进入我司仓储部门禁区域内;

  当收货结束后,要按照仓管要求将物资存放在指定地点或区域,物资移动过程中不得存在野蛮行为,由此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送货人员负责承担。

  供应商办理完业务后,不得带走任何物资,不得存在偷盗行为,一经发现上报公司相关部门从重处罚,直至报送国家相关机关处理。

  供应商在送货时如遇仓管收货时不配合或故意刁难之行为可直接向我司仓储部经理进行投诉。

  供应商出厂需经仓储部开具的《车辆放行单》,方可离开厂区,否则,我司保安有权拒绝放行。

  10. 供应商送货人员到达我司仓储部客户室时,若未见到相应人员,可查看附件―

  《仓储部管理人员通迅录》。

  11. 未尽事宜,由仓储部负责解释;如出现与公司制度相抵触之处,以公司制度为

  准。

  仓储部 20xx/3/11

  附件:《仓储部管理人员通迅录》

  仓储部管理人员通迅录